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时间:2024-08-12 17:47:31 制度 我要投稿

教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教职工宿舍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教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教职工宿舍管理制度1

  为规范学校宿舍的管理,合理利用学校房产资源,更好地贯彻学校“教师为本”理念,为师资队伍建设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入住条件:家住外地的'单身教师或以校区为中心直线距离两公里以外的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交纳相关费用。

  二、住校教师一律服从学校统一安排,不得私下调换宿舍,不得私自移动学校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三、住校教师应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上班期间不得随意回宿舍,上、下班应严格执行学校工作纪律。

  四、住校教师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异性学生带到宿舍,禁止让学生在宿舍替自己做事。

  五、不得留客住宿,家庭人员来访留宿必须在门卫登记。

  六、保持宿舍内外整洁、卫生,不得在宿舍内外乱贴、乱画。

  七、节约水电,注意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八、住校教师应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有关纪律制度,注意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

  九、住校教师有义务协助学校管理学生寝室

  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教职工宿舍管理制度2

  随着住校教师的增多,为规范管理,确保住校教师的安全,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望各位住校教师遵照执行。

  1、学校食堂。住校教师就餐时,请王良发师傅如实登记,工作日每餐按3元计,按月统计缴费。如不就餐,必须提前跟食堂说明,以免造成食物浪费,否则按就餐计算费用。筏作日不计,学校予以补贴柴米油盐等。就餐结束后,应将食堂收拾干净,餐具有序放置,出门及时落锁,做到谁开锁,谁负责。这里特别强调:住校教师要自觉爱护公物,食堂内水电设施以及型电器的非正常损坏,由操作人承担全部责任。非食堂工作人员请勿使用型电器。

  2、遵守学校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上班时间不得滞留在宿舍内。

  3、宿舍内必须做到安全用电,严禁私自拉设电源线路,使用不合格的电器产品和功率电器。对严重违安全用电规定,经劝告不改者,学校将取消用电资格。同时控制每人每月每房用电量不得超出学校规定的范围,且超出部分有个人缴纳。

  4、宿舍内不准烧、烤食物,不准将液化气罐移到宿舍内使用,违者将取消住宿资格。

  5、对亲属、朋友来校探望,需在校住宿的`必须到总务处登记,未经准许不得在校住宿,且不得在校内组织或从事打牌赌博活动。

  6、节约用水、用电,不准在无人看管下用水。学校卫生间除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在9点前洗浴完毕,随手关闭电源电灯。

  7、注意公共卫生,禁止乱掷食物、垃圾和将食物、垃圾倒入下水道。

  8、文明住宿,不影响他人工作、学习、休息,同事之间互助、互让、互谅。

  9、自觉维护学校正常秩序,保护校园内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服从学校管理,遵守规章制度,不以在校居住为由放松对自己的要求,确有需要配备学校校门钥匙的,需向学校申请领取,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相应责任:谁领用,谁负责,开门及时落锁,由于没有及时锁门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开门者负责!调离学校前要及时归还所有公共物品,各类钥匙,不准私自交接。对违上述守则并造成事故者,除取消在校内住宿资格外,本人将承担所有责任。

教职工宿舍管理制度3

  为规范学校教师集体宿舍的管理,营造一个整洁、舒适、安全、和谐有序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教职工必须服从统一安排、统一管理、严格遵守本制度。宿舍入住由学校统一安排、协调。

  2、教职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换宿舍,如因特殊原因需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并说明原因,征得同意后方可入住或调整。

  3、教职工离职应于离职当天把房间钥匙交回总务处,并在当天内搬离学校宿舍。

  4、教职工在搬离时,其公有财产必须由总务处派人员点收接管、验收合格,才能办理其它手续。否则以移交未清论处。如发现有损坏公物的,必须按损坏情况赔偿。

  5、宿舍公有财产由总务处进行登记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已有,不得随意移动。

  6、宿舍内的'设备、设施正常使用损坏需维修时由学校承担费用,非正常损坏由责任人承担全部维修费。

  7、节约使用水、电,使用完要及时关闭,离开及休息前应仔细检查。不准在宿舍内乱接线路,以免发生火灾,后果自负。

  8、所有教职工不得使用电炉、电磁炉、电饭煲、液化气、酒精炉等灶具在宿舍内做饭,如果发现将代管灶具,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9、保持宿舍内外整洁、卫生,不得在宿舍墙廊内外乱贴、乱划,更不能将垃圾放在宿舍走廊内。

  10、宿舍内不准进行剧烈活动、喧哗或使用器具造成噪音等扰乱他人安宁行为,同事之间要相互尊重、包容、友好、和谐。

  11、任何教职员工不得在宿舍内进行违法活动,一经发现立即辞退并搬离学校。

  12、任何教职工均不得留宿外人,若有特殊情况需经校长同意,报总务处备案。

  13、教职工亲属或朋友到校探访必须在门卫处登记,晚上十点前离开学校。

  14、本制度归总务处负责解释,自今日起执行。

教职工宿舍管理制度4

  1、职工上、下班不得大声喧哗,影响学生休息。

  2、职工宿舍晚上九点之前熄灯,深夜不得外出或晚归。

  3、保持楼道、房间清洁,不得随意扔垃圾、杂物、随意吐痰等。

  4、宿舍内不得从事赌博、打架、吵架、着装得体,不得做有碍文明形象的事。

  5、住宿职工不得进入学生宿舍,特别是女生宿舍。(生活老师除外)

  6、职工一律不准乱拉、私接电线、插座、有线电视、电脑等,如需带电器设备需向主管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

  7、看电视、手机充电一律插在宿舍大厅的插座上,必须有人看管。

  8、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磁炉、电水壶、电炉、热得快等。

  9、插座前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0、严禁任何时间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炊具,严禁点蜡烛。

  11、各宿舍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对违反规定者,按照规定给予罚款50元,其中违反第8、第10条罚款1000元,造成责任事故的'赔偿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教职工宿舍管理制度5

  随着住校教师的增多,为规范管理,确保住校教师的安全,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望各位住校教师遵照执行。

  1、学校食堂。住校教师就餐时,请王良发师傅如实登记,工作日每餐按3元计,按月统计缴费。如不就餐,必须提前跟食堂说明,以免造成食物浪费,否则按就餐计算费用。非工作日不计,学校予以补贴柴米油盐等。就餐结束后,应将食堂收拾干净,餐具有序放置,出门及时落锁,做到谁开锁,谁负责。这里特别强调:住校教师要自觉爱护公物,食堂内水电设施以及大型电器的非正常损坏,由操作人承担全部责任。非食堂工作人员请勿使用大型电器。

  2、遵守学校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上班时间不得滞留在宿舍内。

  3、宿舍内必须做到安全用电,严禁私自拉设电源线路,使用不合格的'电器产品和大功率电器。对严重违反安全用电规定,经劝告不改者,学校将取消用电资格。同时控制每人每月每房用电量不得超出学校规定的范围,且超出部分有个人缴纳。

  4、宿舍内不准烧、烤食物,不准将液化气罐移到宿舍内使用,违者将取消住宿资格。

  5、对亲属、朋友来校探望,需在校住宿的必须到总务处登记,未经准许不得在校住宿,且不得在校内组织或从事打牌赌博活动。

  6、节约用水、用电,不准在无人看管下用水。学校卫生间除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在9点前洗浴完毕,随手关闭电源电灯。

  7、注意公共卫生,禁止乱掷食物、垃圾和将食物、垃圾倒入下水道。

  8、文明住宿,不影响他人工作、学习、休息,同事之间互助、互让、互谅。

  9、自觉维护学校正常秩序,保护校园内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服从学校管理,遵守规章制度,不以在校居住为由放松对自己的要求,确有需要配备学校校门钥匙的,需向学校申请领取,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相应责任:谁领用,谁负责,开门及时落锁,由于没有及时锁门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开门者负责!调离学校前要及时归还所有公共物品,各类钥匙,不准私自交接。对违反上述守则并造成事故者,除取消在校内住宿资格外,本人将承担所有责任。

教职工宿舍管理制度6

  为维护学校的整体利益,为保证职工宿舍的安全、整洁、卫生,保障教职工的正当权益,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给职工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休息场所,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现有的三幢住房,提供给分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居住,需转租和转借他人,须向学校报告,以便于管理。

  2、住户要教育自己的家属遵纪守法,要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家的.门,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

  3、不得在宿舍区赌博、盗窃等违法行为,不得将危险物品(管制刀具、毒品、酸碱物等)带入宿舍区,不许在宿舍区燃放各种烟花爆竹,必须注意防火、用电安全。因责任事故造成学校或其他教职工财物损失者,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4、设立专户水电表,住户必须按学校规定时间缴交水电费。如发现偷水偷电者,学校给予标准量的五至十倍罚款,严重者停水停电进行整顿。

  5、维护环境卫生,不把食物残渣、包装物、杂物等各类垃圾丢在宿舍区地面、楼道、卫生间、盥洗间及窗门外,一律按规定放到垃圾池内。楼梯通道轮流搞好卫生。不许在宿舍区饲养家禽。

  6、自觉爱护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不得在地面、墙壁、阳台上乱写乱涂;不得在房前房后乱搭乱建乱种它物,影响校容校貌。

  7、春节等重大节日,学校指定在旧水池旁边搭灶生火,严禁在其它时间或其它地点生火。

  8、宿舍区内车辆按指定位置停放,上课期间一切车辆不得停放在教学区内的任何位置。

  9、要自觉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学校大门晚上11:30关闭,若有室内外装修者中午12时半至2时、晚上10时后要停工。

  10、要自觉维护宿舍区秩序,不得在宿舍、楼道内大声喧哗、追逐嬉闹,电视或收音机及唱歌等声音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11、住户间要互相帮助、互相关照。发现盗贼或意外事故应及时报警,有重大事件要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夜间拉长铃为学校警报铃,各人要急速集合。

  12、住户不得将学生带到宿舍区进行有偿家教活动。

  13、学校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各住户要严格服从学校的管理。

教职工宿舍管理制度7

  为了加强教工集体宿舍管理,创造文明、健康、舒适、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特制订教工集体宿舍管理制度,请教职工自觉遵守。

  1、成立由校工会、总务处、办公室、教导处组成的监督管理小组,平时组织抽查教工集体宿舍的安全、卫生工作。

  2、为了保证教职工有良好的休息环境,午休时间,晚上22时后集舍区内保持安静、禁止在宿舍内播放高音音乐等高声活动,不得在宿舍过道上高声谈笑,严禁在宿舍内进行赌博或变相赌博活动。

  3、建立值日制度,安排值日表,做好保洁工作。每间寝室门前过道由居住的`教职工每天自觉打扫;宿舍楼前花台、草坪内纸屑、杂物等值日每天打扫,做到地面、花台干净、整洁。垃圾要求袋装化,每天自觉送到校园垃圾箱,不准向窗外投掷杂物或倒水,不准把垃圾堆放在门口走廊上。

  4、爱护公物,保护寝室内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修理,严重损坏的(水、电设施)如人为造成的居住者自理修理费。

  5、住房不得任意改装,不得擅自拆移住房内外的各种设施。不准占用楼梯过道、走廊等公共场所堆放杂物和烧炊。

  6、新来教职工分配到寝室后,到寝室清点校产用具,办好财物登记手续。

  7、未经总务处同意教职工不得私自调换住房。

  8、凡居住教工集体宿舍的教职工,每月按学校规定交纳水电费,每季度由工资中代扣。

  9、搞好个人卫生和寝室卫生、防治疾病发生,经常擦洗卫生洁具和洗涤槽,墙面瓷砖。

教职工宿舍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学校教职工宿舍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提供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规范教职工居住秩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教职工宿舍是学校为教职工提供的用于居住、工作和休息的场所,教职工宿舍的管理工作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教职工宿舍,适用于所有居住在学校教职工宿舍的教职工和其家属。

  第四条、教职工宿舍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服务原则,注重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的'正常居住秩序。

  第五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教职工宿舍管理机构,明确宿舍管理的职责、权责。

  第六条、学校应定期对教职工宿舍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宿舍的安全。

  第二章宿舍分配和使用

  第七条、学校应依据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需要,合理调配和配置教职工宿舍。

  第八条、教职工宿舍的分配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开”。

  第九条、教职工宿舍属于学校财产,未经学校批准,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擅自占用、使用或转租教职工宿舍。

  第十条、教职工宿舍分为公寓式和独立式两种形式。公寓式教职工宿舍通过公开申请,按照规定条件分配给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和其家属;独立式教职工宿舍通过公开申请,按照工作职务和工龄等因素综合考虑分配给教职工。

  第十一条、教职工宿舍的使用期限原则上与教职工的工作合同期限相同或者与其在校工作期限相当,并在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内通知教职工续租或搬离。

  第十二条、教职工宿舍的转租、转让、出租、违规转让等行为一经发现,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教职工宿舍的入住和退宿手续由宿舍管理机构负责,教职工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工作证明、身份证明等。

  第三章宿舍日常管理

  第十四条、宿舍管理机构和住宿辅导员是教职工宿舍日常管理的责任主体,宿舍管理机构要加强对住宿辅导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其履行职责。

  第十五条、宿舍管理机构要建立日常值班制度,保证全天候的管理服务。同时,要加强宿舍巡查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六条、教职工宿舍内禁止吸烟、酗酒和违法乱纪行为。禁止使用非法电器、明火或者危险物品。教职工宿舍内禁止养宠物。

  第十七条、教职工宿舍的卫生管理是每个教职工的共同责任,每人都应保持宿舍内外的清洁卫生。宿舍管理机构要定期组织宿舍卫生检查,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宿舍进行督促整改。

  第十八条、教职工宿舍的物品摆放应整齐有序,不得随意堆放杂物。

  第十九条、教职工宿舍的大门、窗户和水、电、气阀门等设备必须保持良好状态,禁止损坏和私自修改。

  第二十条、教职工宿舍内的公共设施和设备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对于故障设备,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二十一条、学校要建立宿舍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宿舍的安全。

  第二十二条、教职工宿舍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主要检查电气设备、用电情况、防火设施、疏散通道等是否符合要求。

  第二十三条、教职工宿舍要配备烟感、燃气感、漏水感、温度感等安全设备,确保宿舍内安全。

  第二十四条、学校要定期开展防火安全教育和演练,提高教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逃生技能。

  第五章处罚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责令搬离宿舍等处理措施。对于严重违反规定的行为,学校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六条、对于积极参与宿舍管理工作、自觉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协助解决宿舍问题的教职工,可以给予奖励。奖励措施包括表扬、奖金、晋级、荣誉称号等。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学校教职工宿舍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第二十八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施行,适用范围包括现有教职工宿舍和新建教职工宿舍。

  第二十九条、学校应加强宿舍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教职工对该制度的了解和遵守。

  第三十条、本管理制度的修订以学校教职工宿舍的实际情况为依据,经学校相关部门研究后,报学校领导审批并公布实施。

  本管理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以上为《学校教职工宿舍管理制度》的内容,该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规范学校教职工宿舍管理工作,提高教职工宿舍的管理水平和居住舒适度,为教职工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进一步提升学校整体教学水平和师资队伍素质。

【教职工宿舍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学校教职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03-16

教职工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通用15篇)04-02

教职工宿舍安全承诺书11-11

宿舍管理制度07-08

宿舍管理制度06-12

宿舍管理制度01-14

学校教职工管理制度02-14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06-30

集体宿舍管理制度07-16

宿舍施工管理制度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