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管理制度..

时间:2025-01-04 12:30:18 制度 我要投稿

印章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印章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印章管理制度..

印章管理制度..1

  电子印章管理制度是指企业为规范电子印章的使用、管理和监督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和流程,旨在确保电子印章的安全性、合法性和有效性,防止滥用和欺诈行为。

  内容概述:

  1、电子印章的申请与审批:规定了申请电子印章的条件、程序及审批权限。

  2、印章的制作与发放:明确制作标准、发放流程,以及保管责任人。

  3、使用规定:详细阐述电子印章的'使用场景、使用权限、使用规范和记录保存。

  4、安全防护:提出电子印章的加密措施、安全更新和风险防范策略。

  5、监督与审计:设立定期审核机制,监控电子印章的使用情况。

  6、异常处理与责任追究:制定违规使用后的处理流程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划分。

  7、法律合规性:确保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电子签名法》等。

印章管理制度..2

  第一条、目的

  为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市集邮协会(以下简称本会)利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会及其各县(市、区)和行业集邮协会。

  第三条、印章的刻制和启用

  一、印章的刻制

  1、本会印章的刻制均须报会长批准,由秘书长开具介绍信,到机关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

  2、印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印章的启用

  1、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并向邯郸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备案。

  2、印章启用应报会长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第四条、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本会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

  1、本会公章和秘书处公章由秘书长保管,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人私章分别有会计和出纳保管。

  2、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严禁工作人员私自将本会印章带出本会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由用印人填写《印鉴使用签批单》,征得秘书长同意,并经会长批准,由印章保管人陪同前往办理。如确因印章保管人不便陪同的,由借用人填写借据,经会长批准,方可带离本会。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4、印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秘书长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二、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加锁保存,不可私自托他人代管。

  三、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四、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况,相关印章须停用:

  1、本会名称变动;集邮协会印章管理规章制度样本

  2、印章使用损坏;

  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六、印章停用时须经会长人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秘书处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第五条、印章使用

  一、使用范围如下:

  1、凡属以本会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本会公章;

  2、凡属业务范围内(除会费收取、接受捐助等以外)的加盖秘书处章;

  3、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二、使用程序

  1、本会业务、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印都须先经秘书处审核、会长领导批准,填写《印鉴使用签批单》后方可用印,同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交印章保管部门备案。

  2、印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等,印章管理人有权拒印。

  3、严禁在空白协议、证明及介绍信上用印。因工作特殊确需用印时,须经会长签字同意方可;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会长汇报用印空白文件的使用情况,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作废,已使用的协议类文件须报秘书处备案。

  第六违纪处理

  一、违以上规定者,本会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给本会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本会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印章保管员应将《印章使用签批单》保存好,每年年底底交秘书处汇总存档。集邮协会印章管理规章制度样本

  3、印章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印章的种类

  (一)印鉴:公司向主管机关登记的公司印章或指定业务专用的公司印章

  (二)职章:刻有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职衔的印章。

  (三)部门章:刻有公司部门名称的印章。其不对外单位的部门章可加注“对内专用”。

  (四)职衔签字章:刻有经理及总经理职衔及签名的`印章。

  第二条:印章的使用规定

  (一)对公司经营权有重关连、涉及政策性问题或以公司名义对政府行政、税务、金融等机构以公司名义的行文,盖总经理职章。

  (二)以公司名义对国营机关团体、公司核发的`证明文件,及各类规章典范的核决等由总经理署名,盖总经理职衔。

  (三)以部门名义于授权范围内对厂商、客户及内部规章典范的核决行文由经理署名者,盖经理职衔签字章。

  (四)各部门于经办业务的权责范围内及对于公民营事业、民间机构、个人的行文以及收发文件时,盖部门章。

  第三条:印章的监印

  (一)总经理职章及特定业务专用章得由总经理核定本公司的监印人员

  (二)总经理职衔签字章得核定由管理部主管为监印人员。

  (三)经理职衔签字章及部门章得由经理指定监印人员。

  第四条:印章盖用

  (一)文件需用印时,应先填写“用印申请单”(附表),经主管核准后,连同经审核的文件文稿等交监印人用印。

  (二)监印人除于文件、文稿上用印外,并应于“用印申请单”上加盖使用的印信存档。

   第五条:各种印章由监印人负责保管,如有遗失或误用情事,由监印人全权负责。

  第六条:监印人对未经核准文件,不得擅自用印,违者受处。

  第七条:印章遗失时除立即向上级报备外,并应依法公告作废。

印章管理制度..3

  集团印章管理制度是对企业印章的使用、保管、审批流程及责任归属等方面进行规范的制度,旨在确保印章的安全性,防止滥用,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内容概述:

  1、印章的种类与用途:明确集团内各类印章的用途,如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

  2、印章的制作与启用:规定印章的制作程序,启用前的审批流程及启用时间。

  3、印章的使用管理:制定印章使用权限,规定何时何地可以使用印章,以及使用印章需要的.审批手续。

  4、印章的保管:明确印章的保管责任人,规定保管地点和方式,确保印章安全。

  5、印章的停用与销毁:规定印章停用的条件和程序,以及废弃印章的处理方法。

  6、违规处罚:设定违反印章管理制度的处罚措施,以增强制度的约束力。

印章管理制度..4

  一、公司印章的制发

  印章是组织机构的象征。公司财务和各小区管理处因工作需要刻制印章,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由综合事物部按照规定的样式、字体、尺寸、名称在指定的特种行业刊刻单位刻制,并发文启用。

  二、印章的管理

  设专人专柜管理,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禁任何人携带公章外出,特殊情况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到综合事物部办理相关手续,用毕后立即归还。

  公司行政印章,由综合事物部负责掌管、监印;各小区管理处印章由各小区管理处指定可靠人员专人掌管、监印。

  印章管理人员工作变动,应在主管领导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

  印章要随时放入加锁的.专柜内妥善保管,节假日应加封。如发现管理有异常情况,应保护现场,报告领导,查明情况,及时处理。发现重大情况,可报公安机关侦破处理。

  三、使用印章

  严格用印的审批签字手续。使用公司印章,须经公司领导批准;使用财务印章,须经主管财务领导签字批准;使用各小区管理处印章,须经各小区管理处负责人签字批准。

  使用印章时必须由经办人在登记本上填写用印原因,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印章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保密观念。监印时,必须做到'三看'即:一看领导是否同意发文或用印;二看用印的类别同文件、函、电的头子、标题、内容是否相符;三看文件的内容是否符合用印的规定。凡不符合用印规定或审批手续不全的,应拒绝用印并向领导汇报。对用印文件、函、电内容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提取邮件、货物和汇款、取款、办自行车上户以及开介绍信等需盖印章者,必须要有依据、由管印人酌处。

  印章对齐年盖月、日或盖在规定的位置,盖印要端正、清晰。

  不得在空白纸张、介绍信上盖章,特殊情况需盖空白介绍信、应经公司领导批准。

印章管理制度..5

  为维护公司印章使用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安全性,规范公司印章的使用和保管,保障公司的正常利益和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对公司各类印章的使用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印章的分类

  本公司印章分为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

  (1)、合同专用章

  (2)、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质检专用章、公司部门章七类。

  二、印章的管理

  1、公司印章严格执行“专人管理、审批用章”的原则,本公司印章的保管人为:公司公章为行政部负责人、公司合同专用章为销售部负责人或采购部门负责人、财务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为财务部负责人,质检专用章为质监部门负责人,公司部门章为各部门负责人。

  2、印章保管人负责印章启用、使用、保管、回收和监督。印章保管人要注意印章的保养,及时清洗,确保印迹清晰。

  3、公司公章和对外对账时使用的财务专用章,必须预先填写用印申请表,完成审批手续后方可用印;不符合规定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资料、合同等,公章保管人有权拒印。

  4、合同专用章

  (1)、合同专用章

  (2)、质检专用章以及公司部门章和非对账时使用的财务专用章在使用时必须做好相应的登记备案工作。

  5、印章保管人应将印章材料的'复印件及用印申请表存档备查。

  6、任何情况不得携出各类印章。若确因工作需要,须将印章外带,需提交《印章外带申请表》(附件一),经总经理批准,并由两名经办人带出使用。如需急用且总经理不在时,可通过电话向总经理请示,得到总经理同意后,领取印章,并签订《印章外带承诺书》(附件二)。在印章外带期间,该印章只能用于申请单上写明的使用范围,经办负责人必须对印章的安全负责,妥善保管好印章。使用完毕后,印章应及时归还给保管人,并做好印章的交接手续,签订《印章移交登记表》。(附件三)

  7、加盖印章应端正、清晰,位置在年月日处,即“骑年盖月”,若有需要应加盖“骑缝章”。

  8、禁止在空白的便条或白纸上加盖各类公司印章。

  9、各类印章的保管人严格执行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不得私自使用印章,不得外借,不因任何人指示、要求而违规用章。

  10、保管人员不在岗,则由总经理指定他人代管,并做好印章的交接手续。如保管公司印章的员工工作变更,须办理印章交接手续后方可办理变更手续。

  11、公司管理部负责对各类印章的使用进行监管,不定期对印章使用情况进行抽查,一旦发现违规之处,责令整改并向总经理提交监管报告。

  三、各类印章的使用范围

  1、公司公章作为行政用章使用,范围限于内部公文、较大合作项目、与业务相关行政部门以及银行等业务上使用;

  2、合同专用章(1)为签订采购合同使用;

  3、合同专用章(2)为签订销售合同使用;

  4、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只限于财务凭证上使用;

  5、质检专用章限于公司产品质量保证书上使用;

  6、部门章只限于本公司内部使用,对外不得使用。

  四、各类印章使用

  1、公司公章的使用:

  (1)使用公章须履行登记手续,由经办人填写《公章使用申请表》(附件四),写明用印事由,并经行政部负责人审核同意,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用印。如需急用且总经理不在时,可通过电话向总经理请示,得到总经理同意后,方可使用。

  (2)以公司名义上报、外送、下发的文件、资料等,经由总经理审阅批准,行政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加盖印章。

  2、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1)合同专用章(1)由经办人填写《合同专用章使用申请表》(附件五)及合同交由供应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由合同评审人员评审盖评审章,并由法务部加盖法务部门章后,

  方可加盖印章。

  (2)合同专用章(2)仅限于销售合同使用,由经办人在合同背面签字后,交销售部负责人审核同意,由合同评审人员评审盖评审章后,方可加盖印章。

  (3)采购合同金额超过xxxxxx万元以上(含本数)、销售合同金额超过xxxxxx万元以上(含本数),在分别履行完本条第(1)、(2)款规定后,须再报总经理,经其同意后方能加盖相应的合同专用章。

  (4)若销售产品只有订单而无合同作支撑,则订单由经办人签字后,交销售部负责人审核同意,由合同评审人员评审盖评审章,并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加盖印章。

  (5)销售合同中若需执行特殊价格的印章履行程序同本条第(4)款。

  (6)各单位每月向管理部报送一次合同专用章使用情况,并将已签合同分类归档。

  3、公司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使用:

  (1)公司财务专用章与法定代表人印章不得交与非财务人员保管和使用。

  (2)除正常财务,需使用财务专用章与法定代表人印章外,其他事项必须经财务部经理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法定代表人印章用印须履行登记手续,由经办人至财务部填写《法定代表人印章使用申请表》(附件六)写明用印事由,并经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同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用印。

  (3)任何人不得以任何事由在空白书面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4、各部门印章的使用

  (1)各部门印章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盖章,并建立用章登记档案。

  (2)各部门印章只用于公司内部,不得用于对外业务。

  五、印章销毁

  1、印章有破损、字迹不清、机构名称变更,需及时向管理部申请更换印章,同时将作废印章交管理部,并定期销毁。

  2、印章销毁必须填写《印章销毁申请表》(附件七),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持有效申请表和待销毁的印章交管理部登记备案。由管理部声明作废并定期销毁。

  六、责任承担

  1、印章管理人的责任承担见《印章保管协议》(附件八)

  2、由于审批人的过错或重大过失决定,或由印章保管人的过错或重大过失行为而履行盖章手续,导致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相关责任人负责赔偿,公司并追究其责任。若上述人员的过错行为触犯《刑法》,公司将依法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3、责任免除:经批准带出用印被盗抢的,须凭事发地派出所证明,可不予追究。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丢失,可不予追究。

  七、印章刻制、启用、销毁须公司总经理批准,由管理部统一刻制、启用、销毁。

  八、本规定由公司管理部负责解释、实施。

  九、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印章管理制度..6

  一、县政府印章用印管理

  (一)县政府发文和县委、县政府联合发文加盖县政府印章,必须经县长签发后方可盖章。非正式文件确需加盖县政府公章,须经县长或分管县长签字同意,方可加盖。

  (二)以县政府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的报告、请示等公文,须经县长签字后,方可盖章。

  (三)以县政府名义对乡镇或县直单位发放的通知,须经县政府分管领导或报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盖章。

  (四)各类证件、报表、证明需加盖县政府公章,须经县长或分管县长签字同意后,方可盖章。

  (五)机要科必须严格遵守印章管理制度,严格履行报告签字程序,发现一起未经批准的私自盖章行为,严肃追究机要科长责任。

  二、县政府办公室印章用印管理

  (一)县政府办公室发文和两办联合发文加盖县政府办公室印章,必须经办公室主任签发后方可盖章。非正式文件确需加盖县政府办公室公章,须经办公室主任或分管主任签字同意,方可加盖。

  (二)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向上级机关和县领导报送的报告、请示等公文,须经办公室主任签字后,方可盖章。

  (三)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对乡镇或县直单位发放的通知,报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盖章。

  (四)各类报表、证明需加盖政府办公室公章,须经办公室分管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盖章。

  (五)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向财政及其它单位出具的有关财务方面的.报告,须经办公室主任或分管财务主任签字后,方可盖章。

  (六)县政府办公室印章由文书科负责保管和管理。文书科必须严格遵守印章管理制度,严格履行报告签字程序,发现一起未经批准的私自盖章行为,严肃追究文书科长责任。

  三、印章保管

  (一)县政府印章由机要科长负责保管,县政府办公室印章由文书科长负责保管;

  (二)印章必须存放在牢固可靠的专柜内,妥善保管;

  (三)凡印章出现遗失或不当存放情况,将依法依纪追究机要科长、文书科长责任。

印章管理制度..7

  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甚至影响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为防止不必要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的利益,制定本办法。

  一、公司印章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人印章、业务章及因公务需要的私人用章。

  二、公司总经理授权公章由办公室负责全面负责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发放、回收印章,监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三、公章的使用决定权归公司总经理,其他各印章的使用决定权由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授权。

  四、公司各类印章由专人保管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不得接受他人保管。

  五、建立公章使用登记表,记录盖章的时间、内容、经手人签字。

  六、印章持有情况纳入员工离职时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如员工持有公司印章,须办理归还印章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七、公司各级人员使用印章须将其与所需印的'文件一并逐级上报,经公司有关人员审核。并最终由具有该印章使用决定权的人员批准后方可交印章保管人盖章。

  八、公司总经理对公司所有的印章的使用拥有绝对的决定权。

  九、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项需使用印章的,须经公司法务负责人审核签字同意。

  十、财务人员依日常的权限及常规工作内容自行使用财务印章无须经上述程序。

  十一、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事先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指定人员携带使用。

  十二、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报告。

  十三、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印章使用审批程序:经办人→部门经理审查→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行政人事部盖章

  十四、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由公司对违纪者予以行政处分,给公司造成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执法机关处理。

  十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行政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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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则公司印章是企业合法存在的标志,是企业权力的象征。为了保证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严肃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公司印章的刻制及备案

  (一)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二)法人个人名章、财务章、合同章,由人事行政部开具公司介绍信统一到指定的公安机关办理雕刻手续,印章的形体、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经重庆市公安局备案。

  (三)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本部门的印章。

  (四)经批准刻制的印章,由刻制人员到人事行政部办理备案手续。

  三、公司印章的启用

  (一)新印章要做好戳记,并统一在人事行政部留样保存,以便备查。(见附件:表1《印章登记表》)

  (二)新印章启用前应由人事行政部下发启用通知,并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四、公司印章的使用范围

  公司的印章主要包括公司公章、专项业务章(合同章、财务章)、总经理(法人)专用个人名章。公司所有印章必须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超出范围使用。

  (一)公司公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 、公司对外签发的文件。

  2 、公司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文件。

  3 、由公司出具的证明及有关材料。

  4 、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

  5 、公司章程、协议。

  6 、员工调动。

  7 、员工的任免聘用。

  8 、协议(合同)资金担保承诺书。

  (二)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 、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协议。

  2 、各类经济合同等。

  (三)公司总经理(法人)个人名章,主要用于需加盖私章的合同、财务及报表、人事任免等各类文件。

  (四)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

  (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专用章仅限于公司内部工作联系使用,不得对外。

  五、公司印章的管理职责

  (一)公司总经理负责公章、合同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使用的最终审批工作。

  (二)人事行政部负责人负责公章、合同专用章使用的初级审批工作,总经理负责最终审批。

  (三)财务部负责人负责财务专用章使用的审批工作。

  (四)印章管理员

  1、负责印章的保管。

  2、负责印章使用的审核工作。

  六、公司印章的管理、使用及保管

  (一)印章的管理

  1、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由人事行政部专人负责管理。

  2、财务章由财务部专人负责管理。

  3、法人个人名章,由公司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4、印章管理员必须切实负责,不得将印章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如因事离开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代替,但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印章移交登记表。(见附件:表3《印章移交登记表》)

  5、为保证资金的绝对安全,财务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等银行预留印章由两人以上分开保管、监督使用,做到一人无法签发支票、汇票,一人无法提出现金。

  (二)印章的使用

  1、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印章使用审批程序,按照印章的使用范围,经审批后方可用章。

  2、严禁员工私自将公司印章带出公司使用。

  3、以公司名义签定的合同、协议、订购单等,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后方可盖章。(对加盖印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要齐年盖月,字迹端正,图形清晰。)

  4、私人取物、取款、挂失、办理证明,需用单位介绍信时,由行政管理中心严格审批,符合要求后办理并执行登记制度。

  5、任何印章管理员不得在当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盖印章。用章材料必须已经填写完毕,字迹须清晰、正确。

  6、对已调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人员要求出示相关证明的',必须持有效证件材料,经人事行政部经理审批后,方可盖章。

  7、所有加盖公章和合同章的文件、资料、协议等均应留存原件至少一份存档。

  (三)印章的保管

  1、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印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2、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3、印章管理员如因工作变动,应及时上缴印章,并与新印章管理员办理接交印章手续,以免贻误工作。

  4、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盖章与印章保管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5、印章应及时维护、确保其清晰、端正。

  6、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管理员应及时向人事行政部经理报告,并备案,配合查处。

  七、公司印章的停用

  (一)有下列情况,印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印章使用损坏。

  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二)印章停用时须经总经理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总经办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见附件:表5《印章停用申请表》)八、罚则(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属严重违反本制度,公司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1、未经许可擅自刻制印章;

  2、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印章;

  3、使用印章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4、未按本制度规定做好登记工作,或未留存所加盖印章的各类资料原件导致无法查明印章使用内容的;

  5、超出本制度规定范围使用印章的;

  6、责任人未妥善保管印章致使丢失的;

  7、其他严重情形导致公司利益受损的;

  九、其他

  1、本制度经人事行政部拟定并经总经理审核,于20xx年10月1日起实施。

  2、本制度已通报公司全体人员。

  3、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

印章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安全性和可靠性,保证公司规范运营,防范风险,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中所指印章是在公司发行或管理的文件、凭证文书等与公司权利义务有关的文件上,因需以公司名称或有关部门名义证明其权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第三条公司印章的制定、改刻与废止的方案由人力资源行政部经理提出。

  第二章印章的种类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印章、职章、部门章、职衔签字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专项业务印章。

  (1)印章:公司向主管机关登记的公司印章或指定业务专用的公司印章。如:公司行政章,合同专用章等。

  (2)职章:刻有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总经理职衔的印章。

  (3)部门章:刻有公司部门名称的印章。如财务专用章、监理部用章等。

  (4)职衔签字章:刻有经理及总经理职衔及签名的印章。

  第三章印章的使用范围

  第五条公司印章的使用范围

  (1)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法人章。

  发送正式公文、电函、传真件等;

  (2)凡属公司内部行文、通知、使用公司内部印章。人事任免、劳动合同、上岗证、先进集体和个人荣誉证书等;

  (3)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加盖部门印章。

  (4)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公司招投标、工程监理项目接管等所签订的业务合同、协议、承诺书等;

  (5)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6)需要代表本单位加盖行政公章的其他批件、文本、凭证、材料等;

  第四章印章的刻制、启用

  第六条印章的刻制

  (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公司董事长批准,由人力资源行政部开具介绍信,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

  (2)印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印章的启用

  (1)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2)印章启用应报董事长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和使用范围。

  第五章印章的使用管理

  第八条印章的使用程序

  (1)所有用章都须先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经归口职能部门主管审核,根据相应的审批权限,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盖章,重要文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提交人力资源行政部备案。

  (2)公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合同等,保管人必须有权拒印。

  (3)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因工作特殊确需开具时,须经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同意方可开具;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公司汇报开具手续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

  (4)公司各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公章使用的申请签盖工作,各部门公章使用指定人要上报人力资源行政部备案,监理项目填盖公章一律由品质技术部负责申请使用。

  第九条严禁员工私自将公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公章带出使用,需提交申请报告,由部门主管同意,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并报人力资源行政部经理确认后方可带出。公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第十条违反以上规定者,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给公司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每年年终公章管理人负责将公章使用情况登记表送人力资源行政部存档。

  第六章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第十二条公司各类印章实行专人保管

  (1)公司的印章、专用公章由人力资源行政部专人保管,各部门公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专柜保管,并将保管公章人员名单报人力资源行政部备案。

  (2)公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公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或请假时,须由人力资源行政部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第十三条公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公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第十四条公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第十五条公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况,公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公章使用损坏;

  (3)公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第十七条公章停用时须经董事长批准,及时将停用公章送人力资源行政部封存或销毁,建立公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未按本制度要求使用印信、保管印信,造成丢失、盗用、仿制等。依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第十九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行政部解释、补充,由公司总经理颁布生效。

  附表:表1:《公章使用登记表》表2:《公章使用申请》

印章管理制度..10

  目的:为加强公司级印章管理,规范公司级印章刻制、发放、保管以及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规范公司及各个子公司经营活动有序进行,依照风险预防为先、使用规范的印章管理原则,切实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本制度适用于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及所管辖各分子公司。

  第一章印章的种类

  第一条印章种类及使用范围

  (一)法人章:刻有法人代表姓名的印章,主要用于必须加盖法人章的凭证和法律文件等。

  (二)公司章:刻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物流有限公司、置业、置业”及“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字样的印章,法律效力代表集团公司及所管辖各分子公司。

  (三)部门章:刻有部门名称,其法律效力仅限于代表集团公司及子公司各部门的印章。

  (四)业务专用章:如制度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受控章等,此类印章法律效力仅限于本业务范围。

  (五)私章:未经公司批准,任何人员不得在工作中使用私章。

  第二条印章的出库

  (一)集团总裁办、档案室负责出库印章。

  (二)印章出库前,确定印章符合原定要求,使用蓝色印油获取印章印模,并将印模交集团档案室存档。

  第三条印章的领取

  (一)公司及所管辖各分子公司,经董事长授权持章保管人员,到集团总裁办档案室领取印章时,须在《印章保管登记表》(见附表)上登记。

  (二)印章领取后经分子公司领导,部门主管确认印章无误后将存放于保险柜妥善保管并建立印章使用登记表。

  第二章印章的管理

  第四条印章保管

  公司及所管辖各分子公司,对外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均须董事长指定专人进行妥善保管并定期保养,同时须与委托人签定相关法律文件。印章保管人员离岗,须做好印章交接工作。

  (一)集团母公司法人章由集团档案室专人负责保管;公司及所辖各分子公司所有法人章由公司档案室专人负责保管,特殊情况由董事长批准并指定该公司专人负责保管使用。

  (二)公司公章及合同章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三)公司及所辖各分子公司财务专用章,由公司档案室统一保管使用。部门章由各部门主管或其授权人负责保管。

  (四)各种业务专用章,经董事长授权人或公司办公室主任负责人保管。

  第五条用印范围

  (一)所有印章均应明确确定其用印范围,以便印章保管人员正确用印。

  (二)部门章仅限于公司对内使用,具体用印范围由部门负责人负责制定,并报董事长批准。

  (三)业务专用章用印范围,由经董事长授权人或该项业务的负责人授权使用。

  (四)公司及所管辖各分子公司行政公章使用范围:

  1。以公司名义发出的对内与对外公文、公函,上报政府机关的`材料、报表等各类文件;

  2。以公司名义签章的证明、委托书、公证书等;

  3。以公司名义签章的经营性协议、合同等;

  4。以公司名义办理的信贷用担保合同、抵押合同、借款、借据、借款申请书等;

  5。以公司名义办理的延缓还货周期、减缓(减免)各类税费等申请性材料;

  6。其他经公司法人代表审批同意签章的。

  (五)董事长私章用印范围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确定。

  (六)公章一律不得在空白介绍信、空白纸张、空白单据等上加盖。不得在与公司业务无关的任何证明或担保上盖章。

  第六条印章使用

  (一)非业务专用章

  1。用印审批:由用印人填写《用章审批表》,连同用印材料一并交印章管理人审批;需使用公司章或外部门业务专用章时,用印人还须将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的《用章审批表》,连同需要用章的文件一起送印章管负责人审批。

  2。用印:用印人持批准后的《用章审批表》及用印文件到印章保管人处要求用印,保管人员在认真核定《用章审批表》与用印文件后,对照用印范围进行用印。如有合同需要盖章,印章保管人须确认合同的每一页有集团法律顾问签字后方可盖章,并加盖骑缝章。部分特殊合同及所有银行方面的合同除外。

  3。使用印章要在规定的地点进行,特殊需要时,必须经印章保管负责人同意,并具有严格的监控措施情况下,方可带出规定地点。

  4。在印章使用后,用印人应将《用章审批表》交印章保管人存档,印章保管人负责对《用章审批表》按顺序存档备查。

  (二)业务专用章的使用由经董事长授权人及该项业务主管人员自行监督和控制。

  (三)所有用章均须填写《用章审批表》,《用章审批表》用完后须及时交集团或各分子公司档案室备查。

  (四)除验视印模外,严禁在文件的空白处或空白纸上加盖印章。

  第七条印章停用

  (一)印章在停用之日应向有关部门发文通知,将停用印章送缴集团总裁办销毁或交档案室封存,并在《印章保管登记表》中注明"停用日期"。

  (二)印章丢失时,印章保管部门应立即向集团报失并在媒体上发布公告作废。

  第三章考核办法

  第八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给公司带来损失的,责任人除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外,还应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本制度解释权、监督执行权归集团行政人事部。

  第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前期相关规定自行废止。

印章管理制度..11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一、公司公章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管理,未经董事长批准不得随意交由他人管理和使用。因故需临时交接,须经董事长批准并严格办理交接手续。

  二、因工作需要加盖公章,均应填写公章使用申请表,经董事长签字批准后方可使用并在办公室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如董事长不在公司,需电话请示批准,随后补办申请表。

  三、对加盖公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图形清晰。

  四、原则上公章禁止带出公司使用,如因特殊需要,须董事长批准,并由公章管理人员携带前往办理相关业务,用后立即带回。

  五、公章一律不得用于空白介绍信、空白纸张、空白单据等。如遇特殊情况时,必须经董事长同意。公章一般应在上班时间内使用,如无特殊情况,下班后停止使用。

  六、公章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遵章守纪,秉公办事。没有董事长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不得随意盖章,对每一次用章要认真登记包括:用章内容、批准人、公章使用人、用章时间、用章份数,公章使用人要在登记表上签字。公章管理人员要留存用章申请表原件或用章文件复印件以备查。

  七、公章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公章,不得随意乱放。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应采取防盗措施。

  八、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如公章管理人员违规盖章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印章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1、目的: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部印章管理,规范印章使用程序,提高工作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2、定义:本规定所指印章包括财务管理部保管的“天津海贸搜马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公务名章;及项目公司财务专用章。

  第二章、印章的管理

  1、印章的刻制: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刻制专用章,须提出刻章申请,部门经理签署意见,财务副总审核同意后,办理刻制手续。

  2、印章的启用:印章正式启用前,需在财务管理部档案管理员留存印鉴备案。未经留样备案的,一律不准自行使用。

  3、印章的停用:印章保管人应在领用新印鉴时将原印鉴交回档案管理员,以旧换新。收回的印章,区别情况予以封存或销毁,销毁须财务管理部经理、财务副总批准,由2人监销。

  4、印章的保管:

  A、必须指定能坚持原则,办事公正,工作认真负责,组织纪律性强的人员管理印章,专人专管,并进行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存代管;

  B、管理人员临时外出时可将印章交部门主要负责人代存代管;

  C、天津海贸搜马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项目公司财务专用章由财务管理部经理或委派专人负责保管,不使用时,锁于保险柜内;

  D、天津海贸搜马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项目公司财务专用章及法人代表公务名章,作为银行预留印鉴,要分开由不同的人员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管理部经理保管,法人代表公务名章由出纳负责保管。

  5、印章的`使用要求:

  A、监印人必须亲自用印,用印前须按各级用印负责人的审批意见,审查用印文件的内容、格式,无误后方可用印;用印应端正清晰;印章应及时清洗,细心保护。

  B、印章应加盖在正文右下方、落款时间的中上方,上沿应不压正文,底边在发文时间之下。

  6、印章的使用范围:

  A、天津海贸搜马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项目公司财务专用章:以财务管理部名义上报、平送或下发的各种公文、函件,内部报送使用的财务报告。B、天津海贸搜马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项目公司财务专用章及法人代表公务名章:作为银行预留印鉴,对外签发各类银行票据。

  C、天津海贸搜马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项目公司发票专用章:对外开具各类发票。

  D、财务副总公务名章以及财务管理部经理公务名章:以其名义签发的各类报表、函件等。

  7、印章的使用程序:

  A、以财务管理部名义发送的各种公文,由经办人拟稿(必要时有关单位会签),申请使用部门公务章,部门经理签署意见,交财务管理部经理审核同意、财务副总签发后,档案管理员登记编发文号后,由财务管理部经理或委派专人用印。

  B、对外签发各类银行票据,出纳凭经批准的付款凭证开具支票等银行票据,加盖预留人名章,到财务管理部经理处加盖财务专用章。

  C、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报表,凭部门负责人签字、报财务管理部经理、财务副总同意后用印。

  D、印鉴保管人应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防止丢失和滥用。

  E、未经财务管理部经理、财务副总批准,不得在办公室以外地点存放或使用印章。

  第三章、附则

  1、本制度适用于天津海贸搜马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项目公司;

  2、本制度未涉及或未尽的财务管理事项,按天津海贸搜马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管理制度或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本制度自20xx年9月1日试行,由财务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印章管理制度..13

  第一条 公司印章包括公司的行政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各部门印章等。

  第二条 公司印章实行专人保管、使用申请、领导审批、经办人登记的管理制度,手续不完备时,印章管理人员有权拒绝盖章。

  第三条 公司行政公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鉴由综合办公室专人保管;公司财务专用章由总部财务部专人保管;公司各部门的印章由本部门专人保管。

  第四条 关停并转公司需要保留的印章,统一由公司综合办公室保管。

  第五条 行政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印鉴章及合同专用章必须专章专用,不得混用或代用。

  第六条 公司行政公章、合同专用章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才能使用,并逐项登记使用情况。

  第七条 部门印章须经部门部长(主任)或分管领导批准才能使用。

  第八条 公司财务专用章、银行帐户印鉴的保管和使用,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 使用印章应填写《用印申请单》,注明用印理由、时间、文件标题、内容摘要、份数等情况,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用章。对于审批手续不齐全的,印章管理人员有权拒绝盖章。用印后需由用印人登记用印情况。

  第十条 严禁为空白合同书、空白纸张或信笺、空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空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加盖公章。对开具盖有公章的空白介绍信必须严格控制,确属特殊情况需要,经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后签领备案。领用人在事务处理完毕后,必须报告使用情况并进行核销。未使用的空白介绍信一律交回,领用人不得私留或转交他人。隐瞒使用实情故意不交回者,一经查实,给予警告以上的.处分,情节严重,给公司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损失者,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一条 原则上禁止任何员工携带各种印章外出办事。特殊情况须带印章外出办事的,须经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并由印章管理人携带印章。

  第十二条 公章管理人员须坚持原则,严格按规定保管和使用印章,防止印章丢失、被盗、被盗用、混用、代用等。如发现印章丢失、被盗、被盗用、混用、代用、损毁等情况,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三条 对违反印章管理规定的人员,视情节、后果追究其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触犯刑律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及修订,自批准之日起施行。用印申请单。

印章管理制度..14

  第一条为确保我市公务员网上办公及公文传输的安全有效,规范电子公章的使用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市政府电子政务网络平台上使用电子公章的电子政务活动。

  第三条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是全市电子政务活动中电子公章发放与管理的`主管机构,负责全市政务网络电子公章的规划、规范、监管;负责全市政务网络电子公章的申请、审核、制作、签发、更新和管理;负责综合协调、检查督办电子公章相关的工作;负责提供与电子公章相关的服务;负责承担电子公章系统的运行和维护等工作。

  第四条各地各部门的电子公章由市政府授权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统一制作、颁发,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制作、复制。

  第五条已具有规范实物公章的单位,凭介绍信到市政府电子政务科定制电子公章,领取电子公章加密卡、存储介质,定制后销毁纸质印模。

  第六条由于单位变更、撤销等原因导致实物公章和电子公章作废的,在向市政府交回实物公章的同时,一并向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交回电子公章的加密卡、存储介质并删除全部印章信息。

  第七条由于操作失误或其他原因导致电子公章损坏的,应持本地本单位介绍信到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重新办理制发电子公章手续。

  第八条各地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电子公章,并在专用计算机上使用。

  第九条电子公章密码要严格保密,并定期修改。

  第十条电子公章与实物公章等同管理。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印章管理制度..15

  一、印章的制作

  (一)须刻制办公用印章的部门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分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报办公室,再到公安指定的刻制单位刻制。

  (二)刻制公章后,必须先向院办公室备案,方可启用。

  (三)旧章换新章的,按以上规定办理。

  二、印章的使用

  (一)医院公章由医院办公室作为机密件专人管理并使用,任何工作人员使用公章一律办理审批、登记手续。

  (二)以医院名义上报、外送、下发的文件资料、报表,经济合同、协议订购单、证书等,由院长或分管院长签字同意后方可加盖公章。

  (三)因公出差、联系业务等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时,要经分管院长同意后经院办公室负责人核准,方可开具并加盖公章。

  (四)职工亲属办理出国、购房等手续需医院出具证明的,由职能科室负责人审核后,经分管院长、院长审批后方可开具并加盖公章。

  (五)医院领导工作用章(个人私章)必须经本人同意方可使用。

  (六)盖章人要按照标准规范使用印章,确保印迹清晰、端正,位置正确。

  三、印章的保管

  (一)医院各类印章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二)严格执行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分工负责,并制定明确的'管理、使用办法,严格审批和登记制度,确保印章的安全。

  (三)印章必须保持整洁,印面字迹工整、清晰,印泥颜色纯正。

  (四)印章一旦发生丢失,要立即向医院办公室、院领导、保卫部和公安汇报,办理挂失手续。

  四、印章管理要求

  (一)各类印章都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依法使用、严格管理。

  (二)严禁以任何形式在空白表格、证书或其他空白纸张上盖印。

  (三)各类印章一般不得带出医院。确需外带的,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并确保2人及以上共同管理。

  (四)医院所用名称或印章变更时,应将原登记的专用印章送交监督管理机构和医院档案室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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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印章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印章管理制度..

印章管理制度..1

  电子印章管理制度是指企业为规范电子印章的使用、管理和监督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和流程,旨在确保电子印章的安全性、合法性和有效性,防止滥用和欺诈行为。

  内容概述:

  1、电子印章的申请与审批:规定了申请电子印章的条件、程序及审批权限。

  2、印章的制作与发放:明确制作标准、发放流程,以及保管责任人。

  3、使用规定:详细阐述电子印章的'使用场景、使用权限、使用规范和记录保存。

  4、安全防护:提出电子印章的加密措施、安全更新和风险防范策略。

  5、监督与审计:设立定期审核机制,监控电子印章的使用情况。

  6、异常处理与责任追究:制定违规使用后的处理流程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划分。

  7、法律合规性:确保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电子签名法》等。

印章管理制度..2

  第一条、目的

  为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市集邮协会(以下简称本会)利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会及其各县(市、区)和行业集邮协会。

  第三条、印章的刻制和启用

  一、印章的刻制

  1、本会印章的刻制均须报会长批准,由秘书长开具介绍信,到机关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

  2、印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印章的启用

  1、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并向邯郸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备案。

  2、印章启用应报会长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第四条、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本会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

  1、本会公章和秘书处公章由秘书长保管,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人私章分别有会计和出纳保管。

  2、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严禁工作人员私自将本会印章带出本会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由用印人填写《印鉴使用签批单》,征得秘书长同意,并经会长批准,由印章保管人陪同前往办理。如确因印章保管人不便陪同的,由借用人填写借据,经会长批准,方可带离本会。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4、印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秘书长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二、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加锁保存,不可私自托他人代管。

  三、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四、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况,相关印章须停用:

  1、本会名称变动;集邮协会印章管理规章制度样本

  2、印章使用损坏;

  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六、印章停用时须经会长人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秘书处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第五条、印章使用

  一、使用范围如下:

  1、凡属以本会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本会公章;

  2、凡属业务范围内(除会费收取、接受捐助等以外)的加盖秘书处章;

  3、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二、使用程序

  1、本会业务、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印都须先经秘书处审核、会长领导批准,填写《印鉴使用签批单》后方可用印,同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交印章保管部门备案。

  2、印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等,印章管理人有权拒印。

  3、严禁在空白协议、证明及介绍信上用印。因工作特殊确需用印时,须经会长签字同意方可;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会长汇报用印空白文件的使用情况,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作废,已使用的协议类文件须报秘书处备案。

  第六违纪处理

  一、违以上规定者,本会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给本会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本会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印章保管员应将《印章使用签批单》保存好,每年年底底交秘书处汇总存档。集邮协会印章管理规章制度样本

  3、印章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印章的种类

  (一)印鉴:公司向主管机关登记的公司印章或指定业务专用的公司印章

  (二)职章:刻有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职衔的印章。

  (三)部门章:刻有公司部门名称的印章。其不对外单位的部门章可加注“对内专用”。

  (四)职衔签字章:刻有经理及总经理职衔及签名的`印章。

  第二条:印章的使用规定

  (一)对公司经营权有重关连、涉及政策性问题或以公司名义对政府行政、税务、金融等机构以公司名义的行文,盖总经理职章。

  (二)以公司名义对国营机关团体、公司核发的`证明文件,及各类规章典范的核决等由总经理署名,盖总经理职衔。

  (三)以部门名义于授权范围内对厂商、客户及内部规章典范的核决行文由经理署名者,盖经理职衔签字章。

  (四)各部门于经办业务的权责范围内及对于公民营事业、民间机构、个人的行文以及收发文件时,盖部门章。

  第三条:印章的监印

  (一)总经理职章及特定业务专用章得由总经理核定本公司的监印人员

  (二)总经理职衔签字章得核定由管理部主管为监印人员。

  (三)经理职衔签字章及部门章得由经理指定监印人员。

  第四条:印章盖用

  (一)文件需用印时,应先填写“用印申请单”(附表),经主管核准后,连同经审核的文件文稿等交监印人用印。

  (二)监印人除于文件、文稿上用印外,并应于“用印申请单”上加盖使用的印信存档。

   第五条:各种印章由监印人负责保管,如有遗失或误用情事,由监印人全权负责。

  第六条:监印人对未经核准文件,不得擅自用印,违者受处。

  第七条:印章遗失时除立即向上级报备外,并应依法公告作废。

印章管理制度..3

  集团印章管理制度是对企业印章的使用、保管、审批流程及责任归属等方面进行规范的制度,旨在确保印章的安全性,防止滥用,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内容概述:

  1、印章的种类与用途:明确集团内各类印章的用途,如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

  2、印章的制作与启用:规定印章的制作程序,启用前的审批流程及启用时间。

  3、印章的使用管理:制定印章使用权限,规定何时何地可以使用印章,以及使用印章需要的.审批手续。

  4、印章的保管:明确印章的保管责任人,规定保管地点和方式,确保印章安全。

  5、印章的停用与销毁:规定印章停用的条件和程序,以及废弃印章的处理方法。

  6、违规处罚:设定违反印章管理制度的处罚措施,以增强制度的约束力。

印章管理制度..4

  一、公司印章的制发

  印章是组织机构的象征。公司财务和各小区管理处因工作需要刻制印章,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由综合事物部按照规定的样式、字体、尺寸、名称在指定的特种行业刊刻单位刻制,并发文启用。

  二、印章的管理

  设专人专柜管理,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禁任何人携带公章外出,特殊情况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到综合事物部办理相关手续,用毕后立即归还。

  公司行政印章,由综合事物部负责掌管、监印;各小区管理处印章由各小区管理处指定可靠人员专人掌管、监印。

  印章管理人员工作变动,应在主管领导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

  印章要随时放入加锁的.专柜内妥善保管,节假日应加封。如发现管理有异常情况,应保护现场,报告领导,查明情况,及时处理。发现重大情况,可报公安机关侦破处理。

  三、使用印章

  严格用印的审批签字手续。使用公司印章,须经公司领导批准;使用财务印章,须经主管财务领导签字批准;使用各小区管理处印章,须经各小区管理处负责人签字批准。

  使用印章时必须由经办人在登记本上填写用印原因,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印章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保密观念。监印时,必须做到'三看'即:一看领导是否同意发文或用印;二看用印的类别同文件、函、电的头子、标题、内容是否相符;三看文件的内容是否符合用印的规定。凡不符合用印规定或审批手续不全的,应拒绝用印并向领导汇报。对用印文件、函、电内容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提取邮件、货物和汇款、取款、办自行车上户以及开介绍信等需盖印章者,必须要有依据、由管印人酌处。

  印章对齐年盖月、日或盖在规定的位置,盖印要端正、清晰。

  不得在空白纸张、介绍信上盖章,特殊情况需盖空白介绍信、应经公司领导批准。

印章管理制度..5

  为维护公司印章使用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安全性,规范公司印章的使用和保管,保障公司的正常利益和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对公司各类印章的使用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印章的分类

  本公司印章分为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

  (1)、合同专用章

  (2)、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质检专用章、公司部门章七类。

  二、印章的管理

  1、公司印章严格执行“专人管理、审批用章”的原则,本公司印章的保管人为:公司公章为行政部负责人、公司合同专用章为销售部负责人或采购部门负责人、财务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为财务部负责人,质检专用章为质监部门负责人,公司部门章为各部门负责人。

  2、印章保管人负责印章启用、使用、保管、回收和监督。印章保管人要注意印章的保养,及时清洗,确保印迹清晰。

  3、公司公章和对外对账时使用的财务专用章,必须预先填写用印申请表,完成审批手续后方可用印;不符合规定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资料、合同等,公章保管人有权拒印。

  4、合同专用章

  (1)、合同专用章

  (2)、质检专用章以及公司部门章和非对账时使用的财务专用章在使用时必须做好相应的登记备案工作。

  5、印章保管人应将印章材料的'复印件及用印申请表存档备查。

  6、任何情况不得携出各类印章。若确因工作需要,须将印章外带,需提交《印章外带申请表》(附件一),经总经理批准,并由两名经办人带出使用。如需急用且总经理不在时,可通过电话向总经理请示,得到总经理同意后,领取印章,并签订《印章外带承诺书》(附件二)。在印章外带期间,该印章只能用于申请单上写明的使用范围,经办负责人必须对印章的安全负责,妥善保管好印章。使用完毕后,印章应及时归还给保管人,并做好印章的交接手续,签订《印章移交登记表》。(附件三)

  7、加盖印章应端正、清晰,位置在年月日处,即“骑年盖月”,若有需要应加盖“骑缝章”。

  8、禁止在空白的便条或白纸上加盖各类公司印章。

  9、各类印章的保管人严格执行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不得私自使用印章,不得外借,不因任何人指示、要求而违规用章。

  10、保管人员不在岗,则由总经理指定他人代管,并做好印章的交接手续。如保管公司印章的员工工作变更,须办理印章交接手续后方可办理变更手续。

  11、公司管理部负责对各类印章的使用进行监管,不定期对印章使用情况进行抽查,一旦发现违规之处,责令整改并向总经理提交监管报告。

  三、各类印章的使用范围

  1、公司公章作为行政用章使用,范围限于内部公文、较大合作项目、与业务相关行政部门以及银行等业务上使用;

  2、合同专用章(1)为签订采购合同使用;

  3、合同专用章(2)为签订销售合同使用;

  4、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只限于财务凭证上使用;

  5、质检专用章限于公司产品质量保证书上使用;

  6、部门章只限于本公司内部使用,对外不得使用。

  四、各类印章使用

  1、公司公章的使用:

  (1)使用公章须履行登记手续,由经办人填写《公章使用申请表》(附件四),写明用印事由,并经行政部负责人审核同意,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用印。如需急用且总经理不在时,可通过电话向总经理请示,得到总经理同意后,方可使用。

  (2)以公司名义上报、外送、下发的文件、资料等,经由总经理审阅批准,行政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加盖印章。

  2、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1)合同专用章(1)由经办人填写《合同专用章使用申请表》(附件五)及合同交由供应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由合同评审人员评审盖评审章,并由法务部加盖法务部门章后,

  方可加盖印章。

  (2)合同专用章(2)仅限于销售合同使用,由经办人在合同背面签字后,交销售部负责人审核同意,由合同评审人员评审盖评审章后,方可加盖印章。

  (3)采购合同金额超过xxxxxx万元以上(含本数)、销售合同金额超过xxxxxx万元以上(含本数),在分别履行完本条第(1)、(2)款规定后,须再报总经理,经其同意后方能加盖相应的合同专用章。

  (4)若销售产品只有订单而无合同作支撑,则订单由经办人签字后,交销售部负责人审核同意,由合同评审人员评审盖评审章,并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加盖印章。

  (5)销售合同中若需执行特殊价格的印章履行程序同本条第(4)款。

  (6)各单位每月向管理部报送一次合同专用章使用情况,并将已签合同分类归档。

  3、公司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使用:

  (1)公司财务专用章与法定代表人印章不得交与非财务人员保管和使用。

  (2)除正常财务,需使用财务专用章与法定代表人印章外,其他事项必须经财务部经理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法定代表人印章用印须履行登记手续,由经办人至财务部填写《法定代表人印章使用申请表》(附件六)写明用印事由,并经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同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用印。

  (3)任何人不得以任何事由在空白书面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4、各部门印章的使用

  (1)各部门印章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盖章,并建立用章登记档案。

  (2)各部门印章只用于公司内部,不得用于对外业务。

  五、印章销毁

  1、印章有破损、字迹不清、机构名称变更,需及时向管理部申请更换印章,同时将作废印章交管理部,并定期销毁。

  2、印章销毁必须填写《印章销毁申请表》(附件七),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持有效申请表和待销毁的印章交管理部登记备案。由管理部声明作废并定期销毁。

  六、责任承担

  1、印章管理人的责任承担见《印章保管协议》(附件八)

  2、由于审批人的过错或重大过失决定,或由印章保管人的过错或重大过失行为而履行盖章手续,导致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相关责任人负责赔偿,公司并追究其责任。若上述人员的过错行为触犯《刑法》,公司将依法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3、责任免除:经批准带出用印被盗抢的,须凭事发地派出所证明,可不予追究。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丢失,可不予追究。

  七、印章刻制、启用、销毁须公司总经理批准,由管理部统一刻制、启用、销毁。

  八、本规定由公司管理部负责解释、实施。

  九、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印章管理制度..6

  一、县政府印章用印管理

  (一)县政府发文和县委、县政府联合发文加盖县政府印章,必须经县长签发后方可盖章。非正式文件确需加盖县政府公章,须经县长或分管县长签字同意,方可加盖。

  (二)以县政府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的报告、请示等公文,须经县长签字后,方可盖章。

  (三)以县政府名义对乡镇或县直单位发放的通知,须经县政府分管领导或报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盖章。

  (四)各类证件、报表、证明需加盖县政府公章,须经县长或分管县长签字同意后,方可盖章。

  (五)机要科必须严格遵守印章管理制度,严格履行报告签字程序,发现一起未经批准的私自盖章行为,严肃追究机要科长责任。

  二、县政府办公室印章用印管理

  (一)县政府办公室发文和两办联合发文加盖县政府办公室印章,必须经办公室主任签发后方可盖章。非正式文件确需加盖县政府办公室公章,须经办公室主任或分管主任签字同意,方可加盖。

  (二)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向上级机关和县领导报送的报告、请示等公文,须经办公室主任签字后,方可盖章。

  (三)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对乡镇或县直单位发放的通知,报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盖章。

  (四)各类报表、证明需加盖政府办公室公章,须经办公室分管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盖章。

  (五)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向财政及其它单位出具的有关财务方面的.报告,须经办公室主任或分管财务主任签字后,方可盖章。

  (六)县政府办公室印章由文书科负责保管和管理。文书科必须严格遵守印章管理制度,严格履行报告签字程序,发现一起未经批准的私自盖章行为,严肃追究文书科长责任。

  三、印章保管

  (一)县政府印章由机要科长负责保管,县政府办公室印章由文书科长负责保管;

  (二)印章必须存放在牢固可靠的专柜内,妥善保管;

  (三)凡印章出现遗失或不当存放情况,将依法依纪追究机要科长、文书科长责任。

印章管理制度..7

  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甚至影响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为防止不必要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的利益,制定本办法。

  一、公司印章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人印章、业务章及因公务需要的私人用章。

  二、公司总经理授权公章由办公室负责全面负责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发放、回收印章,监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三、公章的使用决定权归公司总经理,其他各印章的使用决定权由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授权。

  四、公司各类印章由专人保管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不得接受他人保管。

  五、建立公章使用登记表,记录盖章的时间、内容、经手人签字。

  六、印章持有情况纳入员工离职时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如员工持有公司印章,须办理归还印章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七、公司各级人员使用印章须将其与所需印的'文件一并逐级上报,经公司有关人员审核。并最终由具有该印章使用决定权的人员批准后方可交印章保管人盖章。

  八、公司总经理对公司所有的印章的使用拥有绝对的决定权。

  九、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项需使用印章的,须经公司法务负责人审核签字同意。

  十、财务人员依日常的权限及常规工作内容自行使用财务印章无须经上述程序。

  十一、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事先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指定人员携带使用。

  十二、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报告。

  十三、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印章使用审批程序:经办人→部门经理审查→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行政人事部盖章

  十四、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由公司对违纪者予以行政处分,给公司造成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执法机关处理。

  十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行政人事部。

印章管理制度..8

  一、总则公司印章是企业合法存在的标志,是企业权力的象征。为了保证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严肃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公司印章的刻制及备案

  (一)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二)法人个人名章、财务章、合同章,由人事行政部开具公司介绍信统一到指定的公安机关办理雕刻手续,印章的形体、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经重庆市公安局备案。

  (三)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本部门的印章。

  (四)经批准刻制的印章,由刻制人员到人事行政部办理备案手续。

  三、公司印章的启用

  (一)新印章要做好戳记,并统一在人事行政部留样保存,以便备查。(见附件:表1《印章登记表》)

  (二)新印章启用前应由人事行政部下发启用通知,并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四、公司印章的使用范围

  公司的印章主要包括公司公章、专项业务章(合同章、财务章)、总经理(法人)专用个人名章。公司所有印章必须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超出范围使用。

  (一)公司公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 、公司对外签发的文件。

  2 、公司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文件。

  3 、由公司出具的证明及有关材料。

  4 、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

  5 、公司章程、协议。

  6 、员工调动。

  7 、员工的任免聘用。

  8 、协议(合同)资金担保承诺书。

  (二)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 、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协议。

  2 、各类经济合同等。

  (三)公司总经理(法人)个人名章,主要用于需加盖私章的合同、财务及报表、人事任免等各类文件。

  (四)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

  (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专用章仅限于公司内部工作联系使用,不得对外。

  五、公司印章的管理职责

  (一)公司总经理负责公章、合同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使用的最终审批工作。

  (二)人事行政部负责人负责公章、合同专用章使用的初级审批工作,总经理负责最终审批。

  (三)财务部负责人负责财务专用章使用的审批工作。

  (四)印章管理员

  1、负责印章的保管。

  2、负责印章使用的审核工作。

  六、公司印章的管理、使用及保管

  (一)印章的管理

  1、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由人事行政部专人负责管理。

  2、财务章由财务部专人负责管理。

  3、法人个人名章,由公司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4、印章管理员必须切实负责,不得将印章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如因事离开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代替,但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印章移交登记表。(见附件:表3《印章移交登记表》)

  5、为保证资金的绝对安全,财务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等银行预留印章由两人以上分开保管、监督使用,做到一人无法签发支票、汇票,一人无法提出现金。

  (二)印章的使用

  1、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印章使用审批程序,按照印章的使用范围,经审批后方可用章。

  2、严禁员工私自将公司印章带出公司使用。

  3、以公司名义签定的合同、协议、订购单等,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后方可盖章。(对加盖印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要齐年盖月,字迹端正,图形清晰。)

  4、私人取物、取款、挂失、办理证明,需用单位介绍信时,由行政管理中心严格审批,符合要求后办理并执行登记制度。

  5、任何印章管理员不得在当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盖印章。用章材料必须已经填写完毕,字迹须清晰、正确。

  6、对已调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人员要求出示相关证明的',必须持有效证件材料,经人事行政部经理审批后,方可盖章。

  7、所有加盖公章和合同章的文件、资料、协议等均应留存原件至少一份存档。

  (三)印章的保管

  1、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印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2、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3、印章管理员如因工作变动,应及时上缴印章,并与新印章管理员办理接交印章手续,以免贻误工作。

  4、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盖章与印章保管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5、印章应及时维护、确保其清晰、端正。

  6、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管理员应及时向人事行政部经理报告,并备案,配合查处。

  七、公司印章的停用

  (一)有下列情况,印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印章使用损坏。

  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二)印章停用时须经总经理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总经办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见附件:表5《印章停用申请表》)八、罚则(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属严重违反本制度,公司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1、未经许可擅自刻制印章;

  2、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印章;

  3、使用印章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4、未按本制度规定做好登记工作,或未留存所加盖印章的各类资料原件导致无法查明印章使用内容的;

  5、超出本制度规定范围使用印章的;

  6、责任人未妥善保管印章致使丢失的;

  7、其他严重情形导致公司利益受损的;

  九、其他

  1、本制度经人事行政部拟定并经总经理审核,于20xx年10月1日起实施。

  2、本制度已通报公司全体人员。

  3、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

印章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安全性和可靠性,保证公司规范运营,防范风险,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中所指印章是在公司发行或管理的文件、凭证文书等与公司权利义务有关的文件上,因需以公司名称或有关部门名义证明其权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第三条公司印章的制定、改刻与废止的方案由人力资源行政部经理提出。

  第二章印章的种类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印章、职章、部门章、职衔签字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专项业务印章。

  (1)印章:公司向主管机关登记的公司印章或指定业务专用的公司印章。如:公司行政章,合同专用章等。

  (2)职章:刻有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总经理职衔的印章。

  (3)部门章:刻有公司部门名称的印章。如财务专用章、监理部用章等。

  (4)职衔签字章:刻有经理及总经理职衔及签名的印章。

  第三章印章的使用范围

  第五条公司印章的使用范围

  (1)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法人章。

  发送正式公文、电函、传真件等;

  (2)凡属公司内部行文、通知、使用公司内部印章。人事任免、劳动合同、上岗证、先进集体和个人荣誉证书等;

  (3)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加盖部门印章。

  (4)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公司招投标、工程监理项目接管等所签订的业务合同、协议、承诺书等;

  (5)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6)需要代表本单位加盖行政公章的其他批件、文本、凭证、材料等;

  第四章印章的刻制、启用

  第六条印章的刻制

  (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公司董事长批准,由人力资源行政部开具介绍信,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

  (2)印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印章的启用

  (1)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2)印章启用应报董事长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和使用范围。

  第五章印章的使用管理

  第八条印章的使用程序

  (1)所有用章都须先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经归口职能部门主管审核,根据相应的审批权限,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盖章,重要文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提交人力资源行政部备案。

  (2)公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合同等,保管人必须有权拒印。

  (3)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因工作特殊确需开具时,须经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同意方可开具;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公司汇报开具手续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

  (4)公司各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公章使用的申请签盖工作,各部门公章使用指定人要上报人力资源行政部备案,监理项目填盖公章一律由品质技术部负责申请使用。

  第九条严禁员工私自将公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公章带出使用,需提交申请报告,由部门主管同意,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并报人力资源行政部经理确认后方可带出。公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第十条违反以上规定者,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给公司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每年年终公章管理人负责将公章使用情况登记表送人力资源行政部存档。

  第六章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第十二条公司各类印章实行专人保管

  (1)公司的印章、专用公章由人力资源行政部专人保管,各部门公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专柜保管,并将保管公章人员名单报人力资源行政部备案。

  (2)公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公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或请假时,须由人力资源行政部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第十三条公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公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第十四条公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第十五条公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况,公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公章使用损坏;

  (3)公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第十七条公章停用时须经董事长批准,及时将停用公章送人力资源行政部封存或销毁,建立公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未按本制度要求使用印信、保管印信,造成丢失、盗用、仿制等。依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第十九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行政部解释、补充,由公司总经理颁布生效。

  附表:表1:《公章使用登记表》表2:《公章使用申请》

印章管理制度..10

  目的:为加强公司级印章管理,规范公司级印章刻制、发放、保管以及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规范公司及各个子公司经营活动有序进行,依照风险预防为先、使用规范的印章管理原则,切实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本制度适用于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及所管辖各分子公司。

  第一章印章的种类

  第一条印章种类及使用范围

  (一)法人章:刻有法人代表姓名的印章,主要用于必须加盖法人章的凭证和法律文件等。

  (二)公司章:刻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物流有限公司、置业、置业”及“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字样的印章,法律效力代表集团公司及所管辖各分子公司。

  (三)部门章:刻有部门名称,其法律效力仅限于代表集团公司及子公司各部门的印章。

  (四)业务专用章:如制度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受控章等,此类印章法律效力仅限于本业务范围。

  (五)私章:未经公司批准,任何人员不得在工作中使用私章。

  第二条印章的出库

  (一)集团总裁办、档案室负责出库印章。

  (二)印章出库前,确定印章符合原定要求,使用蓝色印油获取印章印模,并将印模交集团档案室存档。

  第三条印章的领取

  (一)公司及所管辖各分子公司,经董事长授权持章保管人员,到集团总裁办档案室领取印章时,须在《印章保管登记表》(见附表)上登记。

  (二)印章领取后经分子公司领导,部门主管确认印章无误后将存放于保险柜妥善保管并建立印章使用登记表。

  第二章印章的管理

  第四条印章保管

  公司及所管辖各分子公司,对外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均须董事长指定专人进行妥善保管并定期保养,同时须与委托人签定相关法律文件。印章保管人员离岗,须做好印章交接工作。

  (一)集团母公司法人章由集团档案室专人负责保管;公司及所辖各分子公司所有法人章由公司档案室专人负责保管,特殊情况由董事长批准并指定该公司专人负责保管使用。

  (二)公司公章及合同章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三)公司及所辖各分子公司财务专用章,由公司档案室统一保管使用。部门章由各部门主管或其授权人负责保管。

  (四)各种业务专用章,经董事长授权人或公司办公室主任负责人保管。

  第五条用印范围

  (一)所有印章均应明确确定其用印范围,以便印章保管人员正确用印。

  (二)部门章仅限于公司对内使用,具体用印范围由部门负责人负责制定,并报董事长批准。

  (三)业务专用章用印范围,由经董事长授权人或该项业务的负责人授权使用。

  (四)公司及所管辖各分子公司行政公章使用范围:

  1。以公司名义发出的对内与对外公文、公函,上报政府机关的`材料、报表等各类文件;

  2。以公司名义签章的证明、委托书、公证书等;

  3。以公司名义签章的经营性协议、合同等;

  4。以公司名义办理的信贷用担保合同、抵押合同、借款、借据、借款申请书等;

  5。以公司名义办理的延缓还货周期、减缓(减免)各类税费等申请性材料;

  6。其他经公司法人代表审批同意签章的。

  (五)董事长私章用印范围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确定。

  (六)公章一律不得在空白介绍信、空白纸张、空白单据等上加盖。不得在与公司业务无关的任何证明或担保上盖章。

  第六条印章使用

  (一)非业务专用章

  1。用印审批:由用印人填写《用章审批表》,连同用印材料一并交印章管理人审批;需使用公司章或外部门业务专用章时,用印人还须将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的《用章审批表》,连同需要用章的文件一起送印章管负责人审批。

  2。用印:用印人持批准后的《用章审批表》及用印文件到印章保管人处要求用印,保管人员在认真核定《用章审批表》与用印文件后,对照用印范围进行用印。如有合同需要盖章,印章保管人须确认合同的每一页有集团法律顾问签字后方可盖章,并加盖骑缝章。部分特殊合同及所有银行方面的合同除外。

  3。使用印章要在规定的地点进行,特殊需要时,必须经印章保管负责人同意,并具有严格的监控措施情况下,方可带出规定地点。

  4。在印章使用后,用印人应将《用章审批表》交印章保管人存档,印章保管人负责对《用章审批表》按顺序存档备查。

  (二)业务专用章的使用由经董事长授权人及该项业务主管人员自行监督和控制。

  (三)所有用章均须填写《用章审批表》,《用章审批表》用完后须及时交集团或各分子公司档案室备查。

  (四)除验视印模外,严禁在文件的空白处或空白纸上加盖印章。

  第七条印章停用

  (一)印章在停用之日应向有关部门发文通知,将停用印章送缴集团总裁办销毁或交档案室封存,并在《印章保管登记表》中注明"停用日期"。

  (二)印章丢失时,印章保管部门应立即向集团报失并在媒体上发布公告作废。

  第三章考核办法

  第八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给公司带来损失的,责任人除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外,还应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本制度解释权、监督执行权归集团行政人事部。

  第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前期相关规定自行废止。

印章管理制度..11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一、公司公章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管理,未经董事长批准不得随意交由他人管理和使用。因故需临时交接,须经董事长批准并严格办理交接手续。

  二、因工作需要加盖公章,均应填写公章使用申请表,经董事长签字批准后方可使用并在办公室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如董事长不在公司,需电话请示批准,随后补办申请表。

  三、对加盖公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图形清晰。

  四、原则上公章禁止带出公司使用,如因特殊需要,须董事长批准,并由公章管理人员携带前往办理相关业务,用后立即带回。

  五、公章一律不得用于空白介绍信、空白纸张、空白单据等。如遇特殊情况时,必须经董事长同意。公章一般应在上班时间内使用,如无特殊情况,下班后停止使用。

  六、公章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遵章守纪,秉公办事。没有董事长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不得随意盖章,对每一次用章要认真登记包括:用章内容、批准人、公章使用人、用章时间、用章份数,公章使用人要在登记表上签字。公章管理人员要留存用章申请表原件或用章文件复印件以备查。

  七、公章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公章,不得随意乱放。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应采取防盗措施。

  八、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如公章管理人员违规盖章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印章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1、目的: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部印章管理,规范印章使用程序,提高工作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2、定义:本规定所指印章包括财务管理部保管的“天津海贸搜马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公务名章;及项目公司财务专用章。

  第二章、印章的管理

  1、印章的刻制: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刻制专用章,须提出刻章申请,部门经理签署意见,财务副总审核同意后,办理刻制手续。

  2、印章的启用:印章正式启用前,需在财务管理部档案管理员留存印鉴备案。未经留样备案的,一律不准自行使用。

  3、印章的停用:印章保管人应在领用新印鉴时将原印鉴交回档案管理员,以旧换新。收回的印章,区别情况予以封存或销毁,销毁须财务管理部经理、财务副总批准,由2人监销。

  4、印章的保管:

  A、必须指定能坚持原则,办事公正,工作认真负责,组织纪律性强的人员管理印章,专人专管,并进行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存代管;

  B、管理人员临时外出时可将印章交部门主要负责人代存代管;

  C、天津海贸搜马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项目公司财务专用章由财务管理部经理或委派专人负责保管,不使用时,锁于保险柜内;

  D、天津海贸搜马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项目公司财务专用章及法人代表公务名章,作为银行预留印鉴,要分开由不同的人员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管理部经理保管,法人代表公务名章由出纳负责保管。

  5、印章的`使用要求:

  A、监印人必须亲自用印,用印前须按各级用印负责人的审批意见,审查用印文件的内容、格式,无误后方可用印;用印应端正清晰;印章应及时清洗,细心保护。

  B、印章应加盖在正文右下方、落款时间的中上方,上沿应不压正文,底边在发文时间之下。

  6、印章的使用范围:

  A、天津海贸搜马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项目公司财务专用章:以财务管理部名义上报、平送或下发的各种公文、函件,内部报送使用的财务报告。B、天津海贸搜马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项目公司财务专用章及法人代表公务名章:作为银行预留印鉴,对外签发各类银行票据。

  C、天津海贸搜马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项目公司发票专用章:对外开具各类发票。

  D、财务副总公务名章以及财务管理部经理公务名章:以其名义签发的各类报表、函件等。

  7、印章的使用程序:

  A、以财务管理部名义发送的各种公文,由经办人拟稿(必要时有关单位会签),申请使用部门公务章,部门经理签署意见,交财务管理部经理审核同意、财务副总签发后,档案管理员登记编发文号后,由财务管理部经理或委派专人用印。

  B、对外签发各类银行票据,出纳凭经批准的付款凭证开具支票等银行票据,加盖预留人名章,到财务管理部经理处加盖财务专用章。

  C、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报表,凭部门负责人签字、报财务管理部经理、财务副总同意后用印。

  D、印鉴保管人应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防止丢失和滥用。

  E、未经财务管理部经理、财务副总批准,不得在办公室以外地点存放或使用印章。

  第三章、附则

  1、本制度适用于天津海贸搜马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项目公司;

  2、本制度未涉及或未尽的财务管理事项,按天津海贸搜马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管理制度或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本制度自20xx年9月1日试行,由财务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印章管理制度..13

  第一条 公司印章包括公司的行政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各部门印章等。

  第二条 公司印章实行专人保管、使用申请、领导审批、经办人登记的管理制度,手续不完备时,印章管理人员有权拒绝盖章。

  第三条 公司行政公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鉴由综合办公室专人保管;公司财务专用章由总部财务部专人保管;公司各部门的印章由本部门专人保管。

  第四条 关停并转公司需要保留的印章,统一由公司综合办公室保管。

  第五条 行政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印鉴章及合同专用章必须专章专用,不得混用或代用。

  第六条 公司行政公章、合同专用章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才能使用,并逐项登记使用情况。

  第七条 部门印章须经部门部长(主任)或分管领导批准才能使用。

  第八条 公司财务专用章、银行帐户印鉴的保管和使用,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 使用印章应填写《用印申请单》,注明用印理由、时间、文件标题、内容摘要、份数等情况,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用章。对于审批手续不齐全的,印章管理人员有权拒绝盖章。用印后需由用印人登记用印情况。

  第十条 严禁为空白合同书、空白纸张或信笺、空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空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加盖公章。对开具盖有公章的空白介绍信必须严格控制,确属特殊情况需要,经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后签领备案。领用人在事务处理完毕后,必须报告使用情况并进行核销。未使用的空白介绍信一律交回,领用人不得私留或转交他人。隐瞒使用实情故意不交回者,一经查实,给予警告以上的.处分,情节严重,给公司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损失者,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一条 原则上禁止任何员工携带各种印章外出办事。特殊情况须带印章外出办事的,须经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并由印章管理人携带印章。

  第十二条 公章管理人员须坚持原则,严格按规定保管和使用印章,防止印章丢失、被盗、被盗用、混用、代用等。如发现印章丢失、被盗、被盗用、混用、代用、损毁等情况,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三条 对违反印章管理规定的人员,视情节、后果追究其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触犯刑律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及修订,自批准之日起施行。用印申请单。

印章管理制度..14

  第一条为确保我市公务员网上办公及公文传输的安全有效,规范电子公章的使用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市政府电子政务网络平台上使用电子公章的电子政务活动。

  第三条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是全市电子政务活动中电子公章发放与管理的`主管机构,负责全市政务网络电子公章的规划、规范、监管;负责全市政务网络电子公章的申请、审核、制作、签发、更新和管理;负责综合协调、检查督办电子公章相关的工作;负责提供与电子公章相关的服务;负责承担电子公章系统的运行和维护等工作。

  第四条各地各部门的电子公章由市政府授权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统一制作、颁发,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制作、复制。

  第五条已具有规范实物公章的单位,凭介绍信到市政府电子政务科定制电子公章,领取电子公章加密卡、存储介质,定制后销毁纸质印模。

  第六条由于单位变更、撤销等原因导致实物公章和电子公章作废的,在向市政府交回实物公章的同时,一并向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交回电子公章的加密卡、存储介质并删除全部印章信息。

  第七条由于操作失误或其他原因导致电子公章损坏的,应持本地本单位介绍信到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重新办理制发电子公章手续。

  第八条各地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电子公章,并在专用计算机上使用。

  第九条电子公章密码要严格保密,并定期修改。

  第十条电子公章与实物公章等同管理。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印章管理制度..15

  一、印章的制作

  (一)须刻制办公用印章的部门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分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报办公室,再到公安指定的刻制单位刻制。

  (二)刻制公章后,必须先向院办公室备案,方可启用。

  (三)旧章换新章的,按以上规定办理。

  二、印章的使用

  (一)医院公章由医院办公室作为机密件专人管理并使用,任何工作人员使用公章一律办理审批、登记手续。

  (二)以医院名义上报、外送、下发的文件资料、报表,经济合同、协议订购单、证书等,由院长或分管院长签字同意后方可加盖公章。

  (三)因公出差、联系业务等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时,要经分管院长同意后经院办公室负责人核准,方可开具并加盖公章。

  (四)职工亲属办理出国、购房等手续需医院出具证明的,由职能科室负责人审核后,经分管院长、院长审批后方可开具并加盖公章。

  (五)医院领导工作用章(个人私章)必须经本人同意方可使用。

  (六)盖章人要按照标准规范使用印章,确保印迹清晰、端正,位置正确。

  三、印章的保管

  (一)医院各类印章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二)严格执行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分工负责,并制定明确的'管理、使用办法,严格审批和登记制度,确保印章的安全。

  (三)印章必须保持整洁,印面字迹工整、清晰,印泥颜色纯正。

  (四)印章一旦发生丢失,要立即向医院办公室、院领导、保卫部和公安汇报,办理挂失手续。

  四、印章管理要求

  (一)各类印章都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依法使用、严格管理。

  (二)严禁以任何形式在空白表格、证书或其他空白纸张上盖印。

  (三)各类印章一般不得带出医院。确需外带的,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并确保2人及以上共同管理。

  (四)医院所用名称或印章变更时,应将原登记的专用印章送交监督管理机构和医院档案室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