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人员管理制度

时间:2024-11-10 13:16:07 制度 我要投稿

工人人员管理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人人员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人人员管理制度

工人人员管理制度1

  一、目的

  进一步规范外来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程序,规范外来施工单位的施工行为,确保外来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和公司的生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云南曲靖麒麟焦化有限公司生产区内外来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管理。

  三、外来施工单位施工管理程序

  四、外来施工单位施工管理规定

  1、施工管理实行单项目管理,实行各项目单独签合同,单独签安全环保协议,单独交纳安全环保押金,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2、施工管理单位负责外来施工单位施工程序的办理;

  3、生产管理部建立专门的外来施工单位登记台帐;

  4、施工单位将安全环保押金交到生产管理部,生产管理部建立专门的资金台帐;

  5、生产管理部对施工单位进行公司级施工安全教育,教育前必须进行登记,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1)公司基本情况介绍,公司的生产特点;

  2)讲授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指导思想、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思路;

  3)进入生产区的各种安全注意事项;

  4)相关安全知识的介绍;

  5)公司的.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票证办理审批程序;

  6)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剖析、教训;

  6、施工项目所在单位对施工单位进行车间级施工安全教育,教育前必须进行登记,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1)车间基本情况介绍,车间的生产特点;

  2)车间安全生产管理指导思想、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思路;

  3)进入施工作业现场的各种安全注意事项;

  4)相关安全知识的介绍;

  5)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票证办理审批程序;

  6)车间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剖析、教训;

  7、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由施工单位具体负责,施工项目管理部门、施工项目所在单位、生产管理部负责监督检查;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问题由生产管理部负责汇总,并按照安全环保协议书有关规定考核执行;

  8、在公司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区域内施工,施工单位应将当天的施工项目清单当天报施工管理单位,施工管理单位就当天的施工项目清单与施工单位一起到施工项目所在单位进行三方之间的现场作业安全交底,由施工项目所在单位对具体项目提出安全措施,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措施后,经项目所在单位签字确认后方可施工;

  9、施工动火作业许可证、工作票证按公司相关票证管理规定办理审批执行;

  10、施工过程中发生突发事件(事故),请及时如实报告施工管理单位、施工项目所在单位和生产管理部,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事件(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工人人员管理制度2

  工人管理制度条令旨在规范企业内部的工人行为准则,提升生产效率和工作质量,确保工人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为企业运营提供稳定的.基础。

  内容概述:

  1、工作职责:明确每个工人的岗位职责,规定其应完成的工作任务和标准。

  2、行为规范:设定工人的行为准则,包括安全操作规程、职业道德、团队协作等。

  3、培训与发展:制定定期培训计划,提升工人技能,提供职业发展路径。

  4、考勤制度:规定工作时间、休息时间、请假程序等。

  5、绩效管理:建立公正公平的绩效评估体系,与薪酬福利挂钩。

  6、纪律处分:设立违规处理机制,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7、员工权益:明确工资支付、福利待遇、劳动保护等权益保障措施。

工人人员管理制度3

  加强对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保证外来施工人员和铁焦厂的人身、财产安全。

  1、外来施工人员要指定一名适当人员作为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

  2、外来施工人员必须遵守铁焦厂的规章制度,服从铁焦厂的监督管理。

  3、外来施工人员必须经过铁焦厂的安全教育方可作业,否则铁焦厂有权停止施工人员的作业甚至将施工人员清出工作现场。安全教育要建立档案,铁焦厂和施工队伍安全管理人员各存一份。

  4、施工前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等有关许可证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中必须落实作业许可证中要求的各项安全措施。

  5、进入厂区必须佩带铁焦厂发放的.胸卡,特殊情况下经铁焦厂安全部门同意可以佩带施工单位的胸卡。

  6、厂区除吸烟室外严禁吸烟。

  7、遵守劳保着装有关规定。在厂区安全线以外的任何地方必须戴好安全帽,在工厂区要戴好防护眼镜,高空作业(2米以上)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准穿短袖上衣、短裤、脱鞋进入施工现场。

  8、施工物品、用具摆放要有序,废料及暂时不用的物品要及时清理到适当场所。作业完毕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9、特殊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携带作业证或复印件。

  10、施工人员非工作需要不得进入铁焦厂生产装置区和办公区域,未经许可不得动用铁焦厂的任何设施。

  11、施工完毕离开铁焦厂时要交还所借胸卡、工具等,如有损坏加倍赔偿。

  12、如果发生任何意外伤害事故,一切后果由施工队自行负责、承担。

  13、铁焦厂有权对违反以上规定的作业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处罚。

工人人员管理制度4

  为了加强对小区装修施工人员的有效管理,做到依法办事,违章必纠,保证小区业主有一个正常的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办法,诚望广大业主配合监督,各装修施工人员遵照执行。

  一、小区内装修一律采用专栋专户专证专用,任一出入证不通用的`原则,以便控制装修人员随意串栋、串户流动,干扰和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秩序。如有违反将吊销其证件,直至取消施工资格。

  二、申请办理装修出入证要由装修单位负责人出面办理,且须出具申办人员的有效证件,并交近照两张。办证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

  三、进出各栋楼宇的装修人员必须把出入证佩戴在胸前,以备管理人员随时查验,对不遵守规定:不佩戴证件、涂改或转借出入证的人员一经查出,将处以罚款和没收证件,直至取消装修资格。

  四、装修人员在楼内不得从事与装修不相符的工作内容,如:张贴广告宣传、派发各种传单、买卖物品或其他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立即扭送公安机关查办。

  五、支持公平竞争承接工程,对欺行霸市、用敲窄、勒索等不法手段承揽装修工程,扰乱小区公共秩序的不法人员,管理处将配合公安机关予以严惩。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在管理处。

  甲方:管理处

  乙方:xxx

工人人员管理制度5

  一、适用范围

  本条例适用于在焦化厂区域内施工的所有非焦化厂人员的'安全管理。

  二、管理部门职责划分:

  外委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由安全科、机动科、武保科和工程所在车间共同管理,具体分工如下:

  安全科:负责外委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上岗证发放和日常安全管理;

  机动科:负责外委施工人员资质审查;

  武保科:负责外委施工人员的治安管理,禁火区施工管理;

  所在车间:负责外委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监督及违反有关管理制度情况的上报工作。

  三、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1、外委施工人员在焦化厂区域内施工时,必须佩戴焦化厂外委人员上岗证,每查出1人次不佩戴者,罚款20元。

  2、所有外委施工人员在进入焦化厂区域施工前都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不经教育便上岗者,一经查出,每人次罚款100元。

  3、外委施工人员上岗时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穿戴齐全、规范,每查出1人次不齐全、规范者罚款50元。

  4、外委施工人员违章操作参照《临钢新临钢公司违反安全规章制度100例及处罚标准(试行)》进行处罚。

  5、外委施工人员任意拆除、损坏现场安全设施、安全附件者,除照价赔偿、恢复原状外,不得再在焦化厂承担任何施工任务。

  6、外委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随意堆放物品、工具等阻碍安全通道者,每次罚款100元。

  7、外委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留有隐患,每查出1项罚款50元;造成人员、设备、财产伤害或损坏的,由其所在单位负责赔偿一切损失。

  8、外委施工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如违反焦化厂的其它规章制度,视同焦化厂职工处罚。

工人人员管理制度6

  1.目的

  为了保障外来施工人员(包括临时工、民工)的安全和健康,界定双方安全责任,特制订本制度。

  2.使用范围

  参加本厂新建、扩建、技改、检修等工程项目的外来施工单位及外来人员,应执行本制度。

  3.制度规定

  3.1必须对委外施工单位(乙方)的合法性、技术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确认。内容为:

  3.1.1验证乙方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

  3.1.2乙方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需要;

  3.1.3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4.确认程序

  4.1甲方对乙方的确认,要由本公司的基建、生产、安全等有关部门联合审查、认证后,方能委托。

  4.2甲乙双方要依照《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书。必须签订安全施工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工作责任。

  4.3临时追加的项目,除按程序补办手续外,要由生产技术部审定安全措施后,方可实施。

  4.4乙方施工前,必须落实施工或检修方案,定人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并经甲方审查。

  4.5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做到:

  4.5.1明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

  4.5.2明确双方现场安全管理的对口工作人员;

  4.5.3甲方向乙方介绍本公司管理规定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技术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条件;

  4.5.4甲方有关人员陪同乙方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熟悉作业现场及环境,一同落实安全措施;

  4.5.5乙方对全体施工人员(包括民工、临时工)进行全面安全教育后进入作业场所。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作业,并向甲方主管部门备案。

  5.其它规定

  5.1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做到:

  5.1.1现场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安全用火、用水、用电、动土、断路等管理和审批制度,并取得甲方主管部门的批准,方可作业;

  5.1.2施工和检修机械、工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5.1.3负责现场施工的人员(包括临时工、民工)按劳动部规定着装和佩戴防护用品;

  5.1.4现场工作人员应接受甲方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对违章作业人员或妨碍甲方安全生产的作业,甲方有权令其纠正或停止作业。

  5.2乙方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或其它事故,应由乙方负责调查和处理。涉及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的事故,乙方在上报其主管部门时,应同时抄送甲方主管部门和生产技术部,由甲方上报备案。

工人人员管理制度7

  1、在校园内临时施工的单位、人员必须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

  2、施工单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审查身份证件,并由施工单位负责逐个造册(附身份证复印件)报学校保卫部门或总务处备案。

  3、施工场地要有护栏物隔离,并有明显的'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的标志,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4、施工单位内部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建设物资的看管,有专门的值班巡逻人员,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5、施工单位人员要统一到学校保卫部门或总务处办理《临时出入证》,服从门卫管理,携带物资出门,施工单位应签发出门证,否则,门卫有权暂扣查询。

  6、施工车辆进入校区不准鸣号,应减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园,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工人人员管理制度8

  为加强我校治安综合治理,严格控制、管理外来施工人员,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外来施工人员系指非本校职工,临时在我校施工作业的外来人员。

  二、外来施工人员管理工作应遵循管理与教育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谁聘用,谁负责;谁容留,谁负责的'原则。

  三、由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到总务处办理登记手续(注明地点、人数),并组织外来施工人员持身份证办理《临时出入证》。

  四、外来人员在校施工期间必须遵纪守法,如违反法律、法规或学校的规章制度,除依法追究其责任,赔偿损失,情节严重者建议用工单位将其辞退。情节严重者,追究其用人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五、各用工单位和外来施工单位除督促外来人员办理有关证件和手续外,还应负责对本单位务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防火、防盗、防意外伤害、防灾害事故等安全教育,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六、外来施工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配合学校及用工单位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自觉爱护学校财产,不损坏校园花草树木,不损坏学校设备、设施;

  3、不聚众赌博,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不偷拿公私财物;

  4、不在校园内游荡、逗闹、乱窜乱跑,不影响他人工作、学习和生活;

  5、进出校门、楼门自觉接受门卫检查,并出示《临时出入证》;

  6、不私拉乱接电线,不使用电炉,不随意生火,不在施工场地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7、不做任何有碍团结和安全的事,杜绝任何不文明的举止行为。

工人人员管理制度9

  一、目的

  为了加强内部管理,促使工程人员自我改进,自我完善,鼓励先

  进,鞭策后进,进而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业绩,现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工程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1、诚实守信,务实高效,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及制度,确保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2、工程管理人员必须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和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3、工程管理人员要有集体精神,不可独自为政,不准有小山头。

  4、工程管理人员要以公司利益为重,保守公司机密。

  5、下级必须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指令、或者处理,做到先服从后申述。

  6、工程管理人员要分工负责,管理人员之间遇到矛盾时,要寻求正确的解决途径。不准相互谩骂、诋毁、争吵。

  7、如果发生打架,斗殴者,先打人者开除处理,并且取消一切待遇,还手者处留守查看。

  8、工程管理人员遇到矛盾或者意见不一致,必须寻求上级解决。

  9、工程管理人员必须及时准确的回答下级或者员工提出的任何问题,不得拖而不办。

  10、工程管理人员对自己拿不准确的问题不能随口作答,必须先请示上级,得到准确答案后才给予答复,否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11、工程管理人员要恪尽职守,起表率带头作用,在上班时,严禁在工程场所内部嘻打哈笑、勾肩搭背。

  12、严禁在上班时间吃东西。

  13、工程管理人员严管自己的生活作风,不得索取下级员工的财、物、接收下级请吃请喝。

  14、工程管理人员在处理问题的过程中,不得有侮辱人格的语言,不得有拍桌子、吼叫或者其他不良的`言行。

  15、工程管理人员要做到早到晚走,关心下级,爱护下级,尊重下级。

  16、工程管理人员要善于听取下级意见,集思广益,善于批评和自我批评。

  17、工程管理人员对出现的问题要积极采取解决措施,分析问题根源,寻求新的方法和防范措施,防止同一问题多次出现,

  18、工程管理人员必须善于引导下级和员工,充分发挥下级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19、工程管理人员要奖罚分明,不可唯亲是用,要一视同仁。

  20、工程管理人员上传下达要及时准确,不可拖泥带水。

  21、工程管理人员对未确认的事务不可随意泄漏和宣传,否则造成的后果严惩不怠。

  22、工程管理人员对当天的事情必须当天完成。

  23、工程管理人员要善于总结经验教训,善于总结成败得失。

  24、工程管理人员不得散布谣言,会上不说,会后乱说,背后议论他人诋毁他人,造成舆论。

  25、工程管理人员要有长远的计划安排,精通本部门的人和事,能合理的运用本部门的人员,充分利用本部门人力完成任务。

  26、工程管理人员敢于承担错误和责任。

  27、工程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下级人员的特征和特长,合理分配任务,才能充分发挥下级的作用和能力。

  28、工程管理人员必须要有宏观调控的能力,果断处理出现的问题和突发性问题。工程管理人员要有较强的预测能力,能够根据本部门的人力合理的安排任务,并预测进度状况。

  29、工程管理人员要有彻底追踪的能力,对出现的问题要一竿子查到底,追根求源。

  三、施工人员管理制度

  1、工地的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听从公司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服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公司、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指导、检查。

  2、遵纪守法,争做奉献求实、爱岗敬业文明先进员工。

  3、坚决遵守工地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和晚休、不得迟到和早退、有事要请假、不得擅离职守。

  4、严禁打架斗殴、赌博,若有违犯者,不论情由,均处以1000元罚款,其医药费自理后公司再做处理。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5、对不服从公司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的安排,寻衅闹事、故意制造事端均处以500元罚款,其医药费自理后公司再做处理,并开除当事人。

  6、文明用语、讲文明、讲礼貌、团结进取、求实创新。

  7、对工地材料、设备、机械、工具、用具等人人都得关心和爱护,不得损坏和丢失(包括甲方及相邻单位的财物)。文明工地的设施人人都得关心爱护。对有意损害公共财物者,赔偿原物价值的200%。对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无意损坏者赔偿其原物的50%。爱护公物、人人有责。

  8、工地用电要注意安全,所有用电线路、电器、接电、照明用电均应由工地电工专人负责接线,他人不得私自乱动乱接。否则引起的一切不安全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伤亡事故,均由当事人自行负责及赔偿。机械设备的操作应持(上岗证)的专业人员操作,操作必须按照《机械操作规程》操作,他人不得随意乱开乱动,否则一切后果自负。安全驾驶、文明操作。

  9、工地所有员工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各项安全施工要求执行并操作,确保安全施工。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杜绝火种、火源进入施工现场。

  10、进入施工现场的所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严禁穿拖鞋及高跟鞋。严禁从高空抛扔东西,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若有违章操作,所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及伤亡事故,公司概不负责,其医疗费、护理费及误工费等,均由本人自理。若在工地以外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其后果由本人负责自理,公司

  概不负责。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下班。

  11、工地所有员工应妥善保管好自己所携带的行李、物品。严禁在本工地、建设单位、相邻单位及他人处盗窃财物或伙同外界人员盗窃本工地财物,若有发现,不问情由均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或处以原价值二十倍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遵纪守法、做文明使者。

  12、工地应做到文明施工,要求同事之间礼貌用语,搞好自身卫生及环境卫生,施工现场应经常保持卫生良好,施工机械设备及现场材料布局井井有条,做好工地容貌及个人容貌完全符合文明工地的标准。讲文明礼貌、树良好风气。

  13、工地所有员工、各施工班组应保管、保养好其所用的一切财物(机具、工具、用具、设备、车辆、钢化、生活用品、办公用品等),如有损坏、丢失等应照价赔偿,设备为我创效益、我为设备搞整洁。

  14、严格遵守文明工地及宿舍的管理制度。自觉保护环境卫生。

  四、工程监理人员管理制度

  1、监理单位要对每个施工标段专业配备齐全。

  2、所有进驻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没有证件的监理人员,不得参与本工程的监理工作。

  3、要求监理单位对所监理的所有工程责任到人,每项工程都要列出工程责任人名单表。

  4、对工程主体以及其它重要部位必须旁站监理,如发现监理人员不在现场,每次给以本工程监理责任人10元——50元罚款,情节严重

工人人员管理制度10

  弱电工程管理是弱电施工的重要环节,按照弱电工程质量规范要求,包括很多方面,其中较为突出的是弱电施工管理、工程技术管理和工程质量管理。

  一、弱电施工管理

  弱电工程施工是一种综合性很强的管理工作,关键在于它的协调和组织的作用,也包含其他专业的管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弱电施工的进度管理

  弱电施工进度管理决定着整个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的组织,设备的供应,以及弱电工程与土建工程、装修工程的配合时机,通常必须通过建立工程进度表的方式来检查和管理。弱电施工进度表的建立是在施工顺序的基础上,其施工顺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即施工安装图设计(深化二次设计)、管线施工、设备(进货)验收、设备安装、调试、初开通和验收。

  弱电施工各阶段工作如下:

  1)现场安装阶段

  (1)土建施工配合阶段:应依据土建专业图上标注的各系统所需预埋件,预留楼板洞、墙洞的施工,并根据各弱电工程平面管线敷设图进行暗管预埋工作。

  (2)机电设备安装阶段:依据各系统平面管线敷设图进行桥架、主干管、支干管等明线的敷设工作。

  (3)弱电施工队应对土建专项施工单位机电设备安装单位进行弱电工程技术交底,现场安装配合,与机电设备供应商共同磋商技术衔接问题。

  (4)土建施工单位为弱电施工队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条件,提供高位作业的作业台。

  (5)机电设备供应商应提供机电设备本体的预留测点位置及连接件规格,提供进入各系统的元件的原理及接线方式,提供智能设备的原理及通信接口等技术文件及图纸,并义务进行技术配合。

  (6)设计单位应对弱电施工过程中的设计修改负责。

  2)调试阶段

  (1)弱电系统软件进场前联调。

  (2)弱电系统硬件进场前联调。

  (3)控制弱电设备单体调校。

  (4)弱电工程现场软硬件冷态调校。

  (5)弱电各子系统调试工作。

  (6)机电设备安装单位与子系统现场调试人员协调配合共同完成调试工作。

  2.弱电施工界面管理

  参与弱电施工的单位主要有弱电总包方、弱电子系统分包方、弱电施工公司,而在施工过程中与业主、安装监理、弱电监理(督导)、装潢总包、建筑总包等单位的协调也是至关重要的。

  施工界面管理的中心内容是弱电系统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和装修工程施工在其工程施工内容介面上的划分和协调,尤其是智能建筑物管理系统与机电设备和独立子系统的`接口界面很多,一般通过各子系统工程负责人开调度会的方式来进行管理,建立文件报告制度,一切以书面方式进行记录、修改、协调措施等。

  3.弱电施工的组织管理

  合理安排整个弱电施工期间的弱电工程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安装工人和调试工程师的人数和这些人员进场的时间,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劳动力浪费,增加人工成本。这种管理需要与施工进度管理密切结合,分阶段组织强有力的弱电施工队,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这个阶段的施工任务。

  4.弱电施工现场安全的管理

  安全重于泰山,严格贯彻、落实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条例》的相关规定和各项措施,保证弱电施工队在施工期间的安全。

  除了满足上述的弱电施工管理外,对弱电施工更应该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加强专业与工种之间的协调配合

  弱电工程涉及土建、装饰、空调、给排水、供电、照明、电梯等专业,在某种意义上弱电工程是配合工种,因此在工程现场必须与上述专业密切配合与协调,尤其在阀门、水管温度传感器、流量计和水流开关及其安装、开孔位置、凸台焊接、风门与执行器的配合等,均须与相应工种协调配合。

  (2)、加强工序之间的检查与验收

  由于弱电工程的配管、线、槽和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及调试,可能是不同的施工单位施工,因此当每个工序或工种施工结束后,必须填写相应的施工记录或安装表格,进行单体设备安装和穿线、接线时,必须按照隐蔽工程和相应的工程验收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并进行交接验收,做好单体设备的测试记录,提交较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资料,以确保工程质量和防止扯皮。

  二、工程技术管理

  1.技术标准和规范管理

  弱电工程要在系统设计、提供和安装等环节上认真检查,对照有关的标准和规范,使整个管理处于受控状态。弱电工程设计的国家或行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很多,必须严格遵守。根据合同和设计要求,应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确定弱电各系统之间,以及每个子系统与机电设备、土建、装饰专业之间的工程界面,以及产品供应商、工种承包商及施工单位之间的工程范围,职责界面的确定,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这些工程界面的修改调整和再确认工作。

  2.安装工艺管理

  弱电工程是一个技术性、工艺性都很强的工作,要做好整个弱电工程的技术管理,主要要抓住各个施工阶段安装设备的技术条件和安装工艺的技术要求。现场工程技术人员要严格把关,凡是遇到与规范和设计文件不相符的情况或弱电施工过程中做了现场修改的内容,都要记录在案,为最后系统整体调试和开通,建立技术管理档案和数据。

  3.技术文件管理

  弱电工程的技术文件是工程各阶段实施的共同依据。这些文件夹主要包括各弱电施工图纸、设计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标准、产品说明书、各子系统的调试大纲、验收规范、弱电工程的验收标准等,这些技术文件都有要进行系统的科学管理,为了能够及时向工程管理人员提供完整、正确的上述技术文件,因此建立技术文件收发、复制、修改、审批归案、保管、借用和保密等一系例的规章制度,实施有效科学的管理。

  三、工程质量管理

  弱电工程质量管理是建筑弱电工程单位各项工作的综合反映,执行iso9001系统工程质量体系,要贯穿在弱电系统的整个工程实施过程之中,要确实抓好以下的质量环节:

  1.弱电施工图的规范化和制图的质量标准;

  2.管线弱电施工的质量检查和监督;

  3.配线规格的审查和质量要求;

  4.配线弱电施工的质量检查和监督;

  5.现场设备或前端设备的质量检查和监督;

  6.主控设备的质量检查和监督;

  7.智能化弱电系统的监控参数设定表的填写和枋对;

  8.调试大纲的审核和实施及质量监督;

  9.系统运行时的参数统计和质量分析;

  10.系统的保养和维修的规范和要求;

  11.年检的记录和系统运行总结等。

  上述弱电工程质量管理最重要的是真实性,只有真实的检查监督,才能在弱电施工中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保证弱电工程质量。

  综上所述,在智能建筑弱电工程中,总体设计是龙头,是智能建筑功能与水平的体现;弱电工程实施是智能建筑成败的关键;弱电施工队的选择,确保以确定的工程界面实施为中心的工程项目管理以及严格按设计、产品技术标准、弱电施工规范施工和质量控制是工程成败的三要素;弱电系统的维护和管理是智能建筑历史实绩或成果的基本保证。

工人人员管理制度11

  1.制度名称

  施工人员作业管理制度。

  2.制度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施工现场,主要是针对施工人员的操作行为进行规范。

  3.制度目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施工人员的操作行为,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和生产效率,旨在确保施工进度的正常推进,有效减少施工事故的发生。

  4.制度内容

  ① 施工人员的进场权限

  在进入施工工地之前,必须接受完整的安全、技能和文明施工培训,并需通过安全考核,获得进入施工现场的权限。

  ② 施工人员的操作许可

  只有经过操作培训,并通过相关考核,才能获得操作许可,并在领取相应证书后,方可在施工现场操作。

  ③ 施工人员的`作业时限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计划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作业。

  ④ 施工人员的文明施工

  施工人员必须遵守文明施工规定,切实保护施工场地环境和设施设备,同时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⑤ 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

  施工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施工安全防护措施,特别是在高空、深坑、邻近道路等危险作业现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⑥ 施工人员的工具设备

  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合法的证书,方可使用相应的施工工具和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必须认真保护工具和设备,避免造成二次损坏。

  ⑦ 施工人员的质量要求

  施工人员必须在实施施工过程时,严格按照质量控制要求和验收标准,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5.责任主体

  ① 施工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

  ② 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对所负责的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和纪律管理;

  ③ 施工人员应积极配合公司管理部门的工作,严格遵守施工管理制度。

  6.执行程序

  ① 培训考核: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接受完整培训及安全考核。

  ② 颁发证书:通过考核的施工人员由公司发放相应的操作证书。

  ③ 管理督导:公司管理部门、业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等,对施工场地执行现场督导,同时进行规程宣传和解释等。

  7.责任追究

  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施工人员,将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罚;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工人人员管理制度12

  一、施工现场考勤制度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工程现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每天准时出勤。因工程进度需要加班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

  2、项目组人员外出执行任务需要向项目经理请示,施工队长外出执行任务需要向分管项目经理请示填获准后方可外出。

  3、每个职工必须热爱自己所在单位,安心工作,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施工任务。

  4、职工之间,班组之间要互敬互爱,团结友好,发生矛盾时,大家都要互相尊重,互相让步,以共同方便施工作业为原则,解决不了时,要及时报请班组长或上级领导协调解决,严禁轻易发生骂人、打人等粗暴行为。打架不论事前因起的先后,是非程度及认错态度好坏,视情处以50-30元的罚款。对团伙性的群架行为,带头闹事者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并对所在班组的班组长进行经济处罚,情节恶劣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5、严禁在工地内赌博,或者说娱乐为借口的变相性赌博活动,否则,一经查实,无论赌博程度大小,一律没收其赌博工具、赌资,并视情处以50-500元的罚款。

  6、严禁使用钢锯条等土制品接电烧开水,违者,一经查实,处以当事人罚款式100-500元,若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7、本工地内和生活区的任何临时用电,必须有本工地的固定值班电工负责安装,任何人都不得私接乱拉电线及私装灯头或插座,如特殊情况需临时装用,须经工程部批准后,由工程部派人安装,违者,视情处当事人罚款项20-200元,如出现任何问题,一切后果都由当事人自负。

  8、每个职工都要保护工地和他人的财物,对偷窃工地和他人财物者,处以偷窃价值5-2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并遂出工地。

  9、全体人员都要有高度的集体主义思想,公私分明,严禁把工地材料随意拿做它用或私做家具和个人用具,违者视情处罚50-200元,严重者加倍处罚。

  10、要保护楼内的清洁卫生,严禁在楼内随地大小便,违者小便每次罚款10-30元,大便每次罚款50元,并清扫所有大便。不听劝阻,屡教不改,态度恶劣严加惩处。

  11、禁止随地乱倒剩饭菜及其它废水、废物,严禁在阳台窗口往外泼水及倒废物,违者每次罚款20-50元,态度恶劣者加倍处理。

  二、施工现场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管理由项目组专人负责。

  2、现场工作人员登记造册。施工班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整理归档。

  3、工程中签证单、工程任务书、设计变更单、施工图纸、工程检查资料、采购资料、合同等的整理归档。

  4、工程中其它文件、资料、文书往来整理归档。

  5、各类档案资料分类保管,做好备份,不得遗失。同时建立相关电子文档,便于查阅。

  三、施工现场仓库管理制度

  1、材料、外购件入库必须经项目经理验收签字,不合格材料决不入库,采购员必须及时办理退货手续。

  2、保管员对任何材料、外购件必须清点后方可入库,登记进帐。填写材料、外购件入库单。有条件应录入电子文档备查。

  3、材料、外购件帐册必须有日期、入库数、出库数、领用人、存放地点等栏目。

  4、仓库内材料、外购件应分类存入,堆放整齐、有序并做好标识管理。留有足够的通道,便于搬运。

  5、大宗材料、外购件不能入库的,要点清数量,做好遮盖工作,防止雨淋日晒,避免造成损失。

  6、工具设备借用,建立借用物品帐。严格履行借用手续,并及时催收入库。实行谁领用谁保管谁赔偿的原则。

  四、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制度

  1、施工现场大小便必须到指定厕所。厕所使用后要随时清洗。

  2、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必须及时整理成堆,及时清运。做到工完料清。

  3、工作场地必须保持整洁,轮流打扫卫生,生活垃圾、生产废物及时清除。

  4、团结同志,关心他人,坚决杜绝酒后上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拉帮结伙、恶语伤人等情况。

  5、对施工机械等噪声采取严格控制,最大限度减少噪声扰民。

  五、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必须佩带统一的工作证,自觉接受工地保安人员的检查。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3、禁止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

  4、禁止在施工现场或易燃易爆的地方吸烟、使用电炉

  5、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特殊作业配戴相应的劳动安全保护用品。按规定设置足够的通行道路和安全梯。

  6、小型及电动工具由专职人员操作和使用。注意用电安全。

  7、禁止在工作前或工作时间内饮酒。

  8、两米以上高度、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如在光滑的地面使用梯子,必须在梯脚做好防滑措施。

  9、在调制或喷涂挥发性溶剂油料地段,必须有通风措施,生产人员应戴过滤式口罩,同时严禁在附近吸烟、焊接或生火。

  10、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碘钨灯,一般照明应采用带安全网罩的行灯,对放有易燃物品的室内应设置防爆灯,并配置足够的灭火设备。

  11、严禁随便在施工现场大、小便,设置专人每天清扫施工现场的垃圾杂物,并按指定地点集中堆放,定期组织外运,消除造成伤亡事故的隐患。

  12、严禁施工人员在工地住宿,必须留住工地的值班人员或仓库保管人员,应经发包方的同意并登记备查,同时应注意搞好住宿地的卫生。

  13、加强施工现场的日夜值班制度,配备足够的人员加强巡回检查,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加强成品、半成品的保护。

  14、进入施工现场后,应详细检查是否带有隐患的危险孔洞并做好足够的围护措施。

  15、存放在现场的施工用料不得随意支出运出工地。必须外运的应向发包主管部门申报原因及办理有关手续,经批准后发给放行条方能运出。

  16、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相关机具设备。上岗前必须检查好一切安全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17、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特殊作业配戴相应的劳动安全保护用品。

  18、按规定设置足够的通行道路和安全梯。

  19、小型及电动工具由专职人员操作和使用。注意用电安全。

  20、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施工规章制度。有权拒绝违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方法。

  21、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六、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1、工地所有临时用电由专业电工(持证上岗)负责,其他人员禁止接驳电源。

  2、施工现场每个层面必须配备具有安全性的各式配电箱。

  3、临时用电执行三相五线制和二级漏电保护。由专职电工进行检查和维护。

  4、所有临时线路必须使用橡胶护套线。线必须架设牢固,一般要架空,不得绑在管道或金属物上。

  5、严禁用花线、铜芯线乱拉乱接,违者将被严厉处罚。

  6、所有插头及插座应保持完好。电气开关不能一只多用。

  7、所有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使用。

  8、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及施工用金属平台必须要有可靠接地。

  9、接驳电源应先切断电源。若带电作业,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并有三级以上电工在场监护才能工作。

  七、施工现场看护保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看护保卫人员(24小时,一班不得少于两人)。看护保卫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坚守岗位、昼夜巡视。保护施工现场财产不受损失。

  2、施工项目经理应对露天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行安全检查,必要时增设安全防护设施,或派专人看守。

  3、施工班组自带的所有设备、工具等应进行登记,登记清单由项目组保管。以备有关人员查阅。

  4、施工班组离场时,携带的工具、设备出场,必须有项目经理部的批条方可。

  5、施工现场所有使用明火的地方,必须保证有专人值守,做到人走火灭。

工人人员管理制度13

  1、施工单位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将考试成绩报安全部门备案,经安全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准许施工。

  2、施工人员进入厂区前应接受安全部门的入厂安全教育。

  3、施工人员应到门卫办理人员入厂登记、出入证件等有关手续方可进厂,烟、火、手机存入门卫烟火柜,每次进出要出示证件,配合门卫检查。

  4、施工人员应遵守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及劳动纪律。

  5、施工单位应为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规范使用。

  6、施工单位应认真进行严格的安全管理,发生的违章行为,与本单位员工同等处罚对待。

  7、施工管理部门指派的监理人员,应熟悉生产现场,监理人员确实做到始终如一,认真负责,监护到位,对人身和设备的'安全负责。

  8、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疑问,应立即停止施工,向监理人员或甲方领导请示,经甲方人员排查清楚后,方可继续施工。

  9、施工单位应通过安全教育,使施工人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有安全自我防护意识,在施工中做到“四不伤害”。

  10、严禁使用未成年人和不适应安全施工要求的人员进行施工。

  11、承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方可持证上岗。

  12、施工人员在施工中要遵守劳动纪律,不准在施工现场与施工无关的地方逗留,不准随意串岗,不准乱碰、乱动所有运行的设备,要爱护保护好所使用的安全用具,安全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措施。

工人人员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按照《济南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济铁总发[20xx]116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营业线施工人员(以下简称施工人员)是指涉及我局营业线施工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技术、质量等主要负责人,施工单位的安全员、防护员、带班人员和工班长。

  第四条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本着按需培训、讲求实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安排,分层次、分系统开展培训。

  第五条参加培训的施工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年满十八周岁;

  (二)初中以上学历;

  (三)送培单位正式职工。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分工

  第六条路局成立施工安全培训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路局建设管理处处长任组长;职教处副处长和安监室副主任,运输、机务、车辆、工务、电务、多元处主管施工的副处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总工室,安监室,运输、机务、车辆、工务、电务、职教、建管、多元处有关人员组成。

  第七条领导小组在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负责施工人员培训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主要职责:

  (一)负责审核汇总培训计划;

  (二)负责选定培训机构;

  (三)组织审定培训师资、培训教材以及按照指导性教学计划(附件1、附件2)编制的实施性教学计划;

  (四)检查、监督培训考核工作质量;

  (五)负责局外施工企业和局内辅业施工企业(以下简称施工企业)施工人员的发证工作;检查、监督运输站段施工人员的培训、发证工作。

  第八条各成员部门职责:

  (一)建管处:召集领导小组会议,审核相关事宜;组织施工企业的施工人员培训;提报相关业务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检查、监督培训考核工作质量;与职教处联合组织审定培训教材,并负责施工企业的培训发证工作。

  (二)职教处:参加领导小组会议,审核相关事宜;负责汇总培训计划;负责选定培训机构,检查、监督培训考核工作质量;与建管处联合组织审定培训教材,并负责施工企业的培训发证工作。

  (三)安监室:参加领导小组会议,审核相关事宜;提报相关安全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制定培训教材;检查、监督培训考核工作质量;

  (四)有关业务处:参加领导小组会议,审核相关事宜;组织本系统的施工人员培训、考核工作;提报相关业务内容施工的施工人员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制定培训教材;检查、监督培训考核工作质量;

  第九条培训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领导小组审定的培训计划,编制实施性教学计划并组织落实。

  (二)负责培训师资管理,根据培训内容选择培训师资,组织教学工作;

  (三)负责对学员进行管理,规范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质量;

  (四)建立培训考试题库,组织培训考试;定期分析培训效果,掌握培训质量信息,向领导小组报告培训工作情况。

  第三章培训方式与内容

  第十条施工人员安全培训分为进场前培训与定期培训,均采用集中脱产培训方式。

  第十一条施工企业的施工人员培训按照路局年度职工培训计划由路局统一组织。

  计划外需扩增培训人员或培训期数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路局管理项目的局外施工企业施工人员培训,由路局项目管理机构填写《施工人员营业线施工安全脱产培训追加计划申请表》(附件3)报送建管处。

  (二)涉及营业线施工的局外建设项目的局外施工企业施工人员培训,由路局审批项目部门填写《施工人员营业线施工安全脱产培训追加计划申请表》(附件3)报送建管处。

  (三)局内辅业施工企业的.施工人员培训,由本单位填写《施工人员营业线施工安全脱产培训追加计划申请表》(附件3)报送建管处。

  路局运输站段的施工人员,由各业务部门组织培训。

  第十二条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技术、质量等主要负责人培训学习的主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行车组织规则》、《济南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等规章、制度以及其它相关业务知识。

  第十三条安全员、防护员、带班人员和工班长培训学习的主要内容:有关行车设备的基本知识、施工作业的卡控知识、施工防护的具体要求、劳动安全的保护措施、非正常情况的应急处理知识及相关技能等。

  第十四条各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可根据所管项目具体情况,对培训内容提出修改意见,报领导小组同意后,适当调整培训内容。

  第十五条进场前培训应在施工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培训时间不少于18学时。定期培训每2年培训1次,每次不少于18学时。

  第四章考试与发证

  第十六条培训考试由培训机构负责组织。考试必须明确组卷人、监考人和阅卷人,并由本人签字。领导小组对考试组织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

  第十七条考试方式为闭卷。劳动安全和相关业务知识分别组卷,试卷满分各为100分。劳动安全100分为合格,相关业务知识80分为合格。

  第十八条施工企业的施工人员完成规定学时,并经考试合格后,由培训机构负责填写《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报相关业务部门审核,路局建管处、职教处联合验印、颁发证书。

  证书填写要求。施工人员参加进场前培训的,经考试合格后填写《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资格性培训合格证”并注明培训有效期,培训机构在“培训考核单位”处盖章后,由路局建管处、职教处在“发证单位”处联合盖章。已经取得《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施工人员参加定期培训的,经考试合格后,填写《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适应性培训考核记录”,并在“培训内容”栏目内注明培训有效期,培训机构、路局建管处、职教处联合盖章。

  培训发证流程。培训结束后,各培训机构将实施性教学计划、空白试卷及答案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考试成绩单(附件4)一式三份,报路局建管处、职教处各一份,作为验证的依据,同时报路局施工安全xx大队备案。

  第十九条运输站段的施工人员完成规定学时,并经考试合格后,按运输站段的培训、考核、发证办法颁发《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初次取证的,填写《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资格性培训合格证”并注明培训有效期。已经取证参加定期培训的,填写《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适应性培训考核记录”,并在“培训内容”栏目内注明培训有效期。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名单报路局施工安全xx大队备案。

  第五章培训档案管理

  第二十条培训机构要加强培训管理,落实培训责任,建立培训工作档案。局内施工人员的培训考试试卷、成绩应及时返回施工人员所在单位,归入个人技术档案,存档备查,保存期三年。局外施工人员的培训考试试卷、成绩由培训机构保存备查,保存期三年。

  第六章证书管理

  第二十一条施工人员上岗时必须随身携带《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没有携带合格证书或合格证书失效的,不得进入营业线施工作业。

  第二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合格证书。

  第二十三条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二年。有效期满需重新培训、考核。遇规章制度有重大调整时,进行及时培训。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局内施工人员的培训,纳入全局职工培训计划的,由路局支付培训经费;由运输站段培训的,由人员所在站段支付培训经费。局外施工人员的培训,培训经费由局外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第二十五条爆破员的培训由路局公安局负责。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路局建设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工人人员管理制度15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劳务派遣人员,是指由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给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用工人员。所称的灵活人员,是指除劳务派遣人员外,公司通过互联网平台、中介服务机构、劳动力市场等渠道雇佣的临时提供劳务服务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坚持“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司仅限于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岗位上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并依法严格控制劳务派遣人员数量。

  第五条 原则上不得安排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从事危险岗位工作,确有需要的,应当在经验丰富的职工带领和监护下进行作业。确需安排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从事危险作业的,应当指定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第六条 公司将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明确其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第七条 劳务派遣人员享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从业人员的权利,并应当履行相应义务。灵活用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权益参照劳务派遣人员予以保障。

  第八条 公司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的相关部门负责对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进行安全管理。

  第九条 公司工会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依法组织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其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 公司应与劳务派遣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明确各自承担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职责以及具体内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用工人员签订劳务合同。

  涉及实习学生的,还应当与实习学生委派单位、学生签订三方实习协议,明确劳动安全防护条件和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劳务派遗协议、劳务合同、实习协议应当载明劳动安全卫生以及培训等事项,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一条 在签订劳务派遗协议或劳务合同前,应当对拟用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进行审核,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涉及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等特殊岗位的,还应当审核技能职业资格证书等信息。

  第十二条 对劳务派遣人员或灵活用工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保证其具备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第十三条 建立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

  第十四条 教育和督促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第十五条 及时关注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的身心状况和行为习惯,对行为异常人员及进行心理疏导和精神慰籍。

  第十六条 为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正确佩戴使用。

  第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劳务派遣协议,向公司派遣符合岗位要求的劳务人员,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保险费。公司可以视情形为灵活用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生产经营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

  第十九条 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

  第二十条 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应当掌握本岗位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能力。

  第二十一条 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等特殊岗位的,应当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等相应资格证书。

  第二十二条 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单位负责人报告。

  第二十三条 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有权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第二十五条 加强对实习学生及其他实习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管理,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实习学生及其他实习人员的委派单位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实习学生委派单位和实习单位应当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

  第二十六条 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不落实岗位贵任,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公司相关部门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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