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统计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档案统计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档案统计制度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信息系统的数据安全,使得在信息系统使用和维护过程中不会造成数据丢失和泄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技术管理部及相关业务部门。
第三条 管理对象
本制度管理的对象为公司各个信息系统系统管理员、数据库管理员和各个信息系统使用人员。
第二章 数据安全管理
第四条 数据备份要求
存放备份数据的介质必须具有明确的标识。备份数据必须异地存放,并明确落实异地备份数据的管理职责。
第五条 数据物理安全
注意计算机重要信息资料和数据存储介质的存放、运输安全和保密管理,保证存储介质的物理安全。
第六条 数据介质管理
任何非应用性业务数据的使用及存放数据的设备或介质的调拨、转让、废弃或销毁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逐级审批,以保证备份数据安全完整。
第七条 数据恢复要求
数据恢复前,必须对原环境的数据进行备份,防止有用数据的丢失。数据恢复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数据恢复手册执行,出现问题时由技术部门进行现场技术支持。数据恢复后,必须进行验证、确认,确保数据恢复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第八条 数据清理规则
数据清理前必须对数据进行备份,在确认备份正确后方可进行清理操作。历次清理前的备份数据要根据备份策略进行定期保存或永久保存,并确保可以随时使用。数据清理的`实施应避开业务高峰期,避免对联机业务运行造成影响。
第九条 数据转存
需要长期保存的数据,数据管理部门需与相关部门制定转存方案,根据转存方案和查询使用方法要在介质有效期内进行转存,防止存储介质过期失效,通过有效的查询、使用方法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转存的数据必须有详细的文档记录。
第十条 涉密数据设备管理
非本单位技术人员对本公司的设备、系统等进行维修、维护时,必须由本公司相关技术人员现场全程监督。计算机设备送外维修,须经设备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送修前,需将设备存储介质内应用软件和数据等涉经营管理的信息备份后删除,并进行登记。对修复的设备,设备维修人员应对设备进行验收、病毒检测和登记。
第八条 报废设备数据管理
管理部门应对报废设备中存有的程序、数据资料进行备份后清除,并妥善处理废弃无用的资料和介质,防止泄密。
第九条 计算机病毒管理
运行维护部门需指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病毒的防范工作,建立本单位的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经常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查,发现病毒及时清除。
第十条 专用计算机管理
营业用计算机未经有关部门允许不准安装其它软件、不准使用来历不明的载体(包括软盘、光盘、移动硬盘等)。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20xx年6月1日起执行。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技术管理部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
档案统计制度2
1、档案统计工作是以档案工作中大量的现象为对象,以表格、数字的形式揭示档案和档案工作中诸现象的现状、发展过程及其一般规律性的工作。
2、统计作用。档案统计工作,为制定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开展档案科学研究,进行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提供科学的依据。
3、统计内容。对档案的收进、移出、整理、鉴定、保管数量和状况,以及档案的构成、利用、机构和人员等情况的基本统计和其他专门统计。
4、统计任务。对档案和档案工作的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资料,实行统计监督。
5、统计对象。对档案实体及其管理状况的统计和档案事业的组织与管理现状的统计。
6、统计方法。档案统计工作,必须把零星的个别的原始资料,进行综合整理,使之成为能反映整体现象的资料,再进行分析和研究,总结出典型性的'经验教训,以提高档案的科学管理水平。
7、按期统计。平时必须积极收集资料,做好单项的统计;半年必须做好各项工作的初步统计;年终必须进行全面的系统的统计。
8、专人统计。配备统计人员,熟悉统计业务;掌握统计资料,数字统计连贯;准确统计数字,按时统计上报。
档案统计制度3
一、档案室指定专人兼管档案统计工作;负责全校档案构成(含人事档案)、档案利用、档案工作人员构成、档案室基本概况等情况的统计工作;负责上级档案部门需要的各种报表的填报工作。
二、抓好档案统计的原始记录工作。档案的登记是档案统计的基础,应结合实际,做好各项原始材料的登记,主要包括下述内容:
1.卷内目录;
2.案卷目录;
3.档案收进、移出登记(可按类别,分别设置登记薄);
4.档案利用与利用效果登记等等。
三、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到年末各类档案的递增数据应做到类别清楚,数字准确无误。
四、上级档案部门需要的各类报表,要按时间要求,准确无误地报出,所报各类数据不得弄虚作假。
五、统计人员要将统计工作穿插在档案的接收、整理、鉴定、移出、销毁、利用等各项日常的工作中进行,随时保持实物(案卷)与帐目相符;每年底对本年度的各类数字要进行综合统计,形成完整的`统计资料。
六、统计人员要依据统计的数字及报表中的各项统计指标,进行调查,综合分析、对比,从中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档案统计制度4
发展变化的情况,为领导决策和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可靠的`数据,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统计工作由专职档案员负责,统计人员要努力学习业务知识,熟悉掌握统计的对象、方法和步骤。
二、统计要及时,各种统计指标要及时登记,统计报表按时汇总和上报。
三、统计要准确,坚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不能马虎草率和弄虚作假。
四、坚持做好档案的收进、移出、整理、编目、鉴定、管理、检索、编研和提供利用等情况的登记,半年进行一次帐物核查,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五、统计数据单位填写必须符合规定,收集的数据必须可靠,应以原始记录为基准,不得估算或推算。
六、对统计数据要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从中找出规律性的东西、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应及时向领导汇报。
七、建立健全各种统计台帐,积累统计资料。
档案统计制度5
一、建立完整的生产统计报表,及时反映畜禽动态和生产状况,并通过分析指导生产,并及时按有关部门要求上报。
二、制定统计报表的原则,应力求简明扼要,及时准确,格式统一,计算单位一致。
三、养殖场应当建立下列养殖档案:
1、免疫程序。
2、生产记录。
3、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记录。
4、消毒记录。
5、免疫记录。
6、疾病疹疗记录。
7、防疫监测记录。
8、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记录。
四、以上记录档案应客观、真实、规范、完整,并有相关人员的签名。并保存至少三年。
动物防疫制度
一、要按照《动物防疫法》等各项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各项动物防疫措施。主动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养殖场各项工作的监督管理。
二、实行“全进全出”的畜禽群流动模式,并建有隔离畜禽舍。
三、养殖场内要落实管理人员、兽医技术人员和饲养员等动物卫生岗位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
四、养殖场工作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和规程应及时做好消毒、免疫、诊疗、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项工作。
五、依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建立健全免疫接种程序、疫病监测、兽药饲料添加剂使用、疾病诊疗、生产、消毒、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记录等档案记录。严格索证索票制度,记录和票证应客观、真实、规范、完整,并有相关人员的签名。
六、要认真落实灭鼠、灭蚊、灭蝇等各项卫生措施。确保场内的环境卫生。
七、发现疫情或疑似疫情,应立即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报告,接受畜牧兽医部门的管理和指导,并积极协助畜牧兽医部门及时控制、扑灭疫情。
八、遵守国家关于畜禽的引进审批程序,引进后必须进行隔离饲养进行并加以疫情监测,经检查确定健康后,方可混群饲养。
九、动物出场要按规定申报检疫,经所在地兽医站的检疫员实施产地检疫,检疫合格后凭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上市或运输。
十、养殖场内饲养员、兽医技术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经体检合格方可上岗工作。
十一、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养殖场内应遵守本场的防疫制度。疫病流行期间或受疫病威胁期间,严禁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生产区。
免疫制度
一、根据本地疫病发生的种类和特点及畜牧兽医部门制订的免疫程序,结合本养殖场实际情况,确定免疫接种内容、方法和合理的免疫程序。免疫动物应作详细记录和标记,并仔细观察免疫反应情况。
二、根据国家和本地的有关规定,对重点疫病接受和实施强制免疫,并接受疾病预防控制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的免疫监测、疫情监测和监督检查。
三、按照《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动物落实免疫标识制度。
四、免疫用具在免疫前后应彻底清洗和消毒,疫苗应现用现配,剩余或废弃的疫苗以及使用过的疫苗瓶要作销毁或无害化处理,并按规定建立记录。
五、动物免疫后必须建立真实、规范、完整的免疫记录。 六、免疫档案内容包括畜(禽)主姓名、动物种类、年(月、日)龄、免疫日期、疫苗名称、疫苗批号、疫苗生产厂家、免疫标号、防疫员签字等,必须填写齐全。
七、对调入和调出的动物必须进行免疫档案管理。 八、对免疫过的动物必须经专职兽医和防疫员在免疫记录上签字方为有效。
九、免疫记录由专职兽医保管。 饲养管理制度
一、饲养人员应服从养殖场领导、兽医技术人员的安排,按照饲养要求及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进行科学的饲养管理,相关人员要及时做好各种记录。
二、每天饲喂前对所喂养的动物细心观察,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兽医技术人员或养殖场负责人,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三、饲养员必须按要求投喂饲料。对于体弱者应及时转出,分栏饲养,精心护理。
四、饲料按要求和用量合理采购,发现饲料有潮湿、虫蛀、霉变或含有杂质的现象,立即停止使用,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另行处理。
五、圈舍内应保持冬暖夏凉,切实做好防寒降温工作。 六、养殖场内,非饲养管理人员不许随意进入,外来人员未经同意,严禁参观、逗留。
七、粪便每天应及时清理收集、送化粪池集中处理,严禁用水冲入下水道,影响周围环境卫生。
八、每天应搞好栏内卫生,并定期消毒。在疫病流行季节和易高发季节,应派专人消毒和负责药品投放。
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程
为规范养殖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消灭传染源,防止疫情扩散,保障畜牧业生产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动物防疫法》、农业部《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臵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技术规程。
一、尸体的运送
1、尸体运送前,工作人员应穿戴工作服、口罩、胶鞋及手套。
2、运送尸体要用密闭、不泄漏、不透水的容器包裹,并用车厢和车底不透水的车辆运送。
3、装车前应将尸体各天然孔用蘸有消毒液的'纱布、棉花严密填塞。
4、尸体躺过的地方,应有3-5%烧碱液喷洒消毒,如为土壤地面,土层连同尸体一起运走。
5、运送过尸体的用具、车辆用1:300强力消毒灵进行消毒。
二、尸体处理
无害化处理的方式一般为深埋法,具体方法为:
1、掩埋地点应远离学校、公共场所、居民住宅区、村庄、动物饲养和屠宰场所、饮用水源地、河流等地区。
2、坑的长度和宽度以能容纳侧卧之尸体即可,坑深不得少于2米。
3、掩埋前应对需掩埋的病死动物尸体和病害动物产品实施焚烧处理。
4、坑底铺2-5cm厚的石灰,将尸体侧卧放入,将污染的土层、捆尸体的绳索一起抛入坑内,然后再铺2-5cm厚的石灰,用土覆盖,覆盖土层厚度不少于1.5米,尸体掩埋后,与周围持平,填土不要太实。
5、掩埋后的地表环境应使用3-5%的烧碱液喷洒消毒。
三、无法采取深埋方法处理时,采用焚烧处理。焚烧时应符合环境要求。
四、对污染的饲料、排泄物和杂物等物品,也应喷洒消毒剂后与尸体共同深埋。
消毒制度
一、养殖场(小区)及生产区进出口均应设宽于进出口、长于货车车轮一周半以上的消毒池,消毒池内消毒液要经常保持有效。还应配备各种有效喷雾消毒设施,如喷雾器等。
二、进入养殖场的人员、车辆、物品要登记并进行消毒。 三、养殖场内应严格控制人员频繁流动,尽量谢绝参观。如因工作需要等原因入场,需更换消毒过的工作服、胶鞋、帽、洗手消毒,经消毒室后方准进入。
四、环境消毒:畜禽舍周围环境每2-3周消毒1次。场周围及场内污水池排粪沟、下水道出口,每月消毒1次。消毒池内的消毒药适时更换,经常保持有效。
五、人员消毒:工作人员进入生产区和畜禽舍要经过更衣、消毒。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必须进入生产区时,要更换场区工作服和工作鞋,并遵守场内防疫制度,按指定路线行走。
六、畜禽舍消毒
1、空舍消毒:每批畜禽调出后,按以下程序进行消毒:除粪—清扫—水洗—干燥—消毒液喷雾消毒—水洗—干燥—熏蒸消毒——空舍,1周后进畜禽。
2、带畜禽消毒:定期进行带畜禽消毒,可用0.1%新洁尔灭、0.3%过氧乙酸、0.1%次氯酸纳等消毒药进行喷雾消毒。
3、走廊过道消毒:定期用2%烧碱等消毒药进行消毒。
七、用具消毒:食槽、水槽等用具每天进行洗刷,定期消毒,用0.1%新洁尔灭或0.3-0.5%过氧乙酸等消毒药进行消毒。
八、养殖场内工作人员进出场,应更换固定工作服、鞋、帽,使用后应放臵于更衣室内,严禁带出养殖场外。工作服、鞋、帽等定时进行浸泡或熏蒸消毒。
九、饲养员应经常清扫畜禽舍内外、粪道粪沟、用具、饲槽等,及时清除舍内粪便,随时观察并报告病情,遵守兽医处臵方案,按时给病畜禽投药。
十、应采取全进全出式消毒,不得有死角。空臵1周以上方能进畜禽。
十一、每周应对主干道进行大扫除,然后进行大消毒。如果周边地区出现疫情或疫病高发季节,应严格封场,每周必须喷雾消毒二次。
十二、每年应从春、夏蚊、蝇繁衍之际开始,做好喷雾杀灭工作。每年秋季应进行一次灭鼠工作。
疫病监测制度
一、根据本地每年动物疫病的流行状况制订疫病监测方案,并积极配合动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疫病监测工作。
二、养殖场定期对重大动物疫病或本地常见动物疫病进行监测,并及时做好疫病监测记录。怀疑发病时,应尽快报告当地畜牧兽医站。
三、引进的动物必须来自非疫区,隔离观察半个月以上,并根据当地的疫病流行情况选择所需监测的疫病项目,证实无病后方可混群饲养。
疫情扑灭制度
一、发现动物染疫或疑似染疫时,应立即采取隔离、消毒等监控措施,同时报告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协助进行诊断,调查疫源,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二、严格执行扑灭疫情的有关规定,接受畜牧兽医部门的监督。
三、不得瞒报、谎报、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如发现上述情况,上报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处罚。
四、传染性疫病死亡的动物要在畜牧兽医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焚烧、深埋或无害化处理。
五、认真做好养殖场的消毒工作,要严格按照消毒制度执行。
六、在最后一头病畜禽淘汰或痊愈后,需经该传染病最长潜伏期的观察,不再出现新的病例时,并经严格消毒后,可撤消隔离或申请解除封锁。
档案统计制度6
1.总则
1.1本细则适用于水布垭水电站大坝及溢洪道工程质量监理的信息管理工作。
1.2本细则编写的依据是:
(1)国家和部委颁布的有关规程、规范;
(2)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3)水布垭建设公司有关工程资料整编的规定;
(4)华东院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归档规定。
1.3工程建设监理信息管理工作,是指监理中心对工程建设中各信息源发出的工程信息的收集、加工处理、传递、使用及储存等的全部管理工作。
1.4信息管理是监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贯穿于监理工作的全过程。信息管理的目的,是通过有组织的信息交流、使有关人员能及时、准确的获得相应的信息,作为分析、判断、控制、决策的依据,也为工程建成后的运行、管理、缺陷修复积累资料。
1.5监理信息的工程编目划分,按清江水布垭工程项目竣工资料编目大纲正式发布后执行,详细编目报水布垭建设公司审定。
2.施工期监理信息来源及分类
2.1业主信息
(1)由业主单位提供的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或技术设计)报告、各类专题报告、工程施工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文件等。
(2)由业主单位下发的有关建设管理的各类“规定”、“办法”、“要求”,有关工程建设的各类计划、指示、通知、简报及其他文函,有关呈报事项的批复、批转、复函等。
2.2设计信息
包括施工详图、施工技术要求、技术标准、设计变更、设计(代)通知等文件。
2.3施工信息
主要由承建单位发出的工程项目施工信息。
(1)施工合同管理信息;包括工程项目开工申请报告、施工组织设计、对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的反馈意见、合同变更及设计变更问题的函(报告)等。
(2)施工质量信息:包括承建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报告;承建单位测量、试验机构资质资料;原材料合格证明、试验资料、中间产品检测试验资料;单元工程、分部、分项工程“三检”资料及验收申请、工程验收质量评定资料及验收施工报告;质量安全事故处理报告及施工记录;施工质量安全月报等。
2.4由监理单位收集、整理、加工、传递的信息。
(1)综合管理类信息;包括监理合同、协议,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工作程序、内部管理规章 制度等。
(2)组织协调类:包括施工图审查意见,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意见、质量保证体系审查意见、开工申请报告的批复意见、设计变更签审单、设计交底会审纪要,专题及协调会议纪要、监理工程师指令、监理工作联系单等,有关通知及批复文件。
(3)质量控制类:包括合同项目划分,原材料及中间产品监理检测试验资料,测量成果复核资料,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因施工质量而发生的停工令、返工令、复工令,工程质量简报。
(4)综合记录报告类:包括监理月报、年报、监理日志、监理大事记、监理工作总结等。
(5)验收总结类:包括工序、单元工程及分部分项工程检查及开工、开仓签证及质量评定资料,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竣工验收鉴定书及质量等级评定资料、监理报告。
(6)其他有关合同规定和双方约定的资料。
3.信息流通程序
监理工作的信息构成是多样的,包括有文字信息、声像、语言信息、新技术信息等。但主要和大量的多为文字信息。信息流通程序见下图:
施工单位
业主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中心办公室
总监、副总监审查决策反馈
项目施工监理部
技术部
文字信息流通程序框图
4.信息收集、传递规则
4.1一切工程信息,均以书面形式为准。
4.2凡送监理单位的文件,都必须经监理中心办公室签收,统一填写文件处理流程卡。填写项目包括:发文单位、文件名称、文号、签收日期。该处理单连同文件交总(副总)监理工程师审阅后,批转至监理中心有关部门予以处理。文件的收、发应录入计算机存档。
4.3凡我监理中心向有关参建单位发送的文件(除月报、周报等外),按文件去向分成:
(1)华水监函:送往业主有关部门的文件。
(2)华水监施:送往施工承建单位的文件。
(3)监理工作联系单:为送往业主、设计单位或施工承建单位的非正式文件,用于对某些局部、具体事项进行协凋,提请注意或要求了解、要求配合等用途。
所有正式文件在总(副总)监审查批准后,由监理中心办公室印制、登记、发送。对监理联系单,视内容性质也可由施工监理部负责人签字,由监理工程师直接传递。
4.4各单位不负有信息管理职能的个人或业务部门之间传递的信息,不能视为代表单位的正式传输信息。紧急情况或特殊情况下,必须立即由个人或各单位业务部门间直接传输信息时,事后应尽快按正常程序正式补传该信息、。
4.5除合同文件有专门规定或业主另有指示外,业主各部门对承建单位有关质量的指示、规定、要求等,都应经由监理中心转发至承建单位。
4.6除合同文件有专门规定或业主另有指示外,承建单位向业主报送的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表报和要求,都须经监理单位审核,并转发,一般情况不得跨越。
4.7监理中心在收到业主转发的设计文件后,应尽快指派监理工程师按照程序进行审核后,并将审核意见上报业主单位。
4.8对于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缺陷,承建单位、设计单位、业主单位和监理中心的四方中,不管谁先发现,都不得隐瞒,应尽快通知其他各方。不管何种原因造成质量事故或质量缺陷,承建单位应尽快报这事故情况报告或缺陷表报,为事故类型、原因的分析判断,处理措施研究提供信息。
4.9为确保信息质量,承建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各种报告、文函及各种表报等,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及监理细则以及业主单位的规定、通知等文件的要求整理、编制。若文件编制粗糙、资料不全,信息不准或重要内容欠缺的,监理单位有权要求补充、增加信息数量,直至将其退回,重新报送。
4.10监理工程师应准确、及时做好监理日记、现场值班记录,全面收集现场环境条 件、施工单位资源投入(注意各级责任人员在岗情况)、设备运行情况、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可能影响施工质量、进度的其他事项等信息,并做好必要的.分析、加工、交流和存储工作。
4.11凡需要存储的信息,必
须按规定进行分类,按工程信息编码建档存储。已存储的信息,应管理有序,便于检索。
5.工程信息计算机辅助管理
按照水布垭建设公司即将实行的关于工程信息计算机辅助管理的要求,我监理中心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工程信息的快速传递、交流。
5.1根据施工任务,监理中心配备必要的专职(或兼职)信息员和计算机管理员,保证计算机辅助系统能发挥正常效能。
5.2按业主有关文件、通知的要求,信息员应在规定的日期、时间以前,把从施工现场收集到的规定信息、内容,输人水布垭建设公司计算机网络,为领导了解情况、分析问题和决策判断提供参考资料。
5.3为提高我中心工程信息的计算机辅助管理水平,根据监理工作需要,配备适当数量的计算机和辅助设备,以及必要的支持软件,以形成监理中心内部的信息管理网络,并与水布垭建设公司的网络系统联接。
6.信息的整理、保存和归档
6.1我中心监理信息的整理、立卷和归档,是在总(副总)监领导下,由监理中心办公室主任负责、各业务部门协助执行,并接受业主单位的归口管理、业务指导和监督。
6.2归档信息的范围、内容和分类整理、立卷,以及签字、盖章等手续,应严格按照业主单位有关规定和监理细则执行。
6.3监理信息是工程建设的重要资料,它的收集、积累、整理、立卷是与项目建设同步进行,必须严格防止损毁、涂改、泄密等,不允许有虚假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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