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管理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天然气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天然气管理制度1
天然气管道作为能源供应的重要基础设施,其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有效的管理制度可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能源稳定供应,保护生态环境,同时也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责任感。
此外,良好的管道管理还有助于提升企业形象,增强市场竞争力。
天然气管理制度2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场站自用天然气管理,确保安全用气,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场站自用气必须加臭,确保用气安全。
第三条
值班人员对自用气管道、调压器、软管、灶具等用气设施及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进行日常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
第四条
影响使用安全的燃气设施应及时进行更换,特别是灶前连接软管应经常检查,发现破损、老化等情况应及时更换。
第五条
在使用完燃气灶后,除关闭灶开关外,必须关闭灶前进气球阀。
第六条
场站要从节能减排的高度,加强对自用气的管理,确保资源有效使用,不浪费。
第七条
站长要加强对自用气的安全监管及使用控制,对发现有安全隐患的.要迅速组织处理,不能自行处理的要及时上报。
第八条
自用气管理是公司安全检查的重点,如在检查中发现有违章行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天然气管理制度3
为加强天燃气设施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防患于未然,确保向用户安全正常供气和天然气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一、动火作业范围
凡是从事下列工作均属动火作业,都应办理动火作业票,认真执行本制度
1、在已运行的天然气管道、设施、运行设备上进行能产生明火或火花的工作。如电、气焊、使用喷灯熬沥青、铁器工作凿击、使用砂轮等。
2、在上述设施上进行高压电气试验,进行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工作。如高压气体喷射、能产生热辐射的工作如使用烙铁等。
3、在与带气管道设施连接尚未置换通气,但中间无盲板隔离的管道设施上进行上署1、2款所列的各项工作。
4、在门站内,调压站室内,天然气阀井内等类似爆炸危险场所内非带气管道设施上进行上述第1、2款所列工作或凿击建筑物构件、喷砂、喷镀、非防爆电气作业等。
二、动火作业的申报审批程序
1、动火作业的申请
①公司所属部门进行动火作业,由负责动火部门提出动火作业申请。
②新老用户新增用气项目或用气设备、输气管线维修等需进行动火作业的,由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提出安全措施,并填写危险作业票。
2、动火作业申请的报批时间
①凡属一级动火作业的作业项目,须提前3-5天提出申请。
②凡属二级动火作业的作业项目,须提前1-3天提出申请。
③凡属三级动火作业的作业项目,须提前1天提出申请。备注:在抢险等紧急动火作业时,在按本制度要求采取可的系统隔离措施和安全措施后,可以一边进行作业,一边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3、危险作业票的填写
①危险作业票一式三联,经全部审签后,一联交调度中心,一联交安全处,一联留动火部门自存。
②系统隔离措施和动火安全措施由动火申请部门拟定,并须画出作业有关的系统简图,表明具体作业部位,写清作业的具体内容,经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审签后,危险作业票才可申报。 ③凡属一级动火作业项目的,还需附上书面施工方案。
三、动火作业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制度
1、一级动火作业是指直接在带气设施上进行的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须经总公司批准,并有安全处增派人员到现场协调、监督动火作业的执行。
2、二级动火作业是指在带气设备区域内及其他防爆区域内进行的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须经公司批准,并有安全人员到现场协调、监督动火作业的执行。
3、三级动火作业是指在非防爆区域内进行的动火作业。三级动火作业可由生产运营部、施工管理部等基层单位负责实施执行。
四、动火作业的安全实施
1、一切动火工作都应根据动火作业现场情况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下列安全设施,在任何动火之前必须完成。
①动火执行人必须向作业所在运行管理部门当班带班人或动火监护人交验动火作业票,确认审批手续齐全,并在现场重新明确动火部位、任务、系统隔离范围、方法。
②消除附着在动火工作内外的易燃或高温时会分解出有毒气体的物质和动火点周围或者其垂直下方10米范围内的明火、易燃物质及清理无关人员、畜生等。
③备有合适、有效的'消防器材。
④保持现场联络和通道畅通。
2、在带气管道、设施上进行放散动火作业时,必须建立以放散点或动火点位中心,半径20米的安全作业区,并有专人警戒。
3、凡进行带气不置换动火作业,要严防出现负压混入空气,带气管道设施必须保持200pa—600pa的压力。
4、凡在带气管道设施上进行不带气动火作业,或在爆炸危险区内非带气管道设施上进行的其它动火作业,应采取断开管路等可靠的措施切断气源,认真检查现场附近有无水封、安全阀、阀井等,防止可能泄露的天然气进入现场,动火现场通风良好,空气中天然气含量必须低于0.5%(体积比),严禁用明火试漏和试验现场是否有可燃气体。
5、动火安全区内不准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刷漆等易燃液体作业。
6、动火使用的设备、工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其安全附件齐全、完好。禁止带气管道等作为电焊二次线使用。电焊机、乙炔气瓶、氧气瓶相互间距应在7米以上,其余动火点或放散点的距离应在10米以上。
7、动火作业及各项的执行由工作负责人统一进行指挥。要遵守有关的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系统隔离措施和动火安全措施,由动火作业单位、监护单位共同执行后,工作负责人、监护人须共同对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始动火作业。
8、必须严格按批准的动火时间、范围、安全措施等执行作业,不得擅自改动和降低安全措施要求,超范围和超期动火。
9、在进行动火作业时,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动火作业时间或扩大系统隔离范围时,须向有关部门请示,经批准后,按新批准的作业时间或系统隔离措施执行。
10、现场监督和监护人员,有权责令停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操作人员如认为措施不完善或指挥有误,有权拒绝动火作业。
11、作业中途中断动火要采取可靠的措施,并有现场监护。恢复动火作业前必须重新检查系统隔离措施和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12、如遇超过5级风以上或摄氏零度以下天气不宜进行露天动火作业。
13、动火作业结束后,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共同对现场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余火,工完场清,督促系统恢复正常工作状态,并在动火作业票上签字,动火单位要存留作业票备查。
天然气管理制度4
天然气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保障安全:严格的制度能降低安全事故风险,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2. 提高效率:规范化的操作流程可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
3. 遵守法规:避免因违规操作导致的罚款和信誉损失。
4. 保障质量:确保提供的天然气质量稳定,满足客户要求。
5. 促进环保:通过制度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保护生态环境。
天然气管理制度5
为了加强用气管理和排除隐患,预防气体爆炸及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天然气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天然气必须保持室内通风良好。
2、使用天然气必须安装排放废气的烟道,废气必须排放在大气中。
3、使用带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安全性灶具。
4、若发现天然气泄漏等异常情况,要及时关闭气源,通知燃气公司进行处理,不得自行拆修。
5、连接灶具的胶管要使用燃气专用胶管,经常检查,定期调换。
6、严禁使用明火检查天然气泄漏情况。
7、新装、改装天然气线路必须报燃气公司处理,任何人不得私自改装、新装、拆装天然气管道。
二、厨房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安全操作气灶的基本知识。
三、每次操作前应检查灶具的完好情况。检查灶具是否有漏气情况,如发现漏气严禁进行操作,严禁开启电器开关,应及时报检修。
四、员工进入厨房前应打开防爆排风扇,以便清除积沉于室内的天然气。
五、点火时,必须执行“火等气”的原则,千万不可“气等火”,即先点燃隐火源,再打开点火器具供气开关,点燃点火器具后,将点器具靠近灶具燃烧器,最后打开燃烧器供气开关,点燃燃烧器。
六、各种灶具开关,必须用手开闭,不准用其他器具敲击开闭。
七、灶具每次用气完毕后,要立即将供气开关关闭,每餐结束后,后厨负责人员要认真检查各供气开关是否关闭好,每天工作结束后要先关闭厨房总供气阀门,再关闭各灶具阀门。
八、经常做好灶具的清洁保养工作及时清除烟罩内的油污,以便确保安全使用灶具。
九、无关人员不得动用灶具,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和安全部门,并及时关闭供气总阀门。
十、掌握必要的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天然气管理制度6
随着我市燃料结构的变化,燃气锅炉的用量将逐年增加,同时还会有一部分燃煤锅炉要改造为燃气锅炉。为确保燃气锅炉的安全运行和燃煤锅炉改造燃气锅炉的顺利进行,特做如下规定:
一、购置燃气锅炉的单位应在锅炉房初步设计前,到市劳动局办理立项审批手续,并填写《锅炉项目立项申请书》。
二、本市辖区内各单位购置的燃气锅炉须是经市劳动局注册登记的燃气锅炉产品。
三、燃气锅炉项目批准立项后,锅炉使用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到锅炉房所在地区(县)劳动局办理锅炉房设计审批和安装、检验、使用登记手续。
四、需要将燃煤锅炉改造为燃气锅炉的单位,应到市劳动局办理立项审批手续,填写《锅炉改造立项申请书》。
五、燃煤锅炉改造燃气锅炉项目批准立项后,锅炉使用单位应选择持有市劳动局核发的《北京市燃气锅炉改造安全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改造的方案设计、施工和调试,或者选择经市劳动局批准的通用改造方案,由持有《北京市燃气锅炉改造施工安全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施工和调试。
六、锅炉改造施工完成后,由市劳动局、当地区(县)劳动局、有关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使用单位应携带有关资料到当地区(县)劳动局办理使用登记手续,由区(县)劳动局重新核发《锅炉使用登记证》。锅炉改造图纸资料存入锅炉技术档案。
七、燃气锅炉的司炉工,应经培训并取得市劳动局核发的燃气锅炉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
八、凡在我市销售的燃气锅炉产品,须由制造单位到市劳动局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注册登记时制造单位应提供锅炉制造许可证(影印件)、在京销售的锅炉型号及锅炉图纸、计算书、测试报告及鉴定文件等资料。
九、制定燃煤锅炉改造为燃气锅炉设计方案的单位(以下简称锅炉改造方案设计单位)应具备较强的技术力量,有锅炉、自动控制等专业的`高级工程师,有锅炉结构、控制系统的设计经验,并须经市劳动局注册登记;锅炉改造方案设计单位应对所做出的改造设计方案的安全可靠性及方案的实施负责。
十、锅炉改造通用方案应符合《燃煤锅炉改造燃气锅炉安全技术条件》(另文下发)的要求,方案应包括改造后的锅炉设计总图、控制系统电气图,注明选用的燃烧器、自动安全切断装置、主要仪器仪表等元器件的型号、主要性能指标,并提供上述装置、元器件的测试证明;改造通用方案须经市劳动局批准后方可用于改造施工。
十一、从事锅炉改造工作的单位,须按《北京市燃气锅炉改造单位安全管理办法》(另文下发)的规定,取得《北京市燃气锅炉改造安全许可证》或《北京市燃气锅炉改造施工许可证》。
十二、锅炉改造施工前,具体改造施工方案应报市劳动局备案;施工单位应接受锅炉改造方案设计单位的技术指导。
十三、锅炉改造施工须由市劳动局授权的特种设备检验单位进行安全性能监督检验。
十四、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劳动行政部门将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十五、本规定于发布之日起施行。
天然气管理制度7
1 总则
1.1 为加强计量管理,保证量值传递的准确和统一,依据计量法及实施细则,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2 各分公司负责所辖场站的日常计量工作。
1.3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商品天然气贸易结算的计量管理。
1.4 生产运行部为公司计量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2 职责
2.1 生产运行部
2.1.1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量的法律法规,推行科学的计量管理方法,监督管理各分公司的计量业务工作。
2.1.2 负责调解处理与公司有关的计量纠纷。
2.1.3 负责公司计量器具的`周期鉴定、检定及档案资料的管理。
2.1.4 负责公司各备品备件的定额管理。
2.2 分公司
2.2.1 负责计量装置的日常维护与检查。
2.2.2 负责与上、下游合同单位商品天然气贸易结算的计量签单交接。
2.2.3 协助生产运行部处理公司与上、下游合同单位的计量纠纷。
2.2.4 协助生产运行部做好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
3 管理内容
3.1 计量交接管理
3.1.1 公司的天然气计量交接工作应依据公司与上、下游合同单位签订的《天然气购销合同》执行。
3.1.2 天然气计量交接工作由所属分公司负责管理,按日由供需双方签单交接。
3.1.3 天然气计量交接以上游单位(卖方)的计量为准。气量交接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生产运行部负责组织相关分公司协调处理。
3.1.4 计量仪表发生故障,需调整计量数据时,由生产运行部负责处理。
3.2 现场计量装置及流量计算机管理
3.2.1 分公司仪表维修工应按操作使用规程对计量装置进行检查,并保证计量仪表及箱体的清洁完好。
3.2.2 计量仪表严禁超量程使用,孔板流量计严禁超差压供气。
3.2.3 根据孔板使用的有效期及量程范围,需要进行孔板更换时,由分公司填报《孔板更换申请表》,并向生产运行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行更换。
3.2.4 更换孔板时,须提前24小时通知下游用户,由分公司计量仪表技术员修改孔板内径参数。
3.3 计量器具检定管理
3.3.1 贸易交接计量装置由国家法定计量部门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周期性强制检定,检定周期见《贸易结算计量仪表检定周期表》。
3.3.2 计量器具属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使用。
3.3.2.1 未按规定进行周期检定的。
3.3.2.2 经过周期检定不合格的。
3.3.2.3 已超过检定周期的。
3.3.2.4 无检定合格证的。
3.4 计量器具备品备件管理
3.4.1 计量器具备品备件包括计量点使用的压力表、差压变送器、温度传感器、孔板、孔板阀易损件、流量计算机及在线气体分析仪的备品备件,原则上按使用总数的3%储备。
3.4.2 计量器具备品备件的采购计划由各分公司编报,由生产运行部审批,物资公司负责采购,并经国家法定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3.4.3 各分公司负责对计量器具备品备件的仓储管理。
3.5 计量器具档案资料管理
3.5.1 计量器具使用说明书、合格证、检定证书及备品备件说明书原件由生产运行部负责存档。并负责向各分公司提供所需要的证书复印件。
3.5.2 各分公司应配备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负责计量器具及资料的管理,保证计量器具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
3.5.3 各分公司在更换或周期检定计量器具后,应向下游用户及时提供合格证书。
4 附则
4.1 本制度由生产运行部负责解释。
4.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公司原有制度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天然气管理制度8
一、使用管道然气的,其管道和用气设施应符合《城镇然气设计规范》,应由供气单位专业人员进行安装,不得私自改装,如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应及时向供气单位报修。
二、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使用合格的.然气钢瓶,不得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冲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的钢瓶。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期限为5年,密封圈正常使用年限为3年,到期应立即更换并记录。
3、每次购气后应留存购气凭证,购气凭证应当准确记载钢瓶注册登记代码。
4、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折合2瓶50千克或7瓶15千克)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气瓶间高度不低于2.2米,外部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电器开关应置于室外。
5、钢瓶供应多台液化石油气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并将用气设备固定;钢瓶与单台液化石油气灶具连接使用耐油橡胶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橡胶软管长度控制在1、2―2米之间,且不能有接口、不得穿越墙壁、门、窗,橡胶软管每2年更换一次,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立即更换。
6、严禁在液化石油气瓶中掺杂二甲醚。
三、然气每次使用完毕,应关闭管道或气瓶的阀门。
四、使用燃油的,应使用规范的存储设备,到具有经营资质的供应站采购。
五、食堂用气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然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六、气瓶和燃油存放间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平时必须上锁,室内严禁使用明火。
七、应加强对食堂人员的安全教育,掌握正确使用然气、燃油及相关设备的知识和技能。
八、应当定期进行然气、燃油安全检查,并制定针对性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方案。
天然气管理制度9
一、认真执行国家和政府颁发的劳动保护法规、规定,落实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组织制订、修改、完善部门安全生产、消防工作、劳动保护的规章制度和安全规程,并经常检查督促部门员工及施工单位切实履行。
三、负责在技术改造和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四、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劳动保护设施的检查和维修保养工作。
五、负责组织工程在建项目安全生产大检查,联合相关部门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进行监督检查并落实整改;对坚持安全生产者表彰和奖励,对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
六、负责新建、扩建、改建等项目符合劳动保护、安全技术、防火和环保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认真检查工程质量,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同时验收劳动保护、安全技术等项目。
七、负责检查、督促经公司领导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设计、施工和完成情况。
八、加强对施工现场用电、设备、材料的`管理工作,并加强对使用保管人员的思想教育和按规定进行检查考核,做好动火报告审批工作。
九、负责工伤事故的管理和各类事故的综合上报工作,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签证工作,并积极配合公司的应急抢险工作。
十、负责部门新员工的上岗安全教育培训,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特殊工种的培训考核、发证等工作。
天然气管理制度10
天然气使用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企业内部天然气的合理、安全、高效使用,预防事故,保障员工安全,优化能源消耗,提高生产效率。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天然气设施的管理与维护
2. 操作人员的培训与资格认证
3. 安全操作规程与应急响应计划
4. 能源审计与节能措施
5. 监控与报告机制
内容概述:
1. 天然气设施的管理与维护:规定天然气设备的`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流程,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2. 操作人员的培训与资格认证:明确操作人员的培训内容、周期和标准,要求所有人员持证上岗,提升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3. 安全操作规程与应急响应计划:制定详细的操作指南,预防操作失误引发的安全隐患,并设定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发生的天然气泄漏等紧急情况。
4. 能源审计与节能措施:定期进行能源审计,评估天然气使用效率,提出并实施节能改进措施。
5. 监控与报告机制:设立监控系统,实时监测天然气使用情况,定期报告,以便管理层了解并调整能源策略。
天然气管理制度11
天然气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一方面,它为企业提供了稳定的.运营框架,降低了运营风险,增强了市场竞争力。
另一方面,它保障了公共安全,减少了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提升了企业的社会责任感。
此外,良好的管理制度还能提升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增强团队凝聚力,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天然气管理制度12
一、使用管道燃气的,其管道和用气设施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xx),应由供气单位专业人员进行安装,不得私自改装,如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应及时向供气单位报修。
二、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使用合格的燃气钢瓶,不得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冲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的钢瓶。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期限为5年,密封圈正常使用年限为3年,到期应立即更换并记录。
3、每次购气后应留存购气凭证,购气凭证应当准确记载钢瓶注册登记代码。
4、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折合2瓶50千克或7瓶15千克)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气瓶间高度不低于2.2米,外部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电器开关应置于室外。
5、钢瓶供应多台液化石油气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并将用气设备固定;钢瓶与单台液化石油气灶具连接使用耐油橡胶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橡胶软管长度控制在1、2—2米之间,且不能有接口、不得穿越墙壁、门、窗,橡胶软管每2年更换一次,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立即更换。
6、严禁在液化石油气瓶中掺杂二甲醚。
三、燃气每次使用完毕,应关闭管道或气瓶的阀门。
四、使用燃油的,应使用规范的存储设备,到具有经营资质的供应站采购。
五、食堂用气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六、气瓶和燃油存放间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平时必须上锁,室内严禁使用明火。
七、应加强对食堂人员的安全教育,掌握正确使用燃气、燃油及相关设备的知识和技能。
八、应当定期进行燃气、燃油安全检查,并制定针对性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方案。
天然气管理制度13
1、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具体负责天燃气设施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
2、天燃气使用场所的所有人员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了解燃气性质、火灾危险性、防火措施和使用操作方法;必须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并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3、使用天燃气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点燃气时要按火等气的'原则,先点火后开气。燃气灶具在使用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工作现场,以防外溢物或风吹造成熄火漏气。发现燃气泄露要迅速切断气源总开关,及时采取通风措施,并向工程部报告。下班前关闭总阀门,锁好门后方可离去。
4、对天燃气的设施管理,部门需安排专人每天都要进行漏气检查并做好记录,每月报工程部备档。
2、在天燃气设施周围及使用场所严禁存放易燃易爆以及可燃杂物等;严禁作为休息间、工作间、仓库使用;严禁吸烟和其他明火作业;禁止安装临时用电设备;禁止将电线缠绕在天然气管道上;禁止在管道上悬挂任何物品。
6、燃气设施的安装必须由专业部门操作,严禁私自拆卸安装。
7、违反本制度按酒店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对造成泄露、爆炸、火灾等严重事故的将移交司法行政机关处理。
天然气管理制度14
天然气站生产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场站生产车辆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场站生产车辆的使用:
一、场站生产车辆原则上只服务于生产运营工作使用。
二、生产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交通法规。
三、生产车辆一般不予外借,特殊情况须外借,由借用单位出具书面申请,并经过公司领导审批;公司相关部门借用生产车辆时,经公司领导同意后并约定履行借用条款可借用。
第三条
生产车辆驾驶员要求
一、驾驶员必须持有内部准驾证方可驾驶生产车辆。
二、驾驶员不得酒后开车,不得私自让无内部准驾证人员开车。
三、驾驶员有责任对车辆安全、维修、保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驾驶员必须谨慎驾驶车辆,保证车辆完整无损,如因违章行车等个人原因造成的车辆损坏,照价赔偿。
五、驾驶生产车辆发生事故时要及时组织处理,及时上报,并做好原始记录。驾驶员违章行车的',应给予相应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包含私自动车)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六、驾驶员在归还生产车辆时应及时填写生产用车管理台账(行车记录、车辆保养台账、技术台账)。
天然气管理制度15
为确保天然气管线及设施的安全运行,及时发现管网燃气泄露,及时纠正违章行为,确保燃气用户的安全正常使用,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天然气公司巡视检查管理制度。
1、管网部分
1.1巡视检查内容:
1.1.1所有外管网运行管线及庭院中、低压管线,包括阀门井、凝水缸、放散点、引入管等。
1.1.2调压站(箱)
2、巡视检查要求:
2.1对巡视内容要求的外管网、庭院管线及阀门井、凝水缸、放散点等处,每两个月徒步用手推式检测仪普查一次。无法用手推式检测仪管线,用打钎法检测。
2.2巡线员每天要对所管辖的区域进行巡视检查:包括调压站运行情况、管线有无塌陷、有无占压管线、管线周围施工等不安全因素,并对所辖区域的全部阀门井、凝水缸、放散点等用便携式检测仪进行检测,每周一次;燃气管线周围的其它井,如通讯井、上水井、下水井等进行检测,以确定有无天然气泄漏,每月一次。阀门每年检修两次,雨后所有低洼处阀门打开检查,有水者及时抽掉。
2.3雷诺式、fk式、sn式调压站(箱)等每天要巡视一次,并注意观察压力状况及其它运行情况。楼栋式调压箱每月巡视两次,观擦设备运行情况及检测有无泄漏。
2.4巡线人员对检测出的泄漏点,如泄漏点的浓度超过1000ppm,要就地进行监测、警戒,立即逐级汇报。并立即通知抢险人员进行处理,对低于1000pm的泄漏可在当日向公司领导汇报,以便派人进行分析、检测、处理。如未能及时处理,巡线员要对泄漏点进行每日追踪、测试,将结果及时反馈。巡线员在巡线过程中对有疑问的管线、缸、井等及时上报公司领导,公司领导及时做出处理。
2.5所有巡视检查情况要及时做好记录,记录要求清晰、完整、规范,内容具体、详细。
2.6巡视检查实行责任制。若负责自己区域的巡线员未能在第一时间发现,而由其他人发现,未酿成任何后果者,纳入考核。对本区域巡线员一次性罚款100元,对其他发现者奖励100元。若酿成后果,将进行严厉处罚并追究其责任。
2、户内部分
2.1巡视检查内容
民用户内是否有报警器、报警器是否改装、厨房内是否住人、是否有第二火源、软管是否过长、软管是否穿墙、燃气设施挂压物品、有无燃气设施封闭情况、有无私自改管、私接热水器、私自启封、盗气、管道腐蚀情况等。
2.2巡视检查要求:
2.2.1对普通表民用户,每两个月进行一次户内安全普查。
2.2.2对查出无报警器用户要进行安全宣传讲解,动员用户安装报警器;对厨房内住人、有第二火源、软管过长、软管穿墙、挂压物品等除讲解宣传外,要立即督促整改,消除隐患。
2.2.3在普查中若怀疑有燃气泄漏,普查人员应立即进行检查。对不能确定的或有泄漏的要及时上报安全部处理。
2.2.4对私自改管、私接热水器、私自启封、盗气、燃气设施封橱、管道锈蚀等情况要做好记录,由巡线队汇总后报安全部处理。
2.2.5无论普通表还是ic卡表,凡是无报警器要每年进行一次漏气检测。
2.2.6所有普查情况要做好记录、登记,并对处理情况进行记录、登记、汇总、存档。
3、公福户、工业用户部分
3.1巡视检查内容:
公福户、工业用户的.燃气表运行是否正常、报警器的安装使用情况、燃气管线有无挂压物品、管线腐蚀情况、有无燃气设施封闭情况、有无私自改动燃气设施现像、有无管线占压情况、有无私自增灶情况、有无盗气现象、有无漏气现象、表房有无堆放物品、公福户有无第二火源等。
3.2巡视检查要求:
3.2.1对公福户、工业用户的检查周期为每月一次。
3.2.2对检查出的公福户有第二火源、燃气管线挂压物品、表房堆放物品等要立即清除整改。
3.2.3对检查出的私接大灶、盗气现象要立即封灶、封表,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2.4对燃气表运行不正常、报警器未正确安装使用的、燃气管线腐蚀、燃气设施封闭、安全操作规程未上墙的要在三日内进行维修、安装、办理。对占压燃气管线的要下发违章通知书,并协调有关部门在七日内拆除。
3.2.5对发现有燃气泄漏的要及时通知抢险人员进行抢修治理。
3.2.6所有普查情况要做好记录、登记,并对处理情况进行记录、登记、汇总、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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