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时间:2024-10-28 14:05:02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1

  为了加强公司人事管理,使人事管理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员工聘用

  (一)公司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聘员工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并严格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填写《求职登记表》,并附本人身份证、职称证书和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2、综合部初试并签署意见;

  3、聘用部门复试并签署意见;

  4、总经理审批并签署意见;

  5、批准录用后,到综合部报到,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留存员工有效证件复印件、健康证、照片、联系方式等,经入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到聘用部门进入试用期。

  二、试用期

  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开始必须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试用期工资每月1000元。全体员工在劳动合同期内,充分享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履行其应尽的义务,全体员工要严格服从单位管理,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三、员工转正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员工,应到综合部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经相关领导批准后转为正式员工,并将《员工转正申请表》交综合部备案,未批准或未备案的员工不能执行转正工资标准。

  四、员工调配

  因工作需要,部门之间员工进行调配,应到综合部填写《员工调岗申请表》经相关领导批准后交综合部备案,未批准或未备案的员工不能调配。

  五、员工离职

  1、试用期员工辞职需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报告,并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经部门经理批准后,送综合部备案方可离职;凡正式员工要求辞职者,本人须在离开工作岗位前30天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经相关领导批准后,在批准离职日填办《员工离职移交清单》,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需在离职日办理离职证明手续;

  2、凡被公司辞退的员工,接到公司通知后,被辞退者按通知时间办理离职手续;

  3、凡辞职或辞退的员工,均须向公司结清费用、债务、交清物品以及所负责部门的帐目、文件等;

  4、凡未按规定提前30天申请辞职者,公司有权扣除该员工一个月工资;

  5、凡辞职、辞退的员工所欠公司的物品、债务、费用、罚款及帐目、文件等,如不按时按规定清还,公司有权从该员工工资、奖金中扣除,情节严重的公司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公司人事管理走上正规化、制度化、现代化的道路,在有章可循的情况下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特制定以下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用人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第三条公司的用人之道是:因事择人,因才适用,保持动态平衡。

  第四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基本准则是:公开、公正、公平、有效激励和约束每一位员工。

  1、公开是指强调各项制度的公开性,提高执行的透明度。

  2、公平是指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为每个员工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

  3、公正是指对每位员工的工作业绩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给予合理的回报,同时赋予员工申诉的权利和机会。

  第五条公司涉及人力资源方面的管理均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员工

  招聘管理

  第六条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通过各种途径面向社会招聘。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的任用应以所核定的“人员编制表”人数为限,其任用条件以“职位说明书”为依据,采用面试和笔试两种方式,依实际需要任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若需笔试,试卷由用人力资源部提供。

  第八条各岗位人员的派任,均依总公司统一调控为准则。

  第九条员工招聘程序如下:

  1、用人部门需规范填写《员工需求申请表》,并按要求通报相关领导审批,批准后交送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选择合理有效的招聘渠道,并发布招聘信息。

  3、人力资源部收集应聘人员的求职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以及其它有关业务资历材料。

  4、人力资源部主持面试,用人部门或公司领导视情况参加,并在《应聘人员登记表》中填写意见。

  5、面试后两天内,由人力资源部向合格的人才发出通知,并办理报到手续。

  6、经核定录用人员应按规定日期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妥下列手续:

  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

  ②填写《员工档案登记表》;

  ③交验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以及其它相关证件(如职称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办理经济担保。

  第十条担保

  1、凡公司员工均须办理担保手续,担保形式如下:

  ①最高学历证原件

  ②郑州市固定房产复印件及该房产所有人书面担保。

  上述两种形式,任选其中一种即可。

  2、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不能担任保人。

  3、担保人所负一切担保责任,决不因被担保人的工作地点有所不同而借口推脱。

  4、公司于每年定期“对保”,并在认为必要时随时办理“对保”。

  5、被担保人离职一个月后,如无手续不清或亏欠公款等情况,即向本人发还经济担保相关资料。

  第三章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

  第十二条公司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均为一年。

  第十三条连续两年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者,公司提供或缴纳基本养老及医疗保险

  第十四条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须承诺保守公司商业机密。

  第十五条在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10日,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本人及用人部门,用人部门根据员工合同期内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继续聘用该员工,并将结果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双方续签劳动合同的意愿,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签且未作说明者,即视为自动待岗(待岗期间无薪)。

  第十六条员工劳动合同期满而原工作部门不同意续签,员工又不能联系到新工作部门时,劳动合同终止,合同期满,员工不愿意再在公司工作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人力资源部于合同终止当日通知合同终止,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及离职手续。

  第十八条XX

  第四章档案管理

  第十九条员工档案是为每位员工建立的内部管理资料,包括员工的有关招聘、录用、合同、考核、薪资、奖惩、培训等材料,建立此档案旨在方便内部管理。

  第二十条员工档案自员工报到之日起建立,每人一份,按部门动态管理归类,依员工顺序号进行存放保管,由人力资源部指派专人负责管理。

  第二十一条公司员工内部档案应及时、全面地收集到人力资源部门统一保管,各部门应主动将平时形成的应归档材料及时递交人力资源部保管。若员工个人情况有变更,如:姓名、籍贯、文化程度、专业技能等,员工应以书面方式及时准确通报人力资源部,以便员工档案内有关记录得以相应更正。驻外机构在当地招聘的人员须建立详细的'人事资料存档备查,并将所应聘人中的主要个人资料整理,汇总后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二十二条为确保档案的准确,档案管理人员应随时对档案进行检查、核对;员工离职时,其档案应以年度为单位归入离职人员档案,保存期限为两年。

  第二十三条员工人事档案的使用

  1、员工人事档案是为公司决策部门提供各种人事方面的基本依据,并为人事统一分析提供资料。

  2、查阅、借阅员工档案的人员须是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且只能查、借其下属档案;查阅、借阅员工档案的人员须填写《档案查阅(调阅)登记本》,档案借出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

  3、档案管理人员和查阅者不得私自增删,涂改,泄露档案材料内容。

  第二十四条员工档案仅供公司内部使用。

  第五章员工管理

  第二十五条凡属公司的员工,公司对其拥有管理、调度和分配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服从公司安排是每个员工第一素质。

  第二十七条公司各部门员工自进入公司起,就应受到公司文化体系的教育、培训,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各部门员工应接受上级主管的指挥与监督,不得违抗。

  第二十九条员工应尊重和维护公司信誉和形象,凡涉及本公司方面的信息,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公布;除办理本公司指定任务外,不得擅自以本公司名义开展各种活动。

  第三十条员工在服务期间不得经营或出资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事业,或兼任公司外的职务。

  第三十一条员工应尽忠职守,并保守业务上的一切机密。

  第三十二条员工应爱护一切公司财物,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公司。

  第三十三条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态度谦和,不亢不卑,并不得有骄傲满足等损害公司名誉的行为。

  第三十四条员工应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秩序妨碍纪律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所有员工须按公司规定积极参加公司会议及各项活动,期间违纪者按平时规定的3倍处罚。

  第六章考勤休假

  第三十六条工作时间规定

  1、公司行政人员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每周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六。

  2、公司实行的作息时间为: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若需调整作息时间则由行政部另行通知。

  第三十七条考勤管理

  规定

  1、公司考勤记录实行打卡制,员工每天上班前、下班后两次打卡,无论任何情况均需打卡;

  2、公司严禁代人打卡,代人打卡被发现者,第一次对双方当事人各处以罚款50元,第二次对双方各处以罚款200元,并各记大过一次;

  3、考勤卡上空白处以《出差、请假登记本》上的内容为依据,不在由人力资源部填写。

  第三十八条考勤内容

  1、迟到:上班时间已到未打卡者,且时间在半小时之内

  2、早退: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且时间在半小时之内。

  3、擅离职守: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且时间在半小时之内。

  4、旷工: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半小时,或未经准假而不到岗者。

  第三十九条考勤处罚

  1、员工每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10元,以后逐次累加10元;

  2、一个月迟到、早退合计5次(含)以上者记大过一次,第一次被记行政大过者罚款200元,第二次被记行政大过者罚款1000元;

  3、旷工半天(迟到半小时以上,或者早退半小时以上按旷工半天计)扣1天半的工资;

  4、旷工1天扣3天工资;

  5、在一个月内旷工两天(含)以上,或者全年累计旷工5天(含)以上上者,予以辞退;

  6、调休、出差、请假若在《出差、请假登记本》上无记录,以旷工论处,但因突发事件或急事不能先行告假、出差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法迅速向直属上级告假,事后须在2个工作日内补填《出差、请假登记本》

  第四十条休假规定

  1、除规定假日及因公出差外,凡不能上班的员工均应依本规定请假。

  2、员工请假须填写《请假单》事先报主管批准,并按规定办妥工作代理人,经审批后,方得离开,否则以旷工论。但因突发事件或急病不能先行告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法迅速向直属上级告假,事后须在2个工作日内补填《请假单》。

  3、假期已满,但未销假,又未续假者,也以旷工论。

  4、批准权限:部门经理假期必须由总经理批准,员工3天(含)以内的假期由部门主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的假期由总经理批准。

  第四十一条根据国家及公司的规定,请假分为以下几种:

  1、病假:员工本人因身体不适需要到医院就医,而不能到岗工作的,视为病假;年累计病假不超过10天(含)的,为半薪假,超过10天的为无薪假。病假必须向考勤员出示医院相关证明,无证明者按事假处理。

  2、事假:员工本人因私事不能到岗工作的,视为事假;事假为无薪假,如未满一个工作日的,按钟点计算。

  3、婚假:员工或其亲属结婚可以申请婚假,婚假为有薪假,婚假需提前3天持有效证明申请。

  ①员工本人结婚的,婚假为5天,晚婚者7天;

  ②员工子女结婚的,可请婚假2天;

  4、产假:女方为无薪假,公司可保留其原有岗位;男方可享受5天带薪假

  5、丧假:有薪假

  ①员工父母,配偶丧之的,可请假5天;

  ②祖父母,兄弟姐妹(直系)及子女,岳父母丧之的可请假3天。

  第四十二条公司住外营销人员每月可带薪休假3天,但休假须经部门经理批准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当月未休息者,可享受全勤奖60元;累计6个月全勤奖者,可报销所负责市场到郑州往返车旅费,同时享受7天特别带薪假。

  第四十三条国家法定节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元旦(一天)五一(三天)国庆(三天)春节(七天)共计14天

  第四十四条若因业务需要,本公司可临时变更休假日或于休假日照常上班。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3

  一、人事档案是全面、准确地反映人力资源状况的历史记录,人力资源部统一负责全公司人事档案的建立、利用、保存等管理工作。

  二、人事档案实行以人立物业管理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档案制度

  一、人事档案是全面、准确地反映人力资源状况的历史记录,人力资源部统一负责全公司人事档案的建立、利用、保存等管理工作。

  二、人事档案实行以人立卷,所有员工从进入本公司之日起,即为其建立员工档案。

  三、员工档案一般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员工进入本公司前已经形成的档案材料,二是员工在进入本公司后逐渐形成的档案材料。后者为管理的重点。

  四、员工进入本公司后逐渐形成的档案材料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登记表、体检表、身份证、学历证明、特种作业操作证等证书的复印件(验原件);劳动合同,续约合同,录用、转正、晋级、任免职务的命令或通知,工伤和大病鉴定及处理手续,年度考核材料,奖励、处分审批表,入党入团志愿书及材料等。

  五、应当归入员工档案的材料,在其形成一个月内要进入本人的档案案卷。

  六、员工档案的案卷要装订成册,案卷封面后首页为卷内目录,卷内目录记载、介绍卷内档案材料的.主要内容、形成时间、排列顺序等。

  七、员工档案的存放地点和存放器具应当满足防潮、防霉、防蛀、防失密等档案安全要求。

  八、除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外,借阅员工档案要经过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九、档案关系在本公司集体户头的员工离开本公司,员工本人必须将档案关系转出方可办理离职结算。

  十、失去保存价值的员工档案,经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予以销毁,销毁时做好记录。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4

  总则

  第一条本规则依据集团公司章程制定,凡员工的职务、任免、聘用、试用、报到、服务、给假、出差、值班、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悉依本规则规定办理。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职称规定如下:

  (一)集团高级主管—董事长、总裁、总监、法律顾问。

  (二)集团部门(营运公司)主管—主任、总经理、副总经理。

  (三)部门主管—经理、副经理。

  (四)部门员工—科员。

  第三条本集团聘用各级员工以学历、品德、能力、阅历、年龄、体质适合于职务者为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四条每一职位均设置“岗位责任书”,说明其职务、职权、职责内容。

  第五条集团各部门、岗位的设置,应以核定的“岗位人员编制表”(附件1)人数为限。因业务扩大需要新增的人数,应经部门(营运公司)主管核定后,填写《人员需求审批表》报总裁审定,呈董事长审批。

  任用

  第六条新进员工聘用,由人力资源部统筹安排,根据部门呈报计划,以《岗位责任书》为任用依据,因事择人,使人与事合理配置。

  第七条各级员工的任用,均应综其专业、职称、学历、阅历等予以派任。

  第八条职务的任免,除依集团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核定者外,部门(营运公司)主管可根据需要,填具调派意见表呈董事长核定任免。

  第九条各级职务任免的审批程序如下:

  (一)集团总裁、总监、法律顾问—由董事长审批任免。

  (二)集团部门、营运公司主管—由总裁报请董事长审批任免。

  (三)公司部门经理—由公司总经理报请总裁审批任免,董事长核备。

  (四)公司部门副经理—由公司总经理审批任免,报请董事长核备。

  以上职务任免经分级审批后由集团人力资源管理部发任职通知、聘书。

  员工招聘、录用

  第十条原则;本集团招聘人才应根据当地人才市场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全面考核、择优录用。

  第十一条录用;对招收的不同人员在考核内容和标准上,可有不同的侧重,招聘管理人员的,侧重专业、职称、学历、阅历条件的考核;招收技术员工的,侧重身体条件、实际技能水平的考核;集团对应聘者一视同仁,招聘工作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部门一起进行,经面试及复试合格后,量才录用。

  第十二条被录用员工按规定填写《员工录用审批表》并实行试用,期考察,除公司主管及以上人员外,未有工作实践(应届、列届毕业生)的员工试用期为6个月,有工作实践经验(再就业)的专业技术员工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资薪按各岗位工资的80%发给。

  第十三条新进员工在报到后、试用前,应办妥下列手续:

  (一)填写本集团《员工登记表》;

  (二)缴验学历、职称证件及身份证并复印存档;

  (三)缴验近期医院体格检查表;

  (四)缴验前任职公司(机构)离职证明书;

  (五)交最近半身正面免冠照片三张;

  (六)签订《劳动合同》。

  员工培训

  第十四条员工教育培训的内容,包括入职培训、管理人员培训、通用技能培训、专业技术培训、职称培训。

  (一)入职培训;包括企业文化、管理制度、工作要求、岗位职责等相关内容的培训。

  (二)管理人员培训;对集团总部及各营运公司主要管理员工的管理能力培训。培训内容:前沿管理理论、实用管理技能等。

  (三)通用技能培训;对员工应具备的基本职业技能和职业心理素质等内容进行培训。

  (四)专业技术培训;根据不同专业需要,开展财务管理、建筑工程、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项目管理等专业知识的培训。

  (五)职称培训;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要求进行。

  第十五条员工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和职称培训,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专业对口,确因工作需要;

  (二)部门推荐或同意,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批。

  第十六条在培训过程中,人力资源部实行相应监督。员工培训后,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培训效果实施评估。

  第十七条员工经批准参加培训学习的,学费先由单位代支,未获结业证或成绩不合格的,培训费用由个人支付。

  第十八条未经批准自行报考各类院校及电大、函大的员工,不论学成与否,学费一律自理;脱产学习的,必须办理离职手续;

  第十九条凡由集团(营运公司)出资组织参加的专业学历教育、专业培训及外出考察,员工学成后必须在本集团(营运公司)继续服务5年,方可离职或解除劳动合同。在前述期限内,除集团(营运公司)批准解除劳动合同外,其他任何理由离开集团(营运公司)的,都必须按规定交纳相应的培训费。

  第二十条员工在试用期内因品行不良、能力欠佳的,或发现其进入集团(营运公司)前有不法行为的,应予停用。

  第条有下列事情之一的,不得任用:

  二十一(一)剥夺公民权,尚未恢复的;

  (二)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的;

  (三)受禁治产宣告,尚未撤销的;

  (四)通缉有案,尚未撤销的;

  (五)吸食毒品的;

  (六)在其他公司(机构)服务,未办妥离职手续的;

  (七)其他公司(机构)开除的;

  (八)身体有缺陷或健康情况不符要求的;

  (九)未满十八周岁的;

  服务

  第条本集团(营运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二十二(一)准时上、下班,承办工作讲效率、求质量、不拖延、不积压

  (二)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以书面陈述或婉转相告。一经主管决定,切应遵照实行。

  (三)恪尽职守,保守集团(营运公司)业务机密。

  (四)爱护本集团(营运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五)遵守集团(营运公司)一切规章制度。

  (六)保持集团(营运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七)注意自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八)不兼任集团(营运公司)以外的职业。

  (九)待人接物态度谦和,争取同仁的支持、合作。

  (十)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集团(营运公司)业务有关人士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十一)员工因过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各级员工应遵守本集团(营运公司)一切公告。其职责二除依《岗位责任书》说明外,上级主管交办的其他应急工作,亦应尽力完成,不得拒绝接受。

  第十四条集团(营运公司)实行每周48小时工作制,星期天及二国定假日为休假日。工程(业务)部门因值班制度星期天不休息的,由部门安排补休一天。

  第十五条每日工作时间为八小时,工程(业务)部门如因工作需二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所延长时数可累计补休或作加班,其加班费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管理部门每日上、下班的时间,可依季节变化事先制定并公告实行,工程(业务)部门每日的工作时间,应视工程(业务)需要,制定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

  第二十七条员工出勤实行签到制,上班应亲自签到,不得委托他人代签,如有代签情况的,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八条员工出勤应依出勤管理规定办理,员工出勤管理办法另订。

  第二十九条员工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病假--因病须治疗的,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可以休假日抵冲。逾期仍未痊愈的,即予停薪留职(痊愈后上班止),以一年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的,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可以休假日抵冲。

  (三)婚假--本人结婚,常规婚假8天,晚婚的,可给婚假15天。

  (四)丧假--配偶丧亡的,给假八天,父、母、子、女丧亡的,给假六天,其他亲属丧亡的,给假三天。

  (五)分娩假--女性员工分娩,给假八周(假期中之周日、例假均已并入计算)。怀孕三个月至七个月而流产的,给假四周,七个月以上流产的,给假六周,未满三个月流产的,给假一周。

  (六)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之资格考试(以集团公司批准为原则)、兵役征召或党(民主党派)、团集会,及参加各级选举的,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七)公伤假--因公受伤享受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三十条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的,可视其病况与在集团(营运公司)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裁特准延长其病假,但最多不得超过三个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并提出证据的,可请总裁特准延长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条规定办理。

  第三十一条请假期内之薪金,依下列规定支给;

  (一)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事假的,其请假期间内薪金照发。

  (二)请公假的薪金照发,但如公假期间另有薪金(不含会议补贴)的,停发薪金。

  (三)公伤假薪金依照劳动保险条例由保险机关支付的,集团(营运公司)补足其差额部分。

  第三十二条员工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核,副总经理及以上员工请假,以及病、事假延长特准申请的,应呈请总裁核准,副科长及以上员工请假,由分管副总经理核准,其余员工由部门经理核准。病假在七日以上的,应附医师的证明,公伤假应附医院或特约医院证明,凡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不到岗的,以旷工论处。

  第三十三条旷工一天扣发当日薪水,当月考核出勤记分为零。

  第三十四条请病、事假的,当月考核出勤记分核减,全年请病事假逾30天的,当年考核出勤配分为零。

  值班管理

  第三十五条公司在节假日及每工作日以外应办的事务,除由各部门主管负责协调处理外,必要时应建立值班制度,以处理下列事项;

  (一)突发事件及各项应急措施;

  (二)灾害、盗窃及其它危机事项;

  (三)指挥、监督保安人员及值勤工人;

  (四)上级临时交办的各项事宜。

  值班时间规定如下;

  (一)周一至周六;每日下午下班起至次日上午上班止。

  (二)节、假日日班;上午8时起至下午5时半止(可随办公时间的变更而变更)。夜班;下午五时半起至次日上午8时止。

  第三十六条值班安排表可由各部门自行编排,事前公布、通知到人。悬挂值日牌,写明值班员的姓名、值班时间及值班职权、职责。

  第三十七条值班员工应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填具值班报告表,于交班时送主管领导转呈核查。遇有情急、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呈报集团公司应急工作组,请示主管领导办理。

  第三十八条值班员工收到电文应分别依下列方式处理;

  (一)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可即时处理;

  (二)非职权所及事件,视其性质立即联系相关部门主管处理;

  (三)密件应原封妥善保管,待上班时呈送行政管理部。

  (四)急件或限时信件应立即电告有关领导。

  考核

  第三十九条集团(营运公司)各级主管对其下属员工,负有工作考核之责任,员工考核,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岗位职责为依据,实行主管考核与员工评估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执行。

  第四十条员工考核办法;分为试用考核、月度考核及年终考核等三种,按下列相应办法实施;

  (一)试用考核:

  1.依据第十二条规定,聘任人员在试用期满后应通过试用考核,考核由试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组织;

  2.除试题考核外,考核人员应督导被考核人员提交《试用期心得报告》,注明具体事实情节,呈总经理核准后,报集团(营运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核;

  3.考核合格的,《劳动合同》转正并按职务岗位标准享受工资待遇;

  4.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月度考核

  1.月度考核由行政管理部负责;在月末将《员工月度考核表》下发,员工根据当月各项工作实际情况,对照岗位职责,进行客观、详细的自我评核,将工作绩效量化配分,逐一详填后交部门主管评分;

  2.各级主管应对所属员工的工作效率、假勤、操行、态度、学识进行严正考核,按《员工月度考核表》说明要求并签署意见并交行政管理部;

  3.《员工月度考核表》于每月底前由集团(营运公司)人力资源部汇总、核评后,交考核管理小组依据平时工作成绩及勤惰情况评级;

  4.考核评分取A、B、C、D四等级,其中A级为优,B级为良好,C级为及格,D级为劣;

  5.月度考核与薪金挂勾,考核评分在C级及以上的,当月薪金全额发放;C级以下的每少一分扣除当月工资的1/85,连续三月考核评分在D级以下的即自动除名。部门、各营运公司评A级员工的,每月控制在30%以下。月度考核评级后,资料密存,以备作年终考核依据。

  6.月度考核自当月1日起至月底止。

  (三)年终考核

  1.年终考核由行政管理部实施,于每年12月中旬进行;

  2.年终考核主考单位:考核管理小组,由集团总裁、集团人力资源管理部主管、部门(营运公司)主管等成员组成;

  3.对员工年终考核的主要依据为《员工月度考核表》;

  4.员工填写《年终考核表》,由行政管理部统计并复核评比结果,次年1月上旬将成绩通知本人并存档;

  5.员工在考核年度中曾受记过以上处分,请假超过规定期限或旷工累计达三天以上的,不得考列B级及以上;

  6.年终考核评定时,应于慎重,评定年度A(优)级员工,控制在10%,评定年度B(良好)级员工,控制在15%,评定年D(劣)级员工,控制在5%,并须详述具体事实及理由。

  7.年终考核与年终奖金发放挂勾,评分等级C级(含C级)以上发放全额年终奖金,评分等级C级以下的,年终奖金酌情扣除。年终考核为员工岗位调整、薪金调整、合同续签的参考依据。

  8.部门主管、营运公司主管及以上的考核由董事长评定。

  9.考核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四十一条员工考核的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三个方面,分别按30、20、50配分。

  (一)工作态度考核

  工作态度考核是对员工工作热情、工作积极性所做的测评,它担负着业绩与能力考核的'桥梁作用。态度考核要素是由工作责任感、积极性、热情以及与其他部门的协作态度、遵纪守法等方面构成。

  (二)工作能力考核

  工作能力考核是对各具体职务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及经验性能力进行测评。能力考核的构成要素是指担当职务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即知识与技能,以及从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判断力、理解力、创造力、表现力、计划力、折衷力、指导和监督力、管理和统帅力等经验性能力。

  (三)工作业绩考核

  作业绩考核是对本公司员工在担当本职工作、完成任务中所发挥出来的能力进行测评。业绩考核的要素是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秩序以及工作改进和改善情况等构成。

  第四十二条考核工作程序;分为自我评分、主管领导评分、人力资源部审核、考核管理小组审定四个步骤。

  (一)自我评分

  1.月度考核:员工按《月度考核表》要求填写;

  2.年终考核:员工应根据本人岗位职责要求(另见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客观全面地作出个人工作总结。

  (二)主管领导评分:各部门各营运公司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考核实施细则,报集团公司领导核准后实行。集团公司部门经理、营运公司主管的考核应双向进行;即既接受本单位员工的考核,又接受集团公司领导的考核。

  (三)考核的审核与审定: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审核,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口头或书面复议申请,呈考核管理小组出最终审定。

  第四十三条考核结束后,主管与员工要及时分析原因,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计划。

  第四十四条考核结果交由行政管理部存入员工个人档案。

  奖惩

  第四十五条集团(营运公司)奖励分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精神奖励的;授予先进工作者,先进集体等称号,颁发奖状和荣誉证书;物质奖励的;根据工作的效绩,以奖金和实物兑现。分为嘉奖、奖金及晋级三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授予部门先进工作者荣誉并嘉奖:

  1.当年年终考核列B级的;

  2.品德良好,足为同仁表率,有具体事迹的;

  3.其他有利于本公司或公众利益之行为,且有事证的;

  4.维护公司财物及设备,致节省费用有显著成效的;

  5.承担临时重要任务,能如期完成,并达成预期目标的;

  以上奖励由集团行政管理部备案、营运公司主管申报、总裁审批;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授予公司先进工作者荣誉并发给奖金:

  1.当年年终考核列A级的;

  2.及时制止了重大意外事件或变故的发生的。

  3.对公司业务有重大建议或创新,因而提高质量或降低成本的。

  4.对工程质量、工期管理卓有成效,为公司增加效益的。

  5.对集团(营运公司)管理提出创新意见,经付诸实施后成效显著的。

  6.对材料采购、商品房销售、财务政策研究、财物调度、人力运用等管理有重大改善,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可明确计算其价值的。

  7.对天灾、人祸或有损集团(营运公司)利益之事件,能奋勇救护,或预先防止,使集团(营运公司)免受损失且有事实为证的。

  以上奖励的奖金数额,视实际贡献价值决定。由集团(营运公司)行政管理部备案、考核管理领导小组申报、总裁审定、董事长审批;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授予集团先进工作者荣誉并予晋级:

  1.年终考核连续三年被列A级的;

  2.对主管业务表现出卓越才能、品德优良,工作成绩特优,且有具体事迹足资为证的。

  3.工作上有特殊功绩,使集团(营运公司)增加收益或减少损失的。

  以上奖励,由集团(营运公司)行政管理部备案、总裁核报、董事长审批。

  第四十六条员工惩诫;处罚是对员工的辅助教育,对于违反国法、纪律、公司规定的员工,将视情节轻重和造成的损失大小给予分为警告、记过、降级及免职四种处分方式,其处理范围如下: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有具体事证的,应予警告:

  1.未经准假,而擅离工作岗位的;

  2.无正当理由,延误公事致公司发生损失的;

  3.对上级主管不满,因持不同意见而擅自违抗、不听指挥的而任意谩骂的。

  4.行为不检,有损公司声誉的。

  5.在工作场所喧哗、口角不听劝阻的。

  6.对同事有胁迫、恫吓及欺骗行为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应予记过处分:

  1.年终考核当年列为D级的;

  2.公司内酗酒滋事,妨害秩序并被治安处罚的。

  3.向外泄漏公司业务机密的。

  4.指挥不当或监督不周,致部属发生重大错误,使公司发生损失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降级:

  1.年终考核连续二年列为D级的;

  2.对本身职务不能胜任的。

  3.故意损坏公司财物的。

  4.在公司内赌博,或有伤风化的行为的。

  5.在公司内打人或互相打骂不听劝阻的。

  6.未按照规定或指示,擅自改变工作方法,致使发生错误,使集团(营运公司)蒙受损失的。

  (四)有下列事情之一的,应予免职:

  1.年终考核连续三年列为D级的;

  2.无故继续旷工至三日以上,或一月内无故旷工累计达六日以上时。

  3.未经许可,擅自在外兼职,或参加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之事业的。

  4.蓄意违抗合理指挥,或打骂侮辱主管行为情节严重的。

  5.利用职权营私舞弊的、招谣撞骗的。

  6.有偷窃行为,经查明属实的。

  7.私藏武器、携带凶器或违禁品的。

  8.散播有损集团(营运公司)之谣言,妨害工作秩序的。

  9.因故意或过失之行为,而引起灾害的。

  10.有煽动怠工或罢工之具体事实的。

  11.触犯刑律,确定判刑的。

  第四十七条员工之奖惩事项,由各部门主管列举事实,逐级核定,除嘉奖、警告由各部门经理核定外,其余均须报总经理核定并呈请董事长批准。

  第四十八条其他未经列举而应予奖励或惩诫事项,可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奖惩。

  第四十九条员工在同一年度功过可以互相抵销,以嘉奖抵警告,奖金抵记过、晋级抵免职。

  第五十条员工触犯法律,交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员工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不适应现任岗位工作,集团(营运公司)不能另行安排的;

  2、本人或家庭有特殊情况不能坚持工作的;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员工暂时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重要工作尚未处理完毕,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2、在特殊岗位上任职,涉及集团(营运公司)机密,且调离上述职位时未到解密期的;

  3、正在接受审计检查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劳动合同中另有约定的。

  第五十三条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的审批程序为:

  1、员工本人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

  2、部门负责人向人力资源部提出报告。

  3、人力资源部与离岗员工约谈,经劝说和挽留无效。

  4、报权限领导审批并签署意见。

  5、人力资源部依据审批意见及移交清单为离岗员工办理离岗手续。

  第五十四条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执行,不得擅自离岗,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员工,所造成的后果由员工本人承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后,待批期间应遵守劳动纪律,做好本职工作。

  第五十五条劳动合同期限未满的,签订劳动合同时另有约定、离职情况在约定范围内的,集团(营运公司)出资培训而未到规定的服务期限的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时,集团(营运公司)暂不允许,可按规定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支付相应的赔偿费用。

  第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予终止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满后不再续聘的;

  2、聘任期内,违反纪律和制度、犯有严重错误或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严重损失的;

  3、因能力、学识原因,不能胜任派聘工作,不宜继续担任所聘职务的;

  4、因身体、年龄等原因不能适应派聘工作的。

  第五十七条终止劳动合同的审批程序:

  1、所在部门负责人提交终止员工劳动合同的报告(报告需载明理由和事实根据);

  2、人力资源部根据报告,核对终止劳动合同理由,在听取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与当事人主管协商后,再作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

  3、经权限领导审批并签署意见;

  4、人力资源部依据审批意见及移交清单为离岗人员办理离岗手续。

  第五十八条员工解聘后,相应的职务待遇不再继续享受,但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第五十九条员工解除及终止劳动合同的,其经济补偿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六十条除名是集团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员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一年以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集团公司有权对员工除名。

  第九十一条员工除名与终止劳动合同的审批程序同。

  离职

  第四十三条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停职:

  (一)有违犯本集团(营运公司)规章之嫌疑,情节重大,但尚在调查之中,未作决定的。

  (二)违犯刑事案件,经司法机关起诉,但未确定判刑的。

  第四十四条前条第(一)、(二)款如经查明,无过失或判决无罪的,可申请复职,如准予复职,除因非本身过失而致停职的外,不得要求补发其停职期间之薪金。

  第四十五条在停职期间,薪金停发,并应即办理移交。

  第四十六条本集团(营运公司)如业务紧缩,或不可抗力停工之原因,可裁遣员工,办理离职,但应在事前预告,其预告期间规定如下:

  (一)在集团(营运公司)服务一年以下三个月以上的,于10日前预先通告。

  (二)在集团(营运公司)服务三年以下,一年以上的,于20日前预先通告。

  (五)在集团(营运公司)服务三年以上的,于30日前预先通告。

  (六)员工对于其所承受之工作不能胜任时,本公司亦可予以解雇,并照上项之规定日期事先通告。

  第四十七条员工在接到前项预告后,因另谋工作的,可以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两个工作日,请假日之薪金照发。

  第四十八条依照第四十五条规定,解雇员工时,除预告期间发给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发给资遣费;在公司连续工作每满一年的,发给一个月薪金。以上所称薪金,以员工最后服务月份之薪金为准。

  第四十九条员工辞职,应于七天前以书面形式层转部门经理核准后报总经理批准。部门副经理以上员工辞职,应层转总经理核准后报董事长批准,应办妥移交,并可依其申请,发给离职证明书,但不发给任何补助或津贴。如离职未经核准,或移交不清,即擅自离职的,以免职处理。

  第五十条员工不论依照上列任何条款暂时或永久离开本集团(营运公司)的,均应办妥移交,如因移交不清,致本公司发生损害的,均应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

  调动

  第六十七条集团(营运公司)内部人事调动或人员调剂,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办理,被调动的员工及所在部门不得借故拒绝执行。

  第六十八条在集团(营运公司)内部调动的人员,须重新续签劳动合同,公司工龄可予延续计算。

  第六十九条根据企业发展及战略调整的需要,集团(营运公司)将进行必要的人事调整,相关部门应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员工的调动工作。

  退休

  第五十一条本公司对到达一定年龄的员工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退休,办理退休手续,具体事项按国家现行制度执行。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退休,经核准后生效:

  (一)服务集团(营运公司)满20年,男性年满60岁,女性年满50岁的。

  (二)服务集团(营运公司)满30年的。

  第五十二条员工有心神丧失疾病或身体伤残不能胜任职务、经医院证明属实的,应令其退休。

  第五十三条达到法定年限且已办理正式退休手续之员工,身心强健仍能胜任其职的,或因集团(营运公司)工作需要的,经董事长认定,可继续延长服务期。

  第五十四条员工退休金(非社会养老保险金)给予,以退休员工在职的最后三个月之平均薪津(综合薪津)为基数,于核准退休时一次性发给(详见附表)。辞职、停职、免职的不在其例。

  第五十五条申请退休由申请人填具《退休申请表》,连同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文件报核。其服务年限按到职之日起至服务最后之日计算,未满半年的以半年计,满半年的以一年计。年龄计算以身份证为准。

  工作移交

  第九十六条员工因工作调动、离职等原因,离开原工作岗位,应严格按移交规定办理移交工作。移交清单经核准权限领导签署意见后交人力资源部门。主要内容按以下情况把握:

  1、工作:包括工作任务、业务渠道、工作物品等;

  2、档案及财务:借阅的资料、财务欠款、股金退款等;

  3、生活方面:包括住房、车辆、生活用品等;

  4、其它:如就餐卡、工作服等;

  5、如有约定物品需要折算现金的,则按约定办理。

  第九十七条移交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的,由人力资源部门予以协调。离职人员所在单位在办理好本单位移交后,应督促其到人力资源部门报到;若离职人员有关证件在单位保管的,应在其办理公司所有移交后,方可归还其证件。

  第九十八条任职人员(经营负责人、副总、总监等)接到职务解聘通知书,应立即作好移交准备工作。移交工作由人力资源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共同参与办理。移交内容主要包括:

  1、工作移交:

  ①负责人已完成的工作情况;

  ②未开展的工作;

  ③正在开展的但未完成的工作。对已完成的工作须归档,未完成的工作须整理好,移交给下任或指定人。

  2、资料移交:主要包括单位重要的经营计划、合同文本、主要用户及合作伙伴情况、对外联络情况以及相关业务文件、资料、批示等。

  3、物品移交:

  ①单位提供的办公用具;

  ②单位提供的其它物品。

  4、印章、印鉴交接:

  ①单位印章;

  ②单位财务印章及印鉴;

  ③单位合同专用章;

  ④统一制作的个人印鉴。

  5、其它遗留问题移交:主要指除以上移交外的,须当面交代的相关工作。

  6、离任审计。主要包括经济效益审计(主要针对独力核算的单位负责人)和经营工作的总体评价等。

  第九十九条调动、离职、离任人员应在办完移交手续后,方能离开原岗位(职务)。调动、离职离任人员所在单位负责人应按有关规定监督移交工作顺利完成。

  抚恤

  第五十六条员工在职死亡,或因执行职务而致残、死亡的,依下列标准支给抚恤金:

  (一)员工在职死亡的,参照第五十二条规定之退休金额支给抚恤金。服务年限不满五年的,以五年计。

  (二)因执行职务而致残失去部分或全部工作能力而必需解雇的,参照第五十二条规定之退休金额支给抚恤金。服务年限不满15年的,每年递减二基数,至最低15基数为止。情况特殊的可由总经理报请董事长另加50%以内的特别抚恤金。

  (三)因执行职务而致死亡的,参照前款规定支给抚恤金,其情况特殊的可由总经理报请董事会加给80%以内之特别抚恤金,但经特准的不在此限。

  第五十七条员工因自杀或犯罪而死亡,或已在停职期间死亡的,不予发给抚恤金。

  第五十八条受领抚恤金之员工遗族,除立有遗嘱、另有指定的外,应依下列排序受领:

  (一)配偶(以未改嫁的为限)及子女;

  (二)父母;

  (三)祖父母;

  (四)孙子女;

  (五)同胞兄弟姊妹(以未成年的为第一优先,未结婚的次之)。后项排序内的遗族受领人,必须提出前排序受领人已死亡、改嫁、结婚等事实证明。在同排序中有数人时,应共同具名承领,自愿舍弃应领部分的,应出具书面声明。

  保险

  第五十九条本公司员工,应一律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

  第六十条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应于新进的同时,亲自填写相关保险表格一式二份,交行政管理部代办参保手续。应缴纳的保费,由集团(营运公司)补助xx%,自行负担xx%。自行负担部分,由财务部门按月代扣代缴。

  第六十一条参保后应享受的各项权利及应得的各种给付,均应由集团(营运公司)行政管理部门代向社保机构洽办。保险人除依法应享之给付外,集团(营运公司)不再给予额外赔偿或补助。

  出差

  第六十二条员工因公奉派出差,应依集团(营运公司)财务管理规定标准,各项差旅费用,均应检据报销。

  第六十三条出差天数,应由指派部门主管于事前核定,如出差公务提前完毕,应立即返回,不得滞留。因公确实难于核定天数前返回的,应列具事实理由,呈由原指派部门主管核准。

  第六十四条出差前,可酌情预借旅费,返回后三天内应即报销旅费,多缴少补。

  第六十五条出差应按照最近路线直赴出差地点,非经许可,不得绕道或延滞非公差地区。

  第六十六条出差期间,不得有危害集团(营运公司)之行为,遵守法律及当地习惯,违法违纪、惹事生非造成事故的,均由出差人自行负责,与集团(营运公司)无涉。

  薪金、奖金

  第七十三条集团(营运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薪金待遇。

  第七十四条集团(营运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行的结构薪金。

  第七十五条集团(营运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职务、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等综合因素决定薪金等级。

  第七十六条员工的薪金,由决定聘用者确定,行政管理部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

  第七十八条集团(营运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等保险。

  第七十九条集团(营运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第八十条员工的奖金由集团(营运公司)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福利及建议制度

  第六十七条本集团(营运公司)员工,可享受本公司现行的一切福利设施。

  第六十八条集团(营运公司)设立“员工合理化建议制度、举报制度”。

  行政管理部门设置意见箱,由集团(营运公司)高级主管亲自定期启阅。员工对于工作上之困难,无法解决而必须由上级主管或其他部门协助的;对集团(营运公司)某项管理措施不满意而提出申诉的;发现营私舞弊等不法现象而有证据拟予检举的;或根据平时工作经验、学识及研究心得,对集团(营运公司)经营管理提供建设性建议的,均可以书面形式列具理由、事实、内容等投入意见箱内,亦可公开呈报上级主管转呈总经理或有关部门主管核阅。如不便书面说明,则可以述明理由、定期约见、口头报告。

  第六十九条提供意见人必须署名,否则不予受理。属举报案件,应实事求是,提供证据,如系捏造事实、恶意中伤、诬告失实的,检举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除被害人可依法起诉外,集团(营运公司)将依据第三十七条有关规定,对恶意举报者予以严肃惩处。

  第七十条集团(营运公司)对提供之意见,经采纳施行后,可视其对本公司之贡献价值分别议奖。如属检举案件,经查明属实的,除对检举人酌情给予奖励外,并为其保密。

  附则

  第七十一条本规则由集团(营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二○一一年三月日

  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5

  一、总则:

  1.1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人事管理,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及公司管理水平,使公司保持可持续发展状态,结合公司发展实际,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本公司全体员工。

  二、员工招聘:

  2.1公司新聘人员一律由办公室统一面试、建立员工档案、录用、分派。各管理处可自行预招员工,进行第一轮面试筛选,面试符合条件者将应聘人员档案报办公室,由办公室另行安排面试,合格者录用。

  三、员工录用标准:

  3.1公司所有员工年龄一律控制在55岁以内,身体健康。超过55岁在岗者工作期间发生的任何安全问题由个人负责。

  3.2夫妻及直系亲属不得在同一单位上班。特殊情况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合理调配。

  3.3对外来没有家室的.人员,确保有家庭地址及联系电话,身份明确。

  四、员工试用

  4.1新进基层员工试用期为一个月,公司管理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而工作表现合格者将成为本公司正式员工。

  4.2经考核,试用期不合格者,公司无条件即时辞退。

  五、员工离职与辞退

  5.1新进员工在10天以内自动离职,10天以内无工资。

  5.2员工在试用期内和合同期内提出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交申请,对未办理手续而擅自离职者,每日按旷工处理,公司不发放工资,并保留追索其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权利。

  5.3员工离职最后一个月若未满勤,将按试用期工资发放,不再参与补助与考核。

  5.4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及检查工作质量连续三次不合格者,公司无条件辞退。

  六、调职与晋升:

  6.1员工所在岗位不胜任或有过失者,公司视具体情况做出降职、免职、调离或辞退决定。

  6.2同一岗位新老员工的交接时间不得超过三天,同一岗位新老管理人员的交接原则上不超过一周。

  七、工作日、休假

  7.1总公司办公室人员每月休班4天,也可一个月集中休4天,当月其他时间不再调休,管理处主任每月休2天。

  7.2公司规定节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1天,“十一”3天。

  7.3基层员工每月休假1天。(各管理处可以根据情况自行调配休假时间)

  7.4婚假:依国家婚姻法履行正式登记手续,给予婚假7天。

  7.5以上规定休班时间均属带薪休息时间。

  7.6直系亲属去世可申请3天的丧假。

  7.7病假可凭医院证明申请3天病假,病假无工资,超过3天,当月无任何奖金或补助,超过3天,必须总经理批准方可超假,未批准而超假每日按旷工处理,超假7日给予开除。

  7.8事假每月不得超过3天,3天到7天由副总经理批准,7天以上需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单报办公室备案,由办公室交财务结算。

  八、工资

  9.1工资模式:工资总数=岗位工资+考核工资+补助工资+提成

  9.2各岗位员工工资及试用期岗位工资见《公司薪酬表》。

  9.3奖惩

  9.3.1依照员工职责与考评给予员工奖金或罚款。

  9.3.2年底优秀员工奖30元。

  九、附则

  10.1本制度由办公室编制并负责解释,由总经理签批。

  10.2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未尽事宜参考本公司有关规定。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6

  1、用人理念:崇尚“用人如用器,取其所长”的用人理念。

  2、用人原则:荐举人才“唯才是举”;使用人才“用当其才,才能人尽其用”;吸引人才“给人才提供一个自我价值展现的环境”;留才“用事留才或情感留人”。

  3、以人为本:人才是公司的灵魂,崇尚个人目标与企业目标共同发展,建一流企业、一流用人机制与制度。

  4、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每季度初(或公司认为有必要的时候),由行政人事部门制定人力资源计划、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择人条件提出用人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办理招聘。

  5、新员工招聘程序:

  5.1行政人事部在各类人才大市场、大专院校组织人才招聘(或用人单位推荐)。

  5.2行政人事部先进行材料初审,确定面试人员。初审材料包括简历、学历证、身份证和其它能说明应聘人员能力的有效证明。

  5.3安排初选合格人员进行必要的考试 / 考核,将考试 / 考核成绩优秀者安排面试,面试由部门经理或副总经理负责,重要岗位招聘由总经理面试。

  5.4根据考试 / 考核成绩和面试评估成绩由主管副总经理和用人部门经理初步确定录用人员名单。

  5.5确定录用人员名单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5.6行政人事部通知被录用人员及公司聘用意向,被录用人员接受聘用后由行政人事部通知其带齐相关证件办理报到手续。

  6、新员工录用报到程序:

  6.1新录用人员在行政人事部认真、仔细阅读本公司《企业管理制度》和《xx电器有限公司劳动合同书》,在完全同意遵守本《企业管理制度》和本劳动合同书中各项条款后签署劳动合同。

  6.2在行政人事部领取 “企业员工基本情况表”,并认真填写。对表中所有内 容不得伪造,隐瞒。

  6.3属大专以上学历的新员工应出示身份证,学历证和其它有效证件的正本,副本(复印件)。副本与《劳动合同书》和“企业员工基本情况表等应聘资料交行政人事部存档。学历(或学位)证书副本交常务副总经理存档。

  6.4属高中或中专以下学历的新员工应出示身份证,学历证和其它有效证件的正本,副本(复印件)。副本与《劳动合同书》和“企业员工基本情况表”等应聘资料交行政人事部存档。

  6.5员工离职时,须提前一个月进行申请,经批准,一个月过后就可离职并按正常程序办理好离职手续。

  6.6新录用人员在录用前由行政人事部安排健康检查,费用自理。

  6.7特殊工种或重要岗位录用的新员工需要有深圳市常住户口或有深圳市常住户口人担保,并办理担保手续。

  6.8新员工报到手续办理完毕,由行政人事部通知用人部门安排工作。

  7、新员工一经录用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试用期间任何一方均可终止劳动合同,终止方式按合同规定执行。新员工试用期不满10天,其工资用于充抵招聘及培训费用。试用期满由受聘新员工申请,部门经理根据受聘员工的实际工作情况做出客观鉴定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工作表现突出的新员工,经批准后可以提前转正。

  8、新员工转正后可以参加评级,调整基本工资和津贴补助,并享受正式员工的一切待遇,有突出贡献者可以获得表扬、晋升和奖励。

  9、试用期满后,新员工实际工作能力与录用时本人所述能力有较大差距时,公司有权延长其试用期(但最长不超过六个月),降低工资或调整工作等,新员工有权重新选择。

  10、凡经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录用,已经被录用者将立即无条件辞退:

  10.1被确认触及刑法的在案者;

  10.2个人简历、证件、证书等弄虚作假者;

  10.3录用时所述工作能力与实际能力相差甚远者;

  10.4试用期内无故旷工者;

  11、在职员工欲自愿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申请。辞职申请批准后,在三十天内(试用期员工在十五天内)进行工作移交。辞职申请没有被批准而自行离开公司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12、欲辞职员工应在提出辞职申请时到行政人事部领取“员工离职申请表”,如实填写辞职理由,交本部门经理提出离职意见,经主管副总经理同意后,报总经理批准。

  13、辞职批准后,辞职人员到行政部领取 “员工离职工作移交表”,到各部门办理离职手续,并结清所有欠款,归还公司所有设备、器件、工具、文件、技术资料等,所有手续办完后报主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批准。

  14、欲辞职员工到行政人事部提交经批准后的“员工离职申请表”和“员工离职工作移交表”,由行政人事部办理离职通知书,财务部接到由公司领导最终签发的离职通知书方可发放薪金。薪金的发放时间与公司员工正常发放时间相同。

  15、欲辞职员工未提出辞职申请,或未办理完有效辞职手续擅自离开公司者,或即辞即走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16、对自动离职者,一律除名处理,停发薪金。待补办好辞职手续后,扣除半个月薪水,以用于补偿公司损失。

  17、已辞职员工一年内不得在同行企业从事相同工作,不能利用公司的技术,商业资料为他人服务,并有责任和义务保护本公司的知识产权不受侵害。否则公司将有权采用各种有效手段进行追讨,必要时可以采用法律手段。

  18、企业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有权立即予以辞退:

  18.1 触及刑法的在案者;

  18.2 贪污公款,报假帐,欺骗公司领导,情况严重者;

  18.3 盗窃、扩散公司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对公司造成损失者;

  18.4 盗窃或恶意损坏公共及他人财物者;

  18.5 不能胜任所担负的工作,严重影响了工作正常进展者。

  19、公司给员工提供多种培训机会,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的不同形式。根据工作需要,培训可以由公司安排,也可以个人申请参加社会上的各种培训班。

  20、公司鼓励员工参加社会上的各种培训班,对那些培训内容有利于本职工作,能有效提升员工素质的培训,公司提供一定数额的资金资助。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7

  公司倡导爱的管理,铁的纪律,奖罚分明的管理原则。

  【一】奖励

  ★奖励分为绩效奖、总经理特别奖、总裁特别奖。

  ★绩效奖指根据绩效评估结果而获得的月度绩效奖金。

  ★总经理特别奖是指公司内部设置的“优秀团队奖”、“优秀员工奖”、“优秀经理奖”、“伯乐奖”、“金牌培训师奖”等;由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评选发放。

  ★总裁特别奖的`奖励范围包括:

  ①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或其他特殊贡献者;

  ②敢于制止、揭发各种损害公司利益之行为者;

  ③为公司节约大量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④对经营业务或管理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并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绩者;

  ⑤培养和举荐人才方面成绩显著者。

  获得奖励的员工除得到即时的物质或精神鼓励外,在晋级、职业发展、培训等方面,也会得到公司的重点关注。

  【二】处分

  如员工有以下所列表现之一,公司将视情节轻重予以不同等级的处分。

  ★工作态度不认真,经常迟到、早退或旷工;

  ★有公司禁止的兼职行为;

  ★违反工作制度和纪律,拒不服从上级主管的工作安排;

  ★不尊重同事,缺少基本的职业操守或礼仪:

  ★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而无论是否造成公司实际利益损失;

  ★蓄意损坏公司财物,影响公司正常秩序;

  ★虚报个人资料或填报不真实个人资料;

  ★泄露公司商业机密或利用公司资源谋取私利;

  ★向客户索取回扣或其它私利;

  ★处分实行四级累进处分制度,处分等级分为:警告(口头或书面)、通报批评或罚款、留用察看、辞退:

  当年有通报批评以上的处分者,将自动失去参与该年度各奖项的评比资格。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8

  一、人力资源发展战略:

  1、公司原则上自己培养企业骨干;

  2、公司每年从操作层员工中培养出至少一名管理层员工;

  3、公司每年从管理层员工中培养出至少一名主管级员工;

  4、服务中心经理任职前原则上要求从事过品质员、客服主管、环境事务主管、公共秩序主管岗位工作或在这些岗位上经过公司安排的锻炼。

  二、岗位设置及管理

  1、岗位级别:

  序号

  级别

  具体岗位

  1

  总经理

  总经理

  2

  副 总

  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监

  3

  部门经理

  职能部门经理、主任,服务中心经理

  4

  主 管

  培训师、人力资源主管、会计主管、工程师、经营主管,服务中心副经理、经理助理、各主管

  5

  管理员

  培训员、人事专员、办公文秘、后勤、采购、公司仓库管理员、品质员、客户助理、经营管理员、会计、出纳,服务中心管理员、核算员、水电班长、公共秩序队长

  6

  普通员工

  厨师长、保洁班长、公共秩序班长、司机、服务中心仓库管理员

  7

  操作员

  厨师、保洁员、公共秩序员、维修工、绿化工

  2、其他未明确的岗位级别,由总经理确定。

  3、管理层员工是指“总经理~管理员”级别员工,操作层员工是指“普通员工~操作员”。

  4、岗位任命权限:

  ①“总经理”由董事长任命;

  ②“副总”报董事长同意,由总经理任命;

  ③“部门经理”由总经理任命;

  ④“主管”、“水电班长”由部门经理提名,总经理任命;

  ⑤“管理员”、“普通员工”、“操作员”由主管提名,部门经理任命,报总办备案。

  三、制度建设与管理:

  1、制订公司中长期人才战略规划;

  2、制订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3、核定公司年度人员需求计划;

  4、定期进行市场薪酬水平调研,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5、指导、协助员工做好职业生涯规划。

  四、机构管理:

  1、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人才储备、筹备设立等方面工作;

  2、公司系统各级机构的.设置、合并、更名、撤销等管理;

  3、制订公司机构、部门和人员岗位职责;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察、聘任、考核、交流与解聘管理;

  5、监督、检查与指导分支机构人事部工作。

  五、人事管理:

  1、员工招聘、入职、考核、调动、离职管理。

  2、公司后备干部的选拔、考察、建档及培养;

  3、公司干部和员工的人事档案、劳动合同管理;

  4、协助组织各专业序列技术职务的考试与评聘;

  5、管理并组织实施公司员工的业绩考核工作。

  六、薪酬福利管理:

  1、薪酬政策设计与管理、实施;

  2、福利政策制订与管理、实施。

  七、培训发展管理:

  1、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的制订与实施;

  2、监督、指导公司各部门的教育培训工作;

  3、管理公司员工因公外出培训、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

  4、开发培训的人力资源。

  八、其他工作:

  1、定期进行员工满意度调查,开发沟通渠道;

  2、协调有关政府部门、保险监管机关及业内单位关系;

  3、联系高校、咨询机构,收集汇总并提供最新人力资源管理信息;

  4、公司人事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与维护;

  5、人事档案管理。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全体员工的职业道德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公司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公司有权视实际情况,将其内容修订和补充,经修订及补充之条款,将以通知形式传达所有员工。

  第二章员工招聘

  第四条员工招聘和录用

  1.原则:根据本公司特点,本着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注重各类资格证书积累,按工作能力、业务水平、敬业精神择优录用;

  2.条件:

  (1)具有专业学历本科以上人员或高中级专业职称人员;

  (2)试用期间能独立完成本职工作,经考核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3)公司需引进的其它专业人员。

  第五条员工推荐

  1.员工信息通过现场招聘、网上招聘、内部推荐及待岗人员等方式建立,办公室确定并负责审查;

  2.各部门所需员工确定后,办公室汇总,报经理办公会讨论总经理审批,公司人员由办公室填写《公司员工调配介绍信》并备案。

  第六条公司机关人员招聘

  1.部门经理直接提交用人方案或人选的,人选由办公室进行考察、面试、汇总并报经理办公会讨论总经理审批;

  2.办公室通过院校或其他渠道提供信息的人选,由部门经理进行初步确定后,会同办公室共同进行考察、面试、汇总并报经理办公会讨论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公司工程项目人员招聘

  1.项目部根据公司项目施工具体情况,结合公司现有的人力资源状况,可以自行挑选,也可以从社会临时选聘;

  2.项目部对临时选聘人员进行工作评价和全面考核,把拟录用的优秀人员报公司办公室考察、面试、汇总后上报经理办公会讨论总经理审批。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签订

  第八条试用

  1.新进人员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内公司与新进人员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或辞职,而不负担任何补偿;

  2.试用期满前,由部门出具意见,报办公室考察、面试、汇总并报经理办公会讨论总经理审批。

  第九条劳动合同签订

  1.公司与受聘人员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须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履行劳动合同遵循合法、信用原则;

  2.公司与所录用人员订立劳动合同,须全面告知被录用人员公司的管理制度、劳动规章、岗位职责等;

  3.受聘人员应书面承诺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愿意全面履行劳动义务或特殊岗位在劳动合同中可增加约定之后,双方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条劳动合同的解除

  1.劳动合同解除须与公司结清各项手续,并依法办理相关解除手续;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2.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经一次安排后仍不能适应者;

  2.2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者;

  2.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因调整生产任务或由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与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者。

  第十一条辞职

  试用期满并已转正的员工,辞职需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第十二条自动离职

  凡无故擅自旷工一天以上者,均视为自动离职。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的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2.计薪到终止日止。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的变更

  合同当事人一方确有变换工种、职务、工作期限等正当理由,经双方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员工因终止、解除、辞职等原因离开本公司,须与公司结清相关手续,并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第十六条人员管理

  1.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本着人尽其才,发挥潜力的原则,鼓励合理的人才内部流动;

  2.公司机关人员管理:岗位设定经部门经理提议,报办公室考察、汇总后报经理办公会讨论总经理审批。审批后,人力资源部备案,待遇按公司制定方案实施。

  3.工程项目人员管理

  3.1凡公司所承建的工程项目按公司有关规定由项目部自行组建。人员名单报由公司办公室备案。

  3.2工程项目人员工作期间的岗位安排、工资待遇、工作考核、劳动纪律由项目部负责管理。

  3.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或其它违反公司各项规章纪律、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的人员项目部有权解聘,并上报公司办公室核定后对所聘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3.3.1员工不服从分配的;

  3.3.2内部流动不去报到的;

  3.3.3每月累计迟到早退二次的;

  3.3.4连续或累计旷工达到一天以上者;

  3.3.5待岗人员在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仍无岗位的;3.3.6事假月累计超过十天以上的;

  工程项目结束后,项目人员由公司工程管理部及项目分公司进行调配并报人力资源部办理调配备案手续。

  第十七条培训

  1.入职、易岗培训:凡新进或岗位调整员工,必须接受以劳动人事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规章制度学习、以安全生产为主要内容的三级教育;以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培训;

  2.执业资格培训:对执业资格、定期复审、岗位技能、特种作业等执业资格能力的考试考核;

  3.项目开发培训:致力于企业发展、理念提升、管理进步的拓展性培训;

  4.培训协议:员工参加投资较大的培训,应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协议内容包括服务年限和服务期未满需补偿条款等;

  5.培训档案:公司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受培训的成绩及档案由办公室存档。

  第四章考勤管理

  第十八条考勤内容包括按时到岗、迟到、早退、事假、病假、旷工等。

  第十九条公司根据实际岗位实行相应的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作息时间按公司规定。

  第二十条全体员工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凡迟到或早退超过半小时,按旷工一天论处,早退与迟到处罚相同。

  第二十一条旷工一天扣当月工资的10%,旷工一天以上者,从第二天起,视为自动离职,不予结算任何工资福利。

  第二十二条全月按规定之工作日上班,无迟到、早退、旷工视为全勤。

  第二十三条请假

  1.员工请假须由本人填写假条,按规定程序审批,经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无特殊原因不可口头请假,如电话、捎话请假等;

  2.员工请病假应有市级以上(含市级)医院出具的休息证明,并经主管领导签字,没有证明的'一律按事假处理;

  3.实行员工事假上限制度。原则上每年最多休假一个月计算,月累计不超过十天,超过规定限制仍要求请假的,公司有权以不能满足工作需要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

  4.员工病假、事假二日以内的由部门主管批准,病假十日以内的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超过十日由总经理审批;部门主管病假、事假二日以内的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超过二日由总经理审批;

  5.假期终止时,应向批准人销假,以便及时安排工作。若要续请,必须提前一天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续假以一次为限;

  6.逾期未到岗上班或未批假,擅自不上班或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对发生旷工行为的员工,公司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二十四条公司各部门设考勤员一名,负责部门的考勤记录,考勤表应由考勤员和部门负责人签名。

  1.每月1-5日,各部门将上月考勤送交办公室,逾期不报影响工资核算发放的,由部门负责人负责;遇节假日,可延期报送,以办公室的通知时间为准;

  2.考勤员应及时填写当日出勤情况,公司办公室有权随时抽查各部门考勤记录,人力资源部根据考勤记录核发工资。

  第五章薪资及福利

  第二十五条工资待遇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工资支付:按月支付。

  第二十七条保险金制度按照国家法定标准执行。

  第六章行为规范和考核

  第二十八条员工须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1.员工必须认可、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公告及通告,维护公司的权益;

  2.员工应服从分配,听从指挥,完成安排的工作,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擅离职守;

  3.员工对本工作区域内的节能环保安全文明负责;4.员工在对外业务交往中不得接受招待、馈赠或其它不法利益。不得营私舞弊,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侵占或者盗窃公司财物;

  5.员工上班时不迟到,不串岗,不怠工,不务私。下班时不早退,不得在休假期间在外另谋他职。

  6.严禁在工作环境中寻衅闹事,严禁上班时饮酒、严禁酒后进入工作现场,不得在工作区域无理取闹、谩骂、打架,故意妨碍他人工作、干扰正常工作秩序;

  7.不得从事或者与他人合伙经营与本公司相同或相关的经营活动。不得占有属于公司利益的信息或资源活动。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商务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8.不得虚报冒领、拟造证明(谎报病假单、发票及虚报加班等)、隐瞒事故实情,谎报情报,诬陷他人;

  9.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给公司经营和声誉造成损失者;

  10.不得渎职,严重损害公司声誉。在单位或以单位名义参加会务活动时,应体现企业形象,维护社会公德,保持文明风度,遵守会场规定;

  11.未经公司授权,不得在新闻发布会等公共场合发布言论、散布信息;

  员工违反以上规定情形之一或其它违反公司各项规章纪律,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的,经公司调查核实后,公司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公司每年对员工的德、勤、绩、能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由办公室存档,作为确定薪酬、培养晋升、奖励、调职的依据。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为使本公司员工人事管理有所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一) 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 本规则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第二章 任 用

  第三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职称规定如下:

  高级主管——总经理、副总经理、 子公司经理

  部门主管——品牌主管、物流主管、销售主管

  部门职员——承办员

  第四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分为四职等

  (一)一等:总经理、副总经理。

  (二)二等:子公司经理、部门经理、秘书。

  (三)三等:部门主管、助理。

  (四)四等:业务、美容师、内勤等办事职员。

  (五)试用员、临时雇员、实习生等均不列等级。自过试用期,升任办事职员时为正式职员。

  第五条 每一职位均设置“职位说明书”,说明其职责内容及应列职等。

  第六条 职员之任免、调迁、奖惩等事项,均以正式文书发布。

  第七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的任用人数,应以所核定的“人员编制表”人数为限。其任用条件以“职位说明书”为依据,以便因事择人,使人与事合理配合。

  第八条 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

  第九条 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

  (一)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免。

  (二)经理——由总经理任免。

  (三)主管及其他人员——由总经理任免或主管经理报请总经理任免。

  第十条 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新进人员事务处理流程规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考选事宜。程序:部门申请单→行政部审核→总经理核准→招募培训。

  第十一条 新进人员经考试或测验及审查合格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申请表,原则上职员试用三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应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至少不得低于一个月。

  第十二条 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或服务业绩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应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试用未满七日者,不给工资。

  第十三条 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下列表件:

  (一) 户口复印件及医院体格检查表。

  (二) 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

  (三) 保证书及三个半月内半身免冠照片一张。

  (四) 试用同意书。

  (五) 人事资料卡。

  (六) 其他必要的证件。

  第十四条 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 剥夺政治权力尚未恢复者。

  (二) 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 吸食毒品者。

  (四) 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五) 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 品行恶劣,曾被开除者。

  (七) 体格检查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八) 与公司员工有血缘关系亲戚关系者。

  第十五条 员工一经录用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及特定性工作,视情况应与本公司签订“工作协议书或劳务合同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三章 保 证

  第十六条 凡本公司员工,应一律办理保证手续。

  第十七条 填写保证书应注意遵守法律程序。

  第十八条 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不得担任保证人。

  第十九条 被保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保证人应付赔偿及追缴的责任。

  (一) 营私舞弊或有其他一切不法行为,致使本公司蒙受损失者。

  (二) 侵占、挪用公款、公物或损坏公物者。

  (三) 窃取机密技术资料或财物者。

  (四) 拖欠账款不清者。

  第二十条 保证人如需中途退保,应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等到被保证人另外找到保证人,办理新的保证手续后,才能解除其责任。

  第二十一条 保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被保证人应立即通知本公司更换保证人,并应于下列事情发生后十五天内,另外找到连带保证人。

  (一) 保证人死亡或犯案者。

  (二) 保证人被宣告破产者。

  (三) 保证人的信用、资产有重大变动,因而无力保证者。

  (四) 不欲继续保证者。

  第二十二条 被保证人离职三个月后,如无手续不清或拖欠公款等情况,保证书即发还其本人。

  第四章 工 作

  第二十三条 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二十四条 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 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 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其他公司的职务。

  (三) 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技能,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四) 不得泄露业务或服务上的机密,或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五)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接见亲友或与来宾参观者谈话,如确因重要事情必须会客时,应经主管人员批准在指定地点,时间不得超过十五分钟。

  (六) 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七) 不得携带公物(包括资料及复印件)出公司。

  (八) 未经主管或负责人允许,严禁进入变电室、仓库及其他禁入重地;工作时间中不得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九) 员工每日应该注意保持工作地点及更衣室、宿舍的环境卫生。

  (十) 员工在工作开始时不得怠慢拖延,工作期间应全神贯注,严禁看杂志、电视、抽烟,以期增进工作效率并防止危险。

  (十一)员工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或互相聊天闲谈、搬弄是非或扰乱秩序。

  (十二)全体员工必须了解,只有努力生产,提高品质,才能获得改善及增进福利,以达到互助合作、劳资两利的目的。

  (十三)各级主管及各级单位负责人必须注意本身的涵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满意度水平,使员工在职业上有安全感。

  (十四)工作时间中,除主管及事务人员外,员工不得打接电话,如确有重要事情,应经主管核准后方可使用。

  (十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二十五条 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以七小时为原则,营业单位或业务单位每日休息另订公布实施。但因特殊情况或工作未完成者应自动延长工作时间。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延长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六小时。

  第二十六条 经理级(含)以下员工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得托人或受托打卡,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二十七条 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员工考勤管理细则》处理。

  第五章 待 遇

  第二十八条 本公司依据劳资兼顾互助互惠的原则,给予员工合理的待遇。

  第二十九条 员工待遇分为:

  (一)基本工资。视从业人员的学历、经历、技能、体质及其工作性质而定,从业人员的年度工资调整方案由人事部门拟订,呈总经理核定后调整。(通知或公布)

  (二)津贴:岗位津贴、通讯津贴、工作津贴等。

  (三)奖金:效率奖金、目标奖金、全勤奖金、年终奖金。

  第三十条 员工待遇,分日薪及月薪人员。月薪人员,每月五日发放一次;日薪人员每月发放两次,本月20日及下月5日发放上半月份及前月下半月份薪资。新进人员自报到日起记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并按日计算。

  第三十一条 临时性、特定性或计件等工作人员的待遇,另按“临时、计件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处理。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11

  一、人才招聘录用

  第一条招聘原则

  (一)员工的招聘将根据公司岗位需求进行。

  (二)招聘录用采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招聘优秀、适用人才,招聘以面试方式为主。

  第二条录用条件

  (一)具备以下情况均将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1)被公司开除或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

  (2)未满16周岁;

  (3)有欺骗、隐瞒行为者;

  (4)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5)工作能力不符合要求。

  第三条录用程序

  (一)各项目服务中心根据本单位发展或职位空缺情况,配合行政人事部进行招聘。

  (二)新录用人员报到应先到行政人事部办理下列手续:

  (1)如实填写相关人事资料表格;

  (2)核对并递交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核对并递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交1寸免冠彩色免冠照片1张;

  (5)持本人的烟台市工商银行卡;

  (6)员工每年的缴纳180元安全保障基金;

  (7)到财务缴纳60元饭卡及工牌押金,我们为您办理员工就餐卡及工牌;如需公司提供住宿,请到财务缴纳100元宿舍押金,我们为您提供床上用品7件套。

  二、入职管理

  第一条试用与转正

  (一)新聘员工根据岗位设置不同的试用期

  保洁员试用期为3天,3天之后经考核合格办理入职手续,试用期工作时间计入工资,3天之内离职者不计工资;

  其它岗位员工原则上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可随时解除劳动雇佣关系。试用期满且经考核合格后可转为公司正式员工,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延长试用期或予以辞退。

  (二)试用期满后转正程序

  新员工填写转正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服务中心项目经理、行政人事部对新员工的工作表现依次进行评价,根据公司工资标准填写转正意见并拟定转正工资,报总经理审批。

  第二条员工入职接待

  (一)新员工报到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接待,并全力帮助解决生活、工作等方面遇到的困难。

  (二)新员工报到后,行政人事部帮助办理饭卡及工牌,部门协助为员工安排好住宿。

  (三)新入职员工必须保持仪容、仪表干净整洁,按公司的规定着装,佩戴工牌,试用期未发放工装人员根据部门要求尽量规范着装。

  (四)新员工进入部门以后,由部门负责人安排老员工尽量采取一带一的方式对新员工进行帮带,引导员工尽快熟悉工作区域,了解工作职责,进入工作角色。

  第三条物业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员工在工作时间不允许抽烟、吃零食、看报纸、上网及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更不允许岗前岗上饮酒,打架等,一旦发现将给予辞退处理。

  (二)员工应本着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循环利用使用过的单面纸打印或复印。单面纸的内容必须为一般性的文件或资料,对涉及保密信息不得循环使用,以免信息外泄。

  (三)维护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物业公司信誉的行为。

  (四)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五)严格操守,不得接受公司内部员工、业务单位、客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三、培训及考核

  第一条培训目的

  (一)通过培训,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在本职工作岗位上进行规范操作的要求。

  第二条新员工入职培训

  (一)新员工入职培训由行政人事部组织实施,各部门配合。

  (二)培训内容包括员工手册、公司简介、公司组织结构介绍、人事制度、劳动纪律、安全教育等。

  第三条在岗培训

  (一)在岗培训由各部门组织实施,行政人事部配合。

  (二)培训内容包括部门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工作标准,并结合实际工作案例进行,注重业务能力、技术掌握等。

  第四条管理人员培训

  (一)管理人员统一培训由行政人事部牵头,培训内容包括管理理论、管理能力、管理技巧、营销理论、财务知识等。

  第五条培训考核资料

  (一)培训考核资料应归档保存,作为晋升或奖惩的依据。

  第六条考核的类型

  (一)考核分为试用转正考核和年终考核。

  (二)员工考核记录将作为转正、升迁、调薪及奖惩的依据。

  第七条考核制度

  (一)考核分为试用转正考核、年终考核。

  (二)试用转正考核:由部门负责人、部门员工考核试用人员,经评估合格后,报行政人事部,由物业公司总经理审批。

  (三)年终考核:每年年底执行。由部门负责人对部门员工先行考核,报行政人事部总评,由物业总经理审批。

  (四)考核内容包括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团队精神、遵纪情况等。

  (五)考核工作由部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物业负责人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专业技能、工作态度以及全年的功过记录等以客观的态度予以评定。

  四、薪酬管理

  第一条薪酬框架

  (一)物业公司建立了以岗位工资及补贴相结合的薪酬制度。

  (二)实行同岗同酬的原则,按公司制定的岗位工资标准执行,做到同岗同酬,严禁不遵照岗位工资随意调整工资。

  第二条试用期管理

  (一)员工试用期结束后,考核合格,参照岗位工资标准,执行岗位工资;考核不合格,根据情况延长试用期或予以辞退。

  第四条其他

  (一)对于工作单位调动、岗位调动或职务变动人员的工资,由物业公司根据新的工作岗位或调整后职务的工资标准重新确定工资。

  (二)外聘人员工资原则上按照招聘时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五、劳动合同及劳动保险管理

  第一条合同种类

  (一)合同分为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在籍合同三种。

  第二条签订范围

  (一)劳动合同签订范围:外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重点岗位人员以及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员工。

  (二)集体合同签订范围:普通岗位员工。

  (三)在籍合同签订范围:在籍人

  员。

  第三条签订日期

  (一)签订日期:员工入职1个月内签订合同,并盖本单位行政章。

  第四条注意事项

  (一)劳动合同由行政人事部组织员工签订。

  (二)合同内容要完整清晰,禁止空格或更改,如有更改,必须在更改处加盖单位领导的印章。

  (三)员工签完合同后,须于落款处签字摁手印,公司领导审核后,签字或盖章表示同意。

  第五条合同档案管理

  (一)合同签订完毕后,行政人事部将劳动合同及电子版索引报总公司办公室。集体合同由行政人事部存档。

  第六条合同期限届满

  (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劳动者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书以书面形式通知行政人事部。

  第七条保密协议

  (一)外聘师傅、重点岗位技术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保密协议。

  第八条公司保险

  (一)公司保险类别分为社会劳动保险、安全保障基金。

  第九条社会劳动保险

  (一)缴纳社保的范围及条件

  (1)对档案由公司代理的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试用期合格且与公司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者可申请缴纳社会保险。

  (2)对工作满2年的重点岗位、技术骨干及其它普通员工,年龄在40岁以下,且与公司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根据个人意愿,可申请缴纳社会保险。

  (二)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员工到行政人事部领取缴纳社会保险申请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经所在部门及本服务中心物业领导批准后,报总公司审批。

  (2)行政人事部在接到员工申请表后,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员工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报物业公司总经理审批,逐级审批后报总公司办公室。

  (3)审批批复后,由行政人事部社保人员通知员工按要求办理相关参保手续,同时办理社保手册(单位保管)及医疗保险证、医疗IC卡(个人保管)。

  第十条安全互助基金

  (一)员工每年需缴纳160元安全保障基金,基金用于员工出现的`各种意外情况的补助。

  六、岗位调动管理

  第一条调动类型与程序

  (一)调动分为平行调动(各项目之间)、晋升、降职。

  (二)员工不得拒绝公司对其职位、工作地点的调动,否则将终止合同。

  (三)任何调动必须由物业公司行政人事部按规定程序进行,个人不得私自调整工作岗位。

  第二条平行调动

  (一)平行调动:职位级别、薪酬不变的情况下的工作变动。

  (二)平行调动发生情况:

  (1)部门工作量增减。

  (2)新项目需要。

  (3)工作急需。

  (4)员工不能胜任现任职位。

  (5)岗位轮换。

  (6)其它原因。

  第三条晋升

  (一)晋升:职位级别或薪酬向上调整的职位变动。

  (二)晋升的条件:

  (1)员工在原岗位表现优秀。

  (2)有担任高一级职位的能力和潜力。

  (3)完成晋升职位所必须的教育与培训。

  (三)晋升可通过自荐或直接领导推荐,经总经理审批实施。

  第四条降职

  (一)降职:职位级别或薪酬向下调整的职位变动。

  (二)降职的条件:

  (1)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2)由于组织结构调整,职位被取消,目前没有合适的职位空缺。

  (三)降职人员从降职的次月起执行新职位的工资与福利标准。

  (四)降职应当从严掌握,员工有权对降职提出异议,但公司一经决定,员工应当服从。

  七、离职管理

  第一条终止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条离职手续办理

  (一)员工离职,需提前一个月向行政人事部递交离职申请,公司确定离职时间后,向行政人事部领取离职审批单并填写。

  (二)归还饭卡,公司收回《员工手册》、个人的工装及工具等。

  (三)归还财务借款,所经办业务设计的资料(公文、图书、技术资料等)。

  (四)工作交接应由本人亲自办理,如有特殊原因经核准方可指定他人代为办理,工作交接须填写工作交接单,交接双方,重点岗位须有监交人,签字确认方可办理离职。

  (五)如未经同意自动离职或未填写离职审批单而私自不上班者,本月出勤工资将不能给予发放;填写离职审批单后及时归还饭卡,入职时所交押金公司将给予退还。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12

  一、概述

  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是为规范公司人事档案的建立、整理、保管和使用等过程,确保人事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维护员工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人力资源管理的科学性和高效性而制定的。

  二、档案建立

  1. 人事档案的范围和内容

  人事档案的范围包括招聘、录用、绩效考核、培训等所有与员工相关的资料。人事档案的内容应包括员工的个人基本信息、学历、工作经历、合同协议、绩效考核记录、晋升、奖惩等有关信息。

  2. 档案管理责任及流程

  人事部门负责公司全体员工的档案管理工作,其中包括员工档案的建立、整理、保管和使用等环节。人事部门应建立严格的流程,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3. 档案建立的流程和要求

  员工入职后,人事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收集并建立员工档案。员工个人应提供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个人资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工作经历等证明文件。人事部门应按照流程对这些材料进行核实,并将其归档。

  三、档案整理

  1. 档案整理的原则和方法

  档案整理的原则是按照时间顺序和相关性对档案进行分类和整理。人事部门应制定档案整理的具体方法和步骤,并保持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档案整理的任务分工和流程

  人事部门应根据公司规模和人数确定档案整理的任务分工和流程。可以将档案分为不同的类别,由不同的人员负责整理和归档。

  四、档案保管

  1. 档案保管的目的和要求

  档案保管的目的是确保档案的安全和有效使用。档案应妥善保管,防止遗失、损坏或泄露,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保留期限进行保存。人事部门应制定档案保管的要求和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2. 档案保管的责任和措施

  人事部门及相关人员对档案的保管负有责任。保管人员应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措施进行档案的保管,包括使用锁柜、防潮、防火等措施,并定期检查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五、档案使用

  1. 档案使用的范围和条件

  档案的使用范围限定于有关人事、劳动合同、绩效等与员工和公司产生直接关系的工作。其他部门和人员需提出申请,并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后方可使用档案。

  2. 档案使用的权限和流程

  人事部门应制定档案使用的权限和流程,明确各级别人员的档案使用权限,并规定提交档案使用申请的流程和具体步骤。

  六、档案销毁

  1. 档案销毁的原则和方式

  档案销毁的原则是按照规定的时间保留期限,一经到期即予销毁。销毁方式应包括物理销毁和电子档案的删除,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2. 档案销毁的程序和流程

  人事部门应根据档案销毁的程序和流程,对到期的档案进行统一销毁。销毁记录应详细记录,包括销毁日期、销毁方式和销毁人员等信息。

  七、违纪违法处理

  1. 违反制度的处理措施

  对于未按照本制度要求建立、整理、保管和使用人事档案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2. 违反法律法规的处理措施

  对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侵犯员工隐私等行为,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必要时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是公司规范人事档案工作的基本规定,确保人事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保障员工和公司的权益。制度的执行需要全体员工的共同配合,确保制度的有效落实。八、档案管理的监督与评估

  1. 监督责任及流程

  人事部门和相关部门应建立定期监督档案管理工作的机制,确保档案的建立、整理、保管和使用等环节的合规性和规范性。监督部门应制定具体的监督流程和责任分工,并对档案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2. 档案管理的评估指标

  档案管理的评估指标应包括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安全性等方面。评估指标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制定,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改进和优化。

  九、问题处理与纠正措施

  1. 档案管理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在档案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包括档案丢失、损坏、泄露、使用不当等情况。人事部门应及时发现并处理这些问题,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以保证档案的安全和合规。

  2. 问题处理的程序和措施

  当发现档案管理中存在问题时,人事部门应立即采取相关措施进行处理。处理程序应包括问题的确认、原因的分析、责任的追究和纠正措施的制定,并进行相应的记录和整改。

  十、制度宣导与培训

  1. 制度宣导的目的和方式

  人事部门应定期对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进行宣导,以提高员工对制度的了解和认知度。宣导方式可以包括员工大会、培训课程、内部通知等形式,以确保制度能够全面、深入地落实在员工中。

  2. 培训与教育的`内容和方法

  人事部门应对各级员工进行相关档案管理的培训与教育。培训的内容应包括档案建立、整理、保管和使用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培训方法可以采用现场培训、在线培训、培训材料等形式,以确保培训的有效性和实效性。

  十一、附则

  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劳务派遣人员和合同工等。

  2. 人事部门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相应的操作细则和补充说明,并及时进行更新和调整。

  3. 公司领导对档案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应支持和监督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并及时解决档案管理中的问题和困难。

  4.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逐步推行。

  人事档案是公司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员工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人力资源管理的科学性和高效性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制定和执行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可以规范和优化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从而为公司的发展和员工的成长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通过建立严格的档案建立、整理、保管和使用等流程,可以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档案整理应按照时间顺序和相关性进行分类和整理,明确责任人和流程,保持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档案的保管是确保档案安全和有效使用的关键环节。人事部门及相关人员应对档案的保管负有责任,通过使用锁柜、防潮、防火等措施,保证档案的安全和保密,并定期检查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档案的使用应在相关部门的批准下进行,限定于与员工和公司产生直接关系的工作。人事部门应制定档案使用的权限和流程,明确档案的使用范围和条件,并记录档案的使用情况。

  档案的销毁应按照规定的时间保留期限进行,一经到期即予销毁。销毁方式包括物理销毁和电子档案的删除,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和保密。人事部门应根据档案销毁的程序和流程,对到期的档案进行统一销毁,记录销毁的情况。

  对于违反制度和法律法规的行为,应按照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包括相应的处罚和追究法律责任。人事部门应及时发现和处理档案管理中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以保证档案的安全和合规。

  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全体员工的共同配合和支持,人事部门应定期进行制度的宣导与培训,提高员工的意识和行为规范。通过制度的有效落实和监督评估,可以不断完善档案管理工作,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和效率,为公司的发展和员工的成长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13

  1、公司按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择优录用员工。

  2、为保证员工在工作中得到公平对待,如申请公司职位的员工在本公司中有亲戚或正在交往的朋友,应在入职前向公司声明。

  3、员工试用期一般为六个月;公司有权根据工作岗位的需要以及员工的表现延长试用期至六个月。员工完成试用期前十天,行政部会与员工所在部门一起对员工进行试用期绩效表现评估,并请公司管理层审批。如通过试用期绩效表现评估,行政部会发给员工正式聘用通知;如未能通过试用期绩效表现评估,行政部会通过员工延长试用期或终止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试用期表现评估表存入员工人事档案中。

  4、行政部负责为每一位员工建立人事档案,员工入职时需提供以下详细资料及信息:

  入职时间、家庭住址、联系人姓名、住址及电话,入职时的职位申请表、4张1寸彩色相片、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原件(公司保留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公司保留复印件)、正规医院体检报告(入职的体检费用由员工本人支付)。

  人事档案属公司机密资料,由专人负责保管,员工个人信息只有经过员工授权才可公开。员工个人档案中个人资料如有任何更改,员工必须及时书面通知行政部,以作更正。

  5、资信调查

  在员工入职之前或试用期内经员工授权,公司保留在入职前对员

  工进行资历及信用调查的`权利。如发现员工所填写的资料不真实,公司保留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予以辞退而不作任何补偿的权利。

  6、劳动合同

  每一位入职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会列明工作岗位或职位、工作职责、薪酬福利待遇,以及其它要遵守的制度及操守等。合同一式二份,公司及员工各留一份。此外,员工手册也作为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由员工本人签字确认接受后,列入劳动合同的附件。

  除公司特别安排外,公司与每位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合同期满,由公司或员工届时视情况决定是否续约,如不再续签,双方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14

  为使公司人员管理工作正规化,制度化,科学化,建立一个公平、公开、公正、能上能下的用工体制,在有章可循的情况下达到对公司人事工作的管理,增加人事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总经办与各部门之间的工作,更好地为公司服务,以求相互间更密切的配合,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案必须贯彻执行以下各项原则。

  第一条统一指挥的原则。各级员工都必须受公司统一领导,贯彻执行公司的决议。

  第二条层次管理的原则。公司每一级员工在工作上须听从直接上级的指挥及命令,而各级管理人员,部门领导只可对直接下属有指挥领导权。

  第三条分工负责的原则。公司每一位员工须对自己分担的业务工作全的责任。

  第四条民主参与的原则。公司每位员工对其工作部门的运作及管理均享有建立权及监督权。

  第五条相互协作的原则。在不影响本部门正常运作的前提下,各部门之间有着'相互协作'的.关系。

  (二)任用制度。

  第六条员工的任用包括员工吸收,聘用,调动,离职等程序。公司办公室(或人力资源部)担负公司员工的选拔,使用,调配的统筹监察职能。旨在统一规范公司员工作用的各个工作流程,以达到科学高效地吸纳,使用,调配公司人力资源的目的。

  第七条公司办公室于年度末或下年度初对各部门的组织架构,人员编制,岗位职责,职位要求等进行核定,制定出《年度人员编制计划》报公司审核批复。

  第八条《年度人员编制计划》公司领导核准后即公布实施,一切有关人员的住用,调配均必须严格按照公司核定的编制数量,职位要求执行。

  第九条《年度人员编制计划》已经确定,原则上不接受修改,如因经营情况发展,确需进行调整的,要由部门填写《人事异动申请表》,经总经理审核后,再行执行。

  第十条员工聘用程序。

  1、求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求职申请表》并签名。

  2、所有的应聘资料及求职表均由办公室统筹安排,并备案。

  3、办公室在各个部门提出人员增补申请后,将安排相应的应聘资料予各各部门面试。

  4、各部门可自行安排相关人员对应聘者面试,但原则上面试人的职务应高于被面试人所申请的职务。

  5、应聘者如通过部门的面试,将由办公室安排用面试,如通过办公室报总经理批准录用。

  6、所有的应聘资料无论录用与否,均统一由办公室存档,各部门安排面试后需及时将应聘资料交回办公室。

  第十一条员工入职的过程。

  1、新员工入职统一由办公室办理入职手续。

  2、新员工入职前由办公室组织岗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入职上岗。

  3、新进员工入职后,上岗前,由办公室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月。如有特殊重大贡献经领导批示后可缩短试用期。

  4、如根据员工在使用期内的表现不能决定是否正式录用的,可适当延长试用期,但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并说明理由,报办公室审批。

  5、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或违反制度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聘,试用未满三日者,不计发工资。

  第十二条聘用合同的签订

  1、试用人员在试用期满后,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员工考绩报告》后经办公室报总经理批示后转为正式员工。

  2、被公司正式录用者,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签署《劳动合同》转为正式员工,合同期为12个月,完后再签。

  3、在正式签订本合同前,员工需向公司交纳培训费用。培训费在员工离职时退还。

  4、《劳动合同》前定后,办公室为该员工设立个人档案。可享受公司一切福利待遇。

  5、试用人员在试用期满后,但未批准转正的,如未延长试用期,即视为试用期内终止合同。

  第十三条工资待遇:公司将依据劳资兼顾,互助互惠的原则,给予员工合理的待遇,具体方案见《薪金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员工的解聘及离职

  1、员工与公司任何一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均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2、员工在工作期间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有权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试用期结束经考核不合格的。

  (3)因工作严重失误,造成公司严重损失的。

  (4)其他行为符合解除合同条件的。

  3、员工离职均需填写《离职申请表》属员工辞退的由本人填写,属辞退的由部门主管填写。

  4、部门主管以上员工离职须经总经理签字生效。

  5、公司对员工做出辞退决定后,须书面通知本人,离职人员凭《辞退通知书》到财务部门领取应付出工资。

  第十五条员工的福利

  1、工作时间及加班:

  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如遇有特殊情况或工作需要可延长工作时间。超出时间按加班支付工资。需轮班的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另作安排。

  2、员工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如下: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日公司将另行通知。

  3、因工作需要,在工作时间以外要求员工加班的,除因特殊原因经主管领导批准外,员工不得拒绝,违者以旷工论处。行为恶劣的直至开除。

  4、员工加班一般以不休为主,待工作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由部门安排补休。补休由员工填写《补休申请表》,经部门主管同意后报办公室审批后生效。

  第十六条员工的晋升

  1、晋升条件

  (1)凡本公司普通员工晋升均不以时间为限。

  (2)当部门主管认为其下属具有担任更高职务的能力及条件,或业绩应有回报时,即可向办公室,提出晋升建议。

  2、晋升方式

  (1)公司员工晋升包括职位晋升与工资晋升两种。

  (2)晋升由部门主管提名,办公室对被提名人的业绩表现、能力、素质、年度考核等情况是否符合晋升条件,是否确有需要晋升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呈总经理审批。

  3、总经理审批日期,即为该员工进行职位晋升观察期。

  4、办公室对晋升建议的呈报及有关手续办理一般于年度末或年度初进行。

  5、办公室除每年一度手里晋升建议审批手续外,有以下特殊情况的,亦可在一年中任何时进行:

  (1)某职位需补充者。

  (2)因业绩突出表现者。

  6、公司鼓励员工自荐,程序与部门主管推荐相同。

  第十六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15

  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一、目的:规范公司办公用品的请购、入库、领取(发放)及使用,使之规范化、合理化并有效控制办公成本。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

  三、职责:行政部负责办公用品的领取、保管、发放并登记;

  四、内容

  1、办公文具的划分

  ⑴A类办公文具:圆珠笔、签字笔、笔芯、笔筒、文件夹、文件架、橡皮擦、胶水、回型针、订书针、透明胶带、涂改液、磁盘、便条纸、燕尾夹、刀片、油性笔、荧光笔、装订夹等。

  ⑵B类办公文具:启订器、直尺、打孔机、订书机、白板擦、名片夹、电话机、计算器、资料册、打印纸、档案袋、墨水、印油、印泥、隔页纸、装订环、封面纸、电脑鼠标、复写纸等。

  2、办公文具的配置标准:

  A类办公文具根据需要各部门办公室人员可领一个(套);(保安员及维修工除外)B类办公文具根据需要各部门可配置一件(套)。

  3、办公用品的领取、发放及登记程序

  ⑴各部门每月8号上报文具领用申请(过期将延至下次),填写《文具领用单》给部门经理签名再交行政部审批,行政部凭审批后的单据派专人到华南城行政部领取文具,并于每月10号发放至各部门。其它时间原则上不再领取办公用品,特殊情况除外。

  ⑵未交《文具领用单》的或未审批的《文具领用单》,行政部不受理,不领取文具。

  ⑶对新入职的员工行政部根据其岗位需要配置办公文具(不限时间),办公室人员配置标准:文件栏/架2个、软皮文件夹3个、笔筒1个、签字笔及圆珠笔、铅笔各1支,笔记本1本、信纸1本、便条纸1盒;其它员工可发笔一支,笔记本一本。

  ⑷当办公文具使用耗尽或需更换时,部门或个人应以“以旧换新、以坏换好”的原则到管理部领取或更换,耗尽品除外。

  ⑸离职人员的办公用品(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应移交至工作接交人或部门负责人,不得占为己有,并应在《离职表》相应栏中列出明细。

  ⑹各部门(包括各市场)所领的办公用品均由行政部作帐登记,每个部门(包括市场)分别单独核算费用。

  公司工服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树立公司对外形象,规范员工着装的统一管理,特制定此规定。

  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责:

  1、行政部负责公司全体员工服的款式设制、订做、发放及回收;

  2、各部门负责工服的领用、保管及回收;

  3、个人负责工服的清洗及保管。

  四、内容

  1、工服的分类及制式

  (1)管理人员着西装:男士:灰色衬衣、灰色西服外套及灰色西裤,红色领带两条每人二套。

  (2)女士:灰色衬衣、灰色西服外套及灰色西裤一条、西裙一条、马夹一件、红色领带两条,每人二套。

  (3)保安员着保安服,分为春夏装、秋冬装及训练装。春夏装为深蓝色短袖衬衣(配肩章一幅)、深蓝色裤子、领带及黑色皮鞋;秋冬装为深蓝色长袖衬衣,深蓝色西装式外套(配肩章一幅)、深蓝色中褛一件、深蓝色裤子、领带及黑色皮鞋;训练装为迷彩服;每人一套。

  (4)维修人员着维修工服,分为春夏装及秋冬装。土黄色夹克工作服、土黄色裤子每人二套。

  (5)服装统一分为大、中、小码,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量身订做。

  2、工服的制作、入库、发放、保管

  (1)行政部负责选择适合本公司企业形象的工服,并联系供应商订做。

  (2)新入职公司的部分员工行政部在一个月内制作工服应根据工作岗位的特殊性,保安员、维修人员在入职时发放工服。

  (3)工服由行政部统一入库,办理登记手续后,由各部门填写《物品领用单》签字领取。

  (4)行政部应适当备存部分员工,如保安员等的工服。

  (5)发放到员工的工服应爱惜,工服上严禁做任何标识或随意自行裁剪,且不得转借他人穿戴。

  3、工服的折旧、回收、赔偿

  (1)公司发放的工服统一收取押金,管理人员600元/人,保安员400元/人,维修人员70元/人。

  (2)管理人员工服原则上不回收,因任何原因离职按服务年限折旧其制服款,并在其工资中扣除。

  (3)服务期未满三个月的按服装采购价100%折旧。

  (4)服务期未满半年按服装采购价格的80%折旧,扣还押金。

  (5)服务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服装采购价格的60%折旧,退还押金。

  (6)服务满一年不满一年半:按服装采购价格的40%折旧,退还押金。

  (7)服务满一年半不满二年:按服装采购价格的20%折旧,退还押金。

  (8)服务满二年:不折旧,退还押金,或领取新工服。

  (9)离职的保安员及维修人员,无论服务年限,均归还工服,由行政部统一处理。若未按规定退还,将按原价从其工资中扣除。

  (10)工服若丢失将按折旧价进行赔偿,若损坏视情况进行赔偿。

  4、着装规定

  (1)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着工服,非工作时间或工作时间外原则上不得穿着制服。

  (2)员工着装必须保持整洁、得体。配有帽子的头发露于帽外不得过长。

  (3)工服一律系扣子,不得敞开穿着,着西装的男士应系领带。

  (4)保安员着冬服时不得戴围巾,女保安员着装时不准戴过多手饰,头发要扎起来,不能露帽子外过长。

  5、配戴工牌规定

  (1)所有员工上班必须戴工牌。

  (2)行政部、管理部、维修部的员工工牌统一挂戴胸前。

  (3)保安员工牌统一佩戴左胸前。

  存货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为了使本公司的仓库管理规范化,保障公司的库存安全,提高货品收发效率,加强核算与监督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对仓库设置专门的管理人员,全面负责公司的库存管理工作。

  二、仓库由公司财务部直接管理。

  三、库管人员负责办理日常库存物品的入库登记与出库登记。

  四、入库登记:凡属公司各部门采购的物品均须仓库库管员验收签字。库管人员根椐公司已批准的采购申请单和发票或采购清单(送货单)及时对入库实物进行核对验收,办理入库登记,填写入库单,库管人员签名确认。入库单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留仓库备查,每二联为送货单位,交送货人。第三联为会计联,报销部门统一凭仓库入库单会计联第三联到财务部报销采购款。

  五、库登记:库管人员根据员工物品领用需求填写物品领用单,领用人员签名,并报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名批准。

  六、个人领用文具时填写个人领用文具登记表;

  七、个人领用其他物品时填写物品领用表(如附表三),报部门负责人核实批准;

  八、个人早领礼品贵重物品时填写贵重物品领用批复表,报部门负责人核实、签名,报行政部负责人审批、签名批准。

  九、仓库管人员应及时对库存物资建立仓库物日记账,每日逐笔登记入账,每月底对库存物资进行盘存清算,做到账实相符。

  十、分类:

  1、固定资产类:单价在20xx元以上的物品;

  2、低值易耗品类:单价在800元至20xx元之间的物品;

  3、文具类:办公文具用品;

  4、费用类:单价低于800元以下的物品;

  5、维修耗材类:公共设备的维护耗材。

  十一、仓库管人员根据人类每月四号应向财务部报送分部门核算上月部门领用物资结存费用汇总表、并递交库存物资领用情况结存总汇总表,便于财务进行分类核算与核对,做到账账相符,真实反映公司存货的情况。

  十二、每月初第一个非领用物品的工作日,库管人员需进行月清算、盘点。

  十三、每季度末库管人员应对公司全部库存物资进行一次全面盘点清查工作,另有一名财务会计监盘。对盘点中发现的存货盘盈、盘亏、毁损、变质等情况要进行原因分析,凡因保管不善,出入库手续执行不严等人为因素造成的',应立即查找原因,填写盘亏报告由公司领导审批,便于财务进行账务处理。

  十四、仓库管人员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交接手续办妥之后,方能离开工作岗位。

  十五、仓库管人员对库存物资应进行妥善保管,减少不必要的损耗与浪费。

  十六、仓库管人员要严格执行仓库的安全操作规程,切实做好防火、防潮、防盗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十七、对于库房重地,库管人员应谢绝非库管工作人员入内。

  贵重物品管理规定

  一、目的保障公司办公自动化设备合理、有序使用,防止损坏,并控制使用成本。

  二、范围公司所有的贵重物品。

  三、职责

  1、行政部负责相关贵重物品的管理;

  2、个人负责所属贵重物品的管理;

  3、信息技术部负责相关贵重物品的保养维护。

  四、定义:

  本规定所指的贵重物品包括电话机、传真机、复印机、打印机、电脑、音响设施及其它设备如幻灯机、投影仪、数码相机、电单车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办公用物品。

  五、内容:

  1、电话机的管理:

  (1)电话机的领用(借用):

  1)公司根据各岗位的需要进行电话机配置,在原配置的基础上,若需新增电话机或新员工岗位需新增电话机,填写《物品领用单》交本部门经理或管理处主任审核,行政部批准后领取。

  2)原则上一个岗位只配置一部电话机,因工作需要或特殊岗位可增加电话机,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部。

  3)借用电话机须填写《借用申请单》交本部门经理或管理处主任审核后,交行政部批准后,由行政部借出;借用期限不得超过一周,若超过一周须办理续借手续;备用电话机由行政部保管。

  (2)电话机的使用:

  1)电话机的使用详见“公司内部通讯录”中的说明。

  2)为保障公司对外联系的畅通,员工在使用电话时通话应做到简明扼要,通话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十分钟。

  3)无论上下班时间,未经许可禁止使用公司电话拨打收费、不收费声迅电话以及私人长话,否则除承担相应的话费外,行政部将视情况给予一定金额的现金罚款。

  4)如员工有特殊情况需拔打电话,可使用自备200卡等,或在公司电话上拔打,由行政部统一登记,话费将在其当月工资中扣除;通话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五分钟。

  5)接听电话不得使用免提键,以免干扰他人工作。

  6)未经行政部的许可不得自行拆装、移动电话。

  7)电话机的维修:电话机出现非人为损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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