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退费管理制度

时间:2024-11-22 23:15:11 志华 制度 我要投稿

收退费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收退费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收退费管理制度(通用10篇)

  收退费管理制度 1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的收费与退费的'秩序,严格财务管理,根据《医院会计准则》及我院相关财务制度,制定本规定。

  一、收费处、住院处、医保收费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按照HIS系统的操作规程来操作微机,统一使用《河南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收费专用票据》。自觉接受患者监督。

  二、收费工作人员必须细心负责,根据收费票据收取或找零现金要当面点清,做到唱收唱付,收款完成后要在处方联上加盖附有本人编号的现金收讫章,以明确责任。

  三、认真执行日清月结制度,每日营业毕,办理结账,将当日所收现金连同日结帐单交给收入核算出纳,由收入核算出纳复核后签字确认。每月月终,交清当月现金和结帐单。

  四、若有患者在门诊收费处交费后因种种原因而需要退款时,首先由该患者的接诊医师在该患者所持的门诊收据联上注明退款原因并签字,然后由财务科长及主管院长签字确认后方能办理退款,所退款项必须交付给患者本人。

  五、若有患者在住院收费处交费后因转院等原因而需要退款时,首先由该患者的接诊医师在该患者所持的预交款收据联上注明退款原因并签字,然后由财务科长及主管院长签字确认,转院手续办理后方能办理退款,所退款项必须交付给患者本人。

  六、收入出纳负责对收费处、住院处、医保收费处当天实现业务收入之现金办理收入结算,并于当日下班前将现金交存医院开户银行,办理现金进账结算。

  七、收入出纳每日收款时对收费处、住院处、医保收费处当日之收入凭件及退费相关凭证,要认真进行审核,确保凭件无误,数字真实后才能和该处工作人员办理现金收入结算。

  八、收入出纳负责门诊收费票据和住院收费票据的票据发放,发放时要严格登记手续,并对住院处、门诊收费处工作人员正确使用票据收费及严格按照退费手续进行退费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收退费管理制度 2

  一、收费制度

  1、收费项目:入园幼儿按月收取保教费及伙食费,其他代办服务性收费按照“确有必要,家长自愿”的原则收取。

  2、收费标准:保教费、伙食费按月收取,保教费每人每月430元,伙食费每人每月170元。

  3、收费时间:每月10日至15日收取下月的保教费及伙食费。

  4、幼儿因特殊原因长期不能来园者,家长应及时到园长办公室办理退园手续。

  二、退费制度

  1、幼儿因自身原因不能来园者,应及时向班主任请假。当月全部缺勤时,退还当月全部保教费,只收200元学位费。

  2、幼儿连续缺勤5天以上(不含节假日)应退伙食费,伙食费按连续缺勤天数计算,每天8元(如继续在本园上学的可在下月顺延),未履行请假手续者不与退费。

  3、星期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不退费。

  4、代办服务性收费按实际发生予以结算,如有余额予以退还。

  3八湖中心幼儿园收费退费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提高收费透明度,加强监督力度,我校幼儿园全面实行收费退费公示制度。

  一、收费须知

  1、幼儿每生每学期收取管理费、保育费、代办费、杂费450元,教材费50元,共计500元。

  2、生活费每月暂定70-80元(两餐一点),学期始一并收取。

  3、夏季6、7、8每月加收空调费用15元;冬季11、12、2、每月加收取暖费20元。

  4、代收费:幼儿入园时一次性收取幼儿被褥费(未定,离园时归个人带走)和校服费、保险费。

  二、退费须知

  1、幼儿交费后一律不退费,学期末统一结算,根据情况转入下学期。

  2、管理费、保育费、代办费、杂费:因特殊情况连续2个月以上不来园者,退所交以上费用的.40%,连续不来园不足2个月者,不再退以上费用。

  3、连续一周内(不包含节假日、周日)不来园者每天退生活费2元,连续不来园不足一周者,不退生活费。

  三、优惠须知

  1、我校(中心小学、中心园)教职工享受优惠收费,每生每学期收取管理费、保育费、教材费200元,生活费不再优惠。

  2、特困家庭幼儿(父母不健全或有疾病,家庭无经济收入),持乡镇、村队两级证明和中小特别审批单(学前办办理,校长签字),可以享受以上优惠收费。

  收退费管理制度 3

  收费:

  1、幼儿托费按月计算,不跨月计算,如果当月幼儿特殊原因,出勤连续10天以内,来园办理请假手续,经班主任及园长同意,可在下月进行抵扣半月托费,超过则按整月托费收取。(备注:要求有当月票据)

  2、每月30日至次月5日交费(如遇节假日往后顺延),每月按1号计费。

  按幼儿园规定日期内不及时为宝宝交齐托费,逾期1日收取每月费用1%的滞纳金。

  退费:

  1、餐费按天计算整月收取,如幼儿不能在园用餐的按缺勤天数计算(10元/天)

  2、车费、教学费不予退费

  4、全托幼儿不予退费

  5、杂费多退少补,按实际花销予以退费

  6、幼儿园一年只允许休园两月,不收取任何费用。超出者按规定缴纳保教费和各项杂费。

  7、新生入园一个月内不退学费。幼儿正式入园,若中途退园的,不退保教费,只退伙食费,已缴费剩余十天以内的保教费和伙食费均不退。

  8、国家公共假期不退费。

  望家长与我园积极配合,按照收费时间收费标准准时交费,请您遵守幼儿园的`收退费制度,谢谢您的合作!

  收退费管理制度 4

  一、收费项目

  入园幼儿按月收取保教费及伙食费,其他代办服务性收费按照“确有必要,家长自愿”的.原则收取。

  每月10日至15日收取下月的保教费及伙食费。

  二、退费规定

  幼儿因特殊原因长期不能来园者,家长应及时到园长办公室办理退园手续。

  幼儿因自身原因不能来园者,应及时向班主任请假。当月全部缺勤时,退还当月全部保教费,只收200元学位费。

  幼儿连续缺勤5天以上(不含节假日)应退伙食费,伙食费按连续缺勤天数计算,每天8元(如继续在本园上学的可在下月顺延),未履行请假手续者不予退费。

  星期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不退费。

  代办服务性收费按实际发生予以结算,如有余额予以退还。

  三、票据管理

  学校所有票据的购领、保管、管理统一归口财务科负责。

  建立票据领、用情况登记簿制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结算票据在购领时需在登记簿上登记起止号码、领用时间、用途,并由领用人签名。

  收费收据和结算票据必须到财政部门购领。

  票据不可提前盖具印鉴,只有在经济业务发生时,方可盖具。

  票据使用必须按顺序用双面复写纸套写。若需作废,不得撕毁,加盖“作废”戳记后,连同存根一起保存。

  票据使用后存根联须和会计档案一起保存。

  收退费管理制度 5

  为规范培训机构的收费、退费管理,保护学员的合法权益,提升培训服务质量,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所有培训项目的收费、退费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常规培训课程、在线课程、特殊项目培训(如企业定制培训)以及其他相关服务项目。

  二、收费管理

  明确各类培训项目的收费标准及相关手续,确保学员明白费用构成。

  收费标准应在培训宣传材料、官方网站、招生简章等渠道中明确公示。

  提供优惠政策或折扣时,应清晰说明适用条件和期限。

  收费可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宝、微信等多种方式进行,确保支付渠道的安全性。

  收款后,应及时向学员提供正规发票,发票应详细列明收费项目和金额。

  三、退费管理

  学员在开课前申请退费,可全额退还已缴纳的培训费用。

  学员在开课后申请退费,按以下标准执行:

  课程开始前7天以上:全额退费。

  课程开始前3~7天:退还70%的`费用。

  课程开始前1~3天:退还50%的费用。

  特殊情况(如因疫情、自然灾害等原因无法继续培训)可酌情处理。

  学员需填写退费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缴费凭证等)。

  审核通过后,退费将通过原支付渠道进行返还,退费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四、监督与投诉

  设立专门的监督小组,负责对收费及退费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定期开展内部审计,确保收费、退费流程的合规性。

  学员如对收费、退费管理有异议,可通过客服热线、电子邮件等渠道提出投诉。

  投诉受理后,客服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并在7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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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收费原则

  民办中小学学费、住宿费实行按学期收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遵循学生家长自愿、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

  民办幼儿园实行按月或按学期收费,不得跨学期收费。

  二、收费标准及调整

  制定或调整学费、保教费和住宿费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应从制定或调整学费、保教费和住宿费当年9月新学期起执行,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三、退费规定

  学员因故退学的,应根据实际情况退还相应费用。

  退费时应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如发票、收据等。

  退费的具体标准和流程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四、监督与管理

  建立健全收费、退费管理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定期对收费、退费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及时解答家长的疑问和投诉。

  收退费管理制度 7

  一、收费项目与标准

  入园幼儿按月收取保教费及伙食费,其他代办服务性收费按照“确有必要,家长自愿”的原则收取。

  保教费、伙食费按月收取,具体标准根据当地物价水平和教育部门规定确定。

  二、收费时间

  每月固定时间段(如每月10日至15日)收取下月的保教费及伙食费。

  三、退费规定

  幼儿因特殊原因长期不能来园者,家长应及时到园长办公室办理退园手续。

  幼儿因自身原因不能来园者,当月全部缺勤时,退还当月全部保教费,只收取一定额度的`学位费。

  幼儿连续缺勤5天以上(不含节假日)应退伙食费,伙食费按连续缺勤天数计算,未履行请假手续者不予退费。

  代办服务性收费按实际发生予以结算,如有余额予以退还。

  四、其他事项

  严格执行收费许可证制度,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

  学校通过公示栏等方式进行收费公示,增加透明度,防止乱收费。

  收退费管理制度 8

  一、目的

  为规范培训机构的.收费、退费管理,保护学员的合法权益,提升培训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培训机构所有培训项目的收费、退费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常规培训课程、在线课程、特殊项目培训等。

  三、收费规定

  明确各类培训项目的收费标准及相关手续,确保学员明白费用构成。

  收费标准应在培训宣传材料、官方网站等渠道中明确公示。

  提供优惠政策或折扣时,应清晰说明适用条件和期限。

  四、退费机制

  学员在开课前申请退费,可全额退还已缴纳的培训费用。

  学员在开课后申请退费,按以下标准执行:课程开始前7天以上全额退费;课程开始前37天退还70%的费用;课程开始前13天退还50%的费用。

  特殊情况(如因疫情、自然灾害等原因无法继续培训)可酌情处理。

  五、退费流程

  学员需填写退费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缴费凭证等)。

  审核通过后,退费将通过原支付渠道进行返还,退费时间不超过规定工作日。

  六、监督与投诉

  设立专门的监督小组,负责对收费及退费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学员如对收费、退费管理有异议,可通过客服热线等渠道提出投诉,并在规定时间内得到回复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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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收费管理

  幼儿园实行按月或按学期收费,不得跨学期收费。

  收费标准根据当地物价和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并在幼儿园内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家长在缴纳费用时应索取正规发票或收据,作为缴费凭证。

  二、退费管理

  幼儿因故不能继续就读的,家长应及时向幼儿园提出退费申请。

  退费标准根据幼儿实际就读时间和缴费情况确定,具体为:未就读的月份全额退费;已就读但不足半个月的按半个月退费;已就读半个月以上但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退费。

  退费申请经幼儿园审核通过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将退费金额返还给家长。

  三、其他规定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收费和退费管理制度,确保收费和退费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幼儿园应定期对收费和退费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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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目的与原则

  目的:规范收费和退费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提升服务质量。

  原则:

  合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透明公平:公开收费标准及退费政策,确保消费者知情权。

  合理有据:收费及退费需有明确依据,不得随意变更。

  二、收费管理

  收费标准:

  明确各项服务或产品的收费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学费、培训费、材料费等。

  收费标准应在宣传材料、官方网站、合同等渠道中明确公示。

  收费方式:

  提供多种支付方式,如现金、银行转账、支付宝、微信等,确保支付渠道的安全性。

  收款后应及时向消费者提供正规发票,发票应详细列明收费项目和金额。

  收费监督:

  设立专门的监督小组,对收费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定期开展内部审计,确保收费流程的合规性。

  三、退费管理

  退费条件:

  明确消费者可以申请退费的`具体条件,如因故无法继续接受服务、服务质量不达标等。

  特殊情况(如因疫情、自然灾害等原因无法继续提供服务)可酌情处理。

  退费流程:

  消费者需填写退费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缴费凭证等)。

  审核通过后,退费将通过原支付渠道进行返还,退费时间不超过规定的工作日数。

  退费标准:

  根据消费者申请退费的时间、已享受的服务或产品情况等因素,制定合理的退费标准。

  如消费者在开课前申请退费,可全额退还已缴纳的费用;开课后申请退费,则按一定比例退还(如课程开始前7天以上全额退费,37天退还70%,13天退还50%等)。

  四、监督机制与责任追究

  监督机制:

  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对收费及退费行为进行日常监督和定期检查。

  鼓励消费者通过客服热线、电子邮件等渠道提出投诉和建议,并及时处理。

  责任追究: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辞退处理。

  对因违规收费或退费导致消费者投诉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五、附则

  制度解释:本制度由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制度实施: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修改或废止,将提前通知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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