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时间:2024-09-27 14:40:49 制度 我要投稿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绿化养护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1

  总体要求

  一提:即突出园林造景工作主题,以绿化、美化、彩化和打造精品景观为重点,全力实施中心城区园林绿化提升行动计划;两化:即坚持专业绿化和社会绿化并举,在加快专业绿化的同时,全面推动社会绿化;三线:即以xx、内河和主次干道为主线,通过改造提升和重要节点绿化,建设一批绿化精品景观;四级联动:实施市、区、办事处、居委会(社区)层层负责,四级联动;五园:即新建4个大型公园,提升改造人民公园。六组团:即对六大入市口实施组团式绿化,扮靓城市窗口形象;七大工程:即实施门户绿化美化、xx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绿化美化、道路绿化美化、社会绿化、公园游园绿地绿化美化、内河绿化美化和农运会场馆周边绿化美化等七大提升工程。

  主要目标

  20xx年中心城区新增绿地130万平方米,使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分别增加6.3%、1.3%、1.3平方米。新改建公园5个,新建游园30个,绿化城市内河4条,扮靓六大入市口,培育鲜花500万盆,制作植物造景100组,完成44条主次干道沿线垂直绿化,完成60条背街小巷绿化,创建省级、市级园林单位、园林小区30个,完成18条主次干道景观节点及绿化带改造。

  重点任务

  强力实施门户绿化美化提升工程,xx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绿化美化提升工程,道路绿化美化提升工程,社会绿化提升工程,公园、游园、绿地绿化美化提升工程,内河绿化美化工程,农运会场馆周边绿化美化提升工程。

  (一)门户绿化美化提升工程

  以南唐、南新、南邓、南镇、南石、南郑六大入市口绿化美化为重点,突出农运主题,以“五圣”文化、玉文化、体育文化为主要内容,凸显竞技、韵律、健身三大元素,集中展示南阳丰富的历史文化风貌和加快发展的时代主题。

  (二)xx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绿化美化提升工程

  坚持“生态优先,合理利用”的方针,以湿地展示区和游览活动区为重要景观核心地段,以完善滨河台地绿化美化为重点,实施5项绿化提升工程,绿化总面积35.21万平方米。

  1、xx右岸槐香湾上游段绿化工程。该项目位于xx湿地公园右岸台地盐政大楼至盆窑街段,总长3800米。采用因地制宜、随坡就势的建设理念,突出湿地原生态保护区特色。

  2、xx大桥北端西侧台地(原同心湖区域)绿化工程。该项目位于xx湿地公园右岸台地原同心湖区域,在杨树林的合适位置修建小型广场和花坛,以现有杨树为基调树种,间配色彩丰富的桂花、合欢等开花植物以调节色彩,形成万绿丛中片片花的绿化效果。

  3、滨河西路三里河至四坝区间台地绿化工程。该项目位于xx湿地公园右岸台地三里河至四坝段,在台地适当位置修筑小型广场及装饰花坛,临河修筑主车道,并修筑连接广场或车道间的小园路;在小园路两侧种植金叶女贞、红叶石楠等,在楸树之间种植不同品种的高大乔木或球状灌木等,在花坛内种植时令花卉,组成色块造型,形成滨河亲水、曲径相通、小广场相连、四季常青的休闲生态绿地。

  4、xx左岸卧龙大桥至xx大桥区间台地绿化工程。该项目位于xx湿地公园左岸台地卧龙大桥至xx大桥段,拟大量自然式种植乔灌地被植物,体现原生态的绿化效果。

  5、xx桥南头东西两侧xx台地绿化工程。该项目绿化面积1.64万平方米。桥头东侧废弃体育场所,修建文化碑林;西侧台地建设名人雕塑园,做到滨水生态绿地与文化名市建设交相辉映。

  (三)道路绿化美化提升工程

  1、滨河路绿化改造。对原有植物进行整合,通过乔、灌、花、草的`合理配置,构筑植物群落,创建独具南阳特色的景观大道。

  2、xx大道绿化改造。充分利用多种植物的不同形态、色彩,形成独特的种植模式,营造气势磅礴的景观效果。

  3、迎宾大道绿化改造。在前景设计上,加大各种花卉种植力度,做到错落有致、姹紫嫣红。

  4、独山大道绿化改造。拟在不改变原有景观的情况下,对独山大道节点景观进行鲜花造景。

  (四)社会绿化提升工程

  1、44条主次干道垂直绿化。沿街单位围墙实施拆墙透绿,对铁护栏等采取栽植藤本月季、凌霄、常春藤、爬墙虎等攀援类植物的办法,墙上挂绿,满街披绿,确保沿线适宜垂直绿化的地段垂直绿化率达80%以上。20xx年5月底前完成。

  2、园林单位、园林小区创建。全年创建市级园林单位和园林小区30个,并力争分别创建3个以上省级园林小区、省级园林单位。20xx年底前完成。

  3、背街小巷绿化。完成60条背街小巷绿化任务,总绿化面积8.38万平方米。

  (五)公园、游园、绿地绿化美化提升工程

  1、梅城公园位于滨河路与仲景路交叉口东西两侧(含解放广场),占地面积21.2公顷。

  2、汉风苑公园位于车站路与汉画路交叉口西南角,占地面积4.77公顷。

  3、百里奚公园位于百里奚路与枣庄路交叉口西北角,占地面积19.54公顷。

  4、新建动物园位于xx大道与雪枫大桥交叉口西南角。

  5、提升改造人民公园。该项目包括望仙台改造提升、东北区及北大门拆迁改造和其他区域提升改造三大部分。

  6、新建游园绿地。按照以人为本、节约型园林的设计理念,新建10个市级游园绿地、20个区级游园绿地,绿化面积9.69万平方米。

  (六)内河绿化美化工程

  1、对三里河、梅溪河、温凉河、汉城河4条河道30座主要桥梁可视段护坡进行绿化美化。

  2、对三里河、梅溪河、温凉河、汉城河4条河道可视段沿河两岸建筑物立面进行绿化美化。

  河道护坡绿化美化由市城管局组织实施,20xx年5月底前完成;沿河建筑立面绿化美化由三区负责,年底前完成。

  (七)农运会场馆周边绿化美化提升工程

  1、农运会期间场馆周边鲜花造景,由市城管局组织实施。

  2、场馆内及周边新建道路绿化工程,由农运会场馆建设部和市住建委组织实施。

  3、场馆周边新建道路两侧立体绿化由三区组织实施。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2

  为提高园林绿化工程水平,进一步提升项目的综合质素,现就园林绿化工程管理作如下制度:

  第一章:绿化工作小组的设立

  第一条:成立跨部门绿化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广州地区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采购、招标和施工管理工作,架构表详见附表。

  第二条:绿化工作小组组长直接对公司总经理负责。绿化工作小组设专职副组长一名,专职负责小组各项工作。各成员代表各自所在的职能部门,按照绿化工作小组的工作布置完成相应的工作。绿化工作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布置各项工程管理工作。

  第二章:设计管理

  第三条:园林设计务必加大绿化种植设计的范围和种植密度,对项目所需园林建筑、硬地铺装,尤其是人工水景资料,务必认真论证,合理选用。

  第四条:绿化设计初步方案务必由设计研发中心组织销售策划部、市政部、成控中心、工程部和开发中心等有关部门参与方案评审,透过评审后方可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

  第五条:园林设计应选用适宜当地生长,易于移植、存活的`常规苗木种类。每个项目设计开始之前,设计人员就应进行苗圃考察,会同采购人员一齐选苗,屯苗。并按意向苗木种类指导设计工作。

  第六条:销售中心、销售通道等展示区域的园林设计务必提早进行,确保短期展示效果。

  第三章:招标与采购

  第七条:天力公司苗场每月带给场内苗木清单(品种、数量、状态、价格)给公司供应部及绿化小组,苗木价格由供应部核定。绿化小组采购、设计人员原则上在清单范围内选购苗木。惠州公司和海南公司可结合当地公司实际状况优先思考天力苗场的苗木。

  第八条:对于天力公司苗场不能带给地被,可由供应部按照公司制度对外采购;对于销售展示区域或其它重点区域少量的重点景观树,天力公司苗场不能带给又为保证效果无法更换品种的,经过设计主管领导及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转供应部按照公司制度进行对外采购。

  第九条:对外采购按原流程由供应部负责。

  第十条:工程部务必严格执行乔木的进场验收及种植定位;设计人员须参与把关重点乔木(由设计人员提前给出重点乔木清单)的采购、进场验收和种植定位。未经上述人员签字认可,核算中心不得计价付款及结算。

  第四章:苗木种植和养护

  第十一条:施工前,销售、设计和招投标提前完成各部门相应的工作。销售展示区域、重点部位的大型树木,工程部协调各专业带给施工场地并工安排施工单位提前种植,确保苗木恢复期,满足售楼时期的效果要求。

  第十二条:绿化设计图需明确销售区、重点部位的大树及规格较小的苗木应全冠移植。

  第十三条:绿化工程所需的种植土、运苗、种植、养护(包活6个月)原则上须由同一家绿化施工单位完成。

  第十四条:工程部务必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会审后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在施工中发现不合理的地方须及时向设计人员反映,设计人员务必保证对施工过程的连续视察,随时带给施工作业指导,并及时纠正不合理的做法,以确保实现预期的设计效果。

  第五章:其它

  第十五条: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应由绿化工作小组会同工程部、设计研发中心共同进行。只有带给由工程部和设计研发中心负责人共同签字认可的验收资料,核算中心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第十六条:第二部分至第五部分作为该手册的一部分,相关部门务必按照其指引开展园林设计、采购、施工等相关工作。

  第十七条:在景观、绿化设计施工和采购过程中违反上述规定的有关人员,一经查实将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八条:上述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3

  医院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应当建立健全,确保医院绿地整洁美观、花草树木繁茂,绿化设施完好。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医院绿地,但有特殊状况确需临时占用医院绿地的,应报医院相关管理部门批准。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向医院绿地排放污水、倾倒垃圾,或在绿地里停放车辆、设置户外广告招牌、堆放物品、追逐嬉闹及其他有损绿地的行为。医院绿化专业相关管理部门应当兼顾市政公用设施、水利工程、道路和消防等方面的需要,确保绿化建设和管理维护的顺利进行。对于影响医院绿化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或施工单位应征求医院绿化主管部门意见,确定保护绿化措施。修剪树木时,需经医院绿化主管部门批准,由管线管理单位委托绿化专业管理机构进行修剪,并支付修剪费用。对于百年以上树龄的树木、稀有珍贵树木和具有历史价值的树木,应当加强保护,不得随意砍伐或移植,有必要移植的应当经过专业机构评估和移植。

  古树名木是具有历史价值或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由医院绿化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养护。为确保古树名木能够正常生长,管理养护职责部门或个人应按照古树名木养护管理的技术规范进行精心的养护管理。如果古树名木自然死亡,应及时报告医院绿化主管部门处理。禁止进行以下损害古树名木的行为:

  ①在树干上乱刻、乱划、钉钉或缠绕绳索、钱丝;

  ②用树木作施工的支撑物;

  ③在树冠周围边缘以外地面3米范围内,堆放物料、挖坑取土、兴建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或倾倒有害树木的污水、害的,以下损害市民健康为原则。

  为了加强城市绿化管理,绿化美化城市,更好地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优美舒适的工作、研究、生活环境,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了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城市绿化街道、广尝小游园、公共绿地、防护绿地、街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化,由县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生产绿地、风景林地由经营管理单位管理;单位自建的院内绿化绿地,由该单位管理;居住区绿化绿地,由其物业管理单位管理。城市绿化绿地管理单位和个人应建立健全绿化绿地管理制度,持续绿化绿地树木花草整洁美观、树木花草繁茂、绿化设施完好,及时修剪树木花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砍伐城市树木、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应报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城市绿地排放污水、倾倒垃圾、或在绿地里停放车辆、设置广告牌、堆放物品、放养牲畜、追逐嬉闹及其他有损绿化绿地的行为。

  城市绿化管护人员要尽职尽责,要按照城市绿化养护管理标准,认真做好绿化苗木栽植和维护管理工作,预防虫害,搞好防治工作。城区绿化实行职责包干制,各管护人员要做好本职责区的锄草、松土、施肥、浇水、修剪、清除垃圾等日常维护工作,负责管理好本职责区内的花草树木,严防损坏。保护绿化和绿地设施人人有责。

  一是不准爬树折枝采花,偷挖苗木花卉。

  二是不准摇树、剥皮、刻划、订钉。

  三是不准在树木乱拴乱挂晒物品。四是不准穿越、踩踏绿篱、花坛、草坪。

  五是不准向绿化区、绿带、绿地、花坛内乱倒污水、垃圾及其他杂物。

  六是不准损坏一切绿化设施。

  电力及其他线路需修剪树木时,务必向主管单位申请,经同意后,由主管单位派人员监督修剪,不经许可不准随意乱砍。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4

  为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加强机关美化、绿化工作,提高机关的环境质量,特制订机关绿化与养护管理制度。

  一、管理目标

  1、搞好机关的美化绿化和花卉树木的养护管理,把机关建设成红花绿地,树木成荫,鸟语花香,景色怡人的花园式单位。

  2、提高机关绿化覆盖率,努力提高绿化水平,尽量与机关文化有机结合,创设浓郁的美化与文化氛围,寓教于景,起到既美化环境,又培养人才的作用。

  3、机关绿化要坚持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以植物造景为主,高大落叶乔木与草坪,攀援植物相结合,做到四季常绿,三季有花。使其既美化环境又能起到降温、滞尘、减噪、增加空气湿度等作用。

  4、树木、花卉、草坪定期修剪,适时养护,做到花草繁茂,树木旺盛。

  二、管理办法

  1、机关建立美化、绿化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机关美化、绿化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2、机关安排兼职花卉树木管理员,具体负责机关的绿化与养护工作。

  3、机关机关的绿化要按照统一的规划和布局设计,不得随意变更,花卉树木确需变更的需经领导研究批准。

  4、机关内的树木、花卉任何人不得随便砍伐和损坏,砍伐或者增植新的花卉树木都务必经过领导批准,损坏花卉树木的务必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补栽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三、管理要求

  1、花草、树木要定期修剪,科学养护,做到花草繁茂,树木旺盛。

  2、花草树木要及时浇水,合理施肥,根据病虫害发生状况,适时喷洒农药、防虫、治虫,病害危害程度控制在家5%以下,无药害发生。确保成活率和生长茂盛。

  3、草坪要生长旺盛,平整、无杂草,高度控制在5厘米左右,无裸露地面,无叶片枯黄。

  4、绿地内持续无杂草,无污物,无垃圾,水面无漂浮物,严禁乱写乱画和乱丢杂物。

  5、花卉、苗木要无死枝、枯枝,无人为损害花草树木现象。

  6、各种花草树木要明确其科属和生长习性,以便科学管理。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5

  一、养护管理制度措施,景观效果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记录健全,管理得当,到达黄土不露天。

  二、园林绿地管理

  1、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m范围内无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2、花坛、花带轮廓清晰,花坛地势平整或顺平,浇灌不积水,边缘留深不低于7cm。

  3、绿地内各类摊点应证、照齐全,遵守管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要定点、定位、定数量,持续场地整洁、造型美观,不影响交通和园容园貌,持续摊区卫生整洁、无废弃物,不经营国家禁止的或劣质的商品。

  4、广场、游园内严格执行车辆管理规定,园内无违规车辆出入现象,各种车辆定线定点存放。

  5、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重点地区随产随清,其它地区日产日清,做到巡视保洁。游路、休闲场地卫生干净,随时清扫全日保洁,地面破损恢复及时,无各类杂物堆放。

  三、园林植物管理

  1、树冠完整,树形整齐美观,分枝点适宜,主侧枝分布均匀、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无枯枝、死杈挂树,无徒长直立枝、交叉枝,树基部无萌蘖,树体无倾斜现象,修剪科学合理。

  2、行道树定干高度相同或相近,规格一致,修剪造型美观,不妨碍行人、车辆透过和影响交通视线,无缺株,树上无枯死枝条,折断枝条存在,种植穴无垃圾,土质疏松,墒情良好,每年秋季施基肥一次,行道树树穴平整留深不低于7cm,浇灌不漏水。重要地段有植物、树穴砖等材料或设施覆盖,每年适时刷白一次.

  3、落叶树生长健壮、返绿、发芽、抽梢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一般条件下,无黄叶、卷叶、焦叶,正常叶片保存率95%以上。针叶树针叶寄存3年以上,结果枝条在10%以下。

  4、乔木和小乔木被病虫危害株数不得超过1%,无虫蛀,病害落叶,枯黄萎蔫,死亡等症状出现,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cm2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1头,较细枝上平均每30cm长度不得超过2头,叶片上无虫粪、虫网,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2%。

  5、病虫害观察仔细、全面,控制及时有效,用药科学,方法得当,无药害发生.

  6、花灌木:苗木生长旺盛,叶色鲜亮具有光泽,冠幅丰满,群植时株行距均匀,高低错落有致,无明显病虫害发生;栽植地或株下无垃圾,杂草;土壤疏松,墒情良好,每年秋季施基肥一次,根据其生物学特性进行修剪造型,确保植物造型美观大方,及时清理枯死衰败枝条,种植区域内无缺株现象.

  7、绿篱、模纹等整形植物生长旺盛,枝叶繁茂,整齐一致。一般条件下无黄叶、焦叶卷叶,正常叶子保存率95%以上,无枯死衰败苗木,无明显病虫害发生,无杂草野树,乱挂乱扯,无杂物及垃圾附着,无缺株。脱脚、断带现象.株行距均匀,种植地土质疏松,肥沃,墒情好;修剪及时,到达图形清晰美观,曲线圆滑,三面平整。

  8、草花:生长旺盛。花繁叶茂,冠幅丰满,无明显病虫害发生,无杂草,无旱象;广场、街道、园内彩化造型新颖,整齐美观,无破损、凋谢、残缺现象。

  9、草坪:植物生长整齐,长势旺盛,色泽均匀嫩绿,无杂草、无疯长现象,覆盖率99%以上,修剪均匀整齐,无漏剪、少剪现象,草地平坪边缘切整齐,效果好,修剪后及时清除草屑;适时,适量,适法施肥,无生长不良和任何肥害现象,及时浇水,无旱象,入冬后草坪全面浇冬灌水,冷季型草坪绿色期,不得少于30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210天,病虫害观察仔细、全面,防治及时有效,用药科学,方法得当,无药害发生。

  10、地被:植物生长旺盛,叶色正常,开花适时繁盛,土壤疏松,覆盖率99%以上;栽植株行距均匀,高低整齐,品种或花期一致,及时清理残花败叶;绿地内无杂草,及时浇水,无旱象;适时、适量、适法施肥,无生长不良和任何肥害现象,病虫害观察仔细、全面,防治及时有效,用药科学,方法得当,无药害发生。

  11、按照宜植必植原则,棚架、花架处种植攀缘植物和藤本植物应根据不同的攀缘特点,及时采取相应的绑缚、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植物生长良好开花的攀缘植物应适时开花,且花繁色艳。

  四、园林设施管理

  1、园林设施完整率达80%以上。

  2、雕塑定期刷新,景石、小品清洁完整,果皮箱、导向牌、栏杆定期油漆,残缺、破烂的及时维修、更换;桌椅等休息设施干净整洁,无乱贴、乱画现象,健身、休闲娱乐设施及时维护、修缮,保证安全.

  3、各类灯饰、喷泉、喷灌等水电设施运行良好,及时维护和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湖、渠、池等水面清洁、无漂浮物,警示牌醒目、完备,定期更换;喷泉严格按照规定定时开放,并能保证各类应急要求.

  4、公厕全天持续干净整洁,做到地面无垃圾、污垢、便溺,无蚊蝇蛆虫,无异味。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6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美化、绿化工作,提高校园的环境质量,制订我校校园绿化与养护管理制度。

  一、管理目标

  1、提高校园绿化覆盖率,努力提高绿化水平,力求遵循为教学服务的宗旨,尽量与校园文化有机结合,创设浓郁的美化与文化氛围。

  2、搞好校园的美化绿化和花卉树木的养护管理。

  3、校园绿化要坚持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

  4、树木、花卉、草坪定期修剪,适时养护。

  二、管理办法

  1、学校建立美化、绿化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校园美化、绿化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2、学校安排兼职花卉树木管理员,具体负责校园的'绿化与养护工作。

  3、校园内的树木、花卉任何人不得随便砍伐和损坏,损坏花卉树木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补栽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三、管理要求

  1、花草、树木要定期修剪,科学养护。

  2、花草树木要及时浇水,合理施肥,适时喷洒农药、防虫、治虫,确保成活率和生长茂盛。

  3、各种花草树木要明确其科属和生长习性,以便科学管理。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7

  一、工作内容

  1、绿化管理员:熟悉管理处其他部门对绿化养护的要求,定期对所辖绿化区域和绿化工具、设备进行巡查、记录、分析绿化的基本现状、存在问题,做出短期的工作计划,对出现的养护工作疑难进行分析、总结,拿出解决办法;安排、协调绿化工作人员的养护工作。

  2、绿化工作员:清除绿地的杂草、石子、枯叶,铲理乔灌木树坑,修剪绿地边缘,剪平绿地,造型修剪乔灌木,防治病虫害,补死树死苗,浇水,施肥,处理草地鼠洞,毒杀草地蚂蚁,维护园林小品、雕塑和绿地设施完好。

  二、工作要求

  1、管理要求

  (1)巡视:每周一次,工作全面、细致。

  (2)查核:熟悉管理处领导及其他部门对绿化养护的工作意见,立即到所辖现场核实,依据客观现状分析总结。

  (3)工作计划:因时、因地,依据客观,计划工作合理。

  (4)工作运作:协调安排工作人员展开工作,做好养护记录。回答有关部门意见,并落实结果。

  2、养护要求

  (1)清除杂草,纯净率达95%以上。

  (2)清除石子、残枝败叶等杂物,保洁率达98%以上。

  (3)草地边缘修剪整齐,践踏踩坏及时修复,保持完整,完整率达98%以上。

  (4)浇水施肥适时适量,草地生长良好,不缺肥短水。

  (5)剪草,草的高度保持3cm~5cm,平整美观。

  (6)园林器械使用正确,保养及时。

  (7)乔灌木树坑规范、整齐、清洁。

  (8)造型修剪合理,造型优美、景观丰富。

  (9)花木病虫害防治及时、准确。

  (10)补种死树、死草及时,完整率在98%以上。

  (11)老鼠、蚂蚁处理要准确、及时毒杀,鼠洞及时修补、植草。

  (12)绿地设施完好率达98%。

  三、工作考核

  1、养护工作考核

  每月下旬不定期进行全面工作巡查,依据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公布当月养护工作成绩。

  2、综合考评

  (1)工作人员:依据每月的工作成绩,结合岗位责任、工作规范进行综合考评。

  (2)管理人员:依据工作规范和要求,结合岗位责任进行综合考评。

  四、奖罚办法

  每月工作成绩为综合考评提供主要依据,综合考评为年度评工作先进及辞退员工提供主要依据,以此为奖罚。

  《二》更好对小区绿化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小区的绿化能得到更好的.管理及保护,让小区的园林绿化更加优美,给业主营造一个园林式、花园式的生活环境,让业主生活更加舒适、自然,特制订本制度;

  一、由管理处保安队长、保洁班长、事务助理经常对小区的各区域进行巡查,发现有植物死亡或损坏一定要及时通知绿化主管,并填写《绿化监督检查记录表》,保证小区的绿化完好率达99%。

  二、监督绿化工是否按规定对小区的绿化进行施肥、浇灌、杀虫、修剪等作业,保证小区的绿化不生虫、不缺肥、不缺水、不乱长等现象。

  三、如发现小区绿化出现以上不良现象,要立即通知绿化主管进行养护、培植等工作。

  四、每月由保洁班长定期对小区各区域的绿化进行巡查,并填写《绿化每月检查记录表》。

  五、如发现有人乱踏花草或破坏植物,一定要进行阻止,保证小区的绿化能得到有效的保护,给花草一生良好的生长环境,也给业主一个自然的环境。

  六、每月由主任助理进行检查,保证各项工作能更好进行。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8

  医院绿化养护管理应做到:

  医院公共绿地、行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化,由医院相关部门统一管理.

  树木所有权按下列规定确认:

  事业单位在其红线用地范围内种植和管理维护的树木,归该单位所有.

  医院应建立健全绿地管理制度,持续绿地整洁美观、花草树木繁茂,绿化设施完好,及时修剪树木、花草。砍伐医院树木,不论其所有权权属,均务必经医院相关管理部门批准,并按照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医院绿地,但有特殊状况确需临时占用医院绿地的,应报医院相关管理部门批准.经批准临时占用医院绿地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于限期内恢复绿地。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向医院绿地排放污水、倾倒垃圾,或在绿地里停放车辆、设置户外广告招牌、堆放物品、追逐嬉闹及其他有损绿地的行为。医院绿化专业相关管理部门进行绿化建设和管理维护,应兼顾市政公用设施、水利工程、道路和消防等方面的需要。敷设通讯电缆、输电、燃气、上下水管道等市政公用设施,影响医院绿化的`,在设计中和施工前,建设或施工单位应征求医院绿化主管部门意见,确定保护绿化措施。

  为保证医院管线安全,需要修剪树木的,务必经医院绿化主管部门批准,由管线管理单位委托绿化专业管理机构按照兼顾管线安全和树木正常生长的原则进行修剪,并支付修剪费用。

  医院规划区内百年以上树龄的树木、稀有珍贵树木和具有历史价值或重要纪念好处的古树名木,由医院绿化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养护。古树名木的管理养护务必按照古树名木养护管理的技术规范,精心养护管理,确保古树名木正常生长.古树名木自然死亡,管理养护职责部门或个人应及时报告医院绿化主管部门处理.禁止从事下列损害古树名木的行为:

  ㈠在树干上乱刻、乱划、钉钉或缠绕绳索、钱丝;

  ㈡用树木作施工的支撑物;

  ㈢在树冠周围边缘以外地面3米范围内,堆放物料、挖坑取土、兴建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或倾倒有害树木的污水、害的,以下损害市民健康为原则.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9

  为营造美好的景观效果,需要我们每个养护工人必须尽职尽责,从养护中的每一个细小环节做起,若有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影响整个景观效果,甚至造成一些不必要的损失,所以在每个养护工人心中必须刻有“养护无小事”的宗旨,为此我们必须进一步的加强和完善养护管理制度。

  一、养护人员的挑选

  1、养护工人必须挑选身体健康,有责任心的,工作能力强,具有一定的养护技术能力的人。

  2、根据每个养护工人的表现均有当养护班长的权利,由养护工人共同推选产生,班长必须对现场要特别了解,并且自己必须制定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和现场管理措施,做到有序完善的养护。

  3、经确定的养护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和调离。

  4、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应根据现场负责人的要求及时更换;

  5、有一技之长的工人要发扬自己的特长,比如维修机械、苗木的不同季节修剪等一些养护技巧,要与其他养护工人积极交流,以便提高整体养护工人素质及团队的养护水平。

  二、现场养护岗位及岗位职责

  1、现场养护由,养护主管、养护副主管、现场安全员、区域负责人、养护队长、特殊岗位(技术工人)、普通工人组成。

  2、岗位及岗位职责表

  (1)岗位职责养护主管负责现场养护的所有工作,协调处理与甲方之间的事情及养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养护景观效果及植物生长质量,做到安全文明养护。

  (2)养护副主管负责现场的日常养护工作,协调并解决养护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配合养护主管,负责现场养护质量。

  (3)现场安全员负责养护施工的安全隐患问题,必须懂消防知识,发现现场有任何安全隐患问题都必须尽快通知现场主管并及时处理,若发现重大隐患,应要求立即停止养护工作,等消除隐患后即可正常工作。

  (4)区域负责人做好各区域的协调工作,把好养护质量关,解决现场养护过程中出现的重要技术问题,配合好现场主管,通过各养护技术环节控制,实现保证养护景观效果及植物生长质量。

  (5)养护队长负责属于自己的养护小分队,区域内发现任何养护问题应及时与区域负责人沟通,做好养护工人的协调工作,保证做好自己小分队的养护工作。

  (6)技术工人必须懂得养护技术的各个环节及措施,在日常养护中发现苗木出现问题能及时得当的处理,普通工人要做到服从管理,勤勤恳恳工作,配合技术工人做好养护的日常工作

  3、各个岗位的评选办法;

  (1)区域负责人对现场要特别了解,并且自己必须制定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和现场管理措施,做到有序完善的养护。安排工作到位完善的将给予奖励,对于工作及管理能力差的将会被淘汰。

  (2)养护队长要有一定管理能力,必须服众、有责任心,领导安排的工作要按时按量完成,做的比较好的各个方面干的不错的将给予奖励并升职为区域负责人,对于工作及管理能力差并且不积极工作的予以淘汰。

  (3)技术工人通过日常养护工作中的表现,进行技术考核后合格的将列为技术工人。

  三、例会制度

  1.养护班长应每天晚上向现场管理员汇报当天的养护工作情况和第二天的养护工作计划,坚持每天举行一次碰头会。

  2.每日例会由管理员、养护班长参加。有紧急情况时可根据具体问题扩大参加例会人员范围。

  3.养护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管理员通报或在例会讨论,例会中做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

  4.每日例会由养护班长传达会议内容并统一安排第二天的养护工作。

  四、考勤制度

  1.养护人员必须每天准时出勤,不得迟到早退,发现一次罚款50元。

  2.养护人员外出干活或执行其他任务需要向现场管理员请示,填写外勤任务单,获准后方可外出。

  3.养护工人外出需向现场管理人员请假。

  4.病假需出示病假证明书。

  5.事假要向现场负责人申请,填写请假条,获准假后方可休息。

  6.养护人员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完成自身工作任务,需要加班的,不计加班工资。

  7.无故旷工三次或连续三天者除名。

  五、仓库管理制度

  1.所有材料入库必须经管理员验收签字,不合格材料决不入库。

  2.保管员对任何材料必须清点后方可入库,登记进帐。填写材料入库单。

  3.仓库内设材料帐册,必须有日期、入库数、出库数、领用人、存放地点等栏目。

  4.仓库内材料应分类存入堆放整齐、有序、并做好标识管理。并留有足够的通道,便于搬运。

  5.油漆、汽油、农药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在仓库内另设地点,不得使用明火。

  6.如打药车、小推车等设备不能入库的,要点清数量,做好遮盖工作,防止雨淋日晒,避免造成损失。

  7.仓库存放的材料必须做好防火、防潮工作。仓库重地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8.材料出库必须填写领料单,领料人签名。

  六、现场养护管理制度

  1.养护人员服装统一,保持整洁,不得穿拖鞋、不得光着肚皮上班;发现一次罚款50元;上班时间不准抽烟,发现一次罚款20元。

  2.工人大小便必须到生活区厕所,严禁在校园内随地大小便,发现一次直接开除。

  3.养护修剪的树枝、残花、以及枯枝落叶、产生的垃圾必须整理成堆,及时清运,做到工完料清,严禁养护区垃圾过夜的情况,发现一次罚款50元。

  4.要做到节约用水,严禁浇水时流的满路都是,要做到人走水停。

  5.养护人员使用工具齐全,下班后现场不能遗留任何工具,如检查不符合要求,每次罚款50元。

  6.工棚必须保持整洁,轮流打扫卫生,生活垃圾,生产废物及时清除;空调由值日生管理,没人的时候必须要关闭,不能有长明灯现象。发现一次罚管理员100元。

  7.团结同志,关心他人,严禁酒后上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拉帮结伙,恶语伤人,出工不出力,若发现有酒后上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拉帮结伙、恶语伤人的一次罚款100元,屡教不改者扣除本月工资并开除。

  8.苗木需要打药、修剪草坪等动用机械时,躲过学生上下课的人流高峰期;学生上课期间不得在教室附近打药或修剪草坪;周六、周日八点之前不得在宿舍区打药或剪草,以免打扰学生休息;做到最大限度减少躁声。

  9.现场按区域划分十个养护区,宗照“谁养护、谁负责”的原则,养护工人必须严格按照养护管理办法进行养护。

  10.现场管理人员随时进行检查养护工作,不合格的,及时整改;如因养护工人自己的'原因造成苗木死亡或病虫害苗木没有及时防治而造成的不断蔓延等带来的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由养护工人承担责任,损失经核算后从养护工人工资中扣除;

  11.养护工人在现场必须严格服从管理员及养护班长的指挥,对管理员及养护班长的各项工作安排、工作指令、技术要求、操作规范、整改意见等必须严格执行。如发生不服从指挥的,每次罚款200元;

  12.施工队应对所有参加养护的人员,进行相应的技能培训,使养护人员对相关养护知识有更进一步的了解和掌握,提高工人的养护技能及对养护工作重要性的深刻认识;

  13.为保证提高养护质量管理目标的实现,在养护过程中,养护人员应实行分区“自检”及养护班长应随时检查养护工作,发现有养护问题及时整改,整改完毕后交现场管理员验收。

  14.在养护过程中,养护班长应做好养护日志及各种检查记录,包括各区养护工人的自检记录;

  15.养护人员需按规定佩带个人用具,如发生未按要求佩带并以此为借口耽误干活的,每次罚款50元;

  16.每个养护工人配备的水管自行保护,下班后盘好存放到隐蔽地方,不得到处乱扔以致水管丢失。

  17.每个养护工人必须保护自己的劳动成果,不许任何人随便践踏草坪,折损树枝等。

  18.保证养护工人的相对稳定。对技术特别过硬的技术工人实行奖励。同时淘汰技术不合格的工人。

  19.上班工作时间严禁嬉戏、打闹、扎堆聊天。违反者罚款20元,情节严重者、处以100元罚款,屡教不改者扣除本月工资并开除。

  20.要做到文明养护,严禁与学生、老师及任何人发生冲突。违反者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扣除本月工资并开除。

  七、农药、肥料、机械用具的使用管理

  1.使用剪草机、割灌机、扫边机等绿化养护机械时要注意远离行人,防止机械伤人。严禁在机器运转时用手随便摸机器,每天用完机器必须进行清理,由养护班长每天记录所有机械使用情况并对机械进行及时维修、保养。

  2.肥料需按要求进行使用,领用肥料没有施完时及时归还库房并收集归类存放。

  3.各种农药必须经过管理员批准后方可使用必须做到安全用药,若发现有人私自动用农药者罚款100元。打药时必须配带口罩等防范措施。

  八、养护员工的打分评定制度养护工人每日基本分数为10分。根据养护工人完成工作程度,工作分数分为以下五档

  ①每日安排的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的很好,同时完成有超出部分。酌情计10—12分。

  ②每日能按质按量完成安排的工作。酌情计9—10分。

  ③基本能完成安排的工作,但完成的质量和数量与要求有一定差距。酌情计7—9分。

  ④对于安排的工作完成的不够好,有怠工倾向。同时由此可能导致苗木成长不良。酌情计4—6分。

  ⑤对于安排的工作完成的基本不能完成,消极怠工,不听现场管理人员指挥。酌情计0—3分。养护员工实行自检、互检活动,培养养护人员对养护质量意识。每月末由养护班长带养护人员,对本月进行自检、互检,在自检中发现的问题由养护班长自行处理并填写自检记录,养护班长自检记录填写完善,自检出的问题已确实修正后方可由现场管理员进行验收,对本月工作做一总结,对各方面表现好的员工评选一名给予奖金奖励,反之对于表现差的也评选一名给予批评教育以及适当的罚款,对养护工作不负责任因自己的原因造成苗木死亡等带来的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损失经核算后从养护工人工资中扣除,情节严重者直接开除。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10

  重要性1

  绿化养护管理对于公司的整体形象和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1、提升形象:良好的绿化环境能展示公司对环境保护的责任感,提升外部形象。

  2、增强福祉:绿化的环境有助于员工和居民的心理健康,提高工作与生活质量。

  3、生态平衡:维持绿地生态系统,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物多样性。

  4、节能减排:通过吸收二氧化碳,释放氧气,绿化有助于缓解城市热岛效应,降低能耗。

  重要性2

  园林绿化养护对于城市生态环境的维护至关重要。良好的绿化不仅能美化城市景观,改善空气质量,还能提供休闲空间,提升市民生活质量。有效的养护管理能延长植物寿命,减少病虫害的发生,降低复种成本,同时也是展示城市管理水平的重要窗口。

  重要性3

  物业绿化养护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不仅能美化生活环境,提升物业价值,还能增强业主满意度,促进社区和谐。良好的绿化环境有助于改善空气质量,减少噪音污染,为居民提供休闲娱乐的空间,同时也能提高物业的整体形象,吸引更多的租户和买家。

  重要性4

  绿化养护管理工作不仅直接影响公司的环境品质,还对员工的工作环境和心理健康产生积极影响。良好的绿化环境可以提升公司形象,提高员工满意度,促进企业文化的建设。合理的绿化管理也有助于保护生态环境,减少碳排放,实现企业的社会责任。

  重要性5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环境美化:良好的绿化环境能提升整体形象,为员工或居民提供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

  2、生态平衡:健康的植被有助于维持生态环境平衡,减少空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

  3、经济效益:有效养护能延长植物寿命,减少更换成本,实现长期经济效益。

  4、社会责任:体现企业或社区的社会责任感,促进可持续发展。

  重要性6

  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良好的绿化环境能提升公司形象,提高员工满意度,促进身心健康;合理的资源管理有助于环境保护,符合企业社会责任;及时有效的.应急处理能减少损失,保证绿化工作的连续性。

  重要性7

  绿化养护不仅是美化环境的必要手段,更是维护公司形象、提升员工满意度的关键。良好的绿化环境有助于减少空气污染,提高空气质量,为员工提供健康的呼吸环境。优美的绿化景观能增强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对外形象,吸引潜在客户和优秀人才。

  重要性8

  1、提升小区形象:良好的绿化环境是小区品质的重要体现,有利于提高小区的整体形象。

  2、改善生态环境:绿化能吸收二氧化碳,释放氧气,净化空气,降低噪音,改善小区微气候。

  3、增强居民幸福感:绿色空间为居民提供休闲、运动的场所,提升生活质量。

  4、防止灾害发生:合理的绿化布局能防止水土流失,减少自然灾害的风险。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11

  为了加强城市绿化管理,绿化美化城市,更好地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优美舒适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城市绿化街道、广尝小游园、公共绿地、防护绿地、街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化,由县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生产绿地、风景林地由经营管理单位管理;单位自建的院内绿化绿地,由该单位管理;居住区绿化绿地,由其物业管理单位管理。

  第二条城市绿化绿地管理单位和个人应建立健全绿化绿地管理制度,持续绿化绿地树木花草整洁美观、树木花草繁茂、绿化设施完好,及时修剪树木花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砍伐城市树木、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应报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

  第三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城市绿地排放污水、倾倒垃圾、或在绿地里停放车辆、设置广告牌、堆放物品、放养牲畜、追逐嬉闹及其他有损绿化绿地的行为。

  第四条城市绿化管护人员要尽职尽责,要按照城市绿化养护管理标准,认真做好绿化苗木栽植和维护管理工作,预防虫害,搞好防治工作。城区绿化实行职责包干制,各管护人员要做好本职责区的锄草、松土、施肥、浇水、修剪、清除垃圾等日常维护工作,负责管理好本职责区内的花草树木,严防损坏。

  第五条保护绿化和绿地设施人人有责。

  一是不准爬树折枝采花,偷挖苗木花卉。

  二是不准摇树、剥皮、刻划、订钉。

  三是不准在树木乱拴乱挂晒物品。

  四是不准穿越、踩踏绿篱、花坛、草坪。

  五是不准向绿化区、绿带、绿地、花坛内乱倒污水、垃圾及其他杂物。六是不准损坏一切绿化设施。

  第六条电力及其他线路需修剪树木时,务必向主管单位申请,经同意后,由主管单位派人员监督修剪,不经许可不准随意乱砍。

  第七条对认真执行本制度、绿化管护突出,或检举揭发破坏绿化苗木或园林绿化设施行为有显著成绩者,给予表扬或适当奖励。

  第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分别不同情节按以下规定处罚:一是乱砍树木、损坏、碰坏树木、枝条,影响树木生长或破坏损坏绿化设施者,应照价赔偿损失,并按所损失总额处以三至五倍的罚款。二是擅自拆毁、刻划、树木剥皮、损坏花草、在树旁和林地、绿地内倾倒垃圾或有害物质、废渣、废水、堆放杂物、借树搭棚、取土、乱拴乱挂等,除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外,并处以100—5000元罚款。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12

  一、绿化养护技术管理制度

  1、管养范围:分车带、景观带(路侧绿地)、行道树的管理与养护。

  2、管养资料涉及:绿地卫生、绿地内植物的浇水、修剪、施肥、打药、维护等资料。

  3、养护管理标准:

  1、绿化比较充足,植物配置基本合理,基本到达黄土不露天。

  2、绿化植物到达:

  (1)生长势:正常。生长到达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生长量。

  (2)叶子正常:①叶色、大孝薄厚正常;②较严重黄叶、焦叶、卷叶、带虫尿虫网灰尘的株数在2%以下;③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10%以下。

  (3)枝、干正常:

  ①无明显枯枝、死权;

  ②有蛀干害虫的株数在2%以下(涉及2%,以下同);

  ③介壳虫最严重处主枝主干1平方厘米2头活虫以下,较细枝条每尺长一段上在10头活虫以下,株数都在4%以下;

  ④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均称,树冠通风透光。

  (4 )措施:按所规定的技术措施认真进行养护。

  (5)行道树缺株在1%以下。

  (6)草坪覆盖率达95%以上;草坪内杂草控制在20%以内;生长和颜色正常,不枯黄;每年修剪暖地型二次以上,冷地型10次以上;基本无病虫害。

  3、每年对行道树的刷白不低于两次。

  4、行道树和绿地内无死树,树木修剪基本合理,树形美观,能较好地解决树木与电线、建筑物、交通等之间的矛盾。

  5、栏杆、园路、桌椅、井盖和牌饰等园林设施基本完整,基本做到及时维护和油饰。

  6、管养的费用涉及管理人员工资、劳动工具费、安全礼貌施工费、配件、运送、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保险、水费、电费、打药、施肥、车辆燃油磨损费、安装调试政策性文献规定、协议包含的所有风险等,凡是涉及到管理的一切费用。

  二、绿化养护人员管理

  人员配备合理。项目负责人1人,需具有相关资历,项目负责人务必到现场办公,每周不少于三个工作日(中标单位拟派出的本标段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时所报项目负责人务必为同一人)。重要技术人员1人以上,需具有相关资历。分车带绿地每40平方米至少配备1名管理人员,路侧绿地及新区前后广场每50平方米至少配备1名管理人员。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更换项目负责人务必向新区城市管理科提出书面申请;更换其他管理人员务必征求新区城市管理科批准。

  突发事件的解决。按新区的规定配合做好各类大型检查活动期间的相关工作等,特别是重大活动的迎检任务,迎检期间要增长人力、保洁次数和延长保洁时间等以到达检查质量规定;对发生火灾和人为砍伐、偷盗、毁坏花草树木等行为要采用相应措施及时解决并向新区上报。

  三、清卫保洁管理制度

  1、定人定岗定期开展卫生保洁工作,进一步加强道路绿化、街头绿地平常养护管理工作,保证环境卫生整洁,无废弃物和垃圾等。

  2、绿化养护产生的垃圾(如:树枝、树叶等),重点路段做到随产随清,其他路段务必日产日清;绿地整洁,无砖石瓦块、瓶筐和塑料袋等废弃物。

  3、绿地无明显的人为损坏。绿地、草坪内无堆物堆料、搭棚或侵占等现象;行道树树干上无钉栓刻画的现象;树下距树干2米范围内无堆物堆料、搭棚设摊、圈栏等影响树木养护管理和生长的现象;绿地外2米范围内无杂草。

  4、加强绿地花坛保洁,保证各类绿地的花坛整洁有序。

  5、树木无死株、断枝及明显枯枝,无大片光秃落叶;植物叶面无陈旧积尘。

  四、绿化养护安全管理制度

  1、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安全思想意识,注重安全,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保证生命财产不受损失。

  2、做好安全工作的宣传与检查,对新员工上岗前要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切实贯彻各项安全措施。

  3、员工在喷药工作时,要戴罩、眼镜与胶手套,然后才干操作。在喷药过程中,原则上不能吸烟与不能接触食品,更不能将其入而食。喷药后要清洗干净手、脸与更换衣服后,才干饮食,切实防止人员中毒的事故发生。(注:天气炎热,喷药时间应为:上午11时前;下午三时至七时,防止高温喷药易导致药害与人员中毒)。

  4、员工在进行剪草与修剪树木等维护工作时,应按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对的'使用剪草机、绿篱修剪机与喷药机等,防止机具伤害人员的事故发生。

  5、在绿化管理过程中,凡是清理出来的园林垃圾(如枝叶)等杂物,未经批准,不准将其随地烧毁。要按明火的管理规定执行。

  6、仓库内的各种物品,如农药、化肥、易燃物品等要分类堆放,做好防潮、防火、防腐蚀、防盗安全措施,库内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绿化工作人员要学会使用灭火器。

  7、员工在绿化管理工作过程中,凡是高空作业(涉及攀爬树木、用油锯锯树枝等作业),要采用必须的安全防护措施。务必系好安全带才干进行作业,切实防止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五、养护考核管理制度

  考核:①养护期内,由新区城市管理科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考核、组织相关检测部门进行检查,并出具检测验收报告;

  ②考核时间:共3次,分别为2023年10月1--10日、2023年2月1—10日、2023年6月1--10日。

  ③考核的结果将于养护款的支付挂钩。

  六、养护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完整的绿化养护台帐,并由专人负责。绿化资料记录具体,分类清楚,数据详实。各类档案按系统分类:绿化带、草坪、景点、广场道路、等统一存放档案盒并贴上标签。编制档案目录,资料应与档案盒外标签一致。

  2、月度养护计划及养护作业准时记录、及时上报,并贴合现状和季节特点,针对性强,养护档案做到完整、真实,不弄虚作假。

  3、建立绿化养护数据库,并根据实际状况进行变动。

  4、及时完毕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和新区管委会下达的任务,按质准时完毕上级交办的突击任务,并到达绿地养护规定。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13

  为了加强城市绿化管理,绿化美化城市,更好地为广大市民发明一个优美舒适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城市绿化街道、广尝小游园、公共绿地、防护绿地、街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化,由县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生产绿地、风景林地由经营管理单位管理;单位自建的院内绿化绿地,由该单位管理;居住区绿化绿地,由其物业管理单位管理。

  第二条城市绿化绿地管理单位和个人应建立健全绿化绿地管理制度,连续绿化绿地树木花草整洁美观、树木花草繁茂、绿化设施完好,及时修剪树木花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砍伐城市树木、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应报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

  第三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城市绿地排放污水、倾倒垃圾、或在绿地里停放车辆、设立广告牌、堆放物品、放养牲畜、追逐嬉闹及其他有损绿化绿地的行为。

  第四条城市绿化管护人员要尽职尽责,要按照城市绿化养护管理标准,认真做好绿化苗木栽植和维护管理工作,防止虫害,搞好防治工作。城区绿化实行职责包干制,各管护人员要做好本职责区的锄草、松土、施肥、浇水、修剪、清除垃圾等平常维护工作,负责管理好本职责区内的花草树木,严防损坏。

  第五条保护绿化和绿地设施人人有责。一是不准爬树折枝采花,偷挖苗木花卉。二是不准摇树、剥皮、刻划、订钉。三是不准在树木乱拴乱挂晒物品。四是不准穿越、踩踏绿篱、花坛、草坪。五是不准向绿化区、绿带、绿地、花坛内乱倒污水、垃圾及其他杂物。六是不准损坏一切绿化设施。

  第六条电力及其他线路需修剪树木时,务必向主管单位申请,经批准后,由主管单位派人员监督修剪,不经许可不准随意乱砍。

  第七条对认真执行本制度、绿化管护突出,或检举揭发破坏绿化苗木或园林绿化设施行为有显著成绩者,给予表扬或适当奖励。

  第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分别不同情节按以下规定处罚:一是乱砍树木、损坏、碰坏树木、枝条,影响树木生长或破坏损坏绿化设施者,应照价补偿损失,并按所损失总额处以三至五倍的罚款。二是擅自拆毁、刻划、树木剥皮、损坏花草、在树旁和林地、绿地内倾倒垃圾或有害物质、废渣、废水、堆放杂物、借树搭棚、取土、乱拴乱挂等,除补偿所导致的损失外,并处以150元罚款。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14

  第一条:为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绿化、美化城市,增进人民身心健康,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xx市城市规划区和县(市)城市规划区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xx市城市管理局是xx市人民政府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市范围内的城市园林绿化工作。xx市园林管理处为xx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在xx市城市管理局的领导下,具体负责xx市建成区内的城市园林绿化保护、养护和管理工作。

  县(市)的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城市园林绿化保护、养护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按国家、省有关规定安排城市园林绿化经费。

  第五条:城市中的单位和有劳动本事的公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或者其他绿化义务。

  鼓励单位和个人利用庭院植树种花,垂直绿化,美化环境。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投诉、检举和制止损害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在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市、县(市、区)规划、国土、发改、财政、建设、林业、公安、市政、交通、电力、通信、环境保护、市容环卫、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协同当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本规定。

  第八条:本规定所称的城市园林绿地包括以下六类:

  (一)公共绿地:是指道路绿地,向公众开放的市级、区级各类公园、街旁游园,包括其范围内的水域。各类公园包括综合性公园、儿童公园、文物古迹公园、纪念性公园、风景名胜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带状公园等。

  (二)居住区绿地:是指居住区内除居住区级公园以外的其他绿地。

  (三)单位附属绿地:是指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等单位管界内的环境绿地。

  (四)防护绿地:是指用于城市隔离、卫生、安全、防灾等目的的绿带、绿地。

  (五)生产绿地:是指为城市园林绿化供给苗木、花卉、草皮、种子的圃地。

  (六)风景林地:是指具有必须景观价值,在城市整体风貌和环境中起作用,但尚没有完善游览、休息、娱乐等设施的林地。

  第九条: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经批准的城市绿化规划、城市各类绿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方案,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设计方案的,应当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市辖各县(市)绿地系统规划,由县(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和审批,并分别送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建设工程项目应当安排配套绿化用地,绿化用地面积占建设工程项目用地面积的比例,应当贴合下列规定:

  (一)医院、休(疗)养院等医疗卫生单位不低于40%。

  (二)高等院校不低于40%,其他学校、机关团体等单位不低于35%。

  (三)经环保部门鉴定属于有毒有害的重污染单位和危险品仓库,不低于40%,并根据国家标准设置宽度不小于50米的防护林带。

  (四)宾馆、商业、商住、体育场(馆)等大型公共建筑设施,应当进行环境设计,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的,不低于35%;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下的,不低于30%。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在贴合城市公共安全和景观要求的前提下,应当尽可能进行天台和屋顶绿化。

  (五)居住区、居住小区和住宅组团不低于30%,在旧城改造区的不低于25%。其中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居住区不低于1.5平方米,居住小区不低于1平方米,住宅组团不低于0.5平方米。

  (六)工业企业、交通运输站场和仓库,不低于20%。

  (七)其他建设项目不低于25%。

  第十一条:新建、改建的城市道路、铁路沿线两侧、江河两岸等绿地规划建设应当贴合下列规定:

  (一)城市道路绿化贴合《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道路绿化普及率、达标率分别在95%和80%以上,市区干道绿化带面积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5%。公路规划红线外两侧不准建筑区的隔离绿化带宽度,国道各不少于20米,省道各不少于15米,县(市)道各不少于10米,镇(乡)道各不少于5米。

  (二)在城市高速公路(或新建干线、轻轨交通)和城市立交桥范围内,应当进行绿化并兼顾城市景观和交通安全。

  (三)铁路沿线两侧应规划建设防护绿化带,宽度每侧不得少于30米。

  (四)高压线走廊下安全隔离绿化带的宽度按照国家规定的`行业标准建设。

  (五)饮用水源地水体防护林宽度各不少于100米,沿江河两岸防护绿化带宽度每侧不得少于30米。

  第十二条: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的建设,应当以植物造景为主,适当配置园林建筑和园林小品,突出“山水园林城市”特色。

  各类公园建设用地指标,应当贴合国家行业标准。绿化用地面积应当占总用地面积的70%以上,游览、休憩、服务性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5%。

  居住区配套绿化用地和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种植面积,不低于其绿地总面积的75%。

  第十三条:城市生产绿地应当适应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需要,其用地面积不低于城市建成区面积的2%,鼓励发展个体苗木生产基地。

  第十四条:城市绿地的规划和绿化方案的设计,应当委托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和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十五条:城市公园、风景林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铁路沿线两侧、江河两岸、水库周围等城市绿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由当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居住区、单位附属绿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经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六条:绿化规划、城市各类绿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贴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报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有关部门方可办理报建手续。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按批准的绿化规划和设计方案进行建设施工,确需变更设计方案的,应当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第十八条: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城市各类绿地绿化工程进行检查监督和技术指导,并会同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综合验收。

  第十九条:绿化建设应当兼顾管线安全使用和树木的正常生长,与地上地下各种管线及其他设施坚持国家规范标准规定的安全间距。

  第二十条:市园林绿化工程(包括园林建筑工程)的规划设计和施工,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承担。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的资质审查和发证工作,由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外地进入本市从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的企业,需到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第二十一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配套园林绿化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未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达不到本规定第十、第十一条标准的,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建设单位承担补偿职责,按照所缺少的绿化用地面积交纳绿化补偿费。绿化补偿费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收取,交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并按规划专项用于易地绿化建设。

  第二十二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开发住宅区项目的配套绿化建设资金,应当在工程项目建设投资中统一安排,其比例应占工程项目土建投资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

  第二十三条:园林绿化建设按下列规定分工负责:

  (一)各级人民政府直接投资的公共绿地(道路、公园、广场、游园等)、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等,由当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其它绿地、干道绿化带、防护林、义务植树基地等由投资主体或土地权属单位负责。

  (二)认建、认养绿地由认建、认养单位或个人负责。

  (三)单位附属绿地由该单位负责。

  (四)居住区、居住小区、住宅组团绿地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

  (五)铁路、公路防护绿化和经营性园林、生产绿地由其经营单位负责。

  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各单位的绿化建设应当进行监督检查,并给予技术指导。

  第二十四条:城市园林绿地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按下列规定分工负责:

  (一)城市人民政府直接投资的城市公共绿地(道路、公园、广场、游园等)、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等,由当地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负责。

  (二)认建、认养绿地由认建、认养单位或个人负责。

  (三)干道绿化带、防护林、义务植树基地等,由投资主体或土地权属单位负责。

  (四)单位自建的公园和单位附属绿地,由该单位负责。

  (五)居住区、居住小区绿地、住宅组团的绿地由物业所有权人出资,委托物业管理机构或者其所在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单位负责。

  (六)苗圃、花圃、草圃等生产绿地,由其经营单位或个人负责。

  (七)铁(公)路沿线、江河两岸、水库周围等城市绿地,由法律、法规规定的主管部门负责。

  (八)在私人庭院内种植树木,由合法土地使用权人或使用人负责。

  各管理职责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护树木花草正常生长及绿化设施完好。沿街单位和个人应当保护门前绿化。

  第二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城市绿化用地使用性质,破坏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

  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地,已占用的由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清理通知限期归还,并恢复城市绿地使用功能。因公益性市政建设需要占用城市绿地的,应当征得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按照规定程序审批,由市规划部门按照调整城市规划的原则,补偿同等面积同等质量的绿地。

  同一建设工程项目占用城市绿地7000平方米以上的,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城市绿地1500平方米以上7000平方米以下的,报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占用城市绿地1500平方米以下的,由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因建设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应当报当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再报有关部门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并按规定缴交恢复绿化补偿费。临时占用绿地造成相关设施破坏的,占用者应承担赔偿职责。

  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城市园林绿地内设置与绿化无关的设施。

  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内严格控制商业和服务经营设施。确需设点经营的,应当报当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方可在指定地点从事经营活动。

  工程建设项目影响城市绿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在设计和施工前制定保护措施,报当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造成相关设施破坏的,建设单位应承担赔偿职责。

  严格控制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干道绿化带开设机动车出入口,确需开设的须经当地公安部门、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缴纳相关费用,由当地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组织施工,所需的相关费用由该单位(或个人)支付。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因公益性市政建设需要确需砍伐、迁移树木花草的,按下列规定办理报批:

  (一)同一建设工程项目建设需要,砍伐、迁移城市树木200株以上的,由市、县(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

  (二)同一建设工程项目建设需要,砍伐、迁移200株以下或胸径80厘米以上树木的,由所在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经批准砍伐或迁移城市树木,应当给树木权属单位或个人合理补偿。

  第二十九条:电力、公安、市政、交通和通信等部门,因安全需要修剪、迁移、砍伐树木的,应当报当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由当地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实施,所需费用由申请单位支付。

  因紧急抢险救灾需要修剪、迁移、砍伐树木的,经其本单位领导同意后可先行实施,但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并在险情排除后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补办交费、审批手续。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对所管辖范围内影响交通、管线、房屋和人身安全的树木应当及时修剪、扶正,确需迁移、砍伐的,需报当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单位或个人确需砍伐、移植属自我所有的树木(古树名木除外)的,需向当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书,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费用由该单位或个人负责。

  第三十条:城市树木所有权和收益,按照下列规定确认:

  (一)由政府投资或公民义务劳动在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内种植和管理的树木,属政府所有。

  (二)经鉴定并由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古树名木属政府所有,收益归其生存地的单位和个人所有。

  (三)单位附属地和由单位自建的防护绿地内的树木,归该单位所有。

  (四)由团体或个人投资经营生产的绿地内树木,属团体或个人所有。

  (五)居住区、居住小区、住宅组团绿地内的树木,属土地使用权单位或个人所有。

  (六)由个人投资在自住、自建庭院内种植和管理的树木,属个人所有。

  第三十一条:百年以上的树木、稀有珍贵树木、具有历史价值和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均属古树名木。

  古树名木实行统一管理,分别养护。当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古树名木进行调查、鉴定、定级、登记、编号,建立档案,设置标志,划定保护范围,确定养护管理的技术规范,加强管理。

  古树名木生存地的所属单位和个人,为该古树名木养护工作的职责单位或职责人,应当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养护管理,当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指导。

  严禁砍伐、迁移或买卖古树名木。因公益性市政建设确需迁移、修剪古树名木的,由当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十二条:在城市绿地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倾倒、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堆放、焚烧物料。

  (二)在树木和公共设施上涂、写、刻、画和悬挂重物。

  (三)攀、折、钉、栓树木,采摘花草,践踏地被,丢弃废弃物。

  (四)损坏绿化的娱乐活动。

  (五)以树承重,就树搭建。

  (六)采石取土、建坟。

  (七)其他破坏城市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

  第三十三条:各级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收取的绿化补偿费、恢复绿化补偿费等费用,列入城市绿化专项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市财政部门监督使用,专款用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养护管理。”

  第三十四条: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三十五条: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营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xx市园林绿化管理规定》(韶府发[1987]19号)同时废止。

绿化养护管理制度15

  一、养护管理制度措施

  景观效果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记录健全,管理得当,到达黄土不露天。

  二、园林绿地管理

  1、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m范围内无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2、花坛、花带轮廓清晰,花坛地势平整或顺平,浇灌不积水,边缘留深不低于7cm。

  3、绿地内各类摊点应证、照齐全,遵守管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要定点、定位、定数量,坚持场地整洁、造型美观,不影响交通和园容园貌,坚持摊区卫生整洁、无废弃物,不经营国家禁止的'或劣质的商品。

  4、广场、游园内严格执行车辆管理规定,园内无违规车辆出入现象,各种车辆定线定点存放。

  5、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重点地区随产随清,其它地区日产日清,做到巡视保洁。游路、休闲场地卫生干净,随时清扫全日保洁,地面破损恢复及时,无各类杂物堆放。

  三、园林植物管理

  1、树冠完整,树形整齐美观,分枝点适宜,主侧枝分布均匀、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无枯枝、死杈挂树,无徒长直立枝、交叉枝,树基部无萌蘖,树体无倾斜现象,修剪科学合理。

  2、行道树定干高度相同或相近,规格一致,修剪造型美观,不妨碍行人、车辆经过和影响交通视线,无缺株,树上无枯死枝条,折断枝条存在,种植穴无垃圾,土质疏松,墒情良好,每年秋季施基肥一次,行道树树穴平整留深不低于7cm,浇灌不漏水。重要地段有植物、树穴砖等材料或设施覆盖,每年适时刷白一次。

  3、落叶树生长健壮、返绿、发芽、抽梢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一般条件下,无黄叶、卷叶、焦叶,正常叶片保存率95%以上。针叶树针叶寄存3年以上,结果枝条在10%以下。

  4、乔木和小乔木被病虫危害株数不得超过1%,无虫蛀,病害落叶,枯黄萎蔫,死亡等症状出现,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cm2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1头,较细枝上平均每30cm长度不得超过2头,叶片上无虫粪、虫网,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2%。

  5、病虫害观察仔细、全面,控制及时有效,用药科学,方法得当,无药害发生。

  6、花灌木:苗木生长旺盛,叶色鲜亮具有光泽,冠幅丰满,群植时株行距均匀,高低错落有致,无明显病虫害发生;栽植地或株下无垃圾,杂草;土壤疏松,墒情良好,每年秋季施基肥一次,根据其生物学特性进行修剪造型,确保植物造型美观大方,及时清理枯死衰败枝条,种植区域内无缺株现象。

  7、绿篱、模纹等整形植物生长旺盛,枝叶繁茂,整齐一致。一般条件下无黄叶、焦叶卷叶,正常叶子保存率95%以上,无枯死衰败苗木,无明显病虫害发生,无杂草野树,乱挂乱扯,无杂物及垃圾附着,无缺株。脱脚、断带现象。株行距均匀,种植地土质疏松,肥沃,墒情好;修剪及时,到达图形清晰美观,曲线圆滑,三面平整。

  8、草花:生长旺盛。花繁叶茂,冠幅丰满,无明显病虫害发生,无杂草,无旱象;广场、街道、园内彩化造型新颖,整齐美观,无破损、凋谢、残缺现象。

  9、草坪:植物生长整齐,长势旺盛,色泽均匀嫩绿,无杂草、无疯长现象,覆盖率99%以上,修剪均匀整齐,无漏剪、少剪现象,草地平坪边缘切整齐,效果好,修剪后及时清除草屑;适时,适量,适法施肥,无生长不良和任何肥害现象,及时浇水,无旱象,入冬后草坪全面浇冬灌水,冷季型草坪绿色期,不得少于30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210天,病虫害观察仔细、全面,防治及时有效,用药科学,方法得当,无药害发生。

  10、地被:植物生长旺盛,叶色正常,开花适时繁盛,土壤疏松,覆盖率99%以上;栽植株行距均匀,高低整齐,品种或花期一致,及时清理残花败叶;绿地内无杂草,及时浇水,无旱象;适时、适量、适法施肥,无生长不良和任何肥害现象,病虫害观察仔细、全面,防治及时有效,用药科学,方法得当,无药害发生。

  11、按照宜植必植原则,棚架、花架处种植攀缘植物和藤本植物应根据不一样的攀缘特点,及时采取相应的绑缚、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植物生长良好开花的攀缘植物应适时开花,且花繁色艳。

  四、园林设施管理

  1、园林设施完整率达80%以上。

  2、雕塑定期刷新,景石、小品清洁完整,果皮箱、导向牌、栏杆定期油漆,残缺、破烂的及时维修、更换;桌椅等休息设施干净整洁,无乱贴、乱画现象,健身、休闲娱乐设施及时维护、修缮,保证安全。

  3、各类灯饰、喷泉、喷灌等水电设施运行良好,及时维护和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湖、渠、池等水面清洁、无漂浮物,警示牌醒目、完备,定期更换;喷泉严格按照规定定时开放,并能保证各类应急要求。

  4、公厕全天坚持干净整洁,做到地面无垃圾、污垢、便溺,无蚊蝇蛆虫,无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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