档案资料借阅制度

时间:2023-10-13 18:16:31 制度 我要投稿

档案资料借阅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档案资料借阅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档案资料借阅制度

档案资料借阅制度1

  图书借阅工作是图书室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校图书管理质量和效率,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第一条 本院学生一律凭借阅卡借还图书,每卡限借1册。本院教师登记借阅,节约册数最多为5册。

  第二条 本馆图书开架借阅,读者应检查所借图书有无污损、缺页、勾画,并向工作人员声明注记,交工作人员取书。否则,出现上述情况,由借书人负责。

  第三条 借阅期限为十五天,逾期不还者,超过的天数每册每天罚款0.2元。

  第四条 借出图书到期如有特殊需要,可续借一次,期限为十天,但必须提前办理续借手续,否则拒绝续借,并以超期处理。

  第五条 图书馆周一至周五为借书还书日,当天借出的各类图书,不得当天退还。第六条 图书馆对借出图书如工作急需时,经有关领导同意有权通知读者限期归还,逾期不还者,以超期处理。

  第七条 学期结束时,应在放假日期之前至少三天办理还书手续。逾期不还者,按超期处理。

  第八条 借阅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代借代还。如有发现,没收其借阅卡,取消本学期借阅资格。盗用他人借阅卡者,按学院有关规定批评教育处罚。

  第九条 读者对所借的图书资料,应加以爱护,妥善保管,如发生遗失和污损现象(如圈点、批注、涂抹、撕毁等),则按图书馆文献赔偿制度处理。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赔偿前暂停图书借阅。

  第十条 偷窃图书者,除对其批评教育外,并施以原书价10—20倍赔款,并上报学校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私自带书刊出库,不办理手续,以偷窃论处。

  第十一条 离校人员应清还所借图书,交回借阅卡。

  1、教职工调离前应归还所借图书,再办理调离手续。

  2、学生由于各种原因离校,在离校前办理还书退卡手续。

  3、毕业生还书退卡应在毕业前办理完毕。

  图书馆文献赔偿制度

  为培养读者爱书观念和借阅道德,保障本馆藏书的完整性和系统性,以利书刊的正常流通,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和读者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凡在图书馆借阅的各类文献(包括图书、期刊、报纸、光盘等)出现损坏、丢失,按本办法相应条款进行赔偿。

  第二条 逾期违约金规定

  (一)读者借阅图书应按时归还,外借图书超过借阅期,每册图书每超过一天图书馆将对读者核收逾期违约金0.2元。

  (二)读者寒暑假期间不得借阅,应在放假日期之前至少三天办理还书手续。

  第三条 破损赔偿规定

  (一)读者借书时,遇有勾划、破损、缺页时,应在柜台处加盖“划”、“损”、“缺页”章。否则,还书时发现勾划、破损情况,按污损图书处理。

  (二)读者在书刊上如有涂抹、勾点、污损、撕毁等情况,若损坏程度较轻,不影响内容完整的,按原书刊价格(原书刊价格不能查明的由本馆估价,下同)付20-100%赔偿金。

  (三)如损坏程度较严重,需加工整修才能流通的,平装书每本应另赔偿加工费5元,精装本每本应另赔偿加工费10元,影印本每本应另赔偿加工费5元。

  (四)撕页,视情节给予图书原价的2-5倍赔偿。

  第四条 遗失赔偿规定

  读者遗失书(刊)需在应还日期之前以版本相同的原版书(刊)或经本馆同意的新版本赔偿。否则,按以下规定赔款:

  (一)教学专业参考书,按原价的3-8倍赔偿;

  (二)1965年以前出版的图书,按原价的10倍赔偿;

  (三)1966年至75年出版的图书,按原价的8倍赔偿;

  (四)1976年至1985年出版的图书,按原价的5倍赔偿;

  (五)1986年以后出版的图书,按原价的3倍赔偿;

  (六)遗失套书中一册,按整套书原价的2-3赔偿。

  第五条 报刊赔偿规定

  报刊遇有勾划、破损、缺页、遗失时按该报刊订购费的3倍赔偿。如属合订本,另加装订费。

  图书馆阅览室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生阅览室的管理,提高书刊的使用寿命,特制定如下制度。

  1、本室图书资料和报刊,供全校教职员工及学生室内阅览,一律不外借。经装订的杂志报刊只供阅览,不外借。

  2、读者凭本人借阅证入馆,只限带笔记本。个人书刊和书包等请放在指定位置。

  3、本室内期刊、报纸开架阅读,阅后请放归原处,不得随意插放。

  4、请爱护公物、报刊。如发现故意损坏、剪撕报刊行为,按情节轻重处三至五倍罚款。

  5、偷窃书刊报纸是严重违章行为,书刊每本按原价的十倍予以赔偿,报纸每张按月订价的5倍予以赔偿,同时报有关部门给予处罚。

  6、请保持室内整洁,严禁在室内吸烟、随意吐痰、乱扔纸屑、果皮、杂物。

  7、请保持室内安静,勿在室内大声喧哗、随意走动,以免影响他人。

  8.不允许用物品抢占阅览席位。凡抢占阅览席位的物品若有丢失,本室不与负责。

  9、不得任意搬动和损坏阅览室设备。

  10、不准涂污、损坏阅览桌椅和其它设施。

  11、读者通过出口处如遇监测仪报警,请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查明原因,查明后方可离开。

  12、闭馆前五分钟,请读者主动将报刊、杂志送回原处,领回证件。

  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为保证电子阅览室的正常运作,维护计算机室的良好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电子阅览室管理员职责与权限

  (1)对阅览室的财产、设备、安全、纪律和卫生实施全面管理;

  负责阅览室钥匙的保管,按时开、关门、灯、空调、电源及窗户。

  (2)所有物品进出必须有台帐,一切设备及备品未经主管领导允许不得私自带出室外。

  (3)有权对违反《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的人和事进行指正,并记录在案,必要时向学校领导报告。

  2、电子阅览室上机要求

  (1)进入电子阅览室必须出示阅览证。

  (2)请按编号就位,不得私自调换机位,一经发现停止上机。

  (3)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攻击性等有安全隐患或有精神污染的物品进入本室。

  (4)严禁在本室使用除计算机以外的其它电器。

  (5)请保持室内的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严禁在室内吃零食、吸烟。

  (6)请爱护设备,严禁随意涂划、搬移、挪用、破坏等。听从电子阅览室管理人员的.操作要求,对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情况,将照价赔偿。

  (7)进入本室的学生不得私自动用他人的计算机,不得拆卸计算机部件。

  (8)不允许带音响入计算机室,不允许利用计算机观看不健康的图像、文字和影片,不允许在正课时间玩游戏。

  (9)请保持阅览室内安静,不准大声喧哗,严禁在室内追逐、打闹。

  (10)带水杯等进入本室时请注意保护机器不被浸染。

  图书清点、剔除管理制度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知识老化现象日益加速,为提高图书馆的藏书质量和工作效率,在藏书达到一定规模时,也要相应地剔除相当数量的旧书:

  一、剔除范围:

  1、图书内容已陈旧过时的。

  2、流通率不高的。

  3、没有现实意义的。

  4、复本过多的。

  5、图书内容与本馆任务不相适应的。

  6、破烂不堪和残缺不全已没有参考价值的。

  二、剔除的方法:

  1、根据图书借阅记录决定图书去留。

  2、把准备剔除的图书打印成清单,向学校师生征求意见,以达到兼听则明,防止片面性。

  3、将剔除的图书清单报校领导批准。

  4、在财产登记和目录上予以注销。

  三、处理办法:

  1、组织缴交换,互通有无。

  2、组织调拨,支持基层。

  3、组织出售,削价处理。

  4、报废。

  四、剔除总结:

  每次图书剔除工作结束后,必须有书面小结,将剔除计划、领导批示、剔除清单、处理情况、处理日期、经办人等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档案资料借阅制度2

  1范围

  档案室是企业文件资料的归口管理部门,是记载企业历史和提供信息的宝库,而档案更是一笔富贵的财富,为了保护和管理好档案资料,使之能更好地发挥作用,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大唐黑龙江新能源开发有限(以下简称本公司)所属各部门及分子公司。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制度的制定是必不可少的。

  《档案法》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和档案整理规范》

  《电力档案标准化管理实施指南》

  《企业档案工作规范》DA/T42-2009

  《电力企业档案管理规范操作》

  3定义及术语

  下列定义和术语适用于本标准。

  3.1

  档案室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中负责管理本单位档案的机构,国家档案事业系统的基层组织。

  3.2

  案卷

  由互有联系的若干文件组合而成并放入卷夹、卷皮的档案保管单位,也是全宗内档案系统排列、编目和统计的基本单位。

  3.3

  案卷目录

  以全宗为单位登录案卷的.题名及其他特征并按案卷号次序编排而成的一种档案目录。

  3.4

  全引目录

  以全宗为单位将案卷目录与卷内文件目录相结合按一定次序编排而成的一种档案目录。

  4档案的借阅

  4.1档案主要供本公司利用,一般不外借。如情况特殊,外单位人员须持介绍信,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可查阅无密级档案。

  4.2各部门工作人员可直接查阅属本部门业务工作范围的档案资料。如需查阅非本部门的重要文件和有密级档案,须经公司领导或原形成档案的部门领导批准,方可借阅。

  4.3档案的借阅者应负责档案的完整和完全,不得私自影印、复制、翻印,不得擅自拆散、调换、抽取、污损、加标注证,不得转借,如有违纪,酌情处罚。

  4.4必要时,档案室应对所提供档案出具证明,证明材料写好后应仔细校对和审查,加盖档案室印章后才有效。档案室证明材料只能证明某事在档案上有无记载,而不能对某事下结论。档案管理员不可擅自以档案资料作解释或下结论。

  4.5档案一般不得借出档案室。如有特殊情况,可以作短期外借,最多为十天,但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如延长借阅时间,须办理续借手续。逾期不还者,档案管理员要及时催还。

  4.6借阅档案须妥善保管,若有遗失,将根据档案的价值和数量报公司领导批准后,责令其赔偿一切损失。

  5档案的利用

  5.1档案工作人员要熟悉库藏档案资料的情况,主动了解机关各项工作对利用档案的需要,积极做好提供利用工作。

  5.2对库藏档案要编制案卷目录、全引目录等检索工具,以便及时准确地提供档案。

  5.3积极搞好档案史料的编研工作,档案工作人员要与有关部门配合,编写全宗介绍,机构沿革,大事记、基础数字汇编,文件汇集等,积极主动地为本企业的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服务。

  5.4档案资料利用后,查阅者要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档案工作人员定期选编档案《利用效果典型实例汇编》,并一年一次进行档案利用情况分析,以提高档案资料的利用效益。

  6附则

  6.1本制度由总经理工作部负责解释。

  6.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档案资料借阅制度3

  图书管理员工作职责

  一、严格执行图书馆、阅览室的规章制度,保持馆内的清洁卫生和良好秩序。

  二、掌握新书出版信息,添购书籍,充实书库。

  三、新书买到后,及时进行分类编目,尽快介绍出借。

  四、做好医护人员借书工作,管好电子阅览室和图书室。

  五、及时做好书报刊订阅工作,月底、年底做好收、装、订保管工作。

  六、经常做好书籍、资料,及时送各相关办公室。

  七、进行爱护书籍的宣传教育,做好图书的防潮、防蛀的工作和图书修补工作。

  八、认真落实防火、防盗措施。

  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凡进入阅览室的读者,须持图书馆(室)阅览证且经值班人员验证后,方可进入阅览室阅览,包、书籍、书夹不得带入。

  二、阅览室是文明的`学习场所,读者应自觉保持阅览室的整洁、安静,不得在室内吃东西、乱丢纸屑、大声喧哗,不准抢占座位及随意搬动桌椅,不得在阅览室内拨打或接听手机。

  三、读者取书时,必须将代书板插入新取图书的位置,阅览后自觉归架。

  四、阅览室图书,只限于阅览室阅览,概不外借,若需复印者,须按书价的5倍缴纳押金后,方可带出阅览室复印,并要求及时归还,对2小时后仍不归还者,每小时处以押金的10%罚款。

  五、爱护公物人人有责,读者应爱护阅览室内的一切公共设施,不得在阅览时撕剪、勾画、圈点图书,违者将受到严肃处理。

  六、为确保图书馆的安全,禁止在阅览室内任何地点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阅览室。

  七、经出口通道时,如遇监测器报警,有关人员应主动接受值班工作人员检查,不应有不文明礼貌的言行。

  八、有意在阅览场所藏匿书刊资料或未办理手续擅自将书刊资料带出阅览室者,以窃书论处,并以书价的10倍处以罚金,对损坏阅览室书籍资料、设备设施、情节严重者应报医院行政或当地公安部门处理。

  图书馆实习人员借阅制度

  一、实习人员同意至图书馆办理借书证,凭借书证借书。

  二、借书证限本人使用,每次可借1-3本图书、期刊,借期不超过10天。到期未看完者,须办理续借手续。

  三、借阅者要爱护图书,不得污损、撕毁、批注和丢失,如有上述情况应按制度赔偿。对于违章的读者,在未办妥有关赔偿手续前,暂停其借阅权利。

  四、借书证限本人或专人使用,应妥善保管,如发生代借、冒借等现象,概由领证人负责。借书证和借书卡丢失,应立即到图书馆挂失,图书馆办理补发手续。

  五、书刊遗失,尽量购买原版本图书赔偿,否则以书刊价格的1~20倍赔偿。图书馆将所有罚款与赔书款,全部纳入购书经费。

  六、学生实习结束后,应交回全部借书证,并还清所借图书。

  图书管理制度

  一、及时办理登记手续,建好三本簿册:1.图书种类登记册;2.图书分类登记册;3.图书借阅登记册。凡添置图书要及时上册,图书分类入柜,专柜保管,分类、号目整理有序。

  二、严格安全措施,防霉、防蛀、防尘、防鼠咬。

  三、管理员要认真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借阅图书一般不得超过十天,超过十天需办理续借手续,超过三十天作遗失处理。对遗失者要追还书款。

  四、医院图书不向外开放。外单位急需借阅,经院长同意可办理借阅手续。

  五、管理员要认真负责工作,每月清查图书一次,填写图书变动情况表,室内保持清洁,搞好清卫工作,柜窗上不积悬灰。

  六、未经同意,非管理人员不得入内。

  图书馆书刊污损、遗失赔偿制度

  一、凡借阅本馆书刊有污损或遗失,应由借书人或借书单位负责赔偿。

  二、凡确系丢失书刊,可购相同版本图书偿还或按下列规定赔偿:

  1.当年新购各类图书按原价3-5倍赔偿。

  2.一般文艺书籍按原价2-3倍。

  3.系列图书丢失其中一册,按全套书价3-5倍赔偿。丢失单本期刊,按本刊全年总价2-4倍赔偿。

  三、凡不爱护图书,对所借书刊污损有以下情况者,均按本馆规定分别进行教育,处于罚款与赔偿。

  1.遗失图书书背袋或损坏书上条形码者罚款1-2元。

  2.图书封皮有污损,有乱写乱画或撕页者罚款1-2元。

  3.书内有撕页或剪裁者,不超过三页,由读者本人复印装订,并酌情罚款1-3元。超过三页者,按原书价3-5倍罚款。

  4.全书污损严重,不能继续流通者,按丢失图书处理。

  四、读者办理赔偿手续后,在一个月内又找到原书或买到相同版本书刊者,可按收据办理退款手续,并收手续费2元。

档案资料借阅制度4

  (1)借阅的档案资料,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准带出,只准在办公室内查阅。

  (2)借阅的'档案、资料需摘录时,需经管理人员允许,资料应摘录在工作手册上。

  (3)严禁在档案、资料上图点、划道,注字、涂改和折页等,严禁把档案、资料弄脏损坏。

  (4)借阅人员要爱护办公室内的物品,保持安静,不随地吐痰,严禁吸烟。

  (5)如因特殊情况,借阅的档案需要带到单位外,应妥为保管,不得损坏丢失。不准私自转借他人。借出档案、资料要按时归还,如因故不按时归还,应电话联系延长时间,并在借出档案、资料手续单上注明延期归还时间。

档案资料借阅制度5

  1、图片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借阅与归还。

  规定时间:周二、周三不可以借书。周四下午放学可以借阅图书,周五、周六、周日可将书带回家去。本周借阅的图书必须在下周一上午放学之前归还。

  2、每一位同学都应当爱惜图书角图书;若有损坏,则照价赔偿。

  保证书面整洁,不可以涂涂改改。

  保证图书完好无缺,不可以有书页掉落或缺少现象。

  3、三科中任有一科不及格者,不可借阅图书。(直到考好为止)

  4、借阅图书时,必须到指定人那里做好详细登记。归还图书时,也要到指定那做好详细登记。

  5、不可以自己私自带其他课外书到教室来。(除语文老师要求读的书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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