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成本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成本管理制度1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成本信息归集与管理,降低成本耗费,提高经济效益,贯彻实施“分层管理、有效控制”的管理原则,进一步细化理顺两个业务板块的成本核算工作,有效地控制成本开支,准确核算各产品成本,落实管理责任,更好地指导生产经营,并根据公司有关的定额成本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湖北合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第三条职能职责
(一)财务部
1、财务部-核算中心:为公司成本费用归口核算一级单位,负责制定成本管理办法、成本核算标准,并负责产品成本的核算工作,包括业务基础数据审核确认,成本信息资料的归集入档,编制月度生产成本、归集各项目、产品明细成本。
2、财务部-仓库:仓库依据材料定额对各个项目产品及车辆的物料领用实行管控,负责物料领用、增补、代用、退回数据的录入,保证各个项目产品及车辆产品的物料实际领用及时准确录入系统。
(二)生产技术部
1、生产技术部-工艺:工艺负责编制各个项目产品及车辆的工时定额及材料定额并提交财务部。
2、生产技术部-生产部:调度中心为公司生产成本费用统计归口职能部门;
(1)依据材料定额负责各个项目产品及车辆的物料领用、产品生产汇总、辅料信息等统计生产台账并提交财务部;
(2)负责各个项目产品及车辆实际生产工时的归集统计并通过经营计划部、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并提交财务部;
3、生产技术部-生产班组:生产班组为成本核算主体单位,是公司成本核算二级单位,负责各个项目产品及车辆实际消耗工时统计。
(三)综合管理部:负责对生产技术部上报的月度工资统计表核定并编制公司月度工资表(按照费用类别明细编制);负责编制公司月度水、电等能源分配表核定上报财务部;
(四)其他生产各职能部门(包括质量安全、维修):负责其部门辅助剂共用物料领用、费用等成本基础信息的统计生产台账并提交财务部。
第四条成本核算范围
(一)为生产商品而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燃料及动力费和制造费用计入制造成本。
1、直接材料:包括产品生产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形成产品实体的原材料、外购配套件、工序间外协作件以及其他有助于产品形成并能直接归属于产品的辅助材料和其他直接材料;
2、直接人工:直接从事产品生产的工人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以及职工福利费。
3、燃料及动力费: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外购及自制的燃料和动力。
4、制造费用:由产品承担,不能直接计入产品成本的有关费用,主要指各生产部门管理人员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其他物料消耗、修理费、试制检验费、技术资料费、劳务费、办公费、差旅费、运输费、折旧费、劳动保护费、水电费、低值易耗品摊销、业务招待费、通讯费、保险费、租赁费及其他费用。
(二)下列各项支出不得计入成本。
1、资本性支出,即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
2、违法经营罚款和被没收财产损失。
3、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
4、灾害事故损失赔偿。
5、各种捐赠支出。
6、各种赞助支出。
7、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的其他支出。
第五条成本管理办法流程
见附件1:成本管理办法流程图
第六条成本管理办法流程要求
成本核算工作必须在不断加强与完善各项基础管理工作的前提下进行,使成本费用的核算具有可靠的基础。
(一)制度制定
1、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财务部一级成本管理办法的流程和职责分工,制订相应管理办法并根据成本管理办法制订成本核算标准,定期在相关系统中对核算标准进行维护。
2、各生产职能部门依据本办法制定各成本信息基础资料统计台账管理制度。
3、各生产班组依据本办法建立二级成本核算管理的流程和职责分工,制定各成本信息基础资料统计台账管理制度。
(二)成本核算要求
1、仓库统一在每月25日结账,成本费用计算期应为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计入当月成本的费用要素消耗和产品产量的`起止日期须与成本计算期保持一致,不得提前和延后。
2、成本核算必须坚持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应真实准确反映特定会计期间的成本水平的经营成果。
3、根据计算期内完工验收入库的产品数量、实际消耗情况计算产品的实际成本,不得以预算成本、目标成本代替实际成本。
4、遵循谁受益谁承担费用的原则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对生产和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设置成本费用台账,以审核无误手续齐备的原始凭证为依据,对成本项目在各成本核算与管理对象间进行分配,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5、成本核算中的各项具体方法(包括材料计价、费用分配方法、完工产品和在产品成本计算等),前后各期必须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三)物料管理与核算信息归集:各生产职能部门、班组按核算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归集截止至各月最后一天的当月成本信息资料,提供给财务部或财务服务中心,并应当确保所提供归集信息与实际领用一致。
1、生产部门归集统计各个项目产品及车辆的物料(包括原材料、外购件、工序间外协件,其他辅料)领用、退回、回收信息台账并提供给财务部,为原料成本核算提供审核核对依据。
2、生产调度中心归集统计各个项目产品及车辆实际生产工时信息并提供给财务部,为成本核算分配提供依据。
3、其他生产各职能部门(包含质检、维修、生产管理办公室等)归集统计资材、备件领用、退料和质量异议、回收台账等信息,并提供给财务部或服务中心,为资材备件、其他辅料,维修等成本核算审核核对提供依据;
4、综合管理部归集统计生产技术部上报的月度工资统计表核定并编制公司月度工资表(按照费用类别明细编制),为直接人工、制造费用核算提供依据;
5、综合管理部统计归集公司月度水、电、气等能源分配表结合生产系统提报的用量分配表核定后提供给财务部,为动力成本费用核算提供依据。
(四)数据归档
财务部完成月度成本核算后应对各类成本数据和报表进行归档管理。每年末实施成本会计系统年关账,建立新年度成本系统档案。
第七条附则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自生效之日起
附件1
成本管理制度2
本《成本费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部的成本管理流程,明确成本费用的核算、控制和分析方法,以提升运营效率,确保公司的经济利益。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成本定义与分类
2. 成本核算体系
3. 成本控制策略
4. 成本分析与报告
5. 监督与审计机制
内容概述:
1. 成本定义与分类:将成本划分为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明确各类成本的'计算标准和归属原则。
2. 成本核算体系:建立完善的成本核算流程,包括成本的归集、分配、结转等环节,确保成本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 成本控制策略:制定成本预算,实施成本预测,优化生产流程,降低浪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4. 成本分析与报告:定期进行成本分析,编制成本报告,为管理层决策提供依据。
5. 监督与审计机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审查成本管理执行情况,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成本管理制度3
工程成本核算是施工企业成本管理的一个及其重要环节,为了搞好工程成本核算,必须从管理要求出发,贯彻“算管结合,算为管用”的原则。加强成本管理,降低费用开支,及时反馈,指导施工,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1、通过工程成本核算,将各项施工费用按照它的用途和一定程序,直接计入或分配计入各项工程,正确算出各项工程的实际成本,将它与预算成本进行比较,及时反馈到各相关部门,实现全过程控制。
2、及时准确的计结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从而反映人力、物力、财力的耗费,检查各项费用耗用情况和执行情况,挖掘降低工程成本的'潜力,节约活劳动和物化劳动。
3、各部门协助财务部落实成本控制的实施,为修订预算定额,施工定额提供依据。
4、及时准确记录现场施工内容的数量(厚度、高度、宽度等)情况,及时发现现场实际施工与图纸的差异,依据图纸在施工规范的范围内指导施工队节约成本。
5、及时准确记录工程进度,掌握施工情况,随时指出现场施工内容。
6、 及时登记出、入库票。及时分析材料耗用。及时控制,工程完工后3天内做出分项分析、分包分析、栋号分析。
7、在完成分析、反馈过程后,召开会议把分析结果公开化,从而指导、督促施工队节约成本。
8、工程竣工,相关资料齐全,5天内核算出实际成本。
9、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预算部门对单位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材料、人工费做好成本预测预控工作。
成本管理制度4
项目施工图设计成本管理作业指引
1.目的
为保证项目开发成本目标的实现,本指引规范了施工图设计的成本管理和控制方法。
2.范围
项目施工图设计成本管理。
3.定义
目标成本:通过确定成本目标值,用来指导产品设计、施工过程中各阶段成本控制的指标性文件。
4.职责:
4.1项目公司-工程技术部
4.1.1负责审核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建安成本目标限额设计成本控制建议书;
4.1.2负责审核项目总包工程、主要分包工程承包方式及成本控制目标建议书;
4.1.3负责审核项目主要材料(设备)采购方式及成本控制目标建议书;
4.1.4负责项目成本目标分解运作过程中的总组织与协调工作。
4.2项目公司-造价部
4.2.1负责编制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建安成本目标限额设计成本控制建议书;
4.2.2负责编制总包工程、主要分包工程承包方式及成本控制目标建议书;
4.2.3负责编制项目主要材料(设备)采购方式及成本控制目标建议书;
4.2.4负责与相关部门就限额设计数值及成本建议进行沟通,达成共识形成《目标成本指导书》。
5.工作程序
5.1制定项目施工图限额设计成本控制建议书
在施工图设计开始前,造价部须对公司审批的项目发展成本控制目标中建安成本进一步分解、细化和完善;
5.2施工图限额设计成本控制建议书编制要求具体如下:
5.2.1造价部根据发展成本目标,结合施工图设计任务书、扩初设计阶段初步方案及市场水平,针对各分项工程的不同特点,分别制定相应的限额设计经济指标、技术指标或对主要材料选型、成本控制点提出建议;对分项工程中影响成本较大或容易造成成本流失的关键点作为施工图设计阶段限额设计成本控制重点,成本建议按专业具体提出以下几点:
5.2.1.1土方及挡土工程:该工程成本容易流失,建议土方综合考虑场内平衡、挡土墙多方案经济比选,土方主要控制挖运总量、挡土支护依据方案提出成本限额指标;
5.2.1.2桩基工程:不同的桩基形式对成本及工期影响较大,且成本容易流失,重点建议桩基选型多方案比选,优化设计,据不同的桩基形式提出相应的限额指标值或分项成本目标;
5.2.1.3结构工程:该部分约占建安成本比重较大,且对销售没有直接的影响,这部分是成本控制的重点,在满足设计规范的最低要求下,尽可能的降低成本,主要对钢筋、混凝土技术含量提出技术指标数值;
5.2.1.4建筑、装修工程:其质量及效果对售楼影响较大,占建安成本比重较大,影响成本的主要因素为材料选型,对外墙砖、铝合金门窗、电梯前室装修、防水工程等制定合适的经济指标值;
5.2.1.5安装工程:主要控制安装工程的设备及材料选型,对电梯、机房设备等建议采用国产或中外合资优质产品,管线选用合适的中档材料;
5.2.1.6景观工程:景观工程成本波动性、弹性较大,设计质量、材料的选型是该部分成本控制的重点,;
5.2.1.7分包工程:该部分的特点是专业性较强,政府相关规定有一定的可操作性,成本控制的重点是方案的`深化及优化;
5.2.2限额设计数值及成本建议按格式填写,对其中重点控制点必须加以明示。
5.2.3造价部就须编制的施工图限额设计成本控制初稿,充分征求设计院及工程技术部的意见并进行完善,必要时须召集工程技术部相关人员开会确认。
5.2.4确认后的限额设计数值及成本建议经造价部经理审核、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作为设计限额要求,提交工程技术部具体落实。
5.3施工图出图后,造价根据施工图计算重点控制点的经济或技术指标值,与审批的限额设计数值比较,及时向工程技术部提出反馈意见。对超出限额设计部分提出预警,并报分管副总经理综合决策。
5.4设计完成后,由工程技术部编制设计成本控制分析总结报告,聘请有丰富设计及造价专业经验的专家对设计进行评审,最后由技术评审委员会对限额设计要求完成情况进行最终评定。
成本管理制度5
1范围
本文件规定质量管理体系财务资源的需求分析,控制和质量管理体系财务测量的范围、方法和结果应用及其实施。
本文件适用于企业内各部门质量成本形成过程中费用和损失的统计分析。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质量成本:为获得顾客满意的质量并对组织外部做出质量保证而发生的费用以及没有达到顾客满意的质量而造成的损失。
2.2预防成本:为预防产品不能达到顾客满意的质量所支付的费用。
2.3鉴定成本:为评定产品是否达到所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试验、检验和检查所支付的费用。
2.4内部故障成本:产品在交付前因未能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所造成的损失。
2.5外部故障成本:产品在交付后因未能达到顾客满意的质量所造成的损失。
2.6外部质量保证成本:根据顾客要求,组织向顾客提供证实质量保证能力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特殊的和附加的质量保证措施、程序、数据、证实试验和评定的费用。
2.7质量损失:由于质量不能满足顾客的要求或合理的期望,从而导致资源浪费或丧失潜在利益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2.8质量管理活动费:指为推行质量管理所支付的费用和为制定质量政策、计划、目标、编制质量手册及有关质量体系文件等一系列活动所支付的费用。质量管理咨询费、质量奖励费、质量情报费、印刷费、办公费等管理费用。
2.9质量审核及评审费:是指产品和质量管理体系评审费、会议费及有关费用,包括内审、外审费用及二方、三方的审核费用。
2.10质量培训费:为达到质量要求或产品质量的目的,提高职工的质量意识和技能,以及质量管理的业务水平进行培训支付的费用,授课人员和培训人员的.有关书籍费、资料费、文具费及授课补助等费用。
2.11顾客服务费:为顾客培训使用和维护人员,进行售后服务和开展顾客满意程度的调查分析和评价等方面的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2.12其他预防费用:包括质量及可靠性组织机构的行政管理费用,以及零缺陷计划、厂房设备维护等预防性措施费用。
2.13其他鉴定费用:指鉴定产品质量进行试验所需其他费用。
2.14废品损失:报废的不合格品所造成的净损失。
2.15返工/返修损失:对不合格品进行返工、返修所造成的直接损失。
2.16停工损失:由于质量问题而引起停工,导致设备、人员、材料闲置,减少产量和影响交付所造成的直接损失。
2.17其他内部故障费用:其他与内部故障成本相关的费用,如因重新设计、资源闲置、质量事故处理费、产品降级损失等费用。
2.18索赔费:因产品质量未达到标准,在服务承诺范围内,对顾客提出的申诉进行赔偿、处理所支付的费用,包括赔偿金(罚金)、索赔处理费及差旅费。
2.19保修费:根据保修规定,为用户提供修理服务所支付的费用和保修服务人员的工资总额及提取的福利等费用。
2.20其他外部故障费用:其他与外部故障成本相关费用,如客户不满意而发生的折价损失等费用。
3职责
财务部是质量成本控制的归口责任部门。按月汇总质量成本各项指标、按季度分析,定期写出质量成本分析报告。
4管理程序
4.1质量成本统计
4.1.1质量成本统计的基本要求
a)应严格区分质量成本中应计入产品成本和不应计入产品成本的费用;
b)划清各型号产品之间的质量成本、划清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的界限;
c)凡能直接计入型号产品的质量成本要直接计入;
d)与几个型号产品有关的费用,必须采用合理的分配标准,在各个型号产品之间正确分配。
4.1.2质量成本的归集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属于质量成本费用的各种原始凭证,由各部门的质量检验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归集质量成本的各项费用,并上报本部门财务核算人员。
4.1.3质量成本登记台帐
各部门将归集的质量成本费用,按科目进行登记,并建立质量成本登记台帐。
4.1.4填制质量成本报表
各部门每月根据“质量成本登记台帐”汇总,按产品类别、项目填写《月份质量成本表》、《废品损失月报表》及《废品损失原因统计表》(见附表a、b、c)。报表封面分别由各部门领导、财务核算负责人、制表人签字。
4.1.5质量成本报表汇总
财务部每月对各部门上报的质量成本报表进行汇总,并登记“质量成本台帐”。
4.2质量成本分析
4.2.1各部门的质量成本分析报告的上报时间
各部门按季度上报本部门的质量成本分析报告,时间为季度末次月6日前。
4.2.2质量成本主要指标分析
质量成本主要指标分析为:基本指标分析、各基数的比较分析、构成分析。
a)基本指标: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生产成本、质量成本;
b)比较分析主要指标:营业收入质量成本率、生产成本质量成本率;
c)质量成本构成分析的主要经济指标:为各项成本(预防成本、鉴定成本、内部故障成本、外部故障成本、外部质量保证成本)占总质量成本的百分比。
4.2.3质量成本结构分析
4.2.3.1各部门负责人应从经济角度,对本期质量成本与上年同期质量成本从变化情况、构成率等进行比较分析。
4.2.3.2财务部根据汇总后的质量成本,写出企业的质量成本分析报告,报送管理者代表审核。
4.2.3.3厂长依据质量成本分析报告,来评价产品质量的水平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做出质量改进的决策。
4.2.3.4质管部依据厂长做出的质量改进决策,会同相应责任部门制定和实施改进措施,并跟踪验证其有效性。
4.3检查与考核
4.3.1质量成本报表情况
4.3.1.1各部门在次月6日前报送《月份质量成本表》、《废品损失月报表》,每季末次月6日前另加报《废品损失原因统计表》及《季度质量成本分析说明》。
4.3.1.2报表内容及《季度质量成本分析说明》应认真填写。
4.3.2工作情况。财务部每月抽查质量成本工作情况。
a)建立质量成本登记台帐;
b)正确划分质量成本报表中各明细项目;
c)质量成本报表与质量成本登记台帐的数据应相同;
d)质量成本合理计入产品成本,并划清各型号之间质量成本;
e)有废品票的应计入废品损失;
f)已发生的返工/返修损失应计入内部故障损失。
5附录
附录a月份质量成本表
附录b废品损失月报表
成本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成本管理,降低成本耗费,提高医院的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的财务制度和朝阳医院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医院成本核算管理的目的是通过建立健全医院成本核算管理组织体系、工作制度和规范标准,增强全院人员的经济管理责任,合理改进成本核算工作流程,完善经济核算手段与方法,正确核算分析医疗服务成本,从而客观地反映医疗经费需求,合理计划与分配医疗服务收益,保证服务质量,减少消耗,提高效益,使医院更加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长远发展需要。
第三条
医院成本核算执行制度执行制造成本法,实行权责发生制。
第四条
成本管理的基本任务是:通过成本预测、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和成本考核,反映医院的经营成果,挖掘降低成本的潜力,努力降低成本。
第五条
在成本核算的过程中要遵守国家的财政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做到规范化、标准化。
医院全体员工依据所承担的工作职责,承担相应的成本责任,实行全过程的成本管理责任制。
第二章全院成本管理责任制
第六条
医院在院长领导下,按分工职责实行成本管理责任制。
第七条
院长对成本管理的主要责任:
①贯彻执行国家以及医院有关成本管理的制度,对医院的效益负完全责任。
②组织建立成立管理责任制,将成本费用指标分解下达到各职能部门和有关科室、班组,实行归口管理。
③组织与领导各职能部门,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成本,完成各自成本计划。
④定期组织经济活动分析会,检查成本计划执行情况,针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改进经营管理。
第八条
行使总会计师职能的副院长对成本管理的主要职责:
①协助院长组织领导医院的成本核算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执行成本计划、控制成本开支、健全成本核算制度、开展成本预测、分析工作。
②宣传国家和医院有关成本管理政策和制度,严格执行财经法纪,参与重大经济合同和经济协议研究和审查。
③定期检查成本计划和执行情况,及时提出医药经营中需解决的问题,并向院长报告,协调解决。
④协助院长协调各业务部门之间的关系,解决成本核算中的交圈对口问题。
第九条
医院财务处作为成本核算的责任部门,其管理职责是:
①制定医院的成本管理制度,以及有关的成本核算办法。
②监督和指导部门成本核算。
③核定、考核单位部门成本计划执行情况。
④汇总编制各部门的财务成本计划。
⑤参与制定医院内部各种定额和价格。
⑥进行成本的预测、控制、分析工作。
第十条
医院各部门对成本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1、医疗医技科室的管理职责:
①以降低成本、增加效益为成本核算管理的重点。
②加强科室内部事务管理,各种仪器设备、医用消耗材料、药品、试剂、卫生被服等实物要有专人负责登记、保管,交接班时清点数量;科室内物品定期盘点、报损、核销,并于规定时间向有关部门报送报表。
③严格遵循计算网络操作规程。及时、准确登录或统计医疗信息,保证各项医疗基础数据的完整、准确。
2、物资供应科室的管理职责:
①各项实物支出必须符合医院有关规定,严格按计划采购。
②建立健全实物管理制度。
③健全物资和固定资产实物帐,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核算。
④限期报送上月各单位实物消耗成本核算报表。
3、对后勤技术维修科室的管理要求:
①提供的劳务资料等服务,根据核定的对内服务价格按项目统计,并实行供需双方签字验收制度。
②设专人负责内部仪器设备、库存维修材料、工时材料消耗统计等实物保管工作,做好实物入、出库的登记统计工作。
③限期报送上月各单位消耗统计表。
4、对行政管理科室的管理要求:
①根据上年度成本费用开支情况,制定本年度的费用预算,经批准后进行全程控制。
②严格控制各项行政管理费用,按审批权限开支。
③厉行节约,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④按规定对医院投入的人员工资,水电,固定资产折旧等成本进行核算,制定院内服务价格,对所有服务项目均实行有偿服务。
⑤按规定期限向院内、外主管部门和领导报送成本核算各类报表及有关分报告。
第三章成本核算的任务和要求
第十一条
医院成本核算的基本任务是:执行国家有关成本开支范围,费用开支标准和医院的成本计划,核算医药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费用,计算医药的经营成本,提供成本报告和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执行国家的物价政策,严格执行北京统一医疗收费标准,测算医院成本核算的内部价格,促进医院成本管理标准化、制度化。
第十三条
实行计量管理
建立各种物资的计量、收发、领退和盘点制度,各种计量设备应齐全、有效,并有专人负责,保证计量用具的正确使用。
第十四条
原始记录管理。
在医药经营过程中的各种原始记录,应予以严格管理,保证准确、完整,并按规定流转后,在最终部门予以保管。
第十五条
必须按月计算医药经营成本。
计入当月成本的材料消耗,费用开支与医药经营收入、起讫日期必须一致,不得提前或延后。
第十六条
必须根据计算期内完成的医药经营收入实际消耗和实际价格,计算医药经营的实际成本,不得以后计成本或计划成本代替实际成本。
第十七条
医院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计算成本,凡是本期成本应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支付,均应计入本期的成本;凡是不属于本期成本负担的费用,即使款项已经支付,也不应计入本期成本。
第十八条
成本核算必须划清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已完项目与未完项目的界限。
第十九条
单位成本核算中各种处理方法,包括存货计价,价差的调整,费用的分配,已完、未完项目成本的计算,以及医药经营成本计算等等,前后期必须一致,不得任意变更。如需变更,要报经财务或核算主管部门批准,并将变更的原因及其对成本和财务状况的影响在当期的会计报告中加以说明。
第四章成本开支范围
第二十条
下列费用可列支成本或费用:
①人工成本:直接或间接为医院医疗活动提供的各种劳务报酬,包括各种正式人员、合同工、临时工、返聘人员工资、津贴、补贴、职工福利及社会保障费等用于个人部分的各项支出。
②医用设备成本:直接或间接用于医院医疗的仪器设备,包括医用仪器设备类的折旧费、租赁费、医用车台、柜、架类的修理和摊销费用。
③医用器材成本:即小型器械和消耗材料,包括手术、介入、诊疗等器械和耗材,以及透析材料、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医用气体、医用仪器维修配件、医用教学和科研等其他器械及耗材等。
④血液成本:用于医疗的血液及其自制品,包括外购血液,自采血液、自制成份血等
⑤保障服务成本:包括水电费,取暖制冷费,房屋使用及维修费,被服使用及洗涤费,给氧,通讯使用及维修费,车辆使用费,自养管理费等。
⑥科研教育成本:包括科研费、教育费等。
⑦管理费用成本:指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医院所发生的,按一定方法分摊到科室的成本费用。包括直接和间接发生的行政管理,如业务招待费、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推销费、咨询费、诉讼费、坏帐准备、报刊杂志费、外诊费、镶配费等;经营费用,如业务宣传费、展览费、租赁费等;财务费用,如利息支出、汇总净损失、金融机构手续费和筹资发生的费用等;开办费,其他管理费如绿化、保洁等费用。
⑧其他成本:包括直接或间接发生的社会公益性支出,如特殊保健费、义务咨询费、捐助支出等;罚没财产、罚扣、财产物资盘出等特殊损失等;其他特殊支出如行政事业费支出、党团费支出、太平间费用等。
⑨药品成本:各科室领用的各类药品,试剂等。
第二十一条
下列支出不得列支成本费用。
①为取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而发生的资本性支出及其利息。
②向其他单位的投资。
③应在专用基金中列支的集体公共福利支出。
④按规定购置国债的支出。
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各种付费。
⑥与医院经营活动无关的其他支出。
第二十二条
医院拒绝支付除国务院、市政府有文明规定的必须支出款项以外的一切摊派。
第二十三条
药品成本,包括药品费、采购费、储存费和损耗费、降价损失费和在加工制作过程中发生的原材料费、包装材料费、药检费等。其他成本同第二十二条。
第五章成本预测及降低成本计划
第二十四条
成本预测的目的是为挖掘降低成本的潜力指明方向,作为计划期内降低成本决策的参考,成本预测是制定成本计划的选择达到目标成本的最佳途径的重要手段。
第二十五条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参与竞争,在新项目引进前,设备的采购前,都必须进行成本预测,提出成本最优方案,确定目标成本,减少浪费,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十六条
成本预测的基本程序是:
①确定预测目标
②收集和分析所需的.历史资料的数据。
③掌握市场信息
④确定预测模型
⑤提出预测目标
⑥计算预算误差
⑦分析内部外部的各种因素的影响。
第二十七条
成本预测的主要内容。
①新项目、新设备投资前,成本、利润可行性预测。
②完成医药经营收入能达到的利润的预测和成本降低额的预测。
③完成目标利润的成本降低额所应达到的总收入的预测。
④项目、单病种降低成本和利润的预测。
⑤单位保本点的预测。
第二十八条
成本预测的方法以本、量、利分析法为主,也可采用直观法、专家预测法进行。采用本、量、利分析法的预测公式是:
①保本点=固定费用/(1―变动费用率)。
②实现目标里运营完成的经营总收入=(固定费用+目标利润)/(1―变动费用率)。
③变动费用率=变动费用/经营收入x100%
第二十九条
在经营过程中,尤其是发生重大问题对成本产生影响时应当对目标值进行修订,以保证预测目标的准确。
第三十条
在条件许可情况下,可以按成本项目、成本对象、对保本点、目标成本、目标利润应完成的经营收入进行预测。
第三十一条
医院在运作成本预测的基础上,分季按年编制成本降低计划。
第三十二条
降低成本计划的编制内容:
间接费用计划
技术组织(管理)节约措施
医药成本支出计划
管理费用计划
财务费用计划
经营费用计划
第三十三条
降低成本计划编制的依据和分工应根据医院的医药经营任务和消耗水平,在确保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指标的前提下,依据各部门确定的计划经营收入,各部门提出的技术组织节约措施,各部门管理费用开支计划以及各部门所辖降低成本任务等,最后由财务部门汇总编制。
第三十四条
降低成本计划应有具体计算依据,不得任意填报或只列项目、金额,没有计算过程。
第三十五条
降低成本计划编制后,财务部门负责汇总工作。对于执行结果应定期检查,防止流于形式。
第三十六条
降低成本计划经原审核后以文件形式批准下达。
第六章成本核算
第三十七条
医院按国家有关成本管理方针以及本制度进行成本核算,并结合医院特点确定成本核算的程序和具体方法。
第三十八条
成本核算对象:
①医疗业务部门以临床、医技科室为对象归集分配费用,并计算成本。
②保障服务部门的成本核算对象以单位(或班组)为主体核算各种成本项目的费用消耗
③药品部门的成本核算对象可以根据药品的性质和种类分西药、中成药、中草药为对象归集和分配成本费用。
④行政管理科室作为医院的机关部门,以整个行政管理科室为核算对象进行各种费用的归集,最后以一种间接成本摊入各有关医疗业务科室
第三十九条
成本项目按下列原则划分:
①人工费
②医用器材费
③医用设备类成本
④保障服务成本
⑤管理费用
⑥其他成本
⑦血液成本
⑧药品成本
第四十条
各项目成本的收入与实际成本核算的范围和计算口径必须一致,以保证成本项目的可比性。
第四十一条
核算医药经营成本一般以月为计算期。
第四十二条
实际成本中耗用的库存物资数量,必须以实耗为准,不得以领代用。已领未用的材料,要及时办理推料或办理假退料,购入卫生器材要及时办理入库手续,月末卫生器材已入库,货款未结时应及时办理暂结入帐手续。
第四十三条
实际成本中耗用的器材价格,必须按实际价格计算。器材核算按计划价格进行核算的,核算期末要将差异还原成本,不得任意少摊或多摊。
第四十四条
待摊(预提)费用应按照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确实分摊(预提)数量,按期分摊(预提),一般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可以跨年)。
第四十五条
人工成本核算:
①人工费的组成:医院的人工费指支付给医药经营人员的工资总额及按人头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和社会保障费。具体内容包括:计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特殊工资如工伤工资、产假工资、婚丧假工资、探亲工资等,以及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等。
②人工费分配:根据不同的工资支付方式,人工费按照有关受益对象计入相关的成本。如果涉及的科室或成本项目明确可直接计入,如果工资费用涉及两个以上科室或成本项目时,应采取一定分配标准后计入。
公式为:
工资费用分配率=(工资费用总额/各科室实际工时总数)x100%。
某科室或成本项目工资分配=该科室或成本项目实际工时x工资费用分配率。
第四十六条
固定资产折旧费
一、使用年限:
1、医用仪器设备折旧年限:
①电子设备:折旧年限
②机械设备:折旧年限
2、一般设备、家具折旧年限
3、布类(被服)折旧年限
4、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
二、折旧基数
1、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基数为取得固定资产的原始成本。
2、固定资产净值。
三、固定资产折旧费的计提范围
1、房屋及建筑物。
2、在用的医用设备
3、非医用设备
4、季节性停用
5、大修理停用的设备
6、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7、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8、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
四、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1、未使用,不需用的设备
2、已经营性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3、在建工程未完工交付使用前的固定资产。
4、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5、未提足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6、国家规定不提折旧的其他固定资产,如图书类不提折旧。
五、固定资产折旧费的计提方法
1、平均年限法(直线法)
2、工作量法
3、适当时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
六、其他:
本月新增的医疗设备,当月不计提折旧。本月内减少的医疗设备,当月仍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补提折旧,其净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七、固定资产折旧费的核算方法:
借:医疗支出--固定资产折旧--xx科
药品支出―固定资产折旧--xx科
在加工材料―固定资产折旧费--xx科
辅助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费--xx科
管理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费--xx科
贷:专用基金―修购基金
第四十七条
固定资产修理费
1、医用仪器,一般设备,房屋建筑屋的维修费折旧额____%计算。
2、中、小修理费一次计入当期有关成本。
借:医疗支出―固定资产修理费x科
药品支出―固定资产修理费x科
贷:银行存款
3、大修理费用先计入“待摊费用”分期摊入各期。
计算公式:
某科室房屋修缮费=全院医疗用房修缮费x该科室房屋面积占全院工作用房总面积的百分比。
支付时
借:待摊费用―固定资产修理费
贷:银行存款
分摊时
借:医疗支出―固定资产修理费xx科室
药品支出―固定资产折旧费x科室
贷:待摊费用―固定资产修理费
第四十八条
低值易耗品按下列方法列入成本
①一次摊消法:凡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下的可以一次摊销。
②分期摊消法:凡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的可以分次摊销。
③对于多个单位公用的,采取按一定标准分摊的方法计入使用单位成本。如:氧气可按管头分摊,器材按床位比例分摊。
第四十九条
辅助费用按下列方法计入成本。
1、水电费:
①用水用电大户要单独安装水电表,单独计量。
②科室没有设计量器具的,可按科室人均用水、电计算成本。
③电费可按照明、仪器设备总功率计算用电量,按内部确定的单位成本计算科室水电费成本。
④计算公式:
待分配水电费=全院水电费总额-单独计费
水电费单位成本=待分配水电费/各科室水电费用消耗总量
某科室水电费=该科室水电费消耗量x水电费单位成本
2、车辆使用费和通讯费:
①车辆使用费按科室车公里数和内部测算的车公里价计入各科室
②通讯费可按各科室通话时间和每分钟通话成本计入各科室。
3、被服使用费:
包括被服购置、洗涤、洗衣设备的购置、维修、洗衣业杂支和人工成本等。
各科室洗涤费用=∑(科室各品种被服×折旧总数)×标准洗涤成本
第五十条
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核算。
医技科室,化验项目,放射检查项目的成本分摊,可根据其向临床科室所提供服务量及金额的大小进行分摊。
第五十一条
药品费成本核算
1、医院药品采取售价金额核算法,即药品的购、销、存均按售价核算,其进价和售价的差额通过“药品进销差价”核算。
2、药品成本计算方法采用药品的综合差价率或药品综合加成率。
药品综合差价率=
本期药品成本=本期药房药品销售额×(1-药品综合差价率)
本期药品实现的差价=本期药品收入-本期药品成本
3、药品采购费的核算。
药品采购费主要指药品采购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运输费、装卸费、中转费、劳务手续费、检验费、包装费、药品损耗、佣金、保险费、入库前的整理费等。
药品采购费不能直接计入药品成本,要单独设立“药品采购费用”明细科目核算。
期末与采购计划费用指标比较,计算出“药品采购成本差异”,作为考核和控制指标。
药品采购成本差异率=(实际采购成本/标准采购成本)×100%
药品采购成本差异额=标准采购成本×(1―药品成本差异率)
4、药品管理费的核算
药品管理费主要指各类库房业务费、药品储备费、药品损耗费等。
药品管理费属于药品管理部门的期间费用,要单独设立“药品管理费”明细科目核算,不能直接计入药品成本,其核算办法同“药品采购费”。
5、药品销售成本的核算
药品销售成本主要计算各类药品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核算西药、中成药以及制剂管理销售部门的经营业绩。
百元药品销售费用=
第五十二条
间接费用的分摊方法
可以按照直接费用(或人工费)比例法进行分配。
间接费用分配率=
第五十三条
医院应在年终对物资进行盘点,对盘盈盘亏,经批准后,分清责任,调整成本。
第五十四条
成本核算资料必须标准完整,如实反映医疗经营过程中各种耗费,有关成本的原始记录、凭证、账册、费用汇总和分配表、统计资料等内容必须齐全、真实、记载和编报必须及时。
第七章成本考核与分析
第五十五条
医院定期考核各科室成本计算完成情况,一般每月一次。
第五十六条
成本计划考核的依据,经医院确认后,以文件形式批准各科室的成本计划为准,同时辅之以相关的内容,各项指标均以财务报表为准。
第五十七条
成本考核的主要指标
1、成本降低率=(本期成本降低额/本期总收入)×100%
2、人均管理费用=管理费用总额/平均人数
3、降低成本额
4、人均创收额=业务总收入/医院定编数
第五十八条
成本考核方法:采取每月初检,半年考核,年终总考核。
第五十九条
成本分析是经济活动分析的重要内容。通过检查医院降低成本计划完成情况,找出节超原因,从而挖掘降低成本的潜力,提高管理水平。
第六十条
医院院每季召开成本分析会,通报各科室主要指标完成情况,找出管理中的问题。
第六十一条
成本分析的资料要根据成本责任分工原则,由各业务口提出分析,财务部门汇总。对于管理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可事先确定分析内容,书面通知有关单位进行专题分析。
第六十二条
成本分析的方法、内容。
1、由于成本的降低(或超标)对完成经营指标的影响。
2、贯彻执行降低成本计划,对降低成本的主要影响。
3、分月、季降低成本计划地完成情况,以及年度预计完成情况。
4、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比较。
第六十三条
成本项目的分析:科室部门要对成本支出与计划成本进行对比,找出升降原因。个别病种成本项目,可进行收支对比,找出节超原因。
第六十四条
成本分析应将年度降低成本计划地完成情况作为分析的一个主要内容,借以检查各职能部门计划完成程度,找出为完成计划的主的原因。
第六十五条
成本分析对于自己运用方面也要进行跟踪揭示,检查医院的资金运作是否正常,有无浪费现象,由于资金使用不当加大成本,应列示具体数字。
第六十六条
价格管理应列入成本重点监控范围。分析中应有价格变动给成本带来的影响,并进一步完善价格管理岗位与市场经济相配套的运行机制。
第六十七条
减利因素是医院加大成本开支的一项金额较大的内容,他对成本又直接影响,在分析应具体列示。
第六十八条
增收节约是医院降低成本的主要手段。在经营过程中由于员工合理化建议,给医院带来成本降低的内容,在分析中应有所体现。
第六十九条
医院在经营过程中,有关职能部门都要结合所辖业务对成本升降原因进行分析,尤其是对成本影响数额较大的项目,要进行专项分析。
第八章成本报告与台帐
第七十条
成本报表的种类:
1、管理费用表
2、科室收支成本表
3、间接费用表
4、单病种成本表
5、药品供销成本表
第七十一条
报表编制说明
1、管理费用表适用于医院填报。
2、科室收支成本表适用于各科室填报。
3、间接费用表或者称之为“制造费用表”,适用于各科室填报。
4、单病种成本表适用于科室填报。
5、药品供销成本表适用于医院及科室填报。
第七十二条
各种成本报表的填列内容由医院统一规定。填报单位不得随意删、加、改报表项目内容。
第七十三条
关于上报年、季、月成本报表的规定。
①各科室每月上报收支成本表
②上报时间为每月5日
③医院每季结转盈余,编制成本报表。
④年度报表、季度报表报表时间为每季次月15日前上报。
第七十四条
医院各科室应本着以下原则设计成本台帐。
①适合医院医疗经营的特点。
②适合各单位成本核算内容。
③便于提供成本资料
④利于成本分析。
第九章成本监督与惩罚
第七十五条
医院对各单位的成本实行下列监督:
①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与监督。一般每季应有重点地检查一些科室,促进改善经营管理,努力降低成本。
②定期会审各单位报表,并提出审核意见。
③对一切违反财经纪律行为要及时制止。
第七十六条
医院院长、履行总会计师职能的副院长对成本进行下列监督:
①审查成本计划。
②定期召开成本分析会、总结经验、解决成本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③监督执行成本开支范围的成本核算的规定。
④执行财政机关和卫生局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决定。
⑤审核成本报表,在保守医院机密的前提下签署上报。
第七十七条
科室在接受监督与检查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检查资料,不得弄虚作假。
有下列行为之一,应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①擅自提高开支标准,扩大开支范围的。
②随意摊提成本费用,截留收入。
③弄虚作假,成本严重不实的。
④经营管理不善,造成医院成本管理质量下降或其他严重损失浪费的。
⑤损公肥私,挥霍国家资财,增加成本开支的。
第七十八条
对在成本核算中做出突出成绩,创出效益的管理人员,医院应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奖励。
第七十九条
对强迫或指使他人违犯成本管理制度以及国家成本管理有关规定的,要从重处罚。
第十章附则
第八十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北京市朝阳医院
第八十一条
本制度自10月1日起施行。
成本管理制度7
现场成本管理制度是一种企业内部管理机制,旨在通过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流程,对生产现场的各项成本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以实现企业的`经济效益最大化。这一制度涵盖了成本预测、成本核算、成本控制和成本分析等多个环节,旨在确保企业的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内容概述:
现场成本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成本预测:通过对市场、生产流程和资源消耗的分析,预测未来的成本趋势,为决策提供依据。
2. 成本核算:详细记录和计算生产过程中的各项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确保成本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 成本控制:设定成本标准,监控成本发生,对超出预算的部分进行调整,防止成本失控。
4. 成本分析:定期进行成本分析,找出成本过高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优化资源配置。
5. 成本优化:通过技术创新、流程改进等方式,降低单位成本,提高生产效率。
6. 成本信息反馈:建立有效的信息反馈机制,确保管理层及时了解成本状况,以便做出相应决策。
成本管理制度8
医院成本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提升效率:通过成本控制和分析,优化资源配置,减少浪费,提高医疗服务的'产出效率。
2. 保障质量:合理成本管理能确保资金用于关键领域,如医疗设备更新和人员培训,从而保证服务质量。
3. 支持决策:准确的成本信息为管理层决策提供依据,有助于制定长远发展规划。
4. 经济效益:有效降低成本,提高医院的经济效益,增强其市场竞争力。
成本管理制度9
1、定期按每月、每季、全年进行人工成本统计。人工成本是酒店在生产经营和提供劳务活动中所发生的各项直接和间接人工费用的总和。人工成本统计口径明确为如下内容:(1)职工工资总额和生活费;(2)其他从业人员劳动报酬;(3)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及其他保险);(4)职工福利费用;(5)职工教育费用;(6)劳动保护费用;(7)工会经费;(8)招工招聘费;(9)其他。
2、在人工成本统计的基础上进行人工成本指标的分析,包括:(1)人工成本总量变动情况分析。人工成本增加绝对值=报告期人工成本总量-基期人工成本总量;人工成本增长率=报告期人工成本总量/基期人工成本总量*100%-100%。人均人工成本分析。人均人工成本=报告期人工成本总量/报告期企业增加值*100%。企业增加值是由经营利润、人工成本、税收净额三部分组成。(4)人事费用率的分析。人事费用率=报告期人工成本总量/报告期营业收入*100%。(5)人工成本的投入产出分析。人工成本的投入产出=报告期经营利润/报告期人工成本总量。
3、通过人工成本指标分析和横向比较,清楚本酒店人工成本在同行业中所处的地位,对人工成本的未来走势作出预测,对人工成本的不良趋势及时纠正,对人工成本的优良趋势加以肯定,从而影响企业的人工成本决定,及时调整人工成本政策,达到人工成本指标优质化的目标。
4、制订积极进取的人工成本战略。酒店的人工成本战略应该是:绝对人工成本(人均人工成本)至少要等于并争取略高于同行业的平均水平,以保证在吸收人才的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而相对人工成本(劳动分配率或人事费用率)至少要等于并力争尽可能低于同行业的平均水平。以实现人工成本投入后产出的最大化。人事费用率一般控制在25%左右。要运用效益制?原则控制人工成本不适当的增长,实行人工成本'两低于'办法,即:人工成本总额的增长要低于酒店经营利润总额的增长幅度,人均人工成本的.增长要低于以正常营业收入计算的劳动生产率。
5、做好年度人工成本的预算工作,在预算人工费的支出的基础上制订标准人工成本,并着重于过程控制,按月、按季监测实际达到的人工成本与预算人工成本之间的差距,加以揭示和分析,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把人工成本的超支或浪费消灭在人工成本形成过程中。
成本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供热站成本管理,高质量、高效益的完成供暖任务,强化供暖成本管理意识,提高供热总站供暖质量和经济济效益,结合供热总站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供暖成本管理工作,必须认真执行中心下发的各项供暖成本分批计划,明确经济责任,在确保优质供暖的前提下,讲求经济效益,奖罚分明。
第三条 供热总站夏季设备检修、冬季焚火供暖工作的全过程应实行全面成本管理,使各项成本管理处于有效的控制与监督之下,成本管理的主要任务:
(一)根据中心下发的供暖成本计划和供热总站的具体工作情况,编制成月度、季度、年度消耗计划,按不同的成本管理责任将指标层层分批,使成本指标的完成随时处于有效的控制与监督之下。
(二)建立和健全成本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完整、准确、及时、核算成本,真实反映供暖成本消耗的实际情况。
(三)依靠广大职工,贯彻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充分挖掘内部潜力,经常检查分析成本计划执行情况,促进供暖成本不断降低。并通过考核评比,实行奖惩,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第四条 本规程仅适用于乌鲁木齐房建生活服务中心供热总站内部执行。
第二章 成本控制范围
第五条 成本控制的范围:供暖所消耗的煤、水、电、维修材料。
第六条 成本控制指标:
(一)参考指标:分局节能办制定下发的按供暖面积核算的煤、水、电指标:
煤:54.5公斤/平方米
水:0.32吨/平方米
电:5.9度/平方米
(二)考核指标:根据供热站成本消耗历史水平及现实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由中心下发的煤、水、电和供暖维修材料具体消耗指标。
第七条 成本控制目标:比上年度成本消耗降低10%。
第八条 供暖维修大额资金权限划分:供暖维修项目属于更新改造、大修、技术革新、供暖开发范围,且单项资金超过2万元的,由供热总站提报计划,经中心审定后,列入中心控制成本;单项维修资金少于2万元的,原则上可由供热总站直接办理。
第三章 基础工作
第九条 为了使成本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考核等有可靠的依据,供热总站及各供热站应建立健全各项定额管理、原始记录、材料收发和成本分批计划等基础工作。
第十条 供暖成本的控制指标原则上每年核定一次。但随着供暖业务的发展,供暖设备的技术状态,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供暖管理水平的提高,应及时进行必要的修订。
第十二条 原始记录。供热站应对供暖工作过程的各个环节(如:燃煤消耗和盘存、水电实时统计、维修材料的购置、设备运转以及安全保养等),建立一套完整准确的原始记录。
原始记录表格设计、填报时间、上报方式、存档保管等应根据供热总站工作的要求,由中心财务部、技术部、材料站、供热总站共同制订。
第十三条 执行细则:《燃煤管理细则》、《用电管理细则》、《用水管理细则》、《供暖材料消耗管理细则》。
第四章 成本管理责任制
第十四条 供热总站在站长领导下实行分级分口成本管理责任制。
站长对成本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心有关成本管理文件规定,保证正确完成中心下达的成本管理任务,组织建立各级成本管理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成本指标和技术组织措施,广泛发动职工开展优质供暖、增收节支活动。
由于管理不善,未能完成成本目标任务,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 主管生产的副站长,对成本管理的主要职责是:协助站长组织领导供热总站煤、水、电成本管理工作。正确执行中心有关成本管理的规定,组织实施、编制煤、水、电成本消耗计划,监督各供热站生产环节,考察煤矿、与中心各相关部门确定冬季购煤计划,审查重大煤、水、电开支,检查成本计划执行情况,解决出现的问题。组织改进和健全煤、水、电成本管理工作,协调财务部、材料站和各车间、部门的`关系、挖掘节能降耗、增收节支的潜力。
由于监督或控制煤、水、电成本不利,未能完成成本目标任务,应与站长共同承担经济责任。
第十六条 主管工程师,对成本管理的主要职责是:协助站长做好技术改造、提升设备质量、供暖维修成本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实施供热总站主要技术指标及挖潜技术改造革新措施,正确贯彻工作检验制度、设备工艺标准,组织检查各项设备性能、技术指标完成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成本计划。
由于技术决策失误,造成供暖设备质量下降,供暖成本升高,应与站长共同承担经济责任。
第十七条 中心财务部(托管供热总站财务),在站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供热总站的成本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合理编制供热总站供暖成本计划,严格执行中心下发的成本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及时正确组织各供热站各项供暖成本核算;检查、分析成本计划执行情况。
由于监督不力,控制不严,造成浪费损失,致使供暖成本失控,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十八条 供热总站综合部,负责各成本消耗的原始记录的统计;检查、分析供暖成本执行情况,对为成本管理和成本核算提供的有关资料负责。
由于统计资料不及时、失真而造成损失,发现成本超支而未及时分析,致使成本升高或成本不实,应承担经济责任。
第十九条 供热总站技术部,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检修工艺、焚火标准、设备质量、主要消耗和设备利用等技术经济定额及指标,并及时检查分析各供热站执行情况,采取技术改进措施,做到优质、低耗和设备正常。
由于检修工艺和设备管理不善、检查不严、措施不力,造成供暖成本升高,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二十条 材料供应站(托管供热总站材料采购),合理组织物资采购、运输,努力降低采购成本和原材料质量;确保供暖用煤的质量、数量;认真实行材料计量验收、限额发料,定期盘点制度。
由于管理不善,物资采购价高、质量低劣、超定额亏损,材料消耗失控及帐物不符等,造成成本升高,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二十一条 中心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实施供暖成本管理奖励、考核的管理。
第二十二条 各供热站的成本管理工作,应由各供热站站长直接领导,供热站成本核算员具体负责车间成本核算,业务上受财务部门领导。各供热站应根据供热总站下达的成本指标,分解落实到工区、班组或个人,并进行分析、考核执行情况。
由于供热站管理不善,采取措施不力,未完成成本计划,供热站站长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二十三条 各供热站的供暖工区、班组,应在工班长的组织领导下,进行本工区、班组成本消耗定额的实施及成本指标的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并将供热站下达的成本指标,分解落实到每个锅炉房、每个班组或个人。加强夏季供暖设备的维修、检修以及冬季焚火作业的现场监控,不断提高供暖设备的技术性能和运行安全,减少停机率;冬季供暖焚火过程中,根据气候情况,在保证优质供暖的前提下,适时调整供暖设备的运行,最大限度节约供暖成本。
由于工区、班组主观原因未完成经济指标,工班长及相关的操作人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五章 成本考核与分析
第二十四条 中心对供热总站进行成本考核,应根据当年供暖条件的实际情况,即年度室外温度的综合因素,分析有关指标的完成情况,做出综合评价。
评价办法:
(一)冬季供暖用煤、水、电以一个焚火期作为一个评价周期。
1、以室外温度作为评价依据:中心下发的供暖用煤、水、电成本消耗指标,以全年室外最低温度不超过正常供暖温度(零下20℃)的气候条件下为依据,如室外温度超过零下20℃,供暖用煤、水、电成本均作如下调整:
全年计划平均单天成本=供暖计划消耗总成本/180(元/天)
全年计划修正成本a=计划平均单天成本×正常温度天数+计划平均单天成本×(1+超出温度/10)×超温天数(元)
2、以供暖面积作为评价依据:年终供暖面积与中心下发成本消耗指标时期供暖面积发生变化时,供暖用煤、水、电成本应根据供暖面积的增减进行相应调整:
计划平均单耗成本=计划消耗总成本/180 /供暖面积(元/天xm2)
计划修正成本b=计划平均单耗成本×供暖面积增减值×75
3、以供暖天数作为评价依据:中心下发的供暖用煤、水、电成本消耗指标,以供暖日期为当年10月15日至次年4月15日为依据,供暖日期提前或者延期,供暖用煤、水、电成本均作如下调整:
计划修正成本c=计划平均单天成本×供暖增加天数总和
最终考核评价的综合成本=a+b+c
(二)设备维修材料消耗成本以年终财务部决算作为评价依据。
第二十五条 供热总站对各供热站及职能科室,结合经济责任制的要求,开展成本责任的考核,考核应与经济利益挂钩,实行重奖重罚。各供热站及职能科室应充分发动职工,在开展班组核算的基础上,进行群众性的考核和奖励,藉以广泛调动群众的积极性。
第二十六条 供热总站应建立定期成本分析制度。供热总站的成本分析,应由站长主持,主管生产的副站长或总工程师组织,财务部门提供分析资料。各供热站成本分析,应由各供热站站长主持,成本核算员提供分析资料。工区、班组经济指标分析,应由工、班长组织。
第二十七条 成本分析的主要内容:
(一)供暖设备维修成本消耗情况的分析;
(二)供暖焚火煤水电成本消耗情况的分析;
(三)供暖设备维修成本消耗情况的评价;
(四)供暖焚火煤水电成本消耗情况的评价;
(五)成本超支或节约的原因分析,确定今后供暖成本管理的重点,提出供暖成本管理改进的办法。
第六章 监督与奖惩
第二十八条 供热总站的成本管理工作,应接受中心领导、财务部、技术部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第二十九条 奖励办法:
中心按照年度供暖成本节约实际金额的20%对供热总站进行一次性奖励。
奖励分配原则:一次性奖励金额的10%作为中心和供热总站管理人员的奖励金额,一次性奖励金额的90%作为各供热站的奖励金额。各供热站的奖金分配按照节约成本所占总节约成本的比例分配,各供热站的人员奖金分配方案可参照供热总站管理人员奖金分配方案进行,原则上供热总站不参与各供热站人员奖金的分配方案。
供热总站管理人员奖励分级系数:按照人均奖励金额计算
站长:2.5 副站长:2.0
职能部门部长:1.5 项目负责人:1.5
一般管理人员:1.0
第三十条 惩治办法:
按照年度成本超支金额的10%进行一次性惩治,惩治原则与奖励分配原则一致。
成本管理制度11
为规范公司成本核算工作,提高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特制定本办法。
3.1为生产商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其他直接支出和制造费用计入制造成本。
3.1.1直接材料:指生产商品产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所消耗的,直接用于产品生产,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料及主要材料、外购半成品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和其他直接材料。
3.1.2直接工资:指在生产商品产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直接参加产品生产的工人工资以及按生产工人工资总额和规定比例计算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3.1.3燃料及动力:指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外购燃料和水、电、汽、冷动力费用。
3.1.4制造费用:指应由产品制造成本负担的,不能直接计入各产品成本的有关费用,主要指各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生产车间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的折旧费,租赁费(不包括融资租赁费),修理费、机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降温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运输费,保险费,设计制图费,试验检验费,劳动保护费,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以及其他制造费用。
3.2.1资本性支出,即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
4.1.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开支标准,合理归集与核算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正确计算产品成本并根据公司内部经营管理需要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提供成本报告和有关分析资料。
4.1.3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降低生产耗费,提高经济效益。
4.2.1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竞争和内部管理需要的成本费用核算体制。
4.2.2开展成本费用核算工作,加强对二级核算单位以及班组成本核算的组织与管理。
4.2.3成本费用核算工作必须在不断加强与完善各项基础管理工作的前提下进行,使成本费用的核算具有可靠的基础。
4.2.4成本费用计算期应与会计核算期一致,规定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每月1日至当月末。计入当月成本的费用要素消耗和产品产量的起止日期须与成本计算期保持一致,不得提前和延后。
4.2.5成本核算必须坚持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应真实准确地反映特定会计期间的成本水平的经营成果。
4.2.6成本核算须划清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在产品与产成品的界限、各种产品之间的成本界限。
4.2.7根据计算期内完工验收入库的产品数量、实际消耗和实际价格,计算产品的实际成本,不得以估计成本、目标成本代替实际成本。按计划成本、定额成本进行核算的,应在月末调整为实际成本。
4.2.8遵循谁受益谁承担费用的原则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对生产和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设置成本费用账册,以审核无误、手续齐备的原始凭证为依据,对成本项目在各成本核算与管理对象间进行分配,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4.2.9公司成本核算中的各项具体方法(包括材料计价、价差调整、费用分配方法、完工产品和在产品成本计算等),前后各期必须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将变更的原因及其对成本费用和财务状况的影响,在当期的会计报告中加以说明。
5.1生产费用按经济内容(或性质)分类称为生产费用要素。
5.1.1外购材料:指为进行生产经营而耗用的一切从外部购进的原材料及主要材料、半成品、辅助材料、包装物、修理用备件和低值易耗品等。
5.1.2外购燃料:指为进行生产经营而耗用的一切外部购进的各种燃料,包括固体、液体和气体燃料。
5.1.3外购动力:指为进行生产经营而耗用的由外部购进的各种动力。
5.1.5职工福利费:指计入生产费用的职工福利费。
5.1.6折旧费:指各生产单位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按照规定的折旧率计算提取的折旧费用。
5.1.7修理费:指按照确定并备案的提存率预提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各类固定资产的大中小修理费用或直接计入生产费用的修理费用。
5.1.8利息支出:指应计入生产费用的`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后的净额。
5.1.9税金:指应计入生产费用的各种税金,包括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5.1.10其他支出:指不属于以上各要素的费用支出,如物耗和非物耗等。
5.2生产费用按经济用途分类称为成本项目。公司成本项目规定如下:
5.2.1直接材料:直接用于生产构成产品实体的各种原料、主要材料和外购半成品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并具有消耗定额的辅助材料,另外包括包装物。
5.2.2燃料及动力:指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外购和自制的各种燃料和动力。
5.2.3工资及福利费:直接参加产品生产的工人工资以及职工福利费。
5.2.4制造费用:指各单位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
(1)工资:指车间生产工人以外的管理人员、辅助工人、勤杂人员的工资。
(2)职工福利费:指车间生产工人以外的管理人员、辅助工人、勤杂人员的职工福利费。
(3)折旧费:指车间使用的各类固定资产提取的折旧费。
(4)修理费:指车间维修各类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所发生的修理费用。
(5)办公费:指车间发生的文具、纸张、印刷品等办公费用。
(6)水电费:指车间非工艺过程用水和照明用电的费用。
(7)取暖费用:指车间应分担的采暖费用,不包括支付职工取暖费津贴。
(8)租赁费:指车间从外部租入各种固定资产和工具而支付和租金。
(9)差旅费:指车间因公外出的各种差旅费、市内交通费。
(10)机物料消耗:指车间非直接用于产品、劳务的一般消耗材料,不包括修理费用、劳动保护用品等。
(12)低值易耗品摊销:生产车间耗用的通用工具、生产用具、仪器等。
(13)劳动保护费:车间为保证劳动安全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应由制造费用开支的各项劳动保护措施费、劳动保护装置维护费、防暑降温费、劳动保护用品等。不包括增加固定资产的劳动安全防护措施支出。
(15)运输费:车间内部运输所发生的费用和运输部门为车间提供的劳务费用。
(16)外部加工费:指车间产品零部件委托外公司加工协作的费用。
(17)试验检验费:指不能直接计入为鉴定某种产品质量而发生的产品的试验费、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检验费用、理化试验、质量监控等费用。
(18)设计制图费:指对产品和工艺进行科研、设计所发生的费用。
(19)其他:指不属于以上项目的其他应计入制造费用的支出。
5.3.1按产品品种设置成本核算对象,对难以直接计入的间接费用要按合适的标准,在公司包括主营业务、其他所有产品之间分配。企业的产品包括全部的主营业务、其他业务和劳务协作。
5.3.2凡能直接计入各生产线、各作业、各产品的费用均应直接计入。
5.3.3凡不能直接计入各生产线、各作业、各产品的费用,应采用与费用形成有直接关系的分配标准进行分配。
5.4.1生产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外购材料的成本包括:买价、外地运杂费、保险费、大宗材料的市内运杂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但不包括购进材料的增值税和购进免税农产品按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5.4.2购进材料直接用于非应税产品的,应按包括进项增值税在内的全部支付价款全额计入材料成本。
5.4.3进口材料的采购成本应包括国外进价、进口税金。
5.5.1月终未报账的材料,按计划价办理暂估入库,于材料报账时冲回。
5.5.2采用公司内计划价格进行材料日常核算,月终将耗用材料的计划价调整为实际价格。材料的实际价格与计划价格的差异,使用当月实际差异率,按材料类别或品种核算。其中××类产品的主要原材料按品种核算,辅助材料、备品备件、包装物、低值易耗品按材料类别核算。
5.5.3材料稽核员根据领料单,将属于直接构成产品实体的材料,计入制造部门生产成本。不能直接计入产品实体的,计入领用部门制造费用。成本核算员将直接计入产品实体的材料按材料稽核员转来的“材料领用单”,以材料核算价分配到各工序、各产品,并将材料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5.5.4月末车间材料员负责将已领未用的材料办理“假退库”手续。
5.6.1动力包括水、电、蒸汽、冷、压缩空气等,分外购、自制两种。自制动力以及需经本单位辅助车间处理后使用的外购动力,均应作为辅助生产核算。
5.6.2动力费用根据计量仪表记录的实际耗用数量进行核算,没有计量仪表的,应由动力部门或有关部门确定的合理的分配标准,作为分配动力费用的依据。
5.6.3动力费用的核算要划清生产用和非生产用的界限、内供和外供的
5.7.1应当支付给职工的各项工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列入工资总额。
各项工资性支出都应按照根据手续完备的原始凭证进行核算和汇集。
5.7.2按照规定的工资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等级,依据有关的原始凭
5.7.3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计算、提取和支付职工福利费,不得擅自改变计提比例。每月应付职工的全部工资和提取的职工福利费,按部门、车间进行汇集与分配,分别计入有关科目中。
5.8.1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根据确定的折旧年限和折旧率,按月提取,分类计入各有关科目。固定资产的折旧率应按集团公司的统一会计政策确定,报集团公司财务审计部备案,不能随意变动。
5.8.2公司购置或竣工验收交付试生产的固定资产,都要按经审计确认的资产原值(或估计原值)入账并计提折旧;对长期不用或不需用的资产要及时办理封存手续。对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要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成本等资料,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据以计提折旧。竣工决算办理完毕以后,按决算数调整原固定资产估价和已提折
5.9.1待摊费用是指本月发生,但应由本月及以后各月产品成本和期间费用共同负担的费用。待摊费用应按费用的受益期确定分摊期限,但应在1年内摊销完毕。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待摊费用应在“递延资产”科目核算。
5.9.2预提费用是反映预先分月计入成本费用,但由以后各月支付的费用,预提费用的期限也应按受益期确定。为了使各月成本费用水平均衡,应编制各项预提费用预算分月计入产品成本。实际发生的费用与预提的费用的差额应计入费用支付期的有关成本费用项目。
5.9.3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应包含如下内容:
(1)新建、扩建企业或车间一次大量领用的低值易耗品。
(3)一次支付的固定资产的租金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
(4)企业发生的数额较大、应分期计入产品成本的用于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费。
(7)按季度(或延期)支付的流动资金借款利息支出。
5.10.1制造费用按照生产车间和规定的费用项目进行汇集。
5.10.2应由某一成本核算对象单独负担的制造费用,应直接计入。应由一个以上成本核算对象共同负担的制造费用,按各成本核算对象的定额工时比例分配计入。
5.10.3各月发生的制造费用,应当全部由当期完工产品负担。
6.1.1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生产费用,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分别归集,对直接构成产品成本的直接计入,间接费用按一定的分配标准在产品之间分配。
6.2辅助生产车间的生产费用按辅助生产车间提供的产品、劳务、作业的种类和成本项目进行汇集和分配。
6.2.1辅助生产车间的劳务、作业成本,按各车间提供的劳务作业量,以计划单位成本,分配给受益单位。
6.2.2辅助生产车间按水、电、汽、冷及维修等为成本核算对象,并按成本项目归集生产费用。
6.2.3辅助生产车间为提供劳务而发生的费用,扣除车间自用的部分外,应当全部分配给生产车间和管理部门,不得节留。
6.2.4辅助生产为各单位提供的产品及劳务,应分别计算实际成本。实际总成本与转给各受益单位的实耗量和计划价格计算的总成本之间的差异,公司财务部门统一分配,计入当期产品成本及管理费用。
6.3.1根据本公司A类产品的生产特点,对A类产品的直接材料按工序采用逐步结转法进行核算,燃料动力、工资及福利费、制造费用等采用按产品产量及一定的分配标准在各品种之间进行分摊核算。
6.3.2根据B类产品的生产特点,采用品种法核算,并以平行结转法核算到各生产线,各生产线分别按配置工序、包装工序核算。直接材料按领用的品种直接计入该产品的生产成本,动力、直接人工、制造费用按品种类别及一定的分配标准分摊核算。
6.3.3月末在制品只结存原材料,动力、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等当月发生的其他费用全部由当期完工产品分摊,不留余额。
6.4按照生产产品的品种为成本核算对象并按成本对象设置成本计算表汇集生产费用,每月的生产费用就是该产品的总成本,再除以当月实际产量,就是该产品的单位成本。
6.5.1公司制造部门应设置台账,登记在制品的加工数量、完工数量、废品数量、转出数量和结存数量,并定期进行实地盘点。在制品的盘盈、盘亏按规定报批计入“管理费用”。
6.5.2根据在制品的实际结存数量和折合成本量正确计算在制品成本。在制品成本月末只留直接材料成本。
6.5.3制造部门对已完工的产品应及时办理验收交库手续。产成品的收发结存数量,必须在年度内定期与实物进行核对盘点,对产成品的盘盈、盘亏计入“管理费用”。
6.5.4产品月末按照在制品的完工程序折合为约当产量,再根据约当产量与完工产量的比例,计算在制品和完工产品的成本。
成本管理制度12
医院成本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提高经济效益:通过有效的成本控制,降低无效和冗余支出,提高医院的经济效益。
2. 促进资源优化:明确成本构成,有助于医院合理配置资源,提升服务质量。
3. 支持决策:准确的成本信息为医院战略决策、服务定价和项目投资提供可靠依据。
4. 增强竞争力: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有利于医院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
成本管理制度13
1. 总则
为了加强成本费用管理,正确归集各项成本费用,规范其核算内容和方法, 努力压缩各项成本费用支出,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会计法》和新《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生产经营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2. 成本计算方法与成本项目
2.1. 根据公司产品生产特点和管理要求,主要采用分批法计算产品成本。
2.2. 公司设置“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燃料及动力”和“制造费用”对生产成本进行总分类核算。
2.3. 直接材料,核算企业生产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原材料、辅助材料、设备配件、外购半成品、包装物及其他直接材料。
2.4. 直接人工:核算企业直接从事产品生产、劳务提供等人员的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报酬及其他相关支出(按薪酬总额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以及参保员工的社会保险等)。
2.5. 燃料及动力:核算企业生产过程中实际消耗的燃料、油料及动力费用。
2.6. 制造费用:核算企业各个生产单位(分厂、车间)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生产单位管理人员的薪酬和生产单位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的折旧费,以及租赁费(不包括融资租赁费)、机物料耗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运输费、设计制图费、试验检验费、劳动保护费、季节性停工损失、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和其他制造费用等。
2.7. 制造费用设置以下项目进行费用归集和明细核算:
2.7.1. 职工薪酬及附加:核算车间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辅助生产人员及勤杂人员的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报酬及其相关支出,附加是指按薪酬总额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以及参保员工的社会保险等。
2.7.2. 差旅费:核算车间人员因外出而发生的差旅费用
2.7.3. 办公费:核算车间耗用的文具、印刷、邮电、办公用品等费用。
2.7.4. 水电费:核算车间日常管理中发生的水、电费用。
2.7.5. 折旧费:核算车间使用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按照规定计提的折旧费。
2.7.6. 修理费:车间所使用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进行日常修理所耗用的各种费用。
2.7.7. 租赁费:核算车间租入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租金费。
2.7.8. 机物料消耗:核算车间非直接用于产品、劳务的一般消耗材料,包括工艺过程中不能制定消耗定额的零星辅助材料和设备维护材料。
2.7.9. 低值易耗品摊销:核算车间使用的低值易耗品的摊销费,主要包括工装、模具、仪器、办公家具等的耗损及摊销费。
2.7.10. 运输费:核算车间为组织生产、装运部件、产品而发生的运输费用,包括车间自备运输车辆所发生的费用。
2.7.11. 车辆使用费:核算车间使用车辆所发生的油费、通行费、停车费、洗车费等费用。
2.7.12. 保险费:核算车间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进行财产保险所支付的保险费用。
2.7.13. 技术资料费:核算车间为改进工艺、提高质量与劳动生产率、节约原材料而进行的小型技术改造所发生的设计费和制图等费用,包括生产设计部门的日常经费。
2.7.14. 试验检验费:核算车间对材料、产品进行分析、化验、试验、检验、检测等发生的费用。
2.7.15. 劳动保护费:核算车间发生的诸如工作服、工作鞋、清凉饮料以及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安全装置、卫生设备、通风装备等方面的费用和各项劳动保护装置的维护费。
2.7.16. 停工损失:核算车间因季节性生产和大修理期间停工所发生的损失。
2.7.17. 其他制造费用:核算车间发生的不属于以上项目的其他间接费用。
2.8. 制造费用的分配采用生产工时比例分配法。
2.9. 财务部月末根据车间传递过来的“产品成本计算单”将“制造费用”分配到各批完工产品中,“制造费用”科目期末无余额。
2.10. 财务部应于每月15日前,将上月公司发生的制造费用总额编制《销售费用明细表》及简要费用分析报告上报公司领导。
注:在产品的盘盈、盘亏和毁损的核算:
盘盈冲减管理费用;
盘亏、毁损扣除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赔款和回收的残料价值以后,计入管理费用;
在产品因非常损失造成的毁损,扣除保险公司赔款和回收的残料价值以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3. 销售费用
3.1. 销售费用是指公司在销售商品、材料和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的各项经费。
3.2. 公司设“销售费用”科目进行总分类核算,设置以下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3.2.1. 职工薪酬及附加:核算销售部门职工的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报酬及其相关支出,附加是指按薪酬总额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以及参保员工的社会保险等。
3.2.2. 办公费:核算销售部门发生的各种办公费用,包括通讯费、印刷复印费、图书资料费、报纸杂志费和办公用品费等。
3.2.3. 折旧费:核算销售部门所用固定资产按照规定提取的折旧费。
3.2.4. 修理费:核算销售部门所用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经常修理费用。
3.2.5. 车辆使用费:核算销售部门使用车辆所发生的油费、通行费、停车费、洗车费等费用。
3.2.6. 运输费:核算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发生的由本公司承担的运输费。
3.2.7. 装卸费:核算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发生的由本公司承担的装卸费等。
3.2.8. 包装费:核算销售部门在销售产品、部件过程中发生的包装费。
3.2.9. 保险费:核算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发生的.由本公司承担的货物保险费及车辆保险费
3.2.10. 销售服务费:核算销售部门发生的各项售后服务费用。
3.2.11. 广告费:核算销售部门支付的用于产品广告宣传的广告费、资料费。
3.2.12. 展览费:核算销售部门支付的用于产品参加各种展览所发生的费用。
3.2.13. 租赁费:核算为销售产品而支付的房屋、场地租赁费。
3.2.14. 差旅费:核算销售部门职工的上下班交通补贴和因公外出的各种差旅费、误餐费支出。
3.2.15. 会议费:核算销售部门为开展产品销售工作而召开的各种会议发生的会议费用及销售部门参加各类产品订货会而交纳的会议费。
3.2.16. 业务招待费:核算销售部门为销售产品而支付的业务招待费。
3.2.17. 低值易耗品摊销:核算销售部门所使用的低值易耗品的摊销费。
3.2.18. 代销费:核算委托外单位代销本公司产品而发生的手续费。
3.2.19. 其他销售费用:核算不能列入以上项目的销售费用。
3.3. 销售费用的控制办法:原则上根据公司与销售部门每年签订的有关销售费用的计划支出总额进行控制。具体办法一般有如下三种:
3.3.1. 按照商品销售收入货款回收额进行比例提成的办法;
3.3.2. 按照销售费用占产品销售额的比例提成的办法;
3.3.3. 实行销售费用包干控制。
3.4. 销售费用应按年度、月度编制《销售费用预算表》由各部门领导及财务部门共同控制开支。必须严格掌握预算指标,实行节奖超罚。
3.5. 财务部应于每月15日前,将上月公司发生的销售费用总额编制《销售费用明细表》及相关分析报告上报公司领导。
4. 管理费用
4.1. 管理费用是指公司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公司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当由公司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等。
4.2. 公司设“管理费用”科目进行总分类核算,设置以下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4.2.1. 职工薪酬及附加:核算公司职能管理部门管理人员的薪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及相关支出),包括保安、消防、勤杂、长期脱科外借和学习人员的薪酬,附加是指按薪酬总额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以及参保员工的社会保险等。
4.2.2. 房产税:核算公司按规定支付的房产税。
4.2.3. 城镇土地使用税: 核算公司按规定支付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4.2.4. 车船税: 核算公司按规定支付的车船税。
4.2.5. 印花税: 核算公司按规定支付的印花税。
4.2.6. 土地使用费:核算公司使用土地而支付的费用。
4.2.7. 土地损失补偿费:核算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破坏国家不征用的土地所支付的土地损失补偿费。
4.2.8. 折旧费:核算管理部门所用固定资产按照规定提取的折旧费。
4.2.9. 无形资产摊销:核算企业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无形资产的摊销。某项无形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通过所生产的产品或者其他资产实现的,其摊销金额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而不包括在管理费用中。
4.2.10. 开办费摊销:核算开办费在一定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额。
4.2.11. 上缴管理费用:核算按照各级规定上缴总公司的管理费用。
4.2.12. 差旅费:核算公司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因公发生的差旅费。
4.2.13. 会议费:核算公司召开各种会议发生的各项费用。
4.2.14. 办公费:核算管理部门的文具、印刷、邮电、办公用品等办公费用,但不包括图纸和制图用品。
4.2.15. 修理费:核算管理部门所用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经常修理费用。
4.2.16. 机物料消耗:核算行政管理部门日常消耗的机物料,不含修理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消耗的物料。
4.2.17. 车辆使用费:核算管理部门使用车辆所发生的油费、通行费、停车费、洗车费等费用。
4.2.18. 低值易耗品摊销:核算管理部门所使用的低值易耗品的摊销费。
4.2.19. 董事会费:核算公司董事会及成员为执行职能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差旅费、会议费等。
4.2.20. 咨询费:核算公司向有关咨询机构进行科学技术、经营管理咨询所支付的费用,包括聘请经济技术顾问、法律顾问等支付的费用。
4.2.21. 聘请中介机构费:指公司聘请中介机构所支付的费用,如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查账验资、资产评估等支付的费用。
4.2.22. 诉讼费:核算公司因起诉或者应诉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4.2.23. 排污费:核算公司按照规定缴纳的排污费。
4.2.24. 运杂费:核算公司管理部门发生的运杂费。
4.2.25. 检验费:核算公司质量管理部门为检验管理产品质量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产品检验费和产品质量测试费。
4.2.26. 劳动保护费:核算公司管理部门发生的诸如工作服、清凉饮料等各方面的费用。
4.2.27. 财产保险费:核算公司对经营管理用财产物资进行保险而发生的财务产保险费。
4.2.28. 租赁费:核算公司管理部门租用办公场地所支付和分摊的租赁费。
4.2.29. 水电费:核算公司管理部门耗用的水电费。
4.2.30. 仓库经费:核算公司仓库发生的保管维护等费用。
4.2.31. 绿化卫生费:核算公司对厂区进行绿化、卫生清理而发生的零星绿化费和卫生费。
4.2.32. 技术转让费:核算公司使用非专利技术所支付的费用。
4.2.33. 研究与开发费:核算公司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定制费、设备调试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验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试验费、研究人员薪酬、研究设备折旧、与新产品试制和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的科研试制的费用以及试制失败损失等。公司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研发支出,不符合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也列入管理费用。
4.2.34. 业务招待费:核算公司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费用,包括餐费和公共关系协调费用。
4.2.35. 存货盘亏或盘盈:核算公司存货发生盘亏、毁损和报废的损失。
4.2.36. 其他管理费用: 核算不能列入以上项目的管理费用。
4.3. 管理费用控制办法:
4.3.1. 管理费用明细项目可分为可控费用和不可控费用。其中就各职能部门而言:1-11项为不可控费用,12-35项为可控费用。
4.3.2. 对不可控费用,财务部的管理重点是控制各项费用的提取基数,严格按标准提取有关费用;对于可控费用,应按照责任核算要求,将各项管理费用包干到各管理部门进行控制、考核。因此,财务部除按明细科目设立明细账外,还应按管理部门进行明细核算。
4.3.3. 管理费用应按年度、月度编制《管理费用预算表》由各部门领导及财务部门共同控制开支。必须严格掌握预算指标,实行节奖超罚。
4.3.4. 财务部应于每月15日前,将上月公司发生的管理费用总额及各部门发生的管理费用,编制《管理费用明细表》及相关分析报告上报公司领导。
5. 财务费用
5.1. 财务是指公司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
5.2. 公司设“财务费用”科目进行总分类核算,设置以下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5.2.1. 利息支出:核算公司生产经营期间为筹建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利息支出。
5.2.2. 利息收入:核算存入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
5.2.3. 加罚息:核算公司逾期归还银行借款的加息和罚息支出。
5.2.4. 银行手续费:核算公司到银行办理各种结算业务而交付给银行的手续费。
5.2.5. 现金折扣收入: 核算公司收到的现金折扣。
5.2.6. 现金折扣支出: 核算公司发生的现金折扣。
5.2.7. 汇兑损益:核算由于汇率变动而造成的应由当期损益负担的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
5.2.8. 其他筹资费用:核算不能列入上述项目的各种财务费用。
5.3. 财务费用的控制办法:
5.3.1. 财务部负责财务费用的支付与管理,公司可采取与财务部门承包的办法,促使财务部门控制财务费用支出。
5.3.2. 财务部应于每月15日前,将上月公司发生的财务费用分项目编制《财务费用明细表》及相关分析报告上报公司领导。
6. 附则:
6.1. 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解释和修改。
6.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成本管理制度14
本成本管理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内部的成本核算与控制流程,以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其主要内容涵盖了成本的定义、分类、计算方法,以及相应的`监控、分析和改进策略。
内容概述:
1. 成本定义与分类:明确成本的概念,区分固定成本、变动成本、直接成本与间接成本等不同类型。
2. 成本核算:规定成本的记录、归集、分配和报告的程序,确保成本数据的准确性。
3. 成本控制:设定成本预算,制定成本降低目标,监控实际成本与预算的差异。
4. 成本分析:运用财务分析工具,如成本效益分析、成本-产量分析等,评估成本效率。
5. 成本改进:通过流程优化、技术升级等方式,提出降低成本的策略。
成本管理制度15
成本信息管理制度对企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1. 提升决策质量:准确的成本信息有助于管理层做出明智的'经营决策。
2. 控制成本支出:通过预算和控制机制,有效约束不必要的成本开支。
3. 优化资源配置:通过成本分析,识别效率低下的环节,优化资源分配。
4. 提高盈利水平:降低成本,提高产品和服务的利润率,增强企业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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