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仪器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4-06-16 17:00:16 制度 我要投稿

设备仪器的管理制度常用(15篇)

  在当下社会,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设备仪器的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设备仪器的管理制度常用(15篇)

设备仪器的管理制度1

  1、目的

  为加强对仪器设备档案的管理,妥善收集与管理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相关资料,制定本细则。

  2、适用范围

  2.1本细则适用于医院对重点仪器设备资料的管理,包括设备说明书、合格证、维修证、图纸等全部随机资料及后续服务资料。

  2.2本细则仅针对仪器设备档案的管理,从属于医院《档案管理制度》。

  3、管理范围

  3.1凡价值在1万元以上的进口和国产的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必须建立档案。

  3.2凡属归档范围内的仪器设备的购置申请报告及批复文件,应存入该仪器设备档案内。

  3.3凡属归档范围内的仪器设备,到货后应由药械部的兼职档案人员参加开箱验收,详细填写验收报告(一式两份)并存档备案。

  3.4凡属归档范围内的仪器设备的全套随机技术文件、仪器设备说明书、样本、图纸、技术操作规程、合格证及安装调试等材料,均为存档范围。

  3.5已建档的仪器设备在管理、使用、维修和改进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应归档,不得随意乱放,以免丢失。

  4、工作要求

  4.1药械部的兼职档案员负责仪器设备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维修和使用统计工作。

  4.2仪器设备档案内的.文件材料,要按时间顺序排列,用铅笔编写页号,凡有文字的页面,都要编号,正面标在右上角,背面标在左上角,并完整填写卷内目录。

  4.3仪器设备档案应一式三份,原件交院办(人事行政部)档案室,一份复印件留在设备使用部门备用,一份复印件在药械部存档。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监督、检查档案管理情况和设备使用情况。

  4.4仪器设备档案应放置在专用的档案柜中,做到完整安全,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坏和散失。

  4.5仪器设备档案的原件一般不外借,如因特殊需要必须借用时,应经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同意。

  4.6办理借阅手续后借出的档案材料,借用人要妥善保管,不得毁坏和遗失,并应按期归还,如有损坏或遗失,由借用人负责赔偿。

设备仪器的管理制度2

  为了加强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管理,提高仪器设备的运行效率,更好地为科研服务,特制订管理办法如下:

  一、落实仪器设备的专职管理人员,负责仪器设备管理及维护维修等工作。

  二、管理人员编写简单明了的仪器操作说明,并将其挂在醒目的地方以利操作者使用。

  三、仪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使用登记制度,登记时应记录仪器运行状况、开机时间。凡不登记者,一经发现,停止使用资格。大型仪器设备实行专人管理专人操作,使用者采取先预约登记,然后使用的原则。

  四、任何使用者必须在掌握仪器设备的`性能与操作程序后方可上机操作,强行上机者,将视为违章作业并予以罚款。

  五、使用者在开机前首先检查仪器清洁卫生,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管理人员,并找上一次使用者问明情况,知情不报者追查当次使用者责任。

  六、建立仪器设备档案。凡随机带来的图纸、说明书、技术规程、维修手册、合格证、装箱单、标书、合同、零部件等,必须统一登记,分机立出档案,集中存放实验室。工作确有需要的,可按规定借阅或复印。

  七、管理人员建立事故、保养、检修记录等,对发生的事故必须详细记录事故原因、过程、事故人及处理意见等,并及时归档。

  八、积极开展对外服务,提高仪器的使用效率,为仪器维修保养筹措经费。

  九、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仪器损坏或发生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对责任者处以批评教育、书面检查、罚款等处分。

  十、维护公共卫生、保持清洁,保证仪器的正常运转。

设备仪器的管理制度3

  一、所有使用仪器设备必须登记造册,建立仪器档案,并显示仪器使用状态。仪器档案内容包括:仪器的技术资料(中英文名称;厂商;型号/证书;出厂日期;购买日期/合同日期;价格;操作手册;检测主要原理;本科管理人员;应用环境和条件;检测精密度;年检测标本量和产值),保养维修登记,使用登记,仪器操作规程和保养方法。

  二、每台仪器均由专人保管,制订各类仪器的使用、保养和维修的程序,在规定期限内做好保养、校正,以保证仪器的.可靠性。

  三、每台主要仪器都要提供标准化操作流程(SOP)和指南,未经培训者严禁擅自开启仪器设备。未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而造成仪器损坏的,视情节轻重,按院有关规定处理。

  四、贵重设备指定专人负责、使用、保管和维护,使用人员必须熟悉仪器设备的性能,能够排除一般故障,保持仪器清洁、干燥、运转正常。不用时定期检查和通电。

  五、每台仪器设备每次使用、维修及保养都应有使用记录和维修保养记录以便查考。

  六、根据各仪器使用的规定,定期进行校准,或者当试剂全部更换、大保养、更换主要零件、出现不正常偏移及认为有必要时,都要对仪器进行校准,并记录。

  七、所有仪器设备未经相关部门的同意不得随意借出使用。

  八、仪器设备保养,分为预防性保养和常规保养。一般在仪器设备的操作手册中有详尽的书面说明,使用者应按其规定执行。常规保养指每天开始工作前和结束工作后规定做的保养工作;预防性保养指定期(一周,一月)做的保养工作。有些零配件、材料虽然没有出现损伤现象,有时亦要定期更换。

设备仪器的管理制度4

  仪器设备是高校试验室的主要技术物资装备,是教学科研的物质基础。仪器设备管理是高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学院领导和相关人员都应当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这项工作。仪器设备的常规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仪器设备购置方案

  1、方案的编制

  教学仪器设备是学院的固定资产,购买设备需要编制方案。设备购置方案,应由各使用部门依据学院建设年度项目方案而定。下年度的申请方案,应当于上年底编制;本年度的实施方案,应当于当年三月份制订。

  2、方案的审核

  无论编制何种方案,都应当有理有据,并填写仪器设备选购方案论证报告单,报分管院长审批同意后,将方案交由设备管理部门――试验设备处备案,由试验设备处督促方案的执行。

  3、方案的调整

  编制的购置方案,假如由于教学任务、设备供应等状况发生变化而需要调整,在规定的款项内可以作适当调整,但是调整须报主管院长批准。

  二、仪器设备的购置

  购置设备时,由使用部门组织好招标小组,依照“技术先进,优质优先,价格合理,教学适用,修理便利”的原则,按方案进行,不得损公肥私,不得购买伪劣产品。必要时,设备主管部门或纪检部门要派人监督。

  三、仪器设备的验收

  所购仪器设备,均要办理验收手续和入库手续,此项工作由使用管理部门组织。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设备的规格、型号、质量、性能、零配件、技术资料以及数量等。不合格的产品,应当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告,向厂(商)家办理退货、调换或索赔手续。合格的.产品,填写仪器设备验收报告单,建立设备档案,并将仪器设备基本数据报试验设备处设备管理员,作好建帐、建卡工作。

  四、仪器设备的分类编号和登记

  凡不属于低值易耗的固定资产,无论是主机,还是附属设备,都应当根据到货日期的先后挨次在入库单、帐册、卡片和仪器设备上标明,进行登记。教学仪器设备的分类编号按学院统一的要求编制,不得有重复。

  五、仪器设备的保管

  教学仪器设备分类编号后,要妥当保管,确保平安。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爆、防虫蛀、防鼠咬、防霉变等工作。为了保证设备正常使用、正常运行和准时修理,设备使用人员按要求应当建立相应的设备档案。

  六、仪器设备的保养修理

  设备要定期保养修理,建立完整的制度。保养工作应当做到“三防”、“六定”,即:防尘、防潮、防震,定人保管、定期保养、定室存放、定期校验、定期发动、定期通电。对珍贵设备、精密仪器和使用频繁的大型设备,应填写好使用记录。

  1、各设备使用人员应当建立完善的清、点检查制度,责任落实到各设备使用人员。

  2、各设备使用人员对自己所分管的教学仪器设备应定期做好常规的维护和检修。

  3、各设备使用人员应做好预防修理的工作,即:做好平常的日常维护工作,每次同学做完试验以后都要准时检查并做好记录。

  4、各设备使用人员应做好事故修理的工作,一旦事故发生,应当准时查明缘由,提出报告,上报所在部门的领导,的确需要一般修理或大修,填写仪器设备修理申请表,经批准以后方能执行。

  5、做好修理记录,填好修理记录卡。

  七、仪器设备的报废

  教学仪器设备的报废是保证教学质量及设备更新的重要手段,因此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仪器设备报废制度。

  1、各仪器设备使用人员应保养、维护好设备,定期检查,教学仪器设备因各种缘由(如年月久远老化,损坏严峻不能修复等)不能正常工作而确需报废的须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仪器设备报废申请表(见附表五)。

  2、主管部门和有关专家到现场检验确证、核实后,写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院领导批准同意以后,填写设备报废卡(见附表六),按相关制度办理报废手续。

  3、设备一旦报废后,设备使用人员应准时到试验设备处和财务处销帐,办理设备报废相关手续。

  此外,应当提倡自制教学设备,特殊是自制那些教学需要、市场选购困难的试验设备。为鼓舞老师和试验人员从事试验室建设,应当将试验室建设工作计入老师的工作量。

  八、仪器设备的借用、调拨和赔偿

  1、仪器设备一般不予外借。特别状况需要外借,应当由系(部)、试验设备处和主管院长批准并报学院设备管理部门备案;需要校内借用应经借出系(部)、处室同意,并填写试验室仪器设备借用单(见附表七)。

  2、凡借用仪器设备,都应当按期归还,不得影响教学的正常进行。人人都应当爱惜仪器设备。

  3、仪器设备的调拨应经借出系(部)、处室同意,并填写试验室仪器设备调拨单(见附表八),报试验设备处和主管院长批准。

  4、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管理失误而造成损失的人员,都应当追究责任,责令赔偿。赔偿的程度应当依据损失大小、情节轻重、事后态度而定。

  5、仪器设备,凡有损坏或丢失,都应当快速逐级上报状况,并准时查明缘由,做好记录。

设备仪器的管理制度5

  一、仪器设备购入、验收后,科室必须有专人保管。科主任、护士长是责任人。使用人员必须熟练掌握仪器设备正确的操作方法。

  二、使用仪器设备前必须熟悉其原理、性能、操作规程及一般故障的'处理。

  三、仪器使用前后操作人员必须检查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并填写使用记录。

  四、仪器设备运行期间,不得擅自离岗,发现异常及故障立即报告科主任、护士长。由科室上报设备科,设备科联系有关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五、仪器设备保管人员负责日常的保养,定期检查其技术性能。

设备仪器的管理制度6

  一、学校必须根据有关规定和教学仪器设备性能,加强对教学仪器设备的管理。学校设立专用仪器室,做到仪器、药品分室存放、专人管理。

  二、教学仪器和设备,学校财务部门设该项财务帐,各学科仪器室建实物帐。仪器设备应按部颁标准分类存放,仪器柜和仪器架应有物资存放登记卡。

  三、非一次性消耗的'物资(烧杯、试管、试剂瓶等玻璃仪器除外),主件必须编号,除特殊情况外,附件也要编号。化学药品试剂应酬有标签,并涂蜡保护。

  四、仪器室和实验室区域,应按公安消防部门要求备有消防设施和防盗设备等。

  五、对贵重仪器和易燃、易爆、剧毒药品,应放置在安全地点,有必要的保安设施和使用规定。

  六、仪器室需经常保持清洁,注意做好防尘、防潮、防光、防锈、防震、防火、防暴、防腐蚀、防挥发等工作,使仪器经常保持良好性能。

  七、 教师领用仪器须先填好通知单、进行登记后才能拿出仪器室,用完及时送回,并经主管人员验收入柜,有损坏的要说明原因, 报学校领导处理。

  八、教学仪器只供学校教学使用。仪器的借用、报损、报废、赔偿等须先经学校领导批准,管理人员同意,办好登记手续。仪器报损时,报损金额在100元以上的由学校领导审批,无审批手续,一律不予销帐。

  九、学校要经常开展修理、改进、自制教具的工作,定期做好清查工作。对于有利用价值的仪器应积极进行修理,不得轻易报损、报废。

设备仪器的管理制度7

  一、管理人员每天下班前负责检查、督促关锁门窗,关闭水、电开关,切断电源,清除室内外的木屑、废纸等易燃物品。

  二、提出和改进安全措施,管理好消防安全器具,并保持室内整齐、清洁。

  三、实验室钥匙的管理应由实验室主任掌握,钥匙的.配、发要院(系)办公室备案,不得私自配制钥匙或给他人使用。

  四、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吃东西,不准带与工作无关的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

  五、非工作需要严禁在实验室内使用电炉等电热器和空调,使用电炉和空调等电器时,使用完毕必须切断电源。

  六、加强用电安全管理,不准超负荷用电,对电线老化等隐患要定期检查,及时排除。

  七、实验室应保持清洁整齐,仪器设备布局合理,建立清扫制度,严禁在实验室堆放杂物。

  八、如有盗窃和意外事故发生,不得隐瞒,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院领导,并保护好现场,写出事故报告。

设备仪器的管理制度8

  为加强仪器、仪表的管理,控制和优化工艺条件,降低物料消耗,提高产品质量,达到安全稳定运行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1.生产部应根据计量仪器检测,控制与联锁、报警要求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相应的仪器、仪表计量管理和维修机构,明确各级职责,加强仪器、仪表的维护与管理。

  2.生产部必须严格制定与实施仪器、仪表保管与使用规程、维护检修规程、安全技术规程等。

  3.生产部必须建立带有工艺控制点的`模拟流程图、仪表安装施工竣工图和调校记录,仪表工作电源系统图,仪表空气管道系统图等基础技术资料。

  4.仪器、仪表日常管理工作

  (1)要做到:岗位有责任制、巡回检查有规定,使用维护有要求,检修调校有周期、有计划,以保证仪器、仪表测量精度,不断提高仪器、仪表的完好率、控制率和信号联锁的投运率。

  (2)仪器、仪表使用人员,应对在用仪器进行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经常保持仪器、仪表的完整和清洁。

  (3)仪器、仪表的报废和更新,由生产部提出申请,报厂分管领导部门组织经济技术论证。认为技术先进,性能良好,经济合理,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办理报废更新手续。

  (5)工艺控制的仪表整定参数或继电保护整定值的变更,均应由厂生产技术部门提出申请,经副厂长或总工以上领导批准后,贯彻执行。

  5.仪器、仪表安全运行

  (1)仪表空气、电源、管线保温蒸汽的供给系统,要经常维护检查,消除缺陷、保持完好,保证正常供给、安全运行。

  (2)仪器、仪表保护器件,联锁和报警设施的解除与停用,均应向生产部门提出,报副厂长或总工以上领导或其它授权人批准后,方可执行。

  (3)生产部应组织定期或季节性仪器、仪表大检查,作好事故防范工作,以保证安全可靠运行。

  6.基础资料

  (1)仪表专业管理制度、检维修规程等

  (2)DCS、PLC等控制系统台帐、系统验收记录、系统点检及故障处理记录、系统修改记录;系统设计资料、说明书、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系统备份盘等。

  (3)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台帐、联锁原理图/逻辑图、联锁工作票等。

  (4)可燃、毒性气体报警器台帐、检测点分布图、仪表说明书、回路图、校验及检定记录等资料。

  (5)所有仪表的设计资料、图纸,选型资料、说明书、随机资料、配套仪表及其它设备资料和相关图纸,安装调试记录、验收记录、检修校验记录等。

  (6)仪表设备故障及缺陷记录等。

  7.检查与考核

  (1)公司设备管理部每季度对各使用单位的仪表设备进行检查。各使用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应组织本单位的定期检查或日常检查。

  (2)对仪表设备,按以下技术指标进行检查、考核:

  a.仪表完好率≥95%;使用率≥95%;控制率≥90%;泄漏率≤0.5‰;

  b.分析仪表完好率、使用率≥90%。

  c.联锁系统投用率为100%;

  d.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安装率、完好率和使用率为100%。

设备仪器的管理制度9

  教学仪器设备是学院国有资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是保证完成教学和科研任务的重要物质条件,为加强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教学仪器设备是指用于教学、实验、实习和科研的仪器设备。

  第二条仪器设备的管理,必须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从本院具体实际出发,依托现有仪器设备潜力,重视开发工作,提倡自已动手研制新型仪器设备,不断扩充学院研制仪器设备的潜力。

  第三条全院教学仪器设备必须贯彻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和管用结合原则,在主管院长领导下,由总务处和教务处归口管理全院仪器设备的采购、登记建卡、合理使用等日常管理工作。各单位应有一位领导负责仪器设备管理工作并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保管和登记。

  第四条仪器设备保管人员变动时,应经部门领导同意并与接替人员办清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部门领导应将变动人员名单送交总务处备查。

  第五条用于教学、科研的仪器设备,单价在500元及以上、耐用期一年以上并能独立使用的均为固定资产,必须单独建立帐卡。单价低于500元,但数量较大的批量购入的仪器设备也应计入固定资产。

  第六条单价低于500元耐用期在一年以上并能独立使用的仪器设备为低值耐用品,不记入固定资产,但其管理模式与固定资产相同。

  单价低于500元耐用期不足一年的其它物资为低值易耗品,这类物资以领代耗,由各部门建帐管理,学院总务处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检查监督。

  对于可公私两用的低值耐用品的管理按固定资产管理模式执行。

  第七条单价在500元以上,能独立使用,但耐用期不足一年的仪器设备属易耗品。易耗品的管理按《xx职业技术学院一般维修材料、工具、低值耐用品、易耗品使用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第八条所有购入、调入、自制、捐赠的仪器设备,不论其经费来源都要按上述规定入帐建卡,不允许出现有物无帐、有帐无物现象。

  第二章仪器设备的购置和验收、建帐

  第九条教学仪器设备的添置,由各系部按照学院总体规划,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发展建设规划,其内容包括建设目标、项目内容、应达到规模、水平、专业设置、现有设备情况,并以此制定出年度计划和并根据财力的可能分别轻重缓急制定出年度添置计划或三至五年建设规划。经院领导审查同意后方可购置。

  购置仪器设备在壹万元以下必须填写《xx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购置申报表》,由购置部门负责人审查签署意见报主管院长批准后送教务处采购。单价在壹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必须报经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后,经主管院长批准,并提交院长办公会审定,以招标形式采购。

  第十条全院所有教学仪器设备原则上由学院教务处统一购置,属于个别急需的仪器设备,经主管院领导同意可由使用部门购置,但报销时须经教务处签署意见,并同时入帐建卡。

  第十一条各系部提出的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应将详细的品名、规格、型号、产地、厂家、数量及用途等填写清楚报教务处,避免一切可能造成的差错。

  第十二条采购必须遵循自制、市内、市外、国内、国外的先后顺序原则,不得舍近求远。

  第十三条赴外地看样或订货的人员由使用部门和教务处联合组成,重大采购项目必要时可请纪检部门派员参加,部份专用、急需的小件仪器设备和物资,经教务处同意也可由使用部门自行采买。

  第十四条采购前,应将采购小组的组成、采购项目和采购金额等情况报纪监办备案,必要时纪监办派人直接参与采购活动,对采购过程进行监督。

  第十五条采购人员必须按照批准的计划订货采购,如需改变规格型号者,应征得使用单位同意。使用单位计划变更也应与教务处联系,并办理变更手续,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经办人或使用部门负责。

  第十六条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仪器设备的购置,还必须提出可行性报告,其内容包括购置理由、效益预测、选型论证、安装和使用条件等,经教务处及总务处会同有关业务部门及专家逐项进行评议审查后,报主管院长批准执行。

  第十七条自制仪器设备必须考虑到科学性、可行性及经济的合理性,由自制部门提出申报计划,并附论证报告,经部门领导同意报教务处及总务处审核后,列入自制仪器设备专项计划,报请主管院长批准执行。试制开发的仪器设备经鉴定合格予以验收入帐。

  第十八条购置设备到校后,教务处约请使用单位指派专人共同按订货要求进行验收。

  经验收合格后,经办人凭发票或调拨单以及仪器设备的.标牌或说明书到总务处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

  验收不合格者,应及时查原因并在文件上签署意见,由教务处有关人员负责处理。

  经同意,由使用部门自行购置的仪器设备,由本单位组织验收。验收结果报教务处备案。凭验收单到总务处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

  技术性较高的仪器设备,应组织专门班子进行验收。

  计价转帐调入、无偿赠送的仪器设备,应同样办理验收、建帐事宜。

  第十九条大宗物资设备的采购必须采取招标、邀标方式,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争取更好的效果。招标、邀标应严格按程序、规范进行。

  第三章仪器设备的管理与使用

  第二十条教学仪器设备的管理要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执行。由教务处责承各系部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使用和维修保养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

  第二十一条教务处和各使用部门都必须按固定资产帐务管理建立相应的帐卡,并保证帐、卡、物相符,及时做好对帐工作,总务处每年不定期对各单位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向主管院长汇报。

  第二十二条仪器设备的使用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技术检查、校验、维修等工作,责任到人,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的可用状态。保管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所管物品经常盘点,定期检查,及时掌握物资的增减变化。

  第二十三条仪器设备必须按精密程度分级使用,并对性能和指标进行定期校验、计量和定标,以保证仪器设备的精度性能。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和大型设备,必须建立技术管理档案,按学院档案管理要求,由教务处统一负责管理。

  第二十四条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管理和指导使用时,必须办理有关领用登记手续,并做好使用记录,其他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准使用。

  第二十五条进行拆装(含大修)类的教学实验(实习)应尽量使用废旧仪器设备。实验室在使用新购入的仪器设备(专供拆装的除外),一律不许随便拆改。若确需对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和大型设备进行拆改,须制定技术方案,由教务处审核后报主管院长批准方可执行。

  第二十六条学生领用实验仪器需向实验员(指导

  教师)办理领用手续,实验结束后应及时送实验室,实验员(指导教师)负责验收,保证实验仪器安全完整,逾期由实验员(指导教师)负责收回。

  第二十七条实验室、陈列室和模型室等均应按仪器设备、标本、模型等分类,并经常检查,以防损坏和损失。

  第四章仪器设备的借、领与处理

  第二十八条教师和学生在校外进行劳动或科技协作,原则上应使用所在单位的仪器设备。如确需携带本校的仪器设备使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并经教务处报主管院长同意批准方可携出。若有损坏、丢失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各部门的仪器设备借入与借出,要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并设专册登记。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的借出,需经教务处和主管副院长批准。借入的仪器设备要及时验收,凡违返规定者,要追究经办人责任。

  第三十条仪器设备出借须双方当面进行检查。收回时出现损坏、丢失、缺少零件等,由经办人负责赔偿其经济损失。

  第三十一条仪器设备的安装和维修。仪器设备的安装原则上由供货商负责;保修期内由供货商负责维修,过了质保期,校内无法自行修复的,可送院外修理。

  第三十二条仪器设备的处置必须严格按照《xx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试行)》执行,认真履行审批手续。

  第三十三条在不影响本部门的正常工作前提下,提倡互通有无,相互合作。为了避免仪器设备的重复购置,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率,教务处负责全院教学仪器设备的统一调配。

  第三十四条凡已超过使用年限、主要部件或结构已经损坏,不能达到最低使用要求且无法修复的仪器设备,经教务处组织技术鉴定,符合报废条件的可申请报废。报废工作按《xx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三十五条要努力避免仪器设备的积压和浪费,对长期不投入使用的仪器设备,要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对确因人为原因造成的积压和浪费,应追查责任,进行处理。

设备仪器的管理制度10

  医疗仪器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一、医疗设备使用前必须制定操作规程,使用时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仪器设备使用人员必须经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

  二、对卫生部或卫生厅规定的有关大型仪器设备,须取得卫生部规定的《大型医用设备应用质量合格证》方能投入使用,使用人员须持有《大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方能进行操作。

  三、使用科室对仪器设备的管理

  1、建立使用登记本(卡),对开机状态、使用时间、运行状况、出现的问题进行详细登记。

  2、高值仪器设备(万元及以上设备)应由专人保管,专人使用(科室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无关人员不能上机。维修部门应确定一名维修专管人。

  3、医疗设备使用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管理,包括科室设备台账管理、设备的配件附件管理、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查。如管理人员工作调动,应办理移交手续。

  4、新购贵重仪器(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应定期报告使用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情况。

  5、未经医院领导批准,科室使用的仪器不准外借。

  6、使用科室与人员要精心爱护设备,不得违章操作,如违章操作造成设备人为责任性损坏,要立即报告科室领导、设备科及分管院长,并按规定对责任人作相应的处理。

  四、使用操作人员在医疗设备使用过程中必须做到:

  1、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如发生故障后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停止使用;同时挂上“故障”标记牌,以防他人误用。

  2、急救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采取应急预案,用手动方式代替仪器设备进行工作,然后调用同类仪器设备,再通知维修人员到达现场维修。

  3、大型仪器设备或对临床诊断治疗影响很大的仪器设备,发生故障停机时应及时报告院领导,通知医务科门、临床科室,停止开单,以免给病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4、对有故障的仪器设备,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卸或者检修,应由技术人员负责检修,待故障排除后方能继续使用。

  5、使用人员在下班前应按规定顺序关机,并切断电源、水源,以免发生意外事故。需连续工作的设备,应做好交接班工作。

  6、操作使用人员应做好日常的使用保养工作,保持设备的清洁。使用完毕后,应将各种附件妥善放置,不得遗失。

  五、医疗仪器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医疗仪器设备档案是医院整个档案的组成部分,也是医疗仪器设备动态管理工作中不可能缺少的`部分。它对医疗仪器设备的计划、购置论证、安装、验收、使用、维护、计量、质量管理、调剂、报废等全过程管理中有着特别重要的作用,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档案管理的要求:要提现真实、完整、动态。

  (二)确定兼职档案员一名,负责医疗仪器设备的建档工作。

  (三)凡属固定资产管理的医疗设备,均应建立医疗设备档案;万元及以上的医疗设备应建立完整的档案。

  (四)医疗仪器设备完整档案的内容包括:

  1、筹购资料:申请报告、论证表、合同、安装调试、验收记录及有关医疗器械的合法证件等。

  2、仪器设备随机资料:产品样本、使用手册、维修手册、线路图及其其它有关资料。

  3、管理资料:操作规程、维修保养制度、应用质量检测与评价、计量、使用维修记录、效益评价及调剂、报废情况记载等。

  (五)档案的建立:

  1、兼职档案员参与大型仪器设备的开箱验收,并详细记录随机所附的有关技术资料。

  2、收集建档范围内的有关资料。

  3、整理、分类、登记,建立设备档案。

  (六)档案的管理:

  1、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档案交医院总档案室保管。

  2、上一年度的医疗仪器设备技术档案应在本年度未完成建档工作,5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档案移交给医院总档案保管。

  3、及时做好动态档案信息的补充更新工作。

  4、医疗设备档案的借用手续,遵守医院总档案室的规定。

  5、技术档案要按规定保存时间进行保管;销毁档案资料要经过批准。

  6、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要办理好档案移交工作。

设备仪器的管理制度11

  一、目的

  确保采样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二、范围

  所有采样使用的各类仪器等

  三、职责

  后勤中心统筹管理所有采样仪器设备正常运行和使用,对仪器设备进行购置、调试、保养、盘点和维护。

  市场小组组长负责公共卫生采样仪器设备的调配、维护、清点。

  环境采样组组长负责环境采样仪器设备的调配、维护、清点。

  四、仪器设备的购置

  1、根据工作需要,各板块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后勤中心和各板块负责人共同拟购仪器的调硏和采购。

  2、调研过程中,后勤中心必须尽可能多地了解各个厂家仪器的性能,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选定仪器型号,报总经理批准。

  3、所购仪器必须符合合同规定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应做退货或与供货方协商处理。

  五、仪器设备的验收

  1、后勤中心负责仪器设备的验收工作。

  2、应检查外观是否完好,是否有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及书装箱单,并将资料存档,复印件供操作人员使用。

  3、清点备件是否按合同规定备齐。

  4、由后勤中心填写验收记录、仪器登记表。

  5、后勤中心对具备相应合格资料的仪器设备和设施并做好验收记录完成。

  六、仪器设备的调试

  1、后勤中心检查供电电源是否与仪器相匹配,仪器设备工作环境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

  2、仪器的调试工作应在生产厂家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对使用中发现的问题,由后勤中心及时汇总反馈给生产厂家解决。

  3、调试期间,采样人员要积极、主动地接受厂家的培训,独立掌握仪器的基本操作。

  七、仪器设备的使用与保养

  1、采样人员要经过认真学习,熟悉仪器的工作性能,掌握仪器的工作原理,认真操作。

  2、采样人员要记录仪器的工作情况、使用时间、使用人员,有无异常现象发生(如有异常现场应立即告知后勤中心人员,否则视为仪器设备正常)等,填写仪器出入库记录表。未登记仪器出入库的视为未外出采样。

  3、仪器使用完毕后,要做好现场清理工作,确保仪器及配件均完好带回公司,如仪器使用环境对仪器外观及内部零件产生损坏或腐蚀,回到公司后,须立即告知后后勤中心对其进行清理和保养。

  4、采样仪器如在采样程中出现故障应及时与后勤中心联系沟通,如现场解决不了的报到后勤中心维修,如不上报影响其他人员采样的,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5、采样仪器在采样过程中因人为故意造成仪器损坏的,根据仪器损坏程度损坏仪器人员应承担相应的.维修费或更换费用。如采样仪器及配件现场丢失,由该组采样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6、充电仪器采样回来应及时充电,如未充电给下一组采样人员带来工作不便的将进行处罚,第一次罚款100,第二次200,以此类推。

  7、采样人员所领取采样耗材应登记,未用完的耗材回来后应上交,如未上交将进行处罚,第一次罚款100,第二次200,以此类推。

  8、采样人员必须保持仪器清洁,不得使仪器接触强酸强碱等腐蚀性物品,仪器的放置要远离水源、火源、气源等不安全源。

  9、后勤中心应每周对仪器设备进行盘点工作,确保仪器设备的完整性,后勤中心一个月对仪器保养维护和使用记录进行检查。

  10、不是经常使用的仪器要定期通电检查和更换防潮硅胶等,并且登记备查。

  八、仪器设备的管理与维护

  1、每台仪器应有固定标识牌,包括仪器名称、仪器型号、仪器编号、检定日期、仪器专管员等。后勤中心把仪器设备按分类编号,定橱存放,布局规范。

  2、每台仪器由后勤中心建立仪器档案存档。档案内容包括仪器使用说明书、生产厂家、生产日期、购进时间、启用时间、验收报告、使用登记、维护和维修记录、仪器故障记录及检定记录(检定合格证书)。

  3、采样人员入职后要经过严格培训,要能独立熟练地操作仪器。

  4、所有仪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异常现象发生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告知后勤中心。由后勤中心通知采样和实验室部门,按仪器设备的维护和维修程序申请维修。在维修期间应加以“停用”标识,避免其他使用人员误用。

  5、属于国家法定计量检定的仪器设备,应按有关文件规定,送计量部门定期检定,经检定合格方可使用。按检定结果在仪器醒目位置贴上仪器使用“三色标识”即:“合格”“准用”、“停用”。

  九、仪器设备的维修

  后勤中心人员应定期对所管仪器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认真填写仪器维修记录,经常保持仪器设备的完好可用状态。

  1、仪器的一般故障,由后勤人员自行排除,并在仪器使用记录表上记录。较重大故障要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和采样负责人并联系专业人员维修。

  2、检修过程中,后勤中心和维修人员应积极配合。检修完毕,后勤中心人员应进行性能检验。检验证明其功能指标已恢复后,该仪器方可投入使用。

  3、当仪器的故障无法得到修复或修复后的部分性能指标下降,应申请仪器设备降级或报废。

  十、仪器设备的检定和校准

  1、各类不同的仪器必须根据仪器的使用说明和分析项目制定一套调校、检定方法,定期进行调校、检定,每次调校、检定过程都应做好记录。

  2、对需要强检的仪器,后勤中心应提前一个月将检定计划报送总经理,按照强检规定送检。检定报告要及时归档。

  3、对调校、检定不合格的仪器,一律不准使用

  4、对所有仪器实行标志管理,核定计量检定证书及校准结果后分别贴上技术监督部门统一制订的标志。凡见“停用”标志不得使用。

  十一、仪器设备的档案管理

  1、所有仪器由后勤中心建立仪器档案,并制定仪器设备一览表。新仪器要及时归档,并添加到仪器设备一览表。

  2、仪器档案要做到一台一档,主要内容包括:仪器登记表,技术说明书,验收调试报告,维修报告,使用及维护情况记录表及检定报告。

  3、仪器设备出入库登记表由后勤中心每月档案。

  4、经报废处理的仪器应及时清理出档案。

  5、后勤中心每季度清点仪器档案一次,防止资料遗失。

  以上制度自即日起开始执行,所有与之相违背的制度或通知均以此制度为准。

设备仪器的管理制度12

  1、仪器设备的保管人由工地试验室主任指定,使用时由有使用人和保管人共同检查仪器设备的技术状况,经确认后,办理交接手续,并由保管人做使用登记。

  2、仪器设备保管人应参加新购仪器设备验收,安装,调试工作,并填写开箱纪录。

  3、仪器设备保管人应负责一起设备清洁卫生,换油等工作,不用时应加防护罩,长期不用的电子仪器每三个月至少通电一次,时间不少于30分钟。

  4、试验检测用仪器设备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将仪器设备让给与实验无关的'人员工作。

  5、各种仪器设备除周期检定外维修后进行检定,确保其功能正常,性能完好,精度满足要求。

  6、仪器设备使用环境均应满足说明书要求。

  7、仪器设备借用,须经试验室主任批准,办理书面借用手续,并在一起设备技术档案上备案,归还时应检查功能是否正常,附件是否齐全。

  8、仪器设备调动应根据工程任务的需要,须经试验室主任批准,并办理一起设备调动手续。

  9、仪器设备应按规定周期进行检定,由检定单位发给检定证书,并根据检定结果分别在仪器上贴上合格证,准用证和停用证标志予以标识。

  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维修、降级和报废制度

  1、各种仪器设备的选型和购置计划,由本项目工地试验室提出,经试验室主任审核后,报总工程师确认后,由项目经理部审批后购置。

  2、新购置仪器设备验收合格后,填卡入账,不合格产品联系返修或退货。

  3、所有测试仪器设备的维修计划由仪器检测人填写维修申请单,经主任批准后,自行维修或送修,在计量检定中,发现仪器设备损坏或性能下降时,及时维修或送修,维修情况填入设备档案,修理后的仪器设备应重新计量检定。

设备仪器的管理制度13

  1、为加强设备仪器的购置、使用、维护保养、修理、检验等管理工作,使设备仪器保持完好状态,特指定设备仪器管理制度。

  2、设备仪器实行站级管理和岗位管理。设备技术人员负责全站设备仪器的更新、修理、检验和资料档案的管理,操作人员负责所使用设备仪器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

  3、 站内压缩机、烃泵、自动灌装秤、锅炉、储罐及其它压力容器应建立安全操作规程,其中压力容器在投入使用前,应按有关规定向安全监察机构申报并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4、操作人员对所操作的设备要做到“四懂、三会”(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会排除故障),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使用和停车,并按时规定做好设备润滑加油、防锈工作,认真落实巡回检查制度,如实填写运行记录。

  5、操作人员对本岗位设备、管线、阀门、仪表等装置的操作管理实行责任制,要保持设备整洁,及时消除冒、滴、漏并购做好防尘、防潮、防冻、防腐蚀工作。维护人员要对设备的修理质量负责,保证检修后设备的完好使用。设备技术员会同安全员每周对设备按“完好、不完好、修理、停用”4个档次进行一次检查评定,每月将4次检查结果作为对设备的评定依据挂牌公示。

  6、全站生产设备每年进行一次大修,每月进行一次小修。设备技术员要预先提出设备仪器的检修内容和备品配件计划,指定合理的检修定额,严格控制修理费用。

  7、设备技术员要按规定做好对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的安排和落实。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每6年进行一次检验,3级的每3年进行一次检验。安全阀每年至少效验一次;压力表每半年要效验一次;接地装置每年在雷雨季节前检测一次。

  8、设备仪器应建立技术档案,其内容包括:

  (1)设备、仪器的随机技术文件、产品合格证、监制证书、装箱清单等资料

  (2)安装施工技术资料和安装检测验收资料文件

  (3)修理、改造记录及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

  (4)检验、检测报告,以及有关检验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5)压力表、安全阀、接地电阻等安全附件的效验、修理、更换记录和资料

  (6)有关事故的记录资料和处理报告以及报废报告资料

  9、外购设备、仪器(包括备品配件)先由需用班组提出申请,经设备技术员审核、分析,并提出购置的型号参数和数量等具体计划,报站长审批。购置计划经批准后,由有关专业人员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选购。所购进的设备、仪器必须是国家定点企业生产的相应产品并附有产品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压力容器还需附监检证书。设备仪器到货后,由设备技术员、使用班组、购置经办人和财务人员共同开箱验收,对质量、数量和技术文件不符合要求的,由经办人负责落实。

  10、由于人为过失造成的设备仪器(包括零部件)丢失、报废,按有光规定给予责任者处罚。对需报废和淘汰的设备仪器,按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由站长批准后,在设备档案和财务固定资产台帐上注销。

设备仪器的管理制度14

  一、按照教学实验的实际需要,有计划的购置和使用大型仪器设备。

  二、严格验收制度:精密仪器设备验收后,1周内有关人员验收签字、办理入账入库手续。

  三、严格管理制度:对精密仪器设备实行专人管理,定期对设备仪器进行检查、维护,并做好详细记录,总务主任定期检查。如有损坏丢失,应按操作规程做及时处理,并马上汇报查明原因,提出近一步处理意见。对于因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力损坏或丢失,将按照学校有关赔偿制度予以赔偿。

  四、严格使用手续: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需要填写使用记录单,使用前需详细阅读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未经总务主任签字批准,任何人不得拆卸仪器设备,更不允许私自借出,否则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经批准借出的仪器设备,要办理必要的手续,按期归还。

  五、实验室工作人员在调离实验室时务必将本人所保管的账物卡向财产保管员交接清楚,办理必要的交接手续。

  六、对于淘汰或因自然损耗而确实不能使用的精密仪器设备要及时办理报损报废手续,要报废的设备需先经总务主任认可后,再填写《报损损报废单》报校长审批。

设备仪器的管理制度15

 1.目的

建立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规程,保证仪器设备得到良好的管理,使其符合规定的检测要求,以确保检测数据准确可靠。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实验室检测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校准、标识、使用、维护、检修、核查、停用报废等过程的控制与管理。

3.职责

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负责对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内容及要求

  4.1仪器设备的采购与验收

  4.1.1实验室应配备正确进行检测所要求的所有抽样、测量和检测的仪器设备。各实验室根据检测工作的需要提出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其技术性能和指标应满足检测工作的要求。

  4.1.2仪器设备到货后,请购单位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及安装调试。大型仪器设备应与供货方共同开箱验收、安装、调试。

  4.2仪器设备的存放环境

  4.2.1精密仪器,如分析天平、紫外分光光度计应放在仪器室,避免阳光照射,保证仪器的系统正常。还应与化学检验室隔开,以防止腐蚀性气体、水汽腐蚀仪器设备。

  4.2.2实验室应保持常温,环境干燥,通风良好。

  4.2.3电子分析天平应放在专用天平台,防尘、防震。

  4.2.4较大仪器应固定位置,不得任意搬动,仪器应罩上防尘罩。

  4.3仪器设备的检定和校准

  4.3.1新购仪器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校准或核查,以证实其能够满足实验室的规范要求和相应的标准规范。计量器具需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3.2对检测结果有直接影响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应定期送授权的校准机构校准或检定,以保证其能满足相应的标准规范。

  4.3.3检测仪器设备、计量器具经计量检定合格后需加贴计量标识,以表明仪器设备、计量器具所处的校准状态。质检部负责建立检测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台账,总经理助理负责管理归档计量检定/校准证书。

  4.3.4所有检测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使用、维护保养。对于免检仪器设备,应做好记录并监测其准确性,发现异常及时维修或更换。

  4.3.5使用人员必须完全掌握仪器设备、计量器具正确的使用、校正方法。

  4.3.6检验仪器量规应放置于适宜的环境(要避免阳光直接照射,适宜的温度),且使用人员应依正确的使用方法实施检验,在使用前后应保持清洁且切忌碰撞。于使用后,如其有附件者应归复原位,以及尽量将量规存放于适当盒内。

  4.3.7实验室必须配备必要的量规附件或其它标准物质(参考物质),在使用前后或使用中对仪器设备、计量器具进行内部校正,并填写相应校正记录。校正记录表自行设计。

  4.3.8为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度,必要时各实验室需参加适当的实验室间比对计划。

  4.3.9使用人在使用时发现检验仪器、计量器具不精准,应立即校正。若经校正其精密度或准确度仍不符实施需要,应立即送请专门技术人员修复。若因技术上或设备上的困难,而无法自行校正者,则委托经国家认可的计量检定单位代为校正,且须要求提供校正证明。

  4.3.10检验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如发生功能失效或损坏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送请专门技术人员修复,经修复后,必须先校正才能使用。

  4.3.11检验仪器设备、计量器具经专门技术人员检定后,认为必须汰旧换新者,以及因检验工作实际的需要,必须新购或增置者,由使用单位重新请购。

  4.4仪器设备的档案管理

  4.4.1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均应建立台账,并对主要仪器设备建立设备档案,档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大型仪器设备申购单、订货合同(可为复印件);

  ·大型仪器设备质量验收单(可为复印件);

  ·仪器设备名称、型号、制造商名称、出厂编号、实验室编号;

  ·仪器设备的到货日期、启用日期,安装或存放地点;

  ·产品说明书(可为复印件);

  ·设备使用记录(可另装订成册);

  ·历次计量检定证书(或自检记录/比对试验记录),检定周期安排;

  ·操作规程(简单、常用的仪器仪表,如说明书上有操作规定,可不再编制操作规程);

  ·仪器设备的损坏、故障、调试及维护保养记录。

  4.4.2凡属归档范围内的仪器设备的全套随机技术文件,仪器设备说明书、样本、图纸、技术操作规程、合格证及安装调试等材料若系一式二份,应留一份存档;只有一份的,将原件存档,复印件随机使用。

  4.4.3仪器设备档案内的文件材料,要按时间先后排列好,用铅笔编写页号,凡有文字的页面,都要编号,正面编在右上角,背面写在左上角,然后填写好卷内目录。

  4.4.4仪器设备档案由各实验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应有专用的柜橱,做到完整安全,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坏和散失。

  4.4.5仪器设备档案的原件一般不外借,如因特殊需要,必须借用时,应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办理借阅手续,借出的档案材料,借用人要妥善保管,不得毁坏和遗失,按期归还,如有损坏、遗失,由借用人负责。

  4.4.6实验室每年应对仪器设备进行一次清点,使物、账相符。

  4.5仪器设备的标识

  实验室所有的分析检测仪器及配套设备,包括各种操作过程控制和检测结果处理软件等,都应有唯一性管理编号,并有明显、唯一性的标识表明其工作状态,以保证不被混用、误用或产生混淆。

  4.5.1仪器设备标识分三类,分别为:合格-绿色;准用-黄色;停用-红色。

  4.5.2标识的使用

  4.5.2.1合格证(绿色)的适用对象:

  A)计量检定(包括自检)合格者;

  B)设备不必检定,经检查其功能正常者:

  C)设备无法检定,经比对或鉴定适用者。

  4.5.2.2准用证(黄色)的适用对象:

  A)多功能检测设备,某些功能已丧失,但检测工作所用功能正常,且经校准合格者;

  B)设备某一量程精度不合格,检测工作所用量程合格者;

  C)降级使用者。

  4.5.2.3停用证(红色)的适用对象:

  A)仪器设备损坏者;

  B)仪器设备经计量检定不合格者;

  C)仪器设备性能无法确定者;

  D)仪器设备超过检定周期者。

  4.5.3所有标识内容,必须填写完整。标识贴在设备的明显部位上,更换时,撕掉或覆盖原标识,在同一位置上贴上新的标识。标识的格式参见《质量手册》“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控制”条款。

  4.6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

  4.6.1仪器设备的检定和校准

  仪器设备的检定和校准按6.3执行。

  4.6.2仪器设备的档案信息

  仪器设备的.档案依6.4执行。

  4.6.3仪器操作人员的要求

  4.6.3.1使用实验室仪器设备从事分析检测人员,必须是经过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可以独立操作的人员。

  4.6.3.2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阶段,确定的仪器设备操作人员要全程参与,系统阅读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书,熟练掌握仪器设备的性能,全面了解基本操作规程和保养维护程序,达到独立操作和保养仪器的目的。同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加强仪器操作训练,随时记录分析操作中遇到的技术难题,便于咨询专家解决。

  4.6.3.3操作使用人员对仪器的操作程序熟练掌握之后,可联系仪器厂家技术人员,集中对操作使用人员再培训,解决操作使用人员独立使用仪器过程中的技术疑难问题,并对仪器使用保养的一些技巧进行更深入的学习。

  4.6.4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

  4.6.4.1主要仪器设备均应制定操作规程,其主要内容有:仪器名称、性能用途、操作步骤、检查方法(包括开机、关机、校正、运行检查)、维护保养、注意事项等。

  4.6.4.2操作规程、仪器使用和维护维修说明书、包括供应商所提供的软件操作说明书等,都必须保持其最新版本,并方便操作人员取用。

  4.6.5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

  4.6.5.1大型精密仪器或检测直接出数据的仪器设备,均应有使用记录,填写于《仪器设备使用记录表》。

  4.6.5.2使用记录主要内容有:仪器名称、编号、使用日期、使用时间、上机样品编号、测试项目、使用前后的检查情况、操作人、验证人、异常情况及处理结果。

  4.6.5.3使用记录应于开、关机和使用时及时填写,字迹应清晰、工整。

  4.6.6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

  为保证仪器设备的性能的可信性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除了按规定对仪器设备实施定期的检定外,还必须做好平时的维护保养。

  仪器设备使用部门应组织使用人员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在实施检测之时,对有关的技术指标和参数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检定。维护情况应及时记录,其内容应包括:日期、维护操作、仪器状况、异常情况处理(必要时)、执行人、验证人。维护记录表格式依据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自行设计。

  4.6.7重新投入使用仪器的确认

  无论由于什么原因而曾经脱离过实验室的直接控制的仪器设备(例如送外维修等),在重新投入使用前,必须对其功能和校准状态进行复查,确认合格后才允许投入使用。

  4.6.8仪器的运行期间核查

  4.6.8.1对所有仪器,在按规定进行定期检定期间,将根据需要,分批按排运行期间检查,以保证仪器的性能和检测质量。

  4.6.8.2期间核查不能代替定期设备检定和校准,核查标准也应进行校准和确认。

  4.6.8.3期间核查可用相同准确度的方法考核主要参数,其作用在于及时发现故障防止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仪器设备使用。

  4.6.9校准结果的修正

  当进行仪器校准时,如需要引入一组修正因子对校准结果予以修正,则负责校准的人员,必须保证其所有的备份(包括文字的和计算机软件中的备份)都得到正确更新。

  4.6.10仪器设备的保护

  各实验室,必须采用有效的措施,保护好所有的仪器设备,包括用以控制检测过程和进行结果处理的计算机硬件和软件,以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4.6.11仪器设备的维修

  仪器设备使用、维护、运行检查中发生故障,影响检测结果时,操作管理人应立即停止使用,检查确认并及时报相关技术部门维修,详细填写《仪器设备维修记录表》。经修复后的仪器,必先经过校准并证明符合要求后,才允许投入使用。

  4.6.12仪器设备的报废

  4.6.12.1仪器设备性能老化、损坏,无法修复者,由仪器保管人填写《仪器设备报废申请表》,说明报废理由,由公司最高负责人最后核准。

  4.6.13.2报废设备必须做好标识工作,尽可能移到单独的地方安置或丢弃,防止误用。设备记录在报废一年后方可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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