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管理制度
在现在社会,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集团公司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1
第一条、目的
为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市集邮协会(以下简称本会)利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会及其各县(市、区)和行业集邮协会。
第三条、印章的刻制和启用
一、印章的刻制
1、本会印章的刻制均须报会长批准,由秘书长开具介绍信,到机关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
2、印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印章的启用
1、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并向邯郸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备案。
2、印章启用应报会长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第四条、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本会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
1、本会公章和秘书处公章由秘书长保管,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人私章分别有会计和出纳保管。
2、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严禁工作人员私自将本会印章带出本会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由用印人填写《印鉴使用签批单》,征得秘书长同意,并经会长批准,由印章保管人陪同前往办理。如确因印章保管人不便陪同的,由借用人填写借据,经会长批准,方可带离本会。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4、印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秘书长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二、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加锁保存,不可私自托他人代管。
三、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四、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况,相关印章须停用:
1、本会名称变动;集邮协会印章管理规章制度样本
2、印章使用损坏;
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六、印章停用时须经会长人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秘书处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第五条、印章使用
一、使用范围如下:
1、凡属以本会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本会公章;
2、凡属业务范围内(除会费收取、接受捐助等以外)的加盖秘书处章;
3、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二、使用程序
1、本会业务、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印都须先经秘书处审核、会长领导批准,填写《印鉴使用签批单》后方可用印,同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交印章保管部门备案。
2、印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等,印章管理人有权拒印。
3、严禁在空白协议、证明及介绍信上用印。因工作特殊确需用印时,须经会长签字同意方可;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会长汇报用印空白文件的使用情况,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作废,已使用的协议类文件须报秘书处备案。
第六违纪处理
一、违以上规定者,本会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给本会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本会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印章保管员应将《印章使用签批单》保存好,每年年底底交秘书处汇总存档。集邮协会印章管理规章制度样本
3、印章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印章的种类
(一)印鉴:公司向主管机关登记的公司印章或指定业务专用的公司印章
(二)职章:刻有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职衔的印章。
(三)部门章:刻有公司部门名称的印章。其不对外单位的`部门章可加注“对内专用”。
(四)职衔签字章:刻有经理及总经理职衔及签名的`印章。
第二条:印章的使用规定
(一)对公司经营权有重关连、涉及政策性问题或以公司名义对政府行政、税务、金融等机构以公司名义的行文,盖总经理职章。
(二)以公司名义对国营机关团体、公司核发的证明文件,及各类规章典范的核决等由总经理署名,盖总经理职衔。
(三)以部门名义于授权范围内对厂商、客户及内部规章典范的核决行文由经理署名者,盖经理职衔签字章。
(四)各部门于经办业务的权责范围内及对于公民营事业、民间机构、个人的行文以及收发文件时,盖部门章。
第三条:印章的监印
(一)总经理职章及特定业务专用章得由总经理核定本公司的监印人员
(二)总经理职衔签字章得核定由管理部主管为监印人员。
(三)经理职衔签字章及部门章得由经理指定监印人员。
第四条:印章盖用
(一)文件需用印时,应先填写“用印申请单”(附表),经主管核准后,连同经审核的文件文稿等交监印人用印。
(二)监印人除于文件、文稿上用印外,并应于“用印申请单”上加盖使用的印信存档。
第五条:各种印章由监印人负责保管,如有遗失或误用情事,由监印人全权负责。
第六条:监印人对未经核准文件,不得擅自用印,违者受处。
第七条:印章遗失时除立即向上级报备外,并应依法公告作废。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2
第一条 范围及职责
1、公司的各类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财务审计资料、员工工资资料、经营状况资料、人事档案资料、宣传策划资料及公司各类公文,有参考价值的.文件,均列入档案管理范围。
2、各部门需存档的资料:
2.1 财务部:各类财务报表、记帐凭证、帐册、部门岗位职责等;
2.2 人事行政部:各类重要文件及人事、劳资、行政、物资管理资料;
2.3 策划部:各类营销活动方案、策划思路、平面设计广告、相关媒体资料;
2.4 信息部:部门管理制度、网络建设实施方案、内部信息管理系统方案、配送中心设计方案等;
2.5 商场
2.6 招商部:
2.7 学校:学校章程及各类学员、教师管理制度等。
3、各部门须设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的齐全完整及秘密档案的安全性。
4、各部门资料建档、归档,应按资料类别、性质、档案管理要求分档归存并接受人事行政部随时抽查。
5、各部门档案管理员须定期(每月5日前)将部门资料归档情况上报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专人定期(每月)整理公司文档归存情况,制作报表上报主管领导,对于公司各部门重要机密资料,将由人事行政部专人复制、收集后统一管理。
第二条 借阅
1、公司各部门主管级以上干部需查阅部门档案资料,可直接由档案管理员登记、办理查阅手续。其他人员须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查阅手续。
2、除决策层领导外,公司各级员工需借阅公司档案、资料,须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
3、借阅档案,严禁随意涂改、翻抄、转借、遗失;如因工作需要摘录或复制,须报分管领导批准。
4、档案借阅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归还档案。
第三条 销毁
1、任何部门、个人未经公司许可,不得销毁公司档案资料。
2、若按规定需销毁文件,凡属密级的重要资料须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一般性文件资料,须经部门领导批准。
3、凡经批准销毁的档案资料,销毁前须由经办人、监销人共同对所销文档资料进行清理、登记,并将登记表定期(每月)交人事行政部归存;经办人、监销人应保证所要求销毁的文件、资料全部销毁、无遗失、漏销。
第四条 其它
1、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本制度的解答权归人事行政部。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3
1 总则
1.1 保守国家秘密是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大事。保守企业商业秘密是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为增强各单位(部门)和全体员工的观念,更好地贯彻国家法,为保障改革开放和企业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特制订本制度。
1.2 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公司成立委员会,委员会的工作机构设在党委工作部,负责日常工作。
1.3 公司密级分为三级,即绝密、、秘密。
1.4 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突出重点,既能保守国家和企业商业秘密又便于生产经营”的方针。
2 管理职责
2.1 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
2.2 确定公司重点和抓好公司工作法规文件及规章制度的'实施和贯彻。
2.3 对全体员工及其出国人员进行教育,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2.4 负责对工作的安排、指导和检查,对工作中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总结经验。
2.5 负责对失、泄密事件的调查、处理,严重事件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3 工作的原则
3.1 确保党和国家的安全,为经济工作服务。
3.2 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
3.3 严格划分围,严格划分密级。
3.4 严格管理事项。
4 工作的围
4.1 上级下达或公司形成的带有密级字样及指定阅读围的文件、电报资料、党刊物、科技情报或其他有要求的事项。
4.2 公司控数据、统计报表及文件资料。
4.3 属于国际、国先进水平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重大科学技术成果及相应的数据、报告、论文等。
4.4 党、政重要会议的记录,重要的印信及技术、人事、文件、保卫、财务档案。
4.5 外事接待工作的接待人员、参观线路、介绍材料、会议记录及双方签订的各种协议、合同等。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4
一、为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增强公司档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归档范围
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财务审计、会计档案、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定、委托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三、公司的档案管理由总经理办公室档案室档案管理员负责。
四、档案管理员的职责:保证公司及各部门的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五、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公司的归档资料实行“季度归档”及“年度归档”制度,即:每年的
七、十和次年的一月和每年二月份为公司档案资料归档期。
在档案资料归档期,由档案管理员分别向各主管部门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各主管部门经理应积极配合与支持。
凡应该及时归档的资料,由档案管理员负责及时归档。
各部门专用的收、发文件资料,按文件的密级确定是否归档。凡机密以上级的文件必须把原件放入档案室。
档案管理员根据公司的《文书立卷归档管理制度》实施档案归档整理。
六、资料的分类与归档
1.公司档案资料的分类依据《文书立卷归档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档案资料的归档每年一次,属于平时立卷归档的不在此规定范围内。
七、档案的借阅
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档案可直接通过档案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
因工作需要,公司的其他人员需借阅非密级档案时,由部门经理办理《借阅档案申请表》送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核批。
公司档案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级别,绝密级档案禁止调阅,机密级档案只能在档案室阅览,不准外借;秘密级档案经审批可以借阅,但借阅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秘密级档案的借阅必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因公外出时可委托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批,具体按委托书的内容执行。
档案借阅者必须做到:
①爱护档案,保持整洁,严禁涂改。
②注意安全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
八、档案的销毁
公司任何个人或部门非经允许不得销毁公司档案资料。
当某些档案到了销毁期时,由档案管理员填写《公司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交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凡属于密级的档案资料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销毁;一般的.档案资料,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
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管理员须认真核对,将批准的《公司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和将要销毁的档案资料做好登记并归档。登记表永久保存。
在销毁公司档案资料时,必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指定专人监督销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档案管理,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本工作细则适用于江苏xx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档案工作人员。
第二章日常事务工作细则
第三条档案人员岗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档案工作的指示规定、办法等。
(二)负责制订集团公司有关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档案工作的发展规划。
(三)督促、检查和指导各分子公司档案立卷部门对档案材料进行完整、系统、正确的立卷归档。
(四)负责集团专兼职档案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
(五)负责接收、整理、分类、保管和统计集团公司的各类档案。
(六)负责档案的开放利用工作,办理档案的借阅,对所保管档案的数量、状况、利用情况及利用效果进行统计。
(七)做好档案检索工具的编制工作,开展档案的编研工作。
(八)收集、整理保管反映公司各方面工作的报刊、杂志等资料,并提供利用。
(九)对档案室所藏已过保管期的档案负责组织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十)认真做好档案保管工作,对库房要做到'八防'(防火、防潮、防尘、防光、防高温、防鼠、防虫、防盗),定期清扫、通风、更换防虫用品,延长档案寿命。
(十一)承办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流程图
(一)接收流程:
材料齐全
缺少材料
1.执行标准
(1)应归档文件齐全完整;
(2)应归档文件为原件;
(3)及时登记;
2.处理措施
(1)档案资料发生损毁时,由于档案员疏忽造成的,首次罚款50元,再次罚款100元,由交接人造成的等同档案员处罚。
(2)未能及时登记,扣除责任人绩效1-5分/次;
(二)借阅流程
1.执行标准
(1)借阅登记;
(2)保持文档完整;
(3)遵守档案管理制度。
2.处理措施
(1)违反档案管理制度规定的,视具体情况扣除责任人绩效1-5分/次;
(2)涉嫌泄密的,予以记过处理,并视情节轻重责任人扣除绩效奖金5-10分/次;触及国家法律法规的,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由于借阅者疏忽造成的资料损毁,首次罚款50元,再次罚款100元。
(4)档案资料遗失者,遗失一般资料罚款200元/次,遗失重要资料,追究当事人行政法律责任。
第三章附则
第五条档案管理考核办法
(一)为切实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结合档案工作目标的考核,对档案工作实行必要的奖惩考核;
(二)档案达标工作作为全年工作目标之一,考核集团行政部档案室以及档案网络成员的工作;
(三)集团各部门、分子公司、项目部必须把档案工作作为工作目标管理的主要内容,纳入全年目标,落实责任人;
(四)档案工作结合全年工作进行全面综合的考核评比;
(五)考核内容:各部门、分子公司、项目部的年度目标责任书中档案管理工作指标是否完成。
(六)考核由集团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工作成绩突出者给予适当的表彰的奖励,对违反规定或工作不负责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将给予必要的教育或扣发目标管理奖。
第六条本工作细则解释权归行政部,监督执行权归总经办。
第七条本工作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5
目录/提纲:
(一)坚持宏观控制、分类管理的原则
(二)坚持优化机制、按劳分配的原则
(三)坚持强化考核、效率优先的原则
(一)员工包干基数
(二)员工的工资结构及其标准
(三)项目津贴及科研奖励基金
(四)加班工资
(五)成建制划转员工的工资
(六)公司批准的`新建项目投产增加的工资
(七)根据公司下达的包干基数,对超包干基数的单位按规定扣减其绩效工资
(八)其它
(一)单位用工减少奖励=月绩效工资标准×40%×奖励比例
(二)单位劳动生产率提高奖励=月绩效工资标准×60%×奖励比例
(三)超绩效奖励总额=用工减少奖励+劳动生产率提高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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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管理制度6
一、小规模私营企业财务管理特征
小规模私营企业投资规模小、自有资金有限、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低、产品科技含量低、员工素质不高、市场竞争力有限。
这类企业的财务管理主要有以下特征:
1、财务管理地位不高
小规模非科技型私营企业,其决策模式主要为经验决策。
私营企业在经营决策方面有着高效率的优势,但决策程序较粗糙,决策所需信息中,在相当程度上仍使用以供销人员为主体的偶遇式市场信息收集方式,信息的收集处理利用并无规范的规则,财务人员几乎不会参与收集分析信息,决策信息准确度较差,决策的可靠度低。
企业财务管理未受到重视、财务管理在业主以外的管理中影响不大、地位不高。
2、未配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或人员
大部分小企业未配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或人员,财务人员当作“记账”员,主要负责对外提供财务与纳税报表。
有些会计平时不到企业中去,月底或月初企业经营者把资料交给他们,他们根据取得的资料做账。
由于取得的资料不完整,往往造成存货、资金、往来、费用等不真实,记账户数多了后,账务处理简单化,将企业的经营业务不是逐笔登记记账凭证,而是采取汇总登记(不管有多少发票),也不按照要求设置二级明细科目。
3、财务管理职能作用不大
小规模私营企业在发展初期,人与人的关系基于血缘关系和地缘联系,对团体以外的人不信任。
在财务这一敏感部门,“忠诚度”成为用人的重要标准,无血缘、乡缘关系的财务管理群体很难与家族势力平衡。
所以,在小规模、低层次的私营企业,真正的财务专业人才很难留住,财务人员大多未经正规的专业培训,缺乏财务管理的能力,难以为管理高层提供有效的财务信息。
4、企业法人财务观念淡薄
财务观念是财务管理的基础,观念的更新会带来管理水平的提高。
而目前为数不少的小规模私营企业经营者,在经营中主要靠“拍脑袋”、“搏一搏”,财务管理对他们来说,是个不可理解的概念。
他们认为财务就是记账或算账。
自己办的企业,只要平时记流水账,到年底结算有无盈利即可,没有必要设立会计总账、分类账、明细账,没有必要按照《会计制度》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分析。
因此,许多原始资料不提供给财务,把会计只当作纳税申报的工具,没有真正发挥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作用。
5、企业资产管理混乱
一是现金管理混乱。
多头开户银行,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大量用现金交易,企业业务人员随意支取现金长期不结算,有的企业现金收入不入账、正常的费用支出也不入账等。
企业现金管理不规范,给企业财务管理埋下隐患。
二是应收账款失控。
这主要发生在产品(商品)供大于需的`私营企业,由于供货企业间的互相竞争激烈,为了避免自己的产品被淘汰出局,采取垫资发货办法,造成应收账款居高不下。
三是存货管理混乱。
没有建立完整、准确的材料(商品)、产品仓库明细账。
材料(商品)采购因资金紧张赊欠款项,对方没有开具发票或为了压价不要求对方开票,造成入账无原始凭证,有的以白条入账,有的干脆不入账,造成企业存货一摊糊涂账。
四是固定资产管理混乱。
有的企业购置固定资产时,没有及时登记入账;有的企业购置的固定资产没有取得发票而无法入账;有的企业购置的固定资产由于原始记录不清,无法按现有《会计制度》要求采取分类折旧;有的企业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没有按规定清理,造成账实不符。
二、对加强管理的建议
1、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财会知识培训
有关部门应针对目前私营企业在财会方面存在的问题,对经营者开展业务培训,提高经营者的法制观念。
特别要加强对《公司法》、《合同法》、《税法》和《财务》、《会计制度》、金融法规等财经法律、法规的学习辅导,提高经营者对加强企业财务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充分理解财务管理在企业经营中的作用,要从企业的长远发展去审视企业的经营管理,摒弃“小富即安”的小农意识,要做到规范经营、守法经营,这样才能办好企业、办大企业。
2、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
财政部门作为企业财务人员的主管部门,要通过调查研究,找出私营企业财务人员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出培训的方式和内容,有针对性地解决存在的问题。
也可采取企业会计互审互查方法,使他们在检查中增长知识,以达到提高财会人员业务素质之目的。
同时对私营企业中财务管理混乱的企业,应加强执法力度,对不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的,或采取不法手段偷税的,应按照《会计法》、《税法》的相关规定对企业法人予以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对相关的会计责任人员予以吊销会计证等行政处罚,触犯法律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3、加强外部监管力度
从目前私营企业的现状来看,靠企业自身约束来规范会计工作是不现实的,我们应该更多地借助于外部监管,帮助私营企业实现会计规范化。
我国的会计监督是由国家监督、社会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其中前两种属于外部监督。
国家监督是由财政、税务、银行、工商、证券、监管等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社会监督则以会计中介机构为主体,由其接受他人委托,对有关单位的会计工作进行审计、验资等工作。
如其在执业过程中,发现私营企业会计核算过程中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应及时上报财政、税务等主管部门,对私营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应予以严肃处理。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7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试用、报到、调迁、服务、给假、出差、考核、奖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皆按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自董事长、总经理以下工作人员,均称为本公司职员。
第四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规定各项制度。
第二章人力资源
第五条人事聘用管理规定
1、本公司所有员工均实行竞聘上岗。
2、集团公司各级员工均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能适合于职务或工作岗位为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3、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由总经理授权人事主管部门统筹计划,上报总经理批准。
4、对竞聘管理岗位人员,由组织部门、人力资源部对其进行资格审核。
5、副总经理以上职位,心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具有5年以上的生产、经营、技术管理工作的经验。
6、中层管理者,必须具备大专以上文化水平或中级以上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三年以上的生产、经营、技术管理工作的经验。(其它按中层管理都管理暂行条例执行)
7、一般职员,其学历、年龄、专业技术职务等条件,符合职务要求。
第六条员工调配管理制度
1、员工的调入,必须有董事长、总经理的签批,方可办理调入手续。
2、员工的调入须按国家人事调动的有关规定办理。
3、员工在集团公司各独立核算单位之间调动,必须遵循以生产工作需要为前提,经双方单位领导同意,主管领导签字,总经理许可后办理调动手续。
4、调出人员应向本单位、部门提出申请,请调申请报告获准后,请调人到人力资源部填写员工调移交手续会签表。
5、请调人必须在调出前对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工具、帐款、证件、文件资料书籍、软盘和业务进行交接。不则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6、员工请调告未经批准,私自离开工作岗位达1个月者,公司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除名并停止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的缴纳。
第七条员工调动管理规定
1、集团公司基于工作业务的需要,经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可随时调动任何员工的职务或服务单位,被调动员工如借故推诿,概以不服从工作分配论处。
2、奉调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中层领导人员应于10日内,其他人员应于7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
3、奉调员工如在异地工作可比照差旅费报规定报旅费,其随往的直系亲属得凭乘车证明报销交通费用。
4、调任员工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职务可由直属主管领导或指定他人暂代理。
第四条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1、人事档案由专人负责管理,保证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2、资料归档要及时,完整无缺。每年对人事档案情况进行一次系统检查,防止遗漏。
3、要求查阅档案时,须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查阅时未经批准不得改写。
4、人事档案原则上要求就地查阅,如有极特殊情况须借出时,要严格办理借阅手续,并经主管领导批准。
5、借阅的档案不得超过规定的时间,须提前或按时返回,档案管理人员要逐卷、逐页进行清点和检查。
6、借阅人员如因保管不善,丢失档案或缺页、有涂改现象,将严格查有关人员责任。
7、为服务员,建立健全职工花名册,根据员工的变动和档案内容变动及时更改,以方便员工的查询。
第八条职称评定管理规定
1、职称评定工作是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环节,需要按国家有关政策严格掌握。
2、职称的评定,要与企业发展的需要,严格评审过程,坚决杜绝“滥竽充数”现象。
3、凡是申报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其申报的专业技术职称要与本人所从事的'岗位相符或相关的岗位和专业。
4、指导基层单位做好对专业评聘任工作。
5、做好职称档案的分类管理工作和各项服务答疑工作。
第九条培训管理规定
1、为提高企业员工素质,有效地开发利用好人力资源的质量和潜能,增强员工的适应能力,公司将加对员工的培训工作。
2、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将制定每年的年度培训计划和培训大纲,监督指导下属企业和制造、营销两个模拟公司开展培训工作,
使培训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落实。
3、所有员工都应按计划、分期分批参加培训,提高自己的岗位技能和相关的专业知识。
4、各单位都应制定年季度培训计划上报人力资源部,并将培训考核结果归档,人力资源部备案。
5、培训的范围要从实际出发,做好岗前培训、转岗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半脱产培训、业余培训。
6、鼓励员工参加与本岗位有关的业余学习,走自学成才之路。
7、公司将根据今后的发展需要制定专门人才需求规划,并选送一些有培养前途的优秀员工到专业院校进行培训。
第十条临时用工管理办法
1、各单位有临时性工作(期间在3个月以内)需雇用临时人员工作,应提出申请,注明工作内容、时间、岗位、要求等呈主管领导核准,总经理签批后,送人力资源部凭此招聘人员。
2、年未满16周岁者不得聘用,经管财务、有价证券、仓储、销售管理人员、会计(除物品搬运等力工工作外)不得聘用。
3、人力资源部招聘临时员工,应填写“临时员工聘用核定表”,呈总经理核准后录用。
4、临时员在公司工作期间,其待遇和其他事项按公司条款执行。
5、临时人员的考勤、出差比照正式员工办理。
6、临时人员聘用期满,如因工作未完成,须继续聘用时,应由聘用单位和部门重新申请,叙明理由呈总经理核准后始得聘用,并将核准的申请书一份报总经理备查。
7、因工作性质和需要须聘用长期临时工的,可一年核准一次签定一年合同,报总经理备查。
第十一条职工内退管理规定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不能从事生产、经营、管理岗位的员工可以实行内退。
2、对于达下到内退年龄的职工胡因身体有病,不能从事体力劳动,需拿市级以上的医院诊断证明,申请内退。
3、对因工致残的职工要经州劳动局专家小组做劳动鉴定,评出伤残等级的最终审批或鉴定方为有效,其它任何部门、单位和企业办理的劳动鉴定一律无效。根据伤残等级,四级以下伤残可以提前八年内退,提前三年办正式退休。
4、对弄虚作假,擅自改动年龄病例的要立即纠正,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二条内退待遇:
1、内退工资执行国家规定的退休时的工资基数,以1996年12月31日截止的工资做为工资基数,加上各种补贴59元。
2、工作年限满20年以上的按70%开基本工资(内退的最高比例不超过70%),工作年限满20—20xx年的按65%开基本工资,20xx年以下(不含20xx年)的开60%的基本工资。
3、工伤四级以下的享受1--%的基本工资,待办好退休后转入社会统筹,五级伤残的享受70%基本工资,可以提前三年办退休,六级以上和基它享受同样待遇。
4、办理内退的职工,一律按《吉林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定实施办法》办理社会保险统筹,缴纳比列、例和在职职工享受同样待遇。
第十三条内退程序
1、由本人先提出内退申请书。
2、不到内退年龄的要有医院的诊断或州劳动局的劳动鉴定审批表。
3、经主管经理批准,各分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4、由人力资源部研究后批准。
5、凡公司有重大改革特殊情况下,涉及到内退事宜并和上述规定相抵触的,可按重大改革的有关规定执行。
6、凡是工伤鉴定后,要求内退的,均按国家规定执行,特殊情况除外。
第十四条营销人员聘用管理规定
1、营销人员的聘用,原则上以聘用公司内部正式员工为主,以职工子女和外单位人员为辅。
2、应聘人员要有固定的住所,通迅地址,应聘时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职称证等有关证件,和原工作单位个人财务往来证明。
3、对应聘的人员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有下列情节者,不得录用。
(1)身份不明的人;
(2)在原工作单位有欠款的人员;
(3)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人员;
(4)没有经济实力抵押和担保人的人员;
(5)与他人和单位有经济纠纷被司法机关裁决,没有结案的人员;
4、对被聘用的人员,根据岗位的性质试用期规定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可以继续留用,不合格者清理完货款后可予以辞退。
5、录用期间如有违法违纪现象由此造成后果,其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6、其他事项按营销政策执行。
第三章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员工出入管理规定
1、所有员工进入厂区(办公区、生产区)一律禁止携带危险品和行业规定禁止的物品。
2、员工出入厂区限在上班时间内,节假日或下班后禁止员工进出厂区和办公区。
3、本公司办公楼和厂区大门每天自晚6:00点以后至次日清晨7:00点以前关闭。由保安和更夫分别守卫,除特殊情况经核准后方可出入,否则一律禁止出入。
4、员工夜间加班或节假日加班时,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入内。
5、员工陪同亲友进入厂区或办公区,须办理入厂登记手续后方准进入。
6、员工出入有携带物品者,警卫要严格检查。
第十六条来宾进入管理规定‘
1、凡是来宾访客(包括协作厂商,其他单位人员、员工亲友等)进入厂区时,一律在警卫室办妥来宾出入登记手续,并查明来访事由,
经过受访人同意及填写“会客登记单”后,方可进入厂区。
2、团体来宾参观时,须由有关单位、部门领导及主管领导陪同才准进入。
3、员工亲友来访时,除特殊紧急情况,经由主管领导核准外,不得在上班时间会客,不得于会客室等候,在下班时会见。
4、外协厂商出入厂区频繁者,由有关部门申请识别证,凭识别证出入厂区,保卫人员须检查随身携带物品,严禁危险品进入。
5、严禁外界推销人员或小商贩进入厂区。
第十七条出差管理规定
1、员工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7日内由部门领导核准,7日以上的由主客领导核准,15日以上由总经理核准;部室长出差15日内由主管领导核准,15日以上由总经理核准;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2、员工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
3、出差人凭核准的“现状申请单”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差旅费,返回后填写“出差旅费报销单”,并结清暂支款,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部门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对。
4、出差途中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按期不能返回的,必须电话联系,除去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期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5、出差不得报支加班费。
6、员工出差的各项费用标准按集团公司差旅费管理标准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请假休假管理规定
1、本公司根据劳动法规定: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为法定休假日,全年不得超过十天;每星期六、日为例假日。
2、法定假日若适逢星期六、日,其隔日不予补假。
3、事假:因事必须本人处理者可请事假。一周内由分管领导签批,一周以上常务副总签批。没有签批处出办事者按旷工处理。月累计假达到半天以上(含半天)的按事假处理;未经公司同意的各类函授学习视为事假,事假期间不开工资。全年累计事假一个月(含一个月)以上者扣除全年的年终奖金。
4、病假:因病治疗或休养者,持县级医疗单位诊断可以申请病假。病假工资按日薪的60%支付,累计病假超过三个月内的按月扣除年终奖金,超出三个月的扣除全年奖金。
5、长期病假的职工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6、产假:按规定员工生育可给产假90天,大龄青年110天产假。
7、婚假:员工结婚可给婚假三天。大龄(男27周岁,女25周岁)给予7天婚假。
8、丧假:直系亲属丧亡可给予丧假三天。
9、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请假时,可由同事或家属代办外,须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出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十九条停薪留职管理规定
1、要求停薪留职员工,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后,签订停薪留职协议书,集团公司人事部门备案。
2、对未批准面擅自离职的职工,按自动离职处理。
3、停薪留职一次签订协议书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年,停薪留职期满本人自愿回原单位工作的,须在期满前一个月向单位提出申请;期满一个月以后,本人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又未办理续签手续的,按有关规定可按自动离职处理。
4、停薪留职期间停止厂内规定的一切待遇,因病或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的,可按退职有关规定处理。
5、停薪留职其协议书一经签订,必须一次性向财务部缴纳停薪留职管理费和全额承担社会统筹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
6、停薪留职期间,在社会上触犯法津或违规违纪勤俭责任一律由本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直至除名并除厂籍。
第二十条员工保险管理规定
1、本公司正式职员工必须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
2、员工要按时缴纳保险金,不得欠缴。
3、办公楼管理人员的保险金由人力资源部直接下单到财务部由财务部在工资中扣缴。
4、车间工人的保险金由车间核算员统一核算,并交到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审核无误后下单到财务部在工资中扣缴。
5、各分公司、子公司(其档案和关系在集团公司管理人员)的保险金由人力资源部下单到财务部扣其往来帐款,公司财务部没有其往来帐款的由人力资源部下单到其单位,由其单位的财务负责人到集团公司财务部缴纳现金。
6、公司的临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
7、公司的停薪留职人员要全额缴纳各项保险金。
8、公司内退人员要缴纳各项保险金额的个人部分。
办公楼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特制定考勤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办公大楼内所有工作人员。
第二条公司实施新的作息时间,每周五天工作日,周六周日休息。办公楼内工作人员实行上下班打卡。
第三条本公司办公楼工作人员每天正常上下班打卡四次。
第四条凡下班后还完成工作者须先打完卡再进行工作,否则按早退处理,
第五条节假日因工作需要必须上班工作的人员不必打卡,但进办公楼须经分管领导同意保安人员方可放行。
第六条所有工作人员按作息时间先公司后,方可外出办理各项业务,外出时必须由分管领导签批,规定大约外出时间。并在外出进将批条交给考勤员,
无批条考勤员有权阻止外出,强行外出者做好记录,视为脱岗,分管领导不工作岗位时可则临时委托负责人代签,制造公司打卡人员因工作需要,班前、班后在车间工作打卡时间不能返回的,事后可由分管领导签字证明,考勤员按出勤统计。
第七条公司工作时间经常外出办事的工作人员,可按岗位办理出门卡,时行特殊管理。
第八条工作人员因出差需要离开公司,且当天不能返回公司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将审批单交给考勤员方可出差。出差超期由分管领导在原出差审批单上签字,作为月考勤凭证。
第九条在上下班时间忘记打卡者,须经分管领导出据证明,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公司高屋管理人员参加上下班打卡,外出办事时可不打卡。
第十一条本公司上下班时间由人力资源部考勤员监督打卡。
第十二条考勤员要按日统计报表,每月进行汇总。
第十三条考勤员要严格要求自身纪律,不准隐瞒事实,如有举报一经核实,一次经予警告,二次按转岗处理。分管领导按考勤制度严格把关,接受工作人员监督。对隐瞒、虚报现象经考勤人员核实,除违规人员按旷工处理外,分管领导将予以通报警告。
第十四条每迟到一次罚款10元。旷工半天罚款25元,旷工一天罚款50元(旷工期间不开工资)。罚款从本人工资中扣除,迟到三次以上按旷工一天办理,年内旷工超过三次按待岗处理。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发展管理部负责解释。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8
一、总则
(一)、为规范本集团及下属生产企业的采购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集团下属各生产企业的采购活动。
二、采购原则
(一)、严格执行询议价程序
凡未通过招标确定供应商价格的物品的采购,每次采购金额在20xx元以上,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二)、合同会签制度
固定资产的采购合同,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如生产管理部、质量部、财务部、审计部、生产企业总经办、设备维修部共同参与,调研汇总各方意见,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签约。属集团采购的项目,应报总裁批准。
(三)、职责分离
采购人员不得参与物资和服务的验收,采购物资质量、数量、交货等问题的解决,应由采购部根据合同要求及有关标准与供应商协商完成。
(四)、一致性原则
采购人员定购的物资或服务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相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及时反馈信息供申请部门更改请购单作参考。如确因特定条件数量不能完全与请购单一致,经审核后,差值不得超过请购量的5%-10%。
(五)、最低价搜寻原则
采购人员随时搜集市场价格信息,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库,了解市场最新动态及各地区最低价格,实现最优化采购。
(六)、廉洁制度
所有采购人员必须做到:
1、热爱企业,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材料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2、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法治观念。
3、廉洁自律,不收礼,不受贿,不接受吃请,更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4、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5、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6、努力学习业务,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及市场信息。
(七)、招标采购
凡大宗或经常使用的材料,如原、辅、包材料、零星且繁杂的物资、办公用品、中药材等都应通过询议价或招标的形式,由生产、质量、财务、审计、采购、总经办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定出一段时间内(一年或半年或一季度)的供应商、价格,签订供货协议,以简化采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对于价格随市场变化较快的材料,除缩短招标间隔时限外,还应随着掌握市场行情,调整采购价格。
三、采购程序
(一)、供应商的`选择和审计
1、原辅材料的供应商必须证照齐全,具有生产产品的合法证件。变更原辅材料的供应商必须经过送样检验、小试、中试,征得生产、质量部门同意。必要时,报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备案。
2、对于大宗和经常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采购部应较全面地了解掌握供应商的生产管理状况、生产能力、质量控制、成本控制、运输、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情况,建立供应商档案,做好业务记录,会同企业生产、质量、采购部门对供应商定期进行评估和审计。
3、固定资产及零星物资采购在选择供应商时,必须进行询议价程序和综合评估。供应商为中间商时,应调查其信誉、技术服务能力、资信和以往的服务对象,供应商的报价不能作为唯一决定的因素。
4、为保证原、辅、包材质量的稳定,供应商也应相对稳定。
5、为确保供应渠道的畅通,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对于生产运营所必需的商品,应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作为后备供应商或在其间进行交互采购。大宗商品应同时由两家以上供应商供货,以保证货源、质量和价格合理。
6、对于零星且规格繁杂的物资,每年度根据部门预算计划统计造表交采购部门,向三家以上供应商询价,经有关部门及采购部门综合评估后,选择合适的供应商,签订特约供货协议,定期结算。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9
第一条发文
1、公司各部门拟发稿(文)件,均须填制文件签发单,报总经理签发。
2、人事行政部需定专人对每份文件作好文号编制,及时准确按要求发送至相关单位、部门,并认真作好文件签收工作。
3、外送文件,经办人须用公司标准信封封存,并送(邮)至相关单位或上级部门,力求准确、无误。
第二条打印
1、公司公文的打印工作由人事行政部负责。
2、公司各级部门所需打印的公文或其它文字资料,均由部门专人(文员)负责。
3、各类公文及资料的校稿由提供公文或资料的部门(人员)负责。
4、公司各类公文、文件、通知,人事行政部须分类存档一份。
第三条收文
1、凡外来文件或参会人员带回的`会议文件,任何部门或个人收到后均应及时交至人事行政部,不得无故截留文件。
2、人事行政部收文后应及时作好收文登记工作,并根据文件精神或要求,认真填写公文处理传阅单,经人事行政部主管阅后及时由专人将文件送至相关部门负责人处予以办理。
第四条传阅
1、人事行政部须及时准确地将传阅文件按文件处理要求送相关部门负责人处。
2、人事行政部在规定时间内应及时收回传阅文件,不得有漏、损、销情况发生。
3、文件阅示人须认真阅文,并根据文件精神及公司要求布置好本部门或相关人员执行文件所要求事项,并在文件传阅单上签阅意见。
4、人事行政部根据领导批阅意见及文件精神,对执行未果的部门应督办,直至将公司领导意见及指示落到实处,并将执行情况报公司领导。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10
1、炊事员烹食准备过程必须按照生熟、荤素分别清洗、分开盛放的方式,按时、按质、按量准备食材。
2、根据气候变化及时完善防蝇蚊设施,随时消灭蚊蝇、蟑螂、老鼠等有害动物。使用药物灭害的,要熟悉药物特性,根据害虫习性合理施药,同时对施药区域要做出明显记号和提示,确保安全。
3、炊事员必须了解各种炊事器具和设备、设施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否则不得擅自操作使用。
4、电动炊事器具、设备要经常检查,在通风、干燥处放置。所有电源开关不准用湿手开启,以防触电事故发生。
5、食堂操作间严禁闲人进入。
6、每日下班时必须对水、电、燃气进行检查,确保人走火灭、闸阀、门窗关闭,以防火灾、跑水、燃气泄露灾害及盗窃案件的发生。
7、操作间的冰柜只许保存与公司伙食有关的'食品,不得私用。启动各类用电设备前须保证插头、插座连接完好、接地正确;平时严格按照冰柜容积及承重规定储存食品,以防冰柜不制冷或停机,同时不定期进行冰柜除霜及柜内清洁、灭菌工作。发现用电设备问题应及时断电,迅速报修。
8、操作、使用各类用电、用气设备必须严格按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执行,做好安全预防措施,不定期对燃气管路和漏电保护开关进行检查,杜绝违章作业、燃气泄露及漏电保护开关失灵等问题的发生。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11
一、财务管理坚持一支笔签字,本着合理使用,厉行节约,遵纪守法,严格手续和审批的原则。
二、实行物资进出库审批制。物资的采购,必须事前填写申请单并经董事长批准方可购买。超过20xx元的按政府采购程序购买。物资出库须经总经理审批、并有领取人的`签字。物资管理人员每月底将本月物资进出库情况进行汇总,交董事长审阅。
三、工作人员出差或处理业务,必须填写注明事由的借款单,经总经理批准后,财务方可办理借款,并在公事办完后三天内与财务结算、归还。借款未结清者,不得再借。
四、各项费用报销必须做到票据真实规范,用途合理。报销发票要有经手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字方可报销。单笔开支在5000元以上的须经董事长审核后才能报销;数额较大的须报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同意。一切开支未经领导签字批准不予付款。
五、财会人员对报销的凭据要坚持原则,严格审查。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予以退回;对违规开支不予办理。收款收据及白条等非正式发票一律不予报销。
六、加强资金管理。做到合理使用,减少占压,降低风险,加速周转,提高效益,对各项往来款项要及时清理和催收。
七、加强库存现金的管理。应按规定限额提取备用金,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发现不相符数字及时核对审查,否则追查责任。各部门不得设有小金库,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八、财务人员做到支票和公司印鉴分人保管。每月将出纳账、对帐情况表报送董事长审阅。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12
一、总则
公司印章是企业合法存在的标志,是企业权力的象征。为了保证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严肃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公司印章的刻制
(一)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公司总裁/董事长审批。(见附件:表1《印章刻制申请表》)
(二)法人个人名章、行政章、财务章、合同章,由行政管理中心开具公司介绍信统一到指定的机关办理雕刻手续,印章的形体、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经北京市局备案。
(三)公司各部门的专用章(人事章、生产章等),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决定其形体、规格。
(四)未经公司董事长、总裁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本部门的印章。
三、公司印章的启用
(一)新印章要做好戳记,并统一在行政管理中心留样保存,以便备查。(见附件:表2《印章保管登记表》)
(二)新印章启用前应由行政管理中心下发启用通知,并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四、公司印章的使用范围 公司的印章主要包括公司行政章、专项业务章(合同章、财务章、人事章、生产章)、董事长(法人)专用个人名章。公司所有印章必须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超出范围使用。
(一)公司行政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 、公司对外签发的文件。
2 、公司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文件。
3 、由公司出具的证明及有关材料。
4 、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
5 、公司章程、协议。
6 、员工调动。
7 、员工的任免聘用。
8 、协议(合同)资金担保承诺书。
(二)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 、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协议。
2 、各类经济合同等。
(三)公司董事长(法人)个人名章,主要用于需加盖私章的合同、财务及报表、人事任免等各类文件。
(四)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
(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专用章仅限于公司内部工作联系使用,不得对外。
五、公司印章的管理职责
(一)公司董事长、总裁 负责行政章的使用审批工作。
(二)行政管理中心总监 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印章使用审批工作。
(三)各部门负责人 负责各职能部门专用章的审批工作。
(四)印章管理员
1、负责印章的保管。
2、负责设立印章使用登记台帐。
3、负责印章使用的审核工作。
4、负责制定所保管印章的使用程序。
六、公司印章的管理、使用及保管
(一)印章的管理
1、公司行政章、合同专用章由行政管理中心专人负责管理。
2、专项业务章(财务章、人事章等)由各中心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3、法人个人名章,由公司指定财务管理中心专人负责管理。
4、各部门须将印章管理员名单报行政管理中心备案。
5、印章管理员必须切实负责,不得将印章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如因事离开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代替,但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印章移交登记表。(见附件:表3《印章移交登记表》)
6、为保证资金的绝对安全,财务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等银行预留印章由两人以上分开保管、监督使用,做到一人无法签发支票、汇票,一人无法提出现金。
(二)印章的使用
1、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印章使用审批程序,按照印章的使
用范围,经审批后方可用章。(见附件:表4《印章使用申请表》)
2、印章的使用由各管理员设立使用登记台帐,严格审批和登记制度。(见附件:表5《印章使用登记表》)
3、公司法人个人名章或部门总监私章由法人或总监本人签字或被授权人签字后方可使用。
4、财务专用章、支票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由财务部门按岗位职责权限使用。
5、严禁员工私自将公司印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需填写携带印章外出申请表后,由分管领导及总裁/董事长签批后方可带出,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见附件:表6《携带印章外出申请表》)
6、以公司名义签定的合同、协议、订购单等,由专业人员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盖章。(对加盖印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要齐年盖月,字迹端正,图形清晰。)
7、私人取物、取款、挂失、办理好各种证明,需用单位介绍信时,由行政管理中心严格审批,符合要求后办理并执行登记制度。
8、任何印章管理员不得在当事人或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盖印章。用章材料必须已经填写完毕,字迹须清晰、正确。
9、对已调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人员要求出示相关证明的,必须持有效证件材料,经行政管理中心总监审批后,方可盖章。
(三)印章的保管
1、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印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2、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印章不可私自托他人代管。
3、印章管理员如因工作变动,应及时上缴印章,并与新印章管理员办理接交印章手续,以免贻误工作。
4、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盖章与印章保管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5、印章应及时维护、确保其清晰、端正。
6、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管理员应及时向行政管理中心总监报告,并备案,配合查处。
七、公司印章的停用
(一)有下列情况,印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印章使用损坏。
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13
第一节工作时间
1、职能部门上班时间:
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8:00。
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7:30。
3月—8月实行单双排休工作制,9月—2月实行两单一双工作制,周末由部门安排值班人员;
2、销售类、销售管理类、电子商务管理及其它不能完全以时间来衡量工作绩效的岗位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备案不定时工作制及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具体上班班次及时间详见排班表;
3、公司联营专柜员工,由于经营需要派遣至零售卖场(超市、百货)工作的员工、须遵守卖场考勤管理规定,如违反卖场考勤管理规定致使公司被处罚或商场开除,公司将做出同等处理。
第二节考勤规则
1、迟到、早退、旷工的界定。
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工作时间未经批准擅自不到或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旷工。
2、打卡规范
一、公司总部员工实行上、下班打卡管理制度,各卖场(专柜)营业员须依照卖场营业时间正常上下班。
二、因出差未打卡、上下班忘记打卡者,应于每周一上午统一提交部门直接主管审核,并由本部门内勤集中填报签卡原因,报送人事行政部经理签卡(如因出差,需附上出差申请单)。否则,均以旷工论处。
三、专卖店及各卖场人员的考勤由各部门指定考勤人员填写考勤表并统计,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表提交至人事行政部。原始考勤表填写要求工整、规范。
四、各部门考勤表逾期未交的(每月5日之前),对部门经理、相关业务人员及考勤人员各处以每延迟一天10元的罚款,如遇节假日可顺延2个工作日交回人事行政部。
五、如员工上班时间遇迟到时,须打迟到卡,严禁不打卡或采取其他变相的方式获得签卡(如用换休条冲抵),一经核实,将视为弄虚作假行为,一次性处罚50元/次。
六、特殊人员须经公司总经理特许批准,并在人事行政部备案后,不做考勤监管,凡是未经总经理特批的岗位人员,不得以其他形式签卡;部门经理不得在考勤卡上签卡(只能在《员工异常考勤签审表》上签字审核)。
七、跨部门借调人员做短期工作支持的部门应事先填写《人员借调单》并作好相关人员的`考勤记录,被借调人员出勤在三天内的,仍由原部门核算并承担该员工的工资;三天以上的原则上由借调部门负责核算并承担该员工的工资。
八、公司所有员工的考勤统一归口人事行政部管理,员工考勤异常签卡须经人事行政部经理签核有效,各部门须配合执行。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14
1、工作日食堂每日供应三餐,就餐时间为早餐:7:30—8:25;中餐12:00—12:30;晚餐18:00—18:30 。全体就餐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就餐,未经批准无特殊原因不得出现把饭菜带出食堂、替他人打饭及私带未办餐卡的人员就餐等情况。
2、用餐时须保持良好的排队用餐秩序先刷卡后打饭,保持餐厅卫生整洁,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纸屑。
3、员工用餐以吃饱为原则,吃多少打多少,做到不挑食、不剩饭、剩菜,避免浪费;用餐后剩余残物倒入指定地点。
4、节约用水,对未售完且能利用的饭菜应分类存放,在确保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完全加热后利用,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5、炊事人员必须遵守食堂的.规定,对不刷卡或持无费卡、无效卡的人员应拒绝提供食物,否则一经发现罚款20元。
6、用餐人员要服从食堂管理人员的管理,爱护公物,餐具,讲究道德,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7、食堂操作间,除食堂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8、凡因公来访的人员需要就餐的,可由接待部门负责人于上午10:00,下午15:00以前通知食堂管理人员备餐,由接待部门负责人带入餐厅就餐。
9、休息日因单位安排加班需要用餐的,需提前一天向食堂管理部门提出用餐申请,申请需写明用餐人数、时间及原因,经相关领导批准后由食堂管理负责人安排采购及备餐。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公司及下属分公司、子公司采购行为,加强对物资、工程和服务采购的管理与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XXX公司及各子公司、分公司。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采购,是指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分公司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物资、工程(含信息化项目)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所称物资,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主要包括原材料、燃料、运输工具、办公、劳保、生活、五金、设备等其它产品。
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装修、拆除、修缮,以及与建设工程相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信息化项目还包括软件、硬件及信息系统采购。
所称服务,是指除物资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 包括宣传促销服务、管理咨询服务、科研开发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维修与维护服务及其他各类专业服务等。
第四条 采购工作要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五条 采购工作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并依法接受监督。
第二章 采购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各单位要成立评标委员会,其人员由领导班子全体成员、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专职董事组成。
第七条 董事会是本级采购管理的决策机构,资产管理部是董事会的咨询和执行机构。属于职代会审议范畴的还要经过职代会审议通过。
第八条 资产管理部是采购活动的具体负责、组织与执行部门。
第九条 总经理在采购活动中的主要职责:审定本单位采购工作管理制度和程序;审定《集中采购目录》;审议年度采购计划;审议采购方式;确定候选招标代理机构名单;指导和监督采购办的工作。
年度采购计划、采购方式经总经理审定后,报董事会批准。
第十条资产管理部的主要职责:起草采购工作管理制度和程序;审核、汇总年度采购需求,编制年度采购计划;编制《采购目录》;抽选招标代理机构;审定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确认中选供应商;组织自行招标采购;组织供应商资质认证;发布中选供应商。
第三章 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计划编制
第十一条 各单位采购组织形式分为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两种形式。
集中采购,是指通用物资、工程和服务,由资产管理部或资产管理部会同集中采购部门依据各部门、各单位采购需求,统一组织的采购。分散采购是指分别由有关部门和单位自行组织的采购。
第十二条 集中采购部门主要职责:拟订集中采购方案;组织编制集中采购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组织集中采购商务谈判工作;与中选供应商签订集中采购协议;向采购办提供中选供应商名单;保存集中采购文档、资料和记录。
第十三条各单位要按照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需求编制本单位《集中采购目录》,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集中采购目录》经总经理审定,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十四条 每年初由资产管理部组织编制本年度采购计划,经批准后下发执行。投资项目在获得项目批复后方可列入采购计划。
(一)计划提报。各部门、单位于当年12月1日前提出下一年度采购需求,采购需求要包括项目名称、采购内容、采购数量、项目金额、拟采用的采购方式等,报采购办审核。拟采用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要提交拟采取采购方式的理由。
(二)计划审核。资产管理部对采购需求进行审核汇总,形成年度采购计划草案,报总经理审定,董事会批准。
(三)预算审核。将讨论通过的年度采购计划提交财务部审定。
(四)计划确定。资产管理部根据财务部批复的年度预算,组织各部门、单位调整采购计划草案,经总经理审定、董事会批准后正式形成年度采购计划。
(五)计划变更。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复的年度计划和预算实施。确因生产工作需要,需追加采购计划或变更采购内容的,要按照上述程序办理追加采购手续。已批复的采购项目,需要调整预算的要报财务部审议通过后,提交原计划审批机构审定。原则上采购计划、预算每年调整1次。
第四章 采购方式及适用条件
第十五条 采购方式包括以下五种:
(一)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采购机关或其委托的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统称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统称投标人)投标的采购方式。
(二)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五个以上特定的供应商投标的采购方式。
(三)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机关直接邀请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采购方式。
(四)单一来源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机关向供应商直接购买的采购方式。
(五)询价。
询价采购,是指对三家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的报价进行比较,以确保价格具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
第十六条公开招标要作为主要采购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当公开招标的采购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
第十七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由资产管理部向3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第十八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但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四)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五)投标文件的准备需3个月以上才能完成的;
(六)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需要高额费用的;
(七)对高新技术含量有特别要求的。
第十九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四)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第二十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配套服务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的;
(四)原采购的后续维修、零配件供应、更换或扩充,必须向原供应商采购的;
(五)预先声明需对原有采购进行后续扩充的;
第二十一条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第五章 采购程序
第二十二条相关部门依据批复的年度采购计划、项目预算以及批准的采购方式,填写《采购事项审批表》(附表1),报总经理设定、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三条招标的组织形式分为自行招标和委托招标,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可以组织自行招标;其余项目均要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招标。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要建立招标代理机构库,可通过竞争性方式,一次确定多家招标代理机构,纳入招标代理机构库。
第二十五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评标成员管理制度,严格认定评标成员资格,加强培训考核、评价和档案管理,根据实际需求和考核情况及时对评标成员进行更换和补充,实行评标成员动态管理。
第二十六条招标流程
(一)选定招标代理机构。对于招标采购项目,由相关部门填写《招标代理机构选择申请表》(附表2)向资产管理部提出申请,总经理批准,由资产管理部在招标代理机构库中随机抽取一家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纪检监督部门对招标代理机构抽取过程进行现场监督。
(二)招标公告。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要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要在主管部门依法指定的媒介发布。
(三)标书编制。相关部门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要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招标文件中一般要载有采用设定“最高限价”的条款以控制成本。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要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四)审定标书。由相关部门填写《标书审批表》(附表3)报资产管理部,资产管理部组织审定招标文件,经讨论通过,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发布。
(五)投标人资质审查。投标人应当提供有关资质证明和业绩情况。资产管理部要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投标人资质进行审查。资质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不得进入采购环节。
(六)开标。开标要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内,并在预先确定的地点公开进行。相关部门在开标前,要填写《开标通知单》(附表4),报资产管理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开标全过程要有纪检监察部门的代表进行现场监督,重大采购项目可以同时聘请公证机构进行公证。
(七)评标。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下列职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向资产管理部、总经理、董事会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自行招标的评标委员会由相关部门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及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成员人数须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及技术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其人选由资产管理部会同相关部门,在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下从评标成员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全过程需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现场监督。
(八)相关部门要在评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填写《中选供应商确认单》(附表5)及评标报告提交资产管理部讨论通过,总经理审核,董事会批准。
(九)招标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包括中标单位、中标数量、中标金额等内容,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二)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三)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四)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五)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六)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七)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第二十八条否决投标后,除采购项目取消情形外,要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的,要在采购活动开始前经资产管理部通过,总经理审核,董事会批准。
第二十九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要遵循以下程序:
(一)成立谈判小组。由资产管理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及有关专家组成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相关部门的代表不能超过成员总数的1/3。
(二)谈判小组制订谈判文件,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三)谈判小组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
(四)谈判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向资产管理部提交采购意见,经资产管理部通过,总经理批准后,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第三十条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要遵循以下程序:
由资产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财务、法规、纪检监察等部门,在保证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质量前提下,与供应商商定合理价格并形成采购意见报采购办讨论通过。未通过的采购项目,根据采购办意见与供应商重新协商或取消采购。
第三十一条采用询价方式采购的,要遵循以下程序: (一)成立询价小组。由资产管理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及有关专家组成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相关职能部门的代表不能超过成员总数的1/3。
(二)询价小组要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
(三)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
(四)询价。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向资产管理部提交采购意见,经资产管理部通过,总经理批准后,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询价的供应商。
第三十二条质疑投诉受理。投标人或供应商对招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结果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质疑。纪检监察部门在收到投标人或供应商书面质疑后,要对质疑投诉进行调查,作出处理。对重大投诉事项,纪检监察部门要报董事会研究后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十三条项目变更。根据工作需要,确需变更项目的,要按照“谁审定、谁负责”的原则,报原审定机构审议。变更的具体内容要由需求部门提报详细的书面材料报资产管理部,资产管理部审核并提出具体意见后经原审批机构审议。
第六章 供应商管理
第三十四条 各单位要加强对供应商的日常管理,建立供应商资质认证制度、供应商动态评价和退出机制,制订供应商资质认定标准,通过综合评价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加强对长期的供应商动态管理,定期对产品和服务质量等进行跟踪评
审,依据评审意见,对评价不合格的供应商,取消其供应资格。
第三十五条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七)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采购活动时,可委托他人参加,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六条 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可以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七章 签约和履约
第三十七条相关部门负责起草采购合同并填写《采购协议(合同)审批表》(附件6),经法规、财务部门审核通过,总经理批准后,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中选供应商签订合同;非法定代表人要取得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后与中选供应商签订合同。
招标采购合同应当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
第三十八条 采购合同签订后,在合同有效期内相关部门依据合同约定,按照资金审批程序办理款项支付手续。
第三十九条 相关部门要及时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查并登记造册,办理入库或获得手续,建立相应的实物和固定资产台账。大型或者复杂的采购项目,要邀请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所有验收人员要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当相应的责任。
工程类项目竣工验收决算必须经过审计后,项目审批单位才可组织竣工验收。
第八章 采购档案管理
第四十条 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制度和实施流程建立五种采购方式的“一项一卷”归档标准,妥善保管相关资料。
第四十一条 招标采购归档资料要至少包括:采购计划及预算、立项会议纪要、采购事项审批表、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估报告、定标文件、评委评分表、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确定供应商依据、合同文本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验收证明、采购活动记录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采购活动记录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采购项目类别、名称;
(二)采购项目预算、资金构成和合同价格;
(三)采购方式,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载明原因;
(四)邀请和选择供应商的条件及原因;
(五)评标标准及确定中标人的原因;
(六)废标的原因;
(七)采用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相应记载。
第四十二条 竞争性谈判归档资料要至少包括:采购计划及预算、立项会议纪要、采购事项审批表、采购方式确定依据、谈判人员确定依据、谈判文件、确定供应商依据、合同文本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验收证明、采购活动记录及其他有关文件、报表、资料。
第四十三条 单一来源归档资料要至少包括:采购计划及预算、立项会议纪要、采购事项审批表、采购方式确定依据、价格协商相关记录、确定供应商依据、合同文本、验收证明、采购活动记录及其他有关文件、报表、资料。
第四十四条 询价归档资料要至少包括:采购计划及预算、立项会议纪要、采购事项审批表、采购方式确定依据、询价过程相关资料、确定供应商依据、合同文本、验收证明、采购活动记录及其他有关文件、报表、资料。
第九章 监督和责任
第四十五条 各单位要建立严格的包含采购活动工作程序、职责、内部监督的工作制度,经资产管理部的人员与合同审核、验收、付款人员的职责要明确并相互分离。
第四十六条法规部门负责采购合同的合法性审核及采购活动中有关法律法规问题的咨询和指导。财务部门负责采购的资金管理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采购活动实施程序性、全过程监督。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七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四十八条本规定由XXXX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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