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控管理制度

时间:2024-12-17 15:48:15 制度 我要投稿

内控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内控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内控管理制度

内控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行政采购行为,加强对采购过程的管理和监控,本着“保证质量、节约开支、堵塞漏洞、避免损失、提高效益”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原则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维护公共利益,保证行政效率,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采购应当符合节能和环境保护的要求,优先采购低能耗低污染的货物和工程。

  三、行政部作为采购工作的管理和执行部门,须详细进行采购物资的成本核算,有权根据各部门的具体使用情况选择产品的品牌、档次及供货渠道,从而控制产品价位,降低物资成本。

  四、在物资采购过程中要做到采购经手人员、保管人员、审批人员分离制衡。

  第三条适用范围

  一、本办法适用集团及直属全资子公司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及工程的采购管理(不包括生产材料及生产设备的采购),集团控股公司参照执行。

  二、集团行政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两种形式。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原则上实行集中采购:

  1、单价在1万元,批量在2万元以上的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和家具;

  2、合同价值5万元以上公共工程按工程招标、投标办法执行。

  3、合同价值5万元以上的服务项目。

  第二章采购方式

  第四条集中采购原则上统一到集团指定的采购定点单位实施采购;如果没有集中的采购定点单位,则由各企业行政部与使用单位共同确定专人组成不少于3人的采购小组,按采购规定及程序实施采购,分散采购由各企业行政部根据本企业情况组织采购。

  第五条行政采购以竞争性谈判采购、询价采购为主,同时,可根据实际,采取公开招标采购、邀请招标采购和直接采购等方法。

  一、公开招标采购指招标人以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参与投标。

  二、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投标。

  三、竞争性谈判采购是直接邀请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采购。

  四、询价采购是对三家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的报价进行比较,以确保竞争性价格的采购。

  五、直接采购是指采购人向供应商(厂家)直接购买的方式。

  第六条实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的项目,应当遵循下列基本程序:

  一、确定采购谈判小组成员、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定标准等。

  二、谈判人拟定合同条款,提出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三、参加谈判的所有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谈判人据此确定中标供应商。

  第七条实行询价采购的项目,应当遵循下列基本程序:

  一、定询价小组成员、价格构成、定标准等。

  二、询价人拟定合同条款,提出报价供应商名单。

  三、询价活动必须公平进行,询价人应要求供应商书面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询价人确定的中标人是符合采购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

  第八条采购员对于小额物品的采购,应尽量去正规商场采购,并做到货比三家,严格控制采购物品的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

  第三章采购程序

  第九条采购计划与申请

  一、属行政采购项目,申请部门须拟订本部门年度采购计划,并附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估计价值、供货时间等有关材料,报行政部审核。

  二、行政部对申请部门上报的年度采购计划进行审核后,制定公司年度采购计划预案。

  三、公司年度采购计划须经总裁批准方可实施。

  四、根据采购计划制作的采购预算表,分别需经行政部负责人、主管领导、总裁按权限签批核准。

  五、属于临时采购项目,申请部门须提供按权限签批核准的申购单,并附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性能、供货时间等有关资料,报行政部办理。

  第十条采购实施

  一、采购员收到被批复后的.请购单或采购计划,立刻开展多方询价、比价、议价,按照货比三家的原则,询价人员将三家以上候选供应商的品种、规格型号、报价、数量、性能指标等情况整理填写<报价审批表>报行政负责

  人,行政部负责人填写采购意见报财务部及主管领导审批。

  二、对大宗、贵重、批量性的采购可采取公开竞价、招标、产品订货会等方式进行采购。尽量提高每次采购批量,获得批量折扣,降低采购成本。

  三、报价审批获准后,如需签定合同,采购员即与供应商洽谈买卖合同条款。合同文本经法律室审核后须经行政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主管领导及总裁按权限签批核准。

  四、采购合同经双方签章生效。生效后的采购合同交财务部备案,行政部留复印件。采购员按合同付款进度,向财务部申请借款,支付给供应方。

  五、采购员按合同交货进度,及时催促供应方按时发货。

  六、采购员对所有采购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名称地址办公电话传真联系人手机号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信情况等)应建立一个完整的供应商档案,报行政部备案。

  七、采购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市场办公用品的价格行情进行调查了解,掌握市场信息,善于收集相关资料,及时采购到质好价廉的物品,建立各类办公用品价格数据库,做为核价的依据。

  第十一条验收与结算

  一、货到,采购员会同使用部门进行验收,清点货物品种、质量、数量或重量,相符后签收并填写验收报告。

  二、如发现货物品种、数量或重量与合同不符,质量经检测与合同约定标准不符,采购员将货物退回供应方,并与供货方就退货、经济补偿、赔偿和罚款事宜进行谈判。

  三、采购员对缺货、供货延迟、验收不合格、货款诈骗等问题,应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处置。

  四、验收合格的货物及时运抵仓库,办理移交入库手续,行政部做好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的登记建账工作。

  五、采购员持请购单、入库单及有关发票到财务部销帐;财务部作好资产登记入帐工作。

  六、实施大额(壹仟元或以上)物品采购原则上以支票形式支付。临时采购或以支票形式支付不便时,需将情况予以说明并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实施采购。

  第四章采购监督

  第十二条财务部结合采购付款、报销及年度盘点实施监督;审计部结合财务审计或专项内部审计实施监督。

  第十三条被检查的人必须如实提供检查所必需的材料和情况,不得拒绝。

  第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触犯刑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一、采购活动中拒绝监督,或招标采取走过场,明招暗送,泄露标底的;

  二、与投标者相互串通,阻挠、排挤其他投标者公平竞争或干扰招标活动,使招投标不能正常进行的;

  三、与供货单位相互沟通,高估冒算,有意多付货款的;

  四、采购过程中,接受供货方的吃请、娱乐和旅游等,私自参与供货方组织的活动的;

  五、接受供货方的回扣或有价证券等各种好处而不上交的;

  六、挥霍浪费或挪用、贪污、私分采购款的;

  七、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购进的货物为以次充好、价高货次、假冒伪劣产品的;

  八、利用各种理由把采购款和采购物品化整为零进行采购,逃避上述条款约束的。

  第十五条行政采购接受各部门的监督。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对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控告和检举。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集团行政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内控管理制度2

  一、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定义及内容

  寿险公司内部控制是指寿险公司的一种自律行为,为了实现经营目标,控制经营风险,确保投保人利益,保证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以全部业务活动为控制客体,对其实行制度化管理和控制的机制、措施和程序的综合。

  寿险公司内部控制主体是指对寿险公司内部控制承担直接和间接作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等公司领导层、内审部门、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以及公司的所有员工。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的客体是寿险公司的全部经营管理活动。所要达到的目标是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执行和实施;保证寿险公司谨慎、稳健的经营方针能够贯彻执行;识别、计量、控制寿险公司经营风险和资金运用风险,确保公司稳健运营;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各项报表、统计数字的真实性和及时性;偿付能力符合监管要求;提高工作效率,按质按量完成公司的各项工作任务等。寿险公司内部控制采取的手段不是通过一些单独的、狭义的管理制度来达到,而是一个涵盖寿险公司经营各环节的`有特定目标的制度、组织、方法、程序的制度体系。因此,其采取的手段不是孤立的,而是有机联系在一起的,构成了整个寿险公司经营管理的基础。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要遵循合法、全面、有效、系统、预防、制衡、权责明确以及激励约束的原则。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以及监控等五个要素构成。根据这五个要素,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应该包括组织机构、决策、执行、监督和支持保障等系统,每一个系统又包括许多子系统,它们共同构成了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二、国内外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发展情况

  (一)国外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发展情况

  从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和持续经营等目标的角度看,建立管控经营风险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是寿险运行经营的前提和基础。国外寿险业在经过长时间的发展以后,充分认识到偿付能力对保险公司持续经营的重要性,因此,寿险公司在坚持稳健经营的前提下,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成为寿险公司风险管控的第一道防线和重要组成部分。具体来说:

  1.政府监管促进了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从国际上政府监管与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关系来看,保险监管者一个非常有效的监管方法就是督促保险公司完善其内部控制制度,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实施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监管制度的基础和前提。从偿付能力监管的第一个层次来看,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涵盖产品开发、销售、承保、理赔、投资等保险经营的全过程,其中重点包括人力资源、业务、财务、资产、负债、费用、法律以及信息技术管理等方面。

  国际保险监管官协会在其有关保险监管核心原则中,将内部控制作为单独的一项原则提出,该原则指出,保险监管机构应当可以监管经董事会核准和采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在必要时要求其加强内控;可以要求董事会进行适度的审慎监管,如确立承保风险的标准、为投资和流动性管理确立定性和定量的标准。监管者有权要求保险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进行适当地控制和谨慎地进行各项工作。在欧盟,这些工作主要是通过一个相当普通的要求来实现的,即要求董事和管理者进行“良好而谨慎的管理”,而“适当的控制”则包括保险公司设立识别和控制承担风险和再保险的各种衡量指标。

  随着加拿大和美国的动态偿付能力测试(dynamicsolvencytesting,DST)的发展,促进了寿险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动态财务分析包括监测保险公司对将来可能发生的负面不利变动情况的抵御能力,这些是通过分析在许多种假设组合下对现金流量的变化进行预测得到的。动态财务分析(dynamicfinancialanalysis)报告由保险公司指定精算师负责,此报告被视为指定精算师与董事会和管理人员进行交流的一种工具,这样可以使风险更明确,并且有利于制定适当的策略以减少和管理风险。而且这一专业报告的特点是由指定精算师个人签署,并以个人的专业责任对其负责。指定精算师有责任从专业角度保证报告合乎要求。由精算师协会制定精算实践标准,以提高这些报告的一致性,确保重要的事项包含于报告中。英国的监管部门现在要求保险公司内部的指定精算师(在专业指导中)对该公司进行动态财务分析,并且及时向公司的董事会及监管部门汇报动态财务分析结果。

  2.将内部控制纳入公司整个风险管理体系中

  国外许多公司在实际经营中将内部控制纳入公司整体风险管理体系,构建了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或者由专门的部门负责相应的公司内部和外部风险的管理。通过对比分析加拿大宏利人寿保险公司和台湾地区国泰人寿的风险管理组织框架。可以看出,两公司采取了两种不同形式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和模式。加拿大宏利人寿保险公司设有首席风险官和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而国泰人寿则采取了专门业务部门负责特定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模式。两种模式都对公司面临的内部和外部风险进行全面的风险管理。从国外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实践看,尽管不同公司采取的风险管理模式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是其内部控制一般都是通过完善的制度设计和有效实施机制来完成的。

内控管理制度3

  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经营的效率性以及对法规的遵循性的过程。内部控制监管则是指政府监管机构以强化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为目的,对企业内部控制进行的立法、指导、检查、评估和处罚等一系列监管活动。

  寿险是金融业中经营风险的特殊行业,寿险公司的风险具有潜在性、长期性和复杂性的特点,寿险业风险的识别、预警、防范化解是一项系统而且十分艰巨的任务。而内部控制是企业风险控制的第一道防线,在风险防范中发挥着基础性和关键性的作用。随着我国寿险业的恢复和迅速发展,寿险公司的内部控制建设逐步完善。但是,总体来说,我国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现状还远不能适应发展形势的需要,制约着寿险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造成这种局面既有企业自身内部控制建设滞后的原因,又有外部监管压力不足的原因。如何通过外部监管来督促企业强化内部控制是国际国内政府监管机构广泛关注和致力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充分认识实施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监管的重要意义

  (一)实施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监管是强化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的必要手段

  近年来,我国寿险公司基本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内部控制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在确保经营效率、防范经营风险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是仍然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首先,内部控制建设意识淡薄。一些公司领导和员工对内部控制重视不够,存在种种认识误区,对内部控制问题不能够及时处理和整改。没有从战略的高度将内部控制建设纳入公司经营管理全过程,存在“分散性建设”、“局部性建设”、“重复性建设”等问题;其次,执行力度层层衰减。目前,内部控制执行问题远比健全问题突出。各级公司在内部控制执行意识和执行力度上层层减弱,内部控制的传导和反馈机制滞后,内部控制机制没有渗透到各项业务、各个环节以及各个部门和岗位;第三,内部稽核尚未充分发挥作用。内部稽核未引起管理层的高度重视,稽核部门建设滞后,人员老化,缺乏独立性,职能发挥不畅,致使一些违反内部控制制度的行为得以长期存在。鉴于目前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现状,以及公司自我修整能力较差,亟需通过外部监管压力促使寿险公司加强内部控制建设。

  (二)实施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监管是建立风险防范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

  寿险业风险产生于寿险公司经营的全过程。与保险监管机构相比,公司更能够及时地发现、防范和化解风险。因此,推动寿险公司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建立风险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及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是保险监管机构履行风险防范职责的基本保证。随着保险监管机构将监管重点逐步向偿付能力监管转移,规范市场秩序将更多地依靠公司严格、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来实现。实际上,查处市场违规问题仅仅是清除“水面的污垢”,而针对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公司及时弥补内部控制漏洞,改善内部控制薄弱环节,在制度上杜绝违规问题的发生,才能真正实现“治理水质”;同时,企业内部控制的混乱必然导致大量的.业务财务数据失真,那么以财务业务数据为基础的偿付能力额度监管将成为一种“数字游戏”,严重影响偿付能力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因此,实施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监管,推动寿险公司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控,是建立风险防范长效机制的重要途径。

  (三)实施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监管是提高监管有效性的重要途径

  加强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监管是提高监管有效性的内在要求。以往保险监管机构对保险公司的监管多采取大规模整顿方式,集中人力、物力进行专项整治。这种专项整治虽然迅速改善了市场秩序,暂时规范了经营行为,但是难以根本解决违规问题,容易形成整治、规范、混乱、再整治的恶性循环。并且监管成本较大,监管效率低下。对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实施监管,作为一种监管手段,其内涵是极为丰富的,各项违规行为和偿付能力风险都可以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上“追根溯源”。从一定意义上讲,监管机构找准了内部控制薄弱的重点监管公司以及容易出现风险问题的重点监管领域,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堵塞各种内部控制漏洞,就解决了风险管控的根本问题,提高了监管有效性。同时,又节约了监管成本,监管效率将大为提高。

  二、我国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监管实践的发展回顾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国寿险公司内部控制水平,自恢复保险业务以来,我国保险监管机构出台了一系列内部控制法规,各寿险公司根据外部监管要求和自身风险防范的需要,不断推进自身的内部控制建设。纵观我国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监管的发展,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

  (一)萌芽阶段(1980年—1996年)

  (二)起步阶段(1997年-1998年)

  1997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以下简称《原则》),这是我国第一部有关金融企业内部控制的监管文件,提出了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含义,明确了内部控制建设的责任主体和监督主体,而且提出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加强各种准备金管理、保险条款管理、再保险管理和内部稽核部门建设等规范性要求。《原则》的出台引起了各寿险公司的高度重视,由此开始认识并着手内部控制建设,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监管也进入了起步阶段。

  1999年8月中国保监会颁布了《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指导原则》,对寿险公司内部控制提出了进一步要求,并将偿付能力监管作为内部控制的重要目标,特别强调了内部控制执行,提出了内部控制建设的系统性要求。面对严格的外部监管,各寿险公司对内部控制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在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内部控制设计的系统性、内部控制执行的监督落实上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内部控制建设和监管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

  (四)重点发展阶段(20xx年至今)

  20xx年以来,中国保监会更加重视和关注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建设,将其作为风险防范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予以推进。即逐步建立以公司内部控制为基础,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以现场检查为重要手段,以资金运用监管为关键环节,以保险保障基金为屏障,努力构筑保险业风险防范的五道防线。出台和实施了《保险统计管理暂行规定》、13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指引》和《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重要监管法规,整体上督促和促进了我国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完善和发展。

  为进一步推动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的发展,近两年来,中国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在课题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寿险公司采取了一系列内部控制监管措施:一是出台了《寿险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结合我国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现状,借鉴COSO报告的内部控制框架和国际经验,制定了寿险公司及分支机构的内部控制状况评价标准和评价规程;二是开展了20xx年度寿险公司内部控制评估工作。组织各寿险公司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工作,完成了20xx年度寿险法人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工作;三是开展了内部控制专项检查。首次对中国人寿全系统进行内部控制专项检查。对该公司内控机制的健全、合理、有效性几个方面进行评价,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四是研究探索内审责任人制度。研究制定了《寿险公司内审责任人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内审责任人的任职管理、职责、权利和义务等规范性要求。通过以上创新举措,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监管的思路和手段。但是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监管实践仍处于摸索阶段,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在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部分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认识不够、评价水平不高,评价标准和程序需要细化;在内部控制专项检查中,需要准确地切入公司内部控制薄弱环节以及跟踪落实整改;在内审责任人的管理中,需要客观评价内审责任人的职责履行情况,切实维护其独立性和落实责任追究机制。

  三、深入推进我国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监管的几点思考

  目前,我国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监管实践已经进入实质性阶段,如何借鉴国际经验,并结合行业发展实际,建立一整套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的指导、评价、监督、检查的监管机制,充分发挥外部监管对促进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约束作用,进而提高公司自我管控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是摆在保险监管机构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

  (一)强化内部控制在保险监管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

  从国际保险监管趋势上看,内部控制监管逐渐成为国内外金融保险监管机构的重要监管内容。从我国保险监管体系建设状况看,在风险防范的“五道防线”和“四位一体”的监管体系中,保险监管机构仍然担当“主体”责任,大部分的监管资源集中在偿付能力额度监管和财务业务合规性监管方面,大部分的监管力量倾注于发现和查处市场违规问题,但却使监管陷入了违规行为屡查屡犯的“怪圈”,难以从根本上解决行业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并最终建立风险防范的长效机制。形成上述不良局面的根源在于公司自身的内部控制建设滞后和内部控制失效。因此,保险监管机构应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合理优化和配置监管资源,要把监管落脚点放在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提升自我管控意识和能力上来,通过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监管手段,加大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外部监管压力,不断推进全行业内部控制建设水平,充分发挥企业内部控制在保险监管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通过法制建设强化管理层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责任

  企业是内部控制建设的主体,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认知、态度和责任直接决定着一个企业内部控制的建设和执行状况。从国际经验来看,强化企业内部控制,政府监管机构必须通过内部控制立法来强化管理层的责任。如美国《反国外贿赂法》、《萨班斯一奥克斯利法案》、香港《企业管治常规守则》等均对企业内部控制作了明确规定,并强化了管理层对企业内部控制的责任。因此,在我国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监管的整体设计中,必须把强化管理层的责任作为制度设计的关键环节,通过立法明确管理层对建立、维护公司内部控制机制负有的责任,建立和落实管理层的责任追究和激励约束机制。

  1.研究建立内部控制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内部控制建设不重视、存在重大失误并负有责任的人员,要建立和落实责任追究机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的内部控制管理责任。

  2.建立寿险公司内审责任制度。出台《寿险公司内审责任人管理规定》,明确内审责任人的职责,赋予内审责任人及内审机构和人员履行职责时应享有的权利,建立问责机制,改变内审部门在公司内部被边缘化的现状,促进内审责任人和内审部门有效履行职责。

  3.强化董事会的责任。建议在《保险法》修订中,增加有关内部控制方面的规定,明确董事会在内部控制建设、维护和确保有效运行方面的责任以及相应的罚则。

  (三)完善和落实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的科学评价机制

  对各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实施科学评价是保险监管机构实施内部控制监管的前提,也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对于已出台的《寿险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必须建立配套措施,切实增强《办法》对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约束力,并在运行中不断加以完善。

  1.进一步修改完善《办法》。认真总结《办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修订完善《办法》。编制《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手册》,对评价程序、评价方法、评分规则、缺陷认定及描述等进行细化,为寿险公司和各级监管机构实施内部控制评价提供操作指南。

  2.加强对公司自我评估的监督。加强对各寿险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定期对寿险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专项检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的状况及改善程度,将缺陷整改工作作为内部控制监管的重点,督促各公司对评估发现的缺陷及时进行整改。

  3.适当借助中介机构的力量。对部分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水平较低、报告质量较差的寿险公司可以尝试引入中介机构的力量,要求相关公司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鉴证。

  (四)在开展内部控制监管过程中实施分类监管

  伴随市场主体的日益增多,实施分类监管成为保险监管机构确保监管的有效性和科学性,提高监管效能的必要途径。而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状况则是实施分类监管的主要分类标准。因此,要结合实施分类监管的整体要求,依据《办法》对各寿险公司内部控制进行内部控制评级,在此基础上实施分类监管、重点监管。一方面,要结合评级结果划分内部控制风险等级。对于评价较好的公司,在分支机构批设、产品报备、投资渠道等方面进行政策扶持;对于评价较差的,要进行重点监管,加大检查力度,真正实现扶优限劣。另一方面,将评价结果与高管人员、分支机构、产品服务等市场准人挂钩。要将公司是否存在内部控制建设重大失误等问题,作为对其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核要件。针对内部控制建设滞后、存在较大漏洞与执行不力的公司,对于高风险产品审批与分支机构审批要予以限制和约束。

  (五)加强对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和交流

  目前,我国寿险公司在内部控制理念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上参差不齐,少数企业对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有了深刻认识,并按照国际先进的技术和理念,积极进行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个别公司还进行了美国萨班斯法案404条款的遵循工作。但绝大多数公司依然停留在片面强调业务发展上,内部控制理念和意识淡薄,内部控制建设整体滞后。因此,保险监管机构和行业协会应聚集行业力量,加强对全行业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与交流。一方面,要修改完善内部控制指导性文件。1999年,中国保监会下发的《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对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行业内外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该《指导原则》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保险监管机构应当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以现代内部控制理念和国际标准,进一步修订和出台《指导原则》;另一方面,推动全行业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的理论研讨和经验交流。在全行业总结和推广内部控制建设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推动各公司内部控制水平的不断提高。召开国际国内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与监管方面的研讨会,共同研究当前我国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的重要问题,增进行业内外、国内外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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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北京保监局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研究课题组.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研究[M].经济科学出版社,20xx.

内控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参照本制度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企业董事会(或者由企业章程规定的经理、厂长办公会等类似的决策、治理机构,以下简称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实施的、旨在合理保证实现企业基本目标的一系列控制活动。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内部控制的制订原则

  1、合法性原则。本制度的制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有关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

  2、全面性原则。本制度的制定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3、重要性原则。本制度的制订在兼顾全面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针对重要业务与事项、高风险领域与环节采取更为严格的控制措施,确保不存在重大缺陷。

  4、有效性原则。本制度相关具体业务控制能够为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企业全体员工应当自觉维护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地纠正和处理。

  5、制衡性原则。本制度制订的七项具体业务控制,涉及的企业的机构、岗位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并符合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确保不同部门、岗位之间权责分明和有利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6、适应性原则。本制度制订的七项具体业务控制,合理体现了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业务特点、风险状况以及所处具体环境等方面的要求,并随着企业外部环境的变化、经营业务的调整、管理要求的提高等不断改进和完善。

  7、成本效益原则。本制度的制订在保证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前提下,合理权衡成本与效益的关系,争取以合理的成本实现更为有效的控制。

  第二章货币资金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的货币资金是指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六条资金内部控制的关键控制点:

  1、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需明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合理;

  2、现金盘点和银行对账单的核对应当按规定严格执行;

  3、与货币资金有关的票据的购买、保管、使用、销毁等应有完整的记录,银行印鉴和有关印章的管理应当严格有效。

  第七条货币资金不相容岗位包括:

  1、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与执行;

  2、货币资金的保管和盘点清查;

  3、货币资金的会计记录和审计监督。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等级工作。

  第八条货币资金的审核批准程序:申请→审批→复核→支付。

  第九条企业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账外设账,不得坐支现金。

  第十条企业需指定专人定期与银行对账,并指派对账人员之外的其他人员进行审核,确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是否相符。

  第十一条企业应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如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做出处理。

  第十二条会计印章管理的要求。

  1、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2、银行印鉴的个人名章由会计机构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会计人员管理。

  3、现金收(付)讫章、银行转讫章由出纳员管理。

  4、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印章,由会计机构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管理。

  5、会计人员印章应由本人自行保管使用。

  6、会计印章保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用途和范围使用,不准交由非责任人使用,不准在空白单证及纸张上用印。

  7、会计印章一般不得携带出公司使用。确因工作需要携带出单位使用的,须经公司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批准,并由保管人监督使用。

  第十三条票据管理的要求。

  1、空白支票等银行票据和其他有价证券由出纳员保管。

  2、发票应由专人保管使用,按照规定开具发票。发票的盖章、领用备查登记应由会计机构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发票开具人员从指定人员处领用发票后,会计人员进行备查登记。发票存根联应交存会计机构存档。

  第三章采购与付款

  第十四条本制度所称的采购与付款是指企业外购商品并支付款项的行为。企业外购劳务并支付价款的控制可参照执行。

  第十五条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关键控制点:

  1、权责分配和职责分工应当明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合理;

  2、请购依据应当充分,请购事项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

  3、采购与验收的管理流程及有关控制措施应当清晰,对供应商的选择、采购方式的确定、采购合同的签订、购进商品的验收等应当明确;

  4、付款方式、程序、审批权限等应当明确。

  第十六条企业采购与付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包括:

  1、请购与审批

  2、询价与确定供应商

  3、采购合同的订立与审核

  4、采购、验收与相关的会计记录

  5、付款的申请、审批与执行

  第十七条各部门负责人根据部门需求和库存情况做出商品申购计划,填写物品申购单,报值班领导审核,上交仓库主管审批,仓库主管根据仓库库存情况及各部门总需求制定采购计划。

  第十八条根据审批后的采购计划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制定具体的询价方案,编制询价文件,通过收集信息来确定被询价供应商的名单,通过供应商提供的报价单、售后服务承诺及相关优惠条件确定二至三名候选供应商,将供应商名单上报,按审批后的意见确定最终供应商并进行采购。

  第十九条购回商品交仓库管理员验收,仓库管理员凭采购单及销货清单清点货物,填写入库单。采购部根据入库单及收到的发票填写付款申请,财务中心依据合同协议、发票等对付款申请复核后,按规定权限逐级审批后同意付款。

  第二十条由于质量或规格不符等原因要退换货的,仓储部门需对符合

  退、换货条件的商品办理出库手续,并做好退换货的记录,记录退换货的日期、货物名称、数量、购货日期、供应商、批准人等。如需退货,采购部门应向财务中心确认是否已部分或全部付款,若已付款,由财务中心尽快联系供应商收回货款。对换回货物严格按照购进货物验收、入库的程序办理。

  第四章存货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所称存货,是指企业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主要包括各类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等。

  第二十二条存货内部控制关键控制点:

  1、存货的验收、领用、盘点及处臵的控制流程清晰;

  2、存货成本核算方法、跌价准备计提等会计处理方法符合国家规定。

  第二十三条仓储部门仓库管理员要对预备入库的商品的数量、质量进行检测,审核送(收)货单,并与实物一一核对,无误后,方可入库,仓库管理员按物品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开具一式三联的入库单(一联仓库留存、一联交采购部门留存、一联送交财务中心登记入账)。由供应商直接运抵现场使用的货品:公司采购、仓储及使用部门的'有关人员必须到现场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并签字确认,生成入库单和领用单,入库单交采购员签字确认,领用单交领用部门签字确认。

  第二十四条仓储部门必须设置存货明细账,仓库管理员根据存货入库单,详细登记存货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及金额等。财务中心审核采购合同、入库单及采购发票等单据是否准确、真实,经审核无误后按相关会计规定进行账务处理。财务中心每月对仓库管理员存货明细账进行稽核确认。

  第二十五条存货领用时,仓库管理员应按存货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开具一式三联的领用单(一联仓库自存、一联领用部门留存、一联送交财务中心登记入账),领用人员需在领用单上签字确认,仓库管理员按领用单登记存货明细账。

  第二十六条公司仓储部门每月按存货的品种进行抽盘,每季进行全面盘点一次,填写盘点表,并与财务中心账表数据核对,对盘点差异进行分析,将分析结果按相关规定上报,仓储部门根据审批意见进行处理。

  第二十七条财务中心按公司规定的存货计价方法,正确核算存货的实际成本,至少每年根据仓储部门及采购部门等提供的资料进行存货跌价准备分析,需计提跌价准备的应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五章固定资产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所称的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第二十九条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关键控制点:

  1、固定资产取得依据应充分适当,决策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

  2、固定资产取得、验收、使用、维护及处臵等环节的控制流程应当清晰;

  3、固定资产成本核算、计提折旧和减值准备、处臵等会计处理符合国家规定。

  第三十条对一般固定资产的采购由使用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采购申请,待批准后交由采购部门采购;对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需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与评价,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报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审批。

  第三十一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依据申购单、送货单及发票对新增的固定资产进行验收,并填制验收直拨单将固定资产交付给申购部门。

  第三十二条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制定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固定资产丢失、损坏等现象发生;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能及使用情况提出维修计划,由维修部门审核,按规定权限报批后实施;使用部门确定哪些固定资产需办理保险,按确定的结果报批,根据批准后的意见进行处理。

  第三十三条财务中心会同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固定资产的清查工作,并负责固定资产的盘点,填写盘点表,与财务账表核对,同时需确认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归属。对盘点的盈亏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根据合理的证据及按规定权限审批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确保账实相符。

内控管理制度5

  一、以改革为动力,推进公司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创新

  国内保险业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在公司业务发展战略、业务经营规划、业务经营区域、目标客户群体、销售代理渠道等方面,在对公司组织架构和业务经营活动进行计划、监督、评估和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许多大胆和有益的改革创新,在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和加强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同时,由于保险公司数量增加、规模扩大和业务活动日益复杂化,保险市场中也出现一些违法违规的突出问题,在国内保险市场对外开放步伐加快和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的情况下,为了防范和及早发现经营风险,从而避免或者减少可能遭受的经营损失,保证保险业能够稳定健康快速发展,在加强保险监管的同时,各保险公司经营决策者应该认真制定和切实执行公司控制风险、加强管理、稳健经营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险公司的竞争优势主要取决于公司的人才技术优势和组织管理优势,而不是传统的资源优势和资金优势,保险资源配置和经营管理能力的差异性和保险公司利用这些资源的独特方式,形成了各自公司的竞争优势和比较优势。建立内控制度和管理制度的目的是提高保险公司自我约束意识,防范和及时发现经营风险,建立公司内部相互制衡机制,确保正确反映公司的经营效益,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有效的内控制度可以监督和弥补公司管理功能可能存在的缺陷,使公司在市场环境变化和人员素质差异的情况下,实现公司市场经营目标。

  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应注重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应参照国际先进的管理模式进行公司内部管理体制方面的改革创新,比如公司价值链管理、组织结构管理、业务绩效管理、客户关系管理、公司价值管理、销售渠道管理、服务质量管理、公司品质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激励约束机制管理等。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保险公司总分支公司之间应该建立严格的管控机制和费率反馈机制,总公司对分支公司的经营活动必须做到心中有数,及时指导,监控到位;应建立严格的核保和核赔分离制度,建立必要的审核制度和检查制度;对分支公司擅自越权和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对违反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行为,必须认真进行内部监督和检查,加大处罚力度,并及时修改和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否则,保险监管部门可以追究总公司的领导责任。

  二、以监管为核心,监控和指导公司内控管理制度建设

  加强保险监管部门对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的目的是在新的市场和法律环境下,将以往部分监管责任转变为保险公司的管理责任。保险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是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保证投资人的正当投资回报权益不受侵害,监督保险公司合法合规经营,具备足够的偿付能力,以往这种监管职能是通过对保险公司现场和非现场的例行检查来实现的,但由于保险公司管理体制和业务经营的复杂程度增高,增加了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保险监管部门例行的检查和抽查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遇到了现实的挑战,增大了保险有效监管的难度。在国际化竞争的大背景下,保险监管部门必须认真研究和充分发挥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积极作用,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作为强化监管的重要内容,加强事后监管和偿付能力监管,保险公司则应该认真检讨和审视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执行的现状,增强对公司内部机构、业务、财务、投资等方面的风险管理,完善和弥补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方面的缺陷和不足。保险监管部门在加强保险法律法规建设的同时,应督促保险公司加强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两者是相辅相成、不可替代、互为补充、缺一不可的。

  国际上一般对内部控制按职能划分为内部会计控制和内部管理控制两类。保险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包括涉及直接与财产保护和财务记录可靠性有关的所有方法和程序,包括分支机构授权和批准制度、责任分离制度以及对财产的实物控制和内部审计等。保险公司内部管理控制包括与管理层业务授权相关的组织机构的计划、决策程序、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手段、信息交流、监督管理以及各种内部规章制度的执行状况。

  保险公司总公司必须对分支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是否相适应,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是否完备和完善,权力与责任的平衡是否对称,重要职能和关键岗位的设立是否相互制约,独立的内部稽核和公正的外部审计是否健全,内部制度建设和内部监督机制是否执行落实,职业道德水平和培训质量是否提升,违法违规行为和有意误导行为是否得到遏制,财务制度和会计准则是否得到执行等进行研究和评估。所有这些内容要求保险公司必须建立科学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提高操作效率,确保现有规章制度的执行,同时,保险监管部门必须对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和监督指导。

  三、以竞争为手段,建立内外资保险公司竞争合作机制

  国内保险市场的对外开放,为内外资保险公司提供了一个竞争与合作的大市场,使国内保险公司实际上直接或间接地参与了国际保险业的竞争,因此,保险公司应该从国际竞争的高度,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质量,应该具备全球化的经营视野和更强的合作意识,积极主动地参与业内的竞争与合作。内外资保险公司各自具有不同的优势,如何在激烈的竞争中获得最低成本、最佳产品、最优服务、最大份额、最高利润,是公司竞争所追求的目标。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过程中,保险公司共同开发和利用保险资源、保险科技、保险信息,以及保险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合作与联系,是国际化经营的必然要求和发展趋势。

  从管理层面上看,外资保险公司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值得国内保险公司学习和借鉴。首先,内外资保险公司应该加强对国际通行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信息沟通和交流,增强公司管理者对加强内部控制管理的意识;其次,应注重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和质量的提高,以适应竞争与合作的要求;第三,应加强对业务无序竞争的管控,在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机制创新等方面开展竞争活动;第四,共同营造一种合作创新、共同发展的市场协作精神和协作方式,提高公司的'获利水平和竞争力。

  四、以管理为目标,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整体素质和水平

  保险公司的组织结构是保证公司各部门和总分支公司各司其责、有序结合、分工明确和有效运作的组织保障,合理的组织管理结构可以把分散的、单个的力量聚集成为集中的、强大的集体力量;可以使保险公司每个员工的工作职权在组织管理结构中以一定形式固定下来,保证保险公司经营活动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明确经营者的责任和权利,避免相互推诿,克服官僚主义,提高工作效率,克服办事拖拉的弊端;可以确保公司领导制度的实现,公司各级领导只有依靠一套完善的组织管理机构才能有效地行使自己的权力。

  围绕风险控制和增进效益两个目标,保险公司应如何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增强竞争能力,在日渐市场化和日益开放的经营环境中立于不败之地,一是应建立起高效的风险管理机制,以风险管理为核心,严格控制经营风险,保证其业务收益的稳定,满足被保险人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二是运用高新技术手段和先进方法对风险变动趋势进行科学预测,有效地进行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和管理;三是完善保险风险内部控制机制,对经营风险实行严格监控,建立科学的风险监测反馈系统,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四是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机构、管业务、管经营,并接受保险监管部门的指导和检查。

  五、以服务为理念,提升产品创新、服务创新的科技含量

  首先,产品创新能力反映公司管理和竞争水平,保险产品的系列结构、规格品种,特别是产品更新换代的频度,对保险公司产品管理能力的高低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因此,根据竞争的客观需要,保险公司都把优化产品结构、增加和更新产品作为提高其管理水平和国际竞争力的一个重要方面,但同时必须看到,国内保险市场中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保险产品结构雷同、业务单一、创新不足、粗放经营等问题。业务结构方面,财产险保险费收入来源80%以上为机动车保险,经营缺乏特色和品牌;业务品种方面,财产险传统型业务比重大,创新型业务、高附加值业务和延伸型业务比较少或基本上没有开展。

  随着新《保险法》的实施,保险监管部门对保险条款费率的管制得以放松,保险公司有了更大的条款费率制定权,因此,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险公司应该跳出传统的业务框架,认真分析市场需求,建立推进产品更新换代的产品管理制度,加速开发和创新公司自身的产品系列,提高公司产品的国际化、多样化、专业化水平,努力开拓各种市场空间。培养适应产品创新的人才队伍,造就一支掌握现代产品风险管理技能和方法的高素质管理队伍,是对保险公司管理水平和内控机制是否完善的考验。因此,保险公司应该注重培养自己的专业技术人才,建立适应市场发展的产品创新机制。

  其次,科技创新引导保险公司的服务创新。北京市保险市场近年来能有快速发展,同保险公司重视服务创新密切相关。目前,北京市保险市场中的服务创新表现为:服务科技方面有电话语音服务、网络和电子商务、银行结算支付方式;服务管理方面有计算机网络管理、承保、理赔、结算中心、代理人业绩管理、营销管理;服务方式方面有服务之家、客户回访、24小时电话咨询服务;服务理念方面得到不断提升和转变。

  保险公司应在现有的基础上,加快电子化和网络化建设的步伐,采用电子计算机和现代通讯技术设备,促进办公自动化、电子商务和网络保险以及由此延伸的服务手段和领域,提高保险公司的业务处理能力和运作效率,以高效、快捷、优质的服务,积极参与保险业的国际和国内竞争。

  在信息技术引发的保险创新浪潮中,公司间竞争的重点不再是产品的价格竞争,而是服务质量和方式的竞争。只有通过高质、高效、高附加值的服务竞争,才能将各种保险产品更快更好地送达顾客,才有利于扩大和稳定客户关系,占有更高的市场份额,增加业务创新的机会。

  第三,加强代理人管理制度促进服务质量提升。新《保险法》修改的一条重要内容,是加重了保险公司对保险中介人和中介业务管理的法律责任和管理责任,保险公司应根据中介业务发展的实际,制定相应的保险中介业务管理办法,加强和完善对保险中介业务的管理。国内保险业的代理营销方式最终将建立在市场导向型、客户需求型这样一种新的发展模式基础上,使人寿保险这一“以人为本”的保险服务行业在服务意识、服务效益、服务质量、服务渠道、服务方式、服务内容等多方面和多层次发生根本变化。

  保险服务质量的提高关键是靠保险公司的服务意识的提高,靠保险公司服务创新。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保险业的制度体制改革、机构业务管理、人事分配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归根结底都将落实在服务竞争上,因此,提高保险服务与促进保险发展是相辅相成的,是保险公司在今后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能否立于不败之地的客观要求。保险公司必须高度重视售前服务、售中服务、售后服务的各个环节,应该遵循公司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运行,不能因人而易,降低服务水平和质量。

  第四,高度重视银行保险的发展机遇和经营风险。银行保险最直接的含义就是通过银行网络来销售保险产品。充分利用庞大的金融机构网络,增加保险的销售渠道,高效率地覆盖市场与客户是保险公司热衷于银行保险的最现实的愿望。银行保险所显示出来的独特魅力和广阔前景对保险公司拓展销售渠道意义重大,一是可以建立客户资源共享机制,为双方客户提供综合性互惠服务;二是加强银行保险业务的深层次合作;三是适应网上保险的需求,实现双方网站的方便连接,为客户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网上保险、网上查询和网上转账等多方面、多渠道的服务。

  银行保险业务发展势头迅猛,已经成为人寿保险另一个主要销售渠道,但同时,各保险公司应该清醒地认识到,银行保险不是零风险,由于保险公司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方面的滞后性,目前有些问题已经暴露,如经营效益风险、资金回报风险、资产负债匹配风险、违规操作和误导宣传等事件也时有发生,必须引起保险公司的高度重视,同时加快制定相关的风险控制管理规定。银行保险注重的是品牌形象和诚信经营,保险公司要严格依法合规经营,塑造自己稳健经营、诚信经营、合法守规的品牌形象,形成自己值得信赖的品牌优势。银行保险需要强调的是加强人才培养和培训,保险公司必须加强培训内容和时间。银行保险的核心产品是服务,服务质量是决定银行保险业务经营成败的关键所在。

  六、以效益为中心,用内控制度管控公司所有经营行为

  保险公司的经营目标是实现股东价值的最大化,这就需要保险公司对其分支公司的管理层进行监督,保证分支公司的管理层能够按照公司的既定目标履行职责,有序、有效地开展业务,确保公司的经营目标能够得以实现。以实现股东价值的最大化为基础的管理是一个综合的管理工具,它可以用来推动创造价值的观念深入到公司一线员工中去,用效益的观点,通过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经营目标的实施,监督和控制公司管理层的所有经营行为。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是保证保险公司经营效益的实现,而分支公司的管理层既是相关制度的制定者,又是执行者,其经营行为直接影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执行绩效。

  目前,在保险市场中时有发生的分支机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反映出上级公司仍然存在以保费论英雄,以规模为发展目标的经营指导思想,有些内部控制制度对部分分支机构管理者的经营行为缺乏必要的约束和监督,不能保证会计和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内部稽核和外部审计制度形同虚设,削弱了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效力,同时增加了保险公司经营风险和保险监管的难度和成本。

  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必须引入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一是应该提高管理者和员工的风险控制意识,增强自觉遵纪守法的观念和氛围;二是制定切实可行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并在运行中不断补充完善;三是强化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系统,确保业务数据和报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四是加强和保证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有效运行,加大公司内部稽核和外部审计的检查力度;五是建立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机构,加强对决策者和管理者的监督和制约作用;六是加大对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检查和完善,确保总公司对分支公司的有效监督和管理;七是保险监管部门可以根据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鼓励或限制公司业务和机构发展的监管政策。

内控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规范企业财务行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益,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根据有关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由财务部负责,其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等内部控制工作,以达到合理筹集资金、参与经营投资决算、有效利用公司各项资产,努力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第三条建立和健全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条本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

  1.权力分隔,每一项经济业务的处理程序,不能由一个部门和一个人全部包办,以防止出现差错和弊端。

  2.合理分管,实行账物分管、钱账分管、印鉴分管及钥匙分管等。

  3.审批稽核,任何经济业务的处理都要有明确的授权与审批,同时要经过财务部门的审核与稽核。

  4.责任明确,各部门和人员要职责分明,以便任何情况都能落实到个人责任。

  5.凭证控制,建立和健全凭证制度及严格传递程序,直到会计资料归档。

  6.例行核对,对每一项经济业务和会计记录,都要进行例行核对,以保证账证、账账、账表、账物及账款核对一致。

  第二章财务收支内部控制

  第五条实行财务收支预算控制。

  1.在财务部的指导下,公司各部门要编好月份和年度现金(包括银行)收支预算。月份提前一周,年度提前一个月编报财务部。

  2.在财务部的指导下,公司所属企业要编好月份和年度资金上缴与下拨及业务往来的财务收支预算。月份提前一周,年度提前一个月编报财务部。?

  3.财务部和所属企业财务收支预算汇总,加上公司现金和转账部分,即为全公司的财务收支预算,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凡预算外的财务收支,需单列项目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办理。

  第六条建立定额备用金制度。

  1.各部门零用现金定额规定如下:

  生产部××元

  经销部××元

  综合部××元

  工程部××元

  办公室××元

  2.对各部门零用现金实行限额开支审核报销办法。

  (1)各部门单项支出低于1 000元的,先备用现金开支,然后汇总填制"备用金支付单"(略),将取得合法的发票单据附在后面,经本部门负责人签批后,再到财务部办理审核报销手续,由会计填制"付款凭证",凭此证到出纳处领取现金,以补充部门备用金。

  (2)各部门单项支出高于1 000元的,不能在备用金中支付,应由用款部门填制"请款单",经归口的负责人签批后,到财务部办理预支款手续,由会计填制"付款凭证",凭此单到出纳处领取支票或现金。

  (3)用款部门办妥购置物品验收或付费等业务手续后,应及时将取得合法的发票单据(在发票背面要注明用途,有经办人、验收人、主管签字)附在原"请款单"存根联后面,到财务部办理单项报销审核手续。如预支款与实际支付不符时,应在报销时办理多退款(或少补款)手续。

  (4)单项低于1 000元的零用金支出,所取得的发票单据要在月末之前及时报销,不得跨月。单项在1 000元以上的支出,所取得的发票单据要及时报销,不得挂账。

  第七条执行按签批金额权限审批付款。

  1. 2 000元以上支出,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2. 2 000元以下办公支出,由财务部审核批准。

  3.专项用途资金支出,在确定的金额内,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批准。

  4.因经营需要代收、代付款项,由财务部审核批准,必须坚持先收后付,不改变原款形式及用途原则。

  第三章货币资金内部控制

  第八条建立会计和出纳职责分工制度。财务部应设置专职出纳员,负责办理货币资金(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出纳不得兼任其他业务工作。除登记现金、银行日记账外,不得保管凭证及其他账目。

  第九条加强对现金的稽核管理。所有现金(包括银行存款)业务收入,应凭收入凭证和收入日报表,并经内部稽核和兑换外币。

  第十条控制现金的使用范围。依照有关部门现金管理规定,库存现金只能用于工资支出,个人福利劳保支出、农副产品收购、差旅费、零星开支、备用金及银行结算金额起点以下的小额款项。其他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和财务部批准后方可使用现金。

  第十一条严格付款审批和支票的签发。所有付款均应按审批金额权限及两人以上有关人员办理。付款支票必须经过两人或两人以上的签章方为有效。财务和支票专用图章,须分别掌管,不得由一人包办。不准开"空头票"和"空白支票",开出支票要进行登记。

  第十二条收付款项要通过会计填制记账凭证。所有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支,均须通过经办会计审核原始凭证无误后填制收付款凭证,由出纳检查所属原始凭证是否齐备后办理收付款,并在收付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

  第十三条遵守核定的现金库存限额和银行结算纪律。按日常3~5天开支的现金需要核定现金库存限额,不得超额,不准以白条抵库存;企业单位间的经济往来,一般应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不准出借银行账户和套取现金。

  第十四条及时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结账。现金日记账按币种设置,银行日记账按账号分别设置,每日均须结出余额。由出纳每日核对库存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是否相符,由会计每月核对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并调节其相符。

  第四章对外投资内部控制

  第十五条长期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

  1.长期投资项目要在市场预测的基础上,立项进行可行性研究,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和投资的风险,经过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后方可实施。财务部门要为决策提出参考意见,履行严格的财务手续,督促、检查项目的执行和效益情况。

  2.健全股票、债券和投资凭证登记保管和严格记名登记制度。主管长期投资的部门,要有两人以上的人员共同管理,对股票、债券和投资凭证的名称,数量、价值及存放日期做好详细记录,分别建立登记簿。除无记名证券外,企业购入的应登记于企业名下,切忌登记于经办人员名下。

  3.对长期投资项目做好详细记录,实施定期盘点。对投资企业,每隔半年(经营年度)清点(清理)一次资产负债和检查经营情况;对非控股企业必须每年检查一次投资收益情况。对股票和债券投资,由财务部门做好会计记录,对每一种股票和债券分别设立明细账,并记录其名称、面值、证券编号、数量、取得日期、经纪人(证券商名称)、购入成本、收取的股息或利息等。对个别其他投资应设置明细账,核算投资及其投资收回等业务。每年至少一次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4.如长期投资出现亏损或总经理认为有必要时,公司视具体情况授权财务部或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亏损单位或项目进行审计,并据此对亏损予以确认,并做出相应处理。

  第十六条短期投资。

  1.短期投资业务,要由总经理授权的主管业务部门和主要负责人办理。一般按照经办提出—主管审核—总经理批准—实际投资—验收登记—到期收回的程序办理。

  2.有价证券的会计记录、登记保管和定期盘点等制度可参照长期投资办法进行。

  3.短期投资如出现亏损时,公司应授权财务部对业务部门经营情况进行审计,并呈报总经理批准列亏。如亏损较大,公司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该项目进行审计。

  第十七条对外大额存款。

  1.对外大额存款业务,由总经理授权财务部负责办理。一般按信用调查—利息比较—主管审查—总经理批准—对外存款—到期收回的程序办理。

  2.对大额存款利息商定要有两人在场,还款收回、利息收入等要做好详细记录,及时入账。

  第五章销货与收款内部控制

  第十八条销货业务应统一归口由营业部办理,其他部门及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兼办。销售业务一般按接受订单—通知生产—销货通知—赊销审查—发(送)货—开票—收票结算等程序办理。

  第十九条营业部根据生产经营目标和市场预测,编制营业收入计划,承接购货客户的`"订货单",通知生产部门组织生产、加工等业务工作。

  第二十条销售发票由财务部专人登记保管,营业部负责开票,发出销货通知给仓库发货和运输部门发运或送货。

  第二十一条销货业务的货款,应全部通过财务部审核结算收款,在发票上加盖财务收款专用章。赊销业务应经过信用审查,财务部应相互核对销货发票、销货单、订货单、运货单。

  第二十二条由营业部制定价格目录或定价办法及退货、折扣和折让等问题的处理规定,由财务部进行审核监督。

  第二十三条销货业务发生的退货、调换、修理和补件等三包事项,由营业部按规定办好业务手续后,凭证到财务部办理结算或转账手续。

  第六章购货与付款内部控制

  第二十四条企业的购货业务应统一归口由供应部负责办理,其他部门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兼办。购货和付款业务一般按申购—订货—到货—验收—付款等程序办理,按合同承付货款有据,拒付有理。

  第二十五条供应部应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库存情况编制采购供应计划,对计划采购订货要签订合同或订货单。合同订单要求条款清楚、责任明确、内容全面。

  第二十六条市场临时采购,由使用部门根据需求提出"请购单",报经供应部审批后办理,较大采购项目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七条所有购货业务须做到情报准、质量好、价格低、数量清、供货及时、运输方便等。

  第二十八条采购到货,要由仓库和质量检验部门进行验收,并由仓库保管员、质量检查员及有关负责人在验收单上签章。

  第二十九条不论是计划合同订货还是市场临时采购,购货付款手续均由供应部办理。

  第三十条到货验收付款后,由供应部请款经办人将审核无误的订货单、验收单、发票账单附在请款单第一联后,经有关业务主管审批,到财务部办理审核报销转账手续。

  第三十一条财务部核对从仓库签收的验收单和供应部报销转来的发票账单所附的验收单,以掌握购货业务的请款、报销及在途物资的情况。

  第七章生产与费用内部控制

  第三十二条有关生产业务由生产部负责。对于原材料的消耗及成本费用的发生和控制,应由生产部和财务部及所有有关部门建立成本责任制,严格管理成本费用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第三十三条建立严格的领退料制度,按技术消耗定额发料,按实际消耗计算材料成本。

  第三十四条加强人事和工资管理,核实工资的计算与发放,正确处理工资及福利费的核算与分配。

  第三十五条重视制造费用发生的核算与分配。注意物料消耗、折旧费的计算、费用项目的设置等是否合法合理。

  第三十六条生产成本、运输成本、营业成本的计算要真实合理,不得乱挤乱摊成本。要划清在产品与完工产品和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及各种产品成本之间的界限。

  第三十七条对期间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费用、销售费用的项目要合法合理,支出要符合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凭证手续要合规。

  第八章存货与仓库内部控制

  第三十八条加强存货和仓库的管理,建立仓库经济核算,必须做到账、卡、物和资金的一致。

  第三十九条对存货数量较大的企业,应实行"永续盘存制"。建立收发存和领退的计量、计价、检验及定期盘存(每半年一次)与账面结存核对的办法。其本期耗用或销货成本,按领发货凭证计价确定。

  第四十条对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有困难的企业,可实行"实地盘存制"。

  第四十一条存货计价方法。

  1.按实际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2.按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采用计划价格计价,期末分摊价格差异。

  第四十二条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如一次领用数额较大,影响当期成本费用,可通过待摊费用分次摊销。

  第九章工资与人事内部控制

  第四十三条职工的聘用、解聘、离职和起薪、停薪及工资变动等事项,应由人力资源部及时以书面凭证通知财务部和员工所在单位,作为人事管理和计算发放工资的依据。

  第四十四条工资的计算和支付,要严格按照考勤制度、工时产量记录、工资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并根据工资总额和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正确计提应付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

  第四十五条对职工的责任赔款,应由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力资源部依据有关法规,并经职工本人签字同意后,方可转财务部扣款。

  第四十六条领取工资均应由本人签章。本人不在应由其指定人员或其同组人员代领并签章。在规定期限内未领取的工资,应退回财务部记入"其他应付款"账户。

  第四十七条根据成本核算办法,将工资及职工福利,按职工类别、工时产量统计和单位工资标准,合理分配计入产品直接工资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等有关账户。

  第十章收入利润内部控制

  第四十八条当期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包括销售收入、运输收入、营业收入和经营收入,要全部及时入账,并和与之对应的销售成本、运输成本、营业成本和经营成本相互配比,减去当期应变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和期间费用后的余额,即为主营业务利润。

  第四十九条当期实现的其他业务收入要全部及时入账,并和与之对应的其他业务支出相配比,求出其他业务利润。

  第五十条按规定计算投资收益,对投资收益的取得要合法,确定要符合权责发生制,计算要合规、入账要及时、处理要恰当;对投资损失的计算要合法、正确和实事求是。

  第五十一条对营业外收支项目的设置要合法、合理,收支项目的数额要真实、正确,账务处理要恰当。

  第五十二条企业利润总额依照有关部门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法缴纳所得税,再按规定的顺序和一定比例进行分配。

  第五十三条企业发生年度亏损,可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等弥补,下一年度的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5年内仍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等弥补。

  第十一章固定资产内部控制

  第五十四条实行财产主管部门、财产使用部门和财务核算管理部门综合核算管理的分工负责制。

  1.财产主管部门,系指本公司工程部,负责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建设和购置、处置和报废等业务。

  2.财产使用部门,是指占有、使用固定资产的各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保管维修。

  3.财产核算管理部门,指本公司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核算,综合价值管理,每年组织清查盘点一次。

  第五十五条固定资产的建设与购置,一般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购建:由各使用部门提出增加固定资产的报告,交工程部进行可行性研究后,提出购建报告。

  2.审核批准:呈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3.对外订货:由工程部负责对外订货,签订建设安装工程合同。

  4.建设安装:由工程部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施工,按工程进度付款。

  5.验收使用:由工程部组织验收,交付使用部门使用。

  6.结算付款:根据固定资产购建报告,以订货、验收单、工程合同、完工交接单、竣工决算、发票收据等凭证单据,经工程部审核无误后报总经理批准,到财务部办理付款结算手续。

  第五十六条固定资产的处理与报废。

  固定资产的停用、出售或报废处理,均由各保管使用部门提出意见,交工程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进行处理,并报财务部审核后作财务处理。

  第十二章分析和考核

  第五十七条本公司和所属企业,可按照行业的特点,使用下列财务评价指标: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x存货)/流动负债×100%

  3.应收账款周转率=赊销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100%

  4.存货周转率=销货成本/平均存货×100%

  5.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6.资本利润率=利润总额/资本金总额×100%

  7.营业收入利税率=利税总额/营业收入×100%

  8.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

  第五十八条本公司和所属各分公司内部,实行分部核算。核算单位实行自定目标、核定收入、控制成本、责任考核、资产承包及超额有奖的办法。

  第十三章内部审计

  第五十九条公司设专职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负责公司各部门和所属各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六十条公司每年对所属企业进行一次年度例行审计。

  第六十一条如董事会或总经理认为有必要,可随时对所属公司进行专项审计。

  第十四章附则

  第六十二条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于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六十三条本制度解释和修订权归公司财务部。

内控管理制度7

  为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内部控制管理,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权力运行,强化内部流程控制,促进本局政府采购提质增效,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局机关及局属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货物、工程及服务。

  二、职责分工

  本局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分为:政府采购决策机构、政府采购日常管理机构、政府采购执行机构和政府采购监督机构。

  (一)本局政府采购决策机构为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财务股、内审等相关股室负责人组成(名单见附件1)。

  其主要职责包括:审议本局政府采购管理政策和政府采购管理内部控制体系;审议政府采购管理内部控制机构设置情况;审议本局重大采购项目的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的确定;审议本局内部采购目录、内部采购预选供应商库,审议确定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方式、中标(成交)供应商、履约验收报告等;督促政府采购归口管理部门按照本制度规定办理政府采购业务,协调解决政府采购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落实采购事宜。

  (二)本局政府采购归口管理部门为局办公室和财务股,负责政府采购过程中的联系协调及领导小组授权的日常性工作的开展。

  办公室主要职责包括:会同相关股室负责采购活动的组织实施;组织审定本局内部预选供应商资质,会同相关政府采购需求部门建立本局内部预选供应商库,汇总内部预选供应商预中标情况报领导小组审批后备案;组织审定单位采购项目的采购(招标)文件;负责会同相关政府采购需求部门审核采购合同;组织办理采购活动中所需要的意向公开、需求公示、合同公示和验收公示;负责采购资料的归档与备案;组织处理政府采购质疑投诉与纠纷;接受审计检查、巡视巡察等,并组织整改。

  财务股主要职责包括:牵头组织制定采购内控管理制度;汇总编报政府采购预算;负责办理政府采购计划审核报批;落实政府采购预算,审核支付手续;决算信息公开;填报政府采购报表。

  (三)各业务股室为采购业务活动的执行机构。

  其主要职责包括:在采购项目提报前做好可行性、必要性研究,重大项目可委托第三方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向财务股申报本股室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采购需求和采购文件;负责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合同;会同办公室开展需求论证和文件会审,签定采购合同;负责本股室采购项目履约和验收,申请采购资金支付等事项;提供采购活动中所需要的意向公开、需求公示、合同公示和验收公示等材料;对政府采购合同的相关文件及合同进行备案;协助受理采购质疑与投诉事项。

  (四)政府采购应当实行管采分离,内审应切实履行政府采购的监管职责,不得从事政府采购执行事务。

  其主要职责包括:负责监督本局政府采购管理内部控制机构建设及职责运行情况;监督检查政府采购需求部门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相关情况;参与本局政府采购业务质疑投诉答复的处理;监督检查本局政府采购活动是否实行归口管理并得到有效执行;监督检查本局政府采购管理等部门之间是否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并得到有效执行;监督检查本局政府采购申请的审核是否严格;监督检查本局验收制度是否建立并得到有效执行;负责监督检查本局是否妥善保管政府采购业务相关资料等。

  三、流程控制

  (一)申报政府采购预算。在编报下一年度部门预算时,列入局机关运转预算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由办公室报财务股;列入专项预算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由各股室(单位)申报项目预算的同时申报政府采购预算,报财务股。

  (二)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财务股对各股室(单位)申报的采购预算进行汇总,并在编制部门预算的同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三)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根据预算批复结果和实际需要按项目类别组织实施。

  1.自行采购。对采购限额以下的项目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自行采购。

  预算金额在1万元以下(含)的项目,填写《邹平市卫生健康局采购申请表》(详见附件2)经办公室分管局领导审批并报局主要领导同意后执行。质量和价格同等条件下,优先从商城采购。

  预算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采购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其中:预算金额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项目,填写《邹平市卫生健康局采购申请表》(详见附件2)并附会议纪要,经局主要领导审批后执行。质量和价格同等条件下,优先从商城采购(电子类必须通过电子商城采购)。

  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且在政府采购限额(具体限额见滨州市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履行采购审批手续后,参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及流程进行自行组织采购。采购方式:一是组成不少于三人的采购小组自主实施采购或使用第三方机构代理采购,也可直接邀请两家(含)以上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做好采购记录备查。二是选择商城竞价采购。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10万元以上(含)自行采购项目,经局党组会议或采购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履行采购审批手续后可直接实施:

  (1)经政府确定的应急项目或者抢险救灾项目;

  (2)经保密机关认定的涉密项目;

  (3)为保证与原有政府采购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向原供应商添购的;

  (4)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唯一供应商的项目。

  (5)适用于单一来源采购的项目。

  2.政府采购限额以上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限额以上货物采购、服务采购要严格依照政府采购各项法律法规规定实施。各股室应当将编制采购需求论证后报分管局领导审批,办公室汇总报局党组会议审批,并列入政府采购计划。如需代理机构编制采购文件的项目,各股室配合代理机构编制采购文件、采购公告。由代理机构编制采购文件的应当进行文件会审,做好会审记录。各股室会同办公室根据中标公告公示结果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1)采购意向。采购意向由办公室定期或者不定期公开。政府采购预算批复后尽可能一次性公开全年采购意向。预算执行中新增采购项目应当及时公开采购意向,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公开采购意向(需求股室必须采购活动开始前60日将采购意向报办公室)。

  (2)采购需求。提出采购需求的股室负责组织确定采购需求和编制采购实施计划,并实施相关风险控制管理,采购需求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及相关规章制度编制。编制需求时应当进行可行性分析,需求论证结果报分管领导审批。

  (3)投标(采购)条件和评审办法。采购文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不得设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禁止性条款。评审因素应当与采购需求对应,采购需求相关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采购文件采用综合评分法的,业绩分原则上不超过2个,分值不超过5分;价格分在评审中要占主导优势,分值原则上在允许范围内的最高值(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权重)不得低于30%,不得高于6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权重)不得低于10%,不得高于30%。),如需调整分值,须报领导小组批准。提出采购需求的股室对投标条件的公平合法负完全责任。

  (4)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的具体条款原则上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范本执行。采购需求、项目验收标准和程序应当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10个工作日内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两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

  (5)采购文件会审。由提出采购需求的股室牵头组织实施,办公室以及相关人员参加会审。会审必须形成会审记录,由参加人员签字,对会审有异议的应当签署不同意见,拒绝签字又不署意见的视为同意。

  (6)项目评审。需求股室委派人员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活动,并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

  (四)履约验收。由提出采购需求的股室(单位)负责组织,出具履约验收意见书。办公室组织对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列入专项预算的采购履约验收结果作为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依据。

  (五)支付资金。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准备必要要件,按照本单位支付流程办理支付手续。

  (六)信息公示。各股室(单位)按照时间要求提供政府采购信息资料,及时协助办公室办理采购意向公示(不少于30天)、需求公示、合同公示(签约后2日内)和验收公示(验收后7日内)。办公室按要求填报政府采购统计信息,落实政府采购预算和决算信息公开。

  (七)档案管理。与采购相关的采购文件、合同等原件在阶段成果出具后三个工作日内正本(原件)交由办公室统一存档管理,各股室(单位)留存副本(或复印件)备查。

  四、制度要求

  (一)岗位分设。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置、分级授权”为主线,办公室设政府采购专管员。采购需求制定与内部审核、采购文件编制与复核、合同签订与验收、验收与保管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原则)。作为评审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代表不得参加开标活动。参与项目采购评审的人员不得作为项目履约验收人。

  对于单一来源采购项目议价、合同签订、履约验收等相关业务,原则上应当由三人以上共同办理,并明确主要负责人员。

  (二)回避制度。各股室(单位)相关人员、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与供应商之间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参与论证、会审的专家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评审工作。

  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实施。

内控管理制度8

  关键词:医院;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医疗服务行业也飞速发展。我国相继颁布实施了相关的政策和条例,规范医院的财务管控工作。近年来,医院传统的财务管理模式弊端逐渐显露出来,内部控制制度缺乏,成为阻碍医院发展的一大关键因素。这就迫切的需要加大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的建设力度,为实现医院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并为其他医院的发展提供参考意见。

  一、医院财务管理中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概述

  医院财务管理工作最终目标的实现的一个重要依据是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该项制度的主要作用是限制和规范医院的财务管理行为,对会计信息进行研究,围绕医院的战略性发展规划和财务管理目的,制定出有效的财务管理决策,以免财务管理工作出现方向性的错误。由此可见,建立健全的财务内控制度意义重大,可对各项管理行为进行约束,避免违规行为的出现,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整体质量,促进医院的发展和进步。

  从本质上来看,财务内控制度归属于医院规划发展的一个重要部分,在制度建设的过程中一定要对我国现行的财政管理制度进行充分的研究,结合医院的实际发展现状,从价值管理的层面出发,设计出最优化的财务内控制度体系。财务内控制度中要包括内部监督制度、控制活动制度、内部环境、信息沟通制度及风险评估制度五大内容。通过针对性的措施来加强对医院会计信息的监管,保证内控制度与行业法规的一致性,为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可靠的依据,保证医院经营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二、建设医院财务管理中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对策研究

  (一)强化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和控制

  医院财务内控管理对象不仅仅是资金的流动,还需要意识到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性。由于医院自身特有的性质和经营模式,在为广大公众提供优质医疗服务的同时,应在内部进一步强化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所以建设医院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一个重要部分就是要管理固定资产,要依据国家现行的多项法规政策,从固定资产的申请采购、招标活动及验收、等方面入手,实施全程的控制管理,并对这部分资产的利用价值进行实时性的测算,在医院资产管理表中规范固定资产的损益状况,提高医院各项资源的`利用效率,以此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

  (二)制定健全的内部激励机制

  医院财务管理人员作为实施内部控制工作的主体,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在建设医院财务内控制度时,还要重视对内部激励机制的构建。借助多样化的奖励政策和措施,来调动广大员工的主观能动性,保证员工能够主动、积极的参与到内控制度的建设中,并严格、认真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医院还需要打造一个良好的财务内控制度建设氛围,为员工提供有效的内控制度建设平台,合理的运用奖励机制,使员工的个人价值能够在财务内控制度建设工作中体现出来,并获得相应的利益,保障医院财务内控制度建设的完善程度。

  (三)对医院财务管理的内部审计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

  医院财务内控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涵盖多方面的内容,要想将财务内部控制工作渗透到医院的整个经营管理过程中,实现医院财务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的有效整合,就需要完善医院内部审计制度。应结合当前财务管理形势的变化状况,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在实施管理工作过程中不断发现问题,消除影响财务内部控制工作效率的因素,降低医院的财务管理风险。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医院在完善财务内部审计制度的过程中,要合理分配不同部门的职责和权益,落实监督和管控工作。然而由于一些医院在财务审计方面缺乏较为专业的管理人员,可以将这项工作交由经验丰富的会计事务所来完成,专门设立医院内部的财务审计机构,保证其具有独立而有效的执行力性,发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真实效用。

  (四)将财务内控管理制度的建设摆在重要的位置

  管理人员的规划和协调是医院财务内控制度建设工作能够循序渐进开展的重要保障是,因此医院高层管理人员要重视内控制度的重要性,发挥带头作用,将建设财务内控制度的理念植根于每位员工心中,提高内控制度建设工作的效率。医院领导层首先要根据医院的情况,把握好行业财务内控管理政策,有目的性、针对性的对内控制度进行补充和完善,确保会计信息可以真实的反应财务管理状况,避免财产损失现象的发生[5]。除此之外,医院管理工作者要掌握内控制度建设的要点所在,制定优化的补偿控制方案,及时发现内控管理工作中隐藏的问题,并增添管控制度条款,确保医院财务内控管理工作在掌控范围中,消除风险隐患,增强医院的风险抵抗、预防能力,加快医院的现代化发展步伐。

  三、结语

  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同广大群众的健康状况有着紧密的联系,为了保障医院经营和管理的稳定性,实现医院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要从根本上提高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结合市场的发展状况,对医院财务内控制度进行改革完善,依靠健全的内控制度来使医院各项财务工作向着规范化、系统化和标准化的方向发展。在实际建设财务内控制度的过程中,医院应基于全面的角度,对各方面的要素、内容进行统一性的把控,确保内控制度建设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更好的指导财务管理工作的开展,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内控管理制度9

  一、将内控制度建设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内部疏于管理和控制是诸多问题产生的根源。外资保险公司在健全内控制度方面是非常严肃而认真的。我国监管机关对各保险经营主体的内控制度建设也较为重视。中国保监会在1999年8月就下发了《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指导意见》,但由于该文件只提供指导性意见,各保险公司在制度落实上主要依靠自律,监管机关在该《指导意见》颁布后又较少开展有针对性的检查,因此很多保险公司虽然有内控制度,但执行的自觉性和执行效果却大打折扣,存在着制度上写的是一套,做的是另一套的现象。

  二、强调权力和责任间的.制衡性。

  外资保险公司组织机构、管理部门和业务管理岗位间相互监督、彼此制约的特征十分明显。公司内部强调行政和业务双向管理,讲求制度第一、权力第二。重要职能与关键岗位的设立也存在一定制衡。公司总经理在行政管理上可行使直接决策权,但在涉及风险选择和业务决策上却须业务垂直管理的部门决策。另外,外资保险公司都配备专职核保、核赔人员,实行承保与理赔职责分离,展业与核侏相分离。公司内部建立了承保和理赔人员的分级授权制度,规定各级承保和理赔人员的授权范围和职责。

  三、重视授权工作并严格权限管理。

  外资保险公司内部“等级森严”,这种等级反映的是日常管理工作中的权限管理,包括核保权、核赔权、核单权、查询权、报账权、法人授权等。有效的权限管理,以及双签制度的广泛使用等,虽然在某种程度上影响效率,但可以增加管理工作的透明性和少出差错。中资保险公司在管理上也强调授权管理,但往往存在授权职责不清,或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

  四、采用内部稽核与公正的外部审核相结合的方式监督检查。

  外资保险公司总公司设有独立的稽核部门,直接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可定期不定期地对下属单位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采取随机查询,重点多是权限的控制和执行情况,包括制度建设是否完备,财务制度和会计规则是否有效执行等。

内控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规范企业财务行为,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益,适应企业进展的需要,按照有关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本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由财务部负责,其基本任务和办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方案、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等内部控制工作,以达到合理筹集资金、参加经营投资决算、有效通过公司各项资产,努力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

  第三条建立和健全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第四条本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

  1.权力分隔,每一项经济业务的处理程序,不能由一个部门和一个人所有包办,以防止浮现差错和弊端。

  2.合理分管,采取账物分管、钱账分管、印鉴分管及钥匙分管等。 3.审批稽核,任何经济业务的处理都要有明确的授权与审批,同时要经过财务部门的审核与稽核。

  4.责任明确,各部门和人员要职责分明,以便任何状况都能落实到个人责任。

  5.凭证控制,建立和健全凭证制度及严格传递程序,直到会计资料归档。

  6.例行核对,对每一项经济业务和会计记录,都要举行例行核对,以保证账证、账账、账表、账物及账款核对全都。

  其次章财务收支内部控制

  第五条采取财务收支预算控制。

  1.在财务部的指导下,公司各部门要编好月份和年度现金收支预算。

  月份提前一周,年度提前一个月编报财务部。

  2.在财务部的指导下,公司所属企业要编好月份和年度资金上缴与下拨及业务往来的财务收支预算。

  月份提前一周,年度提前一个月编报财务部。

  3.财务部和所属企业财务收支预算汇总,加上公司现金和转账部分,即为全公司的财务收支预算,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凡预算外的财务收支,需单列项目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办理。

  第六条建立定额备用金制度。

  1.各部门零用现金定额规定如下:

  生产部××元

  经销部××元

  综合部××元

  工程部××元

  办公室××元

  2.对各部门零用现金采取限额开支审核报销方法。

  各部门单项支出低于1 000元的,先备用现金开支,然后汇总填制“备用金支付单”,将取得合法的发票单据附在后面,经本部门负责人签批后,再到财务部办理审核报销手续,由会计填制“付款凭证”,凭此证到出纳处领取现金,以补充部门备用金。

  各部门单项支出高于1 000元的,不能在备用金中支付,应由用款部门填制“请款单”,经归口的负责人签批后,到财务部办理预支款手续,由会计填制“付款凭证”,凭此单到出纳处领取支票或现金。

  用款部门办妥购置物品验收或付费等业务手续后,应准时将取得合法的发票单据附在原“请款单”存根联后面,到财务部办理单项报销审核手续。

  如预支款与实际支付不符时,应在报销时办理多退款手续。

  单项低于1 000元的零用金支出,所取得的发票单据要在月末之前准时报销,不得跨月。

  单项在1 000元以上的支出,所取得的发票单据要准时报销,不得挂账。

  第七条执行按签批金额权限审批付款。

  1. 2 000元以上支出,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2. 2 000元以下办公支出,由财务部审核批准。

  3.专项用途资金支出,在确定的金额内,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批准。

  4.因经营需要代收、代付款项,由财务部审核批准,必需坚持先收后付,不转变原款形式及用途原则。

  第三章货币资金内部控制

  第八条建立会计和出纳职责分工制度。

  财务部应设置专职出纳员,负责办理货币资金的收付业务。

  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出纳不得兼任其他业务工作。

  除记下现金、银行日记账外,不得保管凭证及其他账目。

  第九条加强对现金的稽核管理。

  全部现金业务收入,应凭收入凭证和收入日报表,并经内部稽核和兑换外币。

  第十条控制现金的使用范围。

  依照有关部门现金管理规定,库存现金只能用于工资支出,个人福利劳保支出、农副产品收购、差旅费、零星开支、备用金及银行结算金额起点以下的小额款项。

  其他特别状况需经总经理和财务部批准后方可使用现金。

  第十一条严格付款审批和支票的签发。

  全部付款均应按审批金额权限及两人以上有关人员办理。

  付款支票必需经过两人或两人以上的签章方为有效。

  财务和支票专用图章,须分离掌管,不得由一人包办。

  不准开“空头票”和“空白支票”,开出支票要举行记下。

  第十二条收付款项要利用会计填制记账凭证。

  全部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支,均须利用经办会计审核原始凭证无误后填制收付款凭证,由出纳检查所属原始凭证是否齐备后办理收付款,并在收付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

  第十三条遵守核定的现金库存限额和银行结算纪律。

  按日常3~5天开支的现金需要核定现金库存限额,不得超额,不准以白条抵库存;企业单位间的经济往来,普通应利用银行举行转账结算;不准出借银行账户和套取现金。

  第十四条准时记下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结账。

  现金日记账按币种设置,银行日记账按账号分离设置,每日均须结出余额。

  由出纳每日核对库存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是否相符,由会计每月核对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并调整其相符。

  第四章对外投资内部控制

  第十五条长久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

  1.长久投资项目要在市场预测的基础上,立项举行可行性讨论,考虑资金的时光价值和投资的风险,经过经理办公会讨论打算后方可实施。

  财务部门要为决策提出参考看法,履行严格的财务手续,催促、检查项目的执行和效益状况。

  2.健全股票、债券和投资凭证记下保管和严格记名记下制度。

  主管长久投资的部门,要有两人以上的人员共同管理,对股票、债券和投资凭证的名称,数量、价值及存放日期做好具体记录,分离建立记下簿。

  除无记名证券外,企业购入的应记下于企业名下,切忌记下于经办人员名下。

  3.对长久投资项目做好具体记录,实施定期盘点。

  对投资企业,每隔半年清点一次资产负债和检查经营状况;对非控股企业必需每年检查一次投资收益状况。

  对股票和债券投资,由财务部门做好会计记录,对每一种股票和债券分离设立明细账,并记录其名称、面值、证券编号、数量、取得日期、经纪人、购入成本、收取的股息或利息等。

  对个别其他投资应设置明细账,核算投资及其投资收回等业务。

  每年至少一次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4.如长久投资浮现亏损或总经理认为有须要时,公司视详细状况授权财务部或托付会计师事务所,对亏损单位或项目举行审计,并据此对亏损予以确认,并做出相应处理。

  第十六条短期投资。

  1.短期投资业务,要由总经理授权的主管业务部门和主要负责人办理。

  普通根据经办提出―主管审核―总经理批准―实际投资―验收记下―到期收回的程序办理。

  2.有价证券的会计记录、记下保管和定期盘点等制度可参照长久投资方法举行。

  3.短期投资如浮现亏损时,公司应授权财务部对业务部门经营状况举行审计,并呈报总经理批准列亏。

  如亏损较大,公司可托付会计师事务所对该项目举行审计。

  第十七条对外大额存款。

  1.对外大额存款业务,由总经理授权财务部负责办理。

  普通按信用调查―利息比较―主管审查―总经理批准―对外存款―到期收回的程序办理。

  2.对大额存款利息约定要有两人在场,还款收回、利息收入等要做好具体记录,准时入账。

  第五章销货与收款内部控制

  第十八条销货业务应统一归口由营业部办理,其他部门及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兼办。

  销售业务普通按接受订单―通知生产―销货通知―赊销审查―发货―开票―收票结算等程序办理。

  第十九条营业部按照生产经营目标和市场预测,编制营业收入方案,承接购货客户的“订货单”,通知生产部门组织生产、加工等业务工作。

  其次十条销售发票由财务部专人记下保管,营业部负责开票,发出销货通知给仓库发货和运送部门发运或送货。

  其次十一条销货业务的.货款,应所有利用财务部审核结算收款,在发票上加盖财务收款专用章。

  赊销业务应经过信用审查,财务部应互相核对销货发票、销货单、订货单、运货单。

  其次十二条由营业部制定价格名目或定价方法及退货、折扣和折让等问题的处理规定,由财务部举行审核监督。

  其次十三条销货业务发生的退货、调换、维修和补件等三包事项,由营业部按规定办好业务手续后,凭证到财务部办理结算或转账手续。

  第六章购货与付款内部控制

  其次十四条企业的购货业务应统一归口由供给部负责办理,其他部门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兼办。

  购货和付款业务普通按申购―订货―到货―验收―付款等程序办理,按合同承付货款有据,拒付有理。

  其次十五条供给部应按照生产经营需要和库存状况编制选购供给方案,对方案选购订货要签订合同或订货单。

  合同订单要求条款清晰、责任明确、内容全面。

  其次十六条市场暂时选购,由使用部门按照需求提出“请购单”,报经供给部审批后办理,较大选购项目须报总经理审批。

  其次十七条全部购货业务须做到情报准、质量好、价格低、数量清、供货准时、运送便利等。

  其次十八条选购到货,要由仓库和质量检验部门举行验收,并由仓库保管员、质量检查员及有关负责人在验收单上签章。

  其次十九条不论是方案合同订货还是市场暂时选购,购货付款手续均由供给部办理。

  第三十条到货验收付款后,由供给部请款经办人将审核无误的订货单、验收单、发票账单附在请款单第一联后,经有关业务主管审批,到财务部办理审核报销转账手续。

  第三十一条财务部核对从仓库签收的验收单和供给部报销转来的发票账单所附的验收单,以把握购货业务的请款、报销及在途物资的状况。

  第七章生产与费用内部控制

  第三十二条有关生产业务由生产部负责。

  对于原材料的消耗及成本费用的发生和控制,应由生产部和财务部及全部有关部门建立成本责任制,严格管理成本费用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第三十三条建立严格的领退料制度,按技术消耗定额发料,按实际消耗计算材料成本。

  第三十四条加强人事和工资管理,核实工资的计算与发放,正确处理工资及福利费的核算与分配。

  第三十五条重视创造费用发生的核算与分配。

  注重物料消耗、折旧费的计算、费用项目的设置等是否合法合理。

  第三十六条生产成本、运送成本、营业成本的计算要真切合理,不得乱挤乱摊成本。

  要划清在产品与完工产品和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及各种产品成本之间的界限。

  第三十七条对期间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费用、销售费用的项目要合法合理,支出要符合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凭证手续要合规。

  第八章存货与仓库内部控制

  第三十八条加强存货和仓库的管理,建立仓库经济核算,必需做到账、卡、物和资金的全都。

  第三十九条对存货数量较大的企业,应采取“永续盘存制”。

  建立收发存和领退的计量、计价、检验及定期盘存与账面结存核对的方法。

  其本期耗用或销货成本,按领发货凭证计价确定。

  第四十条对存货采取“永续盘存制”有困难的企业,可采取“实地盘存制”。

  第四十一条存货计价办法。

  1.按实际成本举行日常核算的,采纳加权平均法计价。

  2.按方案成本举行日常核算的,采纳方案价格计价,期末分摊价格差异。

  第四十二条低值易耗品,采纳一次摊销。

  如一次领用数额较大,影响当期成本费用,可利用待摊费用分次摊销。

  第九章工资与人事内部控制

  第四十三条职工的聘用、解聘、离职和起薪、停薪及工资变动等事项,应由人力资源部准时以书面凭证通知财务部和员工所在单位,作为人事管理和计算发放工资的依据。

  第四十四条工资的计算和支付,要严格根据考勤制度、工时产量记录、工资标准及有关规定举行。

  并按照工资总额和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正确计提对付职工福利费、职工教导经费、工会经费。

  第四十五条对职工的责任赔款,应由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力资源部依据有关规矩,并经职工本人签字同意后,方可转财务部扣款。

  第四十六条领取工资均应由本人签章。

  本人不在应由其指定人员或其同组人员代领并签章。

  在规定期限内未领取的工资,应退回财务部记入“其他对付款”账户。

  第四十七条按照成本核算方法,将工资及职工福利,按职工类别、工时产量统计和单位工资标准,合理分配计入产品直接工资成本、创造费用、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等有关账户。

  第十章收入利润内部控制

  第四十八条当期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包括销售收入、运送收入、营业收入和经营收入,要所有准时入账,并和与之对应的销售成本、运送成本、营业成本和经营成本互相配比,减去当期应变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和期间费用后的余额,即为主营业务利润。

  第四十九条当期实现的其他业务收入要所有准时入账,并和与之对应的其他业务支出相配比,求出其他业务利润。

  第五十条按规定计算投资收益,对投资收益的取得要合法,确定要符合权责发生制,计算要合规、入账要准时、处理要恰当;对投资损失的计算要合法、正确和实事求是。

  第五十一条对营业外收支项目的设置要合法、合理,收支项目的数额要真切、正确,账务处理要恰当。

  第五十二条企业利润总额依照有关部门规定作相应调节后依法缴纳所得税,再按规定的挨次和一定比例举行分配。

  第五十三条企业发生年度亏损,可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等弥补,下一年度的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连续弥补。

  5年内仍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等弥补。

  第十一章固定资产内部控制

  第五十四条采取财产主管部门、财产使用部门和财务核算管理部门综合核算管理的分工负责制。

  1.财产主管部门,系指本公司工程部,负责固定资产记下管理、建设和购置、处置和报废等业务。

  2.财产使用部门,是指占有、使用固定资产的各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保管修理。

  3.财产核算管理部门,指本公司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核算,综合价值管理,每年组织清查盘点一次。

  第五十五条固定资产的建设与购置,普通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购建:由各使用部门提出增强固定资产的报告,交工程部举行可行性讨论后,提出购建报告。

  2.审核批准:呈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3.对外订货:由工程部负责对外订货,签订建设安装工程合同。

  4.建设安装:由工程部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施工,按工程进度付款。

  5.验收使用:由工程部组织验收,交付使用部门使用。

  6.结算付款:按照固定资产购建报告,以订货、验收单、工程合同、完工交接单、竣工决算、发票收据等凭证单据,经工程部审核无误后报总经理批准,到财务部办理付款结算手续。

  第五十六条固定资产的处理与报废。

  固定资产的停用、出售或报废处理,均由各保管使用部门提出看法,交工程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举行处理,并报财务部审核后作财务处理。

  第十二章分析和考核

  第五十七条本公司和所属企业,可根据行业的特点,使用下列财务评价指标:

  1.流淌比率=流淌资产/流淌负债×100%

  2.速动比率=/流淌负债×100%

  3.应收账款周转率=赊销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100%

  4.存货周转率=销货成本/平均存货×100%

  5.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6.资本利润率=利润总额/资本金总额×100%

  7.营业收入利税率=利税总额/营业收入×100%

  8.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

  第五十八条本公司和所属各分公司内部,采取分部核算。

  核算单位采取自定目标、核定收入、控制成本、责任考核、资产承包及超额有奖的方法。

  第十三章内部审计

  第五十九条公司设专职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负责公司各部门和所属各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六十条公司每年对所属企业举行一次年度例行审计。

  第六十一条如董事会或总经理认为有须要,可随时对所属公司举行专项审计。

  第十四章附则

  第六十二条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于公布之日起采取。

  第六十三条本制度解释和修订权归公司财务部。

内控管理制度11

  一、资金的管理

  1、资金使用部门月末要上报次月资金使用计划,总经理依据资金结存情况审批 各部门资金使用额度,财务部按计划使用先后顺序予以支付。

  2、如遇特殊情况需用资金,直接由总经理签字批准(不在可委托副总代签) ,方 可办理用款手续。

  3、使用资金时(包括大额用款) ,各部门应提前 1-3 天预报资金使用额度,便于 财务及时备款。

  4、使用现金的范围:农副产品的收购、职工薪酬、职工福利、差旅费、加油费、 需用现金缴纳的税费及起点额 200 元以下的零星支出,其余全部使用转帐支票。

  5、借用转帐(空白)支票时,要将金额写明,便于财务掌握资金结存情况。

  6、借款人必须做到前清后借,但极特殊情况除外。

  7、资金的审批程序是: 计划内借款: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部 计划外借款:借款人-部门负责人-总经理-财务部

  二、原辅材料采购及存货的管理

  1、原料到厂时,保管员应据实检斤,并依据质检部门出据的检验单,计算出合 格品的数量,填写材料入库单,同时登记保管帐。

  2、原料收购部门根据当日入库数量、收购价格、收购地点等填开实物收据,同 时索要售货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当地村委会提供的自产证明 (身份证上的地址要 与村委会提供的自产证明地址目符) 。

  3、原料收购部门次日上午要报送原料收购及付款情况日报表,并及时提供财务 开具农副产品收购发票所需资料。

  财务依据完善的手续予以付款,同时开具农副 产品收购发票。

  4、购买辅助材料、备品备件等物品,必须凭据税务部门要求的合规发票予以报 销(如:双条码、购货单位全称、大小写金额一致、发票章和条码章等) ,不得 以白条报销。

  但对特殊情况可特殊处理。

  5、需要先付款的业务,须到财务办理借款手续,经领导批准后(计划内部门领 导签字、计划外的需总经理签字)财务予以付款。

  如果需银行汇款的,办款人要

  将对方的单位名称、地址、开户行、银行帐号等有关内容填写清楚,否则不予办 理。

  6、购进需要入库的材料物品,必须经保管员验收入库,并开具材料入库单,随 同发票一并到财务报销。

  如果所购物品不需入厍须由接收人或使用部门负责人签 字方可报销。

  7、采购人可借一定数额的备用金,作为零星或急需购物周转用,但年终需将备 用金全部退回财务。

  8、月末购料,发票不能当月取得,保管员要按接收的实际数量和采购员提供的 实际采购价格(扣税价)进行估价入帐,待发票到厂时办理正式入库,并将估价 冲回。

  9、库存物品领用时,必须凭据领料单(仓库、财务、统计各一联) ,领料单要标 明领料用途,分管的各级负责人都要签字,保管员方可付货。

  销售的货物要有发 货单或销售发票。

  10、月末终了,保管员、统计员要对当期发生的料单等票据进行汇总、核对,并 按规定时间(每月 1 日)分别向财务报表,财务据此进行成本核算。

  11、年终仓库要进行物资盘点,做出物资盘点明细表,与财务部门进行核对,做 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对于盘盈、盘亏的物资要作说明因此而造成损失的, 报请总经理审批,财务予以帐务处理。

  三、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1、对于购进的且已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价值 20xx 元、使用期限一年以上) , 需填写固定资产入帐单,经办人要按照入帐单上列明的内容,逐项填写清楚,然 后随发票一起报帐。

  同时设备动力部要登记固定资产台帐。

  2、对于购进尚需安装或加工的固定资产,财务应在在建工程科目归集,待全部 完工时,由设备动力部办理入帐手续。

  3、购进的低值易耗品(价值 20xx 元以下、使用期限二年以上) ,应先办理入库, 然后再领用。

  领用时,保管员或设备动力管理员应登记低值易耗品台帐。

  4、当入帐固定资产和低值另耗品发生毁损时,主管部门要写明事由报厂部,财 务部依据批件进行帐务处理。

  5、年末终了,主管部门要与财务部进行对帐,并进行实物盘点。

  四、往来帐的管理

  1、工作人员为公司办事借款或出差借款,应按规定时间报帐。

  2、已办理预付款业务的,经办人要及时将发票清回,避免造成呆、死帐。

  3、需要办理银行汇款的业务,办款人要将对方的.单位名称、地址、开户行、银 行帐号等有关内容填写清楚,否则不予办理。

  4、因经办人失职对公司所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负责。

  五、报帐制度

  1、如果出差借款,应于回来三日内报销差旅费。

  报销时要将发票按类别、时间 先后顺序,整齐的粘贴于专用纸上,填好张数、金额、报销人。然后清楚的填写 好差旅费报销单,经部门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审核报销。如有超标准支出的, 需经总经理签字方可报销。

  2、在市内采购的,应于当日办理报销手续,如特殊情况当日不能取得发票的, 须在三日内办理报销手续。

  3、采购部门采购时,如果金额同等的情况下,尽量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

  4、针对增值税发票超过 9 0 天未报销而造成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税额部分,由 持票人个人承担。

  5、报销时,发票上的单位名称、时间、货物名称、数量、金额等内容必须填写 齐全,不准自己填写,否则财务不予报帐。

  6、使用支票的,支票存根要填写齐全,内容要与发票一致。

  7、电力管理部门每月应及时将电费增值税发票开回交予财务,以便成本核算。

  8、采购人不允许将空白支票转交他人,如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由当事 人自负。

  如果支票丢失了,由当事人及主管部门予以报案或挂失,财务凭据总经 理签署的意见处理帐务。

  9、职工工资表必须于次月五日前报送财务部,财务汇总入帐。

  10、生产统计月报表、能源消耗统计表、库存材料(成品/半成品)盘点表等与 财务月终结算有关的报表, 必须于次月一日前报财务部, 财务据此进行成本核算。

  11、报销时间:每周一、三、五下午 1 点-4 点(手机费每月 15 日) 。

  12、为了将有限的资金充分的利用好,要求借款人将所剩余款及时返还财务,不 得自行留存。

  13、 以上条款请管理部门及工作人员遵照执行,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规定时间报 帐的,请以书面形式报请总经理审批,否则按时间长短给予 50 元-100 元罚款。

内控管理制度12

  一、企业资产内控管理存在的缺陷

  企业在内控管理中为了节约成本,往往会选择缩减人力开支,在岗位设置上实施一个或几个保管人员同时管理和维护多个设备。保管人员一般也只是监督和管理设备的完整性,一旦设备出现故障,由于其缺乏足够的经验和专业知识,无法对设备进行维护和更新。正因为如此,很多企业的一些设备往往不能正常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企业对自身拥有的资产掌握不够,有时候甚至还没有对资产进行盘点,就不知资产的去处。这些问题的存在与企业内部管理成本缩减存在漏洞直接相关。

  二、企业资产内控管理的制度建设

  (一)明确企业资产内控管理程序

  企业资产的内控管理工作需要相关管理人员做好资产金额的预算工作,经过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才能实施购建。在整个购建工作完成之后,验收部门还要再次检测资产情况,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在使用资产时,企业要注意维护资产,安装企业会计制度来进行折旧计提工作,相关管理部门对资产使用情况要进行详细的记录,按照相关规定对企业资产进行定期盘点,领导对盘点结果要进行及时的批复与处理。企业要建立健全资产处置制度,确保实际资产与账务记录情况相符,杜绝谋取私利现象的出现。

  (二)构建完善的内控管理环境

  企业资产内控管理需要在一个良好的控制环境下进行,企业领导要注重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构建财务部门、验收部门、采购部门等多个机构,确保每个机构明确自身职责,充分发挥各个机构的作用。各个部门之间要相互监督、互相邦之,管理人员根据相关内控管理准则开展各项工作。企业对资产内控管理的相关岗位的管理规则应当进行详细的制定,明确各关键岗位的内容,例如不同岗位的选聘标准、工作人员离职需要办理的手续、不同岗位的职责和道德标准以及关键岗位的概念与范围等。此外,企业领导还要注意提高自身的风险控制意识,严格加强资产管理工作,及时分析企业存在的风险,并作出相应对策来控制风险。

  (三)加强内部监督与管理工作

  企业在进行资产内控管理时,应当加强内部监督与管理工作,将企业的资产管理细则进行下传,财务人员要做好财务记录工作,领导应严格审核各项财务记录状况,确保企业资产状况能够全面、真实地反映在财务信息中,对内控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企业要不断优化内部管理人员的结构,提升内部管理人员的素质,使得人尽其用,确保每位管理人员都能够严格执行监督与管理工作,通过规范的内部监管制度来提高企业内控管理水平,弥补内控管理存在的缺陷,为企业的稳定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结束语

  企业作为以盈利为目的的组织,其发展目标是在经营管理中获取最大效益。而企业的经济效益与企业资产内控管理有着直接的关系。在企业资产内控管理中,相关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应当不断总结内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找漏洞、补救漏洞,避免出现较大的损失。通过严格的内控管理制度来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促进企业的持久发展。

内控管理制度13

  一、完善财务报销手续,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必须具备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接受单位及接受人名称,经济业务数量、单价、金额;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每一张票据必须经办人、验收人和负责人签字。

  二、预算和决算必须在主管领导审查和监督下执行,重大开支由财务管理领导小组集体决定。

  三、依法设置会计帐簿,不准私设会计帐簿或私设账户。不准私设“小金库”,更不得公款私存,杜绝私人长期截留公款或挪用公款的情况发生,严禁向外出借本单位银行帐号。

  四、现金支票、转帐支票及电汇支票每发生一笔业务都必须经主管领导签名批准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方可办理。签发各种银行支票时,必须由两人同时签印。单位领导要定期组织检查银行预留印鉴是否完整、安全,法人印鉴,现金收讫印鉴由现金员管理;单位会计负责管理财务印鉴。如出现问题,要及时向上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

  五、出纳员为现金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银行支票、现金支票、银行日记账、现金日记账等的日常保管和归档。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条例,禁止“白条”入账、抵库。

  六、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确保帐实相符。

内控管理制度14

  负责组织公司经济责任制方案的制定及经济指标考核工作。

  负责提供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的主要财务指标,每月进行对标分析。

  负责组织公司编报各种产品日常效益测算。

  负责组织公司编报资金周计划、月计划及月计划执行情况。

内控管理制度15

  一、设立招标采购小组

  组长:校长

  联络员:总务科长

  成员:纪委书记分管后勤校长总务科专项负责人采购员使用单位负责人一名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采购政策。执行政策法规,组织市场调研,按照经济适用原则提交购买或招标方案。

  2。负责招标组织工作。每次招标活动都要依法公开公正公平的进行,认真完成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整个过程。

  3。负责业务咨询。要充分发挥招标采购智囊团作用,负责采购政策法规和业务技术等方面的宣传、解释、参谋和咨询工作。

  4。负责招标项目的落实。对每次招标活动要检查监督,确保落实,并负责听取使用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三、前期准备

  1。要加强计划性,尽量形成批量规模,吸引厂商,促进竞争,产生效益。

  2。要加强市场调研,做好前期准备。要首先做好选型工作,满足教学科研需要;充分了解市场行情,做到胸中有数;公开招商并审核资质和业绩。每项招商不得少于3家。

  3。要根据采购需求制定标书,标书内容应详细具体,以免引发争议。

  4。要根据招标内容组织招标人员。招标开始时负责介绍招标投标概况。

  四、议事规则

  (一)基本宗旨

  招标小组成员代表学校和各使用单位的根本利益,必须公平公正,客观全面,不倾向或排斥某一确定的指标,并对个人的评标意见负责。

  (二)组织纪律

  招标小组成员不得以招标名义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接受投标人的宴请,不得收受投标人的礼物,不得透露对中标文件的评审、比较以及评标有关情节。凡是国家规定集团购买与招标项目,不得变相交易方式,更不得变成个人行为,必须坚持集体决策。凡是擅自违规操作,以个人身份所签协议和合同视为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材料出现问题,组长是第一责任者,工作组集体负责。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成员的亲属不能参与招标。

  (三)评标原则

  坚持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坚持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后,同质比价;坚持质量第一,以防止中标价格低于成本价格带来后患;价格最低,不一定是最好的标;争取最大回报率。

  (四)评标方法

  在各投标厂商开标后,招标小组成员要进行充分地讨论评标,要求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自己的见解。在充分讨论基础上,以无记名投标方式或其它方式产生中标者,少数服从多数,如果两家以上出现同等票数要进行重新投票。每次中标活动结束,要现场做出《招标记录》,招标小组成员要当场签字,每次招标要建立招标档案一套,以备查考。

  (五)大型采购项目,联络员不参与投票。

  五、工作程序

  1。集团购买与招标项目确定(组长负责);

  2。项目公示(联络员负责);

  3。应标单位材料送达(联络员负责);

  4。相关市场调研(申请单位及联络员)

  5。项目说明会(应标单位参加、联络员负责通知);

  6。工作组和议,敲定购买对象与应标单位;

  7。履行法律手续,公示结果。

  六、几项原则

  1。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原则上交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

  2。一次采购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由总务科长、采购员参与招标;

  一次采购1000~3000元的,由分管校长、总务科长、采购员参与招标;

  一次采购3000~5000元的,由纪委书记、分管校长、总务科长、采购员参与招标;

  一次采购5000元以上物资或1万元以上的基建维修项目的,由招标小组全体成员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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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内控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内控管理制度

内控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行政采购行为,加强对采购过程的管理和监控,本着“保证质量、节约开支、堵塞漏洞、避免损失、提高效益”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原则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维护公共利益,保证行政效率,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采购应当符合节能和环境保护的要求,优先采购低能耗低污染的货物和工程。

  三、行政部作为采购工作的管理和执行部门,须详细进行采购物资的成本核算,有权根据各部门的具体使用情况选择产品的品牌、档次及供货渠道,从而控制产品价位,降低物资成本。

  四、在物资采购过程中要做到采购经手人员、保管人员、审批人员分离制衡。

  第三条适用范围

  一、本办法适用集团及直属全资子公司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及工程的采购管理(不包括生产材料及生产设备的采购),集团控股公司参照执行。

  二、集团行政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两种形式。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原则上实行集中采购:

  1、单价在1万元,批量在2万元以上的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和家具;

  2、合同价值5万元以上公共工程按工程招标、投标办法执行。

  3、合同价值5万元以上的服务项目。

  第二章采购方式

  第四条集中采购原则上统一到集团指定的采购定点单位实施采购;如果没有集中的采购定点单位,则由各企业行政部与使用单位共同确定专人组成不少于3人的采购小组,按采购规定及程序实施采购,分散采购由各企业行政部根据本企业情况组织采购。

  第五条行政采购以竞争性谈判采购、询价采购为主,同时,可根据实际,采取公开招标采购、邀请招标采购和直接采购等方法。

  一、公开招标采购指招标人以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参与投标。

  二、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投标。

  三、竞争性谈判采购是直接邀请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采购。

  四、询价采购是对三家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的报价进行比较,以确保竞争性价格的采购。

  五、直接采购是指采购人向供应商(厂家)直接购买的方式。

  第六条实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的项目,应当遵循下列基本程序:

  一、确定采购谈判小组成员、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定标准等。

  二、谈判人拟定合同条款,提出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三、参加谈判的所有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谈判人据此确定中标供应商。

  第七条实行询价采购的项目,应当遵循下列基本程序:

  一、定询价小组成员、价格构成、定标准等。

  二、询价人拟定合同条款,提出报价供应商名单。

  三、询价活动必须公平进行,询价人应要求供应商书面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询价人确定的中标人是符合采购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

  第八条采购员对于小额物品的采购,应尽量去正规商场采购,并做到货比三家,严格控制采购物品的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

  第三章采购程序

  第九条采购计划与申请

  一、属行政采购项目,申请部门须拟订本部门年度采购计划,并附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估计价值、供货时间等有关材料,报行政部审核。

  二、行政部对申请部门上报的年度采购计划进行审核后,制定公司年度采购计划预案。

  三、公司年度采购计划须经总裁批准方可实施。

  四、根据采购计划制作的采购预算表,分别需经行政部负责人、主管领导、总裁按权限签批核准。

  五、属于临时采购项目,申请部门须提供按权限签批核准的申购单,并附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性能、供货时间等有关资料,报行政部办理。

  第十条采购实施

  一、采购员收到被批复后的.请购单或采购计划,立刻开展多方询价、比价、议价,按照货比三家的原则,询价人员将三家以上候选供应商的品种、规格型号、报价、数量、性能指标等情况整理填写<报价审批表>报行政负责

  人,行政部负责人填写采购意见报财务部及主管领导审批。

  二、对大宗、贵重、批量性的采购可采取公开竞价、招标、产品订货会等方式进行采购。尽量提高每次采购批量,获得批量折扣,降低采购成本。

  三、报价审批获准后,如需签定合同,采购员即与供应商洽谈买卖合同条款。合同文本经法律室审核后须经行政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主管领导及总裁按权限签批核准。

  四、采购合同经双方签章生效。生效后的采购合同交财务部备案,行政部留复印件。采购员按合同付款进度,向财务部申请借款,支付给供应方。

  五、采购员按合同交货进度,及时催促供应方按时发货。

  六、采购员对所有采购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名称地址办公电话传真联系人手机号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信情况等)应建立一个完整的供应商档案,报行政部备案。

  七、采购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市场办公用品的价格行情进行调查了解,掌握市场信息,善于收集相关资料,及时采购到质好价廉的物品,建立各类办公用品价格数据库,做为核价的依据。

  第十一条验收与结算

  一、货到,采购员会同使用部门进行验收,清点货物品种、质量、数量或重量,相符后签收并填写验收报告。

  二、如发现货物品种、数量或重量与合同不符,质量经检测与合同约定标准不符,采购员将货物退回供应方,并与供货方就退货、经济补偿、赔偿和罚款事宜进行谈判。

  三、采购员对缺货、供货延迟、验收不合格、货款诈骗等问题,应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处置。

  四、验收合格的货物及时运抵仓库,办理移交入库手续,行政部做好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的登记建账工作。

  五、采购员持请购单、入库单及有关发票到财务部销帐;财务部作好资产登记入帐工作。

  六、实施大额(壹仟元或以上)物品采购原则上以支票形式支付。临时采购或以支票形式支付不便时,需将情况予以说明并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实施采购。

  第四章采购监督

  第十二条财务部结合采购付款、报销及年度盘点实施监督;审计部结合财务审计或专项内部审计实施监督。

  第十三条被检查的人必须如实提供检查所必需的材料和情况,不得拒绝。

  第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触犯刑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一、采购活动中拒绝监督,或招标采取走过场,明招暗送,泄露标底的;

  二、与投标者相互串通,阻挠、排挤其他投标者公平竞争或干扰招标活动,使招投标不能正常进行的;

  三、与供货单位相互沟通,高估冒算,有意多付货款的;

  四、采购过程中,接受供货方的吃请、娱乐和旅游等,私自参与供货方组织的活动的;

  五、接受供货方的回扣或有价证券等各种好处而不上交的;

  六、挥霍浪费或挪用、贪污、私分采购款的;

  七、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购进的货物为以次充好、价高货次、假冒伪劣产品的;

  八、利用各种理由把采购款和采购物品化整为零进行采购,逃避上述条款约束的。

  第十五条行政采购接受各部门的监督。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对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控告和检举。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集团行政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内控管理制度2

  一、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定义及内容

  寿险公司内部控制是指寿险公司的一种自律行为,为了实现经营目标,控制经营风险,确保投保人利益,保证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以全部业务活动为控制客体,对其实行制度化管理和控制的机制、措施和程序的综合。

  寿险公司内部控制主体是指对寿险公司内部控制承担直接和间接作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等公司领导层、内审部门、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以及公司的所有员工。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的客体是寿险公司的全部经营管理活动。所要达到的目标是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执行和实施;保证寿险公司谨慎、稳健的经营方针能够贯彻执行;识别、计量、控制寿险公司经营风险和资金运用风险,确保公司稳健运营;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各项报表、统计数字的真实性和及时性;偿付能力符合监管要求;提高工作效率,按质按量完成公司的各项工作任务等。寿险公司内部控制采取的手段不是通过一些单独的、狭义的管理制度来达到,而是一个涵盖寿险公司经营各环节的`有特定目标的制度、组织、方法、程序的制度体系。因此,其采取的手段不是孤立的,而是有机联系在一起的,构成了整个寿险公司经营管理的基础。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要遵循合法、全面、有效、系统、预防、制衡、权责明确以及激励约束的原则。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以及监控等五个要素构成。根据这五个要素,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应该包括组织机构、决策、执行、监督和支持保障等系统,每一个系统又包括许多子系统,它们共同构成了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二、国内外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发展情况

  (一)国外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发展情况

  从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和持续经营等目标的角度看,建立管控经营风险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是寿险运行经营的前提和基础。国外寿险业在经过长时间的发展以后,充分认识到偿付能力对保险公司持续经营的重要性,因此,寿险公司在坚持稳健经营的前提下,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成为寿险公司风险管控的第一道防线和重要组成部分。具体来说:

  1.政府监管促进了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从国际上政府监管与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关系来看,保险监管者一个非常有效的监管方法就是督促保险公司完善其内部控制制度,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实施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监管制度的基础和前提。从偿付能力监管的第一个层次来看,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涵盖产品开发、销售、承保、理赔、投资等保险经营的全过程,其中重点包括人力资源、业务、财务、资产、负债、费用、法律以及信息技术管理等方面。

  国际保险监管官协会在其有关保险监管核心原则中,将内部控制作为单独的一项原则提出,该原则指出,保险监管机构应当可以监管经董事会核准和采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在必要时要求其加强内控;可以要求董事会进行适度的审慎监管,如确立承保风险的标准、为投资和流动性管理确立定性和定量的标准。监管者有权要求保险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进行适当地控制和谨慎地进行各项工作。在欧盟,这些工作主要是通过一个相当普通的要求来实现的,即要求董事和管理者进行“良好而谨慎的管理”,而“适当的控制”则包括保险公司设立识别和控制承担风险和再保险的各种衡量指标。

  随着加拿大和美国的动态偿付能力测试(dynamicsolvencytesting,DST)的发展,促进了寿险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动态财务分析包括监测保险公司对将来可能发生的负面不利变动情况的抵御能力,这些是通过分析在许多种假设组合下对现金流量的变化进行预测得到的。动态财务分析(dynamicfinancialanalysis)报告由保险公司指定精算师负责,此报告被视为指定精算师与董事会和管理人员进行交流的一种工具,这样可以使风险更明确,并且有利于制定适当的策略以减少和管理风险。而且这一专业报告的特点是由指定精算师个人签署,并以个人的专业责任对其负责。指定精算师有责任从专业角度保证报告合乎要求。由精算师协会制定精算实践标准,以提高这些报告的一致性,确保重要的事项包含于报告中。英国的监管部门现在要求保险公司内部的指定精算师(在专业指导中)对该公司进行动态财务分析,并且及时向公司的董事会及监管部门汇报动态财务分析结果。

  2.将内部控制纳入公司整个风险管理体系中

  国外许多公司在实际经营中将内部控制纳入公司整体风险管理体系,构建了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或者由专门的部门负责相应的公司内部和外部风险的管理。通过对比分析加拿大宏利人寿保险公司和台湾地区国泰人寿的风险管理组织框架。可以看出,两公司采取了两种不同形式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和模式。加拿大宏利人寿保险公司设有首席风险官和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而国泰人寿则采取了专门业务部门负责特定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模式。两种模式都对公司面临的内部和外部风险进行全面的风险管理。从国外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实践看,尽管不同公司采取的风险管理模式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是其内部控制一般都是通过完善的制度设计和有效实施机制来完成的。

内控管理制度3

  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经营的效率性以及对法规的遵循性的过程。内部控制监管则是指政府监管机构以强化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为目的,对企业内部控制进行的立法、指导、检查、评估和处罚等一系列监管活动。

  寿险是金融业中经营风险的特殊行业,寿险公司的风险具有潜在性、长期性和复杂性的特点,寿险业风险的识别、预警、防范化解是一项系统而且十分艰巨的任务。而内部控制是企业风险控制的第一道防线,在风险防范中发挥着基础性和关键性的作用。随着我国寿险业的恢复和迅速发展,寿险公司的内部控制建设逐步完善。但是,总体来说,我国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现状还远不能适应发展形势的需要,制约着寿险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造成这种局面既有企业自身内部控制建设滞后的原因,又有外部监管压力不足的原因。如何通过外部监管来督促企业强化内部控制是国际国内政府监管机构广泛关注和致力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充分认识实施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监管的重要意义

  (一)实施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监管是强化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的必要手段

  近年来,我国寿险公司基本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内部控制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在确保经营效率、防范经营风险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是仍然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首先,内部控制建设意识淡薄。一些公司领导和员工对内部控制重视不够,存在种种认识误区,对内部控制问题不能够及时处理和整改。没有从战略的高度将内部控制建设纳入公司经营管理全过程,存在“分散性建设”、“局部性建设”、“重复性建设”等问题;其次,执行力度层层衰减。目前,内部控制执行问题远比健全问题突出。各级公司在内部控制执行意识和执行力度上层层减弱,内部控制的传导和反馈机制滞后,内部控制机制没有渗透到各项业务、各个环节以及各个部门和岗位;第三,内部稽核尚未充分发挥作用。内部稽核未引起管理层的高度重视,稽核部门建设滞后,人员老化,缺乏独立性,职能发挥不畅,致使一些违反内部控制制度的行为得以长期存在。鉴于目前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现状,以及公司自我修整能力较差,亟需通过外部监管压力促使寿险公司加强内部控制建设。

  (二)实施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监管是建立风险防范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

  寿险业风险产生于寿险公司经营的全过程。与保险监管机构相比,公司更能够及时地发现、防范和化解风险。因此,推动寿险公司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建立风险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及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是保险监管机构履行风险防范职责的基本保证。随着保险监管机构将监管重点逐步向偿付能力监管转移,规范市场秩序将更多地依靠公司严格、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来实现。实际上,查处市场违规问题仅仅是清除“水面的污垢”,而针对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公司及时弥补内部控制漏洞,改善内部控制薄弱环节,在制度上杜绝违规问题的发生,才能真正实现“治理水质”;同时,企业内部控制的混乱必然导致大量的.业务财务数据失真,那么以财务业务数据为基础的偿付能力额度监管将成为一种“数字游戏”,严重影响偿付能力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因此,实施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监管,推动寿险公司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控,是建立风险防范长效机制的重要途径。

  (三)实施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监管是提高监管有效性的重要途径

  加强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监管是提高监管有效性的内在要求。以往保险监管机构对保险公司的监管多采取大规模整顿方式,集中人力、物力进行专项整治。这种专项整治虽然迅速改善了市场秩序,暂时规范了经营行为,但是难以根本解决违规问题,容易形成整治、规范、混乱、再整治的恶性循环。并且监管成本较大,监管效率低下。对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实施监管,作为一种监管手段,其内涵是极为丰富的,各项违规行为和偿付能力风险都可以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上“追根溯源”。从一定意义上讲,监管机构找准了内部控制薄弱的重点监管公司以及容易出现风险问题的重点监管领域,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堵塞各种内部控制漏洞,就解决了风险管控的根本问题,提高了监管有效性。同时,又节约了监管成本,监管效率将大为提高。

  二、我国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监管实践的发展回顾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国寿险公司内部控制水平,自恢复保险业务以来,我国保险监管机构出台了一系列内部控制法规,各寿险公司根据外部监管要求和自身风险防范的需要,不断推进自身的内部控制建设。纵观我国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监管的发展,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

  (一)萌芽阶段(1980年—1996年)

  (二)起步阶段(1997年-1998年)

  1997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以下简称《原则》),这是我国第一部有关金融企业内部控制的监管文件,提出了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含义,明确了内部控制建设的责任主体和监督主体,而且提出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加强各种准备金管理、保险条款管理、再保险管理和内部稽核部门建设等规范性要求。《原则》的出台引起了各寿险公司的高度重视,由此开始认识并着手内部控制建设,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监管也进入了起步阶段。

  1999年8月中国保监会颁布了《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指导原则》,对寿险公司内部控制提出了进一步要求,并将偿付能力监管作为内部控制的重要目标,特别强调了内部控制执行,提出了内部控制建设的系统性要求。面对严格的外部监管,各寿险公司对内部控制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在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内部控制设计的系统性、内部控制执行的监督落实上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内部控制建设和监管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

  (四)重点发展阶段(20xx年至今)

  20xx年以来,中国保监会更加重视和关注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建设,将其作为风险防范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予以推进。即逐步建立以公司内部控制为基础,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以现场检查为重要手段,以资金运用监管为关键环节,以保险保障基金为屏障,努力构筑保险业风险防范的五道防线。出台和实施了《保险统计管理暂行规定》、13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指引》和《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重要监管法规,整体上督促和促进了我国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完善和发展。

  为进一步推动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的发展,近两年来,中国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在课题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寿险公司采取了一系列内部控制监管措施:一是出台了《寿险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结合我国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现状,借鉴COSO报告的内部控制框架和国际经验,制定了寿险公司及分支机构的内部控制状况评价标准和评价规程;二是开展了20xx年度寿险公司内部控制评估工作。组织各寿险公司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工作,完成了20xx年度寿险法人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工作;三是开展了内部控制专项检查。首次对中国人寿全系统进行内部控制专项检查。对该公司内控机制的健全、合理、有效性几个方面进行评价,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四是研究探索内审责任人制度。研究制定了《寿险公司内审责任人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内审责任人的任职管理、职责、权利和义务等规范性要求。通过以上创新举措,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监管的思路和手段。但是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监管实践仍处于摸索阶段,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在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部分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认识不够、评价水平不高,评价标准和程序需要细化;在内部控制专项检查中,需要准确地切入公司内部控制薄弱环节以及跟踪落实整改;在内审责任人的管理中,需要客观评价内审责任人的职责履行情况,切实维护其独立性和落实责任追究机制。

  三、深入推进我国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监管的几点思考

  目前,我国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监管实践已经进入实质性阶段,如何借鉴国际经验,并结合行业发展实际,建立一整套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的指导、评价、监督、检查的监管机制,充分发挥外部监管对促进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约束作用,进而提高公司自我管控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是摆在保险监管机构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

  (一)强化内部控制在保险监管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

  从国际保险监管趋势上看,内部控制监管逐渐成为国内外金融保险监管机构的重要监管内容。从我国保险监管体系建设状况看,在风险防范的“五道防线”和“四位一体”的监管体系中,保险监管机构仍然担当“主体”责任,大部分的监管资源集中在偿付能力额度监管和财务业务合规性监管方面,大部分的监管力量倾注于发现和查处市场违规问题,但却使监管陷入了违规行为屡查屡犯的“怪圈”,难以从根本上解决行业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并最终建立风险防范的长效机制。形成上述不良局面的根源在于公司自身的内部控制建设滞后和内部控制失效。因此,保险监管机构应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合理优化和配置监管资源,要把监管落脚点放在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提升自我管控意识和能力上来,通过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监管手段,加大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外部监管压力,不断推进全行业内部控制建设水平,充分发挥企业内部控制在保险监管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通过法制建设强化管理层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责任

  企业是内部控制建设的主体,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认知、态度和责任直接决定着一个企业内部控制的建设和执行状况。从国际经验来看,强化企业内部控制,政府监管机构必须通过内部控制立法来强化管理层的责任。如美国《反国外贿赂法》、《萨班斯一奥克斯利法案》、香港《企业管治常规守则》等均对企业内部控制作了明确规定,并强化了管理层对企业内部控制的责任。因此,在我国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监管的整体设计中,必须把强化管理层的责任作为制度设计的关键环节,通过立法明确管理层对建立、维护公司内部控制机制负有的责任,建立和落实管理层的责任追究和激励约束机制。

  1.研究建立内部控制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内部控制建设不重视、存在重大失误并负有责任的人员,要建立和落实责任追究机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的内部控制管理责任。

  2.建立寿险公司内审责任制度。出台《寿险公司内审责任人管理规定》,明确内审责任人的职责,赋予内审责任人及内审机构和人员履行职责时应享有的权利,建立问责机制,改变内审部门在公司内部被边缘化的现状,促进内审责任人和内审部门有效履行职责。

  3.强化董事会的责任。建议在《保险法》修订中,增加有关内部控制方面的规定,明确董事会在内部控制建设、维护和确保有效运行方面的责任以及相应的罚则。

  (三)完善和落实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的科学评价机制

  对各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实施科学评价是保险监管机构实施内部控制监管的前提,也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对于已出台的《寿险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必须建立配套措施,切实增强《办法》对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约束力,并在运行中不断加以完善。

  1.进一步修改完善《办法》。认真总结《办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修订完善《办法》。编制《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手册》,对评价程序、评价方法、评分规则、缺陷认定及描述等进行细化,为寿险公司和各级监管机构实施内部控制评价提供操作指南。

  2.加强对公司自我评估的监督。加强对各寿险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定期对寿险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专项检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的状况及改善程度,将缺陷整改工作作为内部控制监管的重点,督促各公司对评估发现的缺陷及时进行整改。

  3.适当借助中介机构的力量。对部分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水平较低、报告质量较差的寿险公司可以尝试引入中介机构的力量,要求相关公司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鉴证。

  (四)在开展内部控制监管过程中实施分类监管

  伴随市场主体的日益增多,实施分类监管成为保险监管机构确保监管的有效性和科学性,提高监管效能的必要途径。而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状况则是实施分类监管的主要分类标准。因此,要结合实施分类监管的整体要求,依据《办法》对各寿险公司内部控制进行内部控制评级,在此基础上实施分类监管、重点监管。一方面,要结合评级结果划分内部控制风险等级。对于评价较好的公司,在分支机构批设、产品报备、投资渠道等方面进行政策扶持;对于评价较差的,要进行重点监管,加大检查力度,真正实现扶优限劣。另一方面,将评价结果与高管人员、分支机构、产品服务等市场准人挂钩。要将公司是否存在内部控制建设重大失误等问题,作为对其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核要件。针对内部控制建设滞后、存在较大漏洞与执行不力的公司,对于高风险产品审批与分支机构审批要予以限制和约束。

  (五)加强对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和交流

  目前,我国寿险公司在内部控制理念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上参差不齐,少数企业对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有了深刻认识,并按照国际先进的技术和理念,积极进行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个别公司还进行了美国萨班斯法案404条款的遵循工作。但绝大多数公司依然停留在片面强调业务发展上,内部控制理念和意识淡薄,内部控制建设整体滞后。因此,保险监管机构和行业协会应聚集行业力量,加强对全行业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与交流。一方面,要修改完善内部控制指导性文件。1999年,中国保监会下发的《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对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行业内外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该《指导原则》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保险监管机构应当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以现代内部控制理念和国际标准,进一步修订和出台《指导原则》;另一方面,推动全行业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的理论研讨和经验交流。在全行业总结和推广内部控制建设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推动各公司内部控制水平的不断提高。召开国际国内寿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与监管方面的研讨会,共同研究当前我国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的重要问题,增进行业内外、国内外的交流。

  [参考文献]

  [2]杨良华,等.保险企业会计问题研究[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xx.

  [3]郑子云,司徒永富.企业风险管理[M].商务印书馆,20xx.

  [4]王一佳,等.寿险公司险管理[M].中国金融出版社,20xx.

  [5]李晓林,黄虹.寿险公司经营风险研究[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xx.

  [6]英国内部审计师协会.内部审计实务标准(中译本)[S].20xx.

  [7]北京保监局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研究课题组.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研究[M].经济科学出版社,20xx.

内控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参照本制度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企业董事会(或者由企业章程规定的经理、厂长办公会等类似的决策、治理机构,以下简称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实施的、旨在合理保证实现企业基本目标的一系列控制活动。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内部控制的制订原则

  1、合法性原则。本制度的制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有关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

  2、全面性原则。本制度的制定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3、重要性原则。本制度的制订在兼顾全面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针对重要业务与事项、高风险领域与环节采取更为严格的控制措施,确保不存在重大缺陷。

  4、有效性原则。本制度相关具体业务控制能够为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企业全体员工应当自觉维护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地纠正和处理。

  5、制衡性原则。本制度制订的七项具体业务控制,涉及的企业的机构、岗位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并符合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确保不同部门、岗位之间权责分明和有利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6、适应性原则。本制度制订的七项具体业务控制,合理体现了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业务特点、风险状况以及所处具体环境等方面的要求,并随着企业外部环境的变化、经营业务的调整、管理要求的提高等不断改进和完善。

  7、成本效益原则。本制度的制订在保证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前提下,合理权衡成本与效益的关系,争取以合理的成本实现更为有效的控制。

  第二章货币资金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的货币资金是指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六条资金内部控制的关键控制点:

  1、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需明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合理;

  2、现金盘点和银行对账单的核对应当按规定严格执行;

  3、与货币资金有关的票据的购买、保管、使用、销毁等应有完整的记录,银行印鉴和有关印章的管理应当严格有效。

  第七条货币资金不相容岗位包括:

  1、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与执行;

  2、货币资金的保管和盘点清查;

  3、货币资金的会计记录和审计监督。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等级工作。

  第八条货币资金的审核批准程序:申请→审批→复核→支付。

  第九条企业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账外设账,不得坐支现金。

  第十条企业需指定专人定期与银行对账,并指派对账人员之外的其他人员进行审核,确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是否相符。

  第十一条企业应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如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做出处理。

  第十二条会计印章管理的要求。

  1、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2、银行印鉴的个人名章由会计机构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会计人员管理。

  3、现金收(付)讫章、银行转讫章由出纳员管理。

  4、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印章,由会计机构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管理。

  5、会计人员印章应由本人自行保管使用。

  6、会计印章保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用途和范围使用,不准交由非责任人使用,不准在空白单证及纸张上用印。

  7、会计印章一般不得携带出公司使用。确因工作需要携带出单位使用的,须经公司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批准,并由保管人监督使用。

  第十三条票据管理的要求。

  1、空白支票等银行票据和其他有价证券由出纳员保管。

  2、发票应由专人保管使用,按照规定开具发票。发票的盖章、领用备查登记应由会计机构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发票开具人员从指定人员处领用发票后,会计人员进行备查登记。发票存根联应交存会计机构存档。

  第三章采购与付款

  第十四条本制度所称的采购与付款是指企业外购商品并支付款项的行为。企业外购劳务并支付价款的控制可参照执行。

  第十五条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关键控制点:

  1、权责分配和职责分工应当明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合理;

  2、请购依据应当充分,请购事项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

  3、采购与验收的管理流程及有关控制措施应当清晰,对供应商的选择、采购方式的确定、采购合同的签订、购进商品的验收等应当明确;

  4、付款方式、程序、审批权限等应当明确。

  第十六条企业采购与付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包括:

  1、请购与审批

  2、询价与确定供应商

  3、采购合同的订立与审核

  4、采购、验收与相关的会计记录

  5、付款的申请、审批与执行

  第十七条各部门负责人根据部门需求和库存情况做出商品申购计划,填写物品申购单,报值班领导审核,上交仓库主管审批,仓库主管根据仓库库存情况及各部门总需求制定采购计划。

  第十八条根据审批后的采购计划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制定具体的询价方案,编制询价文件,通过收集信息来确定被询价供应商的名单,通过供应商提供的报价单、售后服务承诺及相关优惠条件确定二至三名候选供应商,将供应商名单上报,按审批后的意见确定最终供应商并进行采购。

  第十九条购回商品交仓库管理员验收,仓库管理员凭采购单及销货清单清点货物,填写入库单。采购部根据入库单及收到的发票填写付款申请,财务中心依据合同协议、发票等对付款申请复核后,按规定权限逐级审批后同意付款。

  第二十条由于质量或规格不符等原因要退换货的,仓储部门需对符合

  退、换货条件的商品办理出库手续,并做好退换货的记录,记录退换货的日期、货物名称、数量、购货日期、供应商、批准人等。如需退货,采购部门应向财务中心确认是否已部分或全部付款,若已付款,由财务中心尽快联系供应商收回货款。对换回货物严格按照购进货物验收、入库的程序办理。

  第四章存货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所称存货,是指企业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主要包括各类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等。

  第二十二条存货内部控制关键控制点:

  1、存货的验收、领用、盘点及处臵的控制流程清晰;

  2、存货成本核算方法、跌价准备计提等会计处理方法符合国家规定。

  第二十三条仓储部门仓库管理员要对预备入库的商品的数量、质量进行检测,审核送(收)货单,并与实物一一核对,无误后,方可入库,仓库管理员按物品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开具一式三联的入库单(一联仓库留存、一联交采购部门留存、一联送交财务中心登记入账)。由供应商直接运抵现场使用的货品:公司采购、仓储及使用部门的'有关人员必须到现场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并签字确认,生成入库单和领用单,入库单交采购员签字确认,领用单交领用部门签字确认。

  第二十四条仓储部门必须设置存货明细账,仓库管理员根据存货入库单,详细登记存货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及金额等。财务中心审核采购合同、入库单及采购发票等单据是否准确、真实,经审核无误后按相关会计规定进行账务处理。财务中心每月对仓库管理员存货明细账进行稽核确认。

  第二十五条存货领用时,仓库管理员应按存货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开具一式三联的领用单(一联仓库自存、一联领用部门留存、一联送交财务中心登记入账),领用人员需在领用单上签字确认,仓库管理员按领用单登记存货明细账。

  第二十六条公司仓储部门每月按存货的品种进行抽盘,每季进行全面盘点一次,填写盘点表,并与财务中心账表数据核对,对盘点差异进行分析,将分析结果按相关规定上报,仓储部门根据审批意见进行处理。

  第二十七条财务中心按公司规定的存货计价方法,正确核算存货的实际成本,至少每年根据仓储部门及采购部门等提供的资料进行存货跌价准备分析,需计提跌价准备的应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五章固定资产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所称的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第二十九条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关键控制点:

  1、固定资产取得依据应充分适当,决策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

  2、固定资产取得、验收、使用、维护及处臵等环节的控制流程应当清晰;

  3、固定资产成本核算、计提折旧和减值准备、处臵等会计处理符合国家规定。

  第三十条对一般固定资产的采购由使用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采购申请,待批准后交由采购部门采购;对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需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与评价,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报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审批。

  第三十一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依据申购单、送货单及发票对新增的固定资产进行验收,并填制验收直拨单将固定资产交付给申购部门。

  第三十二条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制定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固定资产丢失、损坏等现象发生;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能及使用情况提出维修计划,由维修部门审核,按规定权限报批后实施;使用部门确定哪些固定资产需办理保险,按确定的结果报批,根据批准后的意见进行处理。

  第三十三条财务中心会同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固定资产的清查工作,并负责固定资产的盘点,填写盘点表,与财务账表核对,同时需确认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归属。对盘点的盈亏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根据合理的证据及按规定权限审批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确保账实相符。

内控管理制度5

  一、以改革为动力,推进公司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创新

  国内保险业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在公司业务发展战略、业务经营规划、业务经营区域、目标客户群体、销售代理渠道等方面,在对公司组织架构和业务经营活动进行计划、监督、评估和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许多大胆和有益的改革创新,在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和加强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同时,由于保险公司数量增加、规模扩大和业务活动日益复杂化,保险市场中也出现一些违法违规的突出问题,在国内保险市场对外开放步伐加快和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的情况下,为了防范和及早发现经营风险,从而避免或者减少可能遭受的经营损失,保证保险业能够稳定健康快速发展,在加强保险监管的同时,各保险公司经营决策者应该认真制定和切实执行公司控制风险、加强管理、稳健经营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险公司的竞争优势主要取决于公司的人才技术优势和组织管理优势,而不是传统的资源优势和资金优势,保险资源配置和经营管理能力的差异性和保险公司利用这些资源的独特方式,形成了各自公司的竞争优势和比较优势。建立内控制度和管理制度的目的是提高保险公司自我约束意识,防范和及时发现经营风险,建立公司内部相互制衡机制,确保正确反映公司的经营效益,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有效的内控制度可以监督和弥补公司管理功能可能存在的缺陷,使公司在市场环境变化和人员素质差异的情况下,实现公司市场经营目标。

  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应注重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应参照国际先进的管理模式进行公司内部管理体制方面的改革创新,比如公司价值链管理、组织结构管理、业务绩效管理、客户关系管理、公司价值管理、销售渠道管理、服务质量管理、公司品质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激励约束机制管理等。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保险公司总分支公司之间应该建立严格的管控机制和费率反馈机制,总公司对分支公司的经营活动必须做到心中有数,及时指导,监控到位;应建立严格的核保和核赔分离制度,建立必要的审核制度和检查制度;对分支公司擅自越权和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对违反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行为,必须认真进行内部监督和检查,加大处罚力度,并及时修改和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否则,保险监管部门可以追究总公司的领导责任。

  二、以监管为核心,监控和指导公司内控管理制度建设

  加强保险监管部门对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的目的是在新的市场和法律环境下,将以往部分监管责任转变为保险公司的管理责任。保险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是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保证投资人的正当投资回报权益不受侵害,监督保险公司合法合规经营,具备足够的偿付能力,以往这种监管职能是通过对保险公司现场和非现场的例行检查来实现的,但由于保险公司管理体制和业务经营的复杂程度增高,增加了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保险监管部门例行的检查和抽查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遇到了现实的挑战,增大了保险有效监管的难度。在国际化竞争的大背景下,保险监管部门必须认真研究和充分发挥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积极作用,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作为强化监管的重要内容,加强事后监管和偿付能力监管,保险公司则应该认真检讨和审视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执行的现状,增强对公司内部机构、业务、财务、投资等方面的风险管理,完善和弥补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方面的缺陷和不足。保险监管部门在加强保险法律法规建设的同时,应督促保险公司加强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两者是相辅相成、不可替代、互为补充、缺一不可的。

  国际上一般对内部控制按职能划分为内部会计控制和内部管理控制两类。保险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包括涉及直接与财产保护和财务记录可靠性有关的所有方法和程序,包括分支机构授权和批准制度、责任分离制度以及对财产的实物控制和内部审计等。保险公司内部管理控制包括与管理层业务授权相关的组织机构的计划、决策程序、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手段、信息交流、监督管理以及各种内部规章制度的执行状况。

  保险公司总公司必须对分支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是否相适应,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是否完备和完善,权力与责任的平衡是否对称,重要职能和关键岗位的设立是否相互制约,独立的内部稽核和公正的外部审计是否健全,内部制度建设和内部监督机制是否执行落实,职业道德水平和培训质量是否提升,违法违规行为和有意误导行为是否得到遏制,财务制度和会计准则是否得到执行等进行研究和评估。所有这些内容要求保险公司必须建立科学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提高操作效率,确保现有规章制度的执行,同时,保险监管部门必须对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和监督指导。

  三、以竞争为手段,建立内外资保险公司竞争合作机制

  国内保险市场的对外开放,为内外资保险公司提供了一个竞争与合作的大市场,使国内保险公司实际上直接或间接地参与了国际保险业的竞争,因此,保险公司应该从国际竞争的高度,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质量,应该具备全球化的经营视野和更强的合作意识,积极主动地参与业内的竞争与合作。内外资保险公司各自具有不同的优势,如何在激烈的竞争中获得最低成本、最佳产品、最优服务、最大份额、最高利润,是公司竞争所追求的目标。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过程中,保险公司共同开发和利用保险资源、保险科技、保险信息,以及保险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合作与联系,是国际化经营的必然要求和发展趋势。

  从管理层面上看,外资保险公司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值得国内保险公司学习和借鉴。首先,内外资保险公司应该加强对国际通行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信息沟通和交流,增强公司管理者对加强内部控制管理的意识;其次,应注重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和质量的提高,以适应竞争与合作的要求;第三,应加强对业务无序竞争的管控,在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机制创新等方面开展竞争活动;第四,共同营造一种合作创新、共同发展的市场协作精神和协作方式,提高公司的'获利水平和竞争力。

  四、以管理为目标,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整体素质和水平

  保险公司的组织结构是保证公司各部门和总分支公司各司其责、有序结合、分工明确和有效运作的组织保障,合理的组织管理结构可以把分散的、单个的力量聚集成为集中的、强大的集体力量;可以使保险公司每个员工的工作职权在组织管理结构中以一定形式固定下来,保证保险公司经营活动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明确经营者的责任和权利,避免相互推诿,克服官僚主义,提高工作效率,克服办事拖拉的弊端;可以确保公司领导制度的实现,公司各级领导只有依靠一套完善的组织管理机构才能有效地行使自己的权力。

  围绕风险控制和增进效益两个目标,保险公司应如何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增强竞争能力,在日渐市场化和日益开放的经营环境中立于不败之地,一是应建立起高效的风险管理机制,以风险管理为核心,严格控制经营风险,保证其业务收益的稳定,满足被保险人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二是运用高新技术手段和先进方法对风险变动趋势进行科学预测,有效地进行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和管理;三是完善保险风险内部控制机制,对经营风险实行严格监控,建立科学的风险监测反馈系统,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四是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机构、管业务、管经营,并接受保险监管部门的指导和检查。

  五、以服务为理念,提升产品创新、服务创新的科技含量

  首先,产品创新能力反映公司管理和竞争水平,保险产品的系列结构、规格品种,特别是产品更新换代的频度,对保险公司产品管理能力的高低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因此,根据竞争的客观需要,保险公司都把优化产品结构、增加和更新产品作为提高其管理水平和国际竞争力的一个重要方面,但同时必须看到,国内保险市场中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保险产品结构雷同、业务单一、创新不足、粗放经营等问题。业务结构方面,财产险保险费收入来源80%以上为机动车保险,经营缺乏特色和品牌;业务品种方面,财产险传统型业务比重大,创新型业务、高附加值业务和延伸型业务比较少或基本上没有开展。

  随着新《保险法》的实施,保险监管部门对保险条款费率的管制得以放松,保险公司有了更大的条款费率制定权,因此,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险公司应该跳出传统的业务框架,认真分析市场需求,建立推进产品更新换代的产品管理制度,加速开发和创新公司自身的产品系列,提高公司产品的国际化、多样化、专业化水平,努力开拓各种市场空间。培养适应产品创新的人才队伍,造就一支掌握现代产品风险管理技能和方法的高素质管理队伍,是对保险公司管理水平和内控机制是否完善的考验。因此,保险公司应该注重培养自己的专业技术人才,建立适应市场发展的产品创新机制。

  其次,科技创新引导保险公司的服务创新。北京市保险市场近年来能有快速发展,同保险公司重视服务创新密切相关。目前,北京市保险市场中的服务创新表现为:服务科技方面有电话语音服务、网络和电子商务、银行结算支付方式;服务管理方面有计算机网络管理、承保、理赔、结算中心、代理人业绩管理、营销管理;服务方式方面有服务之家、客户回访、24小时电话咨询服务;服务理念方面得到不断提升和转变。

  保险公司应在现有的基础上,加快电子化和网络化建设的步伐,采用电子计算机和现代通讯技术设备,促进办公自动化、电子商务和网络保险以及由此延伸的服务手段和领域,提高保险公司的业务处理能力和运作效率,以高效、快捷、优质的服务,积极参与保险业的国际和国内竞争。

  在信息技术引发的保险创新浪潮中,公司间竞争的重点不再是产品的价格竞争,而是服务质量和方式的竞争。只有通过高质、高效、高附加值的服务竞争,才能将各种保险产品更快更好地送达顾客,才有利于扩大和稳定客户关系,占有更高的市场份额,增加业务创新的机会。

  第三,加强代理人管理制度促进服务质量提升。新《保险法》修改的一条重要内容,是加重了保险公司对保险中介人和中介业务管理的法律责任和管理责任,保险公司应根据中介业务发展的实际,制定相应的保险中介业务管理办法,加强和完善对保险中介业务的管理。国内保险业的代理营销方式最终将建立在市场导向型、客户需求型这样一种新的发展模式基础上,使人寿保险这一“以人为本”的保险服务行业在服务意识、服务效益、服务质量、服务渠道、服务方式、服务内容等多方面和多层次发生根本变化。

  保险服务质量的提高关键是靠保险公司的服务意识的提高,靠保险公司服务创新。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保险业的制度体制改革、机构业务管理、人事分配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归根结底都将落实在服务竞争上,因此,提高保险服务与促进保险发展是相辅相成的,是保险公司在今后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能否立于不败之地的客观要求。保险公司必须高度重视售前服务、售中服务、售后服务的各个环节,应该遵循公司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运行,不能因人而易,降低服务水平和质量。

  第四,高度重视银行保险的发展机遇和经营风险。银行保险最直接的含义就是通过银行网络来销售保险产品。充分利用庞大的金融机构网络,增加保险的销售渠道,高效率地覆盖市场与客户是保险公司热衷于银行保险的最现实的愿望。银行保险所显示出来的独特魅力和广阔前景对保险公司拓展销售渠道意义重大,一是可以建立客户资源共享机制,为双方客户提供综合性互惠服务;二是加强银行保险业务的深层次合作;三是适应网上保险的需求,实现双方网站的方便连接,为客户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网上保险、网上查询和网上转账等多方面、多渠道的服务。

  银行保险业务发展势头迅猛,已经成为人寿保险另一个主要销售渠道,但同时,各保险公司应该清醒地认识到,银行保险不是零风险,由于保险公司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方面的滞后性,目前有些问题已经暴露,如经营效益风险、资金回报风险、资产负债匹配风险、违规操作和误导宣传等事件也时有发生,必须引起保险公司的高度重视,同时加快制定相关的风险控制管理规定。银行保险注重的是品牌形象和诚信经营,保险公司要严格依法合规经营,塑造自己稳健经营、诚信经营、合法守规的品牌形象,形成自己值得信赖的品牌优势。银行保险需要强调的是加强人才培养和培训,保险公司必须加强培训内容和时间。银行保险的核心产品是服务,服务质量是决定银行保险业务经营成败的关键所在。

  六、以效益为中心,用内控制度管控公司所有经营行为

  保险公司的经营目标是实现股东价值的最大化,这就需要保险公司对其分支公司的管理层进行监督,保证分支公司的管理层能够按照公司的既定目标履行职责,有序、有效地开展业务,确保公司的经营目标能够得以实现。以实现股东价值的最大化为基础的管理是一个综合的管理工具,它可以用来推动创造价值的观念深入到公司一线员工中去,用效益的观点,通过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经营目标的实施,监督和控制公司管理层的所有经营行为。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是保证保险公司经营效益的实现,而分支公司的管理层既是相关制度的制定者,又是执行者,其经营行为直接影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执行绩效。

  目前,在保险市场中时有发生的分支机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反映出上级公司仍然存在以保费论英雄,以规模为发展目标的经营指导思想,有些内部控制制度对部分分支机构管理者的经营行为缺乏必要的约束和监督,不能保证会计和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内部稽核和外部审计制度形同虚设,削弱了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效力,同时增加了保险公司经营风险和保险监管的难度和成本。

  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必须引入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一是应该提高管理者和员工的风险控制意识,增强自觉遵纪守法的观念和氛围;二是制定切实可行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并在运行中不断补充完善;三是强化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系统,确保业务数据和报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四是加强和保证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有效运行,加大公司内部稽核和外部审计的检查力度;五是建立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机构,加强对决策者和管理者的监督和制约作用;六是加大对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检查和完善,确保总公司对分支公司的有效监督和管理;七是保险监管部门可以根据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鼓励或限制公司业务和机构发展的监管政策。

内控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规范企业财务行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益,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根据有关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由财务部负责,其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等内部控制工作,以达到合理筹集资金、参与经营投资决算、有效利用公司各项资产,努力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第三条建立和健全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条本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

  1.权力分隔,每一项经济业务的处理程序,不能由一个部门和一个人全部包办,以防止出现差错和弊端。

  2.合理分管,实行账物分管、钱账分管、印鉴分管及钥匙分管等。

  3.审批稽核,任何经济业务的处理都要有明确的授权与审批,同时要经过财务部门的审核与稽核。

  4.责任明确,各部门和人员要职责分明,以便任何情况都能落实到个人责任。

  5.凭证控制,建立和健全凭证制度及严格传递程序,直到会计资料归档。

  6.例行核对,对每一项经济业务和会计记录,都要进行例行核对,以保证账证、账账、账表、账物及账款核对一致。

  第二章财务收支内部控制

  第五条实行财务收支预算控制。

  1.在财务部的指导下,公司各部门要编好月份和年度现金(包括银行)收支预算。月份提前一周,年度提前一个月编报财务部。

  2.在财务部的指导下,公司所属企业要编好月份和年度资金上缴与下拨及业务往来的财务收支预算。月份提前一周,年度提前一个月编报财务部。?

  3.财务部和所属企业财务收支预算汇总,加上公司现金和转账部分,即为全公司的财务收支预算,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凡预算外的财务收支,需单列项目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办理。

  第六条建立定额备用金制度。

  1.各部门零用现金定额规定如下:

  生产部××元

  经销部××元

  综合部××元

  工程部××元

  办公室××元

  2.对各部门零用现金实行限额开支审核报销办法。

  (1)各部门单项支出低于1 000元的,先备用现金开支,然后汇总填制"备用金支付单"(略),将取得合法的发票单据附在后面,经本部门负责人签批后,再到财务部办理审核报销手续,由会计填制"付款凭证",凭此证到出纳处领取现金,以补充部门备用金。

  (2)各部门单项支出高于1 000元的,不能在备用金中支付,应由用款部门填制"请款单",经归口的负责人签批后,到财务部办理预支款手续,由会计填制"付款凭证",凭此单到出纳处领取支票或现金。

  (3)用款部门办妥购置物品验收或付费等业务手续后,应及时将取得合法的发票单据(在发票背面要注明用途,有经办人、验收人、主管签字)附在原"请款单"存根联后面,到财务部办理单项报销审核手续。如预支款与实际支付不符时,应在报销时办理多退款(或少补款)手续。

  (4)单项低于1 000元的零用金支出,所取得的发票单据要在月末之前及时报销,不得跨月。单项在1 000元以上的支出,所取得的发票单据要及时报销,不得挂账。

  第七条执行按签批金额权限审批付款。

  1. 2 000元以上支出,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2. 2 000元以下办公支出,由财务部审核批准。

  3.专项用途资金支出,在确定的金额内,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批准。

  4.因经营需要代收、代付款项,由财务部审核批准,必须坚持先收后付,不改变原款形式及用途原则。

  第三章货币资金内部控制

  第八条建立会计和出纳职责分工制度。财务部应设置专职出纳员,负责办理货币资金(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出纳不得兼任其他业务工作。除登记现金、银行日记账外,不得保管凭证及其他账目。

  第九条加强对现金的稽核管理。所有现金(包括银行存款)业务收入,应凭收入凭证和收入日报表,并经内部稽核和兑换外币。

  第十条控制现金的使用范围。依照有关部门现金管理规定,库存现金只能用于工资支出,个人福利劳保支出、农副产品收购、差旅费、零星开支、备用金及银行结算金额起点以下的小额款项。其他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和财务部批准后方可使用现金。

  第十一条严格付款审批和支票的签发。所有付款均应按审批金额权限及两人以上有关人员办理。付款支票必须经过两人或两人以上的签章方为有效。财务和支票专用图章,须分别掌管,不得由一人包办。不准开"空头票"和"空白支票",开出支票要进行登记。

  第十二条收付款项要通过会计填制记账凭证。所有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支,均须通过经办会计审核原始凭证无误后填制收付款凭证,由出纳检查所属原始凭证是否齐备后办理收付款,并在收付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

  第十三条遵守核定的现金库存限额和银行结算纪律。按日常3~5天开支的现金需要核定现金库存限额,不得超额,不准以白条抵库存;企业单位间的经济往来,一般应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不准出借银行账户和套取现金。

  第十四条及时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结账。现金日记账按币种设置,银行日记账按账号分别设置,每日均须结出余额。由出纳每日核对库存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是否相符,由会计每月核对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并调节其相符。

  第四章对外投资内部控制

  第十五条长期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

  1.长期投资项目要在市场预测的基础上,立项进行可行性研究,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和投资的风险,经过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后方可实施。财务部门要为决策提出参考意见,履行严格的财务手续,督促、检查项目的执行和效益情况。

  2.健全股票、债券和投资凭证登记保管和严格记名登记制度。主管长期投资的部门,要有两人以上的人员共同管理,对股票、债券和投资凭证的名称,数量、价值及存放日期做好详细记录,分别建立登记簿。除无记名证券外,企业购入的应登记于企业名下,切忌登记于经办人员名下。

  3.对长期投资项目做好详细记录,实施定期盘点。对投资企业,每隔半年(经营年度)清点(清理)一次资产负债和检查经营情况;对非控股企业必须每年检查一次投资收益情况。对股票和债券投资,由财务部门做好会计记录,对每一种股票和债券分别设立明细账,并记录其名称、面值、证券编号、数量、取得日期、经纪人(证券商名称)、购入成本、收取的股息或利息等。对个别其他投资应设置明细账,核算投资及其投资收回等业务。每年至少一次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4.如长期投资出现亏损或总经理认为有必要时,公司视具体情况授权财务部或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亏损单位或项目进行审计,并据此对亏损予以确认,并做出相应处理。

  第十六条短期投资。

  1.短期投资业务,要由总经理授权的主管业务部门和主要负责人办理。一般按照经办提出—主管审核—总经理批准—实际投资—验收登记—到期收回的程序办理。

  2.有价证券的会计记录、登记保管和定期盘点等制度可参照长期投资办法进行。

  3.短期投资如出现亏损时,公司应授权财务部对业务部门经营情况进行审计,并呈报总经理批准列亏。如亏损较大,公司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该项目进行审计。

  第十七条对外大额存款。

  1.对外大额存款业务,由总经理授权财务部负责办理。一般按信用调查—利息比较—主管审查—总经理批准—对外存款—到期收回的程序办理。

  2.对大额存款利息商定要有两人在场,还款收回、利息收入等要做好详细记录,及时入账。

  第五章销货与收款内部控制

  第十八条销货业务应统一归口由营业部办理,其他部门及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兼办。销售业务一般按接受订单—通知生产—销货通知—赊销审查—发(送)货—开票—收票结算等程序办理。

  第十九条营业部根据生产经营目标和市场预测,编制营业收入计划,承接购货客户的`"订货单",通知生产部门组织生产、加工等业务工作。

  第二十条销售发票由财务部专人登记保管,营业部负责开票,发出销货通知给仓库发货和运输部门发运或送货。

  第二十一条销货业务的货款,应全部通过财务部审核结算收款,在发票上加盖财务收款专用章。赊销业务应经过信用审查,财务部应相互核对销货发票、销货单、订货单、运货单。

  第二十二条由营业部制定价格目录或定价办法及退货、折扣和折让等问题的处理规定,由财务部进行审核监督。

  第二十三条销货业务发生的退货、调换、修理和补件等三包事项,由营业部按规定办好业务手续后,凭证到财务部办理结算或转账手续。

  第六章购货与付款内部控制

  第二十四条企业的购货业务应统一归口由供应部负责办理,其他部门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兼办。购货和付款业务一般按申购—订货—到货—验收—付款等程序办理,按合同承付货款有据,拒付有理。

  第二十五条供应部应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库存情况编制采购供应计划,对计划采购订货要签订合同或订货单。合同订单要求条款清楚、责任明确、内容全面。

  第二十六条市场临时采购,由使用部门根据需求提出"请购单",报经供应部审批后办理,较大采购项目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七条所有购货业务须做到情报准、质量好、价格低、数量清、供货及时、运输方便等。

  第二十八条采购到货,要由仓库和质量检验部门进行验收,并由仓库保管员、质量检查员及有关负责人在验收单上签章。

  第二十九条不论是计划合同订货还是市场临时采购,购货付款手续均由供应部办理。

  第三十条到货验收付款后,由供应部请款经办人将审核无误的订货单、验收单、发票账单附在请款单第一联后,经有关业务主管审批,到财务部办理审核报销转账手续。

  第三十一条财务部核对从仓库签收的验收单和供应部报销转来的发票账单所附的验收单,以掌握购货业务的请款、报销及在途物资的情况。

  第七章生产与费用内部控制

  第三十二条有关生产业务由生产部负责。对于原材料的消耗及成本费用的发生和控制,应由生产部和财务部及所有有关部门建立成本责任制,严格管理成本费用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第三十三条建立严格的领退料制度,按技术消耗定额发料,按实际消耗计算材料成本。

  第三十四条加强人事和工资管理,核实工资的计算与发放,正确处理工资及福利费的核算与分配。

  第三十五条重视制造费用发生的核算与分配。注意物料消耗、折旧费的计算、费用项目的设置等是否合法合理。

  第三十六条生产成本、运输成本、营业成本的计算要真实合理,不得乱挤乱摊成本。要划清在产品与完工产品和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及各种产品成本之间的界限。

  第三十七条对期间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费用、销售费用的项目要合法合理,支出要符合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凭证手续要合规。

  第八章存货与仓库内部控制

  第三十八条加强存货和仓库的管理,建立仓库经济核算,必须做到账、卡、物和资金的一致。

  第三十九条对存货数量较大的企业,应实行"永续盘存制"。建立收发存和领退的计量、计价、检验及定期盘存(每半年一次)与账面结存核对的办法。其本期耗用或销货成本,按领发货凭证计价确定。

  第四十条对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有困难的企业,可实行"实地盘存制"。

  第四十一条存货计价方法。

  1.按实际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2.按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采用计划价格计价,期末分摊价格差异。

  第四十二条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如一次领用数额较大,影响当期成本费用,可通过待摊费用分次摊销。

  第九章工资与人事内部控制

  第四十三条职工的聘用、解聘、离职和起薪、停薪及工资变动等事项,应由人力资源部及时以书面凭证通知财务部和员工所在单位,作为人事管理和计算发放工资的依据。

  第四十四条工资的计算和支付,要严格按照考勤制度、工时产量记录、工资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并根据工资总额和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正确计提应付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

  第四十五条对职工的责任赔款,应由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力资源部依据有关法规,并经职工本人签字同意后,方可转财务部扣款。

  第四十六条领取工资均应由本人签章。本人不在应由其指定人员或其同组人员代领并签章。在规定期限内未领取的工资,应退回财务部记入"其他应付款"账户。

  第四十七条根据成本核算办法,将工资及职工福利,按职工类别、工时产量统计和单位工资标准,合理分配计入产品直接工资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等有关账户。

  第十章收入利润内部控制

  第四十八条当期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包括销售收入、运输收入、营业收入和经营收入,要全部及时入账,并和与之对应的销售成本、运输成本、营业成本和经营成本相互配比,减去当期应变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和期间费用后的余额,即为主营业务利润。

  第四十九条当期实现的其他业务收入要全部及时入账,并和与之对应的其他业务支出相配比,求出其他业务利润。

  第五十条按规定计算投资收益,对投资收益的取得要合法,确定要符合权责发生制,计算要合规、入账要及时、处理要恰当;对投资损失的计算要合法、正确和实事求是。

  第五十一条对营业外收支项目的设置要合法、合理,收支项目的数额要真实、正确,账务处理要恰当。

  第五十二条企业利润总额依照有关部门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法缴纳所得税,再按规定的顺序和一定比例进行分配。

  第五十三条企业发生年度亏损,可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等弥补,下一年度的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5年内仍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等弥补。

  第十一章固定资产内部控制

  第五十四条实行财产主管部门、财产使用部门和财务核算管理部门综合核算管理的分工负责制。

  1.财产主管部门,系指本公司工程部,负责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建设和购置、处置和报废等业务。

  2.财产使用部门,是指占有、使用固定资产的各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保管维修。

  3.财产核算管理部门,指本公司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核算,综合价值管理,每年组织清查盘点一次。

  第五十五条固定资产的建设与购置,一般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购建:由各使用部门提出增加固定资产的报告,交工程部进行可行性研究后,提出购建报告。

  2.审核批准:呈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3.对外订货:由工程部负责对外订货,签订建设安装工程合同。

  4.建设安装:由工程部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施工,按工程进度付款。

  5.验收使用:由工程部组织验收,交付使用部门使用。

  6.结算付款:根据固定资产购建报告,以订货、验收单、工程合同、完工交接单、竣工决算、发票收据等凭证单据,经工程部审核无误后报总经理批准,到财务部办理付款结算手续。

  第五十六条固定资产的处理与报废。

  固定资产的停用、出售或报废处理,均由各保管使用部门提出意见,交工程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进行处理,并报财务部审核后作财务处理。

  第十二章分析和考核

  第五十七条本公司和所属企业,可按照行业的特点,使用下列财务评价指标: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x存货)/流动负债×100%

  3.应收账款周转率=赊销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100%

  4.存货周转率=销货成本/平均存货×100%

  5.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6.资本利润率=利润总额/资本金总额×100%

  7.营业收入利税率=利税总额/营业收入×100%

  8.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

  第五十八条本公司和所属各分公司内部,实行分部核算。核算单位实行自定目标、核定收入、控制成本、责任考核、资产承包及超额有奖的办法。

  第十三章内部审计

  第五十九条公司设专职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负责公司各部门和所属各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六十条公司每年对所属企业进行一次年度例行审计。

  第六十一条如董事会或总经理认为有必要,可随时对所属公司进行专项审计。

  第十四章附则

  第六十二条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于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六十三条本制度解释和修订权归公司财务部。

内控管理制度7

  为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内部控制管理,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权力运行,强化内部流程控制,促进本局政府采购提质增效,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局机关及局属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货物、工程及服务。

  二、职责分工

  本局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分为:政府采购决策机构、政府采购日常管理机构、政府采购执行机构和政府采购监督机构。

  (一)本局政府采购决策机构为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财务股、内审等相关股室负责人组成(名单见附件1)。

  其主要职责包括:审议本局政府采购管理政策和政府采购管理内部控制体系;审议政府采购管理内部控制机构设置情况;审议本局重大采购项目的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的确定;审议本局内部采购目录、内部采购预选供应商库,审议确定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方式、中标(成交)供应商、履约验收报告等;督促政府采购归口管理部门按照本制度规定办理政府采购业务,协调解决政府采购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落实采购事宜。

  (二)本局政府采购归口管理部门为局办公室和财务股,负责政府采购过程中的联系协调及领导小组授权的日常性工作的开展。

  办公室主要职责包括:会同相关股室负责采购活动的组织实施;组织审定本局内部预选供应商资质,会同相关政府采购需求部门建立本局内部预选供应商库,汇总内部预选供应商预中标情况报领导小组审批后备案;组织审定单位采购项目的采购(招标)文件;负责会同相关政府采购需求部门审核采购合同;组织办理采购活动中所需要的意向公开、需求公示、合同公示和验收公示;负责采购资料的归档与备案;组织处理政府采购质疑投诉与纠纷;接受审计检查、巡视巡察等,并组织整改。

  财务股主要职责包括:牵头组织制定采购内控管理制度;汇总编报政府采购预算;负责办理政府采购计划审核报批;落实政府采购预算,审核支付手续;决算信息公开;填报政府采购报表。

  (三)各业务股室为采购业务活动的执行机构。

  其主要职责包括:在采购项目提报前做好可行性、必要性研究,重大项目可委托第三方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向财务股申报本股室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采购需求和采购文件;负责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合同;会同办公室开展需求论证和文件会审,签定采购合同;负责本股室采购项目履约和验收,申请采购资金支付等事项;提供采购活动中所需要的意向公开、需求公示、合同公示和验收公示等材料;对政府采购合同的相关文件及合同进行备案;协助受理采购质疑与投诉事项。

  (四)政府采购应当实行管采分离,内审应切实履行政府采购的监管职责,不得从事政府采购执行事务。

  其主要职责包括:负责监督本局政府采购管理内部控制机构建设及职责运行情况;监督检查政府采购需求部门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相关情况;参与本局政府采购业务质疑投诉答复的处理;监督检查本局政府采购活动是否实行归口管理并得到有效执行;监督检查本局政府采购管理等部门之间是否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并得到有效执行;监督检查本局政府采购申请的审核是否严格;监督检查本局验收制度是否建立并得到有效执行;负责监督检查本局是否妥善保管政府采购业务相关资料等。

  三、流程控制

  (一)申报政府采购预算。在编报下一年度部门预算时,列入局机关运转预算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由办公室报财务股;列入专项预算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由各股室(单位)申报项目预算的同时申报政府采购预算,报财务股。

  (二)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财务股对各股室(单位)申报的采购预算进行汇总,并在编制部门预算的同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三)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根据预算批复结果和实际需要按项目类别组织实施。

  1.自行采购。对采购限额以下的项目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自行采购。

  预算金额在1万元以下(含)的项目,填写《邹平市卫生健康局采购申请表》(详见附件2)经办公室分管局领导审批并报局主要领导同意后执行。质量和价格同等条件下,优先从商城采购。

  预算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采购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其中:预算金额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项目,填写《邹平市卫生健康局采购申请表》(详见附件2)并附会议纪要,经局主要领导审批后执行。质量和价格同等条件下,优先从商城采购(电子类必须通过电子商城采购)。

  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且在政府采购限额(具体限额见滨州市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履行采购审批手续后,参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及流程进行自行组织采购。采购方式:一是组成不少于三人的采购小组自主实施采购或使用第三方机构代理采购,也可直接邀请两家(含)以上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做好采购记录备查。二是选择商城竞价采购。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10万元以上(含)自行采购项目,经局党组会议或采购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履行采购审批手续后可直接实施:

  (1)经政府确定的应急项目或者抢险救灾项目;

  (2)经保密机关认定的涉密项目;

  (3)为保证与原有政府采购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向原供应商添购的;

  (4)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唯一供应商的项目。

  (5)适用于单一来源采购的项目。

  2.政府采购限额以上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限额以上货物采购、服务采购要严格依照政府采购各项法律法规规定实施。各股室应当将编制采购需求论证后报分管局领导审批,办公室汇总报局党组会议审批,并列入政府采购计划。如需代理机构编制采购文件的项目,各股室配合代理机构编制采购文件、采购公告。由代理机构编制采购文件的应当进行文件会审,做好会审记录。各股室会同办公室根据中标公告公示结果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1)采购意向。采购意向由办公室定期或者不定期公开。政府采购预算批复后尽可能一次性公开全年采购意向。预算执行中新增采购项目应当及时公开采购意向,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公开采购意向(需求股室必须采购活动开始前60日将采购意向报办公室)。

  (2)采购需求。提出采购需求的股室负责组织确定采购需求和编制采购实施计划,并实施相关风险控制管理,采购需求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及相关规章制度编制。编制需求时应当进行可行性分析,需求论证结果报分管领导审批。

  (3)投标(采购)条件和评审办法。采购文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不得设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禁止性条款。评审因素应当与采购需求对应,采购需求相关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采购文件采用综合评分法的,业绩分原则上不超过2个,分值不超过5分;价格分在评审中要占主导优势,分值原则上在允许范围内的最高值(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权重)不得低于30%,不得高于6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权重)不得低于10%,不得高于30%。),如需调整分值,须报领导小组批准。提出采购需求的股室对投标条件的公平合法负完全责任。

  (4)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的具体条款原则上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范本执行。采购需求、项目验收标准和程序应当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10个工作日内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两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

  (5)采购文件会审。由提出采购需求的股室牵头组织实施,办公室以及相关人员参加会审。会审必须形成会审记录,由参加人员签字,对会审有异议的应当签署不同意见,拒绝签字又不署意见的视为同意。

  (6)项目评审。需求股室委派人员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活动,并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

  (四)履约验收。由提出采购需求的股室(单位)负责组织,出具履约验收意见书。办公室组织对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列入专项预算的采购履约验收结果作为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依据。

  (五)支付资金。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准备必要要件,按照本单位支付流程办理支付手续。

  (六)信息公示。各股室(单位)按照时间要求提供政府采购信息资料,及时协助办公室办理采购意向公示(不少于30天)、需求公示、合同公示(签约后2日内)和验收公示(验收后7日内)。办公室按要求填报政府采购统计信息,落实政府采购预算和决算信息公开。

  (七)档案管理。与采购相关的采购文件、合同等原件在阶段成果出具后三个工作日内正本(原件)交由办公室统一存档管理,各股室(单位)留存副本(或复印件)备查。

  四、制度要求

  (一)岗位分设。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置、分级授权”为主线,办公室设政府采购专管员。采购需求制定与内部审核、采购文件编制与复核、合同签订与验收、验收与保管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原则)。作为评审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代表不得参加开标活动。参与项目采购评审的人员不得作为项目履约验收人。

  对于单一来源采购项目议价、合同签订、履约验收等相关业务,原则上应当由三人以上共同办理,并明确主要负责人员。

  (二)回避制度。各股室(单位)相关人员、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与供应商之间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参与论证、会审的专家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评审工作。

  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实施。

内控管理制度8

  关键词:医院;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医疗服务行业也飞速发展。我国相继颁布实施了相关的政策和条例,规范医院的财务管控工作。近年来,医院传统的财务管理模式弊端逐渐显露出来,内部控制制度缺乏,成为阻碍医院发展的一大关键因素。这就迫切的需要加大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的建设力度,为实现医院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并为其他医院的发展提供参考意见。

  一、医院财务管理中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概述

  医院财务管理工作最终目标的实现的一个重要依据是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该项制度的主要作用是限制和规范医院的财务管理行为,对会计信息进行研究,围绕医院的战略性发展规划和财务管理目的,制定出有效的财务管理决策,以免财务管理工作出现方向性的错误。由此可见,建立健全的财务内控制度意义重大,可对各项管理行为进行约束,避免违规行为的出现,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整体质量,促进医院的发展和进步。

  从本质上来看,财务内控制度归属于医院规划发展的一个重要部分,在制度建设的过程中一定要对我国现行的财政管理制度进行充分的研究,结合医院的实际发展现状,从价值管理的层面出发,设计出最优化的财务内控制度体系。财务内控制度中要包括内部监督制度、控制活动制度、内部环境、信息沟通制度及风险评估制度五大内容。通过针对性的措施来加强对医院会计信息的监管,保证内控制度与行业法规的一致性,为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可靠的依据,保证医院经营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二、建设医院财务管理中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对策研究

  (一)强化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和控制

  医院财务内控管理对象不仅仅是资金的流动,还需要意识到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性。由于医院自身特有的性质和经营模式,在为广大公众提供优质医疗服务的同时,应在内部进一步强化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所以建设医院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一个重要部分就是要管理固定资产,要依据国家现行的多项法规政策,从固定资产的申请采购、招标活动及验收、等方面入手,实施全程的控制管理,并对这部分资产的利用价值进行实时性的测算,在医院资产管理表中规范固定资产的损益状况,提高医院各项资源的`利用效率,以此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

  (二)制定健全的内部激励机制

  医院财务管理人员作为实施内部控制工作的主体,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在建设医院财务内控制度时,还要重视对内部激励机制的构建。借助多样化的奖励政策和措施,来调动广大员工的主观能动性,保证员工能够主动、积极的参与到内控制度的建设中,并严格、认真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医院还需要打造一个良好的财务内控制度建设氛围,为员工提供有效的内控制度建设平台,合理的运用奖励机制,使员工的个人价值能够在财务内控制度建设工作中体现出来,并获得相应的利益,保障医院财务内控制度建设的完善程度。

  (三)对医院财务管理的内部审计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

  医院财务内控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涵盖多方面的内容,要想将财务内部控制工作渗透到医院的整个经营管理过程中,实现医院财务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的有效整合,就需要完善医院内部审计制度。应结合当前财务管理形势的变化状况,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在实施管理工作过程中不断发现问题,消除影响财务内部控制工作效率的因素,降低医院的财务管理风险。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医院在完善财务内部审计制度的过程中,要合理分配不同部门的职责和权益,落实监督和管控工作。然而由于一些医院在财务审计方面缺乏较为专业的管理人员,可以将这项工作交由经验丰富的会计事务所来完成,专门设立医院内部的财务审计机构,保证其具有独立而有效的执行力性,发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真实效用。

  (四)将财务内控管理制度的建设摆在重要的位置

  管理人员的规划和协调是医院财务内控制度建设工作能够循序渐进开展的重要保障是,因此医院高层管理人员要重视内控制度的重要性,发挥带头作用,将建设财务内控制度的理念植根于每位员工心中,提高内控制度建设工作的效率。医院领导层首先要根据医院的情况,把握好行业财务内控管理政策,有目的性、针对性的对内控制度进行补充和完善,确保会计信息可以真实的反应财务管理状况,避免财产损失现象的发生[5]。除此之外,医院管理工作者要掌握内控制度建设的要点所在,制定优化的补偿控制方案,及时发现内控管理工作中隐藏的问题,并增添管控制度条款,确保医院财务内控管理工作在掌控范围中,消除风险隐患,增强医院的风险抵抗、预防能力,加快医院的现代化发展步伐。

  三、结语

  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同广大群众的健康状况有着紧密的联系,为了保障医院经营和管理的稳定性,实现医院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要从根本上提高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结合市场的发展状况,对医院财务内控制度进行改革完善,依靠健全的内控制度来使医院各项财务工作向着规范化、系统化和标准化的方向发展。在实际建设财务内控制度的过程中,医院应基于全面的角度,对各方面的要素、内容进行统一性的把控,确保内控制度建设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更好的指导财务管理工作的开展,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内控管理制度9

  一、将内控制度建设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内部疏于管理和控制是诸多问题产生的根源。外资保险公司在健全内控制度方面是非常严肃而认真的。我国监管机关对各保险经营主体的内控制度建设也较为重视。中国保监会在1999年8月就下发了《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指导意见》,但由于该文件只提供指导性意见,各保险公司在制度落实上主要依靠自律,监管机关在该《指导意见》颁布后又较少开展有针对性的检查,因此很多保险公司虽然有内控制度,但执行的自觉性和执行效果却大打折扣,存在着制度上写的是一套,做的是另一套的现象。

  二、强调权力和责任间的.制衡性。

  外资保险公司组织机构、管理部门和业务管理岗位间相互监督、彼此制约的特征十分明显。公司内部强调行政和业务双向管理,讲求制度第一、权力第二。重要职能与关键岗位的设立也存在一定制衡。公司总经理在行政管理上可行使直接决策权,但在涉及风险选择和业务决策上却须业务垂直管理的部门决策。另外,外资保险公司都配备专职核保、核赔人员,实行承保与理赔职责分离,展业与核侏相分离。公司内部建立了承保和理赔人员的分级授权制度,规定各级承保和理赔人员的授权范围和职责。

  三、重视授权工作并严格权限管理。

  外资保险公司内部“等级森严”,这种等级反映的是日常管理工作中的权限管理,包括核保权、核赔权、核单权、查询权、报账权、法人授权等。有效的权限管理,以及双签制度的广泛使用等,虽然在某种程度上影响效率,但可以增加管理工作的透明性和少出差错。中资保险公司在管理上也强调授权管理,但往往存在授权职责不清,或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

  四、采用内部稽核与公正的外部审核相结合的方式监督检查。

  外资保险公司总公司设有独立的稽核部门,直接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可定期不定期地对下属单位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采取随机查询,重点多是权限的控制和执行情况,包括制度建设是否完备,财务制度和会计规则是否有效执行等。

内控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规范企业财务行为,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益,适应企业进展的需要,按照有关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本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由财务部负责,其基本任务和办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方案、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等内部控制工作,以达到合理筹集资金、参加经营投资决算、有效通过公司各项资产,努力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

  第三条建立和健全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第四条本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

  1.权力分隔,每一项经济业务的处理程序,不能由一个部门和一个人所有包办,以防止浮现差错和弊端。

  2.合理分管,采取账物分管、钱账分管、印鉴分管及钥匙分管等。 3.审批稽核,任何经济业务的处理都要有明确的授权与审批,同时要经过财务部门的审核与稽核。

  4.责任明确,各部门和人员要职责分明,以便任何状况都能落实到个人责任。

  5.凭证控制,建立和健全凭证制度及严格传递程序,直到会计资料归档。

  6.例行核对,对每一项经济业务和会计记录,都要举行例行核对,以保证账证、账账、账表、账物及账款核对全都。

  其次章财务收支内部控制

  第五条采取财务收支预算控制。

  1.在财务部的指导下,公司各部门要编好月份和年度现金收支预算。

  月份提前一周,年度提前一个月编报财务部。

  2.在财务部的指导下,公司所属企业要编好月份和年度资金上缴与下拨及业务往来的财务收支预算。

  月份提前一周,年度提前一个月编报财务部。

  3.财务部和所属企业财务收支预算汇总,加上公司现金和转账部分,即为全公司的财务收支预算,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凡预算外的财务收支,需单列项目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办理。

  第六条建立定额备用金制度。

  1.各部门零用现金定额规定如下:

  生产部××元

  经销部××元

  综合部××元

  工程部××元

  办公室××元

  2.对各部门零用现金采取限额开支审核报销方法。

  各部门单项支出低于1 000元的,先备用现金开支,然后汇总填制“备用金支付单”,将取得合法的发票单据附在后面,经本部门负责人签批后,再到财务部办理审核报销手续,由会计填制“付款凭证”,凭此证到出纳处领取现金,以补充部门备用金。

  各部门单项支出高于1 000元的,不能在备用金中支付,应由用款部门填制“请款单”,经归口的负责人签批后,到财务部办理预支款手续,由会计填制“付款凭证”,凭此单到出纳处领取支票或现金。

  用款部门办妥购置物品验收或付费等业务手续后,应准时将取得合法的发票单据附在原“请款单”存根联后面,到财务部办理单项报销审核手续。

  如预支款与实际支付不符时,应在报销时办理多退款手续。

  单项低于1 000元的零用金支出,所取得的发票单据要在月末之前准时报销,不得跨月。

  单项在1 000元以上的支出,所取得的发票单据要准时报销,不得挂账。

  第七条执行按签批金额权限审批付款。

  1. 2 000元以上支出,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2. 2 000元以下办公支出,由财务部审核批准。

  3.专项用途资金支出,在确定的金额内,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批准。

  4.因经营需要代收、代付款项,由财务部审核批准,必需坚持先收后付,不转变原款形式及用途原则。

  第三章货币资金内部控制

  第八条建立会计和出纳职责分工制度。

  财务部应设置专职出纳员,负责办理货币资金的收付业务。

  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出纳不得兼任其他业务工作。

  除记下现金、银行日记账外,不得保管凭证及其他账目。

  第九条加强对现金的稽核管理。

  全部现金业务收入,应凭收入凭证和收入日报表,并经内部稽核和兑换外币。

  第十条控制现金的使用范围。

  依照有关部门现金管理规定,库存现金只能用于工资支出,个人福利劳保支出、农副产品收购、差旅费、零星开支、备用金及银行结算金额起点以下的小额款项。

  其他特别状况需经总经理和财务部批准后方可使用现金。

  第十一条严格付款审批和支票的签发。

  全部付款均应按审批金额权限及两人以上有关人员办理。

  付款支票必需经过两人或两人以上的签章方为有效。

  财务和支票专用图章,须分离掌管,不得由一人包办。

  不准开“空头票”和“空白支票”,开出支票要举行记下。

  第十二条收付款项要利用会计填制记账凭证。

  全部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支,均须利用经办会计审核原始凭证无误后填制收付款凭证,由出纳检查所属原始凭证是否齐备后办理收付款,并在收付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

  第十三条遵守核定的现金库存限额和银行结算纪律。

  按日常3~5天开支的现金需要核定现金库存限额,不得超额,不准以白条抵库存;企业单位间的经济往来,普通应利用银行举行转账结算;不准出借银行账户和套取现金。

  第十四条准时记下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结账。

  现金日记账按币种设置,银行日记账按账号分离设置,每日均须结出余额。

  由出纳每日核对库存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是否相符,由会计每月核对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并调整其相符。

  第四章对外投资内部控制

  第十五条长久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

  1.长久投资项目要在市场预测的基础上,立项举行可行性讨论,考虑资金的时光价值和投资的风险,经过经理办公会讨论打算后方可实施。

  财务部门要为决策提出参考看法,履行严格的财务手续,催促、检查项目的执行和效益状况。

  2.健全股票、债券和投资凭证记下保管和严格记名记下制度。

  主管长久投资的部门,要有两人以上的人员共同管理,对股票、债券和投资凭证的名称,数量、价值及存放日期做好具体记录,分离建立记下簿。

  除无记名证券外,企业购入的应记下于企业名下,切忌记下于经办人员名下。

  3.对长久投资项目做好具体记录,实施定期盘点。

  对投资企业,每隔半年清点一次资产负债和检查经营状况;对非控股企业必需每年检查一次投资收益状况。

  对股票和债券投资,由财务部门做好会计记录,对每一种股票和债券分离设立明细账,并记录其名称、面值、证券编号、数量、取得日期、经纪人、购入成本、收取的股息或利息等。

  对个别其他投资应设置明细账,核算投资及其投资收回等业务。

  每年至少一次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4.如长久投资浮现亏损或总经理认为有须要时,公司视详细状况授权财务部或托付会计师事务所,对亏损单位或项目举行审计,并据此对亏损予以确认,并做出相应处理。

  第十六条短期投资。

  1.短期投资业务,要由总经理授权的主管业务部门和主要负责人办理。

  普通根据经办提出―主管审核―总经理批准―实际投资―验收记下―到期收回的程序办理。

  2.有价证券的会计记录、记下保管和定期盘点等制度可参照长久投资方法举行。

  3.短期投资如浮现亏损时,公司应授权财务部对业务部门经营状况举行审计,并呈报总经理批准列亏。

  如亏损较大,公司可托付会计师事务所对该项目举行审计。

  第十七条对外大额存款。

  1.对外大额存款业务,由总经理授权财务部负责办理。

  普通按信用调查―利息比较―主管审查―总经理批准―对外存款―到期收回的程序办理。

  2.对大额存款利息约定要有两人在场,还款收回、利息收入等要做好具体记录,准时入账。

  第五章销货与收款内部控制

  第十八条销货业务应统一归口由营业部办理,其他部门及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兼办。

  销售业务普通按接受订单―通知生产―销货通知―赊销审查―发货―开票―收票结算等程序办理。

  第十九条营业部按照生产经营目标和市场预测,编制营业收入方案,承接购货客户的“订货单”,通知生产部门组织生产、加工等业务工作。

  其次十条销售发票由财务部专人记下保管,营业部负责开票,发出销货通知给仓库发货和运送部门发运或送货。

  其次十一条销货业务的.货款,应所有利用财务部审核结算收款,在发票上加盖财务收款专用章。

  赊销业务应经过信用审查,财务部应互相核对销货发票、销货单、订货单、运货单。

  其次十二条由营业部制定价格名目或定价方法及退货、折扣和折让等问题的处理规定,由财务部举行审核监督。

  其次十三条销货业务发生的退货、调换、维修和补件等三包事项,由营业部按规定办好业务手续后,凭证到财务部办理结算或转账手续。

  第六章购货与付款内部控制

  其次十四条企业的购货业务应统一归口由供给部负责办理,其他部门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兼办。

  购货和付款业务普通按申购―订货―到货―验收―付款等程序办理,按合同承付货款有据,拒付有理。

  其次十五条供给部应按照生产经营需要和库存状况编制选购供给方案,对方案选购订货要签订合同或订货单。

  合同订单要求条款清晰、责任明确、内容全面。

  其次十六条市场暂时选购,由使用部门按照需求提出“请购单”,报经供给部审批后办理,较大选购项目须报总经理审批。

  其次十七条全部购货业务须做到情报准、质量好、价格低、数量清、供货准时、运送便利等。

  其次十八条选购到货,要由仓库和质量检验部门举行验收,并由仓库保管员、质量检查员及有关负责人在验收单上签章。

  其次十九条不论是方案合同订货还是市场暂时选购,购货付款手续均由供给部办理。

  第三十条到货验收付款后,由供给部请款经办人将审核无误的订货单、验收单、发票账单附在请款单第一联后,经有关业务主管审批,到财务部办理审核报销转账手续。

  第三十一条财务部核对从仓库签收的验收单和供给部报销转来的发票账单所附的验收单,以把握购货业务的请款、报销及在途物资的状况。

  第七章生产与费用内部控制

  第三十二条有关生产业务由生产部负责。

  对于原材料的消耗及成本费用的发生和控制,应由生产部和财务部及全部有关部门建立成本责任制,严格管理成本费用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第三十三条建立严格的领退料制度,按技术消耗定额发料,按实际消耗计算材料成本。

  第三十四条加强人事和工资管理,核实工资的计算与发放,正确处理工资及福利费的核算与分配。

  第三十五条重视创造费用发生的核算与分配。

  注重物料消耗、折旧费的计算、费用项目的设置等是否合法合理。

  第三十六条生产成本、运送成本、营业成本的计算要真切合理,不得乱挤乱摊成本。

  要划清在产品与完工产品和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及各种产品成本之间的界限。

  第三十七条对期间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费用、销售费用的项目要合法合理,支出要符合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凭证手续要合规。

  第八章存货与仓库内部控制

  第三十八条加强存货和仓库的管理,建立仓库经济核算,必需做到账、卡、物和资金的全都。

  第三十九条对存货数量较大的企业,应采取“永续盘存制”。

  建立收发存和领退的计量、计价、检验及定期盘存与账面结存核对的方法。

  其本期耗用或销货成本,按领发货凭证计价确定。

  第四十条对存货采取“永续盘存制”有困难的企业,可采取“实地盘存制”。

  第四十一条存货计价办法。

  1.按实际成本举行日常核算的,采纳加权平均法计价。

  2.按方案成本举行日常核算的,采纳方案价格计价,期末分摊价格差异。

  第四十二条低值易耗品,采纳一次摊销。

  如一次领用数额较大,影响当期成本费用,可利用待摊费用分次摊销。

  第九章工资与人事内部控制

  第四十三条职工的聘用、解聘、离职和起薪、停薪及工资变动等事项,应由人力资源部准时以书面凭证通知财务部和员工所在单位,作为人事管理和计算发放工资的依据。

  第四十四条工资的计算和支付,要严格根据考勤制度、工时产量记录、工资标准及有关规定举行。

  并按照工资总额和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正确计提对付职工福利费、职工教导经费、工会经费。

  第四十五条对职工的责任赔款,应由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力资源部依据有关规矩,并经职工本人签字同意后,方可转财务部扣款。

  第四十六条领取工资均应由本人签章。

  本人不在应由其指定人员或其同组人员代领并签章。

  在规定期限内未领取的工资,应退回财务部记入“其他对付款”账户。

  第四十七条按照成本核算方法,将工资及职工福利,按职工类别、工时产量统计和单位工资标准,合理分配计入产品直接工资成本、创造费用、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等有关账户。

  第十章收入利润内部控制

  第四十八条当期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包括销售收入、运送收入、营业收入和经营收入,要所有准时入账,并和与之对应的销售成本、运送成本、营业成本和经营成本互相配比,减去当期应变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和期间费用后的余额,即为主营业务利润。

  第四十九条当期实现的其他业务收入要所有准时入账,并和与之对应的其他业务支出相配比,求出其他业务利润。

  第五十条按规定计算投资收益,对投资收益的取得要合法,确定要符合权责发生制,计算要合规、入账要准时、处理要恰当;对投资损失的计算要合法、正确和实事求是。

  第五十一条对营业外收支项目的设置要合法、合理,收支项目的数额要真切、正确,账务处理要恰当。

  第五十二条企业利润总额依照有关部门规定作相应调节后依法缴纳所得税,再按规定的挨次和一定比例举行分配。

  第五十三条企业发生年度亏损,可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等弥补,下一年度的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连续弥补。

  5年内仍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等弥补。

  第十一章固定资产内部控制

  第五十四条采取财产主管部门、财产使用部门和财务核算管理部门综合核算管理的分工负责制。

  1.财产主管部门,系指本公司工程部,负责固定资产记下管理、建设和购置、处置和报废等业务。

  2.财产使用部门,是指占有、使用固定资产的各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保管修理。

  3.财产核算管理部门,指本公司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核算,综合价值管理,每年组织清查盘点一次。

  第五十五条固定资产的建设与购置,普通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购建:由各使用部门提出增强固定资产的报告,交工程部举行可行性讨论后,提出购建报告。

  2.审核批准:呈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3.对外订货:由工程部负责对外订货,签订建设安装工程合同。

  4.建设安装:由工程部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施工,按工程进度付款。

  5.验收使用:由工程部组织验收,交付使用部门使用。

  6.结算付款:按照固定资产购建报告,以订货、验收单、工程合同、完工交接单、竣工决算、发票收据等凭证单据,经工程部审核无误后报总经理批准,到财务部办理付款结算手续。

  第五十六条固定资产的处理与报废。

  固定资产的停用、出售或报废处理,均由各保管使用部门提出看法,交工程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举行处理,并报财务部审核后作财务处理。

  第十二章分析和考核

  第五十七条本公司和所属企业,可根据行业的特点,使用下列财务评价指标:

  1.流淌比率=流淌资产/流淌负债×100%

  2.速动比率=/流淌负债×100%

  3.应收账款周转率=赊销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100%

  4.存货周转率=销货成本/平均存货×100%

  5.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6.资本利润率=利润总额/资本金总额×100%

  7.营业收入利税率=利税总额/营业收入×100%

  8.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

  第五十八条本公司和所属各分公司内部,采取分部核算。

  核算单位采取自定目标、核定收入、控制成本、责任考核、资产承包及超额有奖的方法。

  第十三章内部审计

  第五十九条公司设专职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负责公司各部门和所属各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六十条公司每年对所属企业举行一次年度例行审计。

  第六十一条如董事会或总经理认为有须要,可随时对所属公司举行专项审计。

  第十四章附则

  第六十二条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于公布之日起采取。

  第六十三条本制度解释和修订权归公司财务部。

内控管理制度11

  一、资金的管理

  1、资金使用部门月末要上报次月资金使用计划,总经理依据资金结存情况审批 各部门资金使用额度,财务部按计划使用先后顺序予以支付。

  2、如遇特殊情况需用资金,直接由总经理签字批准(不在可委托副总代签) ,方 可办理用款手续。

  3、使用资金时(包括大额用款) ,各部门应提前 1-3 天预报资金使用额度,便于 财务及时备款。

  4、使用现金的范围:农副产品的收购、职工薪酬、职工福利、差旅费、加油费、 需用现金缴纳的税费及起点额 200 元以下的零星支出,其余全部使用转帐支票。

  5、借用转帐(空白)支票时,要将金额写明,便于财务掌握资金结存情况。

  6、借款人必须做到前清后借,但极特殊情况除外。

  7、资金的审批程序是: 计划内借款: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部 计划外借款:借款人-部门负责人-总经理-财务部

  二、原辅材料采购及存货的管理

  1、原料到厂时,保管员应据实检斤,并依据质检部门出据的检验单,计算出合 格品的数量,填写材料入库单,同时登记保管帐。

  2、原料收购部门根据当日入库数量、收购价格、收购地点等填开实物收据,同 时索要售货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当地村委会提供的自产证明 (身份证上的地址要 与村委会提供的自产证明地址目符) 。

  3、原料收购部门次日上午要报送原料收购及付款情况日报表,并及时提供财务 开具农副产品收购发票所需资料。

  财务依据完善的手续予以付款,同时开具农副 产品收购发票。

  4、购买辅助材料、备品备件等物品,必须凭据税务部门要求的合规发票予以报 销(如:双条码、购货单位全称、大小写金额一致、发票章和条码章等) ,不得 以白条报销。

  但对特殊情况可特殊处理。

  5、需要先付款的业务,须到财务办理借款手续,经领导批准后(计划内部门领 导签字、计划外的需总经理签字)财务予以付款。

  如果需银行汇款的,办款人要

  将对方的单位名称、地址、开户行、银行帐号等有关内容填写清楚,否则不予办 理。

  6、购进需要入库的材料物品,必须经保管员验收入库,并开具材料入库单,随 同发票一并到财务报销。

  如果所购物品不需入厍须由接收人或使用部门负责人签 字方可报销。

  7、采购人可借一定数额的备用金,作为零星或急需购物周转用,但年终需将备 用金全部退回财务。

  8、月末购料,发票不能当月取得,保管员要按接收的实际数量和采购员提供的 实际采购价格(扣税价)进行估价入帐,待发票到厂时办理正式入库,并将估价 冲回。

  9、库存物品领用时,必须凭据领料单(仓库、财务、统计各一联) ,领料单要标 明领料用途,分管的各级负责人都要签字,保管员方可付货。

  销售的货物要有发 货单或销售发票。

  10、月末终了,保管员、统计员要对当期发生的料单等票据进行汇总、核对,并 按规定时间(每月 1 日)分别向财务报表,财务据此进行成本核算。

  11、年终仓库要进行物资盘点,做出物资盘点明细表,与财务部门进行核对,做 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对于盘盈、盘亏的物资要作说明因此而造成损失的, 报请总经理审批,财务予以帐务处理。

  三、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1、对于购进的且已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价值 20xx 元、使用期限一年以上) , 需填写固定资产入帐单,经办人要按照入帐单上列明的内容,逐项填写清楚,然 后随发票一起报帐。

  同时设备动力部要登记固定资产台帐。

  2、对于购进尚需安装或加工的固定资产,财务应在在建工程科目归集,待全部 完工时,由设备动力部办理入帐手续。

  3、购进的低值易耗品(价值 20xx 元以下、使用期限二年以上) ,应先办理入库, 然后再领用。

  领用时,保管员或设备动力管理员应登记低值易耗品台帐。

  4、当入帐固定资产和低值另耗品发生毁损时,主管部门要写明事由报厂部,财 务部依据批件进行帐务处理。

  5、年末终了,主管部门要与财务部进行对帐,并进行实物盘点。

  四、往来帐的管理

  1、工作人员为公司办事借款或出差借款,应按规定时间报帐。

  2、已办理预付款业务的,经办人要及时将发票清回,避免造成呆、死帐。

  3、需要办理银行汇款的业务,办款人要将对方的.单位名称、地址、开户行、银 行帐号等有关内容填写清楚,否则不予办理。

  4、因经办人失职对公司所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负责。

  五、报帐制度

  1、如果出差借款,应于回来三日内报销差旅费。

  报销时要将发票按类别、时间 先后顺序,整齐的粘贴于专用纸上,填好张数、金额、报销人。然后清楚的填写 好差旅费报销单,经部门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审核报销。如有超标准支出的, 需经总经理签字方可报销。

  2、在市内采购的,应于当日办理报销手续,如特殊情况当日不能取得发票的, 须在三日内办理报销手续。

  3、采购部门采购时,如果金额同等的情况下,尽量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

  4、针对增值税发票超过 9 0 天未报销而造成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税额部分,由 持票人个人承担。

  5、报销时,发票上的单位名称、时间、货物名称、数量、金额等内容必须填写 齐全,不准自己填写,否则财务不予报帐。

  6、使用支票的,支票存根要填写齐全,内容要与发票一致。

  7、电力管理部门每月应及时将电费增值税发票开回交予财务,以便成本核算。

  8、采购人不允许将空白支票转交他人,如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由当事 人自负。

  如果支票丢失了,由当事人及主管部门予以报案或挂失,财务凭据总经 理签署的意见处理帐务。

  9、职工工资表必须于次月五日前报送财务部,财务汇总入帐。

  10、生产统计月报表、能源消耗统计表、库存材料(成品/半成品)盘点表等与 财务月终结算有关的报表, 必须于次月一日前报财务部, 财务据此进行成本核算。

  11、报销时间:每周一、三、五下午 1 点-4 点(手机费每月 15 日) 。

  12、为了将有限的资金充分的利用好,要求借款人将所剩余款及时返还财务,不 得自行留存。

  13、 以上条款请管理部门及工作人员遵照执行,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规定时间报 帐的,请以书面形式报请总经理审批,否则按时间长短给予 50 元-100 元罚款。

内控管理制度12

  一、企业资产内控管理存在的缺陷

  企业在内控管理中为了节约成本,往往会选择缩减人力开支,在岗位设置上实施一个或几个保管人员同时管理和维护多个设备。保管人员一般也只是监督和管理设备的完整性,一旦设备出现故障,由于其缺乏足够的经验和专业知识,无法对设备进行维护和更新。正因为如此,很多企业的一些设备往往不能正常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企业对自身拥有的资产掌握不够,有时候甚至还没有对资产进行盘点,就不知资产的去处。这些问题的存在与企业内部管理成本缩减存在漏洞直接相关。

  二、企业资产内控管理的制度建设

  (一)明确企业资产内控管理程序

  企业资产的内控管理工作需要相关管理人员做好资产金额的预算工作,经过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才能实施购建。在整个购建工作完成之后,验收部门还要再次检测资产情况,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在使用资产时,企业要注意维护资产,安装企业会计制度来进行折旧计提工作,相关管理部门对资产使用情况要进行详细的记录,按照相关规定对企业资产进行定期盘点,领导对盘点结果要进行及时的批复与处理。企业要建立健全资产处置制度,确保实际资产与账务记录情况相符,杜绝谋取私利现象的出现。

  (二)构建完善的内控管理环境

  企业资产内控管理需要在一个良好的控制环境下进行,企业领导要注重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构建财务部门、验收部门、采购部门等多个机构,确保每个机构明确自身职责,充分发挥各个机构的作用。各个部门之间要相互监督、互相邦之,管理人员根据相关内控管理准则开展各项工作。企业对资产内控管理的相关岗位的管理规则应当进行详细的制定,明确各关键岗位的内容,例如不同岗位的选聘标准、工作人员离职需要办理的手续、不同岗位的职责和道德标准以及关键岗位的概念与范围等。此外,企业领导还要注意提高自身的风险控制意识,严格加强资产管理工作,及时分析企业存在的风险,并作出相应对策来控制风险。

  (三)加强内部监督与管理工作

  企业在进行资产内控管理时,应当加强内部监督与管理工作,将企业的资产管理细则进行下传,财务人员要做好财务记录工作,领导应严格审核各项财务记录状况,确保企业资产状况能够全面、真实地反映在财务信息中,对内控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企业要不断优化内部管理人员的结构,提升内部管理人员的素质,使得人尽其用,确保每位管理人员都能够严格执行监督与管理工作,通过规范的内部监管制度来提高企业内控管理水平,弥补内控管理存在的缺陷,为企业的稳定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结束语

  企业作为以盈利为目的的组织,其发展目标是在经营管理中获取最大效益。而企业的经济效益与企业资产内控管理有着直接的关系。在企业资产内控管理中,相关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应当不断总结内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找漏洞、补救漏洞,避免出现较大的损失。通过严格的内控管理制度来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促进企业的持久发展。

内控管理制度13

  一、完善财务报销手续,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必须具备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接受单位及接受人名称,经济业务数量、单价、金额;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每一张票据必须经办人、验收人和负责人签字。

  二、预算和决算必须在主管领导审查和监督下执行,重大开支由财务管理领导小组集体决定。

  三、依法设置会计帐簿,不准私设会计帐簿或私设账户。不准私设“小金库”,更不得公款私存,杜绝私人长期截留公款或挪用公款的情况发生,严禁向外出借本单位银行帐号。

  四、现金支票、转帐支票及电汇支票每发生一笔业务都必须经主管领导签名批准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方可办理。签发各种银行支票时,必须由两人同时签印。单位领导要定期组织检查银行预留印鉴是否完整、安全,法人印鉴,现金收讫印鉴由现金员管理;单位会计负责管理财务印鉴。如出现问题,要及时向上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

  五、出纳员为现金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银行支票、现金支票、银行日记账、现金日记账等的日常保管和归档。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条例,禁止“白条”入账、抵库。

  六、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确保帐实相符。

内控管理制度14

  负责组织公司经济责任制方案的制定及经济指标考核工作。

  负责提供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的主要财务指标,每月进行对标分析。

  负责组织公司编报各种产品日常效益测算。

  负责组织公司编报资金周计划、月计划及月计划执行情况。

内控管理制度15

  一、设立招标采购小组

  组长:校长

  联络员:总务科长

  成员:纪委书记分管后勤校长总务科专项负责人采购员使用单位负责人一名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采购政策。执行政策法规,组织市场调研,按照经济适用原则提交购买或招标方案。

  2。负责招标组织工作。每次招标活动都要依法公开公正公平的进行,认真完成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整个过程。

  3。负责业务咨询。要充分发挥招标采购智囊团作用,负责采购政策法规和业务技术等方面的宣传、解释、参谋和咨询工作。

  4。负责招标项目的落实。对每次招标活动要检查监督,确保落实,并负责听取使用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三、前期准备

  1。要加强计划性,尽量形成批量规模,吸引厂商,促进竞争,产生效益。

  2。要加强市场调研,做好前期准备。要首先做好选型工作,满足教学科研需要;充分了解市场行情,做到胸中有数;公开招商并审核资质和业绩。每项招商不得少于3家。

  3。要根据采购需求制定标书,标书内容应详细具体,以免引发争议。

  4。要根据招标内容组织招标人员。招标开始时负责介绍招标投标概况。

  四、议事规则

  (一)基本宗旨

  招标小组成员代表学校和各使用单位的根本利益,必须公平公正,客观全面,不倾向或排斥某一确定的指标,并对个人的评标意见负责。

  (二)组织纪律

  招标小组成员不得以招标名义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接受投标人的宴请,不得收受投标人的礼物,不得透露对中标文件的评审、比较以及评标有关情节。凡是国家规定集团购买与招标项目,不得变相交易方式,更不得变成个人行为,必须坚持集体决策。凡是擅自违规操作,以个人身份所签协议和合同视为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材料出现问题,组长是第一责任者,工作组集体负责。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成员的亲属不能参与招标。

  (三)评标原则

  坚持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坚持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后,同质比价;坚持质量第一,以防止中标价格低于成本价格带来后患;价格最低,不一定是最好的标;争取最大回报率。

  (四)评标方法

  在各投标厂商开标后,招标小组成员要进行充分地讨论评标,要求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自己的见解。在充分讨论基础上,以无记名投标方式或其它方式产生中标者,少数服从多数,如果两家以上出现同等票数要进行重新投票。每次中标活动结束,要现场做出《招标记录》,招标小组成员要当场签字,每次招标要建立招标档案一套,以备查考。

  (五)大型采购项目,联络员不参与投票。

  五、工作程序

  1。集团购买与招标项目确定(组长负责);

  2。项目公示(联络员负责);

  3。应标单位材料送达(联络员负责);

  4。相关市场调研(申请单位及联络员)

  5。项目说明会(应标单位参加、联络员负责通知);

  6。工作组和议,敲定购买对象与应标单位;

  7。履行法律手续,公示结果。

  六、几项原则

  1。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原则上交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

  2。一次采购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由总务科长、采购员参与招标;

  一次采购1000~3000元的,由分管校长、总务科长、采购员参与招标;

  一次采购3000~5000元的,由纪委书记、分管校长、总务科长、采购员参与招标;

  一次采购5000元以上物资或1万元以上的基建维修项目的,由招标小组全体成员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