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管理制度精华
在当下社会,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出纳管理制度精华,欢迎阅读与收藏。
出纳管理制度精华1
1、货币资金核算。日常工作内容有:
(1)办理现金收付,审核审批有据。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根据稽核人员审核签章的收付款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对于重大的开支项目,必须经过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或单位领导审核签章,方可办理。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签章,并加盖“收讫”、“付讫”戳记。
(2)办理银行结算,规范使用支票。严格控制签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签发不填写金额的转帐支票时,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和报销期限,并由领用支票人在专设登记簿上签章。逾期未用的空白支票应交给签发人。对于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遗失时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不准将银行帐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3)认真登日记帐,保证日清月结。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并结出余额。现金的帐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帐面余额与对帐单上余额调节相符。对于末达帐款,要及时查询。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
(4)保管库存现金,保管有价证券。对于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以“白条”抵充现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如果发现库存现金有短缺或盈余,应查明原因,根据情况分别处理,不得私下取走或补足。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要保守保险柜密码的秘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人。
(5)保管有关印章,登记注销支票。出纳人员所管的'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但签发支票的各种印章,不得全部交由出纳一人保管。对于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簿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6)复核收入凭证,办理销售结算。认真审查销售业务的有关凭证,严格按照销售合同和银行结算制度,及时办理销售款项的结算,催收销售货款。发生销售纠纷,贷款被拒付时,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2、往来结算。日常工作内容有:
(1)办理往来结算,建立清算制度。办理其他往来款项的结算业务。现金结算业务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与内部核算单位和职工之间的款项结算;企业与外部单位不能办理转帐手续和个人之间的款项结算;低于结算起点的小额款项结算;根据规定可以用于其他方面的结算。对购销业务以外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要及时催收结算;应付,暂收款项,要抓紧清偿。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和无法支付的应付帐款,应查明原因,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处理。实行备用金制度的企业,要核定备用金定额,及时办理领用和报销手续,加强管理。对预借的差旅费,要督促及时办理报销手续,收回余额,不得拖欠,不准挪用。建立其他往来款项清算手续制度。对购销业务以外的暂收、暂付、应收、应付、备用金等债权债务及往来款项,要建立清算手续制度,加强管理及时清算。
(2)核算其他往来款项,防止坏帐损失。对购销业务以外的各项往来款项,要按照单位和个人分户设置明细帐,根据审核后的记帐凭证逐笔登记,并经常核对余额。年终要抄列清单,并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
3、工资核算。日常工作内容有:
(1)执行工资计划,监督工资使用。根据批准的工资计划,会同劳动人事部门,严格按照规定掌握工资和奖金的支付,分析工资计划的执行情况。对于违反工资政策,滥发津贴、奖金的,要予以制止或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2)审核工资单据,发放工资奖金。根据实有职工人数、工资等级和工资标准,审核工资奖金计算表,办理代扣款项(包括计算个人所得税、住房基金、劳保基金、失业保险金等),计算实发工资。按照车间和部门归类,编制工资、奖金汇总表,填制记帐凭证,经审核后,会同有关人员提取现金,组织发放。发放的工资和奖金,必须由领款人签名或盖章。发放完毕后,要及时发工资和奖金计算表附在记帐凭证后或单独装订成册,并注明记帐凭证编号,妥善保管。
出纳管理制度精华2
一、出纳岗位职责
1、负责银行支票的领购、保管,负责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并对银行存款的安全完整负责。
2、负责现金收付,每日终了时依据当天的现金凭单登记“现金日记帐”,并清点库存现金,并对现金安全完整负责。
3、负责“银行日记账”、“现金日记帐”的登记,并逐日进行核对。
4、每月月底向银行索取“对帐单”和对银行存款发生额及余额,向财务经理上报出纳每日现金报表。
二、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
1、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和现金的记帐要严格分工,建立明确完善的现金项目日常会计处理程序。
(1)本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a.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b.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c.结算起点以下的.其他小额零星支出;
d.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除上述规定外,各经营部门的日常工作中,若需要使用现金应报计财部经理、总经理、经同意后方可办理。
(2)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外出应由出纳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3)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2、支票管理
(1)支票由出纳员保管。
(2)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付款凭证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
(3)支票付款须先审后付,财务印鉴由财务总监与出纳人员分别掌管。
3、操作要求
(1)出纳人员每月至少核对一次银行账户,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报告会计处理。
(2)出纳人员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报告财务经理处理。
(3)会计、审计人员应当履行监督、审计职能,定期或不定期对出纳人员实施抽查、盘点。
三、货币资金支付业务的办理程序
1、支付申请。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支票领用单或支票申请单,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2、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3、支付复核。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支票领用单或支票申请单进行复核,复核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4、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单据或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5、审批、审核及支付流程:业务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复核)会计(复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出纳。
四、付款程序及注意事项
1、外购、工程承包款应根据统一发票、普通凭证,以及收到货物、器材的验收单附请购单经有关部门审核,报审批人核准后,出纳方能付款。
2、预付、暂付款项应根据合同或批准文件,由经办部门填写支票领用单,注明合同文件字号,报审批人核准后,出纳方能付款。
3、一般费用应根据发票、收据或内部凭证,经有关部门审核,报审批人核准后,出纳方能付款。
4、出纳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需审批人批准签字。
5、所有支出凭证由出纳严格审核其内容与金额是否与实际相符,领款人的签字(印鉴)是否相符,如有疑问必须先查询后方能支付。
6、支付款项应在原始凭证上领款人签字(印鉴),付讫后加盖“现金付讫”“银行付讫”章。
五、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
1、本公司涉及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必须严格执行票据管理操作规范的相关规定。
2、财务印鉴实行分设管理:财务专用章由财务总监保管;法人代表印鉴由出纳人员保管。按规定需要由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出纳管理制度精华3
一、目的
为加强对集团资金的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行为,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提高出纳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黄氏集团全体出纳人员。
三、出纳岗位职责
出纳岗位分为资金出纳和记帐出纳两岗位,职责如下:
1、资金出纳岗位职责:
(1)支付:严格按照公司的审批制度,对审批手续完整的费用报销单、银行付款单等单据进行支付及转帐。
(2)收款:银行帐上收到款项必须及时通知记帐出纳,确认款项来源、属性,非货款收入需经过会计开具收据,财务经理审核签批,作为收款记帐依据。
(3)收付款后,加盖“收讫”、“付讫”戳记。日常周转现金原则上不得超过10000元,如有超出,需缴存银行。
(4)不允许私自坐支收到的现金及支票,当天收到大额现金要及时送交银行。不得以“白条”抵充现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
(5)应当按现金管理规定,要自我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应查明原因,即时报告财务总监处理,或董事长处理。如果发现库存现金有短缺或盈余,应查明原因,即时报告财务总监处理,根据情况分别处理,不得私下取走或补足。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
(6)要保守保险柜密码的秘密,保管好钥匙、网银U盾等,没有上级领导授权,不得转交他人。
(7)每天下班前把当天的收、付原始凭证转交记帐出纳进行记帐,并与记帐出纳核对库存现金余额。
(8)每月1号打印所有银行的对帐单,交记帐出纳核对出纳帐余额与银行余额、现金余额是否相符。如有不符需及时找出原因。
2、记帐出纳岗位职责:
(1)负责审核资金出纳交来的所有付款凭证审批手续是否完成,未完成的反馈给财务经理处理。
(2)对完成审批手续、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流水账,并结出余额。
(3)每天核对现金帐余额是否与资金出纳的现金实存余额相符,每周核对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是否与银行对账单相符。要随时掌握各银行存款余额情况,每周向财务总监汇报收、支、余情况。
4)月末盘点资金出纳的实存现金,核对资金出纳打印的银行对帐单,做到账表、账物相符。把登记完毕将凭证转会计人员做帐务处理。月末有关未达账项应做好“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5)接受财务经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两出纳人员实施抽查、盘点的监督。
四、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
1、现金管理
(1)本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a.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b.个人劳务报酬;
c.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d.结算起点件2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e.董事长,财务总监批准的其他开支。
除上述规定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者网银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董事长,财务总监批准后支付现金。
(2)本公司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10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3)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董事长,财务总监批准。
(4)一切现金支付必须按审批流程进行操作,在确认手续齐全、内容真实、金额正确、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后方可支付。
2、银行存款管理
(1)公帐银行存款使用范围:
a.支付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有正规发票的费用;
b.支付有正规发票的材料采购、加工费用;
c.各类有发票的固定资产采购。
d.对公的单位往来款项,或经董事长审批的单位往来款。
(2)私帐银行存款使用范围:
a.支付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没有正规发票的费用;
b.没有发票或以不含税价采购的材料、加工费用支付;
c.不含税价或供应方只能提供收据的低值品、固定资产采购。
d.个人借支、经董事长批准的单位往来款项等。
(3)支付方式:支票支付、网银支付,承兑汇票支付。
五、货币资金支付业务的办理程序
1、支付申请
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2、支付审批
本公司审批人为董事长、财务总监。1000元以内由财务总监审批,1000元及以上付款必须由董事长审批方可支付,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3、支付复核
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资金出纳办理支付手续。出纳人员不得办理未经复核的支付申请或复核人不同意的支付申请。
4、办理支付
资金出纳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并及时把付款单据转交记帐出纳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如是小额现金支付可直接从备用金支付,公帐网银支付需要资金出纳提交申请,会计(或记帐出纳)负责审核,对于手续不全的出纳,会计应拒绝支付。
5、审批、审核流程:
业务经办人(申请)
部门负责人(复核)
会计(复核)
审批人(审批)
出纳(支付)
六、付款程序及注意事项
1、外购、工程承包款应根据统一发票、普通凭证,以及收到货物、器材的验收单附请购单经有关部门审核,报审批人核准后,出纳方能付款。
2、预付、暂付款项应根据合同或批准文件,由经办部门填写请款单,注明合同文件字号,报审批人核准后,出纳方能付款。
3、一般费用应根据发票、收据或内部凭证,经有关部门审核,报审批人核准后,出纳方能付款。
4、出纳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需审批人批准签字。特殊情况应由支款人设法通知,得到审批人同意,通知出纳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5、所有支出凭证由出纳严格审核其内容与金额是否与实际相符,领款人的印鉴是否相符,如有疑问必须先查询后方能支付。
6、支付款项应在原始凭证上加盖领款人印鉴,付讫后加盖付讫日期及经手人戳记。
七、票据、有关印章、网银U盾的管理
1、空白支票由会计保管,出纳需要提现或开具时向会计申请领用。
2、财务专用章由资金出纳保管,法人印章由财务总监(或记帐出纳)保管,所有支票的签发必须是按付款申请单的资料填写完整的单位名称和支付金额。不得签发空头支票。
3、发票专用章、收款专用章和其它财务印章由财务部门(出纳)负责保管,出纳印鉴由出纳人员自行保管。按规定需要由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4、网银U盾由不同人员进行保管,初核网银由资金出纳保管并在网上发起对公付款单,复核或管理员网银由财务总监(或记帐出纳)保管并审批。
八、本规章制度适用于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出纳管理制度精华4
一、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存款管理规定,管好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登记现金电脑日记账
二、负责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三、负责登记核算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好现金和银行存款的对账工作,做到账实、账账相符。
四、负责原始凭证的'把关,整理归类各账套原始凭证,正确编制有关现金、银行存款收支业务凭证,并及时传递给相关会计记账,按时与会计核对银行存款与现金账务,做到账账相符。
五、负责保管库存现金、各种有价证券和有关印章,但签发支票所使用的各种印章,不得全部交由出纳人员保管。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出纳管理制度精华5
一、出纳岗位职责
1、负责银行支票的领购、保管,负责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并对银行存款的安全完整负责。
2、负责现金收付,每日终了时依据当天的现金凭单登记“现金日记帐”,并清点库存现金,并对现金安全完整负责。
3、负责“银行日记账”、“现金日记帐”的登记,并逐日进行核对。
4、每月月底向银行索取“对帐单”和对银行存款发生额及余额,向会计人员上报“出纳报告单”。
二、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
1、现金管理
(1)本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a、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b、个人劳务报酬;
c、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d、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e、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除上述规定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2)本公司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3)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4)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2、支票管理
(1)支票由出纳员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2)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摘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3)支票付款须先审后付,财务印鉴由会计与出纳人员分别掌管。
3、财务部门应当严格遵守的操作要求:
(1)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总经理处理。
(2)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
(3)出纳人员每月至少核对一次银行账户,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报告总经理处理。
(4)出纳人员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报告总经理处理。
(5)会计、审计人员应当履行监督、审计职能,定期或不定期对出纳人员实施抽查、盘点。
三、货币资金支付业务的办理程序
1、支付申请。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2、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3、支付复核。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4、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5、审批、审核流程:
四、付款程序及注意事项
1、外购、工程承包款应根据统一发票、普通凭证,以及收到货物、器材的验收单附请购单经有关部门审核,报审批人核准后,出纳方能付款。
2、预付、暂付款项应根据合同或批准文件,由经办部门填写请款单,注明合同文件字号,报审批人核准后,出纳方能付款。
3、一般费用应根据发票、收据或内部凭证,经有关部门审核,报审批人核准后,出纳方能付款。
4、出纳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需审批人批准签字。审批人外出应由出纳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5、所有支出凭证由出纳严格审核其内容与金额是否与实际相符,领款人的印鉴是否相符,如有疑问必须先查询后方能支付。
6、支付款项应在原始凭证上加盖领款人印鉴,付讫后加盖付讫日期及经手人戳记。
五、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
1、本公司涉及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必须严格执行票据管理操作规范的相关规定。
2、财务印鉴实行分设管理: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印鉴由会计保管;出纳印鉴由出纳人员自行保管。按规定需要由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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