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的校车管理制度

时间:2024-08-15 17:31:28 制度 我要投稿

幼儿园的校车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幼儿园的校车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幼儿园的校车管理制度

幼儿园的校车管理制度1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职责及安全行车规定

  1、校车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3、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4、遵守交通规则,不疲劳驾车,不违章驾车。

  5、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由当事人负责。

  8、幼儿园门口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9、接送学生前20分钟,司机应提前做好准备,随时等候出车。

  10、司机要服从园长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11、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幼儿园。

  12、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再向管理部门报告。

  二、校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时校车司机要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主管、另安排检修。

  三、跟车工作人员安全工作职责

  1、跟车工作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上车,负责安排幼儿入座上车维持秩序,作好安全乘车的准备工作。上车时,跟车人员清点幼儿人数,让幼儿站队上车,没有教师带领的幼儿不能上车。接幼儿来园时跟车工作人员要下车接幼儿上车,安排好幼儿的座位。车到园后,幼儿下车,跟车教师与本班教师交接,清点本趟车上各班幼儿人数。

  2、跟车工作人员要加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始终和司机保持密切合作,协调一致,对家长、幼儿态度和蔼、细心周到,服务热情。

  3、跟车工作人员在开车前后及时开关车窗,以保障车内空气流通,跟车工作人员要时刻提醒幼儿,不能在车内大声喧哗,保持车内安静。

  4、跟车工作人员保证各班联系单及幼儿园通知单,准时发给家长;有服药的幼儿,要做好封包登记姓名、服药量及服药时间,准确地带回交到各班教师手中,保障幼儿及时服药。

  5、跟车工作人员要掌握幼儿尤其新入园幼儿的乘车起始、终点,对家长提出的线路更换和正确建议高度重视并及时反映,以便更好地解决而服务于家长。

  6、各班负责接送幼儿的老师根据各车接送名单,及时接送幼儿。如有幼儿漏上的情况,由各班负责接送的老师送幼儿回家。

  7、送幼儿时车要靠边停,跟车工作人员要先下车后再让幼儿下车,同时教育幼儿下车后不要奔跑,等车走后再走。确保每个幼儿安全到家。

幼儿园的校车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一)为对我区范围内所有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幼儿园因教育、教学需要用于运载学生的9座以上机动车(含学校、幼儿园自有和租用的车辆,以下简称校车)加强管理,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和《深圳市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特拟定《宝安区学校、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内容包括《宝安区校车安全管理规范》、《宝安区校车档案管理规范》、《宝安区校车安全考核、奖惩规范》、《宝安区校车安全监督规范》、《宝安区校车驾驶员培训规范》和《责任与处罚》等六个部分。

  (二)根据《关于规范管理街道社区居委会接送学生车辆的通知》(深宝府办[xxxx]94号)的精神,街道社区居委会接送学生车辆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区教育局、街道教育办和各学校、幼儿园应配备专门人员负责校车安全管理,学校应安排专项的交通安全经费,用于校车安全检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事故预防和驾驶员培训等开支。

  第二章宝安区校车安全管理规范

  (一)学校、幼儿园的校车和校车驾驶人必须符合《深圳市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并按规定定期进行二级维护。不符合该办法的车辆一律不准用作校车,不符合该办法的驾驶人一律不准聘为校车驾驶人。

  (二)学校租用车辆作为校车的,学校必须与车主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上有保障安全及明确安全责任的条款;学校要与乘车学生家长签订《乘坐校车安全责任书》,明确学校、学生、车主单位等各方责任。

  (三)学校要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载或者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予以制止;在运载学生时,校车要配备一名以上专职管理人员,负责车内学生乘车秩序和上下车时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学校对固定接送学生的校车,要根据核载人数编排好每一班次座位表,发给每位乘车学生及家长,以便接受监督;校车司乘人员要对照座位表进行安全管理,严禁超载、超速。

  (五)学校聘用自有校车驾驶员时,要严格把好驾驶员的资格关,建立完善包括驾驶员个人资料的管理档案。

  (六)学校租用的校车在非服务于学校的时间内学校必须将《校车许可证》和《校车驾驶人证》收回。

  (七)学校自有的校车不得以任何借口进行客货运输,并不得租给他人。

  (八)学校要建立机动车辆进入学校管理制度,重点内容是实行人车分流,具体内容包括:明确车辆出入口与人出入口,并在实际地点做警示标志;车辆在校内按照指定的道路和低于5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在指定的地点停放,并在实际地点画出行驶线路和停车位;制定上放学时段校内和校门维持交通秩序值班表;紧急情况下的报告和处理程序。

  (九)学校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工作制度和制定校车安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驾驶员培训,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定期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专题教育,切实增强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第三章宝安区校车档案管理规范

  (一)学校、幼儿园应当对使用校车情况建立档案。街道辖管学校报街道教育办备案,直属学校报区教育局备案。

  (二)校车安全管理档案目录

  1、校车管理规章制度;

  2、学校与区教育局或街道教育办签订的交通安全责任书;

  3、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与校车管理员、校车驾驶员、跟车教师签订的安全责任书;

  4、学校与校车承租方签订的安全责任书;

  (三)宝安区接送师生的车辆管理档案目录(见附件一)

  1、校车许可证;

  2、经辖区交警部门查验的校车安全检测表;

  3、45°现用校车彩照及经交警部门现场查验证明;

  4、校车行驶证复印件(验原件);

  5、“大三小六”性能检测证明;

  6、校车座位安排表;

  7、校车购买保险票据;

  8、租用的车辆客运资质证明;

  9、交警、车管部门规定的有关资料;

  (四)宝安区校车驾驶员管理档案目录(见附件二)

  1、校车驾驶人证;

  2、驾驶员三年以上无不良行驶记录证明(附近期脱帽彩色照片);

  2、驾驶证复印件(经交警部门查验,验原件存复印件);

  3、当地区级公办医院体检证明;

  4、驾驶员、司乘管理人员与校方签订的安全责任书;

  5、交警、车管部门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资料。

  (五)每车每趟必须填写《宝安区接送学生往返路线安全记录表》,该表格式见附件三。

  (六)必须严格执行定学生定座位制度,《每趟校车搭乘学生名单》表格见附件四。

  (七)宝安区校车安全专项检查表,表格见附件五。

  第四章宝安区校车安全考核、奖惩规范

  (一)区教育局对学校校车管理实行奖惩制度,对校车管理混乱的.学校提出批评,并限期整改;对未整改、整改不及时或整改效果不理想的学校全区通报批评;对发生校车安全事故的学校做出教育行政处罚。

  (二)区教育局年终对各学校全年校车安全情况进行考核,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给予通报表扬;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不达标的,给予通报批评。对由于工作失职,不履行领导责任,导致发生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校车安全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有关领导责任。

  (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较大安全事故的学校、幼儿园不得参加当年的规范化、优质化督导评估。

  第五章宝安区校车安全监督规范

  (一)区教育局或街道教育办应每学期至少组织两次与公安交警部门联合的校车安全检查;每月应与公安交警部门沟通了解交警部门查处的校车信息,并做出相应处理。

  (二)区教育局应对社会公布校车安全监督投诉电话,广泛接听和处理来自社会有关校车安全的投诉。

  (三)各学校应将交警部门、教育部门、学校的校车投诉电话张贴在校车的后方玻璃上,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区教育局在全区统一聘任100名兼职校车安全监督员,街道教育办在街道范围内聘请10名兼职校车安全监督员,各学校根据需要聘任兼职校车监督员。校车监督员直接向街道教育办或区教育局报告校车违规情况。

  (五)区教育局、街道教育办应在接到有关校车违规投诉的三日内就投诉进行调查并将结果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交警部门和校车安全监督员。

  (六)建立校车安全监督奖励制度,设立专用经费对工作出色的校车安全监督员进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另行规定。

  第六章宝安区校车驾驶员培训规范

  (一)校车驾驶员平时应自觉加强车辆业务和驾驶技术的学习,熟悉交通安全法规。做到思想作风、技术过硬,具有适应各种路面,复杂交通环境驾驶能力和具有处理一般性车辆故障的能力。能较好地单独完成任务,确保行车安全。

  (二)学校必须定期召开校车驾驶员工作例会,通报校车安全驾驶情况,组织校车驾驶员进行安全法规和技术的学习,切实加强校车行驶的安全管理和驾驶员队伍的建设。

  (三)每学期开学前请交警部门派出民警对校车驾驶员进行安全法规和驾驶技能培训。此项工作可由学校单独进行或由街道教育办统一组织进行。

  (四)街道教育办每年可组织对校车驾驶员安全知识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通知学校不再续聘。

  第七章责任与处罚

  (一)学校、幼儿园未将使用校车情况按规定进行备案或者未按规定查验校车的,由区教育局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对政府举办的学校、幼儿园的校长、园长给予行政处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学校,责令停办。

  (二)学校、幼儿园使用未取得《校车许可证》的机动车运载学生的,由区教育局对政府举办的学校、幼儿园的校长、园长以及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民办学校、幼儿园或者合作举办的学校、幼儿园的举办人、安全责任人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2年内不得在宝安从事学校、幼儿园管理事务。

  (三)学校、幼儿园未按规定对校车履行安全管理和保护职责,造成重、特大伤亡事故的,对政府举办的学校、幼儿园的校长、园长以及其他责任人员给予撤职、开除公职处分;民办学校、幼儿园或者合作举办的学校、幼儿园的举办人、安全责任人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5年内不得在宝安从事学校、幼儿园管理事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校车超载20%、超速50%以上等交通违法行为被查获1次的,区教育局责令学校辞退校车驾驶员并对该校、该园的校长、园长给予警告处分;被查获2次的,区教育局对该校、该园的校长、园长给予撤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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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车时间

  1.每辆校车早晚出车时间由司机根据校车宝宝人数、路线按照幼儿园的作息时间确定。

  2.执行时间标准参照中央一台的北京时间。

  3.确定的时间和中途调整的时间先报主管领导通知到各部门之后方可执行。 如未经批准私自变更出车时间造成后果的,从严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二、出车登记

  校车出入由保卫科传达室值班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如未到出车时间打开大门让校车提前出车的或出车(包括校车其它外出)未进行登记的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

  三、宝宝上车时间

  1.班级教师必须在出车时间5分钟之前将宝宝送上校车。

  2.因特殊原因未及时送校车宝宝上车的班级,司机和随车教师在出车前5分钟内通知班级。

  3.未及时在出车时间前将宝宝送上校车的班级追究班级教师责任,出车前五分钟之内未通知班级教师及时送宝宝上校车的,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四、交接记录

  随车教师、班级教师早接和晚送宝宝时必须履行交接手续,凡未进行办理交接手续的追究相关责任人。因未进行交接手续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接送卡证

  1.接送校车宝宝时要严格执行接送卡制度,早接时要向家长发放校车接送卡;晚送时,家长必须提供家长证、校车接送卡,否则一概不予接走幼儿。

  2.早上不坐校车而晚上坐校车的宝宝由班级老师向家长发放校园接送卡,随车老师晚送时要向家长收取校园接送卡,下班后交由保卫科传达室值班人员保管并进行登记,第二天由班级老师到保卫科领取校园接送卡。

  3.早上坐校车而晚上不坐校车的宝宝,随车教师要向家长发放校车接送卡,家长晚接时班级老师要向家长收取校车接送卡,下班后交由保卫科传达室值班人员保管并进行登记,第二天由随车老师到保卫科领取校车接送卡。

  4.凡因接送卡操作不当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六、其它规定

  1.校车司机与随车教师必须遵守幼儿园相关管理制度,确保自身与幼儿的人身安全。

  2.第一批校车宝宝由班级教师接进班级,第二批校车宝宝由随车教师送进班级,不得让宝宝私自进教室。

  3.随车教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家长提前通知幼儿园并得到许可的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随车教师与班级教师必须做好交接,随车教师要做好记录以免遗漏。

  4.随车组长要落实随车教师的责任,在跟车过程中要时刻关注幼儿在车内的状况,发现幼儿有异常举动要立即制止并排除安全隐患。

  5.随车教师在宝宝入园上车时要对宝宝进行晨检,发现状况时要及时与家长沟通,不宜上车的宝宝应要求家长带回。在跟车结束时,随车教师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幼儿或物品被遗留在车上。

  6.司机与随车教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要及时并准确的做好工作记录,以便随时接受主管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检查。

  7.随车教师有责任督促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有责任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落。

  8.校车司机必须在随车教师检查幼儿上车坐稳后,由随车教师示意开车,方可启动车辆前行,在行驶过车中要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9.校车司机有责任督促随车教师时刻关注车内的状况,必要时要停止行驶,排除安全隐患后再开车。

  10.校车司机在出车前必须试车,保证车辆一切正常方可出车,如发现问题时要及时向幼儿园领导汇报并进行抢修。

  11.校车司机要定期对车辆进行消毒和清洗,保持车辆的整洁卫生。

  12.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工作人员,幼儿园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立即解聘并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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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严把校车驾驶员准入制

  校车安全运行,驾驶员是关键,选择技术过硬、素质过关的校车驾驶员是我园坚持选拔的原则,我们不仅要求驾驶员是A1照,还重点考虑驾驶员“驾龄”长短、驾驶水平高低、处理问题能力的强弱。还有身体健康,要有医院的健康证明。在驾驶技术同等条件下,我园坚持选用品德好、素质高的驾驶员。招聘的驾驶员在试驾一周后,经考核合格后,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2.明确职责,严格管理

  首先,我园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安全警钟长鸣,坚持每周召开一次安全教育会;管理上,严抓细管、常抓不懈。在具体工作中逐一分解工作任务,逐级签订责任书,有《跟车教师安全责任书》、《校车驾驶员安全责任书》、《幼儿家长接送安全责任书》确保每项工作、每个环节都有人抓、有人管、有成效。

  其次,细化职责,共监共管。要求校车驾驶员准时参加定期召开的驾驶员安全专题会和培训学习会,校车途径路段路况驾驶员了然于胸;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驾驶员工作管理与教师要求相同,工作时间与教师工作时间一致,接送任务完成后留园保养车辆、休息、学习,由保教处定期检查学习笔记。驾驶员工作日不得随意外出及参加一些社会娱乐活动,要确保工作时精力充沛,消除疲劳驾驶。

  跟车教师要求由身体素质好,精干利索责任心强的教师承担。按照园内制度要求,做到文明礼貌,着装规范(穿平跟鞋,夏季不穿裙装)。无故不许倒班,有事倒班或请假须经领导同意。跟车教师及驾驶员必须有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二者之间工作上互相监督互相帮助。驾驶员自觉遵守交规,文明安全驾车;跟车教师明确职责,按要求填写我园自制的《幼儿接送跟车记录》。共同学习教育局下发的《富平县学校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及我园《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校车驾驶员安全要求》、《跟车教师接送要求》及《校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熟知并掌握基本处理事故的`能力。

  3.深入实际,排除隐患

  作为一个管理者,且不可高高在上、走马观花,只有深入实际才能发现问题,排除隐患,确保校车安全运行,使幼儿高兴来园,平安回家。校车运行之初,我自己随车随行,沿途发现问题,自己骑车蹲守接送点,查看校车来往存在问题,与幼儿家长交流,听取他们的建议和要求。在接送一线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3.1掌握路况熟悉情况。近两年来,每学期报到结束后,我首先带领驾驶员及跟车教师对线路进行排查,熟悉线路,了解路况,对于危险路段,要求驾驶员宁可多走路程,也要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对于沿途的路口及转弯,要求驾驶员必须减速慢行,接着召开接送安排专题会,会上要求驾驶员对接送的路线心中有数。跟车教师要熟悉接送幼儿,特别要熟悉新入园幼儿(如姓名、住址等,并为新入园幼儿提前送去身份卡)。实行固定线路、固定车辆、固定跟车教师。要求驾驶员在每次接送幼儿前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做到不超员、不超速、不酒驾和不疲劳驾驶。

  3.2持卡接送安全放心。每学期我园都要为所有幼儿制作接送卡,给家长发放印制的校车行驶线路表及安全接送提示。在接送中,始终坚持人卡交换制,每天早上家长送幼儿时,教师发给家长该幼儿的接送卡,下午家长持卡接幼儿,教师收回接送卡。一来有利于开学初教师对幼儿、家长情况不熟悉接送工作交接容易;二来杜绝了家长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亲朋顺便带走幼儿的现象;三是人卡交换一一对应,避免了疏漏情况,保障了幼儿的人身安全。对于因病不能来园的幼儿,跟车教师要在接送记录中填写清楚,到园后要告知班主任,下午送时要清查人数,确保无漏送现象,使家长放心。

  3.3细化操作过程规范。每天早上出车前,跟车教师监督驾驶员是否对校车轮胎气压、车辆制动系统、喇叭、转向灯等例行检查,共同对车辆行驶里程和前一天收车的里程进行核对,检查校车内灭火器、警戒带、钢丝绳、急救箱等是否存在,驾驶员检查跟车教师着装是否规范。检查完毕,符合要求后方可发车。

  在接送过程中,车辆到达接送点停稳后,跟车教师得到驾驶员同意后方可开启车门,一名教师下车组织幼儿有序上下车,另一名教师在车上组织幼儿准备下车或入座,并帮助上车幼儿系扎好安全带(安全带的坚持使用,可以避免校车在行驶过程中由于刹车而造成的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跟车教师应教育引导幼儿文明乘车。与家长始终坚持人卡交换制的办法接送幼儿,早上接送幼儿的教师必须对幼儿身体、书包例行检查,做到一摸(摸头是否发烧),二看(看幼儿暴露部分是否有红、肿、青块、伤痕等,如发现应马上向家长问明),三检查幼儿是否携带小刀、鞭炮等危险物品。在确定无异常情况下,将该幼儿接送卡交给家长,同时在我园自制的跟车登记表上确认该幼儿上车。跟车教师在接送幼儿的全程中必须保持巡视。

  幼儿上下车时,跟车教师要随时检查人数,明晰情况后,查看校车周围无幼儿及行人时再提醒驾驶员启动车辆前行,确保每位幼儿安全入园,平安回家。把安全细化到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要排除幼儿入园后、离园时乱跑乱动的不安全隐患,使幼儿安全工作融入每项工作的细节中。

  3.4安全出行警示提醒。在农村的道路上经常会遇到一些急转弯或是一些飚摩托车的年轻人,为了有效的避免一些不安全情况的发生,我们早在去年就给校车的后玻璃上张贴了醒目的“随时停车”字样,同时还给校车加装了音乐广播系统,未见其车,先闻其声,一来给过往的车辆和行人以警示,二来也方便了家长的接送。结合我园出入路口的地理位置,今年年初我们给幼儿园出路口制作了“校车出入、注意安全”的警示牌、水泥路面上涂刷了斑马线。总之,想尽一切办法为校车的安全出行保驾护航。

  3.5强化意识优化氛围。在多次检查中发现家长在接送幼儿时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我园及时和家长签订安全接送责任书,去年甘肃庆阳校车事故之后我们还特意组织召开了幼儿家长安全接送专题会,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家长接送时的安全意识,共同为校车安全运行营造良好的氛围。

  4.落实责任加强监管

  4.1驾驶员对校车坚持保养和维护,平时要求驾驶员对车辆例行检查,车辆例行保养是安全运行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驾驶员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主管领导负责做好车辆养护记录。

  4.2为了杜绝校车私用,我们对每班车都要做好行驶里程登记。主要领导负责车辆的用油情况。

  4.3按时参加交管部门的年检和审验,发现问题及时到指定地二保厂,对校车进行维修与保养。

  4.4在接送途中,我园安排专职人员通过GPS监控接送车辆,20xx年3月26日下午4点55分,GPS监控发现我园陕E82781超过规定时速5公里,立即电话通知跟车教师告知驾驶员降低时速,在返园后立即对驾驶员和跟车教师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驾驶员和跟车教师进行了经济处罚。超速行驶是造成道路事故的主要因素。

  5.创新机制,科学管理,建立稳定的长效管理机制

  为进一步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杜绝校车参与社会商业活动或者人情用车,今年开学初,在局安监股及管区初中检查校车安全后,我园围绕校车管理,积极探索,在全县范围内首先设立校车管理办公室,并成立以管区中心学校校长为组长的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再次修定了《校车管理制度》,如不得使校车超出幼儿园使用范围。园长应对校车日常安全使用做好监管工作。完善了《校车驾驶员安全要求》及《跟车教师接送要求》。为驾驶员打印了新出台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组织驾驶员在闲暇之余学习《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做好学习笔记,从而有效的提高了驾驶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同时投入资金近七千元为校车管理办公室配置了办公桌椅及电脑,在县局为我园校车加装了GPS监控系统之后,我园固定专人通过GPS系统对两辆校车进行动态监控,从而实现管理处处到位、安全时时在线,实现监控手段从人工为主向技术监管的转变,极大地确保了接送过程中幼儿乘车安全。

  近两年来,在交警和教育部门的监管和支持下,我园严格校车管理、狠抓校车安全,校车管理工作受到了省、市、县各级领导的好评,先后被县教育局定为校车管理示范点,富平县人民政府于20xx年2月授予我园“20xx年度安全生产(经营)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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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驾驶员职责及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应遵循《交通安全法规》,且在驾驶时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和行驶证。

  2、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切勿冒险驾驶。

  3、工作期间禁止饮酒,确保车况良好。

  4、发生特殊情况未能按时返回,应及时通知学校。

  5、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将车辆转交他人驾驶。

  二、车辆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保养应在不影响接送幼儿的`前提下进行。

  2、维修车辆出厂时,司机必须细致检验,确认修理完毕才可签字提车。

  三、司机接送幼儿规定

  1、若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待,应主动联系家长。

  2、司机应按校车时间准时到达接送点,如有幼儿尚未上车,则需耐心等待。

  四、跟车教师安全工作职责

  1、提前10分钟上车,组织幼儿有序上车,清点人数并与班主任交接。

  2、关注车内通风换气,照顾好幼儿的冷暖。

  3、确保幼儿的联系单和药品及时发送给家长。

  4、高度重视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并解决。

  5、教师应严格核对接送名单,防止幼儿遗漏或错乘。

  6、下车时,确保幼儿安全下车,切忌急躁奔跑。

  总之,全体工作人员务必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确保校车的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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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校车接送过程的管理,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避免错接、漏接状况的发生,特制订该制度:

  一、跟车老师务必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与领队当班老师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二、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下站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于下午3点前通知幼儿园,跟车老师务必在当日记录中做个性说明,以免遗漏。

  三、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务必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落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四、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务必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五、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务必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园长签名每月底交办公室备案。

  六、督促校车司机务必持续车辆匀速行驶,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

  七、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下车。

  八、提醒校车司机务必在幼儿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能够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九、校车购置购置校车以坚固耐用、省油、价格合理为原则。校车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由校长提出报废,并提出专案购置申请。

  十、校车使用

  校车使用校长指定专门的司机负责驾驶,非本校司机不得驾驶学校车辆。

  校车使用前校车驾驶员应对校车作基本核查,如有故障、失窃或损坏等,应立即报园长处理。

  校车每一天应回到学校,将车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未按规定失职所造成的损失,应由校车驾驶员赔偿。

  公务校车不得擅自借给他人使用。

  十一、校车保养

  校车驾驶员每周最少擦洗校车一次,如遇雨天,则须每日清洗,以防生锈。

  校车各项零件设备的保养,由该校车驾驶员负责,须持续完整并注意是否被损。

  十二、校车保养

  校车如需维修,应事先向园长申报核准,经批准后送学校指定维修厂维修。

  校车行驶途中,发生故障需紧急送修的`,应先报备主管人员核准。

  由于驾驶员使用不当或疏忽保养导致的校车或机件故障所需的修理费,由驾驶员负担。

  十一、油料

  油料油票由主管部门统一购买,由驾驶司机填写领油申请表获准后领用。

  每月主管部门应将耗油量及行驶路程抽查一次,以防浪费。

  十二、事故处理

  学校校车因公务行驶违反交通规则时,如属个人过失,其罚款由当事人自行负担;如属校车本身不可抗力造成的罚款由学校负责。

  未经学校许可擅自使用公车,其事故职责概与学校无关,一切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十三、驾驶员管理条例

  1、“十不准,一牢记”的纪律原则

  “十不准”:

  不准超速行驶不准强行超车不准闯灯越线不准只躲不停

  不准酒后开车不准吸烟开车不准接打手机不准疲劳驾驶

  不准超载行驶不准开带病车“一牢记”:

  连续行车不超过四小时,注意休息,杜绝疲劳驾驶。

  2、驾驶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开展日常政治学习和车辆运行保养工作,要开正点车、安全车、卫生车、舒心车、低耗车。

  3、驾驶员务必服从调配,坚守岗位,听从指挥,随传随到,按时出车,服务周到。

  4、驾驶员务必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防范规定,确保行车安全。

  5、驾驶员务必对随车工具、附件如数清理保管,丢失或损坏要追究职责并负责赔偿。

  6、驾驶员负责车辆的年报审检和养路费、安全管理费、保险费的按时清缴及各种行车证件的及时更换办理。若造成工作失误或损失,驾驶员应负全部职责。

  7、驾驶员不得以车谋私,未经领导同意不得私自出车,为自己或他人办事,一经发现,除按规定收费外,经济损失全部自负,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适当行政处分。

  8、节约燃料,节省修理费,一般故障和小修自己排除解决。油料单应一月审核一次。

幼儿园的校车管理制度7

  为规范校车接送过程的管理,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及错接、漏接情况的发生,特别是配合县教育局安稳股校车监控平台监督,特制订该制度:

  一、每次车辆出发前,驾驶员需全面检查车辆状况正常后方可出发。校车定时参加年检和交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驾驶员需带齐所有证照,保证良好的身体状况,不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

  二、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与领队老师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三、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下车时间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提前通知幼儿园,跟车老师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四、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下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五、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六、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园长签名每月底交办公室备案。

  七、督促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

  八、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 该站点是否有人上下车。

  九、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幼儿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十、校车站点及乘车幼儿名单需变更时,由每条线路组织教师提前通知到该车所有跟车人员及司机。

  十一、家长接送幼儿必须出示接送卡。

幼儿园的校车管理制度8

  1、车辆管理严格严守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的要求,主要负责人员定时督查;

  2、接送幼儿老师要认真执行《车上安全制度》;

  3、对不遵守制度的`不认真履行责任的人,要及时提出警示告诫,严重的汇报上级领导,予以相应处理。

  车上安全制度

  1、幼儿要在老师保护下上、下车;

  2、中大班幼儿要谦让托小班幼儿,保证他们有座位;

  3、站立车上无座幼儿老师要随时提醒他们抓好把手,避免紧急制动时摔倒;

  4、有座位幼儿要抓牢把手,避免刹车时头碰前面;

  5、幼儿在车上要注意不吃东西,避免吞咽时呛入气管;

  6、坐在车窗边的幼儿头手不准伸出窗外;

  7、车辆行驶时人不得靠在车门上,避免车门误开,摔出车外;

  8、幼儿不得站在车座位上,避免车辆摇晃时摔下去;

  9、坐在过道和第一排幼儿行车时要系好安全带;

  10、乘车人要保护车上卫生,不在车上乱扔果皮垃圾,避免人踏上去摔跤,因此造成伤害,扔垃圾人要承担一定责任。

幼儿园的校车管理制度9

  为规范校车接送过程的管理,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避免错接、漏接情况的.发生,特制订该制度:

  1、每次车辆出发前,驾驶员需全面检查车辆状况正常后方可出发。校车定时参加年检和交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驾驶员需带齐所有证照,保证良好的身体状况,不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

  2、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与领队老师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3、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于下午3点前通知幼儿园,跟车老师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4、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落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5、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6、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园长签名每月底交办公室备案。

  7、督促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

  8、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落。

  9、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幼儿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10、校车站点及乘车幼儿名单需变更时,由每条线路组织教师提前通知到该车所有跟车人员及司机。

  11、家长接送幼儿必须出示接送卡。

幼儿园的校车管理制度10

  安全工作乃幼儿园之本,为保障校车安全,保护每个乘车幼儿,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定期检修车辆,确保安全运行。

  二、司机必须有驾驶证,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爱心待幼。禁止非专职司机驾驶校车。

  三、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司机的安全行车意识,做到安全行驶、文明礼让,不超速、不抢行,确保幼儿安全。

  四、校车站点及乘车幼儿名单变动时,应及时告知全体跟车人员及司机。

  五、提醒司机在幼儿坐稳后,跟车教师示意可开车,才可启程。

  六、遇交通事故,随车人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救援措施,配合交警处理事故。园方应及时上报上级教育部门。

  七、跟车教师须核对乘车名单,确认无误后方可上车。

  八、若有特殊情况更改上下车点或换乘其他线路,家长应在下午3点前提醒幼儿园,跟车教师当天需做好特别记录以防遗漏。

  九、跟车教师须逐个站点核对上下车的幼儿并在相应名字后打勾确认。

  十、跟车结束前,跟车教师务必清查车内,确保无幼儿遗留。

  十一、跟车结束后,跟车教师须再次核查乘车记录,在乘车表上签字确认并交至园长处存档。

  十二、监督司机保持车辆匀速行驶,杜绝一切不安全驾驶行为。

  十三、确保司机在接送过程中的'各个站点正确停靠,不论该站点是否有乘客上下。

  十四、接受教育局对我园校车的监管。主办单位与园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定期对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十五、在校车停靠站设立在安全地方,途中不可随意停车接送。每辆校车配备1—2名随车人员,负责幼儿上下车安全及交接工作。校车到达后统一安排幼儿进入班级,防止幼儿自由行动发生安全事故。

幼儿园的校车管理制度11

  为规范校车接送过程的管理,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及错接、漏接状况的发生,个性是配合县教育局安稳股校车监控平台监督,特制订该制度:

  一、每次车辆出发前,驾驶员需全面检查车辆状况正常后方可出发。校车定时参加年检和交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驾驶员需带齐所有证照,保证良好的'身体状况,不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

  二、跟车老师务必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与领队老师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三、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下车时间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提前通知幼儿园,跟车老师务必在当日记录中做个性说明,以免遗漏。

  四、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务必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下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五、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务必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六、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务必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园长签名每月底交办公室备案。

  七、督促校车司机务必持续车辆匀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

  八、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下车。

  九、提醒校车司机务必在幼儿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能够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十、校车站点及乘车幼儿名单需变更时,由每条线路组织教师提前通知到该车所有跟车人员及司机。

  十一、家长接送幼儿务必出示接送卡。

幼儿园的校车管理制度12

  幼儿园娃娃车是接送孩子专用交通工具,关系到孩子的人身安全和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为加强对园车接送的管理,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接送老师:

  1、接送车都要带学生花名册,并进行点名上下车。

  2、要组织幼儿排队上下车,注意乘车纪律和安全。

  3、上车后给每位幼儿安排座位,播放碟片,并教育学生不要把头和手伸出窗外,。

  4、上下车要接送老师亲自开门,要等车停稳了才能让幼儿上下车。

  5、在接和送的过程中,接送老师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应把学生送到指定地点。

  6、接送老师应先开门下车后再组织幼儿有序下车,和家长实现交接(早晚:从家长手中接过孩子,将孩子交到家长手中。)

  7、对没有接到/送到手的的孩子,接送老师要打电话联系家长,并告诉班主任。

  二、驾驶员:

  1、驾驶员必须认真学习交通法规,接送学生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中速行驶,礼让三先,安全正点。

  2、驾驶员要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准时到岗,协助跟车教师维持好学生上车时的秩序,做到正点发车。

  3、校车返校后,驾驶员必须有序地将车停到指定的地点,然后对车辆进行清扫,保持校车的整洁。

  4、注重车辆的保养,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每周六要对车辆进行检查与保养,发现问题必须立即检修。

  5、校车应做到专人专车,驾驶员不得随意将校车给他人学车与驾驶。不得随意更换司机,如当班司机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必须事先告知学校管理人员。学校经查验有关证照后,方能让替班者试车,驾驶技术不熟练的不准出车。

  6、负责接送学生的教师,要经常教育学生,做到有序乘车,文明乘车。维护好车上的秩序,要敦促司机在指定地点停车。车停稳后,才能让学生上、下车。

  7、驾驶员不得酒后开车,不得开疲劳车,不得开有“病”的车。

  8、驾驶员必须接受学校后勤管理人员的管理,每学期由总务处按本制度拟定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状。

  9、考勤管理:迟到一次10元;请假一次(上午/下午)扣30元;缺岗一趟扣25元。

  10、交通安全管理:

  1)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闯红灯除交警部门罚款外,学校另扣20元;

  2)违反交通管理法其他条规的按交警的`处理:①按交警裁决的责任大小,依比例修复校车;②人身伤害原则上按交警裁决的比例支付,极其特殊的情况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但乙方必须支付一定的底数(半年的工资)。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曙光星城阳光幼儿园

  早上接车流程

  1、校车到点在固定地点等候。

  2、同家长幼儿打招呼,并从家长手中接过幼儿,进行简单交流。

  3、安排幼儿座位。教育幼儿头、手不伸出车外。

  4、相同站点人到齐后点名关车门,发车。

  5、行驶到另一站点同上程序,有到点未到幼儿,接车教师应与家长取得联系,请其自己送往。(请假幼儿应主动同接车老师联系)

  6、车子到达幼儿园,司机鸣笛,提醒班级教师接车。

  7、接车老师组织幼儿下车,接车老师一定将孩子送到本班级老师手中。并转告家长交代相关事项。

  8、接车老师上车,检查有无遗漏幼儿、物品。方可下车。

  下午送车流程

  1、下午4;20/5:00,班级教师将幼儿亲自送到相关接车老师手中。

  2、接车老师组织幼儿站队。

  3、车子在园门口停稳后,接车老师组织幼儿有序上车。

  4、安排幼儿坐好,清点人数。教育幼儿头手不伸出车外。

  5、车子在行驶过程中,老师应站起巡视幼儿情况,避免幼儿间争吵。

  6、车子到点停稳后,教师先下车,将孩子亲手教到家长手中。并交代相关事项。

  7、超时家长还没有到,应联系家长,并将幼儿带会园里,交到本班级老师手中。

幼儿园的校车管理制度13

  为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进一步规范校车和构建校车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校车驾驶员的安全意识,驾驶技能,应变能力,确保校车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加强规范校车管理。

  二、按时参加年检和交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驾驶员需带齐所有证照,保证良好的身体状况,不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

  三、按规定驾驶员必须参加交通管理培训,以及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学习活动。

  四、加强专人随车制度的管理和教育。

  1、学校“接送幼儿情况记录”的确认。

  2、随车教师在跟车过程中,要对照校车幼儿名册,确认每个站点上、落车的幼儿,安全接送幼儿的上下车。

  3、做好来园离园幼儿的迎护送工作。

  (1)来园:要做好每个幼儿上车前的晨捡,简洁向家长了解孩子身体状况,并填写

  (2)随车教师在接幼儿来园后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后,组织幼儿洗手接受晨检,并负责把幼儿送到所在班级老师手中。

  (3)离园:去各班接幼儿集中。上车前的检查:服装的整理,书包物品的检查、家园联系册有否遗忘等。做好出发前安全教育和注意事项。

  4、随车教工提醒校车司机在幼儿上车坐稳后,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5、来园离园行车过程中,随车教工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不把头、手伸出车窗外,不在车内嬉戏玩耍,保证幼儿行车过程中的不出意外,把幼儿安全送到家长手中。

  6、家长在各接送点提前候车,驾驶员和随车教师须熟悉接送幼儿家长,如遇陌生家长接幼儿须要向家长打电话询问清楚经家长同意后做好笔录,再出示接送卡。

  7、下车后仔细检查车厢是否遗漏孩子和物品。

  五、认真执行每日校车出车前的安捡制度:

  1、安检:驾驶员每日校车出发前需严格全面检查车辆状况,必检内容有:刹车、轮胎、座位、窗门、两水三油、雨刷、反光镜、检查正常后作好书面记录。

  2、卫生消毒:按时做好校车卫生清洁工作和每日消毒工作,(传染病流行期间加强)并做好书面记录。

  六、驾车司机在行驶过程中必须绷紧安全之弦,抓住预防之钢,安全驾车,文明行车,遵守交通法规,保持车辆匀速行驶,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马达一响,集中思想”“车轮一动,幼儿的`安全高于一切”。每天有教师随车护接送幼儿,要求随车教师本着对幼儿安全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在接送孩子的途中,全身心的注意幼儿安全。严格按规定维护行车过程中幼儿的秩序与安全。

  幼儿园接送幼儿车辆日常检修制度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解送幼儿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3、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队长,由队长报告后勤主任,经主任同意并签名即可。由队长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园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4、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队长、另安排检修。

幼儿园的校车管理制度14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校车驾驶员、看护人员管理制度:

  1、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不疲劳驾车。

  4、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按规定行车路线和停靠站点行车。

  6、接送完幼儿后,在教师检查车辆后再一次检查车辆有没有遗漏幼儿及门窗。

  7、接车教师提前10分钟做好接送幼儿准备工作,认真清点接送幼儿数量。

  8、接送教师认真填写乘车幼儿花名册(上下车一一点名需家长确认签字)九、接送教师定期对幼儿进行乘车安全教育,杜绝在车内玩耍嬉戏。

  9、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绝不可以让学生独自回家。

  10、应熟悉每位接送学生家长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长接着学生,要提高警觉,并向学生证实接着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情况下,不可以其接走学生。

  11、接送完幼儿做好车内卫生,并仔细查看车内有无遗漏幼儿或物件。

  12、严格执行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幼儿园的校车管理制度15

  一、幼儿园在新生入园时给每个家庭发放接送卡,加盖幼儿园公章为有效卡。

  二、非指定接送人持卡须凭接送卡上注明的.指定接送人的。委托电话或嘱托才能领走孩子。

  三、幼儿园有权阻止未带接送卡的人员入园,来访者如欲强行进入校园,有责任予以阻拦,并视情况报警。如果幼儿园遇到未持卡的幼儿亲戚(或离异父母)来接孩子,教师可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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