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人员管理制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建筑人员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建筑人员管理制度1
一、所有服装、鞋帽、床上用品必须定时清洗,保持整洁。
二、蚊帐必须挂之有形,起床后收起,严禁在上面挂任何饰物。
三、被子不用时,要按四方块叠成形,枕头应放在被子的靠里位置。
四、鞋子应摆放在鞋架上,鞋头向内,工作鞋与其它鞋分开摆放。
五、毛巾折叠成长方形,摆置在统一的位置,漱口缸、牙刷、牙膏、香皂盒、洗头水、沐浴露等应在规定的`位置摆放成一条线。
六、衣物要放置在规定的箱柜里或挂在统一指定位置。
七、个人物品不准放在公共设施上;禁止私自挪动、占用公共物品。
八、禁止男女混住,非经批准不得留宿外人。
九、要爱护公物,损坏东西要赔偿。
十、除值班队员外,队员应在11:00前休息,并保持宿舍安静。
十一、严禁在宿舍内私拉电线、乱接开关、灯泡和使用电炉等。
十二、严禁黄、赌、毒等非法活动,更不得在宿舍打架闹事。
十三、爱护公共设施,节约水电。不得出现长明灯或长流水,必须做到随手关灯、关水阀。
十四、员工在下班时间必须注意自身形象,不得随意外穿背心、短裤及拖鞋等在小区及公共区域走动、打闹或闲逛。
十五、队员外出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十六、宿舍值班员应在11:00前将电视机关闭并锁好门(节假日按管理处安排执行)。
十七、不随地吐痰,不得在公共场所乱丢、抛垃圾,请将垃圾装袋并扎口,置于指定收集地点分类投放。
十八、全体员工按值日表安排值日,各房间由班长负责督促本班队员搞好个人内务;当天宿舍值班员有义务督促全体队员搞好个人内务,并做好公共卫生的清洁、清扫和检查保持。
建筑人员管理制度2
1、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架工、起重机司机、起重司索指挥作业人员、外用电梯司机、卷扬机司机、厂机司机、压力容器锅炉工等),必须经当地安全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合格证,方准上岗作业。
2、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该特种工不准上岗作业。
3、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人事原岗位作业。
4、项目部要对进场的特种工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经常对特种工进行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教育,施工前进行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特种工的劳动防护用品要按规定发放,并督促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特种工必须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或改借。特种工在操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允许擅自离岗或让别人代替上岗。
建筑人员管理制度3
建筑公司人员培训及资格评定管理
1.培训
为了提高公司职工的整体素质,提升公司施工队伍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遵循'培训、考核、使用、待遇'一体化的培训管理原则,使职工确立上岗要培训,岗位靠竞争的观念,进行管理、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的培训。
1.1培训工作的领导与组织
1.1.1公司副经理主管公司培训工作。
1.1.2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培训工作的日常管理。
1.1.3各项目部、分公司经理负责各部门的培训工作,并由各部门人资员处理本部门的日常培训工作。
1.2人力资源部培训职责
1.2.1制定和完善适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培训制度、考核管理办法;
1.2.2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及公司的施工情况和各单位的培训需求,每年年底编制公司下年度职工培训计划;
1.2.3组织在职人员学习新规程、新制度和新标准。根据公司年度培训计划有序地进行各类培训;
1.2.4对技术工人进行技术考核,并组织岗位练兵、技术比武;
1.2.5安排有关人员参加上级部门安排的学习和培训;
1.2.6组织公司各专业在职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和鉴定;
1.2.7定期召开公司培训工作会议,组织经验交流,收集意见,提高培训工作的水平。
1.2.8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国内外先进技术和先进安装工艺。
1.3培训分类
1.3.1新工人包括大、中专生的入厂、实习培训;
1.3.2资格准入培训、持证上岗培训;
1.3.3管理干部、专业干部、技术工人的`专业和业务培训;
1.3.4继续教育;
1.3.5企业文化教育及信息讲座。
2.培训考核
凡经过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或委托举办的各类业务、技术讲课、资格培训、上岗培训等学习的人员须参加培训结业考试。考试合格者准予结业,培训过程记入培训档案。考试不合格人员不予结业,培训过程记入职工培训档案。
3.岗前培训
3.1项目部管理人员:在中标一周后开始组织开工前培训。内容包括: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施工管理、p3管理、e*p管理等。
3.2施工人员:根据施工进度对各分公司施工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质量、安全及岗位应知应会培训。
3.3施工期间根据公司年度培训计划,进行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
4.资格评定
4.1需取得资质的专业人员参加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社会组织的取证培训,培训合格后由培训组织部门发给相应的证书。
4.2特殊作业人员参加由主管部门组织的资格培训,培训合格后由主管部门发给相应的证书。
4.3技术工人参加相应的技能鉴定后,取得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
4.4以上人员在取得相应证件后还需同其它人员一起参加由公司组织的项目施工上岗培训,培训结束后由人力资源部发给合格人员上岗证书。
5.上岗
新工人包括新入厂的大、中专学生必须经过厂前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专业技术工人和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后准予上岗操作。干部、技术人员、工人都要定期进行技术业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与竞聘和上岗。
公司所有参加昔阳工程施工的人员需参加上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发给上岗证书。无上岗证的人员不得参加本工程施工。
建筑人员管理制度4
为了健全工地管理,严格控制无关人员随便进入工地,使该退场的人员及时而正常的退场,特制订以下制度:
1、未经门卫许可,任何人不得进行工地和宿舍区。
2、经批准在工地录用人员,由接收班组长先带到门卫登记,并上交本人身份证和一寸脱帽照片六张,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未办理好有关手续的`,不作为本项目部的职工,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3、录用人员进场后7天内必须与接收班组签订劳务协议书,并上报工程部备案,否则将不予录用。
4、录用人员必须听从工地管理人员和班组长的指挥,服从领导,自觉地严格执行本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
5、持他人证件进场者,一经查实,视情节罚款50-100元后予以清退。情节严重者送派出所处理。
6、经组织批准的退场人员,由所属班组的班组长申请,项目安全员签字,在门卫处领取本人身份证和本人在此工地应得的实领工资。
7、任何人退场时或持行包出门,门卫都必须在门房履行行包检查手续。
8、凡与门卫无理取闹者,按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罚条例有关规定处理,情节恶劣者送派出所处理。
建筑人员管理制度5
绩效考评(以下简称"考评")是指用系统的方法,客观公正的评定过去的一段时间内员工在岗位上的工作行为和工作效果。
一、考评的目的和用途
1、考评的最终目的是激励员工,以达到企业的经营目标,并提高员工的满意程度和未来的成就感。
2、考评的结果主要用于工作反馈、报酬管理、职务调整和工作改进。
二、考评的原则
1、一致性:在一段连续时间之内,考评的内容和标准不能有大的变化,至少应保持1年之内考评的方法具有一致性;
2、客观性:考评要客观的反映员工的`实际情况,避免由于光环效应、新近性、偏见等带来的误差;
3、公平性:对于同一岗位的员工使用相同的考评标准;
4、公开性:员工要知道自己的详细考评结果。
三、考评的内容和分值
1、考核的内容分以下两部分:
◆基本绩效考核:考核内容为所在岗位的基本业务能力及工作态度;
◆关键绩效考核:考核岗位职责及日常管理行为的具体工作内容;
2、分值计算:
原则上,总分满分100分,各项考核标准具体分值详见绩效考核表。(附件一)
四、考评的一般程序
1、项目经理直接由公司进行考评,包括基本绩效考核和关键绩效考核;
2、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的基本绩效考核由项目经理考评,关键绩效考核由公司对应部门进行考评;
3、各级考核人必须严格执行考评程序;
4、考评结束时,考评负责人与该员工单独进行考评沟通;
建筑人员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特种作业人员专业性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为了加强公司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复审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安全技术素质及实际操作技能,减少和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及职业危害,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指的特种作业人员是根据国家经贸委《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指在劳动过程中,易发生职业危害和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第三条在本制度中,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含以下几个作业内容。
1、电工作业:指从事送电、变电、配电和电器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继电保护、高压试验、电气仪表及维修等作业的人员。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指电焊及气焊的金属焊接(切割)人员。
3、起重作业:指起重机械司机、挂钩和指挥人员及天车工。
4、厂内机动车辆的`驾驶:指在企业内部范围内使用的机动车辆驾驶员。
5、根据特种作业的定义,由省级劳动行政部门确定的其他作业人员。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年满18周岁;
2、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
3、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按上岗要求,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并取得地、市以上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
5、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第二章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及复审
第五条凡公司需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分公司报公司安环科审查同意后,报常州市建设局安排进行培训、考核、发证。操作证到期的人员要按期限进行培训复审。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及复审工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和复审费用,由单位进行支付,由于学员考核不及格需进行补考或再次参加培训复审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第三章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
第八条进行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无操作证者,严禁上岗作业。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要佩证上岗,并要按“操作证”限定的作业内容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犯规定,强迫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是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要妥善保管,不准涂改、转借,操作证如有遗失要及时向公司安环科报告,声明作废,补发证等费用自理。
第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全国通用,本省内调动工作的操作证继续使用,外省市调入的特种作业人员,凭操作证和档案由公司安全科上报温州市建设局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二条外单位来公司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要服从公司安全科的管理。
第十三条凡有特种作业人员的分公司要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进行动态管理,应保持特种作业人员相对稳定。
第十四条特种作业人员脱岗一年以上,再上岗时需重新进行安全技术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安环科负责解释并监督实施。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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