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管理制度

时间:2023-12-08 06:59:48 制度 我要投稿

加油站管理制度15篇【优】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加油站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加油站管理制度15篇【优】

加油站管理制度1

  第一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

  一、进入本站区域内的各类管道、容器装置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者其他封闭场所内进行的作业,称为受限空间作业。

  二、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三、对《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规定:

  1、《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由施工单位或加油站负责办理,并由该项目的负责人填写相应内容和具体的安全措施(包括清洗和转换),有加油站的站长和作业单位的负责人现场检查,落实安全措施、共同确认、共同审批签字后有效。

  2、《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应经作业人员确认无误,并由班长再次确认无误后,方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3、不得私自涂改、转借、变更《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不得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四、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30分钟,必须对受限空间的气体进行取样分析(取样要有代表性),可燃物质浓度符合以下要求【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氧含量在18%—21%,各种有毒物质不超过国家规定的容许容度时,作业人员方可进入设备作业,达不到清洗或转换标准的受限空间,不准进入作业时。

  五、受限空间作业人员,必须熟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入前应由安全员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及交待应注意事项,并将已批准的《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交给监护人,以便于检查。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安全锁有外部监护人掌握,以便一旦发生事故时,及时将作业人员救出。

  六、设备外部的监护人员,事先要与内部作业人员确定好联系信号,监护人绝对不许脱离岗位。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除施工单位指定监护人外,加油站安全员也要到现场检查和监护。

  七、进入有动力的设备作业前,必须由电工联系,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处悬挂“警告牌”,必要时加锁,钥匙有作业人随身携带。

  八、不得进入正在运转或没有切断进出料口的设备作业。

  九、在受限空间作业时,要打开设备的所有人孔和通风孔,保持空气流通,必要时可采取风机通风。

  十、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或等于36伏。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的照明电压应用12伏。在易燃易爆环境内作业的,应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戴化纤织物,不准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配备漏电保护器,临时用电线路装置,应按规定架设和拆除,保证线路良好绝缘。

  十一、在受限空间对有毒有害物质作业时,必须戴防毒面具,只准使用长管式防毒面具,禁止使用过滤式防毒面具,在使用长管式防毒面具时,监护人必须保证导管口置于空气流通处,管子不能折叠堵塞。

  十二、在受限空间作业,连续作业不能过长,一般情况下每作业一小时,须到外面空气流通处休息片刻,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作业时间应相对缩短。

  十三、进行受限空间登高或动火等其他作业时,必须办理相关手续

  十四、对有毒、有腐蚀性设备进行作业时,设备外应备有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急救物品。

  十五、封闭设备前必须由设备使用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检查合格后,双方当面封闭。

  第二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定

  1、设备检修是为了保持和恢复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修理

  (3)根据设备检修项目的要求,检修施工单位应制定设备检修方案,检修方案应经设备使用单位审核。检修方案中应有安全技术措施,并明确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检修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具体安全工作。

  (4)检修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有关检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b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c检修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d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5)检修现场应根据gb——2894的规定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

  (6)检修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检修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检修方案交底。

  (7)检修前施工单位要做到检修组织落实、检修人员落实和检修安全措施落实。

  (8)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并按规定安装和架设。

  (9)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与加油站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工艺处理等满足检修安全要求。

  (10)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手持式、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11)对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或加锁。

  (12)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安排专人检查,并保证完好。

  (13)对检修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箅子板、盖板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14)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应备有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和相应防护用品。

  (15)对检修现场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设置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

  (16)应将检修现场影响检修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净。

  (17)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

  (18)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3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1)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2)检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从事特种作业的检修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4)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时,应统一协调,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5)夜间检修作业及特殊天气的检修作业,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4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1)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其安全使用功能。

  (2)检修所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撤离现场。

  (3)检修完工后所留下的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应清理干净。

  第三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一、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坠落高度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

  二、高处作业的分级:

  ⑴一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2—5米;

  ⑵二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5—15米;

  ⑶三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15—30米;

  ⑷特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

  三、高处作业必须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

  四、对《高处安全作业证》的管理规定:

  1、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口头提出申请并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并制订出可行、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并确定作业指挥人员和安全负责人。

  2、站长应赴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已落实后,方可批准安全作业。

  3、一级高处作业及在坡度大于45度的斜坡上面进行的高处作业和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沟、洞等上面或附近进行的高处作业,由站长负责审批。

  4、二级、三级高处作业或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进行的高处作业或在无平台、无护栏的罐、槽等化工容器设备及架空管道上进行的高处作业,由站长审批。

  6、不得私自涂改、转借、变更《高处安全作业证》上的内容,不得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7、《高处安全作业证》一式三份,一份交作业人员,一份交施工负责人,一份交加油站留存。

  五、对高处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六、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对患有高(低)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习惯性抽筋和精神不振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七、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并正确使用登高器具和设备。夜间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八、高处作业应设专人监护,监护人要坚守岗位。

  九、高处作业现场需动火的,应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

  十、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吊兰、吊架、手拉葫芦等材料,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不得使用损坏、损伤、断裂等不符合要求的材料。

  十一、高处作业使用的工具,必须备有工具袋,用完工具要放入工具袋中,较大或较重的工具要加拴系绳,找一固定点系牢,防止坠落伤人,严禁将工具乱扔乱放。

  十二、高处作业中,除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外,不允许同时进行多层垂直作业,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暴雨和雷电时,应停止高空作业。

  十三、高处作业人员,要距离低压线1米以上,高压线2、5米以上,并防止搬运物料时,触碰电线。

  第四吊装作业安全规定

  一、吊装作业:利用各种机具将重物吊起,并使重物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二、其中吊装过程,必须分工明确,统一指挥作业。

  三、吊装质量大于10t的重物应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

  四、对《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规定:

  1、《吊装安全作业证》由站长负责管理;

  2、由项目负责人申请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编制吊装方案,制定切实可行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填写各项内容,由施工单位批准;

  3、将《吊装安全作业证》与吊装方案一并报站长批准;

  4、不得私自涂改、变更作业内容,不得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5、《吊装安全作业证》一式三份,作业人员、施工单位负责人和加油站各一份;

加油站管理制度2

  1、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工作前,检查工具,仪器是否合格可靠。

  3、任何电器设备,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不准用手触摸。

  4、检修前,应首先切断电源,挂上警示牌,验明无电后再工作。

  5、电气设备金属外壳一律要有保护接地,并应良好。

  6、电气设备、配电箱、开关柜、变压器等附件,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杂物。

  7、检修动力干线和变配电闸,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8、检修用移动照明灯,其电压不得超过36伏,潮湿场所应使用12伏安全灯。

  9、单相、三相刀闸严禁带负荷操作,三股三色、四股四色橡皮线,一律以黑线作为接地保护线。

  10、使用电动机工具时,要戴好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垫上工作。

  11、遇有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切断电源,再用四氯化碳、二氧化碳灭火器、干粉灭火器,严禁用水灭火。

  12、电气或线路拆除后,对可能来电的线头必须及时用绝缘胶布包扎好。

  13、检修结束时,及时清理工具和仪器,并检验无误后,方可移交使用。

加油站管理制度3

  为了使加油站的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做到责任到人,纪律严明,特制定以下制度,希望所有员工能自觉遵守,随时检查自己的工作,监督其他人员的工作。

  1、上班时间所有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不能擅自离岗,服务周到,礼貌待人。

  2、站内人员考勤统一接受管理,并设置专职的.考勤员进行监督、检查。标准考勤时间为:

  早班:07:00—15:00

  中班:15:00—23:00

  晚班:23:00—07:00

  3、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随意离岗,更不得旷工。

  4、超过规定上班时间5分钟未到岗者,记为迟到一次;早于规定的下班时间10分钟离岗者,记为早退一次。

  5、员工临时离岗,需向直接主管领导请假,在安排其他员工暂管其职责后方可离岗,且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6、

  有以下行为之一者,记为旷工:

  (1)当日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的;

  (2)当日未到岗,且无正当理由的;

  (3)到岗后擅自离岗时间累计超过30分钟的;

  7、考勤管理的奖惩规定:旷工1天,扣款100元,旷工半天,扣款50元,迟到、早退者,从上班正点起,下班作息时间计,每迟到、早退1分钟,扣款10元,余者累加。

  8、故意破坏生产设备,损坏生产工具、办公用品,影响到生产安全和人身安全,需照价赔偿外。

  9、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的加油记录,并打扫大厅、值班室的卫生;其它时间也必须及时到岗,认真负责。

  10、值班时间值班人员若无故离岗,或不履行值班职责,则取消当月值班权利,停发当月值班工资和月奖。

  11、所有人员应与司机、送油人、以及外单位的同志应和睦相处,友好协作,树立加油站的良好形象。

  12、加油员应严格按照加油程序进行加油,加油员不得任意涂改加油本上的加油数量,违者扣发当月工资。

  13、加油员对每一辆车应认真核对加油本,对无证车辆、车本不对应(特殊情况除外),一律不许加油,并做好数量记录,做到不长油、不短油,且要监督司机签字。

  14、加油员一般不得接触现金(只有一人值班时除外),如有现金加油,必须先开票、再加油。

  15、站内员工之间应团结一致,体现团队精神,不能发生口角、打架,违者扣发当事人当月工资。

  16、晚上结帐时如有加油车,需保证加油车加油,随后算帐。

  17、收银员应认真记录,做到日结日清,保证数据、单位的准确性。

  18、收银员对收据一定要负责,金额与数量不能多开或少开。

加油站管理制度4

  第一条 为了加强汽车加油站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管理规范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经营性加油站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 本行政区域内的经营性加油站,必须依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第四条 对于已投入使用的加油站,必须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第五条 加油站必须与外界有明显的隔离设施和明确的出口、入口,站区内不得设立与加油站业务无关的其它单位。

  第六条 加油站应建立健全各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要求,并认真落实。

  第七条 加油站应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相关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一)加油站应制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制度,安全检查管理制度,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作业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隐患整改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防静电、防雷安全管理制度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加油站应制定加油操作规程、计量操作规程、卸油(气)操作规程。

  第八条 加油站的负责人对本站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落实本站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九条 加油站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站所从事的加油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第十条 加油站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检查督促本站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第十一条 加油站的从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专业技能培训及企业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准进行操作。

  第十二条 加油站内宿舍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宿舍的门窗不得朝向站内油罐区和加油机;

  (二)严禁非本单位工作人员留宿;

  (三)宿舍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电炉;

  (四)站内宿舍应指定一名负责人按照本站宿舍安全管理规定监督、检查、管理。

  第十三条 加油站的营业室、休息间等场所禁止用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生成明火取暖和生活使用。

  第十四条 架空通信线和电力线不得跨越加油站。

  第十五条 加油站罩棚高度不得低于4.5m,罩棚边缘与加油机或加气机的平面距离不得小于2m。

  第十六条 加油机与站房的距离不得小于5m。

  第十七条 埋地油罐与重要公共建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50m;液化石油气罐与重要公共建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00m。

  第十八条 油罐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级站为30m,二级站为25m,三级站为18m。

  地下液化石油气罐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级站为30m,二级站为25m,、三级站为18m。

  第十九条 加油站的供电系统的电缆金属外皮或电缆金属保护管两端均应接地,供配电系统的电源应安装与设备耐压水平相适应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第二十条 架空通信线和电力线不得跨越加油站。

  第二十一条 设置在罩棚下的照明灯应选用防护型灯具。

  第二十二条 加油站内设置小型内燃发电组的,其内燃机的排烟管口应安装阻火器。

  第二十三条 空调主机和室外机应安装在非爆炸危险区域内。

  第二十四条 加油站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伍,每月开展一次消防知识学习,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演练,要做到“三知,三会”,即知易发生火灾的部位,知事故应急预案,知灭火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

  第二十五条 消防器材应设专人管理,定时检查,定点摆放,定期更换,保证完好有效。

  第二十六条 加油站的灭火器材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每2台加油机应设置不少于1只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和1只6L泡沫灭火器;加油机不足2台按2台计算;

  (二)地下储罐应设置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1个。当两种介质储罐之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应分别设置;

  (三)泵、压缩机操作间(棚)应按建筑面积每50平方米设8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1只,总数不应少于2只;

  (四)一、二级加油站应备灭火毯5块、沙子2立方,三级加油站应备灭火毯2块、沙子2立方,加油加气合建站,按同级别的加油站配置灭火毯和沙子;

  第二十八条 加油站应在醒目的位置设置安全警示语、警示牌。

  警示语内容包括:

  (一)站内严禁烟火;

  (二)站内严禁检修车辆、敲击铁器等易产生火花的作业;

  (三)机动车辆加油时必须熄火;

  (四)不准在加油现场使用手机。

  第二十九条 加油站每班应有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安全检查主要包括: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情况、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立即报告站长,加油站能解决的',应立即整改;加油站暂时无法解决的,要书面向主管上级报告,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第三十条 加油站的从业人员必须穿戴防静电服装。

  第三十一条 加油作业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严禁向汽车汽化器及塑料桶等非金属容器内加注易燃油品;

  (二)严禁对无油箱盖的车辆加油;

  (三)严禁对无引擎盖的车辆进行加油;

  (四)遇到高强电闪、雷击频繁时,以及加油站内、站外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停止加油作业;

  (五)非加油站的工作人员不得进行加油工作。

  第三十二条 卸油作业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汽车罐车和液化石油气罐车卸车场地,应设卸车时用的防静电接地装置,并宜设置能检测跨接线及监视接地装置状态的静电接地仪;

  (二)卸油点附近必须配备灭火器材;

  (三)卸油过程中,驾驶员和接卸人员均不得离开现场,随时检查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接卸;

  (四)卸油过程中,禁止闲杂人员逗留围观;

  (五)卸油完毕后,驾驶员应全面检查,确认状况正常后,方可发动车辆移开接卸现场;

  (六)遇到雷雨天气、附近有明火、管道设备大量泄漏油、液压异常等情况,严禁进行卸油作业;

  (七)非加油站的工作人员不得进行卸油工作。

  第三十三条 因设备检修等情况必须动用明火时,要书面报告上级安全部门,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动火。动火过程中,应停止加油加气作业,并采取可靠安全措施。

  第三十四条 非加油站的人员严禁进入单独设置的油罐区。

  第三十五条 加油站内加油车辆之间的间距应符合紧急疏散的条件。

  第三十六条 加油站要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安监管危化字[20xx]43号)编制符合本站实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应急救援的指挥和协调机构,涉及的应急救援人员分工和职责划分,应急设备设施,紧急处置、人员疏散、抢险、医疗等急救措施方案,社会支持救助方案,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等。

  第三十七条 加油站的应急预案要每季度演练一次,并有演练记录和演练现场照片。

  20xx年11月8日,格鲁吉亚首都第比利斯市中心一处最繁忙的加油站在营业中突然发生特大火灾并随后发生大爆炸,警方经调查后确认,这起惨剧是由一位司机驾车驶入加油站时随手扔下的一颗烟头所致。当日晚些时候,格鲁吉亚内务部新闻局在一份公告中称,警方在事故现场检测结果认定,在第比利斯市中心发生的加油站特大火灾和爆炸事故是由一位司机的草率行为造成的。警方称,捷利亚驾车驶入加油站时,他将自己刚抽完的烟头随意弹出了车窗,烟头上的余火点燃了加油站因加油而散布在空气中的汽油,随后火焰迅速吞没了整个加油站并引发爆炸。

  加油站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加油站,应符合OB 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要求,并符合所在地政府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加油、加气合建 的站执行集团公司《液化石油气和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安妻兰萎规磊誓站经营单位应按照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向政府至管部门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第二章 安全管理

  第四条安全组织

  1.加油站应成立以站长为第一责任人、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小组。

  2.加油站应设安全员,负责检查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3.加油站应成立义务消防队伍,编制消防应急预案,开展消防知识学习,加强消防预案演练,做到人人懂得本站消防器材性能,并会使用。

  4.加油站应与毗邻单位建立联防组织,定期开展活动。

  第五条安全教育

  1.加油站应每月对职工进行三次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2.加油站应对新职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考核。

  3.进站施工队伍在施工前,加油站经营单位应与施工队签订施工安全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教育。

  第六条安全措施

  1.制定“顾客进站加油须知”,主要内容包括:

  (1)站内严禁烟火;

  (2)严禁在站内检修车辆、敲击铁器等易产生火花的作业;

  (3)严禁向汽车汽化器及塑料桶内加注易燃油品;

  (4)加油车辆的司机、乘坐人员进站后不应影响加油站安全;

  (5)所有机动车辆均须熄火加油;

  (6)严禁在作业现场穿、脱、拍打化纤服装;

  (7)严禁在加油现场使用手机、寻呼机。

  2.加油站内应有明显安全警语、警示标牌。

  3.有条件的加油站应在站内适当部位设置拖拉机、摩托车的专用加油点。

  4.高强电闪、雷击频繁时,应停止加油、卸油作业。

  5.落实防抢、防骗、防盗、防破坏等防范措施和保安工作,确保加油站人身、财物安全。

  第七条用火管理

  l。用火管理应符合《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

  2.加油站生活固定用火点应符合GB 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规定的安全距离要求。

  第八条消防管理

  1.加油站应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其主要内容是:

  (1)组织机构和指挥系统;

  (2)地理位置;油罐数量、容积;加油机位置、数量;输油管线走向图;其他油品的存放地点、数量;

  (3)建筑物的结构形式、耐火等级、面积、高度、内部设施及相互间的距离;

  (4)灭火作战人员的配备、分工,警卫力量的布置,物资抢救、人员疏散措施及相应的操作程序;

  (5)各种消防器材的数量、摆放位置、应急补充措施;

  (6)对外通信联络及外援力量的部署、指挥等。

  2.加油站各种消防器材应按GB 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有关规定配置,且摆放合理,取用方便。

  3.消防器材应定专人管理,定时检查、养护,定期换药,保证完好有效。

  第九条安全检查

  1.加油站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自检自查为主,上级主管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分级落实安全工作。

  (1)加油站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加油站管理制度5

  为加强加油站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确保加油站安全经营,特制定本制度。

  1、加油站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主要包括加油机、油罐区、配电室等三部分。

  2、为使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正常运行,各级管理人员及各班组必须对其做到重点检查、重点防护、重点维修。

  3、加油站每月应进行一次针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4、班组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管理

  ①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②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

  ③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④按巡回检查制度定期对安全设施、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

  ⑤及时报告险情和处理存在的问题。

  ⑥必须按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器具和消防设施。

  ⑦非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操作人员及相关的业务人员禁止进入。

  5、加油站应定期组织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特殊情况的应急演练,确保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操作、检修等人员能够识别和及时处理各种不正常现象及事故。应做好应急预案演练记录并对预案进行修订。

加油站管理制度6

  一、站长为加油现场第一责任人,加油现场管理员为直接责任人,

  加油站现场规章管理制度,加油站员工管理制度。对加油现场安全卫生有监督管理责任;

  二、加油现场必须建立安全卫生轮流值班制度。值班员负责卫生清扫,防火防盗,加油设备安全巡检;

  三、加油现场当班人员必须接受站长,加油现场管理员,轮流值班员的'管理;

  四、加油现场白班与夜班人员每日分别进行两次打扫,每个班次的卫生清洁标准相同;

  五、加油机机内部件有专人进行清洁,当班人员不负责打扫;

  六、加油现场地面要清扫干净,做到地面洁净无杂物;

  七、加油现场禁止堆放可燃易燃物品,注意防火安全,杜绝一切安全隐患;

  八、加油现场禁止使用任何通讯设备,加油员要提醒司机熄火加油并问清所加油品型号及数量,不可在站内修理车辆,摩托车应指引 到指定地点加油;

  九、值班人员进行加油现场安全巡检时应注意加油机有无滴漏现象,电线有无漏电,静电接地是否良好,加油岛护拦是否完好,各种消防设备是否完好;

  十、卸油池进行清洁时,所有罐口要擦拭干净,做到无尘无油渍,卸油池表面要做到洁净无污迹;

  十一、加油机进行清洁时,机体表面保证洁净无尘土,油枪口应用棉签进行擦拭,枪管与油枪槽要擦拭干净,保证无油渍;

  十二、消防沙箱要擦拭干净,并保证沙箱内沙土干燥不潮湿并且沙土有足够的松软程度;

  十三、所有消防设备都要逐一进行擦拭,保证所有灭火器罐体干净,消防桶等器材内外洁净,各种指示表牌字迹清晰表面洁净无污迹;

  十四、加油现场当班人员要认真落实十三步曲,对顾客要做到热情接待并时刻注意站内各种设备是否完好,有无设备发生异常情况;

  十五、员工违反本规定加油站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加油站管理制度7

  第一章

  第一条为了提高加油站的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广大用户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汽柴油具有易燃爆、易挥发、易渗漏、易集聚静电荷的特性。加油站必须确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保证安全经营。

  第三条加油站要树立“用户至上”的观念,制订服务规范,推广礼貌用语,提高服务质量,站容要整洁。

  第四条加油站必须建立员工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分工具体,责任明确,并同时制定考评办法和奖惩规定,确保本制度的实施。

  第五条加油站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学习石油商品知识和加油机具知识,掌握业务操作要领,熟悉加油站管理制度。

  第六条加油站工作人员要保持仪容整洁,劳保齐全,礼貌待客,严格执行公司有关管理规定。

  第七条加油站必须加强经济核算,定期盘点,减少库存存货损耗。

  第八条加油站必须严格加油卡、交接班记录及安全检查记录等制度,做到手续完备,交待清楚,记录清晰,帐物相符。

  第二章加油作业管理

  第九条营业前的准备工作

  (一)交接班内容包括:加油数码累计数、油罐存油量、票证及其它有关事宜,交接清楚,双方在记录上签字认可。

  (二)接班加油员检查加油设备技术状况。

  (三)按照计量人员提供的标准温度下的油品密度,换算调整付油体积。

  第十条加油操作

  (一)用户车辆进站后,加油员要做到车到人到,主动引导车辆顺序进入加油位置。

  (二)启动加油机前,问清油箱空容量,将加油机上次加油量数字码回零,加油数量必须与输入电脑油量相符,加油回执单交客户一份。

  (三)加油员必须亲自操纵油枪。不得折扭加油软管或拉长到极限。加油枪要牢固地插入油箱的灌油口内,集中精力,认真操作,做到不洒不冒。

  (四)加油机发生故碍和发生危及加油站安全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止加油。发生跑、冒、洒油料时,必须清理完现场后,加油车辆方能离去。

  第十一条坚持凭加油卡加油规定,一车一卡,车卡相符。车卡不符车辆一律不允许加油。

  (一)非车辆加油,必须凭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的加油联系单,方予加油,使用其单位机动加油卡划卡出库,登记备案,每月结算。

  (二)集团公司各单位的外协客户加油,经集团公司批准,有加油卡的按加油卡加油,没有加油卡的,必须凭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的加油联系单,使用其单位机动加油卡或其单位车辆加油卡划卡出库,登记备案,每月结算。

  第十二条加油站停止营业时,关闭加油机,切断电源,关闭油罐进出油管线闸阀,锁好门窗。

  第三章油罐加油和油品保管管理

  第十三条油品接卸

  (一)加油站要根据库存和营业动态,提出分品种的进货申请计划,及时组织货源,防止人为脱销。

  (二)油罐汽车进站后,要引导停靠指定位置,关闭发动机,同时停止加油作业,做好安全警戒,及时安排接卸。

  (三)查验送货单据,核对品名、数量,测定进油油罐存量,核算可容量,做好记录。

  (四)收卸油品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卸油前接好静电接地装置。现场有专人监护,防止发生跑、冒、混油事故。

  (五)卸油完毕,必须上车检查,收净底部余油,稳油五分钟后,复测油罐存量,核对卸收数量,办理签收手续。

  第十四条油品保管

  (一)必须及时电脑记录收、发、存动态,保证帐货相符,溢耗清楚。

  (二)每月测定一次油罐水位,及时排除罐内积水。

  (三)按油品种类、规格实行专罐储存。油罐改储其它油品时,要清除罐内存油。

  第四章计量管理

  第十五条每次收油作业前后和每日停止营业后,都必须进行计量,做出完整记录,及时提供油罐存油变化情况。

  第十六条油罐检定周期为:新罐三年复检,以后每五年进行复检。因某种原因造成明显变形的油罐,必须重新经过检定,方准投入使用。

  第十七条以下计量器具检定周期规定:加油机、量油尺半年检定一次;温度计、密度计每年检定一次;标准计量器按国家规定的周期送检。

  第十八条加油站要逐步配置标准计量器,每月校验一次加油机的精度,超过允差应停止使用,上报有关部门检修。非授权捡定单位和个人,不得拆毁计量器铅封。

  第十九条必须每天计算盈亏,按年核销。发现屡盈屡亏的,要及时查明原因,加以解决。

  第五章加油设备管理

  第二十条油罐

  (一)油罐安装要成水平状态,倾斜比不得大于8%。

  (二)油罐防腐保护层完好。直接埋入地下的油罐,投产三年以后,要注意检查防腐层。

  (三)油罐罐体无严重变形,无渗漏。

  (四)油罐清洗周期:轻质油罐不得超过三年,结合清洗,检查罐体腐蚀程度。罐壁4毫米的余厚小于2.5毫米,应停止使用。

  (五)每个油罐都要有标明所装油品的明显标志,严防混油。

  第二十一条油罐附件

  (一)入孔与油罐连接螺栓齐全、紧固。

  (二)进出油管、量油口,入孔联接牢固,不渗漏件齐全。

  (三)阀门保持启闭灵活,关闭严密,无渗漏现象。

  (四)阻火器完好有效。通气管直径不小于50毫米;距地面高度不少于4米,且要高出加油站建筑物顶部。通气管的开口端应设有金属或抗腐蚀的穿孔网罩,网目不少于6毫米。

  第二十二条管线

  (一)管线每一至二年进行一次强度试验。

  (二)直接埋入地下的管线,投产五年后,每年要开挖检查,发现防腐层失效和渗漏时,及时维修。

  第二十三条加油机及附件

  (一)加油机的计量误差不得大于于0.3%。

  (二)不得用水校验加油机,以防机件锈蚀。

  (三)严寒季节要做好加油机的`保暖工作,防止加油机内有水结冰。

  (四)加油机的机械磨损部位应经常加润滑油。

  (五)加油机要定期检修,检查各个部位、零件的技术状况。

  第二十四条加油胶管应能经受5公斤的试验压力,有足够的挠性,使用方便。

  第二十五条加油枪应启闭灵活,密封良好。

  第六章安全管理

  第二十六条为保证加油站安全营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

  (一)每班作业都要指定一名防火安全责任人。

  (二)班长为兼职现场安全检查员,负责督促检查加油现场的安全管理措施。

  (三)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加强消防技术训练,做到防消结合。

  第二十七条按照安全管理”四个重点”要求,做好危险源点的辩识、控制和消除工作,制订和落实安全措施。

  (一)建立日常安全检查表制度,认真组织检查,填写记录。

  (二)制订“用户进站加油须知”,内容主要包括:

  ①站内严禁烟火。

  ②严禁在加油站内从事可能产生火花性质的作业,诸如不准在站内检修车辆,不准敲击铁器等。

  ③严禁向塑料桶内加注汽油。

  ④所有机动车辆均须熄火加油。

  ⑤严禁携带一切危险品入站。

  (三)加油站内严禁闲杂人员随意出入和逗留。

  (四)高强电闪、雷击和雷击频繁时,停止加油。

  第二十八条加强明火管理。

  (一)除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固定用火点外,不得自行变更或扩大用火范围和随意动火。

  (二)因设备检修等情况必须动用明火时,要书面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停止加油作业,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

  (三)加油站内不得采用明火取暖。

  第二十九条加油站与周围其他单位建筑的防火安全距离,加油站内部建筑的防火安全距离及明火作业点与其他建筑物的防火安全距离要符合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条安全用电规定

  (一)加油机底部向上0.5米、水平方向4米、油罐口水平方向3米以内为危险区。危险区内的电器设备的选型、安装、使用必须符合有关电气安全规定。

  (二)严禁任何一级电压的架空线路跨越加油站上空。

  (三)室外照明灯具,必须是封闭式。

  (四)加油站内不得随意拉接临时电线。

  第三十一条防静电规定

  (一)地下卧式油罐要在首尾两端没有两组静电接地装置,其电阻值不得大于10欧姆。罐体与接地极之间的连接扁铁或导线,要采用螺栓连接,并做沥青等防腐处理。其它部位的静电接地装置的电阻值不得大于100欧姆。静电接地装置每年应检测二次。

  (二)地下卧式油罐进油管应下伸到距罐底15厘米处,并有弯口。严禁喷溅式进油。

  (三)加油机、加油胶管上的消除静电连接线,必须完好有效。

  (四)加油站工作人员不得穿着化纤服装。

  第三十二条消防灭火

  (一)加烟站要根据有关规定和本站实际制订消防应急预案,内容包括:

  ①组织领导和指挥系统。

  ②加油站的地理位置、油罐数量、容积、加油机位置及管线走向,其它油品的存放地点、数量。

  ③灭火操作人员的配备和分工,物资的抢救措施。

  ④站内建筑的结构形式、耐火等级、面积、高度,内部及施及之间距离。

  ⑤各部位灭火所需要的灭火器材、数量,现有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品名、数量。

  ⑥灭火和抢救物资的操作程序、时间要求和应急补充措施。 ⑦对外通讯联络、外部支援力量的部署、指挥等。

  (二)消防器材的配置:

  ①干粉灭火机4个;3立方米砂箱1个;消防铁锹4把。 ②消防器材的分布要以油罐、加油区为主,摆放整齐、位置合理,道路畅通,取用方便。

  (三)消防器材要定人管理,按时检查,经常养护,定期换药,保证完好有效。

  第三十三条安全检查

  (一)加强日常例行检查外,每月要对加油站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凡本身能解决的要迅速解决,确有困难的要如实向上级书面报告,并制定临时防范措施。

  (二)现场安全检查员要督促本站职工认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对违章作业的行为,有权制止和向上反映。

  (三)安全保卫部每季度和重大节日要定期检查加油站的安全工作。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职工对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已检查出的隐患整改进度,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组织的活动与作用,各种设备的技术状况等。对于查出的问题要分类排队,落实责任,限期整改。

  第三十四条设备材料部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地、实事求是地向公司报告事故情况。发生爆炸、着火、雷击、人员伤亡、重伤致残以及其它财产损失万元以上的重大事故,公司要及时上报集团公司。对发生的事故,要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事故分析。

  第七章经营核算管理

  第三十五条加油工每天早晚交接班,必须认真填写加油量统计表,加油机加油累积量,微机出库量。每月要填写进销存统计表。

  第三十六条业务员要掌握加油站日常动态变化管理工作。

  (一)做好每月定额油品消耗加油卡充值工作,和单车加油卡的办理工作。

  (二)做好加油站每次进油后微机的虚拟入库工作,每月26日核对当月入库量,办理入库手续,做好结算工作。

  (三)做好加油站进销存日常管理工作,保证正常加油。

  第三十七条统计核算员每月出俱油品统计报表,上交公司财劳部。

  (一)加油站加油量按月统计后报公司。

  (二)加油站加油量按月统计后,办理结算手续。第三十八条加油卡的办理

  (一)公司单车加油卡办理,由各分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财务部核对后,统一办理。对于因损坏、丢失等原因需要补办的,各公司提出书面申请,每个卡交工本费20元,财务核对后,统一办理,同时核销旧卡。

  (二)集团各厂公司车辆加油的必须办理加油卡,由车属单位提出有主要领导签字的书面申请,每个卡交工本费20元,财务部核对后,统一办理。

  对于非车辆加油的,由车属单位提出有主要领导签字的书面申请,每个卡交工本费20元,到公司办理机动卡后按本制度第十一条相关管理程序加油。

  (三)公司要建立加油卡登记台帐,加油卡的办理和注销要有记录,书面申请要妥善保管,每年入档封存,不得丢失。

  第八章其它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加油站管理制度8

  上岗人员不准随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等物品。

  因设备检修等情况必须动用明火时,要书面报告公司,获得批准后,采取可靠安全的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用煤气灶烧水做饭的加油站,要有专人对煤气灶进行管理。

  用锅炉取暖,一定要按照有关规定安装,要有专人负责检查管理。

  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变更用火位置和扩大用火范围。

  油站应从严控制危险区域内使用明火,电加温器,电钻,砂轮,风镐,钢锯等非防爆电器,以及进行其他可能产生火花的.用火作业。

  加油站根据用火场所、部位的危险程度,分为一级用火、二级用火、三级用火。在油罐罐体、加油机、油(气)管道等储输油设备上的直接用火,为一级用火。在桶装附油库房、装卸油作业区、加油区、阀组井、管沟等危险场所实施用火作业,为二级用火。在储油区、作业区和加油站站区内除一级,二级用火范围以外的用火,为三级用火。

  加油站用火作业前,应当根据作业内容确定用火级别,向有关部门提出用火申请,说明用火理由、种类、地点、时间、项目、工作量、施工人员以及防火防护安全措施,填写《加油站用火作业审批表》。

  用火作业应当批报,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加油站内用火。

  油站用火作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用火作业期间,站领导必须亲自组织,并指定现场用火安全监督员,属于一、二级用火的,请求有关专家赴现场指导用火作业;各类作业人员应当严守岗位,各司其职,严格按照用火作业方案和操作规程实施和监督用火作业,及时掌握用火安全情况,发现异常,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收发、测量和加注油料期间,禁止用火;在输油管道、油罐等设备上用火时,必须预先切断油源,并采取腾空、清洗和通风等安全措施,待达到用火条件后方可用火;爆炸危险场所可燃气体浓度高于爆炸下限40%时,不得用火;作业现场必须备足灭火器具;施工结束,检查余火,清理用火现场,确认无隐患后方可撤离。

加油站管理制度9

  1、油品验收、入库工作必须由押运人员和加油站人员两人同时进行,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罐车进站后应确认车辆信息、油品型号是否与油品购进计划一致,防止油品型号错误影响加油站正常营业。

  3、押运人员和加油站班长共同确认车辆信息、油品信息、铅封号与配送单是否一致,如信息不一致、铅封损坏等情况严禁擅自卸油并通知站领导。

  4、油罐车静置15分钟后,由押运人员和加油站班长共同取样检测。

  5、油品检测工作需两人操作,押运人员负责测量,加油站班长负责记录,两人同时签字确认测量结果。

  6、检测数据应真实准确,严禁代签、捏造、涂改、撕毁测量数据等行为。

  7、卸油过程中,押运人员需全程监护,不得擅离职守,油品卸完后由加油站班长打开车辆卸油阀确认油品全部入库。

  8、卸油过程中严禁开机加油。

  9、卸油完成,油罐稳油五分钟后,由加油站班长量油计算卸油数量,押运人员记录数据。

  10、核对油品配送单,确认是否符合损耗要求,在油品配送单上签字确认。

加油站管理制度10

  为了使加油站的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做到责任到人,纪律严明,特制定以下制度,希望所有员工能自觉遵守,随时检查自己的工作,监督其他人员的工作。

  1. 上班时间所有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不能擅自离岗,做到周到服务,礼貌待人。

  2. 站内人员考勤统一接受管理,并设置专职的考勤员进行监督、检查。标准考勤时间为: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30

  3. 员工应严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随意离岗,更不得旷工。

  4. 超过规定上班时间15分钟未到岗者,记为迟到一次;早于规定的下班时间15分钟离岗者,记为早退一次。

  5.员工临时离岗,需向直接主管领导请假,在安排其他员工暂管其职责后方可离岗,且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6. 有以下行为之一者,记为旷工:

  (1) 当日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的;

  (2) 当日未到岗,且无正当理由的;

  (3) 到岗后擅自离岗时间累计超过1小时的;

  7. 考勤管理的.奖惩规定:旷工1天,扣款100元,旷工半天,扣款50元,迟到、早退者,从上班正点起,下班作息时间计,每迟到、早退1分钟,扣款10元,余者累加。

  8. 故意破坏生产设备,损坏生产工具、办公用品,影响到生产安全和人身安全,除照价赔偿外,停发当月月奖。

  9. 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的加油记录,并打扫大厅、值班室的卫生;其它时间也必须及时到岗,认真负责。

  10. 值班时间值班人员若无故离岗,或不履行值班职责,则取消当月值班权利,停发当月值班工资和月奖。

  11. 所有人员应与司机、送油人、以及外单位的同志应和睦相处,友好协作,树立加油站的良好形象。

  12. 加油员应严格按照加油程序进行加油,加油员不得任意涂改加油本上的加油数量,违者扣发当月奖金。

  13. 加油员对每一辆车应认真核对加油本,对无证车辆、车本不对应(特殊情况除外),一律不许加油,并做好数量记录,做到不长油、不短油,且要监督司机签字。

  14. 加油员一般不得接触现金(只有一人值班时除外),如有现金加油,必须先开票、再加油。

  15. 站内员工之间应团结一致,体现团队精神,不能吵架、打架,违者扣发当事人当月奖金。

  16. 晚上结帐时如有加油车,需保证加油车加油,随后算帐。

  17. 记录员应认真记录,做到日结日清,保证数据、单位的准确性。

  18. 记录员对收据一定要负责,金额与数量不能多开或少开。

加油站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加油站维修管理,本着“谁使用、谁维护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快捷高效的解决设备设施出现的故障,提高加油站设备设施的运行效率,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所指的日常维修,是指加油站设备、设施不需要停业的日常性检修。

  主要包括:加油机维修,录像监控系统维修,发电机维修,配电系统故障维修,液位仪故障维修,供排水管路维修,防雷防静电设施维修,局部破损地面及围墙修补等项目。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分公司加油站的日常维修管理。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

  公司管理职责

  (一)安全部是加油站日常维修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维修的管理、指导和考核。

  (二)运管部是加油站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加油站日常维修的监督管理。

  (三)财务部是加油站日常维修费用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加油站日常维修费用的预算管理。

  第三章维修流程

  第五条维修上报

  加油站设备设施出现故障或损坏后,加油站及时将维修申请上报运管部。

  第六条维修审核

  运管部负责对上报申请进行审核、分类,属于大修的列入大修计划;属于日常维修的,提出维修要求,以《维修申请单》的'方式通知安全部。

  第七条维修下达

  根据运管部维修申请,安全部估算维修费用和配件使用数量,送公司批准后,编制《维修任务单》,下达给维修中心。维修中心不能实施的项目,属于甲供设备维修的由维修中心维修人员直接通知甲供厂家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第八条维修实施

  1、维修人员持《维修任务单》领取配件;

  2、维修人员按相关程序和规定,实施维修作业;

  第九条

  费用报销

  按内控流程和相关规定,对维修费用进行报销。

  第四章hse管理

  第十条维修作业要执行公司的《作业许可管理规定》,涉及到临时用电、动火、登高、有限空间等特作业的,要办理相关专项作业许可证。

  第十一条维修前,加油站经理要审核相关作业许可证、《维修任务单》、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等相关资料。

  第十二条电工、焊工等特殊作业人员要取得相关资质证书,必须持证上岗。

  第十三条维修人员要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

  第五章日常维修管理

  第十四条分公司根据维修类别、费用额度等因素,自行设定审批权限,分级审批维修项目。

  第十五条非安装类信息、办公设备由信息部门负责;

  第十六条保修期内的设备、设施问题,由相关部门负责。

  第十七条维修中心管理

  1、人员配备。执行公司《关于调整、规范所属公司机构设置及定员编制的通知》的规定。

  2、仓库、工具配备。配件仓库1间,防爆工具,绝缘手套、绝缘鞋、安全帽和安全带等防护用品,以及其他维修需要的工具、仪器仪表等。

  第十八条配件管理

  1、维修配件实行统一管理,建立相关电子台账。

  2、配件管理执行公司《配件仓库管理规定》。

  3、甲供配件由分公司安全部每季度提报《甲供配件配货计划表》,工程建设处统一采购,非甲供配件由安全部按需采购。

  4、甲供配件费用和甲供厂家维修费用由安全部每5季度结算一次。

  5、更换的配件由维修人员全部回收,由配件仓库集中保管,甲供配件由公司工程建设处统一处理,非甲供配件由分公司处理。

  第十九条

  安全部每月总结维修工作情况,制定设备常见故障防范措施。每周五将影响加油站生产经营的维修项目、每月月底将月度维修项目及费用支出情况上报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20xx年8月1日起执行。

加油站管理制度12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及交通法规,进一步加强本站内部的`交通安全管理,保证安全。

  2、加强加油站内的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管理,各行其道,自觉遵守交通信号和标志,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3、要求进出站车辆限速5公里/小时,熄火加油,司机及车内人员严禁吸烟及接打手机等,任何车辆不得在站区内进行维修(车辆发生故障或溢油要推离现场),油罐车进站必须戴防火帽,卸油时要将加油机关闭方可卸油。

加油站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加油站用电管理,节能降耗,严格控制加油站用电量,提高加油站精细化管理水平,依据《中国石油大连销售分公司加油站用电管理规定(试行)》、《中国石油大连销售分公司可控费用控制和审批规定》、《中国石油大连销售分公司可控物耗费用定额管理方案》,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大连销售开发区分公司各岗位员工。

  第三条加油站经理为加油站用电总负责人,应根据本站实际情况,制定可行措施,落实各用电区域责任人,按照本管理规定的标准严格控制各用电区域电器设备、设施用电时间,节约用电。

  第四条员工有责任和权力监督、举报本站的用电情况。

  第二章管理原则

  第五条采取年用电总量控制的原则。根据加油站每年的销售指标、站内电器设备、设施的负荷、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用电量指标,分解到加油站一定的用电量指标。

  第六条根据实际情况,每半年调整一次用电量指标。

  第七条确保生产用电,控制生活、办公用电。

  ㈠加油员应从细节入手,节约生产用电。例如,加油机抬板只要抬上去,加油机自吸油泵或油罐潜油泵就会工作,从而产生不必要的耗电现象,因此,避免无效抬加油枪,确定顾客需要加油后,再做抬枪动作。

  ㈡夜间可以按规定使用照棚、营业室、便利店照明设施,其余办公室、更衣室等场所随用随开,用后及时关闭。

  ㈢下班后,除要求不能关闭的pos主机、机柜等设备、设施外,其余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不用时须关机,以减少待机耗电。

  ㈣冬季禁止使用空调,严禁使用电炉子等其它取暖设备。

  ㈤夏季允许使用空调,人离开时应立即关闭空调。

  ㈥油烟机、电磁炉等用电设施不使用时应断开电源。

  ㈦用电区域责任人的划分

  1、加油区:当班加油员,负责加油机、罩棚灯、户外灯箱等

  用电。

  2、营业室、便利店:收银员,负责室内照明、计算机、空调、便利店冷柜、零管系统等。

  3、厨房:炊事员或保洁员,负责抽油烟机、电磁炉、电饭锅、电冰箱、消毒柜等厨房用具。

  4、卫生间:保洁员,负责卫生间的灯具、换气扇。

  5、锅炉房:计量员,负责锅炉房内的.照明、水泵等。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八条仓储安全部职责

  ㈠设专人负责核定开发区分公司、各加油站电费定额。

  ㈡每月核定、下发加油站下月的用电量指标。

  ㈢缴纳部分加油站电费。每月将部分加油站的卡号、缴费金额等信息列出明细表,分别到各电业局进行缴费,并将缴费发票提交财务部。

  ㈣负责将开发区分公司、各加油站当月的电费缴纳情况和电费余额公布在内部办公网上,提示各加油站注意。

  第九条加油站职责

  ㈠加油站经理是控制本站实际用电量的第一责任人。

  ㈡每月25日前,需向仓储安全部报当月实际用电量和下个月的计划用电量。

  ㈢电费缴纳结束后,应及时查验、核对、反馈用电情况。

  ㈣应认真查看仓储安全部在内部办公网上公布的当月电费缴纳信息,确认用电余额。

  ㈤与电业局抄表员定期沟通,确保抄表数据的准确性。

  第四章管理标准

  第十条生产用电

  ㈠加油机:自吸泵加油机按0、8元/吨的吨油用电标准核定;

  潜泵加油机按1元/吨的吨油用电标准核定。

  第十一条办公用电

  ㈠零管系统、视频监控系统、110报警系统、液位仪、ups:每天24小时。

  ㈡计算机:每天10小时。

  ㈢打印机、验钞机:每天2小时。

  第十二条生活用电:

  ㈠燃油炉:采暖期从11月15日~次年3月31日共136天;

  12月15日~次年2月15日,每天14小时;

  其它时间,每天10小时。

  ㈡排油烟机:每天0、5小时。

  ㈢电磁炉:年销量3000吨以下的加油站每天1、5小时;

  年销量3000~5000吨的加油站每天2小时;

  年销量5000~10000吨的加油站每天2、5小时;

  年销量10000吨以上的加油站每天3小时;

  有储值点的加油站每天增加0、5小时。

  ㈣电饭锅:每个每天1小时。

  ㈤电冰箱:每天24小时。

  ㈥消毒柜:每天0、5小时。

  ㈦空调:每年7、8、9三个月每天5小时,空调设定温度不低于26℃

  ㈧卫生间换气扇:每天3小时。

  第十三条室内照明

  ㈠应急灯:24小时。

  ㈡营业室、便利店:夜间停业的加油站:冬季每天2小时;

  24小时营业的加油站:冬季17:30~次日6:30分,每天13小时;夏季19:30分~次日4:30,每天9小时;

  6:30~17:30室内光线充足时,视情况开启光源;光线不足时,可开启全部光源。

  ㈢厨房、卫生间:夜间停业的加油站每天2小时;

  24小时营业的加油站每天5小时。

  第十四条室外照明

  ㈠罩棚灯:夜间停业加油站不开灯;

  24小时营业的加油站:冬季17:30~次日6:30分,每天13小时;夏季19:30分~次日4:30,每天9小时。

  罩棚灯为5排(含5排)以下的加油站,夜间开2排灯;

  罩棚灯为6排的加油站,夜间开3排灯。

  ㈡户外广告灯箱:夜间停业加油站不开灯;

  24小时营业的加油站:冬季17:30~次日6:30分,每天13小时;夏季19:30分~次日4:30,每天9小时。

  第十五条便利店设备

  ㈠电冰箱、电冰柜、饮水机、咖啡机:每天24小时。

  第五章考核

  第十六条加油站必须明确用电责任,按照用电区域落实到人。

  第十七条加油站每月不得超过所报的用电量,超额部分加油站自行承担,结余部分可转下个月继续使用。

  第十八条加油站每年用电量不准超过定额,超出部分加油站自行解决,结余部分不能转为下一年使用。

  第十九条用电量考核将纳入加油站经理薪酬考核指标。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安全设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原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加油站管理制度14

  一、站长

  1、贯彻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有关安全法规、制度;贯彻并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制订的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2、履行防火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落实各项安全防火制度。

  3、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员工充分了解工作中存在的危险;确保员工熟练使用消防器材;确保员工执行安全管理规定。

  4、预防事故发生。若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了事故,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并按照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进行妥善处理。

  5、组织每月、每半年的安全工作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6、组织本站义务消防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训练。

  7、组织制定周密的灭火方案和特殊情况的应急处理措施,并组织演练。

  8、有责任制止“三违行为”(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9、把每天的安全检查情况计入加油站日志。

  二、班长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模范执行加油站的`各项安全制度,同时做好本班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2、熟悉突发事故处理程序,并能按照相关规定对突发事故进行妥善处理,或协助站长进行妥善处理。

  3、确保本人和本班员工均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会使用应急电话。

  4、组织每班的安全检查和巡回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向站长汇报并采取措施。

  5、确保当班时的消防器材、安全警示标识、环保器材和其他设备完好和有足够的数量。

  6、有责任制止“三违行为”。

  三、加油员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执行加油站的各项安全制度。

  2、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范和服务规范,避免加错油事故发生。

  3、熟练使用消防器材,会使用应急处理电话。

  4、熟悉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若发生突发事件,应及时上报并能独立(或协助)进行处理。

  5、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教育和培训。

  6、熟悉必要的自卫和自我救护知识,了解必要的消防、环保和化学知识。

  四、计量保管员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执行加油站的各项安全制度。

  2、严格执行计量操作规程和有关的《液态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等安全规定。

  3、及时、准确地进行计量,防止泄漏、跑油、冒油灯事故发生。

  4、雷雨天应停止计量,并关严计量孔盖。

  5、熟练使用消防器材,会使用应急处理电话。

  6、熟悉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如发生突发事件,应及时上报,并能独立(或协助)进行处理。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教育和培训。

  7、熟悉必要的自卫和自我救护知识,了解必要的消防、环保和化学知识。

  8、有责任制止“三违行为”。

加油站管理制度15

  一、加油站生活固定用火点必须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规定的安全距离要求。

  二、加油站建设检修和改造用火管理实行用火作业证制度,凡在安全用火管理范围的用火作业,必须持有效的用火作业许可证,用火单位和操作人员要有资质。

  三、特殊用火作业的审批。特殊用火区的设定应由应火单位提出申请,安全监督部门召集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可靠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后,方可用火。

  四、固定用高区的审批。固定用火区的设定应由用火单位提出申请,报安全监督部门会同消防部门进行审查批准,固定用火区应有明显标志。

  五、外来施工单位在用火管理范围内施工用火作业,应由工程项目的甲方负责部门提出申请,由所辖区域的单位领导会同工程项目甲方负责人及施工单位负责人落实防火措施,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派出监护人员并按等级审批权限报请有关部门审查批准。

  六、用火作业过程的安全监督,用火作业实行“三不用火”原则,既:没有批准的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用火、用火监护不在现场不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用火。安全监督员在发现违反用火作业许可证作业时,应责令停止用火,并根据据违章情节,对违章者严肃处理。

  七、用火点在装置区15米以内,对该装置安全生产可能造成威胁时,用火作业许可证必须由该装置领导会签,必要时加派用火监护人。

【加油站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加油站管理制度02-09

加油站消防管理制度03-16

加油站现场管理制度04-10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08-16

《加油站员工管理制度》10-29

加油站管理制度范本07-07

加油站的管理制度范本10-08

加油站员工管理制度10-15

加油站动火管理制度05-12

加油站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