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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员工管理制度(通用16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养老院员工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养老院员工管理制度 1
一、基本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遵守敬老院各项规章制度。
(二)热爱农村五保供养事业、有爱心、勤奋踏实、有吃苦耐劳精神。
(三)爱岗敬业,能够胜任本职工作,不怕脏、不怕苦、不怕累。
(四)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爱护和悉心照料每一位五保供养对象。
(五)加强自身职业道德素质、修养,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技能和综合能力。
(六)服从领导,服从大局,具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七)爱护中心敬老院公共财物,不浪费,不损坏,不化公为私。
(八)讲究个人卫生,仪表端庄,着装得体、整洁。
二、工作时间
根据中心敬老院五保供养对象多数体质较弱、需要照料的实际,为体现对五保供养对象的人文关怀,敬老院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原则上为每周一至周日上午8时至晚上18时、晚上18时至次日8时由院长安排轮流值班,炊事员根据工作需要适当提前工作时间;国家对法定节假日有调整的,以国家调整时间为准。在确保敬老院日常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经敬老院院务管理委员会批准,可根据岗位需要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作适当调整。
三、考勤
院长、院务管理委员会对工作人员上下班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考勤。定期考勤一般每日两次,不定期考勤一般每周应不少于3次,主要检查工作人员在位和有无迟到、早退等违规违纪现象。
四、值班
(一)工作时间外和节假日,敬老院工作人员应坚持值班制度。值班由院长根据岗位需要提前安排值班人员,一般由全体工作人员轮流担任,值班人员中有足够的炊事人员和护理人员(3人以上),必须能维持敬老院的日常工作。值班人员必须坚持全时在位,并保持通信畅通。如遇安全事故、人员伤亡等重大问题必须及时处置和汇报。节假日值班时间为24小时,工作时间外值班为当日18时至次日8时。值班人员交接班时间为每天早上8时,由院长组织,主要说明值班期间的有关情况,有无重大情况、突发事件、待办事项等。
(二)中心敬老院要建立交接班登记本,对每日值班情况进行登记,对突发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处置意见作详细记录,由交接双方签字,院长审核后确认。
五、请销假
(一)工作人员外出或因故不能正常上班,要按级请假。请假时间在1日以内,地点不超出郫县范围,可向院长口头请假;1日以上或超出郫县范围,均应填写《请假单》报院长批准。院长根据敬老院工作安排和工作人员实际情况批假,院长、副院长请假1天以上由县社会救助福利中心批准。一般工作人员请假5日以内在成都市范围内由院长批准,超出上述请假天数或外出范围,须由院长向县社会救助福利中心报批,批准后方可离院。工作人员请假后应按规定及时归队销假。凡未请假、准假、填写《请假单》、或超出请假时间、地点或未按规定及时销假者,均按旷工处理。
(二)工作人员请假,应提前安排好相关工作,经批准后应自行进行工作交接,必要时由院长协调、组织工作交接。
(三)工作人员如遇特殊、突发情况可电话请假或请人代假,事后应及时说明原因并补办相关手续。
六、奖惩措施
(一)奖励
中心敬老院要大力发展院办经济,增加院内经济收入,同时在工作人员中积极开展各种有利于敬老院建设和发展的比、学、赶、帮、超等活动。如有下列情形,经敬老院院务管理委员会讨论同意,报县社会救助福利中心批准,根据该院院办经济收入状况,对有关人员进行表彰和物质奖励。
1、被县社会救助福利中心、县民政局以上单位通报表彰者。
2、一年内未迟到、早退或未请假者。
3、向中心敬老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收到良好效果者。
4、见义勇为、处事果断,避免了事故的发生和减少了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者。
5、其它按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应予奖励的情形。
(二)惩罚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中心敬老院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按规定给予处罚。
1、一个星期以内,迟到或早退3次以下者,由院长、院务管理委员会在工作人员大会上通报批评;3次以上,每超出1次,扣5元。连续两周被通报批评者,每次扣20元。
2、工作人员当班时间严禁参与打麻将等赌博活动,违者每次扣50元。
3、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内严禁饮酒(中心敬老院统一安排的除外),违者每次扣50元。饮酒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4、旷工1日者,扣发本人半月工资;连续旷工3日者,扣发当月工资;连续旷工3日(不含3日)以上,县社会救助福利中心将予以辞退或开除。
5、值班期间一经发现脱岗者每次扣50元。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者,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6、其它需要惩罚的情形,按县中心敬老院年度工作综合目标考核细则和有关规定执行。
七、解除劳动合同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县社会救助福利中心按程序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录用条件的。
(二)违反用工单位规章制度或工作纪律、操作规程,经多次教育不改或因此造成责任事故的;
(三)打架斗殴、聚众赌博、酗酒滋事造成严重后果者;
(四)在本职岗位上出现事故、案件或重大问题者;
(五)工作期间因故受到刑事处罚者;
(六)身体体检不合格、有传染性疾病、不适合敬老院工作者;
(七)严重失职、渎职、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
(八)其他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规定应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
养老院员工管理制度 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管理,促进敬老院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敬老院是农村集体福利事业单位。敬老院以乡镇办为主,五保对象较多的村也可以兴办。提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兴办和资助敬老院。
第三条敬老院坚持依靠集体,依靠群众,民主管理,文明办院,敬老养老的办院方针。
第四条敬老院所需经费实行乡镇统筹,并通过发展院办经济和社会捐赠逐步改善供养人员的生活条件。
村办敬老院所需经费由村公益金解决。
第五条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敬老院工作的领导,把敬老院事业列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六条民政部门是敬老院事业的主管部门,负责对敬老院工作的业务指导。敬老院的创办、撤销须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
第二章 供养对象
第七条敬老院以供养五保对象为主。在没有光荣院的地方可优先接收孤老优抚对象入院供养。有条件的敬老院可以向社会开放。吸收社会老人自费代养。精神病患者、传染病人不得接收入院。
第八条五保对象入敬老院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村办敬老院经村民委员会)批准,并由本人和敬老院双方签定入院协议。
符合规定条件的对象,入院自愿,出院自由。
第九条敬老院供养的各类人员(以下统称供养人员)应当遵守院内的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物,文明礼貌,团结互助。
第三章 院务管理
第十条敬老院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负责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组织制定院内的各种规章制度和敬老院发展规划;
(三)组织发展院办经济,增敬强老院自身发展的活力,不断提高供养人员的生活水平;
(四)督促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建立岗位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维护供养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十一条敬老院设立院务管理委员会。其职责是:贯彻落实办院方针、原则,审议院内重要事宜,检查、监督院长和工作人员的工作。
管理委员会成员经敬老院全体人员民主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成员中供养人员所点比例不少于二分之一。
第十二条敬老院的生活区和生产区要分设。搞好环境绿化,保持美观清洁的院容院貌。
第十三条供养人员的饮食应当讲究营养、卫生,每周有食谱。
第十四条供养人员生病,院方应及时负责治疗。有条件的敬老院应当设立医务室,建立供养人员健康档案。供养人员去世后院方要负责从简料理后事。
第十五条适当组织供养人员进行学习,因地制宜地开展适合供养人员特点的文体和康复活动。
第四章 财产管理
第十六条敬老院的土地、房屋、设备和其他财产依法归敬老院管理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第十七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经费、物资、伙食、生产经营账目要定期公布,接受供养人员和社会有关方面的监督。财会人员离职时,必须清理账目,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八条五保对象入院,其财产交集体代管,生活用具可带入敬老院使用。五保对象去世后,其遗产按入院协议处理。
第五章 生产经营
第十九条敬老院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兴办经济实体,生产经营收入归敬老院集体所有,用于院内扩大再生产和改善供养人员的生活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
第二十条鼓励供养人员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和经济活动,并根据生产和经营效益给予适当报酬。
第二十一条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敬老院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按有关规定给予优先和优惠。
第六章 工作人员
第二十二条敬老院的工作人员,由乡镇人民政府(村办敬老院由村民委员会)根据敬老院需要和规模进行配备。
第二十三条敬老院院长由乡镇人民政府(村办敬老院由村民委员会)选派。敬老院其他工作人员采取合同制,实行公开招聘。其基本条件是:热爱敬老养老工作,有一定文化水平,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吃苦耐劳。从事财会、医疗等专业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
第二十四条敬老院院长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比照乡、镇、村集体企事业单位干部和职工的待遇确定。
第二十五条敬老院应当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二十六条敬老院对工作认真负责、热心为供养人员服务的工作人员应当给予奖励;对工作不称职的可以辞退;对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认真处理或报请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养老院员工管理制度 3
一、院长工作职责
1、在上级民政部门领导下,全面领导中心的各项工作。
2、制定中心发展规划、制定规章制度、管理手册。
3、督促检查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执行情况,督促工作人员遵守劳动纪律,加强责任心和安全防范意识。
4、定期参加护理工作,检查护理服务质量,了解老人需求,及时向老人家属反馈老人信息,听取意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5、向老人及家属详细介绍本中心的各项制度、服务,与老人家属签订协议,执行告知义务。
6、协调各方矛盾和关系,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并做好工作日志。
7、组织每周科务会、每月例会、每季度座谈会,持续改进管理工作。
8、定期组织员工的政治学习、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
9、贯彻劳动制度,关心员工福利;贯彻人事等制度,选拔人才。
10、财务管理,做好中心收支统计、分析工作,为老人服务创造社会效益的同时,创造合理的经济效益。
11、接待社会各界来访、参观、咨询与政府部门和有关社会团体、机构保持联络。
12、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总结工作。
二、医务人员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老人的医疗保健工作。
2、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
3、对新入住老人48小时内进行体检,书写入院病历,并对检查出的情况、处理意见告知老人及家属。
4、定时巡视老人,全面了解每位老人的身体、精神状况。必要时通知家属,根据老人的实际情况给予治疗,根据病情及时请会诊、转院。老人外出就诊时帮助联系相关医院,并和护理员陪同老人去医院,负责介绍病情;对不积极转医院治疗的老人,及时与家属交流并做好书面记录。
5、对有安全隐患的老人,及时与家属沟通并做好记录,指导护理人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积极参与伙食管理,指导制定营养菜谱和各疾病保健食谱;
7、组织老人每年一次体检。
8、指导、督促护理员做好卧床老人的皮肤护理,预防褥疮的发生。
9、做好药品的保存和管理工作,做到送药到手,对思维不清老人应督促将药服下后方能离开。
10、随时了解老人生活、思想状况,宣教保健知识、进行心理交流。
11、组织老人开展各项保健、娱乐活动、康复训练工作。
12、了解老人和家属对工作的意见、建议,协助院长做好管理工作。
三、护理员工作职责
1、无专业技能的护理人员应接受岗前培训,经市级以上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
2、在中心负责人领导、医务人员指导下,按照护理等级的要求全面负责老人的健康娱乐、生活照料、心理护理、保健康复等工作。
3、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必要的记录工作。
4、认真执行中心安全管理制度,按时巡视,加强对刀剪等锐器、电、火源的管理。对有躁动、平衡功能失调等老人必要时使用安全保护措施。工作中注意做好自我防范。
5、认真执行清洁、消毒、隔离制度,做好环境卫生工作,保持环境的整齐、清洁、安全、舒适。每日一小扫,拖地、抹灰、清污物桶、打扫卫生间(走道及公用场所每日拖地两次);每周一大扫,清洁消毒漱洗池、浴室、马桶等,做到无污垢、无异味;每月清刷一次地面、门窗、玻璃窗、墙角墙体,做到卫生无死角;做好出院老人的终末处理。
6、负责保管好老人的被褥、起居用品等并做好登记。
7、熟练掌握各种设备、电器的使用方法,认真维护保养,保持功能完好。
8、观察老人的身体、精神状况,有任何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协助老人就医。按时喂药。
9、熟知本中心的收费标准和服务项目,热情接待咨询、申请入住的老人。
四、厨师职责
1、严格执行食品、餐具清洁卫生制度,生、熟分开制,餐具消毒制,室内紫外线消毒制;
2、 按照治疗要求和老人的饮食习惯及特点,拟订各类食谱;
3、不得采购霉烂变质食物,生食和熟食,食品和原料都要分开存放,防止交差污染。
4、采购员与炊事员要有记账和食品验收手续;
5、严格执行卫生制度,做好卫生安全防范措施,消灭四害,严防食物中毒加强环境及个人卫生,分餐前要洗手、带口罩和帽子。厨房卫生做到: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每月彻底洗刷,做到餐具洁亮,门窗地面光亮,墙角无污垢;餐厅内外保持清洁、整齐。
6、精打细算,节约用粮、煤、水、电,爱护公物,管好物资。
7、深入老人了解对伙食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五、安全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中心的安全工作(防盗、防火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与预警告示);
2、严格执行外来人员(包括探望老人的亲属)的会客登记制度;
3、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串岗,不得酗酒、睡觉,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4、对入住的老人单独私自外出者,应根据中心规定进行劝阻,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请假外出须办理“暂离手续”。
5、做好值班室及中心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
六、财会人员岗位职责
1、应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2、严格遵守公寓管理手册的各项规章制度。
3、严格执行《会计法》,遵守财经纪律,保证公寓的资金安全;
4、负责保管好各类会计凭证、账目、报表及有关资料,不得丢失或损坏;
5、定期做好资料整理、装订和归档工作;
6、做好应收款的催还、入账工作,按规定及时、全面、完整地编制和上报各种财务报表;
7、认真审核每项开支,严格控制各项费用的`支出范围,必须做到手续完整,责任到人;
8、对违反财经纪律和不符合手续的开支,有权拒绝支付;
9、对社会捐助的钱款、物资等手续齐全、账物相符、专款专用。
七、护理主任工作职责
1、在总护士长及院长的领导下,根据护理部及院内工作计划制定本科具体护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检查了解本科护理工作质量,参加并指导危重病人的护理。督促护理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有计划地检查医嘱的执行情况,加强医护配合。
3、负责护理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教育护理人员加强责任心,改善服务态度,遵守劳动纪律。
4、组织重点老人护理查房,积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及护理科研工作。
5、组织领导护理人员业务学习及技术训练。
6、负责管理好护理人员的合理分工,环境的整齐、安静、安全、舒适,各类仪器、设备、药品的管理。
7、督促检查护理员、卫生员、配餐员做好清洁、卫生和消毒隔离工作。
8、定期召开工休座谈会,听取医疗、护理、饮食、服务等多方面的意见,研究改进科室管理工作。
八、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检查登记制度。
2、严格执行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定期和随时召开安全分析会,讨论分析差错事故发生的原因,制订防范措施。
3、实行岗前安全教育,不经岗前安全教育的工作人员不得上岗。
4、各种抢救的药品、物品、应定位定量,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5、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如:岗位责任制、查对制度及各种护理操作常规。
6、防止老人创伤和坠床。躁动、痴呆的老人要使用安全保护措施。严格执行床边交接班制度。按时巡视老人。
7、严格执行氧气操作规程。做到四防:防火、防油、防热、防震。
8、经常进行“安全第一”的思想教育。
9、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严防交叉感染。
10、按卫生部要求加强饮食的安全管理。
养老院员工管理制度 4
一、目的
本方案为养老院员工提供了系统的薪酬管理政策及程序,使员工在本地的薪酬系统中得到公平的对待。
二、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养老院所有正式员工。
三、责任
行政人事部负责本方案的执行与管理,养老院总经理督办本方案的执行。
四、原则
1、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员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养老院经济效益增长幅度。
2、采取“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综合补助+绩效+护理津贴+福利+奖金–扣款”的薪资结构,调动养老院员工的积极性。
五、薪资体系结构
1、薪酬标准(见表一)
员工底薪标准
注:不同职级的人员月薪适用于不同的薪资段范围,每个薪资段分成若干薪资等级,用于人员的定薪和晋级。
1.1 底薪范围
每一个职位分五个档差,相邻薪级之间的差额,称为档差。
养老院对每一位新员工根据其过去经历、经验、所受的培训及教育确定相应的薪级。在特殊情况,如应聘该职位者具有特殊的才能或该职位在人才市场上难以聘到,或该职位要求任职者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及知识,养老院将确定给其适宜的薪级。
1.2薪资标准的执行
1.2.1养老院每一职位都根据该职位的职务描述和职务名称而定。
1.2.2通常新进员工起薪都在该职位薪资水平在4档以下。
1.2.3员工薪资应在由养老院人事部制定的薪酬系统内被确定。
1.2.4在得到养老院总经理的批准后,人事部可修改或建立所有新的职务级别,改动职务名称或薪资的等级。
1.3 底薪结构
底薪=基本工资+职务津贴+综合补助+福利
1.3.1 基本工资:基本工资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确定。
1.3.2 岗位津贴:根据所任职务的不同,员工在与养老院服务期间可享受养老院给予的相应职务的补贴。
1.3.3 综合补助:是养老院每月为员工提供的'伙食补贴等。
1.3.4 福利(包括国家法定福利和养老院福利):
国家法定福利,指养老院为正式员工购买的法定的社会统筹保险福利,包括:养老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金和工伤。
1.3.5各职级员工底薪结构明细表:略
备注: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为固定值
2、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就是薪资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的职级绩效工资不同,同级别绩效工资为定值。养老院人事部作为绩效考核和修改标准的执行单位,随着养老院的发展可实施修改绩效工资标准,需报总经理确认后方能执行。
绩效工资作为每月的变动工资,依据考核结果发放。
3、月薪划分
由于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工资为定值,月底薪的划分按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工资,综合补助依次划分。
六、薪资调整
为吸引并保留合格的人才,养老院将在与同行业企业的普遍薪酬范围内保持竞争力的同时,给予员工与市场基本相符的薪酬。养老院每年将进行一次薪酬福利调查评估以明确及决定本养老院在本地区行业相同(似)职位所能提供的薪酬福利所具有的竞争性。由此,养老院人事部将在总经理的批准下对“员工薪资标准”的调整进行考虑。
1、薪资调整的依据:
1.1养老院盈利状况
1.2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
1.3通货膨胀率
2、薪资调整流程
2.1相关报告
工资调整说明表、部门工资调整补发表、员工个人工资调整说明表、员工个人调整审批表、工资级别调整单。
2.2流程说明(见表三):
薪酬调整流程说明
2.3薪资调整流程示意图:
3、员工薪资调整:
根据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情况,养老院将对员工个人的薪资进行调整,职位变动包括:晋升、职别的调升、降职和平行调级。
3.1晋升:员工晋升是职级调整至更高级别,对其职责、对复杂问题的处理能力及责任度都有更高的要求。与职别调整至更高相比,晋升指在工作职务,工作领域及其所要管理的范围都有变化。
3.2职别的调升:职别的调升指员工在原来的较低职别中积累了一定的时间及工作经验后,其现在的职务从较低职别上升到较高职别,相应的工作技巧及责任度都要有所提高。通常的,职别的调升因其职务的名称,工作领域及管理范围的无变化而有别于职级的调升。
3.3降职:为了避免员工被解雇或为了调整其薪金的竞争性,将员工从较高职级或职别调整至较低位置。此调整并非只是基于员工的个人绩效而进行。降职不一定是薪金的降低,但通常的在降职后员工的薪金应该在其新的职级或职别的薪金范围内。
3.4平行调级:平行调级指员工从现处职级或职别调到一个相同水平的职级或职别上。通常情况下,其薪金的变化或无变化要根据其调级的具体情况而定。通常的,在管理层还未做出正式决定前,员工将不会得到任何通知。
3.5基于能力调薪:养老院认可的与工作相关的能力会带来调薪机会。这些专业技能应该是养老院业务需要的,养老院能够认可的。
3.6其它的情况的调薪:比如,养老院对岗位重新评估,养老院薪资结构调整、员工调派、临时工作任务等等。
七、薪资的发放
1、薪资月
从每月1日到月底为计算薪金的时间。
2、付薪日
2.1养老院规定每月15日为养老院的发薪日,发放上月工资,遇节假日适当提前或顺延。
2.2养老院定期打印个人工资条,作为月度支付清单以备核查。
养老院员工管理制度 5
一、经常组织中心院民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增进中心院民之间的沟通和友谊,努力培养中心院民的团结互助精神。
二、入住的中心院民有年龄之差、身体状况之别,必须开展互助活动。年龄相对轻一点、身体条件相对好一点的要帮助关照年龄高、身体差的五保对象。
三、身体较差、行走不便的中心院民若需购物时,必须有人帮助代购,确需上街的必须有人陪同。
四、身体较弱的.中心院民走亲戚时,必须有亲戚接送。五、中心院民看病时,必须有专人护送到医院或医务室诊治,并帮助拿药。对于病倒卧床不起的要安排专人护理照顾生活起居。
五、中心院民管理制度
1.全体中心院民必须服从本中心领导,自觉遵守本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并要以主人翁姿态爱护公共财务,从讲文明、讲团结、讲卫生的高度,互遵互助、自强、自爱、自立。 2.所有中心院民都必须遵守作息时间,严禁私自翻墙爬栏,造成的伤害本中心概不负责。
3.中心院民离院外出必须向管区工作人员请假,不准私自外出。 4.本中心内除自带物品外,所有财产包括一草一木,均属集体所有,爱护公物人人有责。
5.不准偷盗他人财物,污骂殴打他人,挑拨他人是非,骗取他人钱财等。
6.所有中心院民未经允许,严禁到电源区、高空区、食堂,仓库内和有危险隐患的地方活动。
六、门卫管理制度
1.门卫管理人员应尽心尽职,不得随便离岗。有事要离岗时应得到院领导同意后方可。
2.所有进入本中心人员必须服从其管理。
3.凡非本中心车辆不得随便进出大院,有要事者须经院领导同意后方可入内。
4.非本中心人员不准自由进出。外来人员必须说明由来(除上级领导和进院帮助工作的人员例外),办好登记手续。对入院收旧、买卖者一律不准入内。
5.对个别精神病患者,离院出走不能自理人员,门卫有责任,不予放行,并及时向院领导汇报。
6.严格按照大门开启的作息时间,具体大门开启时间根据季节变化,并由院务管理委员会决定。
七、房间安全管理制度
1.本中心给供寄养人员提供了舒适的居住、生活环境,爱护和管理好自己的房间是院民的职责。
2.房间内必须整洁,非主要物品、非日常用品要存放整齐,每月清理一次。
3.各自房间所有实物各自保管,本人临时走出须加锁,本中心财产,发现缺少,按价赔偿,私人物资发生缺少,本中心概不负责。
4.房间内严禁烟火,不准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和存放在房间内。不准私自使用电器,不准乱拉乱接电线。院安全小组每月检查一次,如有发生,没收工具,批评教育。情节严重,劝其回去。
八、值班制度
1.为了使全体中心院民有个安全的生活环境,本中心每天晚上3-5人值班。设值班长1人,在值班长带领下每晚巡查2-3次,巡查内容:包括大门、围墙内四周。
2.每个房间的人员进行核对,供寄养人员的身体状况等,并有详细记录。遇到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理并汇报。 3.值班人员必须住在院内值班室。
4.值班人员无故离岗,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门卫人员必须把好大门关,人员进出要有记录。
九、仓库管理制度
1.本中心仓库专人负责,不允许私人物资同放库内。
2.本中心仓库内,所有物资必须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做到账、物相符。每季度盘库一次。
3.仓库内应做到清洁整齐,无鼠虫害、无霉变现象发生。 4.所有进出物资都必须开具进、出库单,写明物品、数量、用途、价值、经手人、仓库保管员、院长签字后有效,一切工具、低值易耗品都须根据入库单给予报销。
5.对一些旧物资,应洗涤清洁,完整堆放,以备后用,对已故人员的遗物应会同家属,进行清点,属本中心的物资应放回仓库,并开具入库单,入账。
十、评比奖励制度
1.为鼓励先进,促进养老中心的精神文明建设,每年开展一次文明中心院民、文明寝室的先进评比活动。 2.对被评为文明院民的个人和文明寝室的集体,给予适当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3.文明院民评比条件:
①不迷信、不赌博、不打架、不骂人、团结友爱、乐于助人,积极参加集体文化活动和农副业生产劳动。 ②遵守纪律,自觉执行各项制度,协助护理人员做好养老中心管理工作。
③寝室整洁,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④能为养老中心的发展和管理献计献策。 4.文明寝室评比条件:
①遵守纪律、执行制度好。
②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好。
③室内整洁、卫生工作好。
④爱护公物、文明风气好。
养老院员工管理制度 6
1、成立养老院财务管理监督小组。
2、五保老人存折由镇财政统一保管使用,不得由养老院院长、会计等人代管。
3、养老院院长或会计师不得提前向财政机关提取一周以上的五保老人生活支持资金。养老院确实需要大量的费用,必须向镇民政主任和主管领导请示,未经许可不得大量提取。
4、养老院的日常采购应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和院民代表共同采购。每天都有清单,由采购人员签字。每月月底报销,报销前需附上每日购物清单和院长签字。
5、节假日期间,企业或个人捐赠给养老院的'物资必须用于改善五保老人的生活。捐赠的物品由养老院统一管理。企业或个人捐赠的现金全部存入镇财政专户,养老院不得自收自支,设立小金库。
6、养老院工作人员不得在养老院招待亲友。
7、各镇民政事务所不得以任何名义在养老院招待或报销各类餐饮票据。
8、养老院有重大开支,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开支。
9、养老院收支每月公布一次,做到公开透明。
养老院员工管理制度 7
一、加强领导,实行安全管理,院长负责制。
二、搞好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好院内的财产、物品。
三、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严防食物中毒。
四、加强消防安全教育,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
五、不私自拆装电器或电器设备。
六、无事不外出,外出需办理请销假手续,注意人身安全 。
七、对电、火、燃(油气)、食品定期测验,严格把关。
八、每月开好一次例会,进行安全教育,增强院民的安全防范意识。
工作人员值班制度:
一、凡规定的值班对象,都必须自觉按照值班规定时间接班、值班,确因特殊情况当天不能值班者,必须事先向院长或分管院长请假,并自找代班人后方可离院。
二、值班人员负责值班期间的.护理工作和院内安全,全面掌握居住老人在院人数、当日去向、身体状况,负责生病老人的护理工作,如发现老人有急病、重病要及时通知家属或单位,同时组织力量,护送医院进行抢救。
三、值班人员必须在值班时间据实记好当日大事记和值班记录,并由值班人员自己签名,不得代签或补签。
养老院员工管理制度 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区乡镇敬老院财务管理,规范乡镇敬老院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乡镇敬老院财务工作健康发展,根椐《会计法》和《五保供养条例》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该办法适用于全区乡镇敬老院。
第三条乡镇敬老院法人代表由社事办负责人担任,社事办负责人变更后需及时办理敬老院法人变更。
第四条乡镇敬老院财务管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力求节约;及时、准确地反映财务状况;加强核算与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五条乡镇敬老院单独设置账套,各项收支纳入财政所指定账户管理,财务核算由财政所或社事办实行代理核算,不改变原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各乡镇敬老院设财务报账员1名,并对所有购买的实物建立台账。
第二章收支管理
第六条乡镇敬老院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财政拨入的五保供养资金、门诊医疗费等;
(二)上级补助收入,即上级主管部门补助的各项资金;
(三)自营收入,即敬老院种植、养殖、加工等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实物折价入账)等。
第七条收入资金管理:
(一)根据《五保供养条例》第十八规定,纳入敬老院集中供养的五保户,供养资金直接拨付敬老院。
(二)集中供养老的五保户享受打卡发放的低保金等,卡由院长或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在每月规定的.时间取出打卡的款项交回财政所,财政所出具收据,并存入敬老院。各财政所要明确款项交付时间,保证每月款项存入指定账户。各敬老院要选五保户代表参与监督,及时公示款项存入指定账户的情况。
(三)敬老院其他所有收入资金直接转到(或存入)财政所指定账户,记入敬老院。
第八条农村敬老院经费支出包括:五保人员供养经费、专项经费等。五保人员供养经费只能用于五保人员的各项生活费用,不得挤占和挪用。敬老院管理经费,如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水电费、维修费、报刊征订费等,按原渠道报账。
(一)五保人员供养经费支出主要内容:伙食费、衣被购置费、洗浴理发费、小额药费、按区规定标准发放的零花钱等;
(二)专项经费支出主要内容:按专项资金规定的用途和社会各界和个人捐赠的指定用途支出。
第九条各项收支要及时入账,做到日清月结。
第十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敬老院所有收入必须交回财政所管理,取现、转账由财政所出具支票办理。各财政所根据敬老院日常支出情况核定备用金,开支后及时报账。
第十一条支出票据须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经院长核实签字,交乡镇社事办负责人审核,乡镇分管领导审批。除从农村集市购买和收购院内自已生产的蔬菜和农副产品可用一般收据或自制凭据入账外(但必须附有明细清单和说明事由,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其它各项支出的原始凭证要求为合法票据,严禁白条及未经审批的发票入账。
第三章资产管理
第十二条乡镇社事办、财政所要协助乡镇敬老院做好固定资产登记,建立固定资产专账,并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十三条乡镇敬老院各类资产归敬老院管理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随意处置。敬老院划转撤并时,必须进行资产核查。涉及房屋等不动产的处置,须经乡镇政府和区民政部门批准,报区财政局办理相关手续。其他资产的报废和转让,须经乡镇政府批准后由乡镇财政所核销。各类固定资产的转让处置收入上缴区财政。
第四章财务监督
第十四条各乡镇敬老院应建立内部监管机制。一要做到钱、账、物管理相分离,经办与审核(批)相分离。二是各敬老院要选五保户代表参与财务收支监督。三要注意重大支出由院务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并做好记录。四要定期公示收支情况。每周公布一次伙食支出情况,每月公布一次上月财务状况。
第十五条敬老院管理人员应明确岗位职责。财务开支审批要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办事,不得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各乡镇政府每年组织对敬老院财务工作检查不少于两次,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
第十六条区民政、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农村敬老院财务管理的指导,每年组织一次对敬老院财务收支情况检查。确保收入不漏,支出合理,管理规范。
第十七条乡镇敬老院要自觉接受区监察、审计等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严禁挤占、挪用、贪污和违规使用敬老院各项资金。对违反规定的相关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按国家的有关政策、法律和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区民政局、财政局负责共同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养老院员工管理制度 9
为规范颐养院车辆管理,减少车辆损耗及用车成本,制定本制度。
一、权责
1、管理权责:颐养院所有车辆统一由综合行政部统筹管理,综合行政部拥有整个颐养院车辆的调动权和检查权。
2、车辆使用及日常管理;颐养院用车,应接受综合行政部调派。未经综合行政部调派私自使用车辆者,一经发现乐捐500元,并承担车辆损耗的全部责任。
二、车辆管理
(一)、颐养院车辆由综合行政部统一管理、调度,并分别按车号设册登记。
(二)、颐养院车辆实行建档管理,包括车辆购置及随车手续的复印件,保险手续复印件、驾驶员交接登记表、车辆维修保养及行驶里程登记表、违章及事故登记表等。
(三)、综合行政部专人负责车辆用油、维修管理。司机须做好用油、维修记录登记,每次加油前要记录行车里程(长途用车要登记车辆使用前与停放后的公里数,并将结果填写在用车审批单上于出车结束后报至综合行政部)。综合行政部车辆管理责任人核对数据的真实性,统计结果报综合行政部负责人审批,抄送财务部(过路、过桥费凭派车单报销)。
(四)、司机外出参加领导安排的婚丧嫁娶出车,所收礼金上缴财务部统一管理。
(五)、车辆停放后,禁止在车内开空调和暖风。
(六)、车辆违反交通规则的罚款由驾驶人承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警、通知保险颐养院现场勘察,并通报综合行政部备案。因司机(或其他责任人)自己责任造成车辆损失的,除保险颐养院赔偿外,责任人根据责任大小承担损失额的10—50%。
(七)、车辆行驶证、保险卡由各使用人携带保管,不得遗失。如该车移转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并将该车使用档案及时调整。
三、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一)、颐养院所属部门,每次用车须填写《用车审批单》并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批(见附件),本市主城区范围内100公里以内用车须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综合行政部负责人批准,出市区须由颐养院副总经理以上批准。
(二)各部门计划用车,需要提前2—3天报用车计划,经综合行政部统一协调。司机出车时应据《用车审批单》的签批出车。擅自出车者,除承担用车的耗油、路桥、停车等一切费用外,还应受到500元乐捐处罚。
(三)综合行政部对所有公务用车的耗油量及行驶旅程记录,应每月签报财务部查核一次,以防浪费。如超过耗油标准时(指不正常)应送请调整修理。
(四)、车辆应由专任驾驶员驾驶,需由他人驾驶时,须善尽驾驶人责任。专任驾驶员应每周实施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五)各部门申请使用车辆时,申请人应对司机行驶起到监管作用。
(六)、假日或上班时间以外车辆使用,须经颐养院副总经理批准后方能调派。
四、驾驶员管理规定
(一)颐养院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颐养院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驾驶员须爱惜颐养院车辆,平时要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注重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的时间对自己所负责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三)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四)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报告上级主管并及时检修。超过500元维修要先发书面形式报告,经批准后方可送修。
(五)出车在外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单位。
(六)“行车记录表”上所载里程数应与车辆里程表相符,不符的应由驾驶员负责缴纳差数里程的汽油费。
(七)驾驶员每日根据“派车单”的资料填写“行车日报表”,并报主管领导审核。
(九)驾驶员出车时应对所开车辆的各种有效证件进行检查,以保证证件齐全。驾驶员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由当事人负责。
(十)上班时间内驾驶员未接到派车任务的,应随时等候出车。有要事确需离开时,要告知上级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车辆外出回来,应立即到上级处报道: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通知上级,并说明原因。
(十一)驾驶员应服从上级工作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上一级领导反映。
(十二)接送领导(副总以上职务),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领导有优先用车权。
(十三)驾驶员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颐养院车辆学开车。
(十四)驾驶员须每天向上级主管汇报车辆情况。
(十五)严禁酒后驾车,如发现有酒后驾车一律开除。若发生交通事故(视情节)颐养院将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奖惩制度
本制订适用于颐养院驾驶员岗位。具体考评内容及办法如下:
(一)、工作态度、出勤里程数、安全事故、维修费用、日常维护及保养,结合五个点分优、良、差对驾驶员进行考评,比例按三比一执行,优秀驾驶员颐养院给予奖励。
(二)、具体考核办法:
1、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及时车辆日常维保养,护听从指挥、爱惜车辆、无事故、出勤里程多的驾驶员给予(优)评。
2、日常工作积极,但不注意车辆日常维护驾驶员给予(良)评。
3、工作懒散,不服从上级管理,对车辆不爱护的驾驶员颐养院给予一次改正的机会,若无变化一律辞退或开除(差)评。
(三)、驾驶员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初评,其初评结果作主要参考意见。
六、肇事的处理
(1)综合行政部接获肇事通知时,需迅速前往肇事地点查勘处理。
(2)应先急救伤患,而后查勘现场。
(3)寻觅目睹肇事的第三者作证,并记明姓名住址。
七、肇事、盗窃和非正常损坏维修责任
驾驶员应该严格遵守驾驶员管理规定,如出现交通事故或车辆非正常损坏按以下办法划承担责任。
因酗酒或其他严重违章肇事的所产生费用,由驾驶员本人承担(返回交通费自理)。非正常损坏保险颐养院赔付后其产生费用50%,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八、相关费用报销
(1)车辆的保险费、油费、路桥费、泊车费及凡因公使用的费用在500元内经财务人员复核,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保险费、路桥费由车辆管理人员每季度报销一次,财务人员复核,经副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
(2)车辆维修保养应选择信誉好、质量高的指定点维修,费用报销需附维修申请单和维修收费清单,经上级领导审核批准后报销。
养老院员工管理制度 10
一、一日生活制度
供养机构一日生活制度由起床、早锻炼、整理房间和洗漱、早饭、活动安排、中饭、午睡(午休)、晚饭、点名、就寝等组成。供养机构作息时间表,由各县(市、区)民政部门或供养机构依据季节、院情等情况自行制定。
(一)起床。按规定时间发出起床号(信号),值班人员要按照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检查供养人员有无病号等情况,对患病者根据情况及时处理;
(二)早锻炼。可以组织身体好的供养人员做操、健身等有益身体健康的户外活动;根据规定也可组织户内活动或自由活动;
(三)整理房间和洗漱。早锻炼后,供养人员整理自己的房间,清扫室内外卫生和洗漱。做到物品整洁,摆放有序,房间通风无异味等。供养机构每周组织1次全院内务卫生检查并公布;
(四)就餐。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开饭,每天坚持三餐制,提倡分餐制,对特需照顾的供养人员实行送餐;
(五)活动安排。供养机构每天上午和下午视情可安排一些活动和劳动。根据供养人员的年龄、身体状况、特长、兴趣、爱好等实际情况,组织一些健身健体、陶冶情操的活动,或组织一些力所能及的有酬劳动;
(六)午睡(午休)。按照供养机构作息时间,组织好午睡(午休)。值班人员要检查午睡(午休)情况,防止人员私自外出;
(七)点名。点名通常由机构负责人或值班人员按照房间逐个清点,也可以集中点名,总结讲评当天的活动劳动等情况;
(八)就寝。按照作息时间规定,发出熄灯就寝信号,供养人员应熄灯就寝,值班人员要检查就寝情况,尽量做到上半夜、下半夜各检查一次。
二、着装举止
(一)供养机构每年按规定给供养人员购发得体服装,在服装的选购上要注重实用。为体现尊老为老等因素,不得在服装上标注字样。供养人员着装要做到整洁庄重,朴素大方,严禁打赤膊就寝或打赤膊出入房间、乘凉等;
(二)供养人员必须头发整洁、举止端正、姿态良好,外出时必须遵守公共秩序和交通规则,遵守社会公德,举止文明,不得携带违禁物品;
(三)供养人员不得赌博、打架斗殴、酗酒,不得做违背社会公德和违法的事。
三、请示报告
对本单位无权决定或者无力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请示,通常采取书面或者口头形式,逐级进行,上级对下级的请示应当及时答复,下级应当主动向上级报告情况。发生事故、案件和特殊情况应立即报告。报告通常逐级进行,紧急情况也可越级报告。
四、登记统计
供养机构应当每月及时准确地按照《供养机构来访人员登记》、《供养机构要事日记》和《供养机构值班日记》等内容进行登记统计,并做好上级规定的其他登记统计内容。
五、请假销假
供养人员外出必须要请假,以书面形式向机构负责人或机构负责人指定人员请假。批假人审批时,要注明外出时间、归院时间、注意事项,并告知请假人其亲属或监护人。做好外出信息和跟踪管理的措施。请假人归院后要向批假人销假。
供养机构工作人员外出向机构负责人请假。机构负责人离院请假由乡(镇)政府分管领导批准。请假三天以上的,要报县(市、区)民政部门主管科股备案。机构负责人请假时,乡(镇)政府要指定好供养机构的临时管理负责人。
六、值班制度
(一)每天必须安排工作人员进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遇特殊情况的,需经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安排好代班人员后方可离岗;
(二)夜间值班时间:每日17∶00至次日8∶00,负责院内的安全管理,清点各房间供养人员人数,察看供养人员身体状况,遇有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处置,并做好当班记录与交接班手续;
(三)认真执行供养机构作息时间,保证供养人员有效休息;
(四)检查门、窗、水、电等,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五)对特殊老弱病残供养人员重点监护,遇有情况及时处理;
(六)每夜查铺不少于一次,检查供养人员在位和安全情况。
七、交接制度
供养机构的`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工作变动时,必须将自己负责的工作和列入移交的经费、物资、资产、器材等一并移交,移交工作应当在本人离开工作岗位前完成。
供养机构负责人工作移交时,乡(镇)政府分管领导和县(市、区)民政部门分管领导指派专人进行共同监交。供养机构工作人员移交时,供养机构负责人监交,涉及钱物或重大经费物资移交时,乡(镇)政府分管领导和县(市、区)民政部门指派专人共同监交。交接时,双方在场人员认真清点,并在交接登记本上签字。
八、接待制度
(一)对外来人员要验明证件和身份,问清来意,登记来院事由;
(二)供养人员亲友来院探视的,要热情接待,介绍供养人员的各方面情况;需要陪同就餐的,视情给予适当安排;
(三)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留客人食宿,不得私自会见国外、境外人员;
(四)谢绝推销各种商品的人员进入供养机构进行销售活动;不准无关人员、无证件人员、无事闲逛人员进入扰乱供养机构秩序和威胁供养人员安全。
九、档案管理
(一)建立健全特困供养档案管理工作制度,配备档案柜和档案库房,并指定专人负责;
(二)将属于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合同协议、财务原始凭证、资料报表等,在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30个工作日内及时整理归档,确保档案齐全,并严格按照要求对有关材料进行整理分类、组卷;
(三)将供养机构的档案管理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工作,促进档案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养老院员工管理制度 11
1、认真组织职工学习治安法规,安全常识,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搞好单位安全的自觉性,全面培养工作人员有良好的安全防范意识,做到工作中知法、守法、善于用法,提高依法治理院的`能力。
2、在安全防范工作中,工作人员要提醒和指导院民确保自身安全。同时,在自身各种服务活动中要确保安全,防止违反操作安全规程,发生事故。
3、正确处理各种矛盾,除有意违法犯罪,应特殊处理外,一定要与人为善,息事宁人,控制事态,化解矛盾,不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对于院民之间矛盾,工作人员要主动调解,做到公正、公平,无效时立即告知主管领导或报110。
4、院民一律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对易变质腐烂的鲜活食品和怕挤压、倾倒的易碎、易损物品以及较大货物一律不予存放,院民所带现金或其它贵重物品可交由工作人员代管,代管手续要齐全。
5、如发现院民发生刑事犯罪活动,工作人员应暂停清理、整理房务,保持现场原状,报公安机关处理,同时要切实做好治安协查工作,对于正在实施的各类犯罪活动,工作人员在报110的同时应尽一切可能制止犯罪活动。
6、凡入住的院民不得酗酒滋事、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院民不得私自住宿或转让、调整床位。
7、一些突发案件和事故处理中,如火灾、爆炸、中毒等,工作重点在救人、疏散院民和维护好院民秩序等。对威胁或伤害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如杀人、抢劫等严重犯罪行为,重点是抢救受害者,注意发现和控制重要嫌疑分子,以及现场保护等。
安全制度要求:
1、xx负责院内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
2、院全体工作人员每半月集体进行一次全院安全工作大检查。
3、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和应急照明灯,确定专人管理,工作人员能够正确掌握使用
4、实行院工作人员值班制度,并逐日填写值班登记表。
5、院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X X及工作人员组成,X X任组长全面负责安全工作。
6、制定院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安全措施,院所有人员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7、院定期采用多种形式对院民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安全教育。
8、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院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主管领导,并按程序逐级上报。
9、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院负责人要定时检查院内安全设施情况,排除安全隐患。
养老院员工管理制度 12
一、居室服务管理
1、地面清洁
(1)正确的清扫、擦拭方法。根据老年人居室地面情况,可选用扫帚、拖布或吸尘器清洁地面。清扫及擦拭地面的顺序为:从里到外,从角、边到中间,由小处到大处,由床下、桌底到居室较大的地面,依顺序倒退着向门口清扫。
(2)宜采用湿式清扫,避免尘土飞扬。
(3)使用清洁剂清洁地面后,应用清洁拖布处理干净。
(4)塑料地板、花岗石、地砖地板等吸水性差,应备干拖把,清洁地面后应及时擦干,以免老人滑倒。
(5)不用利器刮地面的污物,以免损伤地面的板材及光洁度。
(6)地越用吸尘器每天清理,注意地毯下异物的清除。吸尘器连续使用每次不超过1小时,以免电机发热而损坏;不用吸尘器吸液体、黏性物体和金属、玻璃碎屑等。养老机构内不提倡使用地毯。
(7)不随意搬动老人室内物品,桌、椅及其他物品移动过后应及时归位,尤其是过道上不能放置物品,避免老人摔倒。
(8)不搬动老人室内大件物体。
(9)清洁后,开窗通风半小时,以保持室内空气新鲜,去除清洁剂的味道,但要避免对流,防老人受凉。
2、室内物品清洁
(1)家具灰尘不宜用鸡毛掸之类工具拂扫,因为拂去的灰尘马上会重新落在家具上,而且引起室内尘土飞扬,有害健康。正确的方法是用半干半湿的抹布抹去家具上的灰尘。
(2)门窗的清洁以不爬高,手勾得到为原则,太高之处可用加柄之工具清洁。不作外墙清洁。
(3)各种材质的家具污垢,选择合适的清洁剂,并用合适的方法清洁。木家具不宜用开水和碱水擦拭,以免掉漆;金属家具应防潮,勿接触酸碱等腐蚀性洗涤剂;藤、竹、柳家具忌用力拖拉,以免关节松散。
(4)布类沙发、床上浮尘用吸尘器吸除,避免抖动、拍打。
(5)夏天老人睡的凉席,应每天用毛巾浸温水进行擦拭清洁。
(6)衣被经常清洗,但要洗净清洁剂,避免刺激老人皮肤。
3、卫浴设施清洁
(1)卫生间墙面一般采用瓷砖或地板砖,由于洗澡,经常会有水溃,可用洗洁精或去污粉兑清水,用干净抹布蘸少量水擦拭,然后用清水清洁。
(2)抽水马桶盖可用抹布由外到里擦干净,马桶边缘及内面的污垢用专用的刷子蘸专用清洁剂进行洗刷,清水冲洗。
(3)浴缸、洗手盆可用干净抹布或毛巾蘸清洁剂清洗,然后用清水冲洗。
(4)浴室地面用清洁剂擦拭,用清水冲洗,然后用干布擦干。
二、皮肤清洁服务管理
保持皮肤、会阴部清洁,促使老人感觉舒适,促进皮肤血液循环,预防压疮和尿路感染。皮肤清洁护理要求有:
1、夏季每周洗澡2次,冬天每周洗澡1次。出汗者适当增加洗澡次数。
2、每晚进行会阴清洁,并更换内裤。卧床老人每晚协助老人自行擦洗会阴,必要时进行会阴冲洗。会阴清洁盆和毛巾专用,并经常清洗和日光曝晒、消毒。
3、尽量协助老人自行淋浴,视老人情况可予坐位淋浴,护理员给予合适的帮助。卧床老人可在沐浴床上沐浴,或在床上擦浴。
4、老人洗澡不宜反锁房门,浴室安装合适的扶手,地面铺防滑垫,防止老人滑倒。水温不宜过冷、过热,防老人烫伤。
5、保持皮肤清洁无异味,老年人因皮脂腺功能下降,洗澡次数不宜过勤,选用中性浴液(皂),洗后涂润肤霜,防皮肤干燥而致皮肤瘙痒。
6、注意保护老人隐私。
三、口腔清洁服务管理
老年人唾液分泌减少,再加上饮水少、进食少,对口腔内细菌清除能力下降;食物残渣滞留,口腔温度、湿度又适宜细菌生长,易引发口腔炎症、口臭及其他并发症。口腔
清洁服务要求有:
1、保持口腔清洁无异味。
2、每天至少早晚刷牙,每次餐后漱口,最好每次进食后均刷牙。
3、刷牙是最好的清洁口腔的方法,老人能自行刷牙的尽量协助老人刷牙,卧床老人可扶老人坐位或抬高床头处半坐位进行刷牙。
4、不能自行刷牙的老人,则在每天早晚帮助进行口腔清洁,可用棉棒或棉球进行口腔擦洗。每次喂食后进行漱口或餐后喝少量温开水以清洁口腔。
5、戴假牙的老人,除注意口腔清洁的同时,注意避免吃过硬或黏性较大的食物,以防损坏假牙。戴活动性假牙者,每晚睡前取下假牙,用牙刷沾牙膏于清水下刷洗干净后浸泡于清水中,次晨再戴上。假牙忌浸泡于酒精及热水中。
6、对老人进行口腔保健教育,牙齿脱落者鼓励就医装假牙。有口腔溃疡的老人,保持口腔清洁的同时,遵医嘱涂药和使用漱口液。
四、如厕服务管理
随着年龄的增大,老年人各系统功能下降,再加上老人行动不便,如厕时易发生一些意外,如尿湿裤子、夜间起床跌倒、甚至用力排便排尿引起心脑血管意外等,须提供良好的如厕服务。其服务要求有:
1、保持大小便通畅。老人白天嘱其多饮水,每天饮水量保持在2000ml以上,夏天出汗应增加水量,以保证充足的尿量,预防尿路感染;同时多食蔬菜水果,定时排便,预防便秘。
2、有尿失禁的老人,定时提醒如厕,也可用闹钟或一些电子提醒器每2小时提醒1次。夜尿次数多的老人白天多饮水,晚间适当控制饮水量,以保证充足睡眠;如有脑血栓形成病史者则不宜控制水量。
3、尽量提供方便穿脱的裤子,以方便老人如厕。
4、提供方便、隐蔽、相对独立的排便环境,尽量让老人在卫生间排便,采用坐位排便,嘱老人不过度用力排便、排尿。
5、嘱老人不锁卫生间的门,以便有情况时,护理员能随时提供服务。对于坐立不稳的老人,护理员则立于老人一侧扶持。如老人能自行用手纸清洁,则尽量将手纸交于老人,让其自行擦净肛周皮肤;不能者则帮助清洁肛周皮肤,必要时便后用清水洗净。
6、如厕后,嘱老人慢慢站立,防体位性低血压而晕倒;地面防滑,预防老人跌倒。
7、卧床老人使用便器,卧床老人及夜尿次数多且起床不便的老人,使用尿壶,注意操作规范,避免损伤皮肤和引起老人不适,及时清除粪、尿并开窗通风以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8、便器、尿壶每周消毒1次。
9、注意保护老人隐私。
五、饮食服务管理
提供老人合理的膳食和用膳服务,满足老人食欲和营养素需求,是维持老人健康的.最基本的服务内容。饮食服务要求有:
1、根据老人牙齿功能、吞咽功能和饮食习惯,选择食物性状(流质、半流质、软食、普食)。
2、根据老人疾病治疗要求,按医嘱选择食物种类。
3、老人饮食基本要求:
①荤素搭配,食物多样化,营养素齐全:以碳水化合物为主,适量优质蛋白质,富含维生素和钙、铁的食物,控制胆固醇、脂肪(特别是动物性脂肪);
②食物易咀嚼、吞咽和消化吸收:食物加工细,尽量使用蒸、煮、炖的烹饪方法,少用煎、炸、炒的方法;
③食物宜清淡,少盐少糖:老人因味觉功能下降,可用醋、姜、蒜等来调味,避免过度使用盐、糖、酱油等调味品;
④食物宜富含丰富的膳食纤维,预防便秘食物色、香、味齐全,增进食欲;
⑥注意食物安全:老人食物宜去骨、剔刺、切细、煮软。
4、营造良好的进食环境,进食前半小时停止室内清洁卫生工作,卧床老人完成排尿排便,并开窗通风,以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5、餐具清洁,餐桌、碗筷干净,无水溃、污溃。老人餐具专人专用。
6、尽量创造条件,让老人自行进食。卧床老人可提供床上进餐小桌,进食不便者可提供长柄、粗柄餐具,餐桌上有固定碗、盆装置;必要时老人胸前围围布,桌上铺餐布;尽量让老人自行进食,享受进餐过程,预防功能废用性退化。
7、细嚼慢咽,进食时不看电视、不与老人谈笑、不催促老人加快进食速度,防误吸、噎食。
8、尽量坐位进食、进水,卧床老人抬高床头、侧卧进食,避免误咽人气管。
9、食物温度适宜,喂食、喂水和鼻饲进食时,须先测温后喂食,避免烫伤。
10、按操作规范进行喂食、喂水和鼻饲喂食,避免喂食意外。
11、少食多餐,有规律进食,避免暴饮暴食。
12、食物新鲜食用、低温保存、注意防蝇防蟑螂,避免食用过期、变质食物。
13、开展膳食健康教育,帮助老人采取健康的进食习惯和选择健康的膳食。
六、修饰服务管理
良好的妆容能使老人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在人际交往中起到积极的暗示作用,维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增进健康。修饰服务的要求有:
1、保持老人发型、面容整洁、得体,不留长指(趾)甲。
2、自理老人自行整理发型、妆容和修剪指(趾)甲,有困难者协助进行。
3、鼓励老人每天多梳头,有困难者提供长柄、疏齿的梳子让老人自行梳头。卧床老人至少于晨间护理和午休后梳头。
4、每天至少早晚洗脸,必要时随时清洁脸部皮肤。
5、每2周检查、修剪指(趾)甲1次,宜在温水浸泡3?5min指(趾)甲软化后再修剪,一般在洗手、洗脚后修剪较好。
6、每月提供1次理发服务,根据需要提供修面服务,由有理发服务资质的人员提供,护理员协助老人进行。结合老人习惯和喜好,建议老人修剪易梳理的发型。
7、鼓励老人化淡妆,帮助老人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开始一天的生活。
8、修剪指(趾)甲、理发时注意预防老人意外损伤。
七、衣着服务管理
清洁、合体的着装是老年人人际交流和满足自尊的基本需求,清洁、无刺激的内衣裤也是老人身体舒适的基本需要。着装服务要求有:
1、保持老人的衣着得体、清洁、舒适。
2、能自理的老人衣着由老人自行选择和穿戴,护理员在老人穿脱有困难时提供协助,帮助扣扣子和整理衣物等,或提供方便穿着的衣裤、扣扣子的辅助用具等,协助老人自理。督促老人及时换洗衣服。
3、老人每晚在会阴清洁护理后更换内裤,在皮肤清洁护理(擦浴或洗澡)后更换干净内衣裤,外衣视情况进行换洗。
4、按服务计划提供衣服的清洁服务,不能水洗的毛料、丝绸衣服按要求送洗。
5、穿衣照顾到老人的习惯,鼓励老人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穿合适、得体、舒适的衣服,鼓励“老来俏”。
6、内衣、内裤采用棉质和丝绸类,忌用化纤织物,避免刺激皮肤或导致皮肤过敏。
7、协助卧床老人尽量在晨间护理后或会客时穿上得体的外衣,以满足老人心理需求。
8、保护老人隐私。
八、清洁卫生服务管理
清洁可达到清除体表污垢,促进血液循环,满足自尊、愉悦心理的作用,是每位老年人最基本的需要。个人清洁卫生服务的基本要求有:
1、按服务计划提供服务。
2、老人能自行进行个人清洁卫生者,养老护理员督促并视需要协助老人做好清洁工作,视需要提供物品如热水、清洁床单、被服等。
3、保持个人清洁卫生,无异味。每天起床时洗脸、整理床单位和个人衣饰;人睡前洗脸、洗脚;饭前便后洗手;卧床老人每天早晚拍背、视情况每周洗头1~2次;每2周~1月更换床单、被套、枕巾,必要时随时进行清洁。
4、清洁工作时,注意保持一定的室温,避免对流,防止受凉。
5、按操作规范进行每一项清洁工作,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老人健康受损。
6、清洁卫生工作前先协助如厕,饭前、饭后半小时内避免做室内清洁工作。
7、要照顾老人的起居习惯,操作前征得老人同意。对老人进行健康教育的基础上改变原有的不良生活方式,避免与老人发生冲突。
8、尊重老人,注意保护老人的隐私。
九、生活照料服务管理
(一)协助满足老年人的基本需要
食物的需要:注意老年人的膳食营养,为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喂食和喂水。排泄的需要:帮助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进行排便、排尿,及时清除排泄物。舒适的需要:营造安静、清洁、温度适宜的休养环境。
活动和休息的需要:帮助老年人适当活动,并尽可能促进老年人的正常睡眠。
安全的需要:防止老年人跌倒、噎食、误吸、损伤,保持皮肤的完整性。
爱和归属的需要:营造良好的休养环境和人际环境,促进老年人的人际交往,帮助老年人及时与家人联系与沟通,并给予精神上的关心。
尊重的需要:运用沟通技巧,维护老年人的自尊,保护老年人的隐私。
审美的需要:协助老年人的容貌、衣着修饰,使其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二)老年人生活照料服务内容
老年人生活照料服务内容有:个人清洁卫生服务、衣着服务、修饰服务、饮食服务、如厕服务、口腔清洁服务、皮肤清洁服务、压疮预防、便溺护理等。
1、个人清洁卫生服务包括洗脸、洗手、洗头(包括床上洗头)、洗脚,协助整理个人物品,清洁平整床铺,更换床单等。
2、衣着服务包括协助穿脱衣裤、帮助扣扣子、更换衣裤、整理衣物等。
3、修饰服务包括梳头、化妆、剪指甲和协助理发、修面等。
4、饮食服务包括协助用膳、饮水,或喂饭、喂水、管饲等。
5、如厕服务包括定时提醒入厕、协助如厕,使用便盆、尿壶等。
6、口腔清洁护理包括刷牙、漱口,协助清洁口腔、假牙的清洁保养等。
7、皮肤清洁护理包括清洗会阴、擦浴、沐浴等。
8、压疮预防包括保持床单位干燥、清洁、平整;定时翻身更换卧位,防局部受压过久,受压部位按摩增进血液循环;保持皮肤干燥、清洁,预防皮肤受伤等。
9、便溺护理包括大小便失禁、尿潴留、便秘、腹泻老人的照护,实施人工排便、清洗、更换尿布等。
(三)老人生活照料服务要求
1、用文字或图表说明提供个人生活照料服务的范围、内容、时间、地点、人员、服务须知。
2、老年人居室做到清洁、整齐,空气清新无异味。
3、制订各项生活照料服务规范,能根据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提供优质的服务。按服务计划提供服务完成率100%,压疮发生率0,老年人和监护人满意率>=90%。
4、提供生活照料服务的同时,贯彻尽可能长地维持和促进老年人自理能力的工作理念。
5、对老年人个人生活照料服务应保留提供服务的文件和记录。
6、定期根据检査程序对个人生活照料服务做到每日自查、每周重点检查、每月进行效果评估且有记录。
养老院员工管理制度 13
一、请销假制度
1、住养老人外出,必须请假(有自我行为能力者,可由本人请假,无行为能力者,必须由监护人请假和陪同),未经批准不得离开。
2、住养老人请假需经值班护士批准,同时在外出登记表上签名。
3、住养老人经批准外出,工作人员应交代注意事项。外出期间发生任何意外均由本人或监护人负责。
4、请假外出必须如实说明请假原因,到什么地方,找什么人,以便有事及时联系和查找。
5、工作人员请病假要持有正规医院诊断书,因特殊原因休病假三天以上者,需提前报请院长批准。
6、请假外出期间,参与非法活动和出现违规行为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承担。
7、外出人员归院后应及时销假,因特殊情况需要延假的,经批准后方可续假。
二、考勤制度
1、坚持每个工作日进行考勤,工作人员上班后,主动签到,否则按旷工处理。
2、上班分钟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3、以月为计算单位,迟到早退一次扣元,旷工一天扣元。旷工或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4、采用适当形式对工作人员出勤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应与评先、评优、奖金等挂钩。
三、护养院安全管理制度
1、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把安全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规划部署,使安全工作贯穿于生活、管理的全过程。
2、认真组织工作人员和住养老人学习治安法规,安全常识,增强工作人员和住养老人的.安全防范意识,做到知法、守法、善于用法,提高依法管理养护院的能力。
3、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落实到人,法人代表负总责。
4、按规定设置应急照明、电器设备,保持通道安全门和安全疏散楼梯畅通。
5、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施并定期检测,平时加强保管,确保完好。
6、严禁在房间点明火,严禁使用炭炉,严禁个人私拉乱接,防止失火、触电等安全隐患的发生。
7、住养老人、陪护人员,一律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住养老人一般不带现金及贵重物品。
8、住养老人及陪护不在房间使用大功率电器,防止电源起火发生意外。
9、长期吸氧老人注意用氧安全,停氧随时关闭流量开关,氧期间远离吸烟等火源。吸氧流程:先调流量后戴鼻氧管。停氧流程:先拔鼻氧管后关流量开关。
10、严格执行食堂有关操作规范,切实做好消毒工作。厨房内刀具由专人保管、存放,严禁炊事员外的人员进入厨房。严禁采购和加工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防止疾病传染、食物中毒。
11、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重点预防火灾事故、触电和雷击事故、食物中毒事故、煤气中毒事故、夏季中暑事故、冬季冻伤、烫伤事故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2、护士及陪护人员加强工作责任心,防止老人烫伤、摔伤、跌倒及走失等意外发生。
四、财务管理制度、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1、所有开支均需报院长审批,院长在财务开支审批中,要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办事,重大支出需院务委员会集体讨论,并报董事长(总经理)批准。
2、严格按照财政预算集中支付要求程序报账。所有业务支出必须由经手人、证明人签字,法人代表审批,手续不全一律不予报销。
3、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支出凭证(除老人生活费开支发票外)必须符合国家规定,严禁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收入的现金要及时准确存入银行专户,不得出现坐支现象。
4、对固定资产、各类库存物资,要逐项逐件造册登记,建账立档,定期清点;发放要有清单,做到有据可查。
5、财务人员工作变动时,账据必须列入移交。
五、卫生保健制度
1、住养老人住房卫生由保洁员及护理人员负责,保持室内干净整洁。
2、保持老人个人卫生,做到“五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
3、禁止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4、室内垃圾实行袋装化,一律送往指定的垃圾池,不准随意堆放。
5、搞好食堂卫生,严防病从口入,食堂要勤打扫、餐具要勤消毒。
6、严禁购买和使用腐烂、变质食品。
7、每年对住养老人进行健康体检,建立住养老人健康档案。
8、住养科室备抢救药品和设施。
六、膳食管理制度、每周制定食谱并公示
1、做到饮食科学,营养食疗,荤素搭配,粗粮细做。保证住养老人饮食营养搭配合理,伙食标准到位。
2、保持食堂厨房环境卫生清洁,做好防蝇、防螳、防鼠、防霉变工作;
3、生熟食品及刀、案、容器分开,预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垃圾及时处理,确保食堂卫生符合标准。
4、食堂工作人员须持有健康证,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澡、勤换衣、勤理发、勤剪指甲,工作衣帽整洁,定期健康体检,健康状况不符合要求者,立即调离食堂;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食堂操作间。
5、各类食品由专人采购,一切收支以原始单据为准,签字后入账,不得采购霉烂变质食物。
6、凡患有传染病的住养老人一律隔离,单独就餐,餐具单独消毒,传染患者的餐具,不准带入食堂。
七、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制度
1、护养院突发公共事件包括自然灾害、食品中毒、火灾、人为暴力事件。养护院制定《养护院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应急预案》,并与医院及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相衔接配套。
2、出现突发公共事件后,养护院院长要在第一时间现场处理,并立即上报医院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同时组织力量转移安置住养老人,稳定住养老人情绪,防止转移过程中出现人员伤亡,确保住养老人生命安全。
3、隔离、保存疑似问题食品、疑似病例,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取证。
4、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阶段结束后,护养院院长应当向医院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汇报事件发生、发展、处置等详细情况,总结处置工作。
八、物资采购与发放制度
1、严格履行物资出入库手续,按发票凭证,严格验收物资品名、规格、数量。若发现伪劣物品或规格、数量、价格不相符,应拒绝入库;对验收合格的物资立即办理登记手续。
2、物资申领或发放,应由负责人签章后方可凭证由仓库保管员发放。
3、加强仓库安全管理,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严禁烟火入库,不准闲人入内。
4、物资管理要做到“三勤”和“三防”,即:勤整理、勤检查、勤通风;防霉烂、防供不应求、防规格混杂。
5、做到厉行节约,修旧利废。
养老院员工管理制度 14
1、养老中心种、养、加工及所有经营收入,有关部门捐款捐物,上级民政部门、政府的拨款、财产转让、出租收入、利息收入等均应入账.
2、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所有开支均需报院长审批,重大支出需院务委员会集体讨论,并报上级批准。
3、支出凭证(除老人生活费开支发票外)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并有经手人、证明人和领导签字,财会人员方可报账。
4、严禁挪用公款,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理由将公款借给或变相借给个人。
5、院里所有的固定资产都要登记造册,其它财产要有财产清查表并列入移交。
6、财会人员应妥善管好养老中心的.款、物等,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条例,单位库存现金原则不能超过200元。出现公款被盗应由出纳赔偿。
7、财会人员要忠于职守,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政政策,正确履行《会计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为院理好财,当好家。
8、院长在财务开支审批中,要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办事,五保金只能用于中心院民生活,不得挪作他用。不得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
9、院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在业务来往中绝不允许行贿、收礼送礼、收取回扣和馈赠。
10、院领导和工作人员必须自觉做到廉洁自律,改进工作和生活作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养老院员工管理制度 15
1、严格按照有关财务规定建立健全会计账簿,配有兼职会计。镇(街)、村负担的供养经费和自费人员寄养经费、个人或集体捐赠和资助的款物、自产农副业产品收入及使用等一切经费收支都必须入账,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账目清楚。
2、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各项经费开支必须事先经院长同意,重大开支要向镇(街道)民政办(科)请示。经费报销要有原始凭证,采购货物要有专人验收,报销凭证由经办人、验收人、院长签字后方可入账,不符合手续的凭证不得入账。
3、坚持财务公开,自觉接受中心院民和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做到收支账目每季度公布一次,食堂账目每月公布一次。
4、及时申领经费,保证供养经费按时、足额到位.
5、严肃遵守财经纪律,养老中心任何经费严禁私人借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
6.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购置和制作的'各类生活设施,要如实登记入账,坚持一年一次的固定资产清查,并填表造册存档,确保养老中心的财产完整。
7、集中保管闲置固定资产,落实专人管理,防止流失。
8.按实际需要有计划地购置日常生活用品,确保入院入住人员生活需要。
养老院员工管理制度 16
为使老人能过过上一个安乐祥和的晚年,互助养老院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作为互助养老院安全管理的首要任务。时刻绷紧安全管理这根弦,克服侥幸、麻痹思想,切实做好互助养老院的安全管理工作,警钟长鸣。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全面做好互助养老院的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防煤气和食物中毒等工作。
1、认真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冬季取暖时院委会人员认真检查取暖设施,禁止使用明火和具有安全隐患的设施取暖。认真检查互助养老院的用电设备,防治火灾隐患。
2、认真落实防盗措施。为了保管好互助养老院公有财产和在院老人的贵重物品、财产,防治出现被盗现象,院委会制定了值班制度,推行24小时值班制,特别是节假日和夜间,值班人员要定期进行巡查,及时掌握安全动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认真落实卫生安全措施。加强互助养老院的清洁卫生工作,工作人员定期检查,防止传染病的出现。同时注意老人的.饮食卫生,严禁食用变质、变霉食品,杜绝老人暴食、暴饮和酗酒现象,防止出现食物中毒。
4、认真执行老人出院请销假制度。老人要求外出时,必须要有请假手续,回来时要销假。个别老人要有人接送,并交代好安全注意事项。严禁老人在水边、公路上和无组织的出外游玩,防止出现溺水、交通事故和失踪等现象。
5、加强安全教育和防范的宣传工作。通过会议、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对火灾等方面的安全防范、紧急救护和逃生措施进行大力宣传,努力营造“安全管理、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切实做到人人皆知。
6、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和人员培训工作。我们互助养老院按照消防要求配置了消防器材。积极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使工作人员能熟练使用灭火设备,及时应对各种突发安全事件的发生。
7、认真落实互助养老院安全管理“六条禁令”。一是严禁在居室内私自使用电炉、电热器、电水壶、电热毯等电器和明火取暖;二是要严禁在房间内推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三是严禁在居室内的床上抽烟;四是严禁在院内设置拜祭场所烧香点烛;五是严禁私接乱拉电线;六是严禁私自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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