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时间:2025-01-13 16:07:49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15篇[优秀]

  在生活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15篇[优秀]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1

  1.0公司印章由办公室指定专人管理。凡公司发出的文件、公函,凭公司领导签发用印。

  2.0便函用印,需先由部门负责人审查,经分管副总签字后,方可加盖公司印章。

  3.0签订合同、协议、委托书等用印,须由部门负责人认真审核,经总经理同意并签字后,方可用印。

  4.0公司报送有关单位的`报表、数据资料等,在符合规定手续的情况下,经分管副总或授权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用印。

  5.0公司职工需要开具介绍信、证明或其它私人事项用印,须经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用印。

  6.0为严格管理,确保用印规范、安全,由办公室设置“用印登记册”进行记载,所有用印均须登记。同时,用印人必须在登记册上签字。

  7.0公司业务人员出差或外出联系业务需要携带合同章时,应持有公司总经理的授权委托书,到办公室印章管理人员处办理手续后,方可携带外出,携带合同章外出签订合同、协议的人员,使用权限一律不得超越授权委托书所规定的范围,违者,将由携印人承担责任。

  8.0印章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把好用印关,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一律不予用印。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2

  一、为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各物业项目管理处。

  三、印章的刻制和启用

  (一)印章的刻制

  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到集团公司综合办开具介绍信,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

  2、印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印章的启用

  1、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2、印章启用应报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四、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公司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

  1、公司公章、合同专用公章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人私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门指定两人分别保管,各部门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专柜保管。

  2、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严禁员工私自将公司印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由用印人填写《印鉴借用审批表》,征得其部门主管同意,并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带离公司。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4、印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部门主管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二)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加锁保存,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四)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况,相关印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印章使用损坏;

  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六)印章停用时须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集团公司综合办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五、印章使用

  (一)使用范围:

  1、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公章;

  2、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加盖部门章;

  3、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

  4、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二)使用程序

  1、公司业务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印都须先经部门主管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填写《印章管理表》后方可用印,同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交印章保管部门备案。

  2、印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合同等,印章管理人有权拒印。

  3、严禁在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上用印。因工作特殊确需用印时,须经公司领导签字同意方可;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公司签字用印的'领导汇报用印空白文件的使用情况,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作废,已使用的合同协议类文件须报印章管理部门备案。

  六、银行印鉴章管理

  (一)印鉴章保管要求

  1、二枚印鉴章必须分开保管,不可一人同时保管使用,一般情况,财务负责人和会计各保管一枚印鉴章。

  2、上班时间,印鉴章必须放在带锁的抽屉中,休息或离开位置时必须上锁;下班时印鉴章必须放入柜,不得随意摆放。

  (二)印鉴章带离财务部门,必须进行登记注明用途,财务负责人审核,同时报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批。印鉴章带离必须是公司内部2个人员,同时一定是财务部门和综合办各出一人。

  (三)印鉴章加盖在非银行票据的纸质文件,必须报财务负责人审核,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并进行登记。

  印鉴章加盖在非银行票据的纸质单据(如收据、优惠券等)上,必须有本公司相关文件的规定,财务负责人批准后予以盖章。

  (四)刻制印鉴章,须经财务负责人书面申请,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核,报集团公司审批后,予以刻制。

  七、违纪处理

  1、违反以上规定者,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印章保管员应将《印章借用审批表》、《印章管理表》保存好,每年年底底交相关行政部门汇总存档。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3

  一、公司印章的制发

  印章是组织机构的象征。公司财务和各小区管理处因工作需要刻制印章,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由综合事物部按照规定的样式、字体、尺寸、名称在指定的特种行业刊刻单位刻制,并发文启用。

  二、印章的`管理

  设专人专柜管理,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禁任何人携带公章外出,特殊情况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到综合事物部办理相关手续,用毕后立即归还。

  公司行政印章,由综合事物部负责掌管、监印;各小区管理处印章由各小区管理处指定可靠人员专人掌管、监印。

  印章管理人员工作变动,应在主管领导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

  印章要随时放入加锁的专柜内妥善保管,节假日应加封。如发现管理有异常情况,应保护现场,报告领导,查明情况,及时处理。发现重大情况,可报公安机关侦破处理。

  三、使用印章

  严格用印的审批签字手续。使用公司印章,须经公司领导批准;使用财务印章,须经主管财务领导签字批准;使用各小区管理处印章,须经各小区管理处负责人签字批准。

  使用印章时必须由经办人在登记本上填写用印原因,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印章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保密观念。监印时,必须做到'三看'即:一看领导是否同意发文或用印;二看用印的类别同文件、函、电的头子、标题、内容是否相符;三看文件的内容是否符合用印的规定。凡不符合用印规定或审批手续不全的,应拒绝用印并向领导汇报。对用印文件、函、电内容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提取邮件、货物和汇款、取款、办自行车上户以及开介绍信等需盖印章者,必须要有依据、由管印人酌处。

  印章对齐年盖月、日或盖在规定的位置,盖印要端正、清晰。

  不得在空白纸张、介绍信上盖章,特殊情况需盖空白介绍信、应经公司领导批准。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4

  为维护公司印章使用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安全性,保障公司的正常利益和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对公司各类印章的使用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管理:

  1、经总经理授权由综合部负责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启用、回收印章,监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2、设立印章管理登记制度,专人领取和归还印章时予以登记和审批;(说明:未办理此项手续可在办法颁布之日补办)。

  二、保管及使用:

  1、公司公章、业务章由财务部保管,合同章由综合部保管;

  2、保管人员要树立高度的责任心,保证印章保管和使用的安全。除总经理同意外,不得擅自转交他人代管;

  3、保管人员应对文件内容和“印章审批单”上载明的签署情况予以核对,经核对无误的'方可盖章;

  4、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对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填写印章申请使用单,载明事项,按下述审批程序审核,经同意后,由两人以上,共同前往,方可携带使用。

  三、审批:

  3.1公章、业务章使用审批手续

  1、公司各部门若需加盖印章,经办人填写“印章审批单”;

  2、经部门经理签字,总经理审批;

  3、财务部盖章,并存档保管;

  4、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在空白单证、纸张上加盖印章。确因业务需要,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能盖章;

  5、已盖公章的文件若不能使用,必须交回财务部销毁。

  3.2合同章使用审批手续

  1、公司各部门若需加盖印章,经办人填写“印章审批单”;

  2、经部门经理签字,总经理审批或补签;

  3、综合部盖章,并将合同正本存档保管,合同复印件由综合部当天交给财务部存档。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5

  一、目的

  为防范经营风险,维护公司的利益,规范公司各类印章及证照的管理,确保公司此工作有效运转,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机构总部、属下各子公司。

  三、证照印章类型

  1、印章类型

  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部门印章、及各类专门印章。

  2、证照种类

  企业资格证件:如营业执照(正副本)、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包括国地税正、副本)、资质证照、社保证书、用工证书、车辆使用证等;

  企业荣誉证书、审计报告、验资报告等

  企业人员资格证书:如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特殊工种上岗证书等。

  四、保管

  1、保管人必须建立《印章证照明细清单》,详细登记公司证照名称、数量、批准时间、批准部门、证书经营范围、有效时间、年检时间等;

  2、各类印章证照未经领导批准,不允许任何人随意翻动、复印、外借,更不允许擅自涂改、出租、变造、转让、出卖或以企业证件进行担保,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追究证件使用人的责任;

  3、不同的印章和证件由不同的部门保管,具体如下:

  五、证照印章使用

  1、印章使用

  (1)加盖印章程序

  申请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由印章使用人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注明使用事由、使用部门、使用人、分数、使用日期等内容,报总裁审批。

  子公司申请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由印章使用人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注明使用事由、使用部门、使用人、分数、使用日期等内容,报子公司总经理审批。

  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使用程序按财务相关制度执行。

  各部门印章的.使用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印章使用人凭审批后的《印章使用登记表》至印章保管人处盖章。盖章时,保险柜需人力资源行政部人员与计划财务部人员共同开启。

  (2)印章借出规定

  公司印章原则上不得借出,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借出的,应按以下流程执行。如遇工作需要携带印章外出是,应由印章借出人填写《印章证照借出登记表》,报总裁审批,各子公司借出印章,报子公司总经理审批。

  印章借用人凭审批后的《印章证照借出登记表》至印章保管人处办理领用,如借出的是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时,必须有一名同行人员陪同印章借出人共同办理相关业务,在业务过程中,印章借出人、同行人与印章不能分离,两人共同负有保证公司印章安全及正确使用的责任,同行人员还具有见证所加盖印章资料与印章借出人申请内容是否一致(或相关)的责任。

  印章借出期间,印章借出人只能将印章用于经过批准的用途,并于事物处理完毕后立即将印章交还印章保管人处,印章归还时间不得而知超出借出当日公司下班时间。

  印章归还时,借印人须至印章保管人处办理归还手续,双方签字确认。

  2、证照(正、副本)原件借出流程及规定

  如因工作需要携带证照外出,应由使用人填写《印章证照借出登记表》,报总裁审批。

  证照借出人凭《印章证照借出登记表》至证照保管人处办理借出手续。

  证照(正、副本)原件借出期间,使用人只能将证照(正、副本)原件用于经过审批的用途,并于事务办理完毕后立即将证照交换证照保管人处,证照归还时间不得超出借出当日公司下班时间(证照年审、变更等相关情况除外)。

  证照归还时,借出人须至证照保管人处办理归还手续,双方签字确认。

  六、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6

  第一条 财务印章包括企业财务专用章、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会计人员人名印章。

  第二条 印章应专人保管与使用,并确保企业财务专用印章与法定代表人名章由不同的人保管与使用。

  第三条 印章保管与使用人不得擅自将自己保管与使用的`印章交他人保管与使用,也不得私自接受他人保管与使用的印章。

  第四条 各类印章应严格按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批准程序使用,不得乱用、错用;印章保管与使用人应负监印责任,在监印中应严格审查,注意内容,防止漏洞。

  第五条 财务印鉴变更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财务印鉴变更书,旧印鉴应即时销毁。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7

  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甚至影响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为防止不必要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的利益,制定本办法。

  一、公司印章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人印章、业务章及因公务需要的.私人用章。

  二、公司总经理授权公章由办公室负责全面负责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发放、回收印章,监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三、公章的使用决定权归公司总经理,其他各印章的使用决定权由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授权。

  四、公司各类印章由专人保管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不得接受他人保管。

  五、建立公章使用登记表,记录盖章的时间、内容、经手人签字。

  六、印章持有情况纳入员工离职时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如员工持有公司印章,须办理归还印章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七、公司各级人员使用印章须将其与所需印的文件一并逐级上报,经公司有关人员审核。并最终由具有该印章使用决定权的人员批准后方可交印章保管人盖章。

  八、公司总经理对公司所有的印章的使用拥有绝对的决定权。

  九、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项需使用印章的,须经公司法务负责人审核签字同意。

  十、财务人员依日常的权限及常规工作内容自行使用财务印章无须经上述程序。

  十一、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事先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指定人员携带使用。

  十二、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报告。

  十三、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印章使用审批程序:经办人→部门经理审查→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行政人事部盖章

  十四、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由公司对违纪者予以行政处分,给公司造成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执法机关处理。

  十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行政人事部。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8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及部门(管理项目)的印章使用、管理行为,维护公司的根本利益,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管理使用

  1、公司的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由行政部负责依据公司营业执照或相应的政府职能部门批复文件到指定雕刻社刻制。并按规定留存印鉴存档备查。

  2、公司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公司总经理负责保管或由其指定专人保管,并对印章的使用负最终责任,对董事会负责。不得随意委托他人代管。

  3、所有以公司名义签署的合同、协议、报告等文件均需总经理审核认可后,方可加盖公司法人印章。同一文件需加盖公司法人印章的份数由行政部根据文件的发送部门数或合同(协议)的约定份数及文件存档份数的要求确定。

  4、财务支票、报表及其他财务凭证、资料需要加盖公司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由财务部负责按财务管理要求经总经理审核确认后方可加盖。

  5、公司法人或法定代表人印章如需带出公司使用,则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部人员陪同印章使用人使用印章,用完后及时归还总经理或其指定的'印章保管人员。

  二、公司职能部门印章管理使用

  1、公司职能部门的印章刻制必须经公司总经理室批准后,行政部方可按统一印章刻制规定到指定雕刻社刻制,并按要求由行政部负责保留印鉴存档备查。

  2、因公司内部机构调整或职能部门名称调整时,由行政部负责按公司机构调整或职能部门名称改变的批文刻制新的机构、职能部门印章。同时收回原有部门印章封存。

  3、公司职能部门的印章必须由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专人保管,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或许可,印章保管人不得擅自为他人加盖或委托他人代管印章。

  4、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印章的管理和使用负最终责任。

  三、管理项目的印章管理使用

  1、公司各受托管理项目的印章刻制由业务副总经理向总经理室提出书面报告,经审核批准后,由行政部负责统一刻制,并留存印鉴存档备查。

  2、管理项目的印章由管理项目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专人保管。未经项目负责人批准或许可,印章的保管人不得擅自为他人加盖印章或委托他人代管印章。

  3、如项目管理合同(协议)终止或中途解除,公司不再续签管理合同(协议),项目撤销。则由业务副总经理责成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移交手续完成后,交回业务副总经理,并由业务副总经理负责交行政部封存保管。

  4、如因工作需要进行项目负责人的人事调整,则由业务副总经理负责监督该项目印章的交接,并做好交接记录报行政部存档。

  5、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印章的管理使用负最终责任,若因违规使用或管理印章造成损失的,责任人负赔偿责任。

  四、公司的所有印章由行政部依据总经理室的批示,统一负责刻制,并留存印鉴备查。所有新印章的启用和封存由行政部负责做好相应的记录、台帐。并负责做好停用印章的保管或销毁。公司任何印章的销毁,必须经公司总经理室审核批准。

  五、本制度所指印章的使用保管负责人应按照规定对印章的使用情况建立明确的记录和台帐。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9

  第一条总则

  1、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明确公司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甚至影响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为防止不利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的利益,制定本制度。

  2、经总经理授权由公司办公室全面负责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发放,回收印章,监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3、本规定中所指印章是指在公司发行或管理的文件、凭证文书等与公司权利义务有关的文件上,因需以公司名称或有关部门名义证明其权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

  第二条印章的保管

  1、公司采取分级保管的办法,各类印章由各岗位专人依职权需要领取并保管。

  2、印章必须由各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

  3、公司建立印章管理表,专人领取和归还印章时按要求在表上予以登记。

  4、员工离职时,须办理归还印章手续,作为移交工作的一部分。

  5、公司印章的刻制、改刻与废止方案由办公室提出,总经理批准。

  6、办公室必须在提出的议案中对新旧公司印章的种类、名称、形式、使用范围及管理权限做出说明。

  7、公司印章的刻制由办公室负责,更换或废止的印章应由规定的印章管理人交还办公室主任(或其委托人)。

  8、除特别需要外,废止印章一般由办公室保存三年。

  9、公司印章散失、损坏、被盗时,各管理者应迅速向办公室递交遗失报告书,办公室主任应根据情况及时处理并上报主管副总经理。

  第三条印章的使用

  1、公司将印章分为一般印章和重要印章(重要印章为办公室和财务部保管的印章),重要印章须经本制度所规定的履行审核手续方可使用。

  2、经办人需使用印章,须提出申请,先填写印章使用单,与所需用印的文件一并交部门经理审核。

  3、经部门经理审核,同意的再根据需要转其他部门或根据印章使用权限逐级上报审核,无此需要的直接交印章保管人,否决的则退回。

  4、经其他部门或逐级审核,同意的最后交该印章保管人。

  5、印章保管人对文件和印章使用单签署情况予以审核,同意的则用印,否决的则退回。

  6、重要印章保管人对其所保管的印章的使用拥有最后的决定权,是印章使用权限人。

  7、在逐级审核过程中,经审核被否决的,予以退回。

  8、在其他部门审核过程中,经审核被否定的,经办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退回,或继续流转并将有关部门的'签署意见予以保留。

  9、公司总经理对公司所有印章的使用拥有绝对的决定权。

  10、印章使用单所载内容必须与所盖章的文件内容相符,否则不予盖章。

  11、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项需使用印章的,须依有关规定经法律顾问审核签字。

  12、印章保管人对于自行使用的常用印章无须经上述程序。

  13、用印后该印章使用单作为使用印章的依据由印章保管人留存,定期整理后交办公室归档。

  14、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对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填写印章使用单,载明事项,按上述程序审核,经同意后由两人以上共同前往方可携带使用。

  15、本办法中重要印章保管和使用的权限由公司定期发布重要印章使用权限清单作出规定。

  16、一般印章由保管人在部门经理监督下使用,无须经上述程序。

  第四条责任

  1、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不得遗失,如遗失,必须及时向办公室报告。

  2、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3、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公司对违纪者予以行政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第六条附则

  本制度附印章使用权限清单。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10

  第一条、目的

  为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市集邮协会(以下简称本会)利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会及其各县(市、区)和行业集邮协会。

  第三条、印章的刻制和启用

  一、印章的刻制

  1、本会印章的刻制均须报会长批准,由秘书长开具介绍信,到机关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

  2、印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印章的启用

  1、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并向邯郸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备案。

  2、印章启用应报会长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第四条、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本会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

  1、本会公章和秘书处公章由秘书长保管,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人私章分别有会计和出纳保管。

  2、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严禁工作人员私自将本会印章带出本会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由用印人填写《印鉴使用签批单》,征得秘书长同意,并经会长批准,由印章保管人陪同前往办理。如确因印章保管人不便陪同的,由借用人填写借据,经会长批准,方可带离本会。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4、印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秘书长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二、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加锁保存,不可私自托他人代管。

  三、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四、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况,相关印章须停用:

  1、本会名称变动;集邮协会印章管理规章制度样本

  2、印章使用损坏;

  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六、印章停用时须经会长人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秘书处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第五条、印章使用

  一、使用范围如下:

  1、凡属以本会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本会公章;

  2、凡属业务范围内(除会费收取、接受捐助等以外)的加盖秘书处章;

  3、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二、使用程序

  1、本会业务、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印都须先经秘书处审核、会长领导批准,填写《印鉴使用签批单》后方可用印,同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交印章保管部门备案。

  2、印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等,印章管理人有权拒印。

  3、严禁在空白协议、证明及介绍信上用印。因工作特殊确需用印时,须经会长签字同意方可;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会长汇报用印空白文件的使用情况,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作废,已使用的协议类文件须报秘书处备案。

  第六违纪处理

  一、违以上规定者,本会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给本会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本会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印章保管员应将《印章使用签批单》保存好,每年年底底交秘书处汇总存档。集邮协会印章管理规章制度样本

  3、印章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印章的种类

  (一)印鉴:公司向主管机关登记的公司印章或指定业务专用的公司印章

  (二)职章:刻有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职衔的印章。

  (三)部门章:刻有公司部门名称的`印章。其不对外单位的部门章可加注“对内专用”。

  (四)职衔签字章:刻有经理及总经理职衔及签名的`印章。

  第二条:印章的使用规定

  (一)对公司经营权有重关连、涉及政策性问题或以公司名义对政府行政、税务、金融等机构以公司名义的行文,盖总经理职章。

  (二)以公司名义对国营机关团体、公司核发的证明文件,及各类规章典范的核决等由总经理署名,盖总经理职衔。

  (三)以部门名义于授权范围内对厂商、客户及内部规章典范的核决行文由经理署名者,盖经理职衔签字章。

  (四)各部门于经办业务的权责范围内及对于公民营事业、民间机构、个人的行文以及收发文件时,盖部门章。

  第三条:印章的监印

  (一)总经理职章及特定业务专用章得由总经理核定本公司的监印人员

  (二)总经理职衔签字章得核定由管理部主管为监印人员。

  (三)经理职衔签字章及部门章得由经理指定监印人员。

  第四条:印章盖用

  (一)文件需用印时,应先填写“用印申请单”(附表),经主管核准后,连同经审核的文件文稿等交监印人用印。

  (二)监印人除于文件、文稿上用印外,并应于“用印申请单”上加盖使用的印信存档。

   第五条:各种印章由监印人负责保管,如有遗失或误用情事,由监印人全权负责。

  第六条:监印人对未经核准文件,不得擅自用印,违者受处。

  第七条:印章遗失时除立即向上级报备外,并应依法公告作废。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公司印章、证件是公司对内、对外行使权力的标志,也是公司名称的法律体现。印章与证照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所有印章、证照的安全使用及管理,维护印章与证照的严肃性,加强印章制发、使用、废止及证照管理,提高各相关使用环节的工作效率,从而使公司印章、证件的管理更加趋于规范化、制度化,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所有的印章和证照。

  第三章职责范围

  1、公司总经办

  2、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印章、证照管理制度,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与修改。

  3、负责本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4、公司其它各部门、子公司

  5、负责按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四章印章、证照分类

  1、公司印章、证照的分类

  2、公司印章包括行政专用公章、法人代表私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业务专用章、部门章、公司银行U盾等。

  3、证照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副本)、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

  第五章印章的刻制与注销

  1、凡因工作需要并符合规定配置或更换印章的部门,由申请部门填写《刻制印章申请表》向总经办或财务室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确认同意并批准后方可刻制或更换。

  2、印章刻制或新证照办理或更换由总经办及财务室统一负责,刻制标准或证照办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申请新办的印章或证照须在总经办及财务室进行登记,并做好印模采样或证照扫描、复印工作,由总裁办进行存档后,原件由使用部门签收方可进行办理。印章刻好后由总经办办理印章登记手续,填写《印章管理登记表》,备案并留好印章样图。

  第六章印章、证照的管理

  1、印章、证照的管理

  2、公司印章、证照由公司董事授权以下部门分别管理:

  (1)公司的所有印章、证照,均由总经办负责登记、留样与存档,印章应注明启用时间、废止时间、废止原因等,证照应注明年检年审时间,均应明确相关保管人、经办人。

  (2)由于印章磨损而需要更换印章或证照年检到期,统一由公司总经办及财务室登记、留样或办理年检年审手续。公司总经办及财务室应对公司各类印章和证照保管明细进行汇总并定期更新,明细表包括印章证照名称、主管部门、专管人、办理日期、年检年审日期等。

  (3)所有印章或证照均由专人管理,不得转借他人,如有遗失、损坏和作废,必须及时向公司总经办及财务室报告。

  3、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公司公章、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由总经办主任负责管理及使用。

  4、银行开户许可证、银行支付U盘、法人印章、支票购买凭证由财务室出纳员负责管理及使用。

  5、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室会计负责管理及使用。

  6、总经办及财务室专人保管《印章规范使用表》,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私章统一收归公司财务部专管,行政公单统一收归公司总经办专管,不得授权委托管理。

  7、部门撤销或重组,原使用部门有关印章、证照应交回公司总经办,由公司总经办上报总经理核准后负责作废、保存、销毁或办理注销手续。

  8、印章或证照丢失、损毁、被盗,要及时向公司总经办及财务室书面报告,并与总经办及财务室商量补救措施。

  9、各部门不得擅自刻制印章或办理证照,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并一并追究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管理责任。

  10、印章遗失处理

  (1)印章因不慎遗失或损坏,可以按下述程序补刻:公司印章遗失应于发现当日登报挂失并报总经办备案,然后凭挂失公告及工商部门开具的证明到公安局指定点刻制;

  若各部门使用的印章遗失或要求更换新的应向总经办部出具书面申请,经总经办报送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由总经办(或指派人员)办理。

  11、印章注销

  (1)公司印章如果需要注销的,先填写印章注销申请报告,上报总经办,由总经办报送公司领导审批。印章注销申请报告批准之后,由总经办派专人与需要注销印章部门管理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的注销程序进行注销。

  第七章印章、证照的使用

  1、印章、证照的使用

  2、所有涉及公司公章、法人代表私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的手续均要填写《用印申请表》。

  3、按《用印申请表》内容填写完整,且由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否则将不予审批。

  4、主要用印文件审批流程:

  (1)合同:主办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公司总经办及财务室审核→(公司经理级以上领导审批→总经办及财务室盖章(合同原件存档公司总经办,复印件由相关部门存档)→返回主办部门。

  (2)对外公文及证明:主办部门签字确认→公司总经办及财务室确认→公司经理级以上领导审批→公司总经办及财务室盖章(《用印申请表》、复印件存档)→返回主办部门。

  (3)支票等其他用印文件:主办部门→财务部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返回财务部(《用印申请表》、复印件存档)→返回主办部门(注:支票等需在《用印申请表》标注票号)。

  第八章印章、证照的使用要求

  1、印章、证照的使用要求:

  (1)印章或证照管理人员对不符合用印手续、用印文件内容与审批件不符的,或不符合证照办理程序的,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告知部门负责人。

  (2)盖章确保规范、清晰,上不压正文,下骑年盖月。

  (3)财务人员依日常的权限及常规工作内容自行使用财务印章无需经上述程序,但内部须建立用印登记表备查。

  (4)公司印章(一般为行政专用公章、法人代表私章)不允许随意带出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或证照带出使用的,应按规定填写《用印申请表》说明事项,经董事授权批准后携带使用;

  使用完毕,立即归还印章保管部门。

  (5)对外使用证照,一般使用复印件,并注明只限于当次使用范围;

  如必须使用证照原件,需董事授权批准后携带使用,或者由证照保管部门授权相当人员陪同前往办理相关业务。

  (6)公司不允许开具盖有公司公章的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的,由申请人写明原因(用途),并在审批表上注明为何需盖空白资料,必须经总经理书面批准,公司总经办及财务室做特别登记、追踪管理。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归来必须向公司原开具处汇报登记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第九章印章专管员的职责与义务

  公司所有印章专管员应遵守本条以下规定:

  (1)印章专管员每天下班前应检查印章是否齐全,并将印章锁进保险柜内,妥善保管,不得将印章存放在办公桌内;次日上班后,应首先检查所保管印章保险柜有无异样,若发现意外情况应立即报告。

  (2)印章专管员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岗位时,印章授权人应指定他人代管印章,印章专管员要向代管人员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时的注意事项。

  (4)专管人员正常上班后,代管人员应向专管人员交接工作,登记用印的起止日期,实行管印人员登记备案制,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5)交接工作时,应严格办理交接手续,填写本办法附件4的《印章交接单》,登记交交接日期、管理印章类别。交接人员签字,印章授权人签字认可后备存。

  (6)印章专管员要坚持原则,遵守保密规定,严格照章用印。未按批准权限用印或用印审批手续不全的',印章专管员不予用印;经办人拒绝印章专管员审核文件内容或审批手续的,印章专管员可拒绝用印并报告领导处理。

  (7)印章专管员用印盖章位置要准确、恰当,印迹要端正清晰,印章的名称与用印件的落款要一致,不漏盖、不多盖。介绍信、便函、授权委托书要有存根,要在落款和骑缝处一并加盖印章。

  (8)印章专管员不得擅自用印,一经发现,严肃处理;若因擅自用印导致公司遭受经济损失时,由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按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规定进行处罚。

  (9)印章专管员离职时,其管理的印章记录和档案须作为员工离职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印章专管员离职时,须办理分管印章的移交手续并填写《印章专管人离职交接单》(详见本办法附件5)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10)禁止任何人未经批准携带公章外出。如确需带出使用时,须经执行董事批准并填写《公章外出使用审批单》(详见本办法附件6)方可带出;非公章专管人员携带外出时,用印人还应填写本办法附件4的《印章交接单》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带出。

  (11)印章保管人员为公司涉密人员,其应该保守因职务行为所知悉的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经营、财务、客户信息等,违反该保密义务泄漏公司信息的,公司有权追究其责任。

  (12)若因擅自用印导致公司遭受经济损失时,由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由公司对违纪者予以行政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13)本制度由总经办制定,本制度的解释、修改、废止权归总经办。

  (14)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12

  为规范分公司公章的严格管理和使用,严肃公章使用制度,避免出现公章违规使用导致的法律后果,结合总公司规章制度和要求,特制定分公司公章管理制度:

  一、为便于经营相关业务需要,分公司制作印章,必须由分公司负责人向总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总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方可配备印章。分公司负责人须向总公司签定用章承诺书,保证不违规用章,并承诺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

  二、分公司的印章(含分公司负责管理的项目部印章)由总公司按相关要求统一刻制,分公司行政章制作公安备案编码章,项目章根据字数多少结合项目要求,制作不同形状、不同材质的项目章,总公司档案室备案留存印模后由分公司负责人办理印章领取手续,并负责保管,保管人向总公司签定印章保管承诺书,承诺保管人应承担的相应责任。

  分公司所管理的项目章,只能用于与相关监理项目或代建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验收等方面工作专用,由(项目经理部或项目负责人)代表本公司全面负责,项目完工竣工验收后项目章交回总公司档案室保管,并登记造册。

  三、分公司执有的总公司印章,只能用于经总公司审核批准的投标文件、经济合同、工程技术报告等使用。

  四、下述情形严禁使用分公司公章:

  1、承包人私自签定的工程材料供应合同、协议;

  2、承包人私自签定的`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3、承包人私自签定的工人工资支付协议;

  4、其他违背国家法规和总公司相关规定、未经总公司允许的事由或文件。

  五、分公司执有的总公司印章应独立建立用章登记制度和用章登记本,用章登记本由印章保管人保管,保管人作为盖章负责人。 文件需盖章时,由用章人在用章登记本上明确用章事由、用章人、盖章时间等内容,盖章人向分公司负责人确认总公司对拟盖章的文件资料是否已获得总公司审核批准,未经总公司审核批准的文件资料禁止盖章。经总公司审核批准的文件资料,经分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盖章人可以盖章,并在盖章人一栏签名。总公司应对分公司使用总公司印章情况进行核实,并同步做好用章记录备查。

  六、分公司项目部文件需总公司盖章时,由项目部写明申请并登记,分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按总公司用意程序办理。用章登记本必须明确用章事由、用章申请人、批准人(分公司负责人)

  七、一切与分公司业务无关的、属承包人个人行为的事由或文件,若擅自私盖分公司公章,由当事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 总公司因业务需要使用分公司执有的印章时,分公司应予同意,并按本制度要求建立用章登记备查。

  八、严禁分公司擅自雕刻和违规使用公章,违者,由总公司视情节轻重进行经济处罚或撤销分公司负责人的承包权,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九、分公司经营承包期满或撤销时,由管理员将公章和用章登记本到总公司公章领用部门办理移交手续。

  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实施。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13

  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明确公司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应做到分散管理、相互制约,为明确使用人与管理人员的责权,特做如下公司印章使用与管理条x例:各类印章的具体管理条x例:

  一、印章的刻制

  刻制按公司业务需要由部门提出申请,公司领导批准后,由总经办统一办理。印章刻好后由总经办办理印章登记手续,填写《印章管理登记表》备案并留好印章样图。

  1、新公司成立,基本印章(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财务章、发票章)的刻制,应由指定的印章管理人员负责刻制,后交由人事行政部备案,并从刻制之日起执行相关使用条 例。

  2、因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各职能部门专用章时,由需求部门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经总经理核准后送交人事行政部门刻制。

  二、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1、印章的保管

  通过总经理授权赋予一些部门对其部门(专业)印章的保管权和使用权。由被授权人在总经办签字领取印章,指定专人保管。

  2、印章的使用

  任何部门在启用印章前,均需与公司(综合行政部)办理领取手续,接受相应的责权告知,签定《印章签收手续》并备案。

  (已经开始使用的需自通知当日补办理领取手续)

  (1)公章:公章由公司行政经理或各分公司行政经理保管。各部门有需盖公章的文件、通知等,须先到综合行政部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经由分公司经理核准后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批,盖章后经手人需将签批申请表交由综合行政部,并在《印章使用登记薄》签字。综合行政部需将《印章使用申请表》与《印章使用登记薄》同期留档。

  (2)合同章:合同章由财务部保管。主要用于公司签订各类合同使用专用章,盖章前须先到综合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经由公司或分公司行政经理或各分公司行政经理审批,财务经理审核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批,经手人需将签批后申请表交由综合行政部并在《印章使用登记薄》签字。综合行政部需将《印章使用申请表》与《印章使用登记薄》同期留档。

  (3)法人私章:法人私章由公司或分公司出纳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业务,使用时凭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盖章。

  (4)财务章:由财务部经理(或负责人)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需要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等业务或发票上使用,发票专用章主要用于发票盖章。

  (5)其他职能部门章:其他职能部门章,主要适用于各部门内部使用,已经刻制的职能部门章,需由部门负责人进行保管并严格该章的使用办法。

  3、印章的废止、更换:

  (1)废止或缴销的印章应由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分公司经理核准后交由公司综合行政部负责人统一废止或缴销。

  (2)遗失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公司经理核准后,签批遗失处理及处罚办法后,交由人事行政部按批示处理,如是遗失公司基本印章时必需登报申明。

  (3)更换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依公司文件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分公司经理核准后,交由综合行政部按批示处理。如有需要须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申请新的印章。

  4、印章保管人的责权范畴

  对于公司主要印章管理,采用的是分散管理相互监督的办法。综合行政部主要职责是对印章的使用进行合理性管理,而印章保管人具有使用、监督、保管等多重责任与权力,具体划分如下:

  (1)职能部门印章保管人对印章具有独立使用权力,同时负全部使用责任。

  (2)公章的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及允许使用权力,因此公章的保管人对公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经手人则负次要责任,而对未经由负责人或保管人(公司经理)签批的公章使用经手人负主要责任,保管人负次要责任。

  (3)财务章的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及允许使用权力,因此财务章的保管人对财务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经手人则负次要责任,而对未经由保管人(财务负责人)签批的公章使用经手负主要责任,保管人负次要责任。

  (4)法人私章的保管者是出纳,即是保管者又是使用者,但其无独立使用权力,需依据财务部负责人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使用,否则负全部责任。

  (5)公司严禁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独立带离公司使用,因此保管人如遇需带公章、合同章外出办事使用时,需与办事人一同前往或指派代表一同前往。如遇要办理工商等年检等事务,需将表格带回公司盖章。

  (6)公司高、中层领导,因异地执行重大项目或完成重要业务,需要携带公司印章出差的,须经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并及时归还。

  (7)如遇个人需开具个人相关证明,需由部门负责人以上担保签批后方能使用,但如涉及到个人经济担保与证明时,原则上一律不予证明,其不良结果由签批人与保管人以情节共同负责。

  (8)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公章使用章程,做好申请和使用登记。公司印章只适用于与公司相关业务,不得从事有损公司利益之行为。

  (9)印章使用申请人及管理负责人要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申请使用印章,如出现问题,后果自负。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14

  第一条 公司总经理授权由综管部全面负责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

  第二条 公司印章的使用一律由部门负责人同意,上报总经理签字许可后管理印章人方可盖章,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第三条 印章保管人应对文件内容和《印章使用申请表》上载明的签署情况予以核对,经核对无误的方可盖章。

  第四条 用印后该《印章使用申请表》作为用印凭据由印章保管人留存;公司所有需要盖印章的文件,均应存档备查。

  第五条 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事先填写《印章使用单》,载明事项,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两人以上共同携带使用。

  第六条 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第七条 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第八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公司对违纪者予以行政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第九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总经理。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15

  因大公司的岗位内控管理较严格,现以小公司为例,来分析人员较少的情况下怎样把不能相容的印章分开管理。设想一下,如若是小公司,那么按照以上规定,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章、发票章均在财务部,如果任意大股东要求财务部员工加盖,会产生什么样的效果,抑或是财务部员工内部勾结又会有什么后果。因此,小公司应该灵活处理,把不能相容的印章分开管理,需要注意的如下:

  1.票据的开具

  开具票据需要财务章、法人章以及票据。因此,财务章应交于管理法人章外另一关键管理人员持有,票据第三人管理。

  2.合同效力

  合同力需要合同章与法人章。因此合同章交于管理法人章外另一关键管理人员持有。

  3.公章的效力

  是否应该与法人章持有人分开管理?在公章代替合同章时,应该分开管理,合同法规定,公章与合同章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一个公司即有合同章又有公章时,盖具了公章的合同是否生效?为防范法人滥用权利,应该分开管理,并且在合同条款中严格规定合同的效力在加盖了合同章或公章及法人章后生效,这样即有法人及合同章或公章持有者双重确认后加盖。因此,公章除外部事务处理外也具有合同效力行为,因此,应视同合同专用章管理。

  4.失职责任

  公司重要的事务无非是人,财,物。在印章的使用时,应慎重考虑是否加盖印章,是否导致公司的人财物流失。其中更重要的环节是企业管理的流程,例如合同的'审批流程,票据的使用流程等,严格公司的管理流程,加盖印鉴的流程,减少公司的权益损失。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15篇[优秀].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06-05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优选]07-26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必备]07-30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15篇02-13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精选3篇)06-17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15篇)03-14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11篇06-27

公司印章、证照管理制度10-25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常用15篇]06-05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通用12篇)02-24

在线咨询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15篇[优秀]

  在生活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15篇[优秀]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1

  1.0公司印章由办公室指定专人管理。凡公司发出的文件、公函,凭公司领导签发用印。

  2.0便函用印,需先由部门负责人审查,经分管副总签字后,方可加盖公司印章。

  3.0签订合同、协议、委托书等用印,须由部门负责人认真审核,经总经理同意并签字后,方可用印。

  4.0公司报送有关单位的`报表、数据资料等,在符合规定手续的情况下,经分管副总或授权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用印。

  5.0公司职工需要开具介绍信、证明或其它私人事项用印,须经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用印。

  6.0为严格管理,确保用印规范、安全,由办公室设置“用印登记册”进行记载,所有用印均须登记。同时,用印人必须在登记册上签字。

  7.0公司业务人员出差或外出联系业务需要携带合同章时,应持有公司总经理的授权委托书,到办公室印章管理人员处办理手续后,方可携带外出,携带合同章外出签订合同、协议的人员,使用权限一律不得超越授权委托书所规定的范围,违者,将由携印人承担责任。

  8.0印章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把好用印关,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一律不予用印。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2

  一、为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各物业项目管理处。

  三、印章的刻制和启用

  (一)印章的刻制

  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到集团公司综合办开具介绍信,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

  2、印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印章的启用

  1、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2、印章启用应报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四、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公司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

  1、公司公章、合同专用公章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人私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门指定两人分别保管,各部门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专柜保管。

  2、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严禁员工私自将公司印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由用印人填写《印鉴借用审批表》,征得其部门主管同意,并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带离公司。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4、印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部门主管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二)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加锁保存,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四)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况,相关印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印章使用损坏;

  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六)印章停用时须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集团公司综合办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五、印章使用

  (一)使用范围:

  1、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公章;

  2、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加盖部门章;

  3、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

  4、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二)使用程序

  1、公司业务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印都须先经部门主管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填写《印章管理表》后方可用印,同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交印章保管部门备案。

  2、印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合同等,印章管理人有权拒印。

  3、严禁在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上用印。因工作特殊确需用印时,须经公司领导签字同意方可;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公司签字用印的'领导汇报用印空白文件的使用情况,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作废,已使用的合同协议类文件须报印章管理部门备案。

  六、银行印鉴章管理

  (一)印鉴章保管要求

  1、二枚印鉴章必须分开保管,不可一人同时保管使用,一般情况,财务负责人和会计各保管一枚印鉴章。

  2、上班时间,印鉴章必须放在带锁的抽屉中,休息或离开位置时必须上锁;下班时印鉴章必须放入柜,不得随意摆放。

  (二)印鉴章带离财务部门,必须进行登记注明用途,财务负责人审核,同时报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批。印鉴章带离必须是公司内部2个人员,同时一定是财务部门和综合办各出一人。

  (三)印鉴章加盖在非银行票据的纸质文件,必须报财务负责人审核,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并进行登记。

  印鉴章加盖在非银行票据的纸质单据(如收据、优惠券等)上,必须有本公司相关文件的规定,财务负责人批准后予以盖章。

  (四)刻制印鉴章,须经财务负责人书面申请,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核,报集团公司审批后,予以刻制。

  七、违纪处理

  1、违反以上规定者,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印章保管员应将《印章借用审批表》、《印章管理表》保存好,每年年底底交相关行政部门汇总存档。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3

  一、公司印章的制发

  印章是组织机构的象征。公司财务和各小区管理处因工作需要刻制印章,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由综合事物部按照规定的样式、字体、尺寸、名称在指定的特种行业刊刻单位刻制,并发文启用。

  二、印章的`管理

  设专人专柜管理,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禁任何人携带公章外出,特殊情况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到综合事物部办理相关手续,用毕后立即归还。

  公司行政印章,由综合事物部负责掌管、监印;各小区管理处印章由各小区管理处指定可靠人员专人掌管、监印。

  印章管理人员工作变动,应在主管领导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

  印章要随时放入加锁的专柜内妥善保管,节假日应加封。如发现管理有异常情况,应保护现场,报告领导,查明情况,及时处理。发现重大情况,可报公安机关侦破处理。

  三、使用印章

  严格用印的审批签字手续。使用公司印章,须经公司领导批准;使用财务印章,须经主管财务领导签字批准;使用各小区管理处印章,须经各小区管理处负责人签字批准。

  使用印章时必须由经办人在登记本上填写用印原因,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印章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保密观念。监印时,必须做到'三看'即:一看领导是否同意发文或用印;二看用印的类别同文件、函、电的头子、标题、内容是否相符;三看文件的内容是否符合用印的规定。凡不符合用印规定或审批手续不全的,应拒绝用印并向领导汇报。对用印文件、函、电内容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提取邮件、货物和汇款、取款、办自行车上户以及开介绍信等需盖印章者,必须要有依据、由管印人酌处。

  印章对齐年盖月、日或盖在规定的位置,盖印要端正、清晰。

  不得在空白纸张、介绍信上盖章,特殊情况需盖空白介绍信、应经公司领导批准。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4

  为维护公司印章使用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安全性,保障公司的正常利益和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对公司各类印章的使用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管理:

  1、经总经理授权由综合部负责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启用、回收印章,监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2、设立印章管理登记制度,专人领取和归还印章时予以登记和审批;(说明:未办理此项手续可在办法颁布之日补办)。

  二、保管及使用:

  1、公司公章、业务章由财务部保管,合同章由综合部保管;

  2、保管人员要树立高度的责任心,保证印章保管和使用的安全。除总经理同意外,不得擅自转交他人代管;

  3、保管人员应对文件内容和“印章审批单”上载明的签署情况予以核对,经核对无误的'方可盖章;

  4、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对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填写印章申请使用单,载明事项,按下述审批程序审核,经同意后,由两人以上,共同前往,方可携带使用。

  三、审批:

  3.1公章、业务章使用审批手续

  1、公司各部门若需加盖印章,经办人填写“印章审批单”;

  2、经部门经理签字,总经理审批;

  3、财务部盖章,并存档保管;

  4、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在空白单证、纸张上加盖印章。确因业务需要,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能盖章;

  5、已盖公章的文件若不能使用,必须交回财务部销毁。

  3.2合同章使用审批手续

  1、公司各部门若需加盖印章,经办人填写“印章审批单”;

  2、经部门经理签字,总经理审批或补签;

  3、综合部盖章,并将合同正本存档保管,合同复印件由综合部当天交给财务部存档。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5

  一、目的

  为防范经营风险,维护公司的利益,规范公司各类印章及证照的管理,确保公司此工作有效运转,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机构总部、属下各子公司。

  三、证照印章类型

  1、印章类型

  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部门印章、及各类专门印章。

  2、证照种类

  企业资格证件:如营业执照(正副本)、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包括国地税正、副本)、资质证照、社保证书、用工证书、车辆使用证等;

  企业荣誉证书、审计报告、验资报告等

  企业人员资格证书:如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特殊工种上岗证书等。

  四、保管

  1、保管人必须建立《印章证照明细清单》,详细登记公司证照名称、数量、批准时间、批准部门、证书经营范围、有效时间、年检时间等;

  2、各类印章证照未经领导批准,不允许任何人随意翻动、复印、外借,更不允许擅自涂改、出租、变造、转让、出卖或以企业证件进行担保,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追究证件使用人的责任;

  3、不同的印章和证件由不同的部门保管,具体如下:

  五、证照印章使用

  1、印章使用

  (1)加盖印章程序

  申请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由印章使用人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注明使用事由、使用部门、使用人、分数、使用日期等内容,报总裁审批。

  子公司申请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由印章使用人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注明使用事由、使用部门、使用人、分数、使用日期等内容,报子公司总经理审批。

  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使用程序按财务相关制度执行。

  各部门印章的.使用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印章使用人凭审批后的《印章使用登记表》至印章保管人处盖章。盖章时,保险柜需人力资源行政部人员与计划财务部人员共同开启。

  (2)印章借出规定

  公司印章原则上不得借出,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借出的,应按以下流程执行。如遇工作需要携带印章外出是,应由印章借出人填写《印章证照借出登记表》,报总裁审批,各子公司借出印章,报子公司总经理审批。

  印章借用人凭审批后的《印章证照借出登记表》至印章保管人处办理领用,如借出的是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时,必须有一名同行人员陪同印章借出人共同办理相关业务,在业务过程中,印章借出人、同行人与印章不能分离,两人共同负有保证公司印章安全及正确使用的责任,同行人员还具有见证所加盖印章资料与印章借出人申请内容是否一致(或相关)的责任。

  印章借出期间,印章借出人只能将印章用于经过批准的用途,并于事物处理完毕后立即将印章交还印章保管人处,印章归还时间不得而知超出借出当日公司下班时间。

  印章归还时,借印人须至印章保管人处办理归还手续,双方签字确认。

  2、证照(正、副本)原件借出流程及规定

  如因工作需要携带证照外出,应由使用人填写《印章证照借出登记表》,报总裁审批。

  证照借出人凭《印章证照借出登记表》至证照保管人处办理借出手续。

  证照(正、副本)原件借出期间,使用人只能将证照(正、副本)原件用于经过审批的用途,并于事务办理完毕后立即将证照交换证照保管人处,证照归还时间不得超出借出当日公司下班时间(证照年审、变更等相关情况除外)。

  证照归还时,借出人须至证照保管人处办理归还手续,双方签字确认。

  六、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6

  第一条 财务印章包括企业财务专用章、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会计人员人名印章。

  第二条 印章应专人保管与使用,并确保企业财务专用印章与法定代表人名章由不同的人保管与使用。

  第三条 印章保管与使用人不得擅自将自己保管与使用的`印章交他人保管与使用,也不得私自接受他人保管与使用的印章。

  第四条 各类印章应严格按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批准程序使用,不得乱用、错用;印章保管与使用人应负监印责任,在监印中应严格审查,注意内容,防止漏洞。

  第五条 财务印鉴变更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财务印鉴变更书,旧印鉴应即时销毁。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7

  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甚至影响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为防止不必要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的利益,制定本办法。

  一、公司印章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人印章、业务章及因公务需要的.私人用章。

  二、公司总经理授权公章由办公室负责全面负责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发放、回收印章,监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三、公章的使用决定权归公司总经理,其他各印章的使用决定权由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授权。

  四、公司各类印章由专人保管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不得接受他人保管。

  五、建立公章使用登记表,记录盖章的时间、内容、经手人签字。

  六、印章持有情况纳入员工离职时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如员工持有公司印章,须办理归还印章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七、公司各级人员使用印章须将其与所需印的文件一并逐级上报,经公司有关人员审核。并最终由具有该印章使用决定权的人员批准后方可交印章保管人盖章。

  八、公司总经理对公司所有的印章的使用拥有绝对的决定权。

  九、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项需使用印章的,须经公司法务负责人审核签字同意。

  十、财务人员依日常的权限及常规工作内容自行使用财务印章无须经上述程序。

  十一、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事先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指定人员携带使用。

  十二、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报告。

  十三、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印章使用审批程序:经办人→部门经理审查→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行政人事部盖章

  十四、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由公司对违纪者予以行政处分,给公司造成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执法机关处理。

  十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行政人事部。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8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及部门(管理项目)的印章使用、管理行为,维护公司的根本利益,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管理使用

  1、公司的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由行政部负责依据公司营业执照或相应的政府职能部门批复文件到指定雕刻社刻制。并按规定留存印鉴存档备查。

  2、公司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公司总经理负责保管或由其指定专人保管,并对印章的使用负最终责任,对董事会负责。不得随意委托他人代管。

  3、所有以公司名义签署的合同、协议、报告等文件均需总经理审核认可后,方可加盖公司法人印章。同一文件需加盖公司法人印章的份数由行政部根据文件的发送部门数或合同(协议)的约定份数及文件存档份数的要求确定。

  4、财务支票、报表及其他财务凭证、资料需要加盖公司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由财务部负责按财务管理要求经总经理审核确认后方可加盖。

  5、公司法人或法定代表人印章如需带出公司使用,则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部人员陪同印章使用人使用印章,用完后及时归还总经理或其指定的'印章保管人员。

  二、公司职能部门印章管理使用

  1、公司职能部门的印章刻制必须经公司总经理室批准后,行政部方可按统一印章刻制规定到指定雕刻社刻制,并按要求由行政部负责保留印鉴存档备查。

  2、因公司内部机构调整或职能部门名称调整时,由行政部负责按公司机构调整或职能部门名称改变的批文刻制新的机构、职能部门印章。同时收回原有部门印章封存。

  3、公司职能部门的印章必须由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专人保管,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或许可,印章保管人不得擅自为他人加盖或委托他人代管印章。

  4、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印章的管理和使用负最终责任。

  三、管理项目的印章管理使用

  1、公司各受托管理项目的印章刻制由业务副总经理向总经理室提出书面报告,经审核批准后,由行政部负责统一刻制,并留存印鉴存档备查。

  2、管理项目的印章由管理项目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专人保管。未经项目负责人批准或许可,印章的保管人不得擅自为他人加盖印章或委托他人代管印章。

  3、如项目管理合同(协议)终止或中途解除,公司不再续签管理合同(协议),项目撤销。则由业务副总经理责成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移交手续完成后,交回业务副总经理,并由业务副总经理负责交行政部封存保管。

  4、如因工作需要进行项目负责人的人事调整,则由业务副总经理负责监督该项目印章的交接,并做好交接记录报行政部存档。

  5、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印章的管理使用负最终责任,若因违规使用或管理印章造成损失的,责任人负赔偿责任。

  四、公司的所有印章由行政部依据总经理室的批示,统一负责刻制,并留存印鉴备查。所有新印章的启用和封存由行政部负责做好相应的记录、台帐。并负责做好停用印章的保管或销毁。公司任何印章的销毁,必须经公司总经理室审核批准。

  五、本制度所指印章的使用保管负责人应按照规定对印章的使用情况建立明确的记录和台帐。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9

  第一条总则

  1、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明确公司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甚至影响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为防止不利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的利益,制定本制度。

  2、经总经理授权由公司办公室全面负责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发放,回收印章,监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3、本规定中所指印章是指在公司发行或管理的文件、凭证文书等与公司权利义务有关的文件上,因需以公司名称或有关部门名义证明其权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

  第二条印章的保管

  1、公司采取分级保管的办法,各类印章由各岗位专人依职权需要领取并保管。

  2、印章必须由各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

  3、公司建立印章管理表,专人领取和归还印章时按要求在表上予以登记。

  4、员工离职时,须办理归还印章手续,作为移交工作的一部分。

  5、公司印章的刻制、改刻与废止方案由办公室提出,总经理批准。

  6、办公室必须在提出的议案中对新旧公司印章的种类、名称、形式、使用范围及管理权限做出说明。

  7、公司印章的刻制由办公室负责,更换或废止的印章应由规定的印章管理人交还办公室主任(或其委托人)。

  8、除特别需要外,废止印章一般由办公室保存三年。

  9、公司印章散失、损坏、被盗时,各管理者应迅速向办公室递交遗失报告书,办公室主任应根据情况及时处理并上报主管副总经理。

  第三条印章的使用

  1、公司将印章分为一般印章和重要印章(重要印章为办公室和财务部保管的印章),重要印章须经本制度所规定的履行审核手续方可使用。

  2、经办人需使用印章,须提出申请,先填写印章使用单,与所需用印的文件一并交部门经理审核。

  3、经部门经理审核,同意的再根据需要转其他部门或根据印章使用权限逐级上报审核,无此需要的直接交印章保管人,否决的则退回。

  4、经其他部门或逐级审核,同意的最后交该印章保管人。

  5、印章保管人对文件和印章使用单签署情况予以审核,同意的则用印,否决的则退回。

  6、重要印章保管人对其所保管的印章的使用拥有最后的决定权,是印章使用权限人。

  7、在逐级审核过程中,经审核被否决的,予以退回。

  8、在其他部门审核过程中,经审核被否定的,经办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退回,或继续流转并将有关部门的'签署意见予以保留。

  9、公司总经理对公司所有印章的使用拥有绝对的决定权。

  10、印章使用单所载内容必须与所盖章的文件内容相符,否则不予盖章。

  11、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项需使用印章的,须依有关规定经法律顾问审核签字。

  12、印章保管人对于自行使用的常用印章无须经上述程序。

  13、用印后该印章使用单作为使用印章的依据由印章保管人留存,定期整理后交办公室归档。

  14、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对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填写印章使用单,载明事项,按上述程序审核,经同意后由两人以上共同前往方可携带使用。

  15、本办法中重要印章保管和使用的权限由公司定期发布重要印章使用权限清单作出规定。

  16、一般印章由保管人在部门经理监督下使用,无须经上述程序。

  第四条责任

  1、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不得遗失,如遗失,必须及时向办公室报告。

  2、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3、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公司对违纪者予以行政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第六条附则

  本制度附印章使用权限清单。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10

  第一条、目的

  为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市集邮协会(以下简称本会)利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会及其各县(市、区)和行业集邮协会。

  第三条、印章的刻制和启用

  一、印章的刻制

  1、本会印章的刻制均须报会长批准,由秘书长开具介绍信,到机关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

  2、印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印章的启用

  1、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并向邯郸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备案。

  2、印章启用应报会长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第四条、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本会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

  1、本会公章和秘书处公章由秘书长保管,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人私章分别有会计和出纳保管。

  2、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严禁工作人员私自将本会印章带出本会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由用印人填写《印鉴使用签批单》,征得秘书长同意,并经会长批准,由印章保管人陪同前往办理。如确因印章保管人不便陪同的,由借用人填写借据,经会长批准,方可带离本会。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4、印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秘书长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二、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加锁保存,不可私自托他人代管。

  三、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四、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况,相关印章须停用:

  1、本会名称变动;集邮协会印章管理规章制度样本

  2、印章使用损坏;

  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六、印章停用时须经会长人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秘书处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第五条、印章使用

  一、使用范围如下:

  1、凡属以本会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本会公章;

  2、凡属业务范围内(除会费收取、接受捐助等以外)的加盖秘书处章;

  3、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二、使用程序

  1、本会业务、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印都须先经秘书处审核、会长领导批准,填写《印鉴使用签批单》后方可用印,同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交印章保管部门备案。

  2、印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等,印章管理人有权拒印。

  3、严禁在空白协议、证明及介绍信上用印。因工作特殊确需用印时,须经会长签字同意方可;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会长汇报用印空白文件的使用情况,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作废,已使用的协议类文件须报秘书处备案。

  第六违纪处理

  一、违以上规定者,本会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给本会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本会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印章保管员应将《印章使用签批单》保存好,每年年底底交秘书处汇总存档。集邮协会印章管理规章制度样本

  3、印章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印章的种类

  (一)印鉴:公司向主管机关登记的公司印章或指定业务专用的公司印章

  (二)职章:刻有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职衔的印章。

  (三)部门章:刻有公司部门名称的`印章。其不对外单位的部门章可加注“对内专用”。

  (四)职衔签字章:刻有经理及总经理职衔及签名的`印章。

  第二条:印章的使用规定

  (一)对公司经营权有重关连、涉及政策性问题或以公司名义对政府行政、税务、金融等机构以公司名义的行文,盖总经理职章。

  (二)以公司名义对国营机关团体、公司核发的证明文件,及各类规章典范的核决等由总经理署名,盖总经理职衔。

  (三)以部门名义于授权范围内对厂商、客户及内部规章典范的核决行文由经理署名者,盖经理职衔签字章。

  (四)各部门于经办业务的权责范围内及对于公民营事业、民间机构、个人的行文以及收发文件时,盖部门章。

  第三条:印章的监印

  (一)总经理职章及特定业务专用章得由总经理核定本公司的监印人员

  (二)总经理职衔签字章得核定由管理部主管为监印人员。

  (三)经理职衔签字章及部门章得由经理指定监印人员。

  第四条:印章盖用

  (一)文件需用印时,应先填写“用印申请单”(附表),经主管核准后,连同经审核的文件文稿等交监印人用印。

  (二)监印人除于文件、文稿上用印外,并应于“用印申请单”上加盖使用的印信存档。

   第五条:各种印章由监印人负责保管,如有遗失或误用情事,由监印人全权负责。

  第六条:监印人对未经核准文件,不得擅自用印,违者受处。

  第七条:印章遗失时除立即向上级报备外,并应依法公告作废。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公司印章、证件是公司对内、对外行使权力的标志,也是公司名称的法律体现。印章与证照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所有印章、证照的安全使用及管理,维护印章与证照的严肃性,加强印章制发、使用、废止及证照管理,提高各相关使用环节的工作效率,从而使公司印章、证件的管理更加趋于规范化、制度化,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所有的印章和证照。

  第三章职责范围

  1、公司总经办

  2、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印章、证照管理制度,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与修改。

  3、负责本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4、公司其它各部门、子公司

  5、负责按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四章印章、证照分类

  1、公司印章、证照的分类

  2、公司印章包括行政专用公章、法人代表私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业务专用章、部门章、公司银行U盾等。

  3、证照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副本)、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

  第五章印章的刻制与注销

  1、凡因工作需要并符合规定配置或更换印章的部门,由申请部门填写《刻制印章申请表》向总经办或财务室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确认同意并批准后方可刻制或更换。

  2、印章刻制或新证照办理或更换由总经办及财务室统一负责,刻制标准或证照办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申请新办的印章或证照须在总经办及财务室进行登记,并做好印模采样或证照扫描、复印工作,由总裁办进行存档后,原件由使用部门签收方可进行办理。印章刻好后由总经办办理印章登记手续,填写《印章管理登记表》,备案并留好印章样图。

  第六章印章、证照的管理

  1、印章、证照的管理

  2、公司印章、证照由公司董事授权以下部门分别管理:

  (1)公司的所有印章、证照,均由总经办负责登记、留样与存档,印章应注明启用时间、废止时间、废止原因等,证照应注明年检年审时间,均应明确相关保管人、经办人。

  (2)由于印章磨损而需要更换印章或证照年检到期,统一由公司总经办及财务室登记、留样或办理年检年审手续。公司总经办及财务室应对公司各类印章和证照保管明细进行汇总并定期更新,明细表包括印章证照名称、主管部门、专管人、办理日期、年检年审日期等。

  (3)所有印章或证照均由专人管理,不得转借他人,如有遗失、损坏和作废,必须及时向公司总经办及财务室报告。

  3、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公司公章、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由总经办主任负责管理及使用。

  4、银行开户许可证、银行支付U盘、法人印章、支票购买凭证由财务室出纳员负责管理及使用。

  5、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室会计负责管理及使用。

  6、总经办及财务室专人保管《印章规范使用表》,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私章统一收归公司财务部专管,行政公单统一收归公司总经办专管,不得授权委托管理。

  7、部门撤销或重组,原使用部门有关印章、证照应交回公司总经办,由公司总经办上报总经理核准后负责作废、保存、销毁或办理注销手续。

  8、印章或证照丢失、损毁、被盗,要及时向公司总经办及财务室书面报告,并与总经办及财务室商量补救措施。

  9、各部门不得擅自刻制印章或办理证照,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并一并追究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管理责任。

  10、印章遗失处理

  (1)印章因不慎遗失或损坏,可以按下述程序补刻:公司印章遗失应于发现当日登报挂失并报总经办备案,然后凭挂失公告及工商部门开具的证明到公安局指定点刻制;

  若各部门使用的印章遗失或要求更换新的应向总经办部出具书面申请,经总经办报送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由总经办(或指派人员)办理。

  11、印章注销

  (1)公司印章如果需要注销的,先填写印章注销申请报告,上报总经办,由总经办报送公司领导审批。印章注销申请报告批准之后,由总经办派专人与需要注销印章部门管理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的注销程序进行注销。

  第七章印章、证照的使用

  1、印章、证照的使用

  2、所有涉及公司公章、法人代表私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的手续均要填写《用印申请表》。

  3、按《用印申请表》内容填写完整,且由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否则将不予审批。

  4、主要用印文件审批流程:

  (1)合同:主办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公司总经办及财务室审核→(公司经理级以上领导审批→总经办及财务室盖章(合同原件存档公司总经办,复印件由相关部门存档)→返回主办部门。

  (2)对外公文及证明:主办部门签字确认→公司总经办及财务室确认→公司经理级以上领导审批→公司总经办及财务室盖章(《用印申请表》、复印件存档)→返回主办部门。

  (3)支票等其他用印文件:主办部门→财务部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返回财务部(《用印申请表》、复印件存档)→返回主办部门(注:支票等需在《用印申请表》标注票号)。

  第八章印章、证照的使用要求

  1、印章、证照的使用要求:

  (1)印章或证照管理人员对不符合用印手续、用印文件内容与审批件不符的,或不符合证照办理程序的,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告知部门负责人。

  (2)盖章确保规范、清晰,上不压正文,下骑年盖月。

  (3)财务人员依日常的权限及常规工作内容自行使用财务印章无需经上述程序,但内部须建立用印登记表备查。

  (4)公司印章(一般为行政专用公章、法人代表私章)不允许随意带出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或证照带出使用的,应按规定填写《用印申请表》说明事项,经董事授权批准后携带使用;

  使用完毕,立即归还印章保管部门。

  (5)对外使用证照,一般使用复印件,并注明只限于当次使用范围;

  如必须使用证照原件,需董事授权批准后携带使用,或者由证照保管部门授权相当人员陪同前往办理相关业务。

  (6)公司不允许开具盖有公司公章的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的,由申请人写明原因(用途),并在审批表上注明为何需盖空白资料,必须经总经理书面批准,公司总经办及财务室做特别登记、追踪管理。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归来必须向公司原开具处汇报登记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第九章印章专管员的职责与义务

  公司所有印章专管员应遵守本条以下规定:

  (1)印章专管员每天下班前应检查印章是否齐全,并将印章锁进保险柜内,妥善保管,不得将印章存放在办公桌内;次日上班后,应首先检查所保管印章保险柜有无异样,若发现意外情况应立即报告。

  (2)印章专管员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岗位时,印章授权人应指定他人代管印章,印章专管员要向代管人员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时的注意事项。

  (4)专管人员正常上班后,代管人员应向专管人员交接工作,登记用印的起止日期,实行管印人员登记备案制,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5)交接工作时,应严格办理交接手续,填写本办法附件4的《印章交接单》,登记交交接日期、管理印章类别。交接人员签字,印章授权人签字认可后备存。

  (6)印章专管员要坚持原则,遵守保密规定,严格照章用印。未按批准权限用印或用印审批手续不全的',印章专管员不予用印;经办人拒绝印章专管员审核文件内容或审批手续的,印章专管员可拒绝用印并报告领导处理。

  (7)印章专管员用印盖章位置要准确、恰当,印迹要端正清晰,印章的名称与用印件的落款要一致,不漏盖、不多盖。介绍信、便函、授权委托书要有存根,要在落款和骑缝处一并加盖印章。

  (8)印章专管员不得擅自用印,一经发现,严肃处理;若因擅自用印导致公司遭受经济损失时,由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按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规定进行处罚。

  (9)印章专管员离职时,其管理的印章记录和档案须作为员工离职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印章专管员离职时,须办理分管印章的移交手续并填写《印章专管人离职交接单》(详见本办法附件5)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10)禁止任何人未经批准携带公章外出。如确需带出使用时,须经执行董事批准并填写《公章外出使用审批单》(详见本办法附件6)方可带出;非公章专管人员携带外出时,用印人还应填写本办法附件4的《印章交接单》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带出。

  (11)印章保管人员为公司涉密人员,其应该保守因职务行为所知悉的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经营、财务、客户信息等,违反该保密义务泄漏公司信息的,公司有权追究其责任。

  (12)若因擅自用印导致公司遭受经济损失时,由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由公司对违纪者予以行政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13)本制度由总经办制定,本制度的解释、修改、废止权归总经办。

  (14)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12

  为规范分公司公章的严格管理和使用,严肃公章使用制度,避免出现公章违规使用导致的法律后果,结合总公司规章制度和要求,特制定分公司公章管理制度:

  一、为便于经营相关业务需要,分公司制作印章,必须由分公司负责人向总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总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方可配备印章。分公司负责人须向总公司签定用章承诺书,保证不违规用章,并承诺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

  二、分公司的印章(含分公司负责管理的项目部印章)由总公司按相关要求统一刻制,分公司行政章制作公安备案编码章,项目章根据字数多少结合项目要求,制作不同形状、不同材质的项目章,总公司档案室备案留存印模后由分公司负责人办理印章领取手续,并负责保管,保管人向总公司签定印章保管承诺书,承诺保管人应承担的相应责任。

  分公司所管理的项目章,只能用于与相关监理项目或代建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验收等方面工作专用,由(项目经理部或项目负责人)代表本公司全面负责,项目完工竣工验收后项目章交回总公司档案室保管,并登记造册。

  三、分公司执有的总公司印章,只能用于经总公司审核批准的投标文件、经济合同、工程技术报告等使用。

  四、下述情形严禁使用分公司公章:

  1、承包人私自签定的工程材料供应合同、协议;

  2、承包人私自签定的`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3、承包人私自签定的工人工资支付协议;

  4、其他违背国家法规和总公司相关规定、未经总公司允许的事由或文件。

  五、分公司执有的总公司印章应独立建立用章登记制度和用章登记本,用章登记本由印章保管人保管,保管人作为盖章负责人。 文件需盖章时,由用章人在用章登记本上明确用章事由、用章人、盖章时间等内容,盖章人向分公司负责人确认总公司对拟盖章的文件资料是否已获得总公司审核批准,未经总公司审核批准的文件资料禁止盖章。经总公司审核批准的文件资料,经分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盖章人可以盖章,并在盖章人一栏签名。总公司应对分公司使用总公司印章情况进行核实,并同步做好用章记录备查。

  六、分公司项目部文件需总公司盖章时,由项目部写明申请并登记,分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按总公司用意程序办理。用章登记本必须明确用章事由、用章申请人、批准人(分公司负责人)

  七、一切与分公司业务无关的、属承包人个人行为的事由或文件,若擅自私盖分公司公章,由当事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 总公司因业务需要使用分公司执有的印章时,分公司应予同意,并按本制度要求建立用章登记备查。

  八、严禁分公司擅自雕刻和违规使用公章,违者,由总公司视情节轻重进行经济处罚或撤销分公司负责人的承包权,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九、分公司经营承包期满或撤销时,由管理员将公章和用章登记本到总公司公章领用部门办理移交手续。

  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实施。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13

  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明确公司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应做到分散管理、相互制约,为明确使用人与管理人员的责权,特做如下公司印章使用与管理条x例:各类印章的具体管理条x例:

  一、印章的刻制

  刻制按公司业务需要由部门提出申请,公司领导批准后,由总经办统一办理。印章刻好后由总经办办理印章登记手续,填写《印章管理登记表》备案并留好印章样图。

  1、新公司成立,基本印章(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财务章、发票章)的刻制,应由指定的印章管理人员负责刻制,后交由人事行政部备案,并从刻制之日起执行相关使用条 例。

  2、因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各职能部门专用章时,由需求部门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经总经理核准后送交人事行政部门刻制。

  二、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1、印章的保管

  通过总经理授权赋予一些部门对其部门(专业)印章的保管权和使用权。由被授权人在总经办签字领取印章,指定专人保管。

  2、印章的使用

  任何部门在启用印章前,均需与公司(综合行政部)办理领取手续,接受相应的责权告知,签定《印章签收手续》并备案。

  (已经开始使用的需自通知当日补办理领取手续)

  (1)公章:公章由公司行政经理或各分公司行政经理保管。各部门有需盖公章的文件、通知等,须先到综合行政部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经由分公司经理核准后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批,盖章后经手人需将签批申请表交由综合行政部,并在《印章使用登记薄》签字。综合行政部需将《印章使用申请表》与《印章使用登记薄》同期留档。

  (2)合同章:合同章由财务部保管。主要用于公司签订各类合同使用专用章,盖章前须先到综合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经由公司或分公司行政经理或各分公司行政经理审批,财务经理审核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批,经手人需将签批后申请表交由综合行政部并在《印章使用登记薄》签字。综合行政部需将《印章使用申请表》与《印章使用登记薄》同期留档。

  (3)法人私章:法人私章由公司或分公司出纳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业务,使用时凭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盖章。

  (4)财务章:由财务部经理(或负责人)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需要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等业务或发票上使用,发票专用章主要用于发票盖章。

  (5)其他职能部门章:其他职能部门章,主要适用于各部门内部使用,已经刻制的职能部门章,需由部门负责人进行保管并严格该章的使用办法。

  3、印章的废止、更换:

  (1)废止或缴销的印章应由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分公司经理核准后交由公司综合行政部负责人统一废止或缴销。

  (2)遗失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公司经理核准后,签批遗失处理及处罚办法后,交由人事行政部按批示处理,如是遗失公司基本印章时必需登报申明。

  (3)更换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依公司文件填写《废止申请单》,并呈分公司经理核准后,交由综合行政部按批示处理。如有需要须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申请新的印章。

  4、印章保管人的责权范畴

  对于公司主要印章管理,采用的是分散管理相互监督的办法。综合行政部主要职责是对印章的使用进行合理性管理,而印章保管人具有使用、监督、保管等多重责任与权力,具体划分如下:

  (1)职能部门印章保管人对印章具有独立使用权力,同时负全部使用责任。

  (2)公章的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及允许使用权力,因此公章的保管人对公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经手人则负次要责任,而对未经由负责人或保管人(公司经理)签批的公章使用经手人负主要责任,保管人负次要责任。

  (3)财务章的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及允许使用权力,因此财务章的保管人对财务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经手人则负次要责任,而对未经由保管人(财务负责人)签批的公章使用经手负主要责任,保管人负次要责任。

  (4)法人私章的保管者是出纳,即是保管者又是使用者,但其无独立使用权力,需依据财务部负责人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使用,否则负全部责任。

  (5)公司严禁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独立带离公司使用,因此保管人如遇需带公章、合同章外出办事使用时,需与办事人一同前往或指派代表一同前往。如遇要办理工商等年检等事务,需将表格带回公司盖章。

  (6)公司高、中层领导,因异地执行重大项目或完成重要业务,需要携带公司印章出差的,须经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并及时归还。

  (7)如遇个人需开具个人相关证明,需由部门负责人以上担保签批后方能使用,但如涉及到个人经济担保与证明时,原则上一律不予证明,其不良结果由签批人与保管人以情节共同负责。

  (8)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公章使用章程,做好申请和使用登记。公司印章只适用于与公司相关业务,不得从事有损公司利益之行为。

  (9)印章使用申请人及管理负责人要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申请使用印章,如出现问题,后果自负。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14

  第一条 公司总经理授权由综管部全面负责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

  第二条 公司印章的使用一律由部门负责人同意,上报总经理签字许可后管理印章人方可盖章,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第三条 印章保管人应对文件内容和《印章使用申请表》上载明的签署情况予以核对,经核对无误的方可盖章。

  第四条 用印后该《印章使用申请表》作为用印凭据由印章保管人留存;公司所有需要盖印章的文件,均应存档备查。

  第五条 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事先填写《印章使用单》,载明事项,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两人以上共同携带使用。

  第六条 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第七条 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第八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公司对违纪者予以行政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第九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总经理。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15

  因大公司的岗位内控管理较严格,现以小公司为例,来分析人员较少的情况下怎样把不能相容的印章分开管理。设想一下,如若是小公司,那么按照以上规定,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章、发票章均在财务部,如果任意大股东要求财务部员工加盖,会产生什么样的效果,抑或是财务部员工内部勾结又会有什么后果。因此,小公司应该灵活处理,把不能相容的印章分开管理,需要注意的如下:

  1.票据的开具

  开具票据需要财务章、法人章以及票据。因此,财务章应交于管理法人章外另一关键管理人员持有,票据第三人管理。

  2.合同效力

  合同力需要合同章与法人章。因此合同章交于管理法人章外另一关键管理人员持有。

  3.公章的效力

  是否应该与法人章持有人分开管理?在公章代替合同章时,应该分开管理,合同法规定,公章与合同章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一个公司即有合同章又有公章时,盖具了公章的合同是否生效?为防范法人滥用权利,应该分开管理,并且在合同条款中严格规定合同的效力在加盖了合同章或公章及法人章后生效,这样即有法人及合同章或公章持有者双重确认后加盖。因此,公章除外部事务处理外也具有合同效力行为,因此,应视同合同专用章管理。

  4.失职责任

  公司重要的事务无非是人,财,物。在印章的使用时,应慎重考虑是否加盖印章,是否导致公司的人财物流失。其中更重要的环节是企业管理的流程,例如合同的'审批流程,票据的使用流程等,严格公司的管理流程,加盖印鉴的流程,减少公司的权益损失。