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时间:2024-06-06 16:41:57 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安全使用管理制度1

  小学学校体育器材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明确规定,学生在校期间不得擅自或结伙到肋木架、单双杠、高低杠玩耍,必须在老师带领下一起搞活动,以确保学生安全。

  2.课外活动时,学生要在篮球场、足球场搞活动,必须经体育教师认可而且由老师看护下才能进行,以确保学生平安。

  3.体育时,由体育教师负责管理好学生,学生在做体育器械方面的活动,如实心球、跳高等,必须在教师带领下进行,以确保体育课顺利进行。

  4.体育训练时,运动员在教练员陪同下一起进行,教练员必须负责好学生的`安全,学生在进行每一个项目时,教练员必须做到认真、谨慎、亲自指导,以确保体学生在训练时无意外发生。

  5.学生借用体育器械,必须经体育器械管理员同意、必须在有老师陪同下,才能借出器材,以确保学生活动顺利进行。

  6.学校的体育设施在没有老师的同意、陪同下,不允许任何学生随意到操场上玩耍。

安全使用管理制度2

  机械使用单位包括专业单位(主要指本公司非独立法人单位、属二级机构,具有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和一定维修能力的机械化施工的专业队伍,如机具租赁站等)和一般使用单位(主要指本公司的其他各专业分公司、各工地、各工程处、各分包队等使用机械的单位)。施工项目部与机械使用单位应按照规定或相关合同协议,明确双方的机械安全管理职责,现场机械使用单位应接受施工项目部的监督管理与考核。

  1、 根据本公司的机械管理制度,结合现场的实际,制定现场机械安全管理办法或细则;制定作业班组的.职责和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2、 制定本单位的机械安全管理目标,并分解至作业班组和岗位。

  3、 建立现场机械台帐。掌握所使用的机械数量和安全技术状况,保证全部在用机械完好,起重机械取得检验合格证。

  4、 负责编制所使用的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维修保养规程、检查检验规程、安拆作业指导书、作业方案和保养维修计划、维修方案,并按规定上报审批。

  5、 负责对本单位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及参与起重机械作业的有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与安全技术交底;建立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台帐,定期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认证或换证计划,保证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6、 负责根据机械的作业类别(如安装、拆卸、试验、操作、保养、维修、检查、检验等)、作业过程、环境条件进行危害辨识,并根据辨识结果制定安全措施。

  7、 负责编制机械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并按规定上报审批;配合一般机械事故以下事故的调查处理。

  8、 负责起重机械安装前的告知;负责对起重机械结构件、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等在安装前及拆卸后的检查;对在用机械进行定期和经常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进行整改、验收,对存在重大隐患或故障上报公司工程部和施工项目部。

  9、 按 维修保养规程,定期对机械进行维护保养,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10、 负责起重机械安装过程的质量检验,参与起重机械轨道或基础等有关工程的验收;配备常规的起重机械安拆所需的测量仪器,建立检测仪器台帐和使用规程及管理办法,检测仪器应经检定合格。

  11、 负责建立所使用机械的动态档案;按要求按时填写机械安装、变换工况、试验、运行、保养、维修、安全技术交底、故障处理、检查及缺陷整改记录、拆卸、停用、事故记录和交接班记录等,并根据记录定期进行统计、分析和总结。

安全使用管理制度3

  为加强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降低医疗器械临床使用风险,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试行)》规定制定本规范。

  一·建立组织机构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委员会(fms),全面管控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与风险。加强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监管,保障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

  二·研究制定全院医疗器械配置、规划、购置、使用维护、安全管理、分析医疗设备应用风险来源。

  三·指导各科室医疗器械安全监管,设备使用前科室进行相关操作安全培训,制定出设备操作规程与安全注意事项。

  四·设备科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巡查及预防性维护(pm)。

  五·临床科室健全完善监测体系。设专人监测设备使用安全情况,发生安全事件及时上报。

  六·设备科根据调查情况及时向院内各相关科室通报,以避免同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七·奖惩措施。医院对成功提交一起安全事件的职工给予20元奖励;对隐瞒安全事件的科室一经查实后根据情节轻重进行进追究责任。

安全使用管理制度4

  第一条为贯彻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规范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品和设施采购、验收及使用管理,保证安全防护用品和设施能够切实起到保护劳动者安全的作用,维护广大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防护用品和设施包括: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各种临边洞口的防护用具、漏电保护器、配电箱、电缆线、竹、木、马道、救生圈、灭火器、登高设施、交叉作业防护、爬梯搭设、电焊机防护棚、各类脚手架杆件、扣件、脚手板、以及机械设备安全装置等。

  第三条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品和设施数量必须满足安全生产防护的要求。

  第四条安全防护用品和设施在购买前应检查其性能必须满足规定要求,技术指标是否符合标准规定。

  第五条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品和设施必须由专人管理,保证正确使用,并负责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其真正起到安全防护的作用。

  第六条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能,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检,发现不合格或技术指标不能满足安全需要以及无合格证的产品,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产生不良后果的从重重罚。

  第七条安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并公布;未列入目录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第八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工作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定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机构实施,受指定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机构对其核发的安全标志负责。

  第九条安全防护用品和设施的采购

  (一)在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时,要考察生产厂家或经营单位,其生产安全防护用品和设施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有满足生产需要的生产场所和技术人员;

  (3)有保证产品安全防护性能的生产设备;

  (4)有满足产品安全防护性能要求的检验与测试手段;

  (5)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6)有产品标准和相关技术文件;

  (7)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生产安全防护用品和设施的企业应当按其产品所依据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进行生产和自检,出具产品合格证,没有产品合格证的劳动防护用品不能采购,且生产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对产品的安全防护性能负责。

  (三)新研制和开发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当对其安全防护性能进行严格的科学试验,并经具有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的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生产、使用,方可采购。

  (四)生产安全防护用品和设施的企业生产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取得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没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不能采购。

  (五)经营劳动防护用品的单位应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有满足需要的固定场所和了解相关防护用品知识的人员。不得采购假冒伪劣的劳动防护用品和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条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与使用

  (一)应当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和国家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及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二)应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即可以从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中列支。厂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为从业人员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得超过使用期限。应当督促、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四)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度。

  (五)不得采购和储存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购买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须经本厂的安全生产技术部门或者管理人员检查验收。

  (六)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

  (七)新入工地人员,经三级安全教育后,按照分配新岗位的要求发放给劳动防护用品。

  (八)各种劳动防护用品是企业根据劳动条件发给个人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公共财务,上班时必须正确使用,下班时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修改。

  (九)进入工地后,一律按所在部门发放的劳保用品配戴齐全,不准穿礼服、高跟鞋、拖鞋、短裤、裙子等。

  第十一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或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为准。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和物资设备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使用管理制度5

  一、严格执行施工机械的安全技术规范、安全规程、操作使用规程等中的有关规定;如:《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建筑卷扬机安全规程》。

  二、相关项目为施工机具、井架。监理人员要对有关项目进行检查和落实。重点要查看以下几项是否落实:

  1、下列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井架:制动停层装置、防冲天装置、防断落装置、卷扬机滚筒防钢丝绳滑脱装置、避雷装置(将一侧中间的`立杆接高,高出顶端2米作为接认器,并在该立杆下端设置接地线)。

  其它机具:传动部位防护罩、防护挡板。

  2、架机、机具基础须平整坚实,架体、井架卷扬机、钢筋拉直机与砼基础连接须采用地脚螺栓。大型建筑机械设备基础要求报验验收。井架基础采用砼条形基础,如地基太松软则施打松木桩或换填基础补强。

  3、架体防倾覆措施:井架按规定设附墙架。

  4、井架安装完毕后,严格办理验收手续,填写验收合格单并有责任人签字后方可使用。

  5、井架设动送启动前自动响铃信号。

  6、机具使用前应试运行并检查离合器、制动器、安全装置及其它关键总合的工作性能,钢丝绳的磨损程度等,机具不得带病或超负荷动转。

  7、机具检修须由持证工负责。操作员持证上岗,专人操作。

  8、所有施工机具进场要报验。提升机等建筑设备装拆要有专项方案并报审。

  9、施工单位进场进行桩基础施工时,必须通知市建设期工程安全监督站到现场进行前期核查,确认企业施工资质、作业人员上岗证、桩机证及现场设备使用条件等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经批准后方可开工。

安全使用管理制度6

  1.目的

  为加强区域安全管理,预防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和公私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风电场食堂使用液化气的区域。

  3.职责

  3.1风电场是食堂的安全管理监管部门,负责制定本制度并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并监督检查;

  3.2厨师负责液化气的维护保养和每日安全检查工作;

  4.管理规定

  4.1注意事项

  4.1.1液化气罐房应保持通风、干燥;要防止潮湿或飞油的`盐分、油类腐蚀钢瓶,保持钢瓶的清洁;

  4.1.2、液化气罐严防曝晒、严禁靠近明火或温度较高的地方。因为气瓶内的压力是随温度增加而上升的,一旦造成瓶内的压力异常上升,就会发生危险。

  4.1.3、液化气罐要直立使用、严禁倒立或卧倒使用;

  4.1.4、不管是实瓶或空瓶都严禁摔、踢、滚和撞击。因为轻则损坏油漆,重则气瓶变形报废,甚至会使气瓶破损,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4.1.5、不准用开水浇和火烤钢瓶去强行气化;

  4.1.6、不能自倒液化气罐残液;

  4.1.7、安装、使用液化气管道、液化气设施的房间,要保持通风换气,严禁住人,并配备足量灭火器(干粉灭火器),其附近应设置消防栓,以防燃气事故发生。

  4.1.8、使用、存储液化气的房间内,不准使用柴、煤炉及其他灶具,以免发生火灾或爆炸;

  4.1.9、使用电子点炉具,如连续三下不能点燃时,应稍候,待燃气散开后再点火;

  4.1.10、严禁私自过气,气瓶过气是指用户私自将一气瓶中的液化气倒灌进另一气瓶;

  4.1.11、灶具使用时,人不要远离,以免沸汤溢出扑灭或被风吹灭火焰,造成漏气。

  4.1.12、炉灶使用完毕,注意关好炉灶具开关,做到人走火灭。同时将表前阀门关闭,确保安全。

  4.1.13、如气罐(瓶)存在质量问题,不能自行拆卸检查和修理,应送至指定地点进行检修。

  4.2定期检查炉具、液化气管线正常。怀疑液化气管(管线)有漏气时,不可用火柴或打火机点火测试,应以肥皂泡检查有无泄漏。仔细地检查一下,灶具、热水器等燃气用具是否与供应的液化气相符合,与灶具的连接管两端卡子是否安装固定好,所有阀门是否关好。

  4.3送气时,应做好检查:

  (1)检查钢瓶请注意检验期限,并附有检验合格标识;

  (2)钢瓶请直立,且避免受猛烈震动;

  (3)放置于通风良好且避免日晒场所;

  (4)不可将钢瓶放倒使用;

  (5)钢瓶上不可放置物品,以免引燃;

  (6)食堂贮存液化气不得超过四瓶(最大储存量≤4瓶),将贮存液化气降到最低,确保安全。

  4.4检查和维护

  4.4.1食堂要认真执行食堂液化气管理制度,并填写《食堂液化气检查记录表》;

  4.4.2液化气使用人在每次使用液化气后要进行确认签字,并记录液化气的使用时间段;

  4.4.3当晚食堂要保证至少对液化气进行一次复查确认,并记录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采取的对策措施,如遇液化气阀门忘记关闭,迅速关闭液化气阀门并进行通风。如遇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请立即离开(禁止在发现液化气泄漏的情况下开启电气设备开关或在附近拨打手机,以免火花引爆液化气),并上报风电场值班人员。

  4.4.4风电场当值值长负责食堂液化气的监督检查工作。

  4.5液化气泄漏应急方法:

  4.5.1立即关闭液化气开关,停止使用液化气;

  4.5.2杜绝一切火种,禁止开启或关闭任何电器开关;

  4.5.3轻轻的打开所有门窗加强通风并迅速逃出户外;

  4.5.4报警处理(禁止在附近拨打手机)。

  4.5.5用肥皂液涂抹法,查找漏气部位。

  (1)将肥皂或洗衣粉加水调成泡和溶液。

  (2)用毛刷等将肥皂液涂抹在怀疑漏气的部位。

  (3)发现泡沫或气泡增大,即表明该处是漏气点。

  4.5.6查出漏气部位可暂用胶布包扎,并及时报告液化气公司,请求修理。

安全使用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天然气安全管理,规范天然气安全使用行为,保障公司员工、家属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建设部《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和《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对安全使用天然气、天然气设施保护、维护和生产及居民用气等内容进行了要求。

  第三条各用气单位应建立天然气安全管理制度和天然气泄露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与燃气公司、地方政府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第四条各用气单位应对天然气管理法律法规和安全节约用气进行宣传,提高员工和居民使用天然气的安全意识。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属地的天然气安全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六条天然气设施资产属于单位的,资产所有单位负责属地内天然气安全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七条天然气设施资产属于燃气公司的,用气单位应配合、协助和监督燃气公司做好属地内天然气安全管理和单位、居民用气的`安全检查工作。

  第三章天然气调压站

  第八条调压站应建立供气管网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巡视检查路线图。

  第九条调压站应设置火种存放处,安装避雷设施和静电释放装置;人员进入天然气调压站,应穿防静电服、防静电鞋,严禁携带火种和手机等进入天然气调压站内。

  第十条调压站内避雷设施和防静电装置应按要求定期进行检测;高压储罐的运行应执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第十一条调压站设备应实行目视化管理,管线及附属设施应标识齐全、着色规范,管线有气体流向标识;各种仪表显示准确。

  第十二条调压站设备运行平稳,管线、阀门无泄漏;定期按“十字”(调整、紧固、润滑、防腐、清洁)作业法对供气设备进行保养。

  第十三条天然气设备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及专业人员进行。

  第十四条调压箱的安全放散管直径大于0.15米时,放散管管口应高于厂房顶面、燃气管道、设备和走台4米以上;当放散管直径小于0.15米时,放散管管口应高于厂房顶面、燃气管道、设备和走台2.5米以上。

  第十五条燃气放散管的管顶或其附近应设置避雷针,其针尖高出管顶不小于3米。

  第十六条调压箱应防雨、防尘、接地牢固,各种仪表显示准确;调压箱内的各连接点及调压器应每周检查一次。

  第十七条改建、扩建燃气管网及主要燃气设施,应保存原有设备设施的影像资料。

  第四章天然气设施保护

  第十八条天然气设施所在地、地下天然气管道上方和重要天然气设施上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天然气设施安全警示标识。

  第十九条在天然气设施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危及天然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一)建设占压地下天然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二)进行挖掘、取土等作业以及使用明火;

  (三)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

  (四)堆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以及种植深根植物;

  (五)其他危及天然气设施安全的行为。

  第二十条在天然气设施保护范围内铺设管道、打桩、挖掘等可能影响天然气设施安全的作业活动,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物业管理单位与供气单位共同制定天然气设施保护方案,执行《矿区服务事业部院区动土作业许可管理规定》,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应当查询施工地段的天然气设施竣工图,查清地下天然气设施铺设情况,必要时可以邀请供气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导探测或者开挖。

  第二十二条燃气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分别为:高压、次高压管道管壁两侧各6.5米内,中压管道管壁两侧各1.5米内,低压管道管壁两侧各1米内,庭院架空管道管壁两侧各0.5米内,阀门室(井)、凝水井(缸)、高压箱(柜)、计量箱(柜)外壁各1米内。

  第二十三条燃气放散管管口至明火散火花的地点与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表

安全使用管理制度8

  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是院长领导下负责对院内医疗器械在临床上的安全使用进行指导和监督的组织。

  1、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1)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家有关医疗器械安全使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有关的管理规范。

  2)起草、制定、审核和评价医院内有关医疗器械安全管理的工作制度和政策,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通报、讨论和分析院内外发生的,在临床使用中出现的有关医疗器械安全使用的重大问题,探讨改进医院医疗器械临床安全使用的建议、方法和措施。

  4)通报院内出现的重大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对事件进行调查和追踪,并向有关部门通报相关的`结果。

  5)对医院内医疗器械临床安全使用的工作状况进行分析、讨论和总结。

  6)对在医疗器械临床安全使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有关科室和人员提出表彰和奖励的建议;对在医疗器械临床安全使用工作中有重大责任事故的有关科室和人员提出批评和处罚的建议。

  2、人员组成

  由医院领导及有关医疗行政管理、临床医学、护理、医院感染管理、医疗器械采购和保障管理等相关人员组成。

  组成成员:院长(史学森)、分管院长(杨贵林)、医务科科长(张建礼)、护理部主任(白梅梅)、医院感染科科长(宋宏鹏)、医疗器械科科长(赵福)。

  3、工作方式

  日常工作由医务科和医疗设备科负责,每次活动要有记录,有小结。

安全使用管理制度9

  1.电梯外呼:乘坐人员根据所到达楼层的方向按上下方向或下方向电梯按钮,静候电梯的到来。

  2.电梯内选:乘坐人员进入电梯轿厢后,在控制板上按下所要到达楼层按钮。

  3.请勿超载:超载则蜂鸣器响起,电梯无法起动,请最后进入轿厢的人退出。多余物品应自觉御下,直到没有报警声为止。

  4.电梯内禁止吸烟、吐痰、乱扔杂物、乱涂乱画。

  5.请勿在电梯内跳跃、跑动。

  6.请勿用电梯运送超大、宽、长、重的物品。

  7.请勿强行开门或阻挡电梯自动关门。

  8.严禁使用电梯运载易燃、易爆、化学剧毒等危险物品及运送罐装煤气。(危险)

  9.乘坐人员应在电梯静止状态上下电梯,乘梯时不可将身体倚靠轿门。

  10.乘电梯时请勿捶门、撞门、敲击按键或用外力打开电梯门,要保持安静。

  11.乘坐电梯载运货物使用时,不允许超载、撞击、涂抹电梯;载荷应尽可能稳妥地平放于轿厢中心,避免载货运行中轿厢倾斜。

  12.严格注意不要敲击、推拉、硬掰、倚靠电梯内外门,不要在电梯门前、梯门处、轿厢内丢弃杂物或倒洒液体。

  13.不要将果核,石子等硬物丢弃在电梯上,也不要把伞尖等尖锐硬物伸进梯级周围的缝隙中,更不要伸进梳齿板中。

  14.不允许开启轿厢顶安全窗、轿厢安全门来装运长物件。非电梯专业人员不要私自用钥匙或其它物品强行打开电梯门。

  15.电梯运载装修材料和垃圾时需适当打包后方可使用,堆放整齐均匀,使用完毕后必须做好电梯厢内的清洁卫生。

  16.若突发故障停电梯时,请轻按电梯内紧急呼叫键,告诉艾萨炉主控室人员自己的楼层数等。不要试图用砸门、撬门或转动门锁的方式打开电梯。

  17.如遇发生火警、地震等灾害时,请勿搭乘电梯,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18.严禁乘坐明示处于非安全状态下的电梯。

  (1)一般要求

  1、不准超载运行。

  2、不允许开启轿厢定安全窗、安全门运载超长物品。

  3、禁止用检修速度作为正常速度运行。

  4、禁止用手以外的物件操纵电梯。

  5、不许用急停按钮作为消除信号或呼梯信号。

  6、轿厢顶部不准放置其他物品。

  7、关门启动前禁止乘坐人员在厅、轿门中间逗留、打闹,更不准乘坐人员操纵盘上的开关盒按钮。

  8、操作工或电梯日常运行负责人下班时,应对电梯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运行检查记录表和交接记录簿中,并交给接班人。

  (2)不安全状态下的操作及注意事项

  电梯在运行中发生下列意外情况,或乘坐人员应使电梯停止运行,并采取一些措施:

  1、电梯失控而安全钳未起作用时,或乘坐人员应保持镇静,并做好承受因轿厢或冲顶、撞底而产生冲击的'思想准备和动作准备(一般采用曲腿、弯腰动作),电梯出现故障后,乘坐人员应利用一切通讯设施(如110、警铃按钮、通讯电话等)通知有关人员,不得自行脱离轿厢,耐心等待救援。

  2、法师地震时,应立即就近层停止运行。

  3、发生火灾时,操作人员应尽快将电梯开到安全楼层(一般着火层以下的楼层认为比较安全),将乘坐人员引导到安全的地方,待乘坐人员全部撤出后,切断电源,并进行灭火救援。

  4、井道内进水时,一般将电梯开至高于进水的楼层,将电梯的电源切断

  5、电梯失去控制时,应立即按下急停按钮,仍不能使电梯停止运行时,电梯内操作人员应保持冷静,切勿打开轿门跳出。

安全使用管理制度10

  安全工器具

  是指设备维护或保养使用的摇表、绝缘杆、绝缘升降板、绝缘手套、绝缘靴(鞋)、验电笔、验电器、令克棒、绝缘硬梯、绝缘绳索、绝缘斗臂车、接地线、钳子、钢锯、板手、锤子、刀具、螺丝刀等。

  1.1

  安全防护工器具

  是指作业使用的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安全帽、安全照明灯具、护目镜、防尘口罩、防尘帽、防坠器、等。

  2职责

  2.1安全生产部:负责公司电气、安全工器具的定期送检工作,负责安全、电动工器具及转动机器的安全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2.2负责安全工器具防护的.绝缘试验。

  2.3负责安全工器具的管理和维护。

  3管理内容

  3.1台帐管理

  a)各班组对所辖范围内的安全工器具建立台帐,按工器具类别填写安全工器具设备清册登记表(见附录a),以便于查看某类工器具的使用情况

  b)安全工器具防护检验和维修必须进行登记,按设备清册的顺序填写安全工器具检验、维修登记表(见附录b),对于每年检验两次或更多者,在本次检验填写后空出一格,用做本年度下次检验的再次填写,防止漏检。

  c)各班组安全工器具防护的台帐必须由专人负责填写、记录和保管,台帐的完整、完善及真实性全部由安全生产部的安全专责负责检查和管理。

  3.2安全工器具的检验、试验

  a)每年2、8两个月份安全生产部将所使用的电气安全工器具送专业部门检验;

  b)各班组要对所检验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按类别和时间进行分类保管(班组管理或部门统一管理,保证其原始报告的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

  c)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标准(见附录c)。

  3.3电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定

  3.3.1预防性试验前应检查以下项目

  a)外壳、手柄有否裂缝和破损;

  b)保护接地或接零线连接是否正确,牢固可靠;

  c)软电缆或软线是否完好无损;

  d)插头是否完整无损;

  e)开关动作是否正常、灵活,有无缺陷、破裂;

  f)电气保护装置是否良好;

  g)机械防护装置是否完好;

安全使用管理制度11

  一、目的

  为了保证施工生产中安全生产经费的及时到位,确保施工中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计划确保项目经理部对安全生产管理、事故隐患整改和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提出和使用能及时、到位,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公司安全费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费用的内容

  1、安全资料的编印、安全标志牌的购置、安全宣传栏的设置、安全报刊、书籍、标语的购置等费用;

  2、安全培训及教育费用(包括从业人员的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安全管理人员的考察、培训等);

  3、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费用(包括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等);

  4、危险源(包括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包括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等费用;

  5、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包括的费用;

  6、事故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投入、维护、保养费用;应急救援预案的维护和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的费用;

  7、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维护、保养费用;

  8、新、改、扩建和在役生产装置的安全评价费用;

  9、保健、急救措施费用;

  10、安全科技投入;

  11、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用;

  三、安全费用使用原则

  1、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为安全的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主要用于职工的安全培训、安全宣传,购置安全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

  2、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按工程造价的1-2%提取,其费用列入工程成本。

  3、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在使用时必须经过安全主管部门的批准或同意,报销时必须由安全人员进行会签。

  4、项目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账户,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账户由财务部负责管理。

  5、项目主要负责人应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6、项目主要负责人对由于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7、财务部、安质部每年做好安全投入资金的相关报告。

  8、财务部按规定建立相应的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加强对安全投入的管理。

  9、安全费用严格按照比例提取的金额使用。

  10、安全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不得挪作他用。

  11、对不按规定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费用或安全技术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公司将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罚,罚款数额由公司决策机构核定,罚款的收入,应如数上缴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帐户,统一调配使用;因此而发生职业病或伤亡事故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2、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成绩优异的部门、班组或个人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不使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四、附则

  本制度如与公司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等相关规章制度有冲突时,依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安全使用管理制度12

  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总经理和生产副总经理的领导下,领导部门开展厂区安全工作,全面履行部门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有关特种设备安全和其它有关消防法规,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根据上级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奋斗目标,并负责实施建立健全公司特种设备安全档案资料。

  3、经常对公司职工进行特种设备和消防常识宣传教育,组织义务消防人员开展业务训练,使其具有自防、自卫和扑救初级火灾的能力。

  4、定期组织公司的防火安全检查,督促公司各部门的火险隐患整改工作,消除各种火险隐患。

  5、加强业务知识,专业技术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6、掌握公司建筑结构耐火等级,用火部位压力容器与动力电热设备的存放和使用的位置以及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储存方面的情况。

  7、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了解其性能,全面掌握消防设施的保管使用情况,定期检查和维修。

  8、加强对车间和班组安全管理员的教育和培训,全面提高各级安全管理员的业务水平,进一步做好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9、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规定,服从政府部门的管理。

  10、电梯作业人员必须经地、市质量技术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1、电梯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和《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12、熟悉自己操作电梯的性能、原理、构造、用途。

  13、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掌握新技术、新规程,不断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

  14、及时报告电梯事故隐患,不使用故障电梯,不使用无安全合格标志或安全标志已过有效期的电梯,不使用未注册登记的电梯。

安全使用管理制度13

  一、目的

  为了建立本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保障公司安全费用的落实,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基本原则和依据

  1.基本原则

  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及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按照“企业提取、安技部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并纳入本企业年度预算。

  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在当年度经费预算中,列入重点编制项目,并不得少于国家规定的比例。

  2.依据

  (1)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2)安全大检查中所发现的,尚未解决的,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

  (3)预防火灾、爆炸,对引起工伤、职业危害等需采取的技术措施;

  (4)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

  (5)稳定和发展生产所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职工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

  四、管理和职责

  1.总经理对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和管理全面负责。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2.财务部负责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建立安全经费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3.安技部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公司安全投入计划,审核安全投入报告,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

  4.各部门主管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5.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6.发现安全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公司将视情节进行严肃处理,处理办法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五、控制要求

  1.按照国家规定,每年提取公司上年度营业额的××%作为公司的安全生产专项费用。

  2.制定安全生产费用预算时应切实考虑重大或重要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所采取的必要措施。

  3.各部门在安全生产资金使用上应做到“三到位”,即: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在具体实施项目上应做到“四定”,即:定项目、定措施、定责任人、定期限。

  六、使用范围

  1.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

  为了保障生产安全和职工健康,针对特定危险以及职业危害而进行的工程项目的费用。如危险源整改资金、职业卫生工程资金、具有潜在危险的工艺、设施的改造资金。

  2.劳动防护与保健投入

  为了保障生产过程中职工的安全与健康而投入的防护用品以及职工保健的费用,如防护用品费用、保健费。

  3.应急救援投入

  为了有效控制突发事故而预先计划的应急救援系统的费用。如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用具或用品等费用、应急救援组织办公费用、应急救援培训及演练费用。

  4.安全宣传教育投入

  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的费用、安全生产例会、安全活动费用、安全专题板报(或报纸)、宣传栏、安全宣传稿件、传单等费用。

  5.日常安全管理投入

  安技部正常开展工作所需的`投入。应包括安全员(兼职和专职)人数、安全员的工资、津贴和办公支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建立及运行维护费用。

  6.保险投入

  可根据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来调整保险费率。如财产保险投入、车辆保险投入、职工工伤保险的安全投入。

  7.事故投入

  在突发事故发生后,企业为了控制事故扩散、减少损失、处理事故而不得不进行的花费。如事故处理活动费用、对伤亡职工的救治与赔偿费用、环境污染处罚与治理费用、事故发生导致企业停产的损失、企业价值损失和时间上的投入。

  8.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9.安全奖励基金投入

  安全奖励基金应分为安全先进集体和安全先进个人的奖励,对其进行定期奖励。对突发事件的先进集体或个人可单独进行奖励。

  10.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七、实施流程

  1.安技部根据安全生产费用的规定使用范围、公司安全生产情况、相关安全项目投资计划及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预算额(由公司财务部负责)。

  2.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报送公司总经理审批。

  3.公司财务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计划提取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年度财务预决算,实行专款专用。

  4.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各相关单位应填写安全生产费用月度预算表。由公司安技部审核,财务部确认(需有关领导审批),方可使用。

  5.财务部建立“安全费用”科目,按时入帐,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帐》,每月进行记录。安全费用当年结余,可转入下年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列支。

  八、检查

  1.公司领导、安技部负责人每季度必须检查一次,并在专题会议总结执行情况。

  2.重大安措项目应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以公司名义汇报执行情况。

  九、附则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使用管理制度14

  1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基本要求

  1.1危化品储存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未经公安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化学危险品仓库。

  1.2危化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与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1.3危化品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且熟悉各存储物品的危害性和泄漏紧急处理办法的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1.4应根据危险品性能分区、分类、分库储存,各类危化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存,储存的危化品应有明显的标志,同一区域储存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化品时,按最高等级危化品的性能标志。

  1.5危化品储存的建筑物、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2危险化学品储存的要求

  2.1危化品仓库不得有地下室,其防火等级、安全疏散和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还应考虑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设置警示标志,规定警戒区,无管人员严禁入内。

  2.2仓库内的配电线路、灯具、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符合安全要求,存储易燃易爆危化品的建筑必须安装避雷针设备。

  2.3危化品库必须安装通风设备,通排风系统应有消除静电的接地装置,不得使用蒸汽和机械采暖。

  2.4库房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及时调整。

  2.5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储存。

  2.6有毒物品应储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得接近酸类物质。

  2.7腐蚀类物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漏,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它物共存。

  2.8危化品在储存期内,应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等应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3危险化学品出入库管理

  3.1危化品入库前应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登记核对数量、包装、危险标志,当商品性质未弄清不得入库。

  3.2危化品的领取,应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经手人签名后方可出库,生产剩余料应及时退库。严禁存放作业区。

  3.3进入危化品储存区域的人员、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装卸搬运危化品时应按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动和滚动。

  3.4装卸对人体有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3.5不得用同一车辆装运互为禁忌的物料。

  3.6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电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4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4.1使用危化品的'作业人员,应根据其危险特性,穿戴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作业场所注意通风排毒。

  4.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禁止违章作业。

  4.3使用危化品区域应与一般作业区域相对隔离或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工作完毕,未使用完的危险物料应及时清点退库。

  5废弃物处理

  5.1禁止在危化品储存、使用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

  5.2泄漏或渗漏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

  5.3按危化品特性,用化学或物理的方法处理废弃物品,不得任意抛弃,污染环境。

  6消防措施

  6.1应根据危化品特性和仓库、作业场所条件,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设施和器具。

  6.2仓库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必须熟悉存放化学品种类、特性、事故处理程序、消防器具的使用方法和所存放物品的扑救办法。

  6.3储存、使用危化品区域进行动火作业,应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制度。

  6.4储存、使用危化品的建筑内应根据条件安装自动监测和火灾报警系统。

安全使用管理制度15

  第一章使用燃气餐饮场所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一、严禁在无工商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等相关证照的情况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燃气作业、使用、检查、隐患整改等方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设备、操作、岗位安全技术要求等操作规程、设备使用台帐(包括设备数、设备产权单位、使用起始年限、定期检查记录、用气方式等内容)并严格落实。加强对使用燃气场所的现场检查,及时消除“三违”行为。

  三、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要定期进行燃气安全检查,建立自查记录台帐,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方案,保证从业和施救人员掌握相关应急内容。

  四、强化员工安全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燃气安全知识。特种作业人员要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企业对从业人员,特别是操作燃气设备设施的人员要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对新员工进行安全“三级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建立安全培训考核台帐。

  五、用气单位应当与液化石油气供应单位签订安全供气合同,每次购气后留存购气凭证,购气凭证应当准确记载钢瓶注册登记代码。

  第二章使用燃气餐饮场所作业现场基本要求

  一、作业环境的安全基本要求

  (一)严禁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燃气。

  (二)使用瓶装压缩天然气的,应当建立独立的瓶组气化站,站点防火间距应当不小于18米。

  (三)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存瓶总重量在100千克和420千克之间时,气瓶间可以设置在与用气建筑相邻的单层专用房间内。存瓶总重量大于420千克时,气瓶间应当为与其他民用建筑间距不小于10米的独立建筑。

  2、气瓶间高度应当不低于2.2米,内部须加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且不得有暖气沟、地漏及其他地下构筑物;外部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应当使用防爆型照明等电气设备,电器开关设置在室外。

  3、放置钢瓶、燃具和用户设备的房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同一房间内不得同时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其他明火。

  (四)瓶组气化站、燃气管道、用气设备、燃气监控设施及防雷防静电等应当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xx)。

  (五)用气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进行定期测试并记录,确保处于灵敏有效状态,并按标准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二、使用管道燃气的安全基本要求

  (一)室内明设燃气管道与墙面的净距,当管径小于DN25时,不宜小于30mm;管径在DN25~DN40时,不宜小于50mm;管径等于DN50时,不宜小于60mm;管径大于DN50时,不宜小于90mm。

  (二)燃气管道与配电盘、配电箱的水平净距不小于300mm;与接线盒、开关、插座的水平净距不小于150mm。

  (三)燃气管道的支承不得设在管件、焊口、螺纹连接口处;立管宜以管卡固定,水平管道转弯处2m以内设固定托架不应少于一处;沿墙、柱、楼板明设的燃气管道应采用支架、管卡或吊卡固定。

  (四)商业用气设备应安装在通风良好的专用房间内,不得安装在易燃易爆物品的堆存处,也不应设置在兼做卧室的警卫室、值班室、人防工程等处。

  (五)商业用气设备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或地上密闭房间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燃气引入管应设手动快速切断阀和紧急自动切断阀,紧急自动切断阀断电时必须处于关闭状态;

  2、用气设备应有熄火保护装置;

  3、用气房间应设置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并集中监控;

  4、应设置独立的'机械送排放系统,通风量应满足正常工作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6次/h;事故通风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12次/h;不工作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3次/h。

  (六)高层建筑内使用燃气作为燃料时,应采用管道供气。

  三、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安全基本要求

  (一)严禁使用五十公斤以上的压力罐装燃料(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作为烹饪热源。

  (二)要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合格的燃气钢瓶,严禁从无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充装燃气。不得使用自有、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无使用登记证、过期或者报废的钢瓶,凡在用的一律立即停止使用。

  (三)钢瓶与散热器的净距不应小于1m,当散热器设置隔热板时,可减少到0.5m。

  (四)灶具与钢瓶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0.5m。

  (五)不得将钢瓶内的气体向其他钢瓶倒装或直接由罐车对钢瓶进行充装。

  (六)钢瓶必须角阀向上直立放置,严禁卧放和倒立使用。

  (七)钢瓶使用环境最高温度不得超过45℃,不要用火烧烤、浇热水等办法加热钢瓶,也不能在阳光下曝晒钢瓶。

  (八)不得自行处理钢瓶内的残液。

  (九)气相瓶和气液两相瓶必须专瓶专用,使用和备用钢瓶应当分开放置或者用防火墙隔开。

  (十)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期限为5年,密封圈正常使用期限为3年,使用单位应建立使用、更换记录,到期应当立即更换。

  (十一)严禁使用掺混二甲醚的液化石油气气瓶。

  四、燃气燃烧器具使用的安全基本要求

  (一)钢瓶供应多台液化石油气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并将用气设备固定。钢瓶与单台液化石油气灶具连接使用耐油橡胶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软管的长度控制在1.2米到2.0米之间,且没有接口;橡胶软管应当每2年更换一次并建立使用、更换记录;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当立即更换;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二)所使用的燃气燃烧器具应在本市进行品牌备案,使用天然气燃烧器具的应进行气源适配性检测合格。

  (三)严禁用明火试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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