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时间:2023-10-30 13:34:42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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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1

  一、请假程序

  1.半天以内(不包括半天)的病事假(指中途离岗),可向各校区校长口头请假,有课的教师还须自行调课,待安排好功课后方能离校,并在指纹机上签退。

  2.半天以上(包括半天)的病事假,都必须到各校区校长室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报批。请假者须自行调课,确实无法调课的到教导处办好代课手续后方可离校。

  3.请事假5天以上或病假15天以上的,经校区校长同意并报总校长批准后方可请假。

  4.请事假1个月以上或病假2个月以上的,经学校同意并报区教育局批准后方可请假。

  5.请假手续要齐全。请假者必须填写《浦南小学教师请假条》并报批,急病急事必须通过电话口头请假或代为请假,返校后两天内必须补办请假手续。凡不补办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而擅离职守的作旷工处理。

  6.请假期满后,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逾期未办的超出假期均按事假处理,并给予通报批评。

  二、请假类别及待遇

  1.病假:教职工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可以请假休息治疗。请病假者必须附上区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一个月内请病假一天,不扣考勤奖,但按每节15元标准自负代课金;一个月内请病假累计超过一天的,从第二天开始,每天扣发考勤奖20元,并按每节15元标准自负代课金;一个月内请病假累计超10天的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并按每月1000元标准自负代课金。

  2.事假:确因特殊原因必须由教职工本人处理者可以请事假。事假每天扣发考勤奖40元,并按每节15元标准自负代课金;一个月内请事假累计超5天的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并按每月1000元标准自负代课金。

  3.公假:教职工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或学校指派,外出参加有关会议、学习考察或业务培训等公务活动,可凭文件或通知请公假。公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变。若发生学校安排功课的,按每节15元标准自负代课金。

  4.学习假:教职工因参加学历进修,需参加面授学习、考试者可给予相应天数的假期(以有关书面通知为准)。学习期间工资待遇不变,但应自行调好功课。若发生学校安排功课的,按每节15元标准自负代课金。

  5.婚假:教职员工本人或子女符合法定年龄结婚时,可给予1-3天的假期。教职员工男女双方均符合晚婚条件结婚时,可增加婚假12天。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3天,不能享受晚婚假。婚假包含公休假和法定假。婚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变。婚假期间的课时原则上由同组教师分担,学校按每节15元的标准支付代课金。

  6.生育假:

  (1)女职工正常分娩者,给予产假90天(产前要求安排适当天数休息的,休息天数计算在90天产假之内),难产或双胞胎另增假期15天。

  (2)女职工妊娠三个月内流产的,给予产假20至30天;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人工引产的,给予产假50天;七个月以上早产的按正常产假处理。计划外流产的,按病假处理

  (3)新教师在见习期内休产假,见习期相应延长。计划内生育第二胎产假按正常假期批准。教职工产假正值寒暑假时,其休假时间可以顺延。夫妻为双职工的,可给男方1周陪护假。

  (4)哺乳假期:女教职工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确有困难的,由本人书面申请,在不影响学校工作的前提下,经学校批准,可给予9个月以内的哺乳假。

  (5)产假工资待遇: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其他工资待遇按上级规定执行。

  (6)哺乳假工资待遇: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并按每月1000元标准自负代课金,其他工资待遇按上级规定执行。

  7.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和子女)亡故,可以请丧假,假期为1-3天。丧假期间工资照发,超过假期的按事假处理。

  三、旷工的界定和处理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旷工论处。

  (1)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岗的。

  (2)本人虽提出请假,但未被批准,擅自不到岗的。

  (3)该请事假而弄虚作假请病假的。

  (4)请假批准期限已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超假的。

  (5)口头请假者返校后经催促仍不补办请假手续的。

  (6)查岗中发现擅离工作岗位的。

  2.对旷工的处理:

  (1)旷工一天,扣发考勤奖100元,并进行批评教育。

  (2)有旷工现象的教职工,取消当年的评先评优资格。

  (3)对经常旷工者要责令其检讨,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个月的,上报区教育局,视为自动离职。

  四、考勤规定及处理办法

  1.学校全体教职工(包括临时代课人员)均系考勤对象。校长室负责考勤的组织工作和每月的考勤汇总工作,并将考勤情况存档作为教师考核的`依据。

  2.学校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作息时间表的规定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离岗。

  3.教职工的考勤由值日教师负责实施,教师每天签到2次,早晚各一次(下午离校未签的按早退处理),每周由各校区校长进行不定期查岗。中途离岗事先未请假的一律按事假处理。

  4.教职工应按时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包括晨会),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的必须向各校区校长请假,缺席一次扣发10元,事先无请假的扣发20元。

  5.一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2次以上,第三次开始,每一次扣发考勤奖10元。值周值日迟到或早退的,每一次扣发10元,不到岗的扣发50元。

  6.目标考核奖、节假日慰问金等奖金均按教师实际出勤时间发放。一学期内请假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当年不能享受外出考察疗养。

  7.一年内请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法定产假除外),不能参加当年的学年度考核,不享受考核奖金。

  五、本请假考勤制度中未尽事宜或与上级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规定为准。

  六、本请假考勤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实施,解释权属校长室。

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2

  为了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形成良好的教风,保证各项教学任务顺利完成。根据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参照国家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对劳动保护、劳动权益、计划生育等的相关规定,对我校教职工的考勤、请假作如下规定:

  一、病事假

  1、教职工因病不能上班,凭医院证明,请假三天以内向校区负责人请假,三天及以上向校长请假,征得同意后要协助教导处做好交接班工作。如遇急诊先电话请假,再补办手续。

  2、因病半休人员不参加中午班、困难班的管理。

  3、病假期间工资待遇按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月考勤奖病假1天扣10分,2天扣20分,三天及以上不发全勤奖。

  4、事假需事先写请假条,如遇急事可先电话请假后补办手续。一天以内向校区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向校长请假,征得同意后要协助教导处做好交接班工作。学校中层干部直接向校长请假。事假1天及以上没有月考勤奖。

  5、事先不请假,又无不可抗拒因素,擅自不到岗半天时间者作旷工处理,扣除当月考勤奖和各类考核奖。

  二、婚丧产假等

  1、婚假:符合晚婚年龄的享受两周(含双休日),其他享受三天。不享受或享受不足的予以适当奖励,不请婚假的奖励1000分,享受不足每个工作日奖励50分。若延后请婚假,则必须事先向校领导书面提出申请,根据学校工作情况再定。

  2、丧假:凡直系亲属去世(包括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可享受三天(外地的可增加实际路程时间)。

  3、产假:女教师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若有特殊情况,可上报校领导班子讨论。难产或剖腹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计划内的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给予十五天的产假;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给予四十二天产假;计划外第一次意外怀孕流产,给予十五天的产假,以上情况的产假期间,工资照发,月考勤奖扣除,月考核奖及中午班、困难班值班费根据实际时间及各考核制度予以相应扣除(需医院证明)。计划外一年之内连续两次意外怀孕,第二次按病假计算。以下三种情况按全勤计算(事先向办公室主任和教导处请假):①安置宫内节育器、进行节育手术,准予休假三日(建议尽可能利用周五或双休日,学校发放相应的调休单);②女教师产前检查(安排好自己的工作,无特殊原因,时间不得超过半天,有医院证明);③男教师的妻子生产可享受一周护理假(建议其中三个工作日回校完成教学任务)。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女教师产假和男教师护理假享受不足,提前上班,每个工作日奖励50分。

  4、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教职工,安排好自己的工作,每天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可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按全勤计算。

  5、遇上述应由学校安排其休假期内工作的请假教师,能自己解决困难、自行安排好教学工作的,学校将对其发放课时奖励(每节10分)。

  6、以上各类请假期间正副班主任津贴以实际天数扣除,发放给代替教育工作的教职工。

  三、零星假

  1、教职工每月可以请不超过8小时的`零星假,原则上一次不超过两小时,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零星假时间的,向校长电话请假,征得同意后回校补填零星假登记表。请零星假的老师在安排好工作,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向年级组长请假,组长不在的,可直接向校区负责人或办公室主任报告;后勤人员向总务主任或分管校长报告;学校中层、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年级组长请假,需向校级领导报告,征得同意后,方能离校,并在临时外出登记本上记录完整(登记本上要填写审批人名字、离校时间、返回后填写返校时间)。没有登记擅自离校半天作旷工处理,扣除当月考勤奖和考核奖。

  2、每月超过8小时零星假部分作事假处理(4小时以内计半天,4小时以上计一天)。

  3、迟到、早退每次扣20分(正常离校无签退扣5分),一月内发生三次以上,作旷工半天处理,扣除当月考勤奖,学期全勤奖发放见(六)中规定。若因交通、车辆故障等客观原因要迟到的,必须立即与校级领导电话汇报,并在到校后在签到本上注明批准领导的姓名,便于办公室核实,可按零星假处理。

  4、周五下午的会议,与会人员必须准时参加。若因公、因私请假,必须征得校长同意再上报办公室主任,因私请假一次扣除30分,遇学校重要会议,一般不予批准。

  四、公假

  因公外出开会或学习,需及时向分管领导请假,并在临时外出登记本上登记,2天及以内自行调课,并报教导处备案,2天以上的先自行调课2天,其余由教导处安排,若有特殊情况与教导处商量。

  五、加班和调休

  1、教职工参加学校节假日值班,发放相同时间的调休单,代课3节自愿不享受代课金的,可换半天调休单。前一个月的26日至后一个月的25日为一个周期,每月26日,由年级组长统计,报办公室主任处,月底前发放给教职工。前一个月如有遗漏没报的,在下一个月上报、补发。需要调休的教师,不能影响正常工作,遇学校重要教育教学活动,一般不予批准,调休时间一次不能超过一天,连续调休两天需经校长批准,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并把课务安排情况报教导处,然后将调休单交给校区负责人。

  2、教职工节假日、下班后接受学校委派,承担临时性、突发性任务需要加班时,必须填写加班登记单,先交分管校长审批,再交给年级组长汇总后报办公室主任处。每月25日,由办公室统计加班费(2小时以内作为奉献,2-5小时为半天,奖励30分,5小时以上为一天,奖励50分),没有加班登记单,不予承认。

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3

  第一条聘任原则

  (一)全员聘任原则。学校聘任的对象是本校在编的全体教职工,聘任的总数应严格控制在核定的编制数内。因事设岗,按需定员;因岗定责,量才聘人。

  (二)实行双向选择。学校对教职工有聘任、试聘、待聘、解聘和不聘权;教职工有受聘和拒聘权。

  (三)择优聘任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民主的聘任要求,做到任人唯贤、竞争上岗。

  (四)回避制度原则。校长不得将有亲属关系的对象聘任为教师或聘任在人事、财务等岗位上。

  第二条聘任的范围对象

  (一)聘任的对象是本校在编的全体教职工和其他学校的优秀教师。

  (二)学校中层干部由教职工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初聘后,再按有关干部管理权限的规定任免。

  第三条聘任量化依据

  教职工聘任制以《发展性教师评价量化表》(以百分制计算)及年度考核为主要依据。

  第四条聘任的基本条件

  (一)受聘的教职工,应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敬业、爱生,富有奉献精神。

  (二)受聘教师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历或取得相应的任职资格。

  (三)年度考核或任职期满考核,必须称职及以上。

  (四)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职务岗位职责。

  第五条聘任程序

  (一)建立学校教职工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

  (二)学校公布聘任岗位、聘任条件、聘任期限和聘任方法,聘任工作一般一学年进行一次。

  (三)教职工对照岗位和任职条件,自愿提出应聘申请。

  (四)教职工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职工的应聘意向和岗位需要进行初聘。

  (五)校长根据初聘情况进行确聘后,与被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办理聘任手续,发给聘书。

  (六)未被原校聘任的教职工,自行与区人才交流中心联系聘任。

  第六条聘任关系的`变更

  聘任合同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义务,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校长按有关程序可以解除或变更聘任关系:

  (一)严重失职,擅自离岗,发生较大责任事故者;

  (二)严重违法师德规范或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家长、师生反映强烈,造成很坏影响,且教育不改者;

  (三)由于其他原因不适宜在原岗位上工作者。

  第七条聘任制的其他规定

  (一)应届师范院校毕业生见习期内不实行聘任。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聘任。

  (二)未聘人员的处理方法:

  1.校内试聘

  (1)学校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对未聘教职工予以试聘,试聘期限不超过一个学期;试聘者达不到要求,转为待聘。

  (2)在试聘期间,试聘人员的国发档案工资(包括津贴)照发,学校结构工资中的其余部分,按不超过相同等级聘任人员的50%发给。

  2.校内待聘

  (1)待聘人员自聘之日起3个月内发给国发档案工资(包括津贴),第4个月起发给50%,第7个月起停发。

  (2)待聘期限为一年,待聘期间报教育局备案。待聘期满,仍未能上岗的,将人事关系及本人档案转入人才交流中心。待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前往办理人才挂靠手续。逾期不办理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3.提前退休

  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以上,且连续工龄满20年,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教职工,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区教育局批准可以办理提前退休。

  4.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辞退:

  (1)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者。

  (2)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者。

  (3)不履行岗位职责,违反师德规范,屡教不改或造成恶劣影响者。

  (4)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者。

  (5)因学校需要工作调整,受聘人拒绝合理安排者。

  学校辞退教职工,经区教育局批准后,将被辞退教职工的人事档案和辞退费转入区人才交流中心管理。被辞退对象按有关规定前往办理人才挂靠手续。辞退费的发放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原工龄同养老、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可与其以后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第八条拒聘人员的处理方法

  (一)拒聘人员需在接到聘任书后三天内,向校聘任领导小组提出书面拒聘意见。

  (二)拒聘人员在三个月内,学校只发给国家档案工资(包括津贴),三个月后,停发工资及津贴,学校将人事关系和本人档案转入人才交流中心。拒聘对象按有关规定前往办理人才挂靠手续。

  第九条被聘人员请病假、产假、哺乳假,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条待聘人员在待聘期间,不参加评优、评职称、晋级增资、不计教龄。

  第十一条待聘人员重新聘任后,待聘期间所扣发的一切工资、补贴等不予补发。

  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4

  一、基本要求:

  1.行政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实行坐班制,按各部门规定上下班。

  2.教龄满五年及以上的教学人员实行适当弹性坐班制。

  3.教职员工应准时参加学校、处室和年级组、教研组召开的各类会议和活动(包括升旗仪式、教工大会、教研组、备课组、深入所在班集体的主题教育活动等等)。

  二、请假手续:

  1.教职工因病、因事不能来校工作(包括各类活动),都必须办理正式请假手续。

  2.请假必须先填写请假条,病假除具有医院出具的建议病休的签条外,同时必须填写请假条。请假条由本人交负责考勤的'各级负责人签署。如遇急事、急病不能事先填写请假条,事后二天内应及时补办。

  3.审批程序及权限:

  请表假时间

  教师:

  半天以内(含半天)

  各教研组负责人(不调课、代课):

  半天以上、一天以内(含一天)

  教学处主任、德育处主任:

  一天以上

  校务办、校长室职工:

  半天以内(含半天)

  各组室负责人:

  一天以内(含一天)

  部门负责人:

  一天以上

  校务办、校长室中层干部:

  一天以内

  校务办:

  一天以上

  校长室:

  各级负责人在签署教职员工准假前,要与有关职能部门通报,在妥善安排好代课、代工、代职,不影响学校的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方可签署。

  4.关于请假条的处理:

  一天以内的请假,由组室考勤负责人每月汇总,与月考勤表一起上交人事。

  一天以上的请假条在获批准后,由本人交校人事、或校务办公室收存,同时由办公室发给准假通知单,由本人交组室考勤负责人收存,与月汇总表一起上交人事。

  5.关于续假:

  请假到期仍不能回校上班,应以一定方式(如电话、书信、委托亲友代办等)提出续假申请,返校后二天内补填请假条。

  三、有关规定:

  1.请假手续不完备(如未填写请假条或病假无正式证明或各级考核人未签署意见),均属没有准假;未获批准擅自不上班(紧急情况除外),按矿工处理。

  2.请假期满回校上班,应办理销假手续,三天以内假期应口头向上级有关审批人销假;三天以上假期应到办公室办理书面手续。未销假而造成考勤统计失误,由请假人本人负责。

  3.因学校工作需要,教职员工由学校安排外出参加研修、培训、友好学校交流、支教援教共建活动等属公假。公假结束,要写简要的工作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汇报,经部门领导和校长审阅后,由办公室存档。

  4.婚假、产假、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5.不得越级请假,未授权审批的行政领导不能批假。未经批准,教师私下调课而实际享受休假者,按矿工处理。

  四、考勤统计程序:

  各类会议、活动考勤统计由组室负责人、人事干部、校务办公室共同负责,每考核段结束时,由各组室考勤负责人填写汇总表,交人事、校务办公室,学校存档。

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5

  1、学校教职工考勤

  中心校由分管行政负责,村小由村小负责人负责,分块进行。考勤情况每周一结,月底汇总,公示后报档案室存档。

  2、审批权限及手续

  1)、审批权限

  请假半天之内(含)的教学人员中心校由分管领导、村小由村小负责人签批;超过半天在一天之内由教导主任签批;请假超过一天在一周以内由校长签批;超过一周(含)则通过校务会研究决定后由校长签批。公假由行政会决定校长签批;行政会成员请假由校长签批。

  2)请假手续

  教职工请假需按照规定,先根据请假时限长短持学校统一制作请假条到规定责任人处批假,由责任人签字同意后,再持条到学校办公室,由办公室人员填写请假日志。

  3)销假

  请假结束后要销假,先向批准人销假,再到办公室销假,不及时销假者所误时间以旷工计。

  4)补假

  若遇有紧急情形,在校可先口头向分管领导请假,不办理请假手续,但事后必须及时补假;若在家或路上遇到特殊急难情况,可先行处理,过后再到校相关责任人处说明情况,办理补假手续。

  3、病假

  1) 病假必须出具乡级及以上医院的病假证明(或病历)

  2) 父母、配偶,子女住院,治疗需陪床时,假期期限为:

  陪父母为住院天数除以子女人数;陪配偶为住院天数;陪子女为子女住院天数一半;陪父母外的直系亲属为其住院天数的五分之一,住院天数以医院住院结账清单为准。超过两个月的作个人请假处理。

  3)、意外事故以病假论。

  4)、病假除以上规定外,不再作处理,但量化时按规定处理。

  4、公假

  1)、婚假

  教职工本人结婚,假期为一周,连同星期六、日在内共计7天(晚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一切待遇正常;子女娶嫁假期3天,兄弟姐妹娶嫁准假2天;超假以事假论。

  2)、丧假

  教职工的配偶,直系亲属和一起生活的公婆、岳父母过世,可请丧假。假期视其情况为3——7天,工资照发,因故需延期作事假论。

  3)产假

  女职工产假为90天,晚婚晚育者延长15天。但若遇跨学期情形或学校人员紧张,一般休假3个月,满三个月后上课。上班后6个月内在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可适当机动;满6个月后恢复正常上班。女职工意外怀孕后流产者,根据医院或计生部门证明给予两周工作日休假。产假和流产请假期间一切待遇正常。但流产请假需自行调整好自己工作后报相关处室备案。

  4)、函授进修考试等学习假

  按主管部门(或进修学校)通知时间准假,离校前3天向学校提出口头申请,并填好请假条参加学习,按时往返,逾期不归或提前不假离校者以旷工论。所任工作由学校相关部门协调安排。旷课一节扣40元。

  5)、凡规定公假不予处理。

  5、会议、升旗、临时集会、各种日常常规会议迟到、早退、请假一次扣3元,并扣1分/次;旷会扣10元,另扣2分/次。每月请事假超过2次后即按旷会处理。旷课每节扣40元,并扣2分/次。上课迟到或早退10分钟内扣10元,10—20分钟扣20元,20—30分钟扣30元,并扣1分/次。30分钟及以上按旷课处理,扣40元,另扣2分/次。

  6、全校教职工每月合计请事假最多累计1天,每超过1天,即按所任工作予以每节课或每半天(非教学人员)扣5元,并扣1分/次。1天内不予经济处理。

  7、一学期病假超过20天,事假超过10天或有2次旷工或旷课现象者不能参加任何评优晋级。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

  8、考勤每周统计公布在公示内上,如有出入,请及时找相关人员核对。考勤在每期期末时与教育教学成绩挂钩。

  9、全学期无任何迟到、早退、旷课、事假、病假等即按全勤处理。学校将视学校具体情况在学期末对全勤者予以表扬。

  10、教师因病请假,另请其他教师代课,每节课补助该代课教师5元。

  11、凡上级文件有规定的一律按上级文件的规定执行。

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6

  为搞好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使全体教职工能认真履行自己本职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如下教职工考勤制度及实施办法。

  一、有关请假的规定

  1.婚丧假:符合规定年龄结婚的,享受婚假一周。直系亲属丧假一般3天,旁系亲属丧家一般1天。

  2、产假: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享受产假98天。哺乳期女教师(婴儿在1周岁以内)参与考勤,不参与抽查。

  3.事假:教职工因事请假,要在事前履行请假手续,且须在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确实不能当面请假的,要电话联系,事后补齐请假手续。教职工1天以内的假由分管领导批准,并且向值日领导请假。1天以上7天以内的事假由校长室批准,7天以上的事假须报教育局批准。

  4.病假:教职工因病请假,应履行请假手续。属于特殊病须请长期病假须持医院病历、药费收据等报教育局处理。

  5.培训、进修学习。参加会议,需持上级通知到学校请假,经批准方可离岗,返校后及时销假,不能按期返岗的,需提前补假,否则视为旷工。

  6.非上述情况请假按具体情况办理。

  二、考勤方式

  学校实行按时点名和随机抽查点名相结合的方式。

  三、考勤时间、地点

  1.考勤时间:上午从第一节课上课铃响前15分钟;下午从第一节上课铃响前15分钟。

  2.抽查时间为:早晨上班到上午第三节课下课,下午上班到下午第三节课下课为每天抽查时间。

  3.考勤地点为:办公室、教室以及实验室、图书室、微机房等办公、教学活动场所。如果当日逢集,教职工须参加考勤,上午处理好工作后,可以外出购买生活用品,下午正常上班。

  四、考勤实施办法

  1.教职工迟到或早退每4次折算为事假一天;考勤和抽查均不在岗,且无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2.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教研活动、组内听课、集会、例会、义务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等),每次扣10元,迟到或早退扣5元(出差、请假除外)。

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7

  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加强学校管理和教育工作者的组织纪律性,根据《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市教育局有关请假规定和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实际情况,拟定以下考勤制度,望各位教职工遵照执行。

  一、关于请假的有关规定。

  (一)公假

  1.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或教职工受学校安排参加的会议、培训学习、教研活动和外出公干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

  2.教师外出参加学历提高的学习、考试,出具有效证明文件并完备履行请假手续的,亦确认为公假。

  3.公假期间教师原定工资照发。

  (二)事假

  1.教师因事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时,可不予准假或暂缓准假或缩短假程。

  2.事假一次不得超过2天,一学期事假不得超过3天,事假超过规定天数原则上不予准假,特殊情况必须经市教育局批准。

  3.事假天数的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

  4.在学校正常工作期间,教师一个学期中请事假3天以内,且履行了完备的请假、准假手续,应从个人绩效工资中按每节10元扣除支付给代课者,按教导处调代课单为凭证。

  5.如果在一个学期中请事假超过3天,每超过1天,则不享受当日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病假

  1.教职工因病请假,3天以内的,要出具镇级及以上医院证明;3天以上的,要出具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

  2.病假在7天以内,应从个人绩效工资中按每节课10元扣除支付给代课者,按教导处调代课单为凭证。

  3.病假在7天以上半个月以内的不享受半月绩效工资;半个月以上,每超过半个月就不享受半月绩效工资(此项按请病假的半月数累计计算)。

  (四)法定假

  法定假是指婚假、产假、丧假和工伤假等。其请假制度及绩效工资的发放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五)请假管理

  1.请假流程。

  无论是病假或事假、不论假期长短都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①填写请假单(教导处出具的);

  ②请假教师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安排好课程及有关工作;

  ③按规定批准权限办理批准手续;

  ④批准后先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做好记载,再把请假单送教导处存档。

  2.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未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向校长(分管校长)请假,并于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职处理。

  3.教职工请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由学校教导处安排调代课(后勤人员由总务主任安排);病、事假请假者必须自行提前安排好课程及其它工作,若出现空堂按旷课处理,且出现任何连带责任都由当事人承担;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代课经费由学校支出,仍然按每节10元;如假期时间较长,学校可与代课者协商相关费用。

  4.教师考勤由校长室负责管理,由教导处专人审核、保管教师请假单,按两个周统计考勤情况一次,并于例会上公布。

  5.1天以内的请假,可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负责审批;1天以上的请假由校长审批。

  二、关于迟到、早退、私自调代课、旷工、旷课和上课违规等有关规定。

  1.迟到、早退:迟到按签到机记录为算;早退以不得提前下班为算。

  2.私自调代课:未按请假规定而发生的'调代课均视为私自调代课。

  3.上课违规:上课时接打手机(或发信息)、做与上课无关的事、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擅自离开课堂等均视为上课违规。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旷课论处:

  (1)教师擅自停课、上课时出现空堂(含私自调代课)按旷课处理。

  (2)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按矿工论处。

  (3)要求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按矿工论处。

  (4)准假期满(包括事假、病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哺乳假等),无正当申请理由或申请续假未经批准而未按时到职者按矿工论处。

  (5)请假理由经查明是编造假情况欺骗学校者按矿工论处。

  (6)经教育仍不服从学校安排,拒不到岗位工作者按矿工论处。

  (7)学校教师应按作息时间规定上班,未经许可擅自离岗,按矿工论处。

  三、考勤记分办法及其有关规定。

  1.每迟到、早退一次记1分。

  2.每请病、事假1天记3分。

  3.上课违规(如接打手机、做与课堂无关的事、上课期间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开岗位等)一次记1分,两次违规按旷课一节处理。

  4.教职工旷课一节扣30元(同时记2分),一个月旷职3天以上者停发当月全部工资。教职工旷职连续超过5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超过15天者,学校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予以辞退。

  5.教师的考勤纳入教师的年终考核,作为绩效工资的重要考核依据之一。最后凡有旷课、矿工、病事假超过规定天数或累计积分为前三名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优晋级;一学年累计旷课10节以上或矿工3天者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

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8

  为了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形成良好的教风,保证各项教学任务顺利完成。

  根据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参照国家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对劳动保护、劳动权

  益、计划生育等的相关规定,对我校教职工的考勤、请假作如下规定:

  一、x病事假

  1、x教职工因病不能上班,凭医院证明,请假三天以内向校区负责人请假,三天及以上向校长请假,征得同意后要协助教导处做好交接班工作。如遇急诊先电话请假,再补办手续。

  2、x因病半休人员不参加中午班、困难班的管理。

  3、x病假期间工资待遇按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月考勤奖病假x天扣分,x天扣x分,三天及以上不发全勤奖。

  4、x事假需事先写请假条,如遇急事可先电话请假后补办手续。一天以内向校区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向校长请假,征得同意后要协助教导处做好交接班工作。学校中层干部直接向校长请假。事假x天及以上没有月考勤奖。

  5、x事先不请假,又无不可抗拒因素,擅自不到岗半天时间者作旷工处理,扣除当月考勤奖和各类考核奖。

  二、x婚丧产假等

  1、x婚假。符合晚婚年龄的享受两周(含双休日),其他享受三天。不享受或享受不足的予以适当奖励,不请婚假的奖励x分,享受不足每个工作日奖励分。若延后请婚假,则必须事先向校领导书面提出申请,根据学校工作情况再定。

  2、x丧假。凡直系亲属去世(包括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可享受三天(外地的`可增加实际路程时间)。

  3、x产假:女教师产假为x天,其中产前可休假x天,若有特殊情况,可上报校领导班子讨论。难产或剖腹产的,增加产假x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x天。计划内的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给予十五天的产假;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给予四十二天产假;计划外第一次意外怀孕流产,给予十五天的产假,以上情况的产假期间,工资照发,月考勤奖扣除,月考核奖及中午班、困难班值班费根据实际时间及各考核制度予以相应扣除(需医院证明)。计划外一年之内连续两次意外怀孕,第二次按病假计算。以下三种情况按全勤计算(事先向办公室主任和教导处请假):

  ①x安置宫内节育器、进行节育手术,准予休假三日(建议尽可能利用周五或双休日,学校发放相应的调休单);

  ②x女教师产前检查(安排好自己的工作,无特殊原因,时间不得超过半天,有医院证明);

  ③x男教师的妻子生产可享受一周护理假(建议其中三个工作日回校完成教学任务)。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女教师产假和男教师护理假享受不足,提前上班,每个工作日奖励x分。

  4、x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教职工,安排好自己的工作,每天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x分钟,可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x分钟,按全勤计算。

  5、x遇上述应由学校安排其休假期内工作的请假教师,能自己解决困难、自行

  安排好教学工作的,学校将对其发放课时奖励(每节x分)。

  6、x以上各类请假期间正副班主任津贴以实际天数扣除,发放给代替教育工作的教职工。

  三、零星假

  1、x教职工每月可以请不超过x小时的零星假,原则上一次不超过两小时,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零星假时间的,向校长电话请假,征得同意后回校补填零星假登记表。请零星假的老师在安排好工作,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向年级组长请假,组长不在的,可直接向校区负责人或办公室主任报告;后勤人员向总务主任或分管校长报告;学校中层、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年级组长请假,需向校级领导报告,征得同意后,方能离校,并在临时外出登记本上记录完整(登记本上要填写审批人名字、离校时间、返回后填写返校时间)。没有登记擅自离校半天作旷工处理,扣除当月考勤奖和考核奖。

  2、x每月超过x小时零星假部分作事假处理(小时以内计半天,小时以上计一天)。

  3、x迟到、早退每次扣x分(正常离校无签退扣x分),月内发生三次以上,作旷工半天处理,扣除当月考勤奖,学期全勤奖发放见

  (六)中规定。若因交通、车辆故障等客观原因要迟到的,必须立即与校级领导电话汇报,并在到校后在签到本上注明批准领导的姓名,便于办公室核实,可按零星假处理。

  4、x周五下午的会议,与会人员必须准时参加。若因公、因私请假,必须征得校长同意再上报办公室主任,因私请假一次扣除x分,遇学校重要会议,一般不予批准。

  四、x公假

  因公外出开会或学习,需及时向分管领导请假,并在临时外出登记本上登记,天及以内自行调课,并报教导处备案,天以上的先自行调课天,其余由教导处安排,若有特殊情况与教导处商量。

  五、x加班和调休

  1、x教职工参加学校节假日值班,发放相同时间的调休单,代课x节自愿不享受代课金的,可换半天调休单。前一个月的x日至后一个月的x日为一个周期,每月x日,由年级组长统计,报办公室主任处,月底前发放给教职工。前一个月如有遗漏没报的,在下一个月上报、补发。需要调休教师,不能影响正常工作,遇学校重要教育教学活动,一般不予批准,调休时间一次不能超过一天,连续调休两天需经校长批准,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并把课务安排情况报教导处,然后将调休单交给校区负责人。

  2、x教职工节假日、下班后接受学校委派,承担临时性、突发性任务需要加班时,必须填写加班登记单,先交分管校长审批,再交给年级组长汇总后报办公室主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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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1

  一、请假程序

  1.半天以内(不包括半天)的病事假(指中途离岗),可向各校区校长口头请假,有课的教师还须自行调课,待安排好功课后方能离校,并在指纹机上签退。

  2.半天以上(包括半天)的病事假,都必须到各校区校长室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报批。请假者须自行调课,确实无法调课的到教导处办好代课手续后方可离校。

  3.请事假5天以上或病假15天以上的,经校区校长同意并报总校长批准后方可请假。

  4.请事假1个月以上或病假2个月以上的,经学校同意并报区教育局批准后方可请假。

  5.请假手续要齐全。请假者必须填写《浦南小学教师请假条》并报批,急病急事必须通过电话口头请假或代为请假,返校后两天内必须补办请假手续。凡不补办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而擅离职守的作旷工处理。

  6.请假期满后,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逾期未办的超出假期均按事假处理,并给予通报批评。

  二、请假类别及待遇

  1.病假:教职工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可以请假休息治疗。请病假者必须附上区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一个月内请病假一天,不扣考勤奖,但按每节15元标准自负代课金;一个月内请病假累计超过一天的,从第二天开始,每天扣发考勤奖20元,并按每节15元标准自负代课金;一个月内请病假累计超10天的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并按每月1000元标准自负代课金。

  2.事假:确因特殊原因必须由教职工本人处理者可以请事假。事假每天扣发考勤奖40元,并按每节15元标准自负代课金;一个月内请事假累计超5天的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并按每月1000元标准自负代课金。

  3.公假:教职工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或学校指派,外出参加有关会议、学习考察或业务培训等公务活动,可凭文件或通知请公假。公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变。若发生学校安排功课的,按每节15元标准自负代课金。

  4.学习假:教职工因参加学历进修,需参加面授学习、考试者可给予相应天数的假期(以有关书面通知为准)。学习期间工资待遇不变,但应自行调好功课。若发生学校安排功课的,按每节15元标准自负代课金。

  5.婚假:教职员工本人或子女符合法定年龄结婚时,可给予1-3天的假期。教职员工男女双方均符合晚婚条件结婚时,可增加婚假12天。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3天,不能享受晚婚假。婚假包含公休假和法定假。婚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变。婚假期间的课时原则上由同组教师分担,学校按每节15元的标准支付代课金。

  6.生育假:

  (1)女职工正常分娩者,给予产假90天(产前要求安排适当天数休息的,休息天数计算在90天产假之内),难产或双胞胎另增假期15天。

  (2)女职工妊娠三个月内流产的,给予产假20至30天;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人工引产的,给予产假50天;七个月以上早产的按正常产假处理。计划外流产的,按病假处理

  (3)新教师在见习期内休产假,见习期相应延长。计划内生育第二胎产假按正常假期批准。教职工产假正值寒暑假时,其休假时间可以顺延。夫妻为双职工的,可给男方1周陪护假。

  (4)哺乳假期:女教职工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确有困难的,由本人书面申请,在不影响学校工作的前提下,经学校批准,可给予9个月以内的哺乳假。

  (5)产假工资待遇: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其他工资待遇按上级规定执行。

  (6)哺乳假工资待遇: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并按每月1000元标准自负代课金,其他工资待遇按上级规定执行。

  7.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和子女)亡故,可以请丧假,假期为1-3天。丧假期间工资照发,超过假期的按事假处理。

  三、旷工的界定和处理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旷工论处。

  (1)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岗的。

  (2)本人虽提出请假,但未被批准,擅自不到岗的。

  (3)该请事假而弄虚作假请病假的。

  (4)请假批准期限已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超假的。

  (5)口头请假者返校后经催促仍不补办请假手续的。

  (6)查岗中发现擅离工作岗位的。

  2.对旷工的处理:

  (1)旷工一天,扣发考勤奖100元,并进行批评教育。

  (2)有旷工现象的教职工,取消当年的评先评优资格。

  (3)对经常旷工者要责令其检讨,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个月的,上报区教育局,视为自动离职。

  四、考勤规定及处理办法

  1.学校全体教职工(包括临时代课人员)均系考勤对象。校长室负责考勤的组织工作和每月的考勤汇总工作,并将考勤情况存档作为教师考核的`依据。

  2.学校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作息时间表的规定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离岗。

  3.教职工的考勤由值日教师负责实施,教师每天签到2次,早晚各一次(下午离校未签的按早退处理),每周由各校区校长进行不定期查岗。中途离岗事先未请假的一律按事假处理。

  4.教职工应按时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包括晨会),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的必须向各校区校长请假,缺席一次扣发10元,事先无请假的扣发20元。

  5.一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2次以上,第三次开始,每一次扣发考勤奖10元。值周值日迟到或早退的,每一次扣发10元,不到岗的扣发50元。

  6.目标考核奖、节假日慰问金等奖金均按教师实际出勤时间发放。一学期内请假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当年不能享受外出考察疗养。

  7.一年内请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法定产假除外),不能参加当年的学年度考核,不享受考核奖金。

  五、本请假考勤制度中未尽事宜或与上级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规定为准。

  六、本请假考勤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实施,解释权属校长室。

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2

  为了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形成良好的教风,保证各项教学任务顺利完成。根据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参照国家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对劳动保护、劳动权益、计划生育等的相关规定,对我校教职工的考勤、请假作如下规定:

  一、病事假

  1、教职工因病不能上班,凭医院证明,请假三天以内向校区负责人请假,三天及以上向校长请假,征得同意后要协助教导处做好交接班工作。如遇急诊先电话请假,再补办手续。

  2、因病半休人员不参加中午班、困难班的管理。

  3、病假期间工资待遇按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月考勤奖病假1天扣10分,2天扣20分,三天及以上不发全勤奖。

  4、事假需事先写请假条,如遇急事可先电话请假后补办手续。一天以内向校区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向校长请假,征得同意后要协助教导处做好交接班工作。学校中层干部直接向校长请假。事假1天及以上没有月考勤奖。

  5、事先不请假,又无不可抗拒因素,擅自不到岗半天时间者作旷工处理,扣除当月考勤奖和各类考核奖。

  二、婚丧产假等

  1、婚假:符合晚婚年龄的享受两周(含双休日),其他享受三天。不享受或享受不足的予以适当奖励,不请婚假的奖励1000分,享受不足每个工作日奖励50分。若延后请婚假,则必须事先向校领导书面提出申请,根据学校工作情况再定。

  2、丧假:凡直系亲属去世(包括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可享受三天(外地的可增加实际路程时间)。

  3、产假:女教师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若有特殊情况,可上报校领导班子讨论。难产或剖腹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计划内的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给予十五天的产假;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给予四十二天产假;计划外第一次意外怀孕流产,给予十五天的产假,以上情况的产假期间,工资照发,月考勤奖扣除,月考核奖及中午班、困难班值班费根据实际时间及各考核制度予以相应扣除(需医院证明)。计划外一年之内连续两次意外怀孕,第二次按病假计算。以下三种情况按全勤计算(事先向办公室主任和教导处请假):①安置宫内节育器、进行节育手术,准予休假三日(建议尽可能利用周五或双休日,学校发放相应的调休单);②女教师产前检查(安排好自己的工作,无特殊原因,时间不得超过半天,有医院证明);③男教师的妻子生产可享受一周护理假(建议其中三个工作日回校完成教学任务)。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女教师产假和男教师护理假享受不足,提前上班,每个工作日奖励50分。

  4、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教职工,安排好自己的工作,每天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可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按全勤计算。

  5、遇上述应由学校安排其休假期内工作的请假教师,能自己解决困难、自行安排好教学工作的,学校将对其发放课时奖励(每节10分)。

  6、以上各类请假期间正副班主任津贴以实际天数扣除,发放给代替教育工作的教职工。

  三、零星假

  1、教职工每月可以请不超过8小时的`零星假,原则上一次不超过两小时,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零星假时间的,向校长电话请假,征得同意后回校补填零星假登记表。请零星假的老师在安排好工作,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向年级组长请假,组长不在的,可直接向校区负责人或办公室主任报告;后勤人员向总务主任或分管校长报告;学校中层、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年级组长请假,需向校级领导报告,征得同意后,方能离校,并在临时外出登记本上记录完整(登记本上要填写审批人名字、离校时间、返回后填写返校时间)。没有登记擅自离校半天作旷工处理,扣除当月考勤奖和考核奖。

  2、每月超过8小时零星假部分作事假处理(4小时以内计半天,4小时以上计一天)。

  3、迟到、早退每次扣20分(正常离校无签退扣5分),一月内发生三次以上,作旷工半天处理,扣除当月考勤奖,学期全勤奖发放见(六)中规定。若因交通、车辆故障等客观原因要迟到的,必须立即与校级领导电话汇报,并在到校后在签到本上注明批准领导的姓名,便于办公室核实,可按零星假处理。

  4、周五下午的会议,与会人员必须准时参加。若因公、因私请假,必须征得校长同意再上报办公室主任,因私请假一次扣除30分,遇学校重要会议,一般不予批准。

  四、公假

  因公外出开会或学习,需及时向分管领导请假,并在临时外出登记本上登记,2天及以内自行调课,并报教导处备案,2天以上的先自行调课2天,其余由教导处安排,若有特殊情况与教导处商量。

  五、加班和调休

  1、教职工参加学校节假日值班,发放相同时间的调休单,代课3节自愿不享受代课金的,可换半天调休单。前一个月的26日至后一个月的25日为一个周期,每月26日,由年级组长统计,报办公室主任处,月底前发放给教职工。前一个月如有遗漏没报的,在下一个月上报、补发。需要调休的教师,不能影响正常工作,遇学校重要教育教学活动,一般不予批准,调休时间一次不能超过一天,连续调休两天需经校长批准,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并把课务安排情况报教导处,然后将调休单交给校区负责人。

  2、教职工节假日、下班后接受学校委派,承担临时性、突发性任务需要加班时,必须填写加班登记单,先交分管校长审批,再交给年级组长汇总后报办公室主任处。每月25日,由办公室统计加班费(2小时以内作为奉献,2-5小时为半天,奖励30分,5小时以上为一天,奖励50分),没有加班登记单,不予承认。

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3

  第一条聘任原则

  (一)全员聘任原则。学校聘任的对象是本校在编的全体教职工,聘任的总数应严格控制在核定的编制数内。因事设岗,按需定员;因岗定责,量才聘人。

  (二)实行双向选择。学校对教职工有聘任、试聘、待聘、解聘和不聘权;教职工有受聘和拒聘权。

  (三)择优聘任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民主的聘任要求,做到任人唯贤、竞争上岗。

  (四)回避制度原则。校长不得将有亲属关系的对象聘任为教师或聘任在人事、财务等岗位上。

  第二条聘任的范围对象

  (一)聘任的对象是本校在编的全体教职工和其他学校的优秀教师。

  (二)学校中层干部由教职工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初聘后,再按有关干部管理权限的规定任免。

  第三条聘任量化依据

  教职工聘任制以《发展性教师评价量化表》(以百分制计算)及年度考核为主要依据。

  第四条聘任的基本条件

  (一)受聘的教职工,应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敬业、爱生,富有奉献精神。

  (二)受聘教师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历或取得相应的任职资格。

  (三)年度考核或任职期满考核,必须称职及以上。

  (四)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职务岗位职责。

  第五条聘任程序

  (一)建立学校教职工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

  (二)学校公布聘任岗位、聘任条件、聘任期限和聘任方法,聘任工作一般一学年进行一次。

  (三)教职工对照岗位和任职条件,自愿提出应聘申请。

  (四)教职工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职工的应聘意向和岗位需要进行初聘。

  (五)校长根据初聘情况进行确聘后,与被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办理聘任手续,发给聘书。

  (六)未被原校聘任的教职工,自行与区人才交流中心联系聘任。

  第六条聘任关系的`变更

  聘任合同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义务,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校长按有关程序可以解除或变更聘任关系:

  (一)严重失职,擅自离岗,发生较大责任事故者;

  (二)严重违法师德规范或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家长、师生反映强烈,造成很坏影响,且教育不改者;

  (三)由于其他原因不适宜在原岗位上工作者。

  第七条聘任制的其他规定

  (一)应届师范院校毕业生见习期内不实行聘任。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聘任。

  (二)未聘人员的处理方法:

  1.校内试聘

  (1)学校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对未聘教职工予以试聘,试聘期限不超过一个学期;试聘者达不到要求,转为待聘。

  (2)在试聘期间,试聘人员的国发档案工资(包括津贴)照发,学校结构工资中的其余部分,按不超过相同等级聘任人员的50%发给。

  2.校内待聘

  (1)待聘人员自聘之日起3个月内发给国发档案工资(包括津贴),第4个月起发给50%,第7个月起停发。

  (2)待聘期限为一年,待聘期间报教育局备案。待聘期满,仍未能上岗的,将人事关系及本人档案转入人才交流中心。待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前往办理人才挂靠手续。逾期不办理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3.提前退休

  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以上,且连续工龄满20年,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教职工,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区教育局批准可以办理提前退休。

  4.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辞退:

  (1)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者。

  (2)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者。

  (3)不履行岗位职责,违反师德规范,屡教不改或造成恶劣影响者。

  (4)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者。

  (5)因学校需要工作调整,受聘人拒绝合理安排者。

  学校辞退教职工,经区教育局批准后,将被辞退教职工的人事档案和辞退费转入区人才交流中心管理。被辞退对象按有关规定前往办理人才挂靠手续。辞退费的发放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原工龄同养老、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可与其以后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第八条拒聘人员的处理方法

  (一)拒聘人员需在接到聘任书后三天内,向校聘任领导小组提出书面拒聘意见。

  (二)拒聘人员在三个月内,学校只发给国家档案工资(包括津贴),三个月后,停发工资及津贴,学校将人事关系和本人档案转入人才交流中心。拒聘对象按有关规定前往办理人才挂靠手续。

  第九条被聘人员请病假、产假、哺乳假,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条待聘人员在待聘期间,不参加评优、评职称、晋级增资、不计教龄。

  第十一条待聘人员重新聘任后,待聘期间所扣发的一切工资、补贴等不予补发。

  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4

  一、基本要求:

  1.行政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实行坐班制,按各部门规定上下班。

  2.教龄满五年及以上的教学人员实行适当弹性坐班制。

  3.教职员工应准时参加学校、处室和年级组、教研组召开的各类会议和活动(包括升旗仪式、教工大会、教研组、备课组、深入所在班集体的主题教育活动等等)。

  二、请假手续:

  1.教职工因病、因事不能来校工作(包括各类活动),都必须办理正式请假手续。

  2.请假必须先填写请假条,病假除具有医院出具的建议病休的签条外,同时必须填写请假条。请假条由本人交负责考勤的'各级负责人签署。如遇急事、急病不能事先填写请假条,事后二天内应及时补办。

  3.审批程序及权限:

  请表假时间

  教师:

  半天以内(含半天)

  各教研组负责人(不调课、代课):

  半天以上、一天以内(含一天)

  教学处主任、德育处主任:

  一天以上

  校务办、校长室职工:

  半天以内(含半天)

  各组室负责人:

  一天以内(含一天)

  部门负责人:

  一天以上

  校务办、校长室中层干部:

  一天以内

  校务办:

  一天以上

  校长室:

  各级负责人在签署教职员工准假前,要与有关职能部门通报,在妥善安排好代课、代工、代职,不影响学校的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方可签署。

  4.关于请假条的处理:

  一天以内的请假,由组室考勤负责人每月汇总,与月考勤表一起上交人事。

  一天以上的请假条在获批准后,由本人交校人事、或校务办公室收存,同时由办公室发给准假通知单,由本人交组室考勤负责人收存,与月汇总表一起上交人事。

  5.关于续假:

  请假到期仍不能回校上班,应以一定方式(如电话、书信、委托亲友代办等)提出续假申请,返校后二天内补填请假条。

  三、有关规定:

  1.请假手续不完备(如未填写请假条或病假无正式证明或各级考核人未签署意见),均属没有准假;未获批准擅自不上班(紧急情况除外),按矿工处理。

  2.请假期满回校上班,应办理销假手续,三天以内假期应口头向上级有关审批人销假;三天以上假期应到办公室办理书面手续。未销假而造成考勤统计失误,由请假人本人负责。

  3.因学校工作需要,教职员工由学校安排外出参加研修、培训、友好学校交流、支教援教共建活动等属公假。公假结束,要写简要的工作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汇报,经部门领导和校长审阅后,由办公室存档。

  4.婚假、产假、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5.不得越级请假,未授权审批的行政领导不能批假。未经批准,教师私下调课而实际享受休假者,按矿工处理。

  四、考勤统计程序:

  各类会议、活动考勤统计由组室负责人、人事干部、校务办公室共同负责,每考核段结束时,由各组室考勤负责人填写汇总表,交人事、校务办公室,学校存档。

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5

  1、学校教职工考勤

  中心校由分管行政负责,村小由村小负责人负责,分块进行。考勤情况每周一结,月底汇总,公示后报档案室存档。

  2、审批权限及手续

  1)、审批权限

  请假半天之内(含)的教学人员中心校由分管领导、村小由村小负责人签批;超过半天在一天之内由教导主任签批;请假超过一天在一周以内由校长签批;超过一周(含)则通过校务会研究决定后由校长签批。公假由行政会决定校长签批;行政会成员请假由校长签批。

  2)请假手续

  教职工请假需按照规定,先根据请假时限长短持学校统一制作请假条到规定责任人处批假,由责任人签字同意后,再持条到学校办公室,由办公室人员填写请假日志。

  3)销假

  请假结束后要销假,先向批准人销假,再到办公室销假,不及时销假者所误时间以旷工计。

  4)补假

  若遇有紧急情形,在校可先口头向分管领导请假,不办理请假手续,但事后必须及时补假;若在家或路上遇到特殊急难情况,可先行处理,过后再到校相关责任人处说明情况,办理补假手续。

  3、病假

  1) 病假必须出具乡级及以上医院的病假证明(或病历)

  2) 父母、配偶,子女住院,治疗需陪床时,假期期限为:

  陪父母为住院天数除以子女人数;陪配偶为住院天数;陪子女为子女住院天数一半;陪父母外的直系亲属为其住院天数的五分之一,住院天数以医院住院结账清单为准。超过两个月的作个人请假处理。

  3)、意外事故以病假论。

  4)、病假除以上规定外,不再作处理,但量化时按规定处理。

  4、公假

  1)、婚假

  教职工本人结婚,假期为一周,连同星期六、日在内共计7天(晚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一切待遇正常;子女娶嫁假期3天,兄弟姐妹娶嫁准假2天;超假以事假论。

  2)、丧假

  教职工的配偶,直系亲属和一起生活的公婆、岳父母过世,可请丧假。假期视其情况为3——7天,工资照发,因故需延期作事假论。

  3)产假

  女职工产假为90天,晚婚晚育者延长15天。但若遇跨学期情形或学校人员紧张,一般休假3个月,满三个月后上课。上班后6个月内在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可适当机动;满6个月后恢复正常上班。女职工意外怀孕后流产者,根据医院或计生部门证明给予两周工作日休假。产假和流产请假期间一切待遇正常。但流产请假需自行调整好自己工作后报相关处室备案。

  4)、函授进修考试等学习假

  按主管部门(或进修学校)通知时间准假,离校前3天向学校提出口头申请,并填好请假条参加学习,按时往返,逾期不归或提前不假离校者以旷工论。所任工作由学校相关部门协调安排。旷课一节扣40元。

  5)、凡规定公假不予处理。

  5、会议、升旗、临时集会、各种日常常规会议迟到、早退、请假一次扣3元,并扣1分/次;旷会扣10元,另扣2分/次。每月请事假超过2次后即按旷会处理。旷课每节扣40元,并扣2分/次。上课迟到或早退10分钟内扣10元,10—20分钟扣20元,20—30分钟扣30元,并扣1分/次。30分钟及以上按旷课处理,扣40元,另扣2分/次。

  6、全校教职工每月合计请事假最多累计1天,每超过1天,即按所任工作予以每节课或每半天(非教学人员)扣5元,并扣1分/次。1天内不予经济处理。

  7、一学期病假超过20天,事假超过10天或有2次旷工或旷课现象者不能参加任何评优晋级。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

  8、考勤每周统计公布在公示内上,如有出入,请及时找相关人员核对。考勤在每期期末时与教育教学成绩挂钩。

  9、全学期无任何迟到、早退、旷课、事假、病假等即按全勤处理。学校将视学校具体情况在学期末对全勤者予以表扬。

  10、教师因病请假,另请其他教师代课,每节课补助该代课教师5元。

  11、凡上级文件有规定的一律按上级文件的规定执行。

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6

  为搞好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使全体教职工能认真履行自己本职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如下教职工考勤制度及实施办法。

  一、有关请假的规定

  1.婚丧假:符合规定年龄结婚的,享受婚假一周。直系亲属丧假一般3天,旁系亲属丧家一般1天。

  2、产假: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享受产假98天。哺乳期女教师(婴儿在1周岁以内)参与考勤,不参与抽查。

  3.事假:教职工因事请假,要在事前履行请假手续,且须在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确实不能当面请假的,要电话联系,事后补齐请假手续。教职工1天以内的假由分管领导批准,并且向值日领导请假。1天以上7天以内的事假由校长室批准,7天以上的事假须报教育局批准。

  4.病假:教职工因病请假,应履行请假手续。属于特殊病须请长期病假须持医院病历、药费收据等报教育局处理。

  5.培训、进修学习。参加会议,需持上级通知到学校请假,经批准方可离岗,返校后及时销假,不能按期返岗的,需提前补假,否则视为旷工。

  6.非上述情况请假按具体情况办理。

  二、考勤方式

  学校实行按时点名和随机抽查点名相结合的方式。

  三、考勤时间、地点

  1.考勤时间:上午从第一节课上课铃响前15分钟;下午从第一节上课铃响前15分钟。

  2.抽查时间为:早晨上班到上午第三节课下课,下午上班到下午第三节课下课为每天抽查时间。

  3.考勤地点为:办公室、教室以及实验室、图书室、微机房等办公、教学活动场所。如果当日逢集,教职工须参加考勤,上午处理好工作后,可以外出购买生活用品,下午正常上班。

  四、考勤实施办法

  1.教职工迟到或早退每4次折算为事假一天;考勤和抽查均不在岗,且无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2.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教研活动、组内听课、集会、例会、义务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等),每次扣10元,迟到或早退扣5元(出差、请假除外)。

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7

  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加强学校管理和教育工作者的组织纪律性,根据《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市教育局有关请假规定和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实际情况,拟定以下考勤制度,望各位教职工遵照执行。

  一、关于请假的有关规定。

  (一)公假

  1.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或教职工受学校安排参加的会议、培训学习、教研活动和外出公干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

  2.教师外出参加学历提高的学习、考试,出具有效证明文件并完备履行请假手续的,亦确认为公假。

  3.公假期间教师原定工资照发。

  (二)事假

  1.教师因事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时,可不予准假或暂缓准假或缩短假程。

  2.事假一次不得超过2天,一学期事假不得超过3天,事假超过规定天数原则上不予准假,特殊情况必须经市教育局批准。

  3.事假天数的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

  4.在学校正常工作期间,教师一个学期中请事假3天以内,且履行了完备的请假、准假手续,应从个人绩效工资中按每节10元扣除支付给代课者,按教导处调代课单为凭证。

  5.如果在一个学期中请事假超过3天,每超过1天,则不享受当日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病假

  1.教职工因病请假,3天以内的,要出具镇级及以上医院证明;3天以上的,要出具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

  2.病假在7天以内,应从个人绩效工资中按每节课10元扣除支付给代课者,按教导处调代课单为凭证。

  3.病假在7天以上半个月以内的不享受半月绩效工资;半个月以上,每超过半个月就不享受半月绩效工资(此项按请病假的半月数累计计算)。

  (四)法定假

  法定假是指婚假、产假、丧假和工伤假等。其请假制度及绩效工资的发放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五)请假管理

  1.请假流程。

  无论是病假或事假、不论假期长短都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①填写请假单(教导处出具的);

  ②请假教师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安排好课程及有关工作;

  ③按规定批准权限办理批准手续;

  ④批准后先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做好记载,再把请假单送教导处存档。

  2.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未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向校长(分管校长)请假,并于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职处理。

  3.教职工请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由学校教导处安排调代课(后勤人员由总务主任安排);病、事假请假者必须自行提前安排好课程及其它工作,若出现空堂按旷课处理,且出现任何连带责任都由当事人承担;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代课经费由学校支出,仍然按每节10元;如假期时间较长,学校可与代课者协商相关费用。

  4.教师考勤由校长室负责管理,由教导处专人审核、保管教师请假单,按两个周统计考勤情况一次,并于例会上公布。

  5.1天以内的请假,可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负责审批;1天以上的请假由校长审批。

  二、关于迟到、早退、私自调代课、旷工、旷课和上课违规等有关规定。

  1.迟到、早退:迟到按签到机记录为算;早退以不得提前下班为算。

  2.私自调代课:未按请假规定而发生的'调代课均视为私自调代课。

  3.上课违规:上课时接打手机(或发信息)、做与上课无关的事、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擅自离开课堂等均视为上课违规。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旷课论处:

  (1)教师擅自停课、上课时出现空堂(含私自调代课)按旷课处理。

  (2)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按矿工论处。

  (3)要求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按矿工论处。

  (4)准假期满(包括事假、病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哺乳假等),无正当申请理由或申请续假未经批准而未按时到职者按矿工论处。

  (5)请假理由经查明是编造假情况欺骗学校者按矿工论处。

  (6)经教育仍不服从学校安排,拒不到岗位工作者按矿工论处。

  (7)学校教师应按作息时间规定上班,未经许可擅自离岗,按矿工论处。

  三、考勤记分办法及其有关规定。

  1.每迟到、早退一次记1分。

  2.每请病、事假1天记3分。

  3.上课违规(如接打手机、做与课堂无关的事、上课期间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开岗位等)一次记1分,两次违规按旷课一节处理。

  4.教职工旷课一节扣30元(同时记2分),一个月旷职3天以上者停发当月全部工资。教职工旷职连续超过5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超过15天者,学校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予以辞退。

  5.教师的考勤纳入教师的年终考核,作为绩效工资的重要考核依据之一。最后凡有旷课、矿工、病事假超过规定天数或累计积分为前三名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优晋级;一学年累计旷课10节以上或矿工3天者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

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8

  为了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形成良好的教风,保证各项教学任务顺利完成。

  根据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参照国家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对劳动保护、劳动权

  益、计划生育等的相关规定,对我校教职工的考勤、请假作如下规定:

  一、x病事假

  1、x教职工因病不能上班,凭医院证明,请假三天以内向校区负责人请假,三天及以上向校长请假,征得同意后要协助教导处做好交接班工作。如遇急诊先电话请假,再补办手续。

  2、x因病半休人员不参加中午班、困难班的管理。

  3、x病假期间工资待遇按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月考勤奖病假x天扣分,x天扣x分,三天及以上不发全勤奖。

  4、x事假需事先写请假条,如遇急事可先电话请假后补办手续。一天以内向校区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向校长请假,征得同意后要协助教导处做好交接班工作。学校中层干部直接向校长请假。事假x天及以上没有月考勤奖。

  5、x事先不请假,又无不可抗拒因素,擅自不到岗半天时间者作旷工处理,扣除当月考勤奖和各类考核奖。

  二、x婚丧产假等

  1、x婚假。符合晚婚年龄的享受两周(含双休日),其他享受三天。不享受或享受不足的予以适当奖励,不请婚假的奖励x分,享受不足每个工作日奖励分。若延后请婚假,则必须事先向校领导书面提出申请,根据学校工作情况再定。

  2、x丧假。凡直系亲属去世(包括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可享受三天(外地的`可增加实际路程时间)。

  3、x产假:女教师产假为x天,其中产前可休假x天,若有特殊情况,可上报校领导班子讨论。难产或剖腹产的,增加产假x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x天。计划内的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给予十五天的产假;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给予四十二天产假;计划外第一次意外怀孕流产,给予十五天的产假,以上情况的产假期间,工资照发,月考勤奖扣除,月考核奖及中午班、困难班值班费根据实际时间及各考核制度予以相应扣除(需医院证明)。计划外一年之内连续两次意外怀孕,第二次按病假计算。以下三种情况按全勤计算(事先向办公室主任和教导处请假):

  ①x安置宫内节育器、进行节育手术,准予休假三日(建议尽可能利用周五或双休日,学校发放相应的调休单);

  ②x女教师产前检查(安排好自己的工作,无特殊原因,时间不得超过半天,有医院证明);

  ③x男教师的妻子生产可享受一周护理假(建议其中三个工作日回校完成教学任务)。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女教师产假和男教师护理假享受不足,提前上班,每个工作日奖励x分。

  4、x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教职工,安排好自己的工作,每天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x分钟,可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x分钟,按全勤计算。

  5、x遇上述应由学校安排其休假期内工作的请假教师,能自己解决困难、自行

  安排好教学工作的,学校将对其发放课时奖励(每节x分)。

  6、x以上各类请假期间正副班主任津贴以实际天数扣除,发放给代替教育工作的教职工。

  三、零星假

  1、x教职工每月可以请不超过x小时的零星假,原则上一次不超过两小时,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零星假时间的,向校长电话请假,征得同意后回校补填零星假登记表。请零星假的老师在安排好工作,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向年级组长请假,组长不在的,可直接向校区负责人或办公室主任报告;后勤人员向总务主任或分管校长报告;学校中层、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年级组长请假,需向校级领导报告,征得同意后,方能离校,并在临时外出登记本上记录完整(登记本上要填写审批人名字、离校时间、返回后填写返校时间)。没有登记擅自离校半天作旷工处理,扣除当月考勤奖和考核奖。

  2、x每月超过x小时零星假部分作事假处理(小时以内计半天,小时以上计一天)。

  3、x迟到、早退每次扣x分(正常离校无签退扣x分),月内发生三次以上,作旷工半天处理,扣除当月考勤奖,学期全勤奖发放见

  (六)中规定。若因交通、车辆故障等客观原因要迟到的,必须立即与校级领导电话汇报,并在到校后在签到本上注明批准领导的姓名,便于办公室核实,可按零星假处理。

  4、x周五下午的会议,与会人员必须准时参加。若因公、因私请假,必须征得校长同意再上报办公室主任,因私请假一次扣除x分,遇学校重要会议,一般不予批准。

  四、x公假

  因公外出开会或学习,需及时向分管领导请假,并在临时外出登记本上登记,天及以内自行调课,并报教导处备案,天以上的先自行调课天,其余由教导处安排,若有特殊情况与教导处商量。

  五、x加班和调休

  1、x教职工参加学校节假日值班,发放相同时间的调休单,代课x节自愿不享受代课金的,可换半天调休单。前一个月的x日至后一个月的x日为一个周期,每月x日,由年级组长统计,报办公室主任处,月底前发放给教职工。前一个月如有遗漏没报的,在下一个月上报、补发。需要调休教师,不能影响正常工作,遇学校重要教育教学活动,一般不予批准,调休时间一次不能超过一天,连续调休两天需经校长批准,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并把课务安排情况报教导处,然后将调休单交给校区负责人。

  2、x教职工节假日、下班后接受学校委派,承担临时性、突发性任务需要加班时,必须填写加班登记单,先交分管校长审批,再交给年级组长汇总后报办公室主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