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汇编15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
人民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疗废弃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
一、医院感染管理科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进行每月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一次。
二、医疗废物如有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发生,应紧急采取处理措施,用含氯消毒剂消毒。
三、暂时贮存的医疗废物应当按规定放置在指定的.地点。
四、医疗废物出入应当每天有登记,送出去有接收记录,应用联单转运。
五、发生特殊传染病所产生的排泄物、污染物等,按照《消毒技术规范》(20xx年版)的规定进行处理。
六、定期不定期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理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的培训,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每半年培训一次。
七、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得混合收集。
八、医疗废物中病原体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进行高压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九、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二天。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2
一、认真遵守《执业医师法》和相关法律法规。
二、认真、及时、准确地完成各科医疗文书的书写和其它相关记录。
三、按有关规定做好传染病登记、报告工作。
四、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
五、为病人所急所想,关心体贴病人,精心救治。
六、遵守医疗原则和保护性医疗制度,正确诊治,合理用药。
七、努力学习医学知识,不断提高医疗业务水平。
八、不开人情方、人情诊断书。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3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提高全体医护员工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认识,加强环保意识和自身防护意识,从而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所产生的危害,进一步保障人类健康。
二、培训对象
1、医疗废物管理的专职人员
2、全院各科室医、护、药、技、工勤等全体人员
3、实习、进修、新上岗人员
三、主要培训内容
1、医疗废物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国家相关法规及医疗废物管理规定;
3、医疗废物管理专职人员职责与责任;
4、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
5、医疗废物交接及登记制度;
6、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过程中工作人员职业卫生安全自身防护措施;
7、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报告处理制度及意外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四、培训方式
1、下发有关国家法规及医疗废物管理规定和本院医疗废物管理相关制度,供全院医护员工自学或部门负责人组织学习。
2、分期、分批、分层次、分别采用多种形式对各级各类人员进行强化培训与考核。
3、结合实际工作对有关人员进行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程序逻辑和操作方法的指导和演示。
发生医疗废弃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时
一、总则
1、目的:为了防止医疗废物在处置过程中发生流失、泄露、扩散而导致传染病播散或污染环境的事故,提高我院医疗废物专职工作人员的现场应急能力,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2、使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院院内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时的应急处置。药物性、化学性医疗废物的意外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二、医疗废物意外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由院感科、医务科、护理部、总务科、药剂科、设备科主要负责人组成
职责:负责对事故处理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成立事故现场调查组、安全保卫组、医疗救护组、现场处理组、后勤保障组
具体分工:
1、事故现场调查组(院感科):负责勘察事故现场,组织人力对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等情况进行评估并做好调查记录。
2、安全保卫组(总务科):负责现场秩序维护,及时疏导事故现场围观人群,保障安全,防止事态扩大并负责应急所需后勤物资的保障。
3、医疗救护组(医务科、护理部):负责现场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4、现场处理组(院感科、护理部):对现场消毒处理工作及个人防护工作进行指导,并组织人员对泄露现场进行消毒处理。
5、后勤保障组(总务科、设备科、药剂科):负责应急处理所需个人防护用品、消毒器械、药品的保障。
三、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报告程序
1、医院任何工作人员发现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立即上报院感科,节假日及夜间时间报告总值班。
2、院感科或总值班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医疗废物意外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同时对污染现场进行封锁。
3、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立即向现场调查组、医疗救护组、安全保卫组、现场处理组、后勤保障组组长进行通报,同时启动本预案。
4、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等意外事故时,医院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卫生局及环保局报告。
(1)一般情况下应在48小时内报告;
(2)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12小时内报告;
(3)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
四、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预防及紧急处理措施
1、全体工作人员均有义务监督医疗废物的管理,当发现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立即上报。
2、事故现场调查组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3、如有人员伤亡,医疗救护组立即对伤员进行急救。
4、现场处理组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理,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污染扩大。
5、对污染区域进行消毒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6、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
7、若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事件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的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五、总结与奖惩
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应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发生,同时将调查处理结果向卫生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简要经过;
2、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类型、数量,意外事故发生的可能原因;
3、事故造成的危害和影响;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4
一、人员执业、地址变更问题
【法律规定】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执业医师法第十七条: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执业医师法第三十条: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其执业类别执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从目前我市检查的情况看,有近10%的诊所不是开业申请人在执业,而聘任的人员多数没有办理医师变更注册。有的诊所有医师没护士、有的有护士没医师,个别诊所甚至是护士现场执业,近期,市监督所对一家诊所进行了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就是因为没有坐诊医生,由护士进行现场执业,导致患者延误病情死亡。这样的事例不少,由于人员执业导致的医疗纠纷在我市屡屡出现。关于诊所聘用人员行医问题,卫生部有专门的司法解释:第没有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和已取得证书未进行变更注册的人员都视为非卫生技术人员。一部分执业人员未及时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变更注册。关于诊所擅自变更执业地点问题,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时候,已经对诊所进行了核准登记,核定了诊疗科目和执业地点,不是随便可以变更的,变更要首先进行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变更。今年,我们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5家诊所擅自变更了执业地点,均进行了行政处罚。
二、超范围执业和夸大宣传问题
【法律规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六条医疗广告内容仅限于以下项目(一)医疗机构第一名称;(二)医疗机构地址;(三)所有制形式;(四)医疗机构类别;(五)诊疗科目;(六)床位数;(七)接诊时间;(八)联系电话。
根据检查情况,多数诊所能基本按照核准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但是有个别诊所存在超范围执业情况,有的内科诊所公然宣传治疗妇科、外科、皮肤科、儿科等疾病,目前,我市审批的诊所中除内科、中医、口腔诊所外,只审批了1家美容诊所和1家皮肤科诊所。检查发现有个别诊所甚至违法开展妇科手术、放环、取环、流产输卵管结扎术、早期终止妊娠术等项目。关于夸大宣传的问题,个体诊所在媒体医疗广告的现象比较少,但是个别诊所通过散发小广告,门头广告牌宣传的现象很普遍,多数有内容违规,新《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有三个方面:一是明确了医疗广告前的审查制度,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成品审查,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后方可。二是限制了医疗广告内容,限于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医疗机构地址、所有制形式、医疗机构类别、诊疗科目、床位数、接诊时间、联系电话等8项内容;同时,规定医疗广告不得出现以下八项内容,即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迷信、荒诞的;贬低他人的;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并规定禁止利用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类专题节(栏)目或变相医疗广告。
三、消毒、隔离技术规范问题
【法律规定】《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定消毒管理制度,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医疗机构使用消毒剂必须索取生产经营1、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2、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3、产品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通过检查发现问题有几个方面,一是医护人员消毒隔离观念差,消毒剂、消毒器械使用不正确、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普遍存在,甚至有使用过期消毒剂的现象。二是紫外线消毒不规范,个体诊所不做消毒记录,有的做记录但是没有紫外线消毒累计时间,大家知道,紫外线消毒是消毒的重要环节,每天必须严格执行,才能保证物体表面及空气质量,保证注射室的无菌状态。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是,有的诊所注射室存放生活物品,甚至将注射台当餐桌吃饭。这种情况不在少数,这是极不安全的行为。
四、医疗文书书写、保存
【法律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条:处方由调剂处方药品的医疗机构妥善保存。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期限为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处方保存期限为2年,品和第一类处方保存期限为3年。
处方的主要问题:1.医师不签名或者签名不全;2.不具处方权的开处方;3.处方不按要求存放和保存(随处乱扔);4.药品剂量不规范;5.处方格式不规范(有的未按要求使用新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普通处方的印刷用纸应分别为淡红色、淡黄色、淡绿色和白色,并在处方右上角以文字注明)。
处方是诊疗行为最重要的医疗文书,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具有法律、技术、经济责任。大家一定要重视处方的书写规范并按规定保存。没有处方权的一定不要在处方上签名。我们目前已经统一了处方,有个别诊所还未使用。
五、传染病管理方面
【法律规定】《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医疗机构应当确定专门的部门或者人员,承担传染病疫情报告、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以及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承担医疗活动中与医院感染有关的危险因素监测、安全防护、消毒、隔离和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第三十条规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本法规定的传染病疫情或者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时,应当遵循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
传染病管理工作是医疗机构的一项重要内容,从目前情况看,多数的诊所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有一多半的.诊所没有建立传染病登记制度,总以为传染病与自己无关,传染病防治法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对传染病有救治义务,第一次接诊的医务人员必须按照《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医疗机构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时,应当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这一点大家一定要注意:不要拒绝接收传染病人,要按照要求及时办理转诊手续。这次,我们为大家统一配备了传染病登记簿,当你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一定要认真登记,并按时限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六、医疗废弃物处置问题
【法律规定】《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第十二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第十四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第十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通过检查,我市个体诊所在医疗废物处置方面存在的问题最多,1.医疗废物随处乱放2.未分类3.无警示标识4.未用黄色塑料袋包装甚至有个别单位将医疗废物进行买卖。今年,我们对诊所统一进行要求:由于我市已经建立了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医疗废物必须按要求集中处置,这次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提供了资料,大家尽快与处置中心联系,根据各自的情况与处置中心签订协议。我们在明年四、五月份将联合环保部门进行检查,对不能按规定处理医疗废物的单位,将进行行政处罚。
七、内部管理方面
1.门牌不一致现象突出:多数诊所悬挂的门牌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许可名称不一致。有的叫“康复门诊”有点叫“某某社区门诊”、“某某小区门诊”有的门牌上宣传治疗疾病内容,这都是不规范的。
2.内部账册记录混乱,门诊记录、消毒记录乱写乱画,好的用笔记本,有的用学生演草纸五花八门,不严肃。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5
一、运送医疗废物的工作人员严格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帽子、穿工作服、工作鞋、橡胶手套、隔离衣),并避免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如有突发事件,进入感染性疾病病区收集医疗废物,应加强防护,运送工作完毕后,脱去手套、隔离衣,彻底消毒双手,应将隔离服放入污衣袋内送洗衣房消毒灭菌后洗涤。
二、医疗废物暂存处每日彻底冲刷,保持清洁干净,室内每日紫外线照射消毒1h并做好记录,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干燥。
三、医疗废物所有放置周转箱,不得随便堆放在地面,装运过程中包装袋有破损,要及时外罩一层包装袋,周转箱外表面不得有明显污迹。
四、运送医疗废物车辆应达到防渗漏、方遗撒。专车专用。每次运送工作结束,应在指定地点彻底清洗消毒。
五、医疗废物暂存处专人管理,有严密封闭、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渗漏和雨水冲刷措施,有明显医疗废物警示标记和严禁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记。
六、医疗废物暂存处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七、建立医疗废物收集记录与医疗废物转联单记录,资料保存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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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共卫生安全:医疗废物可能携带病原体,有效管理能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社区健康。
2. 环境保护:无害化处理避免污染土壤和水源,维护生态环境。
3. 法律合规: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不当处理导致的法律责任。
4. 医院运营:规范的废物管理流程能提高医院运行效率,减少意外事件发生。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7
1血站医疗废物的来源
1.1感染性废弃物:接触血液的采血器材、实验用的反应板、实验洗板后的洗液、纸张、阳性血液、手套、试管等废弃物。
1.2一般性的废弃物:生活垃圾等普通废弃物.
1.3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检验用的生化试剂等
2加强环节质量控制
2.1质控科和其它科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确定工作职责,由质控组长监督检查,总务科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医疗废物暂存地的日常管理和清洁消毒;血源科、供血科、成分科、检验科按照国家规定的要求,使用标准的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利器盒等盛放医疗废物。科室成员协助做好全站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2.2医疗废物处理的质量控制
2.2.1废弃的一次性血小板耗材、一次性注射器、阳性血液等感染性废物在工作完毕,按工作程序制定区域安全放置和弃置,用黄色垃圾袋存放,确保避免复用、污染和差错[1]。未受到污染的一次性医疗用品无需经过特殊处理,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门机构回收。
2.2.2损伤性废弃物用耐刺的的利器盒存放,密闭后放入黄色垃圾袋;有液体的医疗废物由产生科室进行热合封闭,不合格血液在确认无渗漏的情况下,再用专用包装袋进行包装。血液标本应盖上试管帽再装入纸盒中,并置入双层塑料袋扎好。所有医疗废物包装必须确保内容物无渗漏。
2.2.3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须经血站废物管理组长批准,由相关科室按有关法规或规定统一销毁或处置,少量的药物性废弃物可放入感染性废弃物袋内。
2.2.4一般生活废物用黑色垃圾袋存放。以上废物放入包装袋后不得取出,包装袋或者容器外表面被污染,应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指定专人放到医疗废物暂存地,上午、下午各1次进行收集处理。
2.2.5本站规定医疗废物由某环保公司处理,每天必须定时至医疗废物暂存点收集、运输并用医疗废物专送车进行集中化、规范化、无害化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2.3对医疗废物暂存地的质量控制:
总务科负责对医疗废物暂存地的管理,设立明显的警示标识及禁烟食标识[2],远离生活区,防渗漏等密闭措施,医疗废物转交出去以后,负责对暂存地、存放工具进行清洁消毒和处理。
2.4对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的质量控制:
各科室与暂存地做好交接登记,登记资料双方各存一份,由各科室负责保管。
2.5发生医疗废物流失等意外事故时的质量控制
2.5.1相关科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发现医疗废物流失时,根据情况严重程度,报质控科,质控科立即向血站废物管理领导组织汇报,必要时根据事故情况进行上报。
2.5.2质控科组织人员对现场及造成污染的区域或人员进行处理,工作人员应在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方可进行工作。
严格的监督检查是确保医疗废物有效管理的保证。质控科作为医疗废物管理的职能科室,在医疗废物分类处理的初始阶段实行严格的每日巡查制度,避免因血站内的医疗废物处置不当造成的交叉感染。健全的.组织管理是落实好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关键,从医疗废物的产生到处理,及早的预防了由医疗废物而引发的感染,也是保护献血者、受血者、血站工作人员身心健康的大事。尽管采取一系列措施,还有一些噬待解决的问题:一是要加强宣传教育,足够的卫生知识是加强医疗废物管理的基础;二是对环保公司的集中化处理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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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或意外事故发生(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
1、立即上报总务科、感染管理科、主管院长。并应当在48小时内上报区卫生局和区环保局,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再次报告。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4小时内上报区卫生局和区环保局。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2、由总务科、医院感染管理科及有关科室组成调查小组,必要时请求上级部门协助。
3、调查确认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4、根据医疗废物性质进行相应的`处理方案。
5、尽快组织相关人员对医疗废物事故区域采取紧急安全处置措施,必要时封锁事故区域,以防扩大。
6、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及其他人员、环境的影响。
7、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应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8、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露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9、处理人员必须做好自身的卫生安全保护后才能进入现场工作。
10、事后必须对医疗废物事件的起因作相应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对相关人员作相应的责任评估进行必要的奖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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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机构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各项工作要求及安全防护知识。
2、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执行。
3、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每次运送或贮存结束后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
4、要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5、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处禁止吸烟及饮食,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6、每日对运送车辆及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对暂时贮存处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7、在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医疗废物过程中,要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的发生。要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8、定期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9、感染管理科经常对卫生安全防护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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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
1、医疗废物管理组织及岗位责任制。
2、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应急预案的实施。
3、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上报和调查处理情况。
4、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的安全防护。
5、监控部门组织的`医疗废物管理培训。
检查:
1、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暂时贮存处等人员的培训。
3、医疗废物管理的登记资料和记录。
4、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安全防护措施。
5、预防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的应急措施。
考核
1、医疗废物管理纳入医院综合目标考核。
2、对发生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3、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存在传染病传播的可能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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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院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各项工作要求及安全防护知识。
二、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执行。收集、运送医疗废物的人员要有严格的防护措施,要穿工作服、戴手套、工作帽、口罩等。
三、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每次运送或贮存结束后立即进行手清洁和消毒。
四、要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损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五、医疗废物暂存处禁吸烟及饮食,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六、每日对运送车辆及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对暂时贮存处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七、在收集、运送、暂存医疗废物的过程中,要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的发生;要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八、定期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九、感染管理科经常对卫生安全防护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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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医疗废物贮存、处置设施或者设备,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二、必须与生活垃圾存放地分开,有防雨淋的装置,基地高度应确保设施内不受雨水冲击和浸泡。
三、必须与医疗区、人员活动密集区隔开,有严密的封闭措施,有专人管理。
四、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在废物清运之后消毒和清洗。清洗液应排入医疗废水消毒处理系统。
五、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六、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理置。
七、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八、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的.处理应尽量做到日产日清,做不到日产日清的,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九、诊疗过程中产生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及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等,不能及时转运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时,应放置在专用冰柜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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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
1. 保护环境:避免医疗废物对土壤、水源和空气的.污染。
2. 预防疾病传播:减少医疗废物可能带来的传染病风险。
3. 保障人员安全:规范操作防止员工受伤,降低职业暴露风险。
4. 符合法规要求: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医疗废物管理法规,避免法律纠纷。
5. 维护医院声誉:良好的废物管理提升医院形象,增强公众信任。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4
一、相关工作人员在医疗废物处理工作中必须做到标准防护。
二、根据接触医疗废物种类及危险程度,采取有效的分级防护措施。
三、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并进行安全防护知识的考试考核。
四、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上岗前应进行免疫接种。
五、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及时报告感染管理科,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由感染管理科登记备案。
感染管理科处理后要分析总结经验减少事故的发生。
六、医疗废物收送人员的防护:
1、工作时,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戴防护口罩→戴乳胶手套→穿防水胶鞋;
2、工作完成后,脱手套→洗手→脱口罩→脱帽子→脱胶鞋→脱工作服→洗脸或淋浴。
七、未遵守本制度做好防护的,限期改正,多次检查不合格的,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给予警告甚至罚款处理。
第二节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制度
一、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产生医疗废物的有关科室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并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2、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3、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病理性废物,冰箱低温、防腐暂存。
4、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5、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6、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7、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8、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9、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10、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三、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及暂时贮存地点必须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四、医疗废物收集暂存时要做到以下几点:
1、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2、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3、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
4、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
五、医疗废物的运送工作要符合以下要求:
1、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医院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2、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3、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4、运送医疗废物的专用运送工具应当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运送人员每次使用前要注意检查用具是否符合要求,及维护及时送修。
5、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及送修前,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6、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六、医疗废物的收集、交接、运送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有关人员防护制度》、《危险废物转运联单管理制度》、《医疗废物处理登记制度》。
七、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设施,设备应达到以下要求:
1、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车辆的出入。
2、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3、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
4、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
5、易于清洁和消毒。
6、避免阳光直射。
7、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8、病理性废物,冰箱低温、防腐贮存。
八、医院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医院消毒技术规范及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消毒及无害化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九、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有关责任人、有关废物收集运转人员、传染病责任疫情报告人、科室感染管理小组组长应当立即向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告。
感染管理科根据有关规定及时限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当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1、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
2、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
3、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
以上情况属于医院感染爆发、重大传染病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按相应应急预案规定处理。
第三节医疗废物处理登记制度
一、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应有医疗废物登记表,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二、科内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责任人与专职废物收集运转人员移交医疗废物后双方应及时填写赤峰学院附属医院垃圾处理登记表,要求做到字迹清楚并签全名。
三、江川医院垃圾处理登记表(一)用于科内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责任人与废物收集运转人员间移交时填写;赤峰学院附属医院垃圾处理登记表(二)用于废物收集运转人员间及废物收集运转人员同院外接收单位间移交时填写。
四、感染管理科派专人定期对医疗废物登记表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并不定期抽查。
五、医疗废物登记表保存3年。
六、未遵守本制度做好登记的,限期改正,多次检查不合格的,给予警告甚至罚款处罚。
第四节医疗废物管理培训制度
一、为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认识。
医院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二、感染管理科负责制定计划组织有关科室人员的培训工作。
三、培训内容及达到的效果如下:
1、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机构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项工作要求。
2、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3、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识。
4、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5、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四、医院每季度集中培训不少于2学时。
全年集中召集有关人员考试一次。
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及时学习,并不定期发放学习材料。
五、医院派相关专业人员积极参加行政主管部门和权威机构主办的学习培训。
第五节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度
一、为了做到对我院医疗废物的有效管理,明确各部门人员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试行)》,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领导工作。
感染管理科负责对具体工作实施监督,负责制定计划组织有关的培训工作,负责及时处理和分析医疗废物管理中的问题。
三、感染管理科制定《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制度》、《医疗废物处理意外事故应急方案》、《医疗废物管理培训制度》《医疗废物管理有关人员防护制度》、《医疗废物处理登记制度》等制度。
报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四、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有关责任人、有关废物收集运转人员、传染病责任疫情报告人、科室感染管理小组组长应当立即向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告。
感染管理科根据有关规定及时限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1、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
2、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
3、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
五、产生医疗废物的有关科室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要求将医疗废物置于黄色垃圾袋中,其中损伤性废物应置于利器盒中,放射性废物应置于红色垃圾袋中。
包装或容器应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废物不得取出。
六、各科当班护理人员或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内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暂存,同医院内专职废物收集运转人员按《医疗废物处理登记制度》规定进行医疗废物的交接工作。
七、医院设专职废物收集运转人员,人员由总务科管理。
感染管理科派专人每周两次对医疗废物收集运转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不定期抽查。
八、医院设有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设施、设备,总务科及药械科负责医疗废物管理所需设施设备、消杀药械的保障供应工作。
九、专职废物收集运转人员负责对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设施、设备及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的清洁和消毒工作。
十、禁止医院内工作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十一、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
十二、医院内有关科室及人员,未遵守本制度履行相应职责的,按医院内部管理制度扣质量分与科室收入挂钩,多次检查不合格的科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至罚款处理。
说明:
1.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是指使用一次后即丢弃的,与人体直接或者间接接触的,并为达到人体生理卫生或者卫生保健目的而使用的各种日常生活用品。
2.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是指临床用于病人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的指套、手套、吸痰管、阴道窥镜、肛镜、印模托盘、治疗巾、皮肤清洁巾、擦手巾、压舌板、臀垫等接触完整粘膜、皮肤的各类一次性使用医疗、护理用品。
3.一次性医疗器械指《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所规定的用于人体的一次性仪器、设备、器具、材料等物品。
4.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5
1.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它危害性的废物和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医院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严格的管理,未经消毒或无害化处理,不得排放、清掏或作农肥。
2.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医院感染管理科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运送、处置处理等进行监控,并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3.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应按类别分装于专用的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包装袋或容器内,并进行登记,内容包括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办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每日由专人到各科室收集医疗废物,暂贮于指定的安全贮存点,每2天集中焚烧一次,并做好登记和人员防护。
4.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或在非贮存地倾倒医疗废物。
5.医院必须设置污水、污泥处理装置,并有专人负责。污水处理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正确掌握有关卫生知识及设备操作技术。
6.医院污水应经污水处理站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并定期检测,达到国家《医院污水排放标准》后,方可排人城市下水系统。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的排泄物应消毒处理,再排入医院下水。
7.化学毒性废物的管理遵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执行。放射性废物的管理遵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执行。
8.医院感染管理科每季度对医疗废物、医院污水处理设施与效果进行一次监测评价并存档。
9.本制度未涉及的内容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冲突的地方,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为依据执行。
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医疗废物包括: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5大类。
感染性废物
1.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废弃的被服;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2.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3.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
4.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
5.废弃的血液、血清。
6.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性废物。
损伤性废物
1.医用针头、缝合针。
2.各类医用锐器,包括: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
3.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病理性废物
1.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
2.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
3.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
药物性废物
1.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等。
2.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包括:致癌性药物,如硫唑嘌呤、苯丁酸氮芥、萘氮芥、环孢霉素、环磷酰胺、司莫司汀、三苯氧氨、硫替派等;可疑致癌性药物,如:顺铂、丝裂霉素、阿霉素等;免疫抑制剂。
3.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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