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管理制度

时间:2024-09-17 13:35:40 制度 我要投稿

研发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研发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研发管理制度

研发管理制度1

  第1章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了规范和促进技术研发部的员工培训工作,提升技术研发人员的职业技能和素质,提高公司的技术研发水平,从而提高公司的实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技术研发部的所有员工。

  第3条

  管理职责分工

  (1)人力资源部是技术研发人员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培训活动的计划制订、实施和控制。

  (2)技术研发部、生产部等相关部门负责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培训的实施与反馈评价工作,负责组织部门内部的培训活动。

  第4条

  培训类别与内容

  技术研发部的培训类别包括新员工培训、岗位技能培训、转岗培训等,具体如下表所示。

  技术研发人员培训分类与内容一览表

  培训类别

  培训对象

  培训目的

  培训内容

  培训方式

  新员工培训

  新员工

  为帮助新员工尽快了解和熟悉公司,尽快融入公司环境和进入工作角色

  1.公司概况、企业文化组织结构、管理层人员

  2.公司发展战略、方针

  3.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4.所任职位业务知识与技巧

  授课、参观、操作指导

  岗位技能培训

  在岗员工

  为增强员工技能,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减少工作失误

  1.岗位技能

  2.相关知识技能拓展

  授课、操作指导

  转岗培训

  岗位调动人员

  为工作轮换、横向调整和晋升作准备

  1.新岗位基本情况

  2.新岗位技能培训

  操作指导

  继续教育培训

  专业技术

  工作人员

  提高专业技能,提高公司整体技术水平

  公司外部专业培训机构的专业技术技能培训

  授课、操作指导

  部门内部培训

  部门内部员工

  为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对员工进行小规模、灵活实用的培训

  部门内各项工作、流程培训

  操作指导

  员工自我培训

  员工自身

  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

  员工自身相关知识、技能

  自我培训

  第2章培训资源管理

  第5条

  培训讲师档案管理

  技术研发人员培训讲师分为内部讲师和外部讲师,由人力资源部建立培训讲师档案。

  第6条

  公司内部讲师管理

  (1)技术研发部内部讲师为技术研发高级工程师,各级主管人员负有培训下属员工的义务和责任。

  (2)内部培训师可以报销一定金额的书籍费,视每年培训的次数而定。

  第7条

  外部讲师管理

  外部讲师是公司聘请的授课讲师,其课酬根据实际情况和培训预算确定,公司通过培训效果的评估决定是否继续聘请该讲师。

  第8条

  培训教材管理

  培训教材包括内部教材和外部教材,教材的.形式可以是书面文字、电子文档、录音、录像等形式,教材由培训专员统一管理。

  第9条

  内部培训教材的获取

  (1)工作过程中的经验分享与教训总结。

  (2)公司重大事件案例。

  (3)培训师组织开发培训教材。

  (4)人力资源部经理与培训专员组织开发培训教材。

  第10条

  外部培训教材的引入

  (1)公司聘请外部机构进行培训的,外部机构应提供教材,教材由培训专员统一归档管理。

  (2)公司员工参加外派公开课程的,应在培训结束一周内将教材的原件或复印件交由培训专员存档管理。

  第11条

  培训设施设备管理

  培训设施设备的建设、购置、维护和管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12条

  培训经费控制

  (1)公司每年投入一定经费用于培训员工,培训经费专款专用。

  (2)培训费用的报销范围包括学费、报名费、资料教材费用等。

  (3)为了便于管理,因培训所发生的交通、餐饮费用在各部门预算费用中列支,按公司标准报销。

  第3章培训计划制订与实施

  第13条

  培训需求调查

  (1)培训专员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在每年11月份向各部门(包括技术研发部)发放“年度培训需求调查表”或在年度中期开展临时培训需求调查。

  (2)各部门依据培训专员提供的信息,征求部门人员意见,按要求填写“培训需求调查表”,在规定时间内交公司培训专员汇总。

  第14条

  培训需求分析

  培训专员在人力资源部经理的指导下,根据培训需求调查结果进行培训需求分析,为培训计划的制订提供依据。

  第15条

  制订年度培训计划

  人力资源部经理组织培训专员根据“年度培训需求调查表”反馈的信息及外部培训信息进行分析,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和“年度培训预算”,报主管副总和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16条

  年度培训计划实施

  (1)培训专员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实施培训活动,按月份向部门公布课程安排情况,部门根据培训计划调整工作,让员工有充足的时间参加培训。

  (2)培训专员根据培训安排,确认参加培训人员及费用预算,做好培训的组织工作并控制培训费用开支。

  第17条

  计划外培训需求的审核和执行

  当需要临时增加培训项目时,由需求部门提前三周向培训专员提出培训申请,填写“培训申请表”,培训专员审核后报相关领导审批,领导审批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执行。

  第18条

  培训过程记录

  培训专员负责对培训过程进行记录,保存培训资料,如电子文档、录音、录像、幻灯片等,培训结束后以此为依据建立培训档案。

  第4章培训考核与效果评估

  第19条

  培训效果评估内容

  公司培训效果评估与考核的内容包括以下七点。

  (1)培训课堂考核(纪律和态度考核)。

  (2)培训考试、总结、工作笔记、案例分析。

  (3)现场操作。

  (4)日常工作应用(有记录或成果)。

  (5)工作改善计划或方案。

  (6)分享、授课或主持研讨会。

  (7)工作业绩考核。

  第20条

  培训效果评估调查

  培训专员组织学员填写“课程评估调查表”,对本次培训课程的安排、培训师的授课质量等进行评估。

  第21条

  培训考核

  (1)培训考核一般由学员的直接领导负责,培训专员协助进行。

  (2)学员须作培训小结,总结进步。培训小结与培训成绩将一起被放进学员的人事档案。

  第22条

  培训成果运用

  培训结束后,学员应将在培训中获得的知识、技能应用于工作中,培训专员应不定期地了解学员培训后的工作情况。

  第5章员工培训的权利与义务

  第23条

  员工培训权利

  (1)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员工有权利要求参加公司内部举办的各类培训。

  (2)经批准参加培训的员工有权利享受公司为培训学员提供的各项待遇。

  第24条

  员工培训义务

  (1)培训期间,培训学员一律不得故意规避或不参加培训活动。

  (2)培训结束后,员工有义务将所学的知识和技能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去。

  (3)参加非脱产培训一般只能利用业余时间,确需占用工作时间参加培训的员工,应凭培训部门的有效证明,报本部门和人力资源部批准。

  (4)员工在脱产培训期间,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合同在培训期间到期的,应续签一定年限的劳动合同,其生效日期为前一份合同期满之日。

  (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受训员工须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

  ①脱产培训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

  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公司支付培训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

  第25条

  外部培训人员义务

  (1)外出培训人员返回后,须将所学的知识整理成完整的学习资料,连同考核成绩、结业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资料送本部门及人力资源部存档。

  (2)外出培训人员有义务将培训时所学的知识整理成文,作为讲习材料,在人力资源部的安排下讲授给相关人员。

  第6章培训档案管理

  第26条

  培训档案管理

  (1)人力资源部建立培训工作档案,包括培训签到表、培训讲师档案、培训机构档案、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学习情况、获得的各类培训材料、内部考试试卷等。

  (2)人力资源部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填写“员工培训记录表”,将员工接受培训的具体情况和培训结果详细记录备案。

  第27条

  部门内培训记录

  部门组织内部培训时,应填写“员工培训记录表”,将员工接受培训的具体情况和培训结果详细记录备案,并送交培训专员存档。

  第7章附则

  第28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编制,其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

  第29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研发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纲

  第一条为规范XX有限公司的研发费用的预算、支撑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

  用的管理按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各部门的职责权限

  第三条各部门的职责权限

  (一)研发部:按研发计划制定并执行各项研发项目的研发预算,有效利用研发经费;

  (二)财务部: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根据研发计划及费用预算,提前准备资金,确保研发资金的需求,同时有效的监督研发经费的使用。

  第四条研发经费的'预算管理

  (一)公司的研发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主要有以下几大类:

  1、研发过程中直接消耗的材料及辅料;

  2、用于研发活动的设备、仪器及研发场地的购置费及其折旧和维修费用;

  3、研发人员的工资及各项奖金(包括在职和外聘);

  4、用于研发品制样、试产等所产生的各项费用;

  5、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

  6、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保险费等);

  7、用于其它的研发费。

  (二)研发部在研发立项时,应同时向公司提报“研发项目资金预算”应按上述分类详细的列明该研发项目涉及的费用,“研发项目资金预算”应包括各项经费的需求时间。

  (三)对于研发过程中所需的新材料不明价格的,在列预算时可以根据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进行预估,允许20%的预算误差率。

  (四)“研发项目资金预算”由研发项目组编制,经研发部审核后交财务主管及公司总经理审核,并由总经理提交董事长审批,批准后的“研发项目资金预算”交财务部备案,研发部留底。

  (五)财务部接到董事长批准生效的“研发项目资金预算”之后,应据此提前准备研发经费,确保按研发计划提供资金保障。

  第五条研发经费支出管理

  (一)公司实行预算管理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资金在计划、可控下运作,每个研发项目的费用原则上必须在“研发项目资金预算”下进行;

  (二)研发材料、设备、仪器、场地等购置或租赁费用支出,外包与外单位合作研预算范围内,在范围内的财务部主管有权予以通过,所申请的支出财务部应先行在对应的预算中进行扣除,费用实际发生时再予冲抵。如超出预算的财务部不予通过,并提醒研发部需要走追加预算的流程;

  (三)研发人员的工资、研发设备的折旧、场地租赁等固定费用由财务部按结算周期直接从预算中扣除;

  (四)其它类别的研发费用发生之后,研发部参照公司“财务报销制度”申请报销,财务部据“研发费用资金预算”进行审核,支出在预算之内的,由部门主管审核,财务部总监及总经理签字后可以报销,预算之外的费用必须经过公司总经理签核后才能报销,并应进行“追加预算”;

  (五)研发过程中产生出的不合格产品则要进行回收处理,交由车间生产并办理相关手续,减少研发损失,避免环境污染。

  第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冲突,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本制度报董事长审议通过。

  第三章附则

  第七条本制度由有限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八条本制度经公司董事长审议批准后实施。

研发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提高A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研发项目管理水平,缩短产品研发周期,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研发成本,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充分调动研发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定研发项目管理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公司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技改工程等研发项目。

  第二章研发计划、立项

  第3条研发小组

  公司的研发计划,须以公司整体战略为基准。

  由技术研发部经理组织来自本部门的人员、销售部、生产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研发小组”,开展研发计划具体拟定工作,具体的撰写工作由研发小组负责人组织。

  第4条研发计划的内容

  研发计划要从公司的总体战略目标开始,通过分析外部的市场经济环境、技术环境、竞争对手的情况、公司自身的技术和运营资源,明确公司未来研发方向、重要研发和技改项目。

  第5条研发计划的撰写

  《研发计划书》由研发小组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撰写。

  撰写的过程中,研发研发小组须定期召开例会,对计划的内容进行讨论确定。

  《研发计划书》草案编制结束后,报技术研发部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审议。

  第6条研发计划的审议

  《研发计划书》草案出台后,由公司高层领导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技术部经理、研发小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审议小组对《研发计划书》草案进行审议。

  研发计划的审议采用质询会的形式进行。

  质询会先由研发小组负责人介绍《研发计划书》的内容,然后由审议小组的成员对计划的内容进行提问,技术研发部经理及研发小组其他成员负责解释。

  第7条研发立项报告的编制、审批

  技术研发部经理牵头,研发小组组织根据审议小组的审议意见,编制《研发项目立项报告书》,并报送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负责审议、审批。

  第三章研发项目实施及进度控制

  第8条技术研发部作为公司研发项目进度控制的归口管理部门,指导组织编制各项目的项目阶段工作计划,并对全体项目进度情况进行跟踪、统计和监督检查;

  第9条生产部作为公司研发项目配合部门的进度控制管理的归口部门。

  第10条根据立项研发项目,技术研发部经理编制《项目研发流程》、《项目实施过程监督控制表》,对整个研发项目的每个计划阶段进行有效控制。

  第11条研发小组负责人依据《项目研发流程》组织研发小组成员进行研发工作,每周定期编制《项目研发小组阶段进度报告》,报技术部经理审议之后,再报送公司分管副总。

  第12条技术研发部牵头,分管副总、生产部、采购部、物料部、财务部等部门参加“研发项目实施讨论会”,总结阶段性实施过程,提出难点及改进方案,明确下阶段实施过程计划。

  第13条研发项目实施过程结束后,技术研发部会同相关部门、人员及时编制《研发项目验收总结报告》,并报送公司总经办审议、鉴定、评价。

  第四章研发项目技术管理

  第14条研发项目技术管理的目的是提高研发项目的技术研发和应用水平,并在具体研发项目中实施有效的技术管理。

  第15条技术标准化的目标是为了提高技术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减少研发项目的总体成本,是一项需要不断完善、持续改进的工作。

  第16条技术研发部负责编制研发项目的'技术标准、工艺流程、操作规程等规范化技术文件。

  第五章研发项目成本管理

  第17条为了加强公司研发项目成本管理,提高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通过实行项目成本核算制,有效控制项目成本,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第18条公司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后,技术部应协同财务部进行项目成本策划,确定研发项目成本核算对象,进行研发项目成本编码,并将成本测算结果即目标成本报技术委员会审批。

  第19条研发项目计划阶段,在目标成本范围内,技术部经理应组织核心小组相关人员编制详细的成本费用预算(设计方面、市场方面、采购方面、生产方面、质量方面等研发过程中涉及到的各方面)。

  第20条项目成本计划包括项目总的成本计划、月度或阶段成本计划。

  第21条各项目的计划成本预算应报送财务部,作为研发经费的依据。

  第22条研发项目成本核算的内容

  (1)人工费:包括人员的工资、奖金、其它福利补贴等;

  (2)材料费: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元器件、设备等;

  (3)其他费用:是指为组织和管理研发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如:差旅费、住宿费、招待费、通讯费、交通费、办公耗材费、打印传真费等。

  第六章研发项目文档管理

  第23条项目文档管理的意义

  通过对项目文档进行很好的管理,规范公司研发项目,统一公司文档格式、要求,有利于项目技术知识的传承和保存,以及对项目进行很好的评价。

  第24条项目文档内容

  研发项目计划书、研发项目立项报告书、阶段计划、会议纪要、项目过程中的记录文档、技术工艺说明等一切与研发项目相关文件资料。

  第25条项目文档管理

  研发小组负责编制项目研发过程中的文档资料,技术部负责组织收集和整理研发项目文档资料,并在研发项目完结验收之后,由技术部及时送交公司技术档案室入档。

  第七章研发项目知识产权管理

  第26条适用范围

  为了提高公司知识产权的管理水平,鼓励科技创新、发明创造,加强知识产权的管理,保障公司和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推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

  第27条根据《专利法》、《著作权法》、《合同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本办法所称公司持有的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研发成果:主要包括技术方案、设计图纸、试验数据、阶段成果、鉴定文献等;

  专利权:主要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实施许可权等;

  著作权(版权):职务作品中主要利用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公司承担责任的产品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的著作权;

  商业秘密(含技术秘密)使用权和转让权:主要是不为公众所知悉,只属公司拥有的产品、经营管理、市场、服务信息等;

  其他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属于公司所有的科技成果权利。

  (商标等知识产权不在此适用范围内)。

  第28条公司研发知识产权管理的归口部门是技术部。

  技术部负责公司知识产权的管理,并按国家法律法规行使对本公司有关知识产权所拥有的权利,具体有以下工作:

  分析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工作的现状并提出改进措施;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处理公司对外经济关系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组织有关产品和技术合作中重大知识产权问题的审批;

  组织对侵犯公司知识产权行为的处理及与律师事务所的协调;

  办理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的有关手续;

  办理专利的申报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有关事宜,包括专利项目的日常管理,如交纳费用、专利资料的保存等;

  组织知识产权的教育、培训工作。

  在技术开发,产品设计等知识产权的产生过程中,技术部应对市场动态随时进行知识产权信息跟踪,及时调整开发策略。对因知识产权状况而需调整开发方向的,应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技术部应对项目的知识产权保护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对阶段性及最终成果中属于专利法规定申请范围的,应当进行专利申请,或者以技术秘密方式及其他知识产权方式保护。

  技术部或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定某项知识产权不申请专利,而是以技术秘密处理的,应当制定技术秘密的保护方案。项目参与者和接触技术秘密的有关人员须签订技术秘密保护协议。

  第29条知识产权的取得:

  公司员工的发明创造,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属于职务性发明创造,其知识产权属于公司:

  以公司名义做出的发明创造;

  员工在履行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

  员工受命执行本职工作之外的工作任务做出的发明创造;

  主要是利用公司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即公司员工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主要利用公司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未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

  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第30条职务性发明创造的知识产权属于公司,不因发明人或设计人的退休、退职或工作调动等而转移,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占为已有或变相占为已有,在保证发明人或设计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公司有权处理所持有的知识产权。

  第31条对确定为各级重大研发计划项目的主要承担人员,在研发任务尚未结束前要求调离、辞职、并可能泄漏各级重大研发计划项目所涉及的技术秘密、危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原则上不予批准。

  退休、停薪留职、辞职或调离的职工在离职前,须将在全部技术资料、试验材料、试验设备、产品等涉及知识产权的资料交回,由技术部签署意见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擅自离职,并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泄漏有关技术秘密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32条知识产权的分级管理

  (1)资料保管

  与技术、产品有关的资料由技术部保管,其他部门和人员配合技术部进行专利权申请工作。

  (2)分级查阅

  对于知识产权资料的使用,需分不同的部门、不同级别的工作人员给予不同的权限。

  第33条知识产权管理相关的奖惩:

  为了鼓励员工多为公司创造并保护知识产权,公司对员工的以下行为加以奖励:

  (1)将个人(或集体)的职务发明整理,提出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提案并准备相关材料,可获得1000元的现金奖励;

  (2)成功申请到专利或公司认为有价值但不应以专利方式保护的技术,经公司批准,可获得5000—0元的现金奖励。

  第34条对未及时申请专利、商标注册或未采取其它保护措施,给本公司权益造成损失的,要追究直接责任者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35条本管理制度由技术部草拟和修订,公司经营办公会审议,公司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36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研发管理制度4

  1.目的和作用

  新产品开发是企业在激烈的技术竞争中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命脉,它对企业产品发展方向、产品优势、开拓新市尝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起着决定性作用,研发部管理制度。为了使新产品开发能够严格遵循科学管理程序进行,取得较好的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2.1统筹规划部负责新产品的调研分析与立项等方面的工作。

  2.2技术研发部负责产品的设计、试制、鉴定、移交投产等方面的管理。

  2.3物控部、生产部、质管部应在整个开发过程中给予支持和配合。

  3.新产品开发的前期调研分析工作

  新产品的可行性分析是新产品开发不可缺少的前期工作,必须在进行充分的技术和市场调查后,对产品的社会需要、市场占有率、技术现状、发展趋势以及资源效益等五个方面进行科学预测及经济性的分析论证。

  3.1 调查研究:

  3.1.1 调查国内市场和重要用户以及国际重点市场的技术现状和改进要求.

  3.1.2 以国内同类产品市场占有率高的前三名以及国际名牌产品为对象,调查同类产品的质量、价格及使用情况。

  3.1.3 广泛收集国内外有关情报和专利,然后进行可行性分析研究.

  3.2 可行性分析:

  3.2.1 论证该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和动向.

  3.2.2 论证市场动态及发展该产品具备的技术优势.

  3.2.3 论证该产品发展所具备的资源条件和可行性(含物资、设备、能源、外购外协配套等)。

  3.2.4 初步论证技术经济效益。

  3.2.5 写出该产品批量投产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 产品设计管理

  产品设计时从确定产品设计任务书起到确定产品结构为止的一系列技术工作的准备和管理,是产品开发的重要环节,必须严格遵循"三段设计"程序.

  4.1 技术任务书:

  技术任务书市产品在初步设计阶段内,由设计部门向上级提出的体现产品合理设计方案的改进性和推存性意见的文件,经上级批准后,作为产品技术设计的依据.其目的在于正确地确定产品的最佳总体设计方案、主要技术性能参数、工作原理、系统和主体结构,并由设计员负责编写(其中标准化规则要求会同标准化人员共同拟定)。现对其编写内容和程序作如下规定:

  4.1.1 设计依据(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包括一个或数个内容):

  a. 国内外技术情报:在市场的性能和使用性方面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或在产品品种方面填补国内"空白".

  b. 市场经济情报: 在产品功能、特点、形式(新颖性)等方面满足用户要求,适应市场需要,具有竞争能力。

  4.1.2 产品用途及使用范围.

  4.1.3 对计划任务书提出有关方面的改进意见.

  4.1.4 基本参数和主要性能指标.

  4.1.5 总体布局及主要构件结构叙述.

  4.1.6 产品工作原理及系统:需简略勾画出产品原理图、系统图,并加以说明。

  4.1.7 国内外同类产品的水平分析比较。

  4.1.8 标准化要求:

  a 应符合产品系列标准和其他现行技术标准情况,列出应贯彻标准的目的和范围,提出贯彻标准的技术组织措施。

  b 新产品预期达到的标准化系数:列出推荐采用的标准件、通用件清单,提出一定范围的通用件、标准件系数指标。

  c 对材料和元器件的标准化要求: 列出推荐选用的标准化系数和外购件系数指标。

  d 与国内外同类产品标准化水平对比,提出新产品标准化要求,并预测标准化的经济效果。

  4.1.9 关键技术解决办法及关键元器件、特殊材料资源分析。

  4.1.10 对新产品设计方案进行比较,运用价值工程,着重研究确定产品的合理性能(包括消除剩余功能),并通过不同结构原理和系统的比较分析,从中选出最佳方案.

  4.1.11 根据有关方面对新产品设计方案进行的评议情况(A评价),共同商定设计或改进的方案是否能满足用户的要求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4.1.12 叙述产品既满足用户需要,又适应本企业发展要求的情况.

  4.1.13 新产品设计实施、试调周期和经费估算。

  4.2 技术设计:

  技术设计的目的,是在已批准的技术任务书的基础上,完成产品的主要计算和主要零件设计.

  4.2.1 完成设计过程中必需的实验研究(原理结构、材料元件工艺的功能和模具实验),并写出实验研究大纲和实验研究报告,管理制度《研发部管理制度》。

  4.2.2 做出产品设计核算书(如对运动、刚度、强度、振动、热变形、电路、液气路、能量转换、能源效率等方面的核算)。

  4.2.3 画出产品总体尺寸图、产品主要零部件图,并校准。

  4.2.4 运用价值工程原理,编制技术、经济分析报告。

  4.2.5 绘制系统工作原理图,并作简要说明.

  4.2.6 提出特殊原件、外购件,材料清单。

  4.2.7 对技术任务书提出的某些内容进行审查和修正.

  4.2.8 对产品进行可靠性、可维修性分析。

  4.3 工作图设计:

  工作图设计的目的,是在设计基础上完成试制(生产)及随机出厂用的全部工作图样和设计文件.

  5. 新产品试制的管理

  新产品试制是在产品按科学程序完成"三段设计"的基础上进行的,是正式投入批量生产的前期工作.试制一般分为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两个阶段.

  5.1 样品试制:

  是根据设计图纸、工艺文件和少数必要的工装,由试制车间试制出一件或数十件样品,然后按要求进行实验,借以考验产品结构、性能和设计图的工艺性,考核图样和设计文件的质量。此阶段完全在研究所内进行。

  5.2小批试制:

  在样品试制的基础上进行小批试产,其主要目的是考核产品的工艺性,检验全部工艺文件和工艺设备,并进一步校正和审验设计图纸.此阶段以研究所为主,由工艺科负责工艺文件的编制和工装设计图纸的完成,部分试制工作扩散到生产车间进行.

  5.3 编制技术文件:

  在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结束后,应分别对考核情况进行总结,并编制下列文件:

  5.3.1 进行新产品概略工艺设计.根据新产品任务书,安排利用厂房、设备、测试条件等设想简略的工艺路线。

  5.3.2 进行工艺分析.根据产品方案设计和技术设计,作出材料改制、元件改装、复杂自制件加工等项的工艺分析。

  5.3.3 产品工作图的工艺性审查.

  5.3.4 编制试制用工艺卡片.

  5.3.5 设计产品试验的工装.

  5.3.6 计算试制用材料消耗和加工工时.

  5.3.7 编写试制记录.

  5.3.8 编写试制总结.着重总结图样和设计文件验证情况,以及在装配和调试中所反映的有关产品结构、工艺及产品性能方面的问题及其解决过程,并附上各种反映技术内容的原始记录。样品试制总结由设计部门负责编制,供样品鉴定用;小批试制总结由工艺部门编写,供批试鉴定用。

  5.3.9 编写定型实验报告.定型实验报告是产品经全面性能实验后所编的文件,内容包括定型实验所进行的实验项目和方法、技术条件、试验程序、实验步骤、参照的有关规定等。定型实验报告由检验科编制。

  5.3.10 编写试用(运行)报告。试用(运行)报告是产品在实际工作条件下进行试用试验后所编制的文件。试用(运行)试验项目和方法由技术部门规定。试验通常委托用户进行,其试验程序、步骤和记录表格由研究所设计室负责编制。

  5.3.11编制特种材料及外购、外协件定点定型报告,由研究所负责。

  6.新产品鉴定的管理

  在完成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的.全部工作后,按项目管理要求应申请鉴定。鉴定分为样品试制后的样品鉴定和小批试制后的小批试制鉴定,不准超越阶段进行。属于已投入正式生产的系列开发产品,经过批准,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鉴定可以合并进行。

  6.1鉴定工作需准备的文件:

  6.1.1 鉴定应具备的图样及设计文件:供鉴定委员会用的成套资料。

  6.1.2 正常生产应具备的图样及设计文件:供产品定型后,正常投产时,制造、验收和管理用成套资料(产品图应备有二十套,发设计、工艺、全资办、检验科、生产科、工具室、装配和零件加工车间、总工程师办,并存档)。

  6.1.3 随产品出厂应具备的图样及设计文件:随产品提交给用户的必备文件。

  6.2 组织技术鉴定,履行技术鉴定书签字手续。技术鉴定结论的内容是:

  6.2.1 样品鉴定结论的内容:

  审查样品试制结果、设计结构和图样的合理性、工艺性,以及特种材料解决的可能性等,确定能否投入小批试制。

  明确样品应改进的事项,搞好试制评价(B评价)

  6.2.2 小批试制鉴定结论的内容:

  审查产品的可靠性,审查生产工艺、工装与产品测试设备,各种技术资料的完备性与可靠性,以及资源供应、外购外协、定点定型情况等,确定产品能否投入批量生产。

  明确批量制造应改进的事项,搞好产品生产工程评价(C 评价)。

  6.2.3 各阶段应具备的技术文件及审批程序按照产品图样、设计文件、工艺文件的完整性原则和有关的审批程序办理。

  7.新产品移交投产的管理

  7.1 新产品移交投产应具备的文件:

  7.1.1 新产品要力求结构可靠、技术先进,具有良好的工艺性。

  7.1.2 产品的主要参数、形式、尺寸、基本结构应采用国家标准或国际同类产品的先进标准;在充分满足使用需要的基础上,做到标准化、系列化和通用化。

  7.1.3 每一项新产品都必须经过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后方可成批生产,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的产品必须经过严格的检验,具有完整的试制和检验报告,部分新产品还必须具有运行报告。样品试制、小批试制均由总工程师召集有关单位进行鉴定,并决定投产与否个下一步的工作安排。在同一系列中,个别工艺上变化很小的新产品,经工艺部门同意,可以不进行小批试制,在样品试制后,直接办理成批投产的手续。

  7.1.4 新产品移交生产线由总工程师办组织,总工程师主持召开由设计、试制、计划、生产、技术、工艺、全资办、检查、标准化、技术档案、生产车间等各有关部门参加的鉴定会,多方面听取意见,对新产品从技术上、经济上作出评价,确认设计合理,工艺规程、工艺装备没有问题后,提出是否可以正式移交生产线及移交时间的意见。

  7.1.5 批准移交生产线的新产品,必须有产品技术标准、工艺规程、产品装配图、零件图、工装图以及其他有关的技术资料。

  7.1.6 移交生产线的新产品必须填写“新产品移交生产线鉴定验收表”。

  7.2 技术资料验收:

  7.2.1图纸幅面和制图要符合有关的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

  7.2.2 成套图册编号有序,蓝图与实物相符,工装图、产品图等编号应与已有的编号有连贯性。

  7.2.3产品图应按会签审批程序签字。总装图必须经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工艺工装图纸资料应由工艺科编制和设计,全部底图应移交技术档案室签收归档。

  7.2.4 验收前一个月应将图纸、资料送验收部门审阅。

  7.2.5 技术资料的验收、汇总、归口管理由技术研究部门负责。

研发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各类项目的经费管理,有效、合理地使用项

  目经费,按时顺利完成项目任务,根据国家、省各级政府实行项目财务管理的

  有关政策,结合我公司财务管理制定XX正力通用电气有限公司研发经费管理

  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管理范围包括:

  1、纵向项目经费:指国家及省、市政府部门立项资助的科研项目,如国家、省、市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各类基金项目等。

  2、横向项目经费:接受其他单位委托开展的项目。

  3、本公司根据发展需要,由董事会批复立项的项目。

  第二章项目经费的申请与立项

  第三条凡纵向项目的申请书,按所的有关规定,有研发部初审;财务部按有关财务规定进行经费等相关内容的初审,根据需要编制项目经费预算;主管副总审定后,由上级政府申报。

  第四条横向课题,除按有关规定办理有关财务手续外,凡合同经费超过壹万伍千元的项目,需要技术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签字立项。

  第五条本公司自立项的项目经董事会签字批复立项后,由财务部根据《研发项目任务书》和《研发项目进度表》划出专项经费。

  第三章项目经费的使用

  第六条经费使用开支范围主要包括:

  1、研究人员费:指直接参加项目研究开发的研究人员的支出。

  2、设备购置和使用费:各项仪器设备如加工中心、模具、专用软件、其他办公设备的购置及使用费。

  3、能源材料费: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支付的原材料、燃料动力、低值易耗品的购置等费用。

  4、试验运行费:指项目研究所需的软、硬件进行调试、运行维护等费用,包括为项目租赁外单位的专用仪器、设备、场地、实验基地等发生的费用。

  5、信息费:指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的支付的出版费及书籍购买费、资料费、文献检索费、入网费、通信费和知识产权事务费。

  6、会议费: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召开或项目研究人员需要参加的各种会议费。

  7、差旅费: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为项目研究开发而进行国内调研考察、现场试验等工作所发生的交通、住宿等费用。

  8、管理费:难以直接计入课题成本的费用,包括为课题提供服的管理人员费用和其他相关管理之支出。

  9、其他相关费用:除上述费用之外与项目研究开发有关的其他费用。

  第七条经费使用原则

  第八条

  1、精打细算、力求节约的原则,充分利用我公司研发中心已有设施等条件;项目组必须严格执行项目经费预算,自觉控制经费支出,控制成本。

  2、经费使用与项目开展过程及阶段同步的原则,经费使用不能超过项目进度。必须实行专款专用,严格执行项目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第八条项目经费开支

  据所有关财务规定和国家政策,研发部经理或授权项目负责人只能在项目经费预算范围内按项目合同进度使用经费,不得超支,如果超支,需由研发人员提出书面申请,经由主管副总和财务总监批准。为保证项目按期和顺利完成,项目经费的使用金额已达可支配的`80%时,各部门负责人和财务要掌握项目经费使用的情况,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

  第九条经费审批权限

  1、按照项目预算计划使用项目经费。经费开支时由项目负责人审签,研发经理复审,并接受财务和主管副总的检查;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我公司的规章制度。

  2、研发设备购置及使用费:购置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按有关规定实行公司采购部统一。

  3、审批权限:金额在叁仟元以内,有研发经理审批;金额在叁仟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批;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

  4、专用业务费及其他办公费:在项目计划内的调研、会议、咨询等费用,审批同上条。

  第五章项目经费的监督

  第十条为保证项目经费专款专用并按合同或研发项目计划书完成项目任务,加强财务监督和业务监督。

  第十一条财务监督:财务部负责项目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1、监督项目组按本办法和公司有关规定在权限内开支项目经费。

  2、定期对项目经费开支进行检查、核算,防止超支,并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3、根据项目提供的项目进度计划情况控制经费支出。

  第十二条业务监督:

  1、项目需组织鉴定、申报成果等,必须预留所需费用,待有关工作完结后方可最后结算。

  2、项目一经立项,不得无故中止或延期。

  1)如研发部门人力不足、按期完成有困难的,应提前筹划,可采取与外单位合作、转交其它部门承担的方式,以保证按期完成;项目负责人在到期前填报“项目变更申请表”,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办理相关业务、财务手续,按计划组织项目实施。

  2)如有特殊原因要申请延期,需经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延期;项目负责人需提前提出计划完成的时限。

  3)项目负责人自行中止项目或超期未完成项目的,部门将给予批评,并要求项目负责人提出完成时间计划、填报“项目变更申请表”、按领导批准后的进度要求组织项目及经费,重新组织人员开展工作,同时有公司研究对项目具体负责人和主要承担人给予处罚。

  第六章研发项目质量的提高

  第十三条加强对外合作,充分利用产学研合作平台,在充分发挥我公司现有研发人才资源作用的同时,鼓励聘请高校科研技术人员参与项目研发工作。

  第七章附则

  第十四条研发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和本办法规定,同时与公司财务制度匹配,在保障项目的顺利完成,提高研发水平和经费使用效率的同时,要有利于调动项目组成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研发管理制度6

  1、目的

  为了营造一个安全有效、秩序良好的实验室环境,达到“科学、规范、安全、高效、严谨”的目的,特制订本实验室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进入实验室内所有人员。

  3、人员职责

  实验室隶属于103车间,负责103车间新化药产品的小试工艺研究,中试和大生产过程中的小试跟踪,已有工艺的改进实验和配合其他部门需要进行的化学实验等工作。

  3.1实验室负责人职责

  3.1.1103车间负责人既是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组织安排实验任务顺利进行;

  3.1.2制定实验计划和项目进度的跟进;

  3.1.3仪器设备、试剂、耗材的采购申请;

  3.1.4组织实施实验室的改造,仪器设备安装、调试、保养维修和报废申请;

  3.1.5负责管理实验室业务流程,指导实验人员科学、及时、有效、准确的完成各项实验工作;

  3.1.6指导和督促实验人员撰写实验报告,进行实验室文档管理;

  3.1.7负责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制度、业务培训和学术交流;

  3.1.8负责实验室安全检查与突发事件处理;

  3.1.9负责监督检查实验室日常卫生,有权安排本实验室所有相关人员严格执行实验室日常卫生和安全管理制度。

  3.2仪器专员职责

  3.2.1负责仪器设备的验收和台帐建档工作;

  3.2.2负责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期间核查和周期检定;

  3.2.3负责办理仪器设备的保修,负责管理玻璃仪器的破损登记;

  3.2.4负责实验仪器外借的登记;

  3.3试剂专员职责

  3.3.1负责化学试剂的验收、出入库、储存和领用及建立帐目档案;

  3.3.2负责玻璃仪器及低值耗材验收、出入库、储存和领用及建立帐目档案;

  3.3.3负责化学试剂和耗材库房管理;

  3.3.4负责化学试剂的过期报废处理。

  3.4安全专员职责

  3.4.1负责实验室消防器材的检查和维护,并做好相应的登记台账;

  3.4.2负责进行实验室用试剂特别是危险化学品MSDS的收集,并组织实验室其他人员进行学习;

  3.4.3负责监督实验室产生的三废(特别是废水和废渣)的妥善处理;

  3.4.4负责收集现场急救知识并协助实验室所有人员对于该知识的学习;

  3.4.5负责进行实验室危险因素识别和登记并定期更新。

  4、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4.1实验室应制定相应实验室规则及实验室安全制度。进入实验室的外来人员都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的规章制度;

  4.2实验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负责本室的安全技术监督、检查工作;

  4.3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有机合成实验培训并考核合格。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

  4.4不得在实验室饮食、娱乐,使用化妆品,实验室操作用的玻璃容器、器皿不能用来盛载食物和饮料,实验室的冰箱、冰柜不可存放食物;

  4.5实验室及走廊禁止吸烟,特别是在有易燃、易爆的试剂气体场所或做有关实验时,严禁烟火;

  4.6不得在实验室办公室内用电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或用手机玩游戏,听音乐等;

  4.7实验室的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7:30,加班可预先提出申请,连续工作时应安排人员值守,原则上不允许安排无人看守的反应过夜。如确实需要安排无人看守的'反应过夜,在实验室门上必须张贴过夜实验登记表,并注明该实验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4.8实验工作结束后,必须关好电源、仪器开关。下班前,实验室值日生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路,并确保关好。清扫易燃的纸屑等杂物,消灭隐患;

  4.9实验使用过后废液、废碴应按规定收集、排放或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理,禁止将废溶剂、反应废液向下水道倾倒;

  4.10对危险性大的化学反应,如易爆、剧毒等,要经过上级批准,在安全防范措施具备的条件下进行。在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或开展易燃等化学实验时,应戴好防护手套、防爆面具、防护镜,此类实验操作必须确保两人以上;

  4.11实验室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摆放在明显、易于取用的位置,并定期检查,确保有效,严禁将消防器材移作别用。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4.12严格实验室钥匙的管理,钥匙的配发应由有关负责人统一管理,不得私自借给他人使用或擅自配置钥匙;

  4.13注意节能降耗,实验室内的冷却水不用时及时关闭,通风橱不用时及时关闭照明和风机。实验室办公室内的空调要合理使用,不得将温度设定过低或过高;

  4.14因人为原因造成实验室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纪律处分,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5、试剂耗材的管理

  5.1实验室所有试剂,应由试剂专员建立台账,领用人从仓库领用试剂后,必须报试剂专员处登记;

  5.2实验耗材(一次性滴管、一次性离心管、乳胶管、取样袋等)必须节约使用,应建立耗材领用台账;

  5.3实验室不得大量储存化学试剂,任何试剂的最大储存量不得超过25kg;

  5.4所有试剂包装必须完整,且标签标识完整,标签标识内容至少应包括:品名、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分装日期(领用日期)、责任人等;

  5.5剧毒物品必须实行“五双制度”(双人管理、双本账目、双把门锁、双人领发、双人使用),未使用完的剧毒品必须进行退库处理。

  5.6实验室用气瓶,必须由相关使用人员自行搬至楼上,并放入气瓶柜,空瓶应做好标识,及时搬至楼下制定地点存放;

  5.7实验产生的样品,必须标识清楚,包装完整。同种样品应集中定置存放,不得将不同品种的样品混合存放;

  5.8定期对实验样品进行处理,处理程序应符合质量保证部的相关规定;

  5.9对不按规定使用、存放化学试剂及实验耗材的,要视情节给予教育、处罚、限期整改,由此引发事故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6、实验仪器管理

  6.1实验室应由仪器专员建立所有设备和仪器(包括玻璃仪器)的台账,以方便管理;

  6.2实验室中的仪器必须确定责任人,由责任人负责维护和保养;

  6.3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未经管理人员或使用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关、使用和移动实验室中的任何设备。实验室设备和仪器外借需到实验室管理人员处登记;

  6.4玻璃仪器使用结束后及时清洗干燥,严禁将玻璃仪器(如烧瓶、烧杯等)作为容器长时间的存放物料;

  6.5实验仪器不得出现锈蚀、漏电、腐蚀等现象。玻璃仪器必须正确小心使用,如出现破损,及时处理掉,防止伤手,并做好破损登记;

  6.6不得擅自拆装或改装实验仪器,如必须进行实验仪器的改装,必须得到实验室负责人的批准;

  6.7对不按规定使用实验器材的,要视情节给予教育、处罚、限期整改,由此引发事故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7、卫生工作制度

  7.1实验室实行值日生制度,实验室使用人员每周轮流值日,值日生每天下班前必须完成以下工作:清理垃圾桶、整理实验台面、扫地拖地、检查水电、检查门窗等;

  7.2实验室内废液桶,碱缸必须定期清理,剧毒废弃物送至安环部门进行处理;

  7.3实验室工作必须保持严肃、严密、严格、严谨;室内保持整洁有序,不准喧哗、打闹、抽烟、吃零食;

  7.4实验室工作人员上岗操作时,应按相关规定佩戴标识、穿着工作服;

  7.5实验用过的仪器应及时清洁干净,放回指定位置,化学试剂必须放置于试剂柜或指定位置中,不得随意摆放;

  7.6对于样品柜(或样品抽屉)中的样品,每个实验项目的操作人,至少每一个月按要求清理一次,否则视为固体废弃物处理。

  7.7实验室、门口及走廊由值日生负责清扫,不准堆放杂物,要求整洁通畅。

  8、记录文件管理制度

  8.1实验记录本必须按规定到生产部领取,并做好领用登记,实验记录本写满后或者某实验项目结束后,将实验记录本交至生产部审核归档;

  8.2不同项目应使用不同记录本,不得在同一本记录本上做两种或两种以上项目的实验记录;

  8.3实验记录在书写时应按照GMP记录书写格式的要求进行书写和修改,应做到字迹清晰,内容真实。应按照实验记录本上的要求的将实验内容填写完整,不得随意涂改或撕毁实验记录本;

  8.4实验样品如需送质量控制部检测,必须填写请检单,请检单的其中一联必须妥善保管;

  8.5实验过程中的检测数据应及时的填写在记录相应表格中,对于样品检测图谱或打印数据,必须粘贴于相应记录的页的背面;

  8.6实验记录和实验数据属于公司机密,未经授权,不得带出公司或以其他方式进行传播;

  8.7实验室其他文件资料(包括工具书)原则上只限在实验室内阅读,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带离实验室。

  9、附则

  9.1本制度由103车间负责起草、修订和解释;

  9.2本制度自20xx年08月01日起开始执行。

研发管理制度7

  一、总则

  1、在进行产品开发前必须进行调查研究,内容有

  a、调查市场同类产品的技术现状和改进要求。

  b、调查同类产品的价格、质量、市场及使用情况。

  c、广泛收集有关产品的信息,进行可行性分析研究。

  2、进行可行性分析,工作有:

  a、论证该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

  b、论证该产品市场销售情况及具备的技术优势。

  c、论证生产该品种的资源条件的可行性。

  3、制定产品发展计划:由研发中心提出草拟计划,经主管领导初步审查,由主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缜密研究,确定后安排生产。

  4、新产品研发人员主要职责是:

  a、开展产品生命周期的研究,促进产品的.升级换代,为企业提供产品生产的科学依据。

  b、开展对产品升级换代具有决定意义的基础技术研究、设备改造等。

  c、开展那些对提高产品质量有重大意义的新技术、新材料的研究。

  二、新产品试制工作规定

  1、新产品试制是正式投入批生产的前期工作,试制一般分为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

  2、样品试制是根据客户要求或自主研发的品种,由分厂配合试出小样,然后按要求进行试样,以考察产品的性能、风格和设计的合理性。

  3、小批量试制是在样品试制的基础上进行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改进工艺设计,进一步考察产品的可纺性或可织性。

  4、试制品种要求新产品研发员全程跟踪生产并指导生产。

  5、试制品种结束后,研发员要书面总结试制过程、问题分析、试制结果及仍需要解决的问题。

  三、新产品试制工作程序

  1、进行新产品简单工艺设计或确定初步试制方案。

  2、召开分厂及有关部门会议,进行生产工艺分析。

  3、确定上机生产工艺并审核。

  4、新产品研发员要全程跟踪试制生产过程并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问题。

  5、试制结束后,要及时总结。

研发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研发机构的管理,提高研发能力和效益,推动科技进步,本制度依据国家和地方政策法规,结合研发机构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研发机构在遵循国家和地方政策法规的前提下,根据自身特点和需求对本制度进行具体实施细化和完善。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研发机构的全体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及实习生等。

  第四条研发机构应当优化研发环境,提高研发机构的创新能力和科技实力,积极引进高水平人才,建立和完善科技人才培养体系,激励和保障研发人员创新创造和劳动成果的合理收益分配。

  第五条研发机构应当加强创新管理,提高研发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完善研发管理流程和工作方法,提高研发管理的效能和效益。

  第六条研发机构应当根据研发任务的规模、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合理配置科研经费、人员和设备,推动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研发机构应当保障研发人员的科研自由,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和环境,鼓励研发人员创新创造,提高研发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八条研发机构应当加强对研发过程和成果的质量评估和监控,提高研发项目的质量和效益,确保研发成果的可靠性和可用性。

  第二章机构管理

  第九条研发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各级领导和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形成科学决策和分工合作的机制,提高研发机构的整体协同能力和管理效率。

  第十条研发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招聘、培养、激励和管理人才,推动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研发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

  第十一条研发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推进科技经费的预算编制、使用和绩效评估,提高研发项目的`资源和经费管理水平,确保资源和经费的合理配置和利用。

  第十二条研发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明确安全、保密、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管理规定,规范研发机构的运作和行为,保障研发机构的正常运转和创新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研发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制度,根据项目目标和总体要求,定期对项目的进展、成果和影响进行评估和总结,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提高研发管理的科学性和效能。

  第三章项目管理

  第十四条研发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项目申请和立项制度,明确项目的目标和内容,编制项目计划和进度表,确定项目的负责人和研发团队,做好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

  第十五条研发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项目实施和管理制度,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按时高质量完成研发任务,提高研发项目的效益和竞争力。

  第十六条研发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项目验收和评估制度,对项目成果进行验收和评估,确定项目的技术水平和市场前景,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为项目的引进和推广提供科学依据。

  第十七条研发机构应当加强项目管理和实施过程的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障项目按计划、按要求、按质量完成,提高项目的管理水平和效果。

  第十八条研发机构应当加强项目成果的推广和应用,通过技术交流、合作研发等方式,推动项目成果的产业化和商业化,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四章创新管理

  第十九条研发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创新管理制度,加强对创新活动的组织、管理和评估,提高创新创造的效能和效益,推动研发机构的创新能力和科技实力。

  第二十条研发机构应当鼓励和支持研发人员的创新创造,提供创新创造的环境和条件,加强创新文化的建设,激发研发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二十一条研发机构应当加强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推动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推动科技成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研发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十二条研发机构应当加强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规范知识产权的申请和保护程序,依法保护研发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研发机构的创新创造和劳动成果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研发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研发机构各项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研发机构的改进和提升。

  第二十四条研发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识别和评估研发活动中的风险,制定相应的防范和应对措施,保证研发活动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第二十五条研发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提供科学便捷的管理信息和决策支持,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和效能。

  第二十六条研发机构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提高资源的整合和协同能力,促进科技资源的共享和交流,推动研发机构的整体发展和创新能力提升。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研发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政策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制度的实施情况,对制度进行定期评估和调整,保持制度的科学和有效。

  第二十八条研发机构应当依法履行研发机构的纳税义务,定期向财政部门报告研发经费的使用情况,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和审计。

  第二十九条研发机构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政策法规,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研发水平和效益,为国家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第三十条本制度由研发机构负责解释和执行,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实施细化和完善。

研发管理制度9

  1.总则

  研发项目管理是企业在激烈的技术竞争中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命脉,是实现“生产一代、试制一代、研究一代和构思一代”的重要阶段,它对企业的发展方向、产品优势、开拓新市场、提高核心竞争力等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为了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加强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和产品改良的管理,加快技术积累和产品升级,特制定本制度。

  2.实施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技术研发中心开展研发项目管理的要求。本制度中所指的研发项目管理包括新产品开发和产品改进。

  3.术语和定义

  3.1新产品开发

  为满足市场需求开发的不同于公司现已生产的新型产品和在公司已批量生产的某种产品基础上改动量超过40%而形成的一种新的型号产品。

  3.2产品改进

  为了适应市场需要、满足用户要求、提高产品质量、降低制造成本等原因,在公司已批量生产的某种产品基础上,通过改动其一个或一个以上零部件(改动量不超过40%)而形成的一种新的型号产品。

  3.3产品改进

  本制度中所指的研发项目管理包括新产品开发和产品改进。

  4.相关部门职责

  4.1总工程师:

  负责组织编制年度研发项目管理计划,向研发部门下达研发项目任务书。负责协调处理研发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需要解决的问题,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负责组织研发项目的评审、批准,对设计方案、生产准备、试制试验等进行鉴定、认证和专利的申报。

  4.2技术研发中心:

  4.2.1研发部:

  负责提出研发项目管理制度;负责新产品开发的设计、试验、试制、评审。

  4.2.2工艺工程部:

  负责新产品开发的工艺性审查、工艺文件编制、现场技术服务和工艺验证。

  4.2.3检验检测中心:

  负责对研发产品试制的质量检测和和跟踪记录,并反馈质量信息。

  4.3市场销售部:

  负责收集和提供市场需求产品的信息,并提出新产品开发建议。

  4.4行政管理部:

  负责对研发项目管理人员的配置进行备案。

  4.5生产部:

  负责对研发产品的试制提供协助。

  4.6采购部:

  负责对研发产品的试制所涉及的原辅材料进行采购。

  5.研发项目管理管理

  5.1新产品开发提出

  根据调查分析市场和主要竞争对手产品的质量、价格、市场、使用情况和用户改进要求,然后进行分析研究,对适合公司投资的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形成报告,上报总经理裁定。

  5.2.研发项目的立项与实施研发:

  5.1.1.公司各部对新项目建议或对提高产品质量和性能、降低产品制造成本、满足市场需要、提高经济效益等建议,上报公司批准后,确定立项并下达任务给技术研发部门,研发部门按本制度规定程序进行开发。

  5.1.2.技术研发中心确定项目须填写《研发项目立项书》,报批准后实施。

  5.1.3.技术研发中心应按公司相关财务制度《研发资金管理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交项目投入预算申请报告,申请研发经费,以确保项目研发工作的进展和时效。

  5.1.4.技术研发中心按照《研发项目立项书》要求,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编制《新产品开发进度表》和设计说明书。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负责对进度表和说明书的.内容进行检查,研发中心负责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

  5.2.开发过程的管理与控制

  5.2.1.技术研发中心根据《研发项目立项书》组织实施项目的研发,并编制《设计说明书》,编写格式根据研发项目的类别不同自行决定,项目负责人组织完成。

  5.2.2.根据研发进度,应提前编制产品试制(鉴定)大纲,试制(鉴定)大纲是样品及小批试制用必备技术文件,要求大纲具备:

  1)能考核和考验样品(或小批产品)技术性能的可靠性、安全性,规定各种测试性能的标准方法及产品试验的要求和方法。

  2)能考核样品在规定的极限情况下使用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3)能提供分析产品核心功能指标的基本数据。

  5.2.3.技术文件资料的验收及存档:

  1)文件目录(项目研发批准文件、技术文件、材料明细、标准汇总,技术条件、产品功能及使用说明书、包装说明等)。

  2)标准化文件(对新设计产品在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方面作出总的评价)。

  3)技术研发中心负责将全部文件收齐归档,资料管理人员存档时必须验证齐全。

  5.3.项目试制过程的管理

  5.3.1.试制工作分小试和中试两个阶段。

  5.3.2.试制是研发部门根据项目设计说明书、工艺文件及试验结果和必要的设备改造或配套要求,按要求进行试验,以考验研发成果(产品)的性能和工艺性、稳定性和可靠性以及质量指标等。

  5.3.3.试制完成后,研发部门须及时完成《项目结题报告》,并附上各种反映技术内容的原始记录或型式试验报告等,以及必需的工艺文件交管理部门存档。

  5.3.4.研发项目管理完成后,确定投入大批量生产,报总经理批准。

研发管理制度10

  为了加强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经费(以下简称研究开发经费)的管理,加速公司的科学研究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根据国家的财务管理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

  (一)企业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二)直接投入研发活动消耗的原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三)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

  (四)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五)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设备调整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

  (六)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

  (七)通过外包、合作研发等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或者与之合作进行研发而支付的费用。

  (八)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

  第二条研究开发经费的来源:

  (一)国家、政府部门重点研究开发项目的专项拨款;

  (二)由公司成本列支的研究开发项目费用;

  (三)其它方面筹措来用于研究开发项目的费用。

  第三条研发过程的管理

  (一)立项

  (1)小型研发项目:是指投入资金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研发项目,立项必须具备项目计划报告、项目费用预算,经科研部门经理签字同意,报公司分管付总经理批准立项。

  (2)中型研发项目:是指投入资金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含300万元)的研发项目,必须具备项目计划报告、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项目费用预算,经分管付总经理签字同意,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立项。

  (3)大型研发项目:是指投入资金300万元以上(不含300万元)的研发项目,必须具备项目计划报告、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项目费用预算,由项目发起人邀请公司科研、财务、市场三方代表讨论通过后,经分管付总经理签字同意,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报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后立项。

  (二)项目计划报告必须说明项目名称,目标,发起人,负责人,研发、测试承担者,研发、测试的项目实施工期计划,项目预算等内容;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必须说明项目名称,市场调研情况,销售预测,技术现状和实现途径等内容。

  (三)研究过程管理

  (1)、项目只有立项后才允许发生费用。费用报销、研发领料时使用此项目名称作为财务核算的依据。

  (2)、明确研发费用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审批程序,并按照研发项目或者承担研发任务的部门,设立台账归集核算研发费用。企业研发机构发生的各项开支纳入研发费用管理,但同时承担生产任务的,要合理划分研发与生产费用。

  (3)、对技术要求高、投资数额大、单个部门难以独立承担的研发项目,由公司集中研发力量、并统筹管理公司研发活动。

  (4)、研究开发有关内容需要与外单位合作或委托其进行的,必须签订科研项目外委技术合作研究合同,合同需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研究成果的产权归属、研究进度和质量标准等相关内容。

  第四条研发费用的管理

  (1)、每年由公司科研部门编制年度研发费用使用预算,报总经理审批。公司根据研发计划及费用预算,提前安排资金,确保研发资金的需要,研发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列入管理费用。

  (2)、研发费用预算应当详细说明费用支出的用途和数额,按照已经立项或拟立项的'项目列支。与技术开发活动无关的任何其他费用不得计入研发费用列支。

  (3)、研究开发经费的使用由分管科研负责人全权负责,研发费用报销列支时,报销单据必须列明项目名称,由项目负责人、科研部负责人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报销。

  (4)、财务部单独建立研发费用账务核算体系,建立与研发费用内容对应的会计科目核算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按照研发项目及承担研发任务的部门,设立台账归集研发费用,以保证各项研发费用归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5)、企业应当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按规定披露研发费用相关财务信息,包括研发费用支出规模及其占销售收入的比例,集中收付研发费用情况等。

  第五条所称企业研发人员,指从事研究开发活动的企业在职和外聘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为其提供直接服务的管理人员。

  第六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制定。

  第七条本制度发布之日起执行。

研发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速我公司的新技术的开发及推广应用,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旨在加强公司科技研发项目的管理,规范项目立项管理程序,提高项目管理效率。

  第二条 研发项目立项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科学管理、规范权限、明确职责、管理公开、精简高效。

  第三条 为保证研发项目立项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建立项目管理公开制度、报告制度、监督检查和审计评价制度。

  1. 公开制度。在执行有关技术保密规定的原则下,由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即生产技术部)对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阶段性成果和验收鉴定结果等通过一定程序公开发布。

  2. 报告制度。项目承担小组、项目责任人应定期报告项目执行情况,并根据要求按期如实填报有关报表。

  3. 监督检查与审计评价制度。项目承担小组和项目责任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履行项目合同书,在项目合同书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充分的自主权。同时,项目承担小组和项目责任人有义务主动接受技术研发管理委员会的监督检查、绩效审计等跟踪管理。

  第二章 项目调研

  第四条 项目调研工作由生产技术部完成。

  第五条 项目调研的主要任务:

  1. 论证该领域技术(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和动向。

  2. 论证该领域技术(产品)的市场动态及发展该领域技术(产品)的技术优势。

  3. 论证发展该领域技术(产品)的资源条件的可行性。(含物资、设备、能源及外购外协配套等)。

  第六条 项目调研结束提供项目立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该报告应包括:

  1.项目概况,国内外同类研究情况(包括技术水平);

  2.市场需求、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分析;

  3.主要研究内容、技术关键;

  4.预期目标(要达到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知识产权申请情况);

  5.现有技术的知识产权情况及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设想;

  6.已有条件分析(包括原有基础、技术力量的投入、科研手段和研究成果的生产或应用去向);

  7.实施方案(包括进度安排);

  8.项目预算(包括经费来源及用途);

  9.预计项目主要参加人员及其简历。

  第三章 项目审查

  第七条 生产技术部提交《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立项申请报告》由公

  司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完成。

  第八条 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经理、生产技术部经理,研发检测中心主任,技术骨干。必要时可外聘专家担任顾问。该委员会实行集体会签制度,涉及技术研发项目管理的所有文件必须会签方可生效。

  第九条 审查结束,出具书面综合审查报告。

  第四章 项目立项

  第十条 根据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综合审查报告,符合立项条件的,即可立项。

  第十一条 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综合审查报告出炉15日内签订研发项目立项合同书,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在项目实施管理中的职责是:

  1. 全程监督、检查项目合同的执行情况;

  2. 审查项目季度执行报告、项目完成后的总结报告和项目经费决算;

  3. 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验收以及绩效考评;

  4. 负责对季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三条 项目承担小组在项目实施中的责任是:

  1. 严格执行合同书,完成项目目标任务;

  2. 保证项目经费专款专用;

  3. 按项目管理部门的要求如实填报项目年度完成情况和经费年度决算以及相关的统计调查表;

  4. 接受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5. 接受并配合区科技局对项目进行的中期评估、验收以及绩效评估,准确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

  6. 及时报告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重大事项;

  7. 报告项目执行中知识产权管理情况和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

  第十四条 项目实施中必须建立季度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如遇目标调整、内容更改、项目负责人及场地变更、关键技术方案的'变更、不可抗拒的因素等对项目执行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项目承担小组必须及时向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报告。

  第十五条 项目执行期内,若确需变更合同书内容的,项目承担小组应提出书面报告并说明原因,经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复后方可变更。

  第六章 项目验收

  第十七条 项目完成后,由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组织对项目进行验收。

  第十八条 项目验收以项目合同书约定的内容和确定的考核目标为基本依据,对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水平、应用效果和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实施的技术路线、攻克关键技术的方案和效果、知识产权的形成和管理、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经验和教训、科技人才的培养和队伍的成长、经费使用的合理性以及所产生的效果等做出客观、实事求是的评价。

  第十九条 对所有项目验收均采取现场验收和书面验收二种方式。

  第二十条 项目验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 项目验收工作应在合同到期半月完成,半月内如不能进行验收的,项目实施单位(组)须向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提出延迟验收申请报告;

  2. 项目组,在完成技术研发总结的基础上,向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有关验收资料及数据;

  3. 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审查全部验收资料及有关证明;

  4. 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一个月内批复项目的验收结果。

  第二十一条 项目承担者申请验收时应提供以下验收文件、资料,以及一定形式的成果 (样机、样品等):

  1. 项目合同书或计划任务书;

  2. 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对项目的批件或有关批复文件;

  3. 项目验收申请报告;

  4. 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

  5. 项目实施技术报告;

  6. 有关产品测试报告或检测报告及用户使用报告;

  7. 购置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清单;

  8. 涉及经济指标的有关证明材料;

  9. 项目经费的决算表;

  10. 其他有关项目完成情况的证明材料。

  第二十二条 被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通过验收: 1. 完成合同书任务不到80%;

  2. 预定成果未能实现或成果已无科学或实用价值;

  3. 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

  4. 擅自修改对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考核目标、内容、技术路线;

  5. 超过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规定期限二个月以上未完成任务,事先未作说明的。

  第二十三条 未能通过验收的项目,其承担单位可在接到通知后15日内提出复查申请。

  第二十四条 项目产生科技成果后,应按规定进行科技成果登记。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生产技术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公司立项的每个项目建立档

  案,妥善保存。 其中项目合同文本及其重要附件、项目验收报告等文档须长期保存。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研发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总则

  1.1 为了规范和提高公司的产品研发项目管理水平,确保产品研发项目能够按照计划、质量、成本和安全要求有序进行,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产品研发项目,包括新产品开发、产品改良和升级等项目。

  1.3 本制度的内容包括项目管理的组织、管理流程、角色与职责、制度执行、项目管理工具等方面的内容。

  第二章 项目管理的组织

  2.1 产品研发项目的管理应当由专门的项目管理机构或部门负责,该机构或部门应当具有一定的研发和项目管理经验,能够对项目进行全面管理和控制。

  2.2 项目管理机构或部门的职责包括:

  (1)组织制定和完善产品研发项目管理制度;

  (2)组织和协调产品研发项目的实施和控制;

  (3)对项目进行风险管理和问题处理;

  (4)对项目进行进度、质量、成本和安全等方面的控制和管理;

  (5)对项目进行评估和总结,提供经验和教训。

  2.3 项目管理机构或部门应当设立项目经理和项目组成员,对项目进行全面管理和协调。

  2.4 项目经理是产品研发项目的主要责任人,应当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和沟通能力,能够对项目进行全面的计划、执行、控制和总结,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2.5 项目组成员是项目执行的具体人员,应当根据项目需要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知识,能够积极参与项目的各个阶段,完成各项任务,并按照计划进行汇报和反馈。

  第三章 项目管理流程

  3.1 项目管理流程包括项目启动、计划、执行、控制和结束等阶段,具体流程如下:

  (1)项目启动阶段:确定项目的目标和需求,建立项目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明确项目计划和执行方式,制定项目管理计划和预算。

  (2)项目计划阶段:根据项目目标和需求,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包括项目目标、工作分解结构、时间计划、资源计划、质量计划、风险管理计划等,为项目的执行提供指导和支持。

  (3)项目执行阶段:根据项目计划和管理计划,组织项目的'实施和控制,进行项目进度、质量、成本和安全等方面的管理,积极处理项目中出现的问题和风险。

  (4)项目控制阶段: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和控制,根据项目进度和质量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和风险。

  (5)项目结束阶段: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提供经验和教训,完成项目的验收和收尾工作,实现项目目标和预期效果。

  3.2 项目管理流程应当具体、可操作、灵活和适应性强,应根据具体项目的特点和需求进行合理调整和完善。

  第四章 角色与职责

  4.1 项目经理的职责包括:

  (1)负责项目的全面管理和控制,组织制定项目管理计划和预算,制定项目进度、质量、成本和安全等方面的控制和管理计划;

  (2)组织和协调项目的实施和控制,监督和管理项目组成员的工作,对项目进行风险管理和问题处理;

  (3)根据项目进度和质量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和风险;

  (4)组织项目的评估和总结,提供经验和教训,为公司的产品研发提供参考和借鉴。

  4.2 项目组成员的职责包括:

  (1)积极参与项目的各个阶段,完成各项任务,并按照计划进行汇报和反馈;

  (2)按照项目管理计划和工作分解结构,完成所分配的任务和工作,保证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3)积极协助项目经理进行项目管理和控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4)参与项目的评估和总结,提供经验和教训,为公司的产品研发提供参考和借鉴。

  第五章 制度执行

  5.1 项目管理制度应当得到全面贯彻和执行,对于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处理和追究责任。

  5.2 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应当注重宣传和培训,通过多种渠道向项目组成员宣传制度规定和要求,定期组织相关培训,提高项目组成员对项目管理制度的理解和认识,提高制度执行的效果和质量。

  5.3 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应当注重实效和改进,对于制度的不足和不适应性,应当及时进行改进和优化,提高制度的适应性和实效性。

  5.4 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应当注重监督和反馈,建立健全的制度执行监督和反馈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制度执行中的问题和困难。

  第六章 制度修订

  6.1 项目管理制度应当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保持制度的适应性和实效性。

  6.2 制度修订应当经过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评估和审批,确保修订内容符合公司的战略和发展需要,符合项目管理的实际情况。

  6.3 制度修订应当注重实效和改进,对于原有制度的不足和不适应性,应当进行改进和优化,提高制度的适应性和实效性。

  第七章 附则

  7.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不足和需要完善之处,应当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7.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和解释。

  7.3 本制度未涉及的相关问题和情况,应当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和制度进行处理。

研发管理制度13

  第一条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有效进行“技术创新”工作,实施公司“科技兴企”的重要决策,根据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促进企业高新技术产业生产的研发项目。

  第三条职责

  公司的技术研发部负责公司产品的研发工作,新产品的研究,技术管理,以及公司的技术发展的总体把握。管理公司产品整体技术的发展轨迹,以及产品的研发进度,同时对研发的成本进行控制。

  一、管理权限:受总经理委托,行使对公司技术引进、新产品开发研究、新技术推广应用、技术指导与监督等全过程听管理权限,并承担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程及工作指令的义务。

  二、管理职能:负责对公司产品实行技术指导、规范工艺流程、制定技术标准、抓好技术管理、实施技术监督和协调的专职管理部门,对所承担的工作负责。

  第四条立项程序

  一、原则

  产品研发是企业在激烈的技术竞争中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命脉,是实现“生产一代、试制一代、研究一代和构思一代”的产品升级换代宗旨的重要阶段,它对企业产品发展方向,产品优势、开拓新市场、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能否顺利实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为了加强对公司新产品开发和产品改进工作的管理,加快公司技术积累、打好技术基础、加快产品研发速度、完善指导产品研发工作,既要讲求经济效益,又要讲求社会效益和资源环保效益。

  二、程序

  1、研发部根据公司长期发展规化,调查国内外市场和重要用户的技术现状和改进要求。,为满足市场需求研发的不同于公司现已生产的产品和在公司已批量生产的某种产品基础上,在每一季度初发布提出研究方向和重点任务。

  2、各相关部门根据《产品研究重点》结合本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再通过市场评估、设备评估、生产力评估、产品检验能力评估、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和动向、市场动态及发展产品具备的技术优势,向研发部提出《科技研究开发项目申请表》和项目开发可行性分析报告。

  3、研发部根据公司当年生产情况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议和筛选,根据其重要性和创新性分为A、B、C三类:

  A类:在公司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项目,其实施技术难度大,开发创新(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内容较多的项目,总体技术水平达到部分国际领先水平以上。

  B类:在引进消化吸收的基础上进行自主创新,总体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C类:为公司改进创新项目,创新技术在公司内部具有良好的推广价值,在技术上有一定创新和技术难度,总体技术水平达到公司领先水平。

  4、项目产品经专家评议和筛选后,研发部编制公司年度科技研究开发计划书并呈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开发。

  5、根据调查分析市场和主要竞争对手产品的质量、价格、市场、使用情况和用户改进要求,销售部门和产品研发部门在每个季度末的20号之前(四季度除外)和在每年的12月10日之前,产品生产单位的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提交下个季度和下个年度的《产品研发项目建议表》。

  6、公司员工对提高产品质量和性能、降低产品制造成本的建议,提出建议上报公司企质办,经评审通过后,转到产品研发部门按本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开发。

  7、为充分发挥聘请专家的作用,公司将聘请专家参与计划编制、立项评议、项目管理等有关咨询工作。

  所聘专家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从事相关领域或专业工作满5年;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做到独立、客观、公正廉明、实事求是;

  (3)、熟悉相关领域和专业的最新发展动态。

  8、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具备必要的科研实施条件,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

  9、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明确指定项目组长,中途不得随意变更。研发部还应组成一个结构精干的项目小组负责项目的开发。

  第五条项目管理

  一、计划管理:

  1、年度计划的编报和审批。编报年度计划的依据是经批准的项目计划书或实施方案。总项目的年度计划,由研发部于上年度的.12月份编制,报告董事会审查后下达。需跨年度的项目,与申报新立项目一起报送。

  2、年度计划的实施和检查。研发部和各相关部门,按批准的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并经常进行监督、管理,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每半年由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提交上来的年度《产品研发项目建议表》进行评审,对评审通过的项目上报总经理批准。

  3、年度计划的调整,应报原批准部门审批。

  二、经费管理:

  1、按项目按进度拨款:公司要按项目进度计划及时将研发款项拨付到位,确保研制工作的资金流保持通畅。

  2、对每个产品项目实行产品研发经费承包制,经费项目包括:调研费、差旅费、对外技术合作费、外委试验费、产品鉴定费、专利申请费、加班费和公司规定的完成项目奖励等。产品试验经费由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审查,报总经理批准。

  3、产品研发经费按单项预算拨给,单列帐户,实行专款专用,由研发部门掌握,财务部门监督,不准挪作它用。

  4、为鼓励和激发产品研发人员的研发热情,项目完成后,公司规定的项目奖励必须全额发放到项目小组,每个成员的得奖比例由产品研发部门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确定,发放方式按集团公司规定执行。

  5、产品研发成果按销售量提成的奖励和其它奖励按产品研发部门同公司签定的承包协议执行。

  三、物资管理:

  对于每一项目所需要的物资,要列入企业物资供应计划,并保证科技研发项目所需物资的充足。用于项目研发的物资,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截留或挪用。

  四、成立小组:

  每一个立项的项目都要成立项目小组,并设定一名组长,由主要领导担任,相关部门人员参加。

  第六条专利申请

  1、在注重知识产权的时代,专利申请的成功便意味着对未来市场的拓展和合法垄断,可以延缓同行的进入时机,并能以仿制嫌疑诉讼同行一些企业。公司必须重视专利申请工作,专利申请工作由专利工作组负责。

  2、为避免和应对同行有可能以仿制嫌疑诉讼我公司,项目小组的所有相关保密资料必须存档保存(文本、光盘、软盘等)。此项工作由产品研发部门负责人负责。

  3、产品研发部门,对每项技术研发必须要提出申报专利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和文件。

  4、由总经理办公室、专利工作组负责专利申请的报批工作。

  第七条项目的实施

  1、新产品开发和产品改进都必须要有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审核批准的《产品研发项目任务书》。由检测部门进行检测,产品检测并经过会签(有关部门)、审核(技术部门负责人)、批准[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后才能进行样试。

  2、产品应采用国家标准,在充分满足使用需要的基础上,做到标准化、系列化和通用化。

  3、每一项新产品和改进产品都必须经过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后方可成批生产,样试和小批试制的产品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测,具有完整的试制和检测报告。样试,批试均由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主持召集有关单位进行鉴定。个别产品变化很小的新品,经检测部门审核、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签字,可以不进行批试,在样品试制后直接办理成批投产的手续。

  4、新产品移交生产线由公司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主持各有关部门参加的鉴定会,多方听取意见,对新产品从技术、经济上作出评价,确认项目产品没有问题后,提出是否可以正式移交生产及移交时间的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5、批准移交生产线的新产品,必须有产品技术标准、工艺规程、产品流程图以及其他有关的技术资料。

  第八条项目检查

  1、科研项目立项后,立项小组确认项目承担人和参加人,对项目的执行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2、项目跟踪检查内容:

  (1)项目进展情况,项目是否按项目计划中预订的计划进行;

  (2)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是否按规定领导和参加研究工作,是否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参加人;

  (3)已有的工作成果和阶段性研究成果是否按制度执行;

  (4)经费使用是否符合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和其他规定;

  (5)有无不符合项目管理办法的行为和情况。

  3、项目主要负责人应保存项目资料特别是原始资料,记载从项目申请、立项、研究到结项全过程的重要情况,收藏有关文字、配方和经费开支等材料。项目负责人每年年终应填写有关的项目检查表,提交项目研究进度和经费使用情况的书面报告,定期向总经理办公室汇报。

  4、在项目执行情况的同时,项目小组要经常检查落实科技计划实施情况,加强项目管理,建立项目档案。在切实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尽可能为研究工作提供必要的咨询和条件。对于项目负责人提交的项目检查表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

  第九条项目变更与解除

  项目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项目小组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项目申请:

  1、项目小组所需资金长期不落实的;

  2、经认证,项目所选技术路线、方案已无实用价值,或依托的研发项目发生较大变化致项目无法进行的;参加研究开发的合作单位或项目小组人员发生较大变化,致项目无法进展的。

  第十条科技成果鉴定、评审和结题

  1、项目研究应在完成后对其成果进行鉴定和验收。根据项目申请书内项目完成时间的协议,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把项目最终成果上报总经理办公室。项目的最终成果应是项目申请书所要达到的成果形式。

  2、科技开发项目按计划、合同完成后,由项目小组向研发部提出申请鉴定或评审验收申请。符合鉴定或审评条件的,由研发部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鉴定或审评。

  3、合同完成后,承担单位及时联系有关结题验收事宜,填写结题申请,与研究技术文件一并上报,并由研发部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同意项目结题。

  第十一条附则

  一、本制度由公司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批准发布之日起执行。

研发管理制度14

  一、宗旨

  考核制度贯彻于研发工作全过程中,利用绩效和奖金相结合的报酬机制,鼓励积极,鞭策落后,提高产品开发效率和合格率,减少失误,降低开发成本,增加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同时调动每位研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努力提高工作水平,统一员工的工作努力方向,推动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

  二、目的

  通过考核评定实行相应的绩效处罚,并不断的发现管理的工作不足之处,调整全公司的工作方向和管理目标。原则:以奖为主,以罚为辅,重奖轻罚,奖罚分明。

  三、适用范围

  研发人员

  四、基本原则

  1、结果考核与行为考核相结合

  2、考核者必须依据员工实际表现和工作事实进行评价。

  3、公司成立技术开发评审小组,小组成员由董事长任命。

  4、考核必须公开考核流程、公开考核指标,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考核结果由考核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5、考核执行人必须充公了解员工在考核期内的工作内容、工作过程和工作效果。在双方平等沟通的基础上展开考核工作。

  五、细则

  6、按照各人负责的工作类别不同,考核类别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7、电路设计:视产品复杂性每2—3月完成一个完整产品,以设计任务书为准。

  8、结构设计:视产品复杂性每2—3月完成一个完整产品,以设计任务书为准。

  9、硬件设计:视产品复杂性每2—3月完成一个完整产品,以设计任务书为准。

  10、软件设计:视产品复杂性每2—3月完成一个完整产品,以设计任务书为准。

  11、文秘及后勤:及时、准确、妥善的将设计师的文件归档、分发、收取,对需要打样的产品落实追踪到位,准时是考核的主要条件。

  六、考核对象

  研发中心人员。

  七、考核周期与时间

  1、实行季度考核;每季度的第一个月为考核时间,考核上一季度的业绩。其中每年的1月份考核上一年度的业绩。

  2、考核月前十日部门开始进行考核,两个工作日提交办公室汇总呈评审小组最后得分,三个工作日评审小组出具考核结果,由办公室下达考核结果给部门经理,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绩效面谈。

  八、实施

  1、考核的依据:设计计划书中的进度规定和设计要求。

  2、考核方法:综合评分,每个项目总分10分。

  3、评分标准:总分10分,每档0.5分计分档。评分项目如有提前完成给予双倍评分奖励。基本设计要求每达标一项加1分,小批量生产要求达标一项加分0.5分。

  4、每季度汇总员工评分,得分90%以上的.员工下一季度维持现有工资不变,得分低于90%的员工每少一个10%得分,下一季度下浮基本工资一级。连续两个季度达不到90%得分的研发人员,公司将重新评定或定级。

  5、公司设置独立员工工资体系外的考核资金,每季度得分超过100%的员工,每增加1%奖励基本工资的10%,最高不超过其基本工资的200%。有特殊贡献的员工,公司予以奖励,由董事会审批。

  九、考核体制

  6、由员工填写本季度主要工作项目及业绩,给考核者相应参考数据。

  7、部门评定:由员工直属上级对员工个人本季度各考核项目做出综合评分。

  8、评审小组对其考核的结果做复评。

  9、副总经理进行最终评定。

  十、绩效沟通与改进

  10、每季度部门经理至少需和员工进行一次绩效面谈,共同确定绩效计划,讲解员工优势和需要改进的绩效,共同分析与实际结果存在差距的原因,达到组织绩效与个人绩效目标一致。

  11、各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面谈次数。

  12、面谈方式为:以正式的、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进行。

  十一、考核申诉考核申诉是为了使考核制度完善化和在考核过程中真正做到公开、公正、合理而设定的特殊程序。

  1、参加考核的任何员工对评估结果拥有申诉的权利,部属与直接主管接到考核内容和结果后,如有异议,可先向直接主管提出申诉,由直接主管进行协调;如直接主管协调后仍有异议,可向办公室提出申诉,由办公室进行调查协调。

  2、考核申诉的追诉时限至考核当月结束为止。

  十二、评估资料的保管

  1、各部门部门经理指定专人对员工所有的评估资料进行集中保管,考核表必须以电子文档形式及书面形式各保留壹份,电子文档由部门及办公室各留存一份,书面文档由办公室作为人事档案留存。

  2、季度评估表作为员工的人事档案由行政部统一保管。

  3、除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可查看员工的评估资料外,其他员工不得随意翻看、查阅。

  4、任何接触到考核资料的人员都有保密的义务,不得散布、传播。

  十三、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管理部门负责修订而成,解释权归办公室。

  2、整体考核进程由办公室负责推动,各相关部门协助完成。

  3、本制度是公司绩效考核的重要制度,每一位员工均可对其不完善之处向办公室直接提出相关建议,被采纳的建议将在制度中及时修订。

  4、本制度执行后,与本制度有抵触的规定或条款以本制度为准。

研发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于自主创新能力,加强科学技术研发管理是自主创新的基础,加强研发项目立项管理是保证。为加速江苏兴洋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科学研究和新技术的开发及推广应用,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旨在加强公司科技研发项目的管理,规范项目立项管理程序,提高项目管理效率。

  第二条

  研发项目立项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科学管理、规范权限、明确职责、管理公开、精简高效。

  第三条

  为保证研发项目立项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建立项目管理公开制度、报告制度、回避制度、监督检查和审计评价制度。

  1、公开制度。在执行有关技术保密规定的原则下,由公司相关部门(即技术研发管理委员会)对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阶段性成果和验收鉴定结果等通过一定程序公开发布。

  2、报告制度。项目承担单位(组)、项目责任人应定期报告项目执行情况,并根据要求按期如实填报有关报表。

  3、监督检查与审计评价制度。项目承担单位(组)和项目责任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履行项目合同书,在项目合同书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充分的自主权。同时,项目承担单位(组)和项目责任人有义务主动接受技术研发管理委员会的监督检查、绩效审计等跟踪管理。

  第二章项目调研

  第四条

  项目调研工作由技术部完成。

  第五条

  项目调研的主要任务:

  1、论证该领域技术(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和动向。

  2、论证该领域技术(产品)的市场动态及发展该领域技术(产品)的技术优势。

  3、论证发展该领域技术(产品)的资源条件的可行性。(含物资、设备、能源及外购外协件配套等)。

  第六条

  项目调研结束提供项目立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该报告应包括:

  1、项目概况,国内外同类研究情况(包括技术水平);

  2、市场需求、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分析;

  3、主要研究内容、技术关键;

  4、预期目标(要达到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知识产权申请情况);

  5、现有技术的知识产权情况及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设想;

  6、已有条件分析(包括原有基础、技术力量的投入、科研手段和研究成果的生产或应用去向);

  7、实施方案(包括进度安排);

  8、项目预算(包括经费来源及用途);

  9、预计项目主要参加人员及其简历。

  第三章项目审查

  第七条

  技术部提交《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立项申请报告》由公司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完成。

  第八条

  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总经理,技术副总,技术部总监,开发部经理,生产部经理,技术骨干。必要时可外聘专家担任顾问。该委员会实行集体会签制度,涉及技术研发项目管理的所有文件必须会签方可生效。

  第九条

  审查结束,出具书面综合审查报告。

  第四章项目立项

  第十条

  根据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综合审查报告,符合立项条件的,即可立项。

  第十一条

  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综合审查报告出炉15日内签订研发项目立项合同书,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在项目实施管理中的职责是:

  1、全程监督、检查项目合同的执行情况;

  2、审查项目季度执行报告、项目完成后的总结报告和项目经费决算;

  3、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验收以及绩效考评;

  4、负责对季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三条

  项目承担单位(组)在项目实施中的责任是:

  1、严格执行合同书,完成项目目标任务;

  2、保证项目经费专款专用;

  3、按项目管理部门的要求如实填报项目年度完成情况和经费年度决算以及相关的统计调查表;

  4、接受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5、接受并配合区科技局对项目进行的中期评估、验收以及绩效评估,准确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

  6、及时报告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重大事项;

  7、报告项目执行中知识产权管理情况和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

  第十四条

  项目实施中必须建立季度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如遇目标调整、内容更改、项目负责人及场地变更、关键技术方案的变更、不可抗拒的因素等对项目执行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项目承担单位(组)必须及时向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报告。

  第十五条

  项目执行期内,若确需变更合同书内容的,项目承担单位(组)应提出书面报告并说明原因,经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复后方可变更。

  第十六条

  在项目跟踪管理中有如下情况者,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对项目承担单位(组)或项目责任人将采取警告、中止项目实施、撤销项目并追回已拨的科技研发资金等措施。情节严重的,二年内不受理该项目责任人新的项目申请。

  1、无正当理由,不按期汇报项目执行情况的;

  2、因项目承担单位(组)自身过错,使项目不能按合同规定实施的;

  3、擅自停止项目实施或变更项目合同书内容的';

  4、项目完成后不按期申请验收或鉴定的;

  5、截留、挪用、侵占项目经费的。

  第四章项目验收

  第十七条

  项目完成后,由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组织对项目进行验收。

  第十八条

  项目验收以项目合同书约定的内容和确定的考核目标为基本依据,对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水平、应用效果和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实施的技术路线、攻克关键技术的方案和效果、知识产权的形成和管理、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经验和教训、科技人才的培养和队伍的成长、经费使用的合理性以及所产生的效果等做出客观、实事求是的评价。

  第十九条

  对所有项目验收均采取现场验收和书面验收二种方式。

  第二十条

  项目验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项目验收工作应在合同到期半月完成,半月内如不能进行验收的,项目实施单位(组)须向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提出延迟验收申请报告;

  2、项目组,在完成技术研发总结的基础上,向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有关验收资料及数据;

  3、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审查全部验收资料及有关证明;

  4、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一个月内批复项目的验收结果。

  第二十一条

  项目承担者申请验收时应提供以下验收文件、资料,以及一定形式的成果(样机、样品等):

  1、项目合同书或计划任务书;

  2、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对项目的批件或有关批复文件;

  3、项目验收申请报告;

  4、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

  5、项目实施技术报告;

  6、有关产品测试报告或检测报告及用户使用报告;

  7、购置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清单;

  8、涉及经济指标的有关证明材料;

  9、项目经费的决算表;

  10、其他有关项目完成情况的证明材料。

  第二十二条

  被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通过验收:

  1、完成合同书任务不到80%;

  2、预定成果未能实现或成果已无科学或实用价值;

  3、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

  4、擅自修改对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考核目标、内容、技术路线;

  5、超过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规定期限二个月以上未完成任务,事先未作说明的。

  第二十三条

  未能通过验收的项目,其承担单位可在接到通知后15日内提出复查申请。

  第二十四条

  项目产生科技成果后,应按规定进行科技成果登记。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

  技术部、综管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公司立项的每个项目建立档案,妥善保存。项目合同文本及其重要附件、项目验收报告等文档须长期保存。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县科技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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