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车辆管理制度

时间:2024-05-13 13:08:49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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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车辆管理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养老院车辆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养老院车辆管理制度

  为规范颐养院车辆管理,减少车辆损耗及用车成本,制定本制度。

  一、权责

  1、管理权责:颐养院所有车辆统一由综合行政部统筹管理,综合行政部拥有整个颐养院车辆的调动权和检查权。

  2、车辆使用及日常管理;颐养院用车,应接受综合行政部调派。未经综合行政部调派私自使用车辆者,一经发现乐捐500元,并承担车辆损耗的全部责任。

  二、车辆管理

  (一)、颐养院车辆由综合行政部统一管理、调度,并分别按车号设册登记。

  (二)、颐养院车辆实行建档管理,包括车辆购置及随车手续的复印件,保险手续复印件、驾驶员交接登记表、车辆维修保养及行驶里程登记表、违章及事故登记表等。

  (三)、综合行政部专人负责车辆用油、维修管理。司机须做好用油、维修记录登记,每次加油前要记录行车里程(长途用车要登记车辆使用前与停放后的公里数,并将结果填写在用车审批单上于出车结束后报至综合行政部)。综合行政部车辆管理责任人核对数据的真实性,统计结果报综合行政部负责人审批,抄送财务部(过路、过桥费凭派车单报销)。

  (四)、司机外出参加领导安排的婚丧嫁娶出车,所收礼金上缴财务部统一管理。

  (五)、车辆停放后,禁止在车内开空调和暖风。

  (六)、车辆违反交通规则的罚款由驾驶人承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警、通知保险颐养院现场勘察,并通报综合行政部备案。因司机(或其他责任人)自己责任造成车辆损失的,除保险颐养院赔偿外,责任人根据责任大小承担损失额的10—50%。

  (七)、车辆行驶证、保险卡由各使用人携带保管,不得遗失。如该车移转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并将该车使用档案及时调整。

  三、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一)、颐养院所属部门,每次用车须填写《用车审批单》并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批(见附件),本市主城区范围内100公里以内用车须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综合行政部负责人批准,出市区须由颐养院副总经理以上批准。

  (二)各部门计划用车,需要提前2—3天报用车计划,经综合行政部统一协调。司机出车时应据《用车审批单》的签批出车。擅自出车者,除承担用车的耗油、路桥、停车等一切费用外,还应受到500元乐捐处罚。

  (三)综合行政部对所有公务用车的耗油量及行驶旅程记录,应每月签报财务部查核一次,以防浪费。如超过耗油标准时(指不正常)应送请调整修理。

  (四)、车辆应由专任驾驶员驾驶,需由他人驾驶时,须善尽驾驶人责任。专任驾驶员应每周实施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五)各部门申请使用车辆时,申请人应对司机行驶起到监管作用。

  (六)、假日或上班时间以外车辆使用,须经颐养院副总经理批准后方能调派。

  四、驾驶员管理规定

  (一)颐养院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颐养院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驾驶员须爱惜颐养院车辆,平时要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注重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的时间对自己所负责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三)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四)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报告上级主管并及时检修。超过500元维修要先发书面形式报告,经批准后方可送修。

  (五)出车在外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单位。

  (六)“行车记录表”上所载里程数应与车辆里程表相符,不符的应由驾驶员负责缴纳差数里程的汽油费。

  (七)驾驶员每日根据“派车单”的资料填写“行车日报表”,并报主管领导审核。

  (九)驾驶员出车时应对所开车辆的各种有效证件进行检查,以保证证件齐全。驾驶员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由当事人负责。

  (十)上班时间内驾驶员未接到派车任务的,应随时等候出车。有要事确需离开时,要告知上级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车辆外出回来,应立即到上级处报道: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通知上级,并说明原因。

  (十一)驾驶员应服从上级工作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上一级领导反映。

  (十二)接送领导(副总以上职务),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领导有优先用车权。

  (十三)驾驶员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颐养院车辆学开车。

  (十四)驾驶员须每天向上级主管汇报车辆情况。

  (十五)严禁酒后驾车,如发现有酒后驾车一律开除。若发生交通事故(视情节)颐养院将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奖惩制度

  本制订适用于颐养院驾驶员岗位。具体考评内容及办法如下:

  (一)、工作态度、出勤里程数、安全事故、维修费用、日常维护及保养,结合五个点分优、良、差对驾驶员进行考评,比例按三比一执行,优秀驾驶员颐养院给予奖励。

  (二)、具体考核办法:

  1、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及时车辆日常维保养,护听从指挥、爱惜车辆、无事故、出勤里程多的驾驶员给予(优)评。

  2、日常工作积极,但不注意车辆日常维护驾驶员给予(良)评。

  3、工作懒散,不服从上级管理,对车辆不爱护的驾驶员颐养院给予一次改正的机会,若无变化一律辞退或开除(差)评。

  (三)、驾驶员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初评,其初评结果作主要参考意见。

  六、肇事的处理

  (1)综合行政部接获肇事通知时,需迅速前往肇事地点查勘处理。

  (2)应先急救伤患,而后查勘现场。

  (3)寻觅目睹肇事的第三者作证,并记明姓名住址。

  七、肇事、盗窃和非正常损坏维修责任

  驾驶员应该严格遵守驾驶员管理规定,如出现交通事故或车辆非正常损坏按以下办法划承担责任。

  因酗酒或其他严重违章肇事的所产生费用,由驾驶员本人承担(返回交通费自理)。非正常损坏保险颐养院赔付后其产生费用50%,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八、相关费用报销

  (1)车辆的保险费、油费、路桥费、泊车费及凡因公使用的费用在500元内经财务人员复核,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保险费、路桥费由车辆管理人员每季度报销一次,财务人员复核,经副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

  (2)车辆维修保养应选择信誉好、质量高的指定点维修,费用报销需附维修申请单和维修收费清单,经上级领导审核批准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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