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制度

时间:2024-12-04 13:29:54 制度 我要投稿

项目管理制度【优选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项目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项目管理制度【优选15篇】

项目管理制度1

  装饰工程施工项目承担控制和管理施工生产进度、成本、质量、安全等目标的责任,固此,必须同时承担进行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的责任。装饰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交于各项专业技术管理。其重点是进行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实施责任管理

  (1)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2)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管理活动,承担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的责任;

  (3)施工项目应通过监察部门的安全生产资质审查,并得到认可。

  一切从事生产管理与操作的人员,依照其从事的生产内容,分别通过企业、施工项目的安全审查,取得安全操作认可证,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除经企业的.安全审查外,还需按规定参加安全操作考核,取得监察部门核发的《安全操作合格证》,坚持'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施工项目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4)施工项目负责施工生产中物的状态审验与认可,承担物的状态漏验、失控的管理责任。接受由此而出现的经济损失;

  (5)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均需与施工项目签定安全协议,向施工项目做出安全保证;

  (6)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应认真、详细的记录,做为分配、补偿的原始资料之一。

  2项目全员安全教育与训练

  (1)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应具有一定的基本条件与较高的素质。

  1)具有合法的劳动手续。临时性人员须正式签定劳动合同,接受入场教育后,才可进入施工现场和劳动岗位;

  2)没有痴呆、健忘、精神失常、癫痫、脑外伤后遗症、心血管疾病、晕眩,以及不适于从事操作的疾病;

  3)没有感官缺陷,感性良好。有良好的接受、处理、反馈信息的能力;

  4)具有适于不同层次操作所必须的文化;

  5)输入的劳务,必须具有基本的安全操作素质。经过正规训练、考核,输入手续完善。

  (2)安全教育、训练。包括知识、技能、意识三个阶段的教育。

  1)安全知识教育。使操作者了解、掌握生产操作过程中,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2)安全技能训练。使操作者逐渐掌握安全生产技能,获得完善化、自动化的行为方式,减少操作中的失误现象;

  3)安全意识教育。在于激励操作者自觉坚持实行安全技能。

  (3)安全教育的内容随实际需要而确定。

  1)新工人入场前应完成三级安全教育。对学徒工、学习生的入场三级安全教育,重点偏重一般安全知识、生产组织原则、生产环境、生产纪律等,强调操作的非独立性。对季节工、农民工的三级安全教育,以生产组织原则、环境、纪律、操作标准为主。两个月内安全技能不能达到熟练的,应及时解除劳动合同,废上劳动资格;

  2)结合施工生产的变化,适时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一般每十天组织一次较合适;

  3)结合生产组织安全技能训练,干什么训练什么,反复训练、分步验收。以达到出现完善化、自动化的行为方式,划为一个训练阶段;

  4)安全意识教育的内容不易确定,应随安全生产的形势变化,确定阶段教育内容。可结合发生的事故,进行增强安全意识,坚定掌握安全知识与技能的信心,接受事故教训的教育;

  5)受季节自然变化影响时,针对由于这种变化而出现生产环境、作业条件的变化所进行的教育,其目的在于增强安全意识,控制人的行为,尽快适应变化,减少人为失误;

  6)采用新技术,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推行新工艺之前,应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技能、意识的全面安全教育,激励操作者实行安全技能的自觉性。

  (4)加强教育管理,增强安全教育效果

  1)教育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系统性强,抓住关键反复教育;

  2)反复实践,养成自觉采用安全操作方法的习惯;

  3)使每个受教育的人,了解自己的学习成果。鼓励受教育者树立坚持安全操作方法的信心,养成安全操作的良好习惯;

  4)告诉受教育者怎样做才能保证安全,而不是不应该做什么;

  5)奖励促进,巩固学习成果;

  6)进行各种形式、不同内容的安全教育,都应把教育的时间、内容等,清楚的记录在安全教育记录本或记录卡上。

项目管理制度2

  房地产采购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直接关系到项目的`成本效益、工程质量和进度。良好的采购管理能:

  1. 降低运营成本:有效控制采购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 保障项目质量:通过严格的质量控制,确保工程材料和服务达到预期标准。

  3. 提升效率:规范流程,减少延误,加快项目进度。

  4. 降低风险:通过合同管理和供应商评估,规避法律和商业风险。

  5. 增强企业声誉:通过公正透明的采购行为,树立良好企业形象。

项目管理制度3

  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中地调发〔20xx〕187号)

  各局属单位:

  《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已经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第二十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执行。

  中国地质调查局

  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工作,保证地质调查项目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地质调查局(以下简称“地调局”)组织实施的地质调查项目。

  第三条地质调查项目分为计划项目、工作项目,项目负责单位分别称为计划项目实施单位(以下简称“实施单位”)、工作项目承担单位(以下简称“承担单位”)。

  第四条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原则

  (一)地质调查项目实行法人单位负责制;

  (二)分级管理、下管一级、分类指导、条块结合;

  (三)项目管理与项目运行分开。

  第五条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包括立项与计划编制、任务书的编写与下达、设计书的编制与审查、项目任务变更与报告制度、项目质量管理、野外验收、成果报告的编写与审查、地质调查成果资料汇交、项目竣工决算等地质调查工作全过程。

  第二章项目管理职责

  第六条地调局主要管理职责

  (一)确定工作部署,组织项目立项工作;

  (二)编报项目计划建议、预算建议;

  (三)编制、发布项目要点;

  (四)组织审查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

  (五)编制下达计划项目任务书;

  (六)组织计划项目和重大工作项目设计和成果报告审查;

  (七)计划项目实施过程监督检查,计划项目、工作项目重大调整的审批。

  第七条大区地调中心主要管理职责

  (一)负责对实施单位系地方地质调查单位(地勘体制改革后,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中央所属地勘单位,以下简称“地方地调单位”)的立项建议初审;

  (二)负责对实施单位系地方地调单位的项目变更初审;

  (三)负责辖区内计划项目及所属工作项目经济管理工作;

  (四)受地调局委托组织计划项目设计与成果报告审查;

  (五)组织监审专家对辖区内工作项目及计划项目进行质量抽查。受地调局委托查处重大质量事故;

  (六)参加实施单位组织的工作项目设计审查和野外验收工作;

  (七)按规定接收本辖区内工作项目地质调查成果资料。

  第八条实施单位主要职责

  (一)编制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

  (二)编写计划项目设计;

  (三)组织编制本计划项目中的工作项目立项建议;(四)向工作项目承担单位下发任务书;

  (五)组织工作项目设计审查;

  (六)工作项目实施过程管理;

  (七)组织工作项目成果报告审查;

  (八)集成、整合工作项目成果,提交计划项目成果报告。

  第九条承担单位主要职责

  (一)编制工作项目立项申请书;

  (二)编写工作项目设计;

  (三)组织工作项目具体实施和日常质量管理工作;

  (四)提交工作项目成果报告;

  (五)受实施单位委托组织工作项目成果报告审查;

  (六)汇交地质调查成果资料及规定的原始资料。保管地质调查原始资料和实物资料。

  第三章立项与计划编制

  第十条地调局根据地质调查工作规划、国土资源部计划编制要点,拟订工作部署总体方案和计划项目安排意见,编制、发布地质调查计划项目要点。

  计划项目要点应明确工作地区、工作周期、目标任务、实物工作量、预期成果、经费概算和计划项目实施单位等内容。

  第十一条实施单位根据计划项目要点,组织编制工作项目立项建议。

  (一)实施单位为地调局局属单位、行业地勘单位的,其工作项目立项建议,由实施单位初审后报地调局。

  (二)实施单位为地方地调单位的,其工作项目立项建议(包括新开项目和续作项目)由实施单位报所在大区地调中心,大区地调中心初审后报地调局。

  (三)工作项目立项建议以计划项目为单元上报。立项建议包括立项建议报告、项目建议表、新开项目立项申请书和续作项目评估报告。编写要求见附件一。

  续作项目不需编报立项申请书,但应向实施单位提交项目进展和下一工作安排建议,由实施单位组织评估并编制评估报告。

  第十二条工作项目立项建议不得超出计划项目要点所确定的工作内容。项目经费预算总和不得超出计划项目要点所列经费额度的10%。

  第十三条地调局根据计划项目要点要求,对新开工作项目立项申请进行论证。

  第十四条通过评估的续作项目和通过论证的新开项目,纳入地质调查项目计划建议和预算建议编制范围。

  第十五条地调局根据国土资源地质调查经费的可能,在综合、协调的基础上,按照先续作、后新开和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选择项目,并编制地质调查项目计划建议和预算建议,上报国土资源部。

  第十六条实施单位根据地调局的布置和要求,按照财政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按计划项目编制“项目申报书”、“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及“项目可行性报告”,并附项目可行性报告的“评审报告”。

  第四章任务书的编写与下达

  第十七条地调局收到国土资源部下达的国土资源地质调查项目计划之日起20日内,编制完成项目任务书。项目预算下达之日起10日内,向实施单位下达计划项目任务书,并抄送项目所在地的大区地调中心。计划项目任务书编写与下发要求见附件二。

  第十八条实施单位自收到计划项目任务书之日起xx日内,向承担单位下发工作项目任务书,抄报地调局和项目所在地的.大区地调中心。工作项目任务书编写与下发要求见附件二。

  第五章设计书的编制与审查

  第十九条实施单位、承担单位自收到项目任务书之日起,30日内向组织审查单位提交项目设计书(或工作安排)。设计书包括技术部分和预算部分。编写要求见附件三。

  第二十条项目设计书送审稿,应保证评审之前送交专家审阅。

  第二十一条组织审查单位自收到设计书之日起,30日内完成设计书的审查。审查工作包括设计书的评审和审批。

  第二十二条组织审查单位应聘请熟悉相关专业领域及项目情况的专家进行项目评审。专家组一般由5-7人组成,其中经济监审专家一般为2人。

  设计书审查要求见附件四。

  第二十三条设计书评审采取会审或函审形式。

  会审组织单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并签署组织审查单位意见后,向设计书提交单位下发评审意见书。

  函审组织单位负责专家函审意见的整理,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并签署组织审查单位意见后,向设计书提交单位下发评审意见书。

  第二十四条设计提交单位自收到设计评审意见书之日起10日内,完成设计书的修改,并提交组织审查单位。由组织审查单位向设计提交单位下发设计审批意见书。

  设计审批后,设计提交单位,向组织审查单位提交项目设计书纸介质三套、电子文档一套。

  第二十五条实施单位在本计划项目内的工作项目设计审查结束后7日内,向地调局报送设计审查工作总结、审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四)和设计书纸介质一套、电子文档一套,同时报送项目所在地的大区地调中心。

  第六章项目任务变更与报告制度

  第二十六条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的名称、工作年限、主要实物工作量、目标任务、工作地区、项目工作程度、预期成果和经费预算等需进行调整的属重大变更,由承担单位、实施单位逐级正式行文报地调局审批。其中,实施单位为地方地调单位的,应通过大区地调中心报地调局。

  除上述以外的其它调整,由承担单位报实施单位审批,报地调局备案。批准同意调整的项目要按要求补充设计书。

  第二十七条地质调查项目实行工作报告制度。地质调查项目工作报告分为季报、半年报、年报和专报。第二季度季报与半年报合并编报,第四季度季报与年报合并编报。地质调查项目专报为不定期报告。

  工作报告以纸介质和电子文档形式由承担单位报送实施单位,同时抄报项目所在大区地调中心。实施单位按计划项目汇总报送地调局。

  地质调查项目专报以纸介质和电子文档形式直接报送地调局。

  季报应于下季度首月5日内、半年报于7月10日内、年报于次年1月10日内报地调局。

  第二十八条地质调查项目实行综合统计报告制度。各单位按有关统计制度要求,及时、准确、全面的报送统计报表。

  第七章项目质量管理

  第二十九条地调局负责地质调查项目质量检查工作的管理、组织与协调。组织监审专家对局属单位承担的计划项目和工作项目、行业地勘单位承担的计划项目、国土资源部有关直属单位承担的计划项目和工作项目进行检查。对大区地调中心负责质量检查的项目进行抽查。

  大区地调中心负责组织监审专家对本单位和辖区内地方地调单位承担的计划项目及其工作项目、行业地勘单位和院校承担的工作项目进行质量抽查。

  监审专家由地调局统一聘任。

  第三十条地质调查项目质量检查包括技术检查和经费检查,由承担单位、实施单位、大区地调中心、地调局分级组织进行。其各自的技术检查职责及具体要求见附件六,经费检查职责及具体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承担单位应建立健全严格的质量检查和责任制度,承担单位的检查工作包括项目组自检、互检和承担单位抽检等。

  第三十二条地调局组织抽查的工作项目比例一般不低于当年地质调查工作项目总数的5%,大区地调中心组织抽查的工作项目比例一般不低于当年辖区内地质调查工作项目总数的20%。

  第三十三条地调局负责地质调查项目重大质量事故的查处,也可委托地区地调中心或有关单位组成调查组进行查处。

  第三十四条鼓励项目承担单位按照GB/T19000标准的要求,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地调局或国家承认的认证机构的认证。

  第八章野外验收

  第三十五条有野外实物工作量的地质调查工作项目,应在现场进行野外验收。

  第三十六条野外验收工作原则上由实施单位负责,部分工作项目可委托承担单位进行。地调局和大区地调中心视情况可派人参加。

  第三十七条承担单位在野外工作结束前30日,向实施单位提出野外验收的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具体要求见附件七。

  第三十八条实施单位收到野外验收申请10日内,确定验收单位和专家组成员,并与承担单位协商确定验收时间、地点。

  野外验收组一般由3—7人组成,组成人员应覆盖野外工作涉及的主要专业。

  野外验收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该项目的参加人员和顾问,以及其他有可能影响验收工作公正进行的人员应当回避。

  第三十九条承担单位应负责提供野外验收所需的全部合格资料。

  第四十条野外验收结束后,野外验收组应提交验收意见书(意见书格式见附件七),组织验收单位对验收意见书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并通知被验收单位。

  第四十一条验收意见明确应补充野外工作的,承担单位应按要求及时补充和完善野外工作,并向组织验收单位提交补充工作总结,经组织验收单位认可后,方可转入最终成果报告的编写。

  第九章成果报告的编写与审查

  第四十二条地质调查项目应按照有关规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编写项目成果报告。项目成果报告的编写与评审要求,见附件八。

  第四十三条成果报告提交单位在完成项目报告并进行初审后,向组织审查单位填报成果报告审查申请表一式两份,同时附单位初审意见。

  第四十四条地质调查项目成果报告审查工作分为评审和审查两部分。评审形式分函审和会审两种,以函审为主。组织审查单位根据成果报告审查申请及项目情况确定评审形式和评审专家人员组成。

  第四十五条成果报告评审和审查依据为项目任务书、设计书、设计评审意见书、设计审批意见书和有关技术标准。

  第四十六条评审应形成专家评审意见,组织审查单位据此签署评审意见书,下发项目成果报告提交单位。

  第四十七条成果报告提交单位在收到评审意见书30日内按照评审意见书对成果报告进行修改后,送组织审查单位审查。

  第四十八条组织审查单位在收到修改后的成果报告xx日内进行审查,对审查合格的成果报告,由审查单位下发审查意见书,同时报地调局业务主管部门和成果资料管理部门各一份。对审查未合格的报告通知成果报告提交单位限期完成修改。

  第十章地质调查成果资料汇交

  第四十九条承担单位为地质调查资料汇交单位。地调局大区地调中心和发展研究中心为地调局地质调查成果资料管理部门。

  第五十条大区地调中心负责接收本单位和辖区内地方地调单位完成的工作项目地质调查成果资料。地调局发展研究中心负责接收其他地质调查成果资料。

  第五十一条地质调查资料汇交单位应在成果报告审查意见书下发之日起180日内,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国家资料管理部门汇交地质资料,并向地调局成果资料管理部门汇交地质调查成果资料纸介质和电子文档资料各一式二套。

  第五十二条汇交的地质调查成果资料应当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地调局地质调查成果资料管理办法要求。

  第五十三条地调局成果资料管理部门在每季度开始10日内向地调局上报上季度地质调查成果资料汇交情况统计报表。

  第十一章项目竣工决算

  第五十四条地调局组织实施的地质调查项目均应进行竣工决算,并以工作项目为单元,由工作单位按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编制项目竣工决算报告。

  第五十五条编制完成的地质调查项目竣工决算,应按有关规定审查报批。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实施单位、承担单位发生伪造资料、弄虚作假、不汇交地质调查成果资料或不提交项目工作报告、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等有关管理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地调局将对其进行通报、不受理新开项目的申请、停止新开项目、终止续作项目等处罚。

  第五十七条地调局、大区地调中心有关管理人员在项目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恶劣影响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或处分。

  第五十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项目管理制度4

  1.概述

  多年来,我公司在施工现场的物资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尤其是贯彻iso9000标准以来,进一步体现了以业主为中心的思想,在物资管理的每一个环节,通过持续改进,以满足业主不断变化的需求,达到业主满意为宗旨。在公司内部引进了物资管理竞争机制,模拟市场化管理,建立材料'超市',通过招议标择优选择供应商进驻超市,做到材料的质量、价格公开化,各使用单位可以进入市场对材料择优选用。使物资管理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和提高。

  同时,在物资管理过程中,我们依靠科技进步,不断地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公自动化,从19我们就开始探索计算机信息技术在物资管理中的运用,通过不断更新完善软硬件设施,强化对管理人员的计算机培训,现在物资管理系统不但普及了计算机管理,还实现了计算机由单机应用到网络应用的飞跃。

  针对本工程业主对材料、设备管理的要求,项目经理部在现场设立供应科,按照iso9000标准要求,对自购材料、设备进行采购控制、仓储管理、运输、防护、质量跟踪、不合格品的控制等(自购材料前已按业主规定的本工程材料使用申请管理办法取得业主的批准),同时在供应科下设物资管理组对业主提供的设备及材料实行专项管理。

  2.物资采购过程的控制

  2.1供方评价

  2.1.1建立评价组织

  评价组织以项目部有关专业人员为主,由以下人员构成:

  评价组组长:供应科科长

  评价组成员:业主代表、供应科专业组长、专业计划员、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等组成。

  2.1.2评价范围

  对所有影响工程质量的物资供方都要进行评价。

  2.1.3供方名单来源

  物资供方名单由各专业组负责,通过广告、用户推荐、分供方自荐、历年采购情况等收集供方名单,并向评价组提供初选供方名单。

  2.1.4评价要点

  审核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

  了解其资金状况

  评价以往提供类似产品的交货质量情况

  调查其质量历史与信誉

  调查其生产能力、质量体系以及质量控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了解职工素质状况、制造、安装、检测设备情况。

  对样品进行检验和试验产品价格、优惠条件、运输距离

  连续满足施工需要的保证能力

  2.1.5评价方式

  根据评价要点、以会议形式,由参加评价会议人员逐项比较、排队,确定出合格供方名单,并做好评价记录。

  由专业组根据评价记录,填制合格供方报告,一式两份。

  2.1.6合格供方审批

  主要物资的合格供方,由公司分管经理审批;一般物资的.合格供方,由负责此项目的项目经理审批。

  2.1.7合格供方业主确认

  审批后的合格供方必须报业主确认后方可执行。

  2.1.8合格供方名单的增删

  业主否认的供方要从合格供方名录中删除。

  供方所提供的物资,如发现质量下降或多次不符合要求,可由使用单位或进货检验人员提出书面建议和验证记录,从合格供方名录中删除。

  通过招标确定的供方,填制合格供方报告或中标确定表,经公司分管经理审批,并报业主确认后可列入合格供方名录。

  2.2供方控制

  2.2.1对供方的控制程度,取决于采购产品的类型、供方业绩及质量保证能力,应以满足质量要求为目的,可采取以下之一或其组合:

  派常驻代表定期、不定期到工厂进行监督检查

  设立质量监督点(见证点或停工待检点)对工序或特殊工序进行监督检查

  质量体系审核

  成品联合检查(会检),可以是与业主共同到供方处实施联合检查

  要求供方及时报告生产条件的重大变化情况(转让别的企业加工或与别的企业联合生产加工等

  产品进厂验证

  对于不易检验需在使用过程中才能证明其质量的物资,在订货合同中,应规定一定比例的质量保证金,以提高供方对物资质量的关心程度。

  2.2.2供方控制实施,由各物资采购部门负责,并形成记录,必要时应将控制方式和手段写到采购文件中,同时项目供应科应保存对供方的控制记录。

  2.3采购资料

  采购资料或采购文件,是指就采购事宜提出的书面文件,包括采购计划、采购合同、合同附件、采购技术协议等。应规定明确的采购要求,除技术要求外,还应根据产品的类别及供方的质量历史等因素,提出不同的质量保证要求。

  2.3.1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由供应科专业计划员,依据设计文件、图纸、材料设备清册、变更以及施工计划等编制。如有下列要求时必须在其中明确规定:

  要求提供有关质量保证文件(产品检验记录、使用说明书、设备装配图、设备易损件、备品备件清单、产品制造计划会检通知)

  实施设计审查的规定

  制造过程质量监督和成品会检的规定

  有关供货范围、交货进度、交货状态的规定等

  2.3.2采购合同

  所有的用在工程上的材料都要通过招议标,并邀请业主参加,确定出供货单位和供货范围后,由专业计划员,依据物资的技术及商务要求起草订购合同。订购合同中除明确订购数量、交货日期、提货地点以外,至少应包括:

  产品类别、型式、等级、标识方法

  产品的实用标准、规范、图样、检验规程、是否有特殊质量要求等

  当有质量保证要求时,要写明适用的质量保证模式标准的版本、编号等

  2.3.3采购资料审批

  采购计划由项目部供应科科长审批。

  采购合同填制'合同审查表'并按以下顺序办理:

项目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全区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规定,加强信息化项目的规划和管理,规范项目建设活动,减少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促进全区信息化工作快速、协调、有序、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息化项目,是指项目资金10万元以上构成系统的,以计算机、通信技术及其它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网络建设(含楼宇综合布线和机房建设)、信息应用系统建设、信息资源开发和信息网络设备购置等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工程项目。政府信息化重点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申报。

  第三条区直各部门、单位的信息化项目建设,需要区、镇财政资金配套的其他信息化项目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是全区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协调机构。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区经信局”)。

  第五条区经信局是本区信息化项目建设的主管部门,承担区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全区信息化项目的统筹、规划、初审、综合协调,组织可行性论证以及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区财政、发改、保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信息化项目建设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三章项目申报

  第七条信息化项目申报

  (一)每年7月底前(即制定年度预算之前)向区经信局报送下一年度政府投资信息化重点建设项目,填写《市吴中区政府投资信息化重点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1);

  (二)区经信局对项目进行初步评估;

  (三)初步评估合格,由申报单位提交有关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技术设计方案(报告大纲见附件2),如是设备或软件采购,需附采购明细,区经信局会同区财政局组织有关部门和相关专家对项目进行复评;

  (四)经复评合格的项目由区经信局报请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按有关程序报经区政府有关会议审议批准后,区财政局将项目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第八条未列入年度信息化建设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财政资金。特殊需要(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实施的项目或应急项目)的需经区政府有关会议审议批准后,到区经信局办理相关手续,由区财政追加预算。

  第九条属于国家、省、市统筹安排并拨付资金建设的信息化项目,使用单位在向上级有关单位办理申报手续后,需将相关项目资料报送区经信局备案。需区财政配套资金的项目,按本办法第七条之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条区直各部门、单位通过其他渠道筹集资金且不需要区财政资金配套进行信息化项目建设的',相关单位需到区经信局办理备案手续。一次性购买办公自动化设备或单机版软件产品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相关单位需到区经信局办理备案手续。

  第四章项目评审

  第十一条项目评审坚持科学性、独立性、公正性和客观性原则。参加项目评审的专家及相关人员必须严格保守被评审项目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未经项目建设单位同意不得将被评审项目的有关文件、资料和数据以任何方式对外提供,不得利用评审项目的非公开技术、商业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违者造成项目建设单位损失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项目评审范围及方式

  (一)对于总投资50万元以上项目,由经信局召集组织专家评审会,评审会专家3~5人(应包括信息技术专家、监理专家、财务专家),由经信局通过专家数据库抽取确定。经信局、发改局、财政局、监察局和项目建设主管单位派员参加评审会。

  (二)对于总投资50万元(含)以下项目,由经信局召集,发改局、财政局和项目建设主管单位进行会审。

  第十三条评审主要内容

  (一)符合我区信息化发展总体规划;

  (二)采用的技术成果在国内本行业技术领域中具有较高水平,建设方案切实可行;

  (三)对相关产业发展或本领域信息化建设具有带动作用,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具有较强的实用性,能解决信息化发展的实际问题;

  (五)项目建设单位明确,建设资金合理;

  (六)遵守信息化项目建设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第十四条评审组给出评审建议、结论并确定是否要再次评审。项目建设单位须根据评审意见,对项目的原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将修改后的设计方案报经信局备案。

  第十五条项目评审的费用,参照现行市经信部门标准实施,在区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五章项目建设

  第十六条信息化项目建设应当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法进行招标、投标。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要实行政府统一采购。

  第十七条为规范建设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凡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实行项目监理制。其余项目根据需要参照执行。监理单位不得参与工程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不得参与工程监理。

  第十八条从事信息化项目建设、设计开发、服务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国家或省、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相关资质认证,并经过区经信局(信息化办)确认备案。注册地和纳税地在本行政区域的单位优先。

  第十九条在进行信息化项目设计、建设时,必须同时进行信息化安全系统的方案设计和建设,必须保证和满足信息化系统安全运行的需要。

  第二十条信息化项目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符合信息化项目建设合同的要求,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及实施方案进行,未经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不得随意改变项目建设内容及相关技术标准。

  第六章项目验收

  第二十一条信息化项目竣工后,5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将验收资料送区经信局备案,区经信局会同区财政局视情况抽查。5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及有关专家组成验收组联合进行验收。

  第二十二条验收应当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建设过程中有效的技术资料为依据。验收内容应包括系统建成后三个月的运行情况及相关数据资料。

  第二十三条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单位使用。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应按验收组提出的意见及时整改,经整改完善后再次提出验收申请,直至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四条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项目财政预算的90%费用;正式投入使用一年以上的信息化建设项目评价通过后,付清余款。

  第七章项目评价

  第二十五条信息化项目建设实行后评价制度。区经信局制定年度新建信息化项目评价计划,组织有关专家和相关部门实施。

  第二十六条正式投入使用一年以上的信息化建设项目可列入后评价项目。

  第二十七条信息化项目后评价主要的内容为:项目运行和维护情况、项目建设质量、施工方售后服务情况、项目社会和经济效益、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等。

  第二十八条财政预算安排300万元(含300万)以上的专项支出,纳入财政绩效预算管理。

  第二十九条全区信息化建设项目年度计划执行和完成情况,由区经信局向区政府报告。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程序和要求的,由区经信局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审定。

  第八章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化项目管理

  第三十条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化项目,按照《市涉密工程保密管理暂行办法》组织实施。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1日。以前有关规定如与本办法不符,以本办法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吴中区经信局负责解释、修订。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化项目管理由吴中区机要保密局负责解释。

项目管理制度6

  万科房地产销售管理制度主要涵盖了销售团队管理、房源管理、客户关系管理、销售策略制定、业绩考核与激励、售后服务以及合规性管理等多个核心环节。

  内容概述:

  1、销售团队管理:包括人员招聘、培训、绩效评估与激励机制。

  2、房源管理:涉及房源信息的收集、更新、展示与维护。

  3、客户关系管理:涵盖客户开发、跟进、维护及客户满意度提升策略。

  4、销售策略制定:根据市场分析,制定适应性的'销售计划与策略。

  5、业绩考核与激励:设立明确的销售目标,实施公正的业绩考核,设计有效的激励措施。

  6、售后服务:处理销售后的客户反馈,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7、合规性管理:确保销售过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

项目管理制度7

  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一方面,它为施工活动提供了有序的'指导,保证了工程的高效运行;

  另一方面,通过规范管理,可以降低事故风险,提高工程质量,避免因管理不当导致的成本增加。

  此外,良好的管理制度也有助于维护企业形象,增强客户信任,提升市场竞争力。

项目管理制度8

  为了建立完善的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 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明确每个环节的具体步骤和要求。

  2. 建立培训体系,提升项目团队的'管理能力。

  3. 引入项目管理软件,自动化跟踪项目进度和成本。

  4. 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小组,定期审查和更新风险应对计划。

  5. 加强内部审计,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6. 定期召开项目评审会议,及时解决项目中的问题。

  7. 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不断优化管理制度。

  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可以构建一个高效、灵活且适应企业需求的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从而推动项目的成功实施。

项目管理制度9

  地产经营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提高效率:通过标准化流程,减少无效工作,提升工作效率。

  2. 控制风险:预防和应对各类风险,保护企业资产安全。

  3. 确保合规:遵守法规,避免违法行为带来的法律后果。

  4. 促进协作:明确职责,强化部门间沟通,促进团队合作。

  5. 保障品质:通过质量管理,确保产品和服务的高质量。

  6. 创新驱动:为创新提供制度保障,推动企业的`持续改进与发展。

项目管理制度10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保障工人权益的重要文件。它涵盖了人员管理、设备管理、材料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人员管理:明确岗位职责,规定工作时间、休假制度,进行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

  2. 设备管理:设备的采购、保养、使用和报废流程,确保设备良好运行状态。

  3.材料管理:材料采购、入库、领用、退库的`规定,防止浪费和损失。

  4.进度管理:制定施工计划,监控施工进度,调整计划以应对延误。

  5.质量管理:设定质量标准,执行质量检查,处理质量问题。

  6.安全管理:制定安全规程,进行安全检查,处理安全事故。

  7.环境保护:控制噪音、扬尘等污染,遵守环保法规。

项目管理制度11

  一、为加强食堂管理,为职工营造一个温馨、卫生、整洁的就餐环境,保证职工正常就餐及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建立食堂民主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食管会),委员会成员xxx。食管会负责制定食谱、采购食物、盘库核帐、监管厨师等具体事务。

  三、食堂一日三餐,食管会要本着讲求营养丰富、均衡的原则,经常调节变化食物品种,每周日制定出下周食谱。

  四、食管会要根据食谱计划采购,采购食物要精挑细选,确保新鲜卫生,严禁采购烹调变质食物,严防食物中毒。

  五、采购食物要完整保留相关支出票据以备月底核帐,大米、白面、食物用油等整件物品入库要有厨师签字确证。

  六、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注意做好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工作期间穿戴工作服,坚持洗手后操作。

  七、厨房操作间内的设施与用具摆放要整齐有序,地面无污水、无杂物。餐具使用后要清洗干净,垃圾要及时处理;餐厅要清洁、卫生,确保食堂卫生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

  八、坚持按时开餐,对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就餐和临时客餐,须事前通知。在外就餐的员工,须至少提前2小时告知食管会工作人员。食管会要合理安排好每天的用餐量,不造成菜肴变质、浪费或者份量不够。

  九、食管会月底进行盘库,同时公布帐目,接受员工的`监督,职工自费和单位报销部分要准确标明。每月初,收取就餐人员用餐费400元(从住勤补助金中提留),任何人在食堂就餐须按规定标准缴费。

  十、zz值班人员用餐费按20元/日由食管会现金直补(在每日18元住勤补助的基础上另加2元),食管会要做好发放登记。

  十一、做好安全工作。厨师使用炊事械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十二、食管会不定期组织对食堂和相关责任区域进行安全卫生检查。

  十三、食管会要注意收集群众意见,以促进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

项目管理制度12

  1、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明确每个环节的工作流程和标准。

  2、定期开展团队建设活动,增进团队间的理解和信任。

  3、设立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监控项目进度,协调资源,处理问题。

  4、引入360度反馈机制,全面评估员工绩效,确保公正公平。

  5、建立在线学习平台,提供丰富的培训资源,鼓励员工自主学习。

  6、对于高风险项目,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小组,定期审查风险状况。

  7、定期评估并调整管理制度,以适应项目部和市场环境的变化。

  通过上述方案,我们期待构建一个高效、和谐、富有活力的项目部,实现项目的'成功执行和团队的持续发展。

项目管理制度13

  一、引言

  城市市政道路工程项目施工是一项多工种、多专业相互交叉的复杂系统工程,要使项目实施全过程合理、经济地进行,以达到预定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和质量控制等目标,就必须用科学的方法进行项目施工组织与管理。

  二、项目施工组织人员管理

  1.选择项目经理:作为整个工程项目管理的领导核心,项目施工组织系统能否正常运转,在很大程度上要看项目部领导核心--项目经理的专业素养与综合能力。首先,项目经理人选必须是接受过正规培训、具有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足够管理经验的人员;其次,市政道路工程知识面宽、工程实践经验丰富、沟通表达能力强、领导才能出色等都应是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另外,项目经理人选还应具备下列基本素质:道德素质、身体素质、专业素质、工作能力及协调能力。

  2.项目机构设置:市政工程项目管理机构要坚持按精干高效、结构合理、一岗多责的原则进行。具体实施时,各管理人员的编制还应根据项目在不同阶段的不同特点和要求,根据项目阶段性的大小和相应管理人员的管理技能、性格、特长等综合因素合理配备。但应确保所有参与项目人员都具有相应的资质且应持证上岗,确保整个市政项目部管理层的整体实力能够有效发挥。

  三、良好的制度是项目质量管理的保障

  为全面系统地把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承建单位应依据相应的质量手册及企业质量管理方针,建立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并确保其具有相应的指令性、可操作性、可协调性、可检查性。在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管理上,除了严格执行国标、行标及地方性的有关标准和规定外,还应结合具体的市政道路工程项目情况编制项目的《项目施工管理细则》、《项目质量管理规定》、《项目原材料实验送检细则》等强制性规定条文,使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管理做到有据可循,使项目质量管理工作充分制度化、规范化,对整个市政道路工程的实施质量起到保障作用。

  四、工程项目实施的成本管理

  1.制定施工项目成本管理措施。市政道路工程一般都是投资较大的项目,项目的投资成本控制不仅是成本投资管理人员的责任,也是项目管理人员,尤其是项目经理的责任。要建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项目投资控制管理体系,可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下层各管理人员,应按照自己的业务分工范围,围绕项目的优质实施合理开展工作。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项目经理对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投资成本、现场施工安全和管理标准化全面负责,使项目经理的责、权、利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创新性。在确保项目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特别要把项目投资成本的控制管理放在重要位置,加强对每笔工程款项的利用管理,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控。在具体的市政道路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主要可采取以下措施:合理缩短施工工期,严格控制施工管理费用;加强施工质量的管理,争取一次性做出成品,减少重复返工的不必要损失;慎重选择材料供应渠道及相关预制构件的加工合作单位,做到在充分调查市场后有比较的择优采购;科学配置、调度、使用相关施工机械及周转设备;在市政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有效提高工效;经常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让工程项目各施工现场管理措施更趋合理、高效、经济。

  2.项目成本管理责任制。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的成本管理责任,不等同于工作责任,完成工作责任不等于完成成本管理责任,杜绝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单方强调质量,忽视成本控制的做法。因此,在执行工作责任的同时,项目管理人员还应考虑落实成本管理责任,每个项目管理参与人员都应具备较强的成本管理意识,做到精打细算。

  五、工程项目施工进度控制

  1.施工进度控制的组织措施。在市政道路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建单位应充分重视进度控制的必要,应专门设立相应的进度控制管理部门或人员,并与项目部、子项目管理部、各相关职能部门保持紧密联系,形成有效的进度控制组织管理体系,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有效控制。建立项目管理组织设计的任务分工表和管理职能分工表时,明确落实项目进度控制的各个阶段和环节的责任,并编制相应的进度控制流程图。进行进度控制的科学组织设计,是充分发挥进度控制管理部门或人员组织协调作用的前提。

  2.施工进度控制的管理措施。在确定相应的进度控制管理部门或人员组织关系,完成进度控制的组织设计前提下,应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主要包括项目的承发包模式、合同管理和风险管理。科学编制市政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网络计划,分析各工序之间的逻辑关系,明确其中的关键工序和施工难点,认识非关键工序可调整的时差范围,实现进度控制的科学优化。进行进度控制管理时,还应深入分析影响进度目标实现的潜在风险,在充分调查和分析的基础上,采取有效的风险管理措施以减少进度失控的概率。通常情况下,影响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实施进度的风险有:组织风险、资源风险、技术风险、管理风险、合同风险等,同时还应重视信息技术在项目进度控制管理中的应用。

  六、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

项目管理制度14

  本奖惩管理制度方案旨在构建一个公正、公平、透明的员工激励与约束机制,通过明确的行为准则和奖励惩罚措施,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整体绩效的提高。

  内容概述:

  1. 行为准则:定义员工应遵守的职业道德、工作纪律及行为标准。

  2. 奖励制度:设立各类奖项,表彰优秀表现和突出贡献,包括但不限于绩效奖金、晋升机会、荣誉证书等。

  3. 惩罚措施:明确违反规定的行为及其对应的处罚,如警告、记过、降职、解雇等。

  4. 评估机制:建立公正的绩效评估体系,确保奖惩的公平性。

  5. 执行与监督: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奖惩制度的执行与监督,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项目管理制度15

  职位描述

  工作职责:

  1、完成新产品、改良产品包装的评估与检测(含自检和发外检测);

  2、按要求完成包装实验室常规管理工作(安全管理、参观接待、设备维护、样品管理、审计等);

  3、负责新实验室的规划、建设及常规人员培训;

  4、统筹或参与包装实验室相关制度的'回顾及更新,新制度的制定;

  5、统筹或参与现有包材测试方法的回顾及更新,新方法的制定;

  6、完成上司安排的其他安排。

  职位要求:

  1、熟悉健康食品、日化产品、养生产品常规包材类型及表面处理工艺;

  2、熟悉行业常用的包材验证方法及测试标准;

  3、熟悉常规包装设备操作及维护;

  4、熟悉实验室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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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制度【优选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项目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项目管理制度【优选15篇】

项目管理制度1

  装饰工程施工项目承担控制和管理施工生产进度、成本、质量、安全等目标的责任,固此,必须同时承担进行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的责任。装饰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交于各项专业技术管理。其重点是进行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实施责任管理

  (1)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2)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管理活动,承担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的责任;

  (3)施工项目应通过监察部门的安全生产资质审查,并得到认可。

  一切从事生产管理与操作的人员,依照其从事的生产内容,分别通过企业、施工项目的安全审查,取得安全操作认可证,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除经企业的.安全审查外,还需按规定参加安全操作考核,取得监察部门核发的《安全操作合格证》,坚持'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施工项目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4)施工项目负责施工生产中物的状态审验与认可,承担物的状态漏验、失控的管理责任。接受由此而出现的经济损失;

  (5)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均需与施工项目签定安全协议,向施工项目做出安全保证;

  (6)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应认真、详细的记录,做为分配、补偿的原始资料之一。

  2项目全员安全教育与训练

  (1)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应具有一定的基本条件与较高的素质。

  1)具有合法的劳动手续。临时性人员须正式签定劳动合同,接受入场教育后,才可进入施工现场和劳动岗位;

  2)没有痴呆、健忘、精神失常、癫痫、脑外伤后遗症、心血管疾病、晕眩,以及不适于从事操作的疾病;

  3)没有感官缺陷,感性良好。有良好的接受、处理、反馈信息的能力;

  4)具有适于不同层次操作所必须的文化;

  5)输入的劳务,必须具有基本的安全操作素质。经过正规训练、考核,输入手续完善。

  (2)安全教育、训练。包括知识、技能、意识三个阶段的教育。

  1)安全知识教育。使操作者了解、掌握生产操作过程中,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2)安全技能训练。使操作者逐渐掌握安全生产技能,获得完善化、自动化的行为方式,减少操作中的失误现象;

  3)安全意识教育。在于激励操作者自觉坚持实行安全技能。

  (3)安全教育的内容随实际需要而确定。

  1)新工人入场前应完成三级安全教育。对学徒工、学习生的入场三级安全教育,重点偏重一般安全知识、生产组织原则、生产环境、生产纪律等,强调操作的非独立性。对季节工、农民工的三级安全教育,以生产组织原则、环境、纪律、操作标准为主。两个月内安全技能不能达到熟练的,应及时解除劳动合同,废上劳动资格;

  2)结合施工生产的变化,适时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一般每十天组织一次较合适;

  3)结合生产组织安全技能训练,干什么训练什么,反复训练、分步验收。以达到出现完善化、自动化的行为方式,划为一个训练阶段;

  4)安全意识教育的内容不易确定,应随安全生产的形势变化,确定阶段教育内容。可结合发生的事故,进行增强安全意识,坚定掌握安全知识与技能的信心,接受事故教训的教育;

  5)受季节自然变化影响时,针对由于这种变化而出现生产环境、作业条件的变化所进行的教育,其目的在于增强安全意识,控制人的行为,尽快适应变化,减少人为失误;

  6)采用新技术,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推行新工艺之前,应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技能、意识的全面安全教育,激励操作者实行安全技能的自觉性。

  (4)加强教育管理,增强安全教育效果

  1)教育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系统性强,抓住关键反复教育;

  2)反复实践,养成自觉采用安全操作方法的习惯;

  3)使每个受教育的人,了解自己的学习成果。鼓励受教育者树立坚持安全操作方法的信心,养成安全操作的良好习惯;

  4)告诉受教育者怎样做才能保证安全,而不是不应该做什么;

  5)奖励促进,巩固学习成果;

  6)进行各种形式、不同内容的安全教育,都应把教育的时间、内容等,清楚的记录在安全教育记录本或记录卡上。

项目管理制度2

  房地产采购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直接关系到项目的`成本效益、工程质量和进度。良好的采购管理能:

  1. 降低运营成本:有效控制采购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 保障项目质量:通过严格的质量控制,确保工程材料和服务达到预期标准。

  3. 提升效率:规范流程,减少延误,加快项目进度。

  4. 降低风险:通过合同管理和供应商评估,规避法律和商业风险。

  5. 增强企业声誉:通过公正透明的采购行为,树立良好企业形象。

项目管理制度3

  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中地调发〔20xx〕187号)

  各局属单位:

  《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已经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第二十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执行。

  中国地质调查局

  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工作,保证地质调查项目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地质调查局(以下简称“地调局”)组织实施的地质调查项目。

  第三条地质调查项目分为计划项目、工作项目,项目负责单位分别称为计划项目实施单位(以下简称“实施单位”)、工作项目承担单位(以下简称“承担单位”)。

  第四条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原则

  (一)地质调查项目实行法人单位负责制;

  (二)分级管理、下管一级、分类指导、条块结合;

  (三)项目管理与项目运行分开。

  第五条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包括立项与计划编制、任务书的编写与下达、设计书的编制与审查、项目任务变更与报告制度、项目质量管理、野外验收、成果报告的编写与审查、地质调查成果资料汇交、项目竣工决算等地质调查工作全过程。

  第二章项目管理职责

  第六条地调局主要管理职责

  (一)确定工作部署,组织项目立项工作;

  (二)编报项目计划建议、预算建议;

  (三)编制、发布项目要点;

  (四)组织审查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

  (五)编制下达计划项目任务书;

  (六)组织计划项目和重大工作项目设计和成果报告审查;

  (七)计划项目实施过程监督检查,计划项目、工作项目重大调整的审批。

  第七条大区地调中心主要管理职责

  (一)负责对实施单位系地方地质调查单位(地勘体制改革后,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中央所属地勘单位,以下简称“地方地调单位”)的立项建议初审;

  (二)负责对实施单位系地方地调单位的项目变更初审;

  (三)负责辖区内计划项目及所属工作项目经济管理工作;

  (四)受地调局委托组织计划项目设计与成果报告审查;

  (五)组织监审专家对辖区内工作项目及计划项目进行质量抽查。受地调局委托查处重大质量事故;

  (六)参加实施单位组织的工作项目设计审查和野外验收工作;

  (七)按规定接收本辖区内工作项目地质调查成果资料。

  第八条实施单位主要职责

  (一)编制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

  (二)编写计划项目设计;

  (三)组织编制本计划项目中的工作项目立项建议;(四)向工作项目承担单位下发任务书;

  (五)组织工作项目设计审查;

  (六)工作项目实施过程管理;

  (七)组织工作项目成果报告审查;

  (八)集成、整合工作项目成果,提交计划项目成果报告。

  第九条承担单位主要职责

  (一)编制工作项目立项申请书;

  (二)编写工作项目设计;

  (三)组织工作项目具体实施和日常质量管理工作;

  (四)提交工作项目成果报告;

  (五)受实施单位委托组织工作项目成果报告审查;

  (六)汇交地质调查成果资料及规定的原始资料。保管地质调查原始资料和实物资料。

  第三章立项与计划编制

  第十条地调局根据地质调查工作规划、国土资源部计划编制要点,拟订工作部署总体方案和计划项目安排意见,编制、发布地质调查计划项目要点。

  计划项目要点应明确工作地区、工作周期、目标任务、实物工作量、预期成果、经费概算和计划项目实施单位等内容。

  第十一条实施单位根据计划项目要点,组织编制工作项目立项建议。

  (一)实施单位为地调局局属单位、行业地勘单位的,其工作项目立项建议,由实施单位初审后报地调局。

  (二)实施单位为地方地调单位的,其工作项目立项建议(包括新开项目和续作项目)由实施单位报所在大区地调中心,大区地调中心初审后报地调局。

  (三)工作项目立项建议以计划项目为单元上报。立项建议包括立项建议报告、项目建议表、新开项目立项申请书和续作项目评估报告。编写要求见附件一。

  续作项目不需编报立项申请书,但应向实施单位提交项目进展和下一工作安排建议,由实施单位组织评估并编制评估报告。

  第十二条工作项目立项建议不得超出计划项目要点所确定的工作内容。项目经费预算总和不得超出计划项目要点所列经费额度的10%。

  第十三条地调局根据计划项目要点要求,对新开工作项目立项申请进行论证。

  第十四条通过评估的续作项目和通过论证的新开项目,纳入地质调查项目计划建议和预算建议编制范围。

  第十五条地调局根据国土资源地质调查经费的可能,在综合、协调的基础上,按照先续作、后新开和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选择项目,并编制地质调查项目计划建议和预算建议,上报国土资源部。

  第十六条实施单位根据地调局的布置和要求,按照财政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按计划项目编制“项目申报书”、“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及“项目可行性报告”,并附项目可行性报告的“评审报告”。

  第四章任务书的编写与下达

  第十七条地调局收到国土资源部下达的国土资源地质调查项目计划之日起20日内,编制完成项目任务书。项目预算下达之日起10日内,向实施单位下达计划项目任务书,并抄送项目所在地的大区地调中心。计划项目任务书编写与下发要求见附件二。

  第十八条实施单位自收到计划项目任务书之日起xx日内,向承担单位下发工作项目任务书,抄报地调局和项目所在地的.大区地调中心。工作项目任务书编写与下发要求见附件二。

  第五章设计书的编制与审查

  第十九条实施单位、承担单位自收到项目任务书之日起,30日内向组织审查单位提交项目设计书(或工作安排)。设计书包括技术部分和预算部分。编写要求见附件三。

  第二十条项目设计书送审稿,应保证评审之前送交专家审阅。

  第二十一条组织审查单位自收到设计书之日起,30日内完成设计书的审查。审查工作包括设计书的评审和审批。

  第二十二条组织审查单位应聘请熟悉相关专业领域及项目情况的专家进行项目评审。专家组一般由5-7人组成,其中经济监审专家一般为2人。

  设计书审查要求见附件四。

  第二十三条设计书评审采取会审或函审形式。

  会审组织单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并签署组织审查单位意见后,向设计书提交单位下发评审意见书。

  函审组织单位负责专家函审意见的整理,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并签署组织审查单位意见后,向设计书提交单位下发评审意见书。

  第二十四条设计提交单位自收到设计评审意见书之日起10日内,完成设计书的修改,并提交组织审查单位。由组织审查单位向设计提交单位下发设计审批意见书。

  设计审批后,设计提交单位,向组织审查单位提交项目设计书纸介质三套、电子文档一套。

  第二十五条实施单位在本计划项目内的工作项目设计审查结束后7日内,向地调局报送设计审查工作总结、审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四)和设计书纸介质一套、电子文档一套,同时报送项目所在地的大区地调中心。

  第六章项目任务变更与报告制度

  第二十六条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的名称、工作年限、主要实物工作量、目标任务、工作地区、项目工作程度、预期成果和经费预算等需进行调整的属重大变更,由承担单位、实施单位逐级正式行文报地调局审批。其中,实施单位为地方地调单位的,应通过大区地调中心报地调局。

  除上述以外的其它调整,由承担单位报实施单位审批,报地调局备案。批准同意调整的项目要按要求补充设计书。

  第二十七条地质调查项目实行工作报告制度。地质调查项目工作报告分为季报、半年报、年报和专报。第二季度季报与半年报合并编报,第四季度季报与年报合并编报。地质调查项目专报为不定期报告。

  工作报告以纸介质和电子文档形式由承担单位报送实施单位,同时抄报项目所在大区地调中心。实施单位按计划项目汇总报送地调局。

  地质调查项目专报以纸介质和电子文档形式直接报送地调局。

  季报应于下季度首月5日内、半年报于7月10日内、年报于次年1月10日内报地调局。

  第二十八条地质调查项目实行综合统计报告制度。各单位按有关统计制度要求,及时、准确、全面的报送统计报表。

  第七章项目质量管理

  第二十九条地调局负责地质调查项目质量检查工作的管理、组织与协调。组织监审专家对局属单位承担的计划项目和工作项目、行业地勘单位承担的计划项目、国土资源部有关直属单位承担的计划项目和工作项目进行检查。对大区地调中心负责质量检查的项目进行抽查。

  大区地调中心负责组织监审专家对本单位和辖区内地方地调单位承担的计划项目及其工作项目、行业地勘单位和院校承担的工作项目进行质量抽查。

  监审专家由地调局统一聘任。

  第三十条地质调查项目质量检查包括技术检查和经费检查,由承担单位、实施单位、大区地调中心、地调局分级组织进行。其各自的技术检查职责及具体要求见附件六,经费检查职责及具体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承担单位应建立健全严格的质量检查和责任制度,承担单位的检查工作包括项目组自检、互检和承担单位抽检等。

  第三十二条地调局组织抽查的工作项目比例一般不低于当年地质调查工作项目总数的5%,大区地调中心组织抽查的工作项目比例一般不低于当年辖区内地质调查工作项目总数的20%。

  第三十三条地调局负责地质调查项目重大质量事故的查处,也可委托地区地调中心或有关单位组成调查组进行查处。

  第三十四条鼓励项目承担单位按照GB/T19000标准的要求,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地调局或国家承认的认证机构的认证。

  第八章野外验收

  第三十五条有野外实物工作量的地质调查工作项目,应在现场进行野外验收。

  第三十六条野外验收工作原则上由实施单位负责,部分工作项目可委托承担单位进行。地调局和大区地调中心视情况可派人参加。

  第三十七条承担单位在野外工作结束前30日,向实施单位提出野外验收的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具体要求见附件七。

  第三十八条实施单位收到野外验收申请10日内,确定验收单位和专家组成员,并与承担单位协商确定验收时间、地点。

  野外验收组一般由3—7人组成,组成人员应覆盖野外工作涉及的主要专业。

  野外验收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该项目的参加人员和顾问,以及其他有可能影响验收工作公正进行的人员应当回避。

  第三十九条承担单位应负责提供野外验收所需的全部合格资料。

  第四十条野外验收结束后,野外验收组应提交验收意见书(意见书格式见附件七),组织验收单位对验收意见书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并通知被验收单位。

  第四十一条验收意见明确应补充野外工作的,承担单位应按要求及时补充和完善野外工作,并向组织验收单位提交补充工作总结,经组织验收单位认可后,方可转入最终成果报告的编写。

  第九章成果报告的编写与审查

  第四十二条地质调查项目应按照有关规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编写项目成果报告。项目成果报告的编写与评审要求,见附件八。

  第四十三条成果报告提交单位在完成项目报告并进行初审后,向组织审查单位填报成果报告审查申请表一式两份,同时附单位初审意见。

  第四十四条地质调查项目成果报告审查工作分为评审和审查两部分。评审形式分函审和会审两种,以函审为主。组织审查单位根据成果报告审查申请及项目情况确定评审形式和评审专家人员组成。

  第四十五条成果报告评审和审查依据为项目任务书、设计书、设计评审意见书、设计审批意见书和有关技术标准。

  第四十六条评审应形成专家评审意见,组织审查单位据此签署评审意见书,下发项目成果报告提交单位。

  第四十七条成果报告提交单位在收到评审意见书30日内按照评审意见书对成果报告进行修改后,送组织审查单位审查。

  第四十八条组织审查单位在收到修改后的成果报告xx日内进行审查,对审查合格的成果报告,由审查单位下发审查意见书,同时报地调局业务主管部门和成果资料管理部门各一份。对审查未合格的报告通知成果报告提交单位限期完成修改。

  第十章地质调查成果资料汇交

  第四十九条承担单位为地质调查资料汇交单位。地调局大区地调中心和发展研究中心为地调局地质调查成果资料管理部门。

  第五十条大区地调中心负责接收本单位和辖区内地方地调单位完成的工作项目地质调查成果资料。地调局发展研究中心负责接收其他地质调查成果资料。

  第五十一条地质调查资料汇交单位应在成果报告审查意见书下发之日起180日内,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国家资料管理部门汇交地质资料,并向地调局成果资料管理部门汇交地质调查成果资料纸介质和电子文档资料各一式二套。

  第五十二条汇交的地质调查成果资料应当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地调局地质调查成果资料管理办法要求。

  第五十三条地调局成果资料管理部门在每季度开始10日内向地调局上报上季度地质调查成果资料汇交情况统计报表。

  第十一章项目竣工决算

  第五十四条地调局组织实施的地质调查项目均应进行竣工决算,并以工作项目为单元,由工作单位按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编制项目竣工决算报告。

  第五十五条编制完成的地质调查项目竣工决算,应按有关规定审查报批。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实施单位、承担单位发生伪造资料、弄虚作假、不汇交地质调查成果资料或不提交项目工作报告、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等有关管理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地调局将对其进行通报、不受理新开项目的申请、停止新开项目、终止续作项目等处罚。

  第五十七条地调局、大区地调中心有关管理人员在项目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恶劣影响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或处分。

  第五十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项目管理制度4

  1.概述

  多年来,我公司在施工现场的物资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尤其是贯彻iso9000标准以来,进一步体现了以业主为中心的思想,在物资管理的每一个环节,通过持续改进,以满足业主不断变化的需求,达到业主满意为宗旨。在公司内部引进了物资管理竞争机制,模拟市场化管理,建立材料'超市',通过招议标择优选择供应商进驻超市,做到材料的质量、价格公开化,各使用单位可以进入市场对材料择优选用。使物资管理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和提高。

  同时,在物资管理过程中,我们依靠科技进步,不断地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公自动化,从19我们就开始探索计算机信息技术在物资管理中的运用,通过不断更新完善软硬件设施,强化对管理人员的计算机培训,现在物资管理系统不但普及了计算机管理,还实现了计算机由单机应用到网络应用的飞跃。

  针对本工程业主对材料、设备管理的要求,项目经理部在现场设立供应科,按照iso9000标准要求,对自购材料、设备进行采购控制、仓储管理、运输、防护、质量跟踪、不合格品的控制等(自购材料前已按业主规定的本工程材料使用申请管理办法取得业主的批准),同时在供应科下设物资管理组对业主提供的设备及材料实行专项管理。

  2.物资采购过程的控制

  2.1供方评价

  2.1.1建立评价组织

  评价组织以项目部有关专业人员为主,由以下人员构成:

  评价组组长:供应科科长

  评价组成员:业主代表、供应科专业组长、专业计划员、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等组成。

  2.1.2评价范围

  对所有影响工程质量的物资供方都要进行评价。

  2.1.3供方名单来源

  物资供方名单由各专业组负责,通过广告、用户推荐、分供方自荐、历年采购情况等收集供方名单,并向评价组提供初选供方名单。

  2.1.4评价要点

  审核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

  了解其资金状况

  评价以往提供类似产品的交货质量情况

  调查其质量历史与信誉

  调查其生产能力、质量体系以及质量控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了解职工素质状况、制造、安装、检测设备情况。

  对样品进行检验和试验产品价格、优惠条件、运输距离

  连续满足施工需要的保证能力

  2.1.5评价方式

  根据评价要点、以会议形式,由参加评价会议人员逐项比较、排队,确定出合格供方名单,并做好评价记录。

  由专业组根据评价记录,填制合格供方报告,一式两份。

  2.1.6合格供方审批

  主要物资的合格供方,由公司分管经理审批;一般物资的.合格供方,由负责此项目的项目经理审批。

  2.1.7合格供方业主确认

  审批后的合格供方必须报业主确认后方可执行。

  2.1.8合格供方名单的增删

  业主否认的供方要从合格供方名录中删除。

  供方所提供的物资,如发现质量下降或多次不符合要求,可由使用单位或进货检验人员提出书面建议和验证记录,从合格供方名录中删除。

  通过招标确定的供方,填制合格供方报告或中标确定表,经公司分管经理审批,并报业主确认后可列入合格供方名录。

  2.2供方控制

  2.2.1对供方的控制程度,取决于采购产品的类型、供方业绩及质量保证能力,应以满足质量要求为目的,可采取以下之一或其组合:

  派常驻代表定期、不定期到工厂进行监督检查

  设立质量监督点(见证点或停工待检点)对工序或特殊工序进行监督检查

  质量体系审核

  成品联合检查(会检),可以是与业主共同到供方处实施联合检查

  要求供方及时报告生产条件的重大变化情况(转让别的企业加工或与别的企业联合生产加工等

  产品进厂验证

  对于不易检验需在使用过程中才能证明其质量的物资,在订货合同中,应规定一定比例的质量保证金,以提高供方对物资质量的关心程度。

  2.2.2供方控制实施,由各物资采购部门负责,并形成记录,必要时应将控制方式和手段写到采购文件中,同时项目供应科应保存对供方的控制记录。

  2.3采购资料

  采购资料或采购文件,是指就采购事宜提出的书面文件,包括采购计划、采购合同、合同附件、采购技术协议等。应规定明确的采购要求,除技术要求外,还应根据产品的类别及供方的质量历史等因素,提出不同的质量保证要求。

  2.3.1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由供应科专业计划员,依据设计文件、图纸、材料设备清册、变更以及施工计划等编制。如有下列要求时必须在其中明确规定:

  要求提供有关质量保证文件(产品检验记录、使用说明书、设备装配图、设备易损件、备品备件清单、产品制造计划会检通知)

  实施设计审查的规定

  制造过程质量监督和成品会检的规定

  有关供货范围、交货进度、交货状态的规定等

  2.3.2采购合同

  所有的用在工程上的材料都要通过招议标,并邀请业主参加,确定出供货单位和供货范围后,由专业计划员,依据物资的技术及商务要求起草订购合同。订购合同中除明确订购数量、交货日期、提货地点以外,至少应包括:

  产品类别、型式、等级、标识方法

  产品的实用标准、规范、图样、检验规程、是否有特殊质量要求等

  当有质量保证要求时,要写明适用的质量保证模式标准的版本、编号等

  2.3.3采购资料审批

  采购计划由项目部供应科科长审批。

  采购合同填制'合同审查表'并按以下顺序办理:

项目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全区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规定,加强信息化项目的规划和管理,规范项目建设活动,减少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促进全区信息化工作快速、协调、有序、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息化项目,是指项目资金10万元以上构成系统的,以计算机、通信技术及其它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网络建设(含楼宇综合布线和机房建设)、信息应用系统建设、信息资源开发和信息网络设备购置等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工程项目。政府信息化重点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申报。

  第三条区直各部门、单位的信息化项目建设,需要区、镇财政资金配套的其他信息化项目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是全区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协调机构。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区经信局”)。

  第五条区经信局是本区信息化项目建设的主管部门,承担区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全区信息化项目的统筹、规划、初审、综合协调,组织可行性论证以及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区财政、发改、保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信息化项目建设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三章项目申报

  第七条信息化项目申报

  (一)每年7月底前(即制定年度预算之前)向区经信局报送下一年度政府投资信息化重点建设项目,填写《市吴中区政府投资信息化重点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1);

  (二)区经信局对项目进行初步评估;

  (三)初步评估合格,由申报单位提交有关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技术设计方案(报告大纲见附件2),如是设备或软件采购,需附采购明细,区经信局会同区财政局组织有关部门和相关专家对项目进行复评;

  (四)经复评合格的项目由区经信局报请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按有关程序报经区政府有关会议审议批准后,区财政局将项目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第八条未列入年度信息化建设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财政资金。特殊需要(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实施的项目或应急项目)的需经区政府有关会议审议批准后,到区经信局办理相关手续,由区财政追加预算。

  第九条属于国家、省、市统筹安排并拨付资金建设的信息化项目,使用单位在向上级有关单位办理申报手续后,需将相关项目资料报送区经信局备案。需区财政配套资金的项目,按本办法第七条之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条区直各部门、单位通过其他渠道筹集资金且不需要区财政资金配套进行信息化项目建设的',相关单位需到区经信局办理备案手续。一次性购买办公自动化设备或单机版软件产品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相关单位需到区经信局办理备案手续。

  第四章项目评审

  第十一条项目评审坚持科学性、独立性、公正性和客观性原则。参加项目评审的专家及相关人员必须严格保守被评审项目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未经项目建设单位同意不得将被评审项目的有关文件、资料和数据以任何方式对外提供,不得利用评审项目的非公开技术、商业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违者造成项目建设单位损失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项目评审范围及方式

  (一)对于总投资50万元以上项目,由经信局召集组织专家评审会,评审会专家3~5人(应包括信息技术专家、监理专家、财务专家),由经信局通过专家数据库抽取确定。经信局、发改局、财政局、监察局和项目建设主管单位派员参加评审会。

  (二)对于总投资50万元(含)以下项目,由经信局召集,发改局、财政局和项目建设主管单位进行会审。

  第十三条评审主要内容

  (一)符合我区信息化发展总体规划;

  (二)采用的技术成果在国内本行业技术领域中具有较高水平,建设方案切实可行;

  (三)对相关产业发展或本领域信息化建设具有带动作用,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具有较强的实用性,能解决信息化发展的实际问题;

  (五)项目建设单位明确,建设资金合理;

  (六)遵守信息化项目建设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第十四条评审组给出评审建议、结论并确定是否要再次评审。项目建设单位须根据评审意见,对项目的原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将修改后的设计方案报经信局备案。

  第十五条项目评审的费用,参照现行市经信部门标准实施,在区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五章项目建设

  第十六条信息化项目建设应当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法进行招标、投标。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要实行政府统一采购。

  第十七条为规范建设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凡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实行项目监理制。其余项目根据需要参照执行。监理单位不得参与工程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不得参与工程监理。

  第十八条从事信息化项目建设、设计开发、服务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国家或省、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相关资质认证,并经过区经信局(信息化办)确认备案。注册地和纳税地在本行政区域的单位优先。

  第十九条在进行信息化项目设计、建设时,必须同时进行信息化安全系统的方案设计和建设,必须保证和满足信息化系统安全运行的需要。

  第二十条信息化项目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符合信息化项目建设合同的要求,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及实施方案进行,未经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不得随意改变项目建设内容及相关技术标准。

  第六章项目验收

  第二十一条信息化项目竣工后,5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将验收资料送区经信局备案,区经信局会同区财政局视情况抽查。5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及有关专家组成验收组联合进行验收。

  第二十二条验收应当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建设过程中有效的技术资料为依据。验收内容应包括系统建成后三个月的运行情况及相关数据资料。

  第二十三条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单位使用。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应按验收组提出的意见及时整改,经整改完善后再次提出验收申请,直至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四条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项目财政预算的90%费用;正式投入使用一年以上的信息化建设项目评价通过后,付清余款。

  第七章项目评价

  第二十五条信息化项目建设实行后评价制度。区经信局制定年度新建信息化项目评价计划,组织有关专家和相关部门实施。

  第二十六条正式投入使用一年以上的信息化建设项目可列入后评价项目。

  第二十七条信息化项目后评价主要的内容为:项目运行和维护情况、项目建设质量、施工方售后服务情况、项目社会和经济效益、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等。

  第二十八条财政预算安排300万元(含300万)以上的专项支出,纳入财政绩效预算管理。

  第二十九条全区信息化建设项目年度计划执行和完成情况,由区经信局向区政府报告。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程序和要求的,由区经信局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审定。

  第八章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化项目管理

  第三十条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化项目,按照《市涉密工程保密管理暂行办法》组织实施。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1日。以前有关规定如与本办法不符,以本办法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吴中区经信局负责解释、修订。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化项目管理由吴中区机要保密局负责解释。

项目管理制度6

  万科房地产销售管理制度主要涵盖了销售团队管理、房源管理、客户关系管理、销售策略制定、业绩考核与激励、售后服务以及合规性管理等多个核心环节。

  内容概述:

  1、销售团队管理:包括人员招聘、培训、绩效评估与激励机制。

  2、房源管理:涉及房源信息的收集、更新、展示与维护。

  3、客户关系管理:涵盖客户开发、跟进、维护及客户满意度提升策略。

  4、销售策略制定:根据市场分析,制定适应性的'销售计划与策略。

  5、业绩考核与激励:设立明确的销售目标,实施公正的业绩考核,设计有效的激励措施。

  6、售后服务:处理销售后的客户反馈,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7、合规性管理:确保销售过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

项目管理制度7

  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一方面,它为施工活动提供了有序的'指导,保证了工程的高效运行;

  另一方面,通过规范管理,可以降低事故风险,提高工程质量,避免因管理不当导致的成本增加。

  此外,良好的管理制度也有助于维护企业形象,增强客户信任,提升市场竞争力。

项目管理制度8

  为了建立完善的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 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明确每个环节的具体步骤和要求。

  2. 建立培训体系,提升项目团队的'管理能力。

  3. 引入项目管理软件,自动化跟踪项目进度和成本。

  4. 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小组,定期审查和更新风险应对计划。

  5. 加强内部审计,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6. 定期召开项目评审会议,及时解决项目中的问题。

  7. 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不断优化管理制度。

  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可以构建一个高效、灵活且适应企业需求的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从而推动项目的成功实施。

项目管理制度9

  地产经营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提高效率:通过标准化流程,减少无效工作,提升工作效率。

  2. 控制风险:预防和应对各类风险,保护企业资产安全。

  3. 确保合规:遵守法规,避免违法行为带来的法律后果。

  4. 促进协作:明确职责,强化部门间沟通,促进团队合作。

  5. 保障品质:通过质量管理,确保产品和服务的高质量。

  6. 创新驱动:为创新提供制度保障,推动企业的`持续改进与发展。

项目管理制度10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保障工人权益的重要文件。它涵盖了人员管理、设备管理、材料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人员管理:明确岗位职责,规定工作时间、休假制度,进行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

  2. 设备管理:设备的采购、保养、使用和报废流程,确保设备良好运行状态。

  3.材料管理:材料采购、入库、领用、退库的`规定,防止浪费和损失。

  4.进度管理:制定施工计划,监控施工进度,调整计划以应对延误。

  5.质量管理:设定质量标准,执行质量检查,处理质量问题。

  6.安全管理:制定安全规程,进行安全检查,处理安全事故。

  7.环境保护:控制噪音、扬尘等污染,遵守环保法规。

项目管理制度11

  一、为加强食堂管理,为职工营造一个温馨、卫生、整洁的就餐环境,保证职工正常就餐及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建立食堂民主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食管会),委员会成员xxx。食管会负责制定食谱、采购食物、盘库核帐、监管厨师等具体事务。

  三、食堂一日三餐,食管会要本着讲求营养丰富、均衡的原则,经常调节变化食物品种,每周日制定出下周食谱。

  四、食管会要根据食谱计划采购,采购食物要精挑细选,确保新鲜卫生,严禁采购烹调变质食物,严防食物中毒。

  五、采购食物要完整保留相关支出票据以备月底核帐,大米、白面、食物用油等整件物品入库要有厨师签字确证。

  六、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注意做好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工作期间穿戴工作服,坚持洗手后操作。

  七、厨房操作间内的设施与用具摆放要整齐有序,地面无污水、无杂物。餐具使用后要清洗干净,垃圾要及时处理;餐厅要清洁、卫生,确保食堂卫生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

  八、坚持按时开餐,对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就餐和临时客餐,须事前通知。在外就餐的员工,须至少提前2小时告知食管会工作人员。食管会要合理安排好每天的用餐量,不造成菜肴变质、浪费或者份量不够。

  九、食管会月底进行盘库,同时公布帐目,接受员工的`监督,职工自费和单位报销部分要准确标明。每月初,收取就餐人员用餐费400元(从住勤补助金中提留),任何人在食堂就餐须按规定标准缴费。

  十、zz值班人员用餐费按20元/日由食管会现金直补(在每日18元住勤补助的基础上另加2元),食管会要做好发放登记。

  十一、做好安全工作。厨师使用炊事械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十二、食管会不定期组织对食堂和相关责任区域进行安全卫生检查。

  十三、食管会要注意收集群众意见,以促进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

项目管理制度12

  1、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明确每个环节的工作流程和标准。

  2、定期开展团队建设活动,增进团队间的理解和信任。

  3、设立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监控项目进度,协调资源,处理问题。

  4、引入360度反馈机制,全面评估员工绩效,确保公正公平。

  5、建立在线学习平台,提供丰富的培训资源,鼓励员工自主学习。

  6、对于高风险项目,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小组,定期审查风险状况。

  7、定期评估并调整管理制度,以适应项目部和市场环境的变化。

  通过上述方案,我们期待构建一个高效、和谐、富有活力的项目部,实现项目的'成功执行和团队的持续发展。

项目管理制度13

  一、引言

  城市市政道路工程项目施工是一项多工种、多专业相互交叉的复杂系统工程,要使项目实施全过程合理、经济地进行,以达到预定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和质量控制等目标,就必须用科学的方法进行项目施工组织与管理。

  二、项目施工组织人员管理

  1.选择项目经理:作为整个工程项目管理的领导核心,项目施工组织系统能否正常运转,在很大程度上要看项目部领导核心--项目经理的专业素养与综合能力。首先,项目经理人选必须是接受过正规培训、具有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足够管理经验的人员;其次,市政道路工程知识面宽、工程实践经验丰富、沟通表达能力强、领导才能出色等都应是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另外,项目经理人选还应具备下列基本素质:道德素质、身体素质、专业素质、工作能力及协调能力。

  2.项目机构设置:市政工程项目管理机构要坚持按精干高效、结构合理、一岗多责的原则进行。具体实施时,各管理人员的编制还应根据项目在不同阶段的不同特点和要求,根据项目阶段性的大小和相应管理人员的管理技能、性格、特长等综合因素合理配备。但应确保所有参与项目人员都具有相应的资质且应持证上岗,确保整个市政项目部管理层的整体实力能够有效发挥。

  三、良好的制度是项目质量管理的保障

  为全面系统地把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承建单位应依据相应的质量手册及企业质量管理方针,建立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并确保其具有相应的指令性、可操作性、可协调性、可检查性。在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管理上,除了严格执行国标、行标及地方性的有关标准和规定外,还应结合具体的市政道路工程项目情况编制项目的《项目施工管理细则》、《项目质量管理规定》、《项目原材料实验送检细则》等强制性规定条文,使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管理做到有据可循,使项目质量管理工作充分制度化、规范化,对整个市政道路工程的实施质量起到保障作用。

  四、工程项目实施的成本管理

  1.制定施工项目成本管理措施。市政道路工程一般都是投资较大的项目,项目的投资成本控制不仅是成本投资管理人员的责任,也是项目管理人员,尤其是项目经理的责任。要建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项目投资控制管理体系,可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下层各管理人员,应按照自己的业务分工范围,围绕项目的优质实施合理开展工作。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项目经理对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投资成本、现场施工安全和管理标准化全面负责,使项目经理的责、权、利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创新性。在确保项目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特别要把项目投资成本的控制管理放在重要位置,加强对每笔工程款项的利用管理,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控。在具体的市政道路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主要可采取以下措施:合理缩短施工工期,严格控制施工管理费用;加强施工质量的管理,争取一次性做出成品,减少重复返工的不必要损失;慎重选择材料供应渠道及相关预制构件的加工合作单位,做到在充分调查市场后有比较的择优采购;科学配置、调度、使用相关施工机械及周转设备;在市政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有效提高工效;经常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让工程项目各施工现场管理措施更趋合理、高效、经济。

  2.项目成本管理责任制。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的成本管理责任,不等同于工作责任,完成工作责任不等于完成成本管理责任,杜绝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单方强调质量,忽视成本控制的做法。因此,在执行工作责任的同时,项目管理人员还应考虑落实成本管理责任,每个项目管理参与人员都应具备较强的成本管理意识,做到精打细算。

  五、工程项目施工进度控制

  1.施工进度控制的组织措施。在市政道路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建单位应充分重视进度控制的必要,应专门设立相应的进度控制管理部门或人员,并与项目部、子项目管理部、各相关职能部门保持紧密联系,形成有效的进度控制组织管理体系,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有效控制。建立项目管理组织设计的任务分工表和管理职能分工表时,明确落实项目进度控制的各个阶段和环节的责任,并编制相应的进度控制流程图。进行进度控制的科学组织设计,是充分发挥进度控制管理部门或人员组织协调作用的前提。

  2.施工进度控制的管理措施。在确定相应的进度控制管理部门或人员组织关系,完成进度控制的组织设计前提下,应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主要包括项目的承发包模式、合同管理和风险管理。科学编制市政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网络计划,分析各工序之间的逻辑关系,明确其中的关键工序和施工难点,认识非关键工序可调整的时差范围,实现进度控制的科学优化。进行进度控制管理时,还应深入分析影响进度目标实现的潜在风险,在充分调查和分析的基础上,采取有效的风险管理措施以减少进度失控的概率。通常情况下,影响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实施进度的风险有:组织风险、资源风险、技术风险、管理风险、合同风险等,同时还应重视信息技术在项目进度控制管理中的应用。

  六、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

项目管理制度14

  本奖惩管理制度方案旨在构建一个公正、公平、透明的员工激励与约束机制,通过明确的行为准则和奖励惩罚措施,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整体绩效的提高。

  内容概述:

  1. 行为准则:定义员工应遵守的职业道德、工作纪律及行为标准。

  2. 奖励制度:设立各类奖项,表彰优秀表现和突出贡献,包括但不限于绩效奖金、晋升机会、荣誉证书等。

  3. 惩罚措施:明确违反规定的行为及其对应的处罚,如警告、记过、降职、解雇等。

  4. 评估机制:建立公正的绩效评估体系,确保奖惩的公平性。

  5. 执行与监督: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奖惩制度的执行与监督,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项目管理制度15

  职位描述

  工作职责:

  1、完成新产品、改良产品包装的评估与检测(含自检和发外检测);

  2、按要求完成包装实验室常规管理工作(安全管理、参观接待、设备维护、样品管理、审计等);

  3、负责新实验室的规划、建设及常规人员培训;

  4、统筹或参与包装实验室相关制度的'回顾及更新,新制度的制定;

  5、统筹或参与现有包材测试方法的回顾及更新,新方法的制定;

  6、完成上司安排的其他安排。

  职位要求:

  1、熟悉健康食品、日化产品、养生产品常规包材类型及表面处理工艺;

  2、熟悉行业常用的包材验证方法及测试标准;

  3、熟悉常规包装设备操作及维护;

  4、熟悉实验室日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