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保洁管理制度

时间:2024-09-13 11:28:36 雪桃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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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保洁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道路保洁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道路保洁管理制度(精选10篇)

  道路保洁管理制度 1

  1、每天大清扫两次,第一次早上07:00时前完成,第二次下午18:00前完成,从07:00至23:00时全时段、不间断的巡回保洁;

  2、主要干道、次干道、背街小巷路面清洁无油污和杂物、无破损,沿路两侧路边无尘土,汽车经过时无尘土飞扬,道路护坡及道路两旁可视范围无明显生活垃圾、无废弃物,无建筑园林垃圾,确保“路见本色”和道路大环境整洁;

  3、路面、人行道、道牙、落沙井、树穴周围进行全面清扫保洁,做到“六无六净”(即:“六无”为无废弃堆积物、无果皮纸屑和树叶、无砖瓦沙石、无泼撒物、无污泥积水、无人畜粪便;“六净”为人行道净、沟眼净、树穴净、落沙井净、花坛周围净、墙根净),保洁率达100%;

  4、线杆、树木、公交站牌、建筑物立面等设施及可视范围内无污渍和小广告;每公里路面上的垃圾不超过2处,无成片积水;

  5、清扫保洁后的垃圾和清扫保洁工具,堆放在路面或绿地内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

  6、清扫保洁的`垃圾要随扫随清,不得往雨水口和绿化带内倾倒垃圾,无乱倒垃圾、焚烧垃圾的现象;

  7、人行道路面平整、无松动、洼坑、缺失和损坏现象、树穴石平整、无缺损、档车石无歪斜、缺损现象;

  8、做好所清扫保洁道路及周边可视范围内的配合除“四害”(蚊、蝇、老鼠、蟑螂)工作。

  9、现因道路隔离带没有绿化,主要做好隔离带内的保洁清运工作,包括除杂草、清理生活垃圾等,确保隔离带内干净整洁没有明显生活垃圾、有色垃圾、无废弃物。

  道路保洁管理制度 2

  一、安全生产制度

  (一)安全作业的前提

  1、“一想"“二查”“三严”

  “一想":根据当天情况,认证检查作业中会出现哪些不安全的因素,应采取哪些预防措施。

  “二查":所有的劳动工具是否符合安全作业要求,有无隐患。

  “三严":严格遵守安全作业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2、安全三原则

  (1)整理工作地点,维持整洁有序的作业环境.

  (2)经常维护保养设备。

  (3)按照标准进行操作

  (二)安全作业警示标志

  安全警示标志牌是禁止、警告、指令和提示等安全信息。根据国家规定安全颜色分为红、黄、蓝、绿4种.

  1、红色用于表示禁止、紧急停止、防火等信号。

  2、黄色适用于警告、注意等信号。

  3、蓝色被用作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标志。

  4、绿色表示安全状态和通行的提示。

  (三)道路清扫工安全作业

  1、严禁违章作业

  (1)机械设备转动部位必须装好防护罩后才能作业,在机械或设备运转状态下,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

  (2)严禁在机动车运行中上车或下车。

  (3)严禁穿戴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等。

  (4)严禁带小孩上班。

  (5)手推车设置明显安全标志,应靠路边停放,严禁停放在弯道、快车道和斜坡上。

  2、人工道路清扫保洁安全注意事项

  (1)作业前:必须穿戴好统一的劳动防护工作服和其他用品,佩戴工号胸章,检查收集车及作业时所用工具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凌晨或夜间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反光安全带或反光安全背心,严禁穿戴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2)清扫作业时应注意避让行人和车辆,既不要让车辆碰到自己,也不要让扫帚碰伤行人。在快车道内作业时,要侧身斜扫,面朝车辆驶来的方向,以便看清车辆,及时避开,防止事故的发生.(3)在从事地下通道、立交桥等车辆密集地段作业时,应设置警戒标志,或选择在车辆较少的时间内清扫。

  (4)有三轮车的保洁员在从事道路作业时,应将三轮车停在车来方向,人在车后保洁。

  (5)收集车停放时:应尽量不妨碍车辆和行人通行,必须顺道靠右停,右边的车轮一般不靠沟底,不准停放在机动车车行道上以及公交站、消防龙头、交叉路口、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大门口或弄堂口。车上的工具摆放不准超出车的宽度。

  (6)清扫积水时注意观察道路路况,注意因井盖丢失而发生意外;

  (7)路灯的下埋线接口如有裸露,要及时报警,防止漏电伤人;

  (6)收集车推行时: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7)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伤势比较严重时,首先要保护好事故现场,看清肇事车辆的车牌号码,迅速报告交通警察,及时通知单位安全管理员到达现场协助交通警察处理事故。

  (8)作业结束后:应当做好作业工具盒收集清洁保养工作.

  (9)机动车辆作业时配置消防灭火器,安全警示标志;清扫保洁车作业时需配备警铃装置和明显的警示标志;

  (10)道路清洁车作业时,打开警示灯;清洁路段前后设置警示牌,其不能占道作业,并由专人进行指挥;

  (11)环卫清扫保洁人员应熟记的安全口诀:

  作业标志服,上岗务必穿;确认没危险,快行路对面;

  污物空中飞,静观再拾拣;雨雪路湿滑,缓行莫蛮干。

  二、安全生产作业措施

  1、清扫道路过程中注意控制扬尘、无洒落、飞扬等现象.

  2、小雨天作业时,要穿戴好雨具、防滑雨靴以及反光安全背心,既要注意观察车辆和行人情况,又要注意防止滑倒跌伤.

  3、大风大雨恶劣天气,尽量不进行环卫作业,防止发生事故,如果不得已的情况作业时,除了穿戴好雨具,还要采取加强雨靴防滑性能的措施,时刻注意车辆和行人动向.既要防止自己滑到跌伤,更要防止道路上溜滑的车辆撞伤自己.清扫车作业时,应给车轮戴上防滑网罩或防滑链,并减少慢性。大风天气,穿戴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扣紧,避免松散的衣物被来往的车辆或机械夹勾缠绕引发伤害事故。

  4、高温天气作业时,戴好遮阳帽,避开强阳关照射,多喝盐水,尽量减少身体中的盐分流失,防止中暑.

  5、学会急救、自救和互救方法,当遇到轻微伤害事故时,快速进行急救、自救和互救,避免伤情加重。

  卫生质量监督检查

  1.建立健全卫生质量检查监督体系。实行:“抽检-日检—周检—月检及抽查并举"的工作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即:每日的清扫保洁工作质量,由质检员定路段随时抽查监督-—由清扫队每日检查路面卫生质量一次——由公司质检考核部门每周全面检查一次——由公司领导每个月进行一次(不定期)进行清扫保洁工作质量的抽查。

  2.建立奖惩制度。环卫作业质量与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工资、奖金挂钩。

  3.质量监督。采用“人机配合”的“三级联动”模式进行质量监督管理,即片区内部自检、作业部门巡查抽检以及质安部门采用系统的定时检查的模式相结合的方式.对发现不合格的作业区域做到“三不放过”:原因不查明不放过,责任人不追究不放过,质量事故不处理不放过。

  道路保洁管理制度 3

  为保持我村家园清洁,经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制定我村家园保洁制度,请大家共同遵守:

  一、成立环卫保洁队伍,负责家园清洁工作。

  二、聘请数名清扫保洁人员。

  1、清扫保洁员交由村环卫领导小组、监督员负责统一管理。

  2、清扫保洁员职责:按划分好的`保洁区,分片包干,每天上、下午各清扫一次,并巡视做到全天候卫生保洁,垃圾日产日清。

  ⑴清扫作业

  ①每日两普扫,普扫时间为上午4:30—7:00,中午12:00—14:00;

  ②作业规范要求:普扫应达到路面、人行道、路边沟、排水沟、花坛、绿地地穴树头、果皮箱四周洁净,路面见本色,路旁无杂草。

  ⑵保洁作业

  ①全日制巡回保洁,时间为上午7:00—12:00,下午14:30—20: 00;

  ②作业规范要求:保洁规范要求保洁期间做到路面、人行道干净整洁,无污秽物、纸屑。

  3、清扫保洁员工资待遇:按包干区的工作量统一定制。

  4、各家、各商店门口实行三包,并实行垃圾袋装。

  5、各村民家中应备有垃圾桶,应将垃圾倒入垃圾车或垃圾收集池。

  6、清扫保洁员应每天上、下午各运一至二次垃圾到转运站,实行统一处理。

  7、按照《环境卫生管理暂行办法》的标准进行考核。

  道路保洁管理制度 4

  一、道路保洁

  (一)质量标准

  1、镇域道路以人工清扫为主,清扫范围延伸至两侧经营门店及住户前,每日至少普扫1次,全天候巡回保洁。

  2、路面清扫保洁要达到“五无、五净、一见底”的质量标准:“五无”即无抛撒建筑垃圾,无污水、积水,无人畜粪便,无碎石瓦块泥沙,无废纸果皮纸屑、烟头、塑料带、树叶。“五净”即墙根净、花坛绿化带净、路沿石根净、下水道口净。“一见底”即整个路面无尘土、见底色。

  3、秋冬季落叶、降雪无积存结冰。

  4、无焚烧垃圾、树叶现象。

  5、垃圾收集设施使用情况良好、外观整洁、无溢满现象、无隔夜垃圾。

  6、整个路面无痰迹,口香糖。

  7、作业车辆外观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污垢、标志统一、清晰。

  (二)作业规范

  1、保洁员在作业时间穿着统一服装。

  2、保洁作业应坚持每天按规定1-2次普扫加巡回保洁。

  3、秋冬季落叶,每天要清理完毕,冬季降雪,要及时清理,防止路面结冰。

  4、垃圾及时收集入箱,不准焚烧,不准放在路边,垃圾池、垃圾桶要及时清掏保洁。

  5、友邻保洁结合部应向外延伸清扫5米以上。

  6、严禁往绿化带、下水道内倒垃圾、尘土。

  7、保洁员工作时间内禁止串岗、围岗、脱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8、垃圾每日清理外运,不准存在过夜垃圾。

  9、认真完成镇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防止被热线、新闻媒体曝光,群众举报或上级领导批评。

  10、按规定时间,积极配合上报上级部门所需数据资料。

  二、垃圾运输及中转站,收集设施管理

  (一)作业标准

  1、乙方需按提供的.方案要求投入人员,自行配备必要的机械设备和工具,作业人员应经培训后方可上岗作业。甲方为乙方提供垃圾运输车和垃圾中转压缩等设备。乙方应做好日常维护和保养,并保证按作业要求使用,不得闲置不用。

  2、可视范围内不得出现散点垃圾。

  3、垃圾中转站进仓内、垃圾方箱、垃圾池及垃圾桶点周围无垃圾,保持周围整洁。

  4、中转站地面、墙壁、门窗干净,无杂物堆放,无污水横流,站内电气线路排放整齐,设施完好无损。

  5、垃圾中转站和箱体、垃圾方箱、垃圾池及垃圾桶要保持干净,经常擦拭,垃圾桶及垃圾箱要经常刷箱、掏底、箱容箱貌整洁、垃圾无外溢,做到完整无损不丢失。

  6、作业车辆外观整洁,车体经常洗刷擦拭,外部无污物、污垢、标志统一、清晰。

  7、夏季蚊蝇孳生季节,所有环卫设施周围要经常施药除臭。

  (二)作业规范

  1、保洁员在作业时间内穿着统一标志服装。

  2、垃圾要日产日清,在规定时间内集中清运,其他时间拣运。

  3、所有垃圾要在规定时间内运输完毕。

  4、垃圾收集站,中转站,垃圾箱点必须全天开放。

  5、垃圾中转站内要节约用水、用电、严禁内水外用,内电外接。

  6、垃圾运输车辆,要密闭运输或加盖篷布,禁止超高、超载、沿途遗撒。因违规被查责任自负,并在考核时适当扣分。

  7、严禁乱倾乱倒垃圾,不得违反规定往非规定地点清运垃圾。

  8、认真完成镇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防止被热线、新闻媒体曝光、群众举报或上级领导批评。

  9、按规定时间,积极配合上报上级部门所需数据资料。

  道路保洁管理制度 5

  一、目的

  为了保持道路的清洁卫生,提高城市环境质量,特制定本道路保洁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城市所有道路的保洁工作。

  三、职责分工

  1.环卫部门负责制定道路保洁计划,组织实施道路保洁工作,并对保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保洁公司负责具体的道路保洁工作,按照环卫部门的要求,配备足够的'保洁人员和设备,确保道路清洁卫生。

  3.市民应爱护道路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共同维护城市环境。

  四、保洁标准

  1.道路路面应保持清洁,无垃圾、无杂物、无积尘、无积水。

  2.道路两侧的人行道、绿化带应保持整洁,无垃圾、无杂草。

  3.道路上的垃圾桶应定期清理,保持外观整洁,无异味。

  4.道路上的交通标志、路灯等设施应保持清洁,无污渍。

  五、保洁作业要求

  1.保洁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进行保洁作业,不得擅自离岗。

  2.保洁人员应使用专业的保洁设备和工具,确保保洁质量。

  3.保洁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注意安全,遵守交通规则。

  4.保洁人员应及时清理道路上的垃圾和杂物,不得堆积。

  5.保洁公司应定期对保洁设备和工具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六、监督检查

  1.环卫部门应定期对道路保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市民可以对道路保洁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可以向环卫部门投诉举报。

  3.对保洁工作不到位的保洁公司,环卫部门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罚。

  七、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环卫部门负责解释。

  道路保洁管理制度 6

  一、目标

  确保道路清洁、美观,为市民提供良好的出行环境。

  二、范围

  适用于城市所有道路,包括主干道、次干道、支路和街巷。

  三、职责

  1.环卫管理部门

  (1)制定道路保洁标准和考核办法。

  (2)组织招标确定道路保洁服务单位。

  (3)对保洁服务单位进行日常监督和考核。

  (4)协调解决道路保洁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保洁服务单位

  (1)按照合同要求配备足够的`保洁人员和设备。

  (2)严格执行道路保洁标准和作业规范。

  (3)及时清理道路上的垃圾、杂物和污渍。

  (4)定期对道路进行冲洗和洒水降尘。

  (5)配合环卫管理部门做好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的道路保洁工作。

  3.市民

  (1)爱护道路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2)尊重保洁人员的劳动成果,不破坏道路保洁设施。

  (3)积极参与道路保洁的监督和管理,及时举报破坏道路环境卫生的行为。

  四、保洁标准

  1.路面清洁,无垃圾、无杂物、无积尘、无积水。

  2.路沿石干净,无污渍、无积尘。

  3.绿化带内无垃圾、无杂物。

  4.垃圾桶、果皮箱外观整洁,周围无散落垃圾。

  5.交通护栏、路灯杆等市政设施无污渍、无积尘。

  五、作业规范

  1.清扫作业

  (1)每日对道路进行普扫,普扫时间应在早上 7 点前完成。

  (2)普扫时应使用扫帚、簸箕等工具,将路面垃圾清扫干净。

  (3)对道路上的落叶、纸屑等垃圾应及时清理,不得堆积。

  2.保洁作业

  (1)普扫后进行全天保洁,保洁人员应巡回检查道路卫生情况,及时清理垃圾和杂物。

  (2)对人流量大、垃圾产生量大的区域应增加保洁频次。

  (3)保洁人员应随身携带工具,发现垃圾立即清理。

  3.冲洗作业

  (1)每周对道路进行一次冲洗,冲洗时间应避开交通高峰期。

  (2)冲洗作业应使用高压水枪等设备,将路面污渍冲洗干净。

  (3)冲洗作业时应注意节约用水,避免浪费。

  4.洒水降尘作业

  (1)每日对道路进行洒水降尘,洒水次数应根据天气情况和空气质量确定。

  (2)洒水作业应使用洒水车等设备,将路面洒湿,减少扬尘。

  (3)洒水作业时应注意控制水量,避免影响交通和行人。

  六、考核与奖惩

  1.环卫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保洁服务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保洁质量、作业规范、设备管理等方面。

  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保洁服务单位给予奖励,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保洁服务单位给予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

  3.对破坏道路环境卫生的行为,环卫管理部门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举报破坏道路环境卫生行为的市民给予奖励。

  七、附则

  1.本制度由环卫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道路保洁管理制度 7

  一、总则

  为加强道路保洁管理,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体制

  1.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全市道路保洁的监督管理工作。

  2.各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道路保洁的具体管理工作。

  3.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道路保洁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保洁标准

  1.道路路面应保持清洁,无垃圾、无杂物、无积尘、无积水。

  2.道路两侧的人行道、绿化带应保持整洁,无垃圾、无杂草。

  3.道路上的垃圾桶、果皮箱应定期清理,保持外观整洁,无异味。

  4.道路上的.交通标志、路灯杆等设施应保持清洁,无污渍。

  四、保洁作业要求

  1.每日对道路进行清扫,清扫时间应在早上 7 点前完成。

  2.清扫作业应使用专业的清扫设备,确保清扫质量。

  3.对道路上的垃圾、杂物应及时清理,不得堆积。

  4.定期对道路进行冲洗,冲洗时间应避开交通高峰期。

  5.冲洗作业应使用专业的冲洗设备,确保冲洗效果。

  6.对道路上的垃圾桶、果皮箱应定期清理,清理时间应在每天晚上 7 点前完成。

  7.清理作业应使用专业的垃圾清运车辆,确保垃圾及时清运。

  五、监督检查

  1.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各区道路保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各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本辖区内道路保洁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确保保洁质量。

  3.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组织社区居民对本辖区内道路保洁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六、考核奖惩

  1.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制定道路保洁考核办法,对各区道路保洁工作进行考核。

  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区给予奖励,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区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3.各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制定本辖区内道路保洁考核办法,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道路保洁工作进行考核。

  4.考核结果与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工作绩效挂钩,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给予奖励,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七、附则

  1.本制度由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道路保洁管理制度 8

  一、目的

  为了保持道路的清洁卫生,提高城市环境质量,特制定本道路保洁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城市所有道路的保洁工作。

  三、职责分工

  1.环卫部门负责制定道路保洁计划,组织实施道路保洁工作,并对保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保洁公司负责具体的道路保洁工作,按照环卫部门的要求,配备足够的保洁人员和设备,确保道路清洁卫生。

  3.市民应自觉遵守环境卫生规定,不随地乱扔垃圾,共同维护道路的清洁卫生。

  四、保洁标准

  1.道路路面应保持干净整洁,无垃圾、无杂物、无积尘、无积水。

  2.道路两侧的人行道、绿化带应保持清洁,无垃圾、无杂物、无积尘。

  3.道路上的.垃圾桶应定期清理,保持桶体干净整洁,无异味。

  4.道路上的交通标志、标线应保持清晰可见,无积尘、无污渍。

  五、保洁措施

  1.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的保洁制度,确保每个路段都有专人负责保洁工作。

  2.采用机械化清扫和人工清扫相结合的方式,提高道路保洁效率。

  3.加强对道路两侧绿化带的保洁工作,定期清理绿化带内的垃圾和杂物。

  4.对道路上的垃圾桶进行定期清理和消毒,防止垃圾滋生细菌和异味。

  5.加强对道路保洁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六、考核奖惩

  1.环卫部门应定期对保洁公司的保洁工作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2.对保洁工作成绩突出的保洁公司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保洁工作不到位的保洁公司和个人进行批评和处罚。

  3.鼓励市民对道路保洁工作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环卫部门举报,对举报属实的市民给予一定的奖励。

  七、附则

  1.本制度由环卫部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道路保洁管理制度 9

  一、目标

  确保道路清洁、卫生,为市民提供良好的出行环境。

  二、范围

  适用于城市所有道路,包括主干道、次干道、支路及街巷。

  三、职责

  1.环卫主管部门

  (1)负责制定道路保洁工作标准和考核办法。

  (2)对道路保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3)协调解决道路保洁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保洁公司

  (1)按照合同要求,配备足够的保洁人员和设备,确保道路保洁工作的顺利进行。

  (2)制定详细的道路保洁工作计划和操作规程,明确保洁人员的职责和工作要求。

  (3)对保洁人员进行培训和管理,提高保洁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责任心。

  (4)定期对道路进行清扫、冲洗和洒水降尘,保持道路清洁卫生。

  (5)及时清理道路上的垃圾、杂物和污渍,确保道路畅通无阻。

  (6)对道路保洁设施进行维护和管理,确保设施完好无损。

  3.市民

  (1)爱护道路环境卫生,不随地乱扔垃圾。

  (2)积极参与道路保洁工作,对破坏道路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四、保洁标准

  1.路面清洁,无垃圾、无杂物、无积尘、无积水。

  2.路沿石干净整洁,无污渍、无积尘。

  3.绿化带内无垃圾、无杂物、无枯枝败叶。

  4.垃圾桶、果皮箱等环卫设施摆放整齐,外观干净整洁,无异味。

  5.道路上的交通标志、标线清晰可见,无积尘、无污渍。

  五、保洁措施

  1.日常保洁

  (1)每天对道路进行清扫,清扫次数不少于两次。

  (2)及时清理道路上的垃圾、杂物和污渍,保持道路清洁卫生。

  (3)对垃圾桶、果皮箱等环卫设施进行清理和清洗,确保设施干净整洁。

  2.定期保洁

  (1)每周对道路进行冲洗,冲洗次数不少于一次。

  (2)每月对道路进行洒水降尘,洒水次数不少于四次。

  (3)定期对绿化带进行清理和修剪,保持绿化带美观整洁。

  3.特殊情况保洁

  (1)遇到恶劣天气,如暴雨、暴雪等,应及时清理道路上的积水、积雪和垃圾,确保道路畅通无阻。

  (2)遇到重大活动或节假日,应增加保洁人员和保洁次数,确保道路清洁卫生。

  六、考核与奖惩

  1.环卫主管部门应定期对保洁公司的'道路保洁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保洁质量、保洁人员配备、设备管理、工作效率等方面。

  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保洁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保洁公司,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3.对破坏道路环境卫生的行为,环卫主管部门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举报破坏道路环境卫生行为的市民,给予适当奖励。

  七、附则

  1.本制度由环卫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道路保洁管理制度 10

  一、总则

  1.为加强道路保洁管理,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保洁管理工作。

  3.道路保洁管理应当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实现道路保洁的'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

  二、管理职责

  1.市城市管理部门是本市道路保洁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道路保洁管理标准和规范,监督检查道路保洁工作,协调解决道路保洁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2.区(县)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保洁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道路保洁作业,监督检查道路保洁质量,查处违反道路保洁管理规定的行为。

  3.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道路保洁管理的具体工作,组织落实道路保洁任务,协调解决道路保洁管理中的具体问题。

  4.市、区(县)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道路保洁管理的相关工作。

  三、保洁要求

  1.道路保洁应当达到“六无六净”标准,即无果皮纸屑、无土石杂草、无积水积泥、无痰迹烟蒂、无堆积物、无人畜粪便,路面净、路沿石净、人行道净、绿化带净、树穴净、雨水口净。

  2.道路保洁应当根据不同季节、不同天气、不同路况,采取相应的保洁措施,确保道路清洁卫生。

  3.道路保洁应当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清扫、清洗、洒水等设备和工具,避免二次污染。

  4.道路保洁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劳动纪律,文明作业,不得影响交通和行人安全。

  四、作业规范

  1.道路清扫作业应当在每天清晨前完成第一次普扫,其余时间进行巡回保洁。

  2.道路清洗作业应当根据道路污染情况,定期进行清洗,保持路面清洁。

  3.道路洒水作业应当根据天气情况和空气质量,适时进行洒水降尘,保持空气清新。

  4.道路保洁作业应当避开交通高峰时段,减少对交通的影响。

  五、监督考核

  1.市、区(县)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道路保洁监督考核机制,加强对道路保洁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

  2.监督考核内容包括保洁质量、作业规范、设备管理、人员管理等方面。

  3.监督考核结果应当作为对道路保洁作业单位支付保洁费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六、附则

  1.本制度由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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