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4-09-15 18:42:09 制度 我要投稿

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制度1

  1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电力建设安全文

  明施工管理规定,利用经济杠杆,激励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和提高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xxxxxxxx集团有限公司各项目部及各施工分包商。

  3引用文件

  3.1原电力工业部 1995年《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

  3.2国家电网公司 20xx年《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3.3 DL5009.1—20xx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一部分:火力发电厂)

  4工作程序

  4.1总则

  4.1.1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实行重奖重罚原则。对于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的施工人员给予重奖;对于工作失职、“三违”造成事故的人员给予重罚。奖惩拉开档距,严禁平均分配。

  4.1.2施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除应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外,还要给予罚款处理。对发生事故单位,除罚款外,施工单位根据事故的大小,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主要责任者,次要责任者给予处罚,以便教育其本人及广大职工。 4.2奖励

  4.2.1奖励分单位奖励和个人奖励。

  4.2.1.1单位奖励分为:通报表扬; 发放一次性奖金。

  4.2.1.2个人奖励分为:通报表扬; 发放一次性奖金。

  4.2.2奖励实施

  4.2.2.1对单位的奖励由施工单位提出意见,经现场经理审核和总包工程部复核,报项目经理批准。

  4.2.2.2对个人的奖励由施工单位推荐。经现场经理审核和总包工程部复核,报项目经理批准。

  4.2.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4.2.3.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在认真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宣传安全文明施工常识,杜绝“三违”、改善劳动条件和防止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危害中做出显著成绩者,一次性奖励500元。 4.2.3.2长期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关心安全生产、经常指出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及提出切实可行整改意见者,一次性奖励500元。

  4.2.3.3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成绩显著者,一次性奖励500元。

  4.2.3.4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发生重大事故者,一次性奖励1000元。

  4.2.3.5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者(事故责任者不在此例),一次性奖励1000元。 4.2.3.6安全文明施工活动中成绩突出者给予一定奖励。

  4.3惩罚

  4.3.1安全、健康、环保规章制度不健全,给予该单位处罚20xx元。

  4.3.2违反《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管理规程》中有关条款及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每次处罚1000元—5000元(视违章情节而定)。

  4.3.3施工单位未履行总包单位工程安全协议中有关条款的`,处罚20xx元。

  4.3.4发现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不落实者,处罚20xx元。

  4.3.5重大施工项目、危险作业和特殊作业,检查无安全技术措施和无安全技术施工交底的或虽有安全技术措施,但未完全落实就强行进行施工者,处罚20xx元。 4.3.6施工单位未按安全协议规定配置专职安全员,处罚20xx元。

  4.3.7同一施工区域发现三人及以上群体违章的,对该责任单位按罚金总和加倍处罚。

  4.3.8对违章罚款说情者给予同额罚款。

  4.3.9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必须按总包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并报验合格,不按时整改,每延迟一天处1000元罚款。

  4.3.10罚款由安全监察人员开具违章违纪处罚单,以上处罚只对单位(条款已明确的除外),不对个人。

  4.3.11责任单位收到处罚通知单三日内到总包财务交罚款,若逾期不交,总包单位将从本月进度款中双倍扣除。

  5.违章处罚标准

  5.1凡有下列行为之一(作业性违章)者,每人次罚款100--200元: 5.1.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不系帽带,坐、踢安全帽;

  5.1.2进入施工现场穿高跟鞋、露脚趾的凉鞋、拖鞋及裙子、短裤、背心或裸背、长发披肩进入施工现场;

  5.1.3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5.1.4随意移动、损坏、拆除安全设施或移作他用; 5.1.5非电工私拉乱接电源;

  5.1.6将电源线钩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或一闸多用;

  5.1.7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或建筑电动机械(潜水泵、打夯机、磨石机、无齿锯、木工机械等)配电盘未装漏电保安器;

  5.1.8将卸下的焊、割炬或从供气阀上卸下的皮管放入管道、容器、箱罐、坑井沟道、工具箱内;

  5.1.9用氧气作为通风的风源或吹扫衣着;

  5.1.10将点燃的焊、割炬挂在工件上或地面上,或作照明用;

  5.1.11高处作业未按规定要求系挂安全带,或使用破损不符合要求的安全带; 5.1.12高处作业随手抛掷工器具、消耗性材料等物件; 5.1.13高处作业的工器具不系保险绳、无防坠落措施;

  5.1.14高处作业时,施工材料、工器具等放在临空面或孔洞附近; 5.1.15在高处进行追跑、打闹、打架等; 5.1.16高处作业使用撬棒时双手施压;

  5.1.17沿绳梯、钢爬梯、脚手架立杆等攀爬或任意攀登高层构筑物、攀爬钢结构立柱、斜撑或在横梁上行走,无可靠的防坠落措施; 5.1.18在高处平台、孔洞边缘、安全网内休息或倚坐栏杆; 5.1.19擅自穿越安全警戒线;

  5.1.20在不合格的脚手架或不牢固的构件上工作;

  5.1.21不按规程、规定拆除脚手架,拆除时上下同时作业或将脚手架整体推倒;

  5.1.22擅自拆除上下爬梯、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或经批准拆除上述设施但未设明显警告标志以及未及时恢复; 5.1.23非专业架子工搭、拆脚手架;

  5.1.24使用不规范的梯子或损坏严重的梯子,或梯脚无防滑措施; 5.1.25两人站在同一梯子上工作,或站在最高两档上; 5.1.26上下梯子时面部朝外或手拿工具、器材等;

  5.1.27站在石棉瓦、油毡、苇席等轻型简易结构的屋面上施工,无可靠措施; 5.1.28凭借栏杆、脚手架、瓷件起吊物件; 5.1.29搭乘载货吊笼; 5.1.30非操作工操作起重机;

  5.1.31起重工作无统一明确的指挥信号,盲目指挥;

  5.1.32操作大型机械人员在驾驶室内打毛衣,看报纸杂志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或擅自脱岗;

  5.1.33非起重人员指挥起吊及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 5.1.34吊物捆扎、吊装方法不当;在吊物上堆放,悬挂零星物件; 5.1.35起吊超过额定负荷的吊物且无措施; 5.1.36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起吊; 5.1.37吊车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作业;

  5.1.38歪拉、斜吊,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附有浮游物时起吊; 5.1.39施工用钢丝绳未及时回收;

  5.1.40钢线绳在已安装好的设备、构件上抛锚;

  5.1.41氧、乙炔瓶等易燃、易爆危险品无安全施工作业票起吊;

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在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应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劳动生产效率、促进公司发展。

  第三条 各工程处、项目部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建设工程项目。

  第二章 责任分解

  第五条 项目部是项目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项目经理(项目内部承包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由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并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负责,项目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各项目部承担直接责任。

  第六条 项目负责人应做到: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准确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七条 项目部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立即制止。

  第八条 各工程处、项目部应制定《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和安全性事件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

  第三章 施工现场安全要求

  第九条 项目部须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检查标准》(jgj59-99)和《中国地质工程集团公司安徽分公司安全生产评估实施办法》等要求,开展安全达标活动,争创“示范”工地。非建筑工程类项目参照执行。

  第十条 大型工程机械操作人员、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电工、电焊、起重及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上岗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一条 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以及有害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施工现场由于其他原因暂时停止施工的,应做好现场防护工作。

  第十二条 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应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规定要求。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宿舍。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装配式活动房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三条 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第十四条 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第十五条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极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建立档案台帐,对过期的设备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第十六条 作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七条 积极采用安全安全性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重视、尊重和保障每个项目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利益,充分调动员工参与和监督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第十八条 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建筑领域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质量工作标准,积极开展安全指令标准化活动,建立各岗位、各道工序的安全质量责任制和完整的安全生产台帐。

  第十九条 项目部全面实施工伤保险制度,为本项目施工人员交纳保险费。保险单交公司安全部门存档。

  第二十条 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必须采用tn-s系统,做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漏电保护系统要灵敏可靠,施工临时用电应有持证的专业电工管理。严禁班组和个人私拉乱接;施工机械用电应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保”制度。

  第二十一条 脚手架搭设必须由具有资质的专业公司搭设,根据各类工程的特点,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有关部门进行审批。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二十二条 模板安装根据工程的特点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模板的支撑系统应经设计计算,并经有关部门进行审批。

  第二十三条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应按规定使用好“三宝”。做好楼层临边、通道口、楼梯口、坑道口及道路管网坑边和施工临时道路临边的防护,重要部位夜间设红灯示警。

  第二十四条 龙门架应使用有资质的厂家生产的产品,架体安装拆除应有专项方案,并报有关部门进行审批。

  第二十五条 基础的地下施工应有支护方案,针对性要强,超过5米的要有专项施工方案,并经过专家论证及上级审批;深度超过2米的基坑,施工现场临边应有防护。基槽开挖安全边坡设置应符合安全要求。

  第二十六条 塔吊安装和拆除应由具有专业资质的公司安装,并应向当地行业管理部门备案,安装完毕后应经过专业部门的检测,合格后方准使用,塔吊司机和信号指挥人员必须经过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准上车。

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制度3

  为规范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提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塑造工程项目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科学化”的绿色安全文明工地的形象,增强企业的社会信誉、品牌效益。公司特制定“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管理组织

  1、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项目应建立工程、质量、安全、机械、技术、机电、材料、保卫各业务系统的现场创优保证体系,做到组织落实,责任到人。

  二、申报程序

  1、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并明确工程的创优目标(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文明安全工地),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

  2、公司党办根据工程的特点(国家、省市重点工程、有影响的工程)确定工程的创优目标。

  三、检查考核

  1、依据建设部JGJ59-20xx《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基本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绿色施工管理规程》以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在安全管理、生活区管理、现场料具管理、环境保护、脚手架、安全防护、施工用电、塔吊起重吊装、机械安全、保卫消防等方面进行检查考核。

  2、项目要坚持“日巡视、周检查”制度,每周五进行一次全面文明安全检查,填好检查记录和评分表,检查出的问题必须有整改措施及复查。

  3、公司、分公司定期对项目检查要达到90分以上,未达到者,必须加强管理,整改到位。

  四、奖罚办法

  1、对获全国、省(直辖市)、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的项目,按工程规模大小给予奖励。

  获全国级安全文明工地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奖励,获省、直辖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5元奖励;获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3元奖励;

  获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的项目在上述奖励标准的基础上,省、直辖市级每平方米增加0.4元,地、市级每平方米增加0.3元。对公司、分公司超额完成指标的有功人员按贡献大小给予相应奖励。

  3、如因项目自身原因未能完成《项目目标责任合同》中确定的创优目标的将实行对等处罚。

  4、公司月度安全考评中有一个月在80分以下的项目,取消安全文明工地的奖励。

  五、管理标准

  (一)安全文明管理资料

  1、工程概况表

  工程概况表是对工程基本情况的简要描述,包括工程的基本信息、相关单位情况和主要安全管理人员情况。工程概况表由项目填写,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档一份。

  2、项目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

  本表由项目安全部配合技术部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对作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识别和评价,确定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每张表格只能记录一种危险源。

  3、项目重大危险源识别汇总表

  项目安全部配合技术部依据项目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的内容,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汇总,由项目总工批准发布。

  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表

  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汇总表

  项目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其它必须经过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在表中进行记录。对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的'工程,总包项目必须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专家组按照表的内容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

  6、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经理部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各级管理人员、分包单位负责人、施工作业人员及各职能部门明确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项目经理与各部门及各岗位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岗位人员安全管理职责,召开“安全管理责任交底、培训专题会”,并形成会议记录资料备档。

  7、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机构设置

  建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绘制项目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根据施工规模配备相应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或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1-5万平米不少于2人,5万平米以上不少于3人并设立项目安全总监,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建委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上岗。各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向总包安全部上报项目经理(B本)、安全员(C本)的安全生产考核证,项目安全部对三类人员持证情况进行查检、登记、备案。

  8、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项目经理部应依据现场实际情况完善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管理要求,落实各级安全责任。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3)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4)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5)安全验收制度

  (6)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7)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8)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9)分包安全管理制度

  (10)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1)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2)机械安全管理

  (13)危险因素告知制度

  (14)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9、总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

  总包单位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和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分包单位进场前,须向安全部上报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法人委托书(任命书)等资质、资格证明资料(均加盖红章)。合约部须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协议书复印件存档项目安全部监督执行。分包单位的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复印件应作为总分包安全管理协议附件存档。

  10、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应在正式施工前编制审批完成,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措施,并须履行相应的审核、审批手续。

  11、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项目经理部应成立应急救援组织,项目技术部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物资,并须履行相应的审核、审批手续。安全部、工程部对应急预案中的应急措施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对全体施工人员须进行应急知识培训,相关工作形成文字图片记录。

  12、安全技术交底汇总表

  项目安全部应将各项安全技术交底按照作业时间顺序每月汇总,安全技术交底汇总表须报监理一份。

  13、作业人员安全教育记录表

  对新入场、转场及变换工种的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同时应对施工人员每月组织不少于4学时的夜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对被教育人员、教育内容、教育时间等形成文字图片记录。

  项目级入场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本项目工作环境、工程特点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关事故案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知识手册》;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培训时间不少于15小时。

  班组级入场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岗位责任、主要工作内容、本工种发生过的案例分析;《建筑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考核试卷》;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培训时间不少于20小时。

  14、安全资金投入记录

  项目合约部应在工程开工前制定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并每月对项目安全资金使用情况形成项目安全生产费用台账报公司安全部。

  15、施工安全事故登记表

  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工程,项目安全部应按照要求进行记载。事故原因及责任分析应从技术和管理两方面加以分析,明确事故责任。

  16、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

  电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作业(司机、信号指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进场后,项目安全部负责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可网上查询),核对资格证原件后在复印件上加盖项目公章,并将特种作业人员基本信息汇总填入表AQ-C1-20(加盖项目公章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附后),实行动态管理,对调出人员应及时标明,并及时撤出操作证,确保与现场实际操作人员相符合。

  17、地上、地下管线保护措施验收记录表

  地上、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应在槽、坑、沟土方开挖前编制,地上、地下管线保护措施完成后,由工程项目总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18、安全防护用品合格证及检测资料

  项目经理部对采购和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涉及施工现场安全的重要物资(包括:架管、扣件、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灭火器、消火栓、水龙带、漏电保护器、空气开关、临时用电电缆、配电箱等)应认真审核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临时用电电器开关还须审核3C认证,以上资料存档项目安全部。

  密目安全网进场后须做阻燃测试。安全平网进场后须作防冲击试验并形成文字记录。脚手架钢管及扣件进场后,租赁单位须向项目安全部提供钢管及扣件在北京市建委备案的证明文件。项目工程部、质检部及物资部须对钢管、扣件做进场外观检验,填写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质量合格资料不全和未按标准要求铸有商标的产品不得验收进场。必要时,将扣件样本送具备检验资质的法定检验机构进行力学性能和扭力距指标复验,检测不合格的扣件不得使用,检测结果存档项目安全部。

  19、安全标志

  安全部配合技术部对施工现场各类安全标识使用情况须绘制施工现场安全标识布置平面图,对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应进行登记,填写安全标志设置登记表,有效控制安全标识的使用。

  20、违章处理记录

  对施工现场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及处理情况须建立违章处理记录台帐,对违章处理情况进行登记,填写安全生产奖罚登记表。

  21、文明安全施工检查记录

  项目经理部每周五进行一次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情况进行联合检查,检查内容应按照施工现场检查表的要求进行,对安全管理、生活区管理、现场料具管理、环境保护、脚手架、安全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起重吊装、机械安全、消防保卫的十项内容进行评价,对所发现的问题在表中应有记录,填写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检查记录,并履行整改复查手续。

  22、施工安全日志

  施工现场安全日志应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按照日常检查情况每天记记录,内容应包括每日检查内容和安全隐患的处理情况。

  23、班组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分包单位各作业班组长每班工作开始前必须对本班组全体人员进行班前安全活动交底,其内容应包括:本班组安全生产须知和个人应承担的责任;本班组作业中的危险点和采取的措施。班组班前讲话应形成文字记录。

  24、协同管理平台的信息录入

  项目安全部按照公司协同管理平台信息录入要求,及时将相关管理信息上传,公司安全部按照相关考核标准进行每月考核。

  (二)生活区管理

  1、施工现场有卫生管理制度,施工区域和生活区有明确的划分,分片包干,设置标志牌,标牌上责任者和管理范围,责任到人。

  2、生活区要每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场地平整、道路畅通、无积水、有排水设施。

  3、宿舍内必须保证必要的生活空间,室内高度不低于2.5米,通道宽度不小于0.9米,每间宿舍人员不得超过15人。

  4、宿舍内必须设置单人铺,床铺面积不小于1.9x0.9米,床铺间距不得小于0.6米,并不得超过2层,床头应设有姓名卡。

  5、宿舍室内和宿舍四周保持干净,做到整洁有序,无污水和污物、生活垃圾每天外运。

  6、严禁随地大小便,发现有随地大小便现象要对责任区负责人进行处罚。

  7.食堂必须具备食品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身体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炊事员上岗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

  8、食堂内严禁制售动物内脏、四季豆等易发生群体性致病、中毒食品,食盐、食油等食堂原料须从正规渠道购买,并索要发票、合格证建立采购登记台账以备查证。

  9、食堂所用建筑材料必须符号环保、消防要求。必须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库房和燃气罐存放间,气瓶至灶具间的燃气管必须外套金属套管,必须设置隔油池,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消毒设施。

  10、食堂制作间灶台及周边应贴瓷砖,地面硬化,保持清洁。制作间必须有生熟分开的刀、盆、案板等炊具。

  11、厕所必须设置水冲式。做到有顶、门窗齐全有纱,每天打扫,定期打药、消毒、灭蝇。

  12、淋浴间必须设置冷热水管和淋浴喷头,保证施工人员定期洗热水澡。

  13、生活区配备急救器材和药品,并有登记记录。

  (三)现场、料具管理

  1、现场工地大门及围墙

  (1)施工现场进出车辆和人员的主要通道大门采用金属板材制作,封闭严密,完整、牢固、美观、上口平、外立面直,围墙设置高度1.8米。

  (2)在现场的大门外明显处设统一样式的施工标牌,标志牌应当标明工程名称、建筑面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经理姓名、联系电话、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以及施工许可证批准号等;颜色为白底黑字,边框为5cm不锈钢包边,仿宋体,尺寸为100cm×70cm。

  (3)大门入口右侧设置“一图九板”,采用单体组合,版面为180cm×120cm(高×宽),面板为白色有机板,企业标识板绘制B式组合(四?A),标志和字体为蓝色,辅助图形为灰色;其他图牌的标题为红色,内容为蓝色。周边用材4厘米宽的光金包边,电脑刻字户外贴。板的内容包括:企业标识板、公司简介、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标志牌、安全生产制度、消防保卫制度、环境保护制度、文明施工制度、质量保证制度、文明安全施工保证体系。

  (4)现场大门口必须设置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标志牌:

  “本工程创建‘绿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

  尺寸:不小于600X800mm,采用白底红字,字体要求,清晰醒目(具体依照当地主管部门要求)。

  2、实行文明施工责任制,划分区域,明确管理责任人,实行挂牌制,做到现场清洁、整齐。

  3、施工现场场地硬化,道路坚实畅通,采取暗沟排水,现场无积水现象,基础地下管道施工完后及时回填平整,清除积土。

  4、施工现场临时水电有专人管理,杜绝长流水,常明灯现象发生。

  5、工人操作地点和周围清洁整齐,做到活完脚下请,工完场地清,丢洒在楼梯、楼板上的砂浆、混凝土及时清除,落地灰及时清理干净。

  6、砂浆、混凝土在搅拌、运输、使用过程中,做到不洒、不漏、不剩、使用地点盛放砂浆,混凝土必须有容器或垫板,如有洒、漏及时清理。

  7、有严格的成品保护措施,不得损坏污染成品,堵塞管道。

  8、施工现场设有专门封闭式的分类垃圾临时堆场,采取砖砌式临建,垃圾每天进行外运,清运渣土、垃圾及流体物品等,采取遮盖防漏措施,运送途中不得遗洒,并与有相应资质的垃圾消纳单位签订垃圾消纳协议。

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制度4

  (一)总则:

  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是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是建筑业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及贯彻执行建设部《建设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施工安全“一标三规范”和《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为加大管理力度,使公司在建筑安全、文明施工尽快实现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要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施工现场要严格执行“一标三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3.工程部要深入开展争创“文明工地”的活动,认真遵守《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卫生管理暂行规定》及建设环保局(99)第8号文和有关程序文件。

  4.质量安全部和项目部配备专职安全员和专职资料员,抓好施工现场的安全。

  5.签定三级安全责任书,工程补部在工程开工前,工程部负责人要与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

  项目管理人员,施工班组同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

  现场工人同施工班组签订安全责任书。

  6.项目开工前,工程部要详细编写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报公司有关部门批准签字生效后方可开工。

  7.坚持定期与不定期进行现场三级教育,即:项目负责人对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管理人员对各班组负责人的安全教育;

  各班组负责人对每个工人的安全教育,教育要有结果有检查有考核。

  8.坚持对工地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做到持证上岗,人证相符。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脚手架搭设,“四口”防护以及各种机具防护措施,必须按规定搭设,报质量安全部检查合格并签字后方可使用。

  10.各种临时设施的搭设,做法要符合市、区两级文明施工以及公司文施工和有关程序文件规定。

  11.坚持安全生产三不放过:“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

  问题不解决不放过;

  责任人员不受到教育不放过”。

  (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围墙不低于1.8米,主要路段不低于2.5米,内外抹灰加压顶,紧靠公路的工程要进行美化和亮化处理。外墙面用米黄色涂料涂刷,压顶用海蓝色涂料涂刷,墙顶悬挂XX公司彩旗。

  2.工地出入口要安装金属大门,大门要牢固美观,并设置公司标志牌,灯箱;

  出入口道路要用混凝土硬化,硬化长度结合现场而定,但最短不短于5米,紧靠公路的工程应设置汽车冲洗台。

  3.施工现场的道路l万平方米以上的全部采用混凝土硬化;

  l万平方米以下的全部采用石屑硬化;

  道路两侧做好排水沟,保证道路完好畅通。

  4.临时房的建设应设有项目经理室、职工娱乐室、淋浴间、伙房、卫生室等。室内必须进行吊顶,淋浴间和伙房间墙面镶贴瓷砖,生活区和加工区必须分区明确,设置分区牌,生活区内要进行绿化,绿化面积不低于生活区域的5%。工地严禁使用木材及散煤取暖和做饭。

  5.施工现场职工宿舍必须内外抹灰刷白、水泥地面、吊顶、纱门窗符合坚固、保温通风、防火防潮等要求,禁止睡通铺。

  6.现场各类材料、构件、料具要严格按平面布置图布局堆放,砂子、石子、白灰要设料池堆放,各种材料按产品标识的'程序文件要求进行分类、分规格;

  堆放及标识,材料、构件、料具堆放整齐。

  7.食堂生熟要分开,必须有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要有灭鼠设施,生活垃圾要达到随时清运。

  8.施工现场安全员必须佩带袖标,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有胸卡,胸卡必须有照片。

  9.要求制作六牌两图。

  10.公司新承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全部实行密目安全防护立网围挡,其产品必须使用部、省推荐产品且高出建筑物1.5米达到安全、牢固、美观。

  (三)安全管理制度:

  1.工程部必须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和专职安全资料员,且必须经公司授权任命,质量安全部备案。

  2.项目施工前,项目负责人要与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

  3.项目负责人要同项目管理人员、施工班组签订安全责任书,施工班组要同现场工人签订安全责任书且责任书目标明确,责任到人,签字盖章手续齐全。

  4.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必须切实可行,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执行严格的安全交底程序。’

  5.工地的特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做到人证相符。

  (四)落地式外脚手架搭设管理制度:

  1.脚手架搭设必须有指导性施工方案,必须有质量安全部安全员批准方可搭设。

  2.脚手架的基础必须坚实、平整,要有垫板必须连续使用,垫板的厚度不小于5cm;立杆要全部设置底座,底座为15X15cm不小于8mm厚铁板制成,铁板上焊不小于直径25的钢管,长度不小于15cm。

  3.脚手架外侧要设排水沟,排水沟用砖砌或水泥砂浆抹灰,要畅通美观。

  4.立杆、大横杆间距不大于1.6m,大横杆搭设在立杆里侧,立杆、大横杆的接头采用对接法不许搭接,小横杆拉结墙体内外用短管夹紧。

  5.架体剪刀撑必须按规定跨5根立杆,角度不大于45度,搭设不少于3个卡具,搭接长度不小于60cm。

  6.卸料平台严禁与脚手架连接一体,必须单独搭设。

  7.脚手架搭设完毕后,不经质量安全部门验收签字后,严禁使用。

  (五)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严格执行TN—S供电系统。

  2.配电箱、开关箱、漏电保护器、五芯电缆必须使用推荐产品,三证一票必须齐全有效。

  3.临时用电施工前必须有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经相关部门批准。

  4.现场用电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漏电保护器的参数应匹配。

  5.配电箱、开关箱都要设置防雨棚,其防雨棚设置一致,达到实用、牢固、美观的要求,其箱下要设置操作用木垫板,垫板尺寸不小于30 X 100 X 5cm上面铺设绝缘胶垫,总配电箱用红白相间的栅栏围护。

  (六)“三安”、“四口”及施工机具管理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好有公司标志的安全帽;管理人员佩戴红色豪华型安全帽;工人佩戴豪华型或普通型黄色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2.工地使用的安全网规格必须符合要求,证票齐全有效。

  3.通道口防护棚与建筑物外延伸不小于5米,高度根据需要规定,但不小于2.5米,宽度不小于2米,防护棚使用的板材厚度不小于5厘米并有防水设施,搭设要标准、整齐、美观,严禁使用竹架板代替。

  4.通道口、楼梯口各种临边的防护栏杆,均按标准设置,第一根距地0.6米,第二根距地1.l米,均用钢管制成,并刷红白相间30厘米的色标,其色标涂刷要标准、整齐、美观。

  5.工地使用的井架必须有准用证和合格证,井架使用的各种限位装置,必须是推荐产品且证票齐全有效。

  6.井架卸料平台必须独立搭设,不准架设于井架架体上,卸料平台脚手板必须用不小于5厘米的板材,且满铺,严禁使用竹架板,井架各层卸料平台的防护门必须做到定型化,工具化,做到美观、耐用。

  7.塔吊进场必须有合格证,各种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必须用推荐产品,安装与拆卸由专业队伍进行。

  8.各种塔吊的基础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设置,有地锚的要按要求配备。

  9.施工机具都必须安装好保护接零及漏电保护器。

  10.机具的防护罩必须牢固、安全、严禁使用电锯与电刨一体的木工工具,各种机具使用前必须通过机械员和安全员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1.搅拌机、灰浆机、电焊机、电锯、钢筋加工机械等都必须搭设防雨棚。

  (七)施工现场各种安全设施的设置和拆除时间管理制度:

  1.有通道口的防护棚在一层完成二层施工前搭设好,楼体内外装修完成后拆除。

  2.首层安全网在二层窗台下墙体砌完前必须搭设好,层间网在其上层窗台下墙体砌完前架设好,首层和层间网随外墙装修完后拆除。

  3.各种洞口的栏杆随产生随架设,封好后方可施工,楼梯栏杆随层架设,直到正式安装栏杆方可拆除。

  (八)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安全技术交底必须由施工现场的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然后由施工现场的技术负责人审批,履行审批手续。

  2.安全技术交底必须由施工现场的工程技术人员组织,有关施工管理人员施工。

  3.班组人员进行认真的交底,安全技术交底是以书面形式进行,并要严格履行签字手续,交底人、接底人、安全员都要进行签字。

  4.工程项目必须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5.安全技术交底是指导工人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必须具体、明确、针对性要强。

  6.不得用施工现场的安全纪律、安全检查等制度代替,防止口号式、一般化。

  7.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必须针对分部分项工程中施工给作业人员带来的的危险因素而编写,即要体现一般作业的共性,又要体现本作业的特性。

  8.安全技术交底应优先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措施。

  9.工程开工前,项目工程师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工程负责人、施工员进行详细的交底,并向工程项目全体职工进行交底。

  10.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工程项目经理或施工员要按施工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向有关施工单位和班组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书面交底。

  11.各级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交底时间、内容及交底人和接底人的签字,交底要按单位工程归放一起,以备查验。

  12.安全技术底要与施工技术交底同时进行不能分开要融为一体,要有针对性起安全施工的目的。

  13.安全技术交底要在施工前进行,不得施工期间进行交底,也不得交底提前的过早,否则无实际意义。

  14.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与分部分项交底同时进行,如果施工项目的施工工艺很复杂、技术难度大、作业条件很危险,可单独进行工种交底,以引起操作者重视,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制度:

  1.奖励办法:

  1〉工程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创省级工地的奖励l.5万元;

  2〉创市级文明工地的奖励l万元;

  3〉创区级文明工地的奖励5000元;

  4〉在区有关部门安全大检查得90分奖励1000元,每高1分加奖300元。

  2.处罚办法:

  1〉在区有关部门安全大检查得75分,罚款3000元,每低1分加罚300元;

  2〉未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的每缺一项罚1000元,无安全员或安全员虚设的罚20xx元;

  3〉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及新工人上岗前没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不真实的缺一项罚款500元;

  4〉各种安全施工方案不齐者,每缺一项罚款500元;

  5〉安全员不戴袖标罚款100元,现场人员不戴胸卡罚款20元。

  6〉进入工地不戴安全帽一个罚50元,安全帽无带罚款10元,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一个罚款100元,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混乱不按要求堆放罚1000元;

  7〉临时设施不按规定搭设罚款20xx元;

  8〉“四口”防护不按规定时间设置,每次罚款500元。

  9〉安全密目网不按规定时间设置,每层罚款200元,如有破损网片不及时更换每片罚款200元,网内杂物不及时清理,每次罚款100元;

  10〉塔吊、井架经设备处机械使用功能验收合格后,报质量安全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违者罚款1000元,井架卸料平台不单设的罚1000元;

  11〉塔吊、井架拆装不按规定,使用无证人员罚500元;

  12〉凡不按防护设施规定执行,每缺一项按构件价格两倍罚款。

  13〉施工现场不按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设置的罚款1000元。

  14〉漏电保护器不合格的每处罚款300元,熔丝采用金属丝代替的每处罚款200元;

  15〉施工标志牌图不按贯标办规定设置的每少一块罚款500元,规格不符的每块罚款200元;

  (16)工地食堂不办理卫生许可证的罚款20xx元,工地烧煤烧材罚款1000元、,临街不亮化围墙大门的罚款1000元,无标语口号,绿化率不足,材料堆放混乱,每项罚款500元;

  17〉无机具操作牌少一块罚款200元,机具无棚,不防雨每处罚款300元;

  18〉对质量安全部下发的不合格整改通知单不按规定时间返回的,每次罚款1000元。

  19〉未执行《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卫生管理暂行规定》,每缺一项罚款100元;

  20〉凡在质量安全部日常检查中没有按规范规定操作的,将随时处100—3000元罚款。

  21〉以上各项罚款如果数额较大,由质量安全员同相关领导协商处理,如发生意见分歧,报主管经理裁决。

  (十)质量安全组工作人员职责制度:

  1.协助质安组完成公司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总体目标。

  2.深入施工现场指导解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质量等方面的问题。

  3.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加强学习专业知识和上级有关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法规、政策、法令。

  4.及时发现、处理、预防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隐患,杜绝重大质量事,故和伤亡事故的发生。

  5.协调好施工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关系。

  6.做好各种文件收集、整理、存档工作。

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制度5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是项目成本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施工企业一项重要管理工作。然而按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存在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与实际支出不平衡的现象。

  下面分别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收入和支出两个方面进行分析,总结收入和支出的管理方法,实现费用支出小于或等于收入的目标。

  一、加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收入的管理。

  合同价确定阶段。

  合同价确定阶段是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收入的关键阶段,此阶段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收入多了,会增加投标报价,降低施工企业的投标竞争力。反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收入少了,会影响施工阶段此项费用的实际支出,进而导致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如果为了保障施工安全,支出可能会超出收入,施工企业可能会亏损。

  以某地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算办法为例,安全文明施工费=(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工程设备费)×相应费率

  ①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算少了,工程设备费算多了,安全文明施工费收入就少;反之,收入就多。

  ②相应费率取高了,安全文明施工费收入就多;反之,收入就少。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算的过高过低都不好,对施工企业都有负面影响,因此,正确、合理计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该阶段的管理重点。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通过计算得出的,为此,要加强对计算人员和工作程序的管理: ①人员管理上选派具有工程造价专业资格证书且专业技术水平高、工作经验丰富及工作作风细致严谨的人员从事该项费用的计算工作;

  ②在程序管理上加强计算结果的审核及复查;

  ③安排专业技术水平高、工作经验丰富及工作细致严谨的专业人员,保证费率取值的合理性和准确性。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算的'准确,防止漏算、少算、错算和多算。

  施工阶段

  该阶段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收入的管理重点应放在分析合同价调整事项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影响以及费用的调整上。

  施工企业应做到以下几点:

  ①分析事项的发生是否影响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的变化,如果有影响,进一步计算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变化值。 ②分析事项的发生是否影响到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及工程设备费的改变,如果有影响,需要及时计算出各项调整值,并据此进一步计算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调整值。

  ③分析比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变化值和调整值,计算其差值。

  ④若变化值>调整值,将其差值并入合同价调整值中。现实工作中,施工企业很少考虑到这一点,造成安全文明施工费收入的减少,使施工企业遭受一定的经济损失。造成这种损失的原因是人为因素,是从事该项管理工作的人员专业水平和工作经验不足导致的。

  二、加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出的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制定阶段

  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对支出起着决定性作用。

  该阶段的管理目的就是要找出既满足安全施工技术要求又要保证施工成本最低的方案。

  施工单位需要做好以下管理工作:

  ①安排专职人员长期、固定从事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管理工作。

  ②及时收集、整理和更新所有技术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③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成本核算和技术经济分析比较,选出技术上满足安全施工生产要求,成本支出最少的方案。

  ④对选出的初始方案进行优化,确定最优方案。

  ⑤对选定的最优方案,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的测算,为后续投标工程报价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算,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

  为了方便各项管理工作的开展,提高管理工作效率,施工企业应建立相应的数据库,从硬件上保证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及时性、方便性及高效性。

  三、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执行过程

  在施工过程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将逐一得到落实。在此期间,会发生合同价调整事项,这些事项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可能产生影响。对有影响的,相关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要认真对待,仔细分析影响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调整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确需调整方案的,一定要通过技术经济分析,加以处理解决。

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制度6

  1 总 则

  1.1 为确保xx风电项目的安全、经济、高效施工,确保人、机、环境的和谐与安、健、环的统一,公司特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1.2 施工单位和业主单位的所有成员认真执行本规定中的条款。在施工过程中安生部将对公司管理部门、施工单位、责任人检查考核。

  2 对发包方和承包方的要求

  2.1 发包方(业主单位)和承包方(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执行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2.2 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安全施工许可证及必要的资质证明,并将复印件交安生部存档。

  2.3 业主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进行检查。施工单位要建立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管理专责人,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

  2.4 承包单位项目部承担起对生产现场人员、设备、原材料及施工场所的安全管理责任。

  2.5 施工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与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订安全协议。

  2.6 施工单位随时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监督。承包方和发包方的职责及管理按《中国xx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xx有限公司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2.7 施工单位项目部做好危险点预测分析,制定妥全措施,并确保有效实施。安生部对其进行审核、补充,对安全措施执行情况经常进行检查、指导,必要时给予相应的处罚。

  2.8 施工单位项目部做好防寒、防冻、消防、防汛及放暑降温工作,确保设施和施工人员安全。做好春、秋、冬及特殊季节期间的草原防火工作。

  以上八项条款在施工前未按规定执行,工程项目禁止开工。

  3 对施工场所及施工设备的要求

  3.1 施工单位项目部做好易燃易爆物品、化学物品、危险品的运输、存放、使用和保管工作。

  3.2 所有施工临时电源必须加装漏电保安器;行灯电压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

  3.3 正在施工的建筑设备要有明显的警示标志,特殊作业场所(如:卷扬机操作棚、钢筋棚等)应有防护棚,当防护棚距离建筑物较近时,防护棚顶部要使用3—5公分后的硬质木板做棚顶;在高压电源附近区域作业时,应搭设隔离栏或采取其他的`隔离措施。

  3.4 施工场地应平整无杂物,施工材料应存放在指定的区域,做到物品摆放有序,临时打的孔洞应及时封堵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3.5 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对汽、水、电源等系统进行接引时,必须由施工单位向业主单位提出申请,经安全生产部审柱批准后方可实施。在申请中应注明使用负荷、容量、使用时间等内容,严禁在使用中随意增加负荷。如必须增加负荷才能进行施工时,须经运行管理部重新核实容量批准后方可实施。

  3.6 大件设备吊装前,应先对起重设备钢丝绳或吊带进行载荷试验且合格。汽车吊的支撑脚必须垫上合格的枕木,起重物底部严禁有人通行或停留。

  3.7 起重设备应经有关部门定期检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在起吊重物前应做好防止机械倾覆的事故预想。

  3.8 使用的机械设备应有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人与证件相符),还应安排专人负责检修及维护工作。

  3.9 严禁使用有缺陷的施工机械和工器具,电动工器具绝缘必须定期检验,并确保绝缘良好。

  3.10 电动机械应采用三相五线制(三火线、一零线、一地线),每一个设备必须重复接地,并具备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

  3.11 业主单位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措施、组织措施、技术措施是否完各,在不能保障安全施工的条件下,不允许承包方开始施工。

  3.12 脚手架搭设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

  3.13 施工使用的绝缘工器具应定期检验合格;工作人员要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3.14 在出现上下交叉作业时,施工单位应做好妥全措施,防止高空落物伤人。

  3.15 做基础坑挖掘或坑内施工时,应做好防止坍塌的安全措施。

  3.16 使用电火焊作业时,做好火灾预防措施,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的距离大于8米。向室外倾倒燃料炉灰时,必须先用水湮灭,只有确认没有火星后方可倾倒。

  以上十六项条款在施工中未按规定执行,对相关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处以5000—10000元罚款。

  4 对施工人员的要求

  4.1 所有进入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特殊工种的施工人员(电工、起重工等)必须经有关管理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4.2 患有电力生产禁忌症的人员不得从事本施工作业。严禁酒后上岗作业,严禁在施工场所戏耍、打闹。

  4.3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电气工作人员应穿绝缘鞋。对高压带电设备进行操作时,还应戴绝缘手套。

  4.4 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必要时还应使用防坠器。作业人员严禁上下抛掷物件;严防发生高空落物。

  4.5 严禁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登高作业人员不得穿易滑鞋。

  以上五项条款在施工中未按规定执行,对相关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处以1000—5000元罚款。

  5 安全生产管理

  5.1 任何人都有权及时制止违章作业,并对违章作业人员其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业主单位要对施工单位给予处罚。

  5.2 施工单位必须接受发包方的安全检查、监督,在检查监督中如个别人发生出言不逊的现象,安生部有权终止施工。

  5.3 在风场室外发生一人次吸烟给子施工单位500元罚款,责任区发现一个烟蒂给予责任单位100元罚款。

  5.4 发生一次习惯性违章,对一责任人给予100元罚款,对施工单位给子1000元罚款。

  5.5 发生一次人身伤害未遂,对责任单位给予500—1000元罚款。

  5.6 发生一次人身轻伤或火险事故对责任单位给予1000—5000元罚款。

  5.7 发生一次重伤或火灾事故,对责任单位给子5000—10000元罚款。

  5.8 发生一人死亡、群伤或重大火灾争故,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0—50000元。

  5.9 制止一次违章对当事人给子 100元奖励。

  5.10 避免一次人身伤害或火险事故对当事人给子500元奖励。

  5.11 避免一次重大火灾、重大设备损坏或重伤以上人身事故,公司将对有功人员给予通报嘉奖。

  5.12 对不能认真落实安全责任,不服从安全管理的施工单位,应立即清除施工现场。

  6 文明生产管理

  6.1 推广标准化作业,作业程序有条不紊、物品摆放有序,实施文明施工,保护生态环境。

  6.2 施工场所和生活场所必须干净整洁,车辆停放整齐,临时电源线敷设规范。

  6.3 施工单位在施工结束后,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6.4 文明生产不合格一次给予责任单位100—1000元罚款。

  7 附 则

  7.1 本管理规定由xx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对风场施工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进行检查考核。

  7.2 被处罚单位和个人在接到处罚通知单当天内将罚款现金交到工程管理部。

  7.3 本管理规定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制度7

  为加强现场施工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管理,保护职工的切身利益,确保施工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得以顺利实施,确保甲乙双方的合法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现场管理需要,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必须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安全、质量检查人员,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质量隐患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落实,杜绝不安全事故、质量事故隐患的事件发生,杜绝重伤以上人身事故,把不安全隐患和质量隐患事故及时的处理在萌芽之中。经检查项目部公开信息中没有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质量检查人员进行开展工作的处罚1000元。

  二、经检查发现项目部对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对班组不进行书面层层落实安全、质量技术交底措施施工的处罚100元。

  三、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一律佩戴安全帽,发现一人次未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的处罚安全员100元,本人50元。 1

  四、施工人员不按国家有关安全措施施工条例进行施工作业的发现一人次处罚100元。

  五、特殊工种岗位工作人员要坚持持证上岗制度,检查发现施工现场特殊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的发现一人次处罚100元,处罚项目部200元。

  六、机械电气设备传动部位,未设保护措施、电气设备没有漏电保护安全装置以及设备带病运转的应立即停止使用,仍不整改的并处罚项目部200元。

  七、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验收规范进行组织施工,上一道工序未能验收合格,下一道工序不允许施工,经检查验收检验批不合格仍进行施工的,除进行返工外,根据造成损失数额的比例多少进行处罚100---1000元。

  八、施工现场达不到文明施工要求标准,经检查组讨论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后仍整改不合格的处罚项目部500元,

  九、未经批准,不按时参加各类会议的.参会人员处罚50元。

  十、严肃对待施工计划进度安排的各项工作内容的完成,对已安排的作业计划进度不予高度重视而完不成自行安排的阶段性作业计划和月作业计划的除要说明主要原因和采取的保证措施外,对完不成当月进度作业计划的,除甲乙双方有协议除外,处罚项目部500---3000元。

  十一、对不执行国家规范要求施工的项目部、班组和个人,发现一次处罚100元,可同时并罚。

  十二、坚持按章作业,遵守各项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反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者予以重罚,检查发现一人次处罚违章指挥人员处罚500元,违章作业人员100元。

  以上处罚款项一律由被处罚单位以现金形式交公司财务,专款专用,年底用于对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按时完成进度计划作出贡献的施工单位进行奖励。对不按时缴纳处罚金的单位,在工程决算中加倍扣除。

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制度8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是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代表着企业形象风貌,是一个企业管理水平的集中体现,也是企业质量达标的重要标准,为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我单位的实际情况,现作出以下规定,望各专业施工队、班组认真贯彻执行。

  一、湖北远大天天明项目部安全文明生产领导小组成员:朱文祥、王俊、刘卫明、

  万丽琴、顾丙荣、胡志伟、唐钢

  二、安全文明生产内容

  1、广泛开展安全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使全体人员真正认识到安全文明施工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科学性,自觉遵守各项安全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

  2、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对所属各专业施工队、班组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各专业新进场人员必须进行进场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及严禁事项。

  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时对施工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指导培训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4、加强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工作,掌握安全文明生产生产动态,分析研究安全文明施工中的不安全文明因素,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监督执行。

  5、根据安装工程施工生产特点进行五抓紧的安全教育,即:工程赶工期往往不注意安全要抓紧教育;工程收尾时容易忽视安全要抓紧教育;工程施工条件好事容易麻痹要抓紧教育;气候季节变化,外界不安全因素多时要抓紧教育;节假日前后,思想不稳定要抓紧教育,使之做到警钟长鸣。

  6、不定期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监督及检查,督促各专业班组及时整改。

  7、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用品的配置及质量进行检查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研究解决安全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并决定解决措施。 9、每旬项目部对现场内各专业施工责任区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并考核。

  三、管理及考核细则

  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均要服从项目部的管理指挥,遵守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不服从管理指挥的处以罚款100元每人次,情节严重者处以清退出场。

  2、新进场人员由其所属专业负责人组织至项目部进行登记,并由项目部对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准上岗。离场人员由其所属专业负责人组织至项目部办理离场相关手续。违反本规定的处以专业负责人罚款50元每人次及赔偿其他损失。

  3、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统一着装,佩带工作证,衣冠整洁,不得打赤脚,不得穿拖鞋,凉鞋,高跟鞋,不得穿背心、短裤和裙子,不得光背赤膊,注意个人形象,不得违反安全禁令。检查违反上述情形之一的,处以罚款50元每人次。

  4、各专业施工队、班组生产现场责任区内无垃圾,无杂物,机械设备保持状态良好,整洁、停置整齐,施工材料按指定位置摆放有序。经检查违反上述规定的,处以专业负责人罚款100元每次。

  5、生产区域内(眼科制剂楼内及外围50米范围内)严禁吸烟;严禁酒后作业。违反此规定的处以罚款500元每人次。

  6、施工现场做到三洁:施工场地整洁;生活环境清洁;施工产品美观洁净。各专业施工班组施工责任区内应做到每天工完、料尽、场清。经检查违反上述规定的,处以专业负责人罚款200元每次。

  7、现场临时配电箱做到用后即关门,避免灰尘杂物进入而引起电气元件的损坏、事故;施工用电线电缆原则上必须悬空架设,如因现场实际情况需贴地敷设则应按用电规程规范使用并设专人监护;设施、机械设备的使用责任到人,做到谁领用谁负责。违反上述规定的处以设施设备领用人罚款100元每人次。

  8、一切用电必须安全接地,并通过漏电保护装置,二级临时配电箱距各使用设备距离不得超过8米,以便于在发生机械设备故障事故时能及时拉闸;各种机械设备不得带病\工作,不准超负荷使用,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机械设备必须专人操作,不得随意抽人临时操作。违反上述规定的处以违章作业人、专业负责人各罚款100元每人次。

  9、现场电线线路不得随意乱搭乱接,未经同意不准私自安装插座。电动设备必须一机一闸,严禁一闸多机共用,临时停工停电或是下班退场,都应关闸切断电源,各闸不准用其他金属物代替保险丝。违反上述规定者处以违章作业人、专业负责人各罚款100元每人次。

  10、施工现场杜绝一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违反本规定的`处以罚款100元每人次。

  1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空作业,必须系带安全带;必要时加装其他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高空作业。违反本规定的处以罚款100元每人次。

  12、消防器材摆放在指定位置,爱护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挪用。违反本规定的处以罚款50元每人次。

  13、施工现场氧气瓶、乙炔瓶摆放距离间隔5米以上,必须使用防回火装置。现场其他易燃材料必须存放于指定安全位置,并配置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违反本规定的处以罚款50元每人次。

  14、使用手提电动机械、器具时,必须佩戴安全防护用品;违反本规定的处以罚款30元每人次。

  15、严禁在高空抛落各种材料;一切拆除材料、工具及清理各楼层的杂物时,不准从楼上投掷到下面。违反本规定的处以罚款100元每人次。

  16、仓库材料必须按各相关规定摆放整齐,井然有序,配置灭火器;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台帐、进入库手续齐全;库管员不得脱岗;库管员配合项目部完成其他相关管理工作,不得推诿。经检查违反本规定的处以罚款50至100元每次项。

  17、全体施工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半成品、成品保护意识,各专业交叉进入其他专业成品区施工前需告知项目部,由项目部会同专业负责人进行交接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严禁对半成品、成品造成破坏。违反本规定的视情节处以罚款。 18、讲文明,尊敬上级,团结同志;不说脏话、粗话,不打架、不酗酒闹事。违反本规定的视情节处以罚款、退场、交送公安机关。

  19、讲究卫生勤打扫厨房、宿舍、环境、个人卫生;维护公共卫生,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大小便,不乱泼脏水和乱倒剩菜剩饭。违反本规定的处以罚款50元每人次。

  20、爱护公共财物,不损坏生产、生活设施;不随意乱涂乱画。节约用水和用电。违反本规定的视情节处以罚款。

  21、离开宿舍前要关闭电源,严禁宿舍在无人的情况下空调等电器处于使用状态。违反本规定的处以其宿舍全体人员各罚款10元每次。

  22、食堂要天天打扫及清洁,做到无杂物、无污水;对食堂周边的阴沟,角落,泔水桶进行经常性清理,避免细菌感染;餐具洗干净后每天进行消毒并整齐规律放好;炊事员要保持个人卫生,直接接触食物要事前消毒洗手;炊事员患病要及时汇报项目部,由项目部另行安排其他人员替代;严格执行项目部规定的伙食标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违反本规定的、出现食物中毒的视情节处以罚款。

  23、全体施工人员需牢记三不伤害原则,即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不看着别人被伤害。

  24、项目部开具的个人罚款通知单交付被罚款人一份、其所属专业负责人一份、项目部留存一份。个人罚没款由其所属专业负责人从其工资中代为扣除;代为扣除的个人罚款和专业负责人的罚款由所属专业工程款内一并扣除。

  25、对违反本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制度的;施工责任区内存有安全隐患的;存有野蛮施工现象的专业施工队及个人,项目部责令其限期整改,如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限期清退出场,对因此造成损失的由相关专业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26、本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制度9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涵盖工作内容:

  一、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涵盖范围:

  ㈠按规定需设置的施工现场围档及简单装饰,大门、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的费用。

  ㈡施工现场临时设置的办公室、宿舍、食堂、卫生间、沐浴室、娱乐室、仓库、加工场水电设施等按规定标准设置的费用。

  ㈢封闭施工、施工道路及场地的硬化、外墙脚手架底座及出入口洗车槽的硬地化费用。

  ㈣现场污染源的控制、设立洗车槽、粉尘控制、噪音控制、施工垃圾入池、生活垃圾入桶加盖、排水措施、除四害措施费用。

  ㈤宣传栏及不扰民措施的费用。

  二、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涵盖范围:

  ㈠安全资料的编印、安全施工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包括报刊、宣传书籍、标语的购置)费用;

  ㈡安全培训及教育费用;

  ㈢“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的费用;

  ㈣施工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

  ㈤起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含井架、龙门架)及外用电梯的安全防护设施(含警示标志)费用及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层间安全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

  ㈥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

  ㈦水上、水下作业的救生设备、器材及临边防护、警示设施费用;

  ㈧抢险应急措施;

  ㈨交通疏导、警示设施费用;

  ㈩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及保健急救措施费用;

  (十一)提升架体安全网的购置费用;

  三、按国家、施工所在省、市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所涉及的费用。

  第四条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公司每年按固定资产折旧额的5%控制,各单位编制计划时不得大于本项目固定资产折旧的4%;公司按缓、急统一平?。按规定的设备使用年限和价值,属固定资产的,各单位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予以验收和管理,并计提折旧。属低值易耗品的,分期计入成本。对于中标工程,中标合同中有相关单列约定的,项目部应严格按照相关约定执行(中标合同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未进行约定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按照当地地方政府参考费率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取)。

  第五条 各单位须严格按照国家及施工所在省、市有关标准、规范的工作内容及预定的计划方案,完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

  第六条 公司、项目两级安全管理部门、财务部门,要做好此项专用资金提取、使用的监督检查,凡不符合《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列入安全文明措施经费;凡批准下达的安全技术措施,当年必须落实。此项将作为公司年度安全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七条 对不按规定使用措施费或安全文明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公司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处罚,发生伤亡事故,尘毒严重,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应首先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八条 本办法自20xx年xx月x日起执行,由公司安全科负责解释。

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制度10

  为认真执行国电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贯彻好电力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发生,确保机组检修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施工安全文明管理办法。

  第一章 施工安全措施

  第一条 施工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做到工前讲安全,现场查安全,工后评安全。人人坚持质量标准,个个严格工艺作风,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不麻痹大意,不玩忽职守。

  第二条 进入施工现场前,对所有参加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规考试,组织学习公司的有关规定及各类规章制度,并在施工中严格遵守,同时接受总工室安环专职的检查和监督。从事改造项目的人员还需事先进行技术学习,熟悉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安全注意事项,防止质量事故及不安全事件的发生。

  第三条 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机构,专业、检修班必须配备专(兼)职安全人员,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和安全管理,做好与安监人员的协调联络工作。

  第四条 认真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及监护制度,停、送电申请制度,主动与运行人员配合,确保检修设备的可靠隔离。

  第五条 施工前对使用的电气工具、绝缘工具、登高安全用具、起重工具等进行认真检查试验并建立台帐,试验不合格的严禁使用。所有检修电源盘检修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第六条 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必须向工作班成员交待清楚工作内容、安全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并必须检查各系统,特别是公用系统已与运行机组可靠地隔离,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工。工作负责人不可随便离开其负责的工作现场。

  第七条 任何人进入生产现场都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好下颌带。高处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它可靠的安全措施,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第八条 遵守厂区严禁吸烟的规定,禁火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必须先办动火工作票,并按动火工作票的要求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气瓶要垂直放置并固定好,氧气瓶和乙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距明火不得小于10米。

  第九条 对油漆、丙酮、汽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液体的使用,必须清楚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其周围应设有围栏,挂有“严禁烟火”的警示牌,使用后的废液应倒入指定的容器内,严禁倒入电缆沟或灰沟内。

  第十条 任何危险品进入现场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设置好明显的警示标志。

  第十一条 施工中确需在建筑物上穿孔时,应事先得到生产部审定、生产副总批准后方可进行。电缆孔洞封堵保持完好,因施工将封堵拆开后,工作结束时及时恢复封堵。现场设置的灭火器材不得移动或挪作它用。

  第十二条 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时,必须使用安全带,高处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工具袋,作业时的工器具、材料不准上下抛掷。

  第十三条 平台、扶梯、脚手架及设备上,不准任意放置工具、器材、边角料,因工作需要必须做好防高空落物的措施。上下层同时作业时,中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板、罩棚或其它隔离措施。

  第十四条 因工作需要拆除的扶梯、平台、栏杆等,必须得到有关技术人员的许可方可进行,但工作结束或告一段落,必须及时恢复或装设临时围栏。

  第十五条 在高处拆卸设备的区域下方应设置安全隔离带,禁止行人通行和逗留,必须切实做好防止高空落物的安全措施。

  第十六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厂内机动车辆持证驾驶,不准超载,不得人货混装,不得超速行驶,注意按厂区交通标志行驶。

  第十七条 脚手架在施工中是一项不可缺少的施工设施,使用人、搭设人必须严格执行《脚手架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 焊接工作应坚持做到“十不焊”(即:未经专门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焊割;焊割工具和设备有缺陷,不准焊割;带有压力的设备上,不准焊割;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上、油漆未干的结构或物体上,不准焊割;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或仓库内,不准焊割;储有残余油脂或可燃液体的容器、管道上,不准焊割;下雨雪天,露天未采取防雨雪措施,不可焊割;起吊着的物体,不可焊割;风力超过5级的露天作业,不准焊割;在可能引起火灾的场所,不可焊割),做到材质清楚,工艺严格,质量保证。严禁使用氧气做气源打磨工件,严禁使用氧气充压查漏。

  第十九条 现场使用的焊钳线、氧气、乙炔皮管不准乱拉乱接,乙炔瓶出口应设回火防止器,工作结束或工作人员离开现场必须及时切断焊机电源或关闭氧气、乙炔气源阀门。

  第二十条 在焊接工作中,严禁使起吊钢丝绳烘烤受热或利用钢丝绳、手拉葫芦或油管道作接地线使用。根据风向和焊割火花溅落点,首先要清理动火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现场应存放足够的灭火器材,认真做好防火工作。

  第二十一条 起吊工作必须坚持“十不吊”的原则(即:超过额定负荷不吊;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清,光线暗淡不吊;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行车悬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不吊;歪拉斜挂不吊;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有浮动物不吊;氢、氧气瓶、乙炔瓶等具有爆炸性物体不吊;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有棱角快口物体未垫好不吊;违章指挥不吊),并由专人统一指挥,统一信号,起吊设备必须由专人操作,严禁非起重人员擅自指挥和操作。

  第二十二条 起重机正在吊物时,吊杆吊物下面禁止任何人停留或通过,并设有专人监护。因起吊需要进行的楼板打孔,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设备管理部及有关土建专工现场审定、总工程师批准,方可打孔。吊物的孔洞,工作结束后或告一段落,应将孔洞盖板及时恢复。

  第二十三条 起重物品必须绑牢,吊钩要挂在物品的重心上,禁止在吊运重物上站人,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

  第二十四条 在任何情况下禁止钢丝绳和电焊机的导线或其它电线相接触。一旦发现钢丝绳有接地现象,应立即停止工作,直至查出隐患整改后,方可继续工作。

  第二十五条 使用220v的电气工具,必须戴绝缘手套,使用装有触电保安器、就近可切断电源的'配电盘。对现场使用220v临时照明,应事先申请联系,待安监部审批后,由专业人员架空敷设,不准擅自拆除或迁移,更不准手提导线或灯具作行灯使用。进入金属容器内工作,应使用12v行灯,电气工具的电压不应超过24v。

  第二十六条 进入容器、油箱内部进行检修、清理工作,必须先进行充分通风,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外面必须设有监护人。对盛过油脂或可燃液体的容器需进行电、火焊的,必须先用蒸汽或热碱水冲洗干净后,才准许工作。

  第二十七条 容器、管道及阀门解体或拆除后,对敞开部分应封盖,朝上管口应封堵,其内部不准放置工具或物件。

  第二十八条 因工作需要而揭开的电缆沟、管沟及灰沟等盖板,工作结束或告一段落,必须及时将其恢复或采取临时封盖措施,否则应设围栏及警告标志,夜间设红灯示警。

  第二十九条 加强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第三十条 当安全与进度发生矛盾时,首先要服从安全。在施工中认真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切实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重点要防止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安全。

  第二章 安全监督工作要求

  第三十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执行公司各项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对执行规程、规定、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十二条 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掌握检修现场安全工作动向,不断总结安全工作的经验教训,积极开展反事故斗争。

  第三十三条 每天深入检修现场,检查装置性违章和习惯性违章的行为,并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监督有关部门及时整改,并根据情节轻重提出考核意见,报安全监督领导小组批准执行。

  第三十四条 及时制止危及设备、人身安全的违章作业行为,及时向发生

  不安全行为的部门的当事人索取有关资料,拍摄现场录像和照片,并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召开调查分析会,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做到原因清楚,责任明确,措施落实。

  第三十五条 安全监督主要内容,参照〈机组检修现场安全工作规定〉的

  要求和检修机组调试阶段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章 文明施工要求

  第三十六条 施工现场应做到工完料清场地净,焊接电缆线应挂好,不乱丢电焊条。焊条头、螺帽、短线及板、管件等及时清理,拆下的仍可使用的设备部件,不得扔入废料堆。完工后的脚手架、临时照明线及时拆除、物件放置整齐,保证道路畅通,现场垃圾、杂物及时清理。

  第三十七条 施工现场应做到“三无”(无油迹、无水、无灰)、“三齐”(拆下零部件排放整齐、检修机具摆放整齐、材料备品堆放整齐)、“三不乱”(电线不乱拉、管道不乱放、杂物不乱丢)。

  第三十八条 检修结束后,设备的保温、护罩、护板应完整、规范。

  第三十九条 检修现场照明保证安全、充足、走线规范。

  第四十条 电缆、管道走向规范、孔洞封堵规范。沟道、孔洞盖板平整、齐全,遮栏、栏杆齐全、规范。

  第四十一条 检修中拆下的零部件、工器具摆放应采取必要的铺垫措施,以免损坏门窗玻璃、地砖、墙面、基座瓷砖。

  第四十二条 检修后,设备标志应齐全,色环清晰,色环、色标准确,介质流向清楚。

  第四十三条 检修后,现场地面不应有积油、积灰、泥垢,应见本色,设备、基座、地面不应有老的积油、积垢痕迹。

  第四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自20xx年12月6日起施行,原有相关办法同时作废。

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制度11

  第一节一般规定

  1.工程项目部经理为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工程项目部应针对施工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价。对影响职工安全和健康的生活设施问题,进行相应的安全控制。

  3.项目安全控制宜遵循下列程序:

  1)确定施工安全目标;

  2)编制项目安全保证计划;

  根据评价出的危险源制定控制计划、编制项目安康目标及管理方案。

  3)项目安全计划实施;

  4)项目安全保证计划验证;

  定期对目标管理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保证计划顺利实施。

  5)持续改进;

  6)兑现合同承诺。

  4.施工现场应成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分析、评价安全生产状况,提出改进措施,加强安全动态管理。

  5.在进行平面图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安全、防火、防爆、防污染等因素,做到分区明确,合理定位。

  第二节封闭管理

  1.执行集团公司《VI形象手册》的有关要求.

  2.城区主要路段的施工现场周围必须连续设置高度不低于2.5m的围挡:一般路段的施工现场周围连续设置高度不低于1.8m的围挡。围挡材料采用硬质材料,做到坚固、平稳、整洁、美观。

  3.施工现场进出口应设置大门,门头设置企业标志,并设置灯箱或霓虹灯,夜间要保证亮起来。

  4.施工现场应制定门卫管理制度,进出口设置警卫室,由专职门卫人员值班。

  5.施工现场的大门进口处应设置“七牌两图”,适当位置设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和安全标语。

  七牌:

  1)工程概况牌;

  2)安全生产纪律牌;

  3)三清六好牌;

  4)文明施工管理牌;

  5)十项安全技术措施牌;

  6)工地消防管理牌;

  7)进入工地必须佩戴安全帽提示牌。

  两图:

  1)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2)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布置平面图。

  6.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上岗时应整齐佩戴企业统一制作的工作卡。

  7.施工现场应针对作业条件在危险部位规范、整齐地悬挂统一内容和式样的安全标志牌。

  第三节施工场地

  1.执行集团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之《污染物控制程序》,对施工扬尘、废水、废弃物、运输遗洒、光污染等进行有效控制。

  2.城区主要路段建筑面积在8000㎡以上或工期一年以上的工程,施工现场的道路、钢筋加工场地、木加工场地、混凝土搅拌场地、砂石料堆放场地,应采用混凝土硬化地面。其它工程的施工现场可采用其它方式进行地面硬化,保证平整坚实,无浮土,不积水。

  3.施工现场宜有循环干道。道路上不得堆放构件、材料,保持经常畅通。施工现场门口处,应设运输车辆冲洗设施,保证不带泥上路。

  4.施工现场的道路、作业场地、脚手架和塔吊等基础应设排水设施,形成排水网络,保证排水畅通。并设沉淀池,施工废水及雨水经过沉淀后方可排入城市排水系统。

  第四节材料堆放

  1.施工现场的工具、构件、材料,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图规定的位置分类、分规格、整齐、稳固放置。材料堆置高度应符合表4.4.1的规定。

  料堆置高度?表4.4.1

  材料名称

  堆高限度(m)

  说明

  钢筋(直筋)

  1.2

  露天堆置

  钢筋(盘筋)

  1

  铸铁管

  1.2

  露天堆置。在两排管中间应加垫,侧边设立柱,以防滚落。

  原木

  2

  露天堆置

  成材

  3

  露天堆置。每0.5m高度加横木。

  水呢

  1.5

  库存。堆放在高0.3m以上的垫空板架上。

  砌块

  1.5

  露天堆置

  耐火砖

  1.8

  棚内堆置

  器材箱、筒

  横卧3层、立放2层

  横卧

  袋装材料

  1.5

  堆卸时应搭设可靠的踏板

  2.施工现场堆放的工具、构件、材料应挂定型化的标牌,标牌上注明其名称、品种、规格、生产厂家、进场日期等。

  3.作业区及建筑物楼层内,每道工序、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后,建筑材料、构件、工具及时清捡规整:建筑垃圾及时清扫集中运走,做到工完场清,因故不能及时运走的,应分类型集中堆放整齐,并标明名称、品种。

  4.施工现场拆除下来的模板、支撑、脚手架料、垂直提升设备等杆件和施工余料,应及时分类运往规定地点堆放,不能马上运走的应堆放整齐。

  5.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品必须设专人管理,由专门仓库分类存放,严禁混放和露天存放。

  第五节临时设施

  1.施工现场应设置生产性临时设施、物资储存设施、办公和生活临时建筑。生活区、办公区应与施工区有明显的分界,并设置坚固美观的导向牌。

  2.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图设置,避开取土、弃土场地。

  3.施工现场所有临时设施均应进行设计,竣工后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准使用,使用中应定期进行检查、维修。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4.临时建筑物与在建工程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表5.5.1的规定。

  临时建筑物与在建工程的最小安全距离表5.5.1

  在建工程高度

  4m以下

  5-15m

  15-30m

  30m以上

  最小安全距离

  2m

  3m

  4m

  5m

  因场地狭窄,不能达到上述要求的,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5.施工现场的仓库应采用非燃材料搭建,用于存放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品的仓库,应与其他仓库保持一定距离,并加设安全标志。

  各类仓库应保持良好通风,符合用电和防火规定。

  6.施工现场的员工宿舍禁止设置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或地下室。

  7.施工现场的宿舍应符合以下规定:

  1)室内高度不低于2.6m,墙面应刷白,室内和门前地面采用水泥砂浆或不低于水泥砂浆标准的.其它材料硬化。

  2)应坚固、美观、通风、保温、干燥,符合防火的有关规定。

  3)每间宿舍居住人数不超过15人。应设单人床或上下双层床,每人床铺面积不少于2m2,生活用具放置整齐。

  4)宿舍内应有卫生、防火、治安制度,防煤气中毒、消暑和防蚊虫叮咬措施。保持宿舍周围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5)宿舍用电必须安全。灯具高度不低于2.4m,低于2.4m时采用安全电压。

  8.施工现场食堂应符合以下要求:

  1)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

  2)食堂室内高度不低于2.8m,设透气窗,墙面抹灰刷白,地面抹水泥砂浆,灶台镶贴瓷砖。市区内工程大灶必须使用燃气、燃油灶具。设置隔油池及设污水排放设施,并有防尘、防蝇、防鼠措施。

  3)生、熟食必须分开放置;严禁食用无证、无照商贩的食品;每天应对餐具进行消毒。

  4)食堂距厕所、垃圾场所和其他有害物质的场所不少于30m,或设置有效隔离措施。

  5)食堂应建立卫生责任制度,责任到人。

  9.施工现场应设置水冲式厕所,并符合下列要求:

  1)地面应抹水泥砂浆,便池镶贴瓷砖。

  2)设纱窗、纱门,门口醒目标明“男厕所”、“女厕所”字样。

  3)高层建筑应隔层设置临时厕所。严禁随地大小便。

  10.有人员住宿的施工现场宜设立满足职工洗浴的淋浴室。

  11.施工现场应设饮水处,保证职工喝到符合卫生要求的开水。

  12.施工现场应设置吸烟室。严禁随地吸烟。

  13.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袋装或盛放在带盖的容器内,不得与施工垃圾混放,并及时清运。

  第六节现场防火

  1.执行集团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之《消防管理工作程序》及《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2.施工现场应当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设立消防领导小组,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在集团公司各级编制的应急预案中体现有关消防方面的内容。

  3.建筑施工高度超过30m时,应设置专用的消防管道、器具和专用水源,并随层设置消防阀门。立管直径不小于50mm,设加压泵和泵房。

  4.施工现场应建立动火审批制度。凡在危险区域进行明火作业,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危险时方可离开。

  第七节保健急救

  1.执行集团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之《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编制《应急预案》。

  2.大型施工现场应设医务室,由专职医生值班。一般施工现场应配备保健药箱和一般常用药品,并由医生巡回医疗。施工现场均应配备急救器材和经过培训的急救人员。

  3.施工现场应建立职工登记制度,对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来源地、健康状况、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进行登记造册,并每天进行人员清点。

  4.施工现场应经常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增加职工的卫生防病知识。

  第八节综合治理

  1.施工现场生活区应建立职工活动室,并加强管理,保证职工的学习和娱乐。

  2.施工现场应建立治安保卫制度,将责任分解到人,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3.施工现场应建立施工不扰民的措施,有责任人管理和检查。

  4.施工现场应针对施工工艺采取防尘和防噪音措施,并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噪声进行监测,填写记录.在允许的施工时间之外必须施工时,应由当地市环保部门批准。

  5.施工现场不得焚烧有毒、有害物质和随意抛撒建筑垃圾。

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制度12

  为了对公司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有效管理,依据建设部委所颁发的文件要求,做以下规定:

  一、明确各项目的`安全目标,建立安全组织机构。

  安全组织机构应明确安全负责人、安全保护人数、临电责任人、消防责任人、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人。

  二、编制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针对本项目特点编制有效安全文明方案。做好定置管理,材料机具就位正确,场地清洁,水电布置合理。

  三、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工程部组织每周安全文明施工联检,现场安全员日常巡检。

  四、现场施工管理规定

  1.物料管理

  a、砖、砌块、钢模、疏水板码放稳固,高度不超过1.5m;

  b、水泥化肥严禁靠墙码放;

  c、滤布、包装材料间隔码放;

  d、苗木植坑必须防晒防风。

  2.安全用电

  a、临时用电必须有方案,定期检查,记录存档;

  b、电线按规范架设整齐,架空线也必须用绝缘导线;

  c、配电系统实行分级配电,独立的配电箱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保护系统有效良好;

  d、电焊机设单独开关,外壳做接地保护。

  e、洒水点须远离电源,过路管应用钢管保护。

  3.机械管理

  a、搅拌机:应建防砸防雨操作棚。

  b、打夯机:须两人操作,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

  c、空压机:外漏旋转部分须有防护罩。

  d、剪草机:更换刀具要拆掉火花塞,清理刀具时必须停机。

  e、打药机:药液喷洒严禁超出喷洒范围,打药时操作员要带好防护用具,并注意他人安全。

  f、汽车吊:支撑地脚须加垫木,吊臂下严禁站人,安全员要在现场做安全管理。

  g、挖掘机:施工前要了解清楚地上、地下的须保护设施。施工时安全员需在现场做安全管理。

  4.施工区人员安全管理:

  a、进入施工区戴安全帽。

  b、焊工应使用面罩或护目镜。

  c、特种工种持证上岗,配戴劳保用具。

  5.安全防火管理

  a、了解现场用火规定,制定用火、防火措施。

  b、消防器材定位,标志醒目,防火道畅通。

  6.现场设施及成品保护

  a、现场设施及原有设施(如地下管线)必须有明显标志,防止施工时损坏。

  b、成品保护必须定人定岗,必要时须有护栏、标志等设施。

  7.施工现场如果发生事故,应有组织地进行排除,排除事故时统一指挥必须服从领导。

  8、项目开工前对上岗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逐一签定安全协议。

  五、环境管理

  1.控制扬尘

  a、砼搅拌站和循环车道适时洒水。

  b、土方运输出入现场要苫盖,并设专人清扫遗洒。

  2.控制排污

  a、砼搅拌站设清洗池。

  b、污水暗排,并设处理池。

  c、厕所要有水冲、有盖板,并设专人管理,定期打药灭蝇。

  3.控制烟尘

  对于会产生烟尘的施工(如熔融沥青等),要用专门的设备。

  4.控制噪声

  在居住区附近施工时,夜间不得浇筑砼和进行剔凿施工。

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制度13

  钢材、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倾倒和塌落。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落到离地面1m以内才允许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在高空、深坑绑轧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马凳或支架。绑扎挑梁、外墙、边柱钢筋,应搭安全网。绑扎时挂好安全带。

  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应有专人负责。

  氧气机不得爆晒、倒置、平使,禁止沾油。氧气瓶和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同焊工操作点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钢筋气压焊施工时焊接夹具的滑动部分应注意加注润滑油;使用高压电动油泵时,严禁超过油泵的额定油压。

  钢筋电渣压力焊施工时所有输电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维修焊接设备时,必须在切断电源之后进行;操作者需要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运输和吊卸设备过程中应避免碰撞;焊接电源应放置于通风良好和干燥地方,所有电源线特别是控制线避免硬拉损伤;焊接夹具避免重物挤压。

  进入施工现场正确戴好安全帽。对钢筋施工中的薄弱部位、环节以重点控制,做到现场有人监督、指挥。

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制度14

  一、施工现场“十不准”

  1、 不戴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2、 不系安全带不得登高作业;

  3、 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或赤膊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4、 施工过程中不准嬉笑打闹;

  5、 吊篮下不准站人;

  6、 高层平台接料口无安全措施不准接料;

  7、 酒后不准上班操作;

  8、 机械设备不经过检查不准开启;

  9、 不准无证上岗;

  10、 不准私自接拉电线

  二、施工现场“六大纪律”

  1、进入现场要穿戴整齐,带好防护用品、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

  2、高空作业不准往下乱抛工具物件;

  3、非机操工、电工不准随便动用机械、电器;

  4、吊篮下面不准有人工作或行走;

  5、各种机械设备必须有防护罩及接地或接零装备;

  6、在现场工作不准嬉戏打闹;

  三、安全处罚规定: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50元,不系帽带罚30元。

  2、工作时严禁穿高跟鞋、硬底鞋、裤头背心、赤膊赤脚,发现一次罚100元。

  3、脚手架未按设计规范要求施工搭设一次处罚300元。

  4、高空作业和规定工种作业,不戴安全帽或不系安全带罚200元。系安全带必须扣在牢固稳定的位置,否则罚100元。

  5、严禁酒后上班,如发现后立即责令停工,并处罚500元。

  6、机械设备停滞或进行清理、保养时,操作人员必须将电源切断并锁好电箱,如果操作人员违章作业,每次罚款200元,如果因此发生事故,操作人员负全部责任。

  7、宿舍内乱接电器的,给予私接电器者罚款100元,由此造成事故均由其个人负责。

  8、电工在施工中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给予罚款100元,所拉电线发现裸露线的,罚款200元,由此引起事故的,拉线电工负主要责任,罚款1000元以上。发现对切割物不随时清除的,每次罚款作业人员200元,若引发火灾事故的,由作业人员赔偿事故的全部损失。

  9、临时用电乱拉乱接现象发现一次处罚200元。

  10、高空作业时,严禁开玩笑吵架,发现在高空作业中开玩笑的罚200元,打架的罚500元以上,严重者开除,造成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并赔偿事故的全部损失。

  11、楼上向下乱抛杂物者,给予责任人罚款200元,如果由此引起安全事故的,则要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12、如有人乘吊篮上下,给予罚款100元,吊篮操作人员罚200元。

  13、工地仓库不准抽烟,发现抽烟罚100元。

  14、不按操作规程、不听领导指挥者、严重违章引发安全事故的,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以上,责任人自身受伤害的,按规定不视为工伤,不享受任何工伤待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每次罚责任人100元。

  15. 被甲方、监理提出批评需立即整改,如造成恶劣影响考虑加以经济处罚。

  16. 因自身施工原因返工,造成材料浪费,延误工期的需承担经济损失。

  17. 在施工当中注意保护他方成品、半成品,如造成损坏,承担相应经济损失。

  18、施工现场材料乱堆乱放现象发现一次处罚100元。

  四、建筑工地安全管理规定

  1.建筑工地栋号长必须全面承担施工现场的治安、安全责任,并与项目部签定《治安、安全责任书》;

  2.现场工人必须定期第月接受一次治安、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3.施工班组工人有义务积极参加施工现场义务消防队伍,提高施工现场消防自救能力;

  4.施工班组必须坚持防火安全班前活动天天进行,坚持焊接、油漆、防水等危险作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审批证,氧气瓶、乙炔瓶、和施焊三者之间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

  6.氧气瓶要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7.焊接作业等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电焊机外壳、焊钳与把线必须接零接地绝缘良好;

  8.严格遵守施工用火审批制度,审批证仅当天有效,若变换动火地点,必须重新办理用火审批手续;

  9.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使用必须符合防盗、防火要求;

  10.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要符合防火规定;

  11.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并应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明显标志;

  12.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易燃可燃材料,除要按计划限量进入外,还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13.施工现场、宿舍等禁止吸烟,需要吸烟者应在指定专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14.施工现场和宿舍生活区,未经防火负责人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使用灯泡不得大于60W,不得昼夜亮灯;

  15.施工现场、宿舍等无电工证人员一律不准擅自架设电线、电缆和电器设备安装;

  16.木工作业完毕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17.施工现场伙房必须服从统一规划布置,不得另外私设小灶;

  18.伙房内炉灶烧火设施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规定,遵守防火制度;

  19.施工现场一切消防设施、装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移动、破坏;

  20.施工现场发生火警应立即采用电话(119)报告火警,并火速报告施工负责人组织义务消防队及现场人员扑救失火;

  21.施工现场中各种危险设施、部位都必须设置防护设施和明显的警告标志;

  22.禁止高空抛物。

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制度15

  1 总则

  1.1 为强化工程建设各施工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法规、制度等,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1.2 在施工管理过程中,除本规定外,各单位还应执行《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及《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1.3 应严格遵循工程建设的客观规律,一切从实际出发,在确保人身设备安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按基建程序和合理工期组织文明施工。

  1.4 必须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摆正安全、质量、进度三者之间的关系,要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质量及进度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1.5 安全工作要有法制观念,安全制度要有严肃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1.6 在执行过程中,遇有和上级规定相抵触时,应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2 组织

  2.1 由业主组织成立以业主为主任、监理及各承包商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协调工作。

  2.2 各单位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安全文明组织机构,并有完善的安全网络体系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各承包商及其所属单位各级主要负责人是安全文明生产的主要责任人,要使安全工作做到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2.3 各承包商安全生产部门在业务上接受业主、监理及上级安全部门多重领导。

  3 业主对工程建设的安全文明施工负全面的检查、监督、管理责任。

  3.1 认真贯彻行国家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及上级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

  3.2 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文明施工。督促各单位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安排、部署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活动。

  3.3 严格施工现场总平面、施工用水、用电、施工道路的安全、文明管理。按合同规定负责组织划分各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区域,做到责任落实,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3.4 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并督促执行。

  3.5 向上级有关单位上报建设工程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

  4 监理对工程建设施工安装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负检查、监督、管理责任。

  4.1 参加审查承包商的安全资质、安全管理、安全保障体系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监督执行。

  4.2 审查承包商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安全机构、目标、措施及各级责任制并提出意见和进行监督实施。参加安全例会,进行安全考核,审查安全报表。

  4.3 协助业主协调解决各承包商在交叉作业中存在的安全施工问题。

  4.4 监督检查各承包商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执行情况。根据业主授权,对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中发现的违规活动,有权按规定开出处罚单;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失控的承包商,有权责令停工整顿;对严重失控的承包商,有权向业主提出建议,责令其退出现场。

  5 各承包商对其所承包施工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负全面管理责任。

  5.1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及上级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

  5.2 服从监理及业主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接受监理及业主的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

  5.3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保障体系、安全“三项机制”(安全风险、监督制约、教育激励),并行之有效的运作。

  5.4 负责组织学习、推广兄弟单位先进的安全、文明施工经验,取长补短。

  5.5 负责制定本单位所承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经济制约措施,并能行之有效的运作。

  5.6 严格按基建程序和施工顺序施工,积极有效的解决施工中存要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

  5.7 按照业主划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区域,层层分解,做到责任落实到人,有关职责、制度、规定等制成标语牌立于显著位置。

  5.8 积极参加由业主或监理组织的有各承包商参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联合大检查活动。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接受业主处罚。

  5.9 积极参加安全、文明施工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文明施工经验,努力消除事故隐患,消除施工现场脏、乱、差现象。

  5.10 及时向监理及业主提供事故情况及事故调查、分析报告。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如实向业主提供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

  5.11 负责施工管理区域的消防及治安保卫工作。

  6 管理

  6.1 各承包商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时,必须与业主签订安全责任合同书,否则不准进入现场。

  6.2 各单位人员进入现场均须佩戴安全帽,承包商管理及施工人员应有明显的区分标志并将其有关规定报监理和业主备案。施工人员和施工管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均需穿戴安全用品,

  6.3 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及设备事故时,各承包商应及时向业主、监理及有关上级部门通报。各承包商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研究处理办法时,监理及业主的有关部门和领导应予关心和帮助,并及时报告有关单位和管理部门。

  6.4 监理和业主管理人员对施工活动中不安全因素提出监督意见,各承包商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改进。

  6.5 承包商在开工报告中应专项列出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各级安全人员,应对同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作业指导书安全部分进行审核。

  6.6 各承包商必须重视文明施工,必须保持承包范围内的道路畅通,场地平整、清洁卫生,所有物品必须堆放整齐注意消除污染,每天工作结束后应对施工作业面作必要的清理。

  6.7 承包商每月25日向监理提交安全文明施工月报并报送业主,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总结。

  6.8 由业主或监理组织,各承包商参加或承包商自我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施工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文明施工经验,表彰先进。

  6.9 各承包商安全部门应按年度制定安全活动计划,定期开展安全活动。各承包商进入场区施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部颁的有关安全规程组织施工,并应制定严密的、切实可行的“工地安全生产条例”及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承包商必须对其施工人员的安全负全部责任。

  7 检查

  7.1 监理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上午定期组织有各承包商参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联合检查,业主有关部门参加,对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总结交流经验,通报各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协调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提出下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7.2 监理应深入现场,监督、检查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执行情况,同时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或重点检查,对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有关单位和个人,根据情况出具整改通知单、提出批评、通报、警告、罚款、停工整改、直至建议清除出场。

  7.3 每周监理例会中,安全、文明施工作为专题,各单位通报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协调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提出下周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消除施工现场脏、乱、差现象。

  7.4 业主定期组织有监理和各承包商参加的联合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对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评分,并对评出获得第一名的承包商授予流动红旗。对存在问题的单位限期整改。

  7.5 各承包商在收到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单后,应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报监理和业主备案。

  7.6 各承包商内部应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整改、奖惩制度,经常地对本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自查、消除事故隐患,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7.7 各承包商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有专职安全员、施工技术员、班组长参加的安全会议,专业监理工程师列席会议,检查、了解本单位各施工项目和各工种、工序作业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7.8 监理和业主对安全、文明生产等的检查和管理,丝毫也不减轻承包商的责任,更不能替代承包商的责任,承包商不得以此为借口推卸应负的职责

  7.9 各方现场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要有书面检查记录和处理意见,并入档备案。

  8 现场安全管理通则

  8.1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施工项目如:爆破、起重吊装、深基础、地下洞室、高边坡、高层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架)、垂直运输设备(塔吊、升降机等)的拆装、建筑物(或构筑物)拆除以及结构复杂、危险性大的施工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有图纸、计算书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业主及监理单位进行专项审查和审批,并应重点加强监督检查管理。

  8.2 建立验收确认制度,对脚手架、井架、高支模、施工用电、垂直运输设备(塔吊、升降机等)、起重机和其他施工机械及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在施工现场安装后,应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对外购的设备、设施和产品,在正式使用前,应按相关标准进行验收确认。

  8.3 施工单位应对参加施工的职工,根据不同工种和劳动条件发给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会其正确使用。

  8.4 从事施工作业的人员,应体检合格,并符合相应工种身体条件要求。

  8.5 工地在开工前应铺设整齐和足够宽度的硬化道路,不积水、不堆放构件、材料,保持经常畅通。

  8.6 行人、车辆等较为繁忙的交叉路口,应悬挂安全指示标牌。

  8.7 各种料具应按照总平面规定的位置,按品种、分规格对方整齐,表式明确。在施工过程中,应随完工随清理,拆除的模板、料具应码放整齐。

  8.8 在天然光线不足的作业场地、通道及用电设备的开关箱处,应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

  8.9 工程现场应将施工作业区和生活区分开设置。

  8.10 工程应建立消防管理制度(包括消防预案)、动火审批制度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办法。应按施工规模建立消防组织,配备义务消防人员,并应经过专业培训和定期组织进行演习。

  8.11 工程现场应按照总平面图划分防火责任区,根据作业条件合理配备灭火器材。当施工高度超过30m时,应配备有足够扬程的消防水泵和必须保障畅通的疏散通道。

  8.12 工地应设置吸烟室,吸烟人员必须到吸烟室吸烟。

  8.13 各种气瓶单独存放,库房应通风良好,各种设施符合防爆要求。在防火重点部位、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域如需动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并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防止火花四溅引燃其他可燃物。在施工区域及生活区合理布置干粉式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沙箱、消防栓、消防水带等消防设施,并每月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使之始终处于良好的可用状态。

  8.14 工程应按照作业条件,针对季节性施工的特点,指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8.15 雨季施工应考虑施工作业的防雨、排水、防汛及防雷措施,雷雨季节到来之前,应对现场防雷装置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防止雷击伤害。

  8.16 冬季施工应采取防滑、防冻措施。

  8.17 遇六级以上(含六级)强风、大雪、浓雾等恶劣气候,严禁露天起重吊装和高处作业。

  9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办法

  9.1 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所在单位写出书面材料报业主,经讨论研究后由业主给予奖励,奖励分表扬、发放一次性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等。

  9.1.1 认真执行国家安全、文明施工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在改善劳动条件和防止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害中成绩显著者,视情况给予奖励。

  9.1.2 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成果,成绩显著者,奖励100—1000元。

  9.1.3 在每季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竞赛中,成绩满90分以上且第一名的单位分别发放一次性奖金1000元。

  9.1.4 全年完成施工合同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的单位,将按照工程进度情况部分归还安全风险抵押金。

  9.1.5 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发生重大事故者,每项奖励200—20xx元。

  9.1.6 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关心安全、文明施工,经常指出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且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者,每次奖励100—500元。

  9.1.7 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者,奖励100—500元。

  9.1.8 其它在安全、文明施工中成绩突出者,视情况奖励。

  9.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由监理或业主发出处罚通知单,并由业主给予处罚。处罚分批评、通报、罚款、停工整顿等。

  9.2.1 安全、文明施工严重失控的单位,业主有权中止施工合同。

  9.2.2 在施工过程中,不服从业主对安全、文明施工协调的,视情节轻重每次罚款100—1000元。

  9.2.3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死亡事故的单位,将从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按每人次5万元扣罚。发生重伤事故的责任单位将从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按每人次2万元扣罚。全年出现重伤故事两次的责任单位,令其停工进行整改,严重者解除施工合同。

  9.2.4 发生设备损坏事故的责任单位,除按经济合同的有关条款进行赔偿外,将受到直接经济损失的10%罚款。

  9.2.5 联合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考评成绩低于70分的单位,根据情况处以500—20xx元罚款。

  9.2.6 收到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单后,未按期进行整改或整改不认真的单位,根据情况每项处以500—1000元罚款。

  9.2.7 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或运转不正常者,罚1000元。

  9.2.8 安全监察机构未落实或不能有效运作者,罚1000元。

  9.2.9 未按规定开展安全活动动者,缺少一次,罚款500元。

  9.2.10 严格培训制度,职工(含临时工、民工等)应经安规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对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而上岗者,发现一人次,罚款100元。

  9.2.11 发生事故,未按“三不放过”原则处理者,或发生事故,隐匿不报者,每次罚款1000元,情节恶劣者加倍处罚。

  9.2.12 重大施工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措施未报监理和业主审批者,每次罚款1000元。

  9.2.13 未做安全、文明施工交底而施工者,罚款500元,并限期进行交底。

  9.2.14 进行“三违作业”(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犯劳动纪律)者,每人次罚款50—500元。

  9.2.15 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不按规定着装、作业人员没有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者,每人次罚款50元。

  9.2.16 应设围栏、扶手、盖板、安全网等防护设施而未设置或设置不合格者,每处罚款500—1000元。

  9.2.17 “安全监察人员”在施工现场无标记者,每人次罚款100元。

  9.2.18 施工作业区、路口、楼梯口等行人密集区应设有安全警示牌,安全责任落实到人,有关安全规定、制度、注意事项等应明确、醒目,缺少一处者罚款100—500元。

  9.2.19 未经批准,堵塞现场交通,每处罚款100—500元。损坏路基、路面者,按造价加倍赔偿。

  9.2.20 未经批准私自占用场地、道路,罚款100—500元。损坏地下、地上设施者,按造价加倍赔偿。

  8.2.21 施工用水、用电、力能布置等应符合业主及规范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100—200元,并限期整改。

  8.2.22 承包商应加强各自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凡因治安、保卫工作不力致使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设备、材料等丢失或损坏事故的,将处以经济损失的10—30%的罚款。

  9.2.23 各承包商应为本单位人员制作胸卡,没有佩戴作业者,每人次罚款50元。

  9.2.24 凡无故不参加由监理和业主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会议、检查的单位,每次处以100—500元罚款。

  9.2.25 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者每人次罚款1000元。

  9.2.26 严禁在成品马路、水泥地坪、楼、地面上随意堆放建筑材料、垃圾等物。违者罚款100—500元。

  9.2.27 严禁在成品马路、水泥地坪、楼、地面上直接拌和(或堆放)混凝土或沙浆,严禁在其上切割或焊接金属材料。违者罚款100—500元。

  9.2.28 承包商在成品马路上运输砼拌和物及其它松散材料,必须设专人随时清扫、冲洗掉落的砼拌和物或落地的物品。违者罚款100—500元。

  9.2.29 严禁直接利用建、构筑物柱、梁直接捆绑钢丝绳索、超重重物或作拖拉缆风绳的固定点,必须时应经监理和业主批准,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后方可实施。违者罚款500—1000元。

  9.2.30 对中、高级成品楼地面(水磨石、地板砖、大理石、花岗石、PVC地板块、防静电活动地板等)、内墙面,承包商应采取保护措施,经覆盖后方允许施工。违者罚款500—1000元。

  9.2.31 安装工程管道穿越楼、墙面,应尽可能在土建工程实施前提前提出要求,确实需要穿凿打孔洞时,必须提出申请,经监理和业主批准后,应采用专用工具实施。不经批准私自打孔洞或未采用专用工具作业的罚款500—1000元。

  9.2.32 承包商吊运设备时,要采取措施,文明吊装,不损伤设备。

  9.2.33 安装与土建单位在进行分层作业或邻近作业,要采取措施,防止吊落物砸坏设备,电火焊渣烧坏和污染设备;进行粉刷和喷涂的承包商,对施工周围的设备系统要采取遮拦,防止成品污染。违者罚款500—1000元,并责令恢复成品原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9.2.34 对已保温的成品,安装、调试、土建等承包商都应认真保护,禁止砸、撞、踩压保温层;必要时作临时桥架。谁损坏谁赔偿,并罚款500—1000元。

  9.2.35 设备与系统保温期间,承包商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保温碎片随地散落,并应在每天撤离作业面时随时清理。违者罚款500—1000元。

  9.2.36 施工电源线、二次线由承包商统一规划布置,集中用电缆输送。严禁私自接线现象。违者罚款500—1000元。

  9.2.37 施工现场作业面的焊条头、边角料等应在离开作业面时随时清理,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无掉落的焊条头及散落的边角料等,禁止地面和高空扬尘。违者罚款500—1000元。

  9.2.38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各承包商可在指定区域内设置吸烟区,并应设置防护及标志。在施工现场作业面区域或在吸烟区以外发现吸烟者,对区域管辖单位按每人、次罚款100-500元。

  9.2.39 现场及施工生活区的生活污水一律排至生活污水处理站,安装及调试期间工业废水一律排到工业废水处理站,经处理后排放。违者罚款500—20xx元。

  9.3 各单位在接到处罚通知后应主动签字并在三天内向业主缴纳,否则将在工程进度款中加倍扣罚。

  9.4 罚款由业主财务处立帐专款管理,用作本工地安全、文明施工奖励基金及安全监察所需消耗物品费用。使用时须有业主主管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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