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设备管理制度【汇总15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仪器设备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1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仪器设备管理,规范废旧仪器设备处置工作程序,防止学校固定资产的流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仪器设备是国有资产的一部分,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未经办理报废手续之前不得私自处理学校的仪器设备。
第二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是学校教学仪器设备的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审批、回收、处置学校的报废设备。
第二章报废仪器设备审核的指标范围
第三条从使用年限上划分:
(一)计算机及通用测试仪器设备,使用年限5--10年,故障多,多次维修仍无法达到其基本性能指标。
(二)机械设备,使用年限达10年以上,故障多,多次维修仍无法达到其基本性能指标。
(三)机、电、光等一体化设备,使用年限10年以上,故障多,多次维修仍无法达到其基本性能指标。
第四条从仪器设备使用效能上划分:
(一)经技术鉴定,仪器设备虽完好,但各项指标无法满足教学科研最低标准和要求,且不能改装利用,属淘汰的仪器设备。
(二)经技术鉴定,仪器设备损坏严重、无法修复或虽能修复,但累计修理费已接近或超过原仪器设备价值的。
(三)超过安全使用期限,继续使用可能发生危险,引起事故的仪器设备。
(四)属国家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必须报废的仪器设备。
第三章报废仪器设备报废程序及有关规定
第五条仪器设备报废一律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同意后,填写《鲁东大学教学仪器设备报废申请表》并写明报废理由。
第六条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财务处、审计、资产与后勤管理处等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成立仪器设备报废鉴定小组,对申请报废的仪器设备进行逐台鉴定,并出示鉴定意见。
第七条经报废鉴定小组鉴定确定报废的仪器设备,原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汇总,报主管校长审批。
第八条由仪器设备资产管理部门协同财务处办理报废仪器设备的注销手续,并书面通知申请单位。
第九条使用单位应在报废仪器设备回收过程中,积极予以配合,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统一回收到废品仓库管理。
第四章报废仪器设备的处置
第十条经批准报废的仪器设备应全部上交学校仪器设备管理部门,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按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处理。
第十一条上交的报废仪器设备须保持其完整性,使用单位不得自行拆除报废仪器设备部件,如发现擅自拆卸者,要按照《鲁东大学固定资产损坏、丢失赔偿赔偿办法》进行赔偿,对于确需从报废仪器设备中拆卸部件使用的,需由使用单位出具证明,并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同意后方可拆卸。
第十二条对可转作它用的'仪器设备,可按有关规定进行调剂,并办理转帐手续;对于教学科研中需要的报废仪器设备,可办理领用手续,领用后的仪器设备不再作为固定资产重新入帐,按低值设备由各单位入帐管理;对于需要捐赠或调拨的仪器设备,由使用单位提出报告,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执行,需办理销帐手续。
第十三条经检查确无使用价值的仪器设备,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外竞价拍卖,以获取最佳的经济收益。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报废仪器设备的处置收入,全部上交学校财务处,并按有关规定分配使用。
第十五条本办法有鲁东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2
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秩序,加强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以下简称无菌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依据《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办法》、《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无菌器械的企业,均应遵守本细则。
无菌器械经营企业应同时遵守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资格认可实施细则。
第三条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且产品范围包括无菌器械的企业方可经营无菌器械。
第四条本细则所指的无菌器械是指无菌、无热源、经检验合格,在有效期内一次性直接使用的医疗器械。
第五条开办无菌器械经营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应具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业、仓储等场所,场所环境应整洁、无污染源;。
(二)质量负责人应具有与无菌器械相关专业的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三)应具有对供货方质量保证能力进行审核的能力;。
(四)应具有对产品质量信息、服务质量进行跟踪、收集、处理的能力;。
(五)应建立全面的质量管理制度,能够保证所经营无菌器械的`安全、有效;。
(六)应符合国家对无菌器械的其它规定。
第六条拟开办无菌器械经营企业或已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增加经营无菌器械的,经自查符合《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审查评分办法》(见附件一)中规定的条件,可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应包括:
(二)经营场所证明(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复印件);。
(三)企业管理制度和相关文件;。
(四)所提交资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企业申请后,应按照本细则规定组织对企业进行现场审查。
现场审查可以委托下一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委托部门对现场审查的结果负责。
第八条对申请企业的现场审查应选派2至3名经专业培训的人员进行。
第九条审查结束后,审查组应填写《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审查报告》(见附件三)及评分表(见附件二)一式一份,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条审查不合格的企业可在两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仍不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书面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第十一条自受理之日起,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于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发证或增加无菌器械经营范围的决定。不予发证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经审查不合格,须进行整改的企业,其整改时间以及对其复审的时间不包括在审查时限内。
第十二条经批准取得无菌器械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在《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中注明无菌器械的经营资格,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第十三条本细则为无菌器械经营企业资格认可的基本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根据辖区内实际,制定严于本细则的规定。
第十四条本细则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3
1、目的
为加强对仪器设备档案的管理,妥善收集与管理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相关资料,制定本细则。
2、适用范围
2.1本细则适用于医院对重点仪器设备资料的管理,包括设备说明书、合格证、维修证、图纸等全部随机资料及后续服务资料。
2.2本细则仅针对仪器设备档案的管理,从属于医院《档案管理制度》。
3、管理范围
3.1凡价值在1万元以上的.进口和国产的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必须建立档案。
3.2凡属归档范围内的仪器设备的购置申请报告及批复文件,应存入该仪器设备档案内。
3.3凡属归档范围内的仪器设备,到货后应由药械部的兼职档案人员参加开箱验收,详细填写验收报告(一式两份)并存档备案。
3.4凡属归档范围内的仪器设备的全套随机技术文件、仪器设备说明书、样本、图纸、技术操作规程、合格证及安装调试等材料,均为存档范围。
3.5已建档的仪器设备在管理、使用、维修和改进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应归档,不得随意乱放,以免丢失。
4、工作要求
4.1药械部的兼职档案员负责仪器设备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维修和使用统计工作。
4.2仪器设备档案内的文件材料,要按时间顺序排列,用铅笔编写页号,凡有文字的页面,都要编号,正面标在右上角,背面标在左上角,并完整填写卷内目录。
4.3仪器设备档案应一式三份,原件交院办(人事行政部)档案室,一份复印件留在设备使用部门备用,一份复印件在药械部存档。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监督、检查档案管理情况和设备使用情况。
4.4仪器设备档案应放置在专用的档案柜中,做到完整安全,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坏和散失。
4.5仪器设备档案的原件一般不外借,如因特殊需要必须借用时,应经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同意。
4.6办理借阅手续后借出的档案材料,借用人要妥善保管,不得毁坏和遗失,并应按期归还,如有损坏或遗失,由借用人负责赔偿。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4
一、目的
确保采样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二、范围
所有采样使用的各类仪器等
三、职责
后勤中心统筹管理所有采样仪器设备正常运行和使用,对仪器设备进行购置、调试、保养、盘点和维护。
市场小组组长负责公共卫生采样仪器设备的调配、维护、清点。
环境采样组组长负责环境采样仪器设备的调配、维护、清点。
四、仪器设备的购置
1、根据工作需要,各板块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后勤中心和各板块负责人共同拟购仪器的调硏和采购。
2、调研过程中,后勤中心必须尽可能多地了解各个厂家仪器的性能,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选定仪器型号,报总经理批准。
3、所购仪器必须符合合同规定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应做退货或与供货方协商处理。
五、仪器设备的验收
1、后勤中心负责仪器设备的验收工作。
2、应检查外观是否完好,是否有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及书装箱单,并将资料存档,复印件供操作人员使用。
3、清点备件是否按合同规定备齐。
4、由后勤中心填写验收记录、仪器登记表。
5、后勤中心对具备相应合格资料的仪器设备和设施并做好验收记录完成。
六、仪器设备的调试
1、后勤中心检查供电电源是否与仪器相匹配,仪器设备工作环境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
2、仪器的调试工作应在生产厂家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对使用中发现的问题,由后勤中心及时汇总反馈给生产厂家解决。
3、调试期间,采样人员要积极、主动地接受厂家的培训,独立掌握仪器的基本操作。
七、仪器设备的使用与保养
1、采样人员要经过认真学习,熟悉仪器的'工作性能,掌握仪器的工作原理,认真操作。
2、采样人员要记录仪器的工作情况、使用时间、使用人员,有无异常现象发生(如有异常现场应立即告知后勤中心人员,否则视为仪器设备正常)等,填写仪器出入库记录表。未登记仪器出入库的视为未外出采样。
3、仪器使用完毕后,要做好现场清理工作,确保仪器及配件均完好带回公司,如仪器使用环境对仪器外观及内部零件产生损坏或腐蚀,回到公司后,须立即告知后后勤中心对其进行清理和保养。
4、采样仪器如在采样程中出现故障应及时与后勤中心联系沟通,如现场解决不了的报到后勤中心维修,如不上报影响其他人员采样的,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5、采样仪器在采样过程中因人为故意造成仪器损坏的,根据仪器损坏程度损坏仪器人员应承担相应的维修费或更换费用。如采样仪器及配件现场丢失,由该组采样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6、充电仪器采样回来应及时充电,如未充电给下一组采样人员带来工作不便的将进行处罚,第一次罚款100,第二次200,以此类推。
7、采样人员所领取采样耗材应登记,未用完的耗材回来后应上交,如未上交将进行处罚,第一次罚款100,第二次200,以此类推。
8、采样人员必须保持仪器清洁,不得使仪器接触强酸强碱等腐蚀性物品,仪器的放置要远离水源、火源、气源等不安全源。
9、后勤中心应每周对仪器设备进行盘点工作,确保仪器设备的完整性,后勤中心一个月对仪器保养维护和使用记录进行检查。
10、不是经常使用的仪器要定期通电检查和更换防潮硅胶等,并且登记备查。
八、仪器设备的管理与维护
1、每台仪器应有固定标识牌,包括仪器名称、仪器型号、仪器编号、检定日期、仪器专管员等。后勤中心把仪器设备按分类编号,定橱存放,布局规范。
2、每台仪器由后勤中心建立仪器档案存档。档案内容包括仪器使用说明书、生产厂家、生产日期、购进时间、启用时间、验收报告、使用登记、维护和维修记录、仪器故障记录及检定记录(检定合格证书)。
3、采样人员入职后要经过严格培训,要能独立熟练地操作仪器。
4、所有仪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异常现象发生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告知后勤中心。由后勤中心通知采样和实验室部门,按仪器设备的维护和维修程序申请维修。在维修期间应加以“停用”标识,避免其他使用人员误用。
5、属于国家法定计量检定的仪器设备,应按有关文件规定,送计量部门定期检定,经检定合格方可使用。按检定结果在仪器醒目位置贴上仪器使用“三色标识”即:“合格”“准用”、“停用”。
九、仪器设备的维修
后勤中心人员应定期对所管仪器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认真填写仪器维修记录,经常保持仪器设备的完好可用状态。
1、仪器的一般故障,由后勤人员自行排除,并在仪器使用记录表上记录。较重大故障要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和采样负责人并联系专业人员维修。
2、检修过程中,后勤中心和维修人员应积极配合。检修完毕,后勤中心人员应进行性能检验。检验证明其功能指标已恢复后,该仪器方可投入使用。
3、当仪器的故障无法得到修复或修复后的部分性能指标下降,应申请仪器设备降级或报废。
十、仪器设备的检定和校准
1、各类不同的仪器必须根据仪器的使用说明和分析项目制定一套调校、检定方法,定期进行调校、检定,每次调校、检定过程都应做好记录。
2、对需要强检的仪器,后勤中心应提前一个月将检定计划报送总经理,按照强检规定送检。检定报告要及时归档。
3、对调校、检定不合格的仪器,一律不准使用
4、对所有仪器实行标志管理,核定计量检定证书及校准结果后分别贴上技术监督部门统一制订的标志。凡见“停用”标志不得使用。
十一、仪器设备的档案管理
1、所有仪器由后勤中心建立仪器档案,并制定仪器设备一览表。新仪器要及时归档,并添加到仪器设备一览表。
2、仪器档案要做到一台一档,主要内容包括:仪器登记表,技术说明书,验收调试报告,维修报告,使用及维护情况记录表及检定报告。
3、仪器设备出入库登记表由后勤中心每月档案。
4、经报废处理的仪器应及时清理出档案。
5、后勤中心每季度清点仪器档案一次,防止资料遗失。
以上制度自即日起开始执行,所有与之相违背的制度或通知均以此制度为准。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5
一、教学仪器由专人负责管理。
二、教学仪器要设立账目,内容包括仪器名称、来源、数量、单价、金额,做到账、卡片、实物相符;学校教学仪器一律不准外借。
三、教学仪器设备应按标准分类编号,定柜、定架存放,并在柜上贴有存放仪器名称、数量的卡片,以便查找和使用;药品和仪器分柜存放。
四、各类仪器说明书要装订成册,专架存放,以便正确使用。
五、教学仪器室内要张贴演示、分组实验安排表,设置实验记录单和报告单,为实验教学开展服务。
六、学校建立教学仪器使用、归还、赔偿制度,仪器管理人员对仪器的使用、归还、赔偿都要有记载,需要请示领导的.,及时向领导请示。
七、仪器管理人员要爱护仪器设备,及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使仪器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要经常做好仪器设备的安全工作,室内要保持干净、整洁、通风,做到防潮、防锈、防火、防盗。
八、主管领导每学期对教学仪器管理工作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检查、指导;学期末进行全面检查,做为仪器管理人员的考核依据。
九、仪器管理人员若更换工作或调职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6
一、使用科室要指定专人负责使用管理,使用人员要尽快熟悉仪器的原量、构造、使用方法等,并要建立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使用记录、保养维修登记制度。
二、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时),修理人员应及时查找原因,并做详细记录(属正常使用发生的故障或操作不当使仪器损坏的,要实事求是地做出鉴定),重大故障科室要及时报告器械科,属异常损坏,科室主任要写出书面报告,并报请院领导研究处理。
三、大型仪器设备要采用专管共用,有些则要集中在某个中心,以便充分发挥仪器的效能。
四、大型仪器设备,要按规定标准收费,院内外进行的'科研项目,要收科研费。
五、仪器设备概不外借,不经主管科室及院领导批准,科室不得私自拿出院外使用,若发现有拿出者,将进行罚款处理。
六、仪器设备的使用与奖金挂钩:对于购置后长期不用或使用率不高,科室管理不善或不能专管共用,由器械科会同有关科室提出报告,扣发科室主任或科室奖金,并经领导批准调整使用。
七、严禁非修理人员随意拆卸仪器设备,违者必究。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7
一、教学仪器由专人负责管理。
二、教学仪器要设立账目,内容包括仪器名称、来源、数量、单价、金额,做到账、卡片、实物相符;学校教学仪器一律不准外借。
三、教学仪器设备应按标准分类编号,定柜、定架存放,并在柜上贴有存放仪器名称、数量的卡片,以便查找和使用;药品和仪器分柜存放。
四、各类仪器说明书要装订成册,专架存放,以便正确使用。
五、教学仪器室内要张贴演示、分组实验安排表,设置实验记录单和报告单,为实验教学开展服务。
六、学校建立教学仪器使用、归还、赔偿制度,仪器管理人员对仪器的'使用、
归还、赔偿都要有记载,需要请示领导的,及时向领导请示。
七、仪器管理人员要爱护仪器设备,及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使仪器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要经常做好仪器设备的安全工作,室内要保持干净、整洁、通风,做到防潮、防锈、防火、防盗。
八、主管领导每学期对教学仪器管理工作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检查、指导;学期末进行全面检查,作为仪器管理人员的考核依据。
九、仪器管理人员若更换工作或调职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8
1.目的
建立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规程,保证仪器设备得到良好的管理,使其符合规定的检测要求,以确保检测数据准确可靠。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实验室检测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校准、标识、使用、维护、检修、核查、停用报废等过程的控制与管理。
3.职责
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负责对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内容及要求
4.1仪器设备的采购与验收
4.1.1实验室应配备正确进行检测所要求的所有抽样、测量和检测的仪器设备。各实验室根据检测工作的需要提出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其技术性能和指标应满足检测工作的要求。
4.1.2仪器设备到货后,请购单位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及安装调试。大型仪器设备应与供货方共同开箱验收、安装、调试。
4.2仪器设备的存放环境
4.2.1精密仪器,如分析天平、紫外分光光度计应放在仪器室,避免阳光照射,保证仪器的系统正常。还应与化学检验室隔开,以防止腐蚀性气体、水汽腐蚀仪器设备。
4.2.2实验室应保持常温,环境干燥,通风良好。
4.2.3电子分析天平应放在专用天平台,防尘、防震。
4.2.4较大仪器应固定位置,不得任意搬动,仪器应罩上防尘罩。
4.3仪器设备的检定和校准
4.3.1新购仪器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校准或核查,以证实其能够满足实验室的规范要求和相应的标准规范。计量器具需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3.2对检测结果有直接影响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应定期送授权的校准机构校准或检定,以保证其能满足相应的标准规范。
4.3.3检测仪器设备、计量器具经计量检定合格后需加贴计量标识,以表明仪器设备、计量器具所处的校准状态。质检部负责建立检测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台账,总经理助理负责管理归档计量检定/校准证书。
4.3.4所有检测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使用、维护保养。对于免检仪器设备,应做好记录并监测其准确性,发现异常及时维修或更换。
4.3.5使用人员必须完全掌握仪器设备、计量器具正确的使用、校正方法。
4.3.6检验仪器量规应放置于适宜的环境(要避免阳光直接照射,适宜的温度),且使用人员应依正确的使用方法实施检验,在使用前后应保持清洁且切忌碰撞。于使用后,如其有附件者应归复原位,以及尽量将量规存放于适当盒内。
4.3.7实验室必须配备必要的量规附件或其它标准物质(参考物质),在使用前后或使用中对仪器设备、计量器具进行内部校正,并填写相应校正记录。校正记录表自行设计。
4.3.8为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度,必要时各实验室需参加适当的实验室间比对计划。
4.3.9使用人在使用时发现检验仪器、计量器具不精准,应立即校正。若经校正其精密度或准确度仍不符实施需要,应立即送请专门技术人员修复。若因技术上或设备上的困难,而无法自行校正者,则委托经国家认可的计量检定单位代为校正,且须要求提供校正证明。
4.3.10检验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如发生功能失效或损坏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送请专门技术人员修复,经修复后,必须先校正才能使用。
4.3.11检验仪器设备、计量器具经专门技术人员检定后,认为必须汰旧换新者,以及因检验工作实际的需要,必须新购或增置者,由使用单位重新请购。
4.4仪器设备的档案管理
4.4.1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均应建立台账,并对主要仪器设备建立设备档案,档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大型仪器设备申购单、订货合同(可为复印件);
·大型仪器设备质量验收单(可为复印件);
·仪器设备名称、型号、制造商名称、出厂编号、实验室编号;
·仪器设备的到货日期、启用日期,安装或存放地点;
·产品说明书(可为复印件);
·设备使用记录(可另装订成册);
·历次计量检定证书(或自检记录/比对试验记录),检定周期安排;
·操作规程(简单、常用的仪器仪表,如说明书上有操作规定,可不再编制操作规程);
·仪器设备的'损坏、故障、调试及维护保养记录。
4.4.2凡属归档范围内的仪器设备的全套随机技术文件,仪器设备说明书、样本、图纸、技术操作规程、合格证及安装调试等材料若系一式二份,应留一份存档;只有一份的,将原件存档,复印件随机使用。
4.4.3仪器设备档案内的文件材料,要按时间先后排列好,用铅笔编写页号,凡有文字的页面,都要编号,正面编在右上角,背面写在左上角,然后填写好卷内目录。
4.4.4仪器设备档案由各实验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应有专用的柜橱,做到完整安全,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坏和散失。
4.4.5仪器设备档案的原件一般不外借,如因特殊需要,必须借用时,应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办理借阅手续,借出的档案材料,借用人要妥善保管,不得毁坏和遗失,按期归还,如有损坏、遗失,由借用人负责。
4.4.6实验室每年应对仪器设备进行一次清点,使物、账相符。
4.5仪器设备的标识
实验室所有的分析检测仪器及配套设备,包括各种操作过程控制和检测结果处理软件等,都应有唯一性管理编号,并有明显、唯一性的标识表明其工作状态,以保证不被混用、误用或产生混淆。
4.5.1仪器设备标识分三类,分别为:合格-绿色;准用-黄色;停用-红色。
4.5.2标识的使用
4.5.2.1合格证(绿色)的适用对象:
A)计量检定(包括自检)合格者;
B)设备不必检定,经检查其功能正常者:
C)设备无法检定,经比对或鉴定适用者。
4.5.2.2准用证(黄色)的适用对象:
A)多功能检测设备,某些功能已丧失,但检测工作所用功能正常,且经校准合格者;
B)设备某一量程精度不合格,检测工作所用量程合格者;
C)降级使用者。
4.5.2.3停用证(红色)的适用对象:
A)仪器设备损坏者;
B)仪器设备经计量检定不合格者;
C)仪器设备性能无法确定者;
D)仪器设备超过检定周期者。
4.5.3所有标识内容,必须填写完整。标识贴在设备的明显部位上,更换时,撕掉或覆盖原标识,在同一位置上贴上新的标识。标识的格式参见《质量手册》“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控制”条款。
4.6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
4.6.1仪器设备的检定和校准
仪器设备的检定和校准按6.3执行。
4.6.2仪器设备的档案信息
仪器设备的档案依6.4执行。
4.6.3仪器操作人员的要求
4.6.3.1使用实验室仪器设备从事分析检测人员,必须是经过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可以独立操作的人员。
4.6.3.2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阶段,确定的仪器设备操作人员要全程参与,系统阅读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书,熟练掌握仪器设备的性能,全面了解基本操作规程和保养维护程序,达到独立操作和保养仪器的目的。同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加强仪器操作训练,随时记录分析操作中遇到的技术难题,便于咨询专家解决。
4.6.3.3操作使用人员对仪器的操作程序熟练掌握之后,可联系仪器厂家技术人员,集中对操作使用人员再培训,解决操作使用人员独立使用仪器过程中的技术疑难问题,并对仪器使用保养的一些技巧进行更深入的学习。
4.6.4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
4.6.4.1主要仪器设备均应制定操作规程,其主要内容有:仪器名称、性能用途、操作步骤、检查方法(包括开机、关机、校正、运行检查)、维护保养、注意事项等。
4.6.4.2操作规程、仪器使用和维护维修说明书、包括供应商所提供的软件操作说明书等,都必须保持其最新版本,并方便操作人员取用。
4.6.5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
4.6.5.1大型精密仪器或检测直接出数据的仪器设备,均应有使用记录,填写于《仪器设备使用记录表》。
4.6.5.2使用记录主要内容有:仪器名称、编号、使用日期、使用时间、上机样品编号、测试项目、使用前后的检查情况、操作人、验证人、异常情况及处理结果。
4.6.5.3使用记录应于开、关机和使用时及时填写,字迹应清晰、工整。
4.6.6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
为保证仪器设备的性能的可信性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除了按规定对仪器设备实施定期的检定外,还必须做好平时的维护保养。
仪器设备使用部门应组织使用人员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在实施检测之时,对有关的技术指标和参数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检定。维护情况应及时记录,其内容应包括:日期、维护操作、仪器状况、异常情况处理(必要时)、执行人、验证人。维护记录表格式依据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自行设计。
4.6.7重新投入使用仪器的确认
无论由于什么原因而曾经脱离过实验室的直接控制的仪器设备(例如送外维修等),在重新投入使用前,必须对其功能和校准状态进行复查,确认合格后才允许投入使用。
4.6.8仪器的运行期间核查
4.6.8.1对所有仪器,在按规定进行定期检定期间,将根据需要,分批按排运行期间检查,以保证仪器的性能和检测质量。
4.6.8.2期间核查不能代替定期设备检定和校准,核查标准也应进行校准和确认。
4.6.8.3期间核查可用相同准确度的方法考核主要参数,其作用在于及时发现故障防止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仪器设备使用。
4.6.9校准结果的修正
当进行仪器校准时,如需要引入一组修正因子对校准结果予以修正,则负责校准的人员,必须保证其所有的备份(包括文字的和计算机软件中的备份)都得到正确更新。
4.6.10仪器设备的保护
各实验室,必须采用有效的措施,保护好所有的仪器设备,包括用以控制检测过程和进行结果处理的计算机硬件和软件,以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4.6.11仪器设备的维修
仪器设备使用、维护、运行检查中发生故障,影响检测结果时,操作管理人应立即停止使用,检查确认并及时报相关技术部门维修,详细填写《仪器设备维修记录表》。经修复后的仪器,必先经过校准并证明符合要求后,才允许投入使用。
4.6.12仪器设备的报废
4.6.12.1仪器设备性能老化、损坏,无法修复者,由仪器保管人填写《仪器设备报废申请表》,说明报废理由,由公司最高负责人最后核准。
4.6.13.2报废设备必须做好标识工作,尽可能移到单独的地方安置或丢弃,防止误用。设备记录在报废一年后方可销毁。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9
医疗仪器设备的维护和安全检测制度
对医疗设备在长期使用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而产生技术状况改变或故障停机,必须经常性地做好设备维护保养修复工作,使其保持和尽快恢复原有的技术状况,发挥其效益。
1、设备的保养和监测
(1)日常保养与监测:由使用科室设备保养人员负责。主要内容包括:进行表面清洁,紧固已松动的.螺丝和零件,监测仪器在使用过程中工作是否正常、零部件是否完整等。
(2)定期保养与维护:由设备厂方或指定的维护人员对设备进行全面的维护和保养,包括更换零配件、内部清理、设备润滑、精度校准等,一般一年进行一次。
(3)功能检查与检定:对设备的工作运行情况进行功能检查或精度监测检查,以监测仪器的各项功能精确度是否符合说明书和技术文件上的要求。特别是国家计量法规定的需强制检定的计量仪器,如超声、X射线机、心电图机等,需由国家计量部门来鉴定。
(4)建立维护保养登记记录:仪器设备在维护保养后必须进行登记,保存文字记录,要记载有关内容,如维修保养日期、设备运转情况、维修保养内容等等。
2、设备的维修和报损
(1)建立维修登记记录,仪器设备在修理后必须进行登记,保存文字记录,要记载有关内容如修理日期、故障现象、故障原因、
排除方法、更换零件及修复后的检验情况。
(2)注意维修中的人机安全,爱护仪器设备,妥善保管零配件,严防流失。
(3)对于不能修复的仪器设备,应以书面形式写明原因,报经院领导审定同意后报损。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10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局《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试行)》,促进实验室计量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计量管理制度的统一和量值准确可靠。
二、凡属国家依法管理的仪器设备,必须按规定周期及时检定,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超检定周期的仪器设备不得使用。
三、仪器设备应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操作使用,并持证上岗。对主要仪器设备,要作好使用记录。
四、仪器设备的`分类、标识、编号、检定、配置、使用、报废与封存,悉遵守局《检测设备管理办法》。
五、仪器设备管理资料包括以下项目:
1、原始记录包括
①、在用检测设备台帐、检定、修理历史记录卡、周期检定合格证。
②、在用检测设备检定、校验、修理、调试记录。
2、检测设备技术档案资料包括:设备的操作规程、设备说明书、电器线路图、配套仪器登记、拆箱记录、出厂合格证书、周期检定证、维护保养记录等。作为检测设备的使用档案材料,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3、检测设备的技术档案资料是各级计量人员的工作记录,是考核工作质量,处理质量事故,仲裁质量纠纷的原始依据。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11
一、仪器设备必须做到帐、卡、物相符,有专人管理,并每月清查一次。
二、贵重精密仪器设备要由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使用,未经培训或未掌握操作技术者及未经允许者不得使用。
三、贵重仪器设备要建立技术档案、使用日记。使用后由使用人和管理人检查、签字。
四、仪器设备必须保持完整配套,不得肢解,配件不可移作他用。
五、仪器设备要做到防潮、防尘、防震、防腐蚀,精心爱护,小心使用,发现故障及时检修。若因违章或大意造成损失者,将按学校“仪器损坏丢失赔偿处理办法”酌情处理。
六、每学年度对贵重精密仪器进行一次校检,对存在问题及时解决,长期保持其可用状态。
七、为避免积压、提高利用率和利用价值,仪器设备可以重新调配。在有专人管理的原则下,某些仪器设备可以实行公用或借用办法。
八、仪器设备报废必须按学校规定办理申请、鉴定、审批手续,不得自行处理。
九、根据岗位责任制要求,实验室人员要不断掌握和提高有关仪器的`操作技术,以减少操作合指导失误所造成的损失。此外,通过培训等方法,还要掌握一般检修技术。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12
(一)、仪器设备的购置与验收
1、各检测室负责人根据检测工作的需要提出购置检测仪器设备计划,填报《仪器仪器设备购置申请》,需写出仪器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
2、供应商评审与比选、签订仪器设备购置合同;
3、当仪器设备到货后,由主任组织验收:按装箱单和使用说明书核对仪器设备名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生产日期、出厂编号以及零配件、性能等是否相符齐全。若验收合格,由办公室负责进行编号、建卡、登记台帐。验收不合格,则与供应商联系返修或退货。
(二)、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
1、用于检测的仪器设备,必须在投入使用前进行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由仪器设备管理员负责;
2、仪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格、具有一定的经验和操作技能、熟悉检测项目有关技术标准和法规、受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操作;
3、检测人员现场检测使用仪器设备,应根据检测任务的需求提前提出仪器设备使用计划,在仪器设备管理员处领取检定合格的仪器设备,检测人员在领取到仪器设备后,应仔细检查验收、签认,使用完后及时归还;
4、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使用人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每次使用都要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表》,如使用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应
1 / 根据仪器设备的量值溯源程序、仪器设备的维修程序等,填写《仪器仪器设备维修申请表》报与中心试验室主任;
5、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出现检测数据异常,仪器设备使用人要分析原因,如属仪器设备原因,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对此前造成的影响进行追溯,如涉及到客户要及时书面通知客户,必要时对样品重新检测,出具正确的报告;
6、仪器设备运行过程中应进行中间核查,以确保仪器设备的测量数据准确有效。中间核查按《运行检查程序》办理;
7、办公室根据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建立仪器设备年检、周检和校准计划表,并负责对仪器设备进行定期校准、维修返回校准和自校等工作;
8、中心试验室主任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有权对其中心试验室的仪器设备进行合理调配;
9、需借用中心试验室以外的仪器设备时,使用者必须对借用仪器设备的功能是否符合要求、有效的检定证书、使用说明书等进行考核确认,然后以书面形式报办公室备案;
10、精密、贵重、大型仪器设备的位置不得随意变动,事前应征主任同意。重新安装后,应对安装位置、安装环境、安装方式进行检查,并重新进行检定或校准。
(三)、仪器设备的标识管理
1、办公室应对仪器设备进行编制仪器设备管理号,并保证所有在用仪器设备都由唯一仪器设备管理号,并在仪器上标明;
2、仪器设备管理号编号规则:仪器设备管理号用X-XXX表示,2 / X表示各专业检测室序号,XXX为3位有效数字的顺序号;
3、在用仪器设备必须进行检定或自校并做到标示明确(合格、准用、停用),以确定其状态,以防止错用。标志内容包括:仪器型号、编号、检定(自效)日期、下次检定日期和管理员;
4、每台仪器设备均加以唯一性标识,如仪器设备编号、状态标签<红牌.黄牌.绿牌>。三种标志应用范围如下:
(1)、合格证<绿色>:凡计量检定(包括自检)合格者;
无法检定,经对比或鉴定适用者;
(2)、准用证<黄色>:不必检定,经检查其功能正常者(计算机、打印机);
多功能检测仪器设备,某些功能丧失,但检测工作所用功能正常,且经计量检定合格者;检测仪器设备某一量程精度不合格,但检测工作所用量程合格者;降级使用者。
(3)、停用证<红色>:检测仪器设备损坏者;
检测仪器设备经计量不合格者;检测仪器设备性能无法确定者;检测仪器设备超过检定、校验周期者。
(四)、仪器设备维护
1、对经常流动的检测仪器设备在搬运、贮存期间,应加以防护,应严格遵守仪器设备管理规定,避免受到颠簸、碰撞、跌落,防止损坏或丢失。如遇意外或丢失,应予以说明,并追查其责任人的责任;
2、检测仪器设备应按不同的状态摆放整齐,对有缺陷或有怀疑的仪器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贴停用证标志,隔离存放,做出明显标记,防止与合格检测仪器设备混用或错用;
3、经调试、修理后的仪器设备必须重新进行检定,检定合格后
3 / 方可投入使用;
4、中心试验室仪器设备原则上一律不外借,如实在需要借出,需经中心试验室主任批准后,才能办理借用手续;
5、仪器设备应存放整齐。按仪器设备自身存放要求,存放在适宜的`环境中,有特殊要求的仪器设备应根据要求专门存放。
(五)、仪器设备的维修、降级和报废
1、仪器设备必须进行维修时,由各试验室负责人提出申请,经中心试验室主任批准后实施。维修情况存入仪器设备档案;
2、修理后的仪器设备都应重新检定(不论是否在原计量周期之内);
3、检测仪器的技术性能降低或功能丧失、损坏时,应办理降级使用或报废手续;
4、凡降级使用的仪器应由仪器设备管理员提出申请、核实,由检定单位确定其实际情况提出适用范围的建议,经中心试验室主任批准后实施。降级使用情况应载入仪器设备档案;
5、凡报废的仪器设备应由中心试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员填写《仪器仪器设备报废申请单》,经中心试验室主任审批后,存入仪器设备档案。
(六)、仪器设备检定
1、各试验室负责人根据仪器设备和检测试验情况,制定需要检定的仪器设备清单及仪器设备检定计划报中心试验室主任审批;
2、仪器设备检定计划审批后,由各试验室负责人按计划完成仪器设备检定工作;
3、设备管理员委托各试验室建立本室仪器设备检定周期表,并将各种检定证书分类归档及建立中心试验室仪器设备检定周期汇总表。
(七)、仪器设备自校
1、各试验室负责人应提交法定单位无法检定的仪器设备清单;
2、质量负责人组织各检测试验室,根据仪器设备的检测方法和原理,制定仪器设备的自检方法;
3、各试验室负责对仪器设备进行自检;
4、各检测试验室做好《XX仪器设备自检报告》交与办公室,并建立仪器设备自检周期表,设备管理员建立中心试验室仪器设备自检周期汇总表。
(八)、仪器设备档案管理
办公室应建立保管仪器设备档案,包括的内容有:
1、仪器设备购置合同、验收记录、贵重仪器设备的验收报告;
2、仪器设备检定或自检周期表、仪器设备检定证书登记表;
3、使用记录、仪器设备进出库记录;
4、仪器设备履历书(名称、型号、生产厂家、准确度等级或不确定度);
5、使用说明书、计量证书、校(检)验证书;
6、调试、维修、大修、维护、降级、报废等有关记录;
7、仪器设备台帐。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13
仪器设备是高校实验室的主要技术物资装备,是教学科研的物质基础。仪器设备管理是高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学院领导和相关人员都应当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这项工作。仪器设备的常规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仪器设备购置计划
1、计划的编制
教学仪器设备是学院的固定资产,购买设备需要编制计划。设备购置计划,应由各使用部门依据学院建设年度项目计划而定。下年度的申请计划,应当于上年底编制;本年度的实施计划,应当于当年三月份制订。
2、计划的审核
无论编制何种计划,都应当有理有据,并填写仪器设备采购计划论证报告单,报分管院长审批同意后,将计划交由设备管理部门――实验设备处备案,由实验设备处督促计划的执行。
3、计划的调整
编制的购置计划,如果由于教学任务、设备供应等情况发生变化而需要调整,在规定的款项内可以作适当调整,但是调整须报主管院长批准。
二、仪器设备的购置
购置设备时,由使用部门组织好招标小组,依照“技术先进,优质优先,价格合理,教学适用,维修方便”的原则,按计划进行,不得损公肥私,不得购买伪劣产品。必要时,设备主管部门或纪检部门要派人监督。
三、仪器设备的验收
所购仪器设备,均要办理验收手续和入库手续,此项工作由使用管理部门组织。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设备的规格、型号、质量、性能、零配件、技术资料以及数量等。不合格的产品,应当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告,向厂(商)家办理退货、调换或索赔手续。合格的产品,填写仪器设备验收报告单,建立设备档案,并将仪器设备基本数据报实验设备处设备管理员,作好建帐、建卡工作。
四、仪器设备的分类编号和登记
凡不属于低值易耗的固定资产,无论是主机,还是附属设备,都应当按照到货日期的先后顺序在入库单、帐册、卡片和仪器设备上标明,进行登记。教学仪器设备的分类编号按学院统一的要求编制,不得有重复。
五、仪器设备的保管
教学仪器设备分类编号后,要妥善保管,确保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爆、防虫蛀、防鼠咬、防霉变等工作。为了保证设备正常使用、正常运行和及时维修,设备使用人员按要求应当建立相应的设备档案。
六、仪器设备的保养维修
设备要定期保养维修,建立完整的制度。保养工作应当做到“三防”、“六定”,即:防尘、防潮、防震,定人保管、定期保养、定室存放、定期校验、定期发动、定期通电。对贵重设备、精密仪器和使用频繁的大型设备,应填写好使用记录。
1、各设备使用人员应当建立完善的清、点检查制度,责任落实到各设备使用人员。
2、各设备使用人员对自己所分管的教学仪器设备应定期做好常规的维护和检修。
3、各设备使用人员应做好预防维修的工作,即:做好平时的日常维护工作,每次学生做完实验以后都要及时检查并做好记录。
4、各设备使用人员应做好事故维修的工作,一旦事故发生,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提出报告,上报所在部门的领导,确实需要一般维修或大修,填写仪器设备维修申请表,经批准以后方能执行。
5、做好维修记录,填好维修记录卡。
七、仪器设备的'报废
教学仪器设备的报废是保证教学质量及设备更新的重要手段,因此应该建立并严格执行仪器设备报废制度。
1、各仪器设备使用人员应保养、维护好设备,定期检查,教学仪器设备因各种原因(如年代久远老化,损坏严重不能修复等)不能正常工作而确需报废的须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仪器设备报废申请表(见附表五)。
2、主管部门和有关专家到现场检验确证、核实后,写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院领导批准同意以后,填写设备报废卡(见附表六),按相关制度办理报废手续。
3、设备一旦报废后,设备使用人员应及时到实验设备处和财务处销帐,办理设备报废相关手续。
此外,应该提倡自制教学设备,特别是自制那些教学需要、市场采购困难的实验设备。为鼓励教师和实验人员从事实验室建设,应当将实验室建设工作计入教师的工作量。
八、仪器设备的借用、调拨和赔偿
1、仪器设备一般不予外借。特殊情况需要外借,应当由系(部)、实验设备处和主管院长批准并报学院设备管理部门备案;需要校内借用应经借出系(部)、处室同意,并填写实验室仪器设备借用单(见附表七)。
2、凡借用仪器设备,都应当按期归还,不得影响教学的正常进行。人人都应当爱护仪器设备。
3、仪器设备的调拨应经借出系(部)、处室同意,并填写实验室仪器设备调拨单(见附表八),报实验设备处和主管院长批准。
4、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管理失误而造成损失的人员,都应当追究责任,责令赔偿。赔偿的程度应当根据损失大小、情节轻重、事后态度而定。
5、仪器设备,凡有损坏或丢失,都应当迅速逐级上报情况,并及时查明原因,做好记录。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14
1、护理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按照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凡是高度危险性物品,必须选用灭菌法灭菌;凡中度危险性物品,可选用中效消毒法或高效消毒法;凡低度危险性物品,可用低效消毒法,或只作一般的清洁处理。
2、根据物品的.性能选用适当方法进行灭菌消毒。连续使用的氧气湿化瓶应每天消毒,每日更换灭菌水。备用的氧气湿化瓶应每周消毒1-2次。手电筒、血压计、听诊器、微量泵、心电监护仪、除颤仪等仪器,应保持清洁,每周擦拭消毒1-2次,疑有污染时随时消毒。开口器、压舌板、口咽通气管、简易呼吸囊等每次使用结束后进行终末消毒,干燥保存。雾化器、吸引器、呼吸机等器材管道定期或每次使用结束后行终末消毒,干燥保存。
3、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领用、保管、使用、处理、毁形等各环节,应严格按照《浙江省医疗卫生机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管理规范》执行,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物品在密闭保存的前提下,可不行毁形及浸泡消毒。
4、有仪器设备、抢救物品消毒专用登记本,每次消毒后应及时记录。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15
一、仪器设备管理
1.实验实训室内各种仪器设备统一由实训室管理人员集中管理,并归类造册,能及时地提供教学使用。
2.实训室设备故障确需修理或因教学需要采购相应仪器设备应及时上报教务处处理,以便保证正常的教学实习活动。遵循先检查处理、后考虑外出维修的原则。建立健全所有设备的维修档案,确实无法修理的须经实训室管理人员审核签字方可做报废处理。
3.实验实训室内各种仪器设备帐、物必须相符,建立健全领用账目,每学期期未必须核查一次。
4.实验实训室内各项物品原则上不外借,遇特殊情况,经报教务处和实训室管理员批准,并做外借登记后方可外借。
5.实训室内各种仪器设备实行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制,违反制度损坏丢失者按规定赔偿。
6.实训室管理人员应认真做好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运行情况的.日常记录。
7.实训室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机器设备、电源电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认真做好设备的管理及维护和维修工作,使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8.为保证设备的完好率,实训室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包括除尘、检修的保养工作,每学期末做一次较大的设备保养工作。
9.实训室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实训室管理规定,对违反规定的现象及时劝阻和制止,方式方法要得当。
10.实训室管理人员下课后及时检查实验实训室设备,切断电源后,关好窗户,方可关闭实训室。
二、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
1.凡损坏或丢失仪器设备者,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填写报告。丢失仪器设备原价赔偿。故意损坏或因嬉戏打闹造成设备损坏者,原价赔偿。
2.不按操作规程和使用规则使用,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者,根据情节按原价的50%-100%赔偿。如经修复能使用的赔偿修理费。
3.将公物窃为已有,除上缴公物外,禁止使用设备;如是学生则取消实训资格,情节严重的交学校另行处理。
4.损坏或丢失公用仪器设备,又无人承担或分不清责任时由共同使用人赔偿。
5.由于不可避免的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经主管人员认定后,向学校报告同意后,可免于赔偿。
6.非专业人员严禁拆卸仪器设备,由此造成损坏的,按原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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