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时间:2024-08-11 18:26:47 制度 我要投稿

【推荐】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在现在社会,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推荐】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

  一、认真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二、暂存处有醒目的医疗废物警示标志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三、有专职或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四、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医疗废物应分别存放在容具内,不得混装,存放设施工具上应有明确的标示。

  五、暂存处封闭设施完善,无鼠、蚊蝇、蟑螂。工作人员随时关好大门,防止无关人员进出。

  六、对各科室交来的医疗废物应进行分类称量并登记。交接双方签字。

  七、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及时对暂存点、存放设施进行清洁消毒,并作好登记。

  八、定期检查暂存处医疗废物存放容具,对破损的应及时更换。

  九、医疗废物集中上交医疗废物处理中心时,要严格交接手续,在转送联上签字,并对留存联保存三年备查。

  十、暂存处工作人员要作好自我防护措施,防止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一旦发生,应立即处理,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十一、严防医疗废物流失、泄漏,一旦发生,应按照应急方案进行处理。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的通知》(赣卫监督字〔20xx〕15号)的要求,我大队派出了执法人员员于20xx年4-6月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内镜诊疗室、口腔科、手术室、消毒供应室、感染性疾病科、检验科(化验室)、重症监护室以及医疗废物暂存间等场所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情况小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制定方案,落实责任。为确保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有序开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健全了制度,明确监督重点、监督要求,确保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到位。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方面,所有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均制定了各项措施,各单位疫情报告基本规范,有专(兼)职疫情报告人员,传染病报告卡填写项目也基本齐全,未发现迟、漏、瞒报的现象。

  (三)对血液透析室、内镜诊疗室、口腔科、手术室、消毒供应室、感染性疾病科、检验室等重点科室的监督检查,一是均建立了传染病防治管理组织、疫情控制、生物安全、消毒隔离和医疗废物处置等制度及应急预案。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未执行一人一用一灭菌;实验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均使用高压灭菌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理;一级以上医疗机构按要求建立了预检、分诊制度;县人民医院规范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及发热门诊;从事传染病诊治的医护人员、就诊病人采取相应的.卫生防护措施;基层医疗机构发现疫情时,为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提供诊疗或按规定转诊并记录;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运送车辆及工具以及医疗废物、污水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二是组织了消毒隔离知识培训,有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和手卫生设施设备并使用规范;做到了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一人一用一消毒,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较好;三是三个二级生物实验室都成立了生物安全委员会,建立健全了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和感染应急预案,建立实验档案,实验室布局合理,有相对独立区域,分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设施设备符合相应的条件要求,有生物安全标识和消毒设施,生物安全柜有定期进行检测。进入实验室配备个人防护用具齐全,实验室靠近出口处设洗手池或快速手消毒剂(二级实验室有洗眼器和喷淋装置);实验人员符合资质要求。实验室菌毒种及样本在同一建筑物消毒灭菌处理,按规定对空气、物表等消毒处理。

  (四)在医疗废物处置方面,2家二级医疗机构、14家乡镇卫生院和疾控、妇保院能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医疗废物进行收集、包装、运送、暂存处理。大部分乡卫生室能按规定收集处理医疗废物。但少数单位存在未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废物登记记录不全以及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不规范的现象。所有医疗机构的医疗污水都有统一收集并经严格消毒。

  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暂存时间有超过2天的现象;

  (二)部分基层医疗机构的缺乏对医疗污水的PH值、余氯含量的监测

  (三)个别单位门诊日志登记项目登记不全。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达到自觉依法防治传染病的目的。

  (二)强化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医疗废物处置、消毒隔离制度和传染病疫情控制等工作的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职责,明确具体责任人。

  (三)做好人员培训工作。特别是个体诊所人员的培训,定期组织学习传染病防治有关工作规范,提高医护人员素质。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3

  1. 保障员工安全:通过培训,员工能掌握正确处理医疗废物的方法,减少职业伤害风险。

  2. 保护公众健康:妥善处理医疗废物可以防止疾病传播,保护患者和社区居民的健康。

  3. 环境保护:遵循法规,合理处置废物,防止环境污染。

  4. 法律合规:遵守相关法规,避免因不当处理导致的法律纠纷和罚款。

  5. 提升机构声誉:良好的医疗废物管理是医疗机构专业性和负责任的.体现,有助于提升机构的社会形象。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4

  分类收集工作制度

  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2.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3.对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4.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废物的管理,在医务部、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指导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5.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的.处置同(4)。

  6.批量的含汞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处置同(4)。

  7.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标本及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8.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9.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医疗废物产生地工作制度

  1.科室应当设立固定的医疗废物暂时存放或交接地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及文字说明(附2)。

  2.严格区分一般废弃物、生活垃圾(黑色塑料袋)、医用固体废弃物(黄色塑料袋)及医用锐利废弃物(防水、耐刺坚固容器),分别放置,严格管理。

  3.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4.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5.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6.医疗废物运出后,及时对暂存地点及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7.禁止在非收集、非暂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医疗废物对外交接、登记制度

  1.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2.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及经办人签名),登记资料保存3年。

  3.对交接医疗废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以求尽快解决。

  病理科危险化学品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病理科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和《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等规定,做好危险化学品和生物安全管理

  1.有定期对取材室、切片室等进行甲醛、二甲苯浓度的检测报告,保证有害气体浓度在规定许可的范围

  2.病理科工作中产生的废弃二甲苯、甲醛等液体,必须统一回收,严禁随意倾倒入下水道

  3.未固定病理标本取材应在P2级实验室中进行,严格区分污染区、非污染区,应有单独的洗手池和溅眼喷淋设备

  4.有完善的易燃品、剧毒化学品的登记和管理规范

  5.病理科工作人员应有接触有害品职务补贴,并定期做职业病体检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5

  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管理,严禁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禁止丢弃及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或生活垃圾,特实行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

  1、各科室(医疗废物产生地)对科室分类收集的医疗废物进行分类登记,,并与医疗废物管理专职人员(负责集中运送)进行交接(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交接时间等),双方签名。

  2、医疗废物管理专职人员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定西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人员进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转运交接,做好交接记录,双方签名。

  3、暂存间工作人员发现医疗垃圾收集不合理或者包装破损、渗漏,有权拒绝接受。

  4、医疗废物各种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5、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物,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关于《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要求,我院医疗废物管理措施暂行如下:

  1、生活垃圾与医疗废物分开放置,生活垃圾用黑色塑料袋盛装,由各病区工人送到生活垃圾区垃圾箱。

  2、医疗废物用有警示标志的黄色塑料袋,容器等盛装,盛装的医疗废物只能达包装的`3/4,然后扎紧袋口,贴上标签,注明废物类别、科室、生产时间。如包装袋有泄露,应立即外加一层塑料袋。专人交接、运送并登记、双向签字。

  3、一次性输液器、注射器用后按一次性医疗废物收集、运送、有记录、双向签名。各科针头、安瓿按损伤性废物分类收集、运送至暂存点。

  4、一次性各种塑料治疗用品,用后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双向签名,运送至暂存点。

  5、凡接触体液、血液、排泄物、分泌物的棉签、棉球、敷料按感染性废物,装入黄色警示标识塑料袋内,扎口封闭。

  6、手术切下的脏器、肢体、胎盘等,按病理性废弃物分类收集,用双层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塑料袋盛装,由专人分别深埋或焚烧,并双向签名。

  7、污水处理站每天按时按量投放消毒剂,并做好记录。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7

  (一)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制度

  一、由医院办公室、临床科室负责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二、生活垃圾置黑色垃圾袋中,由清洁人员定时收集,院内用密封容器按固定线路进行运送,不能污染环境。集中收集后的生活垃圾应请环保部门及时运走,如无法及时运走的生活垃圾,必须置密封容器中存放。

  三、治疗室内的废物筒应加盖或置存放柜内,分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利器盒等。未被污染的废弃物(如药品外包装、盐水瓶、青霉素瓶等)可以当作生活垃圾处置。敷料、棉签等放置黄色垃圾袋、玻璃安瓿、玻璃器皿、一次性注射器及针头等置于套有黄色垃圾袋的锐器盒中,小心处理以免损伤。放射性废物置红色垃圾袋中。

  四、临床产生的医疗废物必须置黄色垃圾袋中,当装满3/4时扎紧袋口后放入专用医疗废物暂存容器中,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应防渗漏,外表面粘贴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的标签。科室内的医院废物暂存地应粘贴医疗废物标志。

  五、废弃后的注射器与输液器的针头等利器、被血液和体液污染的注射器与输血器等应放入利器盒内,定时由保洁公司的.专职人员运至医疗废物暂存点,减少工作人员刺伤的发生。

  六、清洁人员收医疗废物时,应记录,临床科室签名认可。科室收集总量应与运出医院的总量进行核对,以免流失。

  七、被血液、体液污染的口罩、帽子、鞋套、中单、尿布、便盆等按医疗废物处理。

  八、病原体的培养基、菌种等高危废弃物,应先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剂消毒后,再按医疗废弃物处理。

  九、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产生的废物应当使用双层黄色垃圾包装袋,并及时密封。

  十、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各类废物不得取出。包装物或者容器外表面被污染,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十一、禁止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合,如不慎将生活垃圾混入医疗废物中,那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

  十二、医疗废物由医院专人、定时、固定线路、密封容器进行收集、运送,不能污染环境。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十三、医疗废物收集人员负责登记各部门医疗废物的产生量(袋数),并请该部门人员确认。医疗废物装箱时,箱外要标明袋数,并加以登记。

  十四、医疗废物收集人员应做好必要的防护,如工作衣、手套等。应及时清运,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送至指定暂存地。

  十五、医院集中存放医疗废物的房间必须上锁,避免流失。

  十六、垃圾房应每天进行清洗、消毒,外墙粘贴有明显的医疗废弃物警示标识、“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和医疗垃圾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有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储存容器应绝对密闭,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有上下水、洗手等设施。

  十七、废弃的麻醉、精神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十八、任何人不得将医疗废物自行外运、外卖,医疗废物每天由广州市无害化处置中心回收、焚烧,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十九、发生医疗废物处理事故后,按照医院制定的应急预案、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处置,在24小时内上报县卫生局和环保局;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的,应当在12小时内报告,并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可能传染病传播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二)医院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全院职工认真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2、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我院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制定意外事件发生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3、制定针对不同工种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4、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处理日常工作落实情况。

  5、管理医疗废物档案资料。

  6、分析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它问题,并组织解决。

  (三)医疗废物院内运输管理规定

  一、运送人员每天下午4时30分从各科室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从高楼层到低楼层的路线从楼梯走道送至垃圾贮存间,并锁好门窗。

  二、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垃圾贮存房。

  三、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四、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五、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

  六、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用含氯消毒液(有效氯浓度>1000ppm/L)对运送工具(推车及容器)进行擦拭或浸泡,运用医疗废物的专用车不得运送其他物品。

  (四)医疗废物集中存放场所管理规定

  一、在一楼垃圾专用房间暂时贮存医疗废物,有严密的封闭措施,加盖、上锁,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

  二、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三、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

  四、每日用含氯消毒液(有效氯浓度>1000ppm/L)对垃圾房的墙面及地面进行清洁和消毒,定期喷洒防蚊蝇、防蟑螂药物。

  五、设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五)医疗废物交接工作要求

  一、运送人员收集各科医疗废物要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二、科室实行登记记录。禁止工作人员及清洁工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三、运送人员将医疗废物交于指定的垃圾处理公司时应进行交接点数,详细记录重量、袋数、时间并双方签名。

  四、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六)职业卫生安全防护要求

  一、为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如工作服、帽子、口罩、手套、胶鞋等,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二、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清创,对创面进行严格消毒处理,必要时进行血源性传播疾病的检查和随访,并上报院感科。

  三、被HBV阳性病人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应在24h内注射乙肝免疫高价球蛋白,同进进行血液乙肝标志物检查,阴性者皮下注射乙肝疫苗。

  (七)医疗废物管理意外事件应急预案

  一、立即报告院办。

  二、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

  三、组织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成员尽快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四、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的区域和污染最严重的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五、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六、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七、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应当对事件的原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8

  1、医疗废物管理实行管理责任制,医院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

  2、医疗废物管理监控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部门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工作要求、组织培训、业务指导、监查考核,确保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3、各科主任或者护士长或者指定负责人为科室责任人,负责落实并执行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履行工作职责,预防、控制和杜绝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发生,并对意外发生能作出应急反应。

  4、医、护、药、技、员工等均为医疗废物管理的'执行者、维护者。自觉依法执行和维护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各项相关管理制度。违规者将受到法律制裁。

  5、医疗废物处理专职(兼职)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依法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制度和实施办法,无故造成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发生,将承担法律责任。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9

  1.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它危害性的废物和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医院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严格的管理,未经消毒或无害化处理,不得排放、清掏或作农肥。

  2.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医院感染管理科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运送、处置处理等进行监控,并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3.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应按类别分装于专用的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包装袋或容器内,并进行登记,内容包括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办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每日由专人到各科室收集医疗废物,暂贮于指定的安全贮存点,每2天集中焚烧一次,并做好登记和人员防护。

  4.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或在非贮存地倾倒医疗废物。

  5.医院必须设置污水、污泥处理装置,并有专人负责。污水处理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正确掌握有关卫生知识及设备操作技术。

  6.医院污水应经污水处理站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并定期检测,达到国家《医院污水排放标准》后,方可排人城市下水系统。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的排泄物应消毒处理,再排入医院下水。

  7.化学毒性废物的管理遵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执行。放射性废物的管理遵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执行。

  8.医院感染管理科每季度对医疗废物、医院污水处理设施与效果进行一次监测评价并存档。

  9.本制度未涉及的内容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冲突的地方,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为依据执行。

  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医疗废物包括: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5大类。

  感染性废物

  1.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废弃的被服;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2.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3.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

  4.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

  5.废弃的血液、血清。

  6.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性废物。

  损伤性废物

  1.医用针头、缝合针。

  2.各类医用锐器,包括: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

  3.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病理性废物

  1.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

  2.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

  3.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

  药物性废物

  1.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等。

  2.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包括:致癌性药物,如硫唑嘌呤、苯丁酸氮芥、萘氮芥、环孢霉素、环磷酰胺、司莫司汀、三苯氧氨、硫替派等;可疑致癌性药物,如:顺铂、丝裂霉素、阿霉素等;免疫抑制剂。

  3.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0

  1、负责指导、检查产生地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时储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2、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储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

  3、负责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室,并做好交接。

  4、收集运送医疗垃圾的专职人员要按要求做好自身保护,避免与医疗废物直接接触,同时防止包装物或容器的流失或破损而造成医疗废物的'泄漏。

  5、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

  6、负责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的管理,相关资料保存至少3年以上,更换管理人员时有交接手续。

  7、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他问题。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1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必须由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环保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集中处置单位统一收集处置,不得出售给个体商贩、废品回收站或交由其他任何单位收集处理。

  二、医疗一次性废物应分类放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须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由专人应用专用的转运工具按照确定的时间、路线转运到指定贮存地点。转运工具和容器使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

  三、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标签上注明。进行焚烧。

  四、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五、使用过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如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和输血器等物品必须就地进行消毒毁形。无回收价值的可放入专用收集袋直接焚烧。

  六、锐器不应与其他废弃物混放,用后必须稳妥安全地置入锐器容器中进行焚烧。

  七、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各科室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八、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九、加强监督,定期检查。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2

  1、医疗废物暂存地点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穿戴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工作服、帽子、口罩、防渗围裙及袖套、手套、胶靴、必要时戴防目镜等)后方可进入工作场地,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2、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分类收集,和接收产生地的医疗废物交接时要过秤,按科室逐类登记,并分类封扎,挂放警示标识。

  3、负责医疗废物收集的分类登记,包括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和处理者签名,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4、警示标签: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破坏性废物、药物废物和化学废物,并标明产生部门或部门、收集日期、类别和需要的特殊说明。

  5、医疗废物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临时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天。

  6、禁止在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吸烟”、“饮食”等。

  7、严格办理医疗废物转交手续,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8、医疗废物移交后,临时贮存场所和设施应当及时消毒和清洗。

  9、每天做好个人卫生,勤洗手,勤换衣服,勤洗澡,勤消毒。

  10、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物,一经发现将依法处理。

  11、每月按科室分类汇总统计医疗废物,报医院科室备案。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3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保护公众健康:正确处理医疗废物能防止疾病的传播,保护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安全。

  2. 环境保护:减少废物对土壤、水源和空气的污染,维护生态环境的平衡。

  3. 法律责任:遵守相关法规,避免因违规处置引发的法律纠纷和经济处罚。

  4. 机构信誉:良好的废物管理彰显医疗机构的专业水平和责任感,提升公众信任度。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4

  1.各科室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必须严格按照卫生部和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标准分类放置。

  2.科室所用医疗废物分类放置容器(包装袋、利器盒、周转桶等)必须符合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的有关规定。

  3.放入包装物或容器内的`感染性、病理性、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4.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5.包袋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6.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其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袋物,并及时密封。

  7.禁止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品。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和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8.发现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及时向院感办报告。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5

  一、认真遵守《执业医师法》和相关法律法规。

  二、认真、及时、准确地完成各科医疗文书的书写和其它相关记录。

  三、按有关规定做好传染病登记、报告工作。

  四、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

  五、为病人所急所想,关心体贴病人,精心救治。

  六、遵守医疗原则和保护性医疗制度,正确诊治,合理用药。

  七、努力学习医学知识,不断提高医疗业务水平。

  八、不开人情方、人情诊断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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