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站管理制度

时间:2024-06-13 15:06:28 制度 我要投稿

电站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电站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电站管理制度

电站管理制度1

  1.认真贯彻消防工作条例和有关部门颁发的消防制度,并制定消防措施。

  2.变电站消防器材的设置应符合消防部门的规定,每月定期检查一次消防器具的.放置情况并清点数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站长每年应定期组织人员学习消防知识和本站消防器具的使用方法,做到人人会用。

  4.全站人员应熟知火警电话及报警方法。

  5.站内消防器具放置要便于使用,不得随意挪动,要做到随用随补。

  6.变电站电缆夹层应无杂物和易燃、易爆物品,夹层内不许乱拉、乱接照明或其它电源明线。电缆竖井、室外电缆沟进入电缆夹层和通往主控室的孔洞应用防火材料封堵严密。

  7.电缆沟至高压配电室、端子箱和机构箱的孔洞应封堵严密。在电缆沟与电缆夹层、高压配电室入口处和重要交叉口各侧加防火隔墙,并有明显标志。

  8.室内及室外设备区,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检修需要时,应做好防火、防爆措施。

  9.主变压器和储油设备区、主控室、配电室、库房附近均应设有消防设施,放置地点要有标志。

  10.电容器室、蓄电池室应有消防设施。

  11.蓄电池室、电缆夹层门上应有“禁止烟火”标志。

  12.站内消防设施应定期进行试验检查,并有消防部门认可的合格证。

电站管理制度2

  1 目的

  为使设备的检修管理科学化、高效率,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准备的进行,达到发电公司对设备管理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2 定义

  2.1 定期检修:根据《光伏电站检修规程》、《变电站检修规程》的要求,定期对设备进行较全面(对已掌握规律的老光伏发电系统可以有重点的进行)的检查、清理、试验、测量、检验及更换需定期更换的部件等工作,以消除设备和系统缺陷。

  2.2 临时检修:对临时发现的缺陷或发生的故障的排除。

  2.3 缺陷:是指主、辅设备及其系统在发电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对安全、经济稳定运行有直接影响的异常,即在设备运行中发生的'因其本身不良或外力影响,造成直观上或检测仪表(试验仪器)反映异常,但尚未发展成为故障的情况和影响安全运行的各种问题,如振动、位移、摩擦、卡涩、松动、断裂、变形、过热、泄露、声音异常、防洪设施损坏、照明短缺、标识牌不全等均称为设备缺陷。按其严重程度可分为三类:紧急缺陷、重大缺陷和一般缺陷。

  2.3.1 紧急缺陷:是指威胁人身、设备安全,随时可能酿成事故,严重影响设备继续运行而必须尽快进行处理的缺陷。

  2.3.2 重大缺陷:是指对设备使用寿命或出力有一定影响或可能发展为紧急缺陷,但尚允许短期内继续运行或对其进行跟踪分析的缺陷。

  2.3.3 一般缺陷:是指对设备运行安全影响较小,且一般不至于发展成为上述两类缺陷,并能按其铭牌额定值继续运行,允许列入月、季(年)度检修计划中安排处理的缺陷。

  2.4 故障:设备在工作过程中,因某种原因丧失规定功能或出现危害安全的现象。

  3 引用标准或参考文件

  3.1 dl/t 969-20xx 变电站运行导则

  3.2 gj/t 264-20xx 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运行与维护规

  4 主要职责

  4.1 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主要职责

  4.1.1 负责批准年度定期检修计划。

  4.1.2 负责审核变电站一、二次设备、线路检修外委单位。

  4.2 光伏电站主要职责

  4.2.1 负责年度定期检修计划的编制、执行。

  4.2.2 负责组织对缺陷、故障的处理。

  4.2.3 负责对缺陷、故障数据的统计分析。

  4.2.4 负责对检修过程进行总结,不断提高检修管理水平。

  4.2.5 负责监督与检查外委单位合同的执行情况。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光伏发电系统责任分包管理

  5.1.1 光伏发电系统分配

  光伏电站工程移交生产后,站长组织运行人员对光伏发电系统按人进行分配,分配方法由光伏电站自行确定,填写附表61“光伏发电系统分配记录表”。

  5.1.2 协议签订

  分配完成后,站长分别与各运行人员签订附录a“光伏发电系统责任分包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三份,一份由公司放入运行人员人事档案,一份保存在光伏电站档案室,一份由运行人员保存。

  5.1.3光伏发电系统管理

  5.1.3.1光伏发电系统巡视

  协议书签订后,分包责任人是所分包光伏发电系统的日常巡视的主要负责人,巡视工作具体按《巡回检查管理制度》相关要求执行。在巡视过程中如发现光伏发电系统存在缺陷,检修班组组织人员对该设备进行检修。

  5.1.3.2 光伏发电系统定期维护

  光伏发电系统到达定期维护时间时,分包责任人对光伏发电系统开展定期维护工作。

  5.1.4 激励

  根据各光伏发电系统的日常运行情况及相关数据统计,按照签订的附录a“光伏发电系统责任分包协议书”,公司对相关人员兑现激励。

  5.2 定期检修管理

  5.2.1 定期检修计划的编制

  5.2.1.1 每年12月份,光伏电站站长填写附表62“年度设备定期检修计划”,编制光伏电站下一年度定期检修计划,编制依据如下:

  a 主、辅设备的检修周期。

  b 设备的技术指标及健康情况。

  c 设备生产厂家对其设备的定期检修要求。

  d 《光伏电站检修规程》、《变电站检修规程》对设备定期检修工作的要求。

  e 光伏电站当地的光照情况规律。

  5.2.1.2 编制完成后,送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批准。

  5.2.2 定期检修的执行

  在定期检修开工前,必须按《工作票管理制度》、《危险点预控票管理制度》要求办理相应票据,之后按《光伏电站检修规程》、《变电站检修规程》相关要求开展具体定期检修工作。

  5.2.3 定期检修记录

  定期检修工作完成后,分包责任人将该设备本次定期检修的具体情况登记在附表67“设备台账”的“设备定期检修情况”栏目内。

  5.2.4 发现缺陷的处理

  定期检修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存在缺陷,按5.3条款进行处理。

  5.3 临时检修管理

  5.3.1 缺陷、故障的发现及录入

  5.3.1.1 运检人员在日常巡视、检修等工作中,如发现存在缺陷或故障,应立即向主值汇报,运行人员将缺陷或故障情况记录在附表64“设备缺陷、故障记录本”中。

  5.3.1.2 如认为是紧急缺陷,应同时向站长汇报,核实确属紧急缺陷后应根据当时系统运行情况及相关规程规定,决定缺陷设备是否需要立即退出运行。

  5.3.2 缺陷、故障的处理

  在设备缺陷或故障处理开工前,必须按《工作票管理制度》、《危险点预控票管理制度》要求办理相应票据,才能进行缺陷或故障处理工作。

  5.1 缺陷的处理

  a 主值将缺陷情况通知检修班组,检修班组组织对缺陷情况进行消除,具体按《光伏电站检修规程》、《变电站检修规程》执行。

  b 紧急缺陷的处理:检修班组需立即开展抢修工作,运行人员需加强对缺陷设备的监视,并随时报告站长,同时应迅速拟定事故应急措施,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现缺陷恶化,应立即采取措施对缺陷设备进行隔离。在处理紧急缺陷时,站长需在现场监督检查紧急缺陷的消除工作,并制定处理方案和质量验收,紧急缺陷必须连续处理。

  c 重大缺陷的处理:处理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周,具体时限由检修班组根据缺陷情况确定并在附表64“设备缺陷、故障记录本”的“处理结果及日期”栏目中注明。

  d 一般缺陷的处理:一般缺陷可结合定期检修计划安排处理,对于一些检修人员有能力可以很快处理的小缺陷,检修人员可自行处理。

  e 对有紧急或重大缺陷的设备,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停机处理,而需带缺陷继续运行时,光伏电站必须提供充分的依据并报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批准。

  5.2 故障的处理

  运行人员填写附表60“设备故障检修通知单”,将故障情况通知检修班组,检修班组组织对故障情况进行消除,检修具体工作按《光伏电站检修规程》、《变电站检修规程》执行。

  5.3 光伏电站不能自行消除的缺陷或故障的处理

  a 质保期外光伏发电系统、箱变、生活设备发生重大缺陷或故障时,光伏电站填写附表66“设备维修申请单”,发电公司批准后,光伏电站寻找外委单位,对缺陷或故障予以处理。

  b 变电站一、二次设备、线路所发生的重大缺陷或故障时,光伏电站填写附表66“设备维修申请单”,发电公司批准后,光伏电站联系外委单位进行处理。

  c 外委单位处理的重大缺陷或故障消除后,光伏电站人员填写附表67“设备维修验收单”,对缺陷或故障消除情况进行验收。

  5.3.3 缺陷或故障的登记

  缺陷或故障消除验收完成后,运行人员将该设备本次的临时检修情况记录在附表63“设备台账”的“设备缺陷、故障检修情况”栏目内。

  5.3.4 总结分析

  5.3.4.1 光伏电站每月在月报中将本月的缺陷发生情况、消缺完成情况及消缺率上报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

  注:消缺率=(本月消除缺陷数/本月发生缺陷数)×100%

  5.3.4.2 光伏电站应重视对检修管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的分析、总结,不断提高检修管理水平,提高设备的可靠性。

  5.3.4.3 光伏电站需对设备缺陷、故障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从中分析出设备运行规律,为备品备件定额提供可靠依据,预防设备缺陷、故障的发生,降低设备缺陷及故障发生率,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将设备管理从事后管理变为事前管理。

  5.4 供应商检修时停送电的管理

  5.4.1 供应商如需停电检修时,需填写附表65“停送电联系单”,经站长批准后予以停电。

  5.4.2 供应商检修完成后,如需送电,需填写附表65“停送电联系单”,经站长批准后予以送电。

  6 检查与考核

  6.1 本制度由光伏电站贯彻执行。

  6.2 本制度的实施由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检查与考核。

电站管理制度3

  一、本电站保存的安全生产档案(由安全生产负责人存档),主要供本站使用。如其它部门或个人查阅时,须经有关负责人同意,并仅限于室内阅览。

  二、凡因特殊需要,经批准同意借出的档案,外借时间一般为三周左右,到期仍需继续利用,须办理续借手续。

  三、借出的档案不得转借他人,不得随意涂改、圈划、眉批,不得拆卷,不得增删档案内容或污损档案。

  三、凡外单位或个人查阅档案,须持单位正式介绍信,写明查档目的。当地政府、安监、水利等部门安全检查时,有权查阅本站安全生产有关档案。

  四、凡复制、摘录档案,须经安全生产负责人同意。利用档案的'单位和个人未经本站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公布档案内容。

  五、借阅档案须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并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六、电话查询档案,只限于一般问题的咨询。档案的储存必须规范、分门别类,标识明确,便于查询。

电站管理制度4

  为保障国家财产和人生财产安全,确保普梯电站能安全、可靠、经济地运行,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各级领导、全体员工一定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切实抓好抓实。

  一、电站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兼职),并由站长负总责、分管安全的副站长亲扑克抓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处理。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于后。

  二、安全领导小组要做好电站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电站的设备、物质被盗;搞好安全宣传,增强安全意识,并经常深入(大坝、升压站、厂房等)生产实地认真检查、督促,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组织人员处理,避免事故的发生。

  三、以“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为主题,采取口语、标语、墙报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达到共同提高安全意识和增强责任感。

  四、严格操作规程、加强扩范措施,全站人员、各生产班组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水电站运行规程》和本站制定的典型操作票等操作规程及规定按章行事、做到安全生产。

  1、为了保证安全生产、防止疲劳连续上班,禁止本大班人员互相调班、代班,否则,造成的安全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2、每逢单月10号、双月20号对1#、2#水轮发电机组上导、下导、水导轴油位、调速器油位进行检查,对油位下降的部位必须加注油,对调速器等转达动部位必须加注润滑油。每逢单季度前一个月10号、双季度前一个月20号对行车加注润滑油等进行一次维护。

  3、发电运行中,若机组停机处冷备用时,对应的调速器必须锁定,开机发电之前,对应的调速器必须解锁。

  4、停机下机坑排除刹车等故障前必须拉开对应机组断路器的相应刀闸并经验明确无电压挂好接地线后方可下机坑工作。

  五、全站人员务必提高警惕、克服麻痹思想,注意防火、防盗和防止坏人的破坏活动。

  六、安全事故一旦发生要及时采取有效的急救措施,积极妥善地处理,遇设备和伤亡事故及时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告(伤亡事故限24小时内报市安委会),并查明原因,属责任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定期对安全工具件的送检和试验,对不合格的工具件必须更换。

  八、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权,遇责任事故发生,将取消年终先进班组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资格。

电站管理制度5

  1、变电站运行人员岗位责任制

  制定变电站运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变电站运行人员岗位职责。

  2、值班管理

  2.1制定“变电站值班工作标准”,按要求做好值班工作。

  2.2电站运行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正式担任值班工作。

  2.3电站运行人员应根据上级批准的值班方式安排轮值,由站长(值班班长)编排,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调班。

  2.4电站当班运行人员应穿统一服装,衣着整齐,并配戴值班标志。

  3、交接班管理

  3.1制定“变电站交接班工作标准”。电站运行人员应按照交接班工作标准进行交接,未办完交接手续前,不得擅离职守。

  3.2电站运行人员应提前到站做好接班的准备工作。交接班时,如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并立即报告领导,做好安排。

  3.3交接班时如遇倒闸操作,原则上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完成:要处理事故或进行倒闸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交班时发生事故,停止交接班并由交班人员处理,接班人员在交班班长指挥下协助工作。

  3.4交班前,值班长应组织全体人员进行本值工作小结。

  3.5交接班内容经双方确认清楚无误后,交、接班值班长签名并记录交班完毕时间。接班人员在接班中发现的问题,应由交班人员重新处理,直至达到要求方可履行交接班签名手续。

  3.6接班后,值班长主持召开班前会,向全值人员交代本值运行注意事项,安排本值工作。

  4、设备巡回检查管理

  4.1制定“电站设备巡回检查工作标准”。电站运行人员应按照工作标准要求巡视设备,及时发现设备异常状态,并认真分析,正确处理,及时汇报,做好记录。

  4.2有权单人巡视高压设备的值班人员和非值班人员进行设备巡视时,应遵守电网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4.3电站设备巡视分为日常巡视和特殊巡视两种。

  4.4电站设备的日常巡视周期由值班长根据设备状态评价的结果,经综合分析确定。

  4.5电站设备的特殊巡视的对象、时间和次数由值班长根据设备的健康状况、设备的运行工况、气候情况以及设备状态评价综合结果确定,可随时调整。如遇有下列情况,应进行特殊巡视。

  1)设备经过检修、技术改造或长期停用后重新投入系统运行,新安装设备加入系统运行;

  2)设备缺陷近期有发展时;

  3)恶劣气候、事故跳闸和设备运行中有可疑现象时;

  5、倒闸操作管理

  5.1电站运行人员应每月对倒闸操作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查、统计、分析、上报,运行人员应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反馈执行情况和存在问题。

  5.2电站应对倒闸操作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变电运行部门应进行检查、监督。

  6、运行分析管理

  6.1电站应每月开展综合运行分析,分析电站的安全运行、运行管理情况,找出影响安全、经济运行的因素和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其薄弱环节,提出实现安全、经济运行的有效措施。

  6.2综合运行分析主要包括:系统接线方式,设备更动情况,保护、断路器动作情况,工作票合格率,设备事故、障碍、异常、重大缺陷,最大、最小发电量,电压质量,母线电量不平衡率,综合自动化系统及直流系统运行情况,本站培训情况等。

  6.3电站进行综合运行分析后,应按有关工作标准填写运行分析报表报上级。

  6.4电站可结合事故、障碍、异常运行情况,进行不定期专题运行分析。

  7、电站事故处理管理

  7.1运行人员应根据电力安全生产规程、电力调度规程、青海省电网公司有关管理标准、技术标准、电站工作标准、有关安全工作预案进行事故处理。

  7.3电站应根据电网运行情况、设备运行工况、状态评价确定的设备健康状工况、状态评价确定的设备健康状况、季节特点、气候情况等每月进行一次事故预想,每季度进行一次反事故演习,并按要求填写记录。

  7.4电站在事故发生后应按照电站事故处理工作标准规定,记录并汇报事故有关情况。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前的电网运行方式和设备运行状态,事故发生时间和经过,断路器跳闸和继电保护动作情况,录波器及其他安全自动装置动作情况,设备损失情况、事故处理情况等。

  7.5运行人员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组织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对事故进行初步分析,提交事故初步分析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前的电网运行方式和设备运行状态,事故发生时间和经过,断路器跳闸和继电保护动作情况,录波器及其他安全自动装置动作情况,设备损失情况、事故处理情况,以及继电保护动作行为分析,录波器及继电保护报文分析,事故原因初步分析等。应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7.6电站应开展事故统计分析工作,总结经验,为设备选型、设备维护、设备运行管理提供技术依据。

  8、电站工作标准的管理

  8.1应依据上级有关电站的管理标准和技术规范,根据运行管理需要,制定“电站工作标准”,包括:岗位责任标准、倒闸操作工作标准、设备运行工作标准、值班工作标准、交接班工作标准、设备巡回检查工作标准、运行分析工作标准、事故处理工作标准等标准化作业文档。

  8.2“电站工作标准”应随设备变化动态更新,定期修编、批准。

电站管理制度6

  1维操队每周安全活动一次,做到内容实际、有针对性、记录详细清楚、缺席要补课。

  2变电站年度大修及扩建、技术改造等重要施工时,必须要制订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以确保安全生产。

  3变电站及维操队内的安全操作用具要建立明细台帐,每月检查一次,确保在完整、合格状态。

  4对变电站每月进行一次防小动物措施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对变电站的防误装置应按变电站分别出类型清单,并每月进行检查。

  6变电站消防设施应建立设备台帐,每月一次进行检查,每季检查一次灭火器重量,保证时刻处于合格状态,各变应有消防设备布置图。

  7每年进行安全大检查二次,检查中发现问题要编订计划及时整改,每次检查要有书面总结。

  8定期学习事故通报,结合实际,制订反事故措施,并认真执行。

  9做好季节性事故预防工作(高温、防冻、防雷、防台、防潮、防雾闪等),在环境变化前作好检查,在发生时进行特巡。

电站管理制度7

  1目的

  为加强光伏电站设备管理,全面掌握设备技术状况,用好、修好、管好设备,制定本制度。

  2职责

  2.1光伏电站主要职责

  光伏电站负责组织对场内主要设备的评级工作。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总则

  3.1.1设备评级过程自始至终应贯彻高标准、严要求、实事求是的精神,防止走过场,以运行状况好坏作为评价设备的主要依据,准确反映设备的技术状况,全面考虑主机和附属设备的技术状况(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及其对光伏发电系统安全运行和出力的影响。

  3.1.2设备分为一、二、三类,其中一、二类统称完好设备。完好设备数量(即一、二类设备数量之和)与参与评级的设备数量(即一、二、三类设备数量之和)之比称“设备完好率”。

  3.2光伏电站主要设备

  1光伏发电系统。

  2变电站设备(电容器、电抗器、高压开关柜、断路器、隔离刀闸、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避雷器)。

  3箱式变压器。

  3.3主要设备评级时间

  3.3.1新设备正式移交生产前,由光伏电站与工程部共同进行评级。

  3.3.2设备大小修后或设备技术状况有明显变化时,由光伏电站进行评级。

  3.3.3光伏电站每年年底对所有主设备进行一次全面评级。

  3.4主要设备评级标准

  3.4.1一类设备是经过运行考验,技术状况良好,能保证安全、经济、满发的`设备,主要条件如下:

  3.4.1.1能持续达到额定出力。

  3.4.1.2各种主要运行指标及性能参数符合设计或者有关规程的规定。

  3.4.1.3设备本体没有影响安全运行的缺陷,部件和零件完整齐全,腐蚀、磨损轻微。

  3.4.1.4附属设备技术状况及运行情况良好,能保证主设备出力、效率和安全运行。

  3.4.1.5保护装置、信号及主要测量仪表等完整良好,指示正确,动作正常。

  3.4.1.6主要自动装置能正常投入使用。

  3.4.1.7主要的标志、编号能满足生产要求。

  3.4.1.8设备及周围环境清洁,无渗漏。

  3.4.2达不到一类设备标准,个别部件有一般性缺陷,但能经常满发的设备为二类设备。

  3.4.3三类设备是有重大缺陷的设备,不能保证安全运行,出力降低,效率差或渗漏严重。

  注:仅有个别仪表或非主要自动装置准确程度或可靠程度较差,且对安全、经济运行没有显著影响,可以不评为三类设备。

  3.4.4光伏发电系统评级标准

  3.4.4.1一类设备

  a在标准额定条件下,能达到额定出力的95%以上。

  b光伏发电系统在各种光照强度下的出力不小于功率曲线对应值的95%。

  c光伏发电系统各种指标、参数符合设计要求及《运行规程》中对设备的基本要求。

  d光伏发电系统没有影响安全运行的缺陷,零部件完整齐全。

  e保护装置完整良好,指示正确,动作正常。

  f自动装置能正常投入使用。

  g利用系数不小于90%。

  h没有较严重渗漏现象,设备清洁卫生。

  3.4.4.2二类设备

  a在标准额定条件下,能达到额定出力的90%。

  b光伏发电系统在各种光照强度情下的出力不小于功率曲线对应值的90%。

  c光伏发电系统各种指标、参数不能满足一类设备的要求,但可以安全运行。

  d存在不影响安全运行的缺陷。

  e保护装置完整良好、指示基本正确。

  f自动装置能正常投入使用。

  g可利用系数小于90%,大于80%。

电站管理制度8

  1. 目的

  为规范设备检修现场管理,确保作业安全、质量和工期,节约检修成本,特制订本制度,电站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2. 设备检修作业的组织

  2.1 设备检修工作由电站生产管理负责人负责。

  2.2 根据工作计划和设备缺陷通知组织设备的检修工作。

  2.3 在工作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检修工作。

  2.4 根据《检修规程》和设备技术标准保证检修质量。

  2.5 主设备大、中修由电站负责人聘请专业检修队伍检修,生产管理负责人负责监督管理,按照《年度检修工作计划》开展检修工作。

  2.6 设备的小修项目,由生产管理负责人指定工作负责人及其成员。工作负责人按有关检修程序的规定开展检修工作。

  3. 现场作业管理

  3.1 设备检修必须严格执行电站《安全规程》、《检修规程》、《设备检修管理制度》和生产计划管理制度,管理制度《电站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3.2 负责人在进行现场作业时,必须把好“七关”。

  2把好安全关。认真履行安全职责,检查安全隔离措施、作业现场、工器具是否安全及工作成员精神状态是否良好,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2把好工序关。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检修规程》,规范作业行为。

  2把好质量关。做到检修质量不合格,不交工;零、部件不全,不交工;设备和检修现场不清洁,不交工。

  2把好工期关。检修作业必须按工期要求完成,避免因检修质量造成返工而延误工期。

  2把好资料关。检修作业结束后,工作负责人按要求填写检修交代,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检修报告。按《主设备小修、辅助设备大小修检修总结报告编制程序》执行。

  2把好验收关。检修设备的验收按《设备维护工作终结程序》执行。

  2把好成本关。检修作业要控制人工及材料物资成本。对领用的材料物资要节约使用,对更换的零部件要进行测试鉴定,能修复的必须修复,对剩余的材料物资或不能修复的零部件及废旧物资要及时退库。工作负责人应确认已领用的材料物资。

  3.3 工作负责人在作业过程中必须履行监护职责,发现有违反安全规程或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现象,必须立即制止。

  3.4 工作组成员有权拒绝执行违反《安全规程》或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工作指令和安排。

  4. 执行日期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电站管理制度9

  1各种主设备台帐应按下列单元分类建立

  1.1主变单元(主变、有载调压装置、开关、刀闸、电流互感器、避雷器、电压互感器等)。

  1.2站用变、接地变单元(开关、刀闸、电流互感器、电缆、站用变、接地变、消弧线圈、接地电阻等)。

  1.3调相机单元。

  1.4出线单元(开关、刀闸、电流互感器、阻波器、线路CVT、耦合电容器、线路避雷器、电力电缆等)。

  1.5旁路单元。

  1.6母联单元。

  1.7母线单元(电压互感器、避雷器、接地器、母线等)。

  1.8电力电容器单元(开关、刀闸、电流互感器、电力电缆、电容器、放电线圈、避雷器等)。

  1.9直流单元(充电机、蓄电池、直流屏)。

  1.10防误闭锁装置单元。

  1.11换流阀以及内外冷却水系统等相关设备单元分类。

  注:10KV设备不做规定,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建档分类。

  2每个单元内应有如下内容

  2.1本单元一次系统单线图及调度号。

  2.2各设备铭牌规范、投入或更换日期。

  2.3交接、大修及历次试验报告。

  2.4设备运行记事(大修、绝缘分析、异常及缺陷处理)。设备更换后,应将旧设备资料撤除,重新填写新设备资料。

电站管理制度10

  第一条设备缺陷分类

  (一)一类缺陷:直接影响安全发供电,对系统、设备或人身安全构成严重的威胁。

  (二)二类缺陷:可继续运行,但影响设备出力或对系统、设备、人身安全会造成一定的危害,影响文明生产。

  (三)三类缺陷:除一、二类缺陷以外的其它缺陷。

  第二条缺陷的发现及报告

  (一)所有人员在监视、巡视、检查设备过程中一旦发现存在的设备缺陷,应及时向厂房值班工程师反映,厂房值班工程师确认缺陷后向运行维护工程师汇报缺陷的具体内容,由运行维护工程师对设备缺陷进行分类。

  (二)一、二类设备缺陷应汇报水电站工程师、站长。

  (三)当值运行人员及时将发现的设备缺陷录入电站缺陷管理系统。

  第三条缺陷处理及验收

  (一)厂房值守人员发现缺陷后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或扩大;配合维护人员搞好消缺工作,按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保证安全措施正确完备。

  (二)维护人员接到缺陷通知应及时处理,对需要立即处理的一类设备缺陷应及时到达现场进行核实、处理,二类缺陷应24小时内进行处理,三类缺陷可择时处理,但72小时内应做工作安排。

  (三)工作负责人对消缺质量负责,工作完成后填写《检修交待记录》,填写清楚造成缺陷原因、处理结论等必要内容,如有整定值或技术更改应注明更改内容,包括更改的原理简图,并在规定时间内绘制正式图纸存档。

  (四)厂房值班工程师指定人员对消缺情况进行验收,并及时在缺陷管理系统中注销缺陷,按规定汇报有关人员。

  (五)需要停机、停电的设备缺陷尽量安排在夜间或节假日消缺,减少非计划停运次数;一时难以消除的设备缺陷则列入月度计划;并对所发生的设备缺陷进行分析,提高消缺质量,杜绝重复缺陷发生。

  (六)不能消除的缺陷应及时将不能消除的原因上报电站站长及安全管理工程师。

  (七)消缺后若需观察的缺陷,观察时间不能超过3天。

  第四条辅助生产设备的缺陷处理

  (一)辅助生产设备在此指运行人员不负责运行监视、运行调度的`设备、设施,包括通信设备(非厂房内)、水情测报系统、水工建筑物、水工观测设备等。

  (二)辅助生产设备的缺陷处理一般不用办理工作票,但可能与运行设备发生相互影响的缺陷处理应办理工作票。

  第五条缺陷分析

  (一)维护人员不能消除的设备缺陷,水电站总工应组织分析缺陷原因,制定处理方案。上报水电站站长

  (二)水电站每月月初将上月的缺陷分析统计表上报水电站站长。

  (三)水电站总工应每月统计全厂设备缺陷和消缺率,负责组织召开设备缺陷分析会,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电站管理制度11

  1为确保变电站工程施工中人身、设备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国家电监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以及《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发、承包方安全责任,提高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水平,确保施工安全,保证员工和其他所有施工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人身安全,保证设备安全,预防发生各类施工安全事故,特制订本规定。

  2管理目标,无重伤、无死亡、无坍塌、无高空坠落、无火灾、无重大设备损坏事故(变电站设备)等。

  3发包人权利和义务

  3.1审查承包人资质,开工前对承包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技术交底并要求承包方制定安全措施,经发包方审核后监督实施。

  3.2监督检查承包人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制止违章作业,遇有危险紧急情况可令其停止作业施工。检查承包人作业人员持证情况,有权制止无证操作、违章操作。

  3.3承包方施工人员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发包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予以纠正制止,有权通知承包方并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停止承包方的工作。

  3.4发包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各类违章作业,对违章违纪人员进行经济处罚。

  3.5工程项目完工后应确认双方无遗留劳动安全纠纷。

  3.6发包方负责派出现场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票、进站手续。

  4承包人义务

  4.1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及发包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施工单位工作人员,要做好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对进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同时填写书面记录;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2根据工程项目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对特殊的工程或采用特种作业方法的工程,要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采取严格防范措施,配备抢险救援的`有关器材。

  4.3施工单位现场作业人员应配戴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

  4.4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车辆、机具设备要配备齐全并符合安全要求。

  4.5要坚持文明施工,要求各施工单位,危险作业区域应设警示标志,并配备专职安全检查人员负责现场施工作业。

  4.6承包人必须对其施工人员或其分包人雇用的工人或雇员因本工程而遭受意外导致受伤、死亡或患病负责。

  4.7承包人应履行法律的规定,给予其施工人员劳动保险、工伤事故保险。承包人必须为施工人员或其分包人雇用的工人或雇员购买以上保险,保险期须由本工程合同生效日或进场开工日起至工程竣工止。

  5安全措施

  5.1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的要求,严格管理各项施工设施。在基础施工阶段,将所有基坑周边围蔽,设立防护栏,并在道路旁边的基坑装设安全警示灯,带电设备设防护围栏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边坡竖立“严禁攀爬、防止坠落”的警示牌。确保电焊机电源电缆与钢筋隔离。

  5.2设备机具的安全性和维修管理上要严格设备进场的性能检查,严抓安装就位后的安全调试,并建立设备卡及时记录使用过程的故障、维修、保养情况,以保障施工设备的正常运转。

  5.2按照有关消防管理制度配备消防器材和设施,设置消防水管,合理设置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箱、消防水池、消防沙堆等。整个消防系统配置完善、消防通道畅通,特别是仓库、脚手架、模板堆场和易燃易爆物品临时存放点等重点监控部位,消防措施应得力有效。

  5.3要始终严格执行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临时用电针对不同施工阶段和不同专业特点,均应编制有关专项设计方案,配电箱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制,照明、动力分别设置,采用接零保护系统。吊装作业时,重点监督吊装施工临时用电方案的实施,合理架设用电线路。装修期间重点对电源箱加装漏电保护器,严厉查处使用“拖板”和乱接乱拉线行为。

  5.4工地所有临时用电由专业电工(持证上岗)负责,其他人员禁止接驳电源。

  5.5施工现场每个层面必须配备具有安全性的各式配电箱。

  5.6临时用电,执行三相五线制和三级漏电保护。由专职电工进行检查和维护。

  5.7所有临时线路必须使用电缆线或防水线。必须架设牢固,一般要架空,不得绑在管道或金属物上。

  5.8严禁用花线、铜芯线乱拉乱接,违者将被严厉处罚。

  5.9所有插头及插座应保持完好。电气开关不能一擎多用。

  5.10所有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使用。

  5.11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及施工用金属平台必须要有可靠接地。

  5.12接驳电源应先切断电源。若带电作业,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并有三级以上电工在场监护才能工作。

  6安全施工保证金

  经承发包单位协商一致,本工程收取一定数量的质保金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由发包单位运维部门代为管理。

  6.1 1000万元以下工程,在施工前缴纳工程总额2%的安全保证金。

  6.2 1000万元及以上工程,在施工前缴纳20万元安全保证金。

  6.3发生人身死亡事故、设备事故(发包方设备),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6.4发生人身重伤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6.5发生人身轻伤或严重未遂事故,扣除30%安全保证金;

  6.6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擅自调换人员,又未经安全教育的,每人次扣除1-10%安全保证金。

  6.7按上述条款执行后,仍可追究其它责任。

  7事故处理

  因施工方的责任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损坏事故(变电站设备)及其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切责任由施工方承担,并通知有关政府部门调查处理、统计上报。

  8现场文明施工

  8.1施工作业时不准抽烟。

  8.2施工现场不允许随便大小便,必须到临时厕所。

  8.3材料构件等物品分类码放整齐。领用材料、运输土方,沙石等,不沿途遗洒及时清扫维护。

  8.4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必须整理成堆,及时清运。做到工完料清。

  8.5现场施工人员的着装必须保持整洁。不得穿拖鞋、不得光着肚皮上班。

  8.6工棚必须保持整洁,轮流打扫卫生,生活垃圾,生产废物及时清除。

  8.7团结同志,关心他人,严禁酒后上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拉帮结伙,恶语伤人,出工不出力。

  9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9.1新工人入场,必须接受“安全生产三级教育”。

  9.2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配戴好安全帽。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

  9.3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相关机具设备。上岗前必须检查好一切安全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9.4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特殊作业配戴相应的劳动安全保护用品。

  9.5高空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严禁在高空中没有扶手的攀沿物上随意走动。

  9.6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稳定,及时完善护壁加固措施。

  9.7按规定设置足够的通行道路,马路和安全梯。

  9.8装卸堆放料具,设备及施工车辆,与坑槽保持安全距离。

  9.9大中型施工机械(吊装运输碾压等)指派专职人员指挥。

  9.10小型及电动工具由专职人员操作和使用。注意用电安全。

  9.11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施工规章制度。有权拒绝违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方法。

  9.12施工现场地需挂贴安全施工标牌。

  9.13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9.14严禁夜间施工,夜间装卸材料。

  10在施工期间,施工人员若违反该管理规定,我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对于违章行为进行处罚,若屡教不改者,将禁止其在本站进行作业。

  10.1违章行为及其处罚:

  10.1.1施工中不戴安全帽,衣服乱搭。罚款100元

  10.1.2使用不合格的用电工具。罚款300元

  10.1.3未按要求执行工作票制度。罚款300元

  10.1.4对新增加施工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罚款200元

  10.1.5对新增加施工人员未进行工作票、危险点确认签字。罚款300元

  10.1.6超工作票所列工作范围工作,或破坏现场安全措施。罚款200元

  10.1.7不按规定施工路线行走。罚款200元

  10.1.8工作结束后,现场不清理或设备有遗留物。罚款200元

  10.1.9破坏站内设施者。罚款100-500元

  10.1.10在岗期间喝酒。罚款200元

  10.1.11随地大小便。罚款200元

  10.1.12在站内吸烟烟者。罚款200元

  10.1.13临时用电不符合规定。罚款200元

  10.1.14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200元

  10.1.15未经允许进入带电设备区罚款300元

  10.1.16特种工种无证上岗罚款300元

电站管理制度12

  电力施工

  一、 新进人员必须学习规程,并经考试合格,方能分配工作。

  二、 学习必须按照培训手册,签定师徒合同,每季考试一次。

  三、 站领导和教员要根据所遇问题及其不同情况随时向新工人传授讲解业务技术、安全知识。

  四、 充分利用学习班,以会代训并不断总结,不断提高。

  五、 每年定期办一次脱产培训班,重点提高运行人员的运行值班应变水平。

  六、 每年进行春秋两季安全检查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事讲授一次技术课。

  七、 检修班在每检修一项工作前后,认真进行技术交底和检修总结,要求每个职工认真记录

电站管理制度13

  一、目的:

  设备维护保养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设备能否长期保持良好的工作精度和性能,关系到橡塑设备的故障率和作业率,关系到轮胎产品的质量,关系到工厂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应本着抓好“防”重于“治”这个环节,便能使设备少出故障,减少停机维修的'时间,大大提高机器设备的使用寿命、工作性能和安全性能,其经济效益是非常显著的。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车间及部门。

  设备维护保养人员由电钳人员牵头,按谁使用、谁保养的原则来定义。

  三、管理职责

  1、1设备主管领导

  负责事业部所有设备设施的全面管理工作,负责事业部设备采购。

  审核修改设备设施管理文书,监督各类人员设备制度实施情况,审批设备制度奖罚。

  1、2维修人员管理职责

  维修人员负责公司设备的维修工作,按维修单及时做好问题诊断与维修。

  维修人员按设备保养手册和设备说明书制订保养计划建议,并按计划实施保养工作。

  根据库存情况提交备件采购申购表,负责备件的验收与急购备件的提交。

  指导操作工完成设备使用及简单保养工作。

  做好日常设备的巡视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隐患。

  负责根据备件消耗情况提交降耗及国产化建议,并逐步降低所管区域备件消耗。

  做好预防性保养、维护工作,降低本区域停机时间及设备原因造成的报废量。

  完成上级委派的其他任务。

  1、3操作人员管理职责

  认真执行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和设备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

  单人使用的设备实行专责制,主要设备实行包机制(包运转、包维护、包检修)。

  设备使用实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主要管、线缆装置,实行区域负责制,分片包干的管理办法。

  四、工作标准

  1、1操作人员工作标准

  各岗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达到本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应知”、“应会”要求,经考试合格,领到合格证,方能上岗。

  设备操作人员都要做到“三好”,即管好、用好、修好;“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1、2维修人员工作标准

  维修人员要严格执行日常保养(维护)和定期保养(维修)制度。

  主要重点设备应定期进行精度、性能测试,做好记录,发现精度、效能降低,应进行调整或检修。

  加强设备润滑管理,对主要重点设备的关键部位要进行日常点检和定期点检,并做好记录。

  五、业务流程

  日常保养:操作者每班照例进行保养,包括班前10-15分钟的巡回检查;班中责任制,注意设备运转、油标油位、各部温度、仪表压力、指示信号、保险装置等是否正常;班后、周末、节日前的大清扫、擦洗。

  操作人员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发现大问题,找维修人员处理。

  维修人员定期保养:设备运行1-2个月或运转500小时以后,以维修人员为主,操作人员操作配合,进行设备部分解体清洗检查,调整配合间隙和紧固零件,处理日常保养无法处理的缺陷。

  定期保养完后,由车间技术人员与设备管理员进行验收评定,填写好保养记录。确保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经济运行。

  操作人员和维(检)修人员应以主人翁的态度,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设备,用严肃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维护好设备。坚持维护与检修并重,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设备责任制,确保在用设备完好。

  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设备,通过岗位练兵和技术学习,做到“四懂、三会”(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基本故障),并享有“三项权利”,即:有权制止他人私自动用自已操作的设备;未采取防范措施或未经设备员备案超负荷使用设备,有权停止使用;发现设备运转不正常,超期不检修,安全装置不符合规定应立即上报,如不立即处理和采取相应措施,有权停止使用。

  特种设备指防爆电气设备、压力容器和起吊设备,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使用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测和预防性试验,发现隐患,必须更换或立即进行处理。

  六、考核标准

  1、1设备清洁:(15分)

  设备内外清洁,无黄袍;(4分)

  各滑动面、丝杆、齿条等无黑油污,无碰伤;(3分)

  各部件不漏油、不漏水、不漏电;(3分)

  切削垃圾清扫干净。(5分)

  1、2设备整齐:(10分)

  工具、工件、附件放置整齐;(6分)

  设备零部件及安全防护装置齐全;(4分)

  1、3设备润滑:(15分)

  按时加油、换油,油质符合要求;(8分)

  油壶、油枪、油杯、油嘴齐全;(4分)

  油毡、油线清洁,油标明亮,油路畅通。(3分)

  1、4设备安全:(10分)

  实行定人定机和交接班制度且各项记录认真齐全;(4分)

  熟悉设备结构,遵守操作维护规程;(3分)

  合理使用,精心维护;(1分)

  监测异状,不出事故。(2分)

电站管理制度14

  1.总则

  1.1为加强变电站扩、改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规范供电企业、施工企业(包括调试单位、供电企业所属施工、多产和其它部门)的安全职责,保证顺利完成变电站扩、改建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1.2任何施工企业进入运行变电站工作,必须经过所属供电企业的审查批准,并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供电企业(变电站)的有关管理规定。

  1.3变也站值班人员有监督、纠正、制止施工人员违章行为的职责。

  1.4本规定适用于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所属企业。

  2.进入变电站前的工作

  2.1施工企业人员进入运行变电站工作前七日,应向供电企业报出施工计划;施工组织、技术、安全措施;人员安全考试等资料。供电企业进行审查,五日内做出可否进入变电站的批复。

  2.2施工企业要对施工人员(含临时工等)进行安全考试和现场安全教育,供电企业审查合格后发放允许进入变电站的工作证件。进入变电站施工人员着装应符合“安规”的规定。

  2.3供电企业要对施工企业的`工作负责人进行考试,合格后由供电企业公布工作负责人名单。

  3.工作票制度

  3.1在运行变电站进行扩、改建施工,要按规定办理第一或第二种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可由施工企业担任。工作票签发人由供电企业担任。

  3.2施工企业在变电站施工中要安排专职安全人员,进行安全监护。供电企业必须安排熟悉变电站设备运行状况的人员进行安全监察。安全监察职责是:检查施工过程中安全措施完备;人员、机具在规定的范围内,不发生误动、误碰运行设备现象。

  3.3工作票要详细填明主要工作内容。工作班成员人数包括雇佣的临时工、制造厂家服务人员等。工作票签发人将供电企业的安全监察人员名单写入工作票备注栏。未落实安全监察人员(包括无人值班变电站)工作许可人不准许可工作。

  3.4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必须完备正确,对工作的全部安全风险点都应有相应措施。施工作业中对带电设备距离近的危险部位要安排专人监护。二次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电力公司“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现场工作保安规定”。

  3.5工作票签发人要对安全措施完备正确负责,并承担《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安全责任。

  3.6每天工作结束后,人员全部撤离现场,工作负责人把工作票交变电站值班员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次日复工时,应得到值班人员的许可,取回工作票。值班员向工作负责人交代清楚设备运行对施工的要求,并经双方核对安全措施无误后,工作负责人带领工作班成员进入施工现场。

  4.工作许可制度

  4.1工作许可人必须由供电企业公布的人员担任。

  4.2工作许可人必须认真履行“安规”规定的职责。

  4.3工作许可人(变电值班人员)按规定巡视设备,对可能影响设备运行的施工项目,要增加巡视次数。

  4.4在二次施工中影响到运行设备时,施工企业必须向供电企业办理继电保护措施票,经批准后开工。

  4.5工作许可人(运行值班人员)对施工中所做的安主措施每天进行检查。

  5.设备移交和投运

  5.1设备(及其关联的系统)通过验收后必须办理移交手续,施工、供电企业双方人员签字确认。

  5.2设备移交签字前由施工企业负责管理,供电企业不准改变设备状态;设备移交后视为运行设备,由供电企业负责管理,施工企业若需进入设备现场工作,必须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5.3部分设备移交(投运)后,若需变更安全措施时,必须填用新的工作票,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5.4设备投运时,供电企业应详细检查设备状况。设备试运过程中,施工企业负责消除缺陷,供电企业担任工作负责人。

  6.工作联系

  6.1扩、改建变电站工程,施工企业和供电企业要明确双方的联系人,负责工作接口的联系协调。

  6.2供电企业、施工企业双方的工作分工、联系的主要内容及反馈的意见等须有书面材料并经双方的签字。

电站管理制度15

  1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两措”计划的管理,避免人身事故和设备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2定义

  2.1两措:两措是安全技术措施及反事故措施的统称。

  2.2安全技术措施:主要指为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防止伤亡和职业危害,改善劳动条件和保证生产安全所采取的技术组织措施,简称“安措”。

  2.3反事故措施:反事故措施主要是以防止设备事故发生及由此诱发的人身事故,保证设备安全可靠运行为目的所采取的技术组织措施,简称“反措”。

  3引用标准或参考文件

  3.1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项重点要求》

  4职责

  4.1光伏电站主要职责

  4.1.1负责编制光伏电站年度两措计划。

  4.1.2负责组织实施光伏电站年度两措计划。

  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两措计划编制要求和范围

  5.1.1安措计划的项目

  5.1.1.1安全技术措施方面:以预防伤亡事故为目的的一切技术措施。如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装置以及安全防爆措施等。

  5.1.1.2工业卫生技术措施方面:以改善劳动条件、生产环境、预防职业病为目的的一切技术措施。

  5.1.1.3有关保证生产安全、工业卫生所必须的房屋及设施,如作业工人的淋浴室等。

  5.1.1.4安全宣传教育所需的设备,如安全技术教材、图示、刊物、安全技术展览的设施等。

  5.1.1.5其他如作为安全试验研究所需设备、材料等。

  5.1.2反措计划的项目

  5.1.2.1按照《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项重点要求》和上级机关颁发的反事故措施,结合光伏电站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反事故措施。

  5.1.2.2需要列入反措计划进行技改的防止事故、故障、异常情况的`防范对策。

  5.1.2.3需要消除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设备缺陷,以及为提高安全性能的重大技术改进措施。

  5.1.2.4需要编制、制订、贯彻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制度以及培训计划、活动等。

  5.1.3光伏电站在每年十一月初,填写附表81“两措计划表”,完成本光伏电站下一年度的两措计划,确定技术方案、资金来源、计划完成期限等内容,经发电公司批准后执行。

  5.2实施与监督

  5.2.1年度两措计划下发后,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任务和要求,结合设备检修和技改工作进行实施。

  5.2.2两措计划由光伏电站负责组织实施,属两措计划项目的工程设备、制图、施工、安装等工作由发电公司负责协调,光伏电站具体组织落实。

  5.2.3在技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质量监督和技术监督,确保质量,节省费用。

  5.3竣工验收与检查考核

  5.3.1两措计划项目应纳入光伏电站月度工作计划,执行应有实效。

  5.3.2两措计划及其技改工程项目竣工后,光伏电站应组织进行验收,并做好总结,将有关记录、资料归档。

  5.3.3月初,光伏电站应以书面形式向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报告上月两措计划执行情况,对不能如期完成的要说明原因和预期完成时间。

  5.3.4每年年终,光伏电站对本年度两措计划完成情况、完成率、实际效果、未完成原因及存在问题进行总结,上报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

  6检查与考核

  6.1本制度由光伏电站贯彻执行。

  6.2本制度的实施由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检查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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