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4-09-15 00:15:17 林惜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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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4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医院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4篇)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1

  1.医院内所有科室、仓储等区域严禁烟火,不得任意吸烟动火。

  2.动火必须按照我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严格执应火审批制度。

  3.临时动火应向公司安委会书面申请办理动火票,方可动火,并要有防范措施和专人管理、监督,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

  4.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品或作有效的安全隔离,未做到不得动火作业。

  5.动火作业完毕,必须对现场认真清理,消除余火,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现场。

  6.医院场所周围100米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露天堆场周围的杂草等易燃、可燃物应经常进行清除。

  8.办公室及病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需使用时,应经我院保卫科批准,同时必须做到“三定”,定位使用、定人负责、定安全措施。

  9.病区、过道内严禁存放各种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10.对准许使用电炉的科室,在工作时,要有专人照看,不用时应及时切断电源,电炉只能用于工作上,不准用于私人热食品、烧开水。

  11.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公司和临时过渡房内擅自架设拉用临时电路,特殊情况必须拉用临时电路的,必须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报告,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由专业电工拉线接电。

  12.一切固定的生产设施,应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电气线路的设计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

  13.凡有需特殊处理的.临时线路,应知会总务科,一般应在隔天的白班恢复

  好固定线路,特殊情况可在维修日处理好,要求使用期超过一星期的,必须上报总务科部审批,不报者按违章论处。

  14.安装电路必须持有电工操作证者方能安装,无证者不准安装电路。

  15.禁止使用电热棒。

  16.配电线路、电气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板)不得积尘,立式配电柜周围一米内不准堆放物品,应保持干燥并挂牌专人管理。

  17.电气设备的导线、接点、开关不得有断线、老化、裸露、破损,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备严禁超荷运行,严禁在闷顶内敷设配电线路。

  18.配、发、变电房(室)内严禁存放各种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明火作业和使用电炉,房(室)内通风要保持良好。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2

  1、保护医院患者和全体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每位员工的职责,如遇险情必须立即报告并积极协助保卫部门和相关人员排除险情;

  2、当紧急意外情况发生时,全体员工必须服从现场最高职务领导指挥,通力合作,发扬见义勇为,奋勇献身的精神,全力保护医院财产及人员的生命安全,保证医院的正常经营。

  1、医院根据国家有关保密工作法及自身实际,制订并实施本保密制度,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2、医院的保密资料:人事资料,新的服务开发计划、财务资料,合同书,接待计划等各种秘密载体,包括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医院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各类物品;

  3、因工作需要掌握的保密资料,未经批准,任何人员无权向他人提供,员工离职时,必须交回手中全部与医院业务有关的各种记录、图纸和文件;

  4、员工要做到不该打听的不打听,不该看的不看,不要求传达的不传达,不该外借的.不外借;

  5、各部门、科室对于没有长期保留价值的图文资料应报院领导审核后统一销毁,不可擅自处理或散落在外;

  6、无论通过任何途径泄露医院机密的行为,均属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必将受到医院制度和国家法律的制裁。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3

  为保障医院电力系统和用电部门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加强用电部门电气设备运行管理工作。

  一、用电单位的科办公室、医生办、休息室、制剂车间、生活用房及各种附属用房等建筑物,均应有符合实际条件使用电器。

  二、室内配线根据设计要求而配导线,如若超出室内配线、导线截面的用电量,应立即停用超出用电量的电器设备。

  三、对室内照明、插座、插头定期巡视,有无松动、腐蚀或导线是否残旧和老化、外漏,如若出现上述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有关部门报修。

  四、床头医用综合治疗带,禁止医疗抢救用电以外的'其他用电。(属专用)

  五、在使用电器设备时杜绝带负荷插插座(易引起产生火花),设备在运行时带负荷拔电器插头,严重引起漏电保护器断开或引起电器火灾。

  六、在下班锁门前,用电设备要处于断开状况。

  七、对配电盘、箱,前和下方禁止摆放物品,便于紧急情况下使用。

  八、试验仪器、医疗设备等减少待机状态,做到人走灯灭拒绝“长明灯”。

  九、禁止科室和个人私接、乱拉导线或安装用电设备。

  十、医疗设备应注意防潮,放置在通风干燥处。

  十一、科室工作人员要熟知所在科室用电设备和电器。

  十二、严禁私自随意拆卸电器,若电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报修。

  十三、各科室要将电源插板远离地面和水源。

  十四、改变原房屋使用设计的应向有关部门申请使用安全用电。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4

  一、计算机安全管理

  1、医院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计算机正确的使用方法操作计算机系统。严禁暴力使用计算机或蓄意破坏计算机软硬件。

  2、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拆装计算机硬件系统,若须拆装,则通知信息科技术人员进行。

  3、计算机的软件安装和卸载工作必须由信息科技术人员进行。

  4、计算机的使用必须由其合法授权者使用,未经授权不得使用。

  5、医院计算机仅限于医院内部工作使用,原则上不许接入互联网。因工作需要接入互联网的,需书面向医务科提出申请,经签字批准后交信息科负责接入。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必须安装正版的反病毒软件。并保证反病毒软件实时升级。

  6、医院任何科室如发现或怀疑有计算机病毒侵入,应立即断开网络,同时通知信息科技术人员负责处理。信息科应采取措施清除,并向主管院领导报告备案。

  7、医院计算机内不得安装游戏、即时通讯等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尽量不在院内计算机上使用来历不明的`移动存储工具。

  二、网络使用人员行为规范

  1、不得在医院网络中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的信息。

  2、不得在医院网络中进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活动。

  3、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修改计算机中与网络有关的设置。

  4、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添加、删除与医院网络有关的软件。

  5、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医院网络或者使用医院网络资源。

  6、未经允许,不得对医院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7、未经允许,不得对医院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8、不得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9、不得进行其他危害医院网络安全及正常运行的活动。

  三、 网络硬件的管理网络硬件包括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通信线路、不间断供电设备、机柜、配线架、信息点模块等提供网络服务的设施及设备。

  1、各职能部门、各科室应妥善保管安置在本部门的网络设备、设施及通信。

  2、不得破坏网络设备、设施及通信线路。由于事故原因造成的网络连接中断的,应根据其情节轻重予以处罚或赔偿。

  3、未经允许,不得中断网络设备及设施的供电线路。因生产原因必须停电的,应提前通知网络管理人员。

  4、不得擅自挪动、转移、增加、安装、拆卸网络设施及设备。特殊情况应提前通知网络管理人员,在得到允许后方可实施。

  四、软件及信息安全

  1、计算机及外设所配软件及驱动程序交网络管理人员保管,以便统一维护和管理。

  2、管理系统软件由网络管理人员按使用范围进行安装,其他任何人不得安装、复制、传播此类软件。

  3、网络资源及网络信息的使用权限由网络管理人员按医院的有关规定予以分配,任何人不得擅自超越权限使用网络资源及网络信息。

  4、网络的使用人员应妥善保管各自的密码及身份认证文件,不得将密码及身份认证文件交与他人使用。

  5、任何人不得将含有医院信息的计算机或各种存储介质交与无关人员。更不得利用医院数据信息获取不正当利益。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5

  1.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1. 1医院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应遵守国家有关计算机管理规定。

  1. 2医院信息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和用户使用权限控制。安全等级和用户使用权限由网络管理室负责制定和实施。

  1. 3网络管理室机房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与规定。

  1. 4实施病房维修、改造及其他活动,不得危害医院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对于无法避免而影响网络系统设施安全的作业,须事先通知网络管理室,经网络管理室主任同意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后,方可实施作业。

  1. 5医院信息系统的`使用部门和个人,都必须遵守计算机安全使用规则,以及有关操作规程和规定。

  1. 6在使用信息系统中遇到的问题,科室主任应当立即向网络管理室报告。

  1. 7对计算机病毒和危害网络系统安全的其他因素的防范工作,由网络管理室负责处理。

  1. 8禁止业务网络与互联网或与院外其他公共网络直接连接。

  2. 网络安全管理规定

  2. 1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包括系统数据安全管理和网络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2. 2网络系统由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网络管理室负责建立健全医院信息系统的各种管理制度。

  2. 3设立网络管理员,负责注册用户、设置口令、授予权限、重点对系统软件进行调试,并协调实施。

  2. 4对服务器采取严格保密防护措施,防止非法用户侵入。系统密码、密钥、技术资料等由指定专人保管。

  2. 5系统应有切实可行的可靠性措施,服务器、核心交换机设备须有备份,出现故障能够及时切换,确保系统不间断运行。

  2. 6所有进入网络使用的存储介质,必须经过严格杀毒处理,确保网络运行安全。

  2. 7网络系统所有设备的配置、安装、调试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拆卸和移动。

  2. 8所有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操作规程,禁止无关人员在工作站上进行操作。

  2. 9保持机房整洁卫生,并做好防尘、防火、防水、防触电、防磁、防辐射、防雷击等安全防护工作。

  2. 10计算机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监督和制止一切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3. 网络安全监督制度

  3. 1网络管理室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查处危害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的违规行为。

  3. 2网络管理室工作人员发现医院信息系统安全隐患时,应立即上报网络管理室主任,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处理。

  3. 3履行医院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的其他监督职责。

  4.人员培训制度

  4. 1设立计算机培训教室。所配机器数量要满足全院人员培训需要。

  4. 2制定培训计划,并严格按计划实施培训。所有计算机操作人员都要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

  4. 3操作人员要掌握计算机基本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严格按照计算机操作规程和应用系统要求进行操作。

  微机使用管理规定

  1.微机要严格按照开、关机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保持微机周围环境整洁,卫生良好,要定期对机器进行清洁、保养工作,不得在微机及打印机上堆放物品以免影响散热及使用。

  3.为保障网络畅通,不得移动、撕拽网线及其他微机用线路设备。

  4.爱护医院公共财物,尽量节约打印纸张,不得私自打印与工作无关的文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5.微机如更换耗材、发生问题或故障,须通知网络管理室人员进行处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整、拆修。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6

  1.建立健全护理安全网络,专人负责,职责明确,定期活动,及时反馈,按期评估,并有完整记录。

  2.贯彻预防为主的管理原则,定期对各级护理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不断强化安全意识,规范职业行为,护理人员培训率和对相关知识(法律、法规、规范、常规)知晓率>80%。

  3.有公共突发事件和院内意外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并对护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识别能力,并掌握处理流程和原则,如汇报、处置、护理、记录等程序。

  4.有健全的各级护理人员岗位责任和各项工作的`质量标准、技术操作规范、疾病护理常规等,内容完善、实用,操作性强。

  5.认真执行护理部有关《护理文件书写规范》。全院有符合规范要求的护理文件书写标准册,并严格执行。

  6.有完善的护理缺陷控制流程和危重患者重点监护的具体措施,如:危险因素评估量表和对应的护理措施。

  7.有护理人员职业安全与职业暴露防护措施,有职业防护知识培训。

  8.全院使用统一的标识,各种警示牌醒目、清晰、规范、易懂。

  9.各级护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不断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做到人岗匹配,确保医疗护理安全。

  10.各级管理者应运用适当的管理方法和工具,结合具体事例进行剖析、案例讲评,引以为戒,避免类似事件重复发生。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7

  一、用户管理制度:

  1、信息科不得向任何人透漏员工的账号和密码。

  2、医院员工对本人账号和密码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新员工凭人事科报到单,到信息科配置账号和密码;员工离院时:到信息科注销账号和密码;人事科凭信息科“已注消账号和密码”的依据同意员工调出或离院;财务科凭信息科“已注消账号和密码”的依据结付相关费用。

  (2)员工不得将本人的账号和密码告诉其他人或写在任何其他人可得到的书面资料上,并每隔60天定期修改密。码,对有疑问的密码应及时修改。

  (3)任何人员不得使用他人的账号和密码,也不得将工作范围内可接触到的数据告诉其他任何未经授权的人员,并在离开终端时及时退出计算机系统。

  (4)密码可以是字母与数字的组合。

  二、系统操作分级管理制度

  1、本院系统管理首先确定为管理对象重要级别。从1-3级别区分,以一级为最高等级。不同的级别制定相应的密码权限安全管理方案。

  2、一级设备为主数据库服务器和核心网络设备。这些设备的。密码保存人为信息科主任与服务器管理员。所能操作人员仅限于服务器最高权限的管理员。采取统一入口管理。对于一些重大操作,必须有文字记录。

  3、二级设备主要是普通服务器、接入交换机和数据库密码。密码保存人为信息科主任与信息科工作人员。对于一些重大操作,必须有文字记录。

  4、三级设备为安装在各使用部门的电脑,密码由相关科室设备负责人自行保管。

  5、对于设备具体分级细则,在遵循以上原则的情况下,细节由信息科内部协商判断而制定。

  6、对于密码,数据泄露,造成业务中断,或相关私密数据泄露。将临时通过技术手段保护与监控相应设备。待问题解决后。整理所有相关数据整理后,上报医院存档。

  三、网络运行监控、防病毒防入侵、桌面管理措施

  1、为了保护我院数据与网络的安全,保证网络的正常运行,促进网络更好的应用和发展,制定本制度。

  2、利用防火墙将内部网络、Internet外部网络、DMZ服务区、安全监控与备份中心进行有效隔离,避免与外部网络直接通信。

  3、利用防火墙建立网络各终端和服务器的安全保护措施,保证系统安全。

  4、利用防火墙对来自外网的服务请求进行控制,使非法访问在到达主机前被拒绝。

  5、利用防火墙使用IP与MAC地址绑定功能,加强终端用户的访问认证,同时在不影响用户正常访问的基础上将用户的访问权限控制在最低限度内。

  6、利用防火墙全面监视对服务器的访问,及时发现和阻止非法操作。

  7、利用防火墙及服务器。上的审计记录,形成一个完善的审计体系,建立第二条防线。

  8、根据需要设置流量控制规则,实现网络流量控制,并设置基于时间段的访问控制。

  9、对网络边界点的数据进行检测,防止黑客的入侵;

  10、对服务器的数据流量进行检测,防止入侵者的蓄意破坏和篡改;

  11、监视内部用户和系统的`运行状况,查找非法用户和合法用户的越权操作;

  12、对用户的非正常活动进行统计分析,发现入侵行为的规律;

  13、实时对检测到的入侵行为进行报警、阻断,能够与防火墙/系统联动;

  14、对关键正常事件及异常行为记录日志,进行审计跟踪管理。

  15、进行统一的安全策略管理和集中的防病毒监控。安装防病毒系统,支持在Windows7和MS Exchange等各种主流系统上实现防病毒保护,实时监视系统病毒活动全面查杀病毒、蠕虫、木马、恶意Java/ActiveX程序等,提供灵活多样的病毒修复和处理方法,其病毒检测处理技术处于业界领先地位。

  16、内外网物理隔离,在内网客户端上,禁止使用USB存储。设备。

  为了加强医院安全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建立以院长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工作小组,设立安全联络员,监督和检查医院安全工作事关全院各项工作,人人有责。

  四、医院安全包括一般安全和医疗安全。

  一般安全:

  1、工作人员必须提高必须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

  2、下班前要检查:门窗是否关好,水笼头是否拧紧,电源是否切断。

  3、加强对医院各种设施的管理,防止出现损坏现象。加强医院内的治安工作,为了能给病人提供比较好的环境。

  医疗安全:

  1、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认真学习《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认真履行《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五项义务。

  2、严格遵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规定的医疗事故预防与处置的各项规定,严格做到本章所规定的一个必须,一个严禁和二十三个应当履行的职责。

  3、医院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专职人员,要在分管院长领导下,在医务科的指导下,认真履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职责。

  4、加强经常性的医疗安全教育,强化医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特别强调要履行以下职责:

  (1)、门(急)诊工作坚持首诊、首问负责制;任何医务人员不得在院内拒绝对患者的急救处置;

  (2)、临床科室认真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及时、准确无误地处理各项医嘱,严格遵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3)、医院抢救设备完好率100%,抢救药品齐全,不断加强医务人员的急救技术培训;

  (4)、一、二线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5)、各科室对就诊、会诊、检查、治疗的病人,要按轻重缓急区别对待,不得推诿病人而延误救治;

  (6)、施行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输血、麻醉等操作之前,必须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一条履行告知义务;并依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第十条规定取得当事人签字同意;

  (7)、严格执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医务人员不得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严格防止任何人抢夺或盗窃病历资料;

  (8)、药剂人员要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和处方管理制度,检验、放射、功能检查等科室都要严格遵守本科室的工作制度,高标准地做好工作;

  (9)、加强进修、实习医生及试用期医务人员的管理。

  五、依法处理医疗争议,并依法处理医疗事故当事科室及人员。

  第一条【消防安全责任】

  医院应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工作职责。

  医院的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统筹安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医院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一名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院领导为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职责。

  第二条【管理人员及部门】

  医院应当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住院床位在50张以上的医院应当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

  一级医院应确定专(兼)职人员不少于1人,二级医院应确定专(兼)职人员不少于2人,三级医院应确定专(兼)职人员不少于3人。

  各科室、独立的门诊部、卫生所(室)、诊所应当确定专(兼)消防管理人员,每天上班前、下班后负责检查和整改本科室、本场所火灾隐患。

  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具体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防火巡查】

  医院应当开展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并明确巡查的重点和人员。

  医院住院楼(部)、门诊部等白天应当每两小时至少开展一次防火巡查,住院楼(部)、急诊部夜间应当至少开展两次防火巡查,其他场所每日应当至少开展一次防火巡查。重点巡查以下内容:

  (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消防控制室和住院楼(部)、门诊部、药品库房、实验室、供氧站、高压氧舱、胶片室和锅炉房、发电机房、配电房、消防水泵房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是否在岗在位;

  (五)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及时上报,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

  第四条【防火检查】

  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应当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有各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参加的防火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二)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实情况;

  (三)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医护人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四)消防控制室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五)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和完好有效情况;

  (六)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定期检查情况;

  (七)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应当督促整改。

  第五条【消防控制室、设施维保检测及安全评估】

  医院应当对依照规定依照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对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医院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保、检测,单项检查每月至少1次,联动检查每季度至少1次,自动消防设施每年至少全面检测1次。

  消防控制室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持证上岗,熟悉应急处置程序,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消防控制室内应保存竣工后的总平面布局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系统图及安全出口布置图等纸质或电子档案资料。

  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医院,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消防安全标识化管理】

  医院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等应实行标识化管理。

  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并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在楼层显著位置应设置本楼层疏散指示图,在病房门后应设置疏散逃生线路示意图;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显著位置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处应设置消防警示、提示标识;在主要消防设施设备上应张贴维护保养、检测单位和维护保养、检测情况。

  第七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医院应当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医护人员上岗前、转岗前应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所有医护人员应懂得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

  医院对入院治疗的病员和陪护人员应及时开展入院消防安全提示。

  第八条【志愿消防队】

  医院应建立志愿消防队伍,消防队员的数量不应少于本单位从业人员数量的30%,并能保证每班次随时能够出动足够的灭火救援力量。志愿消防队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和灭火器材,并定期开展训练。

  第九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演练】

  医院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

  各科室、住院部、门诊楼、药品库房、实验室、供氧站、高压氧舱、胶片室和锅炉房、配电房等应分别制定针对性的预案。预案应明确每班次每岗位的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任务分工和职责要求,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条【禁止性条款】

  严禁下列行为:

  (一)擅自使用未经消防验收或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合格,及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建筑、场所;

  (二)违规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

  (三)采用易燃、可燃夹心彩钢板作室内分隔或搭建临时建筑;

  (三)擅自停用、关闭消防设施设备;

  (四)锁闭、遮挡安全出口,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和消防扑救场地;

  (五)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病房楼内使用液化石油气;

  (六)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非医疗大功率用电设备;

  (七)室内吸烟和违章使用明火。

  (八)在门诊楼、住院楼(部)的外窗设置铁栅栏等障碍物。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8

  第一条加强院长负责的分级安全责任制。

  (一)院长要全面负责本院的安全保卫工作。行政副院长为安全保卫负责人,具体负责本院的安全保卫工作。分管医疗、医技、门诊工作的业务副院长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各科、室、班组的主任、护士长、班组长为所属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人。安全保卫科负责组织实施安全保卫工作。各岗位、各工种,如:司炉工、电工、设备维修工、木工等对所在岗位工作的安全保卫负责。

  (二)各级领导都要切实履行担负的安全保卫职责,把安全保卫工作列入各自的领导议事日程,与医疗业务管理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使安全保卫落实到实处,做到任务明确,尽职尽责,层层有人抓。

  (三)院办公室应在年初将本院安全保卫负责名单呈报上级备案。

  第二条健全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

  (一)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由行政副院长任主任,保卫科长、后勤科长,委员成员为:医务科长、后勤科长、基建办公室主任。日常安全保卫工作由保卫科全权负责。

  (二)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学习贯彻宣传上级劳动安全和社会治安保卫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并实施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定期进行全院安全大检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不安全隐患,领导义务消防队工作,总结评比,奖惩兑现,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

  (三)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分工:主任负责全部安全保卫领导工作;医务科主任负责医疗安全保卫工作;预防保健科长负责职工劳动保护安全工作;后勤科长、设备给点组长、基建办公室主任负责消防安全工作;保卫科长负责全院治安保卫工作,并负责日常安全检查督促工作,根据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第三条提高义务消防队员的素质,增设适当的消防器材。

  (一)医院义务消防队,从各大科室抽调部分人组成义务消防队(院部1人,保卫科1人,后勤3人,门诊部2人,内科2人,外科2人,妇产科2人,检验科2人,放射科1人,手术室2人)。副院长任组长,后勤科长、保卫科长任副组长,委托县城北派出所定期培训,每个队员都要增强防火观念,必须做到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和整改火险,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能有效扑救初期火灾,维护保养消防器材。

  (二)对重要防火部位,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由安全保卫科进行统计申报,经院领导审核同意后购买。

  (三)义务消防队要同重点部位工作人员经常配合作好预防工作,及时清除不安全隐患。医院重点消防部位有:中西药房、住院部、手术室、放射科、检验科、供应室、后勤库房、洗浆房、电工房、锅炉房、厨房、木工房、放疗室、计算机中心。

  (四)重点部位要建立防火岗位责任制,消防规章制度要上墙,熟记制度内容,严格执行防火安全措施,完善和充实消防设备。

  第四条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一)推行二级安全检查制度。各科室班组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院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每月及重大节日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二)安全检查重点内容:

  1、检查用火、用电和易燃易爆物品,重要物质储存过程中的防火安全情况。

  2、建筑结构,平面布置,水源,道路是否符合防火要求。

  3、火险隐患的整改情况。

  4、各种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5、各种安全设备是否完好备用。

  6、领导同职工的安全思想状况。

  (三)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逐级逐件上报到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由安全管理委员会逐件查核登记,认真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凡是难于整改的重大问题,呈报院办研究解决。

  第五条加强职工安全知识的普及,重点工种的训练。

  (一)新调入院的职工要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

  (二)实习进修人员来院时,由医务科负责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三)全院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普及教育,使全体职工一般能达到三懂三会。即懂得本岗位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

  第六条建立防火档案。

  院保卫科有健全的防火档案,内容完整,字迹清晰,随时记载,管好用活。

  第七条健全岗位防火责任制。

  (一)全院职工必须对本单位安全负责,尽到本职工作岗位的安全责任。具体工作由科室配合落实到人头。

  (二)每个岗位职工都要严格履行岗位安全责任,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切实做到处处有人管。

  第八条搞好安全保卫工作。

  (一)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医院目标管理的内容,年终检查考核评比。

  (二)奖惩兑现,对于在安全保卫工作中遵守制度做出成绩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或物质奖励,对于违反操作规程,不遵守安全制度,造成事故火灾的,根据情节酌情给予行政的,经济的以至法律的处理。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9

  一、全面推行安全作责任制。

  医院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中要有安全方面的条款,结合年度工作一并进行考核。保卫科每年要制定《综合安全工作责任书》,由主管医院安全工作的院领导与科室负责人签订,年底进行专项考核,考核情况向全院通报,并与工资、奖金和评比工作挂钩;保卫科同时要制定并与院内住户签订《院内住户安全责任书》,把住户的安全责任落实到户主,实行目标责任管理。

  二、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一岗双责"的责任制。

  院主管领导对全院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行政的领导对医院行政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分管医疗的院领导对医疗(含医、护、技、药)负直接领导责任,分管后勤保卫的院领导对全院的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包括消防、人防、防盗、防意外不法侵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安全工作负直领导责任。每个岗位工作人员对本岗位工作(包括所管理、使用的设施、设备、用品、文件)负直接责任。个人安全由个人负责。

  三、公共安全责任。

  凡在院内因工作原因造成意外伤害、工伤、不法侵害、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危险、威胁,医院承担相应的责任;但由于个人执行规章制度不力、麻痹大意造成的损失和伤害,医院只承担附带责任,对个人的责任要进行追究并严肃处理。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10

  1.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身份。护士在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等各类诊疗活动时,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床头牌、手腕带、双向对)。

  2.能有效沟通的患者,实行双向核对法,既除核对床头卡以外还要求患者自行说出本人姓名,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3.对无法有效沟通的患者,如手术、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及不同语种或语言交流障碍、无名、儿童、镇静期间的患者必须按规定使用“腕带”标识作为患者身份识别标识;在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前除了核对床头卡以外,必须核对腕带,识别患者的.身份。

  4.在实施任何介入或有创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定的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5.对意识不清、语言沟通障碍等原因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姓名的患者,由患者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

  6.在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急诊抢救室使用“腕带”作为患者身份识别.

  7.填入腕带的识别信息必须经两名医务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

  8.腕带填写的信息字迹清晰规范,准确无误。项目包括:病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

  9. ”腕带”原则上佩带在病人”右手”,患者使用腕带松紧适度,皮肤完整无破

  10.(ICU)损。完善并落实护理各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的患者识别措施,交接程序与登记制度。

  11. CTMRI在检验、放射、超声、内镜、放射治疗等直接与患者当面接触的科室都应进行识别患者。

  12.定期检查腕带使用情况,护理质量控制小组每月督导并有记录。患者身份确认核对程序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11

  为保证我院自办网站、内网用户的正常运行,防止各类病毒、黑客及其它非法软件对互联网及联网主机构成威胁,最大限度地减少、降低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互联网内主要服务器必须安装防火墙软件系统及防病毒软件并定期进行升级,保证设备的正常、安全使用;

  二、互联网各接入部门计算机应安装防病毒软件、防黑客软件及其它安全保护软件,并对软件定期升级;

  三、严禁各接入部门计算机安装病毒软件、黑客软件,严禁攻击其它联网主机,严禁散布黑客软件、病毒和其它非法软件;

  四、互联网运行管理部门应定期发布病毒预报信息等各种安全公告,定期检测互联网内的'病毒和安全漏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互联网运行管理部门应采用合理的技术手段对网络安全运行进行有效的监控,利用各种有效的安全检测软件定期对网络安全隐患进行检测;

  六、对于通过网络或各种介质传递的软件、数据、信息等必须进行有效的安全检测,以防止病毒等潜在的安全问题发生和扩散,对于新发现的病毒等要及时进行查杀。无法查杀的要备份染毒文件、上报,同时追查病毒来源;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12

  一、危险化学品分级制度

  危险化学品分为特别危险品、高危险品、中危险品和一般危险品四类。根据不同类型化学品的危险程度,医院应该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确保化学品使用安全。

  二、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危险化学品库和储存间应当保持清洁、干燥,温度和湿度要符合规定。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应当分区分级,不同等级、不同种类的化学品要单独储存,确保不同品种化学物质之间的隔离,避免交叉混合。

  应当对危险化学品进行标注,标注应当包括名称、容量、危险性质、生产厂家、主要成份等信息,并且在物品储存区及其出入口处显著位置进行提示标识,便于医院内部及外来人员警示,严禁使用未标注化学品。

  三、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医院中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规程使用,使用前必须阅读产品说明书或者安全说明书,并遵循手册指示进行操作。对于新员工和新进化学品的使用,应当进行培训和考核,做好指导范围的控制。

  禁止无证人员进行危险化学品的操作、检验、维修等工作,对于未经检验的化学品严禁使用,对于操作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领导,发生安全事故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四、危险化学品的废弃处理

  医院中使用的所有危险化学品在使用完后必须进行规范的'处理和处置,禁止将废弃的化学品随意泼洒,尽量采用热化学处理方式进行处理。

  五、医院危险化学品管理体系建设

  医院应当成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领导和专业团队,按照科学合理、经济可行的原则,构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并实现管理体系的不断改进和完善。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应当包括管理责任、制度规范、规章制度、管理程序、现场管理、应急预案、考核评估等多个方面,确保医院安全管理员职责实际,规章制度科学、规范,管理程序清晰有效,现场管理规范,应急预案完备,考核与评估科学、严格。

  六、员工的安全培训

  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制度,针对不同岗位设计不同的安全培训方案,实施定期安全培训和随时掌握新型化学品和技术的相关知识,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在日常工作中,医院应该不断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加强对相关职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医院内部安全环境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只有做到严格管理、科学管理,才能更好地保障医疗质量,确保患者的安全。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13

  一、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二)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

  (三)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四)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二)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三、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四)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七)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四、食品销售卫生制度

  (一)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挠头、咳嗽,打喷嚏用纸巾捂口。

  (二)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三)食品销售应有专柜,要有防尘、防蝇、防污染设施。

  (四)销售的预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质期)等。

  五、食品展示卫生制度

  (一)展示食品的货架必须在展示食品前进行清洁消毒。

  (二)展示食品必须生、熟分离,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三)展示直接入口食品必须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保持食品新鲜卫生,不得超出保质期。

  (四)展示柜的玻璃、销售用具、架子、灯罩、价格牌不得直接接触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货架上。

  (五)展示食品的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六、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

  (三)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七、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一)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二)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八、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二)食品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

  (三)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四)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定期保洁、洗刷、消毒,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五)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九、卫生检查制度

  (一)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14

  1、护理部应根据医院制定的职工职业安全管理有关制度处理护士职业意外事件。

  2、护士接触血液、体液时,需戴手套。

  3、一次性针筒、针头用后应直接放入密闭盒内统一处理(无需徒手分离或将针梗套入塑料套内)。

  4、护士接触锐利或玻璃器材时,应小心谨慎。万一受伤,应及时作出相应处理。

  5、化疗药物应用时的原则及防范措施。

  (1)原则:护士应经过有关防护知识的培训、体检(WBC在4000以上),尽可能少接触少污染。

  (2)防范措施:

  配置化疗药物前:

  1、护士在配置药物前,必须戴口罩、眼罩,戴聚乙烯手套,穿隔离衣。

  2、化疗药物配药应集中配置,配置场所有条件的可在单独的层流间配置,或在净化台配置。

  3、化疗台面应铺以一次性的`无纺布。

  配置化疗药物时:

  1、使用玻璃药瓶时应用保护套。

  2、冲化粉剂药物时要缓慢。

  3、抽药时针栓不能超出针筒的2/3。

  4、注入输液瓶时,为避免瓶内压力过高,需回抽瓶内气体。

  5、若有外漏即刻用25%酒精擦拭或用清水冲净。

  6、接第二瓶液体时需戴聚乙烯手套。

  化疗药物使用后:

  1、化疗药物的空瓶应放在密闭的容器内,外面做好标记,集中处理。

  2、用后的针筒、输液器、无纺布需集中放在做好标记的塑料袋内。

  3、教育病人在冲洗排泄物时须冲两次。排泄物需经过污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