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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精选19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医院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院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 1
1、医疗器械使用科室对需要定期检查、检验、校准、保养、维护的医疗器械,应当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检查、检验、校准、保养、维护并予以记录,及时进行分析、评估,确保医疗器械处于良好状态,保障使用质量;对使用期限长的大型医疗器械,应当逐台建立使用档案,记录其使用、维护、转让、实际使用时间等事项。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医疗器械规定使用期限终止后5年。
2、储存医疗器械的场所、设施及条件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温度、湿度有特殊要求的医疗器械,还应当按照其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储存。
3、对储存医疗器械应当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对过期、破损、淘汰的医疗器械应当立即封存登记,并按规定报告处理。
4、对储存医疗器械的场所进行温湿度记录(每天上午10点及下午4点),并按要求对温湿度进行调节。
1)仓库各库(区)的温度要求范围为:一般的'器械储存在常温库,常温库0~30℃(内控标准:1~29℃);阴凉库0~20℃(内控标准:1~20℃);冷藏库2~8℃(内控标准:3~7℃)其他需要在其他温湿度储存的按照要求储存。
2)仓库的湿度要求范围为:35%~75%(内控标准:36%~74%)。
5、备用医疗设备物资应专人保管,按类存放,先进先出,保持整洁,通风防潮,防火防盗。
6、设备日常管理与保养由使用科室负责,包括:清洁、调整、紧固、配套设施调整等。
7、由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或者维修服务机构进行保养或者维修的,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器械主管科室应记录设备维修情况、关键零配件来源等内容。
8、对维修率高的医疗设备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9、库房要配备相应的防火、防潮、防虫、防盗等设施,如:货架、地排、灭火器、温湿度计等。保持库房通风安全,确保物品不发生霉变,库房内保持清洁整齐,道路通畅,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10、三不靠”原则:产品存放不靠顶、不靠墙、不靠地。
医院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 2
一、医疗器械应当由药剂科实行统一采购,临床科室不得自行采购。
二、严格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质量第一”的原则。在采购时应选择合格供货方,对供货方的法定资格,履约能力,质量信誉等应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
三、采购应制定计划,并有质量管理机构人员参加,应签订书面采购合同。明确质量条款。采购合同如果不是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购销双方应提前签订注明各自质量现任的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有效期。医疗设备的购进应当有检测、维修和保养条款。
四、购进的医疗器械必须有产品注册号、产品包装和标志应符合有关规定。工商、购销合同及进口医疗器械合同上注明质量条款及标准。
五、质量管理员应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审核时应查明以下加盖供方公章的证件、材料,并建立档案:
1、《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2、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及附件;
3、《营业执照》;
4、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授权书应明确授权范围;
5、销售人员身份证明;
六、购进医疗器械产品应开据合法票据,并按规定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票据和记录应按规定妥善保管。
七、采购医疗器械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1、从无《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企业购进医疗器械;
2、购进小包装已破损、标识不清的无菌器械;
3、购进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疗器械;
八、应及时了解医疗器械的库存结构情况,合理制定业务购进计划,在保证满足需求的前提下,避免医疗器械因积压过期失效或滞销造成的损失。
医院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 3
一、为合理控制医疗器械的储存管理,防止医疗器械的过期失效,减少医院的经济损失,保障医疗器械的使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标明有效期的.器械,验收员要核对医疗器械的有效期是否与验收凭证一致;验收凭证上没有注明的,验收员要注明。
三、保管员在接到入库清单后,应根据单上注明的效期,逐一对商品进行核实,如发现实物效期与入库单效期不符时,要及时通知验收员核实;入库后,效期产品单独存放,按照效期远近依次存放。
四、在医疗器械保管过程中,要经常注意有效期限,随时检查,发货时要严格执行“先产先出”、“近期先出”、“按照批号发货”原则问题,防止过期失效。
五、医院规定,距离有效期差6个月的医疗器械定为近效期医疗器械,对近效期医疗器械仓库每月应填写医疗器械近效期催销报表,通知相关部门尽快处理。
六、过期失效医疗器械报废时,要按照不合格医疗器械处理程序和审批权限办理报废手续,并要查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医院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 4
一、各业务科室根据临床工作需要按年度编报设备计划,10万元以上设备应填写计划论证表,由总务科汇总后,交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形成年度计划,并由院领导批准后执行。
二、购置大型医疗设备,必须先编写可行性报告及大型医疗设备配置申请表,报省卫生部门批准后执行。
三、对紧急情况或临床急需的医设备,应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按审批规定,经院领导批准后,优先办理。
四、各业务科室不得对外签定订购或向厂商承诺购置意向。
五、各类设备所需的'耗材、配件应做好计划,由总务科审核,报分管领导批准执行。
六、对于赠送的医疗设备,必须按办理相关手续,并经设备和医疗管理部门审核,经院领导批准后执行。如违反规定,造成的医疗事故或医患纠纷,由当事人承担有关的责任。
医院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 5
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入库医疗器械质量完好,数量准确,特制定本制度;
二、验收人员应经过培训,熟悉医疗器械法律及专业知识;
三、医疗器械验收员应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对照商品和送货凭证,进行供货单位、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产品注册证号、数量等的核对。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固、标示模糊等问题,不得入库,并上报药剂科。
四、进口医疗器械验收应符合以下规定:进口医疗器械验收,供货单位必须提供加盖供货单位的原印《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等的复印件。
1、核对进口医疗器械包装、标签、说明书,是否用使用中文;
2、标明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是否与产品注册证书规定一致;
3、说明书的适用范围是否符合注册证中规定的适用范围;
4、产品商品名的标注是否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包装标示管理规定》;
5、标签和包装标示是否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或注册产品标准的规定。
6、对有特殊储运要求的医疗器械还应当核实储运条件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和标签标示的要求,并索要运输在途温度记录小票,由运输员、收货员签字确认。
五、验收首购品种应有首批到货同批号的医疗器械出厂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单。
六、外包装上应标明生产许可证号及产品注册证号;包装箱内没有合格证的医疗器械一律不得收货。
七、对与验收内容不相符的,验收员有权拒收,填写‘拒收通知单’,对质量有疑问的填写‘质量复检通知单’,报告药剂科确认,必要的时候送相关的`检测部门进行检测;确认为内在质量不合格的按照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制度进行处理,为外在质量不合格的由验收员通知药剂科与供货单位联系退换货事宜。
八、入库商品应先入待验区,待验品未经验收不得取消待验入库,更不得使用。
九、入库时注意有效期,一般情况下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不得入库。
十、经检查不符合质量标准及有疑问的医疗器械,应单独存放,作好标记。并立即书面报告科主任进行处理。未作出决定性处理意见之前,不得取消标记,更不得销售。
十一、验收完毕,做好医疗器械入库验收记录。入库验收记录必须记载:验收日期、供货单位、验收数量、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商、批号(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产品注册号、质量情况、验收人等。医疗器械入库验收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有效期或保质期满后2年或使用期限终止后2年。大型医疗器械进化查验记录应当保存至医疗器械规定使用期限届满后5年或者使用终止后5年;植入性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应该永久保存。
十二、验收工作必须要求及时,尤其是进口设备,必须掌握合同验收与索赔期限,以免因验收不及时造成损失。
医院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 6
一、“首购品种”指本单位向某一医疗器械经营(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医疗器械产品。
二、首购企业的质量审核,必须提供加盖经营(生产)单位原印章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照复印件,销售人员须提供加盖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授权书,并标明委托授权范围及有效期,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还应提供企业质量认证情况的有关证明。
三、首购品种须审核该产品的质量标准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复印件及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书、包装、说明书、样品以及价格批文等。
四、购进首购品种或从首购企业进货时,业务部门应详细填写审批表,连同以上所列资料及样品报质管部审核。
五、分管院长对药剂科填报的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和样品进行审核合格后,报单位负责人审批,方可开展业务往来并购进商品。
六、药剂科将审核批准的首购品种、首购企业及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医院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 7
一、质量方针和管理目标
1、加强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是诗司工作的重要任务,也是确保经营工作和服务质量的关键所在。我们必须有效加强对业务经营工作的领导,持续提升全体员工的思想素质和专业素养,以确保产品质量,提高服务水平。这样才能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提升企业竞争力。
2、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加强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分类细则》等文件的理解和落实。确保医疗器械商品质量,提升服务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
3、医疗器械经营必须秉承国家的方针政策,满足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坚持以质量为重,依法经营,追求实效的经营理念和营销策略;坚持为人民健康提供服务,服务于医疗卫生事业和人类健康,服务于灾情疫情防控,为工农业生产和科研提供支持,树立以用户为中心的经营宗旨。
4、我们将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重点加强对商品质量的验收、在库养护和出库复核等管理工作。在售后服务过程中,我们将积极跟踪用户对商品质量提出的查询、咨询意见,并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同时,将质量管理工作与各部门的经济效益相结合,确保质量管理工作能够为公司的整体业绩提升做出贡献。责任将逐级分解到个人,对出现质量问题的环节将追究个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实行逐级质量管理责任制。
二、质量体系审核
1、为贯彻国家有关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法律法规,我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器械质量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为第二责任人。公司质检部作为第三责任人,具体负责公司各经营环节的质量工作。
2、公司设立了质检部门,专门负责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的管理工作。质检部门在公司内部拥有质量管理的决策权,负责指导、监督经营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并对公司商品的质量进行检测、评估和裁决。
3、建立健全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各部门负责人应对本部门的商品质量和工作质量负起责任。同时,各职能部门的员工也要对自己岗位上的工作质量、服务质量以及相关商品质量负责。质量管理工作需要每个人都认真落实,确保每一个环节都能够做到位。
4、质检部负责公司全面的质量管理工作,包括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控制。质检部定期对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和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估。对于未达标的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必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
三、各级质量责任制
(一)企业负责人的质量责任
1、组织贯彻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有关法规和规章;
2、严格按照批准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从事医械经营活动;
3、教育职工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
4、审批有关质量文件,保证质量管理人员行使职权;
5、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二)质量管理人员的质量责任
1、负责收集宣传贯彻医械监督管理的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负责收集所经营医疗器械产品的质量标准;
3、负责起草各项质量管理制度;
4、负责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进行质量审核;
5、指导产品验收、售后服务工作;
6、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三)质量验收人员的质量责任
1、严格执行产品质量验收制度;
2、根据有关标准和合同质量条款对医械产品质量进行验收;
3、建立真实、完整的验收记录,并妥善保存。
(四)养护保管人员的质量责任
1、严格执行产脾存养护制度;
2、实行色标管理,分区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3、加强产品效期管理;
4、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控制性管理;
5、做好防尘、防潮、防霉、防污染及防虫、防鼠工作。
(五)销售和售后服务人员的质量责任
1、正确介绍产品性能,提供咨询服务;
2、产品销售前应进行复核和质量检查;
3、对顾客映的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4、售后质量查询、投诉应详细记录及时处理。
四、质量否决制度
1、医疗器械供应单位,经审核或考察不具备生产、经营法定资格及相应质量保证条件,有权要求经营部门停止采购。
2、销售医疗器械的对象,如果经审核发现没有取得购进医疗器械法定资格,有权要求经营部门停止销售并收回已售出的医疗器械。
3、来货验收中,对不符合公司《医疗器械验收制度》的医疗器械,有权拒收。
4、对养护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医疗器械,有权出具停售、封存通知,并决定对该医疗器械的退货、报损、销毁。
5、售出的医疗器械发现质量问题,有权要求经营部追回。
6、对不适应质量管理需要的设备、设施、仪器、用具,有权决定停止使用,并提出添置、改造、完善建议。
7、对不符合公司《首营企业审核制度》、《首营品种审核制度》的首营企业、首营品种,有权提出否决。
8、经审批过的首次供应商在实际交付过程中质量保证能力不足;对已批准的首次产品在销售中质量波动或不符合市场需求的情况,应向经营部和总经理提出中止合作、停止采购的建议。
9、有权对购进计划中质量保证差的企业或有质量问题的品种进行否决。
10、对医疗器械质量有影响的其他事项。
五、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1、我们将严格遵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法规以及有关医疗器械管理规定,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办法》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我们会在《经营许可证》核定的经营方式和范围内开展医疗器械营销活动。
2、企业负责人、医疗器械质量人员应熟悉掌握有关医疗器械的法规和行政规章,并贯彻执行。
3、所有从事医疗器械经营的人员必须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接受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医疗器械法规培训,具备良好的商业道德。在法律方面,他们必须没有不良记录。质量管理人员需要通过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考试并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上岗。
4、我们会严格按照需求进货、精选采购的原则来选择药品的供应商。在选择供应商时,我们会对其生产(经营)合法性、资质、信誉、质量历史以及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认真分析和考察。我们会要求供应商提供盖有原始印章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同时,我们也会核实供应商销售员的合法资格,并要求提供法人授权书、身份证明、联系地址等信息,以确保所购买的医疗器械符合相关质量标准。
5、采购医疗器械应与供货方签订质量保证协议或购货合同。
6、首营企业应对其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进行审核;首营医疗器械产品应对其质量性以及合法进行性审核。
7、质量人员负责质量不合格医疗器械的审核,对不合格医疗器械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
8、质量人员负责起草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并指导、督促制度的执行。
9、所有涉及合同及有关履行合同变更和解除合同的往来信件、电话记录、传真以及所有业务活动的记录,包括电话要货、口头电传等,应当形成文字记录并进行归档保存,备查期限为五年。
六、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
1、首次经营企业是指购进医疗器械时,与本企业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
2、首次经营品种是指本企业向某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医疗器械。
3、购进医疗器械时,必须以产品质量为首要考虑因素。对于首次与我司建立供应关系的供货企业,我们将进行全面审核,包括资质和质量保证能力的评估。审核工作将由采购团队和质量管理团队共同完成,只有通过审核并合格后,才能与该企业建立供货关系。
4、审核首营企业,应如实填写《医疗器械首营企业审批表》,按表中审核要求索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有关证明资料。
5、请提供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证明,例如执业证书、职称证书等,并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书、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
6、购进医疗器械时,首先要填写《首营医疗器械审批表》,然后由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人员对首营产品进行合法性和质量基本情况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经营。在审核过程中,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复印件以及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
7、首营品种合法性及质量情况的审核,包括审核医疗器械的生产批文、注册证和产品质量标准以及包装、标签、说明书等是否符合规定。了解医疗器械的性能、用途、储存条件等内容。
8、签订首次经营品种合同时,应明确质量条款内容,同时与供货单位签字质量保证协议。
9、购进产品时,应当要求对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注册证、产品出厂检查报告书或合格证。进口医疗器械的包装必须附有中、外文对照的说明书。
10、供货方必须提供加俯货单位红印章的有关质量批件和规定资料。
七、质量验收制度
1、购进医疗器械必须验明其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
2、医疗器械采购时,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记录,确保票据、账目和货物相符。购进记录应包括医疗器械名称、型号、规格、批准文号、注册证号、产品标准代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失效期、数量、价格、购进日期、供货单位等必要信息,同时需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
3、对于首次与企业建立业务关系并购进其经营的医疗器械,需要对其资质、合法性和质量可靠性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索取医疗器械的生产国家批准文号、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证明、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等资料。
4、对购进医疗器械应逐批逐件验收,并对其外观的性状和医疗器械内外包装及标识进行检查。
5、不得采购和验收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疗器械。
6、医疗器械的验收记录应当真实完整,包括购进记录、产品质量状况记录、质量验收人员签字,以及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7、购进日期、供货单位、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灭菌批号(适用于灭菌产品)有效期(适用于有效期管理的产品)外观质量、包装及合格证情况、验收结论、验收人、复核人等信息应当记录在验收记录中。记录保存期限为3年或产品失效后一年。
8、对验收不合格产品,应拒收,并报质量管理负责人处理。
八、仓库保管制度
1、仓库应以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容,堆码合理、整齐,无倒置现象。
2、仓库周围无污染源,环境清洁。库房与营业场所应有隔离设施,面积与经营规模相适应。
3、医疗器械的有效期限是非常重要的,为了确保使用者的安全和健康,近效期医疗器械应当在产品上有明显的标志和示意牌。对于有效期在6个月以内的产品,应当制定近效期医疗器械催销表,按月填写以便及时管理和监控这些产品的有效期情况。
4、根据医疗器械的性能和要求,需要将产品库内的温度控制在1—30摄氏度之间,湿度保持在45—75%范围内。同时,要实行色标管理,合格区域标记为绿色,退货区域标记为黄色,不合格区域标记为红色。
5、库房内需配备垫仓板等设施,以使货物与地面保持一定距离;配置温湿度测量和调节设备,确保储存环境符合要求;配置遮光通风设施,保持空气流通;配置符合标准的照明设备,确保库房内有足够的光线;另外还需配置消防设备、安全防鼠设施、防虫措施和防尘设备,以确保库房内安全、整洁。
6、医疗器械养护员应当根据不同季节的特点,做好夏季、冬季和梅雨季节的器械养护工作。定期检查存储的器械产品质量,针对近效期产品,视情况缩短检查周期。对库存和陈列的器械产品进行定期检查,并及时记录检查结果。
7、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仓库温湿度管理工作,每日应上、下午各一次定时填写《库房温湿度记录表》,并根据具体情况和产品的性质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医疗器械产脾存和陈列质量的安全。
8、对储存和陈列中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应及时报质管人员确认和处理,有质量人员填写《医疗器械产品停售通知书》,将有问题的产品放入不合格区存放,待查明原因后,作退货或销毁处理,处理结果应有记录。若属假劣产品则应报当地药监部门,监督处理。
9、仓库应定期进行扫除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霉、防虫、防鼠、防污染工作。
10、对各类养护仪器及设备设施应定期检查。
九、出库复核制度
1、建立医疗器械产品出入库复核记录,入库汽应与购进验收记录相符合。
2、产品出库前做好复核和质量检查,实行批号跟踪,搞好出库登记,内容包括销售日期、购货单位、产汽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商、外观质量、包装及合格证情况、发货人、复核人等。有生产批号或有效期管理的应记录生产批号和产品有效期。
3、产品出库做到票、帐、货相符合。出库复核记录应保存3年或产品失效后一年。
4、对每批产品的出售进行批号跟踪。根据记录应能追查每批产品的销售情况,必要时,应能全部追回。
5、对销售退回的产品,存放于退货区,经验收合格的存放于合格区,不合格的存放于不合格区,并有明显的色标示意。
6、发现包装破损、封口不牢,封条严重损坏,包装内有异常响动、渗漏等现象均不得出库和销售。
十、不合格产品及退货产品管理制度
1、验收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产品,应作拒收处理。
2、质量管理人员在检查产品质量时,若发现产品不符合标准或上级明确规定的不合格产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及时向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不合格产品应存放在不合格区内,并有明显标志。
4、不合格产品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处理要履行审批手续。
5、退货产品应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6、未接到退货通知单,验收员和仓管员不得擅自接收退货产品。
7、所有退回的产品,存放于退货区,挂黄牌标识。
8、所有退回的一二三类及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必须重新进行验收,按照购进产品的验收标准进行检查。验收过程中需要做出明确的结论,并将结果记录。只有验收合格的产品才能够被放入合格品区。对于被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必须报质检部门进行确认后,将产品移入不合格库存,并做出明显标志。不合格产品需要按照不合格产品确认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9、经质检部审核后,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需要退回给供货方的情况,须凭借进货退出通知单进行处理。质检部将审核后的通知发送至配送中心,要求其及时处理相应产品。
10、产品退回、退出均应建立退货台账,认真记录。
十一、质量事故报告、质量查询和投诉管理制度
1、在经营过程中,对质量查询、投诉、抽查和销售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必须要进行原因分析、责任划分,并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同时做好详细记录以备查。
2、在经营过程中已售出的医疗器械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向有关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追回医疗器械和做好记录。销售记录应保存在产品售出后三年。
3、发生严重质量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具有严重不良影响的情况时,责任部门应立即向公司经理和质量检验负责人报告,公司需在24小时内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其他严重质量事故应在两天内报告公司经理和质量检验负责人,公司需在三天内向药监局做出汇报。
4、发生质量事故时,公司各部门应当在总经理的领导下,立即展开调查和处理工作。调查范围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相关人员和部门,以及事故经过等方面。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明确相关责任人,并提出整改和预防措施。同时,根据公司规章制度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坚决贯彻“三不放过”原则,即对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对责任人和相关群众不进行教育不放过,对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5、对于发生质量事故而不报告的情况,将被视为隐瞒事故并进行处理。对于未报告的环节,将追究该环节负责人的责任,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或行政处分等处罚措施。
6、加强对售后产品质量监控、搞好问询调查和回工作。
7、对顾客的投诉应详细记录并及时处理。分清责任,不得无故推辞或拖延。
8、用户投诉后,要查明原因,及时答复,必要时登门负责修理、更换或退货;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投诉,要将产品质量问题和处理结果上报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十二、售后服务管理及用户问制度
(一)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1、企业应具有与其经营的医疗器械产品相适应的技术培训、维修等售后服务能力。
2、企业在停业、歇业期间不得停止对其已售出产品的售后服务活动。
3、企业在营业场所应当明示服务承诺,公布监督电话号码,并设置意见簿,以便接受顾客的投诉、查询以及有关医疗器械质量的问题。企业应该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有答复,详细记录并及时处理顾客的反馈。同时,对于留下地址或电话号码的顾客,企业应当做好书面或电话答复工作。
4、医疗器械广告宣传必须真实、合法,内容应当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为准,严禁含有虚假信息,以免误导消费者。
5、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医疗器械销售价格应当遵守国家价格政策,明码标价,禁止任何形式的价格欺诈行为,包括暴利和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我们承诺遵守相关法规,保障消费者权益,确保价格合理公正,绝不允许任何形式的价格欺诈行为发生。
(二)用户问制度
1、为使产品在医疗上应用安全、方便、质量稳定、疗效确切,避免在使用过程中产生质量问题,我们应广泛征求意见,经常走医疗用户,听取使用后的映意见以便使产品更完善。
2、定期对用户进行走访,收集他们对医疗器械管理和服务质量的评价意见,以便对反馈信息和销售信誉进行综合分析。这样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同时也能够充分发挥优势,提升用户满意度。
3、对用户映的意见或出现的问题跟踪了解,处理意见明确、有效。
4、经常走用户,积极馈信息,查品牌,讲信誉,做到货真价实,保证消费者利益。
十三、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1、质量信息是指企业内外环境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产生影响,并作用于质量控制过程及结果的所有相关信息。
2、质检部应当建立一个完善的质量信息网络体系,将各相关部门作为网络单元,实现信息的及时反馈、传递、分析和处理。
3、按信息的影响、作用、紧急程度,对质量信息进行分级管理。
这类信息对企业具有重大影响,需要企业的最高管理层进行评估和决策,并由各部门协同配合处理。
B类信息指涉及企业两个以上的部门,需由企业领导和质检部协调处理的信息。
C类信息指只涉及一个部门,可由部门领导协调处理的信息。
4、信息的处理:
A类信息:由企业领导判断决策,质检部负责组织传递和督促进行。
B类信息:由主管领导协调部门决策,质检部传递馈并督促进行。
C类信息:由部门决策并协调进行,并将处理结果报质检部。
5、质检部应当按季度填写质量信息报表,并报送给主管领导。对于突发的重要质量信息,质检部应当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主管负责人和相关部门报告,确保质量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准确利用。
6、部门之间应当相互协调、配合,定期将质量信息报送给质检部。质检部将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析汇总,并以信息馈送的方式传达给相关执行部门。
7、质检部负责对质量管理信息进行处理归档分类。
十四、质量记录管理制度
1、在采购医疗器械时,除了要确保产品质量外,经营部门还应积极与客户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和意见。通过向客户询问产品质量情况,收集客户的使用体验和改进建议,并及时反馈给生产企业。这样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了解市场需求,提升产品质量,满足客户的需求。
2、验收养护人员在验收、养护过程中也应注意观察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的质量变化情况,并及时向质量管理部及经营部报告。
3、消费者投诉时,我们应该及时调查医疗器械的质量情况,核实投诉事项。如果确认存在产品质量问题,我们应该客观解决,保护公司的质量信誉,同时确保顾客满意。
4、质量管理部收到质量投诉后,将立即展开调查处理,确保在10个工作日内解决问题,并在一个月内完成结案。同时,认真记录整个处理过程,并向相关部门通报查证情况,确保处理意见及时告知投诉用户。
5、对每一笔的质量跟踪记录及质量投诉,都应有详细记录。各项记录由质量管理部保存,保存期三年。
十五、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
1、企业负责人和质量管理负责人负责不良应的调查处理报告。
2、发生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应快速处理。
(1)事件调查:查清事件发生时间、地点、相关部门、人员、事件经过、原因、后果,做到实事求是,准确无误。
(2)经过事件调查,我们组织了相关人员进行深入分析,确定了事故的原因、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
(3)在处理事故时,我们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一是不能放过原因不明的情况,要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分析;二是不能放过责任不清的情况,要明确责任归属;三是不能放过措施不落实的情况,要确保事故处理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只有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总结教训,才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不良应调查、处理和报告应有详细记录,并建档。
4、确定医疗器械产品质量问题而导致不良应,应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十六、人事教育培训制度
1、企业每年都会制定培训计划,定期对医疗器械经营人员进行国家医疗器械管理法规、行政规章的培训,以及医疗器械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并进行相应的考核。
2、从事质量管理的人员,每年由公司按排接受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和培训。
3、从事验收、养护、计量等工作的人员,应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学习,同时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培训和考核。这样可以不断提升专业技能,确保工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保障药品质量和安全。
4、新员工入职前必顋接受相關法規和專業知識的培訓,通過考核後才能正式上崗。對於中途換岗的員工也應該進行類似的培訓。
5、办公室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教育、培训计划,并建立档案。
6、质量管理部配合办公室对员工教育、培训及考核。
十七、执行情况考核制度
1、各部门对质量管理制度应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考核。
2、检查、考核应用统一印制的检查、考核记录表,检查、考核情况应如实记录,质检部负责监督和抽查。
3、自查、考核结束10日内各部门应向质检部馈质量管理制度执行与问题整改情况。
4、凡不按规定时间进行认真自查的部门,每次扣发该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奖金100元。
5、在自查或抽查中,发现没有按照制度的规定执行的,每笔按责任小给予责任人处以50元以下罚款。如给企业的质量管理和经济效益带来影响的,除赔偿相应损失外,根据情节轻重、损失小和对存在问题的认识态度,扣发主要责任人奖金。
6、自查和抽查中发现的问题需要及时整改,质检部提出整改意见并发出整改通知书,但若整改未能在规定的时限内到位,将会面临加倍处罚的处罚措施。
7、全年没有发生质量问题的员工将获得超额奖金作为奖励。对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提出建设性建议,并能够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带来经济效益的员工,将被给予嘉奖和奖励。
8、考核指标以已公布生效的制度、职责、程序、记录文件要求为准。
十八、特殊产品专项管理制度
1、特殊产品指根据有关规定对储存条件、使用方法等有特殊要求的产品。
2、特殊产品的购进、保管、储存、销售、使用必须按规定执行。
3、特殊产品的记录需要由专门负责的人员填写、收集和整理,每月由所属部门指定专人收集、装订、整理、保存至有效期一年后。
4、特殊产品管理文件的设计、制定、审核、批准、分发、执行、归档及变更应遵循国家、地方相关法规要求,由负责文件管理的部门进行检查和管理工作。
医院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 8
1、全院各科室所需用的医疗器械、仪器、设备均由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和院领导审批后,交设备科负责采购、供应、调配、管理和维修,并由该科监督其维护和保养。
2、各科室所有的医疗器械、仪器设备必须一律造册登记,千元以上或进口的贵重设备,要建立技术档案,制定出详细的使用操作规则,严格执行一械一卡一档,专人使用、维护和保养制度,一般常用的医疗设备要建册登记,专人或兼职保管,如违反操作常规造成器械、仪器的`损坏、变质,应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并予以处分。
3、各科需新添的贵重器械、仪器设备,必须由科室负责人填写申请单,报设备科审查后做出意见,提交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论证和院领导审批,由设备科会同购置科室、财务科一起集体参与谈判,方为生效。一般常用的器械设备,由科室申报计划,设备科按计划进行采购供应。不准科室或个人私自购置器械、仪器设备,违者财务科拒绝付款。如强行购置造成经济损失,视其情节轻重对当事人及科室负责人追究经济责任。
4、需要维修的器械、仪器设备,应填写维修申请单报设备科,由设备,科组织维修,如器械未发生故障而擅自停机、停产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科室负责经济责任。
5、报废的器械、仪器设备,由科室负责人填写报废申请单报设备科,由设备科派员鉴定属实,报院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和领导批准后才能报废。经批准报废的设备,由科室送交设备科入库保管。
6、各科室领取新添的器械、仪器设备,若无客观原因,一个月内应投入使用,否则,科室负责人要向院领导写出书面检查,并视具体情况给予经济处罚。所有投入使用的贵重器械仪器设备,必须建册登记工作量,以备考查。
7、申报维修的器械及仪器设备,必须由科室负责清洁工作,否则,维修人员有权拒绝维修或退回科室,如科室拒不执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设备科有权追究科室负责人和保管人的责任。
8、大型进口的贵重仪器,到了保养期科室应安排保养,否则,机构损坏造成的损失,应追究科室负责人和保管人的责任。
医院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 9
1、各种检查设备要保持正常运行,符合灵敏度标准。
2、熟悉各种设备操作方法,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检查。检查前要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临床诊断。
3、描记的各项数据要准确无误。疑难少见病例要请示上级医师,坚持请示汇报制度。
4、检查报告单记录要求字迹清楚,项目齐全,诊断准确,主次有序。
5、应有具备执业资格并已注册的医师签发报告单。
6、建立健全心电图报告结果登记制度,各项资料记录齐全。
医院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 10
根据国务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一次性无菌使用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指无菌、无热源、经检验合格,在有效期内一次性直接使用的医疗器械。
二、为加强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管理,保证产品的安全、有效,依据《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三、所购的无菌医疗器械,根据不同经销商、不同厂商的不同产品,应验明: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产品合格证》或《卫生许可证》、计量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法人委托授权书、销售人员身份证。经营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法人委托授权书、销售人员身份证及提供生产企业的全部有效证件。验证合格后方可验收入库。
四、外包装不合格,小包装破损,标识不清,过期淘汰的无菌器械,一律作不合格产品,不准入库。
五、验收入库的物资必须按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价格、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制造商和经销商名称及购入时间进行登记,并及时按医院感染管理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六、做好厂、商家资格证件记录工作,做好所有产品的`证件记录和保管工作,备查。
七、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
八、使用时若发生热反应、感染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留取样本送检,按规定详细记录,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药剂科和医疗器械采购部门。
九、医院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十、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用后,须进行消毒、毁形,并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十一、使用无菌器械前应检查小包装是否破损,标识是否清晰,是否在有效期内等,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使用。
十二、严禁重复使用无菌器械。无菌器械使用后必须按规定销毁,使其不再具有使用功能,经消毒无害化处理,并建立完整,真实,规范的销毁记录。
十三、无菌器械使用后统一送至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按相关规定统一处置销毁。
医院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 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降低医疗器械临床使用风险,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是指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中涉及的医疗器械产品安全、人员、制度、技术规范、设施、环境等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卫生部主管全国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制定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根据医疗器械分类与风险分级原则建立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的安全控制及监测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的监测和评价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根据卫生部有关管理规范和监测评价体系的`要求,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监管工作。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依据本规范制定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本机构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体系。
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立由院领导负责的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委员会由医疗行政管理、临床医学及护理、医院感染管理、医疗器械保障管理等相关人员组成,指导医疗器械临床安全管理和监测工作。
第二章临床准入与评价管理
第六条医疗器械临床准入与评价管理是指医疗机构为确保进入临床使用的医疗器械合法、安全、有效,而采取的管理和技术措施。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器械采购论证、技术评估和采购管理制度,确保采购的医疗器械符合临床需求。
医院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 12
一、营业场所应保持整洁、卫生、样品陈列整齐,设置顾客意见簿,文明经商,礼貌待客。
二、应按照批准的“经营范围”销售医疗器械。
三、医疗器械应分类摆放,产品名称准确,与实物相符,标价清晰。
四、销售人员应熟悉所经营医疗器械产品的专业知识,认真检查产品的质量及外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以确保产品质量。销出产品应先开票,按票付货,认真核对,不出差错。对产品应建立真实、完整的销售记录。记录内容见附表二,记录保存至产品有效期满后两年备查。
五、不得销售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疗器械及国家药品监督部门禁止使用的医疗器械。不得销售变造、伪造或者冒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编号的医疗器械。不得销售给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经营单位或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单位。
六、企业对销售的`医疗器械的质量负有责任,应认真做好医疗器械的质量查询、用户访问、信息反馈、质量投诉的处理等项工作,并详细记录填写有关报表、记录备查。做好缺货登记,对顾客专项定货及函购定货要认真热情对待,尽量满足顾客要求。建立用户档案,载明基本情况,便于质量追踪。
七、在产品销售活动中,若发现不合格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及时报告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已售出的不合格产品,应通知使用单位停止使用,并公告社会,同时收回不合品。
八、执行“先进先出、近效先出”的销售原则,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九、销售人员每年进行体检,不符合要求者及时更换。
十、销售部负责医疗器械的销售工作。
医院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 13
(一)正确使用
1、医疗器械最终用户部门应根据操作手册,对初次使用的医疗器械(设备)的医护人员进行细致认真的使用前培训及考核。
2、医疗器械最终用户部门应指派专人负责收集和保管所使用的医疗器械操作手册等资料。
3、医疗器械最终用户部门应针对不同的医疗器械(设备)培养技术骨干,建立部门内技术支持。
4、医疗器械最终用户部门应对相关医疗器械(设备)的操作进行定期考核,以保证下属医护人员对医疗诊断或治疗设备的正确有效操作。提高诊断准确率或有效治疗率。
(二)安全使用
1、保证患者安全:在对医疗器械操作时首先应保证被诊断或被治疗的患者安全。
①医护人员在操作前,应对所用设备进行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应停止对该器械(设备)的使用,及时通知部门内相关人员或负责人,并与主管工程技术人员取得联系。
②医疗器械最终用户部门应严防对相关器械(设备)操作不熟练的医护人员独立操作,尤其是由于操作不当对患者会造成伤害的治疗设备和抢救设备。
③对于由于操作不当会造成伤害患者的治疗设备和抢救设备,最终用户部门应根据操作说明书及医疗规范提前制定需要重点注意的操作规程和应急方法,标识在操作者容易看到之处。
2、保证操作者安全:操作医疗器械(设备)的.医护人员应加强对所使用器械(设备)安全使用知识学习,尤其是操作与热、光、射频、有害射线等相关的设备,应做好自身防护。
3、保证医疗器械(设备)安全:操作医疗器械(设备)的医护人员应对所操作的医疗器械(设备)的安全给与重视。在使用时应严防其倒伏、跌落、碰撞、水浸及其他人为损坏情况发生。
医院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 14
1、目的
建立医疗器械运输管理制度,规范医疗器械运输工作,保证医疗器械在运输过程中质量不受损害。
2、依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
及其实施细则。
3、适用范围
销售部、储存部医疗器械的搬运、装缷和运输。
4、职责
销售配送部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医疗器械搬运、装缷时应轻拿轻放,码放安稳,严格按照医疗器械外包装图示标志要求堆放和采取防护措施。
6、配送车辆必须是箱式货运车辆。
7、对有温度要求的医疗器械、体外珍断试剂的.运输,应根据季节温度变化好运程采取必要的相关措施,根据运输路程远近与时间长短分别采取不同运输方式
8、在运输需要在2~10c条件下保存医疗器械、体外珍断试剂时,必须采取冷藏措施(冷藏箱、干冰袋),以防止运输途中气温过高而使体外珍断试剂等发生质量变化。
9、运输工、装缷工应按发货单一一复核,做到单货相符。
10、医疗器械装缷时,禁止在阳光下停留时间过长或下雨、雪时无遮盖放置。
11、运输药医疗器械的车,不得装载对医疗器械有损害的物品,不得将重物压在医疗器械包装上。
12、运输医疗器械应针对运配送的医疗器械包装条件及运输道路状况,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医疗器械破损和混淆。
13、医疗器械运输到目的地后,运输员、验收员和客户分别在销售单据汇总单上签字,并将签收后的汇总表带回公司。
14、对因运输出现的问题(如错发、破损等)应及时上报销售部、储存部,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15、公司配送的医疗器械在运输中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向质量管理部门报告,并停止运输和追回医疗器械做好记录。
医院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 15
一、制定目的及引用标准:为保证对医疗器械仓库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正确、合理的储存,保证医疗器械储存质量,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特制定本制度。
二、按照安全方便节约、高效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容,五距(医疗器械货位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00CM,垛与墙的间距不小于30CM,垛与屋顶的间距不小于30CM,垛与散热器或供热管道不得小于30CM,垛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CM)适当,堆码规范,合理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不得在公司以外的场所储存或者现货销售医疗器械。
三、根据医疗器械的性能及要求,将医疗器械分别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冷库,保证医疗器械的储存质量。
四、库存医疗器械应按医疗器械批号及效期远近依次存放,不同批号医疗器械不得混垛。
五、根据季节、气候的`变化,做好温湿度管理工作,坚持每日上下午各观察一次温湿度自动监测仪情况和医疗器械的性能,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医疗器械质量,储存安全有效。
六、医疗器械存放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区、退货区——黄色;合格区、待发区——绿色;不合格区——红色。
1.医疗器械与食品及保健食品类、医疗器械类等非医疗器械分开存放;
2.一般药与杀虫药,性能相互影响及易串味的医疗器械分区存放;
3.中药饮片设置单区存放,并配备相应的安全,消防设施、设备;
八、实行医疗器械的有效期储存管理,对近效期的医疗器械设立近效期标识,对近效期的医疗器械应按月进行催销。
九、保持库房、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腐、防鼠、防污染等工作。
十、仓库应建立医疗器械保管卡,动态及时记载医疗器械的进、存、出库情况。
医院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 16
一、为保证医疗器械质量,创造一个有利器械质量管理的优良工作环境,保证员工身体健康,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营业场所应明亮,地面整洁,无垃圾,无污水,无污染物。
三、办公室地面、桌面等每天清洁,每周进行彻底清洁。
四、仓库环境整洁、地面平整,门窗严密牢固,物流畅通有序。并有安全防火、防虫、防鼠设施,无粉尘、无污染源。
五、在岗员工个人卫生整洁,精神饱满。
六、每年组织一次健康检查。公司分管质量的负责人、质管人员、验收、保管、养护、复核等直接接触医疗器械的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其中验收员、养护员必须有视力的体检。
七、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漏检行为或找人替检行为,一经发现,公司将严肃处理。
八、经体检的员工,如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化脓性皮肤病的患者,立即调离直接接触医疗器械的岗位,待身体恢复健康并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工作。
九、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至员工离职后一年。
医院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 17
1、检查前应认真查对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临床诊断及临床要求,并核对收费单据。
2、检查中应严格执行b超仪操作规程,认真操作,手法娴熟,仔细观察,全面记录检查结果,及时发出报告单。
3、对疑难、罕见的病例应集体讨论会诊后方能出具诊断报告,以免误诊。对阳性病例应保留图像资料存档。
4、经常、主动与临床、病理及其它影像科室联系,建立随访登记本,检验b超报告结果,提高超声诊断水平。
5、检查完毕后,工作人员应洗手。对有传染性疾病的病人检查后,应更换床单,用消毒液擦洗消毒探头,严防院内感染。
6、工作人员应熟悉b超仪的.性能,爱护仪器设备。尤其对探头的保护,防止摔、碰、高热、强酸、强碱等。使用后放置安全可靠位置。
医院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 18
(一)定义:
不合格医疗器械是指按器械验收制度对照产品技术条件验证后确定为不合格的产品。
(二)下列产品确定为不合格医疗器械:
1、质量不合格的产品;
2、受污染的医疗器械(尤其是无菌医疗器械);
3、无有效证件的医疗器械;
4、过期失效或国家明令淘汰的医疗器械;
5、包装不规范、标识不清的医疗器械。
(三)不合格医疗器械的`处理
1、当验收到不合格医疗器械产品时应报告设备科长,并申请要求组织人员复验,对复验结果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按不合格品处理;
2、对不合格医疗器械产品应在验收记录单上写明不合格及有关原因;
3、对不合格或质量可疑的医疗器械,在验收中的,不准入库,在使用中的应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当地药监部门,等候处理。
4、对不合格医疗器械的处理应有专门的记录本,具体记录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时间、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批号/编号、数量、处理情况、经手人等信息;
5、不合格医疗器械不得入库。
医院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 19
医疗器械是用于人体疾病诊断、治疗中不可缺少的工具或材料,特别是高风险医疗器械更是用于支持、维持生命的,在使用中对人体存在着潜在危险性,为了确保医疗器械使用中的安全、有效,特订以下制度:
(一)对购入医疗器械产品有关证件的查验:要求实物与证件相符,具体要求查验的证件有:
1.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3.工商营业执照;
4.商检证、商检标志及商检报告(心脏起搏器等进口产品);
5.3c认证证书;
6.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计量器具);
7.产品合格证;
8.所有提供的证件复印件均要加盖单位红章。
(二)对购入产品包装、标识、标签的查验
1.包装应当完好。
若小包装已破损、标识不清的无菌器械,应立即停止使用、封存,并及时与生产厂家联系,予以更换,情况严重的应报药监部门备案。
若外包装破损,确认此破损不会影响产品质量,并经设备科长签字后方可验收入库。
2.包装标识应包括:产品注册证号、生产企业许可证号、执行标准编号、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号(计量器具)、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无菌产品)等。
3.进口产品的外包装应有中文标识。
4.包装标识的.有关证件编号应与实物相符。
(三)验收记录
1.对购进的医疗器械产品应做好验收记录。
2.验收记录应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产品批号(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价格、购货日期、验收日期、验收结论。验收人员签字等内容。有灭菌批号和有效期的,应当记录灭菌批号、有效期;有商检报告要求的,要查验商检报告;有编号的植入器械还应记录产品编号,按照记录能追溯到每批器械的进货来源。
3.验收记录保存期:验收记录以及相关证件至少保存三年,有产品有效期的应当保存至产品有效期满后一年,无有效期的,应保存至不少于医疗器械终止使用后一年。
(四)对紧急使用或必须在手术现场选择的产品验收
对紧急使用或必须在手术现场选择型号、规格的植入性医疗器械,可以临时由经确认有资格的厂商直接提供使用,由手术室有关人员和手术医生共同验收产品;
手术后必须及时填写植入性医疗器械使用登记表(即验收及跟踪单)一式两份,一份存病历档案,一份与进货发票一起作为验收入库的凭据。
(五)入库:验收合格的医疗器械可以做财务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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