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管理制度

时间:2024-06-18 16:43:13 制度 我要投稿

(优选)煤矿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煤矿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优选)煤矿管理制度

煤矿管理制度1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煤矿从业人员素质工程,尽快提升木瓜煤矿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根据晋煤劳发【xx】1166号、晋煤培发【xx】1224号、山西焦煤发【xx】748号及xx_劳发【xx】704号文xx_公司推进煤矿从业人员“人本安全、培训教育、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经矿“干部上讲台、培训到现场”领导组和安委会成员会议讨论,特制定本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

  一、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学历及专业职业资格准入

  (1)煤矿企业“六长”和副总工程师

  准入标准:煤矿企业“六长”(包括煤矿矿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通风区队长,下同)和副总工程师必须具备煤炭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包括煤炭专业证书班所取得的学历,下同),必须具备煤炭主体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包括注册安全工程师,下同),其中,总工程师必须具备煤炭主体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达标时间:到xx年底全矿“六长”和副总工程师专业学历和

  专业技术职称全部达到准入标准。

  奋斗目标:(1)专业学历:到“十二五”末,本矿“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具备煤炭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达标6人,研究生学历达标1人。(2)专业技术职称:xx年底,矿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达到15%以上;到“十二五“末,矿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达到25%以上。

  (2)煤矿企业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准入标准:煤矿企业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除矿“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外其他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煤炭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必须具备煤炭主体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包括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

  达标时间:(1)专业学历:到“十二五”,矿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学历达到准入标准。(2)专业技术职称:到xx年底,矿其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达到准入标准。

  奋斗目标:(1)专业学历:到xx年年底,矿其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煤炭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达到50%以上,本科以上学历达到20%;到“十二五”末,矿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煤炭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达到30%以上,大专以上学历达到60%以上。(2)执业资格:xx年底,矿其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达到30%以上;到“十二五”末,矿其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达到40%以上。

  二、保证措施

  1、研究生学历(学位):按照吕梁山公司和集团公司统一组织的学历提升班,有计划、有目标、持续性地、分专业、分层次做好相关人员的选送工作,按时按标准达到准入条件。

  2、本、专科、中专(高中、技校)学历:按照吕梁山公司和集团公司统一组织的'学历提升班,分专业、分层次、分批次,对照各类人员标准,按照两级公司计划指标,严格培养方向,严格培训人数,统筹推进本矿职工的学历提升工作,按照既定目标按时达到准入标准。

  3、专业技术职称:按照两级公司的安排部署,利用现有培训教育阵地,依托地方有资质的相关部门,不定期开展计算机专业知识和英语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依托集团公司技术中心大力开展各类科研课题攻关及技术创新工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论文发表、荣誉获得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依托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创造良好地外部环境。

  4、已达准入标准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相关岗位津贴标准给予兑现。

  5、对现有安全生产管理岗位的人员分批次,分专业进行学历和执业资格选送培训,对不参加培训人员和经培训未取得资格证的人员建议劳资、组织人事部门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解聘下岗。

  6、下一步劳资、组织人事部门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条件聘任竞争上岗。

  三、相关规定要求

  1、矿“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学历和执业资格提升工作由矿政工科按照各自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标准,拿出计划方案,由培训科与集团公司职教中心联系,按照集团公司统一安排进行培训。

  2、凡列入学历和执业资格提升的人员,必须按照矿统一安排进行培训学习,如果不参加培训学习或培训后仍拿不到有效证件,按照集团公司要求进行再培训。

  3、矿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除矿“六长”和副总工程师外)由政工科按照各自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标准,拿出计划方案,因本人无故不参加培训或培训后仍拿不到有效证件者,责令限期按计划规定达到标准,再培训费用自理。

  4、政工科在选拔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时,将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标准作为重要依据和基本条件,今后提拔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符合准入标准的,追究政工科科长责任。

煤矿管理制度2

  露天管理制度是指在露天作业环境中,为了确保生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保护环境及维护员工权益而设立的一系列管理规则和程序。这些内容涵盖了作业规范、安全防护、环境保护、设备管理、人员培训、应急处理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 作业规范:明确各类露天作业的操作流程、标准和注意事项,确保作业有序进行。

  2. 安全防护:制定安全规程,包括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危险源的识别与控制、应急预案的制定等。

  3. 环境保护:规定废弃物处理方式,实施绿色施工,防止环境污染。

  4. 设备管理:设备的日常维护、定期检查、故障处理和更新升级等。

  5. 人员培训: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技能提升和职业健康知识的'培训。

  6. 应急处理: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对突发情况做出快速有效的应对。

煤矿管理制度3

  露天煤矿管理制度旨在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资源合理利用、环境保护及员工福利,其主要内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管理:包括安全规程制定、安全隐患排查、应急救援预案及安全教育培训。

  2. 生产运营:涉及生产计划、设备维护、作业流程控制及产量质量监控。

  3. 环境保护:涵盖矿山复垦、废水废气处理、噪音控制及生态恢复措施。

  4. 资源管理:包括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开采计划与审批、资源回收率提升。

  5. 人力资源:涉及员工招聘、培训、考核、福利待遇及劳动保护。

  6. 法规合规: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定期进行合规性审查。

  内容概述:

  1. 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完善的管理架构。

  2. 监督机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检查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3. 技术支持:引入先进的'采矿技术和设备,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安全风险。

  4. 合作与沟通:加强与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供应商和社区的沟通合作,共同解决管理难题。

  5. 培训与发展:定期为员工提供专业技能培训,提升团队整体素质。

  6. 应急响应: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应对突发事件,保障人员安全和生产稳定。

煤矿管理制度4

  20xx年春节刚过,我矿招收了不少新员工,为了加强对新入职员工的管理,使其尽快熟悉煤矿的各项规章制度、工艺流程和工作职责,熟练掌握和使用工作设备和办公设施,达到工作标准,满足公司对人才的`要求,在2月份分两期进行为期7天的新员工岗前培训.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包括全体职工,目的是通过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职工的总体素质以适应促进我矿的发展。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以职工实际选择,分别以煤矿安全生产方针与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于矿纪矿规、安全管理、矿井概况和生产技术、入井须知、矿井通风、矿井灾害防治、煤矿救援与救护等为主要内容。

  三、培训教师

  培训教师分别由副矿长与各工程师担任,由培训中心统一调度安排。在培训中心做出安排后,各代课教师务必认真备好课。不务虚、不应付、不走过场。并认真拟定试题。

  四、培训实施

  培训在四楼会议室进行,各队在接到培训中心的安排意见之后,即时组织通知职工进行培训,并将有关人员花名册报送培训中心。

  五、课程安排

  附课程表

  六、培训制度

  1、每天两节课下午9:00开课,12:00下课;下午15:00开课,18:00下课。

  2、上课期间不能随意迟到早退(迟到早退10分钟罚10元,缺一节课罚20元)。

  3、培训期间不能喝酒。

  4、上课认真做好笔记,考试时交回培训中心给予打分。

  5、培训结束后进行考试(闭卷),不及格者给予停班再培训。

煤矿管理制度5

  (1),班前会

  1,班前会不注意听班队长讲派班指令内容者扣3分。

  2,班前会迟到者扣3分。

  3,班前会没有对号入座者扣3分。

  4,班长没有详细的进行班前人员隐患排查扣3分。

  5,班前会喝酒者按私休处理,并停止工作。

  6,班前情绪不正常者不能上班。

  7,没有请假者按私休处理,没有特殊情况不能当天请假。

  8,强行休班者扣除前一天全部工分。

  9,班前会不能穿拖鞋,不能玩手机,违反者扣3分。

  (2),施工会。

  1,施工会每人必须精神集中,不集中者扣1分。

  2,积极遵守施工会制度。

  2,不认真报数者,扣2分。

  3,必须学习好两日一题,没有学会每日一题者扣3分。

  4,不会自己岗位手指口述者扣3分。

  5,不开施工会者扣3分。

  6,不遵守施工会制度者扣3分。

  7,班长必须按照排班指令单上的任务,来安排每个工种的工作岗位,然后强调各工作岗位的安全和注意事项。

  8,班队长去工作面查出的问题,必须安排责任人处理。

  (3),收工会

  1,班长必须对当班工作质量进行点评。

  2,班长必须清点人数,进行人员隐患排查。

  3,对当班违章人员进行教育。

  4,公布每个人所得工分。

  4,最后排队下班。

  以上每项没有做到扣3分

  (4),民主生活会

  1,每民员工要积极参加。

  2,不参加者扣前天5分。

  3,要提出对班组有利的意见。

  4,要对自己和其他工友这一段时间的工作表现给出意见。

  5,班长要对班组表现好的人员进行表扬和加分。

  6,对违章人员进行批评与教育,和扣分。

  7,班长要对这一段时间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质量进行总结。

  8,并对这一段时间存在的问题做出整改意见。

  9,员工对班长对自己的.打分情况提出意见

  10,总结一下安全问题和注意事项。

  11,班组人员要互相沟通,互相切磋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取长补短。

  12,民主生活会要在每月的15日和30召开在矿人员必须参加。

煤矿管理制度6

  一、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

  二、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例会,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三、建立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制度,确定巡查和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四、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

  五、建立疏散设施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维护、检查的要求,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要求。

  六、建立消防设施管理制度,明确消防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设施的检查内容和要求,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的要求。

  七、建立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经费来源。

  八、建立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确用电防火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九、建立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并明确用火、动火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及电气焊工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等内容。

  十、建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制度,明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十一、建立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十二、建立消防档案管理制度,其内容应明确消防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档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销毁的要求。

  十三、制订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消防演练。

  十四、火灾发生后,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疏散建筑内所有人员,实施初期火灾扑救,并报火警。应保护火灾现场,接受火灾事故调查,总结事故教训,改善消防安全管理。

煤矿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煤矿班组安全建设,提高煤矿现场管理水平,促进煤矿安全生产,依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全国煤矿开展班组安全建设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是煤矿班组安全建设的主管部门,负责督促煤矿企业建立班组安全建设制度、落实班组安全建设规定。

  各地工会要组织协调、督促煤矿企业开展煤矿班组安全建设工作,指导煤矿企业建立工会基层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从企业、矿井、区队到班组的班组安全建设体系,把班组安全建设作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的重要环节,明确分管负责人和主管部门,制定班组建设总体规划、目标和保障措施。

  煤矿企业工会要加强宣传和指导,积极参与煤矿班组安全建设。要建立健全区队工会和班组工会小组,强化班组民主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第五条煤矿(井)是班组安全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围绕班组安全建设建立各项制度,落实建设资金和各项保障措施,保证职工福利补贴,完善职工收入与企业效益同步增长机制。

  区队(车间)是班组安全建设的直接管理层,负责班组日常管理、业务培训等工作。

  第六条煤矿班组安全建设以“作风优良,技能过硬,管理严格,生产安全,团结和谐”为总要求,着力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班组安全文化建设,筑牢煤矿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

  第二章组织建设

  第七条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区队、班组建制,制定班组定员标准,确保班组基本配置。班组长应当发挥带头表率作用,加强班组作业现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第八条煤矿企业班组工会小组要设群众安全监督员,且不得由班组长兼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按规定程序在煤矿井下生产一线班组中聘任煤矿特聘群众安全监督员。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完善以下班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一)班前、班后会和交接班制度;

  (二)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三)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四)事故报告和处置制度;

  (五)学习培训制度;

  (六)安全承诺制度;

  (七)民主管理制度;

  (八)安全绩效考核制度;

  (九)煤矿企业认为需要制定的其他制度。

  煤矿企业在制定、修改班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班组信息管理,班组要有质量验收、交接、隐患排查治理等记录,并做到字迹清晰、内容完整、妥善保存。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当指导班组建立健全从班组长到每个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必须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将安全生产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班组,完善安全、生产、效益结构工资制,区队每月进行考核兑现。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必须依据国家标准要求,改善作业环境,完善安全防护设施,按标准为职工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按规定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工个人健康档案,对接触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按有关规定落实相应待遇。

  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制定班组作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明确班组长应急处置指挥权和职工紧急避险逃生权。

  第十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班组民主管理机构,组织开展班组民主活动,认真执行班务公开制度,赋予职工在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安全奖罚、班组长民主评议等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第三章班组长管理

  第十六条煤矿企业必须建立班组长选聘、使用、培养制度和机制,积极从优秀班组长中选拔人才,把班组长纳入科(区)管理人才培养计划,区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原则上要有班组长经历。

  第十七条班组长应当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三)熟悉本班组生产工艺流程,掌握矿井相关专业灾害预防知识,具备现场急救技能;

  (五)一般应当具有高中(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3年及以上现场工作经验,具有较好的身体素质。

  第十八条班组长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三)负责加强班组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推行作业现场精细化管理;

  (四)负责班组团队、安全文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等其他职责。

  第十九条班组长享有以下权利:

  (四)企业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条班组长任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采取组织推荐、公开竞聘或民主选举等方式选拔班组长;

  (二)经选拔的班组长,要按规定履行正式聘任手续,不得随意更换班组长;

  (三)撤免班组长应当由区队提出撤免理由和建议,严格按相应程序办理。

  第二十一条煤矿企业必须建立班组长考核激励约束机制,明确班组长岗位津贴,制定班组长绩效考核制度,定期进行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班组长提拔、奖励、推优评先以及解聘、处罚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现场安全管理

  第二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当依据《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规定,制定班组安全工作标准、操作标准,规范工作流程。

  第二十三条班组必须严格落实班前会制度,结合上一班作业现场情况,合理布置当班安全生产任务,分析可能遇到的事故隐患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班前安全确认。

  第二十四条班组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重点交接清楚现场安全状况、存在隐患及整改情况、生产条件和应当注意的安全事项等。

  第二十五条班组要坚持正规循环作业和正规操作,实现合理均衡生产,严禁两班交叉作业。

  第二十六条班组必须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作业环境、安全设施及生产系统进行巡回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现场动态隐患,隐患未消除前不得组织生产。

  第二十七条班组必须认真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加强作业现场精细化管理,确保设备设施完好,各类材料、备品配件、工器具等排放整齐有序,清洁文明生产,做到岗位达标、工程质量达标,实现动态达标。

  第二十八条班组应当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安全监测仪器仪表、工器具和其他安全生产设施的保护和管理,确保正确正常使用、安全有效。

  第五章班组安全培训

  第二十九条煤矿企业应当重视和发挥班组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中的主阵地作用,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强化班组成员安全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增强职工遵章作业的自觉性;加强班组职工安全知识、操作技能、规程措施和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安全培训,提高职工遵章作业的能力。

  第三十条煤矿企业应当强化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培训,提高职工对生产作业过程中各类隐患的辨识和防范能力。

  煤矿企业应当加强班组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和模拟演练,班组成员应当牢固掌握防灾、避灾路线,增强自救互救和现场处置能力。

  煤矿企业应当加强班组现场急救知识和处置技能培训,班组成员应当具有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备、及时果断进行现场急救的能力。

  第三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当确保班组教育培训投入,建立实训基地,建立学习活动室,配备教学所需的设施、多媒体器材、书籍和资料等。

  第三十二条煤矿企业每年必须对班组长及班组成员进行专题安全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六章班组安全文化建设

  第三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当把班组安全文化建设作为矿井整体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安全文化建设投入,为班组安全文化建设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培育独具特色的班组安全文化。

  第三十四条煤矿班组应当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事故可防可控”和“班组安全生产,企业安全发展”等安全生产理念。

  第三十五条煤矿企业应当以提高职工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为重点,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和法制宣传,发挥群众安全监督组织、家属协管的作用,培养正确的安全生产价值观,增强班组安全生产的内在动力。

  第三十六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安全诚信考核机制,建立职工安全诚信档案,并将安全诚信与安全生产抵押金、工资分配挂钩。

  第三十七条班组长应当加强人文关怀、情感交流和心理疏导,提高班组凝聚力,强化班组团队建设。

  第三十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班组合理化建议与创新激励机制,鼓励班组开展岗位创新、质量管理(qc)小组等活动,培育团队创新精神。

  第七章表彰奖励

  第三十九条煤矿企业应当积极开展班组建设创先争优活动,每年组织优秀班组和优秀班组长评选,对班组安全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考核,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班组及班组长给予表彰奖励。

  煤矿企业在组织职工休(疗)养、外出学习考察活动时,优先选派优秀班组长参加。

  第四十条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会同本级总工会,定期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班组、班组长进行表彰奖励。

  第四十一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结合煤矿开展争创优秀安全班组、优秀班组长、优秀群监员活动,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班组、班组长进行表彰与奖励。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工会组织依照本规定对煤矿班组安全建设实施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四十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可依据本规定,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

煤矿管理制度8

  一、为了促进煤矿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障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全国各类煤矿企业。

  三、煤矿企业必须建立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三)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四)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五)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六)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七)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八)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九)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十)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十一)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十二)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十三)安全奖罚制度;

  (十四)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十五)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等。

  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满足下列规定:

  (一)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

  (二)内容具体,责任明确,能够对照执行和检查,严格管理措施,有针对性、可操作;

  (三)对违反制度的各种行为有明确、具体的处罚措施和责任追究办法;

  (四)所引用的依据及适用范围和时间明确,表述规范,条款清晰,能确保相关人员了解和掌握;

  (五)以正式文件发布,并确保其能够约束涉及到的部门和人。

  五、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内容的具体要求。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按照岗位、职能、权利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明确各级负责人、职能机构和各岗位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要将企业、部门或单位的全部安全生产责任逐项分解,逐级落实到各岗位和人员。

  (二)安全办公会议制度。要明确安全办公会议的召开周期、内容、主持人和参加人员。安全办公会议必须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持。会议应当有完整的记录,载明议定的事项、决定以及落实的人员、措施和期限。会议记录、纪要应纳入档案管理。

  (三)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应依据上级下达的安全指标,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或阶段安全生产目标,并将指标逐级分解,明确责任、保证措施、考核和奖惩办法。

  (四)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稳定的安全投入资金渠道,保证新增、改善和更新安全系统、设备、设施,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奖励,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抢险救灾等均有可靠的资金来源;安全投入应能充分保证安全生产需要,安全投入资金要专款专用;煤矿企业应当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定项目,落实资金、完成时间和责任人。

  (五)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明确检查标准、检查周期、考核评级奖惩办法、组织检查的部门和人员。

  (六)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应保证煤矿企业职工掌握本职工作应具备的法律法规知识、安全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明确企业职工教育与培训的周期、内容、方式、标准和考核办法;明确相关部门安全教育与培训的职责和考核办法;明确年度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计划,确定任务,落实费用。

  (七)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应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矿井在通风、瓦斯、煤尘、火灾、顶板、机电、运输、放炮、水害和其他方面存在的隐患;明确事故隐患的识别、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标准;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明确隐患治理的责任和义务。

  (八)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应保证有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额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有效地监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程、标准、规范等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矿井“一通三防”的装备、管理情况;明确安全检查的周期、内容、检查标准、检查方式、负责组织检查的部门和人员、对检查结果的处理办法。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应按“四定”原则(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落实处理,并将结果进行通报及存档备案。

  (九)安全技术审批制度。要确定各类工程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措施和方案等安全技术审批的内容、程序、标准、时限、审批级别;审批人员职别和资格,编制、审核、审批人员的职责、权限和义务。安全技术审批应保证依据充分、正确、内容全面、具体、安全措施可靠,能够有效指导生产施工、作业和操作。

  (十)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应保证在用设备、器材符合相关标准,保持完好状态;明确矿用设备、器材使用前的检测标准、程序、方法和检验单位、人员的资质;明确使用过程中的检验标准、周期、方法和校验单位、人员的资质;明确维修、更新和报废的标准、程序和方法。

  (十一)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要明确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一通三防”、防治水、冲击地压、职业危害等主要危险,有针对性地分别制定专门制度,强化管理,加强监控,制定预防措施。

  (十二)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要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发生事故后的上报时限、上报部门、上报内容、应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等。

  (十三)安全奖罚制度。必须兼顾责任、权利、义务,规定明确,奖罚对应;明确奖罚的项目、标准和考核办法。

  (十四)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明确入井人员禁止带入井下的物品和检查方法;明确人员入井、升井登记、清点和统计、报告办法,保证准确掌握井下作业人数和人员名单,及时发现未能正常升井的人员并查明原因。

  (十五)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要涵盖从进入操作现场、操作准备到操作结束和离开操作现场全过程的各个操作环节。要分别制定各工种的岗位操作规程,明确各工种、岗位对操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操作程序和标准,明确违反操作程序和标准可能导致的危险和危害。

  六、煤矿企业及其所属单位、部门应制定相关配套的制度,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需要制定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七、负有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加强对煤矿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企业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实施安全监察时,发现煤矿企业未按本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制度内容未达到本规定要求的,应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

  八、本规定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解释。

  九、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煤矿管理制度9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有效地控制潜在的危险因素,确保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产建设的顺利进行,企业必须对其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对重大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一、危险源监控的目的不仅是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而且要做到一旦发生事故,能将事故危害控制到最低程度。

  二、矿山的危险源主要有:有坍塌、倾覆、压埋的.场所;有发生爆炸、火灾危险的场所;有发生透水、涌水等水害的场所;有高空坠落的危险场所;有提升、调运系统危险的场所;有被车辆伤害的场所;有触电危险的场所;有灼、烫伤危险的场所;有被电器绞、碾、碰、挤和撞击的场所;有中毒、窒息、腐蚀、放射危险的场所。

  三、对危险源进行分析评价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辨识各类危险因素及其原因和机制;依次评价已辨识的危险事件发生的概率;评价危险条件的后果;进行风险评价,即评价危险事件发生概率和发生后果的联合作用。风险控制,将上述评价结果与安全目标值进行比较,检查风险是否达到可接受的水平,否则需进一步采取措施,降低危险水平。

  四、通过对危险源的分析评价,根据危险程度、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对危险源分三级管理与控制:

  a级:重大危险源,由企业、矿部、班组三级管理与控制;

  b级:较大危险源:由矿部、班组二级控制管理;

  c级:一般危险源,由班组控制管理。

  五、对每一个重大危险源都要制定出一套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

  六、三极危险源在各级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活动中均应列为重点检查目标,层层把关堵口,共同严格管理和控制。对于重大危险源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七、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下发《隐患通知书》督促整改并进行复查验收。对重大安全隐患,由矿长指定专人会同生产、技术、安全、设备等有关部门指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并组织整改验收。

  八、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重大危险源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经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检验和评估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程序的有效程度,并进行演练,必要时加以修订。

  1、成立有关部门组成的预案编制小组,指定负责人。

  2、参阅现有的应急预案。

  3、危险分析、包括危险识别、脆弱性分析和粉尘分析。

  4、应急准备和应急能力的评估。确认现有的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能力,并对其充分进行评估。

  5、完成应急预案编制。提出应急所需的人员、设备和程序。

  6、提出预案的落实、更新、培训和演练计划。

  九、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矿长任组长,生产、技术、安全、设备、运输、消防、医疗等有关部门参加。

煤矿管理制度10

  为了强化安全基础工作,促进全矿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根据《xx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全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机构

  设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矿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

  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和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调度、安全管理、防治瓦斯、防灭火、职业危害、应急救援、工业场地及办公场所等13个专业组。

  二、职责范围

  (一)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领导和决策;指导、协调、解决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二)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日常管理工作,主要是:起草矿井达标规划,提交月度和年度达标工作总结;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宣传工作;对各专业组织进行达标验收和考核;推动安全质量标准化创新活动;整理保管日常记录、台帐,按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材料等。

  (三)专业组:制定、实施本专业年度达标规划;提交年度达标工作总结;健全本专业各种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及时向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反馈工作开展情况。

  三、考核范围、标准及评分办法

  (一)参加考核评级的专业为十三个,即: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调度安全管理、防治瓦斯、防灭火、职业危害、应急救援、工业场地及办公场所专业。参加计分的专业为十三个。

  (二)考核标准及评分办法按《xx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规定执行。

  (三)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每月中旬组织对各文明场所考核一次,每月下旬组织对各专业工程质量考核一次。遇特殊情况,则根据工程进度和进展情况,及时进行考核。参加考核的部门和人员为: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各专业组人员以及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机电部、运输部、通风部、调度室的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

  (四)各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检查实行动态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要将每次检查的记录及时存档管理,作为评级考核的依据。

  (五)对于每次查出的问题,责任单位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由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统一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进行监督检查。

  四、奖惩办法

  (一)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目标

  我矿创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达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

  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考核年度内煤矿各专业(项)平均得分70分及以上。其中:通风、防治瓦斯、防治水三个专业得分均不低于70分,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四个专业中得分均不低于65分,其它专业(项)均不低于60分。

  (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程专项基金

  按1。5元/吨煤提取安全质量标准化工程专项基金。

  1、用于改造和完善不符合国务院446号令要求内容和《煤矿安全规程》以及专家组会诊要求内容的系统工程、设备、工艺、仪器仪表等。

  2、用于表彰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成绩突出的部门及个人。

  (三)月度考核奖惩

  按xx煤矿《关于月度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考核的有关规定》、《xx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规定执行。

  (四)年度考核奖惩

  全年无死亡事故、重伤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半年验收各专业得分均在70分及以上、年度县验收达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的,对质标领导小组及专业组人员给予奖励:奖金3。0万元;不达标的,予以重罚,罚款5。0万元。

  xx县xx镇xx煤矿

  xx年xx月xx日

煤矿管理制度11

  一、为加强对我矿安全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矿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区长、队长、班组长及特员)安全生产行为的监督和考核工作,督促各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各自安全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煤矿安全发展,依据煤矿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煤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各安全管理人员对其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工作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各岗位职工必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同时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

  三、考核对象

  对煤矿安全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矿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区长、队长、班组长及特员)以下简称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考核,适用本办法。

  四、考核方法

  1、煤矿成立以矿长为首的各分管人员逐级考核,组成考核小组进行最终考核。

  2、所有被考核人员均采取考核人自我述职报告和综合评判的方法,每季度、年终进行一次;

  3、 述职报告:须按规定时间要求交书面述职报告给所属考核领导(本次考核期的工作完成情况等);

  4、上级综合评价:采用级别评价法,即直接领导初评打分、考核领导复评打分的方法。

  五、考核时间

  1.季度考核:于每季度的倒数第四天前将个人本季度的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季度的工作计划 交直接上级,直接上级于下季度的3日前完成上级评价并交考核小组核终评后,报煤矿备案;

  2.年度考核:于每年12月25日前将个人全年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年度个人工作计划 交直接上级,直接上级于12月30日前完成上级评价并交考核小组核终评后,报煤矿备案。

  注:由煤矿相关人员将考核资料整理归入员工个人档案。以年度考核成绩为准核发年终奖金。试用期不参加年终考核。

  六、考核内容

  1.岗位职责考核

  指对被考核管理人员要担当本职工作、完成上级交付出的任务中所表现出的业绩进行评价。基本要素由工作目标、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紧急问题的处理等构成。

  2.能力考核

  指对具体职务所需要的基本能力以及经验性能力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担当职务所需要的管理能力、专业能力、应变能力、创新能力等经验性能力以及从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效率、方法等。

  3.品德考核

  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工作责任感、工作勤惰、协作精神以及个人修养等构成。

  4.学识考核

  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相关知识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担当职务所需要的管理学识、专业知识以及其他一般知识等。

  5.组织纪律考核

  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纪律性以及其他工作要求等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遵纪守律、仪表仪容、环境卫生等。

  七、考核标准

  1、对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考核扣分记录,以自然年度1年为考核扣分周期,满分为12分。在考核周期内未扣完12分者,不计入下一次扣分周期;但是扣分记录将作为下一考核周期扣分参考条件。

  2、根据煤矿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和情节的不同,将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等级,其对应的考核扣分标准分别为12分至9分、9分至6分、6分至3分、3分至1分,本考核扣分标准在阶段内只包括上限,不包括下限。

  3、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一级违章行为,处违章扣分12分至9分。

  (1)造成一次死亡2人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2)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安全生产死亡责任事故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3)造成连续三年发生安全生产死亡责任事故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4)拒不执行监管(监察)部门安全生产指令,拒不接受安全检查,情节严重的(扣矿长)。

  (5)因同一采掘地点发现存在同样(或类似)事故隐患且一年内连续被监管(监察)部门下达2次以上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指令的(扣矿长1/2、责任副矿长)。

  (6)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性质特别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7)对他人检举揭发“三违”的行为进行打击报复的(扣打击报复者和相关人员)。

  4、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二级违章行为,处违章扣分9分至6分。

  (1)造成一人死亡事故或三人以上重伤事故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2)不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行业安全技术质量规范设计、施工、作业或弄虚作假,造成事故隐患突出的(扣矿长1/2、技术负责人)。

  (3)未按时完成监管(监察)部门下达的整改指令要求,又不向安全监管部门提出书面延期申请或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复查、验收申请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

  (4)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又不及时上报或瞒报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5)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明确,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

  (6)新增、替换采掘头面未经过煤管所审批擅自组织生产的(扣矿长、技术负责人)。

  (7)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足组织生产的(扣矿长1/2、责任副矿长)。

  (8)安全检查时弄虚作假逃避监管,情节严重的(扣矿长)。

  5、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三级违章行为,处违章扣分6分至3分。

  (1)因违章指挥或制止违章行为不力,造成轻伤以下生产安全事故的(扣矿长1/2、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2)不严格执行安全技术审批制度或未经批准擅自改变设计、规程、措施安排作业的(扣技术负责人)。

  (3)对“三违”或危及安全的事故隐患视而不见,不制止、不按相关规定处理和汇报的(扣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4)不按规定组织安全检查和召开安全办公会议的;不按规定组织班前安全会的;对各类规程措施不按规定组织职工学习的.(扣责任副矿长)。

  (5)不按规定记载、汇报各类事故或不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重要文件及指令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

  6、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四级违章行为,处违章扣分3分至1分。

  (1)违反国家、省安全生产相关规定或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2)不积极配合安全管理监督检查或在检查时提供虚假情况,情节较轻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3)煤矿企业安全目标管理未层层落实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4)其它一般违章的(扣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7、煤矿企业管理人员有2种及以上违规安全生产行为的,应分别计算、累计扣分。

  八、考核结果的应用(工资指基本工资)

  1.季度绩效考核

  季度考核成绩将作为被考核管理人员年终评比以及职务和工资升降与奖金的重要依据。当煤矿编制内各级岗位遇有空缺或扩编增加员工额时,凡考核成绩优异人员将予先递补。

  (1)考核成绩为A级者,当月工资额多发原有工资的5%;

  (2)考核成绩为B级者,当月工资额多发原有工资的2%;

  (3)考核成绩为C级者,享受全额工资;

  (4)考核成绩为D级者,当月扣除工资额的50%,并给予留用三个月处理。如下季度考核不合格,给予辞退处理;

  (5)连续3个季度考核成绩为A,或全年累计3个A者,下年工资额增加5%;

  (6)全年业绩考核成绩达到4个A者,下年度工资额增加10%。

  2.年度绩效考核

  年度考核成绩主要应用于被考核管理人员职位升降使用,煤矿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升降考核。

  (1)年度考核成绩为A级者,享受A类年终奖;

  (2)年度考核成绩为B级者,享受B类年终奖;

  (3)年度考核成绩为C级者,原有职务、工资不变,享受C类年终奖;

  (4)年度考核成绩为D级者,给予降职或降薪处罚,不享受年终奖;

  九、具体要求和规定

  1、针对煤矿管理人员违章行为扣分的多少对其采取警告、严重警告、强制学习和考试、停职、不准在本区域内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等措施。

  2、对累计扣分达12分的管理人员不准在本矿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同时,将视具体情况提请有关部门吊销该人员相关的资格证书。

  3、对累计扣分达9分的管理人员,将予以停职3个月,并进行安全生产强制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恢复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被扣分值在本扣分周期内不予消除。

  4、对累计扣分达6分的管理人员,将予以严重警告,将予以停职1月,并进行安全生产强制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恢复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被扣分值在本扣分周期内不予消除。

  5、对累计扣分达3分的管理人员,将予以口头警告,其被扣分值在本扣分周期内不予消除。

  6、在一个考核扣分周期内安全管理人员累计扣分达到9分的,即为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继续从事煤矿管理工作。

  十、考核纪律

  1.考核人考核时必须公正、公平、认真、负责,不可对相关部属予以过高评价;考核人不负责任或利用职务之便考核不公正者,一经发现将给予降职;

  2.各管理负责人要认真组织、慎重打分。凡在考核中消极应付、敷衍了事者,一经查实,将给予免去全月奖金;

  3.考核工作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完成。被考核管理人员未按时交总结及计划者扣除考核总分的10%;不按时报送考核表考核人,扣其考核总分的15%;

  4.扣分必须要有依据,做到认真、客观、公正;

  5.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总分的50%扣分。

  本办法自二0xxx年三月一日起实施

煤矿管理制度12

  为了搞好矿井的综合防尘工作,改善煤矿工人井下作业环境,减少粉尘对职工身体的危害,杜绝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矿成立综合防尘领导组防尘办公室设在通风科,通风科长为办公室主任,电话:812

  第二长是防治粉尘危害的第一责任者,副组长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防尘的领导和宣传监督工作,技术矿长对粉尘治理工作负技术责任,每月技术矿长负责组织召开综合防尘专业会议,研究、总结、布置综合防尘工作,解决综合防尘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第三条各科的科长、主管防尘的副科长、各队的队长是综合防尘第一责任者,各科主管、各队技术负责人负责防治粉尘的技术责任,井下各主要生产队组必须建立完善的综合防尘台帐,每月28日前报综合防尘办公室,综合防尘办公室负责各科、队的防尘验收及业务管理工作。

  第四条井下各队指定一名副职专门负责综合防尘工作,负责本单位防尘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单位将人员报通风科备案,测尘组主要负责矿井粉尘浓度的测定工作,定期化验各开采煤层爆炸指数、水份及粉尘分散度、粒度、游离二氧化硅,并及时把各化验结果呈送有关单位及相关领导,全面掌握、了解全矿井各生产单位粉尘浓度变化情况,参加全矿井旬、月、季综合防尘大检查,及时将各生产队组综合防尘检查情况评分定级,并写出书面材料,把检查情况上报矿领导及有关部门。

  第五条综合防尘办公室负责全矿井队组防尘报表收集、管理、上报工作,坚决做到报表及时、准确、可靠,并将各类报表及原始记录装订成册存档。

  第六条安监站全面负责全矿井生产单位的防尘设施监督、检查、协调工作。

  第七条通风科技术主管负责全矿井防尘管路、三通阀门及防尘设施的安装设计及技术指导工作,通风队成立专业的防尘队伍,负责采煤工作煤层打钻注水工作,定期冲刷回风大巷,回风下山及综采尾巷,提供全矿防尘设施安装地点及牌板设计,安装、维护、管理全矿井井下隔爆设施。

  第八条综采队职责范围从工作面投产验收后至工作面收尾竣工验收止,负责本工作面正、副巷绞车以里和转载机以里所有防尘设施使用、维护、管理工作,具体设施包括:

  1、采煤机内外喷雾及维护,推广“清水加压泵与采煤机”联动技术,水压达到(规程)规定,安装角度合理,确保喷雾覆盖全

  滚筒。

  2、所有的运输机(包括工作面溜煤头溜煤眼)必须使用装载点喷雾位置合理,使用正常。

  3、采煤司机和移架工等工种应正常佩戴防尘口罩。

  4、工作面架间喷雾推广使用自动喷雾装置,喷嘴使用组合型喷嘴,确保能覆盖煤机机道。

  5、工作面综合防尘牌板由队(组)专业人员填写,要求牌板内容齐全、字体清楚。

  6、及时清理及冲洗正、副巷道超前支护段和工作面浮煤,每班必须冲洗一次,有冲洗记录。

  第九条掘(炮)进队职责范围:掘进巷道运输系统所有防尘设施安装、管理、维护,保证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具体设施包括

煤矿管理制度13

  阻燃胶带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内部对阻燃胶带的采购、存储、使用及废弃处理等环节的管理,确保其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该制度涵盖了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1. 阻燃胶带的选购标准

  2. 存储条件与安全管理

  3. 使用规定与操作规程

  4. 废弃物处理与环保要求

  5. 培训与监督机制

  6. 定期评估与改进

  内容概述:

  1. 选购标准:明确阻燃胶带的技术参数、认证要求,如ul、csa等国际标准,以及供应商的选择标准。

  2. 存储条件:规定适宜的温度、湿度,防止阳光直射,以及防潮、防火措施。

  3. 使用规定:设定使用前的'检查程序,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以及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4. 废弃物处理:制定合规的废弃物分类、储存、运输和处置流程,遵守环保法规。

  5. 培训与监督:定期进行阻燃胶带安全使用的培训,设立监督机制以确保制度执行。

  6. 评估与改进:每年至少一次全面评估制度执行效果,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煤矿管理制度14

  1、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在院长领导下,由科护士长配合,负责科室全面工作,完成门诊、住院病人的'诊疗、科研、教学任务。

  2、实行三级医师负责制,科主任每周查房一次。住院医师每日查房二次,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住院医师三年内实行24小时负责制。

  3、及时了解国内外学术动态,不断更新知识,开展新业务。

  4、坚持危重病人、死亡病案的讨论制度,提高医疗质量

  5、护士长负责病房的管理,达到整洁、卫生规范化,为病人创造一个舒适安静的治疗环境。

  6、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预防交叉感染,对特殊感染病人,应设专门病房,严密隔离,积极抢救,努力提高治愈率。

  7、严格遵守纪律,相互理解,加强团结,遵守医德规范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煤矿管理制度15

  本文将探讨露天煤矿的管理制度,涉及人员管理、生产安全、环境保护、设备维护、质量控制等多个方面,旨在建立一套科学、规范且适应行业特性的管理体系。

  内容概述:

  1. 人员管理:包括员工招聘、培训、考核及激励机制,确保团队的专业能力和工作效率。

  2. 生产安全:制定严格的安全规程,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应急演练,预防事故的发生。

  3. 环境保护:设立环保标准,实施矿山复垦和污染治理措施,实现可持续发展。

  4. 设备维护:设定设备保养和检修计划,确保设备良好运行,减少故障率。

  5. 质量控制:设立严格的煤炭质量检测流程,保证产品品质,满足客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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