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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工作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检验科工作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检验科工作制度1
1、保持细菌室内卫生,每天上、下班前打扫干净所用工作台、地面,并用250mg/L有效氯消毒两次,如有污染随时消毒,每天开窗通风二次。将用过的一次性物品放到指定的地点,再由卫生工人负责处理;用过的`非一次性物品,5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后,再由卫生工人负责处理。
2、每天工作前将用过的物品用250mg/L有效氯消毒一次,擦净备用。并准备好当天所用的物品。
3、每天工作前后对无菌间先用100mg/L有效氯空气消毒一次,再用紫外线灯消毒30分钟。进出无菌间要更换工作服,戴口罩、帽子,所换衣服、口罩、帽子要高压灭菌。
4、负责细菌培养、鉴定、药敏、院感、涂片检菌及各种培养基制备及无菌管制备等工作。
5、每天检查工作所用的试剂、培养基、无菌管等物品,防止缺少影响工作。
6、细菌培养、药敏实验要及时,特别是血培养要当日进行。
7、审核检验结果,对有疑问的结果要复查,同时及时维护仪器,检查试剂、标准、质控、标本等,发现问题立即解决,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8、按照要求做好室内、室间细菌质控,定期分析质控结果。
检验科工作制度2
1、检验单由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单上注明“急”字。
2、收标本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下班前发出报告。急诊检验标准随时做完随时发出报告。
3、要认真核对检查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作好登记,签名后发出报告。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临床科研究。院外检验报告,应由主任审签。
4、特殊标本发出报告后保留24小时,一般标本和用具应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对可疑病原微生物的标本应于指定地点焚烧,防止交叉感染。
5、保证检验质量,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的灵敏度。定期抽查检验质量。
6、建立实验室内质量控制制度,积极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以保证检验质量。
7、积极配合医疗、科研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
8、菌种、毒种、剧毒试剂、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及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严加保管,定期检查。
检验科工作制度3
检验科工作制度
1、医院检验实验室应当按照准确、安全、及时、有效、经济、便民的原则提供临床检验服务。
2、在院长领导下,科主任通过各专业负责人,对全科的各项工作进行科学管理。负责全院的检验工作,及血库、门诊化验室的技术领导工作。
3、检验工作必须主动配合临床,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准确迅速地完成检验任务,并根据需要和可能,适当进行教学和科研工作,配合临床开展新项目和技术革新。
4、收标本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下班前发出报告,急诊标本随时做完,随时发出报告。其验单上注明“急”字。
5、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打印电脑检验报告单,作好登记或电脑存根,签名后发出报告,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临床科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检验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检验结果数值提示病员处于生命危险状态应立即与科值班医师联系,并做好记录。
6、一切血检验结果发出报告后保留标本一天以上。配血标本保留七天。
7、保证检验质量,定期检验试剂和核对仪器的灵敏度,定期抽查检验质量。
8、建立实验室内质量控制制度,积极参加室间质评活动以保证检验质量。
9、菌种,毒种,剧毒试剂,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及贵重仪器应该指定专人严格保管,定期检查。
10、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管制度,检验用具应该按检验要求进行清洗或消毒,被污染的器具用高压灭菌的方法处理,对可疑病原微生物的`标本应于指定地点焚烧,防止交叉感染。
11、实验室内应每日打扫卫生,经常保持整洁,实验台应经常消毒,防止交叉感染。对于有传染性及带有放射性的试验要做好检验人员的自身防护和保健措施。
12、检验科贵重仪器应订立严格的保养、维修制度,专人使用和管理,计量仪器定期校正,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并按仪器出厂规定执行保养、周保养、月保养、半年及一年保养的规定。
13、建立检验试剂的管理制度,把好质量、购买、入库、出仓、保存及使用期限关,指定专人负责。
14、检验资料保存时间:一般检验为两年,骨髓分析为五年。未经许可不得随便查阅检验结果。
15、做好各台冰箱、水浴箱的温度登记,发现异常,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检验科工作制度4
一、检验科工作制度
1、认真执行检验技术操作规程,保证检验质量和安全,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2、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发出报告,急诊检验应在检验单上注明“急”字,随采随验,及时发出报告,对不能及时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藏。标本不符合要求者,应重新采集。
3、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做好登记,签名发出。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或可疑时,应主动与临床医生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检验项目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
4、检验结束后,要及时清理器材、容器,经清洗、干燥、灭菌后放原处,污物及检查后标本妥善处理,防止污染。
5、采血必须坚持一人一针一管,严格无菌操作,防止交叉感染。
6、检验室应保持清洁整齐,认真执行检验仪器的规范操作规程,定期保养、检测仪器,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试剂和设备。
7、建立并完善实验室质量保证体系,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
8、配合临床医疗工作,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
9、应制定检验后标本保留时间和条件,并按规定执行。废弃物处理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0、加强检验室安全管理和防护,做好生物及化学危险品、防火等安全防护工作,遵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检验科质量管理制度
1、检验科人员必须熟悉本专业质量控制理论和具体方法。
2、制订各项检验的操作手册,生化、临检等检验,一切操作要做到规范化、程序化。
3、对各种仪器,必须定期进行功能及质量检测并标定后使用。使用合格的检验试剂,定期检查有无过期试剂。
4、应积极开展室内质控,制订相应的措施,做到日有记录、月有小结、年有总结。有原始记录及质控图。对检测中出现的失控项目要停止报告,查出原因,针对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有记录,然后报告。
三、检验科查对制度
1、建立健全查对制度,杜绝医疗事故,减少差错发生。
2、每次检验,检验师应对结果进行复核,并签上姓名。遇疑难问题,应及时报告科主任。
3、采集标本时:
(1)门诊病人:认真查对科别、姓名、性别、年龄、检测项目、标本(质、量)。
(2)住院病人:认真查对科别、住院号、床号、姓名、性别、检测项目、标本(质、量),同一病人,多张申请单时,认真查对各申请单的临床资料是否一致。
4、检验时,认真查对仪器性能、试剂质量、检验项目与标本是否相符。
5、检验后,认真查对检验目的、结果、是否缺项等。
6、发报告单时,认真查对科别、姓名及检验项目。
7、血型及输血检验时,认真查对病人姓名、性别,标本、血袋编号、标签是否完整,标本和诊断血清是否符合要求,献血员姓名,血型、Rh血型及血交叉试验结果,血袋是否有破损及血液质量。试验结果除肉眼观察外,必须用显微镜观察结果,以防弱凝集遗漏。复核者应认真核对一次标签、血型、Rh血型及交叉试验结果后,签上核对者姓名。
四、检验标本管理制度
1、标本一律凭单采集,做好五查五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验项目),临床科室送的标本要核对检验单、检查项目和标本采集是否合乎要求。
2、各项检验标本分类进入各项检测程序,并严格做好编号和核对,缓检标本应核对后妥为保存。
3、检验后的标本应按规定根据不同要求和条件限时保留备查,特殊标本特殊保存。
4、凡有传染性的标本,应按传染性标本管理规定须经灭菌处理后才能弃去。
五、检验报告单管理制度
1、检验报告单必须按检验要求逐项填写清楚,使用统一的法定计量单位,数据准确,书写规范,填写后核对,不涂改,不破损,不污染。
2、阳性与阴性结果的书写,必须清楚,以免错误。如报告单为表格时,阳性用“+”表示,阴性可用“”表示,未查者可用“/”表示。
3、报告单必须有检验者签字(全名)和签发日期,急诊报告应注明标本采集(收到)及发出报告时间。
4、当日完成的检验报告单按科室分好,每天下班前半小时分送各科室。
六、检验科试剂管理制度
1、检验科要根据实际需要,从节约的原则出发,有计划地采购试剂。
2、检验科要做好试剂的请购、使用、保存、检查工作,防止变质、过期和浪费,即将用完的试剂要有记录,及时申请补购。
3、试剂进货应做到来源正规,货物优质、有效、有批准文号、生产日期及供货单位加盖红印的《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注册证》复印件和法人委托书及业务员的身份证明。试剂进货时要有验收人签字。
4、所用试剂要有瓶签,按不同要求分类保管,需要冷冻、冷藏保管的试剂应保存在低温或普通冰箱内,并经常检验冰箱温度。剧毒要按要求保管。强酸、强碱试剂要单独保存。
七、检验科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安全管理教育,提高安全管理意识。
2、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毒”的防范工作,并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做到制度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
3、使用强酸、强碱时,应特别注意防止腐蚀仪器和衣物。
4、产生毒性或腐蚀性气体的试验应在通风处进行,带有腐蚀性试剂,废弃之前先用清水稀释后,再倒入下水道。
5、贵重仪器、物品等设专人保管、定期维修,存放柜箱要加锁。
6、加强对易燃易爆、腐蚀性药品及危险、剧毒化学试剂等的管理 ,定点存放,定期检查,对剧毒药品有专柜保存,并做好应急处理及防护工作。
7、检验室备有常用消防设施及专用灭火器材,接受消防安全及使用灭火器材的教育,对各种电器、电路按规定安装使用。
8、检验科人员应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安全措施。
八、临床检验危急值报告制度
1、“危急值”是指当这种检验结果出现时,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有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临床医生需要及时得到检验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就可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失去最佳抢救机会。
2、医院建立危急检验项目表与制定危急界限值,并要对危急界限值项目表进行定期总结分析,修改,删除或增加某些试验,以适合于本院患者群体的需要。
3、建立检验室人员处理、复核、确认和报告危急值程序,并在《检验危急值结果登记本》上详细记录(记录检验日期、患者姓名、病案号、科室床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复查结果(必要时)、临床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时间(min)、报告人、备注等项目)。
4、医院定期检查和总结“危急值报告”的工作,每年至少要有一次总结,重点是追踪了解患者病情的变化,或是否由于有了危急值的报告而有所改善,提出“危急值报告”的持续改进的具体措施。
九、仪器管理制度
1、各种检测仪器按医疗器械进行登记,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养和按规定办理报销、报废手续。
2、精密仪器,设专柜存放,实行定人使用、保养、保管责任制。无关人员一律不得使用。
3、各种精密仪器、器械,须经校正合格后使用,计量仪器应按市技术监督局规定每年实行强制检定。
4、新购仪器、器械、须经检测验收合格后使用,不熟悉仪器性能者不能独立操作,无维修知识和技能者不得随意拆卸检修。
5、各种仪器在使用中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严格保养程序,经常保持仪器处于灵敏状态。仪器室内严禁存放挥发性、腐蚀性的化学物质,注意防潮和防爆晒。
十、检验科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管理范围:包括业务资料(含有检验操作规程、质控资料、检验结果登记等)、仪器及试剂资料、财产情况、医疗纠纷资料、管理制度等。
2、档案资料应注意完整、规范、保密,不得用热敏打印纸、不得任意抽样或遗失,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3、所有档案资料应登记、分类、编号,并由专人保管,档案资料多时,为便于查阅可建立索引。
4、归档资料中的质控资料、检验结果登记及操作规程至少应保存五年。销毁前必须经科室领导审批。
5、外来人员须查阅档案资料均应经科主任同意。
十一、检验科登记制度
1、建立健全登记制度以保证各种检验结果为临床提供科研数据,便以回顾性总结检验质量、数量。
2、设立以下登记本:血常规、尿常规、便常规、血凝、穿刺液常规、血型、生化等检验结果登记本。各种贵重仪器每日运行情况记录本。化验单发送登记本及特殊标本收集登记本。不合格标本拒检记录本。
3、科室人员必须认真、及时登记,结果准确、清楚、完整。
4、违反上述规定者,从重处罚
十二、检验科卫生制度
1、每天打扫、拖擦地面、地板、擦抹台面。定期擦抹门窗及玻璃、桌、椅。物品放置有序,保持科室整洁。
2、不在检验室吸烟、进食,不乱丢纸屑等。
3、注意个人卫生。
十三、检验科信息反馈制度
1、检验科要定期向临床各科室征询改进意见,同时,备有反馈登记本。
2、定期向临床医生征求意见和建议,整理登记,及时向科主任汇报结果。对重要问题及时与临床科室协商。
3、要耐心听取病人的意见,并做好病人意见的'登记、处理。
4、要重视信息反馈工作,虚心听取临床医生的意见与要求,重要意见及时登记,认真改进。
5、对临床科室因疾病诊治需要的特殊检验要求,应结合实际,尽力配合。
十四、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1、严格执行检验工作查对制度,包括:采集,收集标本、化验单的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检验标本的质量和量;检验时的项目、所用的试剂、编号;检验结束时的检验结果、登记;发报告时的科别等。
2、要做过细的工作,严防检验标本丢失或损坏,尤其是脑脊液、胸腹水液等重要标本,收到后应立即登记并检验,防止漏检、错检;生化检验标本验后应保留24小时,输血标本应保留七天以上;防止在工作中,特别是离心沉淀时损坏标本;防止仪器错用、试剂错配、错用及计算错误;防止定错或错报血型及交叉配合试验等等。
3、严格执行检验标本接收制度。病房送检的检验标本和化验单应及时验收、签名,发现有不合要求的标本或与化验单不符的标本应当即退回,并要求重送。
4、发现差错应及时向科主任报告,力求妥善处理,并登记入册。发现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后,立即组织抢救,并报告科主任、院领导,对重大事故,应做好善后工作。
5、对已发生的差错事故,科主任应视不同情况进行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严肃处理。
6、科主任加强对差错事故的防范管理及对检验人员的安全医疗教育,经常检查、分析,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十五、检验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检验人员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必要时穿隔离衣、胶鞋、戴口罩、手套。
2、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检验用品,用后进行无害化处理。
3、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静脉采血必须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微量采血应作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片;对每位病人操作前洗手或手消毒。
4、无菌物品及其容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开启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使用后的废弃物品,应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5、各种器具应及时消毒、清洗;各种废弃标本应分类处理。
6、检验报告单消毒后发放(电脑打印的除外)。
7、检验人员结束操作后应及时洗手,毛巾专用,每天消毒。
8、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天空气、各种物体表面及地面常规消毒,有记录。在进行各种检验时应避免污染;在进行特殊传染病检验后,应及时进行消毒,遇有场地、工作服或体表污染时,应立即处理,防止扩散,并视污染情况向上级报告。
9、各种卫生学监测达到要求。
十六、检验室科废物处置管理规定
一、医院垃圾分类:
(一)、生活垃圾:包括废纸、一次性生活及办公用品、以及其他未被病人体液、试剂以及药物等污染的物品。用黑色垃圾袋装。
(二)、医疗废物:包括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五类,用黄色垃圾袋装。 其中:
1、感染性废物:
⑴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如棉球、棉签、纱布、一次性医疗用品与器械等;
⑵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⑶废弃的血液、血清;
⑷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与器械。
2、损伤性废物:
⑴医用针头、缝合针;
⑵各类医用锐器;
⑶载玻片、玻璃试管、安瓶等。
3、药物性废物:
⑴废弃的一般性药品;
⑵废弃的细胞毒性药品和遗传毒性药品;
⑶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4、化学性废物:
⑴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
⑵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
⑶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
二、检验科人员将产生医疗垃圾按照上述标准分类放置,由专人收集并登记,专人按照规定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医疗废物贮存房贮存,隔天交由市绿洁公司回收处置。
三、全自动仪器下排液经消毒处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四、废弃标本如尿、胸水、腹水、脑脊液等每100mL加漂白粉5g或二氯异氰尿酸钠2g,搅匀后作用2h-4h倒入厕所;痰、脓、血标本加2倍量二氯异氰尿酸钠溶液,拌匀后作用2h-4h;若为肝炎或结核病者则作用时间应延长至6h后倒入厕所。
十七、检验科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措施
1、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根据控制检验科医源性感染的管理工作的要求,建立检验科微生物学监控制度、保洁工作制度、消毒工作程序和感染性垃圾分类、收集、运送及登记制度。
2、加强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知识培训
个人操作习惯是造成锐器伤发生的决定性因素。要改变不正确的个人操作习惯,保证在任何时候进行操作时都能采用符合规定的安全技术和预防措施,要增强医务人员对医疗环境中职业感染的危险性认识,要把职业安全教育作为职业培训的一项内容,以减少不安全隐患的发生。
3、增强自身防护意识
检验科人员自觉遵守检验科规章制度,在实验操作中戴一次性手套、口罩,高危操作环境要求穿隔离衣、戴防护眼镜。正确配制消毒液,定期对工作环境消毒,经常保持实验室内空气流通。
4、加强锐器损伤的防护和处理
检验科人员被锐器意外刺伤后,应先脱去手套,再自近心端向远心端挤压受伤部位,同时用流动净水冲洗伤口,使部分血液排出,然后用碘酊、乙醇消毒受伤部位,用无菌敷料包扎伤口。
5、加强接触部位的消毒
在配制、使用和处理污染物的过程中如发生接触,必须做到:
(1)迅速脱去手套和隔离衣;
(2)肥皂和流动水清洗接触部位的皮肤;
(3)眼睛接触后迅速用水或等渗洁眼液冲洗;
(4)记录接触情况,必要时就医治疗。
十八、检验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2、亲自参加检验,并指导检验士进行工作,核对检验结果,负责特殊检验的技术操作和特殊试剂的配制、鉴定、检查,定期校正检验试剂、仪器,严防差错事故。
3、负责毒剧药品,贵重器材的管理和检验试剂、材料的计划和请领、报销等工作。
4、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改进检验方法,不断开展新项目,提高检验质量。
5、负责开展对本专业质量控制工作。
十九、检验士职责
1、在检验师的指导下,担负各种检验工作。
2、收集和采集检验标本,发送检验报告单,在检验师的指导下进行特殊检验。
3、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随时核对检验结果,严防差错事故。
4、负责检验药品、器材的请领、保管、检验试剂的配制、培养基的制备,做好登记、统计工作。
5、担任一定的检验器材的洗刷,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检验科工作制度5
1、认真执行检验技术操作规程,保证检验质量安全,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当试剂放入试剂盘时,核对试剂名称!试剂批号!试剂位号!不得用大瓶试剂直接放入!分装试管内插入试剂盘!严格避免试剂污染!造成结果的不准确性!和试剂完全浪费!
2、普通检验一般当天发报告,急诊应注明“急字”随采随检,及时发出报告,对不能及时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存。标本不合乎要求应重新采集。
3、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做好检验登记,双签后发出。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或可疑时,应主动与临床医生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有检验项目以外的结果,或有传染性疾病!应主动的.向临床医生报告!
4、检验结束后,要及时清理器材、容器、经清洗、干燥、灭菌后放回原处。污物及时检查后,标本妥善处理,防止污染,
5、采血必须一人一针一管一带!严格无菌操作防止交叉污染!
6、检验室应保持清洁,整齐,认真执行检验仪器操作规程,定期保养仪器,不得使用不合格的仪器和设备。建立完善的实验室质量控制体系,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
7、建立完善的实验室质量控制体系,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
8、配合临床医疗工作,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学习临床检验杂志新的科学知识,排除干扰因素,不断的学习,进取,更新、进步,给临床提供可靠的诊断依据。
9、血标本保留一周,并按规定执行。废弃物处理应按国家规定执行。
10、每天工作完成后要做好检查设备仪器登记,和仪器周围的卫生,保持实验室清洁干净!
检验科工作制度6
(一)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二)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三)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四)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五)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检验科工作制度7
(一)免疫室主要工作内容为:为住院患者及门诊患者提供所需体液免疫学、细胞免疫学、肝炎标志物、自身抗体、肿瘤标志物等检查;为临床相关科室的科研工作提供临川免疫学方面的检测手段。
(二)对门诊及住院患者的免疫学检验标本,即使接受处理;并在检验标本送检单上签字。
(三)在检测临床标本的同时,进行质控品的检测。
(四)在仔细核对检验结果无误后,将所有患者的免疫学检验报告全部及时通报临床科室。
(五)取报告时间:**医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六)坚持报告结果审核原则,对可疑结果立即复查,查明异常原因。
(七)如遇异常病例,主动联系临床科进行查询。
(八)坚持参加及省级临检中心的室间质量控制活动。
(九)坚持进行并完善室内质量控制制度,对仪器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定期更新试剂。以保证工作质量。
(十)坚持节假日值班制度,保证患者及时得到检查结果。
(十一)依据科技的动态开展新的检测项目,为患者提供更优秀完善的.服务。
(十二)为临床相关科室的科研工作提供临床标本及相应的检测手段,保证资料详细、完整。
检验科工作制度8
1、在主管xxx领导下,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健全科室管理制度,科主任是临床检验服务质量与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者。承担医院临床诊疗的常规检验项目。
2、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与规程,由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进行临床检验工作。有计划对在职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及考核。
3、定期讨论在贯彻医院(检验方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4、承担并完成医院交给的有关医疗、教学、科研等xx项任务。
5、检验申请单(含电子申请单)由医师逐项清楚填写,急诊检验应有特殊标志,检验申请单必须有申请医生签名或唯一标识。
6、接收标本时,检验科工作人员应检查申请单填写、采集的标本是否合格,如不符合要求可拒收。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处理及保管。
7、建立标本采集、运送、签收、核查、保存制度和工作流程。严格检验报告授权制度和审签、发放制度(检验报告双签,急诊报告除外。电子签名有效),建立检验“危急值"处理程序,保障医疗安全。检验科应明确出报告时间并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报告。
8、登记或核对患者的基本信息,审核检验结果,填写检验登记和检验报告单,签名后发出检验报告。检验结果有疑问时,应重复检验,并与临床科室联系。对于超过临床限定范围的生命指标(危急值)的'结果,应及时报告临床医护人员。
9、使用的仪器、试剂和耗材符合国家规定;定期对可能影响检验结果的分析仪器及相关设备和项目进行校准;10、建立并完善实验室质量保证体系,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
11、配合临床医疗工作,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
12、应制定检验后标本保留时间和条件,并按规定执行。废弃物处理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3、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和防护,包括生物安全及化学危险品、防火等安全防护工作,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
14、应征求临床科室对检验服务的意见及建议,尽可能满足临床诊疗活动需要,采用多种形式为临床科室提供临床检验信息服务。
检验科工作制度9
1.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参观实验室等特殊情况须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入。
2.禁止非工作人员使用实验室仪器、设备及其它物品。未经允许,非工作人员禁止翻阅实验室任何资料。
3.实验室各类测试数据、病人资料、记录和文件等均按保密规定进行保管和使用,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外提供。如发现泄密事故,应立即采取补救办法,并对泄密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4.实验室的电、水、气设施必须按规定安装,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得乱拉、乱接临时线路。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按规定接地。
5.各类在用仪器设备和防护装置必须保持完好状态,不准随意改动安全装置。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应由专人操作和管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操作和拆卸。稀缺贵重材料和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必须分类、分柜存放,专人管理。注意防水、防高温、防电火花、防晒,通风良好。
6.每天下班前,工作人员应关好水电、空调、电脑、仪器、火种、门窗等,确认无隐患后方可离去。节假日前各室负责人应统一检查,落实值班人员和责任,消除不安全隐患。
7.电炉、煤气炉使用时,工作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8.实验室内配有灭火器材,消防器材要放置在明显、便于取拿的位置。工作人员都要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挪动。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是否合格。
9.贵重物品妥善保管,做好安全防盗措施。
10.作好消毒隔离工作,注意自身防护,防止传染病发生。
11.实验室要把安全知识、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等列为培训的内容之一,新进实验室的人员(包括外协人员)必须先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在掌握了安全操作技能和具有自我保护能力后,才能动手操作。实习和进修人员必须在带教人员的指导下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具有危险性的实验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需要有人监护。
12.实验室发生事故时,工作人员应积极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和(或)科主任。造成轻伤以上的事故或被盗、水灾、火灾、爆炸、中毒等严重的安全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逐级报告科主任、保卫科等有关部门和医院主管领导,不得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
13.对于一贯遵纪守法,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及文明操作实验中有显著成绩者、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补救,排除险情,转危为安者、发生事故时,不顾个人安危,奋力抢救生命和国家财产等情况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检验科工作制度10
1、为患者提供诊治所需的肝功、肾功、心肌标志物、蛋白电泳、激素及其代谢产物、糖尿病相关生化监测指标、临床酶学检验等临床化学实验室诊断指标。为临床相关科室的科研工作提供临床生化方面的'辅助工作。
2、对门诊及住院患者的标本,及时接收处理,认真核对化验单上的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或门诊号等,检查项目与所送标本标签是否一致,防止检查前可能出现的失误。
3、分析前认真检查仪器状态及试剂、分析用水质量情况;进行试剂配制、装载、样品分析编程。
4、随临床分析标本同时进行质控品检测。
5、分析方法、详细操作步骤严格遵守**检测项目操作规范。6.对所有患者的结果报告,在仔细核对审核后,及时通报临床科室,以使临床医生第一时间掌握患者检查结果资料。
7、检查中发现异常结果时,主动与临床科室联系,重新检验,遇到检验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时,主动报告。
8、坚持报告审核原则,对可疑结果立即复查。
9、坚持进行并完善室内质量控制,对仪器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定期更新试剂,以保证工作质量。
10、依据科技的动态开展新的检测项目,为患者提供更优质完善的服务。
11、积极配合医疗科研,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为临床相关科室的科研工作提供标本及相关检测手段,保证资料详细、完整、标本合格。
12、生化检验项目均应在标本送检当日完成结果测定及报告工作。
13、保持工作室清洁,物品放置有序。发出报告后标本按规定时间保存。
检验科工作制度11
一、医院垃圾分类:
(一)、生活垃圾:包括废纸、一次性生活及办公用品、以及其他未被病人体液、试剂以及药物等污染的物品。用黑色垃圾袋装。
(二)、医疗废物:包括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五类,用黄色垃圾袋装。
其中:
1、感染性废物:⑴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如棉球、棉签、纱布、一次性医疗用品与器械等;⑵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⑶废弃的血
液、血清;⑷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与器械。
2、损伤性废物:⑴医用针头、缝合针;⑵**类医用锐器;⑶载玻片、玻璃试管、安瓶等。
3、药物性废物:⑴废弃的一般性药品;⑵废弃的细胞毒性药品和遗传毒性药品;⑶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4、化学性废物:⑴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⑵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⑶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
二、检验科人员将产生医疗垃圾按照上述标准分类放置,由专人收集并登记,专人按照规定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医疗废物贮存房贮存,隔天交由市绿洁公司回收处置。
三、全自动仪器下排液经消毒处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四、废弃标本如尿、胸水、腹水、脑脊液等每100mL加漂白粉5g或二氯异氰尿酸钠2g,搅匀后作用2h—4h倒入厕所;痰、脓、血标本加2倍量二氯异氰尿酸钠溶液,拌匀后作用2h—4h;若为肝炎或结核病者则作用时间应延长至6h后倒入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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