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时间:2024-08-02 17:39:35 制度 我要投稿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精选13篇)

  在现实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精选13篇)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1

  一、确立工程质量目标

  本工程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执行,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

  二、建立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建立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成立全面质量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各施工队成立全面质量管理小组,队长任组长,技术主管任副组长,负责本合同整个工程质量的管理工作。

  三、制定质量检查制度

  既建立了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就要建立一整套的质量检查制度,项目部设专职质量检查工程师,各施工队设兼职质检员,对施工全过程进行质量检查,控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质检工程师对质量薄弱环节制订出能够保证质量的各项措施,并组织实施,克服质量通病。项目部每月定于5日、15日、25日由项目经理带队,会同项目总工、质检工程师、各施工队兼职质检员,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并写出质量检查通报,对出现质量问题的当事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于在检查中成绩突出、质量优良的当事人,进行奖励。以此提高职工的责任心和积极性,保证工程质量。同时每月项目部由质检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写出质量检查通报,对出现质量问题的当事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于在检查中成绩突出、质量优良的当事人,进行奖励。以此提高职工的责任心和积极性,保证工程质量。

  四、质量保证体系

  质量是企业永恒的主题,也是我公司承建该工程的主题。为全面实现业主提出的质量目标,保部优,争国优,我项目部将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周密组织,精心施工,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观念,增强精品意识,视工程质量为生命,认真履行招标文件及合同规范的各项要求。按照ISO9001的质量体系,对本工程进行管理,加强基础工作,把专职质量检查工程师负责制与开展群众性的QC小组创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把创优工作落到实处。

  五、质量保证措施实施细目

  5.1实施三阶段质量控制,即事前、事中、事后控制。

  5.1.1事前质量控制

  1)建立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总工主持,由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技术员、材料员、预算员、施工队长共同商讨确认实施。施工组织设计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在工程开工前7天报监理工程师审核,按照监理工程师的审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方可进行施工。

  2)施工图纸复核制度

  图纸的复核在工程开工前复核完毕,图纸的复核由总工主持,工程部具体负责,必须明确复核内容,部位、复核人员及复核方法,复核结果填写《分部分项工程技术复核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核,其结果作为施工技术资料归档。

  3)技术、质量交底制度技术、

  质量的交底工作是施工过程基础管理中一项不可缺少的重要工作内容,交底必须采用书面签证确认形式,具体可分为以下几方面:

  a项目经理必须组织项目部全体人员对图纸进行认真学习,并同设计代表联系进行设计交底。

  b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毕并送业主和总监审批确认后,由项目经理牵头,项目工程师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施工方案并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书面交底,列出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要点。

  c本着谁负责施工谁负责质量、安全工作的原则,各分部分项工程负责人在安排施工任务同时,必须对施工班组进行书面技术质量、安全交底,必须做到交底不明确不上岗,不签证不上岗。

  4)现场材料质量管理

  a严格控制外加工、采购材料的质量。各种地方材料、外购材料到现场后必须由质检部和材料部有关人员进行抽样检查,发现问题立即与供货商联系,直到退货。

  b搞好原材料二次复试取样、送样工作。水泥必须取样进行物理试验,有效期超过三个月的水泥必须重新取样进行物理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水泥进场时,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化验单。

  5)计量器具管理

  a质检部负责所有计量器具的标定、使用及管理工作。

  b现场计量管理器具必须确定专人保管、专人使用。他人不得随意动用,以免造成人为的损坏。

  c损坏的计量管理器具必须及时申报修理调换,不得带病工作。

  d计量器具要定期进行校对、标定;严禁使用未经标定过的量具。

  5.1.2事中质量控制

  在施工生产阶段以施工现场的各环节、各项操作、各工序的控制为主,通过“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管理,把控施工生产关。依据相关管理办法,加大检查力度,发现问题,随时解决。

  1)工序工程质量控制

  a由工程部和专职质量检查员将各作业工序质量管理要点落实到各工序,规范各道工序的施工操作规程。

  b各工序作业负责人和质量检查员按质量管理要点针对工序施工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严格控制施工。

  c各作业工序负责人和检验人员随施工过程和操作过程及时进行检查。

  d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应从巡视、检查、旁站监督等方面对工序工程质量进行严格控制。

  5.1.3事后质量控制

  以质量检查为主,配合业主、监理单位、质监站,我项目部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即“自检、互检、交接检”。设置专职质检员,加大检测力度。

  1)工序检测检验

  a首次检验 首次检验是指某一分项工程的第一道工序检查验收,并对施工进行总结,将总结报告上报项目经理部,由项目经理部审批后,上报总监理工程师,得到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方能进行正式施工。

  b自检 自检是指分项工程工序施工过程和完成后对该工程产品的检查,必须强化施工过程中的自检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问题彻底解决在施工过程中。

  c专检 项目经理部设工程质检部门,配备专人、专车、专用设备进行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设专职质检员,组织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专项检查、评分,并由项目经理部确认。

  d工序交接检查 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专职质检员组织,由交接工序作业负责人、质检员检查参加,对已完工程产品质量检查验收,质量达标准要求的工序,填写工序交接单,完备交接手续,达不到质量标准要求的工序不能交接,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2二级验收及分部分项质量评定制度

  5.2.1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各分管负责人必须督促班组做好自检工作,确保当天问题当天整改完毕。

  5.2.2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各分管负责人必须及时组织班组进行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工作,并填写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交施工队长确认,最终评定由项目经理部的质检部专职质检员检定。

  5.2.3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一次施工队之间的质量互检,并进行质量讲评。

  5.2.4质检部门对每个项目进行不定期抽样检查,发现问题以书面形式发出限期整改指令单,项目施工队负责在指定期限内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到质检部门。

  5.3工程质量评定

  5.3.1由工程质检部门根据相关评定标准及招标文件对分项工程进行评定。

  5.3.2工程质量评定分为优良、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严格按合同执行。

  5.4竣工自检

  5.4.1自检领导小组,由有关领导、项目经理、总工、工程质检部门有关人员组成,对工程内外业资料进行综合质量评定。

  5.4.2自检小组:由各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工程科和质检科有关人员或专职质检员组成,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

  5.4.3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评定并编制工程竣工自检报告,上报有关部门,待最后检验。

  六、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6.1遵循“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对各施工队、班组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和追踪管理。

  6.2凡各施工队、班组、劳务队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不按图施工,屡教不改或发生了质量问题,项目部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处罚形式为整改停工,罚款直至赶出本工地。

  6.3凡各施工队、班组在施工过程中,按图施工,质量优良且达到优质,项目部对其进行奖励,奖励形式为表扬、表彰、奖金。

  6.4项目部在实施奖罚时,以平常检查、抽查、业主大检查、监理工程师评价、质监站检查等形式作为依据。

  七、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

  项目经理与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签订质量终身责任状;项目副经理与工班长签订质量终身责任状;项目总工与工程质检人员签订质量终身责任状;工班长与参建施工人员签订质量终身责任状;逐级负责将质量责任彻底落实到人。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2

  1、项目经理必须对施工员及施工班组进行每一道工序的技术质量交底。

  2、施工员必须牢固掌握工程的工艺流程及施工技术质量要求。

  3、对景观艺术要一丝不苟、精益求精,要尊重自然规律,贴近自然,达到逼真效果。

  4、认真做好工程前期准备工作,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针对不同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并组织进行技术革新,从而保证施工技术的可行性及先进性。

  5、施工技术的准备

  在熟悉施工图纸的基础上,对图纸中的问题进行汇总,结合本公司的施工特点,提出具体的修正方案,报甲方及设计单位共同探讨,以达成一致,使得问题能够在进场施工前得到最大限度的解决。

  6、对原材料进行严格的验收,不合格的原材料坚决不用。

  7、保证技术工人的相对稳定,对技术特别过硬的技术工人实行奖励,同时淘汰技术不合格的民工。

  8、施工工艺是决定工程质量好坏的关键,有好的.工艺,能使操作人员在施工过程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为了保证工艺的先进性及合理性,公司对于不太成熟的工艺安排专人进行试验,将成熟的工艺编制成作业指导书,并下发各施工员,施工员在现场指导生产时则依此为依据对工人进行书面交底,并由班组长签字接收。工艺交底包括工具及材料准备、施工技术要点、质量要求及检查方法、常见问题及预防措施。在施工时先交底后施工,严格执行工艺要求。

  9、加强专项检查,及时解决问题。

  9.1 开展自检、互检活动,培养操作人员的质量意识。各工序完成后由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对本工序进行自检、互检,自检依据及方法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在自检中发现的问题由班组自行处理并填写自检记录,班组自检记录填写完善,自检出的问题已确实修正后方可由施工员进行验收。

  9.2 认真开展工序交接活动。上一道工序完成后,在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前,由施工员组织上、下工序施工班组长进行交接检验,由下道工序班组长检查上道工序质量,对影响本道工序的质量问题提出意见,并填写交接检验记录,施工员督促上道工序人员进行修正后,下道工序人员方可进行施工,从根本上杜绝不合格品的存在。

  9.3 专职检查、分清责任。在班组自检基础上,施工员要对各班组长的各道工序进行检查,从严要求,对不合格的要立即处理,在检查时必须分清产生不合格的原因,是由于工人操作引起,还是由于施工材料或施工方法引起的不合格。查清原因后,对于反复发生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及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对于工人操作引起的不合格,要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工人采取处罚措施,并及时向操作人员讲明处罚的理由。

  9.4 定期抽查,总结提高。定期到各项目的工程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定期集中分类,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对各类问题分析总结,针对特别项目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并贯彻实施。使各施工管理人员在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提高水平。

  9.5 做好内部验收。工程完工后,在交付顾客使用前,由工程部、营销部及行政部对工程进行全面的验收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书面通项目经理及时整改,如有必要则进行二次内验,只有在内部验收通过后,工程才能交付甲方进行验收,从而保证了一次性验收合格。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3

  总则:认真贯彻执行总公司的“科学管理,精心施工;积极进取,顾客至上。”的十六字质量方针。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各项技术质量管理制度和施工规范。按操作规程,精心组织,精心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从开工到竣工对工程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一、施工过程控制

  1、必须实行专业检查和班组自查相结合的办法.坚持施工班组自检、互检、工序交接检的“三检制”。施工班组自检合格后报请专业工长。由专业工长会同下道工序专业工长,施工班组进行互检及工序交接检。互检及工序交接检必须有书面的记录并签字齐全。交接检完成后由专业工长提出书面申请通知项目专职质量员或技术员进行分项质量检查。分项质量检查必须有记录并签字齐全。

  2、技术、质量负责人在进行内部分项质量检查,并确认合格后,方可向建设单位报验。

  3、坚持施工现场“挂牌制”,质量责任具体落实到施工人员,对经检验确定不合格的,对施工人员应有处理措施。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的应进行返工。

  4、坚持“样板制”,装饰工程施工前,先做样板。样板经质量处、项目部验收后,再请建设、监理单位签字认可,最后项目部方可组织大面积施工。

  二、施工验收制度

  1、分部分项验收:分部分项验收由技术负责人或专职质量员负责,各专业工长负责专业之间的互检和交接检工作。

  2、孔桩验收:对内提前一天通知工程管理部、公司质量部门进行预验,对外项目上提前一至两天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由建设单位负责邀请地质勘探部门、设计院、质量监督人员参与孔桩验收。

  3、基础工程验收:基础工程施工完毕,回填土之前,应进行基础验收。验收前项目部应将工程资料整理齐全,并经工程管理部预检,预检合格基础上,提前两天报于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门。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门在对资料和基础工程检查合格后,方可报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组织基础验收。

  4、主体结构验收:准备工作完成报集团公司技术质量处检查。检查合格后,报请建设、监理单位组织验收。

  5、竣工验收:工程完工后,项目部自检合格,根据《最终检验和试验控制工作程序》要求,填写《单位工程内部验收记录》,连同工程竣工资料报技术质量处。由总工室、技术质量处负责工程的最终验收,项目部配合。

  三、质量例会制度

  在现场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必须定期召集现场各个班组和管理人员主持召开工地例会,会议内容要由项目部负责人起草,并由项目部人员商定。工地例会要包括以下内容:

  1、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2、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目标及落实措施;

  3、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5、其他有关事宜。

  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应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议,以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项问题。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浙江省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条例》,国家教育部颁发的《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小学生守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订嵊州市全日制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1、小学生入学的年龄为六周岁。凡符合入学年龄的儿童,原则上到户籍所在的学校办理注册手续,待学校将学生基本信息录入学籍管理系统后,取得县区内编号和相应小学学籍,同时填写《浙江省义务教育登记卡》编写好学籍卡号,并依法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

  2、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应到户籍所在地的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待初中学校完成学籍管理系统网上录取新生工作后,取得初中学籍。

  3、应积极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工作,盲童进省盲校,聋哑儿童进绍兴市聋哑学校,其他残疾儿童一般为随班就读。

  4、适龄儿童少年因特殊原因需免学、缓学的,应由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批准。因身体原因申请免学、缓学的,应当附具县(市)级医院证明。缓学期一般为一学年,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

  5、初中毕业生经市统一的学业考试,被高中录取,凭《入学通知书》办理注册手续,取得高中学籍和省高中会考考籍。

  6、对学生学业成绩的考核。应建立学生成长档案袋并实行素质报告单制,初中学生参加学业考试,高中学生实行省会考。根据考查、考试的结果和平时的学习成绩,综合评定学生的学年学业成绩及综合素质,以作为毕业、跳级的依据。

  7、凡学生因病,无法坚持正常学习,须长期(三个月)停学者,应由本人或家长(监护人)申请,出具县(市)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学校同意,报教体局批准,方可休学,休学期为一年,休学(一年)期满后,应由本人或家长(监护人)申请,相关医疗单位出具健康证明,学校同意,报教体局批准,方可复学。若确须继续休学的,应凭县(市)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办理好续休手续。

  初中学生在毕业学年内一般不予休学,严禁假休学、搞变相留级或插班复读。

  8、学生因家庭居住地和户籍变动或其他特殊原因须转学的;

  (1)本市范围内中小学生转学的,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凭学生素质报告单或成绩报告单到需读的中小学校报名,由就读学校出具就读证明,凭就读证明到转出学校拿取义务教育登记卡并交给转入学校。

  (2)跨省、市以外学生转学的,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填写《嵊州市中小学学生转学联系单》,经两校同意后,到普教科办理转学手续,转学时间为新学期开学前后十天。

  (3)若未有户籍地九年义务教育卡号的,在转学时应同时凭户籍证明办理补号手续。

  (4)休学期间不准转学。

  9、获得接受外国学生资格的学校可接受适龄外国学生入学,并使其获得学籍。外国学生入学必须符合教育部《中小学接受外国学生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10、借读系指学生到非户口所在地或非教育行政部门按有关规定指定的学校就读。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允许借读:

  (1)外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2)父母双方长期在国外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学生;

  (3)父母双方在地质勘探、边防部队或从事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学生;

  (4)父母双方不在学生户口所在地工作,需随父母居住的学生;或父母一方不在学生户口所在地工作,需随其不属本人户口所在地一方的'父母居住的学生;

  (5)父母双方均无法履行或父母离异后抚养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和丧失监护能力,需由其亲属抚养监护的学生;

  (6)跨县域流动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在暂住地已取得暂住证的。

  11、符合义务教育法规定“免于入学,暂缓入学”者;已超过义务教育年龄,且已受完九年义务教育(休学时间除外)者,由学生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同意,报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批准,报市教体局备案,可予退学,办理退学手续者,由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注明肄业年限)。其他未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一律不办理退学手续。

  12、奖励和处分是教育学生的一种方法,要以奖励为主,奖励和处分都要在认真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基础上进行。表彰奖励办法由各校自定。

  13、对于极少数有严重违反学生守则、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破坏学校或社会秩序,破坏公共财物,道德品质败坏等违纪违法行为,又屡教不改的学生,视其情节,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的处分。不得开除学生和勒令学生退学。对学生给予处分的,由学校教导处告知被处分学生,充分听取学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意见,举行有教师、学生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后申报,由学校校务会议决定,经校长签署公布。

  14、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的学生,经过半年教育,认识错误,确有悔改表现者,经师生评议,学校批准,可撤销其处分。处分撤销后,应及时将处分记录从学生个人档案中撤出。受处分的学生,在其毕业时尚未撤销处分者,应将其处分决定记入成长档案。

  15、原发教体普[20xx]35号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时,以本办法为准。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5

  一、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为确保施工安全生产所需资金,根据本项目实际,特制订宏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千灯物流公园内配套环路工程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财务部在编制财务计划时,必须同时编制安全生产费用计划,按不低于工程造价的2%提取,作为本项目安全生产保障金。

  安全生产保障金必须用于以下几个方面:a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b安全劳动防护用品;c安全教育培训;d安全生产先进奖励。

  安全生产保障金必须专款专用,按时支付,财务要建立安全生产专用资金台帐。

  公司总经理要把好审批关,确保安全生产保障金的及时使用

  二、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

  2.1项目部领导轮流安全值班职责

  2.1.1轮流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2.1.2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2.1.3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

  2.2现场带班工作内容

  2.2.1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

  2.2.2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人员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发现较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报生产技术部(安监)研究处理。

  2.2.3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予处罚,严禁违章指挥。

  2.2.4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报生产技术部。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2.2.5对公司领导干部走动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单位落实不到位的,按规定进行处罚。

  2.2.6严查“跑冒滴漏”现象,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2.2.7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要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主要领导、生产技术部报告。

  2.3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交接班制度。

  带班领导应当向接班的领导详细告知当前施工现场安全存在的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2.4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值班交接班记录由当班领导填写,由专人(资料员张金玉)负责整理,并存档备查。

  2.5相关要求

  2.5.1现场带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严格执行现场带班人员的规定,减少外出,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5.2现场带班人员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公司请假,并通知生产技术部,由调度室安排人员替班,同时将替班人员通知生产技术部(安监)。

  2.5.3现场带班人员必须严格劳保穿戴,不准着便装进入生产现场。

  2.5.4现场带班人员要认真记录检查问题,并由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于每日下午下班前交生产技术部(安监)汇总通报。

  2.5.5现场带班人员在巡查中所发现的违章行为,一并给予单位和责任领导进行处罚,并对严违人员进行帮教。

  2.5.6各基层单位在执行原走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把主要精力用在安全生产上,切实深入一线真抓实干,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2.6考核规定

  2.6.1现场带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

  2.6.2现场带班人员请假后,生产技术部(调度室)未及时安排人员造成空岗的,每次扣罚调度室负责人50元。

  2.6.3带班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并给予严肃处理和处罚。

  2.6.4对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未及时复查验收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因防控措施或整改措施制定不合理造成后果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不低于100元的处罚。

  2.6.5由生产技术部(安监)负责对带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三、专项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1.对到达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包括: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版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等工程专业性较强的项目;

  3.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编制,方案应符合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能够指导施工;

  4.专项方案编制完成后应先报公司(或分公司)相关专业部门审核,再报给公司(或分公司)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批。

  5.公司审批后的方案还应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报项目监理部,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6.分包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若由分包单位编制,分包单位在履行编制、审核、批准手续后,报总包单位审批,再按照第五条规定进行审批、审核。

  7.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具体要求为建质【2009】87号文件),项目部应对专项方案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对专家组论证意见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完善,报专家组成员认可后报安检站备案。

  8.专项施工方案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应由相关人员和单位签字、盖章。

  9.施工过程中需要更改方案的须重新审批。

  四、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

  1.项目部必须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纵向延伸到班组全体作业人员。

  2.技术交底必须具体、明确、针对性强。

  3.技术交底的内容应针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中给作业人员带来的潜在危害和存在问题。

  4.应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等向工长、班组长进行详细交底。

  5.定期向两个以上作业队和多工种进行交叉施工的作业队伍进行书面交底。

  6.保持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签字纪律。

  7.本工程项目的施工作业特点和危险点,积极采取的具体预防措施。

  8.法律法规及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

  9.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

  五、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加强施工现场高效文明生产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5.1 定期安全大检查及内容

  5.1.1定期安全大检查的组织

  公司每月中旬由公司经理组织安全科长、专职安全员、设备管理员、项目经理参加。定期安全大检查可作常规检查或结合季节性、专业性安全检查。

  5.1.2定期安全大检查的主要内容

  a常规检查

  根据部颁安全检查评分表的项目、内容,对管理、设备、措施、安置、违章行为进行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和评分。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安全隐患要限期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停工整改。带病运行的电气设备、垂直运输设备、起重设备、架设工程等要坚决停止使用,整改后上报公司安全文明监督科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在安全检查的同时要检查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卫生、爱民、便民措施及其它,并进行评分考核。

  b专业性安全检查

  根据施工进展情况和安全生产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对施工机械安全、用电安全进行专业性安全检查,由专职安全员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懂行的安技人员和有实践操作维修经验的工人参加。

  c季节性安全检查

  针对气候特点、对可能给施工带来的危险,组织季节性安全检查。

  冬季性安全大检查由安全文明监督科科长带领,专职安全员、项目兼职安全员参加,主要检查防冻、防滑、防沟槽坍塌、防火灾等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雨季安全大检查。检查电气设备、线路的绝缘、接地接零线路是否达到电气安全规程要求。检查沟槽临边有无倒塌现象,现场的道路、排水设施是否畅通。由专职安全员带领、项目机管员(电工)参加。

  风季安全大检查,主要检查各种暂设工程运输设备、架设工程、电杆等有无倒塌的危险。台风过后对上述设施经检查确认无损坏和危险后才准复工。由安全文明监督科科长带领专职安全员、项目经理、项目电工三机手参加检查。

  5.1.3验收性安全检查

  对于施工现场新搭设的临时设施,在使用前要经过详细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认合格后进行验收签字,在安全台帐上记载,并由项目经理进行使用安全交底,由公司专职安全员挂“验收合格”标牌后,方准投入使用。

  5.1.4节前安全检查

  由安全文明监督科科长带队,安全、保卫、管理科派员参加。在元旦、春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前,对现场、宿舍、食堂等,进行安全、防火、电气设施等进行检查及对现场值班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

  5.2经常性安全检查及内容

  经常性安全检查。安全科科长和专职安全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项目经理应经常对本项目施工现场各种设施、安全装置、消防设备、机械设备运行状况,施工工程周围民房、道路、高压线等防护情况,沟槽临边的防护,施工区域的围护情况以及管理人员有无违章指挥、工人有无违章作业等进行随时随地的检查,发现问题、指出其危害性,教育当事人并依据安全生产奖惩条例处理,并在安技员检查工作日记中填写处理情况,发现特别紧急危险情况时,有权指令先停止施工或停机,并立即报告主管部门确定处理。

  项目兼职安全员、施工队长应对施工现场进行班前、班后安全检查。确保作业安全。

  5.3加强安全生产检查、确保作业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检查是手段,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是目的。所以参加安全生产检查的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应明确每次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重点和目的要求。

  5.3.1检查要有计划,有目的,要根据阶段性安全生产状况,查出隐患、堵塞漏洞,把事故消灭在发生之前;及时纠正违章,发现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的好经验。

  5.3.2检查要有重点。检查要把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作为检保奖惩挂钩,根据管理制度当场进行处理。

  5.3.3检查要与整改相结合。检查是手段,整改是目的。安全生产的检查要认真贯彻“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对查出的问题要做到条条有落实,件件有交待,并在工程项目安全台帐上予以记录,对于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止要整改。

  5.3.4检查要和总结推广经验结合。安全生产检查要及时发现先进、典型经验,同时也要总结事故发生的教训,从总结经验中提高,从事故中吸取教训,采取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六、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搞好安全生产,建立班组活动制度,安全管理工作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落实班组安全工作是搞好施工安全的关键基础,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班前活动是至关重要的工作,各班组必须切实执行本安全生产班长活动制度。

  1.上班前各班组应实行班前安全生产教育交底。

  2.交底内容:根据本班组工作内容进行电器、机械设备、“四口五临边”防护、高处作业、季节气候、防火等各种环节的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交底和提出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3.上岗检查,主要查上岗人员的劳动保护情况,查现场的每个岗位的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

  4.上岗检查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交底措施的落实工作情况等。

  5.做好上岗记录,记录好上岗交底主要内容,班组人员分工情况,记录好上岗检查后存在主要的不安全因素,和采取的相应措施和发生事故苗子、违章情况。

  6.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作出处理意见,并付诸实施,并做好记录,做好签字手续。

  7.在做好每日班组上岗活动的基础上,班组每周日必须执行安全活动工作,利用上班前后进行一周的安全生产工作的小结,表扬先进市里和遵章守纪的先进个人,小结主要经验教训,真对不安全因素,发动职工提出改进措施,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述各项活动制度,各班组必须执行,项目部做好监督知道工作。

  8.开展班组班前“三上岗、一讲评”活动,即班组在班前须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每周一次的“一讲评”安全活动,并对班组的安全活动的考核措施。

  9.班组班前活动和检查、讲评活动等到应有记录并有考核措施。

  七、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核心,严格考核是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关键。为了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实处,特制定安全生产责任质考核制度。

  1.法人代表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各部门按各自的安全职责负直接责任;项目经理是项目施工安全的第一责任者;项目部管理人员按目标责任分解付各自的安全责任。

  2.实行分级考核,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项目经理接受公司的考核;各公司负责人对该部门人员进行考核;项目经理对该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3.考核期:每月进行一次

  4.考核形式:采用考核表评分形式

  5.考核评价:考核分值满分为100分,考核得分在85分及其以上为优良,考核得分在70分及其以上为合格,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为不合格。

  6.考核奖罚:根据项目部制定的奖罚制度在工程项目结束或年度经济分配中进行奖罚兑现。

  7.考核记录存于档案作为个人业绩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

  八、危险源辨识与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进危险源识别、评价及监督管理制度的实施,提高对事故的防范能力和对重大危险源控制力,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消除事故苗头,特制定本制度。

  8.1公司总工程师负责危险源识别与风险评价领导工作,对确定的重大危险源审核批准。

  8.2公司安全科负责组织危险源识别、汇总、分析、评价和确定,各相关部门协助实施。

  8.3危险源识别范围:a) 本公司在生产和服务活动中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危险源。b) 所使用的产品或服务中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危险源。c) 识别危险源应充分考虑常规、非常规两种活动状态和过去、现在、将来三个时态。

  8.4危险源识别方法危险源的识别采用现场排查法,由安全检查人员同其他相关人员在现场进行识别、观察。

  8.5重大危险源管理:

  8.5.1项目部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体系和识别监控小组,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

  8.5.2项目部制定重大危险源识别监控管理制度。

  8.5.3项目部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本项目有关人员对该施工工程进行危险源辨识、评价,列出一般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确定监控时间和监控巡查时间。国家建设部指出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全部列为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同时符合论证条件的工程必须提前申请专家论证。

  8.5.4公司、项目部分别建立重大危险源识别监控台帐。项目部每月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每月向安全科上报一份台帐。

  8.5.5项目部对识别出的重大危险源要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措施及监控责任制度,报监理审核,总工程师审批。

  8.5.6项目部针对确定的重大危险源施工前必须进行专项安全技术交底,并进行现场公示。

  8.5.7项目部必须设置专人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检查,并留有监控检查纪录。项目部由项目经理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并留有检查纪录。

  8.5.8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救援抢险队伍,施工现场配备所需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

  九、应急救援制度

  为做好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映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久远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9.1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定义、编制依据及原则

  9.1.1定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指公司为减少事故后果而预先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是进行事故救援活动的行动指南。

  9.1.2编制依据:施工生产过程中潜在危险源和事故后果分析。

  9.1.3编制原则:

  a预案是针对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受到严重破坏而又具有突发性的事故、灾害,如触电、机械伤害、坍塌、火灾及自然灾害等。

  b预案以努力保护人身安全为第一目的,同时兼顾财产安全和环境防护,尽量减少事故、灾害造成的损失。

  c预案是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处理程序和措施。

  d预案要结合实际,措施明确、具体、具有很强的可靠性。

  e预案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9.2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人员组成:

  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及公司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安全设备部是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常设办公机构。

  9.3分公司安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由各分公司经理、主管安全的副经理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9.4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机构组成:

  由项目部经理、副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作业队长等相关人员组成,项目部经理担任组长、并明确各应急专业组长。

  9.5应急指挥及救援组织职责

  9.5.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a负责事故救援的整天指挥;

  b负责建立公司网络系统,保证与各分公司、项目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并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的汇报工作;

  c负责成立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行监督。

  9.5.2分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a负责工程事故救援的全面指挥;

  b负责所需救援物资的落实;

  c负责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联系及情况汇报;

  d负责与相邻可依托力量的联络求救;

  9.5.3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a负责指挥处理紧急情况,保证突发事件按应急救援预案顺利实施; b负责施工现场的抢险、保护、救护及通讯工作;

  c负责所需材料、人员的落实;

  d负责与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联系及情况汇报;

  e负责与相邻可依托力量的联络求救;

  f负责工程项目生产的恢复工作。

  9.5.4项目部应急专业组职责:

  a事故现场抢险组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紧急抢险工作,包括受困人员、现场贵重物资寄设备的抢救、危险品的转移等。

  b事故现场救护组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紧急救护工作,及时组织护送重病伤员到医疗中心救治。

  c事故现场保护组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人员的清点及疏散工作。

  d事故现场通讯组职责:负责收集相关单位部门的通信方式,保证各级通讯联系畅通,做好联络工作。

  9.6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和措施

  9.6.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应急专业组人员应立即开展工作,及时发出报警信号,互相帮助,积极组织自救;在事故现场及存在危险物资的重大危险源内外,采取紧急救援措施,特别是突发事件发生初期能采取的各种紧急措施,如紧急断电、组织撤离、救助伤员、现场保护等;及时向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报告,项目部向公司汇报,由公司按照事故类型按规定上报。必要时向相邻可依托力量求教,事故现场内外人员应积极参加援救。

  9.6.2事故现场由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任现场指挥,全面负责事故的控制、处理工作。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不能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的,必须委派一名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或事故现场管理人员,及时启动应急系统,控制事态发展。

  9.6.3各应急专业组人员,要接受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按照各自岗位职责采取措施,开展工作。

  a事故现场抢救组,应根据事故特点,采取相应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开展事故现场的紧急抢险工作,抢险过程中首先要注重人员的救援、事故现场内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封存及转移等,其次是贵重物资设备的抢救;随时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保护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b事故现场救护组,应开展事故现场的紧急救护工作,及时组织救治及护送受伤人员到医疗急救中心医治;随时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抢救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c事故现场保护组,应开展保护事故现场,人员的疏散及清点工作。现场保护组人员应指引无关人员撤到安全区,指定专人记录所有到达安全区的人员,并根据现场员工名单表、各宿舍人员登记表,经事发现场人员的证实,确定事发现场人员名单,并与打到安全区人员进行核对,判断是否有被困人员;随时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抢险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十、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0.1购置(租赁)

  10.1.1进入工地的机械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10.1.2严禁购置和租赁国家明令淘汰产品,规定不准再使用的机械设备。

  10.1.3严禁购置和租赁,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机械设备。

  10.1.4严禁租赁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没有改造或维修价值的机械设备。

  10.2安装(拆除)

  10.2.1机械设备已经国家或省有关部门核准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并通过了国家或省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产品技术坚定。

  10.2.2不得安装属于国家、本省命令淘汰或限制使用的机械设备。

  10.2.3采购的二手机械设备,必须有国家或省有关部门核准的机械检验检测单位出具的质量安全技术检测报告,并由使用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和质量进行验收,符合安全使用条件,经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同意。

  10.2.4各种机械设备应备下列技术文件:

  a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及试验图示程序和详细说明书;

  b各安全保险装置及限位装置调试和说明书;

  c维修保养及运输说明书;

  d安装操作规程;

  e生产许可证(国家已经实行生产许可的起重机械设备)、产品鉴定证书、合格证书;

  f配件及配套工具目录;

  g其他注意事项

  10.2.5从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的单位,应依法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额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和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证书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活动。

  10.2.6机械设备安装、拆除单位,应当依照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本规定的要求,进行安装、拆除活动,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对其安装的机械设备的安装质量负责。

  10.2.7从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的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建筑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岗位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

  10.3验收检测

  10.3.1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必须建立如下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资料档案,并在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将其存入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a合同或任务书、

  b机械设备的安装及验收资料

  c机械设备的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10.3.2机械设备安装后能正常使用,符合有关规定,和使用等技术要求。

  10.4使用

  10.4.1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0.4.2操作必须严格执行机械技术操作规程和技术交底。

  10.4.3非机具工操作要追查责任者,并按公司规定处理。

  10.5保养

  10.5.1定期保养的目的:机械设备正确合理的使用和精心及时的维修保养,其目的在于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延长机械设备的使用寿命,防止不应有的损坏,和不应有的机械事故。

  10.5.2保养作业项目:清洁、润滑、调整、坚固、防腐等。

  10.5.3频率:每日工作前。

  10.6维修改造

  10.6.1小修:小修的工作内容,主要是真对日常定期检查发现的问题,部分拆卸零部件进行检查,修正,更换或简单修复少磨损件,同时通过检查,调整、紧固机件等技术手段,恢复设备的性能。

  10.6.2项修:项修是根据设备的实际技术状态,对状态劣化已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的项目,按实际需要而进行的针对性的修理,项修时一般要进行部分拆卸、检查、更换或修复失效的零件,必要时对基准件进行局部修理和校正,从而恢复所修复部分的性能和精度,以保证机械在整个大修间隔内有良好的技术状况和正常工作性能。

  10.6.3大修:设备大修是机械在寿命期内周期性的彻底检查,和恢复性修理,大修时,对设备的全部或大部分部件解体,修复基准件,更换或修复全部不合用的零件,修理设备的电气系统,修理设备的附件以及翻新外观等,从而达到全面消除修前存在的缺陷,恢复设备的规定、技术性能和精度。

  10.7报废的规定和要求

  设备不能大修时,没有修理的价值时。

  十一、 临建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工人入场,必须接受“安全生产三级教育”。

  2.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佩戴好安全帽。

  3.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稳定,及时完善护壁加固措施。

  4.危险不为的边沿,坑口要严加栏护,封盖,及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灯。

  5.按规定设置足够的通行道路,马道和安全梯等。

  6.装卸堆放料具,设备及施工车辆,与坑槽保持安全距离。

  7.大中型施工机械(吊装运输碾压等)作业时,应指派专职人员指挥。

  8.小型及电动工具由专职人员操作和使用。

  9.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10.临时用电,执行三相五线制和三级漏电保护。由专职电工人员持证进行检查和维护,临时拉线要妥善保护。

  11.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特殊作业佩戴相应的劳动安全保护用品。

  12.临时设施要按照审批通过的方案进行搭设。

  13.临时设施必须采用阻燃版进行搭设,油库需用砖砌体,并配备相应的防火器材(100㎡不少于配备2只10L灭火器)。

  14.钢筋棚需采用双层防护,地面进行硬化,并悬挂警示标志。

  15.木工棚必须搭设封闭式工作棚,以便降低噪声及粉尘对环境的污染。在木工棚四周要设置相应的消防器材,防止火灾发生。

  16.机械停放场地需平整,机械停放整齐。

  17.厨房需用砖砌体,生熟间、操作间分开,并配置灭苍蝇灯、老鼠笼、消毒柜等设施。

  18.临时设施用电需按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执行。

  19.宿舍区每间房屋都应安装限流器,防止大型用电设备的使用(如热得快、电炉等)。

  20.临时维护应按照“昆建【2008】55号”文件执行。

  21.临时设施应合理设置门卫室、吸烟室、休息室、洗浴室、卫生间、医疗室、会议室,并按有关要求配置相应的设施。

  22.项目部场地应进行硬化,并保留相应的绿化面积。

  十二、职业健康与劳动保护制度

  1.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2.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应当客观、真实,体检科室和体检医师对健康检查结果承担责任。

  3.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和职业病人按规定报告,并通知劳动者和其所在部门主管。

  4.职业健康检查承办部门应加强自身管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标准及程序开展工作,做好质量控制,确保工作质量。

  5.应将每年度职业健康检查情况上报市卫生局,接受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与年度考核。

  6.定期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如实告知劳动者。

  7.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十三、 劳动防护用品(具)管理制度

  1.为保证从业人员在生产活动中额作业安全,避免职业病和其他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额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本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审批、购买、验收、发放、使用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制度。

  3.所购买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必须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和产品合格证,由安全设备部验收后方可入库。

  4.使用者领取时必须做必要的质量检查,一旦使用后出现质量问题不得退库,由个人负责。

  5.使用者严格按规定方法使用、佩戴、维护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满后,办以旧换新手续。不到期损坏或丢失劳动防护用品者,须写出书面说明,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核实签字,再申请补领,并应当按使用期限比例扣除一定的价款,使用期限顺延。

  6.安全设备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综合管理。实行没人一卡制,详细记录姓名、工种、品名、发放标准、领用时间等事项。发放标准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不得降低标准或减少劳动防护用品种类。

  7.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一经发现核实,由安全设备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a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无“三证”,或属伪劣产品的;

  b故意损坏劳动防护用品的;

  c不按规定使用,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

  d弄虚作假骗领劳动防护用品的;

  e个人私自购买并使用不合格劳动防护用品的;

  f使用已损坏或失效劳动防护用品的。

  十四、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以下简称“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下列人员:

  (1)建筑电工

  (2)建筑架子工

  (3)建筑起重司索信号工

  (4)建筑起重机械司机

  (5)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

  (6)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7)建筑焊工

  (8)建筑施工机械安装质量检验工

  (9)桩机操作工

  (10)建筑混凝土泵操作工

  (11)建筑施工现场场内机动车司机

  (12)其他特种作业人员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筑)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3、申请参加特种作业执业资格考核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关工种规定的年龄要求;

  (2)经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初中及以上学历;

  (4)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4、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按照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作业;

  (2)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作业工具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3)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撤离危险区域,并向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项目负责人报告;

  (4)自觉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继续教育,每年不得少于24小时;

  (5)拒绝违章指挥,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6)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明确的其他职责;

  (7)首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实习不少于3个月后方可正式上岗工作,项目部应指定专人指导和监督其工作。

  (8)不能酗酒后进行工作;

  (9)当身体不适时,应及时向相关主管领导汇报,以便安排他人进行相应工作。

  (10)遵守公司的其他规章管理制度。

  5、办公室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与持有效执业资格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

  (2)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3)失眠告知特种作业人员违章操作的危害;

  (4)向特种人员提供齐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的作业条件;

  (5)组织或者委托有能力的培训机构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者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4小时;

  (6)建立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

  (7)查处特种作业人员违章行为并记录在档;

  (8)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明确的其他职责。

  6、延期复核

  (1)特种作业人员执业资格证书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办公室应当于期满3个月前通知持证人向原市县考核受理机关提出申请,市县建设(筑)主管部门初审后,于期满1个月前集中向省建筑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延期复核相关手续。延期复核合格的,证书有效期延期2年。

  (2)办公室应核实、督促相关人员按照《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复核。

  (3)相关人员应加强学习,积极配合公司办公室人员进行复核工作。

  十五、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5.1目的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事故快速报告程序暂行规定》,制定本制度。

  15.2分类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5.3报告

  15.3.1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不得迟报、漏报、说谎或者瞒报。

  15.3.2程序及时间

  a项目部应在发生事故后立即报告公司安全设备部;

  b安全设备部接到报告后应第一时间报告公司主要领导,并赶赴现场,组织展开抢险救援等事故处置工作;

  c安全设备部应按照要求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上报昆山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十六、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1.对工程分包单位资质验证

  a审核分包单位营业执照中的施工承包范围注册资金、执照的有效期限。

  b审核企业性质

  c审核经营手册,查阅其承担过的施工项目、施工面积或承担过的工作量

  d审核资质等级证书、及有效期限、施工人员的核定数量。

  e审核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对以往有无重大的伤亡事故作必要调查。

  2.对劳务分包单位核验

  a审核劳务分包单位的务工人员持证状况(身份证、暂住证、健康证、就业证、资格证) b审核证件有效性,是否符合当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对劳务人员的持证要求。

  十七、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7.1目的

  规范作业人员行为,杜绝习惯性违章现象;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布置合理、齐全、可靠,各施工区域文明整洁,特制定本制度。

  17.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承建的所有施工项目。

  17.3责任

  项目部是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实施部门,安全设备部负责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17.4管理规定

  17.4.1规划

  a安全设备部对项目的文明施工进行总体规划

  b项目经理组织编制专业设计时,对工程的文明施工进行具体规划,并编制相应的措施,但必须满足总体规划的要求。

  c专业工程师(技术员)编制作业指导书时,有明确详尽的文明施工措施,但必须满足专业设计中的有关文明施工的要求,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交底。

  17.4.2实施

  a项目经理全面组织协调现场文明施工的执行情况。

  b项目经理每月组织对文明施工进行一次检查。

  c施工队伍负责人每周组织班(组)长对所施工区域的文明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d班(组)长每天督促作业人员进行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e文明施工责任区的控制。

  ①由责任人负责组织进行清扫和管理,凡是在责任区内发现的不文明情况,由负责区负责人负全责。

  ②如果作业人员未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由责任区负责人组织进行清理,其清理费用由未清理员工所在单位按双倍费用承担。

  f实施细则:

  ①施工队伍班(组)长在组织班组活动室张贴“班组长职责、班组技术员职责、班组作业人员职责和管理制度”。

  ②班(组)长明确各区域施工负责人及责任区。

  ③各区域负责人负责组织对责任区内文明施工的管理。

  ④班(组)长每天负责对各责任区文明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⑤项目安全员每周组织班(组)长对所施工区域的文明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⑥安全设备部每月对各在建工程的文明情况进行不适于一次检查。

  十八、卫生管理制度

  1.全面贯彻国家卫生法规,加强建筑工地卫生管理,将工地卫生管理纳入建筑工地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做到文明施工。

  2.合理分工,责任到人,切实把卫生工作落到实处,营造卫生良好局面。

  3.加强饭堂、厨房、宿舍的卫生管理,各场室每天清扫1-2次,库房每周至少打扫一次,确保工地环境卫生。

  4.配备符合卫生标准的给水,排水等设施,加强食品卫生管理,确保建筑工人身体建筑和生命安全。

  5.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每月对工地消毒2次,加强除“四害”工作。

  6.全体工作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注意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和烟蒂,严禁往窗外乱扔杂物,严禁在室内、过道内焚烧杂物。

  7.建筑材料分区堆放,不乱堆木块、泥沙等建筑废料。项目部定期对工地周围道路的泥沙进行清理。

  8.项目主管人员对卫生工作要勤检查,勤督促,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十九、 建筑工地集体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1.认真学习和执行《食品卫生法》及《江苏省省食品卫生管理实施办法》。

  2.食堂内应整齐清洁,没有积水,装设纱门纱窗,厨房灶台、墙裙需用面砖铺贴;食具要严格消毒,防止交叉污染;现场供应茶水,茶具要消毒,应符合卫生要求,配置紫外线消毒灯、灭蝇灯、老鼠夹等设施,水池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配置。

  3.具备足够有效的防蝇、防虫、防腐、防鼠设施,水池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配置。

  4.炊事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有健康合格证方可上岗;炊事人员必须做好个人卫生,坚持做好四勤(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操作时应穿戴好工作服、发帽、不赤背、不光脚,禁止随地吐痰。

  5.贮存食品要隔离,注意通风防潮、防虫、防鼠、配置冷藏设备,严禁亚硝酸盐与食盐同仓共贮。

  6.食品原料要新鲜,不采购腐败、变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鱼、畜肉。

  7.食物存放“四隔离”:即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物和杂物隔离、食品与天然冰等隔离。

  二十、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20.1目的

  通过对生产、生活活动的控制,最大限度的减少施工生产、生活造成的环境影响,达到改善环境,保护人身健康的目的。

  20.2范围

  适用于公司项目部生产、办公和生活活动中对环境污染的控制、防治和管理。

  20.3职责

  20.3.1项目部:

  a负责监督本对环境污染进行监测,对施工现场各种污染进行控制。

  b负责从技术上做好施工过程中污染源的控制和管理。

  c负责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活动过程中用水、用电的节能降耗控制和有害废旧物品的控制。

  d负责汽车尾气的污染控制,食堂及生活锅炉的污染控制,生活区噪声、生活污水的控制。

  20.3.2安全设备部负责对所有工程施工过程中大气污染、扬尘、噪声、废渣的控制以及所用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和控制。

  20.3.3工程部负责在新购机械设备选型时,考虑机械设备对环境的影响。

  20.3.4机械化公司负责现场施工机械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减少其对环境的污染。

  20.4管理制度

  20.4.1化学品及油品的控制

  a项目部在使用化学品及油品时,应保证无跑、冒、滴、漏现象,废油应及时收集于指定的容器后,交物资公司集中处理,严禁废油直接倾倒。

  b锅炉水压及化学清洗后的排放,项目部要负责制定方案,并与业主方联系排放到制定地点。

  20.4.2噪声控制

  a施工作业指导书要涵盖施工活动、机械生产噪声的控制措,施工单位按批准的作业指导书进行施工,同时做好作业人员的防护工作,工程管理部对所有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管理。

  b在声源处利用隔音、吸音、消声器等方法降低噪声。

  c现场作业人员佩戴防护用具讲的噪声的影响。

  d增加绿化面积降低噪声。

  e进入生活区的车辆不准高音鸣笛。

  f锅炉吹管要编制吹管降噪措施,当地环保部门有要求时,方案和措施报当地环保部门批准。

  g加强宣传教育,生活区内养成讲文明、讲礼貌的良好习惯,自觉控制音响、音量、以免妨碍他人。

  20.4.3大气污染控制

  a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皮革、塑料及其它能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b禁止在生活区、办公区附近从事露天喷砂和散发粉尘恶臭及有害气体作业。

  c积极使用低污染灭火器材。

  d生活锅炉大气污染的防治。

  ①使用燃煤锅炉时燃煤选用含硫量低,发热量高的煤种,以充分燃烧,降低排放,使用燃油锅炉时,选用雾化燃烧装置,充分燃烧。

  ②燃煤锅炉烟气应采用除尘装置,并定期检查除尘器的使用情况,保证除尘器的正常运行。

  e路面扬尘大气污染的控制

  ①车辆限速行驶。

  ②路面洒水。

  ③车辆上路要将车轮清理干净。

  ④管沟开挖时要做好浮土的管理。

  e各种车辆尾气排放执行相关的国家法规。

  f易挥发性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密封好,优先选用环保型化学品。

  g砼的作业场所应做好防护措施;水泥和泥土运输过程中采取封盖措施,防止扬尘。

  h施工单位负责施工中的废弃物按要求进行分类,有责任单位统一处理。

  20.4.4办公区域环境保护

  a办公区域的垃圾要分类放置;

  b更换下来的废硒鼓、墨盒等废旧办公设施及配件统一交项目部,由供应商回收处理。

  c一般文件要求双面打印,如非保密文件不应将单面以用过的纸张扔进垃圾箱,此类纸张可用于非正式文件的再次利用。

  d每天下班离开办公室时,应关闭办公电源。

  e用水完毕及时关闭水阀,节约水资源。

  20.4.5废水控制

  a项目部负责对生活污水的控制管理制定相应的措施,并负责同地方环保部门保持联系。

  b食堂严禁将食物的加工废料。食物残渣及剩饭菜倒入下水道。下水道应经常清理,防止淤积堵塞。

  c施工生产的污水应按照污染程度分别处理。

  ①锅炉化学清洗产生的污水根据业主的要求进行处理后排入指定区域,尽量减少对水或土壤的污染。

  ②对污染影响严重,排放时间较长的污水,要编制污水处理方案,经工程部批准后实施,有特殊要求的要经当地环保部门批准。

  ③施工过程中各种高浓度的有机溶剂,化学废液和油类不能直接倒入下水道,要用专门容器进行收集,统一处理。

  d施工过程中应节约用水,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e工程管理部要加强对施工用水和污水处理的管理和监督。

  20.4.6环境监控和检查

  a环境监督检查执行《安全环境检查制度》。

  b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对现场周边群众的投诉及时沟通与处理。

  c项目部进驻现场后要向业主索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d下列材料的分类、标签、储存和处理作为重点检查对象:

  ● 废旧电池,电脑废旧材料

  ● 废油

  ● 废涂料

  ● 焊接废料

  ● 油料

  ● 润滑剂

  ● 辐射性添加剂

  ● 易燃气体(如乙炔)

  ● 气雾剂罐

  ● 油漆

  ● 溶剂(清洁剂 脱脂剂 稀释剂)

  ● 泥浆材料

  ● 粘合剂

  ● 氨水

  ● 次氯酸钠

  ● 酸类物质

  ● 腐蚀剂

  ● 水处理化学品

  ● 水处理聚合体

  二十一、消防防火制度

  1.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4.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

  5.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少于2米;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米。

  6.氧气瓶、乙炔发生器或乙炔气瓶子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7.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绕”规定。

  8.施工现场进行明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

  9.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火灾。

  10.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25平方米应配置1只种类合适的灭火机;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机。

  11.发现火警和火灾,应当迅速报警,并积极组织力量扑救。

  12.工程开工前应进行消防演练,并应每半年进行一次。

  13.定期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安全能力和防火警惕性。

  14.定期实行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发现火险必须立即消除及向上级部门报告。

  15.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二、 治安保卫制度

  1.项目部的环保要在公司的领导下,做好本项目的治安保卫工作,落实措施,抓好各项工作的同时注意自身安全。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意识。工地内严禁打架、赌博、酗酒及大声喧哗,如发现有此现象应加以制止,及按规定对当事人进行惩罚。

  3.外来人员及车辆额进出进行登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对新招收人员需进行暂住证等资格审查,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项目部。

  4.对工地人员发生的打架斗殴,现场保安人员要及时制止,并进行处理,经制止无效的,拨打110报警。

  5.组织保卫、消防工作检查,采取措施消除治安、火险隐患。有权处理违章行为,及时向项目部汇报。

  6.贯彻上级有关保卫消防管理的各项规定,对施工现场的保卫消防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7.制定施工现场保卫消防工作的方案并贯彻落实,组织保卫消防人员的培训和有关知识的学习、宣传工作。

  8.经常与当地公安、派出所、居委会取得联系,共同做好治安工作。

  9.当班者不得睡觉、不得私自离开工作岗位。

  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做50-500元的处罚。火警:119 匪警:110 二十三、 工人业余学校管理制度

  1.公司成立建筑工人业余学校活动领导小组,设组长、副组长,负责业余学校的日常组织和管理活动。

  2.公司成立建筑工人业余学校总校,各项目部成立建筑工人业余分校,明确教务工作负责人,贯彻落实教学大纲,严格执行教学计划,配合做好教学工作。

  3.实行每周教学,时间根据工程工期决定,每周不少于1-2课时。

  4.授课人员应认真备课,熟悉教材,力求通俗易懂,做好各课教学考试的命题、出题和阅卷工作,认真听取授课情况反馈并改进。

  5.各班组必须按时到校上课,不得无故缺席,班组到课率不得低于85%;各学校教务负责人负责对到课情况进行考勤和统计,作为班组考核和优秀学员评比的重要依据之一。

  6.教室内应配备必需的教学设施,尽量做到功能多样化。

  7.落实专人监督管理好业余学校校舍、桌椅等公共财产,执行损坏赔偿制度。

  8.组织开辟学习园地,通过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交流学习心得,表扬好人好事。

  二十四、 施工车辆管理制度

  1.车辆证、照齐全,验收合格。

  2.施工车辆必须服从指挥、听从调度,在制定地点作业,在指定路段行驶,未经许可不得将车辆使出施工区域。

  3.施工车辆不得乱停乱放,尽量避免妨碍施工现场通行。

  4.超重、超长、超宽、超高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应瞻前顾后、兼顾左右、谨慎行驶。

  5.未经批准,施工现场的交通道路不得隔断或挖断。

  6.起重车起吊、挖土车等作业时周围应设安全距离并有防护围栏和警告标志。

  7.施工车辆驶离施工现场时,应注意文明整洁,必须将车辆清洗干净。

  8.违章作业或违章驾驶造成事故所发生的经济损失由驾驶人员负责。

  9.车辆驾驶人员要具有相应资质。

  二十五、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为全面落实国家安监总局2011年16号令等精神,形成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我公司安全生产的目标,制定以下制度,并于下发之日起实施。

  1.隐患排查治理分级制度

  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一、二、三级)。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较大,需局部停产停业,经过一定时间整个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二极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很大,需全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后果特别严重,需全部停产停业政治,且整改难度很大的事故隐患。

  2.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

  工程项目部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本工程项目部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逐级建立落实从项目经理到每个从业人员的责任。一般事故隐患由工程项目部自行组织整改。

  公司是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管主体,安全设备部依法实施综合监管,有关科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实施监管。

  3.隐患定期排查制度

  项目部应定期组织本项目部有关人员开展隐患排查,危险性较大区域每周确定一个重点实施排查。

  公司安全科每月确定一个重点并组织抽查。

  4.隐患排查治理(一患一档)制度

  项目部建立一般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一患一档”,主要内容有隐患部位。隐患类型、主要问题、申报情况、政整治责任人、完成期限、资金使用情况、整改审查意见和验收结果等。

  公司安全科建立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一患一档”,主要内容有隐患分级、申报、整改进展、验收申请、审查合格或不合格确认书、销案批复和关闭通知等。

  5.隐患申报与零申报制度

  公司开展隐患排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申报。没有发现事故隐患的,也要进行“零申报”。根据有关规定,一般事故隐患的汇总情况每月报至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安站备案。公司排查出重大事故隐患后,应迅速组织专家报至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安站。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有隐患现状及产生原因、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隐患治理方案等。公司申报资料应经公司总经理签字。

  公司安全设备部每季、每年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于本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和本年度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将书面统计分析资料报至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安站。

  6.隐患排查治理公示制度

  各项目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将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在现场醒目场所公示,并报公司安全设备部,安全设备部按有关规定后向所在建设形状主管部门汇报,同时将重大事故隐患汇总后以书面形式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集体成员。重大事故隐患内容为工程名称、隐患类型、隐患级别、主要问题、整治负责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审查意见和核销批准等。

  7.隐患治理进展情况通报制度

  一般事故隐患治理的进展情况由公司在单位内部通报,按规定与隐患申报情况一起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进展情况由公司向当地建设银行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8.隐患排查治理联合执法制度

  公司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组成。治理小组办公室设立在组长办公室,具体组织协调工程项目部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治理小组根据工程特点,结合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检站隐患排查治理月度重点工作制定治理方案,加强工作指导。对排查中发现的一般隐患责令工程项目部立即整改;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责令项目部区分级别,逐级上报,跟踪整改。

  9.隐患排查治理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项目部的隐患排查治理定期会议制度,由治理小组长召集,一般每季度一次,项目经理和相关成员参加。定期会议要明确隐患排查治理人员责任,落实整改内容,沟通工作进展情况,提出阶段性工作目标,确定阶段性工作重点,制定阶段性工作措施。定期会议成员应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系和治理工作。

  10.隐患排查治理检查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检查结合工作开展,每季不少于一次,各分公司、项目部重点是隐患“责任、措施、经费、时间和预案”的落实情况,责任人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隐患治理所需经费的落实情况,隐患整个进展情况,隐患治理中停工和复工落实情况。

  治理小组以现场察看为主,并定期在会议上通报。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需召开专门会议时,由定期会议召集人或分公司、工程项目部视情况确定。

  二十六、施工用电管理制度

  1.施工队进入现场必须按照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执行。

  2.施工现场必须由专职技术人员负责电器安全管理技术工作。

  3.电器作业人员必须年满十八周岁,身体健康,具备电器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以及触电急救技术,并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相关部门核发 “电工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4.取得“电工证”的电器作业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复试,因故间断电器作业连续三个月以上的人员,单位要负责重新组织学习有关电器安全技术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5.施工现场应建立、建全电气技术管理、检查和设备维护检修制度以及电气技术操作规程,并组织有关电气人员学习、贯彻实施。

  6.凡属于电器方面出现问题,包括搬迁、移动或拆卸用电设备,必须由电工操作。

  7.各类用电人员所使用的设备停止工作时,必须将开关箱里的开关,分闸断电,并将开关箱锁好。

  8.值班电工应认真做好日巡检记录。临时用电条件差、变化大,而且人员复杂,属于动态管理,所以要坚持每天巡回检查,并认真记录存在的问题和处理结果。

  9.做好安全检查记录,主要内容包括:临时用电检查验收表;电器设备检验和调试记录;接地电阻测试记录;定期检查等。

  10.做好电工维修工作记录,记录情况要真实详细(时间,地点,设备,维修内容,采用的技术措施和处理结果等)。

  11.值班电工应有高度的责任心,不但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同时应对非电工使用的电器设备违章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12.凡违反以上条例的作业人员,按现场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造成事故的交有关部门处理。

  二十七、 绿色施工管理制度

  文明施工是现代企业的重要标志,它直接反映出施工企业的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的高低,从而也直接关系着企业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按照文明施工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工程施工的具体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提高文明施工的水准,展现企业的良好形象,再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基础上,特制订以下本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原则要求:布局合理,环境整洁,物流有序,标识醒目。

  2.基本标准:二通三无五必须。二通:a、施工现场人行道畅通;b、施工工地沿线单位和居民出入通道畅通。三无:a、施工中无管线事故;b、施工中无重大工伤事故;c、施工现场周围道路平整无积水。五必须:a、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必须严格分开。b、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施工铭牌,管理人员佩卡上岗。c、各类语言文字使用规范,施工现场施工材料必须堆放整齐,生活设施清洁文明,环境美化。d、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按规定控制噪音、扬尘和泥浆处理。e、施工现场必须开展以创建文明施工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工作。

  3.围挡、围墙要稳固、整洁、美观,并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4.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进入工地必须戴安全帽;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佩戴胸卡。

  5.施工场地内道路要畅通,地面要平整,硬化;排水要畅通(三级排放二级沉淀),要有防止泥浆、污物堵塞排水管道的措施;按要求挂各种安全标志牌和标语,设宣传栏、读报栏和黑板报并设有吸烟处;温暖季节时有绿化布置。

  6.施工场内,建筑材料、构建和料具要按施工现场平面图的布置要求堆放整齐,并挂物料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放清运,做到工完场地清。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堆放。

  7.办公区房间标牌应醒目,办公室内张挂各种图标要规范整齐。办公室应设电话和值班人员。宿舍内生活用品放置整齐。宿舍周围环境卫生、安全。生活区垃圾装入容器,并及时清理。

  8.食堂厨房应有纱门、纱窗,地面应为水泥抹光,墙面灶面贴磁砖、顶棚进行防掉尘、掉水处理。食堂炊事人员必须持有卫生部门核发的健康合格证,穿戴工作服、帽、口罩(三白),保持个人卫生。餐具放置整齐有序,及时消毒。保证供应卫生饮水;熟食要留样。

  9.工地内要配备经培训的急救人员、保健医药箱和急救器材并定制急救措施。要开展卫生、防病自救、互救宣传教育。生活去内还应设置工人淋雨、学习和娱乐场所。

  10.施工要有防尘粉、防噪音、防扰民措施,夜间(10时至凌晨6时)未经许可不得施工(如夜间施工需按要求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

  11.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震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每年委托政府有关检测部门进行一次测试。

  12.施工铭牌为: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13.现场标牌:在施工现场明显地点设置醒目的“八牌一图”,在场地及营区周围插设彩旗。在材料堆放地和拌和站(机)插(挂)标识牌标写:材料名称、产地、规格或型号、检验日期、检验人员姓名。

  14.室内布置:现场办公室或值班室,墙面应悬挂(张贴)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形象进度图,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制度。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6

  一、技术交底制度

  项目经理部在施工中应严格进行技术交底制度,对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每道工序的施工都应进行层层的技术交底。

  交底程序:在工程施工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工长、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由分管施工工长对班组长进行技术交底;每个施工部位施工前班长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交底时做好文字记录。对重要的分项工程及施工工序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工长组织进行技术交底。

  二、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验证和验收制度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因此在施工中应严格要求,把好进场时的验证和进场复检关。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在进场前应对供货方提供的质检资料、产品合格证、样品进行验证,必要时可取样试验,合格后方可进场。

  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后,按照相关规范标准进行复验,合格后应按材料的特性及要求分别进行存储,并做好标识。不合格者不得在工程中使用,也不得在现场堆放,必须立即清运出场。

  三、施工工序的“三检”制度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坚持自检、互检、专职检验制度,并做好记录,作业班组在自检的基础上进行班组之间的互检,工序交接时要由质量员、工长、班组长共同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四、质量否决制度

  在施工过程中不合格的分部、分项工程坚决推倒重新施工,不合格的施工工序不准转入下道工序的施工,并及时进行返工直至合格。坚决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度。在施工中还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坚持:

  (1)严格坚持施工中高标准、严要求,不合格必须返工重来,决不迁就。

  (2)严格坚持按施工规范、规程操作,克服管理和操作上的.随意性。

  (3)严格坚持总体质量控制和细部处理完善,保证成品良好的观感效果。

  (4)严格坚持质量通病的预防,保证一次完成。

  (5)严格防止交叉污染,注重成品保护,按规范规程要求,分别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和交工工程进行技术复核及检查验收,切实做好质量检验评定记录。

  五、严格执行技术复核制度

  (1)项目技术负责人要对施工中采用的技术文件、技术资料等进行复核,准确无误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2)重要工序的施工应进行技术复核,柱基等隐蔽验收工程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工程的测量放线应由专职测量员进行放测后再由工长、质量员进行复核,经复核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控制。

  (3)重要部位隐蔽工程应先由项目质量管理小组自检后,再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质监站等检查合格并签字认可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六、施工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项目的施工技术人员必须通过业务考评并取得上岗证。

  (2)班组施工操作人员应取得相应技术等级,并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七、进行多层次的质量检查制度

  (1)项目质检组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跟踪检验和验收,对不合格产品坚决推倒重来。

  (2)公司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对工程质量进行复核,并解决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公司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对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屋面工程等进行检查复核,对工程质量进行确认

  八、推行样板间、样板层制度(样板开路制度)

  为确保工程质量一次性达到合格标准,在土建、装饰、装修、安装等工程施工前先进行样板间、样板层、样板施工段等的施工,并请设计、建设、监理单位共同进行评定。样板确定后,在大面积施工中应按样板中确定的工艺、施工程序、质量标准组织施工,并按样板的质量标准进行检查、验收。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7

  工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过程质量责任重于泰山,为了对国家和用户高度负责,为了使设计文件,施工标准,合同约定最终实现,并形成工程质量、工程品质功能和使用价值,特制定施工现场质量控制管理制度如下:

  1、按照国家和企业质量标准运行要求,建立健全项目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岗位质量责任制,强化管理,责任到人。

  2、认真搞好项目施工人员质量管理教育,贯彻执行国家和企业颁发的保证工程质量的程序、规定、规程、制度和措施,明确项目质量目标,标准要求,抓好职工培训,争创优质工程。

  3、努力学习,推广使用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的先进技术和施工手段,优化工艺提高功效,全面推行样板墙制度,以点带面,确保工程质量整体水平,对“四新”技术,明确重点,详细具体,注重可操作性。

  4、在认真搞好图纸会审,精心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加强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审查)管理,加强技术复核工作,强化组织技术交底,强化积累技术质量的全面、科学、准确、及时。

  5、控制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建材的质量,严格选择分包商,通过对其技术、管理、质量控制、工序质量控制和售后服务等质量保证能力,信誉调查以及产品质量的实际检验评价,各供方之间的'比较,最后中和评价,选定工作关系,在使用前严格进行:

  1、书面检查;

  2、外观检验;

  3、理化检验;

  4、无损检验等四种检验,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5、实施工序质量监控,通过对工序活动条件(人、材料、机械、方法、环境等)和工序活动效果(即工序的过程标准)两个方面监控,通过管因素、管过程,从而实现工程质量从事后检查过关、转向事前、事中控制。

  6、及时准确留存质量过程成果,如砂浆、砼试块,钢筋焊接等施工过程试件,必须及时做好,专人养护、专人送试,及时留档。

  7、组织施工质量检验,强化质量自检,互检,交接检工序(俗称质量三检)和专业检查(施工组项时检查,项目部每月两次综评验测)工程隐蔽验收、工程预检、基础和主体等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实施工程质量优质优价,班组个人奖罚分明,兑现整改坚决及时。

  8、从施工顺序和防护措施两个主要环节入手,加强成品保护,按正确流程施工,不颠倒工序,防止后道工序损坏或污染前道工序,按正确的施工方法,保护方法保护好前道工序产品质量。

  9、坚持竣工标准,做好售后服务,坚持竣工内容,标准,通过内容分层次自检解决全部遗留,整理好竣工质量,实现工程竣工质量目标,售后服务体现工程质量,坚持24小时内处理好质量投诉,并按季节性,技术性,保修期满,积极主动回访用户,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完善,推动工程质量的提高。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8

  一、布草房内应保持干净、整洁;

  二、非布草房工作人员不得进入

  三、各种布草必须摆放整齐,明确分类,不得有积尘;

  四、绝对禁止在布草间抽烟;

  五、本部门或其他部门的员工不得在布草间聊天,吃东西或看书、看报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六、工作期间不得窜岗,擅离职守,若因工作离开,需征得布经理同意。

  七、禁止任何人在布草间擅自取用各种物品及各类布草;

  八、任何人未征得布草房主管及客房部经理的同意,不得随便报废布草,使之成为抹布。

  九、布草的发放必须明确记录

  十、布草盘点时,各楼层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布草盘点数据送到布草房,以便核查。

  十一、若楼层因特殊情况,需要领取大量物品,必须提前一周通知布草房。

  十二、布草房员工应与外联洗涤公司密切合作,必须按时将脏布草送到洗涤公司,并负责清点数量及负责布草洗涤质量的检验。

  十三、每月盘点后核算数据应于次月02日上交客房部经理及财物经理。

  十四、严格执行员工制服的.换取制度;

  十五、必须认真遵守布草间盘点的各项制度。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9

  为了搞好工程的施工质量,保证我矿的安全生产,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目标。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 施工管理标准

  1、 采煤工作面按《采煤工作面安全管理标准化考核评级》执行。

  2、 掘进工作面按《掘进工作面安全管理标准化考核评级》执行。

  3、 机电设备按《机电设备安全管理标准化考核评级》执行。

  4、 运输按《运输安全管理标准化考核评级》执行。

  5、 通风按《通风安全管理标准化考核评级》执行。

  二、 施工管理实施办法

  1、 采煤工作面严格按采煤标准化执行,安全工程质量得分在60分以上,无不合格品。若达不到处罚负责人200元次。

  2、 掘进工作面严格按掘进标准化执行。中、腰线差超过规定的范围欠一扣二(生产科结帐时扣除),并要反工。全安工程质量得分在60分以上,无不合格品。若安全工程质量达不到以上标准,处罚负责人200元/次。

  3、 机电严格按机电标准化执行,安全工程质量得分在60分以上,无不合格品。若达不到处罚负责人200元/次。

  4、 运输严格按运输标准化执行,安全工程质量得分在60分以上,无不合格品。若达不到处罚负责人200元/次。

  5、 通风严格按通风标准化执行,安全工程质量得分在60分以上,无不合格品。若达不到处罚负责人200元/次。

  6、 若该项安全工程质量分达90分以上,优良品率在80%以上,奖该项负责人200元/次。

  三、 工程施工各项负责人

  1、 采煤二队负责人:龙洪达

  2、 采煤三队负责人:罗向东

  3、 掘进队负责人:彭德才

  4、 机电设备负责人:林志仁

  5、 运输负责人:邱仕奎

  6、 通风负责人:李顺广

  四、 检查人员及检查方法

  1、 检查人员由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职,安全科、生产科管理人员组成。

  2、 检查方法:按照标准,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检查时分成以上几项,每项指排一名负责人,并对照检查标准进行检查。检查完后,该组成员全部在检查表上签字,并对该项检查的.情况负责。

  3、 生产科测量组每月对掘进队所作的巷道要有一张工程质量验收表,结帐时严格按照验收的质量欠一扣二结帐。

  4、 测量组每月要对采煤队的支柱、方钢进行清点(特殊情况除外),做到支柱、方钢每月心中有数。并进行对比,看有无丢失现象,严格执行支柱、方钢考核。

  五、职责范围

  各项负责人对自己所管辖的范围负责,要对现场安管员进行明确的分工,各项负责人和安管员、班组长对自己所施工的工程标准要明确,做到心中有数,对不格合的工程坚决反工。每月检查人员要对照表上的标准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工程不与验收,并提出整改措施。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10

  1、施工队质量负责人是贯彻、执行、落实、检查质量管理制度的主要负责人,施工队必须层层把好质量关,认真贯彻谁指挥生产,谁操作,谁对产品质量负责的原则。

  2、严格按照有关质量规范、验收标准指导生产班组施工,并经常深入一线监督和检查评定工作。且按日、旬、月对施工班组和全队工程质量动态进行分析,定期召开分析会。

  3、技术负责人配合质量负责人共同具体落实各项质量检查制度,由班长负责对当日完成施工部位的质量进行自检,由质检员组织各工种、班组进行交检,由质量负责人作好与甲方的交接验收工作。

  4、每月定期由队长组织有关人员,对其本队所承担的在施工程项目进行一次质量大检查,查管理班子、查制度落实、查质保措施、查隐患等。

  5、施工中若出现质量事故,质量负责人应及时向甲方质检技术部门汇报,不得隐瞒、虚报,其事故的补救与整改措施也必须是甲方同意或下达的方案,对于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任者,应据其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辞退。

  6、施工队质量、技术负责人应定期对职工进行施工质量的重要性教育,加强技术知识培训,增强职工质量意识,以确保工程质量。

  电梯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甲方下达的`技术资料文件,施工队的技术负责人应组织队内技术管理班子进行认真学习,并向各作业工种班组进行书面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施工队不得擅自更改图纸设计,如有设计变更必须按甲方技术部门下发的书面变更施工,施工中不得不懂装懂,一知半解的盲目操作。

  施工队必须有完整的施工日记和逐层的技术交底内容记录,变更洽谈记录,测量放线记录,质量验收记录等,以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操作生产的可靠性。

  对于特殊工艺要求,应由技术负责人组织作业人员进行技术操作培训,对于特殊工种,如架子工、机械工、电气焊工等必须持证上岗。

  冬雨季施工项目,必须按照甲方技术部门下达的冬雨季施工技术措施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施工队应积极配合公司、甲方安排的各种技术培训,技术负责人应经常组织队内管理人员及工人进行技术学习,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技术平。

  对临时施工用电,要有详细的安排,要有临时用电方案。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11

  总则:认真履行“科学管理,精心施工;积极进取,顾客至上。”的十六字质量方针。严格遵守各项技术质量管理制度和施工规范。按操作规程,精心组织,精心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从开工到竣工对工程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一、施工过程控制

  1、必须实行专业检查和班组自查相结合的办法.坚持施工班组自检、互检、工序交接检的“三检制”。施工班组自检合格后报请专业工长。由专业工长会同下道工序专业工长,施工班组进行互检及工序交接检。互检及工序交接检必须有书面的记录并签字齐全。交接检完成后由专业工长提出书面申请通知项目专职质量员或技术员进行分项质量检查。分项质量检查必须有记录并签字齐全。

  2、技术、质量负责人在进行内部分项质量检查,并确认合格后,方可向建设(监理)单位报验。

  3、坚持施工现场“挂牌制”,质量责任具体落实到操作人员,对经检验确定其产品不合格的施工人员应有处理措施。不合格的产品应进行返工。

  二、施工验收制度

  1、分部分项验收:分部分项验收由技术负责人或专职质检员负责,各专业工长负责专业之间的互检和交接检工作。

  2、隐蔽工程验收:隐蔽工程施工完毕,进行上层施工之前,应进行隐蔽验收。并拍摄影像资料记录,验收前项目部应将工程资料整理齐全,并经工程管理部预检,预检合格基础上,提前报驻地监理。驻地监理在对资料和工程检查合格转序后,方可进行下一层的施工

  3、竣工验收:工程完工后,项目部自检合格,根据相关要求,准备好内业资料提前报监理、业主。

  三、质量例会制度

  在现场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必须定期召集现场各个班组和管理人员主持召开工地例会,会议内容要由项目部负责人起草,并由项目部人员商定。工地例会要包括以下内容:

  1、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2、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目标及落实措施;

  3、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5、其他有关事宜。

  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应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议,以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项问题。

  四、质量例会制度

  1、项目部每月五日由项目经理组织召开项目部质量例会。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技术员、专业工长、施工班组长均应参加。工程管理部的质量负责人视需要参加月质量例会。

  2、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每周一组织超开项目部技术员、专业工长、各施工班组长参加的月质量例会。

  3、月质量例会对本月将要施工的过程质量提出要求,由项目技术员负责按周计划分解后,在周质量例会上对各检验批施工质量作出要求。并对上月施工质量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12

  (一) 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筑业发展的要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令、法规,保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加强公司对施工质量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贯彻落实“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工程施工切实把工程质量摆在经济工作的首位,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

  第三条、贯彻建筑企业质量责任制,坚持“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原则,落实质量终身制。

  第四条、工程质量检查监督及管理部门应独立履行质量检查、监督、控制、职责。各级人员必须支持质检部门和质检人员依章行使职权。

  (二) 质量管理

  第一条、公司对所属施工项目每月进行一次质量检查、评比。并建立质量责任制考核奖罚制度,对照质量奖罚制度严格奖惩。

  第二条、施工项目部必须配齐检测工具,并建立台帐,项目施工班组应做到对施工的内容全部进行实测实量,严格按内控指标检查验收。

  第三条、做好图纸会审和设计技术变更联系工作,做好地基验槽、隐蔽工程验收及其它检查、验收,做好工程中间验收及单位工程综合质量验收。其中,地基与基础、主体分部和竣工工程质量验收必须报公司核定。

  第四条、公司要严格项目开工审批制度。工程合同签订后,项目部必须按公司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填写开工报告和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一式四份,送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再送相关部门审批,符合要求后方可正式开工。未经审批或审批不合格私自开工的,以违章施工论处。单位工程开工前项目部要进行技术交底,做好图纸会审工作,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明确施工顺序、质量要求及相应的技术措施。

  第五条、坚持“三级质量检测制度”,对检测结果及时作出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质量统计分析,持续改进工程质量。

  第六条、单位工程应挂牌施工,接受社会监督,施工现场应设置计量器具,并做好砼、砌筑砂浆的原材料过磅工作。进入施工现场的主要建筑材料应经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检验验收合格报监理认可后,方可使用。

  第七条、单位工程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书面技术交底,技术交底质量要求的内容要有针对性,对于采用新结构、新工艺的项目,技术交底中要详细说明,

  第八条、对技术素质差、工程(产品)低劣的班组和有关人员,质量员有权采取必要处罚措施,对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采取制止、纠正、停工整改、罚款直至辞退。

  第九条、建立质量例会制度,把工程质量问题进行交流,群策群力,搞好工程施工质量。

  第十条、施工现场试块、试件、材料的取样、制作、养护、送检必须按规定执行由专人负责,送检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遵守真实、有效的原则,不弄虚作假,试验结果要及时报告项目技术负责人。

  第十一条、做好细部处理工作及成品保护工作。单位工程进入装饰阶段后,施工技术部门应采取相应措施,制订有关细部处理和成品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有利于提高观感质量和整个单位工程质量的综合评定。

  第十二条、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前15天上报公司质量部门,进行质量内部预检,对预检中发现的质量弊病,项目部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并进行复验。

  第十三条,抓好全员质量意识教育,严格执行公司质量奖罚制度和质量内控指标,做好质量预控。

  (三)技术交底

  第一条、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后,项目经理在开工前召集项目全体施工管理人员召开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会议,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介绍工程特点、难点、主要施工方法、施工进度、施工平面布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其它项目管理措施以及现场规章制度等。

  第二条、技术交底应结合具体操作部位细致、全面地进行,同时以书面形式交底,要求字迹清楚、内容完整,并具有针对性。不同部位、不同工艺、不同工种、季节性施工均要分别予以交底,并要有交底人、被交底人,项目工程负责人签字。

  第三条、针对特殊工序要编制有针对性的作业指导书,每个工种,每道工序应进行各级技术交底。各工种班组长接受交底后,应组织工人进行认真讨论,保证施工意图正确无误地得到贯彻。

  (四)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

  第一条、隐蔽工程应在施工班组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项目部人员组织检查验收。检查内容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和设计文件要求;原材料规格、型号、数量、部位及实测合格率。

  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由施工班组限期整改,并通过复检。

  第二条、在项目部质量管理人员检查合格的基础上,通知业主和监理公司组织检查,对不合格项由施工班组限期整改,并通过复检。

  第三条、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由施工员(技术员)填写,参加验收的责任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存入工程技术档案。

  (五)技术资料

  第一条、各项技术资料应按国家《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14)、《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14)要求整理,

  第二条、单位工程技术资料应做到及时、全面、真实、准确、有效。项目材料员应及时提供完整、有效的材料质保单。项目资料员应及时收集、整理、汇总有关资料 。

  第三条、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竣工后30日内交公司质量审查存档,项目部做好技术资料检查归档,合格后上交公司质量处。

  (六)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一条、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必须及时如实上报,不得隐瞒,并报公司有关部门及时处理解决。

  第二条、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公司组织人员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填写《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一式二份,公司、项目部各留存一份。

  第三条、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项目部要极及配合公司人员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七)创优目标及奖惩

  第一条、优质工程奖励

  1单位工程质量被评为“鲁班奖”,奖项,奖合同造价的2。

  2单位工程质量被评为“琅琊杯”,奖项,奖合同造价的0.5

  第二条、省市大检查通报的.奖罚

  1在省级质量大检查中通报表扬的工地,奖励5000元。

  2、在地区级质量大检查中通报表扬的工地,奖励2014元。

  3、在省级质量安全大检查中通报批评的工地,罚款4万元。

  4、在地区级质量安全大检查中通报批评的工地,罚款2万元。

  上述同一通报中,质量与安全双重表扬的,奖励按一项计;质量与安全双重批评的按条文重复罚款计。

  第三条、新闻暴光的罚款

  1受新闻电视台暴光批评的工地每次罚款10000元。

  2受报纸暴光批评的工地每次罚款10000元。

  第四条、质量管理处罚

  1项目部无项目部的质量管理制度,罚款1000元。(必须包含图纸会审、设计修改、技术交底、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和审批、工序交接、质量检查评定、质量奖罚、质量例会、工程实体检验检测、总包对分包质量管理、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制度)

  2项目部无详细的质量计划,罚款200元。

  3项目部质量员、资料员无证上岗,各罚款500元。

  4项目部与分包无质量责任书,罚款500元。

  5施工用的测量计量工具未按规定进行强制性检定的,每一件(项)罚款100元;施工现场缺测量计量工具,每一件(项)罚款200元。

  第五条、施工质量问题处罚

  1、钢筋表面严重生锈,有油渍、漆污每处罚款100元。钢筋安装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每一个(处)罚款300元。

  2、混凝土现场搅拌没有挂级配牌或无过磅及记录,罚款100元。混凝土施工缝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留置,每处罚款200元。拆模试块不是同条件养护的每组罚款100元。

  3、防水混凝土的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管道、埋设件处渗漏,每处罚款100元。

  4、现浇结构构件截面尺寸偏差不符合规范规定的,每处罚款100元。

  5、砌筑砂浆拌和时不挂牌或不按设计配合比,每发现一次(处)罚款50元;如以上两种情况同时发现,每发现一次(处)罚款100元。

  6、砌体工程的砂浆饱满度抽查三组,其中一组或一组以上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100元处理。

  7、砌体留直槎不按规定留拉结筋,或拉结筋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罚款50元。 8砌筑时发现干砖上墙,罚款100元。

  9、构造柱处砌体未按规定留马牙槎,每处罚款50元。

  10、地坪严重起壳、起裂、起砂面积大于200cm2,每处罚款50元。

  11、凡踢脚线空鼓长度超过30cm,每处罚款30元。

  12、铝合金、塑钢门窗边框渗水,每处罚款50元。

  13、管道后墙面未粉刷或严重不平,每发现一处(间)罚款50元。

  14、外墙面砖、室内瓷砖、地砖起壳空鼓,每处罚款50元。

  15、屋面、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渗漏不论范围大小,每处罚款200元。 16栏杆凡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未做防护栏杆,每处罚款500元;防护栏杆高度小于1.05米,每处罚款200元。

  16、窗台高度低于0.80米未做防护措施的,每处罚款100元。

  17、明装大、小便污水管滴漏水,每处罚款100元,地漏周边渗漏和穿接板套管处渗漏每处罚款100元。其他管道接楼滴漏水每处罚款50元。

  18、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没有规范要求设置套管,每个(处)罚款50元。

  19、管道穿过结构伸缩缝,抗震缝及沉降缝敷设时,没有按规范要求采用柔性连接,每处罚款200元。

  20、插座开关接线不符合规范规定连接,每只罚款50元。

  21、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未经监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参加无会议纪要和签到表的罚500元。

  22、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未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的罚款200元。

  23、检验批、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材料报验等要求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的项目,如未按规定实施的每项罚款100元。

  24、钢筋原材料的质保单不符合要求的每项罚50元;抽样复试未按规定执行每项罚100元。

  25、焊接接头复试未按规定执行的每项罚10元

  26、混凝土浇捣无坍落度检查及记录或检查不符合要求,罚款200元。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无测温记录或记录不符合要求的,罚款200元。

  27、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测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测验,每缺一项罚款200元。

  (八)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凡遇与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有冲突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二条、本《制度》经公司、办公会议通过,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13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严格履行工程合同中的质量标准承诺,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全面提升总公司的质量管理水平,增强总公司的竞争力和信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实现工程质量管理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的工程质量管理。

  2、方针和目标

  2.1质量管理方针:精细管理、科技创新、质量取信、持续改进。

  2.2质量目标:达到合同/协议承诺,竣工验收一次通过,杜绝重大质量事故。

  3、管理依据

  3.1中国(或工程所在国)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政策和法规。

  3.2中国(或工程所在国)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验收标准。

  3.3有关工程项目的批准文件。

  3.4合同、协议或会议纪要。

  3.5集团公司有关的管理办法、文件、通知和会议纪要。

  4、管理组织及职责

  4.1集团公司决策层集团公司总经理是总公司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副总经理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质量管理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总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负技术责任。

  4.2技术管理部技术管理部在集团公司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对集团公司工程项目实施质量管理和监督。具体职责如下:

  4.2.1组织编制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4.2.2审查质量检测试验、项目质量计划、项目质量规划和重要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提出审核意见。

  4.2.3组织实施对子公司、直管项目质量管理行为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进行监督和考核。

  4.2.4审核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和措施,汇总上报有关材料。

  4.2.5组织上报有关质量管理统计报表和材料,编写质量工作总结。

  4.2.6参加工程竣工质量验收。

  4.2.7参加重要工程质量管理和分析会议,监督有关质量工作的落实。

  4.2.8受理质量投诉,并组织调查、处理和回复。

  4.2.9参加原材料质量控制工作。

  4.2.10负责审核重要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4.3采供管理部采供管理部负责工程所需设备物资的质量控制与管理工作。

  4.4子公司

  子公司具体负责所属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控制和质检工作,业务上接受集团公司技术管理部的管理、监督。子公司总经理是工程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订本单位的质量目标,主持工程重大质量问题的研究、处理等工作,对工程质量管理负有领导责任。具体职责如下:

  4.4.1负责本级公司内质量管理行为的.日常监督检查和考核,对工程质量负管理责任。

  4.4.2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有关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编制本级公司的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4.4.3审核下属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并将重要工程的质量保证措施报集团公司技术管理部备案。

  4.4.4监督检查本级公司质量管理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4.4.5加强对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的监督检查。

  4.4.6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审查处理方案或措施,并督促责任单位尽快纠正。

  4.4.7参加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监督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组织编写质量工作总结。

  4.4.8负责上报工程质量报表和有关资料。

  4.4.9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质量管理活动。

  4.5直管项目(公司)

  直管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控制和质检工作,业务上接受上级公司技术部门的管理、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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