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管理制度

时间:2024-12-29 11:16:21 制度 我要投稿

停车场管理制度15篇(精选)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停车场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停车场管理制度15篇(精选)

停车场管理制度1

  停车场经营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停车场规范有序的管理,保障停车场的正常运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负责人职责

  1、依法循章对交通、车辆进行管理。

  2、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辆保管费。

  3、熟悉掌握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置安排,优先保证业主使用车位。

  4、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日考核,填写《员工日考核表》。

  5、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车辆管理日检表》。

  6、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7、负责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8、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9、定时向车场主任汇报工作。

  二、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及纪律

  1、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如下:

  (1)负责对停车场的汽车,摩托车,以及保管站内的自行车管理。

  (2)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3)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并认真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4)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

  (5)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开具发票,及时缴交营业款。

  (6)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停车秩序。

  (7)负责对小区道路和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

  (8)负责停车场的消防以及停车场、值班室,岗亭和洗车台的清洁工作。

  2、车辆管理员的纪律

  (1)仪容整洁,遵守《仪容仪表规定》。

  (2)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范,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3)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5)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6)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

  (7)禁止在停车场所管物业范围内打麻将;不准借娱乐为名搞变相赌博。

  (8)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带人留宿,来客留宿必须经管理处分管主任批准。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门卫管理规定

  停车场库门卫需设两人,一人登记收费,一人指挥车辆出入和停放。

  其职责是

  1、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对进出车辆作好登记、收费和车况检查记录。

  3、指挥车辆的进出和停放。

  4、对违章车辆,要及时制止并加以纠正。

  5、检查停放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水、漏油等现象要及时通知车主。

  6、搞好停车场库的清洁卫生。

  7、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损坏,要及时通报上

  级,维修更换,不准使用消防水源洗车等。

  8、车场库门卫不准私自带亲戚朋友在车库留宿,无关的闲杂人员

  要劝其离开

  9、值班人员不准睡觉、下棋、打扑克或进行其他与执勤无关的事,

  要勤巡逻,多观察,随时注意进入停车场库的车辆情况及车主的行

  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二、车辆管理员交接班规定

  1、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在接班人员

  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

  2、接班时,要详细了解上一班车辆出入和停放情况以及本班应注

  意事项。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登记表》。

  4、交接班时应将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对讲机等及其他设备清

  点清楚,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名。

  三、停车场管理规定

  管理处负责车辆管理,车辆行驶停放,车场主任负责协调指

  导停车场的管理工作,车管员负责车辆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体

  管理。

  1、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

  (1)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

  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

  证明相符。

  (2)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

  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经营性停车场服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动车停车场(库)的经营行为,依据《北京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北京市机动车道路停车秩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收费的机动车停车场(库)的经营服务实用本规范。

  第三条市、区(县)停车管理部门负责本规范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停车场(库)经营者

  第四条停车场(库)经营者应按照规划、公安交通、安全生产、工商等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到停车行业主管部门办理公共停车场经营备案登记手续后方可经营。

  第五条停车场(库)经营者在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规定下,建立健全企业的经营、服务、安全生产等规章制度。

  第六条停车场(库)经营者负责从业人员岗前、岗位培训确保从业人员上岗的业务水准。培训内容应包括:

  (一)停车行业相关政策、法规、规范;

  (二)停车场(库)管理、停车秩序维护、安全运营、经营中纠纷和突发事件的处置;

  (三)停车规范收费;

  (四)文明服务。

  第三章停车场(库)的管理

  第七条停车场(库)管理人员应遵守服务规范;

  (一)仪表端庄,佩戴标志;

  (二)礼貌服务,举止文明;

  (三)遵纪守法,讲求公德。

  第八条停车场(库)管理人员应履行的责任:

  (一)正确引导车辆出入停车场(库),保证通道的通畅;

  (二)正确引导车辆进入停车位,保障车辆停放有序;

  (三)提醒停车人关好车窗、锁好车门,带好财物;

  (四)维护停车场(库)内停车秩序,闲杂人员不得在停车场(库)内逗留游逛;

  (五)记录车辆停放时间,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费,向停车人出具税务机关监制的专用收费凭证;

  (六)使用电子计时收费系统的停车场(库)时,应提醒和指导停车人正确使用。

  (七)车辆预驶离停车场(库)时,管理人员应及时到位引导,提示停车人出场路线。

  第九条管理人员对进出车辆应实行查验、登记,对不能提供有效凭证的出场机动车进行相关证件的查验和记录。

  第十条停车场(库)停放的车辆内不得允许人员留宿。

  第十一条停车场(库)内发生治安、安全、消防等事故,应立即向各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二条停车场(库)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卫生保洁制度,划分卫生保洁责任区,落实卫生保洁责任人,并建立检查记录。

  第十三条停车场(库)内不得乱搭建、乱摆卖、乱停放、乱拉挂、乱堆放、乱张贴。第十四条停车场(库)不得改变使用性质,不得擅自停止使用。第四章停车场(库)设施维护

  第十五条停车场(库)设施应按照国家、本市、行业等有关规定设置。标志牌应设

  立于停车场入口处,并保持标志牌上的标识清晰完整。标志牌的设立不得影响道路交通、行人安全。

  第十六条停车场(库)经营者应将《北京市公共停车场备案表》、收费标准、企业投诉电话、停车行业主管部门、物价等主管部门监督电话、停车场(库)服务内容、管理制度、安全警示内容等在停车场(库)内明显位置公示。

  第十七条停车场(库)的地面应坚实、平整、清洁、路标明显。

  第十八条停车场(库)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引导、指示和警示等交通安全标志,划定交通标线和停车泊位,保证照明通讯等设备使用良好。

  第十九条封闭式停车场(库)应配备监控设施,占道等停车场应设置路侧电子计时收费系统或相应的管理人员。

  第二十条停车场(库)应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位(Z本),优先保证残疾人专用停车位的使用。

  第二十一条停车场(库)应按照国家和本市关于消防、安全等的有关规定,配备足够的设施、器材。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消防知识和对突发事件处理的能力。

  第二十二条停车场(库)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停车场内应设立防火警示装置,不得使用明火;不得堆放杂物,保持车场(库)内车辆、行人出入通畅。

  第二十三条停车场(库)要确保消防设备和监控器材处于良好状态,不得擅自挪用消防设备、器材,不得埋压和圈占消防栓,不得堵塞消防通道等。

  第五章纠纷处理

  第二十四条停车场(库)经营者对停车人提出的服务质量问题应及时调查处理,自停车人提出之日起30天内作出答复。

  因机动车丢失或损坏的责任承担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的,可根据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提交仲裁机关或向法院起诉解决。

  第二十五条本规范由北京市运输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规范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停车场管理制度2

  一、进场规定

  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需要具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驾驶证、保险单据等。进入车场的司机需要按照进出场各项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把车辆停放在制定的位置。

  停车场谢绝证件、手续不全及无牌车辆、残缺漏油、漏水车辆进场停放。

  二、停车规定

  入场车辆停放好后,车主须配合车场管理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上,如有遗失,车场不负赔偿责任。

  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严禁任何人士在场内学习驾驶。

  进场车辆如不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或未按规定行使和停放,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停车场概不负责:若造成他人人身、车辆或车场受损时,该车辆的车主负责赔偿,在赔偿损失前,车场有权拒绝车辆离场。

  进场车辆必须按标定的交通标志行使和停放,并把车辆停放在划定的车位界限内。

  进场车辆必须保持清洁,严禁在场内弃置垃圾废物,严禁在车场内乱张贴,严禁在场内吸烟。

  进场车辆和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在车场停放,未经允许严禁动用场内的消防系统,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车主负责。

  三、车场保管费

  办理月报车辆的车主要带齐证件,在每月指定的时间到停车场管理部门缴纳保管费和保险费。逾期不缴纳的车主,车场有权收回停车位使用权。

  车场保管费分月保和临保两种,月保用户按月交费,临保车辆则计时交费。车场凭票据放行车辆。

  车场有权在政府规定的限价内临时调整租金而无需提前通知。

  四:停车场投诉

  停车场员工实行持证上岗,任何用户对车场及其管理人员有意见或建议时,可口头或书面向车场办公室反应。

停车场管理制度3

  一、所有在停车场进出或存放的机动车辆,其驾驶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服从车场管理员的管理和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车辆,自觉维护车场内的秩序;

  二、入场车辆自觉保持车场内清洁卫生,本停车场有权禁止车容不整车辆入内停放;

  三、入场停放的机动车辆,应按停车证或停车卡指定车位停放,不得异区、异位停放。否则,除对违规停放车辆加收双倍停车费外,违规车辆司机必须对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四、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锁好门窗和调好防盗系统。凡现金、重要文件、贵重物品本停车场不负保管责任,车主停好车辆后,请勿在他人车辆旁逗留;

  五、车辆进场、离场时,车场管理人员有权对车况进行管理,检查。进场车辆司机必须配合履行相应的验车手续后方可离开,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进场车辆司机须承担由此引致的一切责任;

  六、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入车场,严禁在车场内加油、修车、洗车、试车、练车,严禁超过停车场限高规定的`车辆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车进入停车场;

  七、出场车辆司机发动车辆后,出现的任何事故均由司机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八、使用停车场的机动车辆及其使用人,应对由其引起的本停车场内的建筑物、设备、设施的损坏或损失负责;并在指定的时间内缴付被损坏、损失的物件的赔偿费、维修费、安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九、停车场使用人员须遵守和执行本停车场以书面或口头告知的一切合法条例和规定,如速度限制、高度限制、严禁吸烟等;

  十、停车场的停车位只供机动车辆停车用,禁止擅自改变车位使用功能或从事除停车以外的其他行为;

  十一、小区停车场实行刷卡进出,停车卡如有遗失,须立即向中凯集团财务部报失并支付停车卡的工本费,不得转借、涂改、伪造。否则,中凯集团财务部有权收回停车卡,如事件行为有违法性质,将送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停车场管理制度4

  为规范管理,保持小区内道路畅通,维护区内交通秩序,有效地为业主及用户服务,保证车辆、人员安全,根据交通部门的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一、住宅区内的`交通秩序、车辆管理有物业公司负责;

  二、各类车辆在小区内的行驶停放,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业主车辆公司统一发放业主通行证,进入小区时必须把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停车位,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驶入。

  2、停放小区内的车辆内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离车时车主要锁好门窗,否则后果自负。

  3、禁止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道路上划线停车位内停放。

  4、保持小区内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时,车主应立即处理。

  5、禁止在小区内洗车、修车、试车、练车。

  6、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共设施,不乱停放车辆。

  7、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要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停车位位置停放车辆。

  8、车辆进入小区必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15km/h,严禁超车,禁止鸣喇叭,注意往来车辆及行人安全。

  9、禁止在人行道长时间发动机车工作,以免造成尾气排污现象。

  10、不得碾压绿化土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以及损坏路面和公共设施。

  11、驾驶人员应听从保安人员的指挥,小区内停车位停放满时,所有车辆不得驶入。

  12、业主的电动车、自行车、摩托车统一停放在负一层指定区域。

  13、凡不遵守车辆停放规定而造成车辆损坏的概不负责。

停车场管理制度5

  一、车场管理

  1、停车场管理服务人员应态度热情行为规范地履行管理服务职责。

  2、 停车场管理服务人员为停车场现场管理人员,负责本停车场内停放车辆的管理和本停车场内设施设备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为保持良好的停车秩序,车主/驾驶员请服从停车场管理人员的交通疏导和管理;

  3、停车场实行24小时管理,车位有偿使用,收费管理,请按时交纳相关费用;

  4、车主/驾驶员不得携带或存放易燃易爆、危险或非法物品于停车场内,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均由当事人承担;

  5、停车场内严禁加油、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严禁洗车和修车,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停车场管理人员有权随时制止上述现象;

  6、自觉保持停车场内清洁,不得将随车杂物丢弃在场内;车辆发生漏油漏水应及时处理。

  7、车辆进入小区内禁止鸣笛,以免影响小区住户休息。

  8、自觉爱护停车场内的一切公物及设备设施。如车主/驾驶员在停车场内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因失误或其他不当造成公物、设备设施损坏的,须照价赔偿,对拒付者物业公司有权运用法律手段解决

  纠纷;如对他人人身、财物造成伤害的.,由实施人承担一切赔偿及法律责任。

  9、遇有涉及社区内的重要活动,需要对停车场实行特殊临时交通管制时,各停车场使用者请予以配合。车主/驾驶员不可将此作为索偿的理由,但物业办有责任提前给予通知;

  10车辆在停放期间发生自燃或意外等事故,在有关部门调查结案以后,由责任人进行赔偿,停车场管理单位不负连带赔偿责任;

  二、车位的使用

  1、车位只限持卡车辆停车用途,不得用作其它;

  2、车辆在驶入正确车位后,车主/驾驶员离开车前,应检查门窗是否关好,有纪念价值的物品、贵重物品、重要机密文件等须随身携带,严禁放于车内,如发生偷失,停车场管理单位概不负责;

  3、不得在车位上加建任何暂时或永久性建筑物,亦不可私自加放标牌、张贴广告或悬挂任何物品;

  4、如因工程维护或清洁工作,需临时改变停车位置,车主/驾驶员请予以配合。

  三、停车场出入卡使用规定

  1、出入卡仅限于停车场出入使用。为保证车辆停放安全,感应卡实行一卡一车制且仅限于登记对应的车辆出入使用。

  2、进出停车场务必进行查验操作有序驶出/驶入停车场;

  3、车辆在出入停车场时请勿紧随前方车辆,一定要待前方车辆通过栏杆后再进行通过,确认挡车器抬起后方可通行,以免挡车栏杆砸车;不经挡车器抬起后而紧随前车通行发生事故的,由车主/驾驶员承担责任,由此造成管理方设备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车主/驾驶员在驾驶车辆进入停车场将车停好后,一定要将出入卡随身携带,做到车、卡分离,禁止置于车内,因出入卡或卡保管不当发生车辆丢失的,停车场管理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

  5、停车场采用一卡一车制,如人为采用非法方式一卡进入多辆车的现象发生,物业办将根据本管理规定取消其停车场使用资格;

  6、车主/驾驶员如不慎将出入卡丢失,请立即通知小区物业办,并于24小时之内办理书面报失手续,以便及时控制,保障车辆的安全。

  四、其他

  1、本停车场限高3m,限速5公里/小时。

  2、停车场未经许可任何单位个人及无卡车辆不得入内,强行进入发生后果自负。

  3、凡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应遵守本停车场管理规定,进入车辆即视为认同上述管理规定并遵守上述制度。

  4、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执行。

  南阳中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停车场管理制度6

  1.目的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管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3.内容

  3.1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得非法停放在没有停放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资质的停车场。

  3.2进入公司专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进入停车场停放的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必须持道路运输证、质监部门检验合格证明、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员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等相关证件,已到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3.2.2车辆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规定悬挂标志和标志灯。

  3.2.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安装卫星定位系统、超载报警器和行驶记录仪。

  3.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清洗安全管理要求:

  3.3.1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到有资质的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停放,禁止在其他路段随意停放。临时停车不准靠近明火,高温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有可能造成危害的地点。

  3.3.2严禁将化学品性质或者扑救方法相抵触的车辆停放在同一区域内。

  3.3.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应对进入车辆、人员进行严格检查,经检查合格、登记后方可准予导入相应停车区域内。停车场管理人员应进行24小时巡查,遇突发情况应及时汇报并按照处置预案迅速处置。

  3.3.4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具备危险化学品清洗资质的单位清洗,严禁擅自清洗或者倾倒残液。

  3.4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必须取得规划许可,并符合公安、交通、消防、环保、安监、质监等部门的要求。

  3.5公司专用停车场工作人员负责以下日常检查和管理工作;

  3.5.1停车场要保证专用车辆有地方停放,险”标志。专用停车区域(周围)悬挂或粘贴“危险”标志。

  3.5.2所有停车场停放的车辆不允许装在有危险货物。

  3.5.3停车场有专人值守,对车辆出场、回场进行登记,对停放车辆进行统一管理,并对停车场的.安保状况负责。

  3.5.4停车场内按消费要求设置消防栓,灭火器等相应种类和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并放置在规定的位置,不得挪作它用。

  3.5.5停放的车辆不得阻塞消防车通道和堵挡消防栓。

  3.5.6停放的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3.5.7停放车辆按顺序放在专用停车场所,现场应设置定置线、区域标志、警示标志、道路指示标志、限速标志、进出口标志、减速带等。

  3.5.8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在停车场内吸烟和动用明火。用过的油棉纱等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停车场内。

  3.5.9在停车场内禁止超过限速的速度行驶。

  3.5.10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杂物,车场内应保持清洁和道路畅通,进出口不准停放车辆和堆放杂物。

  3.5.11配备必要的安保设施和监控系统,确保车辆停放安全。

  3.5.12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停车场。

  3.5.13做好《停车场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停车场记录》等相关记录。

  3.6公司建立专用停车场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3.7车场若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井立即报告公安、交通、消防、安监、环保、质监等部门。

  3.8公司对违反危险化学品车辆停放管理的行为人,按照责任追究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制度给予处罚。

停车场管理制度7

  一、停车场管理人员布置

  停车场内实行倒班工作制。分为停车场分管人员、停车场内巡逻人员和收费管理人员。其中停车场巡逻人员又分为停车场内巡逻人员和出入口辅助管理人员,以上人员统称停车场管理人员。

  二、停车场管理人员职责

  1、停车场分管人员职责

  1.1必须保持停车场安全高效使用,依法循章对停车场进行管理。

  1.2视察停车场,熟悉停车场内的设备结构、操作系统等事宜。及时掌握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保证通道、停车场出入口周围道路畅通,合理安排布署工作。

  1.3负责各班组之间、各岗位人员之间的工作衔接。监督、督促各岗位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对停车场进行管理。负责各岗位人员的协调、调度管理。

  1.4合理处置停车场除事故处理、系统资源查阅和系统维护以外的简单故障处理。

  1.5停车场内的各种事故、系统使用故障等影响停车场正常使用的情况和停车场管理人员的异常工作情况,及时报执法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1.6保护停车场及各种附属设备的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

  1.7随季节的变化,处理相应季节的自然灾害事宜的应急管理。(如:刮风、下雨、落叶、下雪等自然灾害天气的季节性管理)。

  1.8停车场人员履行每天早晨7::00停车场启动时,已经停放车辆的清点,并将清点车辆交与收费管理人员按照早晨7:00开始计时收费,并将清单签字交与执法管理人员。

  1.9每天下班或影响停车场使用的自然灾害天气来临前,对停车场设施的检查和保护。

  1.10履行制度,服从上级安排,听从指挥。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2、停车场巡逻岗人员职责

  2.1负责对停车场内停泊车辆的管理工作,指挥好场内的交通秩序,使行车通道、车场出入口周围保持畅通,车辆停放整齐有序。

  2.2巡逻人员应保证每半小时至少对停车场巡查一次。工作失职,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责任。

  2.3爱护停车场的设备、设施。负责对停车场现场的巡视查看,如发生情况,保持现场并立即汇报。不及时处理或不汇报,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2.4发现任何车辆未锁好或门窗未关好,应看护好现场并录像及立即呈报上级主管,防止发生失窃现象。

  2.5禁止任何刻意违反交通标志及泊车规定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2.6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擅自离职守,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非正常原因进场应有记录或通报相关环节管理人员。

  2.7停车场车位已满的,不得往停车场内放车。主动与入口刷卡人员进行沟通,合理、有序的向停车场内放行车辆。

  2.8未经许可,禁止任何车辆在停车场内维修、练车或清洗车辆。

  2.9巡逻岗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的,由本人承担。

  2.10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2.11负责停车场入口处辅助驾驶员领取停车卡或监督驾驶员自行取卡、刷卡。

  2.12协助处理停车场内发生的纠风事件。

  2.13出入口辅助管理工作人员必须保证起降杆另一侧够一辆车辆停放,才允许放行车辆,以防止砸车。

  2.14出入口辅助管理工作人员除规定不予刷卡的车辆予以放行外,其余车辆均必须刷卡后才可以放行。出入口辅助人员对进场车辆严格把关,无刷卡车辆禁止入场(有刷市民卡进场的司机,应当刷市民卡后,直接放行车辆)。入口禁止出车。

  2.15按规定着装,佩带工作牌。

  2.16服从统一安排调度,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3、车场收费岗人员职责

  3.1收银员必须忠于职守,认真仔细做好工作,并保证现金的安全。

  3.2按照自己的密码登陆操作界面。根据系统提示按标准收取停车费,按照系统统计金额开具统一的收费发票,准确无误地收取车位使用费。特殊情况不予收费的、系统显示没有记录、系统故障的时间及修复情况等情形,应记录到记录表中(记录表不得有涂改、破损等现象)。并对汇总和实际征收的费用的相关情况负责。做好自己的密码的保密工作。因自己失误造成密码丢失或密码被他人利用,造成收费丢失的,由持有密码的收费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3.3按规定办理好收费情况、现金及记录表的交接和各班组的交接。对出场的车辆收回临时卡,并对固定卡的信息核对(使用市民卡的司机,应将市民卡交还司机)。发现固定卡或临时卡的信息不符或有异议的,应立即通知执法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3.4按规定着装,佩带工作牌。

  3.5车辆非正常原因驶出、停车费计费不准确的、早晨7:00清点的车辆,需查明情况,并登记卡号、进出场时间等信息、故障原因、应收金额、实收金额,收回卡后方可放行(使用市民卡的,登记卡号及姓名、进出场时间、故障原因、应收金额、实收金额、联系电话等信息后,将市民卡交还司机后放行)。并及时报执法管理人员。如有错误操作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责任。

  3.6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3.7爱护停车场的设备、设施。如发生问题立即汇报。

  3.8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自离职守。

  3.9收费人员负责收费岗亭及岗亭内的`卫生。天黑或工作人员少的时候,关闭岗亭门,保证自身及停车收费的安全。

  3.10收费人员在收费过程中发现利用不属于本停车场的停车卡进出的,应立即通知执法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3.11交接班之前,对收回的临时卡全部进行清零处理。

  3.12对驾驶司机是残疾人的,告知停车场分管人员,共同签字后收卡放行。

  3.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以上停车场管理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与被管理人员或他人发生口角或斗殴现象。如果因工作发生口角、斗殴或其它现象的,应第一时间报警,并立即通知执法管理人员进行处理。因停车场管理人员的原因,发生口角、斗殴或其它现象的,视情节及影响进行处理,直至解除劳务派遣关系,并由违反管理制度的停车场管理人员承担全部的责任。

  停车场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司机或相关人索取任何利益或报酬。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人利益的,一经发现,立即退回劳务公司,并扣除相应工资。

  二、各班组考勤及值班管理

  停车场各岗位人员实行倒班制度。

  停车场内各岗位人员严格考勤管理,实行签到制。因办事或生病原因不能正常工作,需要请假的,必须提前向停车场主管人员请假,履行请销假手续。考勤管理履行《车辆收费员考勤制度》。

  三、交接班的管理

  严格交接班管理工作。交接班时必须清点停车卡数量(包括收回的和取卡机内的)、查询停车场车辆情况、停车场情况等。上一班组在值班期间如遇到异常或特殊情况,需要向下一班组交接的,必须进行交接。停车场收费岗管理人员应该将本班次收费汇总、票据汇总情况,与停车场执法管理人员进行交接。

  交接工作必须有交接记录表,并以双方签字确认为准。交接结束后,将签有双方名字的交接记录表交由停车场主管人员存档。

  下一个班组工作人员未与上一班组工作人员交接工作的,上一班组工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因无人管理造成影响和损失的,由交接班双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财务职责管理

  健全票证管理,完善领用手续;票证要专人专管、日清日结。对接工作应有双方签字确认的对接表。由停车场执法管理人员与收费岗管理人员每日交班时,进行交接。停车场收费管理人员不得将停车收费金额交与执法管理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收费必须向当事人开具统一印制的收费发票。统一票据如有丢失或不明下落的,由收费岗管理人员按照丢失或不明下落发票面额之和进行赔偿。

  管理员如有利用职务便利私自收费或截留、挪用停车费的,一经发现,查明原因,立即辞退。构成犯罪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如有特殊原因不予收费的,应记录清楚,并将记录表附在交接表中。

  五、仪容仪表管理

  1、着装

  1.1上班时统一着装、佩戴胸卡。

  1.2、工作制服应干净、整齐。纽扣要全部扣好,不得敞开外衣、卷起裤脚、衣袖,领带必须结正。

  1.3、统一服装的配饰物应整洁、齐备。

  2、行为举止

  2.1、上岗时举止应文明、大方。

  2.2、穿着统一服装,佩戴工作证。

  2.3、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脚。

  2.4、注意个人卫生。

  2.5、精神振作,姿态良好,不得弯腰驼背,不得东歪西倒、前倾后靠,不袖手、插腰或将手插入衣袋。

  2.6、不得哼歌曲、吹口哨,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2.7、注意检查和保持仪表,但不得当众整理个人衣物。

停车场管理制度8

  一、通过一定的手段对管区内的车辆进行管理控制,确定管区内车辆行驶有序,停放有序。

  二、车场管理员通知车主到物管处办理租用手续,交纳费用

  三、车辆进入管区应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乱走,乱按喇叭。进出门口出示相关证件,在车场管理员的指挥下停放

  四、外来车辆一般不予进入,是业主访客的',经确认后按时收费,准予在临时停放点停放

  五、安全员应及时登记车辆进出情况,分临时出入和正常出入

  六、正确放置车场内的各种交通安全标志牌

  七、若是车辆造成他人财产设施损失的,应照价赔偿,由安全员协调处理

  八、车辆停放有序,固定车位的固定停放,临时停车的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停放不能超出划定的标志线

  九、摩托车、自行车停放按指定地点,不得混放。

  十、若有违章停放的现象,经劝阻后无效的,上报物管处处理

  十一、安全员巡逻车场,注意有无异味,异响,其他异常情况,车内有无遗漏的提包等物

  十二、车辆卫生状况车主自己负责,进入停车场的车辆车身不得有油污,泥巴等

  十三、不在车场内做修理、试车作业

  十四、发生窃盗事故的,一旦核定后,立即向办公室报告,派出所和公安机关来处理的,相关人员主动配合

  十五、发生擦挂现象的,协助对方商讨此事善后事宜,但不主动做仲裁角色,只为此事做责任鉴定。

停车场管理制度9

  为维护商场秩序,保持商场区域的安静、整洁,保持消防通道和人行道的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进入商场区域的车辆,必须服从商场管理人员和保安人员的管理指挥,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止管理指挥,对违反者、管理人员有权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二、所有外来车辆未经物业部许可,不得进入商场区域。

  三、禁止2.5吨以上货车或大客车进入商场区域,特殊情况须经物业部处同意方可进入。

  四、车辆进出商场区域,必须按照本区域交通管理电脑控制系统服从操作或交通管理员指挥。

  五、禁止车辆在商场区域内乱停乱放,必须停放在车场车位上或临时规定停车的地方。

  六、顾客要求长期停放的车辆,应向物业部申请,办理进出相关手续,凡允许进入商场区域的一切车辆必须按照商场管理规定停车。

  七、进入商场区域的车辆应严格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禁止在商场区域内鸣号。

  八、凡进入商场区域的车辆,要爱护商场的道路、公用设施,禁止所有车辆停放在人行道和草坪,如损坏者,照价赔偿。

  九、除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停车场管理规定

  一、商场区域的交通秩序、车辆管理,由本商场物业部负责,接受交通管理部门指导。如有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车辆盗窃等案件交由交通理部门处理,物业部要积极给予配合。 车辆管理员职责:

  1.本商场入口停车场设立门岗、电动道闸,派专人24小时值班。

  2.熟记车辆车主、车牌号码和车辆固定停车位,熟悉商场区域道路和停车场环境。 3.一切进入商场的机动车辆,一律发给顾客IC卡进入本停车场;出门时凭IC卡放行。

  4.当班巡逻员要经常巡查车辆停放情况,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通知车主,同时报告物业部处理。

  5.负责车辆的停放次序,指挥进出车辆行驶。

  6.举止端正,仪容整洁,对顾客进入停车场,要热情有礼貌。

  7.值班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不得在岗位上聊天、做私活、会客。

  二、各类车辆在本商场区域内行驶停放,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商场区域内的道路、公用设施,不能随意停放。 2.停放车辆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3.车辆停放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车内贵重物品 4.须随身带走,否则后果自负。

  5.机动车辆在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严禁超车。 6.机动车辆在商场区内行驶禁止鸣号。

  7.严禁机动车辆在商场停车区内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车。

  8.不准辗压绿化草坪,损坏路牌等其他标志,不准损坏路面及公共设施。 9.不准在行车道、消防通道口停放车辆(非机动车辆只能在非机动车库停放)。 10.除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三、停车场管理规定

  1.大货柜车、集装箱车、拖拉机、工程车不得驶入商场停车区。

  2.车辆入场,凭IC卡刷卡入场。车辆出场,凭IC卡刷卡出场,采用电脑控制系统管理。

  3.不得在停车场试刹车、练习驾车;有滴漏机油等必须清洗干净,不得损坏停车场设施。

  4.严禁运载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火药和其他不安全物资的车辆进场。

  智能车场管理制度

  一、停车场使用智能系统控制车辆出入口,入口使用车主IC卡,出口由车辆管理员凭IC卡记录,核对后放行。

  二、车辆管理员必须熟悉车场智能系统的性能、使用方法。

  三、车辆管理员必须认真执行停车场管理规定,礼貌待人,热情服务,保证车辆安全,维护车场良好的停车秩序。

  四、车辆进场后,必须按指定位置停车,排列整齐,不得阻塞通道,车管员认真核查车型、车牌号,避免出现差错。

  五、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的车辆进场存放,以免发生意外。如有车辆违反此规定进场时,应立即令其开出车场。并立即报告物业部或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六、车辆管理员值班期间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报告智能控制中心,并注意其事态发展,交接班时叮嘱接班人注意,并记录在交接登记簿上,同时将其他事需注意的事项记录在登记簿上以备查。

  七、车辆管理员必须认真执行收卡制度,如有遗失IC卡,按规定赔偿50元。 车辆管理员职责

  安保人员在物业部直接领导下,负责商场区各重点区域的安全防护。其职责如下 :

  一、礼貌地指挥进出车辆,收发出入卡,确认后予以放行。

  二、对出入商场施工的人员,要凭物业部签发的“临时施工证”出入。

  三、保持治安岗亭周围环境的整洁及设施、标识完好。

  四、禁止推销广告、收拾垃圾等闲杂人员进入车库。

  五、负责值班室内对讲机、充电器、棉大衣、雨衣、雨鞋等摆放整齐,及值班室内的卫生工作。

  六、认真完成交接班手续。及物业部交办其他工作。

  车辆管理员纪律

  一、仪容整洁,遵守《仪容仪表规定》。

  二、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范,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三、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四、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嘻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玩游戏、及其它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五、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六、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

  七、禁止在公司所管物业范围内打麻将;不准借娱乐为名搞变相赌博。

  八、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

  九、遵守《员工手册管理规定》,不得带人停留,朋友来访必须经过领导批准后方可接见。

  道口岗工作规程

  一、车辆进岗

  1、当发现有车辆进入商场区域,驶近道口挡车器前时,应立即走近车辆,向顾客示意取卡进入。

  2、待顾客取卡完毕后,应立即将道闸开启放行,并提示行驶路线,若后面有紧跟车辆排队时,应示意其停留,并致歉“对不起,久等了”,然后发卡。

  3、车辆安全进入道口后,方可放下道闸,确保道闸不损坏车辆。

  4、当遇到公安、警察、政府部门执行公务的车辆要进入时,查证后放行,应作好《交接班记录》登记车牌号。

  二、车辆出岗

  1、当发现有车辆驶出商场区域到达挡车器前时,即上前立正正并说“先生(小姐)您好,请您交还《IC卡》”,并核对车牌号。

  2、若后面有车紧跟,应立即挡在车前示意停下,另一名值班员应立即放下道闸,再按止述规定处理下一辆车的放行,并说“对不起,久等了”。

  三、注意事项

  1、车辆出入后切记放下道闸,以防车辆冲卡。

  2、放下道闸时应格外小心,防止道闸碰损车辆和行人。

  3、遵守服务礼貌用语。 车辆被盗、被损坏的处理程序

  一、当车管员发现停车场里的车辆被盗或被损坏时,车管员应立即通知车主,并报告物业部。

  二、属撞车事故的,车管员不得放行造成事故的车辆,应保护好现场。上报物业部领导处理。

  三、属抛物砸车事故,车管员应立即制止,并通知肇事者对造成的`事故进行确认。

  四、车管员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如实写明车辆进场时间,停放地点、发生事故的时间以及发现后报告有关人员的情况。

  五、车辆在停车场被盗后,由管理处确认后协同车主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六、发生事故后,被保险人(车主、停车场)双方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

  七、车管员、管理处、车主应配合公安机关和保险公司作好调查处理。 车辆管理系统保养规程

  一、管理中心负责监控车辆管系统主机,工程技术部维修人员负责对该系统实施维修保养。非专业人员不得随意拆卸本机。

  二、车辆管理系统应由经过专门训练的人员负责使用、管理和维护,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触动。

  三、值班员应熟悉车辆管理系统报警信号与大厦各车辆出入口 对应和编排。

  四、设备投入正常使用后,为确保运行正常,工程技术部维修人员必须严格按《车辆管理系统设备保养项目计划表》进行检查:

  1、每日检查:车辆管理系统控制主机各项功能是否正常,电脑接线、接口接触状况,破损线路应整理好或更换;键盘系统要注意防尘保护,一旦出现操作不可靠即要清出保养或更换;检查摄像机工作是否正常,擦抹干净再使用,镜头定期更换;检查软件有无异常,将检查结果填写在《车辆管理系统设备每日保养记录表》中;

  2、每月检查:读卡机读写感应器应灵敏高效,疆路保持接触完好,如感应出现“死机”,则按自动、手动状态转换复位,并检查感应装置,外部除尘以保持读卡机干净;道闸里行程开关是否损坏,如有损坏立即更换,外部除尘,加润滑油;

  3、每季检查:出卡机出卡装置运行状况,按钮及到位检测装置是否损坏,如损坏应立即更换;

  4、每半年检查:对电缆、接线盒、设备作直观检查、清理尘埃,道闸的地感线圈及控制器是否正常,如失效及时更换,;将结果填写在《车辆管理系统设备半年保养记录表》中;

  5、每年检查:主控制器里的电机驱动部分加油,磨损部分及时更换,可控硅和继电器如损坏,则更换。

  五、车辆管理系统设备出现故障后,首先应分清故障类型、部位,并及时排除,一时排除不了的故障,应立即通知有关专业维修单位,属保修内容,立即通知保修单位修理、保养,以便尽快修复投入正常工作,并记录在案。

  六、软件及数据维护

  1、不当操作,严重损坏硬盘,系统不能进入主菜单,硬盘引导文件不能正确启动系统,要用修复磁盘文件的软盘启动系统,重新修复硬盘引导区即可;

  2、不正当操作,会造成程序里数据库混乱,应重新索引文件或拷入备份的数据库文件;

  3、在维护方面无任何特殊的要求,如发生突然停电,可在再次启动后,退到DOS状态,用SCANDISK命令把硬盘检查一下,删除不连续簇。

  车**辆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值班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商场的各种规章制度。

  二、车库实行24小时轮班制,值班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岗位,必须做好车库内机动车辆的进出登记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机动车辆的丢失和损坏。

  三、车辆进入车库时,值班员必须指挥车辆按次序整齐停放,绝不允许乱停乱放

  四、对于临时停放的车辆,在车辆进入车场时必须做好车辆登记手续,发给“出入卡”,车辆离开时须凭此卡相符后方能放行。

  五、凡是在车库内临时停放三天以上的车辆(包括三天)均须到物业部办理停放手续。

  六、车管员必须认真填写车库值班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凡是本班未收卡离开的车辆,一定要做好清点移交工作,须将进场时间、情况填写清楚,以便接班人掌握车辆的存入情况。

停车场管理制度10

  一、总则

  为规范停车场管理,维护机动车停放秩序,根据《深圳市机动车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各停车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停车场类型

  (一)住宅类(包括住宅与办公、商业场所共用的停车场)

  实行政府指导价

  (二)社会公共类

  1、社会公共类停车场是指商业场所配套的停车场,以及商业性投资建设的室内专业停车场包括宾馆、饭店、写字楼、商场、娱乐场所等建筑物配套停车场,纯商业性投资建设的游览参观点配套停车场;

  2、社会公共类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由经营者自行确定;

  (三)临时类

  实行政府指导价

  三、停车场的设立

  (一)在停车场的出入口的显著位置明示停车场的标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停车场管理责任和管理制度;

  (二)在停车场的出入口的显著位置明示《深圳市经营性停车场许可证》《停车场营业执照》《广东省经营性服务收费许可证》《经营服务收费价目表》等'四证';

  (三)在停车场的出入口显著位置明示停车场管理员的相片、姓名、工牌号等;

  (四)在停车场的显著位置张贴停车场负责人的相片、姓名等,以及在显著位置张贴各类安全温馨提示的标志;

  (五)在车场的显著位置明示服务电话、投诉电话,并张贴'收费不给票属贪污行为'的标志;

  (六)停车场道路、车位等线路、路向指示等应完全、清晰;

  (七)停车场管理员在上岗前应在深圳市交管局停车场管理科培训、考核,取得市公安交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八)车场管理员应统一着市公安交管部门配发的服装。

  四、停车场管理

  (一)管理处停车场应严格按公安交管部门制定的停车场管理规定执行;

  (二)未经市建设部门、市公安交管部门等相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改变经批准建成的停车场的功能或者将停车位挪作他用;

  (三)停车场应根据需要保持良好的照明、排水、通风、消防、防盗等条件或其它设施,并保持各类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

  (四)装载有易燃、易爆、化学等危险物品,应禁止进入非公安部门指定的专用停车场;

  (五)各种车辆停放有序,无违章行驶及停泊,不得一车占两位或停泊在消防通道上;

  (六)车辆临时停泊在车场内,应注重环保,及时将发动机熄灭;

  (七)停车场应做好防火工作,按照规定配置扑救汽车的专用灭火器材;防火卷帘门下应有禁止停放的标志和规划黄格线停放区域等;

  (八)停车场应做好防盗工作,安装闭路电视;管理处应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地面和出入口做好必要的`防护隔离桩,防止车辆冲撞逃匿;

  (九)对长期停放在车场的可疑车辆或无牌车辆,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报告公安交管部门;

  (十)管理处每月组织财务和安全护卫部对停车场的收费,ic卡凭证的办理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十一)禁止使用消防水洗车或在停车场修车等,并保持场地整洁。

  五、车辆出入管理

  (一)住宅类停车场

  1、长期卡车辆。

  (1)车主直接刷凭证,进、出住宅类停车场;

  (2)车主出场无卡(丢失或忘带卡),管理处办理手续或填写《无卡车辆离场登记表》后放行;

  2、临时卡车辆

  (1)车辆进入,一律发放停放凭证;

  (2)车辆出场,一律凭凭证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3)车辆进入,车场管理员必须询问被访人的姓名、住址等;

  (4)确认无误后,填写《临时车辆进场登记表》,发放进出凭证放行;

  (5)车辆出场无卡,必须凭管理处出具的《车辆放行通知单》方可放行。

  (二)社会公共类、临时类停车场

  (1)车辆进、出道口岗,统一发、收车辆停放凭证,不须登记;

  (2)车辆出场,车场管理员应确认无误后收回凭证放行;

  (3)对无停放凭证或者与交验停放凭证不符的车辆,车辆管理员凭管理处出具的《车辆放行通知单》方可放行。

  六、停车场服务

  (一)检查出入车辆,及时提醒车主按规定路线行驶,按规定车位停泊。

  (二)车场巡查员应按照标准的车辆指挥手势指挥车辆行驶或停泊。

  (三)认真检查车辆并填写《车辆巡查记录表》,发现有损坏应及时告知车主并做好记录。

  (四)发现车辆未关门、窗或车内有贵重物品应立即通知车主,当不能确认车主时,应派人留守直到车主到场方能离开。

  (五)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车场,发现情况应及时报告;

  (六)根据车场日流量或频率,管理处确定每日在各出入道口岗至少三次站立式服务时间,且每次不得少于2小时;

  (七)做好宣传工作,每季度给车主发放安全温馨提示1次。

  七、停车场凭证管理

  (一)车辆出入凭证的保管、资料和车位租赁合同的办理、缴费工作,必须三人分开实施工作;

  (二)各类(含ic卡或纸卡)车辆出入凭证统一由管理处服务中心管理,发放时必须登记、签字、盖章;

  (三)凭证的办理

  1、车主到管理处服务中心签订《车位租赁合同》,填写《车辆资料》;

  2、车主凭车位租赁合同,到财务室缴费;

  3、车主将财务室出具的收据或税务发票到服务中心办理凭证发放手续;

  4、服务中心应每月27日前,将月租卡的办理情况进行统计,并报财务室;

  (四)临时卡凭证的发放,直接由管理处护卫主管到服务中心领取发放;

  (五)及时将车主遗失的ic卡挂失,并每月进行1次统计;

  (六)使用智能化系统的停车场,应将收费、图象等资料至少保存一月以上方能做相关处理。

  八、停车场收费

  (一)严格按照《广东省经营性服务收费》标准收费,使用税务统一发票;

  (二)车场管理员在收费时,实行唱票(告知收费对象付款金额、应收金额、找零);

  (三)发票的领用和停车费的上缴

  1、车场管理员应根据本班收费情况,确定领用发票的数量;

  2、理处财务室应向车场管理员

  (收费岗)预支100元人民币用于找零;

  3、停车费收取超过500元以上,车场管理员应持税务发票副本、《日当班收入统计表》、《免费车辆放行记录表》、《无卡车辆离场登记表》到财务室及时缴费;及时现金上缴到财务室;

  4、护卫主管不定期对免费车辆的图象、资料等进行抽查,每月至少3次以上。

  5、临时收费出具的税务发票,应在上面写车牌号、日期、时间等。

  九、其它

  (一)'110''120''119'等执行公务的车辆,不用发放进出凭证和收费,但必须在记录本上做好记录;

  (二)停车场相关证件新办或延期,统一由管理处财务室负责办理;

停车场管理制度11

  为加强停车场安全管理,对车辆统一停放和管理,确保车辆停放安全,结合公司车辆、停车场管理方面实际情况,根据《安全生产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车辆按顺序停放,不得阻塞消防通道,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2、驾驶室、后挂的车门、安全疏散门开启灵活,门锁完好。

  3、对车辆所备有的`消防器材,进行定期检查。

  4、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

  5、进场司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防火规定,禁止场内吸烟,严禁携带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6、在停车场内需按场内规定的时速行驶。

  7、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8、不得损坏停车场内各项设施。

  9、停车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配备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

  10、停车场内发生治安、安全、消防等事故,应立即向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报告,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如车辆被盗请立即拨打110;

  12、如车辆出现危险情况请立即拨打119、110,后根据要求写出书面报告;

  13、进出停车场进行安全检查并进行登记。

  14、停车场内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并设置专门值班人员(或监控人员),值班人员认真填写《值班记录表》。

  15、在明显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16、此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停车场管理制度12

  一、目的

  通过规范进入商场停车场车辆的通行和停放,确保车辆及设施、人员安全,保证车辆停放整齐有序,道路畅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商场停车场各类车辆的`进出、停放管理。

  三、职责

  1、当班领班负责监督、检查车辆出入停放管理工作。

  2、保安当值保安员负责车辆出入、停放管理。

  四、工作程序

  1、车辆进场停放

  凡进入露天停车场车辆,应按以下程序操作:示意停车取卡、入内;

  1.1当有车辆进场时岗亭保安员应用标准指挥手势示意慢行,并根据车辆类型指引其

  开往适合的地点停放;

  1.2员工车辆(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由南面坡道进出负一层超市东面门口;

  1.3需临时停放的货运车辆,停放于东门收货平台处停放;

  1.4车辆在停车场内应减速慢行,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2、如车辆未按照车辆管理规定进场停放

  2.1、示意停车操作形象,向来车前方上扬左臂,上扬左掌与臂成直角,五指并拢,按交警停车指示姿式操作;

  2.2、指示行车操作形象,向前手伸一臂,另一臂同时向行车方向示意摆动;

  2.3.、分流车辆操作形象,对于可入区停靠车辆,应在指示入行后,作敬礼和问候操作。问候语言为“欢迎光临!”;对于暂时无车位进入停车场车辆,应作说明,如“对不起,停车场暂无车位,请到别的停车场停放,多谢合作!”或“暂无车位,请稍候便为您安排,谢谢!”;

  2.4、行车纠纷处理操作形象,行车纠纷和争执多发生在停车场暂无车位,来车不服从指挥,要强行入停车场的问题上,如遇此纠纷,应按劝说、解释、请求谅解的原则处理,尽可能避免争吵。操作语言应多道歉、多欢慰,如“实在暂无车位,谢谢合作,请稍候”、“对不起,暂无法入车位,我会尽快为您安排”等等。值班人员应做到“你火我不火,你急我客气,你吵我道歉”。如遇无法劝说、不听行车指挥,强行进入的车辆,应报告上级部门处理。

  3、车辆离场

  当有车辆离场时,当值保安员应及时收费并取回计费卡,

  五、巡视

  1、巡逻保安员每小时至少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一次,发现漏油、未上锁等现象及时通知车主,并在值班记录上做好记录,同时报告领班或主管处理;

  2、发现无关人员或可疑人员到车场时要及时劝其离开,若有紧急情况按《突发事件处理标准工作规程》处理。

停车场管理制度13

  1、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上停车位收取最高70元/车/月的管理服务费,临时进入小区的社会车辆第一个小时内不收费,超过1小时的按2元/时收取,连续停放24小时最高收取10元。

  2、对于普通住宅小区内业主产权车位,按业主与物业合同中约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对于住宅和非住宅混合的小区,住宅小区内车位按合同中约定的收费标准,非住宅区业主实行市场调节价收取停车费。

  3、租用地下车位、车库和机械化立体停车位、车库的实行市场调节价收取停车费。

  4、停车场不足一个计时单位不得收费,计时单位以价格公示牌公示的`内容为准,无规定必须15分钟,也可以是20分钟、30分钟、1个小时,停车时间多余部分不超过计时单位的不收费。

  最后,小区内公摊车位属业主共有,物业是无权收取停车费,什么是公摊车位呢:(1)根据国家法律或当地政府规定应无偿交付给业主使用的,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车库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将建车库作为开发商的法定义务。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2)又或者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计算在内。(3)再者是把建造地下车库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内。

停车场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停车场内的秩序,确保停车场内的设备、设施和停放车辆的安全,规范停车场收费行为,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酒店辖区内停车场

  第三条 职责:

  (一)保安按标准收取非酒店消费客人驶出车辆的车位有偿使用费并放行。

  (二)保安负责指挥车辆整齐停放、存放、巡视、监护并做好进出场记录。

  (三)保安各班组负责人负责车辆管理的监督、指导。

  第二章 车场及车辆停放管理

  第一条 停车场内应按消防要求设置、配备手提或便携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第二条 停车场和车行道路应做好停车位和行车线等醒目标识。

  第三条 停车场内应设置垃圾桶(箱),在泊车位设置停车标识。

  第四条 车辆进场必须服从保安的.指挥,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按规定交纳费用。

  第五条 保安必须提醒车主停放好车辆后,必须上锁,车箱、车篓内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第六条 保安必须提示并监督驾驶员保持车场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车场内。

  第七条 保安必须监督任何人不得损坏停车场内设施。

  第八条 停车场由保安24小时值班。

  第九条 不准保安员私自取车启动机动车辆并驾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保安员承担。

  第十条 车辆进出:

  (一)保安应引导驾驶员在指定位置停放车辆,主动、礼貌上前接待。

  (二)保安需和驾驶员核对后方可允许车辆离场,如因私自放行导致车辆失窃,保安员承担一切责任。

  (三)夜间停放的车辆,保安应做好记录并在交接班记录上注明并由交接班人员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 巡视:

  (一)保安每半小时或临时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油、未上锁、车箱(车篓)遗留物品等情况应及时处理并通知车主,同时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做好记录,特殊情况报告值班经理处理。

  (二)逾夜车辆或遇交接班时应清点、核对数量,确保安全。

  (三)值班经理检查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发现逾期或其它异常情况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记录并及时上报,立即处理。

  (四)保安负责维护好停车场内清洁卫生,保持车场整洁。

  第十二条 意外事故的处理:

  (一)当保安发现停车场内的车辆被盗或被损坏时,应立即通知车主,同时报告部门负责人和值班经理。

  (二)属撞车事故的,保安不得放行肇事车辆,并保护好现场。

  (三)属酗酒或寻衅肇事而引发的砸车事故,保安应立即制止,并立即通知车主,对造成的事故进行确认。

  (四)保安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如实写明逾夜停放车辆的数量、区域停放情况、发生事故的时间以及发现后的处理情况。

  (五)车辆在停车场被盗后,保安应立即汇报酒店处理,待车主确认后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保安以及车主都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处理工作,涉及酒店内部人员责任问题,由酒店组织调查,视情况做出处理决定。

  第十三条 免费范围:

  (一)酒店消费客人免费停放。

  (二)各董事车辆、酒店车辆、到酒店进行业务办理的相关单位车辆免费停放。

  第十四条 收费范围:

  (一)未在酒店消费的客人车辆一律采取有偿收费。

  (二)停车时由保安发放停车卡收取费用,取车时见卡放行的方式执行收费。

  (三)收费标准按照轿车5元/次/车执行。

  (四)针对大货车或装有货物的车辆按照20元/次/车执行。

  (五)次日早9点下班前,保安将收到的款项上缴财务部

  第十五条 监督管理:

  由酒店值班经理进行审核、监督。

  第三章 附则

  第一条 本规定自 年 月 日起开始实施。

  第二条 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昭化大酒店所有。

停车场管理制度15

  停车场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停车场规范有序的管理,保障停车场的正常运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负责人职责

  1、依法循章对交通、车辆进行管理。

  2、负责场内车辆收费规定收取车辆保管费。

  3、熟悉掌握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置安排。

  4、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日考,填写《员工日考核表》。

  5、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车辆管理日检表》。

  6、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7、负责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8、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9、定时向停车场负责人汇报工作。

  二、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及纪律

  1、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如下:

  (1)负责对停车场的汽车,摩托车,以及保管站内的自行车管理。

  (2)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3)佩戴工作标志,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并认真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4)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守,

  认真负责。

  (5)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及时缴交营业款。

  (6)负责指挥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停车秩序。

  (7)负责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

  2、车辆管理员的纪律

  (1)仪容整洁,遵守《仪容仪表规定》。

  (2)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范,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3)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5)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6)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

  (7)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

  三、门卫管理制度

  停车场库门卫需设两人,指挥车辆出入和停放。其职责是:

  1、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对进出车辆作好登记、收费和车况检查记录。

  3、指挥车辆的进出和停放。

  4、对违章车辆,要及时制止并加以纠正。

  5、检查停放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水、漏油等现象要及时通知车主。

  6、搞好停车场库的清洁卫生。

  7、车场库门卫不准私自带亲戚朋友在车库留宿,无关的闲杂人员要劝

  其离开。

  8、值班人员不准睡觉、下棋、打扑克或进行其他与执勤无关的事,要勤巡逻,多观察,随时注意进入停车场库的'车辆情况及车主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打电话通知停车处负责人。

  四、车辆管理员交接班制度

  1、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20分钟到达岗位,在接班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

  2、接班时,要详细了解上一班车辆出入和停放情况以及本班应注意事项。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登记表》。

  4、交接班时应将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对讲机等及其他设备清点清楚,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名。

  五、停车场管理规定

  管理处负责车辆管理,车辆行驶停放,车场负责协调指导停车场的管理工作,车管员负责车辆的存放、保管、旅行等具体管理。

  1、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

  (1)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证明相符。

  (2)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半边村停车场宣

  20xx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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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管理制度15篇(精选)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停车场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停车场管理制度15篇(精选)

停车场管理制度1

  停车场经营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停车场规范有序的管理,保障停车场的正常运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负责人职责

  1、依法循章对交通、车辆进行管理。

  2、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辆保管费。

  3、熟悉掌握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置安排,优先保证业主使用车位。

  4、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日考核,填写《员工日考核表》。

  5、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车辆管理日检表》。

  6、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7、负责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8、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9、定时向车场主任汇报工作。

  二、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及纪律

  1、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如下:

  (1)负责对停车场的汽车,摩托车,以及保管站内的自行车管理。

  (2)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3)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并认真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4)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

  (5)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开具发票,及时缴交营业款。

  (6)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停车秩序。

  (7)负责对小区道路和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

  (8)负责停车场的消防以及停车场、值班室,岗亭和洗车台的清洁工作。

  2、车辆管理员的纪律

  (1)仪容整洁,遵守《仪容仪表规定》。

  (2)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范,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3)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5)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6)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

  (7)禁止在停车场所管物业范围内打麻将;不准借娱乐为名搞变相赌博。

  (8)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带人留宿,来客留宿必须经管理处分管主任批准。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门卫管理规定

  停车场库门卫需设两人,一人登记收费,一人指挥车辆出入和停放。

  其职责是

  1、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对进出车辆作好登记、收费和车况检查记录。

  3、指挥车辆的进出和停放。

  4、对违章车辆,要及时制止并加以纠正。

  5、检查停放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水、漏油等现象要及时通知车主。

  6、搞好停车场库的清洁卫生。

  7、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损坏,要及时通报上

  级,维修更换,不准使用消防水源洗车等。

  8、车场库门卫不准私自带亲戚朋友在车库留宿,无关的闲杂人员

  要劝其离开

  9、值班人员不准睡觉、下棋、打扑克或进行其他与执勤无关的事,

  要勤巡逻,多观察,随时注意进入停车场库的车辆情况及车主的行

  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二、车辆管理员交接班规定

  1、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在接班人员

  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

  2、接班时,要详细了解上一班车辆出入和停放情况以及本班应注

  意事项。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登记表》。

  4、交接班时应将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对讲机等及其他设备清

  点清楚,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名。

  三、停车场管理规定

  管理处负责车辆管理,车辆行驶停放,车场主任负责协调指

  导停车场的管理工作,车管员负责车辆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体

  管理。

  1、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

  (1)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

  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

  证明相符。

  (2)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

  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经营性停车场服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动车停车场(库)的经营行为,依据《北京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北京市机动车道路停车秩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收费的机动车停车场(库)的经营服务实用本规范。

  第三条市、区(县)停车管理部门负责本规范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停车场(库)经营者

  第四条停车场(库)经营者应按照规划、公安交通、安全生产、工商等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到停车行业主管部门办理公共停车场经营备案登记手续后方可经营。

  第五条停车场(库)经营者在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规定下,建立健全企业的经营、服务、安全生产等规章制度。

  第六条停车场(库)经营者负责从业人员岗前、岗位培训确保从业人员上岗的业务水准。培训内容应包括:

  (一)停车行业相关政策、法规、规范;

  (二)停车场(库)管理、停车秩序维护、安全运营、经营中纠纷和突发事件的处置;

  (三)停车规范收费;

  (四)文明服务。

  第三章停车场(库)的管理

  第七条停车场(库)管理人员应遵守服务规范;

  (一)仪表端庄,佩戴标志;

  (二)礼貌服务,举止文明;

  (三)遵纪守法,讲求公德。

  第八条停车场(库)管理人员应履行的责任:

  (一)正确引导车辆出入停车场(库),保证通道的通畅;

  (二)正确引导车辆进入停车位,保障车辆停放有序;

  (三)提醒停车人关好车窗、锁好车门,带好财物;

  (四)维护停车场(库)内停车秩序,闲杂人员不得在停车场(库)内逗留游逛;

  (五)记录车辆停放时间,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费,向停车人出具税务机关监制的专用收费凭证;

  (六)使用电子计时收费系统的停车场(库)时,应提醒和指导停车人正确使用。

  (七)车辆预驶离停车场(库)时,管理人员应及时到位引导,提示停车人出场路线。

  第九条管理人员对进出车辆应实行查验、登记,对不能提供有效凭证的出场机动车进行相关证件的查验和记录。

  第十条停车场(库)停放的车辆内不得允许人员留宿。

  第十一条停车场(库)内发生治安、安全、消防等事故,应立即向各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二条停车场(库)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卫生保洁制度,划分卫生保洁责任区,落实卫生保洁责任人,并建立检查记录。

  第十三条停车场(库)内不得乱搭建、乱摆卖、乱停放、乱拉挂、乱堆放、乱张贴。第十四条停车场(库)不得改变使用性质,不得擅自停止使用。第四章停车场(库)设施维护

  第十五条停车场(库)设施应按照国家、本市、行业等有关规定设置。标志牌应设

  立于停车场入口处,并保持标志牌上的标识清晰完整。标志牌的设立不得影响道路交通、行人安全。

  第十六条停车场(库)经营者应将《北京市公共停车场备案表》、收费标准、企业投诉电话、停车行业主管部门、物价等主管部门监督电话、停车场(库)服务内容、管理制度、安全警示内容等在停车场(库)内明显位置公示。

  第十七条停车场(库)的地面应坚实、平整、清洁、路标明显。

  第十八条停车场(库)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引导、指示和警示等交通安全标志,划定交通标线和停车泊位,保证照明通讯等设备使用良好。

  第十九条封闭式停车场(库)应配备监控设施,占道等停车场应设置路侧电子计时收费系统或相应的管理人员。

  第二十条停车场(库)应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位(Z本),优先保证残疾人专用停车位的使用。

  第二十一条停车场(库)应按照国家和本市关于消防、安全等的有关规定,配备足够的设施、器材。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消防知识和对突发事件处理的能力。

  第二十二条停车场(库)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停车场内应设立防火警示装置,不得使用明火;不得堆放杂物,保持车场(库)内车辆、行人出入通畅。

  第二十三条停车场(库)要确保消防设备和监控器材处于良好状态,不得擅自挪用消防设备、器材,不得埋压和圈占消防栓,不得堵塞消防通道等。

  第五章纠纷处理

  第二十四条停车场(库)经营者对停车人提出的服务质量问题应及时调查处理,自停车人提出之日起30天内作出答复。

  因机动车丢失或损坏的责任承担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的,可根据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提交仲裁机关或向法院起诉解决。

  第二十五条本规范由北京市运输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规范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停车场管理制度2

  一、进场规定

  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需要具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驾驶证、保险单据等。进入车场的司机需要按照进出场各项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把车辆停放在制定的位置。

  停车场谢绝证件、手续不全及无牌车辆、残缺漏油、漏水车辆进场停放。

  二、停车规定

  入场车辆停放好后,车主须配合车场管理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上,如有遗失,车场不负赔偿责任。

  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严禁任何人士在场内学习驾驶。

  进场车辆如不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或未按规定行使和停放,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停车场概不负责:若造成他人人身、车辆或车场受损时,该车辆的车主负责赔偿,在赔偿损失前,车场有权拒绝车辆离场。

  进场车辆必须按标定的交通标志行使和停放,并把车辆停放在划定的车位界限内。

  进场车辆必须保持清洁,严禁在场内弃置垃圾废物,严禁在车场内乱张贴,严禁在场内吸烟。

  进场车辆和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在车场停放,未经允许严禁动用场内的消防系统,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车主负责。

  三、车场保管费

  办理月报车辆的车主要带齐证件,在每月指定的时间到停车场管理部门缴纳保管费和保险费。逾期不缴纳的车主,车场有权收回停车位使用权。

  车场保管费分月保和临保两种,月保用户按月交费,临保车辆则计时交费。车场凭票据放行车辆。

  车场有权在政府规定的限价内临时调整租金而无需提前通知。

  四:停车场投诉

  停车场员工实行持证上岗,任何用户对车场及其管理人员有意见或建议时,可口头或书面向车场办公室反应。

停车场管理制度3

  一、所有在停车场进出或存放的机动车辆,其驾驶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服从车场管理员的管理和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车辆,自觉维护车场内的秩序;

  二、入场车辆自觉保持车场内清洁卫生,本停车场有权禁止车容不整车辆入内停放;

  三、入场停放的机动车辆,应按停车证或停车卡指定车位停放,不得异区、异位停放。否则,除对违规停放车辆加收双倍停车费外,违规车辆司机必须对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四、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锁好门窗和调好防盗系统。凡现金、重要文件、贵重物品本停车场不负保管责任,车主停好车辆后,请勿在他人车辆旁逗留;

  五、车辆进场、离场时,车场管理人员有权对车况进行管理,检查。进场车辆司机必须配合履行相应的验车手续后方可离开,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进场车辆司机须承担由此引致的一切责任;

  六、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入车场,严禁在车场内加油、修车、洗车、试车、练车,严禁超过停车场限高规定的`车辆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车进入停车场;

  七、出场车辆司机发动车辆后,出现的任何事故均由司机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八、使用停车场的机动车辆及其使用人,应对由其引起的本停车场内的建筑物、设备、设施的损坏或损失负责;并在指定的时间内缴付被损坏、损失的物件的赔偿费、维修费、安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九、停车场使用人员须遵守和执行本停车场以书面或口头告知的一切合法条例和规定,如速度限制、高度限制、严禁吸烟等;

  十、停车场的停车位只供机动车辆停车用,禁止擅自改变车位使用功能或从事除停车以外的其他行为;

  十一、小区停车场实行刷卡进出,停车卡如有遗失,须立即向中凯集团财务部报失并支付停车卡的工本费,不得转借、涂改、伪造。否则,中凯集团财务部有权收回停车卡,如事件行为有违法性质,将送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停车场管理制度4

  为规范管理,保持小区内道路畅通,维护区内交通秩序,有效地为业主及用户服务,保证车辆、人员安全,根据交通部门的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一、住宅区内的`交通秩序、车辆管理有物业公司负责;

  二、各类车辆在小区内的行驶停放,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业主车辆公司统一发放业主通行证,进入小区时必须把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停车位,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驶入。

  2、停放小区内的车辆内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离车时车主要锁好门窗,否则后果自负。

  3、禁止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道路上划线停车位内停放。

  4、保持小区内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时,车主应立即处理。

  5、禁止在小区内洗车、修车、试车、练车。

  6、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共设施,不乱停放车辆。

  7、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要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停车位位置停放车辆。

  8、车辆进入小区必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15km/h,严禁超车,禁止鸣喇叭,注意往来车辆及行人安全。

  9、禁止在人行道长时间发动机车工作,以免造成尾气排污现象。

  10、不得碾压绿化土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以及损坏路面和公共设施。

  11、驾驶人员应听从保安人员的指挥,小区内停车位停放满时,所有车辆不得驶入。

  12、业主的电动车、自行车、摩托车统一停放在负一层指定区域。

  13、凡不遵守车辆停放规定而造成车辆损坏的概不负责。

停车场管理制度5

  一、车场管理

  1、停车场管理服务人员应态度热情行为规范地履行管理服务职责。

  2、 停车场管理服务人员为停车场现场管理人员,负责本停车场内停放车辆的管理和本停车场内设施设备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为保持良好的停车秩序,车主/驾驶员请服从停车场管理人员的交通疏导和管理;

  3、停车场实行24小时管理,车位有偿使用,收费管理,请按时交纳相关费用;

  4、车主/驾驶员不得携带或存放易燃易爆、危险或非法物品于停车场内,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均由当事人承担;

  5、停车场内严禁加油、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严禁洗车和修车,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停车场管理人员有权随时制止上述现象;

  6、自觉保持停车场内清洁,不得将随车杂物丢弃在场内;车辆发生漏油漏水应及时处理。

  7、车辆进入小区内禁止鸣笛,以免影响小区住户休息。

  8、自觉爱护停车场内的一切公物及设备设施。如车主/驾驶员在停车场内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因失误或其他不当造成公物、设备设施损坏的,须照价赔偿,对拒付者物业公司有权运用法律手段解决

  纠纷;如对他人人身、财物造成伤害的.,由实施人承担一切赔偿及法律责任。

  9、遇有涉及社区内的重要活动,需要对停车场实行特殊临时交通管制时,各停车场使用者请予以配合。车主/驾驶员不可将此作为索偿的理由,但物业办有责任提前给予通知;

  10车辆在停放期间发生自燃或意外等事故,在有关部门调查结案以后,由责任人进行赔偿,停车场管理单位不负连带赔偿责任;

  二、车位的使用

  1、车位只限持卡车辆停车用途,不得用作其它;

  2、车辆在驶入正确车位后,车主/驾驶员离开车前,应检查门窗是否关好,有纪念价值的物品、贵重物品、重要机密文件等须随身携带,严禁放于车内,如发生偷失,停车场管理单位概不负责;

  3、不得在车位上加建任何暂时或永久性建筑物,亦不可私自加放标牌、张贴广告或悬挂任何物品;

  4、如因工程维护或清洁工作,需临时改变停车位置,车主/驾驶员请予以配合。

  三、停车场出入卡使用规定

  1、出入卡仅限于停车场出入使用。为保证车辆停放安全,感应卡实行一卡一车制且仅限于登记对应的车辆出入使用。

  2、进出停车场务必进行查验操作有序驶出/驶入停车场;

  3、车辆在出入停车场时请勿紧随前方车辆,一定要待前方车辆通过栏杆后再进行通过,确认挡车器抬起后方可通行,以免挡车栏杆砸车;不经挡车器抬起后而紧随前车通行发生事故的,由车主/驾驶员承担责任,由此造成管理方设备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车主/驾驶员在驾驶车辆进入停车场将车停好后,一定要将出入卡随身携带,做到车、卡分离,禁止置于车内,因出入卡或卡保管不当发生车辆丢失的,停车场管理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

  5、停车场采用一卡一车制,如人为采用非法方式一卡进入多辆车的现象发生,物业办将根据本管理规定取消其停车场使用资格;

  6、车主/驾驶员如不慎将出入卡丢失,请立即通知小区物业办,并于24小时之内办理书面报失手续,以便及时控制,保障车辆的安全。

  四、其他

  1、本停车场限高3m,限速5公里/小时。

  2、停车场未经许可任何单位个人及无卡车辆不得入内,强行进入发生后果自负。

  3、凡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应遵守本停车场管理规定,进入车辆即视为认同上述管理规定并遵守上述制度。

  4、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执行。

  南阳中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停车场管理制度6

  1.目的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管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3.内容

  3.1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得非法停放在没有停放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资质的停车场。

  3.2进入公司专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进入停车场停放的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必须持道路运输证、质监部门检验合格证明、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员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等相关证件,已到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3.2.2车辆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规定悬挂标志和标志灯。

  3.2.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安装卫星定位系统、超载报警器和行驶记录仪。

  3.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清洗安全管理要求:

  3.3.1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到有资质的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停放,禁止在其他路段随意停放。临时停车不准靠近明火,高温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有可能造成危害的地点。

  3.3.2严禁将化学品性质或者扑救方法相抵触的车辆停放在同一区域内。

  3.3.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应对进入车辆、人员进行严格检查,经检查合格、登记后方可准予导入相应停车区域内。停车场管理人员应进行24小时巡查,遇突发情况应及时汇报并按照处置预案迅速处置。

  3.3.4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具备危险化学品清洗资质的单位清洗,严禁擅自清洗或者倾倒残液。

  3.4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必须取得规划许可,并符合公安、交通、消防、环保、安监、质监等部门的要求。

  3.5公司专用停车场工作人员负责以下日常检查和管理工作;

  3.5.1停车场要保证专用车辆有地方停放,险”标志。专用停车区域(周围)悬挂或粘贴“危险”标志。

  3.5.2所有停车场停放的车辆不允许装在有危险货物。

  3.5.3停车场有专人值守,对车辆出场、回场进行登记,对停放车辆进行统一管理,并对停车场的.安保状况负责。

  3.5.4停车场内按消费要求设置消防栓,灭火器等相应种类和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并放置在规定的位置,不得挪作它用。

  3.5.5停放的车辆不得阻塞消防车通道和堵挡消防栓。

  3.5.6停放的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3.5.7停放车辆按顺序放在专用停车场所,现场应设置定置线、区域标志、警示标志、道路指示标志、限速标志、进出口标志、减速带等。

  3.5.8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在停车场内吸烟和动用明火。用过的油棉纱等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停车场内。

  3.5.9在停车场内禁止超过限速的速度行驶。

  3.5.10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杂物,车场内应保持清洁和道路畅通,进出口不准停放车辆和堆放杂物。

  3.5.11配备必要的安保设施和监控系统,确保车辆停放安全。

  3.5.12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停车场。

  3.5.13做好《停车场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停车场记录》等相关记录。

  3.6公司建立专用停车场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3.7车场若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井立即报告公安、交通、消防、安监、环保、质监等部门。

  3.8公司对违反危险化学品车辆停放管理的行为人,按照责任追究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制度给予处罚。

停车场管理制度7

  一、停车场管理人员布置

  停车场内实行倒班工作制。分为停车场分管人员、停车场内巡逻人员和收费管理人员。其中停车场巡逻人员又分为停车场内巡逻人员和出入口辅助管理人员,以上人员统称停车场管理人员。

  二、停车场管理人员职责

  1、停车场分管人员职责

  1.1必须保持停车场安全高效使用,依法循章对停车场进行管理。

  1.2视察停车场,熟悉停车场内的设备结构、操作系统等事宜。及时掌握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保证通道、停车场出入口周围道路畅通,合理安排布署工作。

  1.3负责各班组之间、各岗位人员之间的工作衔接。监督、督促各岗位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对停车场进行管理。负责各岗位人员的协调、调度管理。

  1.4合理处置停车场除事故处理、系统资源查阅和系统维护以外的简单故障处理。

  1.5停车场内的各种事故、系统使用故障等影响停车场正常使用的情况和停车场管理人员的异常工作情况,及时报执法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1.6保护停车场及各种附属设备的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

  1.7随季节的变化,处理相应季节的自然灾害事宜的应急管理。(如:刮风、下雨、落叶、下雪等自然灾害天气的季节性管理)。

  1.8停车场人员履行每天早晨7::00停车场启动时,已经停放车辆的清点,并将清点车辆交与收费管理人员按照早晨7:00开始计时收费,并将清单签字交与执法管理人员。

  1.9每天下班或影响停车场使用的自然灾害天气来临前,对停车场设施的检查和保护。

  1.10履行制度,服从上级安排,听从指挥。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2、停车场巡逻岗人员职责

  2.1负责对停车场内停泊车辆的管理工作,指挥好场内的交通秩序,使行车通道、车场出入口周围保持畅通,车辆停放整齐有序。

  2.2巡逻人员应保证每半小时至少对停车场巡查一次。工作失职,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责任。

  2.3爱护停车场的设备、设施。负责对停车场现场的巡视查看,如发生情况,保持现场并立即汇报。不及时处理或不汇报,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2.4发现任何车辆未锁好或门窗未关好,应看护好现场并录像及立即呈报上级主管,防止发生失窃现象。

  2.5禁止任何刻意违反交通标志及泊车规定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2.6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擅自离职守,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非正常原因进场应有记录或通报相关环节管理人员。

  2.7停车场车位已满的,不得往停车场内放车。主动与入口刷卡人员进行沟通,合理、有序的向停车场内放行车辆。

  2.8未经许可,禁止任何车辆在停车场内维修、练车或清洗车辆。

  2.9巡逻岗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的,由本人承担。

  2.10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2.11负责停车场入口处辅助驾驶员领取停车卡或监督驾驶员自行取卡、刷卡。

  2.12协助处理停车场内发生的纠风事件。

  2.13出入口辅助管理工作人员必须保证起降杆另一侧够一辆车辆停放,才允许放行车辆,以防止砸车。

  2.14出入口辅助管理工作人员除规定不予刷卡的车辆予以放行外,其余车辆均必须刷卡后才可以放行。出入口辅助人员对进场车辆严格把关,无刷卡车辆禁止入场(有刷市民卡进场的司机,应当刷市民卡后,直接放行车辆)。入口禁止出车。

  2.15按规定着装,佩带工作牌。

  2.16服从统一安排调度,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3、车场收费岗人员职责

  3.1收银员必须忠于职守,认真仔细做好工作,并保证现金的安全。

  3.2按照自己的密码登陆操作界面。根据系统提示按标准收取停车费,按照系统统计金额开具统一的收费发票,准确无误地收取车位使用费。特殊情况不予收费的、系统显示没有记录、系统故障的时间及修复情况等情形,应记录到记录表中(记录表不得有涂改、破损等现象)。并对汇总和实际征收的费用的相关情况负责。做好自己的密码的保密工作。因自己失误造成密码丢失或密码被他人利用,造成收费丢失的,由持有密码的收费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3.3按规定办理好收费情况、现金及记录表的交接和各班组的交接。对出场的车辆收回临时卡,并对固定卡的信息核对(使用市民卡的司机,应将市民卡交还司机)。发现固定卡或临时卡的信息不符或有异议的,应立即通知执法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3.4按规定着装,佩带工作牌。

  3.5车辆非正常原因驶出、停车费计费不准确的、早晨7:00清点的车辆,需查明情况,并登记卡号、进出场时间等信息、故障原因、应收金额、实收金额,收回卡后方可放行(使用市民卡的,登记卡号及姓名、进出场时间、故障原因、应收金额、实收金额、联系电话等信息后,将市民卡交还司机后放行)。并及时报执法管理人员。如有错误操作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责任。

  3.6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3.7爱护停车场的设备、设施。如发生问题立即汇报。

  3.8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自离职守。

  3.9收费人员负责收费岗亭及岗亭内的`卫生。天黑或工作人员少的时候,关闭岗亭门,保证自身及停车收费的安全。

  3.10收费人员在收费过程中发现利用不属于本停车场的停车卡进出的,应立即通知执法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3.11交接班之前,对收回的临时卡全部进行清零处理。

  3.12对驾驶司机是残疾人的,告知停车场分管人员,共同签字后收卡放行。

  3.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以上停车场管理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与被管理人员或他人发生口角或斗殴现象。如果因工作发生口角、斗殴或其它现象的,应第一时间报警,并立即通知执法管理人员进行处理。因停车场管理人员的原因,发生口角、斗殴或其它现象的,视情节及影响进行处理,直至解除劳务派遣关系,并由违反管理制度的停车场管理人员承担全部的责任。

  停车场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司机或相关人索取任何利益或报酬。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人利益的,一经发现,立即退回劳务公司,并扣除相应工资。

  二、各班组考勤及值班管理

  停车场各岗位人员实行倒班制度。

  停车场内各岗位人员严格考勤管理,实行签到制。因办事或生病原因不能正常工作,需要请假的,必须提前向停车场主管人员请假,履行请销假手续。考勤管理履行《车辆收费员考勤制度》。

  三、交接班的管理

  严格交接班管理工作。交接班时必须清点停车卡数量(包括收回的和取卡机内的)、查询停车场车辆情况、停车场情况等。上一班组在值班期间如遇到异常或特殊情况,需要向下一班组交接的,必须进行交接。停车场收费岗管理人员应该将本班次收费汇总、票据汇总情况,与停车场执法管理人员进行交接。

  交接工作必须有交接记录表,并以双方签字确认为准。交接结束后,将签有双方名字的交接记录表交由停车场主管人员存档。

  下一个班组工作人员未与上一班组工作人员交接工作的,上一班组工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因无人管理造成影响和损失的,由交接班双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财务职责管理

  健全票证管理,完善领用手续;票证要专人专管、日清日结。对接工作应有双方签字确认的对接表。由停车场执法管理人员与收费岗管理人员每日交班时,进行交接。停车场收费管理人员不得将停车收费金额交与执法管理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收费必须向当事人开具统一印制的收费发票。统一票据如有丢失或不明下落的,由收费岗管理人员按照丢失或不明下落发票面额之和进行赔偿。

  管理员如有利用职务便利私自收费或截留、挪用停车费的,一经发现,查明原因,立即辞退。构成犯罪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如有特殊原因不予收费的,应记录清楚,并将记录表附在交接表中。

  五、仪容仪表管理

  1、着装

  1.1上班时统一着装、佩戴胸卡。

  1.2、工作制服应干净、整齐。纽扣要全部扣好,不得敞开外衣、卷起裤脚、衣袖,领带必须结正。

  1.3、统一服装的配饰物应整洁、齐备。

  2、行为举止

  2.1、上岗时举止应文明、大方。

  2.2、穿着统一服装,佩戴工作证。

  2.3、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脚。

  2.4、注意个人卫生。

  2.5、精神振作,姿态良好,不得弯腰驼背,不得东歪西倒、前倾后靠,不袖手、插腰或将手插入衣袋。

  2.6、不得哼歌曲、吹口哨,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2.7、注意检查和保持仪表,但不得当众整理个人衣物。

停车场管理制度8

  一、通过一定的手段对管区内的车辆进行管理控制,确定管区内车辆行驶有序,停放有序。

  二、车场管理员通知车主到物管处办理租用手续,交纳费用

  三、车辆进入管区应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乱走,乱按喇叭。进出门口出示相关证件,在车场管理员的指挥下停放

  四、外来车辆一般不予进入,是业主访客的',经确认后按时收费,准予在临时停放点停放

  五、安全员应及时登记车辆进出情况,分临时出入和正常出入

  六、正确放置车场内的各种交通安全标志牌

  七、若是车辆造成他人财产设施损失的,应照价赔偿,由安全员协调处理

  八、车辆停放有序,固定车位的固定停放,临时停车的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停放不能超出划定的标志线

  九、摩托车、自行车停放按指定地点,不得混放。

  十、若有违章停放的现象,经劝阻后无效的,上报物管处处理

  十一、安全员巡逻车场,注意有无异味,异响,其他异常情况,车内有无遗漏的提包等物

  十二、车辆卫生状况车主自己负责,进入停车场的车辆车身不得有油污,泥巴等

  十三、不在车场内做修理、试车作业

  十四、发生窃盗事故的,一旦核定后,立即向办公室报告,派出所和公安机关来处理的,相关人员主动配合

  十五、发生擦挂现象的,协助对方商讨此事善后事宜,但不主动做仲裁角色,只为此事做责任鉴定。

停车场管理制度9

  为维护商场秩序,保持商场区域的安静、整洁,保持消防通道和人行道的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进入商场区域的车辆,必须服从商场管理人员和保安人员的管理指挥,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止管理指挥,对违反者、管理人员有权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二、所有外来车辆未经物业部许可,不得进入商场区域。

  三、禁止2.5吨以上货车或大客车进入商场区域,特殊情况须经物业部处同意方可进入。

  四、车辆进出商场区域,必须按照本区域交通管理电脑控制系统服从操作或交通管理员指挥。

  五、禁止车辆在商场区域内乱停乱放,必须停放在车场车位上或临时规定停车的地方。

  六、顾客要求长期停放的车辆,应向物业部申请,办理进出相关手续,凡允许进入商场区域的一切车辆必须按照商场管理规定停车。

  七、进入商场区域的车辆应严格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禁止在商场区域内鸣号。

  八、凡进入商场区域的车辆,要爱护商场的道路、公用设施,禁止所有车辆停放在人行道和草坪,如损坏者,照价赔偿。

  九、除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停车场管理规定

  一、商场区域的交通秩序、车辆管理,由本商场物业部负责,接受交通管理部门指导。如有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车辆盗窃等案件交由交通理部门处理,物业部要积极给予配合。 车辆管理员职责:

  1.本商场入口停车场设立门岗、电动道闸,派专人24小时值班。

  2.熟记车辆车主、车牌号码和车辆固定停车位,熟悉商场区域道路和停车场环境。 3.一切进入商场的机动车辆,一律发给顾客IC卡进入本停车场;出门时凭IC卡放行。

  4.当班巡逻员要经常巡查车辆停放情况,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通知车主,同时报告物业部处理。

  5.负责车辆的停放次序,指挥进出车辆行驶。

  6.举止端正,仪容整洁,对顾客进入停车场,要热情有礼貌。

  7.值班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不得在岗位上聊天、做私活、会客。

  二、各类车辆在本商场区域内行驶停放,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商场区域内的道路、公用设施,不能随意停放。 2.停放车辆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3.车辆停放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车内贵重物品 4.须随身带走,否则后果自负。

  5.机动车辆在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严禁超车。 6.机动车辆在商场区内行驶禁止鸣号。

  7.严禁机动车辆在商场停车区内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车。

  8.不准辗压绿化草坪,损坏路牌等其他标志,不准损坏路面及公共设施。 9.不准在行车道、消防通道口停放车辆(非机动车辆只能在非机动车库停放)。 10.除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三、停车场管理规定

  1.大货柜车、集装箱车、拖拉机、工程车不得驶入商场停车区。

  2.车辆入场,凭IC卡刷卡入场。车辆出场,凭IC卡刷卡出场,采用电脑控制系统管理。

  3.不得在停车场试刹车、练习驾车;有滴漏机油等必须清洗干净,不得损坏停车场设施。

  4.严禁运载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火药和其他不安全物资的车辆进场。

  智能车场管理制度

  一、停车场使用智能系统控制车辆出入口,入口使用车主IC卡,出口由车辆管理员凭IC卡记录,核对后放行。

  二、车辆管理员必须熟悉车场智能系统的性能、使用方法。

  三、车辆管理员必须认真执行停车场管理规定,礼貌待人,热情服务,保证车辆安全,维护车场良好的停车秩序。

  四、车辆进场后,必须按指定位置停车,排列整齐,不得阻塞通道,车管员认真核查车型、车牌号,避免出现差错。

  五、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的车辆进场存放,以免发生意外。如有车辆违反此规定进场时,应立即令其开出车场。并立即报告物业部或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六、车辆管理员值班期间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报告智能控制中心,并注意其事态发展,交接班时叮嘱接班人注意,并记录在交接登记簿上,同时将其他事需注意的事项记录在登记簿上以备查。

  七、车辆管理员必须认真执行收卡制度,如有遗失IC卡,按规定赔偿50元。 车辆管理员职责

  安保人员在物业部直接领导下,负责商场区各重点区域的安全防护。其职责如下 :

  一、礼貌地指挥进出车辆,收发出入卡,确认后予以放行。

  二、对出入商场施工的人员,要凭物业部签发的“临时施工证”出入。

  三、保持治安岗亭周围环境的整洁及设施、标识完好。

  四、禁止推销广告、收拾垃圾等闲杂人员进入车库。

  五、负责值班室内对讲机、充电器、棉大衣、雨衣、雨鞋等摆放整齐,及值班室内的卫生工作。

  六、认真完成交接班手续。及物业部交办其他工作。

  车辆管理员纪律

  一、仪容整洁,遵守《仪容仪表规定》。

  二、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范,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三、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四、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嘻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玩游戏、及其它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五、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六、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

  七、禁止在公司所管物业范围内打麻将;不准借娱乐为名搞变相赌博。

  八、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

  九、遵守《员工手册管理规定》,不得带人停留,朋友来访必须经过领导批准后方可接见。

  道口岗工作规程

  一、车辆进岗

  1、当发现有车辆进入商场区域,驶近道口挡车器前时,应立即走近车辆,向顾客示意取卡进入。

  2、待顾客取卡完毕后,应立即将道闸开启放行,并提示行驶路线,若后面有紧跟车辆排队时,应示意其停留,并致歉“对不起,久等了”,然后发卡。

  3、车辆安全进入道口后,方可放下道闸,确保道闸不损坏车辆。

  4、当遇到公安、警察、政府部门执行公务的车辆要进入时,查证后放行,应作好《交接班记录》登记车牌号。

  二、车辆出岗

  1、当发现有车辆驶出商场区域到达挡车器前时,即上前立正正并说“先生(小姐)您好,请您交还《IC卡》”,并核对车牌号。

  2、若后面有车紧跟,应立即挡在车前示意停下,另一名值班员应立即放下道闸,再按止述规定处理下一辆车的放行,并说“对不起,久等了”。

  三、注意事项

  1、车辆出入后切记放下道闸,以防车辆冲卡。

  2、放下道闸时应格外小心,防止道闸碰损车辆和行人。

  3、遵守服务礼貌用语。 车辆被盗、被损坏的处理程序

  一、当车管员发现停车场里的车辆被盗或被损坏时,车管员应立即通知车主,并报告物业部。

  二、属撞车事故的,车管员不得放行造成事故的车辆,应保护好现场。上报物业部领导处理。

  三、属抛物砸车事故,车管员应立即制止,并通知肇事者对造成的`事故进行确认。

  四、车管员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如实写明车辆进场时间,停放地点、发生事故的时间以及发现后报告有关人员的情况。

  五、车辆在停车场被盗后,由管理处确认后协同车主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六、发生事故后,被保险人(车主、停车场)双方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

  七、车管员、管理处、车主应配合公安机关和保险公司作好调查处理。 车辆管理系统保养规程

  一、管理中心负责监控车辆管系统主机,工程技术部维修人员负责对该系统实施维修保养。非专业人员不得随意拆卸本机。

  二、车辆管理系统应由经过专门训练的人员负责使用、管理和维护,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触动。

  三、值班员应熟悉车辆管理系统报警信号与大厦各车辆出入口 对应和编排。

  四、设备投入正常使用后,为确保运行正常,工程技术部维修人员必须严格按《车辆管理系统设备保养项目计划表》进行检查:

  1、每日检查:车辆管理系统控制主机各项功能是否正常,电脑接线、接口接触状况,破损线路应整理好或更换;键盘系统要注意防尘保护,一旦出现操作不可靠即要清出保养或更换;检查摄像机工作是否正常,擦抹干净再使用,镜头定期更换;检查软件有无异常,将检查结果填写在《车辆管理系统设备每日保养记录表》中;

  2、每月检查:读卡机读写感应器应灵敏高效,疆路保持接触完好,如感应出现“死机”,则按自动、手动状态转换复位,并检查感应装置,外部除尘以保持读卡机干净;道闸里行程开关是否损坏,如有损坏立即更换,外部除尘,加润滑油;

  3、每季检查:出卡机出卡装置运行状况,按钮及到位检测装置是否损坏,如损坏应立即更换;

  4、每半年检查:对电缆、接线盒、设备作直观检查、清理尘埃,道闸的地感线圈及控制器是否正常,如失效及时更换,;将结果填写在《车辆管理系统设备半年保养记录表》中;

  5、每年检查:主控制器里的电机驱动部分加油,磨损部分及时更换,可控硅和继电器如损坏,则更换。

  五、车辆管理系统设备出现故障后,首先应分清故障类型、部位,并及时排除,一时排除不了的故障,应立即通知有关专业维修单位,属保修内容,立即通知保修单位修理、保养,以便尽快修复投入正常工作,并记录在案。

  六、软件及数据维护

  1、不当操作,严重损坏硬盘,系统不能进入主菜单,硬盘引导文件不能正确启动系统,要用修复磁盘文件的软盘启动系统,重新修复硬盘引导区即可;

  2、不正当操作,会造成程序里数据库混乱,应重新索引文件或拷入备份的数据库文件;

  3、在维护方面无任何特殊的要求,如发生突然停电,可在再次启动后,退到DOS状态,用SCANDISK命令把硬盘检查一下,删除不连续簇。

  车**辆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值班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商场的各种规章制度。

  二、车库实行24小时轮班制,值班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岗位,必须做好车库内机动车辆的进出登记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机动车辆的丢失和损坏。

  三、车辆进入车库时,值班员必须指挥车辆按次序整齐停放,绝不允许乱停乱放

  四、对于临时停放的车辆,在车辆进入车场时必须做好车辆登记手续,发给“出入卡”,车辆离开时须凭此卡相符后方能放行。

  五、凡是在车库内临时停放三天以上的车辆(包括三天)均须到物业部办理停放手续。

  六、车管员必须认真填写车库值班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凡是本班未收卡离开的车辆,一定要做好清点移交工作,须将进场时间、情况填写清楚,以便接班人掌握车辆的存入情况。

停车场管理制度10

  一、总则

  为规范停车场管理,维护机动车停放秩序,根据《深圳市机动车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各停车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停车场类型

  (一)住宅类(包括住宅与办公、商业场所共用的停车场)

  实行政府指导价

  (二)社会公共类

  1、社会公共类停车场是指商业场所配套的停车场,以及商业性投资建设的室内专业停车场包括宾馆、饭店、写字楼、商场、娱乐场所等建筑物配套停车场,纯商业性投资建设的游览参观点配套停车场;

  2、社会公共类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由经营者自行确定;

  (三)临时类

  实行政府指导价

  三、停车场的设立

  (一)在停车场的出入口的显著位置明示停车场的标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停车场管理责任和管理制度;

  (二)在停车场的出入口的显著位置明示《深圳市经营性停车场许可证》《停车场营业执照》《广东省经营性服务收费许可证》《经营服务收费价目表》等'四证';

  (三)在停车场的出入口显著位置明示停车场管理员的相片、姓名、工牌号等;

  (四)在停车场的显著位置张贴停车场负责人的相片、姓名等,以及在显著位置张贴各类安全温馨提示的标志;

  (五)在车场的显著位置明示服务电话、投诉电话,并张贴'收费不给票属贪污行为'的标志;

  (六)停车场道路、车位等线路、路向指示等应完全、清晰;

  (七)停车场管理员在上岗前应在深圳市交管局停车场管理科培训、考核,取得市公安交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八)车场管理员应统一着市公安交管部门配发的服装。

  四、停车场管理

  (一)管理处停车场应严格按公安交管部门制定的停车场管理规定执行;

  (二)未经市建设部门、市公安交管部门等相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改变经批准建成的停车场的功能或者将停车位挪作他用;

  (三)停车场应根据需要保持良好的照明、排水、通风、消防、防盗等条件或其它设施,并保持各类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

  (四)装载有易燃、易爆、化学等危险物品,应禁止进入非公安部门指定的专用停车场;

  (五)各种车辆停放有序,无违章行驶及停泊,不得一车占两位或停泊在消防通道上;

  (六)车辆临时停泊在车场内,应注重环保,及时将发动机熄灭;

  (七)停车场应做好防火工作,按照规定配置扑救汽车的专用灭火器材;防火卷帘门下应有禁止停放的标志和规划黄格线停放区域等;

  (八)停车场应做好防盗工作,安装闭路电视;管理处应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地面和出入口做好必要的`防护隔离桩,防止车辆冲撞逃匿;

  (九)对长期停放在车场的可疑车辆或无牌车辆,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报告公安交管部门;

  (十)管理处每月组织财务和安全护卫部对停车场的收费,ic卡凭证的办理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十一)禁止使用消防水洗车或在停车场修车等,并保持场地整洁。

  五、车辆出入管理

  (一)住宅类停车场

  1、长期卡车辆。

  (1)车主直接刷凭证,进、出住宅类停车场;

  (2)车主出场无卡(丢失或忘带卡),管理处办理手续或填写《无卡车辆离场登记表》后放行;

  2、临时卡车辆

  (1)车辆进入,一律发放停放凭证;

  (2)车辆出场,一律凭凭证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3)车辆进入,车场管理员必须询问被访人的姓名、住址等;

  (4)确认无误后,填写《临时车辆进场登记表》,发放进出凭证放行;

  (5)车辆出场无卡,必须凭管理处出具的《车辆放行通知单》方可放行。

  (二)社会公共类、临时类停车场

  (1)车辆进、出道口岗,统一发、收车辆停放凭证,不须登记;

  (2)车辆出场,车场管理员应确认无误后收回凭证放行;

  (3)对无停放凭证或者与交验停放凭证不符的车辆,车辆管理员凭管理处出具的《车辆放行通知单》方可放行。

  六、停车场服务

  (一)检查出入车辆,及时提醒车主按规定路线行驶,按规定车位停泊。

  (二)车场巡查员应按照标准的车辆指挥手势指挥车辆行驶或停泊。

  (三)认真检查车辆并填写《车辆巡查记录表》,发现有损坏应及时告知车主并做好记录。

  (四)发现车辆未关门、窗或车内有贵重物品应立即通知车主,当不能确认车主时,应派人留守直到车主到场方能离开。

  (五)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车场,发现情况应及时报告;

  (六)根据车场日流量或频率,管理处确定每日在各出入道口岗至少三次站立式服务时间,且每次不得少于2小时;

  (七)做好宣传工作,每季度给车主发放安全温馨提示1次。

  七、停车场凭证管理

  (一)车辆出入凭证的保管、资料和车位租赁合同的办理、缴费工作,必须三人分开实施工作;

  (二)各类(含ic卡或纸卡)车辆出入凭证统一由管理处服务中心管理,发放时必须登记、签字、盖章;

  (三)凭证的办理

  1、车主到管理处服务中心签订《车位租赁合同》,填写《车辆资料》;

  2、车主凭车位租赁合同,到财务室缴费;

  3、车主将财务室出具的收据或税务发票到服务中心办理凭证发放手续;

  4、服务中心应每月27日前,将月租卡的办理情况进行统计,并报财务室;

  (四)临时卡凭证的发放,直接由管理处护卫主管到服务中心领取发放;

  (五)及时将车主遗失的ic卡挂失,并每月进行1次统计;

  (六)使用智能化系统的停车场,应将收费、图象等资料至少保存一月以上方能做相关处理。

  八、停车场收费

  (一)严格按照《广东省经营性服务收费》标准收费,使用税务统一发票;

  (二)车场管理员在收费时,实行唱票(告知收费对象付款金额、应收金额、找零);

  (三)发票的领用和停车费的上缴

  1、车场管理员应根据本班收费情况,确定领用发票的数量;

  2、理处财务室应向车场管理员

  (收费岗)预支100元人民币用于找零;

  3、停车费收取超过500元以上,车场管理员应持税务发票副本、《日当班收入统计表》、《免费车辆放行记录表》、《无卡车辆离场登记表》到财务室及时缴费;及时现金上缴到财务室;

  4、护卫主管不定期对免费车辆的图象、资料等进行抽查,每月至少3次以上。

  5、临时收费出具的税务发票,应在上面写车牌号、日期、时间等。

  九、其它

  (一)'110''120''119'等执行公务的车辆,不用发放进出凭证和收费,但必须在记录本上做好记录;

  (二)停车场相关证件新办或延期,统一由管理处财务室负责办理;

停车场管理制度11

  为加强停车场安全管理,对车辆统一停放和管理,确保车辆停放安全,结合公司车辆、停车场管理方面实际情况,根据《安全生产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车辆按顺序停放,不得阻塞消防通道,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2、驾驶室、后挂的车门、安全疏散门开启灵活,门锁完好。

  3、对车辆所备有的`消防器材,进行定期检查。

  4、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

  5、进场司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防火规定,禁止场内吸烟,严禁携带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6、在停车场内需按场内规定的时速行驶。

  7、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8、不得损坏停车场内各项设施。

  9、停车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配备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

  10、停车场内发生治安、安全、消防等事故,应立即向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报告,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如车辆被盗请立即拨打110;

  12、如车辆出现危险情况请立即拨打119、110,后根据要求写出书面报告;

  13、进出停车场进行安全检查并进行登记。

  14、停车场内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并设置专门值班人员(或监控人员),值班人员认真填写《值班记录表》。

  15、在明显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16、此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停车场管理制度12

  一、目的

  通过规范进入商场停车场车辆的通行和停放,确保车辆及设施、人员安全,保证车辆停放整齐有序,道路畅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商场停车场各类车辆的`进出、停放管理。

  三、职责

  1、当班领班负责监督、检查车辆出入停放管理工作。

  2、保安当值保安员负责车辆出入、停放管理。

  四、工作程序

  1、车辆进场停放

  凡进入露天停车场车辆,应按以下程序操作:示意停车取卡、入内;

  1.1当有车辆进场时岗亭保安员应用标准指挥手势示意慢行,并根据车辆类型指引其

  开往适合的地点停放;

  1.2员工车辆(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由南面坡道进出负一层超市东面门口;

  1.3需临时停放的货运车辆,停放于东门收货平台处停放;

  1.4车辆在停车场内应减速慢行,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2、如车辆未按照车辆管理规定进场停放

  2.1、示意停车操作形象,向来车前方上扬左臂,上扬左掌与臂成直角,五指并拢,按交警停车指示姿式操作;

  2.2、指示行车操作形象,向前手伸一臂,另一臂同时向行车方向示意摆动;

  2.3.、分流车辆操作形象,对于可入区停靠车辆,应在指示入行后,作敬礼和问候操作。问候语言为“欢迎光临!”;对于暂时无车位进入停车场车辆,应作说明,如“对不起,停车场暂无车位,请到别的停车场停放,多谢合作!”或“暂无车位,请稍候便为您安排,谢谢!”;

  2.4、行车纠纷处理操作形象,行车纠纷和争执多发生在停车场暂无车位,来车不服从指挥,要强行入停车场的问题上,如遇此纠纷,应按劝说、解释、请求谅解的原则处理,尽可能避免争吵。操作语言应多道歉、多欢慰,如“实在暂无车位,谢谢合作,请稍候”、“对不起,暂无法入车位,我会尽快为您安排”等等。值班人员应做到“你火我不火,你急我客气,你吵我道歉”。如遇无法劝说、不听行车指挥,强行进入的车辆,应报告上级部门处理。

  3、车辆离场

  当有车辆离场时,当值保安员应及时收费并取回计费卡,

  五、巡视

  1、巡逻保安员每小时至少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一次,发现漏油、未上锁等现象及时通知车主,并在值班记录上做好记录,同时报告领班或主管处理;

  2、发现无关人员或可疑人员到车场时要及时劝其离开,若有紧急情况按《突发事件处理标准工作规程》处理。

停车场管理制度13

  1、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上停车位收取最高70元/车/月的管理服务费,临时进入小区的社会车辆第一个小时内不收费,超过1小时的按2元/时收取,连续停放24小时最高收取10元。

  2、对于普通住宅小区内业主产权车位,按业主与物业合同中约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对于住宅和非住宅混合的小区,住宅小区内车位按合同中约定的收费标准,非住宅区业主实行市场调节价收取停车费。

  3、租用地下车位、车库和机械化立体停车位、车库的实行市场调节价收取停车费。

  4、停车场不足一个计时单位不得收费,计时单位以价格公示牌公示的`内容为准,无规定必须15分钟,也可以是20分钟、30分钟、1个小时,停车时间多余部分不超过计时单位的不收费。

  最后,小区内公摊车位属业主共有,物业是无权收取停车费,什么是公摊车位呢:(1)根据国家法律或当地政府规定应无偿交付给业主使用的,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车库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将建车库作为开发商的法定义务。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2)又或者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计算在内。(3)再者是把建造地下车库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内。

停车场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停车场内的秩序,确保停车场内的设备、设施和停放车辆的安全,规范停车场收费行为,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酒店辖区内停车场

  第三条 职责:

  (一)保安按标准收取非酒店消费客人驶出车辆的车位有偿使用费并放行。

  (二)保安负责指挥车辆整齐停放、存放、巡视、监护并做好进出场记录。

  (三)保安各班组负责人负责车辆管理的监督、指导。

  第二章 车场及车辆停放管理

  第一条 停车场内应按消防要求设置、配备手提或便携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第二条 停车场和车行道路应做好停车位和行车线等醒目标识。

  第三条 停车场内应设置垃圾桶(箱),在泊车位设置停车标识。

  第四条 车辆进场必须服从保安的.指挥,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按规定交纳费用。

  第五条 保安必须提醒车主停放好车辆后,必须上锁,车箱、车篓内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第六条 保安必须提示并监督驾驶员保持车场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车场内。

  第七条 保安必须监督任何人不得损坏停车场内设施。

  第八条 停车场由保安24小时值班。

  第九条 不准保安员私自取车启动机动车辆并驾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保安员承担。

  第十条 车辆进出:

  (一)保安应引导驾驶员在指定位置停放车辆,主动、礼貌上前接待。

  (二)保安需和驾驶员核对后方可允许车辆离场,如因私自放行导致车辆失窃,保安员承担一切责任。

  (三)夜间停放的车辆,保安应做好记录并在交接班记录上注明并由交接班人员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 巡视:

  (一)保安每半小时或临时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油、未上锁、车箱(车篓)遗留物品等情况应及时处理并通知车主,同时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做好记录,特殊情况报告值班经理处理。

  (二)逾夜车辆或遇交接班时应清点、核对数量,确保安全。

  (三)值班经理检查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发现逾期或其它异常情况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记录并及时上报,立即处理。

  (四)保安负责维护好停车场内清洁卫生,保持车场整洁。

  第十二条 意外事故的处理:

  (一)当保安发现停车场内的车辆被盗或被损坏时,应立即通知车主,同时报告部门负责人和值班经理。

  (二)属撞车事故的,保安不得放行肇事车辆,并保护好现场。

  (三)属酗酒或寻衅肇事而引发的砸车事故,保安应立即制止,并立即通知车主,对造成的事故进行确认。

  (四)保安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如实写明逾夜停放车辆的数量、区域停放情况、发生事故的时间以及发现后的处理情况。

  (五)车辆在停车场被盗后,保安应立即汇报酒店处理,待车主确认后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保安以及车主都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处理工作,涉及酒店内部人员责任问题,由酒店组织调查,视情况做出处理决定。

  第十三条 免费范围:

  (一)酒店消费客人免费停放。

  (二)各董事车辆、酒店车辆、到酒店进行业务办理的相关单位车辆免费停放。

  第十四条 收费范围:

  (一)未在酒店消费的客人车辆一律采取有偿收费。

  (二)停车时由保安发放停车卡收取费用,取车时见卡放行的方式执行收费。

  (三)收费标准按照轿车5元/次/车执行。

  (四)针对大货车或装有货物的车辆按照20元/次/车执行。

  (五)次日早9点下班前,保安将收到的款项上缴财务部

  第十五条 监督管理:

  由酒店值班经理进行审核、监督。

  第三章 附则

  第一条 本规定自 年 月 日起开始实施。

  第二条 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昭化大酒店所有。

停车场管理制度15

  停车场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停车场规范有序的管理,保障停车场的正常运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负责人职责

  1、依法循章对交通、车辆进行管理。

  2、负责场内车辆收费规定收取车辆保管费。

  3、熟悉掌握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置安排。

  4、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日考,填写《员工日考核表》。

  5、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车辆管理日检表》。

  6、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7、负责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8、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9、定时向停车场负责人汇报工作。

  二、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及纪律

  1、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如下:

  (1)负责对停车场的汽车,摩托车,以及保管站内的自行车管理。

  (2)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3)佩戴工作标志,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并认真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4)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守,

  认真负责。

  (5)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及时缴交营业款。

  (6)负责指挥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停车秩序。

  (7)负责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

  2、车辆管理员的纪律

  (1)仪容整洁,遵守《仪容仪表规定》。

  (2)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范,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3)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5)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6)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

  (7)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

  三、门卫管理制度

  停车场库门卫需设两人,指挥车辆出入和停放。其职责是:

  1、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对进出车辆作好登记、收费和车况检查记录。

  3、指挥车辆的进出和停放。

  4、对违章车辆,要及时制止并加以纠正。

  5、检查停放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水、漏油等现象要及时通知车主。

  6、搞好停车场库的清洁卫生。

  7、车场库门卫不准私自带亲戚朋友在车库留宿,无关的闲杂人员要劝

  其离开。

  8、值班人员不准睡觉、下棋、打扑克或进行其他与执勤无关的事,要勤巡逻,多观察,随时注意进入停车场库的'车辆情况及车主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打电话通知停车处负责人。

  四、车辆管理员交接班制度

  1、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20分钟到达岗位,在接班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

  2、接班时,要详细了解上一班车辆出入和停放情况以及本班应注意事项。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登记表》。

  4、交接班时应将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对讲机等及其他设备清点清楚,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名。

  五、停车场管理规定

  管理处负责车辆管理,车辆行驶停放,车场负责协调指导停车场的管理工作,车管员负责车辆的存放、保管、旅行等具体管理。

  1、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

  (1)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证明相符。

  (2)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半边村停车场宣

  20xx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