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制度

时间:2024-05-15 16:27:50 制度 我要投稿

环境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环境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环境管理制度

环境管理制度1

  ⑴项目部在开工准备阶段就要创造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良好开端,在施工期间和启动运行前要加强文明施工的管理与监督,从而达到对每个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

  ⑵项目经理对文明施工和环境管理负全责,主管施工的副经理必须抓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工程技术部门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负责部门。安全环保监察部门为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的监督部门。

  ⑶项目部要建立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保证体系,制定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实施细则,并报公司安全环保监察部、生产部备案后,方可在工程管理中执行。

  ⑷项目部每次施工生产例会中,必须将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列为会议主要内容之一。

  ⑸工程驻地的施工临建设施必须完备,在显著的位置设置企业标识、工程公告及平面布置图。施工驻地的每个办公房间要有门牌标识,有关组织机构图、职责、制度、施工形象进度表及施工平面布置图要上墙。办公桌上要摆放桌立,办公人员统一着装,佩戴胸卡。办公室、起居室等场所内部整洁,布置整齐。

  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作业指导书、工程相应的规程、规范、措施应完整、齐全。否则工程项目不得开工。

  ⑺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有明确的`文明施工管理和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

  ⑻施工作业区要设置围栏表示其区域范围,并设有施工公告牌,施工平面布置图,做到施工道路畅通,路面平坦。

  ⑼项目要按工序列出满足施工要求的施工机械和工器具明细表。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要清洁完好,要有设备铭牌,有操作规程,现场机械设备无漏水、漏油、漏电、漏气现象,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⑽施工现场材料、工器具要堆放合理,排放有序,符合安全防火标准。砂、石、水泥等材料的放置要堆放整齐,严禁野蛮装卸,各种工程所用材料要用铺垫材料与地面隔离。各种物资要标识清楚。

  ⑾材料站院内要有防火警示牌和防火设施。院内要地势平坦、整洁,无积水坑,材料堆放有序,标识清楚,并配备足够的照明设施。

  ⑿在安全标识管理上,要根据工程内容不同,施工作业区要挂放相应的安全警告牌,安全警告牌规格尺寸必须统一。

  ⒀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要统一着装,佩戴胸卡和安全帽,对上级领导及其他外部相关人员去现场者,要提供安全帽。安全帽颜色分为红、黄、蓝三色,领导层为红色;管理层为黄色;作业层为蓝色,胸卡颜色同上。

  ⒁劳务队伍的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要纳入项目部的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范围,并在劳务分包合同中体现文明施工要求和环境保护的条款。其提供的施工机械、工器具要实行进场许可制度,需经所在项目部验收同意。

  ⒂材料堆放区和施工作业区范围内做到沟道、地面无垃圾,每个施工作业区都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达到环境管理。

  ⒃施工机械要进行定期维修保养,认真填写记录,主管部门进行定期检查。对大修设备,经修理厂家发质量修竣报告后,方可用于施工作业和运行。

  ⒄施工现场的驻地应设有足够的卫生设施,有专人负责保持内部清洁。

  ⒅在施工过程中,要大力推广使用有利于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⒆各种安装设备到达现场后,必须按设备类型,确定放置场地,并整齐堆放,做好防火、防潮、防雨、防碰撞措施。

  ⒇施工现场的临时施工占地,要有施工平面布置图,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去做。不得随意扩大占地面积,肆意践踏、毁坏农田和绿地。

  (21)进行土石方施工时,基础坑位应设置围栏、警告牌、警示灯等,防止行人坠入。

  (22)使用锅炉时,其烟尘排放应符合当地环保要求。

环境管理制度2

  第1章 总则

  第1条 为了给生产员工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加强对生产作业环境的管理,提高生产效率,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作业环境管理制度。

  第2条 工厂中所有涉及生产作业环境方面的相关工作均按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3条 本制度中的生产作业环境不仅包括生产的主要现场,也包括进行检验的辅助生产现常

  第2章 设备布局要求

  第4条 生产设备的布置首先要满足工艺流程的要求,其次要满足安全与卫生的要求。

  第5条 在布置各种、中、小型生产设备时要综合考虑便于操作、安全、作业流动等因素,同时确保各设备之间留有足够的空间,具体要求如下。

  1.生产设备的间距以活动机件达到最范围计算,其中小型设备与中型设备的间距不小于一米,型设备的.间距不小于两米。

  2.生产设备与生产现场的墙、柱之间的距离同样按活动机件达到最范围计算,小型或中型生产设备与墙柱的间距不小于0.8米,型生产设备与墙柱的间距不小于0.9米。

  3.小型生产设备的.操作空间不小于0.6米,中型生产设备的操作空间不小于0.8米,型生产设备的操作空间不小于1.1米。

  第6条 在布置型机械设备时,应考虑操作设备时原料、半成品、成品和废料如何摆放,同时确保操作者的动作不干扰别人,所以,必须留有宽敞的通道和充足的出料空间。

  第7条 对于产生强烈噪声的设备,如不能采取减噪措施降低其噪音,则应将其布置在离生产现场较远的地方,同时需要注意不得影响其他部门的办公环境,管理制度《作业环境管理制度》。

  第8条 对生产现场中高于两米的运输线,必须设置防护网或防护罩进行保护。若使用防护网,则其网格的小应以能阻止所运输的物件坠落于地面为标准,运输线的两端应设置防护栏,其高度不得低于一米。

  第3章 工位器具、工件、材料的摆放管理

  第9条 生产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必须按照操作顺序,整齐地放入指定的区域,并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加以固定,禁止乱摆、乱放。

  第10条 生产所用的工位器具、模具、夹具、量具等必须放到指定的地方,以防止混乱或坠落伤人。

  第11条 生产用原材料必须限量放入生产现场,以免造成生产现场的拥挤或导致发生其他事故。存放量的具体标准如下。

  1.白班不超过加工额的1.5倍,夜班不超过加工额的两倍。

  2.件原材料必须按照额度领取,禁止超过当班的生产额度。

  第12条 在生产现场码放各种物料时不得超高,一般码放高度不允许超过2.5米(物品单位超高除外),高度与宽度的比例不超过2∶1;易滚动的物品要有垫块进行固定;堆垛的底部要牢靠,垛与垛之间的间距要合理,以便于吊装和搬运。

  第4章 地面状态管理

  第13条 合理地规划生产现场的地面,用不同的颜色将生产现场的地面划分为不同的区域,安全通道必须以绿色、醒目的标志标示出来。

  第14条 生产现场所划定的各区域间距要合理,其中人行通道不得小于一米。

环境管理制度3

  为了加强对环境卫生工作的长效管理,坚持不懈地搞好企业文明卫生创建工作,营造清洁、卫生、文明、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增进员工的身心健康,根据企业原有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文明卫生规划及相关管理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环境文明卫生标准

  全公司的环境文明卫生,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场所、道路、食堂、浴室、宿舍、厕所、绿化等方方面面,分别制订标准如下:

  1、生产车间:生产现场环境保持文明整洁,做到“五定、四清、四无、一直线”和“三不落地”、“二不进车间”。五定,即生产现场清整洁工作“定时间、定工具、定人员、定周期、定检查”;四清,即高空清、地面清、机台清、四角清;四无,即高空无挂花、机台无积花、地面无杂物、车间无死角;一直线,即车间内各种半制品、车辆、工具箱、容器、器材等实行定置管理,按规划就位,成线排放;三不落地,即保全保养机配件、工具、机油不落地;二不进车间,即与生产无关的物件不进车间,与生产无关的人员不进车间。

  2、科室(车办室)内:做到“七无、一明、一齐”。七无,即室内无蛛网、灯管灯罩无积尘、墙壁无灰尘、地面无痰迹、台上无杂物、橱顶无积灰、镜框无灰尘;一明,即玻璃明亮;一齐,即办公用具排列整齐。

  3、道路:做到“七无一通一清”。七无,即道路无落棉、无积花、无纸屑、无垃圾、无杂物、无积水、无违章堆放的机件和建筑材料;一通,即厂内通道平整畅通;一清,即建筑垃圾由技发部负责及时出清。

  4、食堂(餐厅):做到“六无两全一规范”。即灶台清洁无油污杂物,操作间清洁无蚊蝇,台凳清洁无汤水剩饭,地面清洁无垃圾污渍,门窗清洁无灰尘破洞,洗碗池清洁无回丝回条剩饭剩菜;两全,即“三证”齐全、消毒设施齐全;一规范,即所有食品符合《食品卫生法》规范要求。

  5、宿舍:做到“四无一齐一静”。四无,即四周无蛛网、室内无什物,地面无垃圾、门净窗亮无积灰;一齐,即生活用品排列整齐美观;一静,即宿舍区保持安静。

  6、浴室:做到“七无三禁一通”。七无,即淋浴处地面和浴池壁无积垢打滑,更衣室地面及四角无垃圾杂物、无蛛网,坐凳无积灰、便器无臭味,衣柜盖板完好无缺、衣柜内无杂物;三禁,即禁止在浴室内随地大小便、洗衣服,禁止性病和传染性皮肤病患者入浴池;一通,即下水道畅通。

  7、厕所:专人打扫,做到“七无一通一明”。七无,即高空无蛛网,便池无蝇蛆,四角无积尘,地面无废报纸和垃圾,无烟头,无痰迹,室内无臭气;一通,即粪便槽畅通;一明,即窗户玻璃明亮。

  8、室外:做到“五无一通一净”。五无,即屋面无杂物、地面无垃圾、绿化带和通道无机件和杂物、四周无死角、空地无杂物;一通,即阴沟疏通;一净,即;垃圾箱、痰盂每天出清倒净。

  二、管理和创建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在全公司形成“环境卫生,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播、《裕纶报》、黑板报、画廊等舆论工具,大力宣传环境卫生的法律法规、本企业的规章制度、环境卫生标准,以及公民道德行为规范。在宣传教育过程中,各分厂、部门要突出裕纶员工“十不”规范教育,即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瓜皮果壳纸屑、不乱倒垃圾、不乱扔废旧机配件和杂物、不乱涂乱贴乱画、不采花摘果、不破坏绿化、不破坏宣传设施、不乱倒剩饭剩菜、不在宿舍区喧哗,提倡文明卫生行为,对脏、乱、差等不文明行为要敢于批评教育,对一些严重损害企业形象的丑恶行为要及时揭露曝光。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员工的文明卫生意识,人人参与创建活动,个个争做文明员工。

  2、明确职责,强化管理。全公司的环境文明卫生管理,在总体上必须坚持“谁的区域谁包管,谁污染谁清理,员工不良行为由主管者负责”的原则。公司办公室作为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每年要制订文明卫生创建规划,并持之以恒抓好落实。建立完善全公司范围内的卫生包干区管理网络,厂内通道、办公大楼楼梯、门厅及纺织路由专职环卫工人打扫。公司办公室下属环卫人员每天要高标准、高质量做好环境卫生工作,确保上述区域以及分管范围绿化带、厕所、垃圾箱的清洁卫生。各部门室内外的'环境卫生由本部门负责清扫干净。同时,公司办公室要做好各部门卫生包管区的调整、划分工作,明确责任,加强监督。各分厂、部门要认真执行公司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把环境卫生纳入各自正常管理内容中,认真落实“门内达标,门前四包”责任制(门内达到规范要求,门前包墙壁清洁,包地面干净,包窗户明亮,包无杂物堆放),做到文明生产、文明办公。各分厂、部门每天清扫的垃圾必须入箱,生活垃圾由环卫组负责,垃圾清运工每天必须将公司所有垃圾箱清理打扫一次,做到日产日清,确保厂区环境整洁卫生。要突出抓好各种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工作,技发等部门在与施工单位洽谈施工合同时,要将施工现场的保洁工作列入合同,确保施工中不污染周围环境,施工完要及时清理施工现场,交付的项目要干干净净。对施工单位不及时清理或清理不达标的由公司组织清理,费用在工程款中扣除。

  3、搞好企业的环境保护。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技术发展部要认真做好厂区生活污水处理、监测、排放,确保污水及时排放,不积水发臭。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车间噪音,使噪音检测达标。要加强厂区、生活区下水道、化粪池的管理与疏通,使之保持正常排放不污染环境。

  4、抓好食堂、餐厅的清洁卫生工作。食堂、餐厅是企业文明卫生的重点部门,也是企业的窗口,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内部的卫生管理制度。裕恒公司要加强食堂卫生的检查、监督和考核,督促饮事人员搞好食堂卫生,尤其是食品卫生,不买不卖腐烂变质食品,按规定做好炊具餐用具、碗筷的消毒工作,杜绝病从口入和食品中毒事故。卫生所作为企业的卫生部门有责任加强对食堂、餐厅的监督与检查。

  5、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重点抓好“脏、乱、差”及卫生死角的治理。废棉处理运输过程中的落棉,以及各车间对外排放的除尘棉和飞花,对厂区路面及车间周围环境影响较大,各分厂、储运部、技发部、裕恒公司要针对各种污染源由各自部门、分厂采取相应措施整治,确保路面无落棉和飞花。同时,要抓好集体宿舍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与市环卫部门、居委及邻近村队加强联系,齐抓共管搞好社区的清洁卫生工作,所有员工严禁向室外乱倒乱扔杂物。

  6、配合市爱委会、辖区居委做好除“四害”工作。每年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两次灭鼠、灭蝇、灭蚊、灭蟑活动。专业环卫人员要负责做好生产区、生活区药物的布撒和灭杀工作。裕恒公司要督促食堂配备和完善隔蝇的纱窗、纱门,还要做好“四害”的灭杀工作,使我公司的除“四害”工作达标。

  7、加强绿化管理。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全公司新、老厂区的绿化已形成规模和特色,树木、花草长势较好,要及时做好养护管理工作,确保新厂区绿化带树木、花草旺盛生长。同时,各部门要教育员工爱护公司的一草一木,保护绿化。对尚未完工的地块,要抓紧在绿化季节内完成。环卫绿化人员要适时做好树木花草修剪、治虫、除草工作,精心养护,科学管理,减少病虫害,努力降低树木的死亡率。要根据季节做好盆花、草花的培育,提高暖房的利用率,动脑筋、想办法保证四季有鲜花,确保公司各种会议、活动的环境布置需要。

  8、加强废品回收工作。各类废旧物资乱堆、乱放、乱丢,不仅影响环境整洁,也造成了不应有的浪费。各分厂领用机配件,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物资管理规定》的要求,实行“以旧换新”;同时,各分厂小改小革废旧配件、废旧物品及各类包装箱必须送到废品仓库,由物供部、储运部负责定期处理。

  三、检查与考核。

  环境文明卫生工作抓一朝一夕并不难,难在持之以恒。为了抓好长效管理,提高全体员工的文明素质,保证环境始终处于卫生、整洁、优美状态,必须加强检查与考核力度,坚持三个方面的检查相结合。

  一是各分厂(部门)自查。各分厂(部室)、工段、班组要对照环境文明卫生的标准,认真自查,自我整改。对自查中发现的屡教不改的员工,要列入日常管理考核。

  二是有关职能部门专职查。公司办公室重点对全公司除生产车间以外区域的环境卫生情况进行管理和检查考核;公司技术发展部、综合检查办公室重点对生产车间的现场管理、文明生产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公司人事保卫部重点对车棚、集体宿舍、浴室的文明卫生情况进行管理和检查考核。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将日常检查与突击抽查相结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各分厂(部门)整改,同时将每月的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提交公司综合检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对分厂、部门进行考核。

  三是公司文明创建环境建设工作组和爱卫会组织督查。创建工作组和爱卫会每月组织开展一至二次活动,对全公司的环境文明卫生情况进行检查,有关情况反馈给公司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综合检查考核领导小组,对有关分厂、部门进行考核奖惩。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四、检查内容及标准

  (一)各部门办公室内卫生要做到窗明几净,干净整洁。

  1、机械设备、桌椅、电脑、办公用品等要整洁光亮。门窗、门楣、隔断板、窗帘等要整洁,无乱涂乱画,无积灰、污迹、蛛网或者其他污物等。

  2、物品摆放要整齐有序。花卉、各种茶具等物品摆放有序;办公室桌面、卷柜里面、茶几上面不准乱摆放、乱堆积书刊、报纸等杂物,该归档的要归档,临时使用的文件材料要归放在文件框、夹、柜内,不许随意摆放。

  3、室内空气流通、清新、无异味;不得从楼上向楼下扔弃物品,不得随意弃置废物。

  (二)要维护、保护好公用卫生设施,树立良好形象。

  1、职工食堂卫生要达到延边州局(公司)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规定标准;各种餐具按照规定进行卫生消毒处理。

  2、电梯、走廊、楼道内无痰迹、水渍、污渍、烟头、纸屑等杂物;墙壁、顶棚、挡板、楼道扶梯等无积灰、污迹、蛛网和其他污物等。

  3、卫生间室内设施和工具完好无损,摆放有序、干净整洁。洗面台面无水渍、头发等污物;地面无积水、或者烟头、纸屑等杂物;便器及时冲刷,无污垢、杂物、积粪、粪疤、尿碱。

  (三)落实责任,搞好室外卫生

  1、庭院绿化定期剪修,无杂草、落叶。

  2、车辆摆放整齐,尾部统一朝一个方向,停放在指定位置。

  3、前庭后院公共分当区要落实好责任人,及时清扫,不得有烟头、纸屑、落叶等杂物。

环境管理制度4

  花园(小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为了保持xx花园干净整洁,使住户享有优雅舒适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规定:

  一、请住户将垃圾用袋装好,扎紧袋口,每日上午八时前置于各户门前,由保洁员收集清运。

  二、教育您的家人,小孩爱护绿化带、道路等公共区域环境清洁卫生,切勿乱倒垃圾、杂物、污水和随地大小便。

  三、不要将垃圾、布屑、胶袋等杂物投入厕所或下水道。如因使用不当而导致堵塞或损坏,责任人住户需负全部维修费用。

  四、严禁在公共地方乱涂乱画乱贴,违者需负清洁、粉刷费用,如属小孩所为,应由家长负责。

  五、公共场所严禁张贴广告、标语,乱竖广告牌。

  六、住户饲养宠物,须到政府办理相关许可证,并看管好宠物,宠物在公共场所大小便,主人需清扫现场并恢复清洁。

  七、住户装修垃圾在清洁队指令地点堆放,装修施工时需负责门前公共区域清洁,装修完毕,应立即清扫,严禁将废弃物弃于走廊及公共场所。

  八、清洁队会尽力为住户提供干净的生活环境,请住户保护、爱惜。如违反本规定,经劝告不听,罚款50元。

环境管理制度5

  学校环境教育以人为本,提倡自由、民主、和谐与平等,不仅要达到校园的自然环境美,更重要的是要达到生活环境乐。为了加强学校校园、教室、办公室卫生的管理工作,让大家都自觉维护校园环境整洁优雅,培养学生、教师讲文明、讲卫生的良好习惯,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经校委会研究决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建立组织机构

  (一)学校组织机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

  责任人与分工:

  校园:

  办公室:

  实验楼:

  实训楼:

  体育馆:

  教学楼:

  宿舍楼:

  餐厅:

  班级及分担区:(值周教师)

  值周教师每周对卫生进行监督检查时分片、分组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班级量化考核中。

  (二)班级组织机构

  各班级设劳动委员和卫生监督员一名,劳动委员负责班级值日轮流表的制定和各值日小组的值日监督,卫生监督员对每天室内外分担区的卫生保持进行监督,每天上午下午各一次,如有不合格的及时通知劳动委员告知值日生进行处理。

  二、实施办法

  (一)责任区制度

  全校卫生实行分时段、分片包干制,明确职责,责任到人,我校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公共绿地、体育场等)的清扫与保洁日常由生产实习处划分班级分担区进行清扫。分担区小垃圾箱由分担区班级及时清倒到垃圾车内,如果已满及时通知门卫,告知环卫及时清走。学生宿舍内卫生由舍务处分配宿舍值日生处理,并按照宿舍相关管理条例执行,行政楼厕所由保洁员负责清扫,办公室由教师自行清扫。教学楼班级及走廊由班级分担区负责清扫,实验楼实训楼的实验实训室的`卫生由实验班级进行打扫。餐厅卫生由餐厅工作人员负责清扫。

  (二)环境保持保持制度

  1.禁止在我校内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道路或公共场地,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2.公共区域的卫生至少每日早中晚各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飞扬,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死角。

  3.公共区域的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公共厕所保持清洁,做到无异味、无污秽,对于公共厕所和垃圾堆放处要定期实施药物喷洒,灭杀蝇蛆。

  4.任何个人不得在窗外搁置、悬挂物品,禁止在树干、电线杆、建筑物上张贴悬挂各种海报、条幅、标语及广告宣传品(我校统一安排的除外)。

  5.车辆停放必须按照规定区域和位置停车,严禁乱停乱放。

  6.我校内的树木、花草要定期养护和整修,保持鲜活完好,任何人不得损毁、攀摘或向绿化带抛洒垃圾,不准利用树木晾晒衣物。

  7.有毒、有害的危险品及可造成二次污染的废弃物严禁随意丢弃。

  (三)检查制度

  1.值周教师分片分时段每天对学校室内外及校园卫生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通告给班主任,并将结果计入班级量化考核。

  2.学校校园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校园内外进行不定期抽查,每周只好检查4次以上。

  3.学校校园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人员到宿舍和餐厅至少检查一次。

  4.每个班级每天要对本班级的室内外分担区至少上下午各自检一次。

  5.每个责任人及实验实训室及办公室负责人对所负责的区域每天至少自检一次。

  6.政教处定期组织人员对班级卫生每周至少抽检3次以上。

  7.教务处每周对办公室卫生每周至少要抽检一次。

  (四)卫生检查标准

  1.教室

  (1)地板无果皮、无纸屑、无积水、无痰迹、无灰尘、无印迹、无脚印。

  (2)墙壁无蛛网、无灰尘、无印痕。

  (3)一米墙无幼儿手迹、无足印、无画痕、无划痕。

  (4)踢角线无印迹、无灰尘。

  (5)墙上附属物(如开关等)无印迹、无灰尘、无污点。

  (6)门脸、门框、门把手、无灰尘、无污点、无印痕、框无粉尘。

  (7)窗台、窗棱、窗护栏、无灰尘、无污点、无印痕、框无粉尘。

  (8)玻璃干净、明亮,无灰尘、无污点、无印痕。

  (9)灯管、灯架干净,无灰尘、无污点。

  (10)顶棚无蛛网、无灰尘、无印痕。

  (11)主题板无字痕、无污点、无印痕,框无粉尘、挂帖物无灰尘、无污点。

  (12)课桌椅无字痕、无污点、无印痕、无画痕、无划痕,桌下、桌腿无粉尘、无污点、无印痕,桌面玩教具排放整齐。

  (13)室内装饰挂贴物无破落、无挂尘、无污染、无污物。

  (14)物品柜无与主题无关杂物、无落尘、无字痕、无污点、无印痕、无画痕、无划痕。

  (15)被褥整洁干净、叠放整齐、无污迹。

  (16)多媒体柜无污点、无印痕、无落尘、无水痕、不放杂物,连接用电源线、数据输送线放置合理整齐。

  (17)储物柜无污点、无印痕、无落尘、无水痕、不放杂物,连接用电源线、数据输送线放置合理整齐。

  (18)书架图书摆放整齐,无皱折、无破损、无污点、无污迹。无水痕、无落尘、无涂迹。

  (19)办公桌表无堆放私人物品、无堆放无关物品、办公用品清洁整齐、放置有序,无字痕、无污点、无印痕、无画痕、无划痕,桌下、桌腿无粉尘、无印痕。

  (20)卫生工具摆放整齐,拖把在指定位置挂放。

  2.环境卫生

  (1)地面洁净,无果皮、纸屑,无碎砖烂瓦。

  (2)建筑物无乱涂现象,门窗擦拭干净。

  (3)花园无杂草、枯叶、枯枝、纸屑。

  (4)打扫及时,无垃圾存留。

  (5)楼梯扶手、楼道瓷砖每日擦拭保持清洁。

  3.宿舍卫生

  (1)地面墙壁无灰尘,无痰迹、无糖迹、无果皮、纸屑,门窗、玻璃干净、明亮,窗台、棱无灰尘。

  (2)物品摆放整齐,被子叠放棱角整齐,枕头放在被子上,鞋子统一放在鞋架上,牙刷放在茶杯里且刷头统一朝右,毛巾折半后摆放上架。

  (3)不该有的物品统一关锁在衣柜里。

  4.个人卫生

  勤理发、勤洗澡、勤刷牙、勤换衣、勤剪指甲、不化妆、不佩戴首饰、不纹身,不穿奇装异服,不吸烟、不喝酒,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

  (五)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1.政教处每周将值周教师的检查结果进行公示,每个学期对班级卫生的等级进行汇总写入班级量化考核,并对班级进行排名。

  2.教务处对办公室卫生每周检查一次,学期末进行汇总,作为评选文明办公室的条件之一写入。

  3.宿舍对住宿生按舍进行评比,把卫生等级作为评选优秀舍长、文明宿舍、优秀住宿生的条件之一。

  此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环境管理制度6

  一、校园环境卫生由学校大队部具体负责管理。

  二、校园环境卫生分区分块管理,并由专人负责,校园环境卫生共分四大块:教室卫生、清洁区卫生、专业教室卫生、办公室卫生。教室卫生、清洁区卫生责任人为各班班主任,专业教室卫生责任人为专业教师,办公室卫生责任人为各科室主任或组长。学校将与各责任人签订《卫生责任状》,各责任人必须保障在学校正常工作日内与举行重大活动期间,责任区内无纸屑无污迹无死角,无乱扔乱画乱倒行为。

  三、教室卫生、清洁区卫生坚持一日两扫, 学校大队部定时组织检查。

  四、定期大扫除制度。由学校大队部定期或大型活动前出具通知,举行全校大扫除,并由大队部、医务室联合检查。

  五、随查制度。为加强学校环境卫生的管理,自本制度实施之日起,学校对各班教室卫生区、清洁责任区随时抽查,检查得分纳入各班的班级日常管理。

  六、监督检举制度。发动学生监督检举乱扔乱画乱倒的不文明行为,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凡检举外班学生不文明行为一次,情节属实者,检举者与被检举者将给予奖分与罚分的处理。

  七、卫生监督岗轮流值勤制度。卫生监督岗由四、五、六年级各班轮流担任,人数20—40人,轮值时间一星期,在轮值时间内,卫生监督员必须对校园内乱扔乱画乱倒的`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督,要制止,并登记在案,最后交大队部做出处理,对轮值卫生监督岗的班级,大队部要进行督察,并给出考核得分,得分直接加入期末班主任考核总分。

  八、对能坚持做到“五不”“四见”的学生,大队部与各班级要注意发现,并采用多种形式表彰优秀,树立榜样。

  九、我校教职员工有义务维护校园环境卫生,应带头执行校园卫生管理制度。

  十、各办公室卫生,大队部每天随查,大扫除后检查给予评分,评分结果纳入期末“优秀年级组”考核。

环境管理制度7

  (1)、依据仓库人员状况,对仓库进行卫生负责制。

  (2)、整个仓库卫生监督由仓库主管负责。仓库主管将对库内、外区域的卫生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

  (3)、每天应做到仓库内外环境卫生达标,地面无积水、无垃圾、沟道畅通,门窗洁净。

  (4)、仓库内全部货架、饮水机、电脑、电器、打印机、办公桌椅等每天由卫生值日员要打扫保持干净。每星期进行一次彻底清洁;仓库库区、发货区、待运区、出货区每天清扫。

  (5)、仓管员每次发货完成,不能在地上或货架上乱扔包装物、纸箱、废纸等杂物。应在发货完成的.同时把垃圾带出仓库放于固定位置等待清运。

  (6)、货物包装物应按要求统一保管于固定位置,不能随地乱放。违者每次罚款5元。

  (7)、仓库工作区域内不能乱扔杂物、随地吐痰、乱倒茶水等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

  (8)、仓库内各区域内禁止吸烟。

  (9)每天由仓库经理检查,如发觉环境卫生不符合以上规范,将纳入个人月考核中。

环境管理制度8

  1、小区内的环境清扫保洁工作由专人负责。环境卫生做到“四净”(路面净、人行道净、楼梯净、绿化带净)、“三清”(墙根清、树根清、垃圾箱四周清)。

  2、爱惜小区容貌,居民户阳台、窗外不准堆放、挂晒有碍公共卫生的物件。做到“六无”(无违章搭建,无乱贴乱画,无乱堆乱放,无私养家禽、畜,无乱栽乱种,无乱倒乱泼)。

  3、爱惜公共场所的`卫生,做到“三不”(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大小便,不乱扔瓜皮果壳、纸屑)。生活垃圾业主用袋装好,定点堆放,定时清理,垃圾日产日清。厕全部专人管理,小便入池,大便入坑。

  4、业主必需保持楼梯、过道、走廊的清洁卫生,不准堆放杂物和挪作它用。

  5、家庭卫生做到四壁干净,窗明几净,各种物件摆放整齐,有条理。无积尘、无蛛网、无蝇、无鼠、无蟑螂。

  6、乐观协作卫生防疫部门搞好预防接种、儿童方案免疫工作。

环境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加强和规范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文明、宜居的城市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建成区、县(市)建成区以及县(市、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

  第三条【立法原则】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经费安排】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将市容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市容环境卫生事业所需经费。

  鼓励、支持市容环境卫生科学技术的研究和推广,推进市容环境卫生服务市场化和社会化,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和经营。

  第五条【管理体制】市、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其他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

  第六条【执法要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信息化管理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执法巡查制度、投诉受理与奖励制度,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

  第七条【宣传教育】城市人民政府、新闻媒体、学校、医疗卫生等单位应当加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公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尊重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不得妨碍、阻挠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履行职务。

  第八条【投诉举报】公民有享受良好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权利,有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的义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行为有权劝阻和举报。

  第二章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

  第九条【责任区制度】市容环境卫生实行责任区管理制度。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是指有关单位、个人承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的建(构)筑物、设施、场所及其一定范围内的区域。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是指对责任区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负有作业、管理责任的有关单位和个人。

  第十条【责任人确定】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和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主次干道、桥梁、地下通道、广场、公厕、公交站点、垃圾转运站等公共区域,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单位负责;

  (二)背街小巷、未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区,由街道办事处负责;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区,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

  (三)商场、超市、集贸市场、会展场馆、宾馆、饭店、加油站等场所,由其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四)穿城公路、铁路、轨道交通、隧道、车站、码头、停车场及其附属设施,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五)电力、电信、邮政、供水、供气、供油等公共设施,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六)河道、沟渠、湖泊等公共水域及沿岸管理范围,由管理单位负责;

  (七)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由施工单位负责;待建用地,由产权单位负责;

  (八)公园、绿地、风景名胜区及文化、体育、娱乐等公共场所,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九)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等单位及周边核定区域,由该单位负责;

  (十)各种门店、摊点,由经营者负责。

  其他区域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前款规定的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之间对责任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责任区或责任人不明确的,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定;责任区跨行政区域责任不明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确定。责任区和责任人确定后,应当书面通知责任人。

  第十一条【责任要求】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标准。

  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本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标准的要求履行责任。

  第三章市容管理

  第十二条【建(构)筑物】建(构)筑物应当保持外形完好、整洁、美观,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在建筑物外立面或者顶部搭建雨棚、遮阳蓬帐、突出门廊,安装太阳能板、空调外机、防盗网等设施设备,应当统一规范设置,符合城市容貌标准。

  建(构)筑物的外立面、屋顶、阳台外、窗外、平台、外走廊,不得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

  禁止利用临街建(构)筑物、城市道路设施、树木等拉绳晾晒物品、拉挂条幅。

  第十三条【道路容貌管理】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符合本市容貌标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挖掘城市道路。挖掘道路应当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挖掘完工后,应当及时拆除临时设施、清理现场、恢复原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第十四条【隔离设施管理】道路两侧的建筑物前,应当根据需要选用透景围墙、绿篱、栅栏、花坛、草坪等作为分界;建筑物的用地分界采用的实体墙或透景围墙出现墙体损毁、剥落、污染的',应当及时修缮、维护或者清洁。

  闲置用地或者待建用地,临街一侧应当设置实体围挡。

  第十五条【临时经营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地下通道、人行天桥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作业,兜售物品、揽工、派发广告等活动。

  第十六条【道路通行管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各种车辆,应当保持外形完好、车容整洁、停放有序,不得随意占用城市道路。

  城市道路上运输砂石、渣土、水泥等散装货物和液体、垃圾、粪便等车辆,应当采取密封、全覆盖、清洗等措施,不得泄漏、散落或者带泥运行。

  第十七条【店面管理】商店门面的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超出门窗、墙体外立面摆放物品或者从事经营活动;

  (二)擅自在道路路缘设置接坡;

  (三)擅自在人行道上设置地锁、水泥墩。

  第十八条【户外设施容貌管理】设置门头牌匾、电子显示屏、城市景观灯、灯饰、商业橱窗、招贴栏、报栏、画廊、充气装置、实物造型等户外设施,应当与城市街景相协调,并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出现破损、污损的,设置单位应当及时刷新、更换、维修或者拆除。

  第十九条【乱张贴管理】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规划设置公共招贴栏,满足公众发布信息需要,并负责日常管理和保洁。

  禁止在城市道路、广场、立交桥、建(构)筑物、公用设施、临时施工围档、树木上涂写、刻画、张贴标语、宣传品及小广告等影响市容的行为。

  第二十条【城市绿化管理】绿篱、花坛、草坪等城市公共绿地,应保持整洁、美观,无明显病虫害、地皮空秃。

  行道树应定期修剪,保持树形整齐、树冠美观;无缺株、枯株、死树,且不应妨碍车辆、行人通行。

  禁止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架空管线管理】设置架空管线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主要街道和重点区域的公共场所上空不得新建架空管线设施。

  对现有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应当逐步改造或者采取隐蔽措施。

  第二十二条【城市水域管理】河道、沟渠、湖泊等城市公共水域的水面、岸坡应当保持清洁,及时清除垃圾、粪便、油污、动物尸体等废弃物。

  第二十三条【早市夜市管理】凡从事早间、夜间小商品和餐饮服务的经营业主,应当办理相关的营业登记手续,并在划定的位置摆摊经营。

  经营业主应当在规定的时段内文明经营,保持场地整洁,及时清理,不得遗留杂物。

  经营业主不得影响交通、消防安全和他人的正常生活,不得占用和损毁公共场地内的公共设施。

  第四章城市环境卫生管理

  第二十四条【卫生管理禁止行为】禁止下列影响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行为:

  (一)随地吐痰、便溺;

  (二)乱扔果皮、纸屑、烟蒂、槟榔渣、口香糖等废弃物;

  (三)乱倒垃圾、污水、粪便,乱扔动物尸体;

  (四)向车外抛弃、倾扫废弃物;

  (五)在露天场所、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

  (六)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从事洗车、喷漆、维修等活动;

  (七)向花坛、绿化带、窨井扫入或倾倒垃圾;

  (八)沿途鸣放鞭炮、抛撒冥纸;

  (九)其他影响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临时商贸活动】在指定区域和规定时间段内从事经营的临时摊点或者举办的文化商贸会展等活动,经营者或者举办单位应当保持场所和周围环境卫生整洁,不得污染、损坏路面。

  第二十六条【环卫有偿服务】城市环境卫生实行有偿服务制度。有偿服务的收费标准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产生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前款规定的收费标准缴纳服务费。

  第二十七条【生活垃圾】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等要求,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容器或者收集场所。

  第二十八条【建筑垃圾】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建筑垃圾所在地的县(市、区)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核准后方可处置。

  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防止污染环境。

  运输建筑垃圾应当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并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地点运输和倾倒。

  第二十九条【餐厨垃圾】单位和饮食业经营者产生的废弃食用油脂等餐厨垃圾应当单独收集、密闭存放或委托环境卫生专业服务单位收集、存放,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任意处置。

  禁止将餐厨垃圾直接排入城镇排水管网。

  第三十条【清运垃圾要求】环境卫生清运单位和有关经营管理单位清运垃圾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当日产生的垃圾当日清运、不得积存,装运现场必须清除干净;

  (二)运输时应当密封、覆盖,不得沿途丢弃、撒漏;

  (三)按指定的地点倾倒和消纳。

  第三十一条【动物卫生管理】城市建成区内禁止饲养家禽、家畜、食用鸽;因教学、科研等特殊需要饲养的,须经其所在地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实行圈养,并不得影响周围环境卫生。

  信鸽饲养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禁止在楼房阳台外、窗外和屋顶搭建鸽舍。

  犬和宠物的管理,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三十二条【公共厕所要求】公共厕所应当设置明显、规范、统一的标志,免费对外开放,按时冲刷、清掏,定期消毒,保持内外整洁。

  使用人应当自觉维护公共厕所的清洁卫生,爱护公共厕所的设备。

  鼓励、支持沿街单位的厕所对外开放使用。

  第三十三条【环卫设施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和擅自拆除、封闭环境卫生设施,不得擅自改变环境卫生设施的用途。

  因城市建设需要拆除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报市、县(市、区)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由建设单位按照先建后拆的原则负责重建。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违反保洁责任】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未履行清扫、保洁责任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警告或者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应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处分。

  第三十五条【违反附属设施规定的责任】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责令改造或者拆除,可以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的,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可以并处1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违反道路秩序的责任】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可以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违反道路通行的责任】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责令改正,可以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商店门面管理责任】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三项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可以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乱贴乱画等的责任】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违反城市绿化责任】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损毁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应当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并可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违反早市夜市管理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并处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罚款。

  损毁公共场地内的公共设施,应照价赔偿。

  第四十二条【违反禁止行为的责任】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违反临时商贸活动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或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违反餐厨垃圾处理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指定环境卫生专业服务单位收集和处置,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违反动物管理的责任】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其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可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可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违反执行公务规定】拒绝、阻碍市容环境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或者侮辱、殴打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人员或者妨碍其依法执行职务,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执法人员违法的责任】市容环境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依法应当受理的许可申请、投诉、举报不受理,或者不依法处理的;

  (二)对依法应当予以制止或者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或者不依法处理的;

  (三)包庇、纵容违法行为人的;

  (四)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者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四十八条【法律救济】当事人对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上位法优位】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环境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为了对项目现场环境因素和职业健康安全因素进行管理,确保不发生各类环境污染事故及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范围:

  本公司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三、内容:

  1、生产现场做好相关标识,标识包括产品标识、状态标识、管理网络图、安全警示标示等。

  2、定期做好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识别,并进行评价,评价出的重要环境因素和重要危险源要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或管理制度进行控制,确保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安全事故。

  3、生产作业人员需要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及作业规程作业。

  4、进入生产现场所有人员需戴安全帽,不戴安全帽禁止进入项目现场,作业时需戴安全防护用品。

  5、办公室定期做好劳保用品发放工作,发放的劳保用品需从有资格厂家采购,有专人负责劳保用品发放,并做好相关记录。

  6、做好化学品的保存和使用,确保符合相关的规定。

  7、做好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尤其是夏季和冬季,做好防暑和防寒工作。

  8、食堂做好生活垃极的处理,确保不发生污染事故。

  9、食堂人员要有健康证,避免发生传染病。食堂采购人员做好食品的采购工作,以防(来自: 海 达:环境安全)发生群体中毒事故。

  10、定期对项目现场进行环境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对发生的不符合,采取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环境管理制度11

  1、安全环境教育主要包括安全知识、环境意识两个方面的教育、各单位对新进场职工都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教育考试合格方准许进入生产岗位,不合格者必须补读、补考;

  2、安全环境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特别是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和新岗位和安全环境教育,未经过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3、项目工地在施工期间要坚持以黑板报、墙报的形式加强宣传力度,或者组织职工观看安全环境为内容的录象片,使宣传教育工作讲究实效;

  4、入场教育,由项目负责对新分配到工地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环境教育,对项目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对工地危险区域及事故隐患,有毒有害作业的防治情况及安全环境规定,对工地的生产工艺过程,曾发生过的事故的原因分析等进行教育;

  5、岗位教育,主要由班组进行,对作业中的注意事项、存在的危害、设计到应急预安,事故处理程序进行教育,以实习为主;

  6、在采用新的生产方法,添置新的.技术设备、制造新的产品或调换工人工作岗位的时候,必须对工人进行新操作方法和新岗位的安全环境教育。

  安全环境教育内容

  1、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环境法律、法规、规范标准;

  2、总公司、局及公司包括地方的规定;

  3、本岗位的职责及工作方法、业务技能。

  对特殊作业人员的培训

  1、对于电器、器重、锅炉、压力容器、焊接、车辆驾驶、建筑登高架设、中小型机械操作、其他有害的作业等特殊作业人员都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技术培训;

  对特殊作业人员主要是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实际操作特殊训练,经地方劳动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环境管理制度12

  (一)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烟头,不乱倒垃圾、杂物,不随便大小便,不在公共设施上乱涂写、乱刻划,如属小孩所为,其家长应妥当处理。不得向室外倾倒污水和抛掷任何物品,严禁高空抛物。

  (二)小区实行垃圾袋装化,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将垃圾袋装并系好,置于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堆放在楼梯通道。店面应于每天晚上将垃圾袋置于垃圾桶内,以便保洁员准时清运。以下种类垃圾应自行外运处理,不得在小区范围内倾倒:

  1、废弃的家俱、电器、车辆、较大件的办公用品等;

  2、液体的废弃物;

  3、有毒、恶臭、易燃、易爆、有辐射性的物品;

  4、市环卫部门的车辆和垃圾容器不能接纳的'物品。

  (三)切勿将垃圾、菜叶、布屑、胶袋等杂物投入下水道,如因使用不当而导致堵塞、损坏或影响毗邻住家,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准时进行处理并担当相关费用和责任。

  (四)保持公共楼梯走道干净,不得在消防通道、房前屋后、梯、过道、转台等公共走廊过道堆放车辆、杂物,不得在公共场地堆放或吊挂杂物。

  (五)为保证本小区文明、宁静、清洁卫生,不得饲养家禽、家畜,持证豢养宠物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要妥当管理好自己的宠物,不得让宠物大声嚎叫、公共场所大小便或伤及自己或他人,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自负。

  (六)在浇花、晾晒、拖地时,不得将水滴到楼下,清洗入户门和电梯厅时,切记不得让水流进电梯井,以免引起设备的重大破坏。

  (七)禁止在绿化地倾倒污水和垃圾杂物,车辆不得跨越和通过绿化带,不得擅自启用公用的绿化水源。

  (八)店面清洁卫生实行门前三包。

  (九)保持小区宁静,不得制造影响四邻的噪音。

  (十)违反本规定者,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将根据规定实行劝说、责令限期改正。

环境管理制度13

  一、目的。

  为保护单位干部职工身体健康,保持工作场所环境卫生,营造整洁舒适的工作环境,维护单位良好形象,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负责。

  单位负责人对单位环境卫生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日常及临时性环境卫生工作的计划、组织、实施、督查、检查、评比、考核。

  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由单位负责人按照分区负责的.原则进行安排,各个科室的环境卫生由科室负责人具体安排,干部职工个人宿舍环境卫生由个人负责。

  三、公共场所分区。

  单位环境卫生公共场所划分为四个区域:

  第一区域为:

  第二区域为:

  第三区域为:

  第四区域为:

  四、分工。

  公共场所的日常环境卫生,每两个人员负责一个区域,具体负责分区名单于每年初根据干部职工实际情况确定。临时性的环境卫生工作,根据具体情况,由单位负责人安排。

  五、职责:

  1、对分工区域、所属科室进行打扫、清理、清洁、摆放,重点打扫清理垃圾、灰尘、蜘蛛网、乱写乱贴乱画。

  2、做好消灭苍蝇、蚊子、老鼠、蟑螂等“四害”工作。

  3、做好消毒和病虫防控防疫工作。

  4、对个人宿舍环境卫生进行清洁整理。

  六、要求标准:

  1、地面时常保持干净,无污物、污水、无垃圾、无死角。

  2、墙壁时常保持整洁,表面无灰尘、污迹、无广告标语、无乱写乱画、无蜘蛛网。

  3、楼道楼梯时常保持清洁,扶栏上面无灰尘、无污物。

  4、门窗玻璃时常保持清洁明亮,无尘土、无污物、无贴画。

  5、办公设备用品、文件、报刊、杂志、资料时常摆放整齐,表面保持清洁,无灰尘、无污垢、无杂物。

  6、挂件、柜面、制度框等要挂放合理,时常保持表面干净整洁,无灰尘。

  7、卫生间、洗手间时常保持整洁,无污垢。

  8、器械、器具、用具时常保持清洁,摆放要整齐。

  9、垃圾篓摆放合理,清理及时,无时常溢满现象。

  10、无苍蝇、蚊子、老鼠、蟑螂这“四害”出现。

  11、定期做好了消毒防疫工作。

  12、个人宿舍时常保持整洁。

  七、督查检查。

  平时做好环境卫生督查,每个周进行一次环境卫生检查,每个月做一次评比,并做好督查检查评比记录,及时通报。对较差的,每次现场人均罚款20元,并要求责令改正。

  八、监督。

  单位的环境卫生,设置投诉举报箱,主动接受单位内部和外部的双向监督,并认真对待、处理举报投诉的问题。

  九、考核。

  干部职工执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情况纳入日常考核,对于经常性出现脏、乱、差的情况要予以批评教育,对于表现良好的予以表扬鼓励。

环境管理制度14

  1、餐厅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应在25米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2、餐厅、包间要保持整洁,餐具摆台后或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要回收。

  3、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餐厅服务人员应当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要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安全。

  4、销售直接入口食品要使用专用工具分别传递食品,专用工具要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传递食品与收款应分开(专人、专用工具),防止污染。

  5、供顾客自取的调味品,要符合食品安全所必需要的贮存和使用要求。

  6、必须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摆台上桌。

  7、设有充足的用餐者专用洗手设施,有符合要求的餐具保洁设施,提供的.毛巾、餐巾等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8、端菜手指不接触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触顾客,递小毛巾用夹具,用后及时收回清洗消毒,用过的餐饮具及时撤回,并清洁台面。

  9、及时做好台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扫工作,盛装垃圾的容器应密闭,垃圾及时处理,做好“三防”工作,保持整洁卫生。

环境管理制度15

  一、加大产品结构调整力度,依据相关产业政策要求按期淘汰落后的生产本事、工艺和产品。进取实施清洁生产审计并自觉实施清洁生产,创立“环境友好型企业”。

  二、要建立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健全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并纳入正常管理,记录环保设施的运行数据并建立环保档案,环保设施稳定运转率到达95%以上。建立和完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三、加强生产技术和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充分利用好各种资源、能源,提高原料、能源利用率,不产生或少产生废弃物。凡是经过检修、更换设备能够解决污染问题的,要及时停产检修、更换设备。

  四、必须在查清污染现状和排污底数的基础上,制订切实可行的治理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付诸实施。周围居民和企业员工对环保工作满意率到达90%以上。

  五、现有化工企业的改扩建项目,必须贴合环境保护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政策及其他有关规定,实行以新带老的原则,一并解决新老项目污染问题,确保增产不增污。

  六、与原辅材料供应方、协作方签订的原料供应服务协议中要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危险化学品包装、运输、装卸等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和环保要求。

  七、挥发性原料、产品的储存必须采用密闭设施,储罐必须设置呼吸阀、压力调节装置或采用内浮顶储罐,原料、产品装卸要采取回收处理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八、挥发性原料、产品在输送、储存过程中,安全阀、管道、容器中排放的气体必须回收或采用其他合理有效的处理措施,取样分析要采用在线闭路采样。静密封点泄漏率坚持在万分之五以下。

  九、生产装备贴合相关清洁生产标准中国内清洁生产先进要求,设备运行无故障,设备完好率要坚持在98%以上。

  十、企业对排放的废气必须采用有效措施进行治理。生产原料、产品的装卸要采用自动密闭装卸设施。生产设备所有排气口排放废气必须全部收集并采用回收、吸收、吸附、催化燃烧等合理的措施进行处理,到达排放标准要求,严禁不经处理直接排放。

  十一、对散发恶臭污染物等化工异味的设施必须采取密闭处理,并对恶臭污染物采取净化回收措施处理,以到达企业厂界外无化工异味的要求。

  十二、各生产装置排出的`废水,必须在清污分流的前提下进行有效处理并达标排放。废水输送管道及废水储存、处理设施必须采取密闭措施并设置废气回收处理设施,防止化工异味气体挥发。

  十三、企业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进行分类。厂内固体废弃物的临时储存场要依据《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的要求建设,固体废弃物在厂内的临时贮存场应设置防止渗漏、密闭防止化工异味气体挥发以及污水、废气回收处理设施。固体废弃物应及时清运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均到达100%。

  十四、对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可用尾气,不参加化学反应或反应过剩的化学介质,都要回收利用或处理,严禁直接排放。

  十五、对生产和设备检修中产生的废酸液、废碱液、残液或有机溶剂,必须做到本厂分档、循环套用于生产,或者经过加工处理后出售给具有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理,不得随意排放。对设备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要统一收集处理,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十六、各废气排放点源必须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十七、国家、省颁布新的标准后执行新的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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