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4-10-08 13:18:03 制度 我要投稿

(热门)监理安全管理制度1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监理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热门)监理安全管理制度15篇

监理安全管理制度1

  一、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组织体系及目标管理

  1、各项目监理部要充分认识到冬季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冬季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加大对冬季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管理。公司实行以分管经理与项目总监为主要责任人的目标管理体系,严格目标责任管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督促施工单位将冬季建筑施工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2、总监理工程师应认真组织项目部监理人员学习安全生产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及有关规定,及时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要求。

  3、总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编制冬季施工方案,并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冬季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4、总监理工程师应强化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三级教育的督促、监督,尤其是“从零工作法”、班前安全活动和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对不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的项目经理部,要责令整改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5、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归档项目监理部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方面依法落实监理责任的有关资料。

  二、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的重点及要求

  各项目监理部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将“防坍塌、防冻、防滑、防火、防中毒”作为冬季建筑施工监理工作的重点工作,加强对深基坑开挖、起重机械、高空作业、临时用电及临建设施等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控,确保施工安全。

  1、强化防高空坠落管理。施工现场要加强对建筑物临边、屋面临边及预留洞口、电梯井口、楼梯临边等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施工现场搭设的防护棚、防护栏杆等防护设施,必须按照《建筑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图集》的要求,使用定型化、工具化的安全防护设施。同时要在防护设施周边设置醒目的预防高空坠落的安全警示牌;脚手架与建筑物之间距离过大超出规范要求的,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登高作业人员必须配戴防滑鞋、防护手套等防滑、防冻措施,并按要求正确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遇到雨雪等恶劣天气时,要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严禁雨雪和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作业;对施工现场脚手架、安全网等防护设施的拆除,要实行严格的内部审批制度,不得随意拆除。

  2、强化起重机械管理。重点做好设备的`检测、维修和保养,确保各种安全装置、限位装置有效可靠;要做好塔机、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等设备基础的检查监控,提高设备的防冻、防风及防坍塌的能力;施工现场使用的起重机械必须要悬挂注册铭牌,严格执行验收和登记制度。

  3、强化深基坑管理。要加强对基坑壁的支护,并设置观测点,随时观测边坡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变化,及时发现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发生坍塌事故;基坑周边必须进行有效防护,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基坑周边要设置堆放物料的限重牌,严禁堆放大量的物料。

  4、做好防中毒工作。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定点分类存放,设有明显标识,并有专人负责。宿舍与存放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仓库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对使用有毒材料的作业人员配备安全可靠的防护用具,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持作业场所通风良好,严防中毒事故。

  宿舍门窗玻璃要完好,正确使用取暖设施,保持室内通风良好。宿舍内严禁使用木柴、炭火取暖,严禁乱拉、乱接用电设施,防止发生烟气中毒和引发火灾事故,同时要加强对食用盐的管理,防止出现亚硝酸钠(工业用盐)中毒事故。

  5、强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冬季气候干燥,风力大,易发生火灾事故,要重点做好作业区、生活区、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仓库、配电设施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实行重点防范、重点监控,排除火灾隐患。要合理有效地配置灭火消防器材。检查施工单位对工人的三级教育交底的落实情况,确保工人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学会逃生自救知识,防患于未然。

  建筑装饰装修施工现场应实行全封闭管理,并建立健全消防管理的规章制度,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管理,将目标责任落实到每个层面、每个人员。对动用电气焊等明火作业,要实行严格的动火审批制度,并设动火监护人,实行现场监护。实行明火作业时,必须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和装置,操作完毕后要认真清理现场,防止产生暗火。严禁在明火作业范围内同时从事油漆等易产生挥发性气体的作业。使用易挥发性材料时,应随时封闭其容器,擦拭后的棉纱等物品应集中存放并远离热源。严禁在施工现场内吸烟。严禁在运行中的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对各种用途的临时用房、仓库、贮罐、堆料等要合理布局,保证有足够的安全通道、防火间距。安全通道应保持畅通,标识醒目。

  6、强化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要完善现场事故应急预案制度。建立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值班制度,落实抢险救灾人员、设备和物资,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确保能够高效、有序地做好紧急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三、加大监管力度,严格责任追究

  各项目监理部应严格按公司山监工青字[2006]8号文的要求,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综合整治活动,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按照'三定'措施,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并进行跟踪检查,全面落实安全监管措施。

  公司将组织冬季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专项检查,对制度不健全、检查不及时、整改不到位、安全隐患重复出现及现场存在事故隐患严重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进行严肃处理。

监理安全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体要求

  1安全监理资料管理体系

  1)为加强对安全资料的管理,在公司设立相应的部门负责本公司安全监理工作及资料的管理,并设专人保管。

  2)安全监理资料应按岗位职责分工,由监理人员编制与填写。

  3)安全监理资料的管理应有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理资料的整理、分类及立卷归档。

  4)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资料应按照具体的分工和要求进行填写和履行签章手续;应随施工进度及时收集、整理、存档。

  5)安全监理资料必须收集及时、真实完整、分类明确,能够全面反映监理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的情况。

  6)监理人员应做好监理例会及安全专题会议的记录和纪要,纪要会签要及时。

  7)安全监理资料应在监理工作结束后,汇同其它监理资料,及时整理归档。

  8)安全监理档案的验收和移交应履行相关手续。

  2安全管理资料的编制要求

  1)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及施工单位的实际状况。

  2)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资料应保证字迹清楚,施工现场安全资料应签字、盖章手续齐全。计算机形成的工程资料应采用内容打印,手工签名的方式。

  3)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资料签字前修改或涂改应有标识,签字后作为结果性文件不得修改或涂改。

  4)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资料可以有记录表,文字记录、图片多种形式,并以文字形式作为传递、反映、记录各类信息的凭证,监理人员应做好资料的收发记录和签证

  5)安全监理日志中应当记录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情况,记录发现和处理的安全问题及现状。

  第二章安全监理管理内容

  1监理规划:

  1)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资料管理标准》(db13(j)/t101—20xx)、《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和相关行业监理规定的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

  2)安全监理规划应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以及工程项目特点和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安全监理工作目标、工作内容、程序、制度和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安全监理内容应明确给出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分部分项工程或施工部位。

  3)项目监理规划的编制应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工程师参加,由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2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对于中型及以上项目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是指导和规范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要监理文件之一,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针对施工单位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和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在编写时应使其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指导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安全实施细则。

  3)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控制要点和工作流程,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的检查方案。

  4)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并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人审批后实施。

  5)在安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实施。

  6)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依据:

  (l)已批准的安全监理规划;

  (2)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3)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

  7)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编制依据;

  (2)工程概况;

  (3)专业工程的特点;

  (4)安全监理工作的流程;

  (5)安全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

  (6)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3建设工程开工安全工作报审资料

  1)核查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主要内容包括:

  (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事故处理与报告制度等。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施工项目部是否建立了这些制度,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安全监理日志。

  (3)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齐全有效;

  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核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保留其复印件。

  (4)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其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齐全有效。

  (5)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企业派驻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应符合规定。施工项目部应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的配置及分工情况报项目监理机构。

  3)审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命文件。

  4)审核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

  特种作业人员主要包括:电工、电焊工、起重操作工、场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爆破作业人员、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大型机械设备操作工、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等。

  以上证件需核查原件,保留复印件。

  5)检查施工单位是否针对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建设部《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规定》、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等的规定:

  (1)施工单位应建立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建筑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应根据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和本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结合工程特点制定应急预案。

  (3)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成立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和分工,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6)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1)编审程序的审查:编制、审核及批准签署齐全有效;

  (2)编审内容的审查:与安全生产有关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4)基坑支护、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6)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7)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7)核查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

  8)核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准备工作,由总监理工程师在表b2—1《工程开工安全工作报审表》上签署意见。

  4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

  1)开工前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划、费用清单。

  2)施工单位填写《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申请表》向监理单位提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申请。监理单位审核后填写《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向建设单位提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经建设单位确认后进行拨付。

  3)在施工过程中,检查安全防护、文明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按期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措施费用落实清单及措施费用支付申请。

  5专项施工方案报审

  根据建设部(建质【20xx】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中规定,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审核,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应组织专家论证的工程,由施工单位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施工单位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施工单位应将专家论证审查报告作为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6主要施工机械设施安全报审资料

  1)主要施工机械设施是指:挖掘机、基础及凿井机械、钢筋加工机械、混凝土搅拌机械、土方铲运机械、凿岩机械、筑路机械等。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机械的验收记录进行检查,检查验收记录中的验收程序、结论和确认手续,并签署核查意见。

  2)巡视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设施的搭设情况,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设施的验收手续进行核查。

  3)由监理工程师在表b2—2《主要施工机械设施安全报审表》上签署意见。

  7起重机械安装/拆除报审资料

  1)起重机械主要包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电动吊篮、物料提升机等。

  2)起重机械拆装前,应对起重机械的拆装方案、检测报告、操作人员和拆装人员上岗证书、拆装资质及其他有关资料进行审查。

  3)起重机械拆装、顶升前应书面告知安全监督部门备案。

  4)项目监理部核验合格后,在表b2—3《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报审表》上签署意见方可进行安装或拆卸。

  8施工现场起重机械验收核查资料

  1)施工现场起重机械使用前,总承包单位应填写表b2—4《施工现场起重工机械验收核查表》报项目监理部对起重机械设备验收程序进行核验。

  2)核验合格后在《施工现场起重工机械验收核查表》上签署意见方可使用。

  9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顶升附着及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审查

  1)项目监理机构应核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塔式起重机顶升、附着及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作业单位的企业资质及操作人员上岗证。

  2)项目监理机构应对其塔式起重机顶升、附着及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作业程序进行旁站监理,并做好旁站记录;

  10建设工程分包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报审

  分包单位确认后,项目部应对分包单位的资质及人员情况进行验证,附被考察的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名册、特种作业人员名册、施工人员名册及相关上岗等资料,填写表b2—9《建设工程分包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报审表》,上报监理部进行确认。

  11安全监理整改通知单

  监理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填写表b2—10《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整改通知单》。其中应包括检查情况及安全隐患、整改要求、整改时间等内容。

  项目监理部签发《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整改通知单》后,施工单位应立即进行整改,自查和格后填写表b2—11《监理工程师安全整改通知回复单》,上报自查整改结果。

  12安全监理停/复工

  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工程中,发现存在的重大隐患的,应当签发《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部门。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项目监理部应当填写《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监理报告书》上报有关部门。

  项目监理部签发表b2—13《工程暂停令》后,施工单位应停工进行整改,自查合格后填写表b2—15《建设工程复工报审表》,经安全监理人员复查合格,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复工。并将《建设工程复工报审表》报建设单位。

  13安全监理旁站

  1)监理旁站方案中应编制安全监理旁站内容;

  2)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要实施旁站监理并做好旁站记录。主要包括:

  (1)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顶升;

  (2)起重吊装工程

  (3)基坑支护与降水、边坡防护;

  (4)脚手架的搭设与拆除;

  14安全监理工作会议纪要

  1)第一次工地会议:

  (1)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第一次工地会议应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负责现场安全管理的人员参加。

  (2)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介绍施工准备工作时,应包括现场安全生产的准备情况。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时,应包括安全监理的主要内容。会议应包括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3)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代表各方代表会签。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包含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有关衔接与配合的内容;

  2)安全监理交底:

  (1)安全监理交底可以采取书面交底或安全监理交底会的形式进行。

  (2)安全监理交底的内容:

  ①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内容、基本程序和方法;

  ②有关施工安全资料报审及管理要求。

  (3)安全监理交底会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

  (4)参加安全监理交底会的人员应包括: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监理机构的有关监理人员;建设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

  (5)安全监理交底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后及时发放。

  (6)安全监理交底书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并签字确认。

  (7)安全监理交底书递送给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应有递接纪录,递送人和接收人应签字确认。

  3)工地安全例会:

  (1)在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主持召开工地安全例会。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2)工地安全例会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②检查分析工程项目安全计划目标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目标及其落实措施;

  ③检查分析工程项目安全状况,针对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④检查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核定及安全文明措施费支付情况;

  ⑤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⑥其他有关事宜。

  (3)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需要及时组织安全专题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安全有关专项问题。

  15安全监理日志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日志要求包含以下内容:

  1)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保证体系的运行,并将检查结果计入监理日志。主要内容包括:

  (1)检查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情况;

  (2)抽查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书;

  (3)抽查施工单位对进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4)抽查施工前管理人员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5)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2)对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检查情况。

  3)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4)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其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情况,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专项检查事宜。

  5)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检查记录进行抽查情况。

  6)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发出的整改指令,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情况。

  7)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在施工准备阶段已进行审核通过,在施工阶段,通过检查手段,督促其正常运行的情况。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

  8)施工阶段的自查情况,包括施工总承包单位按企业自身要求进行的内部安全检查及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进行的安全生产检查。

  9)按照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中明确的检查项目和频率进行安全检查,并详细记录。

  10)项目监理机构依据专项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为安全监理的重点监督、检查、验收内容,详细记录。

  11)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检查分包单位安全规则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抽查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的检查记录情况。

  12)监理人员发现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时,应通过施工总承包单位向其提出整改要求,并检查整改结果,做详细记录。

  16安全监理月报

  1)监理月报应包括安全监理内容。

  2)监理月报中的安全监理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

  (1)本月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审查情况;

  (2)本月现场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3)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处理情况和采取的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4)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支付审批情况;

  (5)下月安全监理工作的重点;

  (6)必要时附音像资料和专题报告。

  17监理工作总结

  1)监理工作总结应包括安全监理的内容。

  2)监理工作总结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签认后报本监理单位,监理单位确认后向建设单位提交。

  3)监理工作总结包括的内容还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的相关规定。

监理安全管理制度3

  一、总公司责任:

  1、制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2、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3、组织人员的培训,再教育;

  4、委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5、组织每半年、年终大检查;

  6、对责任人实施奖罚;

  7、组织年终总结评比;

  8、承担国家规定的法律责任和相应的经济责任。

  二、分公司责任:

  1、督促落实公司制度;

  2、对每项工程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

  3、协助总监落实监理部人员并督促到位;

  4、每月向公司报告各项目的监理进展情况;

  5、对项目的监理部进行考核和奖惩;

  6、承担公司规定的相应责任。如受到有关部门经济处罚,按分成比例承担相关责任。

  三、总监理工程师责任:

  1、本公司实行现场监理总监负责制,全面组织、领导、负责现场的具体监理工作并承担相关责任。

  2、严格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xx)中的3.2.2规定执行,认真做好监理工作。

  3、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做好五项审查,六方面检查督促工作,正确行使停工指令,并及时报告。

  4、做好工地现场巡视,大型项目到位率在80%以上,中型项目到位率在50%以上,一般小项目每周不少于一次。做好与项目经理的联合周检安全生产工作。

  5、每月召开不少于一次监理部工作回顾、分析、总结研讨会,不断改进和提高自身素质。

  6、每月向公司报告项目监理情况,

  7、向分公司提交对项目组成员年度考核奖罚意见。

  8、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的相关责任。

  四、总监代表职责:

  1、严格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xx)中3.2.3规定执行。

  2、除规范3.2.4中规定不得行使之外的工作,凡总监不在现场时,均应认真代理总监工作。

  3、协助总监做好安全生产联合周检工作,及时处理安全隐患的苗头,防止事故发生并及时报告。

  4、承担公司制度规定的相关责任。

  五、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1、严格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xx)中3.2.5规定执行。

  2、做好本专业范围内的安全监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碰到难题及时报告。

  3、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的相应责任。

  六、监理员职责:

  1、严格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xx)中3.2.6规定执行。

  2、认真做好现场监理,发现问题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必要时可直接向总监或公司报告。

  3、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的相关责任。

  七、专职安全监理员职责:

  专职安全监理员应当配合总监理工程师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监理委托合同实施安全监理,对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包括: (一)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工作

  1、根据《条例》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xx)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安全监理规划分篇,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

  2、对中型及以上项目和建质(20xx)87号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3、配合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审查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1)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2)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尤其是深基坑支护与土方开挖、高大模板、超高脚手架工程是否经专家论证通过。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4)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5)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4、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5、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6、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

  7、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8、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二)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具体工作及重点检查内容详见附件)

  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2、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

  3、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4、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5、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监理安全管理制度4

  1 负责所监理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的日常检查。

  2 学习并贯彻执行监理部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和章程。

  3 执行监理项目部下达的有关所监理项目和部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指令。

  4 协助安全监理工程师对所负责监理的项目和部位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和违章行为的制止与纠正,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5 协助安全监理工程师对所负责监理项目和部位因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违章而进行整改的监督。

监理安全管理制度5

  任何工程的安全工作都应摆在第一位,而电力工程作为一种技术性强的工程,必须由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安全监管工作,创新安全监管模式,保证电力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1 电力工程的特点

  在新时期里,电力工程安全监管就是对诱发安全问题的因素进行系统的监督管理,运用科学的监管体制进行安全管理和控制。

  电力工程与一般的桥梁工程、建筑工程有明显区别,虽然说其安全问题与外部因素有一定关系,但主要还是由电力工程的特点引发的。电力工程技术要求高、结构复杂,而供电企业多、地域分布不均,技术实力、经济实力、规模等都有很大差距,这使得电力工程的安全监管难度较大。电力工程具有一次性特点,其施工时间、自然条件、规模、参加者则各不相同。电力工程又是一项综合性工程,建设中的任何人、事、环境的变化都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场人员对电力系统认识不清、安全事故预防能力低等都是影响到安全监管的重要因素。

  2 识别工程安全危险源

  在实际安全监管工作中,识别危险源是第一步,一般采用上评下辩的方法,对整个施工现场进行危险源的分析,由专业的安全管理认识分析施工现场,增强危险源辨识能力,提高安全防范水平。针对电力工程施工的环境、各个阶段施工特点、工程实情等,将工程施工中的危险源按照危险系数大小列举出来,从而对电力工程进行正确的安全风险评价,单独罗列出重要的危险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这些危险源,实现标准化的危险源控制。将危险源辨识结果纳入到施工作业指导书中,便于相关人员做好现场的安全控制工作。同时,依据危险源进行良好的现场安全管理,抓准各个施工环境的现场安全管理重点,并监督各项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3 健全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是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措施,以项目经理、班组、成员为基础,在业主管理委员会、工程项目的领导下,对每一项安全工作负责。在条件许可和有需求的情况下,设置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施工现场的环境、职工安全等监管工作,设置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兼职的安全人员,对电力工程中的每一项安全事故进行高效处理和预防。

  在电力工程的建设初期,明确各个安全监管人员的义务和责任,明确分工,并进行各项安全检查工作,适当加大安全监管的力度。重视薄弱环节的'安全监管,有重点的开展安全监管工作。实行安全责任制,安全责任不仅仅是安全人员的责任,还是全体人员的责任,将安全责任分摊到每一个人身上,辅之以激励机制,确保各项安全监管措施的落实到位。对特种操作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如:塔吊司机、电工、电焊工等在上岗前先经过相关资质考察,合格并获取证书后方能上岗。并制定严格的机械设备操作规程,要求相关操作人员严格按照要求操作,严禁违规操作情况。

  电力工程的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好后,加强项目骨干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并进行有效监督,树立正确的安全管理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原则,严格控制安全生产工作,初步分析安全监管工作状况,加强事前预控,提高安全监管效果。为充分发挥安全监管体系的作用,还要学会运用信息网络技术来加强安全控制。因为电力工程建设具有信息化特点,运用信息化技术实时跟进项目的安全管理进度,收集施工信息,并及时处理信息、分析信息。运用计算机网络系统连通各个部门,使各个部门保持紧密的联系,确保信息传递的迅速、准确、全面,便于安全人员做好电力工程的安全监管工作。例如:收集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信息,然后对其进行定量分析,从施工人员、管理人员的工作状态、工作效果方面进行定性分析,将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结果有机结合起来,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监督管理缺陷,迅速解决问题,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性和工程建设质量。

  4 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管理能力

  电力工程的专业性、综合性强,危险因素多,任何施工失误都可能带来安全事故,而部分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素质不高,加上机械设备人员的违规操作等,使得电力工程中的安全事故频繁发生。因此,加强安全教育,提高整体安全管理能力是十分必要的。当前,在我国电力工程施工中,一般采用宣传片、培训、继续教育等方式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实践经验表明:提高整体队伍的技能水平能有效减少违章操作的次数,减少安全事故。

  首先,在培训阶段,对员工进行严谨的技能培训和职业素养培训,并将其中的责任心强、技术过硬、综合素养高的人选,使其带领其他人员共同进步。适当加入岗位培训、交流参观等培训方式,提高全体人员的业务技能水平,使大家掌握电力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技术规程和相关管理制度,严格依照要求做好分内工作,实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提高电力工程施工、管理的规范性、标准化。

  其次,在组织员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专题型安全培训或安全宣教活动中,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管理能力,使大家掌握电力工程的安全问题核心,在遇到安全事故时,知道采取哪些应急处理措施,最大限度减轻安全事故带来的危害,保障自身的安全。为提高员工的安全能力,适当开展事故演练是十分必要的,让企业员工充分掌握本电力工程建设的特点,掌握安全控制要点,在安全事故面前灵活应变和处理。

  结语

  电力工程的安全监管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程,它是在电力工程建设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学会运用先进管理技术,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电力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杜绝安全隐患,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率,创造安全的施工作业环境,提高电力工程施工质量,推动我国电力工程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监理安全管理制度6

  全年主要控制目标:杜绝较大事故和影响重大的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和事故总量,各项控制指标持续下降。

  一、围绕一个主题

  紧紧围绕“深化综合整治,落实长效机制”这一主题,全面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不断补充和完善长效机制的内容,着重在落实和执行上下功夫,继续实行分级督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督促企业按照长效机制和补充规定的要求,落实安全监督员、隐患排查、关键作业以及现场设备设施及生产操作管理等各项措施。

  二、强化两个责任

  (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依法加强安全生产,加大安全投入,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加强班组安全建设,保持安全设备设施完好有效。企业法定代表人要切实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执行现场带班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强化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精细化管理,确保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技术装备、教育培训、安全责任保险和职业病危害治理等措施落实到位。强化企业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以及带班领导的现场处置权,注重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对企业安全状况诊断、评估、整改方面的作用。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要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二)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各级要紧紧围绕“有效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作为衡量地方经济发展、社会管理、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要进一步细化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各镇政府(街道办)要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使其更加科学、合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要进一步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和应急演练。要进一步梳理明确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责,充分发挥行业管理部门的专业优势,加强行业指导,认真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达到“明职责、求有效、保落实”目标,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要加强驻厂安监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驻厂安监员作用。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聘用相关专业的安全专家,逐步完善充实安全专家库。要充分发挥各级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作用,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举报奖励制度。要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承诺、约谈、事故企业“黑名单”、事故现场分析会等制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突出三个深化

  (一)深化科技兴安。

  危险化学品:要进一步强化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逐步实现联网联控。逐步提升自动控制系统及紧急停车系统运行的可靠性、灵敏性、准确性、及时性,切实实现对温度、压力、液位、流量、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等超限、泄漏时自动报警和关闭停车。

  煤矿和非煤矿山:坚持建设与应用并重的原则,不断加大数字化矿山建设力度,在进一步完善已完成的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和无线通信联络系统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紧急避险系统建设,力争于20xx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煤矿要积极推广应用高效采掘设备,提高采掘机械化水平。地下开采非煤矿山要大力推广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地压监测监控技术、采空区监测监控技术。

  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三类以上班线客车、校车、旅游包车要按规定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充分发挥GPS监控平台管理作用,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进一步完善交通指挥系统功能,深化公路电子监控系统建设,充分发挥智能交通综合管控平台的作用,实现城市道路交通智能化管理。

  建筑施工:建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管网络平台,充实完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信息动态数据库,积极推进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在主管部门、施工企业、现场项目部间形成在线信息互通,实时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和关键部位进行监控,实现对现场安全隐患的远程诊断和科学处置,确保工程施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消防:积极稳妥地推进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信息平台远程监控建设,拓展社会消防信息化服务,加强对社会单位的动态管理和信息互动。加强全区各级应急通信保障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信息化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信息通信岗位人员专业素质。

  安全生产监控预警平台: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控预警系统,不断拓展监管功能,扩大监管范围,通过信息化监管系统强化自查自纠,逐步建成覆盖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监管监察信息网络与基础数据库,实施隐患排查信息化管理,实现监管的全覆盖、精细化、动态化、规范化,不断提高综合监管监察能力。要推动应用物联网技术,深化长效机制信息化的落实,逐步实现对重点部位、重点区域、关键环节和设备设施实时监测。

  (二)深化安全培训工作。安全培训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对安全生产整体工作有很大影响效应,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要把安全培训作为减少事故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切实将安全培训工作落到实处。要全面开展全员职工安全培训工作,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集中组织监管行业领域内企业的.全员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进一步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要积极认真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并按照要求参加再培训和复审。

  (三)深化安全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在综合分析研究工伤社会保险、各种商业保险利弊的基础上,借鉴国际上一些国家通行的做法和经验,提出来的一种带有一定公益性质、采取政府推动、立法强制实施、由商业保险机构专业化运营的新的保险险种和制度,是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的一项有效措施。年,要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等行业企业投保安全责任保险取得的成功经验基础上,按照省、市统一要求和年安全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规定以及企业作出的承诺,在其他行业企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四、着力四个规范

  (一)规范安全监管监察。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管理部门专业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全面构建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现场执法与网络监控、全面检查与重点监管相结合的安全生产专项执法和联合执法机制。以镇(街道)安监站规范化建设和实行委托执法为突破口,进一步健全镇(街道)为主体的基层安全监管体系。要坚持“企业自查、部门专查、专家协查、政府督查”相结合,坚持“全面检查、重点抽查、按期复查、明查暗访”相结合,抓住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对象、重大活动,开展全面、系统、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要把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作为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重要手段,保持高压态势,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层层落实执法监管责任,强化社会监督、加强跟踪监管,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并依法依规加大惩治力度,严防死灰复燃。

  (二)规范标准化创建。以达标创建为抓手,科学规范生产经营全过程,着力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预防、管理、监控能力建设,不断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要在所有工矿商贸、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年内,煤矿、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要在全部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达标升级工作。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企业要完成达标。80%的非煤矿山、冶金、机械等工贸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和电力企业要完成达标。40%的规模以下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要完成达标。

  (三)规范深度治理。要认真分析安全生产特点规律,始终突出恢复生产、节假日、季节交替等重点时期、重点时段,采取超常规的安全监管措施,对高危工艺、高危物质继续实施深度治理。要结合行业安全生产特点规律,始终突出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消防等领域的安全监管,要全面查找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深入组织开展各类安全专项整治,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切实从根本上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同时,要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切实抓好粉尘、高毒物质等职业病危害防范治理。

  (四)规范安全生产制度。要加强安全生产重点领域规章制度的检查梳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各类安全生产制度,切实纠正有法不依、有章不循、责任不到位的现象,真正做到依法准入、依法生产、依法监管。要完善督查督办和激励机制,确保现有的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各类企业要根据生产技术、工艺流程的变化,及时制定或修改完善相应的产业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

  五、抓好五个重点

  (一)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围绕“生态”建设,对设备陈旧落后、安全生产基础差、环保不达标的小危险化学品企业实施关停并转。以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为主线,突出“两重点、一重大”(即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充分发挥安全专家作用,深入开展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危险作业专项整治活动。要在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全面实行驻厂安监员制度,认真抓好监督员在企业的培训,加强履责能力建设,切实发挥好安全监督员的安全“防火墙”作用。积极推广安全管理先进经验,强化停产、复产企业安全监管,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要充分发挥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职能作用,着力解决危险化品安全生产深层次问题,不断提升安全监管水平。

  (二)重点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加强道路长途客运安全管理,逐步淘汰安全性能差的运营车型。强化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禁止客运车辆挂靠运营,禁止非法改装车辆从事旅客运输,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到无资质的维修单位(点)进行罐体维修和清洗。严格长途客运、危险品车辆驾驶人资格准入,研究建立长途客车驾驶人强制休息制度,持续严厉整治超载、超限、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高速公路违规停车等违法行为。提高道路建设质量,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加强桥梁、隧道、危险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继续强化农村交通的安全监管,特别要依法强化校车安全监管。制定实施《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考核办法》,纳入安全生产考评。

  (三)重点抓好矿山安全。煤矿方面:强化煤矿“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推进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建设。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方针,强化煤矿水害防治。进一步推进煤矿“双基”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不断规范班组管理,提高煤矿本质安全水平。非煤矿山方面:突出铁矿采空区和地下矿山防透水治理,严防塌陷和透水事故发生,有关部门要根据地下开采矿山生产能力收取采空区治理保证金,对采空区充填验收合格的退还保证金,未完成的予以扣罚;加强矿山技术管理,地下开采非煤矿山企业至少配备中级以上职称、本科以上文化水平且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的采矿、地测、机电专业技术人员各1名;严格执行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严格执行“逢大暴雨天气停产撤人”和“矿山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和3分钟通知到井下”规定;强化地下矿山机电设备管理,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淘汰落后设备设施;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每个采掘工作面作业人员不得超过两人。严格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要求,对达不到最低生产规模的非煤矿山企业依法实施关闭。对于南部山区露天矿山,根据建设“生态”的要求,开展南部山区综合整治活动,提高安全准入门槛,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常态化管理机制,严格执行矿山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全面提升露天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监理安全管理制度7

  1、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员要经过专业培训,熟悉建设安全管理知识,掌握安全法规、方针、政策和本企业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度、规划。

  2、在工程项目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领导下,明确工作职责,从事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参与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强制性标准审查,提出合理化建议。

  4、工作中深入现场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题严重时做好记录并报告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请示处理,并赋予实施。

  5、记录整理保管安全资料,协助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为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负有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责任。

监理安全管理制度8

  1、监理员是在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进行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负有职权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2、工作中认真执行各项规定和操作程序,对安全生产工作经常检查。发现违规现象,马上纠正,问题严重时,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按请示意见处理解决,做好记录。

  3、熟悉施工现场环境和工程概况,了解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强制性标准要求,做好本职安全管理工作。

  4、收集整理,保管好安全内业资料,分类入档。

监理安全管理制度9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监理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理,对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2、项目监理部(组)全面实行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度,项目监理部(组)与各监理人员签订安全生产监理责任书。

  3、为确保工程施工安全生产,项目监理部(组)具体实施,由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监理责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如设)和各专监及监理员具体负责各区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责任制。

  二、安全生产工作(工地)例会制度

  1、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由项目监理部(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召开。

  2、工作例会每月一次;遇特殊情况可适时召开会议。

  3、例会主要内容是传达学习贯彻上级关于综治安全工作的文件批示,汇报交流综合安全情况,分析研究综治安全形势,研究制定管理措施,布置下一阶段综治安全管理工作。

  4、年度的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计划由各级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上一级的要求和实际情况提出书面意见后报单位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以文件形式下发贯彻执行。

  5、安全生产例会由本级领导小组成员和各项目部安全分管领导(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及指挥部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参加。

  三、安全生产监理的教育和培训制度

  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多途径、多方式对监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全体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一)、对项目监理部(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

  (二)、派驻工地现场的监理人员要经培训,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取得相关的安全资格证书。

  (三)、现场每月不少于一次监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1、本建设工程近期安全生产状况,存在的问题和所要应采取的预防措施;

  2、对事故案例分析教育;

  3、安全生产方面的图展、观看录像、知识教育;

  4、国家、上级部门、公司最近的安全法律、规章、制度;

  (四)、各类形式的安全教育,受教育者应签到,教育活动内容要有书面纪要,并存台帐。

  四、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的整改制度

  (一)、公司工程监理部以定期、不定期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形式检查各项目部、各工区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至少每月二次,检查情况由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填写于台帐中,记录受检查项目的安全情况。

  对各类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采取以下程序进行整改:

  1、 签发整改通知书给各项目部,限期按指定要求进行整改。

  2、 收到整改通知书的项目部在指定时间,按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和确定责任人,并用书面形式回复项目监理部(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3、 整改期限过后,整改单位用书面形式将整改完成情况报项目监理部(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必要时公司工程监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整改事项进行复查,若仍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则重复上述程序,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必要的处罚。

  (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步骤要求:

  1、项目部对各工区的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二次,并应根据生产情况、季节特点进行专项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2、各区域的监理人员经常检查安全,每道工序进行时应检查安全问题。

  (三)所有层次的安全检查工作,分为台帐资料,现场两部分。

  1、台帐资料的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建立情况;

  (2)、管理制度文件的存档、保管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书签订情况;

  (4)、按制度规定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5)、台帐资料的整理、分类情况。

  2、现场的检查内容。

  (1)、场容、场貌、文明安全状况;

  (2)、安全防护设施、装置的齐全完好情况;

  (3)、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4)、特种作业的岗位人员持证情况;

  (5)、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使用情况;

  (6)、现场用电安全状况;

  (7)、各施工作业区的便桥、支架搭设、高空作业、道路交通等危险源的安全状况。

  3、检查工作要严、细,对发现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教育职工杜绝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对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的缺陷、问题认真对待,要有针对性地改进。

  (四)、各级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要有书面记录资料。

  1、项目监理部(组)组织的检查必须记入安全工作台帐。

  2、各区域监理人员的检查应在监理日志中有相应内容。

  五、安全作业监理的现场管理及奖罚制度

  (一)、现场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坚决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监理人员应要求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到岗到位,坚持安全工作原则,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有权进行制止。

  3、要求施工人员进场作业,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听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服从安全人员的管理。

  4、进场作业必须配戴安全帽,登高作业应系好安全带,不准穿背心、拖鞋进入作业场所,不得在作业场所内乱窜乱跑、打闹嘻戏。

  5、严格执行爆炸物品管理制度,认真按爆破操作规程和爆炸物品管理制度执行,杜绝违章作业,违章使用。

  6、要求施工作业人员必须参加人身保险。

  (二)、奖罚

  1、监理人员的奖励和罚款每年初根据不同的安全风险与工作难度而定。

  2、年终考核得分为60分者,不奖不罚;60分以上者,每增一分,奖励该部门最高奖励金额的2.5%;60分以下者,每少得一分,罚最高罚款金额的2.5%,罚至最高罚款金额为止。

  3、隐瞒事故不报,弄虚作假的,取消全部奖励,并处以罚款1000元。

  4、所发奖金,其中50%给签字人,其余发给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人员;所处罚款从部门签字人工资中扣除,不得报销。

  5、连续发生同类事故或重大事故的除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外,还须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责任人根据事故的程度和责任大小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6、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凡当年发生安全生产重大伤亡事故的,部门和个人一律不得评先进。季节性安全工作有布置、有检查,定期研究工作。建立、健全、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检查制度。部门责任人亲自抓,分管人员明确。按规定参加安全业务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件。部门内部坚持正常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事故并报送有关材料,及时报送各类统计报表。

  六、安全生产监理的台帐制度

  台帐资料具有真实记录和反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情况的作用,在台帐资料的收集整理过程中,有助于本单位自我发现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缺陷和需要改进的工作,有利于提高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同时也是自我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一项有效措施,并为责任追究提供有效凭据。

  (一)、本单位必须建立监理安全台帐,由安全监理人员负责当年所有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活动、检查等资料的建立、收集、整理工作。

  (二)、要对台帐资料的记录做到完整、及时、准确。

  (三)、台帐资料的整理按按相关规定执行,做到分类、按序、有目录、有页码,便于查阅。

  七、监理的应急处置管理制度

  1、成立安全事故和“三防”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建立机构和网络。

  2、加强施工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管理,制订和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要求施工单位与监理人员一起进行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做到胸有成竹,一旦发生事故,能及时、有序、科学、合理、正确地进行抢险救灾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和恶化。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加强应急处置工作的检查、宣传和教育,树立抢险抗灾意识。

  5、及早准备好抢险救灾的物资,并落实专人管理。

  6、积极动员全体人员投入到抢险救灾工作中,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

  八、安全事故的举报和调查处理制度

  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做好事故的及时报告、调查、处理、统计、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一)、轻伤事故,应在当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报告。

  (二)、各单位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必须在1小时内要求施工单位向公司、公司向集团的负责人、劳人部、工会电话报告,并填报《事故即时报告书》,先电传集团总部劳人部,由集团总部报上级及有关部门;同时监理人员应在1小时内向指挥部和上级及有关部门报告。

  未发生人员伤亡但经济损失在10万以下的向业主指挥部上报,10万元以上的事故,应在1小时内逐级向上级报告。

  在生产区域内发生的非本项目人员伤亡事故,也按以上程序上报。

  事故发生后,要求当事人、当事单位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要组织人员积极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事故调查。

  1、轻伤事故由各单位自行组织调查处理后,书面资料建档保存。

  2、重伤事故三人以下的,由集团总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相关部室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3、重伤三人以上及死亡事故,由集团会同当地市级劳动、公安、检察,经贸委、工会、业主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4、重大伤亡事故由省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公安、工会等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5、当事人和有关单位在接受调查时,应积极配合调查工作的开展,如实反映情况。

  (四)、事故处理。

  1、事故发生后,应按“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放过;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意见,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2、发生事故的单位要对调查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负责落实、处理。

  3、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发现的和检查中指出的劳动安全隐患、危害情况不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由公司或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经济、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凡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有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公司或者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由公司或上级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时间要求。

  1、重伤事故应在十日内结束。

  2、死亡事故应在二十日内,情况复杂的可延至三十日内结束。

  3、重、特大事故按上级部门规定。

  (六)、事故结案。

  1、据事故等级上报相关部门批准结案。

  2、车辆交通事故,由事发地交警部门处理,凭责任裁定书结案。

  (七)、事故统计。按当事人劳动关系隶属确定,属本单位职工的在安全生产月报、季报中反映;属劳务、协作单位的人员将事故调查材料报公司及上级部门备案。

  九、消防和生活安全管理制度

  灭火器的配置、检查、维护由项目部负责人组织实施;要求项目部应急小分队配备的专、兼职消防队员负责日常灭火器材的配置、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对消防器材的保管工作要责任落实到人,保证消防器材的齐全有效;监理要定期到各项目部、各工区检查消防安全的情况,做到有问题必须整改落实到位。

  (一)、根据易燃物面积和危险等因素配置必需数量的消防器材。

  1、生活区、办公用房每幢房屋配置1211MY4型、4B级(下同)2只以上;

  2、生产区的木工棚、材料库、停车库、修理车间、配电房、发电机房、锅炉房、生活区的食堂,按每20—30m2面积配备一只;其它作业工棚按—80m2面积配备一只。

  3、炸药库、柴油库(槽罐)、乙炔、氧气瓶储存库,按每处2只以上配备,距油库(油槽罐)出入口5-8米处备沙箱(堆)、铁锹。

  4、沥青拌和设备每台(套)配8—10只,或较大容量的推车型灭火机数只按设备周边每24M左右间距均匀分布。

  (二)、灭火器的设置要求:

  1、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提取的部位,铭牌朝外,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2、灭火器必须固定位置,距地面50—150CM为宜。用挂置方式的不能用铁丝缠绕住手柄。

  3、灭火器应设置在干燥、无腐蚀物的地方,否则必须增设防雨设施和保护措施。

  4、灭火器不得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22-+550C)的环境内。

  5、灭火器前不得有障碍物。

  (三)、要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检查、做到配置合理、有效。

  (四)、灭火器换药时,可组织消防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制度

  项目监理部(组)行使监理项目施工安全监理职责,正式发文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制定专职人员负责安全监理作业资料的整理,分类及立卷归档工作。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相关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要指派安全监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理。

  十一、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

  项目监理部(组)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审批,在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措施未审查审批前不得开始该项目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项目部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经施工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十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施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方案由施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并附安全验算结果,项目负责人审核,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对规定应组织专家论证的,需附专家论证意见),在项目开工前,报监理机构,先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核查,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审核签字后实施。

  十三、严重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在实施监理过程对安全隐患的处理办法:

  1、有关安全的主要部位、关键部位、加强监理旁站督促施工单位安检人员到位;

  2、督促承包单位对脚手架、塔吊、龙门架体垂直度、模板支撑系统、架体刚度、强度、施工用电和漏电系数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者指令停止整改。

  3、通过指令性文件对施工承包单位施工安全中存在的问题责令承包单位限期予以改正。

  4、要求施工单位对其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等提供合法有效的出厂“三证”。

  十四、按照法律法规与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制度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中的监理责任,是由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监理安全管理制度10

  1监理服务安全防护及环境工作措施

  1·1、项目监理部依据公司劳动防护措施,提出劳动保护资源需求计划。

  1·2 、项目监理部严格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佩戴制度,确保正确佩戴率100%。

  1·3 、项目监理部根据季节特点,落实夏季防暑降温,冬季防冻、防滑措施。

  1·4、监理部定期组织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管理体系活动,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纠正措施。

  1·5、对环境因素及危险源或重大危险源进行识别,并评价出重要环境因素及重大危险源,施加影响进而实施有效控制。

  1·6、监督施工单位根据国家电力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安全管理。

  2、安全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2·1、审查工程项目部制定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的有序进行,并做好检查记录。

  2·2、审查施工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应有行政部门考核合格,持证方可上岗。施工单位具有与其施工范围一致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审查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临时用电方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还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报送监理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2·4、监督施工单位认真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安全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2·5、检查在施工现场出入通道口、楼梯口、孔洞口、临边及有害危险性气体和液体存放处是否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并做好安全防护。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如发现特殊疫情要及时和地方防疫站取得联系。

  2·6、监督施工单位在施工前,负责工程项目的技术人员对有关安全施工注意事项和技术要求向施工人员进行书面交底、确认签字后方可施工。

  2·7、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是否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危险品等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现场应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符合现场情况消防设施和器材,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2·8、审查安全措施费用的投入,依据国家电力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督促落实。

  2·9、督促施工单位在汛期做好防汛人员、物资的准备工作,出现汛情配合施工单位做好抢险工作。

  2·10、掌握施工组织、施工人员的变动情况,了解安全生产能力,应达到安全方面的要求。

  2·11、对已确定的危险源及重大危险源应及时到位监控,采取检查、观察、核查记录等方法确定安全情况,发现不安全现象立即通知施工单位纠正。

  2·12、经常巡视现场,发现安全技术措施有不完善,安全防护器具满足不了施工人员安全时及安全组织措施执行不力时,通知施工单位加以纠正。

  2·13、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网、省调批准的设备过渡方案执行,对实施过程中进行全面安全监理。

  2·14、检查施工方是否按照标准向作业施工人员提供了安全防护用具,确保正确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2·15、审查施工方试验人员、焊工、起重工等特种作业人员从业资格,报验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工作。

  2·16、使用起重机械吊装前,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经相关部门及监理方检验合格后,方可实施作业施工。

  2·17、施工单位针对特殊作业过程提出控制措施,经监理方确认后实施。

  2·18、对工程建设中的人、机、环和施工全过程进行安全监控,制止施工行为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确保安全目标实现。

  2·19、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超前意识,从源头控制不安全因素,为安全文明施工创造良好氛围,构筑安全屏障。

  2·20、施工单位在主控制室及带电区域施工应有经批准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名单,施工单位根据工作任务,提供合格的工作负责人、工作班组成员名单。便于运行工作人员掌握。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2·21、抓好工作票监护制的执行,工作负责人要切实承担监护人职责,决不允许擅离岗位。工作必须在监护条件下进行。

  2·22了解施工设备与运行设备间的界面,包括一次系统及设备和二次系统、设备及回路,在运行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确认后监督施工人员在安全条件下工作。

  2·23、对已发生的不安全现象和事故,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吸取教训,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及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

  3、文明施工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

  3·1、监理部定期组织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评价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经常巡视检查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3·2、督促施工单位成立文明施工组织机构,制定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

  3·3、检查工程驻地的临建设施必须完善,在显著位置设置企业标识、工程公告版和平面布置图。

  3·4、施工现场要设置围栏、标语、彩旗等,进入场地的道路两侧排立各种警示牌。

  3·5、施工现场材料、工器具要堆放合理有序,砂、石、水泥等材料的放置要成垛规方。每个作业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沟道、地面无垃圾。

  3·6、施工场地要地势平坦、整洁、无积水坑,配备足够的照明设备。

  3·7、施工驻地要有足够的卫生设施,有专人负责,保持整洁。

  3·8、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应统一着装,佩戴胸卡。

  3·9、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要整洁完好,无漏水、漏油现象。

  3·10、各种安装设备到达现场后,要定置、整齐排放,做好标识,做好防火、防潮、防雨、防碰撞措施。

  4、环境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

  4·1、检查施工单位是否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规,施工场所应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水、固体废弃物等对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4·2、要求施工单位对影响环境的重要因素做好预防措施,杜绝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4·3、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对焊渣等有害物及时回收,并按照废物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4·4、施工单位应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使职工自觉执行环境保护措施,在施工中防止和尽量减少对施工场地及周围环境的影响。

  4·5、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气体、污水、废渣、粉尘、放射性物质及噪声、振动可能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编制环境保护措施。

  4·6、现场、办公区及生活区应采取绿化措施,现场要设置足够量的废料、分类垃圾桶,并定期清扫,保持施工环境整洁。

  4·7、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集中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4·8、施工弃渣、垃圾禁止倒入河中,避免妨碍排洪及造成环境污染。

  4·9、工程竣工后,及时修整和恢复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生态环境,并尽可能采取绿化措施。

  5·3树立预防为主的观念,严把监理审核关

  安全生产在建筑施工阶段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在每一道工序中,如果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就会存在,伤亡事故就可能发生。因此,监理在履行安全监理责任时,一定要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观念,熟知安全法律法规,掌握安全管理知识和安全技术措施,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具体地讲,应审查如下主要内容:

  5·3·1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即审查施工单位安全许可证,劳务分包队伍资质,安装消防安全资格认证。同时,核实工地项目组织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专职安全员的配备。

  5·3·2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不能替代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新工人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值日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施工现场安全防火、防爆制度、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班组安全管理制度、民工管理和门卫制度等。其中,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的核心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则是企业各级人员对安全生产所负的责任和职能。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是本工程的第一责任者,必须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5·3·3审查本工程项目施工应用的安全监督手段。施工过程中不安全的事故隐患时刻威胁着安全施工,施工单位必须结合工程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用各种安全监督检查手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采取相应的措施和办法,将各类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安全监督与管理手段,如班组相互安全监督检查,专检与自检相结合的安全检查方法,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现场轮流安全值日,签订安全责任书,以及现场悬挂各种安全宣传标语,安全教育与培训等方法与手段。

  5·3·4审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岗位证。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维修与安装电工、架子工、各种机械操作工、焊工(电焊与氧焊工);打桩机操作工等。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发证后,方可独立进行操作,每年还要进行一次复审,过期不参加复审者视为无证者处理。在审查操作证时,所持证件必须与作业人员相符,以防人证不符。

  5·3·5审查施工技术措施。内容包括:

  ⑴审查基坑支护和安全措施。在土方工程施工中应根据基坑、土方开挖深度和土质种类选择开挖的方法,本工程的基坑固壁必须进行专项支护设计。在施工方案中应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坑槽边严禁堆放物料和施工机具设备。如有机械作业,必须对作业范围内的地面采取加固措施等。

  ⑵审查脚手架的搭设方案有无针对性,能否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本工程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搭设高度为50m以上,应有详细搭设方案,并绘制搭设图纸,说明脚手架基础的做法,立杆、大横杆纵横向的间距,小横杆与墙的距离,连墙点和剪刀撑的设置方法,每2—3层须设置卸荷措施,应有设计计算书和卸荷方法详图。在搭设方法上必须符合安全强制性条文(20xx版)的.规定要求,脚手架的搭设方案必须要有编制人、技术审核人和批准人。

  ⑶审查高处(高空)作业和独立悬空作业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高处(高空)作业主要是指施工现场"四口"和"五临边"的防护,以及独立悬空作业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四口"的防护有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或出入口)的防护,安全强制性条文(20xx版)3·2·1和3·2·2有详细的防护规定。"五临边"的防护是指未安装栏杆的阳台边、无外架防护的屋面周边、框架工程的楼层边、上下通道斜道两侧边、卸料平台外侧边的防护,安全强制性条文(20xx版)3·1·1和3·1·3条文有详细的防护规定。对悬空作业,安全强制性条文(20xx版)4·2·3— 4·2·8条文有详细的防护规定。

  ⑷审查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如塔吊、提升机等)的安装、使用和拆卸等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有无经过安全资格认证和取得安全使用合格证,是否经过组织程序验收。对塔吊的安装、拆除在施工前必须详细编制施工方案,在方案中对塔吊基础进行专项计算,对安装和拆卸的施工工序,安全技术措施,注意事项,以及特殊情况的防范技术措施应有详细编制(包括塔吊的力矩、超高、变福、行走四限位和吊钩、卷筒的保险)。安装后应经主管部门验收,发给相应的安全使用合格证书。

  ⑸审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措施。内容有:审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有编制人、技术审核人、批准人,以落实安全用电责任制。审查安全用电的技术措施。内容有施工用电的安全技术交底;实行三相五线制;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或堆放构件、杂物等:各级配电箱,开关相应有防雨措施、有门锁、专人负责;有明确的送电或停电的操作顺序;电器及熔断器的熔丝规格必须与电流相一致。不得使用铜丝代替熔丝:各级配电箱必须固定设置,使用标准铁制配电箱;不使用自制的木配电箱、箱底距地面不小于1·2m;保护零线的截面积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积;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并满足机械强度要求: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作业场所的照明电源,必须使用安全电压(24V或1 2V),使用行灯不得超过36V,并有良好绝缘;施工现场必须使用橡皮软管线,不得使用塑料电线或塑料护套线,并高挂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电源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电气作业人员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绝缘鞋、戴手套,使用电工绝缘工具等。审查电气防火措施。内容有:施工现场不得超负荷用电:电气装置和线路周围不堆放易燃、易爆和强腐蚀介质,不使用火源;设备不得超负荷工作:现场用电不得乱拉乱接,生活用电不得使用电热设备,室内照明线不得乱拉乱接;配电室内配置砂箱和干粉灭火器。

  ⑹审查模板工程施工方案。内容包括模板的制作、安装、拆除等施工程序、施工方法、质量要求与检查验收方法等。对模板支撑设计要有计算书和细部构造的放样图,对模板材料、规格尺寸、间距、连接方法以及剪刀撑的设置等应有详细说明,对模板的拆除应有具体的安全措施,既保证工程质量,又保证不出人身伤害事故。

  ⑺审查施工现场防火、防爆的安全措施。内容有易燃易爆作业场所,如木工操作间、仓库等按规定配备消防灭火器材,严禁吸烟和明火,悬挂醒目的防火标志;电焊作业时下方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氧气瓶和乙炔气瓶存放时必须保持2m以上的安全距离。使用时保持5m以上安全距离,与作业点明火必须保持10m以上的安全距离,乙炔气瓶严禁睡倒;临时宿舍必须防护可靠:现场一切架空电线须用固定瓷瓶绝缘,电线穿墙时必须使用瓷管或硬塑料管通过。

  ⑻审查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内容有夏季、雨季和冬季三个季节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夏季防暑降温措施有夏季防暑降温的教育措施,中暑病人的急救措施,合理调整作业时间、避高温的措施,通风降温措施,调离措施,歇凉措施,检查措施,清凉饮料措施等。雨季措施主要是防触电措施,防坍塌措施和防雷击措施等。

  5·4实施动态控制管理,防范安全隐患

  计划、实施、检查、改进是监理工作始终坚持开展的动态控制管理模式。安全监理工作同样要实施自始至终全过程、全方位的动态控制,在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监理必须通过常用检查手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对发现的重大紧急严重情况,必须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采取措施降低风险,有效避免安全风险产生的危害损失。

  5·4·1督促施工单位按《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中安全归档资料管理的要求做好各项安全检查工作,并及时记录。在安全检查过程中要按JGJ59—99标准进行评分,真实评价出安全管理状况,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5·4·2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及各项专项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若有变化,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修改、完善,监理工程师必须认真跟踪方案的落实情况,一旦发现现场的实施与方案不符或是具体操作情况发生变化、监理工程师均应及时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变更方案并督促其落实。

  5·4·3每月进行一次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例行安全检查,要求施工单位参加或是督促施工单位自检,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有真实记录,对于施工单位的自检进行抽查,将抽查结果记录在监理日记中,以现场检查的记录为依据真实、准确地评价施工现场动态安全管理状况以便于要求施工单位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5·4·4现场监理工程师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现场施工的内容、状况、依据安全监理控制要点编写出当月的安全监理工作重点,以此指导日常安全监理工作的开展,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对于相对长期的施工内容,如外脚手架等要求施工单位建立规范化的检查、整改机制,并督促其落实。

  5·4·5每月底整理、归档当月的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于未整改或是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发出整改通知要求施工单位落实,同时将情况书面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下月的安全监理工作的开展应与上月的实际安全状况相结合,对于重点问题、隐患问题要予以特别重视,做好防范措施。

监理安全管理制度11

  1、安全监理工作会议制度

  (1)首次安全监理工作会议

  1)在工程开工前(可与第一次工地会议合并召开)由总监召集总包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员、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并邀请建设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召开首次安全工作交底会议,分析并列出施工过程中各个阶段及分部、分项存在的重大危险源情况,并研究对危险源的控制要求和对策。

  2)要求施工单位针对本工程建设特点,对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罗列,除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制定应急预案。

  (2)安全生产管理例会

  1)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总监理工程师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管理例会(可与每周工程例会合并召开),检查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及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情况。

  2)会上应检查上次会议执行情况,施工单位人员、施工机械及现场施工安全状况,安全生产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和必要的新议程,对所发现和提出的安全施工隐患,应在会上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

  3)会议中提出的要求和决议应形成书面的会议纪要,并得到与会各方的确认。

  (3)安全生产现场会议主要针对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好的和差的典型情况,适时组织安全生产现场会,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典型常见的安全隐患进行点评,提出改进措施,总结经验教训,明确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并由监理项目部将会议情况专项编制“安全监理现场会议纪要”。

  2、安全施工方案报审制度

  (1)要求施工承包单位对所确定的本工程重大危险源书面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报审,重点审查施工单位内部有关职能部门是否汇签,总工是否审批和有无企业盖章。

  (2)对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审批,应组织安全监理人员和专项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会审,重点审查专项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总监的审批意见应有针对性,审批资料应收集备案。

  (3)重大危险源工程内容结合工程施工实际情况而确定。

  (4)凡是涉及到施工工艺变更,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手续应参照第2条要求重新审批。

  3、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监控制度

  (1)监理项目部应根据重大危险源工程监理控制程序对重大危险源工程实施过程进行监控。

  (2)对重大危险源工程,事先识别策划的危险源,是否列入“重大危险源工程策划表”(参照安全监理工作作业中“安全监理工作计划表”)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3)督促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对施工技术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提供相应交底记录。

  (4)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方案编制后,应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检查实施前的落实情况并对检查验收情况和结论留有书面的记录。

  (5)对重大危险源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安全监理应按制度的规定进行巡视、旁站和检查工作,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应按照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一旦在搭设过程中发现有违规情况应立即阻止,开具安全监理工作通知单,纠正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检查情况应反映在安全监理日记中。

  4、重大危险源交底与验收制度

  (1)总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监理员必须了解熟悉本工程的重大危险源,以及新编制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和安全监理细则的内容和要求,向全体监理人员进行交底,必要时应向施工承包单位作安全监理工作交底,以使全体监理人员明确安全监理工作要求,严格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规定开展施工作业活动。

  (2)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前,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方案的技术人员应参与首次交底工作(交底后内容要有记录),交底与被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交底后资料收集备案。

  (3)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实施后,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验收,符合验收要求后,由施工单位技术员,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履行签字手续,安全监理应对有关资料收集备案。

  (4)施工过程中如施工措施有所变更或属重新恢复使用时,应按上述第3条规定,重新要求施工单位组织验收工作。

  5、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1)监理项目部应制定书面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并获得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共同确认。

  (2)安全监理人员应按制度规定做好日常检查工作,重点督促对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了解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在监理日记中对重大危险源工程应不少于每天一次检查的记录,确保施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3)安全监理人员可视情参加施工单位组织的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了解和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对在日常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违反《工程建设施工安全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情况,安全监理人员应及时向施工承包单位开具“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期限整改。“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必须经项目总监或其授权人员签字才能发出。在施工承包单位按通知单要求定时、定人、定措施整改完毕后,安全监理人员应及时组织验收,并签署整改验收意见。

  (5)在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出现可能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人员生命安全情况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承包单位立即对指定部位停工整改。工程暂停令应及时抄送建设单位和项目经理部相关负责人,必要时应抄报负责本工程施工监督的受监安质监站,情况严重的应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6)如出现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将该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工程主管领导、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6、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旁站工作制度

  (1)监理项目部针对重大危险源工程编制的安全监理细则,应明确建立有针对性的安全旁站工作计划和要求。

  (2)在重大危险源工程实施过程中,监理项目部应安排监理人员开展旁站监理工作,对具体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面的监理检查应每天不少于一次,并按规定填写“安全监理工作旁站检查记录”表,旁站检查记录应经安全监理人员签字确认。

  (3)对重大危险源工程实施旁站监理工作的重点内容是:施工单位现场安保体系的落实情况(包括施工安全员到岗和开展安全检查和监督工作情况)特殊工种施工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操作人员劳动防护用品准确使用情况施工区域范围内安全防护和警戒标识设置情况等。

  (4)根据不同的专业工程施工特点按以下监理工作要点,对施工作业实施过程开展安全巡视旁站监理:

  1基坑施工监理巡视旁站监控要点

  ○1基坑施工方案必须按施组设计要求进行;

  ○2深度超过2米的基坑临边应设置防护;

  ○3坑壁支护按要求实施基坑环境监测,基坑变形最大值和日变形量不能超过规定的限值;

  ○4基坑施工应设置有效排水系统;

  ○5坑边荷载、堆土、机械设备距坑边距离符合方案规定要求;

  ○6上下基坑必须设置有登高措施。

  2施工用电监理巡视旁站监控要点

  ○1现场临时用电应按施组中用电平面图进行布置;

  ○2高压线防护架按方案搭设;

  ○3支线架设高度应确保电缆线高度大于25米、架空线高大于度4米;

  ○4现场照明线架设高度大于24米;危险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

  ○5电箱应统一编号、放置高度下口应高于60cm;

  ○6动力开关电箱应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7用电设备、机械设备是否有可靠的接地装置;

  ○8变配电装置符合规范要求;供电采用三相五线制;配电室设示警牌、灭火机、绝缘毯、绝缘手套等。

  3施工机具作业巡视监理旁站监控要点

  ◆打桩机施工监理巡视旁站监控要点

  打桩机械准用证齐全、有效;

  打桩机超高限位装置符合要求,作业区域5米以内无高压线;

  起吊钢丝绳润滑良好,无断线超标现象;

  桩机走车轨道铺设应符合出厂说明书规定。

  7、安全事故上报制度

  (1)施工现场一旦发生死亡事故(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人员),监理项目部总监或总监代表应在2小时以内向监理公司办公室电话报告,同时签发工程暂停令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2)及时收集整理安全事故资料。

  (3)由总监理工程师填写《安全事故快报表》,在事故发生24小时内向公司报告。

  8、安全监理资料管理制度

  (1)监理项目部应由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日常资料登录和管理工作。项目总监应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安全监理工作资料的及时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

  (2)监理项目部对施工单位需提供的安全生产验收资料及相关要求应于工程开工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安全监理工程师在日常监理工作中应做到外业和内业资料同步,必要时应要求施工承包单位停工补齐相关的安全工作资料。

  (3)监理项目部在日常工作中应对相关资料按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对所使用的各类规范和标准应注意检查其有效性。如有作废应明确标识,并回收作废文本予以销毁。

  (4)对已生成的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工作资料应确保签字和盖章正确,不得出现无权和越级签字的现象,同时做好文件收发记录。各类资料应编号,并建立文件资料目录。

  (5)施工承包单位按相关要求须报请项目监理机构审核的相关资料应请施工承包单位履行必要的书面报验手续,相关资料应齐全并且责任人员签字盖章完备。

  (6)涉及安全监理工作的各项审批材料,按规定要求所需的各项证明材料,关键性的资料应有现场原始的检验记录,必要时按规定留存相关的影像资料。

监理安全管理制度12

  国务院第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首次明确了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及法律责任,从此安全监理成为监理单位项目监理工作中很重要的一部分。随后国家又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及规定,均从不同角度、不同程度对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提出了要求,安全监理已逐渐成为监理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建设工程普遍是施工危险性大、工作条件差、不安全因素多且点多面广,这给安全监理工作带来不小的挑战。在此,笔者从安全监理的实践经验,谈谈工程建设中应如何开展安全监理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和思考。

  1.法律、法规对安全监理的界定

  国务院第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首次明确了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及法律责任,即 “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实施监督”。用于指导工程监理的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xx将《建筑法》赋予监理的任务明确规定为质量、造价、进度“三控制”。也就是说,法律及规范对工程监理并未赋予安全监理的任务。

  2.安全监理的现状

  上述国家法规与部门规章关于安全监理的责任到了地方主管部门被扩大化。突出表现为本该施工单位履行的责任强加给了监理单位,如要求现场监理从事“安全旁站”。这种规定混淆了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界限,与《条例》、《意见》相悖,对于监理单位是不公的。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现状的另一表现是,将对施工单位三类人员安全管理上岗资质套用到了监理头上,要求监理工程师必须经安全培训合格方能上岗。这一要求与建设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xx年第158号令)不相符。《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关于监理企业的四类不同等级的资质中,均无安全管理专业之要求。

  安全监理的实践早于《条例》发布时间。笔者最早接触安全监理在20xx年。人们当时将安全监理称之为“安全控制”,在质量、投资、进度三控制的基础上增加“安全控制”,将“三控制”变为“四控制”。在《条例》、《意见》出台之前,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出现过头的作法是可以理解的,算是矫枉过正吧。

  3.建设工程施工过程安全监理的思考

  3.1 安全监理的模糊阶段

  在这一阶段,对如何开展安全监理概念是模糊的。根据上面的要求和市场竞争的需要编制《安全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细则》。《安全监理规划》的内容以《建设监理规划》为框架,将施工单位应做的工作全部写入;《安全监理细则》采用jgj59—20xx条文汇编。编制上述两种安全监理文件的动机是应付检查,效果是缺乏针对性,操作性不强。主管部门指责监理单位安全监理不到位;现场监理埋怨无所适从,负担过重;施工单位则说监理干预太多;业主说监理力度不够,等等。众说纷云,莫衷一是。在这一阶段,不仅工程建设参建各方对安全监理的概念是模糊的,甚至地方主管部门也不是很清楚。

  3.2 安全监理的探索阶段

  《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xx]248号)文的颁布给监理单位指明了方向,回答了安全监理做什么,应当怎么做的问题。特别是由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于20xx年9月出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选修课教材》之《房屋建筑工程》中的“安全生产监理实务”,对《条例》进行了详尽分析,使我们对安全监理的责任体系、工作内容和方法手段三个方面有了清晰的认识,明确了安全监理工作内容的一个重点和两个关键。一个重点是抓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两个关键是方案审核和实施监督必须符合强制性条文和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目的是促进施工单位自己管好自己。

  经过继续教育培训,对安全监理有了新的认识,从20xx年初开始,我们对原《安全监理规划》及《安全监理细则》进行了升级。

  (1)《安全监理方案》的编制

  《安全监理方案》本应属《监理规划》的组成部分,只是因容量较大,将其单独成册。内容包括:安全监理工作依据、安全监理工作目标、安全监理范围和内容、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安全监理岗位设置和职责分工、安全监理工作制度和措施、初步认定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一览表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编写计划、需办理验收手续的大型起重机械一览表、安全风险管理和附录等10章。

  安全监理的核心是危险性较大工程。因各工地施工条件不可能完全一样,对编制方案的针对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土方开挖工程,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办法》(建质[20xx]87号)规定,当开挖深度超过3m的基坑即划入危险性较大工程,搭设高度超过5m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24m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等,均属危险性较大工程。该文件附件二规定,上述工程超过一定规模后其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专家评审。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在初步认定的基础上拟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编写计划。与模糊阶段相比,自《意见》出台之后,使安全监理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层次分明。自此安全监理方案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宏观监控起到切实的.指导作用。

  (2)《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是对《安全监理方案》的细化。两者相比较,前者属宏观管理,后者属微观管理。为适应不同层次的工程参建人员对安全监理的认知程度,以湖北某工地为例,对编制内容进行简述。安全监理细则编制分为两大部分,目录为:第一部分通用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包括:第一章落地式外脚手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第二章“三宝”、“四口”防护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第三章施工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第四章施工机具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第二部分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包括:第一章土方开挖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第二章模板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第三章塔吊运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与模糊阶段相比,重要区别在于引用了强制性标准条文;在两大部分第一章之前的总则中点明引用法律、法规及jgj59—1999标准条款号;各章再用一个条目引用强制性标准原文,旨在增强细则与强制性条文的符合性。各章采用通用提纲,根据不同分部分项工程赋予相应内容。现将各章提纲转录于下:工程概况;相关的强制性标准要求;安全控制要点、检查方法、频率和措施;安全监理人员安排、分工;检查记录表(jgj59—1999相关表格内容)。

  按如上思路编制出的《安全监理方案》与《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具有操作性强的特点,其编制深度可满足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更重要的是体现了安全监理的责任、手段和方法。如,检查方法采用如下流程示意图:审查核验巡视检查告知通知停工会议报告监理日记安全监理月报。各节点内容放在《安全监理方案》中,使细则与方案具衔接关系。

  经安全监理探索阶段的实践证明,在《条例》与《意见》的指导下,安全监理依据其法规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基本理顺安全监理程序,正朝着规范化、标准化迈进。

  (3)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

  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依据《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及施工单位专项施工方案进行,重点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现场安全监理,即《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办法》中划分的7类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6类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现场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范围。

  首先,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等工程概况;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施工组织设计等编制依据。

  其次,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与《专项施工方案》中载明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现场实体安全监理。如对超过3m的基坑支护、降水工程与土方开挖工程,现场安全监理主要针对基坑支护的材质与支护方法以及土方开挖边坡放坡坡度、坑边荷载等进行重点监控。

  再次,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在一般建筑中很少遇到,主要分布在高层建筑中。

  4.结语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施工过程安全监理是建设工程监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部分,做好安全监理工作义不容辞且刻不容缓。为此,监理单位应该认真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责任,这样才能使施工中的安全风险程度降低,尽可能地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了工程建设的安全性。

监理安全管理制度13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监理单位的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各项管理工作的总负责人,全面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按监理规划进行管理。

  2、各工程项目监理机构要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组长成立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并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审批文件、委托合同、施工合同、工程特点等组织制定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在实施过程中组织落实。

  3、执行监理工作中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4、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理。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5、在施工监理过程中,监督、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时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绝停工整改的,及时向建设单位及主管部门报告。

  工作内容:

  1、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开工前安全生产的准备工作和办理各种安全手续。审查施工单位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是否取得相关部门的资质证书,持证上岗情况。

  2、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督促施工单位要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要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状。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单位进行施工。

  3、审核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是否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要求。审查施工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抢险方案。

  4、核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临时设施的设置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5、监督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实施。制止违章违规作业,督促施工单位进行自查。

  6、对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要定期每天巡查一次。发现严重违章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要检查整改效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由总监下达暂停令并报建设单位。拒不整改,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报告。

  7、复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机械和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验收资料不全的,禁止施工单位使用。

监理安全管理制度14

  1、安全监理工程师是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监理项目部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2、在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各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协调。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结合业主有关要求开展具体工作。

  4、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在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负责贯彻落实,并进行检查。

  5、审查并督促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承包方报送的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的专项管理措施和技术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供总监理工程师参考。

  6、参加每月进行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和安全、文明生产管理专题会议,审核相关检查通报和会议纪要。

  7、编制各类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管理的`各种报表、报告、专业监理总结。

  8、定期对危险源进行辨识及采取控制措施。

  9、审查签发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范围内,下达对由于承包方自身原因而产生的,对于安全、文明施工造成较大影响和较严重隐患的处罚通知,并督促其进行整改。

  10、对监理项目的工程施工安全和承包商的安全工作进行现场监督管理。监理工程师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并不替代或减轻施工承包商对安全、文明施工应承担的合同责任与义务。

  11、督促承包商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体系,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人员落实情况;督促承包商按合同履行其安全、文明施工职责。

  12、对建筑施工、机电安装及其安全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当发现有危及设备及人身安全时,及时制止,并上报总监下达停工令,指令承包商采取措施处理或整顿,由此而延误的工期和施工费用增加由承包商自负。

  13、检查工程的防汛、渡汛措施。

  14、参加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审查承包商的安全事故及安全表报、监督承包商对安全事故的处理,并协助国家职能部门查处违章失职行为。

  15、完成总监及分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监理安全管理制度15

  (一)组织措施:

  1、项目监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监理人员分工,落实安全监理责任,责任落实到人。

  2、项目监理办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安全施工检查或专项检查,并形成纪要。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和隐患,组织施工单位研究整改措施,并督促、检查整改效果。

  3、将施工安全作为监理例会研究、部署项目监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总结安全生产情况,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布置安全监理工作重点及落实措施。

  (二)技术措施

  1、制定项目安全监理目标,做到项目安全监理目标明确。监理措施得当有效。

  2、编制项目《监理规划》,项目安全监理进行总体策划。

  3、依据项目监理规划和项目安全监理目标,编制项目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按细则对项目施工安全实施监理;

  4、安全生产监理关键点及其实施:

  4·1安全监理关键点:如下表

  4·2安全生产监理的实施:

  安全监理关键点是监理办进行安全巡视检查控制的重点。每项关键点都要求施工单位先自检、自查。对自检自查出来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认真整改。安全监理人员在施工单位自检自查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抽查。对抽查存在的`问题及隐患,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形式,指令施工单位整改,并复查整改效果,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三)经济措施及合同措施

  负有安全监理责任的监理人员,当出现下列行为之一时,监理公司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通报批评,直至解聘等处罚;

  1、未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的;

  2、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发现危及生命安全的隐患未暂停施工的;

  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暂停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4、未依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标准实施监理的。

  公司对疏忽职守,不认真履行施工安全监理职责的监理人员,决不手软,一经发现,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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