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职工宿舍管理制度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职工宿舍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职工宿舍管理制度1
1.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演奏乐器、播放高功率音响设备干扰他人休息。
2.严禁改装电源插座或更换电路电源。
3.严禁携带危险物品、挑衅和骚扰。
4.严禁破坏公共财产和公共设施。
5.严禁持有公共物品和存放有毒、易燃、爆炸性、致命武器、武器和其他违禁物品。
6.严禁赌博、饮酒、打架、盗窃等违法活动。
7.严禁无任何理由乱动消防器材。
8.严格禁止饲养任何动物。
9.宿舍主任负责安排宿舍卫生值班表,监督卫生值班人员的工作,检查房间设施,报告日常维护情况,检查和消除隐患,安排入宿人员的床铺,清点离宿人员的物品,定期组织宿舍卫生清洁等。
10.宿舍的卫生任务分配由宿舍长书写并张贴在宿舍内。
11.所有员工应按照宿舍长安排的时间表轮流担任卫生值班人员。卫生值日官应当负责当日宿舍的卫生和清洁,并提醒全体员工按照要求自理床铺和物品,使其保持整齐。
12.宿舍所提供的`设施须由舍监监督。入住后由公司指定专人到宿舍总监处确认,确认文件一式两份,公司档案一份,宿舍张贴一份。
13.宿舍内的非个人物品应由宿舍负责人保管,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更换、占用或损坏。
14.宿舍内的非私人设施,非自然损害由责任人按价格赔偿,赔偿费用由宿舍内不能明确责任的人员平均分担,自然损害应当及时报告公司维修。
15.未经厂长批准,宿舍内的非私营设施不得搬出宿舍,否则将从工资中扣除。
职工宿舍管理制度2
为维护学校的整体利益,保障教职工的正当权益,进一步加强教师宿舍的`安全管理,切实维护宿舍和学校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如下:
一、住宿教师要做到以校为家,爱护学校公共财产,做到学校安全人人有责,加强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发现有损坏公物现象要及时制止并及时报告总务处。
二、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不得随便带外人进入学校和宿舍。
三、节约用水、用电,用完水电及时关闭开关。
四、安全用电,预防火灾,保证公私财物不受损失.不准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插座、开关,严禁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造成线路故障的要赔偿损失。
五、冬季用电褥取暖,起床后要把电褥插头拔掉,防止引发火灾。
六、教职工调离本校或迁出宿舍的要告知总务处,办理公物清点,移交钥匙。
七、假期需留校住宿的教职工应向学校写出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留校住宿。
八、住宿人员若违反以上规定的,视其情节轻重,依照学校有关规定惩处或取消住宿权,造成公物损坏或应照价赔偿。
职工宿舍管理制度3
一、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一个良好、清洁、整齐、舒适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生产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益,特订制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入住宿舍的所有员工及公司宿舍所有房间、公共区域。
三、职责:
1、行政部是公司宿舍管理的归口部门;
2、行政部相关人员有权对宿舍不定期的进行检查;
3、宿舍管理员、入住员工、保安及清洁工对宿舍的安全及卫生负责;
4、保安、宿舍管理员有权对外来人员进行盘查、登记;
四、工作程序:
1、本公司录用的试用与正式员工,需要过夜的均可申请入住公司宿舍,需入住公司的员工必须本人申请,统一由行政部门管理安排、调整,不允许职工私自调换宿舍。
2、需入住宿舍的员工,在办理好入职手续后,本人需写申请报部门主管签字确认,然后再办理。
3、新入住宿舍人员均到宿舍管理员处领取宿舍钥匙一把,宿舍钥匙员工不得私自配制,若需要,由宿舍管理员统一配制;员工离职时,将宿舍钥匙交回宿舍管理员处,如未退还钥匙,扣20元一把。
4、员工搬离宿舍时,应在宿舍管理人员处登记,由宿舍管理人员检查其寝室设备,设备完好后,报行政部相关人员备案方可办理退宿手续,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后再行办理退宿手续,需当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赔偿。
五、管理规定:
1、公司员工宿舍属单工宿舍,不允许男女混住,严禁私自随意调换宿舍。
2、员工宿舍将实行全员负责制,即所有入住员工对宿舍环境及次序共同维护、监督、负责,公司入住员工应爱护公司财物,有意损坏公司财物应照价赔偿。
3、住宿舍的'员工应讲文明,讲礼貌,互相帮助,互相学习,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体现团队精神;严禁在宿舍内胁迫、恐吓、欺诈他人;严禁男女戏虐或不轨行为;严禁在宿舍内酗酒、吸毒、赌博、打架斗殴、聚众闹事;严禁在宿舍内播放黄色音像制品及非法读物等违法行为,一旦发现或举报经查实后,参与者一律罚款200元,并取消入住资格及开除处理。
4、严禁在宿舍内散布谣言、聚会、传播有关公司的重要文件和资料,泄露公司的机密。
5、严禁员工随意将物资带出宿舍,若需带出,应经行政部管理员检查同意。
6、为保证大家充足的睡眠时间,非本宿舍外来到访人员须在21:00以前离开(如需留宿者,须在宿舍管理员处登记,但探访人活动区域仅限宿舍区,不得在其它区域擅自逗留),若在此时间仍未离去,一旦发现或被人举报经查实后,对被访人处予50元罚款。 7、凡入住宿舍员工最晚归寝时间为21:00,并在保安人员处登记;凡入住宿舍员工应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晚上22:00后,宿舍内停止一切娱乐活动,以保证员工休息和正常的宿舍管理秩序。
8、员工宿舍内一律禁止养家禽、家畜、宠物等。
9、严禁员工将违禁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宿舍内存放,明知故犯者重罚。
10、加强防火防盗,严禁在宿舍内乱牵乱搭电源,不允许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饭煲等电器,若有发现,保安和管理人员有权予以没收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11、各位员工在离开宿舍时,一定将门窗关好,并将贵重物品及现金保管好,贵重物品不得随便乱放在宿舍内,否则遗失、被盗与公司无关;并切实做好防水、防火、防盗工作,发现隐情举报者有奖。
12、严禁随地吐痰,严禁在窗外晾衣服,保持室内和走廊整洁、卫生。
13、宿舍卫生由公司行政部组织相关人员每月不定期检。
六、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行政管理部。
职工宿舍管理制度4
为规范学校教师集体宿舍的管理,营造一个整洁、舒适、安全、和谐有序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教职工必须服从统一安排、统一管理、严格遵守本制度。宿舍入住由学校统一安排、协调。
2、教职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换宿舍,如因特殊原因需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并说明原因,征得同意后方可入住或调整。
3、教职工离职应于离职当天把房间钥匙交回总务处,并在当天内搬离学校宿舍。
4、教职工在搬离时,其公有财产必须由总务处派人员点收接管、验收合格,才能办理其它手续。否则以移交未清论处。如发现有损坏公物的,必须按损坏情况赔偿。
5、宿舍公有财产由总务处进行登记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已有,不得随意移动。
6、宿舍内的.设备、设施正常使用损坏需维修时由学校承担费用,非正常损坏由责任人承担全部维修费。
7、节约使用水、电,使用完要及时关闭,离开及休息前应仔细检查。不准在宿舍内乱接线路,以免发生火灾,后果自负。
8、所有教职工不得使用电炉、电磁炉、电饭煲、液化气、酒精炉等灶具在宿舍内做饭,如果发现将代管灶具,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9、保持宿舍内外整洁、卫生,不得在宿舍墙廊内外乱贴、乱划,更不能将垃圾放在宿舍走廊内。
10、宿舍内不准进行剧烈活动、喧哗或使用器具造成噪音等扰乱他人安宁行为,同事之间要相互尊重、包容、友好、和谐。
11、任何教职员工不得在宿舍内进行违法活动,一经发现立即辞退并搬离学校。
12、任何教职工均不得留宿外人,若有特殊情况需经校长同意,报总务处备案。
13、教职工亲属或朋友到校探访必须在门卫处登记,晚上十点前离开学校。
14、本制度归总务处负责解释,自今日起执行。
职工宿舍管理制度5
为加强职工宿舍安全用电的管理,预防火灾等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严禁在宿舍内以任何理由使用酒精炉、煤油灯、电炉、应急灯等炊具或大功率电器;
二、严禁私自更改供电线路、乱拉电线、乱装电灯、乱安插座等行为;
三、在宿舍内严禁私自安装电源插座、更换灯头及改装宿舍内线路等行为;
四、禁止以任何理由在宿舍内存放和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一切违禁电器和其他违禁物品,发现一次当场没收;
五、切实做到人离关灯、关电源,各种用电设备使用完毕后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长时间通电。
职工宿舍管理制度6
随着住校教师的增多,为规范管理,确保住校教师的安全,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望各位住校教师遵照执行。
1、学校食堂。住校教师就餐时,请王良发师傅如实登记,工作日每餐按3元计,按月统计缴费。如不就餐,必须提前跟食堂说明,以免造成食物浪费,否则按就餐计算费用。非工作日不计,学校予以补贴柴米油盐等。就餐结束后,应将食堂收拾干净,餐具有序放置,出门及时落锁,做到谁开锁,谁负责。这里特别强调:住校教师要自觉爱护公物,食堂内水电设施以及大型电器的非正常损坏,由操作人承担全部责任。非食堂工作人员请勿使用大型电器。
2、遵守学校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上班时间不得滞留在宿舍内。
3、宿舍内必须做到安全用电,严禁私自拉设电源线路,使用不合格的电器产品和大功率电器。对严重违反安全用电规定,经劝告不改者,学校将取消用电资格。同时控制每人每月每房用电量不得超出学校规定的范围,且超出部分有个人缴纳。
4、宿舍内不准烧、烤食物,不准将液化气罐移到宿舍内使用,违者将取消住宿资格。
5、对亲属、朋友来校探望,需在校住宿的必须到总务处登记,未经准许不得在校住宿,且不得在校内组织或从事打牌赌博活动。
6、节约用水、用电,不准在无人看管下用水。学校卫生间除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在9点前洗浴完毕,随手关闭电源电灯。
7、注意公共卫生,禁止乱掷食物、垃圾和将食物、垃圾倒入下水道。
8、文明住宿,不影响他人工作、学习、休息,同事之间互助、互让、互谅。
9、自觉维护学校正常秩序,保护校园内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服从学校管理,遵守规章制度,不以在校居住为由放松对自己的要求,确有需要配备学校校门钥匙的,需向学校申请领取,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相应责任:谁领用,谁负责,开门及时落锁,由于没有及时锁门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开门者负责!调离学校前要及时归还所有公共物品,各类钥匙,不准私自交接。对违反上述守则并造成事故者,除取消在校内住宿资格外,本人将承担所有责任。
职工宿舍管理制度7
一、目的
为加强员工宿舍用电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二、规定
1、严禁在宿舍内擅自拆除、迁移、自增宿舍内的供电线路及设施,严禁破坏宿舍的供电线槽和供电电缆。
2、严禁在宿舍内使用“三无”、不合格、劣质和自制电器设备。
3、严禁在宿舍使用电炉子、电热毯、热得快等大功率及危险性较大的电器设备。
4、严禁在宿舍使用电饭煲、电炒锅等炊事器具和设备。
5、严禁在床上拉电线、放置移动式插座及使用台灯或其他用电设备,严禁多个插座互接,移动式插座必须放到安全的地方,不准靠近蚊帐、被褥、衣服、书本等易燃物品。
6、严禁在冰箱、空调等用电设备周围堆放纸皮、书籍等易燃物品。
7、严禁在电源线或空调、电暖气等用电设备上晾晒、烘烤衣物。
8、公共假期员工离开宿舍前,必须切断室内所有灯光、空调、冰箱等用电设备的.电源,检查确认后,方可离开。
9、员工在宿舍内使用电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并关闭电源,及时上报宿舍管理处处理,严禁私自维修。
10、员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安全用电,防止因用电不当引起触电和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三、罚则
1、违反上述第1、2、3款规定者,立即取消入住资格。
2、违反其他规定者,根据情节或事件严重程度处100——1000元罚款。
3、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事故的,由责任人赔偿损失或承担修复费用,对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其他要求
1、任何人发现用电安全隐患或事故都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公司24小时值班报警电话8669333,总裁办值班电话8669611,珠海市公安消防报警电话119。
2、总裁办应当定期对员工宿舍的用电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员工用电安全行为宣教及管束,及时消除用电安全隐患,并做好隐患排查治理记录。
职工宿舍管理制度8
一、卫生间的清洁工作主要包括地面、墙面、门窗、卫生洁具及其他设施的.清洁等,每日常规清洁的次数普通每日清洁起码两次。
1、定时清扫,全天保洁,通风良好,做到各种设施整洁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痰迹、无异味、无蝇蛆和烟头。
2、卫生洁具做到清洁,无水迹、无浮尘、无头发、无锈斑、无异味,墙面四角保持枯燥,无蛛网,地面无足迹、无杂物。
3、便后准时冲洗,做到手纸入篓,当天清理,便池内严禁丢弃报纸和杂物,以免造成管道梗塞。
4、卫生间墙壁上严禁乱写乱画,对有意损坏卫生设施者,将按照情节轻重罚款。
二、宿舍卫生间值日分工周一201室周二202室
职工宿舍管理制度9
教职工宿舍是学校根据工作需要为教职员工配备的。为保证良好的宿舍秩序,使教职人员拥有安全、舒适、宁静的生活、休息环境,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所有教职工必须服从统一安排、统一管理、严格遵守本制度。宿舍入住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安排、协调。
2、教职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宿舍床位和房间、留宿他人,如因特殊原因需书面形式报告办公室并说明原因,征得同意后方可入住或调整,违者视情节轻重罚款50-200元。
3、教职工在搬离时,其公有财产必须由财务处派人员点收接管、验收合格,才能办理其它手续。否则以移交未清论处。如发现有损坏公物的`,必须按损坏情况赔偿。
4、宿舍公有财产由财务处进行登记管理,属学校所有,归教职工使用,任何人不得据为已有,不得随意移动。
5、教师宿舍水电开学后已经整修完毕,如果老师们在使用过程中损坏,请自行修理。
6、保护建筑物,爱惜水电设备及安全设备、设施。
7、上班时间禁止回宿舍,出入宿舍要锁好门窗,关好水、电源,违者视情节轻重罚款50-200元每次。
8、室内及走廊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违者视情节轻重罚款50-200元每次。
9、宿舍的清洁工作应由室内居住人自行轮流打扫整理,并经常保持房间的清洁与整齐有序,剩饭剩菜、纸巾、厕纸等绝不允许倒入厕所下水道以防堵塞。如果个人房间下水道发生堵塞,请自行修理。
10、宿舍内不准剧烈活动、喧哗或使用器具造成噪音等扰乱他人及附近安宁行为。中午12:00-13:30、晚22:00-早7:00间停止一切娱乐活动,违者视情节轻重罚款50-200元。
11、任何教职员工不得在宿舍内进行违法活动,一经发现立即辞退并搬离学校,另视情节轻重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2、宿舍内不得有酗酒、赌博(包括打牌、打麻将)等不正当行为,违者视情节轻重罚款50-200元。
13、宿舍内外一律禁止养家禽、家畜,以保持清洁卫生,违者视情节轻重罚款50-200元并没收。
14、禁止往走廊内泼水、堆放垃圾或向窗外门外倒水。禁止在走廊内悬挂有碍观瞻的物品。
15、宿舍内不得存放违禁及易燃物品,违者视情节轻重罚款50-200元。
16、住宿期间,无故在外租赁房屋者或无特殊状况,连续30天累计不在宿舍住宿时间超过7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者,按自动放下住宿权利,学校办公室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将东西搬出。
17、学校工作人员经常派人员视察宿舍,住宿者须听从有关安全公益和防火等方面的指导。
18、发现宿舍被盗,要即时保护好现场,同时向财务室、门卫和派出所报案。
职工宿舍管理制度10
目的:为使员工拥有一个安全舒适的休息环境,根据公司宿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员工入住
1. 本公司员工可根据各自情况选择是否在公司宿舍居住,公司有权审核员工是否适合住宿公司宿舍和管理公司宿舍。
2. 但本公司宿舍只提供给本公司员工居住,未经批准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如有需要进入宿舍的一律在企管部进行登记。
3. 有传染病或有不良嗜好者,不得住宿,一经发现要立即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4. 住宿舍的员工必须服从公司安排的房间和床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入住或私自更换床位、房间。凡是住宿公司宿舍的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管理和遵守《员工宿舍管理制度》,若有违反者,公司将视情况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最高可取消入住资格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 所有住宿员工因事退房或离职时,到企管部办理取消住宿手续,并交清钥匙、用具等交接手续。在正式离职之日起的2天内在企管部或宿舍长人员的陪同下搬离宿舍。
6. 每晚门卫22:00准时锁公司大门。22:00后非重大理由(出差、重病等)不得出入,如有需要出入的人员必须在警卫室的《外出人员登记表》登记,并由门卫签字批准后将大门锁好。
二、宿舍规定
1. 严禁在休息时间22:00-06:00宿舍内大声喧哗、练习乐器、播放大功率音响等,影响他人休息,晚上22:30前所有宿舍必须关灯。
2. 严禁自行改装电源插座、更改线路电制。自觉节约用电,注意用电安全,除手机充电器之外,未经公司许可不得在宿舍内使用电热管、电炉、电饭煲、电壶、电暖器等其它家用电器。凡发现宿舍存放有以上等高耗器具的,均视为正在使用处理,除没收器具外,并予以罚款。
3. 严禁拉帮结派、挑衅、起哄闹事。
4. 严禁私藏公共物品,贮存有毒、易燃、易爆、凶器、武器及其它违禁物品。
5. 严禁赌博、酗酒、打架、盗窃及其它违法乱纪行为。
7. 严禁无故摆弄和自行移动消防器材。
8. 严禁翻弄他人的`行李及衣物等,违者视为偷窃行为。
9. 最后离开宿舍的员工必须将灯管、门窗关好。
10. 严禁饲养任何动物。
三、卫生值日
1. 公司宿舍实行宿舍长负责制,宿舍长由住宿舍的员工推举并报公司同意后产生,宿舍长负责安排宿舍卫生值日表,监督卫生值日员工作,检查房间设施, 申报日常维修, 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安排入职人员床位, 清点离职人员物品,组织宿舍定期卫生大扫除等。
2. 宿舍全体人员按照宿舍长安排的值日表轮流充当卫生值日员,卫生值日员负责当天的宿舍卫生打扫和保洁,提醒各员工按要求整理个人床铺、物品,力求整齐划一。
3. 公司办公室每月不定期进行宿舍安全、卫生等方面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卫生死角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处理完毕。对检查中连续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全体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住宿资格。
四、物品管理
1. 宿舍配备的设施物品,由宿舍长进行监管。入住后由公司指派专人进行清点后与宿舍长进行确认,确认文档一式两份,公司存档一份,宿舍张贴一份。
2. 宿舍内非私物品由宿舍长负责保管,员工不得私自拆换、占用、损坏。
3. 宿舍内非私设施,非自然损坏的由责任人照价赔偿,不能明确责任归属的由宿舍内人员平摊赔偿费用,自然损坏及时报公司维修。
4. 宿舍内非私设施,未经宿舍长批准,不准私自搬离宿舍,否则从工资中作价扣出。
5. 宿舍内个人物品须按规定摆设,贵重物品和证件等(如现金、贵重饰品及其他物品)自己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自觉爱护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禁止在地面、墙壁、阳台上乱贴、乱挂、乱涂、乱画,禁止私自凿洞、打钉、拉线等。
6. 辞职或解聘人员在办理离职手续后,三日内须搬离宿舍,离职人员搬出宿舍时,由宿舍长组织相关人员在场,确认均系个人物品,给予放行,汇报公司,予以结算工资。
五、除原价赔偿外,违反以上任何一项规定罚款50-500元/人次。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20xx-3-1起执行,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和监管,并在执行过程中不断修改和补充完善。
职工宿舍管理制度11
一、总则:
1、目的:为加强本医院的宿舍管理,保障员工有一个清洁、舒适、秩序良好、安全的住宿环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医院内全体住宿员工;
3、责任部门:医院员工宿舍管理由后勤部负责;管理职责包括:负责员工宿舍公共设施的申报购买、维护及统计报修。
二、入住和退宿的相关手续:
1、医院员工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办公室申请住宿;
2、住宿员工由后勤部统一安排房间、床位,经院办公室备案,从库房领取行李到员工宿舍入住;
3、院外宿舍为医院租赁住房供员工住用,医院承担住房租金及冬季取暖费用,水电费100元以内(含100元)实报实销,超出部分由住宿员工分摊;
4、患有传染病和不良嗜好者不得申请住宿;
5、退宿:员工离职时,应于离职3日内向后勤部申报退宿,由后勤部到办公室备案,退还所发物品,后勤部收回钥匙行李后方可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违者由医院强制迁出。
三、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1、按时作息,宿舍就寝时间以不超过晚间十点为原则;休息后不得有干扰他人宁静之行为。上、下夜班员工应保持安静。宿舍里不准大声播放电视、音响,出门关门应轻声,上下楼梯不准大声喧哗,若有同楼的人员投诉,将取消其住宿资格,严重者罚款处理;
2、各员工应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宿舍安全,搞好室内外卫生,各宿舍制作卫生值日表,轮流打扫卫生,责任落实到个人,以保持宿舍清洁,严禁在宿舍各出口堆放杂物,保障通道顺畅,严禁将垃圾等杂物投入下水道或抛出窗外,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员工本人承担,离开宿舍及时锁门,不合格者罚款10元/次;
3、宿舍涉及原有设备的正常维修由后勤部负责,宿舍内设备的非正常维修费由住宿人员负责;
4、未经后勤部同意,住宿员工不准私自调房、调床;
5、住宿员工不得私配钥匙给非医院人员,如果发生此类情况,除取消其住宿资格外,并追究其责任;
6、员工不得攀爬宿舍窗户;在未受邀请或得到室员允许的情况下,不得私自进入他人宿舍或动用他人物品;违者一经发现以盗窃嫌疑论处,视情节轻重处理或交公安机关;
7、不得擅自拆除、改动房屋结构、上下水管道和电器线路;
8、保持高度防火、防电意识,不准私拉电线或使用寝室配备以外的'电器,做到人走灯灭、风扇停、电视关、插排断电等,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员工本人承担;
9、不得在宿舍内放危险品、易燃品,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员工本人承担;
10、爱护公物、节约能源,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不浪费水电,注意节约用水,做到人人知道消防灭火器的位置,严禁随意挪放,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通知后勤人员;
11、员工严禁在宿舍内吸烟、酗酒,违者罚款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住宿资格;
12、员工宿舍严禁留宿外来人员,一经发现立即辞退;
13、宿舍及宿舍区内一律禁止饲养家禽、家畜;
14、贵重物品存放妥当,尽量不要存放在宿舍内,否则丢失自负;
四、附则
1、后勤部每月安排统一检查至少一次,不定期突击检查,发现有违纪行为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通报、辞退;
2、本制度从颁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职工宿舍管理制度12
一、职工进入工地后,必须先到你所去的项目部报到,安全培训;然后由项目部负责人出具证明,写明户籍、年龄、性别、工种到生活区安排宿舍。
二、不管是管理人员或是职工进入工地后,一律统一安排宿舍、不得乱住,如发现有人撬开门锁后住进宿舍,视为小偷;立即送保安部处理。
三、宿舍内禁止用电做饭、烧水;禁止用煤气炉做饭、酒精炉,不准用电热毯;如查住
罚款200元,大家要有消防意识,防火意识,避免发生火灾事故。
四、宿舍内的'门、窗玻璃、门挂、开门等设施要爱护,不得损坏,如有损坏的,按价赔偿,职工离开宿舍,结账时,从工资中扣除。
五、一定保持宿舍内的卫生、干净、整齐。
六、住楼上的职工不准从上面往下倒脏水,避免发生矛盾,不听劝阴者,罚款50元。
七、职工宿舍内的财物,自己一定要保管好如发现有人偷别人的财物,扭送到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八、职工离开宿舍不住时,必须通知宿舍管理人员核实情况,方可结账。
九、大家走到一起工作,要搞好团结、讲文明、讲礼貌、不准打架斗殴,不听劝阻者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十、宿舍内禁止赌博,不准搞非法活动,不准在生活区内随便大、小便。
十一、以上所订的规章制度,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希望各位职工遵照执行。
职工宿舍管理制度13
为维护学校的整体利益,为保证职工宿舍的安全、整洁、卫生,保障教职工的正当权益,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给职工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休息场所,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现有的三幢住房,提供给分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居住,需转租和转借他人,须向学校报告,以便于管理。
2、住户要教育自己的家属遵纪守法,要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家的门,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
3、不得在宿舍区赌博、盗窃等违法行为,不得将危险物品(管制刀具、毒品、酸碱物等)带入宿舍区,不许在宿舍区燃放各种烟花爆竹,必须注意防火、用电安全。因责任事故造成学校或其他教职工财物损失者,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4、设立专户水电表,住户必须按学校规定时间缴交水电费。如发现偷水偷电者,学校给予标准量的`五至十倍罚款,严重者停水停电进行整顿。
5、维护环境卫生,不把食物残渣、包装物、杂物等各类垃圾丢在宿舍区地面、楼道、卫生间、盥洗间及窗门外,一律按规定放到垃圾池内。楼梯通道轮流搞好卫生。不许在宿舍区饲养家禽。
6、自觉爱护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不得在地面、墙壁、阳台上乱写乱涂;不得在房前房后乱搭乱建乱种它物,影响校容校貌。
7、春节等重大节日,学校指定在旧水池旁边搭灶生火,严禁在其它时间或其它地点生火。
8、宿舍区内车辆按指定位置停放,上课期间一切车辆不得停放在教学区内的任何位置。
9、要自觉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学校大门晚上11:30关闭,若有室内外装修者中午12时半至2时、晚上10时后要停工。
10、要自觉维护宿舍区秩序,不得在宿舍、楼道内大声喧哗、追逐嬉闹,电视或收音机及唱歌等声音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11、住户间要互相帮助、互相关照。发现盗贼或意外事故应及时报警,有重大事件要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夜间拉长铃为学校警报铃,各人要急速集合。
12、住户不得将学生带到宿舍区进行有偿家教活动。
13、学校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各住户要严格服从学校的管理。
职工宿舍管理制度14
第一条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居住公司宿舍的员工。
第三条住宿须知
(1)住宿人员在申请住宿之前应填写《住宿登记表》,由公司行政部统一整理备案。
(2)每位员工配置床位一个,被褥自备。
(3)员工必须按照公司安排使用各自的床、卧具等,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或多占。
(4)集体宿舍床位只限员工本人使用,住宿人员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居住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5)宿舍租金由公司统一支付,水电煤气费及物业管理费由住宿人员个人承担,住员工宿舍的员工不再享受公司有关制度中规定的相应的`住房补贴。
(6)公司宿舍一般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但如有特殊情况而需要留宿的,应提前征得行政部的同意,并填写《外来留宿人员登记表》。
(7)自觉爱护公物,宿舍内由公司提供的品类器具设施,如电视、床铺、床垫及宿舍原有厨卫设备、门窗、墙壁和地面等,住宿人员有义务维护其完好。如有恶意破坏者,由其负担修理费或赔偿。
(8)不准私自调换房间、床位。
(9)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
(10)住宿人员有义务定时轮班打扫卫生(卫生值日表见附表),自觉将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保持宿舍清洁整齐。
(11)住宿人员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辞退等)或住宿期限已到,必须到行政部办理手续,退还公司所发的一切物品,并于离职或到期之日起3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如发现损坏宿舍物品者,要照价赔偿。
(12)公司行政部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并填写《公司宿舍检查情况表》,住宿人员不得拒绝接受检查,检查结果对内公布。
第四条公司宿舍住宿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1)住宿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安排、监督和管理。
(2)上班时间除工作原因外,员工不得私自返回并滞留宿舍。特殊原因必须返回宿舍的须经过行政部经理的批准。无特殊原因员工私自返回宿舍滞留,按公司有关规定按旷工处理。技术服务部的员工因上夜班,白天需在宿舍休息的不在此例,但需提前通知自己部门负责人后告知行政部。
(3)员工自己的贵重财物应自己妥善保存,自己的物品只能自己使用,任何人未经主人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物品。
(4)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危险品、易燃品和违禁品。
(5)使用电视、收音机、电脑等电器时,不得妨碍他人休息;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6)不准随地吐谈、乱丢东西,室内设施不准随便移动拆卸。
职工宿舍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学校教职工宿舍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提供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规范教职工居住秩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教职工宿舍是学校为教职工提供的用于居住、工作和休息的场所,教职工宿舍的管理工作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教职工宿舍,适用于所有居住在学校教职工宿舍的教职工和其家属。
第四条、教职工宿舍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服务原则,注重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的正常居住秩序。
第五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教职工宿舍管理机构,明确宿舍管理的职责、权责。
第六条、学校应定期对教职工宿舍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宿舍的安全。
第二章宿舍分配和使用
第七条、学校应依据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需要,合理调配和配置教职工宿舍。
第八条、教职工宿舍的分配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开”。
第九条、教职工宿舍属于学校财产,未经学校批准,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擅自占用、使用或转租教职工宿舍。
第十条、教职工宿舍分为公寓式和独立式两种形式。公寓式教职工宿舍通过公开申请,按照规定条件分配给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和其家属;独立式教职工宿舍通过公开申请,按照工作职务和工龄等因素综合考虑分配给教职工。
第十一条、教职工宿舍的使用期限原则上与教职工的工作合同期限相同或者与其在校工作期限相当,并在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内通知教职工续租或搬离。
第十二条、教职工宿舍的转租、转让、出租、违规转让等行为一经发现,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教职工宿舍的入住和退宿手续由宿舍管理机构负责,教职工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工作证明、身份证明等。
第三章宿舍日常管理
第十四条、宿舍管理机构和住宿辅导员是教职工宿舍日常管理的责任主体,宿舍管理机构要加强对住宿辅导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其履行职责。
第十五条、宿舍管理机构要建立日常值班制度,保证全天候的管理服务。同时,要加强宿舍巡查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六条、教职工宿舍内禁止吸烟、酗酒和违法乱纪行为。禁止使用非法电器、明火或者危险物品。教职工宿舍内禁止养宠物。
第十七条、教职工宿舍的卫生管理是每个教职工的共同责任,每人都应保持宿舍内外的清洁卫生。宿舍管理机构要定期组织宿舍卫生检查,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宿舍进行督促整改。
第十八条、教职工宿舍的物品摆放应整齐有序,不得随意堆放杂物。
第十九条、教职工宿舍的大门、窗户和水、电、气阀门等设备必须保持良好状态,禁止损坏和私自修改。
第二十条、教职工宿舍内的公共设施和设备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对于故障设备,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二十一条、学校要建立宿舍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宿舍的安全。
第二十二条、教职工宿舍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主要检查电气设备、用电情况、防火设施、疏散通道等是否符合要求。
第二十三条、教职工宿舍要配备烟感、燃气感、漏水感、温度感等安全设备,确保宿舍内安全。
第二十四条、学校要定期开展防火安全教育和演练,提高教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逃生技能。
第五章处罚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责令搬离宿舍等处理措施。对于严重违反规定的`行为,学校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六条、对于积极参与宿舍管理工作、自觉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协助解决宿舍问题的教职工,可以给予奖励。奖励措施包括表扬、奖金、晋级、荣誉称号等。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学校教职工宿舍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第二十八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施行,适用范围包括现有教职工宿舍和新建教职工宿舍。
第二十九条、学校应加强宿舍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教职工对该制度的了解和遵守。
第三十条、本管理制度的修订以学校教职工宿舍的实际情况为依据,经学校相关部门研究后,报学校领导审批并公布实施。
本管理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以上为《学校教职工宿舍管理制度》的内容,该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规范学校教职工宿舍管理工作,提高教职工宿舍的管理水平和居住舒适度,为教职工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进一步提升学校整体教学水平和师资队伍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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