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管理制度

时间:2024-10-05 09:02:27 制度 我要投稿

景区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景区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景区管理制度

景区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景区服务标准化工作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有关规章及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景区服务标准化工作的任务是制定服务标准、组织实施标准和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

  第三条为保证景区服务质量,树立z优质服务品牌,应当制定服务标准。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z风景区服务标准化工作组织机构由“z风景区服务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 z风景区服务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分别简称“领导小组”、“服标办”)组成。

  第五条全景区范围内的服务标准化工作由服务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z担任,z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部门、有关经营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服务标准的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等日常工作。

  第六条服务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有关强制性标准。

  (二)制定景区标准化工作规划,明确景区标准化工作的内容、目标和总体要求。

  (三)监督协调检查考核各部门标准体系建立实施工作,解决标准体系建立实施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四)发布、实施、评价、确认、改进景区服务标准体系。

  (五)为景区标准化管理配置必要的资源。

  (六)模范执行景区服务标准,营造景区标准化管理的氛围。

  第七条服标办的职责是:

  (一)开展服务标准体系培训,宣传建立实施服务标准体系的重要意义。

  (二)调查研究,掌握景区标准化需求和现状,选定体系结构方案。

  (三)编制标准体系表。

  (四)开展服务标准编写培训,起草标准草案。

  (五)对标准草案在内部广泛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完善服务标准体系表及标准草案。

  (六)制定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制度,确保标准化工作持续改进。

  (七)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八条各部门标准化工作的职责是:

  (一)提出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标准及标准化工作的建议。

  (二)参加与本部门业务范围有关标准的审查。

  (三)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标准的宣贯、实施和监督检查。

  (四)承办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标准化工作。

  第三章服务标准项目计划

  第九条服务标准项目包括服务标准的制修订项目和景区服务标准化研究课题。

  第十条整个标准体系分为服务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三类。

  第十一条标准化项目计划的提出应根据景区发展的实际需要,并以景区服务标准化工作规划和标准体系为主要依据。

  第十二条各部门是标准化项目的提出单位,提出标准项目后,由服标办组织审议,并将审议结论上报领导小组。予以立项的项目由服标办编制计划草案。

  第四章服务标准制修订和审批发布

  第十三条服标办负责组织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第十四条各科室、各部门应配合标准起草工作,对涉及的有关技术与业务问题及时提出意见与建议。

  第十五条标准的制修订按《服务标准体系建立程序》进行。

  第十六条景区服务标准的编号由“z”的拼音首写字母cdg、标准类别代码(服务通用基础标准为jc、服务保障标准为bz、服务提供标准为tg、第三层支体系序号为xx、标准顺序及发布年号组成。

  第五章服务标准的'复审

  第十七条标准发布后,应根据业务发展适时复审,以确定现行标准继续有效或者予以修改、修订、废止。

  第十八条标准内容不作修改,仍能适应景区服务发展需要的,给予确认继续有效;标准内容不够完善,或者不完全符合景区实际,可对标准内容采用修改单的形式进行个别、少量修改或补充;标准中需要修订才能适应景区发展需要的,应作为修订项目列入标准项目计划,按照修订程序进行;标准内容已不适应当前需要,或已被新的标准所代替,以及无存在必要的,应予以废止。

  第六章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第十九条各部门应积极参与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并根据标准体系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现场采取的临时或紧急处置措施等各种信息反馈和运行记录,适时上报服标办,对体系进行评价,完成理论指导实践、实践反作用于理论的全过程,以保证体系持续改进,时刻处于最佳状态下运行。

  第二十条建立健全标准化工作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在标准化工作年度计划中规定本年度标准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内容,并组织实施标准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十一条对制定标准、执行标准和宣传标准工作中做出突出业绩的人员和单位,应予以表扬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对不执行标准的部门与个人,应进行教育,并按考核规章制度进行处罚;对严重影响景区形象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对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追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景区管理制度2

  为规范员工宿舍管理,给广大员工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休息环境,结合员工宿舍目前的管理情况,特制定以下补充规定:

  一、关于员工家属在宿舍住宿的管理规定

  1、员工家属、亲友来访,如需在员工宿舍探亲房住宿,员工必须提前向本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安全部登记,并到财务部缴纳100元物品押金后,凭财务部的'押金收条到安全部宿舍管理员处,由安全部宿舍管理员给予安排住宿并发给探亲房钥匙及床上用品;

  2、员工直系亲属可免费入住探亲房10天。超过10天者必须重新办理申请审批手续,并适当收取成本费用,11—20天,按每人15元/天收取费用,21天以上者每人30元/天;员工非直系亲属入住探亲房,1—20天,按每人15元/天收取费用,21天以上者每人30元/天;对续住两天以上不重新办理申请审批手续者,安全部有权收回员工家属、亲友探亲房钥匙,请员工家属离开,并给予该员工警告处分;

  3、员工家属来访,不入住员工宿舍家属探亲房,必须按本规定第二条"来访亲友管理规定"进行登记;

  二、关于来访亲友管理规定

  1、来访亲友会客时间为8:00—22:00,非会客时间安全部宿舍管理员有权拒绝员工亲友来访;

  2、对员工来访亲友,均需凭有效证件在宿舍管理员处登记,并在规定时间、地点会客;

  3、安全部、大堂经理、总值班经理将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员工在非会客时间在宿舍会见亲友或私自留宿亲友者,处罚员工50元,情节严重者按《员工手册》有关规定处罚;

  三、关于男女员工互访及深夜回宿舍管理规定

  1、男女员工在23:00以后不允许再互窜宿舍,如有违反将对窜宿舍的员工处以50元罚款;

  2、坚决杜绝男女员工混居、非法同居现象,如有发现,对双方员工各罚款200元;

  3、非工作需要,酒店员工必须在24:00以前回到自己宿舍休息,在24:00以后进出宿舍的员工,必须说明原因,主动进行登记,并配合宿舍管理员进行查询,如有违犯,处罚违纪员工50元罚款,不服从管理、情节严重者按《员工手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关于在外住宿人员管理规定

  酒店为员工提供了免费住宿,原则上员工不得在外租房住宿。如有特殊情况,由本人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签字同意,人力资源部、安全部批准,并签定保证书后,方可在外住宿;如有私自在外住宿者,将按酒店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在外租房住宿者,酒店不安排宿舍;

  在外住宿者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必须维护酒店形象和声誉,同时遵守酒店有关规章制度。

  五、关于对员工宿舍管理员管理的规定

  宿舍管理员必须严格按《员工宿舍区域管理制度》及本规定对员工、宿舍进行管理,不得徇私舞弊,不得故意刁难员工。如有违者,安全部将按《员工手册》及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景区管理制度3

  一、绿化、绿地管理

  第一条 旅游景区园林绿地管理应以“科学管理,绿地维护,精心培育,加强保护”为原则,为客人创造美观舒适,具有一定观赏价值的旅游风景点。

  第二条 全体员工都需要爱护景区绿化成果和绿化设施,有权制止各种损害绿化的行为。

  第三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改变绿地使用性质。确需临时占用的,需经绿化主管部门同意,并按规定期限恢复原状。因临时占用绿地造成花草、树木损失的,由占用部门负责赔偿。

  第四条 绿地内进行工程施工,须报环境工程部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必须拆除绿地范围内临时设施,清理干净场地,恢复绿地,并经环境工程部验收后方可离场。

  第五条 禁止下列损坏绿地的行为:

  (一) 依树盖房或者围圈树木;

  (二) 在绿地内设置营业摊位;

  (三) 在绿地内堆物堆料;

  (四) 在绿地内乱倒乱扔废弃物;

  (五) 刻画树木、攀折花木;

  (六) 其他损坏绿地、植被及其相关设施的行为。

  第六条 绿化养护应实行分级管理措施。浏览区为一级养护管理区;半开发区、宜林地区为二级养护管理区。

  第七条 树木支撑合理、规范,无安全隐患

  第八条 绿地内不许有渣土、白灰及影响植物生长的其他物料。

  第九条 树木长势良好,树形自然美观,树冠丰满完整,枝叶茂盛,叶色正常,无明显的枯枝和死叉。

  第十条 花坛、花盆轮廓清晰,整齐美观,植物配置合理,修剪及时,无残花败叶。

  第十一条 草坪保持清洁、整齐,无高大的杂草,清除杂草原则上不得使用除草剂。

  第十二条 植物追肥浇花后,应及时中耕松土,防止土壤板结。

  第十三条 对植物花卉是否要求使用无味、清洁的有机肥,尽可能减少化肥的用量。

  第十四条 植物要悬挂植物名牌,特殊植物要有植物介绍牌。养护人员要经常巡护,对残破牌进行及时更换,保持状态良好。

  第十五条 养护人员要对管辖的植物的生长发育进行及时、准确的记录,掌握其生长习性,从而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二、植物的保护

  第一条 景区环境工程组应按照《风景名胜条例》的要求,做好本辖区花草树木的日常保护工作。

  第二条 景区及外围保护地带的树木,不得随意砍伐和破坏,确因生产、生活及科研需要进行抚育更新或砍伐的,须按照《风景名胜条例》的要求,经环境维护部门审查,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第三条 在景区内发生下列行为的',环境工程组应予以制止,情节严重的交由执法大队予以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移送有关司法机关处理。

  (一) 未经批准随意采集野生植物;

  (二) 未经批准砍伐树木;

  (三) 攀摘树枝花果以及钉、剥、划树木;

  (四) 损坏围栏、水管、喷头、站石等园林设施;

  (五) 在绿地内损坏植被、开荒种粮菜、打猎、放火、野炊、开山采石取土、放养畜牧、灶坟等;

  (六) 在花坛、草坪、绿篱内装卸货物、堆放杂物和设置营业摊位;

  (七) 以车辆碾压、冲撞绿化植物或园林设施;

  (八) 在树木、花卉、绿篱旁搭灶生火、焚烧杂物、开挖施工损坏植物;

  (九) 在绿地内乱倒乱扔废弃物及倾倒污水;

  (十) 其他损坏绿地、植物及设施的行为。

  三、古树名木的保护

  第一条 古树名木范围:百年以上树龄的树木,稀有、珍惜树木,具有历史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

  第二条 对景区古树名木实行统一管理,专人养护。

  第三条 环境维护部门每年年底前对景区濒危古树统计造册,并组织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进行研讨,逐株制定特殊养护方案。

  第四条 建立古树名木的档案盒标志,划定保护范围,加强养护管理。

  第五条 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如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六条 古树名木养护管理措施。

  (一)保持、优化其生态环境。不随意搬迁古树名木,不在其周围修建房屋、挖土、倾倒污水垃圾等,尽量保持其正常的生态环境。

  (二)加强肥水管理。应采取“薄肥勤试”的施肥原则;对地势低洼或者地下水位过高,应注意排水;土壤干旱时,应注意适量补充水分。

  (三)补充微量元素。通过化验古树生长使用的土壤,对于缺少的微量元素,应加以补充;对于过量的声誉的微量元素应当加以控制。

  (四)及时防治病虫害。

  (五)针对伤疤和树洞进行外科手术治伤、补洞。

  第七条 古树名木死亡的,应当报经市古树名木行政主管单位确认,查明原因、责任,方可处理。

  《景区病虫害防治管理制度》

  一、 病虫害防治管理原则

  第一条 防治园林植物病虫害应该贯彻“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以人、环境为中心,利用各种有效措施,尤其是充分发挥绿地独特的生态群落中的各种有利因素,达到预防和控制病虫害的目的。

  第二条 园林岗位人员、园艺岗位人员负责园内病虫害的调查并及时上报办公室,组织防治方案的实施。

  第三条 文保部门负责古建筑虫蛀的调查并及时上报办公室,组织防治方案的实施。

  第四条 办公室将调查情况及时上报景区管理者,核实情况后组织相关人员制定防治方案,并下发有关部门。

  二、 病虫害防治程序

  (一)全面普查

  (二)常年检查

  (1) 定期巡查

  (2) 环境工程组检查

  (3) 设杀虫灯检测

景区管理制度4

  一、景区内的每个厕所都应有专人负责随时清扫。

  二、人集中的场所应设残疾人厕亻立,设备配衰适用。

  三、公厕地沟要畅通地面应保持千净、无污渍、积水、纸屑。

  四、公厕门窗、每夭应在开放前清扫一次,做到无蛛网、积尘

  五、便具应定期洗刷,做到千净无垢,及时冲洗无堵塞厕内纸篓每日至少一清

  六、公厕内每日都应喷消毒水、除臭剂或空气清洁剂,做到无蚊蝇、无异味。

  七、经常栓查公厕内的.门窗、水箱、洗手盆、冲洗阀等有关用具设备如有故障应即时修复。

景区管理制度5

  一、在站长的领导下,认真做好调度科的管理工作。

  二、负责制定调度的工作计划、人员排班、考勤、考核工作,定期总结汇报。

  三、负责组织本科室人员政治、业务学习,指导调度人员规范调度及通讯设备的应用和维护,带领调度人员认真学习通讯调度方面的新知识、新技术,定期开展业务培训、考核,不断提高调度水平。

  四、负责全中心计算机管理工作,定期检查通讯设备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汇报,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

  五、负责本科室人员的政治学习,加强调度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医德教育,不断提高文明服务质量。

  六、督促检查调人员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通讯技术规程情况,对违反者及时纠正、严肃批评,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中心领导。

  七、认真收集、整理、保管好调度工作的各种资料,定期归档,以便查阅。

  八、负责本科室安全卫生、计生等工作。

  九、完成中心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副科长协助科长工作。

景区管理制度6

  一、员工职业道德规范

  1.员工守则

  (1)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2)维护景区声誉,保护景区利益。

  (3)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4)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5)加强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6)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2、工作守则

  (一)每位员工都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处处以景区的利益为重,为景区的发展努力工作。

  (二)谨记“游客至上”的原则。

  (三)员工要具备创新能力,通过集体培训学习、个人自学深造等方式使自身素质与景区发展保持同步。

  (四)“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

  (五)要有敬业和奉献精神,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是对所有员工提出的敬业要求。

  (六)具有坚韧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气战胜困难和挫折。

  (七)要善于协调,融入集体,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分工不分家。

  (八)要注意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九)明确景区的'奋斗目标和个人工作目标。

  3、行为准则

  (一)必须严格遵守景区的一切规章制度。

  (二)必须服从景区的组织领导与管理,对未经明示事项的处理,应及时请示,遵照指示办理。

  (三)必须恪尽职守、精诚合作、敬业爱岗、积极进取。

  (四)严格保守景区的经营、财务、人事等机密。

  (五)不得利用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

  (六)不得损毁或非法侵占景区财产。

  (七)必须服从上级命令,有令即行。

  (八)在公众面前做到仪表整洁,举止端庄,行为检点,谈吐得体。

  (九)景区内员工之间要团结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学习,沟通思想,交流感情。

  二、员工仪容仪表规范

  1.员工在上班期间必须着工作服、佩戴工号牌,工作服应干净、平整,无明显污迹、破损;

  2.在工作岗位上,不可佩带耳环、项链、手链、胸针等饰物(除手表外)。

  3.头发要适时梳洗,发型要朴实大方。

  4.指甲应注意经常修剪,不能涂有色指甲油。

  5.要经常漱口,口里不能有异味。

  6.要注意面部清洁,化妆的原则是淡雅自然。

  7.站姿:站正,身体重心在两脚中间,腰背挺直,两眼平视,嘴微闭,面带笑容,双臂自然下垂。

  8.握手时用普通站姿,并目视对方眼睛。握手时背部挺直,不弯腰低头,要大方热情,不卑不亢。

  三、员工服务规范

  1.接待游客礼仪

  (1)在适当的距离首先注视客人,然后点头致意。

  (2)要向客人说“你好”之类的礼貌用语。

  (3)来客多时应按先后次序接待,不能先接待熟悉客人。

  (4)因有紧要事项需先接待后来客人的,须向先到客人简要说明原因,征得同意。

  (5)应记住常来客人的基本信息。

  (6)接待客人时应主动、热情、大方、微笑服务。

  2.电话礼仪

  (1)电话来时,听到铃响,至少在第二声铃响前提起电话。通话时先问候,并自报公司、部门。

  (2)通话简明扼要,不得在电话中聊天。

  (3)对不指名的电话,判断自己不能处理时,可坦白告诉对方,并马电话交给能够处理的人。

  3.礼貌用语

  (1)积极运用10字礼貌语,10字礼貌语包括“您好”、“请”、“对不起”、“谢谢”、“再见”。

  (2)遇见客户主动问好,如“先生,您好!”、“您好,小姐!”、“早上好!”、“晚上好!”、“欢迎光临!”、“请坐!”等。

  (3)与客户道别时主动讲“先生/小姐,再见!”、“欢迎您再来”、“请留步”、“请您慢走”、“请走好”。

  (4)接受对方的帮助或称赞,必须及时致谢,如“谢谢!”、“非常感谢!”、“多谢您!”、“谢谢您的夸奖”等。

  (5)因自身原因给对方造成不便,应及时致歉。确认自己言行不当,可说“对不起”、“失礼了”、“真抱歉”、“很惭愧”。请求对方谅解,可说“请您原谅”、“请您多包涵”、“请您别介意”。

  (6)对客户的称呼礼仪。对成年男性客户称呼“先生”,对女性客户称呼“女士”,对儿童可称呼为“小朋友”等。

  (7)在服务工作中,即使客户距离较远也禁用“喂”招呼客户。

  (8)客户讲“谢谢”时,要及时回答“不用谢”。

  (9)当为客户完成一项服务后,应主动询问对方“请问是否还有其他事需要帮助”。

  4.走路引路礼仪

  (1)员工在工作中行走的正确姿势:平衡、协调、精神;走路时忌低头,手臂摆幅过大,手脚不协调,步子过大过小或声响过大。

  (2)员工在工作中行走一般需靠右行,勿走中间。

  (3)与客户相遇时要稍稍停步侧身立于右侧,点头示意,主动让路。

  (4)禁止与客户抢道并行,有急事要超越客户,应先在口头致歉“对不起,请借光”,然后再加紧步伐超越。

  (5)在工作区域内引导客户时,应保持在客户右前方二至三步的距离,与客户大约呈130度的角度,步伐与客户一致。

  (6)引导客户上楼梯时,让客户走在前;下楼梯时,让客户走在后。

  (7)开门的顺序

  a)向外开门的顺序:敲门→开门→立于门旁→施礼(向所指示方向伸直手掌,手指并拢,手臂微曲低于肩部,身体向所指示方向微微前倾)并说“请进”→用右手关门。

  b)向内开门的顺序:敲门→自己先进→侧身立于门旁→施礼(向所指示方向伸直手掌,手指并拢,手臂微曲低于肩部,身体向所指示方向微微前倾)并说“请进”→退出→用右手关门。

景区管理制度7

  旅游景区导游导向管理制度

  1总则保障景区导游导向服务规范化,以满足不同游客的需求,方便游客游览。

  2职责

  2.1景区办公室负责审批景区导游、导向标识制作的申请。

  2.2市场管理部门负责景区各类标识的规划,并进行美术设计和报批;负责导游图的设计、报批和制作。

  2.3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员工的培训。

  2.4场务管理部门负责景区导游、导向标识的制作、安装及维修。

  2.5景区办公室负责标识的检查。

  2.6各有关管理部门负责标识的报批和临时性标牌的拆除;负责有关导向咨询的培训。

  3工作程序

  3.1导游图管理

  3.1.1导游图由市场管理部门安排设计,报景区领导审批。

  3.1.2导游图的设计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场管理部门联系合格供方制作并负责文字和版面的校对。

  3.1.3印制好的导游图由市场管理部门负责分发。

  3.1.4导游图印制供方的印刷质量应经过评定,不合格的应予退回。

  3.2导向咨询服务管理

  3.2.1员工上岗前应经过充分培训,熟悉景点情况,了解景区活动及配套设施的活动时间、地点等信息。

  3.2.2如有游客咨询,员工应热情、礼貌、准确地回答和提供服务。

  3.3景区标识的管理

  3.3.1市场管理部门根据景区形象宣传和游客的`游览需要,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统一颁发的标准图形设计景区公共标识,经景区主管领导审批后颁布执行。

  3.3.2景区标牌的更新与改造,由景区主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每年全面检查一次,提出整改意见,下达整改任务。

  3.3.3各部门使用的临时标牌,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主管领导批准后下达设计制作任务。

  3.3.4场务管理部门和市场管理部门按照批准后的设计方案进行制作与安装。

  3.3.5临时性标牌使用后,由使用部门及时拆除。

  3.3.6场务管理部门对景区标牌进行日常检查,发现破损,由场务管理部门填写维修单并安排维修。

  3.3.7定期巡视时,发现景区标牌损坏或破旧等问题,由景区办公室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景区管理制度8

  一、学校公共厕所(盥洗室)必须切实加强管理,落实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和设施维护工作。

  二、公共厕所(盥洗室)应每天打扫二次,保持地面、便槽、洗水池内无垃圾杂物和斑迹,下水道畅通,配备专用垃圾箱内干净卫生无异味,节水设备安全使用。逢卫生大扫除,安排班级学生打扫,重点清除墙面、门窗灰尘、污垢。

  三、公共厕所(盥洗室)应确保正常供水,在频繁使用时段,水冲式厕所要保持间歇冲水,防止粪便堆积、外溢。

  四、每周两次以上对公共厕所(盥洗室)进行消毒除臭处理。苍蝇、蚊虫孳生季节积极采取灭杀措施。

  五、经常检查公共厕所(盥洗室)供水和水冲设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定期清理化粪池和出口通道,保证畅通无堵塞,化粪池内定期清空。

  六、师生要文明如厕,爱护公共厕所(盥洗室)设施,讲究清洁卫生,节约用水。大小便要入槽,便后要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杂物,不乱涂墙壁。不将饮料袋、瓶等杂物抛入便池,随手关灯,不在厕所内大专喧哗,拖把房内工具用完清洗后按序上架。

  为保持景区公共场所的干净、整洁,创造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树立景区良好的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景区公共场所卫生

  1、景区路面:干净卫生,无积水、纸屑及瓜果皮等杂物,道路通畅无阻。

  2、景区内,公共财物干净整齐,无异物、灰尘、蜘蛛网和虫类,桌椅摆放整齐。

  3、景区办公室:地面干净,无污渍,桌面整齐无异物、灰尘、蜘蛛网和虫类,桌椅摆放整齐。

  4、工作区:工作区内无积水、无油渍,清洁整齐,无异物,用具摆放整齐有序。

  5、园林:无枯朽树枝,无杂草。

  6、各景点垃圾箱干净、美观、无污迹,无异味。

  二、公共卫生间

  公共卫生间达到六无、六净、三好:

  六无:(1)无痰涕、纸屑(2)无堵塞(3)无污垢

  (4)无污泥、地面无积水(5)无蛆蝇、臭味(6)无积尘、蜘蛛网

  六净:(1)墙壁、门窗净(2)间隔净、无损坏(3)便槽净(4)地面、立面净(5)蹲位净(6)公厕周围净

  三好:(1)公厕指示牌、男女标志牌完好

  (2)公厕水电设备完好

  (3)公厕档板、档墙完好

  三、游览区卫生

  1、游客集中区域地面整洁,无瓜果皮、纸屑等杂物。

  2、景区内通道平整、干净、无异味。

  四、垃圾池卫生管理

  1、进场的垃圾要及时平整填埋,当天倾倒,当天推平。

  2、及时做好灭蝇、灭鼠工作。

  3、做好污水处理、排放工作。

  4、严禁在场内乱烧、乱堆废品垃圾。

  5、做好场内绿化工作。

  6、保持周边的道路清洁干净。

  7、及时清理路边沟渠的污泥、杂草、疏通渠道。

  五、公共卫生管理

  1、主管领导负责制,人人动手,共同监督管理。

  2、明确卫生责任区,实行门前工作场所包干制度。

  3、景区全体人员应加强环境卫生意识,以身作则,不乱丢垃圾、随地吐痰。

  4、景区全体人员如发现任何破坏景区环境卫生的行为,应大胆劝阻。

  5、景区卫生清洁人员应按要求每天进行打扫;客流量大时,应加强打扫力度,时刻保持地面干净、无积水。

  6、景区卫生清洁人员应注意保持公共设施清洁、整齐,无尘埃、蜘蛛网等。

  7、景区卫生清洁人员应确保人行步道无枯枝败叶、无杂草等障碍物,保持步道畅通无阻。

  8、景区卫生清洁人员应按要求每天清理景区公共场所垃圾箱,确保公共场所垃圾箱干净、美观,无污迹,无异味。

  9、景区卫生清洁人员打扫卫生后,认真填写《景区公共场所卫生打扫登记簿》,以备上级部门查阅考核。

  本制度从二OO七年一月一日开始实施。

景区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张涿高速公路保定段工程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环境破坏和污染,把张涿高速公路保定段建设成环保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环境保护法》等国家和部门的法律法规,以及河北省有关政策规定和省交通厅文件要求,结合张涿高速公路保定段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

  第三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有权进行举报。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张涿高速公路保定段工程建设项目。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五条施工现场的大型食堂,污水排放时要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定期清理,防止污染。

  第六条工地临时厕所,化粪池应采取防渗措施、防蝇灭蛆措施,防止污染水体和环境。

  第七条化学用品、外加剂等要妥善保管,库内存放,防止污染环境。同时拌和场、预制场、自采石料场应采取相应措施,做好环境保护,防止环境污染。

  第八条施工现场搅拌站废水必须经沉淀池沉淀合格后排放,最好将沉淀水用于工地洒水降尘或采取措施回收利用。

  第九条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在声源处安装消声器消声。

  第十条让处于噪声环境下的人员使用耳塞、耳罩等防护用品,减少相关人员在噪声环境中的暴露时间,以减轻噪声对人体的危害。

  第十一条凡在人口稠密区进行强噪声作业时,须严格控制作业时间,一般晚10点到次日早6点之间,停止强噪声作业。确系特殊情况必须昼夜施工时,应取得环保部门批准后公示群众,求得群众谅解。

  第十二条工地茶炉应尽量采用电热水器,厨房尽量采用煤气。若只能使用烧煤茶炉和大灶时,应使用消烟除尘型,使烟尘降至允许排放范围之内。

  第三章野三坡景区、国家地质公园环保特殊要求

  第十三条技术要求

  1、凡在景区(九龙镇、野三坡镇)施工的单位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施工现场要求美观、绿化,充分与当地景观相协调。同时必须依据《招标文件》、《环境影响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景区施工作业指导书》,报监理和业主审批后方可开工。

  2、位于景区的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建立健全相应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施工前必须与业主签订《景区环保施工责任书》。

  第十四条弃渣要求

  1、隧道弃渣除用于路基填方外必须堆放到业主指定的弃渣场内,不得随意堆弃。同时在指定的弃渣场内的弃渣要求堆放规整。如果设置临时弃渣点,必须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时应符合相应环保要求并及时倒运至永久弃渣场内。

  2、弃渣过程中要对弃渣场规范处治,防止堵塞河道、冲淤农田、弃渣滑坡等现象的出现,同时要有临时防护措施。

  3、弃渣场便道要硬化和及时养护,不能扬尘,不能泥泞。

  第十五条运输要求

  1、所有途径景区的施工车辆必须要有明显标志,夜间通行时要有反光标识。车辆行驶过程中要控制车速,同时主动避让旅游车辆和游客。

  2、施工车辆要求干净整洁,材料运输时要用苫布覆盖,防止遗撒、遗漏、扬尘、车轮带泥等现象的发生,必要时设专人清扫、养护旅游道路,如有条件尽可能在夜间通行。

  3、大型设备的运输必须征得景区管委会和业主的同意,安排在允许的时段通行,同时要有专人指挥交通。

  4、运输车辆要保证车况良好,尽可能少在旅游路上出现故障。一旦出现故障不能立即排除的,要及时用拖车拖出景区道路之外,以免发生交通堵塞现象。车辆途径景点附近时禁止鸣笛。

  5、遇旅游黄金周期间或景区有重大活动时,施工车辆要绕行,不能绕行的必须征得景区管委会的同意。

  6、施工便道必须按要求编制具体方案,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业主备案。便道、临时占地会破坏地表植被,造成生物量损失。因此施工便道的`设置应尽量利用旧路,不能利用旧路的,临时便道应尽量布设在征地范围内,施工结束后应立即对施工便道进行恢复。施工便道的设置应考虑到原有景观的连续性和完整性,避免造成景观破坏和景观污染。

  第十六条地质环境保护

  1、本路线主要以隧道结合桥梁的形式穿越野三坡国家地质公园,要求施工单位选择合理的爆破技术,从而减少对围岩的扰动,保持围岩的稳定,最终减少爆破施工对地质公园的影响。

  2、隧道仰坡、路堑开挖、便道施工时须避免对代表性地质、特殊构造的破坏。

  第十七条水环境保护

  1、生产、生活产生的废水要经过沉淀处理后重复利用或合理排放,禁止随意排放,污染环境。

  2、施工中产生的废渣、岩浆和淤泥运到指定的弃渣场堆放,不得倾倒在水体中。隧道弃渣时首先修建排水设施和挡渣墙,弃渣应从低处分层堆弃,经压实后再堆弃下一层,弃渣结束后回填表土并恢复植被。

  3、雨季施工时要加强施工管理,采取相应的临时防护措施,尽量减少施工所造成的水土流失量。

  4、监理人员要做好水保措施实施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对水保措施的实施进度、质量进行监控管理。

  第十八条植被和野生动物的保护

  所有施工应尽可能少的破坏地表植被,不得已破坏后要及时的恢复,禁止捕捉和猎杀野生动物并尽量保护其生存环境。

  第十九条围挡要求

  1、景区范围内在旅游路两侧的作业区要进行围挡,围挡要求使用彩钢板,其外观做到整齐美观,并且必须与景区相协调一致,不能影响景观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2、景区内平交道口、便道出入口、距离景点近的作业区等处的安全、警示标志要规范、齐全。除必要的宣传标志外,应尽可能少的设置施工单位的宣传条幅和标牌,同时所有的标志标牌不得影响行车视距。

  第二十条罚则

  1、对违反本规定,施工现场存在事故隐患或存在野蛮施工现象的承包人,业主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2、监理人员对被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保施工负有检查、监督、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对被监理单位疏于管理、发生严重问题的,业主将对监理人员进行警告、限期整改、通报批评或罚款。

  3、具体的检查、评比、奖惩制度参照《项目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

  第二十一条遵守上述规定的同时,施工过程中还必须符合《环境保护评价报告》、《野三坡地质公园影响评价报告》及《水土保持评价报告》的相关要求。

  第二十二条未尽事宜在施工过程中业主将另行规定。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保定市张涿高速公路筹建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景区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f风景区营销工作高效、有序地运作,塑造良好的景区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营销系统的所有部门、人员,是本景区营销业务工作政策及实施标准。营销人员包括营销系统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分为销售人员、营业人员、公关人员、市场调研人员。

  第二章 营销计划管理规定

  第三条 根据市场需要和风景区能力,编制营销工作的年度、季度、月度计划,使营销系统的各项工作在统一的计划下协调进行。

  第四条 营销系统各级部门的工作重点,应放在各项业务计划的编制、执行、检查和考核上,确保营销计划的实现。

  第五条 定期和不定期召集各类业务会议,综合考虑景区内外环境的各方面因素,包括业界发展趋势、同业、市场、客户信息及景区内部状况等,检查并修正营销计划,调整营销策略组合,提高景区的市场竞争力。

  第三章 营销事务管理

  第一节 营销组织

  第六条 营销系统各部门的部门职能确定了营销机构的设置,营销人员的岗位描述确定了营销人员工作责任与权力,是营销组织的基础。

  第七条 营销人员严格按照营销系统的工作程序开展营销业务工作,保证高效、有序地运作,充分发扬团队精神,拓展营销业务。

  第八条 营销组织随市场及景区环境的变化要不断修正,使之具有更强的适应性,确保营销效率的最大化。

  第二节 销售事务的管理

  第九条 市场营销科根据风景区营销计划和营销策略制订并实施年度、季度、月度销售计划,巩固已有市场,全力开拓新市场。

  第十条 销售计划包括以销售额为主体的预算数值及计划的实施步骤、销售组织、销售政策等。

  第十一条 定期和不定期拜访旅行社,密切联系,努力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第十二条 定期做好各项销售统计和利用工作,对照计划与实绩分析原因,制订预防和纠正措施。

  第十三条 旅游产品销售价格原则上一经制定,不得随意变动。但根据具体情况规定价格浮动百分比和相应审批权限。

  第十四条 严格遵守风景区的财务制度和营销方面的财务规定。

  第十五条 按照有关工作程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络和协调,必要时由风景区负责人召集工作会议协商处理复杂或重要的工作。

  第三节 促销、市场调研事务管理

  第十六条 为塑造f风景区良好形象,增进风景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定期开展公关、广告、促销活动。

  第十七条 公关活动可采用多种形式,如新闻发布会、展览会、联谊活动、专题活动等。公关活动、广告的主题应与景区的经营战略相一致。

  第十八条 景区市场营销处负责促销活动、市场调研活动计划、方案的制订和组织实施。促销渠道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广告、销售激励、宣传与公共关系、直接营销、个人推销。

  第十九条 有效的检查是保证营销工作达到预期效果的必要手段。

  第二十条 营销人员应遵循行为活动公开,相互监督检查的'原则。

  第四节 营销事务的检查

  第二十一条 管理人员按外出活动登记表对下属的―切业务活动进行检查。

  第二十二条 生产科定期检查广告促销计划、销售计划等的完成情况,并适时调整营销计划和营销策略。

  第五节 营销人员的培训

  第二十三条 为了适应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扩大营销业绩,必须对营销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第二十四条 培训工作应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时间不能与营业高峰冲突,业务人员的培训原则上在岗培训。

  第二十五条 新进业务人员的教育训练:熟悉旅游产品生产、包装情况,对旅游产品有所了解,然后由有关部门培训下列课程:

  (一)关于风景区的知识。包括风景区的经营方针、整体营销策略和风景区组织所处市场定位,风景区人事规章 制度等。

  (二)关于产品的知识。包括产品种类及其特性等。

  (三)市场有关知识。包括市场环境、销售范围、市场状况、本风景区产品的行销概况。

  (四)关于市场营销各项经济法规和风景区营销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 老业务人员的培训应长期开展,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第二十七条 市场营销处根据风景区营销人员的实际情况结合现代营销要求提出培训需求,经风景区负责人批准后,由市场营销科和办公室共同协商安排营销人员的培训。

  (一)内部培训:

  选择业绩优秀的人员作为培训师,利用每月营销工作会议的时间集中培训,主要内容为营销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二)外部培训。

  选派营销骨干到先进的各类风景区集中学习现代营销知识,提高风景区整体营销实力。可根据产品开发的进度有针对性地进行。

  第二十八条 培训结果办公室负责考核,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

  第二十九条 管理人员外出培训结束后,须向办公室交接学习资料,并写出书面总结报告编写教案,培训有关人员。

  第四章 营销人员行为准则

  第三十条 认真学习并充分理解风景区的营销战略和策略,积极贯彻执行并及时反馈真实信息。

  第三十一条 严格遵守风景区利益第一的原则,坚决维扩风景区整体利益。

  第三十二条 自觉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包括社交礼仪、道德修养、人生观等,树立良好的营销形象。

  第三十三条 详细了解风景区产品知识,找准产品、服务的市场定位,采用适当的营销方式,提高工作质量。

  第三十四条 及时上交完整业务记录、客户档案、合同等资料。

  第三十五条 保守商业秘密。

  第五章 风景区票务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 票务管理原则

  (一)票券是有价证券,是f风景区经济活动的重要凭证,票务工作是风f景区管理的重要方面,因此必须坚持严格管理的原则,制度化、规范化。

  (二)f风景区票券从设计、印制、保管、发放、使用到财务管理,各环节 要建立各负其责、互相监督、方便使用、安全有序的工作机制。

  (三)实行票、款分开,管用分离的原则。

  第三十七条 票务管理体制

  (一)一名主要领导分工负责票务工作。

  (二)生产科主管本风景区的票务管理工作,并受主管风景区领导的直接领导。

  (三)指定专职票务管理人员。票务管理人员的职责是:票券的设计与印制,票券的保管与发放,

  票券使用中的检查与监督。

  (四)根据具体情况,配备相应的售票员与验票员。售票员与验票员应分开设立。

  第三十八条 票券设计与印制

  (一)票券的式样

  票券的式样由主票、副券、存根组成存根联的内容应遵照发票管理的有关规定。

  主票的设计图案应与风景区景观和活动内容相协调,票面须标明票名、编号、金额、人数、使用期限、副券、存根等。字型用色要讲究艺术效果,以利游人留存纪念。

  (二)票券印制

  1、风景区门票应交付指定承印企业印制,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 ,铜陵市地方税务局监制”字样。

  2、对已经市物价部门批准的各项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变动。如需调整或新添售票项目时,必须按程序报批。

  3、印制各种票券必须与印刷厂家签订合同,并经主管风景区领导批准。

  4、票券上加印广告的,广告图案要设计美观,不能喧宾夺主,影响票券的正常使用。广告内容应与风景区氛围相协调,不得有宣传封建迷信、烟、酒、黄色以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

  第三十九条 票券的保管与发放

  (一)设立票券专库,库房应具备防盗、防火、防腐、防潮等条 件。各种票券在库内应分类上架,码放清楚、整齐。

  (二)各种票券要按明细类别建立总帐、分类帐,并按领票人员分别建立明细帐。票券入、出库及交款结帐要单据齐全,帐实相符。

  (三)各种票券的启用、停用必须登记造册,并经主管风景区领导签字批准。

  (四)对废旧票进行销毁、重新启用或改做赠票以及他用的,必须登记造册,并经主管风景区领导签字批准。销毁票证应由两个部门监销签名。

  (五)票券发放应减少环节 或层次,由票券专管人员直接受理每个售票员领票单,售票员根据需要填写领票单直接向票库领票。领票单一式三联:票管员、财务、售票员各一联。财务处应根据领票单定期核查。

  (六)售票员按售票日填写售票交款单(三联)到财务处交款,财务处收款后在售票交款单上加盖名章 及收款公章 ,并留一联入帐,售票员留存根一联备查,另一联交票管员作为销票依据。

  (七)每售票日各售票处(点)的票款除按规定留存找零现金外,其余均应送交财务处。留存找零现金以及尚未出售的各种票券,均应存放于保险柜内,并设专职人员值班。

  第四十条 票券使用中的管理

  (一)严格按照芜湖市物价局《风景区景点明码标价试行规定》,在各售票窗口明码标价。

  (二)售票员唱收唱付,票款当面点清。

  (三)售票按不同岗位分别限定出错率要求。长短款要据实登记,长款上交,短款自补。大额错款,须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四)严禁出售回笼票及其他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五)验票员须当节 人面即验即撕,一律不准保留全票。

  (六)风景区办公室、财务科、生产科应定期或不定期对票务工作进行检查和抽查。

  第四十一条 签单的管理

  (一)有旅行社组织的大型旅游团体入风景区,f风景区可接受旅行社的签单,在接受签单前必须与旅行社订立合同;订立合同的旅行社必须持有旅游局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和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等。信誉不好的旅行社,应拒绝与其签订合同。

  (二)签订合同的旅行社组织团体入景区,须在景点检票窗口签单换取入门凭据(即团体入门券)。该项凭据由售票员直接向票管员领取,领票单一式三联,票务管理员、财务、售票员各一联。

  (三)旅行社的签单必须与合同票样相符,售票员验明接收后,将入门券交与旅行社,由验票员点清人数、撕券后放行入景区;存根联与旅行社的签单一同交票管员。票管员按券号查收,每月清算。清算结果经财务处核准后,在存根联上加盖名章 及公章 ,存根联于领票单一起留存备查。财务处每月(或按合同规定期限)持签单与旅行社结款。

  (四)其他

  1、风景区各景点一律凭有效票证入内,杜绝偷漏票。禁止机动车辆、电瓶车入景区。

  2、旅游团队到风景区内饭店就餐,凭风景区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入景区单入园,单上注明人数,出景区时加盖餐厅业务章 ,每月风景区与餐厅核对、结算。

  3、非购票人入景区,一律凭介绍信、工作证或风景区制发的入门证入景区。经允许入景区的车辆须在风景区门口填写联系卡,由所联系的业务单位在联系卡上盖章 (或签字),出景区时验卡。

  4、特殊人群(如儿童、老人、军人、残疾人等)入景区,门票一律按照相关文件的减免优惠政策办理。

  5、禁止使用涂改、伪造、过期或他人票证入景区。使用涂改、伪造票证者,没收票证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冒用他人票证者,暂扣票证,并予以批评教育,若票证本人索取,问明原因:属丢失被他人捡取冒用的,票证发还本人属借票证予以没收;属租与他人冒用的,没收票证。

景区管理制度11

  为了加强景区管理,确保景区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所有进入景区的车辆,必须停放到停车位或专用停车场。乱停乱放的每车罚款100元/次,重大活动事项除外。

  二、车辆进出自觉取卡刷卡,按照一车一杆制有序进出。严禁车辆冲卡,违者罚款1000元/次。

  三、车辆必须遵循从同一岗亭进出的原则。

  四、旅游商品街(垃圾站旁)的岗亭,只允许当地村民的车辆进出。

  五、保安需熟悉掌握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置安排车辆的停放。

  六、车辆在景区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

  七、车辆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危险物品。

  八、车辆停放后,车主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

  九、各项目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景区车辆管理制度。加强对单位范围内的停车场的车辆进出管理,合理布置安排车辆的'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十、工程车辆。由项目建设单位(项目业主)到景区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后,凭证进出景区。

  十一、载货的工程车辆进出景区的时间为:20:00-次日8:00。违者罚款500元/次。

景区管理制度12

  1、总则

  1.1景区安全保卫工作应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内保条例》及景区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坚持“预防为主,确保重点,预防犯罪,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

  1.2安全保卫工作应确保景区及游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严禁易燃、易爆、易碎物品及利器,放射性等危险品进入景区。

  1.3携带物品出入景区,应严格按照景区制定的《关于携带物品出入景区的管理办法》执行。

  1.4安全保卫人员应经常检查消防用具、火源、电源、水源的完好与安全状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1.5严禁未经领导允许,徇私情将外来人员及车辆放入景区,更不允许员工及外来人员在景区内开快车。

  1.6安全保卫人员应对全景区进行经常性地认真检查,以防有人损坏花草树木、建筑、设备及其它财物。

  1.7严禁在景区内打架、斗殴、偷窃、赌博、吸毒、领导汇报情况。

  1.9安全保卫值班人员应熟记火警、匪警电话、当地派出所电话及景区主管领导的电话,出现情况应及时报警,并向景区领导报告。

  2、景区治安管理规定

  2.1工作标准

  2.1.1坚守岗位,严格交接班制度。

  2.1.2治安管理人员必须具备铁面无私的品格,奋不顾身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的大无畏精神和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的军队作风。

  2.1.3充分发挥“景区卫士”的职能,有效地保证景区的正常秩序,确保景区财物及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

  2.1.4及时制止不良事件的发生,有力打击不法分子。

  2.1.5开园前、闭园后,对所辖区域进行检查。

  2.1.6开园后在岗位上进行正常的值勤工作,并协助环卫人员搞好景区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2.1.7协助市场管理部作好票房的押款工作。

  2.1.8负责景区内外的夜间值勤工作,执行轮流值岗制度,保证景区财产的安全。

  2.1.9严格执行景区关于员工、车辆进出景区的规定,按景区规定对进出景区的员工、车辆和业务往来人员进行检查。

  2.1.10作好疏导工作,保证出入通道畅通无阻。

  2.1.11严禁游客和无关人员进出员工通道。

  2.1.12保持岗亭和大门清洁卫生。

  2.1.13门卫应站姿端正,精神饱满,衣冠整洁,对待游客热情礼貌。

  2.2开园期间的秩序维护和检查

  2.2.1保安人员上岗后,检查辖区内公共设施是否完好,如有损坏,报有关领导,并填报《维修单》报场务管理部门维修。

  2.2.2负责维护景区游览、表演场所的秩序。

  2.2.3巡视辖区的治安情况,清理三无人员,留意票房、餐厅、商场、广场等场所的可疑人员或闲杂人员。

  2.2.4对进出景区调度口的车辆应进行疏导指挥及查验,确保秩序井然。

  2.2.5各辖区保安人员应制止炒卖转售门票、无证摊贩、乞讨等不良现象。

  2.2.6保安人员每天协助市场管理部门作好押款工作。

  2.3闭园期间的检查和守护

  2.3.1检查辖区范围内的公共设施是否完好,如有损坏,立即报有关领导,并填写《报修单》报景区场务管理部门维修。

  2.3.2闭园后,用文明礼貌的态度规劝游客离园。

  2.3.3检查景区内各商场、餐厅、办公楼的安全状况,出现问题及时处理。

  2.3.4夜间巡视时,应密切留意和盘查可疑人员和闲杂人员,确保景区和承包租赁单位的`财产、物资安全。

  2.3.5加强各通道口进出车辆和人员的查验。

  2.4交接班

  2.4.1早班、中班、夜班及机动班应作好交接班工作。班前由领班安排岗位,交代任务,班后作简单工作小结。

  2.4.2各班组提前10分钟到岗接班。如接班人员未到位,交班人员不得离岗。

  2.4.3接班时要详细了解上一班的值勤情况和当班应注意的事项。

  2.4.4接班人员应将上一班交接的有关事项查点清楚。

  2.4.5交班前,应将值班场所打扫干净。

  2.4.6各领班每天应填写《保安值勤记录》,对班组值勤情况、处理的问题、交接班事项及违纪惩罚等填写清楚,并签署姓名和日期。

  2.5刑事治安案件的处理

  2.5.1发生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时,负责人员应立即上报有关领导和公安部门,并赶赴现场处理。

  2.5.2处理案件时,本着保护景区员工、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的原则并注意维护景区的形象和声誉。

  2.5.3向当事人和目击者了解事情的经过,作好笔录。

  2.5.4负责人员填写《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记录表》,连同当事人和目击者的笔录一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6检查与考核

  2.6.1为确保和落实各岗位的具体操作规范,治安负责人负责班组日常工作检查和考核;

  负责人每两周至少对各岗位进行一次检查和考核,并填写《服务质量检查表》;

  部门负责人对各岗位进行巡视抽查。

  2.6.2检查时发现一般不合格,按景区有关规定处理,并填写《奖惩通知单》;

  发现严重不合格,由负责人填写《不合格及纠正措施报告》逐级上报,并按要求整改处理。

  3、景区保安人员的管理

  3.1总则

  3.1.1爱岗敬业是做好保安工作的基础;

  认真负责是做好保安工作的前提;

  依法执勤是做好保安工作的依据;

  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是做好保安工作的保证;

  贯彻执行各项治安、保卫制度规定,是每个保安人员的责任。

  3.1.2保安人员执勤时要做到“五要”:要服装整洁、干净一致;

  要仪容仪表严肃端庄;

  要认真负责,保持警惕;

  要文明礼貌;

  要依法执勤,有礼有节。

  3.1.3保安人员值班时要做到“六不”:不抽烟喝酒;

  不串岗离岗;

  不闲谈睡觉;

  不操手插手;

  不徇私舞弊;

  不打人骂人、不与游客争吵。

  3.1.4严格落实“八防”职责:防失火,防爆炸,防盗抢,防落水,放逃票,防破坏,防诈骗,防窃密。

  3.1.5实行区域值班责任制,谁的区域谁负责,谁值班谁负责。

  3.1.6实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3.1.7实行执勤日志制度,对执勤期间发生的重要情况、重要电话、突发事件应及时进行处理、上报、记录。

  3.1.8凡进入景区的人员、车辆一律实行通行证制度,无证无票,不得进入;

  货证不符,不得出门。

  3.1.9门卫执勤时要保证准入车辆的通行,及时疏导大门交通,并经常清理景区大门附近的卫生。

  3.1.10认真执勤,妥善处理各类突发情况,正确回答游客的提问,严格盘查可疑人员、物品,遇有突发事件、抢劫、爆炸、打人行凶等暴力犯罪时,要敢于制止、抓捕,并进行正当防卫,合理合法使用保安权利。

  3.1.11妥善处理各种事务和工作关系,遇有不了解、不清楚的问题,不要乱回答,要及时请示;

  遇有不正常或重要的情况要及时处理,及时汇报。不请示,不汇报造成不良后果的,执勤人员要承担全部后果。

  3.2保安着装管理制度

  3.2.1保安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领花、领带、帽徽要严格按照规定缀钉、佩戴,保持着装严整。

  3.2.2保安人员执勤时必须系武装带、戴制式大沿帽、穿保安服。

  3.2.3值勤时间以外及非因公外出,不得着保安制服。

  3.2.4保安人员在训练、劳动时着迷彩服,不得穿保安服。

  3.2.5保安服和迷彩服不得混穿,不得与便服混穿。

  3.2.6保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述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否则视情节给予处罚。

  3.3保安人员职业道德准则

  3.3.1总则保安人员的职业道德准则是:遵守纪律,热爱人民、文明执勤,忠于职守、服从指挥,敬业爱岗、热情服务,英勇果敢、不畏艰险。

  3.3.2遵守纪律、公正廉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景区的规章制度及保安的行业纪律,依法执勤,秉公办事,洁身自爱,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和景区形象。

  3.3.3热爱人民、文明执勤要热爱、保护、服务于游客,执勤时要着制服,先敬礼后述事,尊重他人,体现良好个人职业形象和景区形象。

  3.3.4忠于职守、服从指挥要保护游客的利益和景区的利益,要有责任感、事业心,提倡团队精神,服从工作需要,维护个人职业形象和景区形象。

  3.3.5敬业爱岗、热情服务要以景区为家,做景区人,热情周到耐心地为游客服务,保持良好的个人职业形象和景区形象。

  3.3.6英勇果敢、不畏艰险遇突发事件要讲究策略,斗智斗勇,在紧要关头、关键时刻要无所畏惧,勇敢向前,展现良好的个人职业素质。

  3.4保安员六条禁令为了加强保安人员的管理,提高执勤保安的素质,特制定保安人员六条禁令如下:

  3.4.1禁止保安人员在执勤中吸烟、喝酒。

  3.4.2禁止保安人员在执勤中脱岗串岗。

  3.4.3禁止保安人员无故旷工和私自调班。

  3.4.4禁止保安人员在执勤中与别人攀谈。

  3.4.5禁止保安人员贪污受贿,参与赌博。

  3.4.6禁止保安人员打架斗殴,防卫过当。

  凡是违反以上禁令3.4.1至3.4.4条者罚款处理,如累犯予以辞退;

  违反3.4.5和3.4.6条者予以辞退。

  3.5保安人员的纪律规定

  3.5.1服从命令,听从管理,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加强请示汇报,随时接受领导检查,不得超越职责权限,各行其事。

  3.5.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严格执行保安人员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赌博,不酗酒,不参与社会丑恶现象。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严格执法。

  3.5.3坚守岗位,忠于职守,按时上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值勤时不睡觉、不喝酒、不干私活、不闲谈。认真做好责任区的安全防范工作。

  3.5.4保守国家机密和单位内部的机密,不该问的事不问,不该说的事不说,不与无关人员谈论景区内部情况,不擅自把无关人员带入景区。

  3.5.5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不索贿受贿,不徇私舞弊。

  3.5.6自觉遵守景区的有关规章制度,不得私开单位和他人车辆,不准私自处理单位的各种废品。

  3.5.7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严肃端庄,讲理讲法,不刁难游客,不打人骂人,不包庇违法犯罪,不陷害好人,严格执法,不以权谋私。

  3.5.8团结同志,以诚待人,事事处处维护景区的良好形象。

  3.6对讲机使用管理办法

  3.6.1对讲机是景区配备给保安人员的工作用具,使用人员要爱惜使用,认真保管。

  3.6.2对讲机要分配到人,专人使用,专人保管。谁使用、谁保管,谁丢失、谁损坏、谁赔偿。

  3.6.3对讲机不准借与保安以外的人员使用。

  3.6.4对讲机从发配之日起,三年内景区不承担维修费用,如有损坏自行维修。

  3.6.5对讲机要爱惜使用,不要违规使用、操作。

  3.6.6要建立对讲机交接使用记录。

景区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x风景区营销工作高效、有序地运作,塑造良好的景区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本规定适用于营销系统的全部部门、人员,是本景区营销业务工作政策及实施标准。营销人员包括营销系统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分为销售人员、营业人员、公关人员、市场调研人员。

  第二章营销方案管理规定

  第三条依据市场需要和风景区力量,编制营销工作的年度、季度、月度方案,使营销系统的各项工作在统一的方案下协调进行。

  第四条营销系统各级部门的工作重点,应放在各项业务方案的编制、执行、检查和考核上,确保营销方案的实现。

  第五条定期和不定期召集各类业务会议,综合考虑景区内外环境的各方面因素,包括业界进展趋势、同业、市场、客户信息及景区内部状况等,检查并修正营销方案,调整营销策略组合,提高景区的市场竞争力。

  第三章营销事务管理

  第一节营销组织

  第六条营销系统各部门的部门职能确定了营销机构的设置,营销人员的岗位描述确定了营销人员工作责任与权力,是营销组织的基础。

  第七条营销人员严格根据营销系统的工作程序开展营销业务工作,保证高效、有序地运作,充分发扬团队精神,拓展营销业务。

  第八条营销组织随市场及景区环境的变化要不断修正,使之具有更强的适应性,确保营销效率的最大化。

  第二节销售事务的管理

  第九条市场营销科依据风景区营销方案和营销策略制订并实施年度、季度、月度销售方案,巩固已有市场,全力开拓新市场。

  第十条销售方案包括以销售额为主体的预算数值及方案的实施步骤、销售组织、销售政策等。

  第十一条定期和不定期访问旅行社,亲密联系,努力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第十二条定期做好各项销售统计和利用工作,对比方案与实绩分析缘由,制订预防和订正措施。

  第十三条旅游产品销售价格原则上一经制定,不得随便变动。但依据详细状况规定价格浮动百分比和相应审批权限。

  第十四条严格遵守风景区的财务制度和营销方面的财务规定。

  第十五条根据有关工作程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络和协调,必要时由风景区负责人召集工作会议协商处理简单或重要的工作。

  第三节促销、市场调研事务管理

  第十六条为塑造x风景区良好形象,增进风景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定期开展公关、广告、促销活动。

  第十七条公关活动可采纳多种形式,如新闻发布会、展览会、联谊活动、专题活动等。公关活动、广告的主题应与景区的经营战略相全都。

  第十八条景区市场营销处负责促销活动、市场调研活动方案、方案的制订和组织实施。促销渠道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广告、销售激励、宣扬与公共关系、直接营销、个人推销。

  第十九条有效的检查是保证营销工作达到预期效果的必要手段。

  其次十条营销人员应遵循行为活动公开,相互监督检查的原则。

  第四节营销事务的检查

  其次十一条管理人员按外出活动登记表对下属的.―切业务活动进行检查。

  其次十二条生产科定期检查广告促销方案、销售方案等的完成状况,并适时调整营销方案和营销策略。

  第五节营销人员的培训

  其次十三条为了适应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扩大营销业绩,必需对营销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其次十四条培训工作应有方案、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时间不能与营业高峰冲突,业务人员的培训原则上在岗培训。

  其次十五条新进业务人员的教育训练:熟识旅游产品生产、包装状况,对旅游产品有所了解,然后由有关部门培训下列课程:

  (一)关于风景区的学问。包括风景区的经营方针、整体营销策略和风景区组织所处市场定位,风景区人事规章制度等。

  (二)关于产品的学问。包括产品种类及其特性等。

  (三)市场有关学问。包括市场环境、销售范围、市场状况、本风景区产品的行销概况。

  (四)关于市场营销各项经济法规和风景区营销管理制度。

  其次十六条老业务人员的培训应长期开展,不断提高业务素养。

  其次十七条市场营销处依据风景区营销人员的实际状况结合现代营销要求提出培训需求,经风景区负责人批准后,由市场营销科和办公室共同协商支配营销人员的培训。

  (一)内部培训:

  选择业绩优秀的人员作为培训师,利用每月营销工作会议的时间集中培训,主要内容为营销专业学问和实践阅历。

  (二)外部培训。

  选派营销骨干到先进的各类风景区集中学习现代营销学问,提高风景区整体营销实力。可依据产品开发的进度有针对性地进行。

  其次十八条培训结果办公室负责考核,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

  其次十九条管理人员外出培训结束后,须向办公室交接学习资料,并写出书面总结报告编写教案,培训有关人员。

  第四章营销人员行为准则

  第三十条仔细学习并充分理解风景区的营销战略和策略,乐观贯彻执行并准时反馈真实信息。

  第三十一条严格遵守风景区利益第一的原则,坚决维扩风景区整体利益。

  第三十二条自觉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养,包括社交礼仪、道德修养、人生观等,树立良好的营销形象。

  第三十三条具体了解风景区产品学问,找准产品、服务的市场定位,采纳适当的营销方式,提高工作质量。

  第三十四条准时上交完整业务记录、客户档案、合同等资料。

  第三十五条保守商业隐秘。

  第五章xx风景区票务管理方法

  第三十六条票务管理原则

  (一)票券是有价证券,是x风景区经济活动的重要凭证,票务工作是风x景区管理的重要方面,因此必需坚持严格管理的原则,制度化、规范化。

  (二)x风景区票券从设计、印制、保管、发放、使用到财务管理,各环节要建立各负其责、相互监督、便利使用、平安有序的工作机制。

  (三)实行票、款分开,管用分别的原则。

  第三十七条票务管理体制

  (一)一名主要领导分工负责票务工作。

  (二)生产科主管本风景区的票务管理工作,并受主管风景区领导的直接领导。

  (三)指定专职票务管理人员。票务管理人员的职责是:票券的设计与印制,票券的保管与发放,票券使用中的检查与监督。

  (四)依据详细状况,配备相应的售票员与验票员。售票员与验票员应分开设立。

  第三十八条票券设计与印制

  (一)票券的式样

  票券的式样由主票、副券、存根组成存根联的内容应遵照发票管理的有关规定。

  主票的设计图案应与风景区景观和活动内容相协调,票面须标明票名、编号、金额、人数、使用期限、副券、存根等。字型用色要讲究艺术效果,以利游人留存纪念。

  (二)票券印制

  1、风景区门票应交付指定承印企业印制,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铜陵市地方税务局监制”字样。

  2、对已经市物价部门批准的各项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变动。如需调整或新添售票项目时,必需按程序报批。

  3、印制各种票券必需与印刷厂家签订合同,并经主管风景区领导批准。

  4、票券上加印广告的,广告图案要设计美观,不能喧宾夺主,影响票券的正常使用。广告内容应与风景区氛围相协调,不得有宣扬封建迷信、烟、酒、黄色以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

  第三十九条票券的保管与发放

  (一)设立票券专库,库房应具备防盗、防火、反腐、防潮等条件。各种票券在库内应分类上架,码放清晰、整齐。

  (二)各种票券要按明细类别建立总帐、分类帐,并按领票人员分别建立明细帐。票券入、出库及交款结帐要单据齐全,帐实相符。

  (三)各种票券的启用、停用必需登记造册,并经主管风景区领导签字批准。

  (四)对废旧票进行销毁、重新启用或改做赠票以及他用的,必需登记造册,并经主管风景区领导签字批准。销毁票证应由两个部门监销签名。

  (五)票券发放应削减环节或层次,由票券专管人员直接受理每个售票员领票单,售票员依据需要填写领票单直接向票库领票。领票单一式三联:票管员、财务、售票员各一联。财务处应依据领票单定期核查。

  (六)售票员按售票日填写售票交款单(三联)到财务处交款,财务处收款后在售票交款单上加盖名章及收款公章,并留一联入帐,售票员留存根一联备查,另一联交票管员作为销票依据。

  (七)每售票日各售票处(点)的票款除按规定留存找零现金外,其余均应送交财务处。留存找零现金以及尚未出售的各种票券,均应存放于保险柜内,并设专职人员值班。

  第四十条票券使用中的管理

  (一)严格根据芜湖市物价局《风景区景点明码标价试行规定》,在各售票窗口明码标价。

  (二)售票员唱收唱付,票款当面点清。

  (三)售票按不同岗位分别限定出错率要求。长短款要据实登记,长款上交,短款自补。大额错款,须马上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四)严禁出售回笼票及其他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五)验票员须当节人面即验即撕,一律不准保留全票。

  (六)风景区办公室、财务科、生产科应定期或不定期对票务工作进行检查和抽查。

  第四十一条签单的管理

  (一)有旅行社组织的大型旅游团体入风景区,x风景区可接受旅行社的签单,在接受签单前必需与旅行社订立合同;订立合同的旅行社必需持有旅游局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和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等。信誉不好的旅行社,应拒绝与其签订合同。

  (二)签订合同的旅行社组织团体入景区,须在景点检票窗口签单换取入门凭据(即团体入门券)。该项凭据由售票员直接向票管员领取,领票单一式三联,票务管理员、财务、售票员各一联。

  (三)旅行社的签单必需与合同票样相符,售票员验明接收后,将入门券交与旅行社,由验票员点清人数、撕券后放行入景区;存根联与旅行社的签单一同交票管员。票管员按券号查收,每月清算。清算结果经财务处核准后,在存根联上加盖名章及公章,存根联于领票单一起留存备查。财务处每月(或按合同规定期限)持签单与旅行社结款。

  (四)其他

  1、风景区各景点一律凭有效票证入内,杜绝偷漏票。禁止机动车辆、电瓶车入景区。

  2、旅游团队到风景区内饭店就餐,凭风景区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入景区单入园,单上注明人数,出景区时加盖餐厅业务章,每月风景区与餐厅核对、结算。

  3、非购票人入景区,一律凭介绍信、工作证或风景区制发的入门证入景区。经允许入景区的车辆须在风景区门口填写联系卡,由所联系的业务单位在联系卡上盖章(或签字),出景区时验卡。

  4、特别人群(如儿童、老人、军人、残疾人等)入景区,门票一律根据相关文件的减免优待政策办理。

  5、禁止使用涂改、伪造、过期或他人票证入景区。使用涂改、伪造票证者,没收票证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冒用他人票证者,暂扣票证,并予以批判教育,若票证本人索取,问明缘由:属丢失被他人捡取冒用的,票证发还本人属借票证予以没收;属租与他人冒用的,没收票证。

  名词解释:

  ①风景区票券:本风景区赏园和动物园的门票,以及风景区附属的游乐、文化消遣场点使用的各种票据。

  ②售票日:一日收款截止时至次日收款截止前为一售票日。

景区管理制度14

  一、职责

  售票员负责景区门票的收费及票据的出据。

  检票员负责景区门票售情况及进入景区人员的门票查验工作。

  二、售票员岗位制度

  1、遵守景区所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票款清楚,售票情况记录完整,违规一次扣除售票员本人当月绩效工资30元。

  2、领取票据时,要详细登记签字盖章,并认真填写相关记录,严禁他人代领票据,如发生带领情况,一次扣除售票员本人当月绩效工资30元。

  3、保管好票据现金及单据,下班前及时交财务人员,对票据和现金应做到日清月结,不得私自挪用和外借,如私自挪用和外借公款,若经发现一律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4、售票时,钱票当面点清,唱收唱付时音量清晰适中。服务时坐姿端正、态度和蔼、主动热情解答游客的询问,有问必答,解答游客询问时详细全面。

  5、售票员要忠于职责,不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6、班前清扫售票室卫生,保持售票室的整洁,下班后关闭电脑电源。

  7、遵守景区上下岗时间,不擅离职守,遵守时间按时上下班或擅离职守的。

  8、病假、事假须事先具备书面手续,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请假(迟到超过30分钟后再临时请假的.将一律不予准假,并视同旷工处理),病假三天以上需持医院证明和医院收费收据,如无医院收费收据视同事假处理。

  9、售票员在工作中要努力学习,提高自身修养和服务技巧,熟练使用礼貌用语为游客提供优质服务。

  10、所售票据和所收现金,认真清点核对,以防出错,注意识别假币,在验钞设备齐备的情况下,杜绝收到假币,如若收到假币,一律由售票员本人承担。

  三、检票员岗位制度

  1、遵守单位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检票程序,忠于职责,不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2、班前打扫卫生区卫生,保持卫生区的整洁干净。工作用品、物品摆放到位,下班时收回告示牌及工作用品。

  3、站立服务。保持正确的站姿,要端庄自然、亲切、稳重。面对游客要文雅、自如、端正、稳重、自然亲切。

  4、服务使用礼貌用语,要来有迎语,去有送声,语言清晰准确,声音动听。要熟练使用礼貌用语十字(您好,谢谢,请,再见,对不起)。

  5、热情主动服务。在客人走到距检票口十米时,要行注目礼,用目光迎接客人。客人到检票口时,要彬彬有礼,主动招呼,亲切问候,如:“您好,请问您几位?”等。

  6、检票时,要双手接过客人递过来的票,验后双手将票还送给客人,并说:谢谢合作,请保管好您的票据等敬语。

  7、唱票与清点人数时,声音要洪亮清楚,清点人数不能用手指指游客。

  8、在接待重要客人时,全体检票员要站立并向客人致意问候。

  9、对客人提出的问询详细答复,做到百问不厌,用词贴切,简洁明了,口齿清楚。

  10、对待特殊人群(老人、残疾人等)要主动提供必要的帮助。

  11、积极组织游客有秩序的通过,避免混乱现象的发生。

  12、客人离去时,要向客人道别,并诚恳热情欢迎其下次再来。

  13、对客人的意见和建议汇总分析上报主管领导。

  14、检票时要认真、细致。做到票数与游客人数相符,不得漏检或私自放无票人员进入,如有漏票或私自放无票人员进入的情况,检票人员不但要补交漏、逃的票,还将扣除当月绩效工资30元。

  15、需要回收票据存根的要及时回收,整理清点并分类统计,及时上交。

  16、遵守景区上下岗时间,不擅离职守。

景区管理制度15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旅游景区景点环境管理工作,提高旅游景区景点环境质量,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环保局、国家旅游局、建设部、林业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旅游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环法[1995]462号)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遗产地、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点文物古迹所在地、生态功能保护区等开展旅游活动的区域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旅游景区景点管理机构应对景区环境质量负责,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第四条 旅游景区景点管理机构应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任务,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环境管理工作人员,较大的旅游景区景点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机构,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第五条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将旅游景区景点的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拨出资金用于旅游景区景点的环境保护。旅游景区景点也应积极争取社会团体、个人以及国外有关机构的捐助,并将旅游收入的一部分用于环境保护,用于环境保护资金不得低于景区门票收入10%,环保投入比例随着旅游区收入增长逐步提高。

  第六条 实行旅游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生态环保一票否决制度。旅游景区景点管理机构制订的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必须有专项环境保护内容,或制订专项环境保护规划,进行环境功能区划分,明确环境保护目标。不允许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以及其他需要绝对保护的区域开发旅游活动。规划应报县以上政府批准实施。

  第七条 县以上环保、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法对辖区内旅游景区景点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参与规划的论证审查。

  第八条 旅游景区景点开发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其废水、废气、废渣的处理设施和防止流失、植被破坏、景观破坏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旅游资源开发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和审批。

  第九条 旅游景区景点禁止建设污染环境的工业设施和对生态环境有害的项目。建设其他设施和项目,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对现有的上述项目或设施,其污染物排入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必须限期治理或依法关闭、搬迁。

  第十条 旅游景区景点管理机构应因地制宜建设消烟除尘、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设施。景区内生活服务单位的燃煤锅炉必须采取消烟、除尘措施,其他炉灶应采用型煤、液化气、电等清洁燃料,宾馆、饭店的营业炉灶必须安装油烟处理设施,禁止原煤散烧;排放污水超过标准的,应进行净化处理,污水回用;生活垃圾应分类袋装,进行无害化处置。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旅游景区使用高音嗽叭或其他方式造成噪音污染。

  第十二条 旅游景区景点管理机构及其经营单位应当做好植树造林、护林防火和植物病虫害防治工作。保护一切自然资源和自然、人文景观。禁止捕猎野生动物和破坏其生存环境,禁止采集和销售国家和省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禁止毁林毁草、开山取石、挖土采沙、开矿冶炼、建炉煅炼、改变水系等破坏生态的行为。生态严重破坏的地段,要封闭进行自然恢复。

  第十三条 游览步道及交通道路的建设要合理规划、设计,避免破坏生态和景观,提倡采用天然石板路等。较大景区内的交通应当采用环保节能的方式,如电瓶车。机动车停车场应建在景区外隐蔽处并加强绿化和环境管理。

  第十四条 景区中心区或主要游览区不得安装高压电缆和架空电线,各种线路、管网宜采用隐蔽工程。

  第十五条 景区内禁止焚烧秸秆,控制使用化肥、农药和畜禽养殖规模,防止农村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观赏动物应做好卫生防疫和粪便处理工作。

  第十六条 旅游景区景点环保机构或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景区景点日常环境监测制定制度,定期监测景区景点内的理化环境和生态环境,并及时予以公告。

  第十七条 旅游景区景点应做好环境卫生和文物保护工作,推行随票进门发放清洁袋并有效回收,建设水冲厕所或生态厕所,杜绝乱扔食品包装袋,废纸等废物和在文物古迹、古树名木上乱刻乱涂、乱写乱画现象。加强对饭店、宾馆的管理,卫生洁具、餐具必须进行消毒处理,杜绝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卫生洁具、餐具。

  第十八条 旅游景区景点应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建设必要的宣教设施,通过宣传教育片、宣传手册、广告标语、导游解说等方式宣传环境保护。

  第十九条 对环境管理做出显著成绩的旅游景区景点,环境保护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二十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旅游景区景点,环境保护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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