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技术资料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
维修技术资料、工艺文件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
1、技术负责人负责收集汽车维修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相关技术标准,具备所承修车型相关维修技术标准和工艺文件,确保文件完整并及时更新,以上资料交由资料管理员保管。
2、资料管理员对所有资料进行分类编号,定期对资料进行盘点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3、借用资料时,资料管理员应认真、完整地填写资料借用登记表。
4、借用人对资料必须爱护,保证资料的完好、整洁。对于使用中出现的损坏现象,应主动向管理员说明,并酌情赔偿。
5、如资料遗失,将追究借用人责任,限期购回此书或及时复印此书,资料管理员对借用人进行遗失登记,当再次出现遗失情况,限制其使用权,并上报领导。
6、为保证资料内容清晰完整,翻阅资料时双手一定要洁净,凡出现资料破损,粘上油腻、不清洁将追究借用人责任,限制其使用权。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2
为规范矿井建设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核查、管理等工作,必须做到与工程建设各阶段同步。
二、工程科为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牵头责任部门,负管理及建档责任,其它科室对业务范围内工程技术资料承担收集、整理、使用管理按期归档的责任,各科室应建立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责任制、责任到人。
三、工程技术资料应长期保存,管理要科学系统,能有效控制,确保各相关场所都能得到齐全有效地版本,防止作废的技术资料误用。
四、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管理所承建工程的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应实行总工程师责任制,建立健全技术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工程项目设专人负责技术资料管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进行自检评级,工程施工单位发生变更时工程技术资料应随工程一并按规定进行交接,工程竣工时,工程技术资料应随工程一并移交建设单位。
五、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进行监理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并负责对施工企业工程技术资料进行核查,评级和管理,督促施工企业及时、准确、规范地完善工程技术资料。在检查认证工程质量时,要首先核查工程技术资料。
六、工程技术资料的装订,编录成档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七、工程技术资料是工程建设过程和工程质量的真实记录和科学描述,不得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丢失。工程技术资料要严格执行签证制度,必须由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签章和签字,不得代签或打印。
八、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和使用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知识产权保护和保密规定。
九、作废的工程技术资料必须经建管处技术鉴定组鉴定,处总工程师审查,处长批准后,方可销毁。
十、设计、评估、勘探单位在前期准备调研阶段向建设单位索取技术资料应列出明细,建设单位应责成专人向其提供,所提供资料应由建设单位总工程师审批,除上级主管部门和审批机关有明确要求确需提供原件外,一般只提供复印件(抄件),并明确归还期限和责任人。由建设单位归档保存的孤本原件,借出人必须负责索回。
十一、工程前期准备文件编制完成后,编制单位应先向建设单位提供征求意见稿,建设单位应进行内部初审,明确设计意图,提出改进意见。对通过招标程序进行的设计文件,审查是否符合招标技术文件要求。编制单位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报审稿,在规定时限内,向建设单位提供。
十二、报审稿按规定程序由建设单位(编制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审批机关报批。
十三、报批后的'技术文件和依据批文编制的修订稿做为下一步设计和开工执行依据,由建设单位归档保存,征求意见稿和报审稿做为参考资料使用。
十四、施工图会审及使用管理执行施工图会审制度,并按规定归档。
十五、设计变更文件使用管理执行设计变更制度,并按规定归档,施工组织设计、规程、措施的编审、贯彻、执行《施工组织设计、规程、措施管理制度》。
十六、招标技术文件的使用管理执行招投标管理规定,并按规定归档。
十七、工程定位及复测记录、工程施工测量记录、检查钻孔地质报告、地质预测和综合分析报告、井筒实测柱状图、主要巷道、胴室地质剖面图、各类交换图等按地质测量管理制度执行。
十八、设备、仪器的随机文件(生产许可证,质量证明书、煤安标志证书、防爆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设备图册,检验试验报告等)在设备到货时,由设备管理部门会同档案部门资料管理员共同开箱查验,原件交档案部门管理员归档保存1份,重要设备、专用设备、进口设备备份(原件不够可复制)1份,使用单位原件不够时,应复制使用。随机文件不全或不符合招投标文件供货合同要求者原则上不予验收结算,进口设备应有中文说明书。
十九、施工规范、规程、国家及行业标准,由建管处统一购买,并登记造册,各使用部门向档案部门办理借阅手续后发放使用,下列情况下使用部门负责人必须收回并上交档案部门:
1、上级明令废止的标准、规程、规范。
2、使用者调离原工作岗位的。
二十、各类技术图书和施工参考书,由建管处根据施工生产需要和各部门提供的计划统一购买,档案部门统一管理,各使用部门向档案部门办理借阅手续后,发放使用。借阅时间一般不超过1个月,到期需办理续借手续,使用人员调离工作岗位必须交回,丢失、损毁者照价赔偿。在图书市场不能购买的绝版书籍丢失应按原价的2倍赔偿。
二十一、本处工作人员外出开会在、学习、调研获得的技术资料应及时向档案部门上交登记,归档资料应及时归档,非归档资料由本人所在部门管理使用。
二十二、建设(监理)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在建设过程中,针对工程建设发出的有关通知、文件、会议纪要及责任单位的整改措施、整改验收结果等,是技术资料的组成部门,应按规定整理、归档。
二十三、各类与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合作或本单位自主进行的科学研究、新技术推广试验,科技成果鉴定所形成的技术文件资料,应归档保存,文件资料的管理使用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
二十四、电子版文件资料和声像、图片技术资料管理由档案部门制定管理细则并下发执行。
二十五、日常施工管理技术资料组卷及管理、评级工作执行《煤炭建设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管理规定与评级办法》,建管处每月组织相关部门和监理单位进行一次检查、评级。评级分为符合、基本符合和不合格三级,符合率应达80%以上。发现不合格项应责令限期整改,并对责任人员进行经济处罚。
二十六、资料管理人员应熟悉和掌握技术资料情况,各类技术资料均应分类、分专业立卷,并建立接收和发放、借阅、回收登记台帐,编制检索目录,编号规则。接收和发放时,必须当面逐项清验,严格履行交接手续。
二十七、技术资料管理和使用人员必须遵守建管处保密管理制度,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准向外单位人员借用,或私自外流技术资料。
二十八、技术资料管理和使用人员应做好技术资料保存工作,注意防损和防盗,如有破损和变质的技术资料要及时修补和提出复制,发现有丢失现象,应立即上报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3
1、总检员对二级维护以上竣工出厂车辆,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2、合格证由资料管理员负责保管,视生产情况由专人持道路运输许可证副本到管理部门购领。
3、合格证由总检员向资料管理员领取,资料管理员须建立合格证领用、签发台帐。
4、总检员须逐项填写合格证,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签发后合格证存根交由资料管理员保存。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4
本厂对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车辆实行维修前诊断检验、维修过程检验和竣工质量检验制度。质量检验人员具体负责制度的贯彻执行。
1.维修前诊断检验制度
1、在诊断检验前,质量检验员应主动告知车主出具《机动车维修记录》。
2、根据汽车技术档案的记录资料和驾驶员反映的车辆使用技术状况,质量检验员确定所需要的检测项目。
3、质量检验员针对每一检测项目实际进行检测,并依据检测结果和车辆实际技术状况进行故障诊断,以确定附加作业项目(二级维护)或维护和修理方案。
4、质量检验员将所诊断的故障、维护和修理方案、维修项目等填写《机动车维修记录》,并根据检验情况填写《车辆进厂检验单》,并告知托修方,由拖修方签字确认。
5、调度人员将维修作业单下派车间,车辆进入作业车间。
2.汽车维修过程检验制度
1、过程检验实行自检、互检和专职检验相结合的"三检"制度。
2、检验内容为汽车或总成解体、清洗过程中的检验,主要零部件的检验,各总成组装、调试检验。
3、各检验人员根据分工,严格依据检验标准、检验方法认真检验,做好检验记录并填写《车辆维修过程检验单》。
4、经检验不合格的`作业项目,需重新作业,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
5、对于影响安全行车的零部件,一定要严格控制使用标准,对不符要求的零部件应予以维修或更换,及时通知前台,并协助前台向车主做好解释工作。
6、对于新购总成件,必须依据标准检验,杜绝假冒伪劣配件装入总成或车辆。
7、车辆维修完工,维修人员自检合格后,做好车辆清洁工作,并将车辆停放在竣工区域,通知总检进行竣工质量检验。
3.汽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制度
1、汽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由总检负责。
2、汽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内容为整车检查、检测、路试、检测路试后的再检测及车辆验收。
3、修竣车辆竣工质量检验严格依据《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20xx)要求进行。首先进行整车外观和底盘检查,检查合格后进行路试,对于路试中所发生的不正常现象,要认真复查。路试合格后重新进行底盘检查,确保各项技术性能合格后,将有关内容记入《车辆维修竣工检验单》和《机动车维修记录》。
4、如是营运车辆,由总检告知送检员将车辆送往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进行竣工质量检测。检测合格后,将车辆交付托修方。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范收集、整理工程技术资料的过程,强调过程控制,提高管理水平,保证工程实施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
第三条编制依据
本制度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验与验收统一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编制,各单位在执行中,还应符合当地有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实施过程中根据相关标准、规范的现行有效版本的具体内容执行。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按照公司和项目部两级管理模式,逐级建立、健全、落实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职责
一、工程技术部:为工程技术资料的日常管理部门。
(一)工程技术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项目部的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进行检查,内容包括:对项目部资料管理的过程检查情况,抽查项目部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编目情况,并负责传达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提供最新信息。
(二)负责对各项目部竣工工程资料的档案管理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二、工程计划部:协助工程技术部对项目建设有关的商务资料进行收集管理。
三、项目一(二)部:配合工程技术部对其下属项目部的工程技术资料进行收集、监督、指导管理。
第六条项目部职责
一、项目部应至少配备一名工程资料管理人员对工程技术资料进行收集整理。
二、项目部应配备专用计算机对工程技术资料进行收集管理。
三、工程资料的形成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规范、工程合同与设计文件等规定。各项目部应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对工程施工资料、工程档案、竣工图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保证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四、项目部应与建设单位明确对施工资料、工程档案、竣工图有关要求,明确总包与分包单位工程资料的编制责任。
五、分包单位应负责其承包范围内施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组卷工作,并对其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总包单位项目部负责审查、汇总并组织各单位对本工程竣工档案的移交工作。
六、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职责
(一)贯彻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公司资料管理规章制度。
(二)负责确定本项目技术资料的总体要求,审批本项目资料编制规划,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本项目资料总体协调工作,督促各部门与分包单位,按规定收集、整理与移交本项目的工程资料。
(四)负责审核工程竣工工程资料,保证工程资料符合有关部门的存档要求,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资料移交手续。
(五)负责解决资料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七、技术员职责
(一)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质量目标、合同要求及施工方案等对资料员进行交底,解决资料中的技术问题。
(二)负责及时向资料员提供所负责工作的技术资料。
八、资料员职责
(一)认真执行国家、地方及企业颁布的质量标准、规范和规程以及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负责建立工程技术资料案卷,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保证工程资料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和便于查找。
(三)保证资料的收集、整理、编目等工作随工程进度同步。
(四)负责对项目相关人员就技术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归档等要求进行指导。负责复核各部门及单位提交资料的份数、规格、形式及完整性和规范性。
(五)施工过程中,定期对分包单位资料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负责汇总各分包单位资料,并按规定归档。
(六)负责竣工资料和档案的`整理、装订,对技术资料及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九、项目其他人员职责
(一)负责编制本岗位工程技术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及专业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
(二)负责及时将符合归档要求的资料提供给资料员。
第三章资料整理要求
第七条工程技术资料包括工程项目从立项开始,经过程施工到最终工程质量评定及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的技术活动成果,主要有相关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和竣工图。工程资料是工程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的必备条件,也是对工程进行检查、维修、使用、改扩建的重要依据。
一、基建文件(A类文件):决策立项文件、建设用地文件、勘察设计文件、招投标与合同文件、开工文件、商务文件、竣工验收及备案文件。
二、监理资料(B类文件):包含但不限于,工程延期审批表、费用索赔审批表、工程款支付证书、工作联系单、工程变更单等。
三、施工资料(C类文件):施工管理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测量记录、施工物资(设备)资料、施工记录、施工试验资料、质量验收资料等。
第八条资料盒
一、工程施工过程中,可采用便于重复利用的资料盒,盒封面与侧签粘贴注明盒号及资料名称。
二、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盒应采用标准档案盒。盒侧签及封面按规定填写完整、清晰(资料盒编号应连续)。
第九条资料封面
一、施工过程中,每册资料前应有表述本册基本内容的封面,封面用A4纸打印。
二、竣工档案封面按城建档案馆有关要求进行编制。
第十条资料目录
为了便于查找和管理,施工技术资料应建立目录。施工技术资料目录宜按卷内总目录、分目录(资料管理专项目录)分级编制。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6
一、安全技术资料包括安全技术文件和施工过程安全记录资料。
二、安全技术资料应当按照工程局和地方政府要求进行整理、收集、归档,应做到收集及时、内容简洁、项目齐全、结论准确。能真实、可靠、正确反映安全施工的全过程,不得擅自修改、伪造或事后补做。
三、各单位应定期对项目工程建档归卷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出评定结论。评定结论氛围齐全、基本齐全和不齐全三类,并附施工现场安全保证资料审定表,
四、安全技术保证资料应专人管理,避免由于保管不理,造成资料丢失。
五、日常检查验收应按阶段、季节、分项进行,保持资料祥尽。
六、交工验竣过程中,必须保持资料完整,不得损毁。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7
1、技术资料管理实行按月整理,分类登记,妥善保管,统一编号,年终入档。
2、安全监控原始备份数据资料,纸张要整洁干净、完好无损,备份磁带、移动硬盘、u盘要用专盒存放。
3、瓦斯记录、台帐、报表、分析汇报、年度工作总结和有关煤矿安全监控工作方面的文件、通知、通报等都要复印完整保存,防止丢失。
4、所有资料存放必须采取防火、防潮、防鼠、防蛀、防盗等安全措施。每月检查不得少于2次,存放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5、日常资料放入资料盒内保管,资料盒应统一整齐,存放有序,月末整理保管,年终编号入档。
6、资料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未经领导批准,所有资料不准外传外借,也不准其它单位和个人调阅。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8
一、监控系统按质量标准化要求和有关规定建立建全以下台账和报表,并认真填写,不得弄虚作假。
设备仪表台账
监控故障登记表
检修记录
巡检记录
中心站运行日志
安全监控日报表
安全监控设备布置图等
二、监控调度室必须有监控设备布置图和断电控制接线图,图上标明井上、下安设的分站或主机、传感器位置、断电范围,传输路线及有关通风设施、风流方向等,按季绘制,按月修改。
三、监控调度室对各种技术资料均需定期保存对井下故障记录长期保存,归类存储。
四、监控中心必须实时监测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制设备的通、断电状态,每日将监测日报表报矿长和技术副矿长审阅签字。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9
一、监控系统按质量标准化要求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以下帐卡和报表,并认真填写,不得弄虚作假。
设备、仪表台帐
监控故障登记表
检修记录
巡检记录
中心站运行日志
安全监控日报表
安全监控系统图
二、监控中心站必须有“装置”布置图,图上标明井下安设的'分站或主机,传感器的位置及传输路线等,按季绘制,按月修改。
三、监控中心站所获得的各种技术资料均需定期保存,对井下事故记录长期保存。
四、监控中心站必须实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每日将监测日报表报总工程师和总经理审阅签字。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0
1、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维修的,资料管理人员须及时建立维修档案。
2、维修档案内容主要包括:维修合同、维修项目、具体维修人员及质量检验人员、检验单、竣工出厂合格证(存根)及结算清单等。
3、档案存放要有序,查找方便,并应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盗、放火、防潮、防鼠、防尘、防晒,保持档案存放处清洁卫生。
4、不准损毁、涂改、伪造、出卖档案,档案资料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
5、各班组负责人要对本部门使用的档案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现场不得存有或使用失效的文件、资料。
6、根据档案的.内容、性质和时间等待征,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存放、归档,电子档案要及时备份。
7、各班组每年对档案进行一次核对清理,并将所保存的档案整理后交办公室统一归档。已经到保管期限的文件资料,由办公室按规定处理。
8、档案的借阅必须办理规定手续,借阅者对档案的完整、清洁负责,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借、复印。
9、机动车维修档案保存期两年。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1
1、各有关部门领导要重视科技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在每一项基建、生产、科研技术工作告一段落之后,应归档的科技资料必须归档,没有完整、准确的科技资料归档不算完成任务。
2、为了保证案卷的质量和有利于查阅,归档工作要由各单位的经办者承办,因为他们熟悉文件材料的形成过程、内在联系和保存价值,他们担负起归档工作才能更有利。
3、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做到齐全、完整、准确,按保管期限要求组成保管单位(卷、册)交档案室验收归档。
4、科技档案归档的`时间。各单位在施工中形成的档案资料在单位工程竣工、整体工程竣工后,新装机组投产后两个月内归档,科研技术方面的科技文件材料在取得成果一个月内归档。
5、归档的文字材料必须字迹清晰,不得用铅笔、圆珠笔和复写纸书写,否则档案人员不予验收。
6、文件材料归档时,应由归档单位编制移交目录,按目录要点归档,双方在归档单上签章。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2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养护中心技术资料管理,依据《公路养护技术》、《养护纲要》等资料,结合养护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养护中心所有技术资料的管理,包括文书、声像、科技、电子资料。
第三条 养护中心技术资料管理本着高起点、高标准的要求,力求管理规范、归类准确、保存完整。
第二章 资料分类
第四条 养护中心技术资料分为以下几类:
1、工程管理类:
⑴专项工程资料;
⑵养护工程月报:①施工单位上报②报高路集团;
⑶年度计划;
⑷季度计划;
⑸养护工程台帐;
⑹来往函件;
⑺养护计划总结资料;
⑻招标文件;
⑼合同文件。
2、巡查检查类:
⑴安全巡查简报;
⑵质量检查简报;
⑶文明施工检查结果。
3、养护评定报告类:养护质量评定报告。
4、计算机管理类:
⑴路面管理系统路面分析报告;
⑵桥梁管理系统报告;
⑶电子文档(所有存档文件的电子备份)。
5、技术类:
⑴桥梁类;
⑵路面类;
⑶路基类;
⑷绿化类;
⑸交安类。
6、科研开发类。
7、四新技术类:
⑴新材料;
⑵新工艺;
⑶新设备;
⑷新方法。
第三章 管理方法
第五条 养护中心建立专门的工程技术档案室存放各种技术资料(文书、声像、科技、电子),同时统一购置档案柜、档案盒、录音笔、刻录机、光盘等。
第六条 内业管理员应认真负责,及时记录、收集有关资料,定期整理,分类归档,对于日常管理类资料可按需汇编成册,对于规模较大的.工程资料应装订成册;对于计算机管理的重要资料,应定期用软盘或光盘备份,以保证各项资料的准确、完整、有序。
第七条 文书版的资料要求保存其相应的电子版,声像资料要求保留相应的光盘。
第八条 保密资料要专门放置在专门档案柜中严格进行管理。
第四章 资料报送及收集方法
第九条 各施工单位按照《养护中心公文处理办法》定期向养护中心报送施工资料,养护中心各相关负责人将其整理后送至养护中心工程技术档案室存档。
第十条 所有函件必须统一到养护中心内业管理员处进行统一编号。
第十一条 工程办公室负责每月施工单位例会会议内容的记录整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养护中心技术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3
为了进一步加强图纸、技术资料在使用过程中,做到真实、准确,同时做到统一管理,以便充分利用,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要有专人保管图纸、技术资料,每月进行一次档案清理工作,图纸资料分类明确,查找方便。
二、系统(设备)布置图、断电控制图、系统布置电子图等每季必须进行一次绘制,每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修改补充,确保图纸的真实性、准确性。16
三、日常各种记录在每月月底进行及时分类归档封存,以备查阅,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一年。每遇调整系统布置时,应及时修改补充设备台帐。
四、本单位其他科室人员使用图纸、技术资料都必须出具借条,并严格做好记录。
五、对无保留价值的图纸、技术资料整理列出清单,需报矿长及总工程师审查,进行销毁并清帐。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4
为了加强新时期科技档案的保密工作,确保档案在保管、利用、复制、销毁过程中的保密工作,特规定如下:
1、档案员要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保密制度规定,保持高度的警惕性。
2、案卷在保管、借阅、利用过程中做到层层负责,有条不紊,熟练无误,不失密,不泄密。
3、经常检查档案库房内不安全因素,发现问题及时堵塞漏洞,采取补救措施。
4、档案员每天上下班,都要检查库房内的门、窗、箱、柜的安全情况。
5、档案库房除档案员、档案负责人外,任何人不准进入。档案员出差或休假时,由档案室负责人派专人代管,工作调动时,要将全部档案交接清楚,记录备案。
6、严格执行借阅档案的审批手续,凡借阅档案者,必须履行登记、签收注销手续,对借阅案卷不许翻阅无关材料,不许拆卷、抽页、涂改、折叠、转借,并近期返还,如需抄写时须经档案员同意,如必须带出复制、拍照或查阅机密档案时,需经有领导批准,外单位借阅时,需持介绍信,经档案室负责人批准,才能查阅。
7、借出的.文件、材料、资料等要定期收回,不准长期存放在外,每季末清点一次。
8、过期的档案销毁时,要登记销毁清册,经领导审批后,指定专人监销。
9、档案工作人员与私人谈话和通信时不准涉及档案机密材料,不准随身携带档案。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5
为保障安全生产,杜绝事故发生,对隐蔽工程实行“四项制度管理”,即:挂牌制度、填图制度、台帐制度、移交制度。
隐蔽工程的定性:
一切架棚巷道、锚杆支护巷道、沿空巷道、巷道顶板离层仪显示临界值的地段,以及巷道出现断层、淋水的地段均为隐蔽工程,纳入“四项制度管理”进行管理。
1、挂牌制度: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在巷道的隐蔽工程处悬挂警示标志牌,标明隐蔽工程详细情况;定期检查隐蔽工程,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2、填图制度: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准确掌握隐蔽工程的'具体位置、范围及处理情况,并在施工平面图上明确标注。
3、台帐制度: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对隐蔽工程记录备案,建立巷道隐蔽工程台帐,及时上报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做好归类存档工作。
4、移交制度:
工程竣工移交时,调度指挥中心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交接单位应在现场交接清楚隐蔽工程情况,并做好隐蔽工程资料移交工作;接收使用单位应对隐蔽工程进行重点监管,并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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