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时间:2024-05-11 12:36:21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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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保密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保密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保密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

  1、对收文和发文,要严格按登记传阅手续办理,并定期检查清理,发现短缺要及时查找,如有丢失,要及时报上级备案。工作人员调动时,务必将个人所保存的机密文电统计资料等进行认真清点交接,不得带走。

  2、领导干部涉密人员不得使用手机谈论秘密事项;不得将手机带入谈论秘密事项的场所。

  3、加强印信管理中的保密工作。凡需加盖印章的,都要严格按印信管理规定办理。工作人员要妥善保管印章和各类介绍信函,不准携带公章外出,下班后务必将印章锁入保险柜内。

  4、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不在私人电话通信中涉及机密;不得携带机密文件游览参观走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5、务必要做到这十六字,严肃认真周到细致稳妥可靠万无一失。

  6、对违反公司保密制度,造成失泄密事件的,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加强对现代通信办公自动化设备和计算机联网管理,严禁在非保密通信计算机信息系统中涉及机绝密事项。使用计算机及其网络时,不能在互联网网站上刊登国家秘密及内部办公信息;

  8、不能利用电子邮件在互联网上传递国家秘密及内部办公信息;不能利用外网计算机处理存储传递国家秘密及内部办公信息;处理存储传递国家秘密及内部办公信息的计算机及其网络务必与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

  9、凡有秘密资料的文电草稿资料档案表册照片等在拟制打印复制收发传递阅办保管清退归档移交和销毁等过程中,务必严格按保密文电管理工作的.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复制抄录和保存秘密文件,机要文电务必存放在加锁的文件橱内。

  10、跟随领导出发的司机及有关人员,凡本人不应明白的机密文件机密事项,要自觉做到不看不听,已经明白的要做到不传。

保密教育培训管理制度2

  1.目的

  为确保客户及本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维护本公司的公正形象,防止泄密,本公司所有人员均有义务保守客户及本公司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人员及质量活动。

  3.职责

  3.1 实验室主任

  3.1.1 落实保护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的各项措施实施所需的资源和责任人,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或授权相关人员处理。

  3.2 质量负责人

  3.2.1 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违反本规定行为的调查,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违规处理意见;

  3.2.2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及时向实验室主任报告;

  3.2.3 批准借阅保密资料。

  3.3 资料员

  3.3.1 按照本程序做好文件和记录的保密管理。

  3.4 样品管理员

  3.4.1 做好客户样品的交接工作,记录客户对样品及资料的保密要求。

  3.5 测试工程师

  3.5.1 对检测的过程、记录、报告内容做好保密工作。

  3.6 监督员

  3.6.1 负责保密工作的监督,如发现有泄密现象,应及时报告质量负责人。

  3.6.2 负责对相应责任部门进行随时考核检查并作记录。

  4.保护措施

  4.1 样品与资料的保密控制

  4.1.1 业务员在接受客户委托时,要询问客户对样品以及技术资料的保密是否有特殊的要求,将特殊要求信息填写在委托单上,以便样品及资料在流转过程中接触到的所有相关人员知晓并按照其要求执行。

  4.1.2 对于样品与资料的流转,只允许指定流转人员接触,其它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接触样品及浏览相关资料,因个人行为而导致的泄密情况将按照本程序内容进行处置。

  4.1.3 样品管理员针对有特殊保密要求的样品在仓库存放时应给予充分的保密措施;资料员对客户所提供资料的存放不可较长时间的脱离其监控范围,以免为无关人员获得导致泄密,客户的任何资料未经客户同意,不得外借或无关人员查阅、复印。

  4.2 检测过程和检测结果保密的控制

  4.2.1 在检测过程中,检测人员应对检测的内容及结果保密,拒绝回答无关人员及外部来访人员有关样品信息及可能涉及到客户资料的问题。

  4.2.2 样品和资料在检测过程中应该由负责的检测人员实时控制,不得较长时间脱离负责人员的监控范围,以免为无关人员获得导致泄密。

  4.2.3 当客户需要参与及进行与其工作有关的检测活动或验证所需要检测物品的准备、包装和发送时,需要由质量负责人同意,由检测组主任或其指定人员陪同,在确保其它客户样品及资料信息安全的情况下进行,需谨慎对待客户提出的问题及要求,以免涉及到其它客户样品及资料信息安全问题。

  4.2.4 与检测有关的文件资料由资料员归档保存,未经允许不得泄露。

  4.3 记录的保密

  4.3.1 检测过程中的原始数据应记在原始记录单上,在检测项目的流转过程中,相关人员不得将原始记录信息泄露给无关人员。

  4.3.2 所有检测资料由管理组统一汇总并由资料员统一保管存档,无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查阅,如需查阅需经技术负责人批准。

  4.4 电子资料信息的`保密控制

  4.4.1 检测过程中所涉及到的电子细聊信息在流转过程中,根据《计算机文件及数据控制程序》的要求,需由相关人员严格控制,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转发、打印及提供给无关人员浏览,在电脑中浏览的资料信息应实时受到相关人员的控制,相关人员在离开电脑前需要对其电脑显示的信息进行关闭或者屏蔽处理,以免无关人员擅自浏览导致泄密。

  4.4.2 以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手段传递的资料信息(包括检测记录、报告等)应明确收取人的信息,在确认收取对象确实为实际需要提供资料信息的收取人时,方可传输。

  5.泄密的处置

  5.1 监督员负责对程序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本公司任何人员发现他人有泄密行为,均有义务且有权报告给质量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组织调查,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由实验室主任或其授权人员处理。

  5.2 对泄密情况的调查及处理,质量负责人需根据《记录控制程序》做好相关的记录,交由资料员整理归档,必要时应报上级有关部门。

保密教育培训管理制度3

  1.目的

  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定义

  3.1公司秘密是关系到公司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3.2泄密是指违反公司保密制度,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

  4.职责

  4.1保守公司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公司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各部门和所有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4.2总经办归口管理全公司的保密工作。

  4.4涉及公司秘密的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指定人员管理本部门的保密工作。

  4.5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新入司员工进行保密知识培训并签订保密协议。

  5.公司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5.1公司秘密包括符合本制度第3.1条定义的以下秘密事项:

  5.1.1公司经营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5.1.2公司研发、生产、营销、商务、财务、法务、投资、人事、行政、基建、计划等活动中的秘密事项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5.2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遭受损害。

  5.3公司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总经办分别会同各部门规定,至少每年在有关范围内公布一次。

  5.4各部门对所产生的公司秘密事项,应当按照公司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在产生的同时确定密级。对是否属于公司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的事项,由上级部门或总经办确定;在此之前,应当按照拟定的密级,先行采取保密措施。

  5.5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按照本制度第5.2、5.3、5.4条的规定标明密级。

  5.6对是否属于公司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有争议的,由总经办确定。

  5.7各部门对公司秘密事项确定密级时,应当根据情况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的具体办法由总经办分别会同各部门规定,至少每年在有关范围内公布一次。

  5.8公司秘密事项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变更。密级和保密期限的变更,由原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的部门决定。

  5.9公司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届满的,自行解密。保密期限需要延长的,由原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的部门决定。

  6.保密规定

  6.1公司经营各方面的专项保密规定,由该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本制度制定。

  6.1.1属于公司秘密的公文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办法,由总经理办公室规定。

  6.1.2采取电子信息技术存取、处理、传递公司秘密的办法,由IT部门规定。

  6.1.3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进出公司的办法,由总经办制定。

  6.1.4属于公司秘密不对外开放的场所、部位的保密措施,由有关责任部门规定。

  6.2对绝密级的公司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6.2.1非经原确定密级的部门批准,不得复制或摘抄。

  6.2.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尤其不得通过OA系统或以未加密的文件形式通过电子邮件传递。

  6.2.3实物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电子文档加密保存。

  6.2.4经批准复制、摘抄的绝密级的公司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依照前款规定采取保密措施。

  6.3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事先经过批准,并通过一定形式要求对方承担保密义务。

  6.4发生泄密事件的部门,应当迅速查明被泄露的公司秘密的内容和密级,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的范围和严重程度、事件的主要情节和有关责任者,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报告主管公司领导和总经办。

保密教育培训管理制度4

  第一条 为使公司员工特别是涉密工作人员,能够增强保密意识和国家意识,知悉什么是国家秘密,如何保守国家秘密,自觉遵守保密规章制度和保密纪律,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特制定保密教育培训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员工和临时加入公司工作的临时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培训。

  第三条 职责

  3.1保密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审批公司保密教育和涉密人员年度培训计划。对本公司保密教育培训实施指导、监督,确保全公司保密教育培训计划得以实施。

  3.2 保密管理办公室

  负责拟制和实施本公司保密教育和涉密人员培训计划,并将保密教育和涉密人员培训内容纳入年度保密工作计划中。负责保密培训的教学管理和对学员的考核工作,并负责组织岗前、在岗、离岗和出境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工作。协同主办部门做好重大涉密项目活动前的保密教育,督促检查各部门做好日常保密教育工作,并将保密宣传纳入日常工作管理。负责报送专职人员接受上级保密工作部门组织的培训和考核,专职保密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上级保密工作部门组织的培训和考核,获得保密资格证书后上岗。

  3.3公司各部门

  负责提出年度本部门涉密人员接受保密培训的计划。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经常性保密教育和保密提醒,包括日常检查。

  第四条 教育培训内容

  教育培训内容主要基于以下三个方面:

  1.党和国家关于保守国家秘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上级有关保密工作的指示和文件精神及本公司保密规章制度。

  2.保密与窃密的斗争形势及保密知识、保密技能。

  3.涉密案例分析、教育和应该吸取的'教训,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

  第五条 培训形式和方法

  5.1教育形式

  ★ 上岗前保密教育:由保密管理办公室对新加入公司员工进行保密常识、保密法规、公司保密管理规章制度的教育。

  ★ 在岗保密教育:由保密办公室对在岗涉密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保密与窃密斗争形势、保密管理制度、保密知识技能等教育。

  ★ 离岗保密教育:由保密办公室对离开涉密岗位人员进行保密法律法规、公司保密管理规章制度的教育,使其明确继续承担保守国家秘密的责任和义务。

  ★ 出国人员保密教育:由保密办公室对出国人员教育、宣传,在其离开公司前进行外事纪律、保密事项、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教育。

  ★ 重大涉密项目前保密教育:对参与组织、服务的涉密活动工作人员由项目主办部门和保密办公室对其进行保密纪律、责任义务、注意事项等教育。

  ★ 日常保密教育: 平时利用各种媒体方式,进行保密宣传教育。

  ★ 专职保密人员教育:保密办公室每年组织对专职保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学习考核。

  5.2 培训方法

  保密教育培训方式方法主要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1. 举办保密学习班,集中学习。

  2 利用公司内部局域网网站及FTP站点,发放保密教育读本等方式。

  3.开展保密知识问卷调查。

  4. 举办保密工作座谈会、交流会等。

  第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涉密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涉密人员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对重要涉密人员、一般涉密人员及处在脱密期间涉密人员的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涉密人员。

  涉密人员是指在生产经营中产生、管理、掌握或经常接触国家秘密的人员,公司涉密人 员根据涉密程度和密级不同,分为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是指生产、管理、掌握或经常接触机密级事项的人员,其所掌握的秘密一旦泄露,将对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一般涉密人员是指:除重要涉密人员外生产、管理、掌握或经常接触国家秘密级事项的人员,其所掌握的国家秘密一旦泄露,将给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造成一定损害。

  ★ 涉密人员界定的具体范围

  1、重要涉密人员

  (1)公司党政领导;

  (2)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项目组长及骨干;

  (3)涉及机密级计划、设计、销售、采购、实施、投资发展、财务、企管、保密等管理部门、科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

  (4)其他掌握和经常接触机密级国家秘密的人员。

  2、一般涉密人员

  (1)生产和管理工作中经常涉及秘密级国家秘密的人员;

  (2)经常接触和借阅公司秘密级资料人员;

  (3)经常接触秘密级国家秘密的其他工作人员。

  第四条 管理内容与方法

  第五条 涉密人员的主要职责

  (1)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2)涉密人员在制作、传递、使用、携带、保存、销毁密品密件时,必须严格遵

  守公司保密制度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3)涉密人员在组织参加涉密会议、社会交往活动、离休、退休、离职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规定;

  (4)涉密人员自己发生泄密事故或发现他人泄露国家秘密时,必须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5)涉密人员必须自觉接受保密教育和保密监督检查;

  (6)涉密人员违反保密规定,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 重要涉密人员、一般涉密人员由各单位部门上报涉密人员名单并填写涉密人员申请表\(附件的,报办公室审核,保密办审批。经保密办审批后,由涉密人员填写涉密人员登记表\,保密办会同办公室复核确定后,报保密办备案。

  第七条 各级领导除保守自己掌握、知悉的国家秘密外,对主管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第八条 对涉密人员实行保密津贴制度和签订保密责任书的制度。 责任书有以下几种:

  (1)涉密人员在岗保密责任; (见附件2)

  (2)涉密人员调离涉密岗位后的保密责任。(见附件3)

  第九条 涉密人员必须经过保密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者,发给《保密教育培训合格证书》,未取得《保密教育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得在涉密岗位上工作。 第十条 涉密人员调离前,由公司保密办公室负责与其签订保密承诺书,明确其所应承担的保密义务。

  第十一条 涉密人员要求调到外单位工作或因公司内部工作调动,离开涉密岗

保密教育培训管理制度5

  1. 为不断提高全体职工的保密意识和遵守保密纪律、保密规章制度的自觉性,要定期对本部全体职工进行保密教育培训。

  2. 保密办公室负责保密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报纸、杂志、板报宣传保密法规普及保密知识,提高全体职工的'保密意识。

  3. 新调入或新任用涉及国家秘密岗位的职工,必须先进行保密教育后方可上岗工作。各部门领导有责任教育调离涉密岗位人员离岗后自觉遵守保密纪律,承担保密义务,不泄露国家秘密。

  4. 保密办公室负责对因公、因私出境和调离岗位的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使其了解保密范围,明确保密责任,掌握处理保密问题的方法。

  5. 保密办公室、涉密人员管理部门、各级领导对涉密人员要经常进行保密教育。使涉密人员熟悉基本的保密法规,知悉其必须承担的保密责任和义务及应当享有的权利。

  6. 保密培训工作由保密办公室拟定年度培训计划和经费预算,纳入部职工培训教育计划和经费,由人事处负责组织,保密办公室参与实施。

  7. 为不断提高涉密人员保密防范知识和技能,本部定期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培训。要对核心与重要涉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上述内容的培训,一般涉密人员每三年进行一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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