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管理制度(必备15篇)
现如今,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车间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车间管理制度1
一、劳动纪律
1。进入车间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方可上岗;所有人员需按照培训要求操作,专业岗位需持证上岗,规范操作;违规操作造成人员伤害,需承担相应责任。
2。员工进入车间禁止相互追逐、嬉戏打闹,防止滑、摔倒;进出车间时按照秩序,自觉排队,禁止拥挤,防止发生挤压踩踏的事故。
二、用电安全
1。禁止私拉电线、私接电器,非专业人员不得对车间线路进行改动。
2。电器安装、接拉电线或电器维修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不允许自行处理。车间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不要擅自处理,要立即通知维修人员。
3。生产中应注意防止意外触电,任何设备需要移动前,先检查并关闭电源。
4。所有工作台上的工作灯在下班后均要关闭电源,设备使用完毕或者长期不用要断开电源开关。
5。车间清洗等用水后,应及时清理,及时清理地面积水,防止湿滑跌倒。
6。车间产后清洗地面、工器具及设备时,做好设备防护,禁止将水溅到设备电机上,以免造成设备损坏;用水完毕后,应检查水龙头,确保关闭,防止水泄露造成其它设备、材料等损害。
7。厂区、车间内禁止吸烟,禁止带易燃易爆的`物品进出厂区、车间。
8。纸箱、托盘等易燃物品的存放要在指定位置,避免随处乱放。
9。禁止私拉电线、私接电器,防止引发火灾。
10。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员工应熟悉消防疏散通道,爱护各类消防施设,掌握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11。限制区域(配电房、制冷房、泵房等),禁止非本区责任人员进入。
三、设备安全
1。每台生产设备设专人负责,经培训合格后上岗,未经培训、授权人员严禁操作。
2。严格按设备操作规程操作设备,严禁违规指挥与违规操作机器。
3。开机送电前要检查设备及配套设施是否正常,正常方可开机,按照规范操作。
4。操作机械设备时,注意传送带等活动运行机构,避免手指、头发、衣物扯入。
5。在设备出现故障等情况时,不允许擅自处理,应按“急停”或“停止”按钮,并立即通知设备维修人员前来处理。
6。紧急情况下,拍下“急停”按钮,保证人员、设备安全,非紧急情况禁止按下“急停”或“停止”按钮,严禁在设备运行时直接将电闸拉下。
四、其他要求
1。上班期间禁止饮酒。
2。堆垛不得超过规定高度,禁止在设备与电线上堆放东西,禁止各种危险动作。
3。使用梯子等进行高处作业前先检查,确保没有损坏。应至少两人一组,保证一人在地面观察。
4。采用次氯酸钠等化学品清洗消毒时遵循《化学品管理制度》,穿戴好橡胶手套等个人保护用品,避免直接接触身体特别是眼睛。禁止在较小的密闭空间使用,防止发生意外中毒事故。使用完毕后应及时紧闭盖好,避免翻倒泄露,并放回指定储存点,以免他人误用。
5。员工上下班途中应遵守交通规则,使用电瓶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时应带好安全帽,穿反光服。注意观察路况,规避行人、车辆。
6。发生任何情况下的事故,应保持镇定,及时把意外的发生地点、事故情况等通知主管领导或专业安全员进行处理。
7。加工中心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全员参加,不得缺席。
车间管理制度2
印刷生产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提升效率:通过标准化流程,提高生产效率,缩短交货周期。
2. 保证质量:严格的'质控体系能确保产品品质,增强客户信任度。
3. 控制成本:有效管理资源,降低成本,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
4. 保障安全:安全生产规定可以保护员工健康,减少事故风险。
5. 环保合规:遵守环保法规,提升企业社会责任感,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车间管理制度3
1. 制定全面的规章制度: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工厂实际情况,制定详尽的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确保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指导。
2. 建立责任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职责,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
3. 实施持续培训:定期进行安全、环保、质量、操作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提升员工素质。
4. 引入信息化管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生产管理系统,实现生产过程的实时监控和数据分析。
5. 加强设备管理: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计划,定期进行设备检查,确保设备良好运行。
6. 环保优先:严格执行环保法规,投资研发环保技术,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绿色生产。
7. 优化人力资源: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完善绩效考核制度,激发员工积极性。
8. 提升物流效率:优化仓库布局,改善物料流转,提高物流效率。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化工厂生产管理制度将更加完善,为企业稳定、高效、安全的生产活动提供有力保障。
车间管理制度4
文明生产规定
1、 生产车间(场所)严禁吸烟,吸烟至休息室。
2、 生产车间(场所)地面清洁无油污,墙面无油渍、无明显划痕,按班组划地承包。
3、 废油及时处理,严禁倒入下水道。废油桶(壶)每日及时清除,不得留滞生产车间(场所)。
4、 保持机、手工具清洁,手工具置于柜内,保持工具柜清洁无油污,工具按层摆放有序,工具柜内不得放置与修车无关的物品,下班后整理清洁工具柜,并按规定摆放整齐。机工具使用后及时放于规定区域。
5、 严格执行“三不落地四清洁”,油污不得落地,不慎落地及时处理不留痕迹,工件摆放整齐归位,不给人以杂乱感。
6、 统一着装,保持清洁。使用文明语言,不与用户争执。不得向用户索烟,不接受用户宴请,不接受消费,一经查实,作待岗处理
7、 工作场所一天一小扫,每台车辆作业完毕后,及时清理场所,一周一大扫,确保场所、机具整齐清洁。
8、 工具柜台上方禁止摆放物品,工作衣、工作鞋帽应置于休息室,并确保休息室清洁整齐。
9、 严禁油手、污手试车,保持在修车内清洁,严禁在车内休息闲聊、听收录机。
10、 保持总成修理间干净整洁,所有物品整齐地摆放在货架上,地面、墙壁不得有油污。
11、 安全文明小组每周检查一次,发现违规吸烟者处以10元/次罚款,并责令当场纠正违规行为。
12、 中午严禁喝酒。
13、 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每天应将门窗及电力设施关好后方可离去。
14、 及时洗涤工作服。
15、厂长为各生产班组文明生产监督人。
安全管理规定
1、 各部门负责人、生产班组长为所在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
2、 全厂职工必须牢记“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是最大效益”的思想,时刻绷紧安全生产弦,杜绝三违行为,不安全坚决不生产。
3、 机修工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维修工艺规范,并做好工作业人详细记录。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4、 对移动电器、氧乙炔气、起吊设备、搁车凳使用之前,必须例行检查,切不可粗心大意,怀侥幸思想,否则一时疏忽,终身遗憾。
5、 加强工业汽油的领用制度,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要环视周围情况,严禁明后靠近,必要时设置明显标志,安全使用。
6、 休息室、工具柜严禁存放配件、汽油。
7、 必须使用搁车凳搁车,搁车时,支撑部位准确可靠,在使用两柱举升器时,离地20cm时,检查是否稳定,确保安全可靠。
8、 遇有重载车辆报修时,婉言谢绝或卸载后修理,切不可蛮干惹事。
9、 工作过程中,相互不许打玩、嘻闹,严防伤害自己或被他人伤害。
10、 有证人员不乱开车,私自动用客户车辆一次罚款100元,发生事故责任自负,无证人员严禁开车。
11、必须经常巡视生产场所,要有预见性,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纠正事故苗头。每月必须进行一次职工安全教育,每月对全厂的移动电器、举升设备、氧乙炔气、灭火消防器材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整改记录,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安全小组会议,并做好会议工作检查记录。
12、 材料销售部门、财务部门,要做好防盗工作,闲杂人员不得进入财务室、仓库内。
劳动纪律的规定
1、 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违者处罚如下:迟到、早退一次罚款日薪的'20%,月累计三次以上者(含三次)加倍罚款。
(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为迟到、早退)
2、 有事必须请假,半天以上(含半天)需经厂领导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并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事假、病假一天以上扣除日薪)
3、 无故旷工者,累计超过三天,示为自动离职,同时扣除岗位工资等与其有关费用。
4、 上班时,不得无故离岗,有事必须和有关领导请假,否则按早退处理。
5、 工作期间,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项。
设备管理规定
1、 全厂设备、机具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由专人负责清洁、保养。电脑解码器等精密设备由专人负责操作。
2、 购置新设备,要坚持技术领先、经济实用的原则,同时了解和购置市场上的汽修新机具,提高我厂装备水平。
3、 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及时向厂领导反映,以便联系厂家修理。发现故障不汇报,让设备带病操作,扩大设备损坏的,根据情况对责任人罚款50-100元。
4、 举升器、小吊车、压力机等设备不得超负荷使用,凡超负荷,损坏设备的,按处设备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罚。
5、 空压机在厂内不需要供应压缩空气时,必须停机,在工作中
确保不缺冷却水,润滑油及时添加和更换,冬季及时排放冷却水。
6、 厂设备管理岗,搞好设备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组织设备的检验,负责压力表、安全阀的按时送检工作。
7、 厂设备管理岗,做好设备档案、资料、台帐的管理工作,负责检查每台设备的运转记录情况,填报处技术管理科要求的各式报表。
车间管理制度5
一、现场纪律制度
1、员工必须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严格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刷卡操作。
2、员工生产现场必须着工作服,戴工作帽,穿工作水鞋,正确佩带员工证。
3、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请假,应严格按照公司请假程序逐级向各级主管请假,得到批准后方可能离开。
4、禁止将个人衣物,餐具、茶叶等用品带入生产现场,饮用水杯放在现场指定位置。
5、未经生产或相关部门会签批准,禁止将原物料、半成品、设备部件等物品带出现场。
7、员工责任区内物品必须按定置规定码放在定位线内,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8、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为他用,特殊情况须报安全委员会批准。
9、员工工作期间不得佩戴手表、戒指、耳环等物品,不得化妆。
10、提倡文明礼貌,现场作业严禁使用侮辱性字眼,不讲脏话。
11、现场员工必须专心作业,严禁嬉闹聊天,偷闲怠工。
12、现场各工段应做好人员定岗工作,禁止脱岗、串岗、溜岗、睡岗等。
13、现场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生产现场禁止吃食物、吸烟、看小说、报刊等。
14、员工必须服从合理工作安排,尽职尽责作好本岗位工作,坚决反对故意刁难、疏忽或拒绝上级主管命令或工作分配。
15、现场人员必须自律自觉,勇于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破坏车间生产的不良行为,反对一切坏现象。
16、现场人员必须妥善保养自己的更衣柜,严禁不关锁、撬锁、混用等破坏更衣室管理行为。
17、员工必须按照生产工艺规定,操作指导进行现场作业,严禁向半成品投放异物或故意损坏机器设备。
18、提倡节约,生产现场严禁水、电、气(汽)浪费现象。
19、上班中途外出员工凭出入证进出车间,并正确登记出入时间。
20、严禁私自撕毁公司公布的各项通知、规定,严禁在现场各白板上乱涂乱画。
21、严禁在现场打架、聚众闹事。
二、卫生制度
A、个人卫生制度
1、员工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澡、勤理发、勤剃须、勤剪指甲、勤换衣服。
2、现场严禁随地吐痰和唾液,严禁随地乱扔纸巾、杂物。
3、员工应做到衣帽整洁,头发不外露,工鞋保持干净,做到勤洗勤换。
4、员工使用卫生间完毕后必须及时冲洗卫生间。
5、工衣柜及时清洁,避免产生卫生死角,饮用水杯自觉保持干净。
6、现场应做好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员工应自觉配合遵守。
B、车间卫生制度
1、现场必须经常清理、整顿、保持地面无积水、污物和油污。
2、保持现场排水沟畅通、墙壁洁净、无卫生死角。
3、必须对作业责任区域内卫生负责,及时对区域内设备、地面及其它生产用品进行清理卫生。
4、现场门窗、楼梯通道、桌凳、现场目视牌等保持干净。
5、定期对现场各蒸汽、水、空压管道、照明用具等进行清扫、清洁,保持无灰尘积压。
6、设备上物品按规定要求整齐挂放,严禁员工随意踩踏、涂污设备。
7、设备应做定期清洁,防尘罩、安全罩禁敞开,机器底部物应定期清理。
8、卫生清洁用具使用前后清洗、清理,未使用须摆放在指定位置。
9、生产作业过程中计划内不用的原物料应及时清理整顿。
10、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品、废品、垃圾必须及时整理清除。
11、严禁未获批准,使用各种有毒、有害化学物品或药剂。
12、保持各种半成品周转箱,垃圾用箱,输送平板洁净。
13、生产现场过程中落入地面的半成品应及时清理到专门收集不可回收半成品的'红色塑料斗中。
14、车间内设备、管道、墙壁不允许随意贴胶带。
15、超出时间效期的公告、通告、标语应及时清理。
三、现场安全制度
1、现场应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安全防范保障工作。
2、员工必须时刻谨记“安全第一”观念,时刻注意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对于安全规定必须无条件服从。
3、员工必须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范,熟悉设备性能特点,按操作规程作业。
4、岗位员工应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与维护,减少事故隐患,发现设备精神,不得说笑或在疲倦、不清醒状态下工作,不得在现场嬉戏、逗闹。无紧靠急情况,禁止在车间现场跑动。
7、员工须熟悉消防器材的位置和掌握其使用方法,熟悉安全门位置和疏散和路线。
8、非本岗位员工不得操作其他工序的设备。
9、设备、管道消毒时,注意防止化学用品溅到皮肤上或衣服上或其它易被腐蚀的设备上。
10、员工须熟悉紧急停止按钮,事故发生后停机停电,妥善处理,及时上报。
11、工作时员工应时刻注意防止撞伤、触伤、卷带等伤害。
12、车间现场地面应时刻保持清洁,随时注意滑倒。
13、现场严禁踩、踏、敲、打机器设备。
14、严禁将生产器具未按规定挪为他用。
15、消防栓1米以内不得摆放任何东西。且消防通道、安全通道须时刻保持畅通。
以上条例适用于车间任何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并且一律平等。条例执行受车间每位成员监督。
车间管理制度6
1.目的
为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第1号令《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喷煤车间全体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及发放。
3.定义
劳动防护用品: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职业危害配备的防护用品,包括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规定,需持有国家生产许可证的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七类:1、头部防护类;2、呼吸器官防护类;3、眼面防护类;4、听觉器官防护类;5、防护服装类;6、手足防护类;7、防坠落类。
4.职责
4.1车间要积极配合集团安环部制定厂级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及发放标准。
4.2车间负责对各班组上报的劳动防护用品计划进行审核、登记并按时上报集团安环部。
4.3车间负责制定本车间的劳保管理制度,设立专(兼)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人员,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台帐,负责本车间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登记、领取、发放、核实、等工作,按期将劳动防护用品发给职工。
5、工作程序
5.1.1车间劳动防护用品报料按标准制定计划,并登记劳动防护用品领取人员,经本车间主管主任批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人员审核、登记、签字,并把人员名单报车间备案,经车间审核、签字确认后,书面的以每月12日之前,车间报料计划电子版格式于每月10日前发至安全科,安全科审核、签字后于15日之前发至集团安环部。若规定之日不能将报料计划上报车间,由车间、劳保管理人员负全责。
5.2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5.2.1车间接到厂部劳保发放的通知后,要按报料计划到劳保库房领取劳动防护用品。
5.2.2新入厂员工由车间劳保负责人与人力资源部协调开取证明后,到库房领取。新员工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服,阻燃服、鞋、安全帽)在分配后发放,由分配后车间车间收取押金,新员工三个月以内退厂的劳动防护用品押金不再退还,三个月以后凭押金条领取押金;如有其它车间调入或本车间内部调换的人员,必须出具原车间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证明。
5.2.3所有进入生产作业区域的人员,必须按规定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车间将对职工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5.2.4车间劳动防护用品的现场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安全管理考核。
5.2.5职工可将在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及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反映到本车间的劳保管理人员,劳保管理人员将本车间问题汇总后经主管领导审核书面报至车间,由安全科配合集团安环部经调查核实后,及时采取有效处理措施。
5.2.6对于需要修改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或因工作需要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由使用车间提出书面申请报安全科,安全科上报生产部,并配合安环生产部调查核实后,及时采取有效处理措施。
6、发放
6.1安全帽的配发办法严格执行《河北敬业集团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中的的规定。
6.2工作服的配发及管理:严格执行《河北敬业集团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中的的规定。
7、考核
7.1考核办法严格执行《河北敬业集团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中的的规定。
8、附则
8.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8.2本制度解释权归安全科。
8.3关于劳保用品抵押金的几项规定。
车间管理制度7
一、车间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换衣、理发、不得留长指甲和和涂指甲油;进入车间前应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
服和工作帽,从预进间浸脚池中消毒鞋底后才能进入;
二、车间内严禁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和生产无关的杂物;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严禁车间内使用手机。
三、车间生产人员和进入车间的其它有关人员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洗手:
1、开始工作之前;
2、上厕所以后;
3、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之后;
4、在从事操作期间也应勤洗手。
三、车间工作人员(含新参加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操作;生产人员患有有碍食品的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
有外伤等情况,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加工岗位。
四、在工作前后及工作中必须按规定对加工操作台、机械设备、工器具进行清洁、消毒。
五、生产车间和其他场所的废弃物,必须要有指定加盖容器盛放,每天下班前由轮值人员及时清理出厂;废弃物存放的容器及场地应
六、更衣室、预进间要由轮值人员每天进行清洁,并要保持干净。
七、车间内每周星期三要进行为时二十分钟以上的紫外光杀菌消毒(并作好记录)。
八、厂区内要由防疫站消杀科每月进行两次的灭杀蟑螂、蚊虫等措施。
九、车间门口要有固定隔板,防止老鼠钻进工场内;车间内要彻底灭杀苍蝇、蟑螂、老鼠等公害。
十、每天工作结束后,必须彻底清洁加工场地的地面、洗手台,排水沟有必要时要进行清洗、去除於泥。
车间管理制度8
1、人员培训:定期进行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2、设备维护:建立设备保养记录,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延长设备寿命。
3、流程优化:分析生产瓶颈,改进工艺流程,提升生产线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4、卫生监督:设定每日清洁计划,由专人负责检查,确保车间卫生达标。
5、质量控制:设置多级质检点,实行不合格品追溯,严格把控产品质量。
6、安全演练: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7、物料追踪:引入条形码或rfid系统,实现物料的实时追踪和库存管理。
通过以上方案的实施,包装车间将形成一个高效、安全、质量稳定的运营环境,从而推动企业持续发展。
车间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仪器仪表及自动控制设备(以下简称“仪表设备”)管理工作,提高仪表设备管理水平,保障仪表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仪表设备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对仪表设备从规划、设计、制造、选型、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的管理,使仪表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仪表设备是指在我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类检测仪表、自动控制监视仪表、执行器、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分析仪器仪表、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及其辅助单元等。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仪表车间。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范围
第五条仪表设备由仪表车间负责归口管理。仪表车间应设相应岗位和专职技术人员。仪表车间在主管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仪表设备的管理。
第六条仪表车间仪表设备管理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仪表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贯彻执行公司仪表设备管理制度、规程和规定。
(二)组织制定和修订公司仪表设备管理制度、规程、标准和规定。
(三)检查执行仪表管理制度、规程、标准和规定的情况。
(四)参与新建装置、更新或技措等重点项目中仪表设备的规划、设计选型等前期管理工作。
(五)负责审批仪表车间上报的仪表设备零购、更新计划,汇总到设备采购,负责审批仪表车间上报的仪表设备报废、仪表检修计划。
(六)负责审查或制定公司仪表设备及其系统的技改技措项目计划。
(七)负责公司仪表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八)负责审核公司重要仪表设备的检修项目及方案,参与重要仪表项目验收工作。
(九)负责组织仪表设备新产品、新技术的交流及管理经验交流。
(十)参加公司仪表设备的重大事故调查与分析。及时上报仪表设备事故分析报告,及时上报仪表设备事故分析报告。
(十一)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仪表设备台帐及档案。
第三章仪表设备的前期管理
第七条仪表设备的前期管理是全过程管理中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安装、竣工、投运阶段的全部管理工作,是综合管理的重要内容,为使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综合效率最高,必须重视前期管理工作。
第八条仪表设备规划主要依据企业的生产经营发展方向、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的需要、仪表设备发展动态等因素。仪表车间负责制定本企业仪表设备规划。
第九条仪表车间应参与新建、改扩建等项目中仪表设备的设计审查,对设计选型的可靠性、维修性、适用性、经济性、先进性、安全性提出要求,坚持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
第十条仪表设备购置要坚持质量第一、性能价格比高和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的原则,严格进厂质量验收,进口设备应有必备的维修配件。
第十一条在新建、改扩建工程中负责仪表设备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具有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的能力,具有健全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仪表设备施工必须按设计要求及《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h 3521-1999)进行。
第十二条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参与或负责仪表设备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调试、竣工资料移交等方面的工作。施工单位在移交时,竣工验收必须按设计要求及《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093-2002)、《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h 3521-1999)进行,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交接。要做到竣工资料齐全,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应包括:
(一)工程竣工图包括(装置整套仪表自控设计图纸及竣工图);
(二)设计修改文件和材料代用文件
(三)隐患工程资料和记录;
(六)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四)仪表安装及质量检查记录;
(五)电缆绝缘测试记录;
(七)仪表风和导压管等扫线、试压、试漏记录
(八)仪表设备和材料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九)仪表校验和试验记录;
(十)回路试验和系统试验记录;
(十一)仪表设备交接清单;
(十二)报警、联锁系统调试记录;
(十三)智能仪表、dcs、sis、plc组态记录工作单;
(十四)未完工程项目明细表等。
第十三条仪表设备投用前,运行维护单位应根据设备的特点编制相关规程,开展技术培训、事故预案演练等工作。
第四章仪表设备分类
第十四条仪表设备按以下类别进行分类:
(一)过程控制系统;
(二)检测仪表;
(三)控制仪表;
(四)联锁回路仪表;
(五)在线分析仪表;
(六)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
(七)特殊仪表;
(八)其它仪表。
第五章常规仪表管理
第十五条常规仪表是指一般情况下通用的检测仪器仪表、控制监视仪表、执行器、辅助单元及其附件、化验分析仪器仪表等。
第十六条常规仪表选型应考虑以下原则
(一)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仪表选型应综合考虑其安全可靠性、技术先进性、经济性。
(二)选用的仪表应是经过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取得制造许可证的合格产品。优先选用经gb/t 19000或iso 9000标准认证的产品或符合国际标准的产品。在工程设计中不得采用未经工业鉴定的试制仪表。
(三)仪表选型应考虑企业的现状和发展规划,主流机种力求统一。
(四)仪表选型应有利于全厂或区域性的集中控制和集中管理,有利于系统集成、信息集成、功能集成,提高企业生产管理水平。
(五)对于新建或改造装置的常规仪表配置、选型应遵循《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sh 3005-1999)之规定,各企业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参与或组织对设计资料进行审查。
第十七条防爆型仪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危险场所使用的仪表必须符合防爆类型及等级要求。防爆型仪表的明显部位应有清晰的防爆标志。危险场所仪表的安装,配线必须符合防爆类型及等级的技术要求。
防爆型仪表检修时不准更改零部件的结构,材质。
在危险场所对原有的防爆型仪表进行更新、改造时,必须审定仪表的防爆性能,不得随意降低防爆等级。
在危险场所新增仪表测控回路及其他回路,其防爆等级不得低于区域内其它仪表防爆等级。
第十八条放射性仪表现场要有明显的警示标记,安置使用应符合国家规范。
第二十条常规仪表的'使用、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检修要求。
(一)检维部应建立和健全常规仪表运行、维护、校验、检修等各种规程和管理制度。
(二)仪表设备的操作及维护保养人员应经过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三)特殊仪表的维护人员应接受专门培训,才能进行仪表的维护调校工作;放射性仪表应指定专职维护人员,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四)严格执行仪表设备的定期检查、强制保养制度,搞好计划检修工作。备用仪表应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五)仪表运行时如发现异常或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六)各种标准仪器应按有关计量法规要求进行周检,严禁使用超期未检或检定不合格的标准仪器。
(七)当对参加联锁的常规仪表进行维护检修时,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第七章的要求进行。
(八)常规仪表的检修一般随装置停工检修进行,在检修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检修计划,准备必要的备品备件、检修材料、工具和标准仪器,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检修网络图。需要外委的检修项目应办理外委审批手续。
(九)仪表检修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1~07008-2004)要求进行;在每个检修周期内,应对每台仪表进行检查校验。
(十)仪表单机校验后应进行回路联校,参加联锁的仪表还应进行联锁回路确认。
第二十一条压力表
压力表的校验和维护应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有关规定。压力表安装前应进行校验,在刻度盘上应划出指示最高或最低压力的红线,压力表校验后应加铅封。压力表应根据工作压力选用。压力表表盘刻度极限值不应小于工作压力的1.5倍。
第六章控制系统管理
第二十二条
控制系统主要包括集散控制系统(dcs)、安全仪表系统(sis)、可编程控制器(plc)、工业控制计算机系统(ipc)以及在先进过程控制(apc)和优化过程控制(opc)系统中使用的上位计算机等。
第二十三条仪表车间参与公司控制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验收等阶段的全过程管理。
第二十四条新建或改造装置控制系统的规划和选型或在原有控制系统进行开发升级改造,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对设计资料进行审查。控制系统的配置、选型,既要保证满足装置生产控制的要求,又要具有较高的技术先进性。
第二十五条对已投入使用的控制系统,如果生产工艺要求改变控制方案,或增加仪表回路,应由工艺提出,生产技术科负责审核,由仪表车间负责安排仪表人员实施,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二十六条对控制系统机房的管理,达到以下要求:
(一)机房必须定专人管理。
(二)机房环境必须满足控制系统设计规定的要求。
(三)机房内严禁带入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不得在机房内堆放杂物,机柜上禁放任何物品。
(四)机房内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五)机房电缆通道要有防鼠设施,以防鼠害。
第二十七条控制系统的备件管理,达到以下要求:
(一)备品配件要有专门的帐卡,要随时掌握备件配件的储备情况,保持一定数量的备品配件储备,以保证控制系统的稳定运行。
(二)保管储存控制系统备品配件的环境,必须符合要求的保管条件。
(三)在装置停工检修期间,要对备件进行通电试验,确保其处于备用状态。
第二十八条为防止病毒感染,严禁在控制系统上使用无关的软件,也不得进行与控制系统软件组态无关的作业。做备份用的移动硬盘、光盘等不准另作他用,也不准在其他计算机上使用。控制系统与信息管理系统间应采取隔离措施,以防范外来计算机病毒侵害控制系统。
第二十九条控制系统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检修管理。
(一)每日应定时检查主机、外围设备硬件的完好和运行状况。保证环境条件满足控制系统正常运行要求;供电及接地系统符合标准;按规定周期做好设备的清洁工作。
(二)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必须有双备份,并妥善保管;控制系统的密码或键锁开关的钥匙要由专人保管,并严格执行规定范围内的操作内容;系统软件和主要应用软件修改应经仪表车间、公司主管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软件备份要注明软件名称、修改日期、修改人,并将有关修改设计资料存档。
(三)系统运行时如发现异常或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四)控制系统的检测原则上随装置停工大修同步进行。大修时要对系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洁工作;要进行系统的调试、诊断、维护和系统联校工作,并对联锁系统进行确认;大修期间还要对系统外围设备进行检查和测试。控制系统的检修应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8-2004)要求进行。
(五)加强控制系统故障管理,制定控制系统故障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处理突发故障的能力。
(六)在对系统进行维修操作前,必须做好技术准备工作,杜绝盲目操作。
(七)在检修前必须检查并记录其属性设置、跳线或开关的位置;拔下的卡件必须立即放到防静
电塑料袋中,不得随意摆放。
第三十条仪表车间必须建立系统硬件设备档案、软件档案,建立必要的台帐,建立《操作日志》和《维修记录》,必须建立健全网络结构示意图,硬件配件清单和i/o分配表。
第七章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
第三十一条联锁分为工艺联锁和设备联锁,根据其重要性,分成a、b两类。其中关键、重要的工艺系统联锁和可能涉及发生人身伤害、设备损坏或产品重大质量事故的联锁划为a类联锁。
第三十二条仪表车间根据上述定义将所管装置内的联锁进行分类,汇编整理为联锁分类一览表,报公司生产技术科进行审核后,上报到公司;经公司主管总工程师批准后下发执行。
第三十三条联锁需要变更(包括设定值、联锁程序、原理等的变更)、解除、恢复、取消时,应事先由甲醇车间提出申请,由甲醇车间办理审批单,生产技术科审核。在审批单上应写明原因、实施方案及采取的防范措施,有仪表车间负责实施。
第三十四条a类联锁保护系统解除由工艺设备提出,副主任以上人员签字同意,公司生产科或设备科负责人批准。对涉及装置和大型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联锁的解除,生产科根据实际情况上报公司主管总工程师审批。
第三十五条在获准同意对联锁保护系统进行变更、解除、恢复、取消后,实施前必须到安全科办理联锁工作票,票上详细注明作业依据、作业执行人及作业监护人、作业内容和作业时间等。
第三十六条为杜绝误操作,必须采用双人操作的方式,一人操作、一人现场监护。操作前应细检查核对联锁状况,在操作过程中应与工艺操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和监护人必须在联锁工作票上详细记录作业内容并签字确认。
第三十七条联锁的解除期限最长为6个月。超过6个月仍不能投用的联锁必须重新办理审批单。具备投用条件的联锁,应及时办理恢复投用手续,及时恢复投用。
第三十八条新装置投料试车前或设备检修后投运之前,应对所有的联锁回路进行全面的检查确认、对联锁保护系统进行联校。新装置的联锁检查试验由仪表车间组织相关单位在开车前完成,并按试验结果填写联锁试验单,由参加联锁检查的人员签字后作为资料存档。装置修理后联锁试验由仪表车间组织电、仪专业人员会同工艺人员一同进行试验,按试验结果填写试验单,参加联锁试验的人员要在联锁试验单上签字。联锁试验单一式三份,设备科、生产科、安全科各保存一份。
第三十九条重要联锁保护系统必须有明显标识。
第四十条新增联锁保护系统必须做到图纸、资料齐全。
第四十一条联锁保护系统的紧急停车按钮,均应设有可靠的护罩。
第四十二条联锁系统的盘前开关、按钮由操作人员负责操作,盘后开关、按钮由仪表人员负责操作。仪表人员在处理联锁系统时,如果需要操作盘前开关、按钮等,必须事先和工艺负责人联系,获准后由操作人员进行操作。作业完成后,必须及时通知操作人员,由操作人员确认工艺状况,将开关、按钮等复位。
第四十三条联锁保护系统所用器件(包括一次检测元件和执行元件)、运算单元等应按各自规定的校验标定周期进行校验和标定,通常可借装置停车大检修进行检修、校验、标定。新更换的元件、仪表和设备必须经过检验和标定合格后方可装入系统。
第四十四条联锁保护系统仪表的维护和检修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7-2004)要求进行。
第四十五条联锁保护系统应具有足够的备品备件,其种类和数量根据储备标准和备品配件管理规定贮备。
第八章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管理
第四十六条凡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装置及贮运设施,如有可燃、有毒气体意外泄漏可能的,无论是引进项目还是国内配套项目,必须按照“三同时”原则配备可燃、毒性气体检测报警仪。
第四十七条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配置、选型应严格执行《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 50493-2009)的规定。报警仪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可燃气体报警器的功能、结构、性能和质量应符合国家法定要求,并取得国家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国家指定防爆检验部门发放的防爆合格证。
(二)技术先进、质量稳定、反应灵敏、便于维修、保证备品备件的供应。
(三)根据使用场所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选择检测器的防爆类型;根据使用场所被检测的可燃性气体的类别、级别、组别,选择检测器的防爆等级、组别。
(四)当使用场所存在能使检测元件中毒的硫、砷、磷、卤素化合物等介质时,应选择抗毒性检测器。
(五)多点式指示报警器应具有相对独立、互不影响的报警功能,并能区分和识别报警场所的位号。
第四十八条可燃、毒性气体报警器的安装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
(一)根据可燃、毒性气体的密度和主导风向,确定检测器的安装高度和位置。
(二)检测器宜安装在无冲击、无振动、无强电磁场干扰的场所。
(三)尽可能减少雨水对检测元件的影响。
(四)指示报警器或报警器的安装安置,应考虑便于操作和监测的原则。报警器应有其对应检测器所在位置的指示标牌或检测器的分布图。
(五)检测器的安装和接线应按制造厂规定的要求进行,并应符合防爆仪表安装接线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九条加强对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及检修管理。
(一)检测器为隔爆型时,不得在超出规定的条件范围下使用;在仪表通电情况下,严禁拆卸检测器。
(二)每日巡回检查时,应按动试验按钮,检查指示、报警系统是否工作正常;经常检查检测器是否意外进水,防止检测元件浸水受潮后影响其工作性能。
(三)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检定每年不少于一次,由仪表车间统一安排。根据环境条件和仪表工作状况,仪表工每三个月通气一次,检查和试验报警仪是否正常,填写相关纪录。检定、校准人员应取得有效的计量检定员证书。
第五十条可燃气体报警器每年应全面检修一次,维护和检修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5-2004)要求进行。
第五十一条可燃气体报警器标定时应采用经计量行政部门批准、颁布并具有相应标准物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单位提供的标准气体。
第五十二条可燃气体报警器需停运、拆除、增加,由生产科申请,安全科批准后由仪表车间安排具体施工、作业等。
第九章在线分析仪表管理
第五十三条在线分析仪表的配置、选型应遵循《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sh 3005-1999),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参与在线分析仪表的选用和配置。在线分析仪表选型应考虑以下原则:
(一)选用的在线分析仪表应技术成熟、性能可靠,操作、维修简便。
(二)选用的分析仪表技术应满足被分析介质的操作温度、压力和物料性质的要求;仪表的各种技术指标,必须满足工艺流程要求。
(三)用于腐蚀性介质测量或安装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在线分析仪表,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四)用于控制系统的分析仪表,其线性范围和响应时间须满足控制系统的要求。
(五)当在线分析仪表需要与dcs进行数据通信时,应有通用的通信接口,其通信协议、通信速率应和dcs系统一致。
第五十四条在线分析仪表的使用、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检修的管理。
(一)在线分析仪表的操作及维护保养人员应经过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二)严格执行在线分析仪表有关定期检查,定期校验制度,搞好计划检修工作。在线分析仪表的维护、检修及校验应根据《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5-2004)的要求及相应在线分析仪表说明书中的要求进行。
(三)在线分析仪表运行时如发现示值异常或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四)各种标准仪器应按有关计量法规要求进行周检,严禁使用超期未检或检定不合格的标准仪器。标定时应采用经计量行政部门批准、颁布并具有相应标准物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单位提供的标准气体。
(五)对参加联锁的在线分析仪表进行维护检修时,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第七章的要求进行。
(六)对防爆型在线分析仪表进行维护检修,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第五章第十八条的要求执行。
(七)在线分析仪表的的大修随装置停工大修进行;大修期间要对在线分析仪表系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洁工作、要进行系统的调试、诊断、维护和系统联校工作。参加联锁的在线分析仪表还应进行联锁回路确认。
第五十五条在线分析仪表样品预处理装置的日常维护和检修管理。
(一)严格执行样品预处理装置定期检查制度,每日对样品预处理装置进行检查,确保待测样品温度、压力、流量等指标满足在线分析仪表技术要求。
(二)样品预处理装置运行时如发现异常和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三)样品预处理装置的维护、检修应根据制定的规程及样品预处理装置说明书中的要求进行。
(四)装置停工检修时,应对在线分析仪表的样品预处理装置进行检修,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洁工作和系统调试、诊断、维护工作。
第十章基础资料管理
第五十六条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和公司所属各部应根据各自的管理职责范围,建立和完善仪表设备台帐、档案和基础资料。
第五十七条仪表设备主管部门至少应建立仪表专业管理制度、dcs、plc等控制系统台帐、关键设备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台帐及其统计表、可燃、毒性气体报警器台帐、重大缺陷记录、自动化仪表技术状况表、专业检查记录等。
第五十八条仪表车间至少建立健全如下资料台帐:
(一)仪表专业管理制度、检维修规程等
(二)dcs、sis、plc等控制系统台帐、系统验收记录、系统点检及故障处理记录、系统修改记录;系统设计资料、说明书、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系统备份盘等。
(三)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台帐、联锁原理图/逻辑图、联锁系统统计表等。
(四)可燃、毒性气体报警器台帐、检测点分布图、仪表说明书、回路图、校验记录等资料。
(五)所有仪表的设计资料、图纸,选型资料、说明书、随机资料、配套仪表及其它设备资料和相关图纸,安装调试记录、验收记录、检修校验记录等。
(六)自动化仪表技术状况表。
(七)仪表设备故障及缺陷记录、仪表事故台帐等。
(八)自控设备一览表。
(九)在线分析仪表台帐。
(十)月备品备件台帐。
第十一章仪表电源、气源管理
第五十九条仪表气源管理:
(一)净化后的气体中不应含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腐蚀性气体(或蒸汽)。在操作压力下的气源露点,应比工作环境或历史上当地年极端最低温度至少低10℃。
(二)控制室内应设供气系统压力的监视与报警。
(三)每日对供气系统(风罐、阀门、管线、过滤器、减压阀、压力表等)巡回检查一次。
(四)每周至少一次对在用的过滤器进行排空(视仪表供气品质及安装地点可适当增加排空次数)。定期对装置最低点处的排污阀进行排空。
第六十条仪表电源管理:
(一)定期对供电系统的各部位进行巡回检查,检查电源箱、电源分配器、各开关、熔断器等部件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处理。
(二)对并联使用的电源箱,在线检查其运行情况,每个电源箱的输出电流均不得超过其额定值。
(三)供电系统中的开关、电源分配器、供电端子排的标识必须准确清晰。对脱落、丢失的标签,模糊不清的字迹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四)供电系统的各设备,应当有完善的防止小动物随意进入的措施。
(五)仪表盘(柜)的仪表供电开关宜留有至少10%备用回路。严禁从仪表电源上向非仪表负载供电;严禁从仪表电源上搭接临时负载。
(六)控制仪表电源供电系统的配置原则
(七)重要生产装置控制仪表电源供电系统中应配置ups,确保生产装置供电系统发生断电等事故时,其控制仪表能够正常显示和可靠动作。
(八)控制仪表电源供电系统的接线方式应简洁、清晰,电源引自不同回路的380v/220v母线(以下简称低压母线),所选用的线路、设备、保护装置等应符合《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1995的有关规定。
(九)控制仪表电源供电系统的配置在满足生产装置正常运行后,还可进行ups离线检修、蓄电池定期维护等工作。
(十)控制仪表电源系统的切换装置,应能实现无扰动切换,其切换时间应满足控制仪表的运行要求;低压母线的直供馈出回路可根据系统电源质量等情况,配置隔离变压器或稳压器。
(十一)在控制仪表电源系统中,要采取防雷、ep谐波吸收装置保护措施,防止过电压对控制仪表电源系统的危害。
(十二)具备两路供电的控制仪表,应具备两路非同期工频交流电源同时工作的条件。
(十三)控制仪表电源供电系统的配置,应由仪表专业提出供电要求,电气、仪表专业共同确定仪表电源供电系统的配置方案。
(十四)下列情况控制仪表应按两电源或三电源方案配置。
(1)大、中型化工生产装置、重要公用工程系统的控制仪表及其重要的显示仪表。
(2)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的生产装置。
(3)工艺控制、联锁多,系统复杂的生产装置。
(4)重要在线分析仪表(如带工艺连锁的仪表等);
(5)大型机组、机泵的监控系统等。
第六十四条控制仪表电源系统的技术管理
普通电源质量指标:
(1)电源电压:交流220v ±10%。电源频率:50hz±1hz。
(2)电源瞬间断电时间应小于用电设备的允许电源瞬间断电时间。瞬时电压降:小于20%。
第六十一条
运行管理:
(一)控制仪表电源系统竣工后,由电气、仪表专业按有关规范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用。
(二)生产装置每周期开工投料前须对控制仪表电源供电系统的可靠性进行以下检验:
(1)断开隔离变压器输出电源回路。
(2)断开ups输出电源回路。
(3)同时断开供隔离变压器和ups的输入电源回路。
检验过程中如控制仪表运行正常、生产装置无异常现象发生,视为仪表电源供电系统合格。
(4)企业须绘制控制仪表电源一次供电系统图,并明确电气、仪表专业的管理界线。
(5)ups的运行管理应按相关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6)控制仪表电源系统配电装置的运行管理除按照低压配电装置管理要求外还应做好以下工作:
(a)配电装置上应有电气一次主接线图。
(b)仪表和电气专业须在各自的管辖范围内积极做好运行、检查、维护等工作,消除管理盲区。
(c)建立ups台和蓄电池台帐及运行、事故、测试等记录。
(d)ups的故障报警信号应引入控制仪表报警系统。
(e)ups电源装置输出端的中性点不应接地。
第六十二条ups管理:
(一)ups是“uninterruptible power system”的缩写。其译义是不间断电源系统,简称ups。
(二)对重要负荷使用的ups电源宜采用双机供电方式,对特别重要的负荷应采用双机供电。
(三)ups应选用在线式(电网电源质量符合ups输出标准时,其逆变器在热备用状态运行),其接线应简单可靠。采用单机运行方式。采用两路独立电源供电。
(四)ups故障报警信号应送至控制室。
(五)ups应具备良好的运行环境,运行环境温度以25±5℃为宜,并采取必要的防尘措施。
(六)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系统的理论和实践培训。
(七)ups主管技术人员应定期进行运行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预防措施确保安全运行。
(八)ups运行维护人员应具备ups设备专业知识,做好ups运行的技术管理,按规定进行各项操作,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记录并向上级或有关单位汇报。
(九)蓄电池应选用全密封阀控式或铅酸蓄电池,其后备时间一般为15min~30min。检修部必须每年对ups电池进行一次核对性容量检查;因生产装置运行不能检查的,应制定方案,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十)对严重威胁安全运行的ups设备故障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十一)仪表队应制定ups设备的完好标准,并对照标准对设备进行评定工作。
(十二)仪表队应建立ups台帐,说明投用日期、型号、使用情况等。
(十三)额定容量:单台ups带全负荷时,其负荷率应在50%~60%为宜。
(十四)基本技术指标
(1)输入电源质量指标:
输入电压:三相380v±15%或单相220v±15%。
输入频率:50hz±2.5hz。
(2)输出电源质量指标:
输出电压:220v±5%。
输出频率: 50hz±0.5hz。
输出波形失真率:小于5%。
(3)输出电源瞬间断电时间应小于等于20ms。
(4)输出瞬时电压降小于10%。
(5)输出谐波失真率:thd<3%。
(十五)ups及控制仪表电源配电装置应单独安装在室内,要有温控、除湿措施。室温保持在16℃~30℃左右,并采取防止化工气体、高盐密值空气腐蚀的措施。
第十二章仪表备品备件管理
第六十三条仪表备品备件管理
仪表车间按有关规定,贮备足够的仪表备品备件;仪表备品备件申购有仪表车间报到设备科,由供销部门统一采购。
第十三章检查与考核
第六十四条公司仪表车间定期组织仪表设备检查。
第六十九条对仪表设备,按以下技术指标进行检查、考核:
(一)仪表完好率≥95%;
使用率≥95%;控制率≥90%;泄漏率≤0.5‰;
(二)分析仪表完好率、使用率≥90%。
(三)联锁系统投用率为100%;
(四)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安装率、完好率和使用率为100%。
车间管理制度10
一、总则
1、为了确保生产秩序,保证生产车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实现均衡、安全、文明生产,结合生产车间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实用于车间所有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
3、本制度中若某些规定与《员工手册》中规定有争议的最终按《员工手册》中规定执行。
4、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生产部。
二、考核管理
1、车间所有操作人员工资计算方式统一为:计件模式。
2、车间全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上下班按时打卡。
3、上班后
5—10分钟为车间早会时间,所有车间人员必须参加早会,若遇特殊情况必须说明原因否则按迟到处理。
4、车间员工请假需提前
1天向直接上级提交请假条经同意后方可请假。
备注:
a、请假未经批准,不上班者视为旷工,无故缺席者视为旷工。
b、先离开再补假的一律视为旷工。
c、请假具体细则请见《考勤管理规定》补充细则。
5、车间所有人员每月请假不得超过
2次,各小组内当天请假人数不得超过1人,请假天数一律不超过10天,若遇特殊情况必须先说明原因否则按旷工处理。
6、车间员工(签订合同正式工)主动离职需提前向人事部门递交辞职报告,提前天数按劳动合同上规定天数执行,试用期员工主动离职需提前
3天,经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备注:辞职期间,员工不得无故请假,若劳动合同注明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则员工必须工作日满一个月方可离职,未满离职天数按每天50元对其进行扣除。
7、上班期间车间员工禁止在车间内部接听与工作不相关的私人电话(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后到车间外部接听,时长不超过五分),禁止在工作时间玩手机,违反者按违纪处理。(包括组长或组长以上等)。
8、车间员工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不得疏忽或以任何理由拒绝其工作安排;因车间生产任务需要安排加班时无特殊情况(未经领导同意请假者)不允许擅自离开,未经同意后擅自离开按旷工处理。
9、车间全体人员上班期间必须整齐着装工作服、佩戴防静电手环,不得穿拖鞋、露肩背心进入车间,违反者按违纪处理。
10、上班期间禁止将私人物品、零食等带入车间,违反者按违纪处理。
11、未经同意私自挪用他人工具者一经查实按严重违纪处理。
12、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特殊情况需领导批准),若此行为经查核实,员工按实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并将予以辞退处理。
13、车间每月结合产量、质量、综合纪律评选出一名优秀员工,给予
300元现金或等值物品奖励,并在全公司通报表扬。
14、当天值日人员负责对车间卫生进行清扫,离开车间时,关闭门、窗电等。
三、质量管理
1、车间应严格执按照工艺规程和作业指导书要求进行生产。
2、车间月成品送检合格率不得低于
98%。对新工人和工种变动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并有专人指导方可上岗操作。
3、对关键过程严格控制,对出现的异常情况,要查明原因,及时排除,使质量始终处于稳定的受控状态。
4、原材料、半成品、进入车间后首先进行自检,符合标准方可投产,否则不得投入生产;若需要让步接收,需要办理让步接收手续。
5、认真执行“三检”制度(自检、互检、巡检),操作人员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要做到自检,检查合格后,方能转入下工序,下工序对上工序的产品进行检查,不合格产品有权拒绝接收。
6、车间区域划分明确,产品做到标识明显、数量准确。
7、生产中因操作不当或故意损坏导致产品报废,经查实后将按产品成本价格的'(10—20%)要求个人赔偿。
8、新制作的测试工装应专人进行检查和校准,判定无异常且首件产品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9、严禁在使用中故意磕、碰、摔、划车间设备、量具、测试工装,违反者按严重违纪处理。
10、车间设备、量具、测试工装使用完后按规定摆放到指定位置,违反者按违纪处理。
11、未经相关负责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改车间设备、量具、测试工装参数,违反者按违纪处理。
四、作业管理
1、严格按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
2、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
3、投入车间生产加工的所有产品必须填写《生产记录单》。
4、生产流程确认以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及时向组长或车间主任报告。
5、生产完成后,如有多余的物料应及时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内。
6、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并要做出明显的标记,不能混料、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乱丢物料,违反者按违纪处理。
7、车间人员下班前,必须将所操作设备及工作区域进行清理并清点当天生产数量,并填入《每日生产记录单》,数据必须准确真实,不得弄虚作假,若发现伪造数据者生产记录数据一律清零。
8、车间人员严格按照产品工艺规程及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擅自更改生产工艺、流程等造成品质问题,由作业人员自行承担其相应的责任,并按严重违纪处理。
9、车间人员操作时必须对所有产品进行编号,并按要求填写相关记录表单,若不按要求对产品进行编号或不按要求填写相关记录表单者,一经发现将按违纪处理。
10、生产现场均为设定作业区,员工不得随意到非作业区作业,特殊情况需要借用场地,应请示批准。
五、其他管理
1、车间新招员工试用期间每天必须填写个人《每日生产记录单》,试用期工资按照宁波市基本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过后实行计件模式。
2、所有人员对公司的任何合理化建议一经批准采用后,参照员工守则中《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发放。
备注:
a、违纪按10元/人/次处罚,严重违纪按50元/人/次处罚。
b、旷工为严重违规,旷工按(20元/时)元处罚。
c、一月累计违纪5次以上,一月累计三次严重违纪或旷工3天,公司有权直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车间管理制度11
1、建筑结构:
生产场所不得设置在危房或违章建筑内;生产场所应当有两个以上安全出口,疏散门向外开启,疏散通道确保畅通。
2、通风除尘:
安装相对独立的通风除尘系统,并设置接地装置;收尘器设置在建筑物外,设置有防雨措施,离明火和产处不少于6米,回收的粉尘应当储存在独立干燥的堆放场所。
3、清洁制度:
每天对生产场所进行清理并做好登记,应当采用不产生火花、静电、扬尘的方法清理生产场所,禁止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及时对除尘系统(包括排风扇、抽风机等等通风除尘设备)进行清理和维护保养,使作业场所积累的'粉尘量降低至最低。
4、禁火措施:
生产场所严禁各类明火;需要在生产场所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按有关规定报批且停止生产,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5、器材配备:
根据不同的作业条件与环境,配备消防器材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并确保从业人员按规定佩戴合格的防尘口罩等等劳动防护用品;粉尘燃烧时必须使用消防沙灭火,严禁使用普通灭火器灭火。
6、电气电路:
生产场所电气线路应当采用镀锌钢管套管保护,在车间外安装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设备、电源开关采用防爆防静电措施;生产场所电气线路、设备等等应当由专业电工安装,严禁乱拉私接临时电线、增加设备。
7、检修作业:
生产系统完全不停止工作、现场积尘清理干净后,方可进行检维修作业;严禁交叉作业。
8、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粉尘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9、教育培训:
企业从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企业负责人、企业高中层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要定时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熟悉掌握铝镁粉尘的危害性及防爆措施要求。
10、安全检查: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日常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时不定时的进行粉尘防爆检查和预防职业危害检查,并做好登记。
11应急预案:
企业应当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保证作业和施救人员熟练掌握相关应急预案内容。
车间管理制度12
1、车间内外严禁烟火,禁止携带任何火种,穿带钉鞋和化纤衣服进入车间。
2、非车间工作人员严禁入内,因工作需要进入灌瓶车间时必须经过领导批准。外来参观人员要由厂内专人陪同参观。
3、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者方可独立操作,未经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得独立操作。
4、操作人员工作时必须穿着防静电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赤手、赤膊操作;操作人员必须监守岗位,不得随便离岗,因故必须离开时,应安排好替岗人员。
5、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控制灌装质量,对超重瓶、漏气瓶要及时处理,不得交给下班或过夜,不准在车间内存放。
6、车间通风设备要保持良好,生产前应首先打开通风设备降低车间内液化石油气的浓度;在生产中,要定时对灌瓶车间的液化气浓度进行检测。当液化气的`浓度达到规定值(爆炸下限的40%)时,应停止灌装,查找漏气原因并及时排除。
7、车间内应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杜绝或减少跑、冒、滴、漏,以及保持车间内的液化石油气浓度保持在规定值以下。
8、车间内严禁摔、砸、滚钢瓶,严禁用铁器互相敲打、碰,防止产生火花。钢瓶灌装前应进行严格检查,不合格钢瓶不得进行灌装。
9、车间内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操作人员必须做到人人会使用消防器材。
车间管理制度13
车间交接班管理制度是确保生产流程连续、高效、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涵盖了工作交接、设备状态、安全生产、作业进度等多个方面。它旨在明确交接班的职责、程序和标准,防止因信息传递不畅或责任不明导致的问题。
内容概述:
1.交接班程序:规定交接班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以及交接双方应完成的准备工作。
2. 工作状态交接:包括当前生产任务的完成情况、未完成事项、设备运行状况、原材料使用及库存情况等。
3.安全事项:强调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如设备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事故预防措施等。
4.文件记录:交接班记录的填写、审核和存档,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5.责任划分:明确交接双方的责任,确保问题的及时解决和责任的清晰界定。
车间管理制度14
煤矿班组管理制度是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提升工作效率和保障员工权益的重要制度体系。它涵盖了班组组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作业流程规范、技能培训、考核评估、奖惩机制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班组组织管理:明确班组的构成、职责分工,规定班组长的选拔和职责,以及班组内部的沟通协调机制。
2.安全生产责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每个班组成员的安全职责,强调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理念。
3.作业流程规范:详细规定各工种的作业流程和标准操作程序,确保作业安全有序进行。
4.技能培训:设立定期的'技能培训计划,提高班组成员的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
5.考核评估:建立全面的班组和个人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定期进行评估,以激励员工积极性。
6.奖惩机制:设立奖励和惩罚制度,对优秀表现和违规行为进行公正评价和处理。
车间管理制度15
1.目的:
为保证公司生产有序进行,给广大员工创造一个整洁,清新的工作环境,有效的提
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及产品质量,杜绝及预防意外事故发生,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模具车间全体员工
3.考核项目:
(一)车间现场纪律规定:
1.员工必须服从车间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不得故意刁难或拒绝班组长及上级安排,对不服从安排或辱骂上级主管者将一次罚款20至100元,情节严重者降薪,调职或予以劝退。
2.严禁打架,聚众闹事,如有违者罚款100-30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处份。
3.严禁私自撕毁公司公布的各项通知,规定,严禁在现场各看板,设备上,墙上乱涂乱画,违者每次罚款20元。
4.员工上班前严禁酗酒,如有上班前过量饮酒者当日不得出勤,并按旷工处理。
5.故意损坏或偷盗公司物品者,开除处分并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6.不得传播谣言损坏公司或同仁形象声誉,情节严重者予以劝退。
7.对公司主管或公司制度有不满者,可依级进行投诉建议,不得消极怠工,如有罢工者,一律开除处理。
8.上班时间不得聊天说笑,玩手机,电脑游戏,打瞌睡,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不得在产品或设备上坐,躺,踩,违者每次罚款20元。
9.公司的考勤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员工上下班应亲自排队打卡,委托他人代打或替他人打卡,一经发现,违纪双方均以旷工半天处理。
10.全体员工需按公司规定的时间准时上下班,如有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按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11.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按照公司请假程序逐级向各级主管请假,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按旷工处理。
12.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安全生产
1.中午,下午和夜班下班班组负责人负责管好门窗。
2.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文件。
3.严禁在车间吸烟,违者罚款100元。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经济行政及刑事责任。
4.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设备操作,若违规造作而导致工件报废,设备损坏,安全事故者,依造成后果的轻重进行处罚。
5.因个人原因,如未自检,粗心大意等导致工件报废的,车间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于10-100元处罚。
6.在生产过程中,各岗位如遇到拿不准的问题时,应该善于思考,发现问题并积极想办法解决问题,确实是自己能力范围以外的,应即时向班组长或技术人员反馈,不可蛮干,亦不可停机等待,因停机造成产能浪费者,车间将给予10元-100元处罚。
7.上班开始后应及时动工,不能等待,故意拖延。
8.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工艺要求进行加工,当工件出现不良状况时应立即停工并即时反馈。
9.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
10.树立“质量第一,效率第一”的理念,保证模具质量及进度。
(三)奖罚:
奖励条列(奖金待定)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车间采行确具成效。
2.加工出难度系数大的工件一次性合格者。
3.因员工发现并提出改善方法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者。
4.举发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案件,经查实。
处罚条列:
1.本制度没有做出明确处罚的,如有违者一律处以1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加倍。如公司或车间其他规定的按其他规定处理。
4.通则
本文件经管理者代表核准后生效,自发行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本文件解释权归模具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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