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全管理制度15篇[精华]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电梯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1
一、相关人员的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主要负责人岗位职责:
1、全面管理单位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和节能工作,建立健全电梯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2、保证本单位电梯安全、节能必要的资源投入。
3、确定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
4、配合做好每年一次的电梯年检工作和各项检查考核工作。
5、确定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小组成员,并报单位领导批准,成员应包括一名单位的行政领导。
6、拟定演习资料、时间、排险方法、急救预案并申报行政领导批准,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习,成员都必须参加。
7、负责组织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的实施。
8、规定人员培训的资料、方式,组织电梯安全管理和操作人员参加地方定期的培训。
9、在电梯定期检验有效期满前1个月向检验机构做好申请定期检验工作。
10、做好电梯使用证的年审。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按照国家制定的电梯安全运行规范进行管理。定期参加和理解相关主管单位的业务培训,对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技术指导,正确确定和及时处理各项工作。
2、做好电梯服务工作,定期巡视电梯运行情景;确保客户及工作人员乘电梯的方便和安全;
3、督促操作人员要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电梯,遇到电梯故障,应立即采取措施,设法让乘客就近安全离开电梯。
4、认真做好电梯运行安检工作;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
5、协助特约维保单位检修人员做好电梯安全维护工作,及时通报电梯运行情景,确保安全运行。
6、监督维护保养单位工作过程和质量,负责记录电梯维修单位每次维保工作质量情景并签字确认。
7、完成上级交给的突发性、临时性工作。
8、妥善保管电梯层门钥匙、机房钥匙和电源钥匙,监督维保单位定期检修、保养电梯。
9、发现电梯存在安全隐患需要停止使用时,有权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并立即报告主管负责人。
10、如遇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时,应迅速采取措施,停止电梯运行。
电梯操作人员岗位职责:
1、电梯司机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禁止操作。当班期间注意仪容仪表,按规定佩戴胸牌,以便理解商场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2、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分配,完成本职工作。
3、负责客、扶梯的操作;操作时要精力集中,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之事,不得擅离职守。
4、要热情主动为一线服务;礼貌服务,礼貌待人。要有高度的工作职责心,对乘客的安全负责,定期对电梯门进行保养。
5、熟悉和掌握电梯性能,建立电梯运行、维修记录;建立电梯服务规范、安全生产制度、规范操作规程等档案;配合专业维修公司对电梯定期保养、维护。
6、每一天运行前,应做一次简单的检查,在确定无故障的情景下,方可正常运行,做好每一天运行记录。
7、电梯运行时如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告知电梯管理人员和维护保养单位,立即解救被困人员,并做好维修记录。
8、禁止电梯超载,禁止超重,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品,制止乘客损坏电梯和不安全的行为。
9、每日工作完毕,须将轿厢停在基站,切断电源,关好门厅,防止有人掉入井道内,同时做好记录。
10、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主动向下班人员汇报当班情景。
11、对岗上发生重大情景和突发事件,要沉着冷静果断采取应急措施,协助楼层负责人输送顾客并及时上报。
12、建筑物发生火灾时,应将电梯停在火势或烟火未蔓延的楼层。
13、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
二、安全操作规程
电梯操作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电梯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工种工作疾病的人员。
2、电梯操作人员必须经省、市(县)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监察机构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电梯操作人员必须操作有安全合格标志的电梯并熟悉所操作电梯的性能。
4、做好电梯行驶前的检查和准备工作,在服务时间内,不可擅自离岗,如必须离岗时或电梯停用时,应断开电源并将厅门关掉锁好。
5、不允许装载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如遇特殊情景,需经电梯安全管理负责人员同意和批准并制定安全保护措施后才可装运。
6、在行驶中应用揿扭开关或手柄开关来开或停,不可利用电源开关或限位开关等安全装置来开或停电梯,更不可利用物件塞住控制开关来开动轿厢上下运行。
7、行驶中,驾驶人员和随乘人员不可把手、头、脚伸出轿外,也不可在厅门外把手、头、脚伸入井道内,以防轧碰事故。
8、发生层、轿门关掉后电梯不能正常行驶、电梯速度显著变化、发觉有异常噪声,较大振动和冲击时等故障时,电梯应立即停用,并报管理人员或维保单位及时进行修理。
9、发生电气火灾时,应切断电源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前来抢救,在电源未切断前应用干粉灭火器进行扑救。
10、遇井道底坑积水和底坑内电气设备被浸在水中,应将全部电源切断后,方可把水排除掉,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11、电梯发生事故,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停车,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移动的现场须设好标记,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听候处理。
12、将电梯停靠在基站,关掉电梯内电源开关,层楼指示,轿厢照明,关掉锁上电梯厅门、轿门,防止他人进入轿厢内开动电梯。
13、写好当班设备运行记录,发现存在故障分别转告接班人及安全管理人及时处理。
三、日常检查制度
(一)、电梯日常管理检查规定:
1、货梯、手扶梯严格执行分流使用。禁止用手扶梯运载货物。
2、货梯在无人和自动行驶中,各类人员使用时应礼貌操作,严禁用钥匙等硬物按动和拍打显示按钮及随意按动警铃。
3、货物进出货梯轿箱,须注意不能碰撞电梯门及轿箱内壁,如对电梯造成损坏,当事人应负全部职责。
4、不得超载运作,当超载讯号鸣响时,人员或货物应自觉退出,不得使用任何形式强制关门。
5、部室电梯常规检查分月检、季检、年检和不定期抽查四种。
6、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必须经省、市(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监察机构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7、电梯常规检查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实施,维护和检查时必须设备监护人,操作维护人员按照《电梯日常(月度)检查表》资料负责具体月检和季检工作。
8、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年检,协助领导,组织单位有关部门对电梯安全情景进行抽查。
9、电梯日常检查和保养的资料、项目参照《电梯月度检查表》和电梯产品随机文件所带的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10、严禁在电梯内吸烟、吐痰、弃物和掀动梯内装饰物。
11、当电梯在运行中,突然发生意外时,请按警铃,等待保安前来解救,切勿拍打按钮,强行撬门等违章行为。
12、使用电梯须服从管理人员和电梯司机的管理,如不服从管理,管理者有权禁止违章人使用电梯,严重者汇报公司对其进行处罚。
13、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按照定人、定时、定措施的原则进行处理,并就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
14、货梯的正常使用时间由物业安全部进行合理安排。为保证货梯的使用安全,在正常使用时间之外货梯停止使用。
15、为节俭能源,降低损耗,货梯在不载物的情景下,严禁人员单独乘坐。
(二)、电梯使用管理制度:
一、使用电梯应礼貌操作,严禁用钥匙等硬物按动或拍打显示按钮及随意使用警铃按钮。电梯运行时,乘员不得倚靠在轿箱门上,不准在轿箱内嬉闹、跳动
二、礼貌乘梯,不得在电梯轿厢内吸烟、吐痰、丢弃杂物,禁止在轿厢内乱涂、乱画。时刻坚持车厢内清洁,不得损坏轿厢内各种设施,电梯门即将关掉时,严禁用手伸入门间隙尝试使电梯重开门。
三、乘电梯时,不可将身体靠梯门,进出时不许长时间站在门中间,以免挡住电眼。
四、电梯运行中突发故障,应按报警按钮报警,冷静耐心等待救援,不可采取拍打按钮、轿厢或强制撬门等行为,以免发生危险。
五、严禁装运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电梯超载运行,电梯超载报警,后上的乘客应自觉退出轿厢,耐心待乘。
六、不允许用客乘电梯运物品、垃圾等,如遇异常需要,须经物业安全部同意并派专人监督使用。
七、电梯钥匙必须专人保管,不得借与他人使用。
八、电梯出现下列情景,应及时报告消防控制室:
(1)门的开和关失去控制;
(2)运行过程中有明显的速度异常;
(3)运行时有异常振动和响声;
(4)有漏电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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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维保制度
电梯维护保养制度:
1、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必须遵守电梯维护保养安全操作规程,电梯的维护保养分为: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和专业性的维护保养。
2、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工作由具有相应资格证的人员承担,专业的维护保养应有与电梯维护保养资格的专业保养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
3、日常性维护保养记录由本单位电梯操作人员填写,每月底将记录资料报送电梯安全管理人保管、存档。
4、日常维保:依据月维修保养计划,认真严格执行,主动做好维修保养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难于处理的及时上报电梯管理人员和维护保养单位。
5、巡检制:工作人员在接班后按规定时间和路线对电梯进行一次检查,资料包括机房、外呼、楼层指示灯、电梯乘搭舒适感、门厅、轿厢门、轿厢照明、轿厢装修、风箱以及巡视记录本中所有项目。
6、为了更有效的对电梯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实行电梯的维护保养职责,资料包括电梯所属设施、整流器、控制屏主机、轿厢顶、导轨、厅门反门轨、并道反并道设施、井底等。
7、电梯每次进行维护保养都必须有相应的记录,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向电梯专业维护保养单位索要当次维护保养的记录,并进行存档保管。
8、电梯重大项目的修理应有经资格认可的维修单位承担,并按规定向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后方可实施。
9、季度和年度安全检查制:除了日常对电梯进行巡检外,进行季度、本年度安全检查,按升降机试验记录检查和试验并做好试验详细记录。
10、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在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或外委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存在事故隐患的电梯严禁投入使用。
电梯故障处理管理办法:
为保证电梯安全运行,减少故障杜绝隐患,要求电梯维保单位必须做到如下工作:
一、凡遇到重大安全隐患(如:开门走车、抱闸失灵、限速器、安全钳失灵、电梯泡水、火灾等情景)现场维修工必须及时停梯处理,并记录处理结果,并将事件情景和处理结果上报电梯维保公司请求技术支援,同时向物业安全部通报。
二、一周之内同一台电梯出现同种故障三次以上的,无论现场维修工能否解决故障,当事维修工都必须上报电梯维保公司请求技术协助,排除故障保证不再出现同种故障,同时通报物业安全部部。
三、电梯发生故障,现场维修工,必须及时处理,并报告物业安全部部。对于出现故障的电梯,维修工在10分钟内未能修复的,及时通报物业安全部,30分钟内未修复的必须向电梯维保公司汇报通知修理。
四、在电梯故障中零部件的损坏,需要修理或更换时,根据维保合同中的规定执行,及时向物业安全部通报。
六、重大节日期间(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维修人员不能离开工作现场,电梯出现故障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维修,电梯维保公司及时安排人员进行故障排除。
七、如电梯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现场维修人员必须立刻通知相关人员进行伤员抢救,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维保人员对事故电梯进行抢修查明事故原因,并做出书面事故报告向物业安全部汇报,协助电梯行政管理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
八、电梯故障发生后,电工人员协助电梯维修工进行抢修,尽快恢复电梯运行。
电梯困人救援操作规范:
1、当发生电梯困人事故时,电梯管理员及操作员务必在15分钟内赶到事发现场;
2、尽快与被困人员取得联系,务必使其坚持镇静,不要惊慌,精心等待救援人员的救援并嘱托被困人员不可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轿厢外;
3、如电梯轿厢门处于半开闭状态,电梯管理员应设法将轿厢门完全关掉;
4、根据指示灯、PC显示、选层器横杆或打开门观察确定轿厢所在位置;
5、轿厢停于距厅门0.5米左右位置时的救援:拉下电梯电源开关、用专用厅门钥匙开启厅门、在轿顶用人力开启轿厢门、协助乘客离开轿厢、重新关好厅门;
6、轿厢停于距离厅门0.5米以外位置的救援方法:进入机房切断电梯电源、一人把旋炳一人持释放杆,轻轻撬开制动器,利用轿厢自动向正方向移动。(为了避免轿厢以动太快发生危险,操作时应一撬一放使轿厢逐步移动,直至最接近厅门为止,确认刹车制动无误,放开盘车手轮)
7、遇有其它复杂情景,应请求电梯公司帮忙救援;
8、困人救援工作完毕后,电梯管理员应情景完整、规范地记录在案。
9、遇到其它复杂的情景时,应请电梯公司帮忙救援。援救结束时,电梯管理员填写援救记录并存档。
电梯出现故障时的自救措施:
1、电梯运行发生故障时,乘客不要急躁和慌张,要利用电梯内警铃按钮、对讲装置、通讯电话等向外求救,或拨打故障报修电话、110报警电话求救;电梯与外部大气相通,不会造成缺氧,请耐心等待救援,专业救援队伍会以最快时间赶来施救,切勿擅自采取其他自救措施,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2、电梯停车开门后,轿厢地板高于楼层地面600mm时,严禁从电梯内跳下。
电梯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门禁制度,张贴闲人免进标志,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如工作需要,应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2、电梯机房和值班室内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如因维修需要动用明火时,应先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按有关规定执行。
3、按照国家技术监督部门的相关规定,对电梯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杜绝各种安全隐患。每年按时向有关部门申报年检。
4、在进行维修、保养作业时,应停机作业;用易燃液体清洗电梯零部件时,要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使用后的油抹布等,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
5、机房维修间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备件要在货架上摆放整齐,且远离照明灯和电源。
6、电梯机房、轿箱顶部、电梯井要定期清扫,及时清理各种可燃物。
7、电梯值班人员应熟知单位报警程序及机房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严禁将消防器材挪做他用。
8、应急照明装置保证正常运行。
五、定期报检制度
电梯定期检验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电梯设备应进行定期检验,电梯设备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根据公司的电梯设备的管理状况制定以下电梯定期检验制度:
一、物业安全部依据电梯安全运行许可证的使用日期,建立年度定期检验时间表,制定电梯定期检验工作计划。
二、物业安全部在电梯安全运行有效期前一个月,向电梯设备所在辖区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定期检验。
三、电梯维保单位在电梯设备定期检验之前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电梯进行维修保养,以确保电梯设备定期检验项目合格。
四、物业安全部在电梯定期检验前,对电梯进行全面安全性能检查,填写《年度季度维修保养记录表》,确保电梯的安全性能满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电梯有关安全性能的检验要求。
五、新安装电梯接管验收后30日内,物业安全部电梯主管持相关技术资料到设备使用所在地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申报注册,并将注册表存入电梯资料档案中。
六、物业安全部根据工作计划和工作实际安排,协调电梯维保单位工作,做到本单位管理的电梯定期检验申报率为100%,电梯检验合格率为100%,确保全部电梯在安全有效期内运行。
七、电梯定期检验工作在电梯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执行,由电梯维保单位承担电梯定期检验申报工作、检验费用及接待费用等。
八、电梯定期检验时,特种设备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的整改项目由电梯维保单位进行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填写《整改回执单》交特种设备技术监督部门,取得《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
九、《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应张贴于电梯轿厢内明显位置。
六、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
电梯钥匙管理使用制度:
电梯是关系到人身安全的特种设备,为保证电梯安全运行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在任何情景下应做好电梯钥匙使用和交接登记制度,并建立专门的管理档案,保证做到正确使用,异常要预防电梯钥匙的丢失及误操作,以防电梯零配件丢失、设备损坏、安全事故的发生等。
二、电梯机房活板门钥匙、井道检修门钥匙、电源开关钥匙和层门外开钥匙必须由专人保管,单位内有多个机房的,各钥匙要做好耐磨损的标记。
三、如需用机房钥匙活板门、检修门钥匙,应报主管人员批准,由专业人员配合开锁,不得将钥匙转借与他人。
四、电梯司机使用的电梯电源(开梯)钥匙,应由运行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发放,并建立领用和借用登记制度。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梯安全管理,明确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预防电梯事故,保障人民群众乘用安全和出行便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电梯的生产、使用管理、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安全评估、应急处置、监督管理以及与电梯安全相关的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等,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的电梯,是指具有载人功能的乘客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非公共场所安装且仅供单一家庭自用电梯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制定应急预案并纳入应急救援联动体系,统一协调指挥应急救援,保障安全监管工作经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电梯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第四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对电梯的生产、经营、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等实施监督检查,建设和维护安全监督管理系统,向社会定期公布电梯安全状况并提供信息查询服务,推进电梯使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组织事故调查,受理投诉举报,查处违法行为。
教育、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行政审批服务、消防救援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五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以及其他相关部门、使用管理单位、有关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应当加强电梯安全法律法规和使用安全知识的宣传,引导公众正确使用电梯。
学校、幼儿园应当将电梯安全知识纳入公共安全教育内容,增强学生、幼儿安全文明使用电梯的意识。
第六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投诉和举报制度,公布投诉和举报方式。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危害电梯安全的违法行为或者电梯存在事故隐患的,可以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或者举报。
第七条 鼓励电梯所有权人或者使用管理单位、维护保养单位等参加与电梯安全相关的保险。
第二章 选型配置与施工管理
第八条 电梯机房、井道、底坑、通道等依附设施的工程设计和电梯的选型与配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标准的规定,并与建筑结构、安全使用需求相适应。
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标准对电梯依附设施的设计、电梯选型与配置未作规定,或者电梯的使用环境、条件和实际运作工况有特殊要求的,建设单位应当向设计部门提出电梯选型与配置要求,协调确定建筑设计方案。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应当根据建筑物结构的安全要求配置电梯。
第九条 电梯应当具备安全运行和应急救援等功能;电梯轿厢内应当实现移动通信网络信号覆盖。
鼓励在用乘客电梯加装停电自动平层装置、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鼓励电梯配置具有物联网远程监测功能的装置。
第十条 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应当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相关标准和设计文件进行,并使用质量合格的电梯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
电梯主要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应当建立质量追溯登记制度,有质量保证期限的应当在登记中注明。
电梯交付使用前,除必要的调试和试运行外,禁止使用。
第十一条 电梯轿厢装修不得使用易燃、易碎、有毒、有害等材料,装修重量应当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标准。
第三章 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
第十二条 使用管理单位,是指对电梯使用安全进行管理的责任主体,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一)未移交所有权人的,建设单位为使用管理单位;
(二)自行管理的,所有权人为使用管理单位;
(三)委托物业服务人或者其他单位管理的,被委托单位为使用管理单位;
(四)出租场所的电梯,可以约定使用管理单位;没有约定的,出租方为使用管理单位;未明确使用管理单位的电梯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三条 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操作规程;
(二)采购、使用质量合格的电梯部件;
(三)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公开值班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定期对电梯进行检查并如实记录存档;
(四)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电梯使用登记手续;
(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对维护保养过程进行监督并及时签字确认。维护保养单位变更的,做好安全管理衔接工作,并在变更后三十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六)在电梯的显著位置明示并及时更新电梯使用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应急救援电话以及保险信息标识等;
(七)保持电梯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设施有效使用、应急救援通道畅通;
(八)运载物品可能造成电梯故障或者损坏的,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或者安排人员进行现场管理;
(九)电梯因故障需要暂停使用的,在出入口设置停用标志,并组织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直至电梯恢复正常使用;
(十)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电梯,安排安全人员值守;
(十一)对有视频监控的电梯进行实时监控,监控数据保存不少于三十日;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四条 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电梯台账以及安全技术档案。
电梯的生产、维护保养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等应当向使用管理单位提供安全技术档案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使用管理单位变更的,原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在三日内将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完整移交给新的使用管理单位,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变更后的'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在五日内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五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电梯层门、救援通道和井道安全门外随意加装影响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应急救援等工作的设施或者设置障碍物;不得在轿厢、机房、井道、底坑内安装或者放置与电梯运行无关的设施和物品;不得在电梯控制系统中设置限制电梯正常使用或者维护保养的装置、程序。
第十六条 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对以下电梯实施重点管理,根据电梯运行的实际状况,增加自行检查的频次和维护保养的项目、频次:
(一)整机使用年限超过十五年的;
(二)故障频率高影响正常使用的;
(三)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
(四)超高层建筑使用的;
(五)其他情形需要重点管理的。
第十七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本条例第十六条所列的电梯和近两年内发生过安全事故的电梯,按照有关规定实施重点安全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乘客应当文明、安全乘用电梯,禁止下列行为:
(一)使用明示停用的电梯;
(二)超过额定载荷使用电梯;
(三)强行开启、撞击或者倚靠电梯门,用身体、物品阻挡关门;
(四)在电梯轿厢内打闹、蹦跳、吸烟或者抛掷杂物,在出入口滞留;
(五)损坏或者拆除电梯部件、附属设施、标志、标识;
(六)在运行的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攀爬、逆行,在自动扶梯上使用手推车、婴儿车等;
(七)其他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行为。
第十九条 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电梯安全技术规范、相关标准和电梯产品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的要求,实施维护保养;
(二)现场作业不得少于二人,作业现场应当设置警示标志,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三)设立二十四小时值班电话,受理故障报告;
(四)实施或者配合应急救援;
(五)建立维护保养档案,真实记录维护保养情况,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四年;
(六)在电梯的显著位置明示维护保养标识;
(七)对作业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
(八)指导和协助使用管理单位完善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条 维护保养单位发现电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告知使用管理单位,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一)未办理使用登记的;
(二)未定期检验、检测的;
(三)出现故障或者异常情况,未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的;
(四)报停、报废后继续使用的;
(五)存在违法维护保养、修理、改造或者其他危及电梯安全使用行为的。
第四章 检验、检测与安全评估
第二十一条 对电梯进行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向检验机构申请监督检验。
检验机构应当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实施监督检验,检验工作完成后出具检验报告。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向电梯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一)停用一年以上需要重新使用的;
(二)因自然灾害或者设备事故等致使电梯安全技术性能受到影响,计划继续使用的;
(三)其他需要检验的情形。
第二十三条 使用管理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提出电梯定期检验、检测要求。
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使用。
第二十四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接受检验、检测要求时约定时间并按时实施。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检验、检测工作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出具报告,同时将检验、检测信息传输更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系统。
检验、检测不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提出整改建议;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还应当书面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 电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使用管理单位可以委托经核准的安全评估机构进行安全评估,并根据评估结论判定的综合安全状况等级,采取相应措施降低或者消除安全风险:
(一)整机使用年限超过十五年的;
(二)主要部件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或者次数的;
(三)故障频率高影响正常使用,并经所有权人同意的;
(四)其他情形需要安全评估的。
第二十六条 安全评估机构应当在出具评估报告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向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送评估信息。
第五章 应急处置
第二十七条 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制定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并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组织演练。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应当与电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
第二十八条 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单位以及应急处置平台接到乘客被困等报警后,应当按照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即时响应处置。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三十分钟内到达现场实施救援。
第二十九条 供电企业计划停电,应当按照规定提前通知使用管理单位。使用管理单位接到停电通知后应当按照操作规程停止电梯运行。
因意外停电,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对电梯轿厢进行检查,通知维护保养单位解救被困人员。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电梯安装、改造、修理使用质量不合格的电梯部件或者安全保护装置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电梯轿厢装修使用易燃、易碎、有毒、有害等材料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电梯层门、救援通道和井道安全门外随意加装影响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应急救援等工作的设施或者设置障碍物,在轿厢、机房、井道、底坑内安装或者放置与电梯运行无关的设施和物品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在电梯控制系统中设置限制电梯正常使用或者维护保养的装置、程序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五项规定,编造虚假维护保养记录不真实履行维护保养义务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国务院批准的特种设备目录中其他电梯的安全监督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所称电梯的生产,包括电梯的制造、安装、改造、修理。
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3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上级部门有关规章、决定,协助总经理完成分管工作任务。
2、分管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安全技术管理、特种设备管理等方面工作,并主管业余消防队建设。
3、负责公司各项生产经营业务工作,组织编制上报、分解、下达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指标,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4、负责公司安全质量工作,组织编制安全质量计划指标,定期部署安全质量要求,进行安全质量教育和检查,督促各部门改进安全质量工作。
5、负责建立与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标准和规章制度,并组织贯彻落实。
6、积极搜集市场信息,组织制订开拓业务、参与市场竞争和增强企业竞争能力的方案。
7、协调各生产、安全管理部门科学有序地开展工作,妥善处理紧迫和重大的生产安全问题。
8、督促组织搜集安全生产管理、技术管理、设备管理等方面信息和资料,建立和建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4
1、目的和范围
1目的
为使电梯保护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电梯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2范围
2.1适合于电梯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规定的电梯安全主管部门申请电梯安全定期检验。
2.2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有关部门报告电梯定期检验工作。
3、定期报检制度
3.1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3.2电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
后也应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3.3电梯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可向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内部安全检验,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安全检验。
3.4申请电梯安全技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电梯管理档案保存。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5
一、设置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监督管理,建立运行档案,记录电梯运行情况和维修保养单位的工作内容。
二、将《电梯准用证》张贴在电梯的显著位置,在电梯轿厢明显位置张贴维修保养单位名称以及应急、投诉电话号码。
三、加强对电梯消防、卫生的管理,请勿在轿厢内吸烟、吐痰极不文明的行为。
四、在能够接受警报信号的位置设立电梯管理人员的.岗位,发生事故时,应积极组织抢救,同时向有关部门及维修保养单位报告。
五、电梯运行中发生故障或任何意外事件,应利用轿厢内的警铃和通讯装置或拨打“安全检验合格证”上的维保电话与维修管理人员取得联系等待援救。在此情况下,在轿厢内不动是最安全的举措。轿厢内的空气足够您的使用,切勿强行扒门逃跑。
六、运送笨重脏污物品要由专人负责,并遵守有关规定,切勿超长、超宽、超高、超重。
七、电梯前设有“停用”、“检修”等字样标志时,请勿靠近或强行使用,否则会产生严重的后果。
八、每年向主管验收部门提出申请复验报告。
九、电梯机房门钥匙和厅门三角钥匙需交专人管理。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6
1、发生坠落事故时,首先是稳定自己的身体。这样发生撞击时,不会因为重心不稳而造成摔伤;其次是要运用电梯墙壁,作为脊椎的防护,紧贴轿厢内壁,可以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最重要的是可以借用膝盖弯曲来承受重击压力。这是因为韧带是人体惟一富含弹性的组织,比骨头更能承受压力。因此,背部紧贴电梯轿厢内壁,膝盖弯曲,脚尖踮起的保护动作才是正确的。
2、电梯蹾底,就是电梯的轿厢在控制系统全部失效的情况下,会错过首层(最底层)平层位置而向下行驶,直至蹾到底坑的缓冲器上停止。这样的情况很少发生,可一旦发生后果会十分严重,巨大的惯性很可能会导致乘梯者全身骨折、危及生命。其实如果电梯在下降过程中,突然急速下坠,电梯的限速器、安全钳联动安全保护装置会使电梯停下来。值得注意的是,电梯从开始坠落到停下的距离与电梯的载重有关,因此乘坐电梯决不能超载。
3、被困到电梯里的'自救措施。紧急停止运行后,电梯还有好几套可靠周密的保护装置来保护乘客的安全,不必担心它会继续往下掉。突然停梯的原因有很多种,在不知晓原因之前,任何自己设法逃离的行为都属冒险举动。在刚刚被困时,马上按电梯内的报警电话和警铃通知使用单位和电梯维保单位,让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员和电梯维保人员来及时处理电梯故障,并把被困人员先释放出来。如果电梯内没有报警电话,可拍门叫喊或用鞋子敲门。如果长时间被困,最安全的做法是保持镇定、保存体力等待救援。
4、电梯管理人员应当如何解救被困人员。当发生电梯困人事故时,电梯管理人员通过电话或喊话,与被困乘客取得联系,务必使其保持镇静,耐心等待维修人员的救援。轿厢远离电梯层站时,进入机房关闭电梯电源开关,在电梯轴上安装盘车手轮,一人用力把住盘车手轮,另一人员手持制动释放杆,轻轻松开制动器,注意观察平层标志,使轿厢逐步移动至最接近厅门为止。当确认刹车制动无误时,用层门钥匙(三角钥匙)开启层门、轿门,协助乘客离开轿厢,并重新关好厅门。
值得注意的是,有的电梯工来了之后,直接把这个电梯的内门或者外门打开。电梯轿厢不在层门区域时,有时轿厢高于层门,有时轿厢低于层门,就让被困人员跳下来或爬上来,这种做法在生活中非常常见。但这是一种很不规范的援救行为,因为电梯停在不应该停层的位置,说明它系统已经出了故障。那么如果你不切断电源的情况下开了门,这个时候万一电梯再有故障,乘客就会出现危险。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7
一、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了规范电梯驾驶人员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在进行电梯操作时的行为,防止由于违章作业而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和设备事故,提高其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1.2范围
规定了电梯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的职业行为规范。
2、电梯作业人员操作守则
2.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规定,服从政府部门的管理。
2.2电梯作业人员必须经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许可证方可上岗。
2.3电梯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和《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2.4熟悉自己操作电梯的性能、原理、构造、用途。
2.5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掌握新技术、新规程,不断提自身的技术水平。
2.6及时报告电梯事故隐患,不使用故障电梯,不使用无安全合格标志或安全标志已过有效期的电梯,不使用未注册登记的电梯。
2.7正确处理电梯运行中突然出现的停车、失控、冲顶、蹲底等情况。
二、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职责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保证电梯正常可靠地运行,降低电梯故障率,防止电梯事故的发生,规范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行为。
1.2范围
1.2.1工程部为电梯日常管理部门是负责本单位所用电梯的日常性事务管理和督促、协调维保企业和对外联系电梯管理有关工作;
1.2.2电梯作业人员是指各部门制定负责电梯驾驶和日常性电梯检查维护人员。
2、职责
2.1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工程部)
2.1.1熟悉并执行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协助安全管理部门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1.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2.1.3监督电梯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1.4编制电梯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2.1.5负责按国家规定要求向政府特种设备管理与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定期监督检验;
2.1.6协助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程序,组织电梯作业人员参加政府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2.1.7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电梯事故隐患的整改;
2.1.8负责组织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电梯事故的情况;
2.1.9负责建立、管理电梯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2.1.10协助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2.2电梯驾驶人员(操作人员)
2.2.1熟悉并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
2.2.2严格遵守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持证操作,定期复审;
2.2.3有高度责任性和职业道德,爱护设备;
2.2.4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2.2.5协助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和维护;
2.2.6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与故障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不开故障电梯;
2.2.7负责作好当班电梯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2.2.8保持电梯轿厢与地坎清洁、卫生;
2.3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电梯维保企业人员)
2.3.1熟悉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认真按照电梯日常检查表的要求逐项检查,不漏检,误检;
2.3.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根据电梯使用维护说明的要求实施日常性的维护;
2.3.3根据国家规定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2.3.4严格遵守《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2.3.5对发现的电梯事故隐患及时报修、及时处理;
2.3.6发生电梯事故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或有关管理人员报告;
2.3.7认真做好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记录,认真填写报修单;
2.3.8参与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
三、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防止电梯操作过程中发生事故,保护电梯司乘人员的安全和承载货物的安全;
1.2范围
规定电梯安全操作的方法,电梯驾驶人员所应遵守的操作规范,步骤。
2、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2.1基本要求
2.1.1电梯驾驶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工种工作疾病的人员;
2.1.2电梯驾驶人员必须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上岗证方可上岗;
2.1.3电梯驾驶人员必须熟悉所操作电梯的性能、功能,认真阅读本台电梯的使用维护说明书;
2.1.4电梯驾驶人员必须操作有安全合格标志的电梯。
2.2电梯行驶前的检查和准备。
2.2.1开启层门进入轿厢之前,需要注意轿厢是否停在该层;
2.2.2轿厢内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在使用前必须先将照明灯打开;
2.2.3特殊天气和长期未使用及维修保养后开始工作前,将电梯上下空载运行数次,无异常现象后方可使用;
2.2.4层门关闭后,从层门外不能用手拨启,当层门、轿门未关闭时电梯不能正常启动。
2.3.电梯在行驶中应注意。
2.3.1操作电梯人员应负责监督控制轿厢的载重量,不得超载使用电梯,乘客电梯不允许作货梯使用;
2.3.3不允许装载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同意和批准并制定安全保护措施后才可装运;
2.3.4严禁在层门开启的情况下,启动或保持电梯检修和正常运行状态;也不允许用检修操作来代替正常电梯运行操作;
2.3.5电梯的厅门、层门电气开关等安全装置不能短接,也不可用其他物件塞住,使其失效而不能起到应有的安全作用;
2.3.6不允许利用轿顶安全窗、轿厢安全门的开启,来装运长物件;
2.3.7乘客在行驶中,勿倚靠在轿厢门上;
2.3.8轿厢顶上部,除电梯固有设备外,不得放置他物;
2.3.9当电梯运行时不得对电梯进行擦油、润滑等工作或对电梯部件进行保养与维修;
2.3.10行驶中,操作人员和随乘人员不可把手、头、脚伸出轿外,也不可在厅门外把手、头、脚伸入井道内,以防轧碰事故。
2.4当发生以下故障时,电梯应立即停用,并报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或检修人及时进行修理
2.4.1层、轿门关闭后电梯不能正常行驶;
2.4.2电梯速度显著变化时;
2.4.3层、轿门关闭前电梯自行行驶时;
2.4.4行驶方向与选定方向相反时;
2.4.5内选、平层、快速、召唤和指层信号失灵时(操作员应立即揿按急停按钮);
2.4.6发觉有异常噪声,较大振动和冲击时;
2.4.7当轿厢在额定载重下,有超越端站位置而继续运行时;
2.3.8安全钳误动作时;
2.4.9接触到电梯的任何金属部分有麻电现象时;
2.4.10发觉电气部件因过热而发出焦热的臭味时。
2.5电梯发生紧急事故时的操作。
2.5.1因电梯安全装置动作或外电停电而中途停机时,一方面告诉乘客不要惊慌,严禁拨门外逃,一方面通过电梯厢内的紧急报警装置通知外界前来救助;
2.5.2电梯突然失控发生超速运行,虽然断电,还无法控制时,可能造成钢丝绳断裂而使轿厢坠落,或可能因漏电而造成轿厢自动行驶的,操作员首先应保持冷静,等待安全装置自动发生作用,使轿厢停止,切勿跳出轿厢,同时告诉随乘人员将脚跟提起,使全身重量由脚尖支撑,并用手扶住轿厢,以防止轿厢冲顶或冲底而发生伤亡事故;
2.5.3发生电气火灾时,应切断电源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前来抢救,在电源未切断前应用干粉、1211或二氧化碳等灭火机进行扑救,严禁使用电梯;
2.5.4遇井道底坑积水和底坑内电气设备被浸在水中,应将全部电源切断后,方可把水排除掉,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2.5.6电梯发生事故,操作员必须立即停车,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移动的现场须设好标记,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四、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包含电梯维保企业工作人员)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保障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在从事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时的安全,保证电梯能正常安全运行。
1.2范围
1.2.1规定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应遵守的安全操作的方法、步骤;
1.2.2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不包括对电梯故障的修理工作,涉及电梯故障修理工作应由专业单位有电梯安装、维修资格的人员。
1.2.3电梯日常检查内容按《日常(月度)检查表》进行,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主要是指对整机部位的润滑,部件的检查、调整、清洗,负责营救被困在电梯轿厢内的人员等工作。
2、基本要求
2.1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工种工作疾病的人员单任;
2.2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必须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3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人员作业时必须穿带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2.4电梯在开始进行检查和维护时,应在电梯每层厅门口设置好醒目的安全警告标志和防护栏;
2.5负责电梯三角钥匙的保管和使用,不能将三角钥匙转交他人。使用三角钥匙开启层门时应看清轿厢是否停靠在本层站。
3、安全作业规程
3.1电梯在作检查和维护或在试车过程中,不得载客或载货,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检查区域;
3.2电梯在进行检查、维护、清洁工作时应把机房内的电源开关断开,并切断轿厢内的安全开关;
3.3电梯在检查、维护时所用便携式照明灯具必须采用36伏以下的安全电压,且应有防护罩;
3.4在对轿底装置和底坑进行检查和维护时,应首先检查制动器的可靠性,切断底坑内电梯的安全回路,方可开展工作。底坑、机房、轿顶不得同时作业;
3.5电梯维护和检查时必须设备监护人,监护人员的职责是采取措施保护检查人员的安全;在紧急情况下切断电源,呼救;工作完毕后负责清理场地,不准留下工具零件,监护人员可由电梯操作人员或日常检查、维护人员单任,并保持相互呼应;
3.6在轿顶作业应合上检修开关,在轿顶须停车较长时间保养时应断开轿顶急停开关,严禁一脚站在厅门口,一脚站在轿顶或轿内长时间工作,
严禁开启厅门探身到井道内或在轿顶探身到另一井道检查电梯,在轿顶作检查或维护时电梯只能作检修状态;
3.7严禁保养人员拉吊井道电缆线,以防止电缆线被拉断;
3.8电梯保养注意事项:
3.8.1非保养人员不得擅自进行作业,保养时应谨慎小心;
3.8.2工作完毕后要装回安全罩及档板,清理工具、不得留工具在设备内;
3.8.3离去前拆除加上的临时线路,电梯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
3.9紧急救助措施
3.9.1当有人员被关在电梯轿厢内时,电梯日常检查、维护人员应先判断电梯轿厢所在位置,然后实施紧急救助,营救工作必须要有两人协助操作;
3.9.2电梯在开锁区内故障停机,可用三角钥匙直接打开厅门后营救被困人员;
3.9.3电梯停在非开锁区域时
3.9.3.1因外界停电、电气安全开关动作造成的停机应在机房实施救助,首先断开总电源开关,告诉被困人员在轿厢内不要惊慌,不能擅自拨门外逃,然后,一个人用电梯专用工具打开制动器,一个人用盘车手轮根据就近停靠,轻便停靠的原则将电梯慢慢地向上或向下盘车(若出现电梯不能控制的现象应立即使制动复位),至电梯开锁区,然后用三角钥匙打开厅门,营救被困人员;
3.9.3.2因电梯安全钳动作造成的停机,首先应告诉被困人员在轿厢内不要惊慌,不能擅自拨门外逃,然后断开电梯的总电源,打开电梯停靠处上层的厅门,放下救助扶梯,打开电梯轿顶的安全窗,将被困人员从安全窗救出来。
2.10日常检查与保养完工后应做好相应的记录。
五、电梯常规检查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规范电梯常规检查的制度落实,落实电梯常规检查的各项措施,保证电梯正常运行。
1.2范围
规定电梯日常性检查的周期,参加检查的.有关人员及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实施整改措施和落实。
2、电梯常规检查制度(公司工程部与电梯维保企业共同完成)
2.1电梯常规检查的分类电梯常规检查分日检、月检、年检和不定期抽查四种。
2.2电梯常规检查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组织负责监督实施,并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年检,协助领导,组织单位有关部门对电梯安全情况进行抽查。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人员按照《电梯日常(月度)检查表》内容负责具体日检和月检工作;
2.3电梯常规检查应填写好检查表,并由负责检查的主持人签字,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及安全管理部门并及时处理;
2.4电梯日常检查和保养的内容、项目参照《电梯日常(月度)检查表》和电梯产品随机文件所带的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2.5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按照“定人、定时、定措施”的原则进行处理,并就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报安全管理部门。
六、电梯维修保养制度(包含电梯维保企业执行)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规范电梯维修保养的行为,及电梯维修保养过程中的作业人员应遵守的工作要求。
1.2范围
1.2.1适用于在用电梯的维修保养。不适用于对电梯的大修与改造工作;
1.2.2电梯的“大修”是指需要通过拆卸或者更新主要受力结构部件才能完成的修理业务,也包括对机构(传动系统)或者控制系统进行整体修理的业务,但大修后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不应变更;
1.2.3电梯的“改造”是指改变设备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控制系统,致使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变更的业务。
2、电梯维护保养制度
2.1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必须遵守电梯维护保养安全操作规程;
2.2电梯的维护保养分为: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和专业性的维护保养;
2.3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工作由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应资格证的人员承担,专业的维护保养应有与电梯维护保养资格的专业保养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
2.4电梯每次进行维护保养都必须有相应的记录,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向电梯专业维护保养单位索要当次维护保养的记录,并进行存档保管,作为电梯档案的内容;
2.5日常性维护保养记录由维保电梯作业人员填写,每月底将记录内容报电梯安全管理人确认签字保管、存档;
2.6电梯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内容应按照电梯产品随机文件中维护保养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专业性维护保养按照签订合同的内容、周期进行;
2.7电梯重大项目的修理应有经资格认可的维修单位承担,并按规定向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后方可实施;
2.8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在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或外委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存在事故隐患的电梯严禁投入使用。
七、电梯定期报检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使电梯保护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电梯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1.2范围
1.2.1适合于电梯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规定的电梯安全主管部门申请电梯安全定期检验。
1.2.2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2、职责
工程部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有关部门报告电梯定期检验工作。
3、定期报检制度
3.1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3.2电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后也应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3.3电梯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可向工程部门申请内部安全检验,并邀请维保企业参与,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安全检验;
3.4申请电梯安全技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电梯管理档案保存。
八、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提高电梯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了解国家有关电梯安全管理的法规、政策,自觉地履行电梯作业人员的各项职责。
1.2范围
规定电梯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的内容、方式,组织电梯作业人员的方法,对培训取得的成果进行考核。
2、职责
特种设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计划工作,报具有资质教育机构培训,负责组织对培训情况进行考核;
3、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3.1电梯作业人员必须持具有资质培训机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证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种;
3.2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3.3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建立该类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电梯作业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
3.4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编制当年度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安全责任领导批准后实施;
3.5单位内部培训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结合安全生产培训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事故的案例的分析;电梯有关技术知识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必须作好相应有记录;
3.6参加外委培训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九、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
根据《企业事故与事件管理程序》、《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方案执行。
十、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便于电梯的维护保养,分析电梯故障原因,及时消除电梯事故隐患,了解电梯日常管理的进展情况。
1.2范围
规定对电梯所涉有关资料存档、保管、借用等方面的要求。
2、职责
工程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工程部档案室负责电梯档案的存档、保管工作。
3、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3.1电梯技术档案的种类:
3.1.1电梯随机出厂文件(包括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电梯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书、装箱单、机房井道布置图、电气原理图接线图、电梯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装示意图、易损件目录);
3.1.2电梯开工申报单;
3.1.3电梯安装施工记录;
3.1.4竣工验收报告;
3.1.5质量技术部门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电梯验收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
3.1.6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大修、改造记录及检验报告;
3.1.7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3.1.8事故及故障记录;
3.1.9同意注册的登记表及使用登记证等。
3.2电梯的各种资料应按年度由档案管理部门装订成册。
3.3电梯相关资料的销毁应经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允许才可进行。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8
1、一般规定
①电梯安装操作人员,必须经身体检查。凡患心脏病、高血压病者,不得从事电梯安装操作。
②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现场一切安全制度。操作时精神集中,严禁饮酒,着装整齐;并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③电梯安装井道内使用。的照明灯,其电压不得超过36v.操作用的手持电动工具必硬绝缘良好,漏电保护器灵敏、有效。
④梯井内操作必须系安全带,上、下走爬梯,不得爬脚手架。操作使用的工具用毕必须装入工具袋,物料严禁上下抛扔。
⑤电梯安装使用脚手架必须经组织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使用。
⑥焊接动火应办理用火证,备好灭火器材,严格执行消防制度。施焊完毕必须检查火种,确认已熄灭方可离开现场。
⑦设备拆箱、搬运时,拆箱板必须及时清运码放指定地点。拆箱板钉子应打弯。抬运重物前后呼应,配合协调。
⑧长形部件及材料必须平放,严禁立放。
2、电梯安装
①样板架设应遵守以下规定:
样板应牢固准确,制做样板时,架样板木方的木质,强度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架样板木方应按工艺规定牢固地安装在井道壁上,不允许作承重它用。
放钢丝线时,钢丝线上临时所栓重物重量不得过大,必须捆扎牢固。放线时下方不得站人。
②导轨及其部件安装前应遵守以下规定:
剔墙、打设膨胀螺概操作时应站好位置,系好安全带,戴防护眼镜,持拿榔头不得戴手套,不得上下交叉作业。
电锤应用保险绳栓牢,打孔不得用力过猛,防止遇钢筋卡住。
剔下的混凝土块等物,应边剔边清理,不得留在脚手架上。
用气焊切割后的.导轨支架必须冷却后,再焊接。
导轨支架应随稳随取,不得大量堆积于脚手板上。
导轨支架与承埋铁先行点焊,每侧必须上、中、下三点焊牢,待导轨调整完毕之后,再按全位置焊牢。
在井道内紧固膨胀螺栓时,必须站好位置,扳子口应与螺栓规格协调一致,紧固时用力不得过猛。
③导轨安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做好立道前的准备,应根据操作需要,由架子工对脚手板等进行重新铺设,准备导轨吊装的通道,挂滑轮处进行加固等,必须满足吊装轨道承重的安全要求。
采用卷扬机立道,起吊速度必须低于8m/min.必须检查起重工具设备,确认符合规定方可操作。
立轨道应统一行动,密切配合,指挥信号清晰明确,吊升轨道时,下方不得站人,并设专人随层进行监护。
轨道就位连接或轨道暂时立于脚手架时,回绳不得过猛,导轨上端未与导轨支架固定好时,严禁摘下吊钩。
导轨凸凹榫头相接入槽时,必须听从接道人员信号,落道要稳。
紧固压道螺栓和接道螺栓时,上下配合好。
④轨道调整应遵守以下规定
轨道调整时,上下必须走梯道,严禁爬架子。
所用的工具器材(如垫片、螺栓等)应随时装入工具袋内,不得乱放。
无围墙梯井,如观光梯,严禁利用后沿的护身栏当梯子,梯外必须按高处作业规定进行安全防护。
⑤厅门及其部件安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安装上坎时(尤其货梯)必须互相配合,重量大宜用滑轮等起重工具进行。
厅门门扇的安装必须按工艺防坠落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井道安全防护门在厅门系统正式安装完毕前严禁拆除。
机锁、电锁的安装,用电钻打定位销孔时,必须站好位置,工具应按规定随身携带。
⑥机房内机械设备安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搬抬钢架、主机、控制柜等应互相配合。在尚无机房地板的梯井上稳装钢粱时,必须站在操作平台上操作。
对于机房在下面,其顶层锕梁正式安装前,禁止将绳轮放在上面;钢梁应稳装在梯井承重墙或承重梁的上方,在此之前,不允许将主机、抗绳轮置于钢梁上。
进行曳引机吊装前,必须校核吊装环的载荷强度。
安装抗绳轮应采用倒链等工具进行,可先安装轴承架,再进行全部安装,操作时下方严禁站人。
⑦井道内运行设备安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安装配重前检查倒链及承重点应符合安全要求。
配重框架吊装时,井道内不得站人,其放人井道应用溜绳缓慢进行。
导靴安装前、安装中不可拆除倒链,并应将配重框架支牢固、扶稳。
安装配重块应放人一端再放人另一端,两人必须配合协调,配重块重量较大时,宜采用吊装工具进行。
轿厢安装前,轿厢下面的脚手架,必须满铺脚手板。
倒链固定要牢固,不得长时间吊挂重物。
轿厢载重量在1000kg,井道进深不大于2.3m,可用两根不小于200mmx200mm坚硬木方支撑;载重量在3000kg以下,井道深度不大于4m,可用两根18号工字钢或20号槽钢作支撑。如载重量及井道进深超过上述规定时,应增加支撑物规格尺寸。
两人以上扛抬重物应密切配合(如:上下底盘),部件必须拴牢。
吊装底盘就位时,应用倒链或溜绳缓慢进行,操作人员不得站在井道内侧。
吊装上梁,轿顶等重物时,必须捆绑牢固,操作倒链,严禁直立于重物下面。
轿厢调整完毕,所有螺栓必须拧紧。
钢丝绳安装放测量绳线时,绳头必须拴牢,下方不得站人。
使用电炉熔化钨金时,炉架应做好接地保护;绳头灌钨金时,应将勺及绳头进行预热,化钨金的锅不得掉进水点,操作时必须戴手套及防护眼镜。
放钢丝绳时,要有足够的人力、人员严禁站于钢丝绳盘线圈内,手脚应远离导向物体;采用直接挂钢丝绳工艺,制作绳头时,辅助人员必须将钢丝绳拽稳,不得滑落。
对复线式电梯,用大绳等牵引钢丝绳,绳头拴绑处必须牢固,严禁钢丝绳坠落。
⑧电线管、电线槽的制作安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使用砂轮锯切割电线管,应将工件放平,压力不得过猛。管槽锯口应去掉毛刺。
在井道进行线槽及铁管安装时,应随用随取,不得大量堆于脚手板上,使用电钻,严禁戴手套。
穿线、拉送线双方呼应联系要准确,送线人员的手应远离管口,双方用力不可过急过猛。
机房内采用沿地面厚板明线槽,穿线后确认没有硌伤导线,必须加盖牢固。
3、电梯调试
慢车准备及慢车运行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慢车运行之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缓冲器安装调整完毕,液压缓冲器注油。
限速器调整完毕。
抱闸调整完毕,其动作可靠无误。
急停回路中各开关作用准确可靠。
上下极限开关安装调整完毕,并投入使用。
②轿顶护身栏安装完毕,轿顶照明应完备。
③井道内障碍物应清除,孔洞盖严,存储器运行中不碰撞。
④因故厅门暂不能关闭,必须设专人监护,装好安全防护门(栏)挂警告牌。
⑤若总承包单位(客户)在初次运行之前未装修好门套部分,必须将门厅两侧空隙封严,物料不得伸人梯井。
⑥暂不用的按钮应用铁盖等措施保护封闭。
⑦慢车运行。任何人在任何地方使轿厢运行时(机房、轿顶、轿内)必须取得联系,方可运行。
⑧在轿顶操作人员应选好位置,并注意井道器件,建筑物凸出结构、错车(与对重交错0位置,以及复绕绳轮)。到达预定位置开始工作前,必须扳断电梯轿顶(或轿内)急停开关,再次运行前,方可恢复。
⑨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跨于轿厢与厅门门口之间进行工作。严禁探头于中间梁下、门厅口下、各种支架之下进行操作。特殊情况,必须切断电源。
⑩对于多部并列电梯,各电梯操作人员应互相照顾,如确难以达到安全时,必须使相邻电梯工作时间错开。
①①轿厢上行时,轿顶上的操作人员必须站好位置,停止其他工作,轿厢行驶中,严禁人员出入。
①②轿厢因故停驶,轿厢底坎如高于厅门底坎600mm,轿内人员不得向外跳出,外出必须从轿顶进行。
①③在机房内,应注意曳引绳、曳引轮、抗绳轮、限速器等运动部分,必须设置围栏或防护装置,严禁手扶。
快车准备及快车运行(试车)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快车运行之前,上述慢车运行的各条必须全部满足,安装工作全部结束后,快车运行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过慢车全程试车,各部位均正常无误。
(2)各种安全装置、安全开关等均动作灵敏可靠。
(3)各层厅门完全关闭,机、电锁作用可靠。
(4)快车运行中,轿顶不得站人。
(5)电梯试车过程中严禁携带乘客。
电梯局部检查及调整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在机房工作时,应将主电源切断,挂好标志牌并设专人监护。
②盘车时,应将主电源切断,并采取断续动作方式,随时准备刹车。无齿轮电梯不准盘车。
③在各层操作时,进入轿厢前必须确认其停在本层,不得只看楼层灯即进入。在底坑操作时应切断停车开关或将动力电源切断。
④电梯的动力电源有改变时,再次送电之前,必须核对相序,防
止电梯失控或电机烧毁
⑤冬季试梯,曳引机应加低温齿轮油,若停梯时间较长,检查润滑油有凝结现象,必须采取措施处理后,方可开车。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9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1、应对机房的电器和机械设备做定期的巡视检查,尽量保持电梯轿厢内及各层电梯厅门口处的卫生,不要使用电梯运载未做好妥善包装的液体、粉尘物质和垃圾,以避免造成对电梯的严重污染而导致发生设备损坏甚至造成触电或火灾事故。
检查司机交接班记录。
2、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电梯的使用要求,禁上危险、超重、超体积的物品。更加重视日常对电梯的使用管理及巡视、保洁工作。并配备一些必要的保洁用品(如吸尘器、小毛刷、棉纱、不锈钢光亮剂……),以求最大限度的延长电梯设备的使用寿命和安全运行状态。
3、应避免因电梯运载超高、超宽、或超过电梯额定载荷的货物而加大了电梯部件的磨损或导致电梯设备的损坏。若必须要运载物品,应先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并在事先通知本电梯管理部门并获得同意后,方可运输。并应本着“少拉、多次”和装运货物时应该将货物尽可能平均的放置于电梯轿厢内的原则进行。
4、应至少每日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电梯进行一次维护保养。
5、每月对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和电控部分进行详细检查,更换各种易损部件。
6、每季度对重要的机械部件和电器设备进行详细检查,调整和修复以下内容:曳引机注油、导轨打蜡、油杯注油、更换门导靴、轿厢导靴衬板、更换破损烧蚀的.安全开关和继电器等。
7、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技术检验,确定电梯运行状态及不安全因素,制定整改计划(更换曳引机、清洗导轨工作面、控制柜除在检修安全回路、更换磨损和不可靠机械电器部件)。
8、根据电梯性能和使用频率,可在三至五年内进行一次全面的大修(清洁曳引机、更换摩擦片、检修控制柜、更换钢丝绳、做平衡系数实验等)。
9、电梯长时间停用或发生火灾、地震、水淹等情况应做好纤细记录并报请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0、建立《电梯运行记录》并详细填写对故障及原因尤其是安全部件安全装置维修及调整后的数据记录在案。为日后的维修保养工作提供可靠的数据。
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1、电梯在投入运行前须进行试运行,以检查各部位是否工作正常,有无异响及异味,通风、照明是否良好,观察有无其它异常现象。
2、搞好轿厢、层轿门清洁卫生,清理门地坎滑槽内杂物,保证电梯门的正常开闭。
3、严禁电梯超载运行,禁止运送超大、超长或重量不明的物品。
4、禁止在电梯运行中使用三角钥匙开户层门。
5、不得短接层门或轿门电气联锁。严禁在层门或轿门敞开的状况下,用检修速度作正常行驶。轿厢未停稳,不准打开轿门;6、电梯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检修,并协助检修人员工作;
7、季检和年检应由两人以上进行,确保安全可靠;
8、电梯在检修、检验及打扫卫生时(包括加油),应断开机房的总电源开关。厅门悬挂“检修停用”的标示牌,检修运行时,不准载货或载客。
9、进入底坑作业时,应将底坑检修急停开关断开,以保安全。
10、进入轿顶检修时,应断开轿顶急停开关。
11、轿顶或底坑检修时,使用的手灯其工作电压应为36V安全电压,双线圈变压器。
12、.严禁维修人员在未采取安全措施前,在厅门地坎探身到轿顶作业。
13、轿厢内应悬挂司机“操作规程“和“乘梯须知“。
14、电梯运行中发生故障时,应启动紧急报警装置,电梯管理人员应立即切断电梯电源,及时通知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进行处理,并协助检修人员工作;
15、电梯困人救援操作规程:电梯管理员或援救人员与被困人员取得联系,使其保持镇静,等待救援,被困人员不可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轿厢外;准确判断轿厢位置,保证层轿门可靠关闭;用三角钥匙打开层门、轿门,疏散乘客;关闭层轿门,填写援救记录并存档,通知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进行处理。
16、电梯层门三角钥匙开锁后,须检查紧急开锁装置是否可靠复位,防止开锁后层门未能有效的重新锁上。
17、发生火灾时禁止搭乘电梯逃生。电梯管理人员应立即按动“消防开关”,使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当电梯到达基站后疏导乘客迅速离开轿厢。若是井道或轿厢内失火时,应设法使轿厢就近到达层站尽快撤离,电梯管理人员切断电梯电源后采用绝缘灭火器灭火。火灾发生后,应请电梯维修人员严格检查或修理后方可重新投入运行。
18、发生地震时禁止搭乘电梯逃生。应设法使电梯就近到达层站尽快撤离乘客,电梯管理人员应立即切断电梯电源。地震停止后,应请电梯维修人员严格检查或修理后方可重新投入运行。
19、当电梯井道内进水时,电梯管理人员一般应将电梯开至高于进水的楼层后立即切断电梯电源;如水已经将轿厢淋湿,无论何层应立即停用电梯,且切断电梯电源。然后组织人员堵水源,水源堵住后进行除湿处理,如热风吹干。水灾过后,应请电梯维修人员严格检查或修理后方可重新投入运行。
20、上岗前不得饮酒,轿厢内禁止吸烟;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按照国家制定的电梯安全运行规范进行管理。定期参加和接受相关主管单位的业务培训,对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技术指导,正确判断和及时处理各项工作。分管单位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电梯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2、禁止任何无合法资格的单位和人员从事电梯维保业务,电梯用户必须与具有相应资质的电梯维保公司签订维保合同。需自行维保自用电梯的单位,必须按《条例》的规定申办电梯维修许可证。
坚持每天进行安全施工检查。保证作业环境的安全标识清楚,安全信号正确,防护设施完好,工作场所整洁,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排除,不能马上解决的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3、做好电梯服务工作,定期巡视电梯运行情况;,保证作业环境的安全标识清楚,安全信号正确,防护设施完好,工作场所整洁,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排除,按要求及时整改,不能马上解决的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配合做好每年一次的电梯年检工作和各项检查考核工作。确保客户及工作人员乘电梯的方便和安全。
4、督促驾驶员要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电梯,遇到电梯故障,应立即采取措施,设法让乘客就近安全离开电梯;认真做好电梯运行安检工作;定期开展安全教育。
5、协助特约维保单位检修人员做好电梯安全维护工作,及时通报电梯运行情况,确保安全运行。
6、负责记录电梯维修单位每次维保工作质量情况。
7、在电梯定期检验有效期满前
个月向检验机构做好申请定期检验工作。
8、完成上级交给的突发性、临时性工作。
电梯操作人员岗位职责
1、电梯司机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禁止操作。当班期间注意仪容仪表,按规定佩戴胸牌,以便接受领导的监督和检查。
2、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分配,完成本职工作。
3、熟悉和掌握电梯性能,建立电梯运行、维修记录。建立电梯服务规范、安全生产制度、规范操作规程等档案。配合专业维修公司对电梯定期保养、维护。
4、每天运行前,应做一次简单的检查,在确定无故障的情况下,方可正常运行,做好每天运行记录。
5、做好厢内清洁工作,定期对电梯门进行保养,保持门面光亮整洁。文明服务,礼貌待人。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对乘客的安全负责。当班时间不擅离工作岗位。
6、不得在当班时间会客,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7、电梯运行时如出现故障,应立即排除并解救被困人员,立即报专业维修人员修理,宾做好维修记录。
8、保持电梯轿厢内外环境卫生,制止损坏电梯的行为。
9、禁止电梯超载,禁止超重,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品。
10、每日工作完毕,须将厢停在基站,切断电源,关好门厅,同时做好记录。
11、严格交接班制度,主动向下班人员汇报当班情况。不准迟到、早退。
12、对岗上发生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要果断采取应急措施,及时上报。
13、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
电梯日常检查制度
1、配备专职电梯管理人员,对有司机的电梯,应配有受过专门技术培训的专职司机,能够正确操作电梯和处理运行中出现的各种紧急状况;设有经过培训专职维修保养人员,并建立值班制度。
2、每部电梯应设有维修保养工作日志、运行记录、故障报修单、交接记录。
3、日保养制度:
(1)每天观察电梯的运行情况(上下运行、换速、开门、平层等)。每日机房巡视时,必须检查曳引机各传动部位状况;
(2)对机房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排除;同时保持轿厢与厅门口的清洁卫生,特别注意地坎槽中有否掉入杂物。轿内严禁存放异物
(3)检查电动机和曳引机减速箱油位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控制柜、配电柜及其他电气设备的端子,有无松动烧坏现象。
(4)检查断路器、接触器各触点有无打火、拉弧现象。
(5)检查各接地点是否符合要求。
(6)检查限速器工作运行情况,及时加油。各内选、外选按钮工作情况,是否灵敏。
(7)检查安全保护装置的各种安装参数和动作试验状态是否符合标准。
(8)检查轿厢照明和风扇。各指示灯,更换损坏的部件。
(9)检查消防梯的消防功能。
4、月检查保养制度:
(1)检查导靴及靴衬。检查井道位置传感器等。
(2)检查轿顶检修开关及上、下强迫缓速开关。检查并调整钢丝绳张力。
(3)清洁机房、清扫轿顶及底坑卫生。检查缓冲器油位及复位情况。
(4)检查井道随行电缆。检查平衡链悬挂及转动情况。
(5)检查厅轿门相关尺寸,并作相应的调整。
(6)检查及调整制动器的制动力矩及制动器闸瓦工作状况。
(7)清洁地坎滑道卫生及杂质,使房门和轿厢门无阻塞。
(8)检查、调整开关门机构及上、下端站的换速、限位开关,使其位置正确,功能可靠。电梯整机性能的调整检查,必须有记录,并存档。
5、除月检内容外,对电梯的控制系统(包括接触器、继电器、过流、过压欠压、过热保护、相序保护、熔断器、电阻器、各电气元件和接线端子等)及各传动部分(如曳引机、导向轮、曳引钢丝绳、轿顶反绳轮、平衡绳轮、导靴、开关门传动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理。
(6)年检查保养制度。每年组织有关技术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性的设备检查鉴定工作,对电梯的工作状况作出质量评价,制订年度保养工作计划,修复、更换磨损的主要部件。对电梯的专用保护地线、每年试验一次,保证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Ω,测试检查工作在每年春季进行。
(7)临时性检查制度。当电梯停用时间较长或地震、火灾后,都需要进行全面性的检查方能投入使用。电梯在长期停用期间,应断开机房的总电源。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10
1、机房门口醒目位置悬挂机房名称,并张贴“机房重地,闲人免进”的告示牌。
2、机房钥匙是专用钥匙,未经电梯管理员批准,任何员工不得持有或随意配制机房钥匙。
3、未经部门领导批准,外来人员(包括学习参观等)禁止进入机房;经批准进入机房的外来人员必须遵守机房有关规定,服从机房工作人员的安排指导。
4、政府职能部门,如消防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突然到场检查,当值人员在核实身份后,应热情接待、主动配合,做好记录,并应立即通知部门领导。
5、保持机房的安静、严肃、整洁,严禁在机房内聚会、聊天、打牌、睡觉、喧哗等有影响工作,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6、严禁携带火种进入电梯机房,未经书面批准和落实安全措施,不得在机房内进行动火类作业。
7、机房内的火灾探测器、防火门、灭火器、疏散标志和批示灯等设施,必须保持完好。
8、机房的通道出入口要保持畅通无阻,严禁堆放物品。
9、发生电气火灾时,当值员工施救时应坚持“先断电、后灭火”的`原则。
10、保证机房内照明、通讯电话的完好、畅通。
11、机房内应清洁无杂物,设备表面光洁无尘,电气控制箱内必须按时清洁除尘。
12、保持室内温度在5℃-40℃范围内,可适当安装空调设备,但通风必须满足机房要求。当机房温度在≥35℃时,开启机房空调。
13、注意防水、防鼠的检查,严防机房顶、墙体渗水、漏水和鼠害。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11
一、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和落实电梯的定期检验计划。
二、在《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规定的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检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并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申请检验前,应责成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对电梯进行全面检查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二)准备好电梯安全技术档案,以备查阅。
(三)与检测机构约定具体检验时间。
三、检测机构现场检测前,应将停梯原因及时间通知相关部门并将公告贴在电梯首层门口和人员密集层站。通知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到场配合检测部门现场检验。
四、检验后,按照检测机构出具的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对不合格项及时进行整改,如有重要项目或存在安全隐患,继续使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应停用整改:一般项目由于各种原因确实无法整改的项目,应制定监护使用措施,并在本单位内部发布实施。整改结束后,认真填写整改回执单,向检测机构申请复检或确认。
五、检验结束后,及时将电梯检验报告书取回存档,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张贴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提高电梯作业的人员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了解国家有关电梯安全管理的法规、政策,自觉地履行电梯作业人员的各项职责。
1.2范围
规定电梯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的资料、方式,组织电梯作业人员的方法,对培训取得的成果进行考核。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电梯作业人员培训工作。单位负责职工教育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培训状况进行考核。
3、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3.1电梯作业人员务必持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证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种。
3.2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3.3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建立该类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电梯作业人员的换证考试,持续操作证的有效性。
3.4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编制当年度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3.5单位内部培训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资料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电梯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电梯事故的案例的分析;电梯有关技术知识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务必作好相应有记录。
3.6参加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人员务必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3.7电梯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处分或扣奖。
3.8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考核按质量技术部门的规定要求进行。
目录
一、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二、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职责
三、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四、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五、电梯常规检查制度
七、电梯维修保养制度
八、定期报检制度
九、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十、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十一、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了规范电梯驾驶人员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在进行电梯操作时的行为,防止由于违章作业而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和设备事故,提高其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1.2范围
规定了电梯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的职业行为规范。
2、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2.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规定,服从政府部门的管理。
2.2电梯作业人员务必经地、市质量技术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3电梯作业人员务必严格遵守<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和<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2.4熟悉自我操作电梯的性能、原理、构造、用途。
2.5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掌握新技术、新规程,不断提自身的技术水平。
2.6及时报告电梯事故隐患,不使用故障电梯,不使用无安全合格标志或安全标志已过有效期的电梯,不使用未注册登记的电梯。
2.7不擅自离岗,做到礼貌服务。
2.8正确处理电梯运行中突然出现的停车、失控、冲顶、蹲底等状况
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职责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保证电梯正常可靠地运行,降低电梯故障率,防止电梯事故的发生,规范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行为。
1.2范围
1.2.1电梯日常管理人员是负责本单位所用电梯的日常性事务管理和督促、协调对外联系电梯管理有关工作。
1.2.2电梯作业人员是指负责电梯驾驶和日常性电梯检查、维护保养工作的人员。
2、职责
2.1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
2.1.1熟悉并执行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状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1.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2.1.3监督电梯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1.4编制电梯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2.1.5负责按国家规定要求向政府部门申请定期监督检验。
2.1.6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电梯作业人员参加政府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2.1.7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电梯事故隐患的整改。
2.1.8负责组织电梯一般事故的
调查分析,及时向政府部门报告电梯事故的状况。
2.1、9负责建立、管理电梯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2.1.10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2.2电梯驾驶人员
2.2.1熟悉并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
2.2.2严格遵守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持证操作,定期复审。
2.2.3有高度职责性和职业道德,爱护设备。
2.2.4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2.2.5协助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和维护。
2.2.6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与故障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不开故障电梯。
2.2.7负责作好当班电梯运行状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2.2.8持续电梯轿厢与地坎清洁、卫生。
2.3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
2.3.1熟悉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认真按照电梯日常检查表的要求逐项检查,不漏检,误检。
2.3.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根据电梯使用维护说明的要求实施日常性的维护。
2.3.3根据国家规定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2.3.4严格遵守<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2.3.5对发现的电梯事故隐患及时报修、及时处理。
2.3.6发生电梯事故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或有关管理人员报告。
2.3.7认真做好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记录,认真填写报修单。
2.3.8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2.3、9参与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
1 总则
保障住宅小区电梯的使用安全,明确住宅小区电梯的安全管理职责,引导住宅小区电梯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行为的`规范化,营造住宅小区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规范。本规范仅适用于本市行政辖区的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管理行为。
2 法律依据和相关标准
《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物业管理条例》《成都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TSG T5001-20xx《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
3 电梯安全管理职责
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管理涉及电梯的制造单位、电梯安装单位,电梯产权单位、物业管理单位、电梯维保单位、电梯乘坐者等各方,依据《安全生 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物业管理条例》、《成都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TSG T5001-20xx《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等法律法规,本着共同参与、共享安全的原则,确定各方职责和行为规范。
电梯的制造单位、电梯安装单位职责
电梯制造单位在电梯出厂时,应提供附有安全技术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文件。
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活动结束后,电梯制造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电梯进行校验和调试,并对校验和调试的结果负责。
电梯的制造、安装、改造过程,必须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
电梯产权单位职责和工作规范
小区住宅电梯属单元业主共有,单元业主享有使用、管理、支配住宅电梯的各项权益。
小区业主委员会是小区住宅电梯管理的主管机构,应制定《小区电梯使用管理规约》,明确对电梯的使用、维护、管理、修理、更换等情况的约定;制定电梯发生大额费用时动用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方案,明确维修资金的使用方法。
小区业主 委员会应委托符合资质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电梯运行服务的日常维护管理,双方应当签订委托协议,由受托方负责电梯的运行服务和设备管理,业主按照协议规 定交纳委托管理费用。小区业主委员会应监督小区物业执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物业的电梯安全管理记录,并向电梯用户通报或 公示电梯管理的相关情况和费用支出。
物业管理单位职责和工作规范
小区物业受业委会委托负责电梯的运行服务和日常管理,是小区电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与业委会共同确定电梯维保单位,并签订《电梯维保合同》
按相关法规建立电梯使用和运营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相关岗位的人员职责;
(b).安全操作规程;
(c).日常检查制度;
(d).维保制度;
(e).定期报检制度;
(f).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
(g).作业人员与相关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h).意外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与应急救援演习制度;
建立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小区物业变更时,应当随机移交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a).《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b).设备及其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的产品技术文件;
(c).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有关资料、报告;
(d).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
(e).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
(f).设备运行故障与事故记录。
定期组织开展电梯安全知识宣传,引导小区业主安全乘梯、文明乘梯。
定期通报或公示电梯运行情况(含故障情况)和电梯相关费用。
电梯维保单位职责和工作规范
电梯维保单位受小区物业或业委会委托负责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应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维护保养的电梯安全性能负责。
电梯维保 单位对电梯的维保分为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维保,根据所保养电梯使用的特点,制订合理的保养计划与方案,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检查、调整,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易损件,使电梯达到安全要求,保证电梯能够正常运行。如果通过维保或者自行检查,发现电梯仅依靠合同规定的维保已经不能保证安全运行,需要改造、维修或者更换零部件、更新电梯时,应当向使用单位书面提出。
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每半年至少针对本单位维保的不同类别(类型)电梯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设立24小时维保值班电话,保证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予以排除,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后,维修人员及时抵达所维保电梯所在地实施现场救援,抵达时间不超过30min;
对小区电梯发生的故障等情况,及时进行详细的记录;
建立小区每部电梯的维保记录,并且归入电梯技术档案,档案至少保存4年
协助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制定电梯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h .安排维保人员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小区电梯的定期检验。
电梯乘坐者行为规范
电梯内禁止用力蹦跳、故意晃动、乱扔杂物和损坏轿箱内部件等危险行为,乘坐者应主动维护电梯运行安全。
乘梯人应爱护电梯,只按所去楼层按钮,不得连续按钮或敲击按钮,不得用钥匙等硬物按动或拍打显示按钮及随意按动警铃按钮,不得长时间站在轿厢门中间阻止电梯运行。
乘梯时不可将身体倚靠轿门,以免发生危险。幼儿乘梯须有成人陪同,不能自理的残疾人、病人乘梯须有家属陪同。
当电梯在运行中突然发生停运等故障时,乘客不必紧张,可按警铃报告,耐心等待维修人员到来,不得采取拍打按钮、箱体以及强行撬门等急躁行为。
不得超载运作,当超载讯号铃声响起时,站在门口的乘客应自觉退出,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强制关门手段。
用电梯运载家具需报物业服务处并登记,由物业服务处派工作人员专梯监督运送,搬运家具应轻搬轻放,禁止运载超大、超宽、超重物品,不得损坏电梯及公共设施。
不允许装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如遇特殊情况,需报物业服务处批准,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派专人专梯装运。
楼宇电梯 以客运为主,运送物品应避开运行高峰时间。用电梯运送装修材料、装修垃圾必须事先装袋,运送以经营为目的之物品,须向物业服务处申请获准后,由物业服务处派专人专梯监督运送。乘客看到停运标志时不得采取任何另行开启或移动标志牌的行为,以免发生人身设备意外。
4 其它
电梯管理人员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用户生命财产损害等责任事故的,由物业服务企业和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住户乘坐电梯损坏电梯设备、设施或者违反乘梯规定造成事故的,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电梯相关各方发现电梯安全隐患,均有义务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安全管理部门举报,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12
为了确保电梯安全运行,发挥其高效、节时、方便的特点,特制订本制度。
1、开始工作前,电梯操作员应控制电梯上下试运行数次,观察运行有无异常,发现问题及时请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2、开启厅门进入轿厢前,需注意电梯的轿厢是否停在该层。
3、认真做好电梯轿厢、轿厢门及其他乘用人员可见部分的卫生工作。
4、轿厢的'载重应不超过额定重量。
5、轿厢的载物体积不能过大。
6、运送重量较大物品时,应将物件放置在轿厢的中间部位。
7、乘用人员不得在厅与轿厢中间(骑跨处)停留或谈话。轿厢内禁止高声喧哗、打闹、吸烟、吐痰。
8、装运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时,需预先通知电梯操作员,以便采取稳妥的安全措施。
9、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电梯停开:
①超重不开。
②安全装置失效不开。
③物体过大,门关不上不开。
④物体堆放不稳不开。
⑤物体超出轿厢内部空间不开。
⑥厅门、轿厢门关闭不好不开。
⑦有人把头、手、脚伸出轿厢不开。
⑧轿厢运行速度不正常不开。
⑨电梯有异常声响不开。
⑩检修人员在轿顶或轿底坑内不开。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13
1、日常安全管理人员
1.1熟悉并执行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1.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1.3监督电梯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1.4编制电梯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1.5负责按国家规定要求向政府部门申请定期监督检验。
1.6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电梯作业人员参加政府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1.7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电梯事故隐患的整改。
1.8负责组织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政府部门报告电梯事故的情况。
1.9负责建立、管理电梯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1.10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2.电梯驾驶人员
2.1熟悉并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
2.2严格遵守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持证操作,定期复审。
2.3有高度责任性和职业道德,爱护设备。
2.4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2.5协助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和维护。
2.6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与故障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不开故障电梯。
2.7负责作好当班电梯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2.8保持电梯轿厢与地坎清洁、卫生。
3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
3.1熟悉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认真按照电梯日常检查表的要求逐项检查,不漏检,误检。
3.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根据电梯使用维护说明的要求实施日常性的维护。
3.3根据国家规定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3.4严格遵守《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3.5对发现的电梯事故隐患及时报修、及时处理。
3.6发生电梯事故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或有关管理人员报告。
3.7认真做好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记录,认真填写报修单。
3.8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9参与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14
一、电梯不能超载,当电梯报警时,就应该主动退出,等下一趟再乘,电梯超载是很危险的。
二、当电梯门快关上时,千万不要强制冲进电梯,阻止电梯关门,切忌一只脚在内一只脚在外停留,这样会受到伤害。电梯门即将关闭时,严禁用手伸入门间隙尝试使电梯重开门。与电梯门保持距离,开关门时要特别注意防止衣物或其他随身物品被电梯门挤住。
三、电梯在正常运行时,千万不要去按应急按钮,否则会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需要电梯门保持开门状态,应该按住开门按钮,如果自己需要搬运物品,可以请求其他乘客帮你按住开门按钮。
四、乘坐电梯时,如果电梯门没有关上就运行,这说明电梯有故障,乘客不要乘坐,同时向维修人员报告。
五、来到电梯前,乘客首先看看是否挂有“停梯检修”标志。如果电梯在维修,应挂有这种标志,乘客不要乘坐。
六、发生火灾时,应将电梯停在火势或烟火未蔓延的'楼层,乘客禁止使用电梯逃生,而要从楼梯安全出口处逃生。
七、电梯运行中万一出现故障时,乘客不要惊慌,应按对讲或警铃按钮通知维修人员救援,不要乱动乱按,等待是保障安全的明智选择。
八、电梯停稳后,乘客进出电梯时应注意观察电梯轿箱地板和楼层是否水平,如果不平,说明电梯存在故障,应及时通知检修,以保障乘客安全。
九、搭乘电梯时,请勿在电梯内嬉戏、跳动、打闹、以免影响电梯正常运行;禁止在电梯内吸烟、乱扔杂物,保持电梯的清洁通畅。
十、电梯应定期有合格专业厂商保养、检查;发现电梯故障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公司。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15
随着城镇化的推进,电梯已经成为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必不可少的辅助工具。当前,我国电梯安全监管体制来源于计划经济时代,偏向于单方面强化行政监管力量,已经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广东省是全国电梯保有量第一大省,广东省质监局在广泛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制定实施了系统性的改革方案。20xx年4月以来,广州、东莞两市先行先试,探索出了一条公共安全监管的新路子,取得明显成效,引起国内外较强的反响。
广东省电梯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扭转了以强化行政手段为主要方式的传统理念,形成了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为核心,权益保护为制约基础,保险救济和社会救助为保障,质量检测和安全风险评估为技术支撑,政府监管为一般强制的现代安全监管体系。这对改革公共安全监管模式,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体系改革,具有较强的借鉴示范作用。
一、增强改革科学性
改革前,广东省电梯安全监管模式带有较强的计划经济色彩,突出表现为安全责任链条不够明晰,维保环节恶性竞争,检验环节职责混淆,社会救助和制约机制缺失,维修改造资金难以落实等5个问题。
直面上述深层次矛盾,广东省质监局提出了“明确一个责任,即明确电梯使用管理权者的首负责任;实施两项改革,即实施电梯维保体制和电梯检验体制改革;建立两个制度,即电梯安全责任险、电梯维修改造资金落实制度”的全过程、全领域改革方案。此方案转变了以强化行政手段为主要方式的传统监管理念,理清了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发挥了社会监管力量,形成了以电梯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为核心,电梯使用、管理单位人员安全意识增强,社会救助及时,各方监督有力的运行机制,营造了自我约束、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环境。
同时,广东省采取试点先行的方式,选择广州、东莞两市作为改革试点,分别联合两地市政府,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进度要求,落实了职责分工,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二、明确“使用管理权者”首负责任
改革前,广东省电梯所有权、使用管理权和技术管理权相分离,责任链条不清晰,导致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此次改革提出,电梯的“使用管理权者”(一般情况下,使用管理权者往往是指业主所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必须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各项使用权责任和义务,并承担“首负责任”。当电梯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时,必须由“所有权者”通过授权或委托的方式指定“使用管理权者”,并通过格式化的合同明确“使用管理权者”的权利和义务。
20xx年7月,广东省质监局与广东省工商局联合印发了《电梯授权使用管理合同示范文本》,在广州、东莞两地推行。目前,两地已签订授权使用管理合同的电梯达10万8 914台,占两市在用电梯的74.6%。
广东省质监局还为9万2458台电梯更换了使用登记标志和检验标志,使“使用管理权者”的“首负责任”深入人心。“使用管理权者”的明确,使整个电梯安全责任链条随之清晰,上一环节对下一环节负责,下一环节对上一环节把关、监督,充分调动起电梯安全各环节的积极性,监管效果比单纯依靠政府加强监管有了明显提升。
三、构建电梯维保体系
改革前,由于安全主体责任不明确,“使用管理权者”往往倾向于选用“质次价低”的维保单位,最有能力承担维保职责的企业无法成为维保市场的主体力量,电梯维保市场“劣币驱逐良币”问题严重。此次改革鼓励和提倡电梯制造单位,直接从事或者通过授权和委托其他维保公司,对其产品进行维保,逐步建立起电梯制造企业从设计、制造、安装、改造,到维修和维护保养全过程的终身服务负责制。
广东省质监局加快推动了特种设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步伐,取消了电梯制造企业维保本企业电梯的行政许可,为构建以制造单位为主的电梯维保体系提供了行政支撑。改革启动以来,东莞新办证电梯,由电梯制造企业或其商进行维保的比例达91.33%,比改革前提高了83个百分点。
四、实施在用电梯监督检验
改革前,由于是由政府设立的'检验机构进行电梯定期检验,并且形成了用定期检验代替政府监督抽查检验的现状,造成政府监督抽查检验职责,与社会法定检验职责(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电梯每年要实行定期检验,这种定期检验是法定要求,由于法规并没有规定这种法定检验由谁来实施,故应该由社会上公正第三方社会组织来承担)相混淆,社会检验责任向行政监管部门转移的不良后果。此次改革提出,监管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电梯使用和故障状况及财政支持力度,选取一定的比例实施监督抽查检验;同时,允许社会第三方组织获得电梯定期检验资质认可,逐步形成电梯定期检验社会化。为此,广东省财政专门划拨3000万元专项资金予以支持。
广东省质监局组织全省经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对在用电梯进行监督抽查,截至目前,已抽查电梯3万3319台,严重事故隐患发现率为18.6%,严重事故隐患整改完成率达100%,较好地消除了电梯质量安全隐患。此外,广东省质监局还正在组织全省质监系统,对电梯社会检验机构的认可进行论证,努力推动形成电梯定期检验社会化的格局。
五、加快建立责任险制度
改革前,由于缺少保险制度,电梯一旦发生事故,受害人难以及时得到权益补偿,影响社会稳定。此次改革提出,建立以“使用管理权者”为参保主体,特种设备生产企业、检验机构和维保单位参与,社会广泛认同和接受的电梯事故责任险制度。广东省质监局与广东省保监局建立了特种设备责任保险联席会议制度,联合下发文件,倡导和鼓励特种设备使用权单位或产权所有者,投保“特种设备第三者责任保险”,引导相关单位投保“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责任险”和“维保单位责任险”。目前,广州、东莞两地已投保的在用电梯达9万4 889台,约占两市在用电梯总量的64.4%。广州保险公司规定,每年每梯缴纳100元保费,一旦发生事故最高可赔付每梯100万元;东莞每年每梯缴纳60元保费,最高可赔付每人100万元、每梯300万元的费率。以保险公司为主体的电梯事故社会救助系统初步形成。
截至目前,两市共收到投保后成功获赔事件报告8起,赔偿金额约100万元。广东省质监局还积极与省住房建设厅联系沟通,拟于近期联合下发文件,指导各地如何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电梯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电梯维修资金短缺的问题有望解决。
六、加快构建法律支撑体系
广东省质监局加快了《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的修订工作的推进,把电梯安全监管改革的主要内容和措施融入其中。目前,该规定已纳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20xx年立法预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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