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机房管理制度

时间:2023-12-16 09:16:50 制度 我要投稿

计算机机房管理制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计算机机房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计算机机房管理制度

计算机机房管理制度1

  为了加强局计算机及网络安全的管理,确保网络安全稳定的运行,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信息化建设的健康发展,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局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是计算机及网络系统的管理部门,履行管理职能。局信息中心具体负责局计算机(包括外部设备)及网络设备的选型、安装、维修;应用系统及软件的安装、维护;负责局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

  计算机使用管理

  第一条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对所使用的计算机及其软硬件设施,享有日常使用的权利,负有保管的义务。

  第二条 计算机开启关闭应按规定步骤进行,工作人员应规范使用计算机设备。如因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设备损坏,将视情节处理。

  第三条 各科室计算机实行专人专用,使用统一分配的口令进入局域网,发现不能进入局域网须及时报告网管人员,不得擅自修改计算机的IP地址和CMOS设置参数。

  第四条 各科室、各单位确需增加计算机设备或网络终端接口,应向局信息中心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网管人员负责接入。

  第五条 工作人员使用计算机时,不得关闭杀毒软件和网络防火墙,应确保防火墙处于激活状态。防病毒软件要定期进行更新升级,定期和及时对电脑进行杀毒,清洁,除尘,保证电脑能安全运行。工作人员发现计算机病毒应及时清除并报告网管人员备案。

  第六条 禁止私自拆卸和擅自修理计算机,禁止私自更换计算机硬件设备。如需修理或更换,应先报局信息中心经审批后由网管人员或计算机公司专业人员负责修理或更换。

  第七条 为保证业务系统安全工作,软盘、光盘等存储设备必须经病毒检查后方可使用。

  网络系统安全管理

  第八条 严格遵守信息传递操作流程。各终端计算机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共享硬盘或文件夹,设立的共享硬盘或文件夹使用完毕后应立即取消共享设置。

  第九条 网络用户密码及共享权限密码严禁外泄。严禁擅自查看、修改、拷贝其局域网内其他计算机的程序及内容。

  第十条 不浏览和发布动、黄色、,动言论等信息,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停止使用互联网权限。严禁在线播放或下载电影、电视剧等,禁止擅自安装使用游戏。

  第十一条 局信息中心网管人员要定期检查各计算机终端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排除。

  第十二条 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将机关计算机设备和存储涉密信息的软件、磁盘、光盘及其他存储介质带离机关。因工作需要带出工作区域的,须经批准后登记备案才能带出。严禁将与工作无关的存储介质在单位的计算机上使用。严禁存储介质在内外网计算机,以及在涉密与非涉密计算机间互用。

  第十三条 建立、健全计算机病毒的预防、发现、报告、消除管理制度及计算机设备的使用、维护制度,对机关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进行经常性的病毒检测。

  第十四条 未经允许,禁止开设文件服务器、共享服务器、下载服务器、FTP服务器、WEB服务器、E-MAIL服务器、游戏服务器、媒体服务器、网络磁盘、聊天服务器等各种对外服务器。

  第十五条 禁止使用各类群发、抢占网络带宽、强迫他人下网的软件;局域网内的计算机禁止使用多线程下载文件而造成网络拥堵、系统瘫痪、影响别人正常使用。

  数据库系统管理

  随着信息化工作的深入开展,不同格式、不同内容的数据库也将越来越多,市局数据中心涉及20多种不同类型的数据库系统,因此对于数据库系统的`管理也应进一步规范。

  第十六条 网络系统用户,须做好自身用户密码和权限的保密工作,新用户系统启用后两天内必须更改初始密码,不得将密码随意告诉他人。

  第十七条 数据库管理员不得将数据库管理员密码随意透露给他人;不得将数据库一般用户密码泄漏或随意修改其用户权限; 不能向任何人泄露数据库存储的内容。

  第十八条 若因用户名和密码泄露造成数据库信息被更改或流失的,由泄密者承担责任,情节严重者递交局党组处理。

  第十九条 数据库管理员随时做好数据库的备份,核心数据库的进入必须设置准入的用户名和密码,只有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输入正确时才能更改、导出数据库信息;数据库管理员对不正当的数据库信息更改行为做好记录,并由提出更改要求的人员签字。

  第二十条 任何人不得随意向外单位或个人提供纸质或电子版的数据库信息,如确须提供的,需经相关业务分管领导审核、审批同意,并经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提供。

  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1、机房设备竖土资源广域网、局域网和门户网站赖以运行的载体。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信息中心工作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心确保机房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2、非信息中心工作人员严禁出入机房。除信息中心人员外,任何人不得接触和使用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防火墙等网络设备。网络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程序,不得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系统。

  3、网络设备参数为局内部工作秘密,任何人不得向外泄露。系统管理员须定期更换服务器登陆密码,并做好记录。

  4、凡在服务器上开通FTP的,须报信息中心和局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所有工作人员使用的计算机拟接入互联网,须经局领导同意,信息中心人员不得擅自实施。

  5、机房所有设备仅为全局工作服务,禁止利用机房设备对外承接业务,严禁将机房设备带出机房使用。

  6、加强机房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对机房供电线路及照明器具等进行检查,防止因线路老化等原因造成火灾。定期检查更换消防用品。

  7、保持机房的温湿度,特别防止温度过高对设备造成损害。

  8、严禁易燃易爆和强磁物品及其它与机房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机房。

  9、机房内禁止吸烟、用餐、吃零食、打牌下棋、嬉戏喧哗等行为。

  10、进入机房必须换拖鞋或用鞋套。机房设备、桌椅等确保没有积尘和污迹,地面无尘,保持机房整洁。

  11、建立机房人员值班制度。值班人要对当日值班期间网络运行情况、温湿度情况等做好详细记录。交接班时须履行相关手续,注明交接时间。

  12、建立运转灵活、应灵敏的网络应急处理协调机制,确保发生突发网络安全紧急事件时,能够准确判断、快速应,尽可能避免、减少突发事件给广域网和局域网运行带来的影响。

  13、建立机房管理责任人制度。责任人要加强管理和监督,落实以上制度,建好网络设备及线路端口分布(变动)、设备故障排除等台账。机房管理责任人必须于周一上午上班后和周五下午下班前,对所有设备运行状况和运行环境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情况及时报告。网络发生故障或隐患时,须对所发生的故障现象、处理过程和结果等做好详细记录。

  14、中心机房是局重点防盗、防火部门。楼值班人员必须重点关注。非正常上班期间,如遇长时间停电,须提前告知信息中心,以便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15、违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赔偿,并追究相关责任。

  中心机房值班制度

  1、信息中心人员每周轮流值班(如有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后可进行调整),值班人员须模范执行《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2、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短暂离开,可请其他机房工作人员代班。代班人员履行值班人员职责。

  3、值班人员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最后离开前,必须对机房进行全面检查,关闭工作间空调、电灯等设备,关好门窗。

  4、值班人员须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发生火灾时能先期处置并及时报火警。

  5、值班人员要对当日值班期间网络运行情况、温湿度情况等做好详细记录,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注明交接时间。

  6、值班人员负责机房卫生清洁工作,保持机房整洁。

  7、值班人员玩忽职守造成后果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计算机机房管理制度2

  为维护学院计算机机房(以下简称:机房)系统环境的安全、稳定、高效,促进计算机资源的合理有效使用,并更好地保证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机房所有管理人员及所有需要进入机房的人员,涉及学院机房所有相关设施。

  第二条 机房作为嘉庚学院的重要教学资源,原则上只向有课巢排的教师、学生开放。未经批准者不得进出机房。需要在规定时间以外使用者,应事先向教育技术服务中心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二章 机房卫生安全管理

  第三条 进出机房的人员应自觉遵守卫生规则和安全管理制度,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共同维护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的上机环境。

  第四条 发现机房设备异常或安全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应第一时间向教师映,不得自行处理。

  第五条 机房管理员负责机房的卫生与安全管理工作,应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加强日常安全检查,督促物业保洁人员做好卫生清洁,并协助任课教师做好学生的教育和管理。

  第六条 机房的硬件保护及保养由机房硬件维护人员负责,其余任何人均不得随意拆卸计算机或相关设备。计算机的拆卸必须遵照规范操作。

  第七条 机房的软件安装由机房管理员负责,其余任何人均不得在机房计算机内安装任何软件。需使用软件者,应向机房管理员提出书面申请,获得批准后由机房管理员负责安装。

  第八条 严禁将机房计算机用于个人私用或玩游戏;未经许可,不得在机房计算机中使用U盘、软盘或其它移动存储设备。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如造成病毒传播等严重后果者,将酌情予以行政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 上机结束后,应自觉配合机房管理员做好记录,并认真清理所用场地,切断水源和电源,在关好所有门窗后方可离开机房。

  第三章 机房用电安全制度

  第十条 进出机房的人员应认真学习用电安全知识,严格遵照规范操作,并注意节约用电。

  第十一条 机房管理员应熟练掌握机房用电应急处理措施,并定期检查供电、用电设备设施。

  第十二条 机房管理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若需离开当前用电工作环境,应检查确保用电安全。

  第十三条 凡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当事人责任:在机房内吸烟;随意对设备断电或更改设备供电线路;乱拉、乱接电线或选用无保证的供电、用电器材;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在机房中使用高温、炽热、产生火花的用电设备。

  第十四条 使用功率超过特定瓦数的用电设备者,须向上级主管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使用,且须使用安全线路。

  第十五条 外来人员需要用电者,须向机房管理员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使用,且须使用安全对机房设备影响最小的供电方式。

  第十六条 最后离开机房的人员,应检查所有用电设备,并关闭电源。

  第十七条 发现用电安全隐患的单位或个人,应即时采取解决措施,并及时报告机房管理员。

  第四章 机房管理员职责

  第十八条 机房管理员负责机房的日常管理,应严格执行机房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熟练掌握机房仪器设备的规范操作,做好相关维护、维修工作,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的需要,为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机房管理员具体承担以下六方面职责:

  (1) 负责管理机房及其内部仪器设备,对公共使用的物品和重要设备实行严格的借还制度,并负责保管机房钥匙,不得转借他人,不得私自配制。

  (2) 负责维护机房系统的安全稳定,定期清洁和保养仪器设备,注意维持机房环境通爽,并自觉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做好预防工作。

  (3) 负责定期检测机房计算机的软硬件,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做好病毒的防治、查杀工作。

  (4) 负责对机房的应用配置进行长远规划,并根据机房设备情况进行计算机及外设、备件的采购申请。

  (5) 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定期进行防火及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立即上报。发生机房盗窃、破门、火警、水浸、110报警等突发事件时,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助处理。

  (6) 配合教务部做好教师课前技术培训及学生上机操作指导,配合资产与后勤管理部及时做好有关资产的入库、报修、报废及回收工作。

  第五章 上机管理

  第十九条 进入机房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机房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共同营造良好的上机环境。

  第二十条 进入机房后,应服从指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插拔鼠标键盘,不得随意搬动或移动设备,不得随意删除计算机内的数据资源,不得在机房计算机中使用U盘、软盘或其它移动存储设备。

  第二十一条 上机期间,应认真遵守课堂纪律,不得高声喧哗,不得聊天或玩游戏;应自觉保持机房卫生,并爱护学院财产,不得将食品或其他无关物气入机房,不得在机房内涂抹乱画。

  第二十二条 若发现异常现象如机器故障、网络故障、病毒等,应立即向教师映,不得自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 使用完毕后,应按照规定步骤退出系统,关闭计算机及电源,并自觉配合机房管理员填写机房使用记录。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凡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当事人责任:

  (1) 计算机感染病毒;

  (2) 私自安装或使用未经许可的软件(含游戏);

  (3) 长时间离开计算机却未退出系统或关机。

  第二十八条 因保管、使用不当,发生责任事故,造成机房的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者,应及时报案或报告,学院将酌情对有关责任人处以其账面净值的30%-100%的赔偿。如造成病毒传播等严重后果者,将酌情予以行政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对于故意破坏学院财产,严重失职,违操作规程者;或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推卸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者,学院除责令赔偿外,还将酌情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三十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厦门学嘉庚学院教育技术服务中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计算机机房管理制度3

  为加强计算机管理,确保计算机系统正常可靠地运转,保证各部门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计算机设备管理制度。

  1.计算机设备是指各部门个人日常办公使用的计算机设备,包括服务器、网络设备、共享打印机等专有设备;

  2.个人日常办公使用的计算机设备主要有计算机主机(包括机箱内的各种芯片、功能卡、内存、硬盘、软驱、光驱等)、显示器、打印机、ups、外设(键盘、鼠标、音箱)等。

  3.计算机设备使用的具体规定

  (1)分配到个人或部门使用的设备,部门主任或负责人对设备的安全和完整负有责任。每人必须爱护、珍惜分配给自己使用的计算机设备。

  (2)每人原则上只能使用本部门分配的计算机。非必要时,不能将机器交由他人操作(特别是非本部门人员)。未经当事人同意,不能擅自在他人的计算机上进行任何操作。

  (3)所有计算机设备,未经授权同意,不得擅自改变位置、拆、换任何零件、配件、外设。不论该行为是否已经对设备、网络、数据造成影响,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未经授权同意,个人不得擅自将私有或外来的零件、配件、设备,加入到本单位的办公计算机设备中或网络中。不得擅自安装未经认可、允许的游戏和盗版软件,否则,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5)如果需要将私有或各部门自行购置的计算机设备添加到本单位的计算机设备或网络中,必须预先争得主管人员同意,在确认不影响现有设备、数据、网络安全后才能添加,否则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6)如果需要将系统内的计算机设备搬离办公地点(或借给外部门或单位)使用,必须预先报上级部门批准,并做登记后,在不影响正常办公的前提下方可搬离或借出(必要时将相关数据删除)。

  (7)更新计算机设备的'途径:一是定期对部分需要升级的机器增加新配件(如增加内存)或更新部分配件;二是使用的设备已经到了淘汰的年份而必须更换新设备。设备更新和旧设备淘汰工作由根据计划分批进行。

  4.违计算机设备使用的具体规定处理办法

  (1)擅自拆、换任何零件、配件、外设者,报上级部门处理。

  (2)所有计算机设备,未经授权同意挪动或搬离办公地点(含借给外部门或单位)使用。一经发现,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不再负责该设备的维修,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3)擅自安装未经认可、允许的游戏和盗版软件者,一经发现,报上级部门处理。不再负责该设备的维修,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4)在检查中发现该部门计算机使用管理混乱,未按相关规定执行者,将收回所配给的计算机,待部门管理整顿改善并做出相应处理之后,再酌情恢复配给。

计算机机房管理制度4

  计算机房属机密重地。为做到严格管理,保证安全,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机房指定专人负责。负责安全、卫生及总体管理工作。

  二、加强机房硬件和软件管理,维护好计算机及辅助设备,做好保养工作,确保计算机及设备正常运转。适时编制设备更新计划或提出购置(更新)报告,以保证打证工作不因设备故障而间断。

  三、如程序出现故障或发现病毒,应及时向外经贸部计算机中心报告。

  四、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机房,非现职打证人员不得上机房操作。门口明显位置张贴告示:“机房重地,非请莫入”。

  五、严禁在发证计算机上玩游戏、上公众网、处理其它文字,不准拷贝任何外单位的软盘,切实做到打证专用。

  六、必须保持机房整齐清洁,不准在机房内存放其他用品和什物,每周扫除一次。

  七、如发现机房有失窃情况或其他可疑迹象,应及时向领导报告。

  八、要妥善保管专用设备的保修、维修、使用说明书等资料以及备用件、消耗材料。

  九、机房负责人工作岗位变动时,应向接任的.负责人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十、本规定从二20xx年八月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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