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供应商管理制度

时间:2023-11-10 12:51:51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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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供应商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物资供应商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物资供应商管理制度

物资供应商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的最优,以及给后期产品的维护、供应商的筛选和进一步合作提供可靠的信息,特制度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向公司长期提供大批量的原、辅材料及工具器材等价格较高的物品的厂商,零售商除外。

  第二章具体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供应商的资质

  采购人员在选择供应商时,必须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证件的扫描件或是复印件,且必须在相关网站上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核实。

  1、供应商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行账号;

  2、xxx20xx版证书;

  3、产品认证资料,如3C认证证书、SGS检验报告、ROHS证书等。

  4、我方需要其他的资料。

  第二条供应商的基本信息

  1、企业的全称及相应的简介,详细的办公地址 2、公司的固定联系方式:固话和传真等 3、公司的网址

  第三条采购部门在认真的核实了供应商的信息后,需填写《产品采购单》的基本资料部分,并提交相关部门存档。 第四条采购合同及品质保证协议

  1、采购合同:采购部门在与供应商进行洽谈且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有“供需关系”的法律性文件。采购合同需含有以下内容:一是,双方的全名、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等信息;二是,所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期限等;三是,质量协议,违约责任等。

  2、品质保证协议:采购部门在确定供应商之后,需与其签署品质保证协议,以保证所采购物品和后期服务的质量。品质保证协议需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承诺产品符合本行业的.质量标准,不以次充好;二是,若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条款,则需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三章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供应商档案管理是公司采购管理的重要内容,而不能把它仅仅理解为是供应商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建立完善的供应商档案管理系统和供应商管理制度,有利于更好的了解供应商之制程能力、品管功能,更清楚地确认其是否有提供符合成本、交期、品质之产品的能力,是建立长期供需合作关系决策的重要依据。 第一条供应商档案管理对象:

  1、从时间序列来划分:老供应商、新供应商、未来供应商。新供应商和未来供应商为重点管理对象。

  2、从交易过程来划分:包括曾经有过交易业务的供应商、正在进行交易的供应商和即将进行交易的供应商。对于第一类供应商,不能因为交易中断而放弃对其的档案管理;对于第二类的供应商,需逐步充实和完善其档案管理内容;对于第三类供应商,档案管理的重点是全面搜集和整理资料,为即将展开的交易业务准备资料。

  3、从供应商性质来划分:特殊公司(与本公司有特殊业务等)、普通公司等。这类供应商因其性质、供应特点、供应方式、供应量等不同,对其实施的档案管理的特点也不尽相同。

  4、从供应数量和市场地位来划分:包括主力供应商(供货时间长、供应量大等),一般供应商。不言而喻,供应商档案管理的重点应放在主力供应商上。

  第二条供应商管理内容

  1、供应商基础资料,即公司所掌握的供应商最基本的原始资料,是档案管理应最先获取的第一手资料。这些资料,是供应商档案管理的起点和基础。供应商基础资料主要包括公司名称、地址、电话、传真、e—mail、网址、负责人、联系人;公司概况、设备状况、人力资源状况、主要产品及原材料等。

  2、供应商特征:供应能力、发展潜力、企业规模和知名度等。

  3、业务状况:主要包括目前及以往的销售实绩、经营管理者和业务人员的素质、与其他竞争公司的关系、与本公司的业务联系及合作态度等。

  4、交易活动现状:主要包括供应商的交货状况、存在的问题、保持的优势、未来的对策;企业信誉与形象、信用状况、财务状况等。

  第三条供应商档案管理方法

  1、建立供应商档案卡。作为供应商档案管理的基础工作,是建立供应商档案卡(又称供应商管理卡、供应商资料卡等)。采用卡的形式,主要是为了填写、保管和查阅方便。

  供应商档案卡主要记载各供应商的基础资料,这种资料的取得,主要有三种形式:

  ①提供供应商资料卡,由供应商填写。

  ②由采购员通过平常的业务活动或其他各种渠道了解、收集供应商的相关资料。

  ③通过本公司和供应商已发生的采购情况(包括产品性能、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实际情况)。

  然后根据这三种渠道反馈的信息,对供应商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核实汇总,填入供应商档案卡。

  2、通过采购员与供应商沟通建立供应商档案卡的主要做法是:编制供应商信息周报,由汇总整理,周会时上报总经理,据此建立综合的供应商档案。

  第四条供应商档案管理应注意问题

  1、供应商档案管理应保持动态性。供应商档案管理不同于一般的档案管理。如果一经建立,即置之不顾,就失去了其意义。需要根据供应商情况的变化,不断地加以调整,消除过旧资料;及时补充新资料,不断地供应商的变化,进行跟踪记录。

  2、供应商档案管理的重点不仅应放在现有供应商上,而且还应更多地关注意向供应商,为公司选择新应商,开拓新市场提供资料。

  3、供应商档案管理应“用重于管”,提高档案的质量和效率。不能将供应商档案束之高阁,应以灵活的方式及时全面地提供给业务人员和有关人员。同时,应利用供应商档案,作更多的分析,使死档案变成活资料。

  4、借阅供应商档案时,必须办理借阅手续。请借阅人员注明借阅期限。

物资供应商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规范物资供应商行为,提高物资供应商管理水平,保障物资高效供给,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单位管控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及基层站队。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资供应商是指为公司、部门和所属基层站队提供物资的经营者。包括一级采购物资供应商、二级采购物资供应商和三级采购物资供应商。其中,一级采购物资供应商是指提供一级采购物资和境外项目总部管理目录物资的供应商;二级采购物资供应商是指提供二级采购物资物资的供应商;三级采购物资供应商是指提供三级采购物资物资的供应商。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物资供应商考核评价管理包括日常考核评价、年度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结果应用等。日常考核评价指以订单为基础,对物料和物资供应商表现的实时评价,构成物资供应商综合整体评价的日常基础,为物资供应商年度年度考核评价提供日常考核评价数据和依据。年度考核评价指以年为周期,结合日常考核评价情况,在每年一季度对上一年度物资供应商综合情况进行的绩效评价。

  第五条公司物资供应商考核评价管理实行统一归口,两级管理。

  第六条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遵循分级负责、广泛参与、客观公正、系统全面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公司生产安全部是物资供应商考核评价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公司物资供应商考核评价管理规章制度;

  (二)按照管理权限参与公司三级采购物资供应商的考核评价管理;

  (三)制修订公司物资供应管理制度;

  (四)落实公司物资供应商考核评价结果的应用。

  第三章日常管理

  第八条公司应以合同为单元组织对物资供应商开展履约情况跟踪记录,并对专项物料考核评价、对物资供应商的订单实时评价,即一单一评。

  第九条一单一评要在每个订单的生产、验收入库和追评环节,分别由公司采购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和使用部门以订单为单元进行考核评价:采购人员在订单生成环节,对物资供应商的售前协同响应、产品与服务性价比等内容进行考核评价;仓库管理人员在验收环节,对物资供应商的到货即时性、交货准确性、质量验收等内容进行考核评价;使用部门、采购人员在追评环节,对物资供应商的产品使用质量、售后响应、诚信表现、产品创新能力等内容进行考核评价。

  第十条公司对物资到货验收、使用质量及物资供应商的合同履约情况、服务情况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做好记录,并根据实际情况收集或复印相关文件资料、拍摄相关实物及现场影像资料,作为物资供应商考核评价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公司物资采购人员应与物资供应商进行充分沟通,对物资供应商的正当建议、申诉、投诉予以受理。

  第四章年度考核评价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原则上每年一季度组织对库内上年度有交易的供应商开展考核评价管理。

  第十三条年度考核评价按照确定考评标准、组织量化考评、发布考评结果的程序实施。

  第十四条公司生产安全部组织,仓储、使用、法律等相关部门参与,按照公司下发的年度考评标准组织开展供应商量化评价。公司生产安全部以一单一评日常考核评价结果为量化评分基础,相关业务部门结合物资供应商考核年度内的实际表现酌情进行调整,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核后,形成公司的年度考核评价结果。

  第十五条物资供应商的'年度考核评价成绩采用百分制,由公司年度考核评价结果加权平均当年到货金额后,得到其年度考评初始结果。

  第十六条出现以下情况的物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制,即只要其在为公司供应产品过程中出现下述问题,直接确定该物资供应商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为不合格:

  (一)现场考察不合格的;

  (二)出现质量、安全、环保、服务等方面严重问题的;

  (三)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的;

  (五)国家机关、权威机构官网公布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六)因物资供应商自身过错原因引发与公司或公司各项目公司之间纠纷案件的;

  (七)未经必要沟通直接起诉公司或公司各项目公司,申请采取司法强制措施的(包括但不限于冻结账户、查封资产、将法定代表人列入“黑名单”等);

  (八)供货及服务过程中,严重侵害公司利益的;

  (九)存在其他物资供应方面的严重问题的。

  第十七条依据量化考评成绩,上报公司,由其组织确定初始量化考评结果,将供应商分为考评合格与考评不合格。

  第十八条考评合格的供应商分A、B、C三级。A级供应商数量控制在总量的5%以内,B级供应商数量控制在总量的15%以内。

  第十九条考核年度内在公司范围内无销售业绩的物资供应商,不进行量化考评,直接确定为C级供应商。出现本细则第十八条情况的,按该条款进行处理。

  第五章考核评价结果应用

  第二十条公司采购、供应链建设等业务应充分应用考评结果,实现闭环管理。物资采购选商中,对考核评价结果为A、B级的供应商,可予以适当加分奖励。

  第二十一条对考核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以及相关产品连续三年在公司范围内无交易的物资供应商,上报公司生产安全部。

  第二十二条对考评结果为合格,但存在其他问题的物资供应商,上报公司相关部门,公司可视严重程度,按照山东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履行完相关审批程序后,由轻到重给予警告、暂停交易权限、取消产品准入资格的处理。

  第六章监督与责任

  第二十三条物资供应商考核评价工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应当承担违纪违规责任的,按照中国石油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一)未按照规定未按照规定考核评价物资供应商的;

  (二)串通或协助物资供应商伪造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的;

  (三)对物资供应商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或隐患知情不报的;

  (四)其他违反本细则的。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公司生产安全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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