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档案管理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学档案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小学档案管理制度1
一、档案员要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自觉遵守保密纪律。
二、非档案工作人员未经学校领导批准,不得随意翻阅档案。
三、查阅借阅档案、资料的人员,对档案、资料必须严加保护,不得损坏、折卷、画线、圈点,更不准抽页、撕页等。
四、凡经过鉴定的档案资料,未经领导批准不准随意修补。
五、经过鉴定,需要销毁的档案、材料经领导批准,报档案管理部门认可后,方可销毁,不得作废纸出卖或其它用处。
六、严禁在档案室吸烟和存放易燃品及其它杂物,搞好卫生,做到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鼠,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小学档案管理制度2
一、心理健康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生心理档案管理规范,认真做好学生心理档案的保管工作。
二、心理档案中使用的心理测试必须具有科学性,符合学生的年龄特点,且要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测试,不得对学生滥用测试。
三、心理档案中对于测试结果的解释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资料,实事求是,由专业人员做出科学的`的专业解释,不得随意对学生鉴定。
四、心理档案建立后,后续的反馈机制和干预机制要相应实施,以确保心理档案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发挥实质性的作用。
五、按照档案工作程序,高效率、高质量地做好档案资料的鉴定、归档、整理、管理、移交、销毁等工作。
六、对各种归档材料及时做好入库登记,并认真编制案卷目录、索引、资料汇编等检索工具,充分发挥其使用价值,切实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服务。
七、做好档案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确保学生心理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八、做好各种资料的定期检查和整理工作。
九、加强档案的建设和管理,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有害生物和防污染等项工作,确保档案材料的安全。
十、心理档案日常必须存放在学校心理咨询室,由专业人员保管和管理。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查阅学生的心理档案,必须办好相应的查阅手续。
小学档案管理制度3
为加强大学生心理咨询档案的管理与使用,进一步促进心理咨询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特制定如下档案管理规定:
1、归档范围
凡属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与心理咨询室的.各种门类载体的资料(学生心理档案、心理测试量表、心理测试结果、心理咨询记录、团体辅导文件和其他相关文字资料、录像、缩微胶卷和磁带等)都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统一管理。
2、归档要求
心理档案应由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遵守学生心理档案管理的各项规定,保证及时归档整理和正常使用。严禁擅自携带心理档案外出,心理档案一般不得外借或复制,确因工作需要借出的,应履行有关手续。查阅、使用学生心理档案,必须严格登记,按时归还。非专业人员查阅心理咨询有关结果时,须由咨询工作人员指导。
3、归档时间
学生心理咨询相关记录表在每学期咨询结束至该学期结束时间段内,将应归档的文字材料整理编号经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任审定后,以时间段为单位(一个学年为一个时间段)统一放入档案资料柜。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应在每学期结束前将应归档的文件归档存放。声像文件材料应在各项活动后,整理好随时归档,每学期结束前将各类声像文件材料刻录备份,编号统一放入档案资料柜。学生心理档案应按规定年限完好保存。
4、档案存放管理制度
档案分类存入档案柜;放置档案柜室内严禁吸烟和堆放杂物;档案柜、箱须放置防虫剂;室内须保持清洁卫生,并配有遮阳设施。
5、保密制度
学生心理咨询内容属于最高级(道德级)保密,应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度。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随便提取档案资料。知晓档案内容者,必须严格保密,不向他人谈论被咨询人有关情况,如因泄露而产生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
6、学生心理测验报告书等仅供咨询工作人员参考,不作诊断证明。
小学档案管理制度4
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1、档案室是学校党政文书资料、人事档案、学生学籍档案保存使用的场所,列为学校安全管理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应特别做好安全工作。
2、档案室是机密部位,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便进入室内。
3、各类资料进入档案室,必须严格登记制度、借还制度,机密资料、人事档案严防丢失、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
4、档案室应通风、透气、干燥,做好防湿、防虫蛀的工作。
5、室内消防器材、报警设备常年完好,性能良好有效。
6、严禁将任何火种带入室内,任何人不准在档案室内吸烟。
7、门窗坚固防盗,工作人员随手关窗锁门,假期、节日要特别加强看护,确保安全。
小学档案管理制度5
安全档案的建立、完善和管理,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安全工作计划部署档案、消防档案、重点部位档案、易燃易爆危险品档案等。安全档案的管理工作,由保卫部门负责。安全档案应包括安全基本情况和安全管理情况。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部署,各种安全文件资料。
(二)单位基本概况,重点部位情况。
(三)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安全员岗位职责。
(四)各种安全制度。
(五)各种安全设施、器材情况。
(六)其他与安全有关的情况。
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设施、器材定期检查记录,维修保养的记录。
(二)安全隐患及其整改情况的记录。
(三)安全检查、巡查记录。
(四)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记录。
(五)安全情况、事件、事故及处理记录。
(六)奖惩情况记录。
(七)其他有关安全管理的情况。
学校综合档案管理制度
总则
1、为加强学校档案工作,全面提高学校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2、学校档案工作是学校工作的组成部分,是提高学校工作效率和质量的必要条件,是维护学校工作历舒貌的一项重要工作。
3、各部门重活动和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均由本学校档案部门集中统一管理。
学校档案工作职责
1、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办法。
2、制定本单位档案工作计划、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3、集中统一管理本学校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全部档案,积极提供利用,为学校各项工作服务。
4、对本学校各部门的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进行指导。
5、办理领导和上级档案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档案业务工作。
档案工作岗位职责
一、分管领导职责
1、分管领导负责机关档案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学校档案工作的宏观建设,努力提高档案工作科学管理水平,确立档案为学校和部门服务思想。
2、把档案工作列入学校议事日程,纳入目标管理,定期研究、检查、督促,确保完成档案工作任务。
3、根据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要求,支持、解决档案管理工作中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
4、关心档案室和档案工作人员的工作、学习,表扬和奖励作出贡献的档案人员,以促进、提高档案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积极性。
二、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1、宣传贯彻《档案法》及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热爱档案工作,努力学习档案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制度,规划草拟本学校档案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3、按规定做好文书档案的工作和平时的归档工作。
4、集中统一管理本学校全部档案,做好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收集、整理、鉴定、统计工作。
5、熟悉本学校室藏档案,积极开展档案的利用工作,热情接待查档人员,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注意掌握利用效果的收集,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
6、认真做好库房管理,维护档案的完整、安全。
7、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对违《档案法》的`行为予以制止,并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处理意见。
8、完成领导和上级档案部门交办的有关档案业务工作。
三、兼职档案人员职责
1、严格遵守相关档案法律法规,协助专职档案员在学校开展档案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增强全体教师归档意识。
2、认真参加学校年度文件材料归档等档案业务活动,注意收集本部门工作所产生的档案材料,依照分类方案随时归入有关卷夹(盒)内。
3、每学期末按照要求对本部门所收集的档案进行整理、装订,并向档案室移交。
文书工作制度
文书工作是学校工作的组成部分,是保证文件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的必要条件,也是为档案工作打好基础的一项重要工作。
1、文书工作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2、外单位来文一律由文书人员拆封,做到当天来文,当天登记,由文书人员负责传递、用印和归档。
3、各种传阅文件由文书人员负责直送,不得横传,凡属规定阅文对象,阅后均应签字,以示负责并备考。凡需外借的文件应向文书人员办理借阅手续,并按时退还。
4、正式发出和留存档案的文件材料,定稿和正本应一起归档保存。
5、各类会议都应指定专人,在专用记录纸上进行记录。通过电话发出和收到的重要通知、指示和报告等应记录后与文件同等对待。
6、本学校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文件材料(包括照片、录音、录像、图表、荣誉证书等),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向文书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不得借故拖延留存。
7、文书人员应将办完的文件按照归档目录(文件分类方案),随时归入有关条款的卷夹(盒)内。
8、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做好文件材料的保密工作。没有归档价值的文件材料,经过鉴别和主管领导人批准后,由文书人员负责统一集中销毁处理。
文件材料整理归档制度
1、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由学校各部门或承办人员收集齐全,交档案室或档案人员,进行整理、归档、集中管理,任何个人都不得据为已有或者拒绝归档。
2、学校各部门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包括党、政、工、团、少以及人事、总务、财会等工作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文件材料以及与本学校教育教学业务工作有关的材料,均属于归档范围。
3、文书档案由本学校档案部门(人员)在第二年的七月底以前整理归档完毕;其他门类和载体的档案按有关规定,由经办人员整理立卷、定期移交归档。
4、归档文件材料向档案室移交时,须当面清点检查,同时附归档材料移交清单,办好一切交接手续。
5、按照学校档案内容和载体不同,制定统一的分类方案。同一全宗应保持分类方案的稳定。
6、归档文件的整理,以每份文件为一件。原件与复制件为一件。批复与申请、请示为一件。报表、名册、图册按其原来的装订方式、一册(本)为一件。同一问题的来文和复文(包括请示与批复、报告与批示等)可为一件。会议记录、未装订式样的统一的表格、可组合在一起为一件。
7、归档文件按件装订,装订时,正本在前,定稿在后;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原件在前,复制件在后;文件处理单在前,正文在后。去掉金属钉根据件内文件的厚薄,装订时以文件的左侧和左上角为装订的边和角。
8、编号:归档文件应依分类方案和排列顺序逐件编制归档号,归档号是在文件整理过程中,体现归档文件类别,排列顺序的一组数字、字符的集合。包括全宗号、年度、保管期限、件号、页数等项目。在文件首页上端居中的空白位置加搁档章。
9、归档文件目录应装订成册并编制封面。归档文件目录分保管期限装订。
10、装盒:将归档文件依保管期限按件号顺序装入档案盒,并填写档案盒封面、盒脊及备考表项目。装盒时不得混年度混保管期限。档案盒应采用无酸纸制作。声象材料要用文字标出摄像或录音的对象、时间、地点、内容和责任者。
档案保管制度
1、根据保存档案资料的数量,设置必要的档案专用库房和柜、橱。
2、档案库房要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添置温湿度计、去湿机、吸尘器、消防等设备,做到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库房照明必须使用白炽灯。
3、档案人员进出库房应随手关门,非档案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入内。
4、严格管理库房钥匙,不得转借他人,不得带出办公室;下班前认真检查库房门窗、电灯是否关闭;定期检查防火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5、定时做好每天一次的库房内外温、湿度记录,及时采取措施,力争达到规定标准(温度14~24度,湿度50~60)。
6、照片、底片应放入影集;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磁盘应放置密封盒里,放入干燥剂,有条件的应添置防磁柜。
7、库房中档案按不同门类、载体和不同保管期限分别排列。库房内箱柜从左到右,从上至下编号,并编制档案存放索引和示意图,8、库房内严禁吸烟,不堆放杂物,并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每周一次,每季清扫一次。
9、建立全宗卷,积累和存储本机关案卷的立卷说明、分类方案、鉴定报告、交接凭证、销毁清册、检查记录、全宗介绍等七个方面的材料。
10、定期对档案保管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对破损褪变的档案要进行修裱和复制。录音带、录像带根据其特点,每隔一段时间翻录一次,如发现磁带变形,断裂等情况应及时进行补救。发现照片、底片发黄、发霉、变质等现象,及时进行清洗和技术处理。对检查情况要认真做好书面记录。
11、认真做好档案的收进、移出、借阅登激作,调阅完毕的档案应及时还原,调卷时要轻取轻放,减少对档案磨损。
12、应配备必要的专用的计算机、光盘刻录机、复印机等档案工作设施,档案设备应专人负责保管,不得随意私自外借,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13、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在办完档案移交手续后方能离开岗位。
档案利用制度
1、学校档案人员应熟悉所藏档案情况,主动了解学校各项工作对利用档案的需要,积极主动地做好提供利用工作。
2、学校档案室对20xx年以前案卷必须编制《全引目录》、《案卷目录》,20xx年以后(包括20xx年)编制《文件归档目录》,并根据工作的需要编制专题文件目录(卡片)等。
3、学校档案室应利用档案资源,开展档案的编研工作,编写全宗介绍,组织沿革,事记,基础数字汇编,发文汇集,专题文件汇集等汇编资料。
4、凡到档案室利用档案,都应按规定办理利用手续,并填写《档案借阅登记簿》,在档案阅览室或指定地点阅档。查阅档案时不允许在案卷上圈划、批注、污损、涂改、剪裁、撕页、折卷。
5、本学校工作人员或基层单位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资料,一般不外借,如特殊情况需外借时,须分管领导批准,办理登记批准手续,指定归还日期,借阅者不得将案卷转借他人,违者将追究责任。
6、查阅档案应与查阅人的职责相适当,超出职责范围时,须经领导批准,查阅机密文件,需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在指定地点查阅。
7、外单位查阅档案,必须持介绍信。
8、已经批准查阅的档案,如需摘抄、复制(印),须经档案人员同意审核,确认无误后加盖证明印章才能生效。
9、做好档案利用馈工作,由利用者如实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簿》。
10、借阅归还档案时必须当面点清。
档案保密制度
1、认真学习贯彻《保密法》,充分认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机要性,自觉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
2、定期开展保密检查,发现泄密事件及时追查,并报告有关部门。
3、严格借阅制度,健全借阅手续,按查阅要求和范围提供档案;机密档案资料的借阅,必须履行批准手续;外借档案及时收回,做到档案资料不失控。
4、不私自将档案资料带出档案室;不私自抄录、复制档案内容传递给他人;不得随便泄露档案的内容,数量及存放等情况。
5、在私自通信、通电、接待亲友或公共场所不得谈论或泄露国家机密。
6、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及文件材料,应通过鉴定,有关方面确认签字,严格履行销毁审批手续,方可办理销毁。
档案统计、鉴定和移交制度
1、档案统计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档案室人员、经费、设备、面积情况;室藏档案资料的种类和数量情况;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检索、利用、编研情况,以表格形式揭示他们的过程、现状和变化。
2、统计数据必须准确可靠,坚持实事求是,如实映情况,不得马虎草率和弄虚作假。
3、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帐物核对,作到帐物相符。
4、建立统计台帐,及时做好平时原始数据的登激作,注意积累统计资料。
5、按统一规定的统计范围、格式、项目、要求和计量单位逐项填写不得遗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潦草。统计表应注明填报单位、时间、填表人、审核人。
6、根据国家档案局《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结合本学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机关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准确地判定档案的存毁。
7、建立档案鉴定小组,由学校分管领导、档案人员和有关业务部门的代表组成。
8、鉴定档案应采取直接鉴定法,按照档案的实际情况,以案卷为单位,保存从宽,销毁从严;孤本从宽,复本从严。鉴定工作结束后应写出工作报告。
9、对鉴定后需要销毁的档案,一般应“判处销毁,暂缓执行”。以减少价值预测的失误,到确认已无利用价值时再行销毁。
10、销毁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须由鉴定小组提出意见,登记、造册,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后,由二人在指定地点监销,监销人签字。
11、档案销毁清册应归入全宗卷,以留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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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理咨询师有责任向来访者说明工作的保密原则,以及应用这一原则的限度。
二、心理咨询中的有关信息,包括个案记录、测验资料、信件、录音、录低和其他资料,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作为档案,及时送档案室进行保存。
三、除了心理咨询教师和档案管理员意外,学校任何其他人员包括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等,都无权参看心理档案室档案材料。
四、心理咨询师只有来访者统一的情况下,才能对咨询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因专业需要进行案例讨论、教学引用和科研写作时,应隐去那些可能据以辨认出来访者的有关信息。
五、在心理咨询工作中,一旦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和他人的情况,必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必要时就通知有关部门或家属),但应将有关信息的.暴漏程度限制在最小范围。
六、心理咨询教师接受卫生、司法或公安机关规定的询问时,不得做出虚伪的陈述或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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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案工作制度
(一)学校档案管理工作有办公室负责。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所藏档案的情况,根据学校工作的需要,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充分利用档案信息资源,为教育、教学工作服务;
(二)凡利用档案资料者必须确保档案的安全,不得遗失、涂改、勾画、批注、剪裁、拆卷和折叠;
(三)利用档案工作结束后,利用者须如实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及时交档案室存查;
(四)归还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当面严格检查核对,如发现与原卷不符或其他问题,应及时报告;
(五)档案管理人员要注意收集档案利用效果的反馈意见,不断总结经验,做好档案开发利用工作。
二、档案保密制度
(一)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法规及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
(二)保密档案的保管和利用,密级的变更和解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办理;
(三)保密档案要严格限制查阅利用范围,查阅利用须经领导批准。利用保密档案,严禁复印、摘抄、涂改、伪造、圈划、抽换、批注、折绉,如发现此类情况,应及时追查并报告领导;
(四)保密档案要专人管理,定期检查。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对失密、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并认真查处,情节严重者要追究法律责任;
(五)档案管理人员要严守秘密,不得将保密档案私自带出档案室,言谈通信中不得涉及保密档案事宜。
三、档案保管制度
(一)档案室由专人管理,未经工作人员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室;
(二)严格执行档案查阅、借阅、归还登记制度,个人不得私自保存档案;
(三)档案保管工作要做到四不:不散、不乱、不丢、不坏;
(四)档案阅览室及档案室(库)内严禁吸烟,严禁在其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五)档案室(库)要保持卫生清洁,做到“八防”:防潮、防尘、防光、防火、防高温、防盗、防虫、防鼠,确保档案的安全;
(六)随时检查库房消防设备、电器电源及门窗等设施设备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向领导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本文由网站
四、档案查阅、借阅制度
(一)查阅档案,必须在档案室进行;
(二)查阅档案,如需复印或摘抄,需经局档案管理领导同意。复印材料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办理。摘抄的材料,由档案管理人员认真审查核对,不得有误;
(三)档案一般不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借阅时,经局档案管理领导批准,履行借阅手续;
(四)借阅档案时间最长为一个月,如不能按时归还,应办理续借手续。借阅的档案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泄密、遗失或转借他人,更不得在材料上涂改、污损或作任何标记;(五)归还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详细检查档案材料是否完整无损,并在借阅登记簿上注明归还时间。
五、档案鉴定和销毁制度
(一)学校行政办公室及有关人员负责对本校保存的档案进行鉴定;
(二)学校档案鉴定小组每年年初对各处室交回的档案材料进行鉴定,对不符合要求的档案材料重新整理。每年年终根据《档案保管期限表》的规定,对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决定销毁确无利用价值的档案;
(三)销毁档案需逐卷、逐件登记造册,经学校档案管理领导签字批准,在指定地点销毁。销毁时必须由两人以上监销。监销人员要认真负责,防止在销毁过程中遗失材料,保证绝对安全。
六、档案统计制度
(一)档案统计工作由档案管理员负责;
(二)档案统计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客观情况,做到准确、及时、完整、系统;
(三)统计内容主要有:档案机构人员情况,保存档案、资料状况,档案资料收进和移出数量,档案利用情况,档案库房、设备情况以及上级机关和档案部门要求统计的其他内容;
(四)上级机关和档案部门要求报送的各种统计报表、资料,必须按照要求统计、填写,经领导审批后方可报出;
(五)各种档案统计报表、资料、情况分析均应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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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案管理人员要主动及时地收集各种档案资料,对接收来的各种档案要及时进行登记,统计、分类、编号和整理、鉴定。
二、按不同档案分专柜存放,做到勤检查、勤调整、防震、防盗、防火、防水、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防强光。
三、严格保密,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四、按规定及时承办鉴定和销毁已过保管期限和无保存价值的档案。
五、档案室钥匙专人保管,门窗及时关锁,闲人严禁入内。
六、保持档案室的整洁卫生。
七、建立对档案工作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八、档案人员调动时,必须进行档案全面清点,做好交接工作。
九、建立电脑数据库,实行微机管理。
十、借阅档案要做好保管,不得损坏、丢失或修改,档案员要做好借阅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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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放时间。心理辅导室定期开放。
2.人员配备。心理辅导室至少应配备一名专职或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并逐步增大专职人员配比。专业教师原则上须具备心理学或相关专业知识,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经过岗前培训,具备心理辅导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并定期接受一定数量的专业培训。
3.经费投入。应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纳入年度经费预算,保证心理辅导室工作正常开展。
4.成长记录。心理辅导室应为建立成长信息记录。记录信息、测评资料、信件、录音录像和其他资料,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保存。心理辅导室应根据记录,有针对性地开展团体心理辅导或个别心理辅导。
5. 辅导伦理。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应坚持育人为本,着力提高全体心理素质;在学生出现价值偏差时,要突破“价值中立”,帮助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辅导过程中严格遵循保密原则,保护隐私,禁止贴上“心理疾病”标签,禁止使用任何可能损害身心健康的仪器设备。
6.危机干预。心理辅导室应建立心理危机干预机制。明确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流程,出现危机事件时能够做到发现及时、处理得当,给予适当的心理干预,预防因心理危机引发的自伤、他伤等极端事件的'发生。
7.及时转介。心理辅导室应与相关心理诊治部门建立畅通、快速的转介渠道,或发现其他需要转介的情况,能够识别并及时转介到相关心理诊治部门。转介过程记录详实,并建立跟踪反馈制度。
8.加强研究。心理辅导室应定期组织教研活动、典型案例讨论、组织参加专家督导,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和心理健康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心理辅导的科学性与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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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学校档案的科学管理,保证档案的系统性与完整性,有效地为学校管理服务,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学校成立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位校领导分管档案工作,负责协调、解决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二条学校设立综合档案室,隶属教导处领导,统一管理学校各部门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并负责指导其他各部门做好当年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根据档案工作实际需要,综合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人员负责档案的接收、管理,提供利用等工作,各部门设兼职档案人员,负责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并按规定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二、立卷、归档
第四条各部门平时要做好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文件、资料的整理、上缴工作是各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认真做好。
第五条各类文件、资料由综合档案室负责整理立卷、归档。
第六条文件、资料立卷归档范围。凡是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办理完毕、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件(包括上级文件,内部资料,活动资料及簿、册、图表,出版物、照片、光碟等),均属立卷归档范围。
第七条立卷的原则。遵循文件、资料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文件、资料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文件、资料的保存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八条立卷方法。学校档案按文书、教学(含学籍和教师业务档案)、会计、基建分类,声像档案独立编目组卷。
1、文书档案按保管期限、年度分类,由档案管理员组卷归档。
2、会计档案,按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会计文件材料分别排列,由财务室整理归档。
3、学籍档案,按教学年度、届分类,按年级、班级组卷,由学生处负责收集、整理归档。
4、教师业务档案,以人为单位分类、整理,由教务处负责收集、整理归档。
5、基建档案,按基建项目组卷,由总务处收集、整理,工程竣工后移交档案室。
6、声像档案,按载体性质、形状分类排列,由电教室人员整理、归档。
7、学校各部门每学期工作计划、总结及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等年终移交综合档案室。
第九条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1、永久保存。凡是反映部门主要职能活动和历史面貌的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文件,划为永久保存。
2、长期保存。凡是在相当长时间内需要查考的文件,划为长期保存。长期保存为15年至50年。
3、短期保存。凡是在较短时间内需要查考的各种文件、资料,划为短期保存。短期保存为15年以下。
第十条文件的组合。组合的基本作法如下:
1、法规性文件,如制度、办法、条例、规定等一般按单一问题组合。同一问题的请示与批复、转发件与原件,应组合在一起。
2、会议文件应单独组合。
3、统计、报表、名册等各类表格文件,应组合在一起。
4、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一般可按部门名称组合。
5、特殊性文件材料,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组合。
第十一条档案盒内文件的排列。档案袋内文件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依序排列在一起,即章程、批文在前,计划、总结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案件材料中结论性材料在前,依据性材料在后。其它文件按文件的重要程度或形成时间先后排列。
第十二条文件归档份数。一般归档1份,重要的和经常使用的文件归档2份或3份。对无保存价值和重复文件,需要办理销毁手续。
第十三条归档时间。
1、阶段归:凡专项工作、基建工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在任务完成后,相关部门一个月内要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分类整理好,由专项负责人审定后,交综合档案室归档。
2、随时归:上级文件、通知,人事调动材料,在落实好文件精神或办好调动手续后交综合档案室归档。
3、年度归:各项管理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各部门一律在次年第一季度内,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分类整理好,由各部门负责人审定后,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第十四条归档文件案卷的要求。各部门移交归档文件案卷,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地反映学校各项活动的真实情况和历史过程。
2、归档文件、材料必须系统齐全、完整。
3、每个案卷必须填写案卷文件目录、编件号、页号、案卷封面,填写时用黑色笔书写或打印,字迹要工整、清晰。
4、档案盒的名称要注意内容准确,文字简练通顺,结构完整,必须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和成份。
第十五条案卷文件一式两份,一份作为纸制文档保存,另一份以电子文档保存。
三、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第十六条综合档案室按照学校对档案管理的要求,对存放的各类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分类保管,编制各类检索目录,搞好档案的借阅利用、统计等工作。
第十七条综合档案室的管理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切实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火、防水、防潮、防尘、防虫、防盗。经常检查防护设施和档案保管状况,对破损、字迹褪色、纸张变色的档案,要有计划的进行修补、复制,保护档案的安全与完整。
第十八条档案的利用。利用档案人员,按规定办理档案利用审批手续与有关登记表,档案用完后应及时归还。
第十九条借用档案人员必须做到:
1、调阅人员应自觉维护档案的完整、安全与保密。不得擅自涂改、勾划、剪裁、拆散、翻印或转借。
2、调阅的档案只限在档案室室查阅,借用前必须登记,用后应及时归还,归还时要进行清查、核对和注销。
3、调阅一般档案由教导处主任批准。调阅带密级或重要的管理档案,须经校领导同意方可进行。只有在上一级党政领导机关或司法机关必须以档案原件作为证据或者学校某项工作必须的特殊情况下,经学校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方可将档案原件借出室外使用。
4、调阅人员摘抄、复制档案时,应征得档案管理人员同意。
第二十条档案室工作人员应做到:
1、接待档案利用人员要热情,认真负责,按规定提供利用。填写好查阅档案登记表。
2、要仔细检查归还档案,发现对档案有损坏或泄密者,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按有关规定处理。
3、确保文件、材料的'安全,做好保密工作。
4、平时汇集,按实际顺序或内容分类、收集、整理,应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来源、时间、内容方面的联系。若遇有上级漏发文件,应及时请求补发或取得复印件,以便存档和查阅。
四、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第二十一条建立由分管档案的领导、主要部门负责人员参加的鉴定销毁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档案鉴定、销毁。
第二十二条制定各类档案保管期限,作为档案鉴定销毁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销毁档案程序
1、对已到保管期限的档案,经鉴定确无保存价值的要拟写销毁报告并登记造册。
2、会计档案的销毁,应经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
3、其他档案销毁应由学校鉴定领导小组签字,两人以上参加销毁,密件按规定要求销毁。
4、销毁的文件要造册存档备查。
五、建立档案保密制度,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第二十四条档案管理员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有关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统一制发的“保密守则”和本单位有关保密规章制度。
第二十五条档案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对涉及党和国家以及本系统、本单位的机密守口如瓶。
第二十六条非档案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第二十七条借阅档案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认真履行借阅手续。
第二十八条利用档案中的密件,必须经校领导批准,在调阅室内阅读,不准带走。
小学档案管理制度11
档案存放管理制度
一、档案分类存入档案柜。
二、放置档案柜室内严禁吸烟和堆放杂物。
三、档案柜、箱须放置防虫剂。
四、室内须保持清洁卫生,并配有遮阳设施。
档案保密制度
一、学生心理辅导内容属于最高级(道德级)保密,应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度。
二、查阅档案资料,未经辅导中心主任批准,不得带离。
三、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随便提取档案资料。
四、除了心理辅导员、心理辅导中心主任及心理辅导员以外,学校任何其他人员包括班主任、任课教师和辅导员等,都无权查看学生心理档案材料。
五、在心理辅导工作中,一旦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和他人的情况,必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必要时应通知有关部门或家属),但应将有关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小范围内。
六、发生失密、泄密和档案被盗事件时,要立即报告主管领导、保密或保卫部门,当事者要写出书面报告。
小学档案管理制度12
根据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的原则,为保证归档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使之系统、准确地反映教育、教学管理和教学研究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便于档案的充分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归档办法
1、本校在教学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文件材料,均由各处、室负责人和部门专(兼)职档案员专人负责做好日常文件材料的积累收集、整理工作。根据归档时间和范围,做到鉴定后归档,达到及时、齐全、完整、准确的要求。
2、学校办公室对各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和归档工作必须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二、归档范围
(一)党群工作类
1、上级党委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主要文件材料;
2、上级党委普发的、非本单位主管业务但需贯彻执行的法规性文件;
3、上级党委下发的对本单位党委工作的指示、规定、意见和本单位党组织的请示、上级批复;
4、党支部(党委、总支)工作计划、总结、支委会、支部大会的会议材料;
5、党员名册、年报表、党内干部任免文件;
6、组织史资料;
7、党内奖励材料;
8、党内处分材料;
9、组织关系介绍信;
10、学校行风、教风建设材料;
11、教工政治学习材料、政治思想工作计划、总结;
12、退休干部工作材料;
13、纪检、信访工作材料;
14、民主党派材料;
15、教代会材料;
16、上级团委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
17、上级团委普发的、非本单位主管业务但需要贯彻执的文件材料;
18、上级团委下发的关于本校团组织工作的批示、意见、规定等材料;
19、团组织工作计划、总结、发展情况及有关活动材料;
20、团员名册、报表;
21、少先队员名册、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活动材料;
22、学生会干部名册、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活动材料。
(二)行政管理类
1、上级行政部门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
2、上级行政部门普发的、非本单位主管业务但需要贯彻执行的法规性文件;
3、上级行政部门下发的对本单位政务工作的指示、规定、意见和本校的请示、上级批复;
4、学校行政会议记录;
5、校史、大事记;
6、学校工作计划、总结、行事历;
7、学校内部机构设置、撤并、名称更改等文件材料;
8、学校目标管理材料;
9、学校荣誉记载;
10、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11、干部任免材料、学校领导、教职工名册、统计报表;
12、干部职工录用、调整、转正、调资、定级、退休、死亡等材料;
13、教职工职称评定、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材料;
14、教职工奖励、处分材料;
15、教职工调动行政关系、工资介绍信;
16、财务管理办法、意见、规定、措施、制度、计划预算;
17、政府、社会对学校的综合评价;
18、安全保卫、依法治校等的工作计划、总结材料;
19、计划生育材料;
20、学校医疗、卫生工作材料。
(三)教育教学管理类
1、上级教育行政机关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
2、上级教育行政机关普发的、非本单位主管业务但需要贯彻执行的法规性文件;
3、上级教育行政机关下达的关于学校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办法;
4、学校制订的教学常规、计划、总结;
5、学校的各科教学制度、办法、规定、守则;
6、教研工作计划、总结、教改计划、教学实验材料;
7、学校教育、艺术、科技、劳技等各学科教育方面的工作材料;
8、学生各科考试成绩;
9、教学统计报表、教师任课表;
10、课程表、作息时间表、课外活动安排表;
11、班主任工作手册、计划、总结及有关活动材料;
12、试卷、参考答案、计分标准、试卷分析;
13、学校各类高中、高校招生、考生花名册、上线名单等材料;
14、学校资料(简讯、校刊);
15、图书新增表、图书工作计划;
16、学校运动会、体育工作有关材料;
17、医疗保健卫生教学计划。
(四)教师业务类
1、教师教学基本情况登记表、教学鉴定、教学成绩、业务考核成绩、业务进修材料;
2、教学业务交流、观摩课、公开课、研究课等材料;
3、教研成果、学术论文、个人奖励等材料;
4、教案评议记录、教研手册、教研活动材料;
5、教师在教育改革方面的成绩、经验总结材料;
6、各学科兴趣小组活动获奖记载;
7、新闻报道、先进报道宣传材料。
(五)学籍管理类
1、学生名册、转学、毕业材料;
2、学生学籍卡、学生学籍变更情况;
3、学生成绩册、学生奖惩材料;
4、学生体质测试、行为规范达标材料;
5、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有关材料。
(六)设备类
1、学校教学仪器、开箱记录;
2、学校办公设备;
3、使用说明书、装修单、保修卡、安装使用调试记录;
4、设备维修计划、记录材料;
5、报废设备申请、批复有关材料;
6、固定资产明细表。
(七)基建类
1、基建项目前期形成的文字、图纸、计算材料;
2、预、决算书;
3、优质工程申报、验收材料、竣工验收材料;
4、建筑设计图、施工图、竣工图;
5、维修计划、方案、记录。
说明:新建项目与改建维修项目分别立卷。
(八)会计凭证类
1、原始凭证
2、记帐凭证
3、汇总凭证
(九)会计帐簿类
1、总帐
2、明细帐
3、日记帐
4、固定资产卡片
5、辅助帐簿
(十)财务报告类
1、月、季度财务报告
2、年度财务报告(决算)
(十一)其它类
1、会计移交清册
2、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3、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4、银行余额调节表
5、银行对帐单
(十二)声像类
1、学校各项重大活动、工作成果的照片、底片、录音、录像带
(十三)磁介质类
1、学校各项重大活动、工作成果光盘、磁盘。
(十四)实物类
1、奖牌、证书、赠品、锦旗、题词、书画、印鉴。
二、不归档范围
1、重份文件材料;
2、讨论未通过、征求意见、未定稿的文件材料;
3、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一般事务性、临时性的文件;
4、一般的群众来信或建议;
5、本校工作人员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文件材料;
6、参加非教育主管部门召开的会议带回的不需要贯彻执行和无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7、越级报送或非隶属部门抄送的一般性的不需要办理的文件材料;
8、上级主管机关、党政机关及有关部门任免、奖惩非本校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
9、非本校形成的无查考利用价值的演示文稿及参阅文件材料;
10、普通一般的仪器、设备报损单;
11、一般无查考利用价值的学校教学教育方面的材料;
12、没有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和照片材料。
三、归档时间
1、党群类、行政管理类、设备类、基建类形成的文件材料,图纸材料,一般应执行公历年度(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归档,次年4—5月整理完毕入库;基建工程或其它技术项目在竣工验收后即归档。
2、教学管理类、教师业务类、学籍管理类应执行教学年度(本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止)归档,次年11—12月整理完毕移交入库。
3、会计档案类应执行公历年度(第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归档,次年4—5月整理完毕,隔年移交入库。
4、特种载体档案随时形成随时归档;
5、凡合同、协议具有法律效用的文件生效之后立即归档;
6、凡涉及重大机密、特殊意义的文件材料随时形成随时归档。
7、行政管理人员或教师因公外出参加学习、考察和参加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要按照归档范围的规定及时向办公室归档。
四、归档要求
1、归档材料要求完整、齐全、成套。底稿(定稿)与正本、请示与批复(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成套归档、一个项目(课题)成套归档。
2、凡有录音、录像、照片的文字材料要与各载体的档案一并归档。计算机软盘根据有关规定要复制一份文字材料一并归档。
3、归档材料内容真实、可靠、保持原始性。纸张质量和规格符合规范要求,字迹材料具有耐久性,杜绝圆珠笔、铅笔、彩色等和纯蓝墨水笔书写的档案归档。
4、归档文件材料必须经过系统整理、遵循文件材料形成的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经过鉴定,划分保管期限,便于保管和利用。
5、各处室形成的档案要经过该处室负责人审定,检查后方可移交综合档案室。
小学档案管理制度13
一、努力学习档案管理业务,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规定和规范。
二、负责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三、负责档案的保管、借阅、回收工作。
四、负责对各科室档案资料管理的检查指导。
五、严格遵守档案管理和保密制度,不得造成档案的`毁损、丢失、泄密,不得擅自提供、复制档案,确保档案的安全。
六、完成其它工作任务。
小学档案管理制度14
1、卫生健康档案属于公有财产,应有专人负责,完善保管。
2、卫生健康档案任何人不得占为私有,不得随意撕毁、篡改、损坏。
3、建立必要的借阅制度,原始材料一律不外借,特殊情况需竟学校领导书面批准。
4、严格档案管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5、档案管理要求制度化、规范化,分年度、年级等类别,便于查询。
6、学校卫生老师要及时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卫生档案资料。
小学档案管理制度15
一、每年对所有新生进行心理健康普查,并建立心理健康档案。
二、心理档案应包括学生的基本情况、家庭情况、学习经历、自我评价、心理测量结果及分析等;日常的咨询情况,要及时补充到档案中。
三、尊重来访者,严守秘密,在来访者同意的前提下填写《心理咨询记录》,并由专人保管。
四、心理档案要统一保管在指定的'档案柜中,由专职人员负责保管。值班人员如需调阅,需登记并写明原因,用后及时归还,不得私自带出中心。
五、档案只能作为辅导人员开展辅导服务的依据,要实行专人管理,不得对外公开,确保其保密性。
六、特殊情况若确需对外提供或带出时,必须经负责人同意,并隐去全部可辨认的来访者信息。如有损坏或丢失,借出人要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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