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冷藏管理制度

时间:2024-12-11 14:20:51 玉华 制度 我要投稿

药品冷藏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药品冷藏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药品冷藏管理制度(精选10篇)

  药品冷藏管理制度 1

  1、目的:对冷藏药品的采购、储存、销售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冷链管理的管理规定。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相关的法律法规。

  3、适用范围:门店有冷藏药品管理。

  4、责任:门店收货、验收、储存、销售人员。

  5、内容:

  5.1、经营冷藏药品的,应有配套的调控和显示温湿度冷藏设备。冷藏设备应放置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之处;电源线路与插座应专线专用。

  5.2、冷藏药品的收货区应在阴凉或冷藏环境中,不得置于露天、阳光直射和其他可能改变周围环境温度的.位置。收货前,如能当场导出随行的温度记录仪记录数据,应查看并确认运输全程温度符合规定的要求后,方可接收货物;如不能当场导出随行的温度记录仪数据,应暂移入规定温度的待检区,待获得运输全程温度数据并确认符合规定后,才能移入合格品区。冷藏药品收货时,应向供货单位索取冷藏药品运输交接单,做好实时温度记录,并签字确认。冷藏药品的收货、入店通常应在15分钟内完成。

  5.3、冷藏药品到货时,应对其运输方式、运输设施或设备内温度、运输时间等质量控制状况进行重点检查并记录,对不符合温度要求运输的应拒收。

  5.4、冷藏药品验收记录应记载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同时包括发货方温度记录仪编号、收货时间、入库的时间等。

  5.5、零售药店已出售给消费者的冷藏药品,退回后不得再次进行销售。

  5.6、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冷藏药品需为消费者提供服务,以保证药品在适应的温度下,便于携带。

  药品冷藏管理制度 2

  1、目的:

  为确保冷藏药品在收货、验收、储存、养护、发货、运输环节的温度控制和监测工作正常运转,保证药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适应范围:适用于公司冷藏药品的各环节的质量管理。

  3、内容:

  3.1定义

  (1)冷藏药品:指对药品贮藏、运输有冷处冷冻温度要求的药品。

  (2)冷处温度:符合2℃—10℃的贮藏和运输条件。

  生物制品温度:符合2℃—8℃贮藏和运输条件。

  (3)冷冻温度:符合-10℃—-25℃的贮藏和运输条件。

  (4)药品冷链物流是指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物流企业和使用单位采用专用设施,使冷藏药品从生产企业到使用单位的温度始终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物流过程。

  3.2冷藏药品的采购、收货、质量验收、储存、养护、出库复核、运输等环节必须遵守本制度。

  3.3冷藏药品的收货与验收管理:

  3.3.1冷藏药品的收货区应设在冷库中;

  3.3.2冷藏药品到货时应检查运输药品的车辆或冷藏箱是否符合规定,未按规定运输应当拒收;

  3.3.3冷藏药品到货后,收货员应检查温度记录仪,看全程温度符合规定要求后,方可收货;

  3.3.4将符合规定的药品放置待验区,待验收合格后,移入合格品区;

  3.3.5温度不符合规定的药品应当拒收,挂标示牌,报质管部处理;

  3.3.6冷藏药品收货时,应向承运人索取“冷藏药品运输交接单”做好温度记录,并签字确认;

  3.3.7质量验收人员应在30分钟内对到货的冷藏药品进行质量验收,并做好药品验收记录,同时在“冷藏药品运输交接单”上记录收货时间、入库时间等连同质量验收记录,一并保存期限为5年;

  3.3.8销后退回的冷藏药品,按收货的管理规定处理。

  3.4冷藏药品的储存、养护管理:

  3.4.1冷库内应划分待验区、发货区、退货区、合格品区,并设有明显标志;

  3.4.2冷库安装温度自动调控、监测、记录及报警的系统;

  3.4.3冷藏药品24小时不间断的自动记录温度的监控,保管员应对冷库每隔2小时进行温度巡视检查并记录;

  3.4.4养护员负责对温度监测数据进行检查和温度超标报警的处理,超出温度规定范围的应及时采取措施对温度进行调控。自动温度记录设备的温度监测数据可导出且不能更改,记录保存期限为5年;

  3.4.5养护员对冷链设备建立档案,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记录保存期限为5年;

  3.4.6养护员对冷藏药品进行重点养护检查并记录;

  3.4.7冷库内药品的堆垛间距、地面、墙壁库顶的间距符合GSP要求,冷库制冷机组出风口100厘米及高于冷风机出口的位置不得码放药品;

  3.4.8冷藏车厢内,药品与厢内前板距离不小于10厘米,与后板、侧板、底板间距不小于5厘米的,药品码放高度不得超过制冷机组出风口下沿,确保气流正常循环和温度均匀分布。

  3.5冷藏药品的`发货管理:

  3.5.1冷藏的药品发货(拆零、拼箱)应在冷库的发货区内进行;

  3.5.2采用冷藏箱运输的,使用经过验证的冷藏箱,发货人员应将冷藏箱经过预冷到规定要求的温度后,再进行装运;

  3.5.3采用冷藏车发运的,发运药品前应确认冷藏车内清洁无污染,冷藏车制冷设备应先行启动,待车厢内达到规定要求的温度后,方可装车。驾驶员开启温度记录仪,随货发运。在装(卸)货物时,必须关闭制冷机组,装车高度不高于出风口的平面高度,保证车厢内六面与货物间有一定的空间,以保持车厢内循环空气流动;

  3.5.4冷藏药品从冷库到运输车的装运时间应控制在30分钟内完成;

  3.5.5发货人员负责“冷藏药品运输交接单”上发运信息的记录,包括药品名称、数量、批号、发货时间、温度记录、运输车辆车牌号、收货方签名等内容。记录一式两份,收货方签字后,一份由收货方留存,一份返回公司留存,记录保存5年。

  3.6冷藏药品的运输管理:

  3.6.1运输药品的冷藏车应保持良好的保温性能,应备配温度自动控制,自动记录及自动报警系统;

  3.6.2采用保温箱运输冷藏药品时,保温箱应注明贮藏条件、启动时间、保温时限、运输报警;

  3.6.3冷藏药品运输人员应经过冷藏药品专业知识、相关制度、操作规程的法律法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上岗,掌握冷藏药品运送时间,确保冷藏药品在保温时间内送达;

  3.6.4驾驶员出行前应开启温度记录仪主机,对冷藏车的制冷设备、温度记录进行检查,确保所有的设施设备正常并符合温度要求,在运输过程中应及时查看温度记录显示仪,如出现温度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并处置;

  3.6.5在冷藏药品运输途中,应当实时监测并记录冷藏车内的温度数据;

  3.6.6采用冷藏箱,冷藏车运输药品时途中出现异常情况,如出现设备故障、交通拥堵等突发事件,应按照运输应急预警,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3.6.7运输到达目的地后,收货方应在“冷藏药品运输交接单”上签字确认温度,一份由收货方留存,一份返回公司备存;

  3.6.8冷藏药品送完后,驾驶员关闭温度记录仪主机,将车开回公司,由养护员将温度记录仪内的数据下载到电脑中;

  3.6.9采用冷藏箱运输到达目的地后,运输人员将冷藏箱温度记录、收货方在“冷藏药品运输交接单”上签字确认温度,一份由收货方留存,一份返回公司保存。交接完毕后,运输员关闭温度记录仪返回公司,由养护员将温度数据下载到电脑中;

  3.6.10冷藏车、冷藏箱运输过程中自动记录的温度数据应保存5年;

  3.6.11冷藏药品不能委托其他单位运输。

  3.7冷藏药品的温度控制和监测:

  3.7.1冷藏药品应进行24小时连续自动的温度记录和监控,温度记录间隔时间设置不超过30分钟/次;

  3.7.2冷库内自动监测布点应经过验证,符合冷藏药品要求;

  3.7.3冷库内的温度启停设置:冷藏2-8℃;(不经营冷冻药品)

  3.7.4按规定对自动温度记录设备、温度自动监控及报警装置等设备进行校验,保持准确完好;

  3.7.5温度异常应急处理方案:

  (1)验收、储存、养护、发运过程中,发现温度数据超过规定的范围应停止验收、发运,并通知质管部处理,经确认合格的继续发运,经确认不合格的,按不合格药品进行处理。

  (2)如因冷库发现故障导致温度异常,养护人员接到报警后应立即通知质管部并通知有关人员对冷库进行检测维修,能当场解决故障的处理后,养护人员观察温度数据,直到温度正常。若不能当场解除故障,应将药品移到其他冷库,或联系外单位冷库暂时保存。

  (3)冷藏车、保温箱在运输途中出现温度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质管部,驾驶员应及时进行检查,如能当场解决故障的,驾驶员观察温度数据,直到温度正常。若不能当场解除故障,应关好车门,将药品运回公司,通知质管部处理。

  (4)质管部对所有温度异常的药品做好“冷藏药品异常情况处理记录”。

  3.8冷藏药品的质量管理:

  3.8.1冷藏药品属于温度敏感性药品,在药品质量控制中具有高风险,专业化程度高,操作标准严格,设施设备专业等特点,质管部应加强该类药品在收货、验收、储存、养护、运输等环节的严格管理和监督检查,防止发生严重的质量问题。

  3.8.2质管部负责冷藏药品的设施设备的验证,保证设施设备温度符合规定要求。

  3.8.3储运部负责对冷藏设施设备进行维护管理,保证储运环境温度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3.8.4质管部和办公室对从事冷藏药品收货、验收、储存、养护、出库、运输与岗位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建立培训档案。

  培训内容:

  (1)有关法律法规

  (2)专业知识

  (3)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9相关记录

  3.9.1冷藏药品运输交接单

  3.9.2温度自动监控记录

  3.9.3冷藏药品异常情况处理记录

  3.9.4冷藏巡视检查记录

  3.10归口部门:质管部、储运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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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冷藏车运输规定

  1.目的:为了规范冷藏车的管理,保证冷藏食品及馅料的质量

  2.适用:适用于宜秀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冷藏车的日常适用与管理

  3.职责:物流承包人李琳对本规定的实施,管理与负责

  冷藏车的规定:

  (1)冷藏车工作指标为对厢内温度:0~4度,湿度为35~75%

  (2)在温控系统设置制冷机组启动温席4.0℃,停机温度2.0℃。

  (3)出车前必须检查外风机运转是否正常,制冷是否正常。

  (4)出车前必须检查门封是否严密,车厢是否保温,检查温湿度记录仪是否正常记录。

  (5)当温度达到0~4℃范围时,检查合格后,才能放行出车。

  (6)当外界温度低于15度才能关闭制冷设施。

  冷藏车保养与维护:

  (1)严禁使用叉车或其它硬物等撞击,导致内壁受损、接缝开裂以及隔热层受损。

  (2)常检查门封及下水口盖,并根据情况修理或更换。

  (3)定期用水冲洗或彻底打扫,扫除去地板及排水孔中的碎馅料、碎屑等杂物。

  (4)定期擦拭风机,用(软毛刷,无尘布)清除制冷机组散热器尘埃,保证散热效果。

  (5)不定期检查室内机组结霜状况。

  (6)检查温控系统的准确性。

  (7)不定期对冷藏车进行验证,并按验证结果调整冷藏车设备运作。

  补充运输规定(补充、强调货物配送协议书中的运输规定)

  (1)物流承包人李琳在配送的全程中,车上货仓内温度要保持在0~4℃,因物流承包人李琳未开启货仓制冷或者制冷未达到相应的效果的,公司有权对物流承包人进行处罚。

  (2)货物在运输途中造成的遗失、短缺由乙方按2倍的货物价格赔偿。

  (3)物流承包人李琳负责运输过程中的`周转箱、筐的回收工作,豆浆厂、馅料厂与门店之间的箱、筐周转最终不能达到平衡进出而短缺的、由物流承包人李琳负责赔偿。

  (4)物流配送时,对门店设施、物品造成损坏、损伤的,由物流承包人李琳按价赔偿并向客户做出道歉,或在配送完成时未将店家的冰箱门,卷帘门,关闭到位,本公司有权对物流配送负责人进行适当的处罚。

  (5)其他在运输过程中造成门店投诉(经核实、合理)的,由物流承包人李琳修正相应的错误并向门店致歉,并把修正结果及时地反馈给公司及时地反馈给公司,并负责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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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店冷藏药品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门店冷藏药品进行合理陈列与养护,及时发现药品质量问题,保证所售药品的质量,特制订本程序。

  2.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令第90号)等法律、法规。

  3.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门店冷藏药品的验收、陈列、养护、销售、退回的管理操作。

  4.内容

  验收管理

  门店到货时应先验收冷藏药品。

  门店验收员应检查冷藏药品到货时的温度,并在随货凭证或系统收货模块中记录到货时温度。

  符合要求的,应立即交接后存放在冷藏柜。

  当外部环境温度超过7℃以上时,配送中心未采取冷藏设备与措施运输或冷藏运输温度不符合2-8℃要求的,门店拒收将药品暂存在冷藏柜待处理区,并在12小时之内通过OA办公系统将情况描述上报质管部,根据质管部核查处理意见进行相应处理,如确定情况后进行药品报损处理的将由配送中心承担责任。

  陈列管理

  门店应配备便于冷藏药品陈列展示的冷藏柜。陈列冷藏药品的质量和包装应符合规定。

  陈列冷藏柜应保持清洁卫生,冷藏柜内应无积水、结冰结霜、发霉情况,禁止存放生活物品,防止人为污染药品。

  门店冷藏柜应配备检测和调节温湿度的设施设备。

  陈列药品应按品种、规格、剂型或用途分类整齐摆放,类别标签应放臵准确,字迹清晰.凡质量有疑问的冷藏药品,一律不准陈列、销售。冷藏柜内需合理划分为合格药品区、待处理药品存放区、包装预冷区。养护检查管理

  门店应配备专职或兼职药品养护人员,对冷藏药品进行养护检查,以保证药品质量。

  门店养护人员应定期检查冷藏柜正常运行情况,发现积水、结冰等采取擦干、除冰除湿措施处理,发生冷藏柜不制冷等异常情况时应上报行政人员维修,并对药品采取应急冷藏箱或转移其他门店暂存处理。

  应检查冷藏药品陈列环境和存放条件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每日上午9﹕00-10﹕、下午15﹕00-16﹕00两次在规定时间对冷藏柜温湿度进行记录,发现不符合2-8℃、35%-75%正常陈列要求时应采取措施予以调整,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记录。

  每月对店内陈列的药品根据流转情况进行养护和质量检查,并作好记录,对检查中发现有质量疑问的药品,应暂停销售,并及时报质管人员进行复查处理;直接判断为不合格的药品应立即停售并上报质管部。

  待处理、不合格及质量有疑问的药品应隔离存放,建立相关台帐,防止错发或重复报损等事故发生。

  养护与检查记录应保存五年。

  门店在冷藏设备发生故障或停止运行时,门店责任人应12小时之内紧急联系维修或臵换好新的设备,如致使冷藏药品贮存环境温度不符合2-8℃的,所有冷藏药品必须报损,报损金额按公司责任事故处理办法处理。销售服务

  门店经营冷藏品的,应告知顾客按贮藏要求保管,门店可配备适当的保温袋或保温桶,以便于顾客购买后有需求时提供携带。门店经营冷藏品,药品一经售出不得退换。冷藏药品门店退回管理

  配送中心配送至连锁门店的冷藏品,不允许门店擅自退回仓库或门店间协调(含新开业门店)。

  当冬季外部环境温度低于10℃以下时,门店如确属特殊申请需要退回的,先报质管部和订货部,经协调同意后门店须先报配送中心提供冷藏箱及冰排,门店采取冷藏箱措施运输退回,并预先告知配送中心冷藏药品退回时间及时限,配送中心收到退回药品时应在10分钟内收货存放在冷库待验。门店退回须同时随货提供门店储存温度控制说明文件和退回期间温度控制的在途数据,对于不能提供文件、数据或储存、退回过程中温度不符合2-8℃规定的,配送中心收货后报质管部核实处理,如确认报损的将由退回门店承担责任。

  当冷藏品到库收货时温度不符合2-8℃规定的,配送中心收货后报质管部核实处理,如质管部确认药品报损处理的,属门店未事先告知配送中心冷藏品退回时间延误收货的由退回门店承担报损责任,属配送中心超过收货时间的由配送中心承担报损责任门店发现冷藏品有质量问题的,须先报质管部门核实,根据质管部处理意见再进行退回处理。

  冷藏品管理应急预案门店停电应急措施

  门店配备了发电机,发电机型号:龙王5kw;功率:5kw。

  门店须在停电后立即发动发电机供电,发电供电时间不能超过30分钟。发电机发生故障时或没有发电机的门店,询问电业停电时间,停电时间不超过30分钟的,不允许频繁打开冷藏柜门;停电时间若超过30分钟以上的可即刻在同城区门店借发电机发电,发电供电时间不能超过30分钟。

  以防发电不及时,门店可多配备保温袋在冷藏柜保温,或采用保温措施转移至相近的公司门店寄存。冷藏柜发生故障应急措施

  门店配备保温袋,采用保温措施转移冷藏品,并立即上报公司进行维修;冷藏柜维修时间超过1天的,须将冷藏品转移至最近的公司门店进行寄存。冷藏柜在行政部门确认需要更换的,门店立即申请冷藏柜配置并跟进1天之内及时到门店。

  药品冷藏管理制度 5

  一、目的

  为确保冷链药品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冷链药品的储存、运输管理。

  三、管理原则

  1. 保证冷链药品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始终处于规定的温度环境;

  2. 确保冷链药品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

  3. 保证冷链药品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有效追溯。

  四、冷链药品的储存管理

  1. 冷链药品应储存在专用的冷库或冷藏设备中,确保温度在规定的范围内;

  2. 冷库或冷藏设备应定期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并记录温度数据;

  3. 冷链药品应分类存放,标识清晰,防止混淆;

  4. 冷链药品的存放时间应严格控制,避免过期或变质;

  5. 冷链药品的出库应遵循“先入先出”的原则,确保药品质量。

  五、冷链药品的运输管理

  1. 冷链药品在运输过程中应使用专用冷藏车或保温箱,确保温度在规定的范围内;

  2. 冷藏车或保温箱应定期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并记录温度数据;

  3. 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剧烈震动和碰撞,防止药品破损;

  4. 运输过程中应保持与收货方的紧密沟通,确保按时到达;

  5. 运输过程中应对冷链药品进行全程监控,确保其安全到达目的地。

  六、冷链药品的'配送流程

  1. 发货前应对冷链药品进行检查,确保其质量合格;

  2. 使用专用冷藏车或保温箱进行发货;

  3. 在发货过程中应记录温度数据,并保持与收货方的紧密沟通;

  4. 到达目的地后应对冷链药品进行检查,确保其质量合格;

  5. 将温度数据与收货方共享,并完成相关手续。

  七、责任与监督

  1.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冷链药品管理小组,负责冷链药品的储存、运输和配送工作;

  2. 管理小组应定期对冷链药品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其质量安全;

  3. 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应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附则

  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 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药品冷藏管理制度 6

  1制定目的:确保需冷藏药品储存、流通的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规范》DB33/T 713—2008、《保温车、冷藏车技术条件》QC/T 450-2000(2005)、《GB50072 冷库设计规范》。

  3范围:适用于冷藏药品物流链过程中的收货、验收、贮藏、养护、发货、运输、温度控制和监测等管理全过程。

  4术语和定义:

  4.1冷藏药品指对药品贮藏、运输有冷处、冷冻等温度要求的药品。

  4.2冷处指温度符合 2℃~10℃的贮藏运输条件。

  4.3冷冻指温度符合-10℃~-25℃的贮藏运输条件。

  4.4药品冷链物流指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物流企业和使用单位采用专用设施,使冷藏药品从生产企业成品库到使用单位药品库的温度始终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物流过程。

  5冷藏药品的收货、验收

  5.1冷藏药品的收货区应设置在阴凉处,不得置于阳光直射、热源设备附近或其它可能会提升周围环境温度的位置。

  5.2收货时应检查药品运输途中的实时温度记录,并用温度探测器检

  测其温度。

  5.3冷藏药品收货时,应索取运输交接单,做好实时温度记录,并签字确认。有多个交接环节,每个交接环节的都要签收交接单。

  5.4冷藏药品从收货转移到待验区的时间,冷处药品应在 30分钟内,冷冻药品应在 15分钟内。

  5.5验收应在阴凉或冷藏环境下进行,验收合格的药品,应迅速将其转到说明书规定的贮藏环境中。

  5.6对退回的药品,接收企业应视同收货,严格按 5.1、5.2、5.3、

  5.4、5.5操作,并做好记录,必要时送检验部门检验。

  5.7冷藏药品的收货、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冷藏药品有效期 1年以备查,记录至少保留 3年。

  6冷藏药品的贮藏、养护

  6.1冷藏药品贮藏的温度应符合冷藏药品说明书上规定的贮藏温度要求。

  6.2贮藏冷藏药品时应按冷藏药品的品种、批号分类码放。

  6.3冷藏药品应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进行在库养护检查并记录。发现质量异常,应先行隔离,暂停发货,做好记录,及时送检验部门检验,并根据检验结果处理。

  6.4养护记录应保存至超过冷藏药品有效期 1年以备查,记录至少保留 3年。

  7冷藏药品的发货

  7.1冷藏药品应指定专业人员负责冷藏药品的发货、拼箱、装车工作,

  并选择适合的运输方式。

  7.2拆零拼箱应在冷藏药品规定的贮藏温度下进行。

  7.3装载冷藏药品时,冷藏车或保温箱应预冷至符合药品贮藏运输温度。

  7.4冷藏药品由库区转移到符合配送要求的运输设备的时间,冷处药品应在 30分钟内,冷冻药品应在15分钟内。

  7.5冷藏药品的发货、装载区应设置在阴凉处,不允许置于阳光直射、热源设备附近或其它可能会提升周围环境温度的位置。

  7.6需要委托运输冷藏药品的单位,应与受托方签订合同,明确药品在贮藏运输和配送过程中的温度要求。

  8冷藏药品的运输

  8.1应配备有确保冷藏药品温度要求的设施、设备和运输工具。

  8.2采用保温箱运输冷藏药品时,保温箱上应注明贮藏条件、启运时间、保温时限、特殊注意事项或运输警告。

  8.3采用冷藏车运输冷藏药品时,应根据冷藏车标准装载药品。

  8.4应制定冷藏药品发运程序。发运程序内容包括出运前通知、出运方式、线路、联系人、异常处理方案等。

  8.5运输人员出行前应对冷藏车及冷藏车的制冷设备、温度记录显示仪进行检查,要确保所有的设施设备正常并符合温度要求。在运输过程中,要及时查看温度记录显示仪,如出现温度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并处置。

  9冷藏药品的温度控制和监测

  9.1冷藏药品应进行24小时连续、自动的温度记录和监控,温度记录间隔时间设置不得超过 30分钟/次。

  9.2冷库内温度自动监测布点应经过验证,符合药品冷藏要求。

  9.3自动温度记录设备的温度监测数据可读取存档,记录至少保存 3年。

  9.4温度报警装置应能在临界状态下报警,应有专人及时处置,并做好温度超标报警情况的记录。

  9.5制冷设备的启停温度设置:冷处应在 3℃~7℃,冷冻应在-12℃~-23℃。

  9.6冷藏车在运输途中要使用自动监测、自动调控、自动记录及报警装置,对运输过程中进行温度的实时监测并记录,温度记录时间间隔设置不超过 10分钟,数据可读取。温度记录应当随药品移交收货方。

  9.7采用保温箱运输时,根据保温箱的性能验证结果,在保温箱支持的,符合药品贮藏条件的保温时间内送达。

  9.8应按规定对自动温度记录设备、温度自动监控及报警装置等设备进行校验,保持准确完好。

  10冷藏药品贮藏、运输的设施设备

  10.1冷藏药品的贮藏应有自动监测、自动调控、自动记录及报警装置。

  10.2冷藏药品运输方式选择应确保温度符合要求,应根据药品数量多少、路程、运输时间、贮藏条件、外界温度等情况选择合适的运输工具,宜采用冷藏车或保温箱运输。

  10.3应有经营冷藏药品规模相适应的冷库和冷藏车、保温箱等设施设备。

  10.4保温箱应根据不同材质、不同配置方式以及环境温度进行保温性能测试,并在测试结果支持的范围内进行运输。

  10.5冷藏车应符合国家 QC/T 450-2000标准要求、冷库符合国家《GB50072 冷库设计规范》标准要求,并具有自动除霜功能、自动温度监控记录功能。

  10.6冷藏设施应配有备用发电机组或安装双路电路。

  10.7冷藏药品贮藏、运输设施设备应有校准方案、定期维护方案和紧急处理方案,有专人定期进行检查、校准、清洁、管理和维护,并有记录,记录至少保存 3年。

  10.8建立健全冷藏药品贮藏运输设施设备档案,并对其运行状况进行记录,记录至少保存 3年。

  11人员配备要求

  11.1应配备与药品冷链管理、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11.2冷藏药品的收货、验收、养护、保管人员应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要求。

  11.3从事冷藏药品收货、验收、贮藏、养护、发货、运输等工作的人员,应接受冷藏药品的贮藏、运输、突发状况应急处理等业务培训。 11.4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每年进行健康体检。

  GSP冷链药品管理制度

  冷链药品管理制度

  1、制定目的:确保需冷藏或冷冻药品储存、流通的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保温车、冷藏车技术条件》、《GB50072冷库设计规范》等。

  3 、范围:适用于冷藏药品物流链过程中的收货、验收、贮藏、养护、发货、运输、温度控制和监测等管理全过程。

  4、内容

  4.1术语和定义:

  4.1.1冷藏或冷冻药品指对药品贮藏、运输有冷藏、冷冻温度要求的药品。

  4.1.2冷藏指温度符合 2℃~8℃的贮藏运输条件。

  4.1.3冷冻指温度符合-10℃~-25℃贮藏运输条件。

  4.1.4药品冷链物流指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物流企业和使用单位采用专用设施,冷藏药品从生产成品库到使用单位药品库的温度始终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物流过程。

  4.2冷藏药品的收货、验收

  4.2.1冷藏药品的收货区应设置在冷库内。

  4.2.2收货时应检查药品运输途中的实时温度记录,以及交货时的实际温度。

  4.2.3冷藏药品收货时,应索取运输交接单,做好实时温度记录,并签字确认。有多个交接环节,每个交接环节都要进行交接单签字确

  认。

  4.2.4冷藏药品从上下货转运到冷库或冷藏车的时间,冷藏药品应在30分钟内,冷冻药品应在15分钟内完成。

  4.2.5验收在冷藏库待验区进行,验收合格的药品,应迅速将其转到冷藏库合格区。

  4.2.6对退回的药品,接收企业应视同收货,严格按 4.5.1-4.5.5的条款规定操作,同时查看售出期间温度控制的相关数据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应当拒收,并做好记录,必要时送检验部门检验。

  4.2.7冷藏药品的收货、验收记录至少保留 5年。

  4.3冷藏药品的贮藏、养护

  4.3.1冷藏药品贮藏的温度应符合冷藏药品说明书上规定的贮藏温度要求。

  4.3.2贮藏冷藏药品时应按冷藏药品的品种、批号分类码放。

  4.3.3冷藏药品应按规定进行在库养护检查并记录。发现质量异常,应先行隔离,暂停发货,做好记录,及时送检验部门检验,并根据检验结果处理。

  4.3.4养护记录至少保留5年。

  4.4冷藏药品的发货

  4.4.1冷藏药品应指定专业人员负责冷藏药品的发货、拼箱、装车工作,并选择适合的运输方式。

  4.4.2拆零拼箱应在冷藏药品规定的贮藏温度下进行。

  4.4.3装载冷藏药品时,冷藏车或保温箱应预冷至符合药品贮藏

  运输温度。

  4.4.4冷藏药品由库区转移到符合配送要求的运输设备的时间,冷藏药品应在30分钟内,冷冻药品应在15分钟内。

  4.4.5冷藏药品的发货、拼箱装载区应设置在冷库内。

  4.4.6需要委托运输冷藏药品的单位,应与受托方签订合同,明确药品在贮藏运输和配送过程中的'温度要求。

  4.5冷藏药品的运输

  4.5.1应配备有确保冷藏药品温度要求的设施、设备和运输工具。

  4.5.2采用保温箱运输冷藏药品时,应注意将保温箱储藏温度降至冷链规定的温度范围内,并启动温湿度自动监控系统对储藏期间的温度进行实时监测记录。

  4.5.3采用冷藏车运输冷藏药品时,应根据冷藏车标准装载药品。

  4.5.4应制定冷藏药品的运输记录,对运输人员、运输时间、运输期间温湿度、运输车辆、送达地址等做详细记录。

  4.5.5运输人员出行前应对冷藏车及冷藏车的制冷设备、温度记录显示仪进行检查,要确保所有的设施、设备正常并符合温度要求。在运输过程中,要及时查看温度记录显示仪,如温度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处理。

  4.6冷藏药品的温度控制和监测

  4.6.1冷藏药品应进行24小时连续、自动的温度记录和监控,温度记录间隔时间设置不超过30分钟/次。

  4.6.2冷库内温度自动监测布点应经过验证,符合药品冷藏要

  求。

  4.6.3自动温度记录设备的温度监测数据可读取存档,记录至少保存 5 年。

  4.6.4温度报警装置应能在临界状态下报警,应有专人及时处置,并做好温度超标报警情况的记录。

  4.6.5制冷设备的启停温度设置:冷藏应在3℃~7℃间,冷冻应在-12℃~-23℃间。

  4.6.6 冷藏车在运输途中要使用自动监测、自动调控、自动记录及报警装置,对运输过程中进行温度的实时监测并记录,温度记录时间间隔设置不超过10分钟,温度记录应随药品移交收货方。

  4.6.7 采用保温箱运输时,根据保温箱的性能验证结果,在保温箱支持的,符合药品贮藏条件的保温时间内送达。

  4.6.8应按规定对自动温度记录设备、温度自动监控及报警装置等设备进行校验,保持准确守好。

  4.7冷藏药品贮藏、运输的设施设备

  4.7.1冷藏药品的贮藏应有自动监测、自动调控、自动记录及报警装置。

  4.7.2冷藏药品运输方式选择应确保温度符合要求,应根据药品数量多少、路程、运输时间、贮藏时间、贮藏条件、外界温度等情况选择合适的运输工具,宜采用冷藏车或保温箱运输。

  4.7.3应有经营冷藏药品规模相适应的冷库和冷藏车、保温箱等设施设备。

  4.7.3保温箱应根据不同材质、不同配置方式以及环境温度进行保温性能测试,并在测试结果支持的范围内进行运输。

  4.7.4冷藏车应符合国家QC/T450-2000标准要求、冷库符合国家《GB50072冷库设计规范》标准要求,并具有自动除霜功能、自动温度监控记录功能。

  4.7.5冷藏设施应配有备用发电机组或安装双路电路。

  冷藏药品储存、运输设施设备应有校准方案、定期维护方案和紧争处理方案,有专人定期进行检查、校准、清洁、管理和维护,并有记录,记录至少保存5年。

  4.7.6建立健全冷藏药品贮藏运输设施设备档案,并对其运行状况进行记录,记录至少保存5年。

  4.8人员配备要求

  4.8.1应配备与药品冷链管理、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4.8.2冷藏药品的收货、验收、养护、保管人员应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要求。

  4.8.3从事冷藏药品收货、验收、贮藏、养护、发货、运输等工作的人员,应接受贮藏、运输、突发状况应急处理等业务培训

  冷藏药品冷链管理制度

  一、冷藏药品的运输必须用冷藏箱,领取冷藏药品时必须配置相应的冷藏设备。

  二、冷藏药品在运输过程中,冷藏药品发放、运送、接收人员要进行温度监测记录。

  三、冷链设备必须做到专物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四、冷藏药品要进入冷链系统保存,并由专人负责保管。

  五、冷藏药品保存期间要进行温度监测,

  每天上班后和下班前各测量1次冷藏药品温度,并如实记录监测结果;做好停电、 停机、故障维修记录,管理员因故外出不能进行日常监测时要做好交接班。

  六、贮存的冷藏药品要摆放整齐,冷藏药品与箱壁,冷藏药品与冷藏药品间应有 1-2cm的空隙,冷藏药品要按品名和失效期分类摆放。

  七、冷链设备要经常进行保养,经常保持电冰箱的清洁,做到无灰尘、无污迹,电冰箱蒸发器结霜温度超过4小时要及时化霜和除霜,长期停止使用时,应将箱内外擦净,每周开机2小时。冷藏箱和冷藏背包使用过擦净水迹,保持箱内干燥和清洁。

  八、冷链设备出现异常或故障应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进行检查和修理,非专业技术人员不得随便拆卸。

  药品冷藏管理制度 7

  1、冷藏的验收

  在冷库中设立待验区,冷藏进入我院后立即进入冷库,验收工作在冷库内完成。

  2、冷藏的储藏

  《药典(2010年版)》规定,冷处系指2~10℃,抗生素要求在冷暗处贮藏。生物制品贮藏和运输规程规定,生物制品的贮藏温度通常为2℃~8℃,有门规定者除外。故《药典》对冷处的温度规定和对生物制品贮藏温度的要求不完全相同,但二者的重叠度较大。为了节省资源,将冷库的.温度范围设定为3℃~7℃,使冷库温度范围同时适合生物制品和抗生素。

  3、冷藏温度的控制

  为了有效控制冷藏的贮藏温度,在冷库和冷藏柜另外配备温度计,由管理人员每天和记录温度,每日2次,药剂科质量管理小组每月检查其工作质量。临床科室配备冰箱贮藏冷藏,并规定冷藏注射剂每次处方量为一日用量,门诊病人使用的注射剂不得带出院外。一经发出,不得退换。

  4、冷藏的运输管理

  配送公司采用冷链方式运输冷藏,否则不得验收入库。院内冷藏采用的温控箱运输到各个药房,并尽量缩短运输时间。由药房运输到各个临床科室的采取小的温控箱,到临床科室后,立即进入科室的冰箱储藏。

  药品冷藏管理制度 8

  一、为保证对药品仓库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确合理地储存约品,保证药品储存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药品储存保管的基本工作职责是:安全储存、保证质量、降低损耗、避免事故。

  三、仓库保管人员的基本职责:

  (一)按照药品不同自然属性分类进行科学储存,防止差错、混淆、变质。

  (二)做到数量准确,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四、药品仓储保管应执行药品储存管理制度,并按主要剂型的储存保管和养护要点做好在库药品的`储存保管。

  (一)药品应按储藏温、湿度要求,分别储存于阴凉库或常温库、冷藏库内。

  1、阴凉库:温度不高于20℃。

  2、常温库:温度保持在0℃—30℃。

  3、冷库:温度保持在2℃—10℃。

  4、相对湿度:各库房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之间。

  (二)药品应依据药品性质,按分库、分类存放的原则进行储存保管,其中:

  1、药品与非药品(指不具备药品生产批准文号的`物品)应分库

  存放。

  2、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库或分区存放。

  3、品种与外包装容易混淆的品种应分区或隔垛存放。

  4、易串味的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以及性质相互影响的药品应分库存放;危险品应与其他药品分库存放。

  5、药品中的危险药品应存放于危险品专库。

  6、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存放。

  7、不合格品应存放在不合格品专区内,按合格药品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8、退货药品应存放在退货区内,经质量验收并确认合格品后再移入合格品区;经质量验收为不合格的入不合格品区。

  9、药品按品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及效期远近或分开堆垛,入混批堆码,每一垛的混批时限为:药品的产品批号或生产日期间间各应不超过一个月。

  10、近效期药品即有效期不足半年时,应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摧毁月报表。

  11、近效期药品应挂近效期标志。

  12、在搬运和堆垛等作业中均应严格按药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搬运存放,规范操作。不得倒置,要轻拿轻放,严禁摔撞。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并定期翻垛。

  13、保持库房、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腐、防鼠、防污染等工作。

  (四)药品的货堆应留有一定距离,具体要求如下:

  1、药品垛与垛的间距不小于100cm。

  2、药品垛与墙、柱、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小于30cm。

  3、药品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cm。

  4、库房内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200cm。

  5、照明灯具垂直下方不准堆放药品,其垂直下方与药品垛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小于50cm。

  (五)在库药品均实行色标管理,其中:

  1、黄色:待验药品库(区)、退货药品库(区)。

  2、绿色:合格药品库(区)、零货称取库(区)、待发药品库(区)。

  3、红色:不合格药品库(区)。

  (六)药品入库时应按照药品入库验收制度,经过质量检查验收,并签字或盖章后办理入库手续。

  (七)药品仓储保管人员对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等情况,有权拒收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八)药品仓储保管人员应接受药品养护员有关储存方面的指导,掌握主要剂型的储存保管与养护要点,做好仓间温、湿度等管理,正确储存药品。

  (九)药品出库发货时,应坚持检查复核后出库发货。

  (十)药品出库发货时,应做好出库发货复核记录。

  (十一)对于销后退回药品,应按《退货药品的管理规定》做好退货记录与存放、标识等管理工作。

  (十二)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温湿度调控工作,坚持每日上、下午各一次观测并记录《温湿度记录表》,并根据具体情况和药品的性质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质量。

  (十三)药品仓储保管人员每月底应定期做好库存盘点工作,做到帐物相符

  药品冷藏管理制度 9

  1、药品仓库的药品仅供实验使用,除此之外,一般不能用于其他用途。

  2、药品存放要搞好科学管理,以实验室为单位分门别类,做到分类清楚,标志明显,排列有序,堆放整齐,零整分开,安全整洁;各实验室必须负责任地将本实验室存放药品的柜子管理好,并搞好维护保养工作,防止霉烂变质,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当出现本实验室药品不够用而要取用其它实验室的.药品时,必须先征得药品所归属的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方可取用并及时采购补回。

  4、定期检查本实验室药品柜的`安全和数量,保证本实验室药品的供应,尽量避免积压,对于包装陈旧、过期失效的药品,必须及时清理;如有本室不再使用或很少使用的药品,要及时转出,以便物尽其用,避免浪费。

  5、采购药品和药品进库,要做好登记,并根据验收单检查外观、质量、品质等及时验收。验收中发现数量短缺、质量或凭证不符等情况必须立即与有关经办人联系处理,药品验收完毕后要及时上架,按科学管理要求摆放,不能随意摆放。

  6、各实验室管理人员进入药品仓库取药品必须做好登记。

  7、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上班后要开窗通风,下班前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盒锁好门。

  8、库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外人不得进入库房,发现安全隐范应立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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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目的

  加强在库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储存管理。

  3. 职责

  保管员:负责本制度的实施。

  质管员:负责指导和监督贮存过程的质量管理工作。

  4. 内容

  4.1保管员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市药监局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4.2药品储存应按药品的性质,分类进行储存,药品与非药品,内用与外用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性质相互影响,易串味的药品的药品分区存放,特殊管理药品和不合格品单独存放,有明显标志。

  4.3根据药品储存条件,储存于相应库中

  ——常温库:温度控制 0--30℃以内,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以内。

  ——阴凉库:温度控制 0--20℃以内,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以内。

  ——冷 库:温度控制 2--10℃以内,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以内。

  4.4药品堆垛应有一定的距离,与墙、屋顶的间距不少于30厘米,与散热器或供热管道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厘米。

  4.5药品储存实施色标管理,合格品区---绿色;退货品区---黄色;待验区---黄色;不合格品区---红色。

  4.6库存药品要按批号顺序分开或依次堆码。

  4.7 酒精等危险药品库存不得超过20瓶,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损、销毁应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

  4.8库房要配备窗帘、灭火器、防盗、干燥桶等设施、设备,定期维修,保持良好运转。

  4.9保持库房、货架的清洁卫生,库房应设有防鼠、防污染等设施,严防药品被污染、鼠咬、虫驻、发霉等现象,保证库房地面无灰尘、无蜘蛛网。

  4.10对储存药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4.11因人为原因造成质量事故,按药店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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