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4-07-22 08:56:02 制度 我要投稿

工厂安全管理制度精品(15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厂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厂安全管理制度精品(15篇)

工厂安全管理制度1

  1、领导重视,措施完善,把安全工作放在本单位各项工作的首位。

  2、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建立安全责任制,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

  3、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对财务室及贵重物品要有专人负责,确保安全。

  4、校办工厂要有一个独立封闭的环境,要与教学区和学生活动区分离,一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安全。

  5、对校办工厂的`职工要进行岗前培训,对从事特殊行业的职工要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具体要求参加培训,并取得从业资格。

  6、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知识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7、定期检查更换消防器材,配足消防材料,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8、定期检查电路设备,严禁线路私拉乱扯,确保工厂安全运行。

工厂安全管理制度2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八条各机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作业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操作顺序或经培训后达到作业要求。作业员开始操作前应检查机械设备各部位紧固件是否脱落或松动迹象。调整机器时必须停机,断掉电源,下班时必须关闭所有设备的总电源。

  第九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学习(即生产单位、机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一条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四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

  第十五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六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

  第十七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十八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整改。

  第十九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着。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二十条对违规、违法操作的人员,如发现公司将立即开除肇事者;致使公司损失的,将追求肇事者责任和相应的经济赔偿;致使本人发生事故的,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工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年的`四大节日前对市场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每年的春季和秋季各安排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每年的夏季到来之前安排一次夏季安全用电专项安全大检查。

  四、对市场内危险性较大的重点部位定期进行巡检,原则上每月检查一次。

  五、定期进行市场巡查,对市场进行动态监管。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

  六、重大政治经济文化活动中,要在活动前和活动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七、做好市、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安排的其他检查工作。

  八、安全生产大检查必须由领导带队,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技术人员参加,确保检查效果。

  第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二、公司每月召开一次部门或班组以上安全生产分析会,总经理主持,做好记录并存档。

  三、部门每月召开一次班组以上安全工作例会,由经理主持,做好记录并存档。

  四、班组每周召开一次班组安全工作例会,班组长主持,做好记录并存档。

  第三、北方汽配城安全经营投入保障制度

  为了保证公司的安全经营,公司每年支出专项资金,配备安全设施,加强安全管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一、公司每年支出部分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经营改造,专款专用,不准减少或挪为它用。

  二、对于各项费用必须按照制度、预算和审批手续支出,并由财务部门申报,审批后方可实施。

  三、安全设施资金投入范围:

  1、完善、改造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安全设备、设施主要是指公司的监控、通风、防汛、调温、防火、灭火等设施设备;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指出。

  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6、其它与安全经营直接相关的支出。

  四、设备正常运行保障资金: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和维修,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五、安全经营专项费用用于其它安全技术事项:

  1、安全经营宣传、教育和培训;

  2、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3、其它保障安全经营的费用。

工厂安全管理制度3

  一、厂内的车间、仓库、宿舍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

  三、上班时、生产车间、仓库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四、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危险化学品仓库设专人管理,职责如下:

  一、负责全厂所需物资的供应工作。仓库保管员应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制度,熟悉储存物品的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有关消防安全规定。

  二、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手续,对所保管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做到数量准确,帐物相符,日清月结。28日前办理完出入库手续,完成当月原材料、产成品盘存报表。

  三、负责按消防要求对仓库内的消防器材进行管理、定期检查、定期更换。

  四、负责对库房进行定时通风,通风时不得远离仓库。做到防潮、防火、防腐、防盗。

  五、负责库存物品按要求分垛储存、摆放。留出防火通道。

  六、负责对因工作需要进入仓库的职工进行监督检查,严防原料、产品流失。

  七、负责及时清点库存,做到心中有数,以便按生产计划提前上报采购计划,保证生产。

  八、负责劳保用品的管理、发放工作。

  九、负责仓库内及其周围的卫生,定期进行清扫。

  十、按时完成厂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厂安全管理制度4

  1、上班应提前15分钟到车间在班长的领导开好班前会做好当班准备。

  2、穿戴好劳动保护、防护及当班时间所需的用品用具。

  3、进入岗位应和上班当班人员共同检查所属本工段设备“油位、润滑、运行、性能、制动、”是否完好安全好可靠。

  4、检查好本工段生产作业、工艺规程、操作流程、生产状况应符合规程要求。

工厂安全管理制度5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与安全标准化工作接轨,同时,也使公司的各项安全活动有详细记录,以备日后查考,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公司的所有管理部门及生产部门,所有与安全相关的活动、产品和服务。

  3.职责者

  安环部、人力资源部、各车间及管理部门。

  4.管理细则要求

  4.1企业应建立包括安全组织、安全会议、安全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治理、事故管理、安全工作考核与奖惩等七类资料的安全工作台帐。基层单位和班组应设安全活动记录,提倡实行微机管理。

  4.2安全组织台帐

  4.2.1记录相应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组织网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成人员名单、消防工作组织网络组成人员名单,纳入台帐备查。

  4.2.2记录从安全领导小组到班组的安全组织网络组成人员名单。

  4.3安全会议台帐

  4.3.1安全会议台帐主要记录本单位召开的各级安全会议资料,尤其是对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的传达、学习贯彻情景。

  4.3.2安全会议台帐应设由会议名称、时间、地点、召集单位和主持人、与会单位和人数、会议资料以及处理结果等栏目。

  4.4安全教育台帐

  4.4.1企业安全教育台帐应记录领导、管理人员、安环部各级领导、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新入厂人员三级安全教育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情景。

  4.4.2车间安全教育台帐应记录领导及员工安全教育、新入厂人员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岗位安全操作、应急预案的演练以及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考核等。

  4.4.3安全教育台帐应至少设有受教育者姓名、授课资料、地点、时间、考试成绩及授课人姓名等栏目。

  4.5安全检查台帐应至少设有检查日期、检查资料、受检部门、发现问题、要求整改日期、整改完成日期及检查人签字等栏目。

  4.6隐患治理台帐

  4.6.1凡发生在单位的事故隐患均应在隐患治理台帐中记录。

  4.6.2事故隐患治理台帐应设有隐患所在部门、存在部位、计划费用、实际费用、计划治理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及隐患治理后的`评估情景。

  4.7事故台帐

  4.7.1按《事故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应建立相应的事故台帐,记录本公司所发生的事故。

  4.7.2事故台帐应设有事故发生所在部门、发生时间、事故类别、事故概况、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情景和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登记表。

  4.7.3基层单位的事故台帐应包括发生在本单位或当事人属于本单位的各类事故。

  4.8安全工作考核与奖惩台帐应设有考核项目(资料)、被考核部门和个人、主要事迹和存在问题、考核意见和结果、奖惩情景、考核部门签字及审批部门等栏目。

  4.9安全活动记录按《安全培训教育制度》要求,记录单位和班组的安全活动开展情景。

  4.10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归口管理部门应认真填写、保管安全台帐;同级主管安全的领导应定期检查并签字。

工厂安全管理制度6

  1 .目的和范围

  为了加强对仓库的安全管理,杜绝安全责任事故,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仓库的安全管理。

  2 .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制定本制度。

  3 .职责

  3.1危险化学品库保管负责对库存物资入库、贮存和发放的整个过程和管理。

  4 .工作程序

  4.1.仓库配备足够的与危险化学品性质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由专人维护和保养。

  4.2.在仓库、堆垛设立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4.3.危险化学品仓管部门根据物品的危险性,为保管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4.4.危险化学品入库时,保管员应按公司《仓储管理程序》进行。

  4.5.危险化学品发放,应严格执行发放管理制度。仓库主管负责人应经常检查核准。

  4.6.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库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经批准进入仓库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作业人使用的工具、防护用品应符合防爆要求。

  4.7.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避雷、静电导除设施的管理,选用经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单位检验合格的防爆电气产品。

  4.8.易燃、易爆品仓库内的各种安全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持完好状态,做好记录。

  4.9.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近,不准私自动火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由仓库负责人上报,经企业有关负责人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上述作业。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才可离开现场。

  4.10.物品储存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

  5 .相关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6 .记录

  6.1安全检查记录。

  6.2出入库记录。

工厂安全管理制度7

  一、入厂教育

  新职工、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培训和实习员工和外单位调入本企业员工,必须进行公司级(厂级)、车间(部门)级、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1、厂级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由用人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由用人部门负责人负责进行教育培训,内容为:

  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3)、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员工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5)、有关事故案例等。

  2、车间级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由车间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由车间负责人负责进行教育培训,内容为:

  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班组级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由本部门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由班组长负责进行教育培训,内容为: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有关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二、学时要求:

  1、主要负责人:

  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员工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员工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2、新上岗的员工:

  公司各部门新上岗的员工,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危险化学品、储存部门等部门新上岗的.员工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3、在岗的员工:

  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4、换岗的员工 :

  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后,应进行安全试卷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试卷备档。

  三、培训记录:

  每次安全教育培训应有记录。记录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人及受训人签字;

  四、建卡备档:

  1、每名员工,应认真建立三级教育培训记录卡,留本部门备档。

  2、特种作业员工操作证经查后,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档,并按规定,组织、督促特种作业员工进行年度复审。

  3、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投产使用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有关员工进行专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立操作。

  4、企业发生重事故或未逐事故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要组织有关员工进行事故现场教育,吸取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一般事故,各部门组织本岗位员工进行事故现场教育。

  五、日常教育:

  1、各级领导和主管部室,应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的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及法制观念。使职工自觉遵章守纪,履行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

  2、主管安全部门安全主要负责人应利用各种安全活动,黑板报、录相、简报、宣传画等多种形式,经常对全所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3、车间和班组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做好车间,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4、停产修,重点项目修,和重危险性作业,(含施工项目)时,安全主管部门安全主要负责人应配合主管部门和检修单位进行检修前的专门安全教育。

  六、其它:

  确保各级安全教育时间和教育质量。

  凡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经安全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操作,否则追究有关员工责任。

工厂安全管理制度8

  1.目的;

  保证员工以及公司财产的安全,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识别不安全因素,并避免其发生。

  2.范围;

  适用于舒驰容器(天津)有限公司

  3.制度内容;

  3.1相关安全的`培训和特种设备的操作资格

  3.1.1员工入职时须进行相关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三级培训和教育,并保留记录。

  3.1.2生产线员工和相关生产线辅助人员,包括设备维护人员,仓库人员,以及其他有可能进入生产现场的人员进行相关岗位安全操作的培训,对于特殊岗位人员,须持证上岗。

  3.1.3特种作业人员包括叉车司机,焊接,天车,压力容器操作工,电工等须持证上岗。相关证书须在人事部门备案,其他无证人员禁止操作相关特种设备。

  3.1.4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需要定期考核,超过有效期和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禁止上岗。

工厂安全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国务院发布的《全民全部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加强化学工业设备动力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其次条:本规定适用于全民全部制化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设备和动力的管理工作。设备管理包括:化肥、化工、新型材料、橡胶塑料加工、化学矿山、机械制造生产及动力供应、机电修理、起重运输的设备、仪器仪表、管道、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等(以下简称设备)管理工作。动力管理包括:水、电、汽、风、冷的生产管理和监督使用。

  第三条:企业的设备管理应当依靠技术提高、促进生产进展和预防为主,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方案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企业设备动力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设备和动力工作进行综合管理,不断改善和提高装备素养,坚持设备完好和稳定的动力供应,在确保平安生产的条件下,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以取得企业最好的投资效益。 第五条:对化学工业企业主要设备实行由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分级监督检查和由企业负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并根据职责对企业设备动力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化工各级管理部门应根据化工企业集中程度和行业共性,进取推动检修专业化协作工作,支持开展压力容器、防腐蚀、润滑、密封和修理技术的讨论工作。 第七条:企业应依据工艺流程特点和装备水平,在不断完善现有的设备管理方法和修理技术的基础上,进取采纳先进管理方法和以设备状态监测为基础的各种修理先进技术。

  第八条:企业厂长在任期内必需仔细贯彻国家有关设备动力管理的方针政策,实行生产与设备并重的原则,全面负责企业的设备动力管理工作,并在职责目标中包括以下设备动力管理资料:

  (一)到达并坚持无泄漏工厂标准。

  (二)必需明确与设备动力管理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和人员。

  (三)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大修理基金和设备折旧基金,并保证用于设备大修及改造更新。

  (四)有关设备动力的技术经济指标(包括设备改造更新方案,设备新度系数等)由厂长与主管部门签定。 设备较简单的大、中型企业,可托付设备副厂长详细负责设备动力管理工作。

  其次章:

  化工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及企业主管部门设备动力管理工作职责

  第九条:化工部在设备动力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动力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依据分级管理的.原则,制定化工行业设备动力管理的,规划和规章。

  (二)组织化工系统的设备动力检修专业协作。

  (三)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化工企业的设备动力工作。

  (四)组织沟通和推广设备动力综合管理的先进方法和检修新技术。

  (五)组织设备动力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六)参加化工设备动力的进展规划,引进设备审查和进口设备国产化等工作。

  第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在设备动力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化工部有关设备动力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本地区化工设备动力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本地区化工设备动力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

  (三)组织地区性化工设备动力检修专业化协作,推广检修、动力供应社会化和通用配件商品化工作。

  (四)组织本地区化工设备动力管理工作的阅历沟通。职工的业务培训。为企业的设备动力管理工作供应信息和询问服务。

  (五)收集汇总设备动力管理工作的统计报表并负责分析处理和上报。

  (六)参加基建项目的投资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七)参加企业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工厂安全管理制度10

  一、公司领导(厂长、经理)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政策、法令、指标、对本公司员工的安全健康负责,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2.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

  3. 建立安全组织机构,配置安全人员,实现安全生产,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的重大问题

  4. 每季定期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对重大的不安全隐患组织落实整改。对避免重大事故的有关人员实行重奖

  5. 主持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做出防范措施,执行“三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职责者进行严肃处理

  二、安全员职责

  1.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制订和修订、审批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贯彻实施

  2. 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组织安全培训和安全技术考核

  3. 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执行情景,遇有紧急不安全情景时,有权停止生产及有关人员的工作

  4. 5.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协助解决问题,组织落实整改负责编制或修订公司防火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

  6. 负责工伤事故的处理和各类事故的综合上报,参与各类重

  7大事故的调查和鉴定工作.负责安全装置,防护器材,灭火器材的管理

  8. 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负责事故的统计上报,参加各种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并提出防范措施

  三、班组长安全职责

  1. 2组织学习,贯彻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决定.负责对新员工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3. 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 搞好安全设施,设备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坚持完好和

  56正常运行.督促教育员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防护用品.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

  7. 组织搞好生产现场的清扫和整理工作,管理好消防器材,

  实现安全生产

  四、员工安全职责

  1. 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

  人违章作业

  2. 精心操作,严格控制工艺条件,记录整洁、准确、可靠,

  3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及时巡回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发生事故要正确分析、确定、处理、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4.爱护并正确使用防护设施,加强设备维护。经常坚持作业

  5现场所整洁,搞好安全生产.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器具

  6.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操作,险情异常严重时,有权停止作业,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11 化工厂安全管理制度标准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各部门有关安全教育的指示,不断提高公司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保证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安全教育规定”如下:

  一、入公司前的教育

  1. 新入公司的员工由公司组织一级安全教育,由公司领导负

  责,教育资料主要是: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本公司生产性质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和安全知识

  2. 由安全员进行二级安全教育,教育资料主要是:生产特点

  和工艺流程,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重点操作部位及注意事项,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和应急的方法

  3. 由班组长进行三级教育:教育资料是本班组的工作性质特

  点,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二、现场教育

  1. 从事重大危险工作,必须由安全员进行系统教育,资料是

  从事此工作的危险特点,注意事项和防范措施

  2. 3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分析,介绍经验教训.推广和介绍避免事故的经验和先进安全操作技术。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是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各个时期的安全生产情景,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消除不安全隐患,提出防患于未然的有效方法。为使安全生产检查经常化、制度化,制定检查制度如下:

  安全生产检查,包括公司的普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

  2. 每次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由公司经理

  和安全员参加

  3. 对查出的隐患,要逐项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立即整

  改,不得拖延。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并定出计划,按期完成

  4. 每年对锅炉、电气装置、运输车辆等分别进行专业检查

  5. 视气候特点及季节变化,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电、

  防风、防冻保温等工作,进行防预防性季节检查

工厂安全管理制度11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器材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筏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5、企业消防安全的规章制度

  一.企业消防安全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企业的消防安全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1.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2.针对公司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3.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5.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6.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二.本公司配置常用灭火器材

  干粉灭火器:干粉灭火剂无毒、无蚀作用,主要用于扑救石油及其产品,可燃气体和电器设备的初起火灾以及一般固体的'火灾。扑救较面积的火灾时,需与喷雾水流配合,以改善灭火效果,并可防止复燃。

  三.消防器材的管理

  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保养是很重要的,一般应注意:

  1.公司消防器材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管理和保养。

  2.消防器材要专物专用,不能用于与消防无关的方面。

  3.要定期检查保养消防器材。检查存放地点是否适当,附件是否损坏或出现故障,灭火药剂是否过期等。消防器材使用后,要立即保养、补充。

  4.应根据生产规模、火灾危险性等因素按国家有关规定配置合适型号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应设置在明显的地方,必要时立标志牌、便于取用。消防器材的附近不能堆放杂物,保持道路畅通。

  6、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工厂安全管理制度12

  1、公司中基层管理人员、班组长和工程项目负责人等、各级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担负各级危险作业生产许可审批和监护的人员(如:动火审批、监护;涂装作业审批、监护;可燃性气体测爆、测氧;密闭有限空间作业、审批、监护等)都必须经培训并取得审批、监护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3、国家和船舶行业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操作、电焊、气焊与气割、起重机械指挥、起重机械作业、企业内机动车驾驶、涂装作业、压力容器作业、压力管道作业、电梯作业、船用高空吊蓝作业、危化品相关作业、有毒有害有限空间作业、脚手架搭设作业等,应按照规定,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关培训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按期复训。

  4、新进入公司的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经各级考核合格才能安排上岗,同时各级教育必修进行规范的记录。

  5、凡变换工种岗位或离岗达3个月重新回到原岗位的人员、以及员工因工负伤歇工天数超过3个月后返岗的,应接受转岗和复岗二、三级安全教育,由用工部门负责实施。 6、凡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生产新产品时,应对参与生产管理和作业人员进行相应新施工工艺安全操作规程,风险辨识和应急防范措施的安全教育。 7、外协服务工作人员,须由相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相应的安全教育;临时参观、学习和指导的人员,须经接待部门进行相关安全教育;船东、船检人员,由总经办负责组织,由安环部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8、生产班组在每日班前会、每周安全学习时应对全体组员进行作业前日常安全教育,开展危险预知指出活动,由班组长在布置当天生产工作任务的同时进行安全交底,并明确分工及安全负责人,检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具)佩戴是否正确完好。班前会或班组安全活动应有相应的台帐记录。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8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及一线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各项目工程的.安全措施必须齐全、到位。安全技术资料必须齐全,无安全措施不准施工,未经验收的安全设施一律不准使用。

  4、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对特殊工种按规定进行体检、培训、考核,签发作业合格证;未经培训的作业人员一律不准上岗作业。

  5、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新工人入场后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新进场工人、调换工种工人,未经安全教育考试,不准进场作业。

  6、发生工伤事故及时上报,严肃处理未遂事故的责任者。

  7、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必须有材质证明,使用半年以上的安全网、安全带必须检验后方可使用。

  8、机械设备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全部安装漏电保护器。

  9、施工用电符合安全操作规程。

  10、任何机械设备不准带病作业。

  11、对采取新工艺、特殊结构的工程,都必须先进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操作。

  12、在安全教育基础上,每半年组织全体职工安全知识考试一次。

  13、坚持各级领导、生产技术负责人安全值班制度,每班必须有安全值班员。

工厂安全管理制度13

  1.目的:为加强对生产设施的安全管理,提高生产设施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确保设施安全、稳定、长期满负荷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的生产设施。

  3.职责:生产部为本制度的具体落实部门,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为日常监督部门。

  4.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内容: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坚持生产全过程的系统管理方式;坚持不断更新改造,提高安全技术水平的原则;能及时有效地消除生产设施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

  4.1生产设施选购

  4.1.1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生产设施选购原则,要求做到生产设施运行中,在能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和环境的安全。

  4.1.2生产设施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生产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生产设施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4.1.3安装、调试、验收、建立档案等。

  4.2生产设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4.2.1生产部门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开停车方案、设备停修吹扫方案。

  4.2.2生产部门制定生产设施维护保养计划,设备定期检查和考核记录。

  4.2.3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4.2.4生产部工务负责员工培训。内容包括生产设施原理、结构、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4.2.5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持有有效的操作资格证书,否则不准上岗。

  4.3生产设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4.3.1严格执行本制度,由生产部工务人员负责检查落实。

  4.3.2生产设施操作工人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的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生产设施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4.3.3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由生产设施管理人员确定生产设施“点检”位置和技术要求,由生产设施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

  4.3.4预检预修,是确保生产设施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生产设施管理人员根据生产设施零件的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生产设施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生产设施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工厂安全管理制度14

  一、目的

  为了加强物资存放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公司员工和财产免受损害,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工厂物资管理场所的管理。

  三、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工厂安委会。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执行部门;物资管理部。负责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执行本制度。

  四、内容与要求

  1、仓库管理员对仓库安全负全面责任。

  2、物资储存场所根据物品性质,分类存放,并在存放区域配备足够、适宜的消防器材。

  3、加强物资储存场所防火、防汛和防盗的安全管理。

  4、在仓库,应设明显的防火标志,通道、出入口,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5、确保各种压力储罐符合我国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安全附件必须完好无损。

  6、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85℃的易燃液体储罐,应设喷淋装置,设施的电器开关应设置在防护堤外。

  7、物品入库须由仓库管理员认真核对、检验入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

  8、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手续,认真核实。危险化学物品的发放,应严格控制,要建立明细台帐,日清日结。

  9、对危险物品的存储要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危化品入库前应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登记核对数量、包装、危险标志,当商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

  (二)危化品的`领取,应经工厂签字批准,经手人签名后方可出库,生产剩余料应及时退库。严禁存放作业区。

  (三)进入危化品储存区域的人员、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装卸搬运危化品时应按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动和滚动。

  (四)装卸对人身有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五)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电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10、剧毒物品应单独存放,不能与其它危险品同存一库。剧毒品必须实行“五双”(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检查)管理办法。

  11、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物质不能与易燃物品存放一库。

  12、对于气瓶的储存必须遵循下述原则

  a.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b.空瓶与重瓶两者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重瓶不得在阳光下暴晒,也不宜雨淋。盛装性质相抵触的气体不能存放一库。

  13、遇水燃烧、易燃、自然等危险品不可在低洼仓库或露天位置存放。

  14、对于存放易燃品的库区,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库内,各级明火作业应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15、仓库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会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和各种灭火的方法。

  16、仓库保管人员需严格执行《仓库管理规定》,并填写《车间领料单》、《车间产成品(半成品)接收单》、《物资出门证》、《货物装卸证明单》记录

工厂安全管理制度15

  1、目的

  规范本公司安全生产的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及管理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

  2、编制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3、职责

  3.1变更申请人负责填写《安全生产变更申请表》。

  3.2各部门负责归口部门的变更审核。

  3.3总经理负责变更的审批。

  3.4变更的审核部门负责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

  4、工作程序

  4.1变更分类

  4.1.1工艺技术变更包括以下内容:

  1)原料介质变更;

  2)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

  3)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4)操作规程的变更;

  5)工艺参数的变更;

  6)公用工程的水、电、气、风的`变更等。

  4.1.2设备设施变更包括以内容:

  1)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2)安全设施的变更;

  3)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

  4)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5)临时的电气设备变更等;

  6)监控、测量仪表的变更;

  7)计算机及其软件的变更。

  4.1.3管理变更包括以下内容:

  1) 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化;

  2)人员的变更;

  3)管理机构的较大变更;

  4)管理职责的变更;

  5)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等。

  4.2变更申请人填写《安全生产变更申请表》,说明变更及其技术依据,并对变更的风险情况进行分析,变更申请部门领导签字认可。

  4.3申请变更部门将《安全生产变更申请表》报至管理部,管理部负责人对变更的情况进行审核。

  4.4申请变更部门将《安全生产变更申请表》报至总经理,进行变更审批。

  4.5变更审批后,变更申请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变更的实施。

  4.6变更实施前,变更的实施部门对变更实施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后实施变更。

  4.7变更审核部门对变更的实施结果进行验收。

  5、相关制度《风险评价程序》。

  6、相关记录

  6.1变更申请表。

  6.2变更验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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