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实用(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客户档案管理,增强公司客户档案的实用性、有效性和保密性,促进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与公司发生业务或即将发生业务的客户,即企业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的直接客户与间接客户,都是本制度的管理范围。
三、职责
公司销售档案管理由营销总监总负责;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客户档案管理;人力资源部为本制度的监督、处罚部门。
第二章档案的内容和建档方法
一、客户档案的内容包括以下四项资料:
1、客户基础资料。客户基础资料主要包括客户的名称、地址、电话;经营管理者、法人(这三项应包括其个人性格、嗜好、家庭、学历、年龄、能力等方面);创业时间、与本公司交易时间、企业组织形式、业种、资产等方面。
2、客户特征。服务区域、销售能力、发展潜力、经营观念、经营方针与政策、企业规模(职工人数、销售额等)、经营管理特点等。
3、业务状况。主要包括目前及以往的销售实绩、经营管理者和业务人员的素质、与其他竞争公司的关系、与本公司的.业务联系及合作态度等。
4、交易活动现状。主要包括客户的销售活动状况、存在的问题、保持的优势、未来的对策;企业信誉与形象、信用状况、交易条件、以往出现的信用问题等。
二、建立客户档案卡。档案的分别为两类,一是经销商客户档案,区域提供,二是终端客户档案,业务部和营业部提供。具体内容见《经销商客户档案卡》和《终端客户档案卡》。
三、建档方法
销售人员接待或拜访客户后,当天登陆客户管理系统填写或完善客户档案。不全面的客户档案,销售人员要进一步了解,每月最少完善一次。客户档案不及时更新,销售人员违反每次罚款20元。
第四章保密规定
一、公司客户档案密级为机密级档案,分级管理。公司级档案由营销总监负责管理,营销总监、营销副总经理、总经理可以查阅,其他人查阅需营销总监批准;部门级客户档案由部门经理负责管理,其他人查阅需营销副总批准部门经理批准;个人级客户档案由销售人员负责管理,他人查阅需部门经理批准。
二、档案的保存
公司档案以客户档案管理系统进行管理,营销总监为系统管理员,每月1日对数据进行备份,以防止数据丢失。
三、客户档案的查阅
1、查阅公司的客户档案必须经过审批。填写《查阅档案审批表》,经本部门经理签字,总经理批准后,档案管理负责人才可以让其查阅。
2、未经审批私自查看客户档案,每次处50元罚款;未经审批,擅自将客户档案账号提供给人查阅,每次处50元罚款。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2
1 目的与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xx公司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的范围及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等内容。
其目的.是为了规范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档案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xx公司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档案管理。
2 管理职责
2.1公司总经理负责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的领导工作。
2.2设备安全课负责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档案日常管理工作。
2.3技术部负责指导、监督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工作。
3. 管理内容
3.1档案的分类及编号
a)共设置三个一级类目。
编号用汉语拼音音节表示。
一级类目分类编号顺序如下:
代 号 名 称
aq 安全类档案
hb 环保类档案
w 职业卫生类档案
b)二级类目按档案管理内容进行编号,编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凡设及人员档案管理的全部按拼音姓名排序。
3.2安全类档案包括:上级安全法规文件、公司内部安全管理性文件、危险源管理资料、年度计划及总结资料、教育培训资料、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演练、日常检测检验结果、事故隐患排查资料、日常检查记录(含各类专项检查)、隐患整改资料、新建项目安全性评价及验收资料、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奖励与处罚资料、安全有关会议纪要、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事故档案(含职业病事故)等。
3.3环保类档案包括:上级环保法规文件、公司内部环保管理性文件、环境因素管理资料、年度计划及总结资料、“三废”检测检验结果、环保设施日常检查记录、隐患整改资料、新建项目环保评价及验收资料、危险废物“五联单”、环境年报、排污申报、排污许可证、环保事故档案等。
3.4职业卫生类档案包括:上级职业卫生法规文件、公司内部职业卫生管理性文件、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资料、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病防护设施检查记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资料、新建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及验收资料等。
3.5档案的保存期限
3.5.1安全类档案: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事故档案、新建项目评价及验收资料应永久保存,其它档案保存三年。
3.5.2环保类档案:环保事故档案、新建项目评价及验收资料应永久保存,其它档案保存三年。
3.5.3职业卫生类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新建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及验收资料应永久保存,其它档案保存三年。
3.6管理要求
3.6.1归档资料必须分类装订成册。
3.6.2需复印事故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时,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印。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3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档案工作,促进档案工作为企业各项工作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企业档案,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企业有保管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企业应遵守《档案法》,依法管理本企业档案,明确管理档案的部门或人员,提高职工档案意识,确保档案完整、精准和安全。
第四条企业档案工作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引导。中央管理的企业订立本企业档案管理制度和方法须报国家档案局备案。
第五条企业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贯彻执行《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订立本企业文件材料归档和档案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移交等有关规章制度; 统筹规划并负责本企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供应利用工作;引导本企业各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监督、引导本企业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
第六条企业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具有相应的档案专业学问和业务本领。
第七条企业各部门负责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定期交本企业档案部门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拒绝归档。
第八条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完整、精准、系统。文件书写和载体材料应能耐久保管。文件材料整理符合规范。归档的电子文件,应有相应的纸质文件材料一并归档保管。
第九条企业依据有关规定,确定档案保管期限,划定档案密级第十条企业实行有效措施对档案进行安全保管,并切实加强对学问产权档案和涉及商业隐秘档案的管理。
第十一条企业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进行鉴定。对确无保管价值的档案登记造册,按有关规定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批准后进行监销。
第十二条企业做好档案统计工作。国有大中型企业应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填写有关报表。企业认真做好对国家和社会有保管价值的档案的登记工作。
第十三条企业档案现代化应与企业信息化建设同步进展,不绝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企业档案部门应积极做好档案的供应利用工作,努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企业供应适时、有效的服务。
第十五条企业必需为政府有关部门、司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供应真实、精准的档案。
第十六条企业供应利用、公布档案,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其他组织的利益,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发生变更,应按《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更档案处置方法》做好档案的处置工作。
国有企业破产,破产淸算组应妥当处置破产企业档案;国有企业分立,档案处置工作由分立后的企业协商办理。
第十八条企业对在企业档案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予以表扬和嘉奖。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建立档案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归档而造成文件材料损失的,或对档案进行涂改、抽换、伪造、盗窃、隐匿和擅自销毁而造成档案丢失或损坏的直接责任者,依法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xx年9月1日起实施。《国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其他有关企业档案工作的规定凡与本规定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x 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项目档案在工程建设、管理、维护及综合验收中的作用,确保项目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 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项目档案是指公司开发房地产项目整个过程中形成的项目工程技术类档案资料。主要由建设工程前期文件资料、施工技术文件资料、竣工图、竣工测量文件资料、建设(施工)监理资料、声像资料等六个部分组成。
第三条 综合管理部为公司项目档案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项目档案管理及个分、子公司项目档案管理的指导工作。综合管理部、前期管理部负责工程前期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项目工程部负责施工技术资料、竣工图、竣工测量文件资料、建设(施工)监理资料、声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审核、组卷等具体实施工作。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 档案的分类
第五条建设工程前期文件资料
(一)可行性研究资料
1、项目建议书及批复;
2、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
3、项目评估意见;
4、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5、设计任务书、计划任务书;
6、选址意见书。
(二)基础、设计、施工前准备资料
1、基础资料
(1)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设计、勘察报告、地质图、勘察记录、化验、试验报告、重要土、岩样及说明;
(2)地形、地貌、控制点、建筑物、构筑物、测量定位及观察记录;
(3)水文、气象、地震等其他设计基础资料。
2、设计文件
(1)初步设计文件资料:总平面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设计说明书、工程概算、工艺设备初步设计;
(2)技术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采暖、通风设备等图样,说明书、工程预算、计算书、材料表等;
(3)施工设计:施工图、施工说明、设计计算书、施工预算;
(4)经过批准的施工图审查报告、施工图审查批准书。
3、施工准备资料
(1)征用土地批准文件及红线图;
(2)拆迂文件、补偿安置协议书;
(3)环保、卫生、防疫、消防、人防、抗震、文保、白蚁防治、城建档案等部门审查意见书及认可文件资料;
(4)水、暖、电、有线电视、煤气供应协议书;
(5)建设工程规划(规划用地)许可证(附图、附件),施工许可证;
(6)工程项目参加单位(设计、勘察、施工、监理单位)工程项目材料的采购招标、投标、中标文件资料及合同、协议、工程质量监督委托书等。
第六条 施工技术文件资料
(一)开工报告,停工、复工报告;
(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三)图纸会审纪要;
(四)工程技术、质量、安全措施交底;
(五)工程定位放线、测量记录、验线记录;
(六)土壤试验记录、试桩记录、打桩记录、桩位复核记录、桩承载试验记录、桩位竣工总平面图;
(七)地基验槽记录、地基处理记录、地基钎探记录;
(八)基础、主体中间验收记录,构件吊装记录;
(九)混凝土施工日记;
(十)技术复核记录;
(十一)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包括安装工程);
(十二)工程沉降观测、变形观察记录;
(十三)主要建筑安装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十四)构件合格证;
(十五)砂浆、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
(十六)水、暖、电气等设备工程检查、试验、运行调试记录;
(十七)工程变更设计联系单;
(十八)混凝土缺陷修补记录、补强记录;
(十九)工程质量事故及处理材料;
(二十)其他特种记录(沉井、沉箱等);
(二十一)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
(二十二)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二十三)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
(二十四)竣工报告;
(二十五)交工验收材料;
(二十六)设计、勘察、施工、监理工程质量合格鉴定资料;
(二十七)施工技术总结,工程监理总结,工程试运行记录;
(二十八)工程竣工验收会议纪要、备案表;
(二十九)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三十)工程质量保修书;
(三十一)工程决算、决算审计。
第七条 竣工图文件
(一)建筑安装工程
l、各类建筑、结构专业图;
2、各类电气专业图;
3、电信专业图;
4、煤气专业图;
5、各类给、排水工程专业图;
6、供热、冷专业图;
7、有关消防、抗震、楼字智能、电梯、工艺等竣工图。
(二)地下管线工程
1、总平面图;
2、纵断面图、横断面图、结点详图;
3、构筑物结构图;
4、各种管线特征点图;
5、管网综合图。
第八条 竣工测量文件资料
(一)综合性资料
1、竣工测量(地形、地下管线)技术资料;
2、竣工测量施测方案;
3、竣工测量技术总结及测量精度分析;,
4、竣工测量所用仪器的各种检测资料。
(二)控制资料
1、管线控制,加密控制点的观察手簿
2、光电测距记录;
3、水准观测手簿;
4、平面、立面求算值的计算书;
5、控制点分布略图、成果表。
(三)地形测量资料
l、地形及各种地下管线绘原图、印刷原图;
2、图根点及碎部座标的观测手簿及成果计算书。
第九条 建设(施工)监理资料
(一)由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审表;
(二)监理规划、监理细则;
(三)监理通知、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
(四)工程延期、费用索赔审批表;
(五)工程部分暂停报告;
(六)工程移交证书。
第十条 声像资料。主要记录和反映工程开工、施工及竣工各阶段中重大事件、主要环节的声像资料。如反映工程全貌的变化、方案论证、领导视察、隐蔽、基础施工局部(全貌)、重大技术和工艺施工、安装等有关照片、图像、录音材料及文字说明。
第三章 档案的`收集和归档
第十一条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综合管理部、前期管理部、项目工程部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项目建设资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保管工作。及时将办理完毕或有关人员保存的文件资料收集齐全,加以整理,以确保资料的完整
第十二条 有关人员在收集、整理档案资料时,应按城建档案技术标准严格把好质量关。
第十三条 档案资料上所反映的图形尺寸、材质、规格等内容须图物相符,做到字迹清楚、图面整洁、规格统一、反差良好、签字手续完备。
第十四条 凡由易褪色书写材料(如复写纸、热敏纸等)形成的文件资料应附复印件。
第十五条 档案文件资料不得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铅笔)书写、绘制。
第十六条 照片(含底片)和声像材料,要求图像清晰,声音清楚,解说与画面同步,照片与声像材料的文字说明准确精炼;电子档案(软盘、光盘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第十七条 在整理档案资料时,遇下列情况,应要求责任部门进行重新制作:
(一)一张图纸上改动部分超过图面 35%或改绘后致使图面混乱、模糊、分辨不清的图(表);
(二)使用破损、受过光照图面不清、纸张有明显油渍、水渍和有霉变的图纸或资料;
(三)结构、工艺、平面位置(或局部)改变,无法在原图上通过修改来反映的;
(四)管线平面位置变动(长度超过总长的五分之一,线位平移超过 2m),构造形式改变,断面尺寸变化,竖向位置变动等;
(五)未按施工图位置施工的管线工程。
第十八条 所有竣工图应有竣工图章。竣工图章尺寸为70ram×50ram,内容有:编制单位名称、编制人、技术负责人和编制日期。签字要求填写清楚、齐全,不得代签。
第十九条 有关人员收集的设计、勘察、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档案资料须两套以上,原则以工程合同规定为准。
第四章 档案的组卷和移交
第二十条 组卷要遵循项目档案文件资料的自然形成规律和成套性特点,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
第二十一条 项目技术文件资料要按单项工程或装置、阶段、结构、专业组卷;项目竣工图按建筑、结构、水电、暖通、消防、环保顺序组卷;项目管理性文件按问题、时间或依据性、基础性、竣工验收文件组卷。
第二十二条 施工技术文件资料要按管理、依据、施工安装记录、检测实验、审定证明排列;竣工图按专业、图号排列;文字在前、图样在后。文字装订、图纸不装订。
第二十三条 案卷文字材料要用线绳三孔装订;图纸统一折叠成四号图纸规格:297mm×2lomm。
第二十四条 案卷必须填写卷内目录、备考表和封面、脊背;编写案卷页号,页号位置是文件资料正面右下角,双面书写文件资料背面为左下角。
第二十五条 项目档案资料统一采用卷盒。外表尺寸为3lomm×220mm。厚度分别为20ram,30ram,40ram,50ram 等四种。
第二十六条 项目档案数量一般为两套。一套由公司留存;另一套报送城建档案馆。
第二十七条 在项目完成综合验收后6 个月内,综合管理部应主动与当地政府城建部门联系,办理项目档案移交手续。并配合城建档案馆对移交档案资料的清点、审核、整理、立卷,入库等工作。
第二十八条 移交项目档案时应如实填写《移交书》,《移交书》等相关文件资料均应归入公司文书档案。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5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档案工作,规范村级档案管理,服务新形势下的农村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村级档案是指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简称村级组织)在党组织建设、村民自治、生产经营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音像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村级档案工作主要包括村级组织对村级档案进行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利用等工作。
第四条村级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安全方便的原则。
村级组织应将档案工作作为村级工作的重要事项,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明确领导、健全机制、保障经费,确保档案的真实、完整、规范和安全。
第五条村级档案工作在业务上接受乡镇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农业部门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村级组织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的收集、管理和提供利用。有条件的村应当设立专用档案柜和档案库房集中管理档案。
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具备相应的档案管理知识,并经过一定的档案业务培训。
第七条村级组织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应当按照要求规范整理后归档,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县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村级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见附件)的规定,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村级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
第八条村级档案一般包括文书、基建项目、设施设备、会计、音像、实物等类别。各类文件材料整理方法和归档时间如下:
(一)文书类应当按照《文书档案案卷格式》(GB/T 9705-20xx)或者《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 22-20xx)的要求进行整理,于次年上半年归档。
(二)基建项目类应当按照《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20xx),并参照《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 28-20xx)的有关规定及时整理归档。
(三)设施设备类应当在开箱验收后即时归档,使用维修记录等按照《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进行收集管理。
(四)会计类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的要求进行收集整理,在会计年度终了后于次年3月底之前归档。
(五)照片应当按照《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 11821-20xx)、《数码照片归档与管理规范》(DA/T 50-20xx)整理,由拍摄者在拍摄后1个月内将照片原图连同文字说明一并归档。
(六)电子文件应当按照《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B/T 18894-20xx)收集归档并管理。
(七)实物和其他门类按照档案工作有关规定及时归档。
第九条档案制成材料和装订材料应当符合档案保护的要求。
第十条档案库房应当采取防火、防盗、防水(潮)、防光、防尘、防磁、防高温、防有害生物等措施。
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状况,确保档案安全。对音像档案和电子档案,要定期检查信息记录的安全性,确保档案可读可用。
第十一条不具备档案安全保管条件的,应当将档案交由乡镇档案机构代为保管,村级组织可以保存档案目录等检索工具以方便利用。
第十二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后10日内,应当履行档案交接手续。必要时可以在选举前将档案暂存乡镇政府。村以及村民小组在设立、撤销、范围调整时,应当将档案妥善移交。
档案工作人员离任时应当进行档案移交,履行交接手续,防止档案散失。
第十三条销毁已达到保管期限的档案时,应当成立档案鉴定工作小组及时进行鉴定。
鉴定工作小组由村级档案管理人员和形成档案的村级组织的人员(或者村民代表)组成,鉴定后应当形成档案鉴定报告。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应当清点核对并编制档案销毁清册,经过必要的审批手续后按照规定销毁。
禁止擅自销毁档案。村级档案销毁清册应当永久保存。
第十四条村级档案工作应当积极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和档案管理软件,建立档案电子目录和全文数据库,逐步实现档案的信息网络共享。
第十五条村级档案工作应当建立档案查阅利用制度,为本村各类组织及其成员、村民提供服务。查阅档案要遵守利用规定、履行查阅手续,不得有涂改、损毁、调换、抽取档案等行为。
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围绕村中心工作或村级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利用需求,加强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积极开展档案编研工作,如编写村史、村志、大事记等。
第十六条对在村级档案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村干部、档案工作人员和其他组织、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商同级民政部门和农业部门,可以结合本办法和本地实际,制定实施办法及细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国家档案局、民政部、农业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村级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附件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6
一、总则
(一)为全面增强本企业档案管理工作,保证企业各种档案资料充足、有效利用,实现档案资料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特拟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的档案资料是指企业及部下客户服务部门建立以来,在经营、管理工作和活动中形成的,拥有查阅、利用价值的各样形式的资质证照、文书、公文、公文、合同、图纸、业户资料以及音像、图表等档案资料。
(三)档案资料工作的基来源则:集中一致管理企业及各部下客户服务中心有关资料档案,保证档案资料的完好和安全。
二、人员装备
(四)企业档案采纳分级管理模式,即分为物业企业档案资料管理员和部下各客户服务中心档案资料管理员。物业企业主要采集和保留企业级别物业档案和物业资料,部下各客户服务中心详细负责管理各自的物业档案和资料。物业企业及部下各客户服务中心均需建立独立的档案室。
(五)物业企业须装备档案管理的专责人员,部下的各客户服务中心依据自己实质状况,可指定专人负责也可由其余人兼职档案管理员。
三、档案资料的采集和整理
(六)物业企业主要一致采集和管理企业级别物业档案和物业资料,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物业企业公章和有关证照。
2.文件、公文、工作计划、上司来文以及国家与当地有关的法律法例等档案资料,主要指房地产企业、物业企业领导署名的各种批改,以企业及职能部门等名义发出或拟订的文件以及与企业职能有亲密
关系或由企业肩负有关责任并需要执行的重要文件。
3.重要、突发事件的办理资料,主要包含楼宇、交通、治安、公共配套设备设备等方面及自然灾祸等突发重要事件的经过和办理过程记录及有关资料。
4.企业所签署的合同资料,督查职能部门对企业进行检查的书
面及取证资料以及企业固定财产有关资料。
5.人事档案资料。
6.实物、声像类档案,包含各样电子档案。在实质工作中,实物、声像档案资料比较少,依据使用频次及重要性选择自行寄存或移交
企业档案管理部门,自行保留时要注意保护完好性。
7.荣誉类档案等其余各样档案资料。
(七)各客户服务中心管理自己楼盘、业主和经营有关的档案和
资料,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客户服务中心业务章及有关证照。
2.小区基本状况资料。
(1)房产资料包含房子、设备及其附着物清单及表格等。
(2)接收资料包含查收合格凭据、物业完满状况、接收文件。
(3)技术资料包含工程预决算书、总平面图、平面图、完工图、地质勘探报告、图纸会审记录、完工查收证明书、房子及设备使用技术资料。
3.业主档案资料(包含维修基金档案资料)主要包含人住通知书、住户家庭状况登记表、房子交接单、住户入住合约、身份证明资料以及装饰申请表等,业户资料一定妥当保留并实时更新。
4.平时管理服务资料,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人事管理有关资料。客户服务中心人员的招聘、培训、定岗定编、分配、变迁文件、技术职称等文件。
(2)各部门平时的值班记录,各样来往信函,各样内部通启等文书资料。
(3)设备档案管理,包含设备的标记、设备台账和设备资料等。
(4)物业经营管理资料。各客户服务中心经营发展文件、小区管理文件、小区建设文件、委外、合作文件等。
(5)物业租借资料,包含租借审批资料、租借合同、物业权属证明资料、房子安全判定资料、赞同出(转)租文件、拜托书、公证书、证明、报告、分户图等。
(6)工程图纸档案资料,包含建筑施工图、给排水施工图、构造施工图、消防施工图、供配电施工图、空调系统图。
(7)各客户服务中心或个人参加各样活动的资料。
5.小区创优档案资料及社区文化资料。
四、档案资料的移交和归档
(八)资料移交前管理。
1.各客户服务中心的档案资料在移交前由各客户服务中心档案资料管理员负责存档管理。
2.各客户服务中心一定将档案资料分类寄存人不一样的档案袋或盒内,保证档案资料的完满。
3.各客户服务中心寄存的档案资料要依据自己的使用频次和保密程度进行分类寄存。
(九)档案资料的移交,每半年向物业企业档案室进行一次移交。
1.资料移交前,各客户服务中心档案资料管理员须将档案按类整理好,并填写档案资料移交表,执行移交锋续。
2.进行移交时,物业企业须认真查对移交的资料,确立无误后,交接两方在移交清单上署名,并加盖部门公章。
3.移交清单调式两份,物业企业和各客户服务中心交接人各保存一份。
4.对换出、辞职的工作人员档案,在办理调离手续前,一定清还档案资料,经档案室署名确认,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十)归档。主要有以下要求。
1.物业企业及部下各客户服务中心需依据本管理方法的归档范围、归档日期实时、正确、规范地进行归档。
2.将需要归档的文件资料比较归档范围,完好、正确、系统地进行采集,归档模卷要进行分类摆列,并加盖档号章、装盒,编制档案目录。
3.除归档范围表中列明为复印件外,归档的文件原则上一律为原件,必需时复印件加盖红章注明原件寄存处,凡有原件的文件,不可以以复印件归档。
4.归档的文件资料种数、份数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备完好。
5.实物类、声像类档案资料要清楚完好,并按归档要求供给拍摄内容、时间、背景、作者等文字信息,电子文件应有相应的纸质文件资料,并保留。
(十一)归档档案资料检查。物业企业负责检查、督查、指导并查核各客户服务中心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统计汇总各客户服务中心归档资料目录清单,按期对各客户服务中心档案的归档工作进行实地检查。
五、档案资料的借阅和使用
在进行档案资料借阅使用时,假如是在档案室查阅一般资料,办理一般登记手续即可;假如要查阅重要密级资料,须执行档案借阅审批手续,且一定在档案室就地查阅后送还,不得私自带出复印。
(十三)档案资料借阅的有关规定。
1.借阅的档案资料一定准时送还,并实时办理清户手续。一般不得超出7天,超出7天则需办理续借手续,未办理缓期手续且借出档案超出15天者,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渎职问责办理,在借阅时期造成资料丢掉者,依据资料的'重要程度进行相应的办理。
2.借阅者一定保证原样送还所借的档案资料,保证资料完好无损,不得在档案资料上涂改、画线、标记等。
3.未经赞同,借阅者不得随意摘抄、摄影、复制档案资料,凡经赞同摘抄、复制的档案资料一定由档案资料管理人员进行审察和查对。
4.实物档案一般不外借,声像档案资料以复印件供给利用。
(十四)要注意保护业主和住户的个人信息,业主个人信息档案在有关客户服务中心的档案库中,如需调用含有业主个人隐私信息的资料,须经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人赞同,有些需经业主自己赞同,并由有关档案人员记录去处,追踪有关信息资料的使用及其销毁状况。
六、档案资料管理和判定
(十五)物业企业及各客户服务中心依据自己实质状况设置综合档案室、资料保留室和库房等,一定保证有相对独立的空间,并能保证资料的安全与齐备。
1.库房要相对独立,并拥有防火、防盗、防潮、防光、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等功能,库房内和库房邻近严禁搁置易燃易爆物件或其余危险物件,并装备灭火器械,标示严禁烟火标记。
2.库房内全力按分类设置,档案资料按类型齐整排放,保持通风,并与窗户垂直,防止阳光直射,将全部档案架一致编号,编制档案资
料寄存地点索引。
(十七)档案资料统计,详细要求以下
1.物业企业及各客户服务中心要在每年12月31日前对档案资料的移出、收进、整理、判定、保留的数目和状况及档案资料的借阅利用等状况进行统计。
2.物业企业档案员将统计结果报物业企业负责人,部下各客户服务中心档案员将统计结果报给客户服务部负责人。
3.统计工作一定做到脚踏实地,照实反应状况,务必保证供给的数据正确,切合客观实质。
(十八)档案资料的判定,包含以下要求
1.档案资料一经归档,未经领导判定和赞同,任何人不得私自销毁。
2.经判定后仍没法确立其保留价值的档案资料,应持续保留至次年再进行判定。
3.技术档案资料鉴准时,需附带工程技术部门的专业建议。(十九)档案资料的销毁。
1.经判定后赞同销毁的档案资料,由档案室负责人妥当办理,不得作其余用途或看作废纸销售。
2.销毁档案资料须有起码两名监销人,监销人应认真复核要销毁的档案资料。销毁完成须在销毁清册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监销人在销毁清册上署名。
3.档案资料管理员应实时做好档案资料整理、检索工具调整等工作。
七、奖罚
(二十)企业依据每年查核结果,关于在档案管理过程中做出成绩和贡献,或许进步特别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赐予相应表彰或奖赏等。
(二十一)关于工作不负责,未认真贯彻执行物业企业档案工作要求的档案管理人员,企业将对档案管理的详细工作人员和有关领导进行处罚。
(二十二)因管理或使用不妥,造成档案信息外泄,或许未经允许,私自将档案资料抄写、复制与转借别人等状况,将依据情节严重程度,赐予相应的处罚。
八、附则
(二十三)本管理制度由企业客户服务部订正,自觉布之日起实行。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7
一、基本要求
1、档案管理由办公室负责,本公司档案管理及日常业务由办公室专职档案员负责,人事档案的日常管理由人力资源部主管负责。财务档案的日常管理由财务审计部负责。
2、归档范围:公司正式的收文、发文(除公文正文外,还应包括它的)、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财务审计、年度会计报表、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议、决定、委任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告、通知等具有归档价值的文件材料。
3、对本公司规定的立卷归档材料,必须按规定定期移交给办公室专职档案员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已有。
4、办公室专职档案员要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二、归档时间和份数
对公司需归楼的文件必须当天整理归档,并注明份数做好记录。
三、查(借)阅
1、公司部门经理以上员工(含部门经理)查阅非密级档案,副总经理以上员工查阅密级档案,可直接向管理人员办理查阅手续;
2、公司部门经理以下员工查阅密级档案,需经办公室主任核准,并办理查阅手续;
3、查阅档案时必须爱护档案,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不得遗失,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摘录和复制,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8
一、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安全制度,确保档案和案卷机密安全。
二、各部室应在每年元月底向公司办公室移交上年度文书档案并履行清交手续。
三、各部室应明确规定档案责任人,档案责任人(档案员)对本部门档案的收集、建档、保管、借阅和利用负全责。
四、各类规章制度、办法、人事、工资资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简报、重要电话记录、接待来访记录、上级来文、公司发文、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以及添置设备、财产的`产权资料由办公室负责归档。
五、各工程项目立项、国土、规划、设计、监理、质监及技术等图纸文字技术资料、质量资料由投资发展部负责归档。
六、各类承包合同、商务合同、协议的正本原件由财务部归档,副本原件由办公室归档,其他部门备份存档并由信息中心实行电脑化管理。
七、各招商引资贷款项目申报资料、征地、拆迁批复、国土规划等技术、图纸分别由投资发展部、城建资产部、项目技术部、市场营销部等业务部门按业务分工负责归档。
八、归档资料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②根据档案内容合并整理、立卷;
③根据档案内容的历史关系,区别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便于保管和利用。
九、档案资料借阅需履行登记、签字手续,重要资料借阅需先请示分管领导。
十、由分管领导定期组织档案责任人、业务部门组成档案鉴定小组对超期档案进行鉴定,提交档案报告,并根据有关规定的酌情处置。
十一、加强档案保管工作,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高温工作,定期检查档案保管工作。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9
具体描述
为了加强对文秘档案管理制度,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制定本档案管理制度。行政管理部是公司文秘档案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文秘档案管理制度的贯彻及在各部门的执行检查,加强对文秘档案室的业务领导和工作实务指导。
制定档案管理制度的目的以及作用
公司的文秘档案资料是公司行政办公和经营活动中不可缺少的要素。为了加强对文秘档案管理制度,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制定本档案管理制度。
一、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一)1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按年度立卷,本单位内部机构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都要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分别立卷归档。
2 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公文上的各种附件一律不准抽存)。结案后及时交专(兼)职文书人员归档。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二)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
1坚持部门收集、管理文件材料制度。各部门均应指定专(兼)职文书人员,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并保持相对稳定。人员变动应及时通知档案室。
2 凡本公司缮印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两份打印的正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含被转发的原件)一律由办公室统一收集管理。
3 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收集归卷。会议文件由会议主办部门收集归卷。
a.公司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调查研究、参加上级机关召开的会议等公务活动的相关人员核报差旅费时,必须将会议的主要文件资料向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档案室签字认可后财务部门才给予核报差旅费。
b.本公司召开会议,由会议主办部门指定专人将会议材料、声像档案等向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档案室签字认可后财务部门才给予报会议费用。
(三)归档范围
1 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
2 上级机关发来的与本公司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条例、规定、计划等文件材料。
3 本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4 本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
5 本公司反映主要职能活动的报告、总结。
6 本公司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统计报表及简报。
7 本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8 本公司职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
(四)超期档案的销毁
1.对超过保存期限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登记造册,经办公室主任和档案形成部门领导共同鉴定,报分管副总批准后,按规定销毁。
2.经批准销毁的档案,可单独存放半年,经验证确无保留价值时,再行销毁,以免误毁。
3.销毁文件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并指派专人监销,严禁将销毁的文件作为它用,或作废纸出售。文件销毁后,监销人应在销毁注册上签字。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10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档案工作,促进档案工作为企业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企业档案,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企业应遵守《档案法》,依法管理本企业档案,明确管理档案的部门或人员,提高职工档案意识,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和安全。
第四条企业档案工作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中央管理的企业制定本企业档案管理制度和办法须报国家档案局备案。
第五条企业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贯彻执行《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本企业文件材料归档和档案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移交等有关规章制度;
统筹规划并负责本企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工作;指导本企业各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监督、指导本企业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
第六条企业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具有相应的档案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七条企业各部门负责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定期交本企业档案部门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拒绝归档。
第八条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完整、准确、系统。文件书写和载体材料应能耐久保存。文件材料整理符合规范。归档的电子文件,应有相应的纸质文件材料一并归档保存。
第九条企业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档案保管期限,划定档案密级第十条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对档案进行安全保管,并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档案和涉及商业秘密档案的管理。
第十一条企业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进行鉴定。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登记造册,按有关规定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批准后进行监销。
第十二条企业做好档案统计工作。国有大中型企业应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填写有关报表。企业认真做好对国家和社会
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的登记工作。
第十三条企业档案现代化应与企业信息化建设同步发展,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企业档案部门应积极做好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努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第十五条企业必须为政府有关部门、司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提供真实、准确的档案。
第十六条企业提供利用、公布档案,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其他组织的'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发生变动,应按《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办法》做好档案的处置工作。
国有企业破产,破产淸算组应妥善处置破产企业档案;国有企业分立,档案处置工作由分立后的企业协商办理。
第十八条企业对在企业档案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建立档案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归档而造成文件材料损失的,或对档案进行涂改、抽换、伪造、盗窃、隐匿和擅自销毁而造成档案丢失或损坏的直接责任者,依法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xx年9月1日起实施。《国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其他有关企业档案工作的规定凡与本规定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11
第1条 档案的管理:
(一)办公室是档案的执行管理部门,并由专人负责档案管理;
(二)凡是能准确反映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文件、材料、声像、报表,都必须及时归档;
(三)档案管理人员坚持文书随时立卷归档,并分门别类,做好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档案内容包括从成立之日起每年在经营管理工作中形成或公司制发的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四)档案管理使用专用电脑,建立电子档案和索引目录以备科学查档;未经办公室同意,其它员工一律不得擅自使用。
第2条 档案归档范围:
(一)公司设立、变更的申请、审批、登记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二)政府、项目批文、合同,公司董事会形成的文件材料;
(三)反映公司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公文、电报、传真、图表、电子版资料、书信、报刊、录音、录像等);
(四)资金借贷、业务往来方面的文件材料(含合同、重要报表、银企联系函件等);
(五)公司制度体系、会议纪要、内部发文(工作流程、公司决定等),发展规划、工作总结等;
(六)工程进度计划控制文件(含业务单位往来函件等)、工程初设、修改、竣工图纸,工程部门留用复印件备份等;
(七)公司各部门年度工作计划(财务资金计划由财务部归档);
(八)公司有效证照、证件;
(九)具有法律效力及保存价值的文件;
(十)公司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
(十一)员工电脑中与公司有关的电子版资料、文件等;
(十二)公司获得的各种社会荣誉资料;
(十三)会计统计、年度计划、统计报表、财务会计预算报表及其说明,各种季度报表、月报表,政府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财务类文件材料(此类档案由公司财务部自行保管存查);
(十四)组织人事教育培训、员工变动表、花名册、教育培训;
(十五)其他需要归档管理的资料,包括声像形式记录下来的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作用的各种资料,上级领导、名人、友人、协作单位提供和赠送的题词、书画、文献资料、有纪念意义的各种工艺制品等。
第3条 档案立卷要求:
(一)办公室应及时做好档案归档分类保管工作;财务和物业应自行及时的将需归档的`文件、报表等材料整理立卷以便存查;
(二)公司各部门应及时向办公室移交发生的档案材料,如材料还需使用,也应向交办公室立卷归档后再办理借阅手续;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归档制度,不得无故延期或不交归档的文件材料;
(三)各部门向办公室提交档案时,要严格履行移交手续;档案管理人员按文件材料分类造册,并在存档资料表上注明移交人、存档人、存档时间;
(四)档案立卷要求遵循公司档案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档案质检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五)卷内档案材料应按材料排序,依次编写页号;
(六)有关卷内材料的情况说明,都应逐填写在目录备注内;
(七)案卷封面,应逐项按规定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
第4条 档案归档时间:
(一)公司每半年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归档工作并作出归档结论;
(二)财务部门需按时间要求将档案归档清整结论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总经理批示后交办公室存查;
(三)物业公司档案按公司工作要求清整情况及结论报办公室存查;根据公司要求独立建立清查归档并将结果书面报办公室存查。
第5条 档案的借阅:
(一)借阅档案需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在规定的范围内查阅。不得在档案上涂改、勾画、裁剪、抽取、拆散、调换、撕毁等损坏档案行为,并应及时归还。
(二)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借阅本部门的业务档案需经本部门领导批准,然后到档案管理员处填写档案调阅登记簿,方可借阅;
(三)公司各部门借阅非本部门的业务档案须经档案所属部门负责人批准,否则不予借阅;
(四)借阅档案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归还的档案要进行检查、清点,并在登记薄上注销;
(五)借阅档案的人员,不得泄密、涂改、折散、转借复印和携带档案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转借或携带档案外出时,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六)借阅的档案用完后,应及时归还,借用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0天;档案管理责任人需追述借阅归还并做好记录;
(七)借阅人对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八)凡借阅的档案、文件一律不得私自复印,如工作需要,应按公司有关保密规定办理;
(九)会计档案一律不准外借。内部调阅应经财务同意并报总经理批准。外单位因特殊需要,查阅有关会计档案时,应持正式公文,并经总经理同意。查阅会计档案时不得将档案带出公司;如需摘抄、复印,应经总经理同意方可办理。
第6条 档案保密级别:
(一)档案分一般档案和密级档案两类。档案的密级由公司总经理核定签注;
(二)有密级的档案需经公司总经理或授权办公室主任同意翻阅和复印使用;
(三)有密级档案只限档案管理员管理;
(四)一般档案管理,属业务工作使用范畴,对内予以及时提供利用;对外按借阅手续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办理。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12
为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夯实档案工作基础,切实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现制定管理办法如下:
本办法适用于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下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实行单位一把手负责制,选配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的专门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人事干部)负责本单位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接交和利用工作,并保证人员相对稳定。
档案工作应遵循五大原则,即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依规依法、全面从严,分级负责、集中管理,真实准确、完整规范,方便利用、安全保密。
各单位人事干部主要负责本单位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移交和保管保密工作,负责本单位档案的查(借)阅等档案利用工作,负责接交的`档案材料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坚决杜绝非专职人员办理档案相关事宜。
一、档案内容
档案材料主要涉及干部职工工作及学习过程中形成的供组织考察的各类资料,包括十大类:一是履历类材料,二是自传和思想类材料,三是考核鉴定,四是学历学位、职称、论文、培训,五是政审、审计类,六是党、团材料,七是表彰奖励材料,八是处分材料,九是工资、任免、招工、入伍、考察、职级并行、(境)审批,十是报到(派谴)证、计生材料。
二、档案管理
档案管理包括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和接交。
收集档案材料时应确保收集材料属归档范围,确保收集材料填写规范、真实完整。具体要求:①档案材料应当为原件;②档案材料载体使用国际标准A4型(长297毫米,宽210毫米)公文用纸,用黑色的中性笔填写(或打印);③属成套材料的,必须头尾完整。
经鉴别,符合归档范围的材料自材料形成之日起一个月内按要求履行移交手续送交档案室。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未及时移交的档案材料,档案室不再接收。
三、档案利用
档案利用主要包括查(借)阅、复制和摘录等。严禁拍摄复印档案内容,因工作需要取证的,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复印。
查(借)阅档案一般要求2名以上共产党员按程序申请,
由档案室根据规定,确定是否提供和提供什么材料。严禁个人查(借)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档案一般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外借的,由借阅单位履行审批手续,限期归还,不得转借。
查档(含复制、摘录)程序:查阅单位填写《查阅档案审批表》,经单位和主管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报档案室分管领导审批,人事干部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及审批后的《查阅档案审批表》到档案室办理。不得凭借调查证明材料查档。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13
为保证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实行奖勤罚懒的用人机制,特制定员工奖惩制度:
一、奖励
(一)奖励种类
1、颁发奖状;
2、通报表扬:
3、物质奖励;
4、晋升工资或晋级;
5、发放奖金。
(二)奖励条件
1、对改进公司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为用户提供热情、耐心、周到的服务,多次受到用户表扬者;
3、在发明创造、技术改进、节能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公司在管理中取得良好经济效益者;
4、在各类报纸、杂志或学术研讨会发表有关物业管理论文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6、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着成绩者;
7、廉洁奉公,敢干抵制不正之风,事迹突出者;
8、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者;
9、拾金(物)不昧,主动上交者;
10、敬业爱岗,工作勤恳,任劳任怨,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者。
(三)奖励程序
凡符合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将员工事迹以书面形式报告并填写奖励建议书呈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核实无误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二、处分
(一)甲类过失,有下列行为者属甲类过失:
1、不按公司规定着装;
2、仪表、仪容不整;
3、不按公司规定佩戴员工证、卡;
4、不使用本岗位礼貌用语;
5、不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6、当班时间吃东西、收听广播、看报纸;
7、在当值岗位使用公司电话办理私事;
8、在当值岗位上吸烟;
9、丢失公司财物;
10、私自使用公司打长途电话;
11、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完成上级交办任务;
12、工作时间接待私人来访;
13、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14、无帮不参加公司的业务培训和活动;
15、一月内无帮迟到、早退2次或每次迟到10分钟以上、早退超过10分钟。
(二)乙类过失、有下列行为者属乙类过失:
1、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钟卡;
2、当班时间睡觉;
3、撤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或早退(一月达3次);
4、因服务态度差受到用户投诉时,与用户争辨、吵闹;
5、在社区内变相赌博或从事不道德活动;
6、未经批准私自配制社区内房间钥匙;
7、弄虚作假,涂改单据、证明、记录、报假学历;
8、私自向外界泄露公司机密资料;
9、故意损坏公司或业主财物;
10、不服从领导的正确命令并在公共场合顶撞领导;
11、超越职权范围或违章操作,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12、工作时间消极怠工;
13、旷工一天。
(三)丙类过失、有下列行为者属丙类过失:
1、以权谋私,敲诈勒索用户或下属;
2、组织及煽动罢工、聚众闹事;
3、工作时间酗酒、赌博、打架;
4、侮辱、谩骂、恐吓、诬告、威胁他人,造谣惑众、搬弄事非;
5、服务态度极差,与用户吵架,或一年累计被用户有效投诉达3次以上;
6、偷窃公司或用户财物;
7、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重大事故或严重后果;
8、恶意破坏公物或他人财物,造成公司或他人重大损失;
9、当月旷工3次或季度累计旷工7次以上;
10、不服从正常工作调动;
11、私自在外兼职或利用病假、事假炒更;
12、受到国家法律及治安条例处罚;
13、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及国家法律行为。
三、处罚种类及执行方式
1、口头警告:仅限于首次触犯甲类过失的行为,由部门主管签发并报人事资源部审核备案;
2、书面警告:员工重复触犯甲类过失或首次触犯乙类过失,将给予书警告,并扣除当月基本工资的50%;
3、最后书面警告:员工重复触犯乙类过失将给予最后书面警告处分,扣除当月基本工资;
4、降级、撤职、罚款:员工违规给予书面警告外,还可以给予降级、撤职、罚款处分;
5、辞退或开除:员工触犯丙类过失,公司有权给予辞退或开除处理,公司也有权对重复触犯乙类过失、情节严重的员工给予辞退处分;被辞退或开除的员工工作满三个月的方能退还岗位培训押金(先处罚后补各种费用);
6、经公司领导批准,人力资源部可直接对违规员工签发'警告通知书'
四、处罚程序
1、员工有违纪行为,由所在部门填写《员工违纪警告书》,列明违纪事实,提出处理意见,经见证人或违纪人签名后,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2、普通员工的违纪处罚,由人力资源部领导审批并通报部门;
3、领班级以下的`员工违纪处罚,由部门主任、经理审批;
4、主管级以上的员工违纪处罚,分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审批。
五、处罚的取消
员工从收到:'警告通知书'后,如能认真改过,积极工作,连续两次考评为'优',或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公司的通报表扬,经所在部门主管提出,公司领导批准后,可取消原警告处分。
六、申诉
员工若对所受的处分不服,应在三日内书面向人力资源部或公司领导提出申诉(员工亦可向公司工会申诉);人力资源部经理或公司领导将对员工的申诉进行认真核查,并做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14
总则
(一)为了加强对工程资料的管理,完善和规范公司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及项目部。
一、管理责任部门及相关人员职责
(一)人事行政部负责制度的推进以及各部门档案管理体系的建立、优化与督察,并直接向人事行政部经理负责。
(二)总经理负责审批《档案销毁登记表》、《文件丢失损毁报告表》。
(三)部门经理负责审核本部门《档案借阅审批表》、《档案复制登记表》、《档案查阅登记表》、《档案销毁登记表》、《文件丢失损毁报告表》,和明确相关人员负责收集保管本部门的档案资料,对部门资料的完整性负责。
(四)各部门资料员/资料管理员
1、制度在部门的执行;
2、按公司要求建立本部门的资料管理系统并运作;
3、负责收集整理本部门形成的本制度归档范围内的文件,正规保管及利用,按期分类整理保存。
二、档案分类及归档范围、要求
(一)文书档案
1.1归档范围:
1.1.1、集团资料
各类营业证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开发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投资协议、国土成交确认函、国土合同等
公司章程
集团公司发来的与公司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条例、规定、计划等各类正式行文
1.1.2、红头文件
公司下发和上报的各类正式行文
1.1.3、外来文件
各政府机关部门、协会、学会下发给公司的与工程项目无关的其他行政性质的通知、邀请等文件
1.1.4、会议资料
会议纪要利用明源流程存档
专题会会议讲义
1.1.5、法律文件
合同、协议审核;
诉讼材料
1.1.6、物资采购合同
1.1.7、车辆资料
公司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机动车辆的基本信息资料、证件、保险单、维修记录、事故资料
1.2归档要求:
1.2.1、集团证照资料:由财务部关注各类营业证照更新时间,保证证照及时更新,做好使用登记以及复制登记。
1.2.2、行政文件:红头文件、法律文件及外来相关文件移交行政部;车辆资料直接移交车辆管理员。
1.2.3、客服中心资料:法律文件、与客户签订的协议原件于签订后3日内移交档案室。
(二)人事档案
2.1、归档范围
2.1.1劳动合同、聘用协议;
2.1.2一般员工转正、调动、任免、离职、降职文件;
2.1.3职称评定材料;
2.1.4面试表;
2.1.5劳务合同纠纷及处理材料;
2.1.6员工培训计划、总结、方案
2.2、归档要求
2.2.1由人事专员保存于部门档案柜;
(三)建设类档案
3.1、归档范围(附件:详细列表),集中于工程部:
3.1.1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的招投标文件、合同(协议)。
3.1.2预算、结算文件:
3.1.3项目核准(立项)阶段
3.1.4方案审查阶段
3.1.5初设审查阶段
3.1.6施工许可证阶段
3.1.7预售阶段
3.1.8竣工验收备案登记阶段
3.1.9产权证办理阶段
3.2、归档要求
3.2.1政府有关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的批复、批示性文件,由报建人员取得后3日内移交相关的管理人员。
3.2.2工程部档案按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阶段,在阶段工作完成后及时将资料整理归类造册,合理保存。
3.2.3施工图纸由工程部资料员按组团保存完整,并相应在二次深化图及其他工程部相关图纸上加盖“图纸确认”章、在技术洽谈单、变更备忘录后附图(变更图纸)上加盖“变更确认”章。
3.2.4招投标文件、合同类档案传签完成后,由经办人移交负责人保管。
(四)会计档案
4.1、归档范围
4.1.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
4.1.2、会计账簿类:
(1)总账;
(2)现金日记账,
(3)银行存款账、银行明细账;
(4)辅助账簿;
4.1.3财务报告类:
(1)年度决算报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
(2)月度、季度财务报表;
(3)不定期重要一次性报表;
(4)审计报告;
(5)验资报告;
(6)资产评估报告。
4.1.4其他类:
(1)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
4.2、归档要求
4.2.1会计凭证、账簿由财务部负责人指定人员保存于部门档案柜,财务部相关人员应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完成当月会计凭证、会计报表、会计帐簿的整理和装订工作。;
4.2.2财务报告类、其他类会计档案由财务部负责人指定人员于资料产生后妥善保管。
(五)实物档案
5.1、归档范围:
5.1.1、照片、音像类
(1)反映公司工程建设、经营管理等主要职能活动以及重要的工作成果。
(2)党和国家领导人及著名人物参加与集团公司有关的重大公务活动。
(3)公司组织或参与的'重大外事活动。
(4)记录公司重大事件。
(5)与其他档案有密切联系(如表彰、总结大会)。
(6)其他具有保存价值。
5.1.2、公司获得的各种奖状、奖杯、奖牌、锦旗、荣誉证书、光荣册等
5.1.3、上级领导、知名人士、有关单位赠送给本单位的题词、锦旗、牌匾、字画、工艺品等
5.1.4、公司社会交往中获赠的重要纪念品、公司组织的各种重大活动中形成的纪念品、其它有保存价值的实物
5.2、归档要求:
5.2.1、底片、冲洗的照片、说明一同整理和存放;数码影像统一存入人事行政专员电脑专用文件夹。
5.2.2、其他实物档案由各部门资料员或兼职资料员负责移交人事行政专员。
三、档案移交、整理、编号
(一)移交
1.1、各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在留存盖章档案后,在明源上归档,并在相应类别的《档案归档登记表》中登记,由移交人确认签字。
1.2、各部门培训、学习、考察、调查研究、参加上级机关召开的会议等公务活动在相关费用报销时,必须将有归档价值的文件资料向人事行政专员办理交接手续,双方签字认可后财务部才给予核报。
(二)整理
鉴定分类→扫描成电子文件→录入卷内目录→印临时档号→装订→对号装盒→入档案柜
(三)编号
(公司)简称+(业务部门)简称-档案类别代码(一级+二级)-年度+顺序号;
四、档案的利用
(一)查阅
1.1、查阅的授权范围
(1)总经理、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有权查阅全部范围档案。
(2)部门经理有权查阅本部门产生的所有档案。
(3)普通员工有权查阅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档案。
(4)跨部门档案查阅需由主管领导批准,并填写借阅单。
(5)由总经理亲自密封的绝密档案只有其本人可以取用,其他任何人未得到授权,均无权查阅该档案。
1.2、档案查阅程序要求
(1)权限内的档案查阅,由查阅人直接在档案室进行纸质查阅。
(2)权限外的档案查阅,由人事行政专员收到查阅者完成审批的“档案查阅审批”流程后,引领查阅者在档案室查阅相关资料,阅后即时归还。
(二)借阅
2.1、借阅程序要求
(1)员工凭经审批的《档案借阅审批表》外借档案原件资料;
(2)各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员收到借阅者完成审批的“档案借阅审批”流程后,找出档案原件资料,要求借阅者在《档案查阅登记表》上签字,备查。
2.2、档案的归还
(1)借出的档案原件,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整理和跟踪,督促各使用人及时归还,归还时在《档案借阅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2)档案使用人归还档案时要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本来面目且不应无故扣押档案。
2.3、其他规定
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借出。
(三)档案复制
申请复制档案者完成审批流程后,由档案管理人员调取档案原件进行复制提供给查阅者。
五、档案的保管
(一)档案的保管期限
各部门的档案管理人员根据文件材料的价值,确定其保管期限,分别划分为永久保存、长期保存两类。
(二)专项档案的保管规定
2.1、公司各部门档案(含会计档案):应指定专人保管,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存放在专门的档案柜内。人事行政部每月对各部门自行保管的档案资料进行检查。
2.2、电子版档案的传递和保存
(1)原则上除电子设备档案和财务凭证、报表、帐簿档案外其他档案必须同时保存电子版档案。
(2)人事行政专员制作电子版档案的目录,使其与纸质档案的顺序一一对应,并整和在档案管理软件系统上便于调用。
(3)每年7月份将上年电子版档案刻制成光盘,一式两份。定期检查、杀菌杀毒。
(三)档案的正式装盒、造册
3.1、装订要求:参照统一标准进行。
3.2、装盒:人事行政专员于每年固定时间进行上年档案的正式装盒造册及调整工作。
(四)档案的存放
档案建目后应存放在专用档案盒内,盒脊和面上应清晰、牢固标明类别、档号、日期。每一档案盒内应有卷内目录(分目录)及备考表。
装盒档案应存放在专用的档案柜内,按照年度、类别的次序自左向右,自上而下地排列。
(五)档案意外损毁的处理
档案丢失或发生意外损毁时,档案管理人员应立即将事件情况填写《文件丢失损毁报告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档案丢失、或损毁无法进行修补、复原,借用人应请有关部门协助设法重新补制。在进行补救工作的同时,人事行政部经理应组织对事件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档案的销毁
(一)目的:判定档案价值、定期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销毁。
(二)程序及要求
2.1、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鉴别档案价值,识别出失去保存价值及保管期届满的档案,并填写《档案销毁登记表》,交部门经理及总经理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后予以销毁。
2.2、正式销毁前档案管理人员应再次进行核对;销毁时应有档案管理员和监销人同时在场;销毁后监销员在销毁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2.3、档案销毁情况应做到及时登记。
(三)会计档案的销毁
3.1、会计档案的销毁应由档案室会同财务部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3.2、总经理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3.3、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至少两人共同销毁并签字确认。
3.4、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财务负责人。
3.5、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七、档案保密制度
1、严禁将密级文件、资料带回家或带到公共场所,严禁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严禁在私人通信、通话中泄露秘密内容;
2、打印密级文件的草稿、校对稿在文件制成后均应销毁,各部门掌握的文件、资料由人事行政部定期回收和销毁;
3、严禁打听和记录与自己工作无关的秘密,严禁向他人传播自己知晓的秘密内容;
4、严禁任何人利用工作之便或职务之便,将公司的客户和业务自行经办或处理;
5、严禁任何人利用工作之便或职务之便将所掌握的业务秘密转交给其它单位从事与本司业务相关的工作;
6、严禁与工作无关的人进入总经理办公室、档案室、财务部资料室、工程部资料室等办公重地;
7、公司领导或与公司利益密切相关的人员出差的任务、去向,知情者不得向他人泄露;
8、对模范执行本规定者,公司给予表彰奖励;对失密、泄露者,视其情节、后果轻重公司将给予行政、经济处罚;对因失密、泄密触犯国家法律者,将报送司法机关对其依法处理。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15
1、文件档案的管理:
1.1文件档案紧要是指公司各种有价值的凭证信函,文字记录和业内资料等内容。
1.2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保管,整理和立卷,并定期交档案室集中管理。
1.3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需完整、精准、系统,文件书写和载体材料必需耐保管,文件材料整理符合规范。
1.4档案资料如因特别情况,需修改,复印,摘抄,涂改等,属绝密或机密文件的必需由总经理审批,属隐秘文件的必需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各部门保密文件由各部门部长审批。
1.5归档的文件档案以打印方式或手写方式形成,手写方式必需使用钢笔或碳素笔。
1.6文件档案纸张的规格以a4纸为标准,特别类型的纸张经整理后达到210mmx297mm尺寸标准。
2、电子文档的管理:
2.1收集、积累要求:
■记录了紧要文件的紧要修改过程,有查考价值的电子文件应被保存。当正式文件是纸质时,假如保管部门已开始向计算机全文处理的转换工作,则与正式文件定稿内容相同的草稿性电子文件应当保存,否则可依据实际条件或需要,确定是否保存。
■保管与纸质等文件内容相同的电子文件时,要与纸质等文件之间,相互保证精准、牢靠的标识关系。
■在'无纸化'计算机办公或事物系统中产生的电子文件,应实行更严格的安全措施,保证电子文件不被非正常改动。同时必需随时备份,存储于光盘或移动硬盘类能够脱机保管的载体上,并对有存档价值的电子文件制作纸质拷贝件保存。
■用文字处理技术形成的电子文件,收集时应注明文件存储格式和属性。
■用扫描仪等设备获得的图像电子文件,假如接受非标准压缩方法,则应将相关软件一并收集。
■用计算机辅佑襄助设计或绘图等获得的图形电子文件,收集时必需保证其对设备的倚靠性,以及易修改性等问题,不可遗漏相关软件和各种数据。
■用视频设备获得的动态图象文件,收集时必需保证收集其压缩
方法和软件;用音频设备获得的文件,收集时必需保证收集其属性标识和相关软件。
■由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制作的文件,其中包含前面所示的两种以上的信息形式,收集时必需保证参数精准、数据完整。
■通用软件产生的电子文件,收集时应注意收集其软件型号和相关参数。专用软件产生的电子文件,收集时必需连同专用软件一并收集。
■计算机系统运行和信息处理等过程中涉及的各类参数、管理数据等应与电子文件一同收集。
2.2收集、积累方法: ■适时依照要求制作电子文件备份。
■每份电子文件均需在电子文件登记表中登记。
■电子文件登记表应与电子文件的'备份一同保管。
■电子文件登记表假如制成电子表格,应与备份文件一同保管,并附有纸张打印件。
2.3归档要求:
■把带有归档标识的电子文件集中,制成归档数据集,拷贝至耐久性的载体上,至少一式二套,一套封存保管,一套供查阅使用。必需时,复制第三套,异地保管。对于加密电子文件,则应解密后再完成上述工作。
■本标准推举接受的载体按优先次序分别是:只读光盘、一次写光盘、可擦写光盘、磁带等。禁用软磁盘作为归档电子文件长期保管的载体。
■存储电子文件的载体或包装盒上必需贴有标签,标签内填写编号、日期、名称、密级、保管期限、硬件及软件环境等信息。
■将相应的电子文件机读目录、相关软件、其它说明等一同归档并附归档电子文件登记表。
■需要长期保管的电子文件应当把归档电子文件与相应的机读目录存在同一载体上,假如是自行开发的应用软件,也应将软件及相关数据存在同一载体上。
■原电子文件数据集的载体在完成电子文件归档后,保存时间至少一年。
3、声像档案的管理:
3.1声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原则上要保管声像资料原件负责公司档案的集中管理和制度执行及检查工作,并负责督促引导部门档案管理; 2)建立健全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引导、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3)收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公司的档案和其他资料; 4)负责公司档案的利用和销毁管理,监控档案利用和销毁的全过程,确保公司档案的安全;引导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
5)提高档案信息的利用效率,促进信息传递和沟通; 6)负责组织学习和培训档案管理方法、使用学问。 2、其他各部门相关人员:
1)负责在工作变更时,做好或帮忙移交工作,并适时通知行政部; 2)向行政部移交合同或文件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3)负责本部门文件资料或合同复印件的日常收集、标识、贮存、保管、利用、归档;
4)财务管理部负责按国家财政制度规定独立建档保管财务档案资料;
3、各部门档案主管人员
1)负责部门档案的管理。
4、各部门负责人
1)批准对本身部门资料或合同复印件的处置; 2)负责对本部门档案管理的监督检查。
5、各公司总监/副总
1)负责对档案管理监督检查报告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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